隐患排查治理总结报告(优秀17篇)

时间:2023-11-29 06:10:40 作者:JQ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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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安徽海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隐患:

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

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3、“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进行整改”和迅速、及时、彻底完成彻底隐患整改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所有隐患必须建立隐患档案,重、特大事故隐患应“一事一档”。隐患档案一般包括:隐患部门、具体位置或部位、类型、相关图片、整改方案、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标准要求,隐患整改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1、公司安委办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

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月检查一次整改情况,公司安委办每季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

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要形成隐患整改分析总结,填写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按规定上报巢湖城投安委办。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各项目监理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隐患整改,特别是重特大隐患整改及时、彻底的,安委办将上报公司给予通报表彰,并对及时发现,上报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或在隐患整改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存有隐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隐患瞒报、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的部门,对因整改不彻底而酿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各项目监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生效。

xx安委办。

20xx年7月1日。

隐患排查治理总结

市交通局:

根据市交通局和县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排查治理活动的要求,现将昌图县交通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排查治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生产作为交通系统的首要任务来抓。为了搞好这次活动,我局专门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百日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下属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组织和制定了相应方案,做到了组织、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整改、有总结,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安全工作的开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进行了贯彻落实,要求各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狠抓落实,不留死角;主重条块结合,以减少和消除隐患,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落脚点,建立起科学、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达到治标治本的目的。各单位结合各自特点,组织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开展了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其参加人数之多、规模之大是近年来罕见的。截至5月底,全系统3家单位参加自查自改,发现问题都及时落实人员得到有效整改,较好地保证了全年安全形势的稳定。县公路局负责道路建设安全治理工作。一是加强危桥监管、监控体系。通过设置醒目的限载限速标志标牌、临时超限检测点等措施,强化超限治理工作,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桥行驶,对于重点危桥,进行24小时监管,保证桥梁运营安全,防止桥梁坍塌事故发生。重要交叉道口设立限速牌,加大小修工程建设力度。二是坚持定期上路巡查,及时清理路障。三是加强道路养护,对县级以上公路坚持常年养护与重点养护相结合。四是深入贯彻执行交通部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今年是我县交通建设有史以来施工项目最多的一年,施工安全管理的难度广度极大,我们严格执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制定预案,有力保障了施工安全,促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县运管所、国营运输公司负责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各类预案科学完善。交通局先后制定印发了《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抗震救灾道路抢险应急预案》、《道路运输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二是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员安全素质。我局把面向基层、面向职工作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主体方向,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问答等活动为载体,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为目标,从实际出发,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了全行业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县局多方筹措40万元,在县客运站安装了安全检测仪,县公路局投资3,8万元,安装了监控设备,更新来防火器材,改造了用电设备,添置了施工标志等。

各单位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表扬先进,处罚后进,及时对工作的方式方法进行改进。局领导小组也不定期对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各单位的整治工作情况严格进行考核,纳入全年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工作认真负责、扎实细致、动真碰硬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考核结果不理想的予以通报。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我县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交通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法意识、安全责任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活动的各项措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立足长效管理、常抓不懈,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行业安全行为,为构建和谐交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做出不懈的努力。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施工前,副队长、小队长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2、当班排查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隐患处理不彻底不得开工。当班处理不了的隐患要及时汇报队领导。

3、当班处理不完的隐患,副队长、小队长必须在现场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隐患原因、处理情况,采取的措施及注意的安全事项。

4、发现隐患,副队长和小队长应积极组织人员,定人定员定措施,由于隐患处理不及时、不到位而发生事故,将追究副队长和小队长的责任。

5、处理隐患时,副队长、小队长必须做好现场的安全监督、监护工作隐患处理要彻底,不留后患。

6、隐患排查包括:设备、顶板、安全措施、运输状况等。

7、隐患排查、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标准。

8、出现较大的隐患,应及时向领导和有关单位汇报。

隐患排查治理总结

年初,我乡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全面总结上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与乡境内各企业负责人各村委会领导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各村委会及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责任通过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使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另外,我们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和相关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多方式的安全教育,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的重大问题。提高了安全意识,加强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切实把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管理内容来抓,把预防工作做在前面,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工作能否做好,关键在于管理措施的健全与落实。为使安全工作管理落在实处,我们制定了多项措施并狠抓落实: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级负责的安全生产机制。“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2、大力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xx年,我乡加大宣传的覆盖面,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干部职工及相关从为业人员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任务及主要目标,明确了范围及工作责任,明确了争创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维稳安全意识。同时,也使大家真正明白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建设和谐社会、和谐富民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我乡一方面抓好正常的每月一次安全生产例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结合节假日,抓好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20xx年,我乡多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多次开展了针对全乡各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在这几次大检查行动中,我乡召开各种安全生产会议7次,例行检查12次,专项检查7次。从检查情况看,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有所增强,但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安全隐患,比如安全警示标识不明显、危险化学品管理有漏洞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一抓到底,对宏宇实业有限公司硫酸储罐围堰按国家标准进行整改;对储罐区、充装区无区分、进厂充装车辆未按规程释放静电问题,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整改。针对xx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坝体渗漏问题,要求企业投入资金,人力按要求对坝体进行修善。以上几处隐患都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治理。

一年来,我乡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对维护罗免社会稳定,及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隐患排查治理总结

按照省、市、县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煤安[20x]6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我局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局班子成员高度重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局安监科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成立了由局长x为组长的煤矿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县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同时,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责任明确。局专门召开了全县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传达了省、市、县关于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文件精神,安监科与全县各煤矿企业签定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状,明确了各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的工作职责。成立了安监科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一是组织召开了全县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市、县关于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并传达了省、市、县关于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明确我局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强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二是组织召开了全县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

四)加强督导,严格检查,确保整改到位。一是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要求煤矿企业按照省市、县关于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确保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健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县局安监科制定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煤矿煤矿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做到各煤矿企业都有专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监管,强化隐患排查。一是局安监科加强了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的监管。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安监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生产违规事件应对预案的通知》(中煤安[20xx]1号)要求,对煤矿安全生产隐患、事故隐患进行了认真梳理。通过梳理排查,我县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了较好的推进,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二是加强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治理。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无事故。三是强化煤矿企业“三项制度”建设。在煤矿企业中,我局按照“一个标准、两个规范、一个要求”的要求,建立了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无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总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8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2008〕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发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取开展安全生产“稳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职责;创新监管是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经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和政府及部门的监管主体职责;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对象和范围。

区域范围内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开发区实际重点针对建筑施工、冶金、机械制造等生产经营企业。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域、本行业特点,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理解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8年全年):对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情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景、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景、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景、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景、安全教育培训情景、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景等。要根据不一样时段安全生产的不一样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经过排查,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建立事故隐患库。

(三)隐患整改阶段(2008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职责,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要逐级上报,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理解社会监督。

(四)督查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11月底前,认真做好准备迎接市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检查和督导,主要资料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情景、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景、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景、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景、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景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协调配合,构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进取性,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员工,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进取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本事。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本事。要把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开发区信息平台、交通要道、召开不一样类别会议,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六)规范统计,及时报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落实人员和工作职责,及时掌握并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进展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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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排查治理工作的总结报告

市交通局:

根据市交通局和县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排查治理活动的要求,现将昌图县交通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排查治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生产作为交通系统的首要任务来抓。为了搞好这次活动,我局专门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百日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下属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组织和制定了相应方案,做到了组织、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整改、有总结,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安全工作的开展。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进行了贯彻落实,要求各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狠抓落实,不留死角;主重条块结合,以减少和消除隐患,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落脚点,建立起科学、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达到治标治本的目的。各单位结合各自特点,组织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开展了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其参加人数之多、规模之大是近年来罕见的。截至5月底,全系统3家单位参加自查自改,发现问题都及时落实人员得到有效整改,较好地保证了全年安全形势的稳定。县公路局负责道路建设安全治理工作。一是加强危桥监管、监控体系。通过设置醒目的.限载限速标志标牌、临时超限检测点等措施,强化超限治理工作,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桥行驶,对于重点危桥,进行24小时监管,保证桥梁运营安全,防止桥梁坍塌事故发生。重要交叉道口设立限速牌,加大小修工程建设力度。二是坚持定期上路巡查,及时清理路障。三是加强道路养护,对县级以上公路坚持常年养护与重点养护相结合。四是深入贯彻执行交通部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今年是我县交通建设有史以来施工项目最多的一年,施工安全管理的难度广度极大,我们严格执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制定预案,有力保障了施工安全,促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县运管所、国营运输公司负责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一是各类预案科学完善。交通局先后制定印发了《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抗震救灾道路抢险应急预案》、《道路运输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二是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员安全素质。我局把面向基层、面向职工作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主体方向,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问答等活动为载体,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为目标,从实际出发,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了全行业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县局多方筹措40万元,在县客运站安装了安全检测仪,县公路局投资3,8万元,安装了监控设备,更新来防火器材,改造了用电设备,添置了施工标志等。

4、加强监督,严格考核。

各单位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表扬先进,处罚后进,及时对工作的方式方法进行改进。局领导小组也不定期对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各单位的整治工作情况严格进行考核,纳入全年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工作认真负责、扎实细致、动真碰硬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考核结果不理想的予以通报。

5、下一步的打算。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我县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交通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法意识、安全责任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活动的各项措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立足长效管理、常抓不懈,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行业安全行为,为构建和谐交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做出不懈的努力。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排查治理工作的总结报告

各镇(街道)经发办、各股室、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严格落实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我县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持续向好,现就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精神,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全面有效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努力遏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明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方式。

(一)各镇(街道)经发办、各股室以“三查”(查安全生产认识是否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到位、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是否到位)为抓手,以“四促”(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促进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促进重点领域事故防范措施到位、促进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到位)为手段,针对前期各类事故特点和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扎实推动全县工业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二)有关企业单位要切实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治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管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治。同时必须要加强对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一线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按章操作意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不出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经发办、各股室要深刻认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检查排查,扎实有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周密部署,依法监管,注重实效。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各单位要及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事关安全问题严查、严管、严处,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镇(街道)经发办、各股室将文件转发相关企业,并于2016年*月*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监察大队(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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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排查治理工作的总结报告

百日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总结。

为贯彻落实通化市《关于做好百日安全工作的通知》以及集团《关于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的通知》,项目部于5月2日下午组成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并召开会议。5月6日例会上项目经理王应翰又再次强调要求各班组落实好安全隐患的宣传工作。5月9日,全小组排查人员:组长王应翰、副组长靳长林、分别带领6位组员进行检查及隐患排查。

项目部充分认识到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切合际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扎实开展工作,明确了项目部安全稳定工作的职责及任务,全方位、多角度排查项目部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项目部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现将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组长:王应翰。

副组长:靳长林。

成员:徐大江孙红利范传璞夏远光全体班组长。

1、高度认识,加强领导,行动迅速。始终把这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摆在首要位置,认真研究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制定详尽的自查工作安排。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施工现场各班组分别设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制,细化明确各安全小组有关人员的职责,建立安全隐患档案,确保员工安全。

3、认真检查,坚决整改。每一个边角,每一个部位,每一类隐患,实施地毯式拉网排查,坚决不留死角,在本次认真自查的基础上,要把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归类,逐项提出整改措施,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施工氛围提供保障。

4、严肃纪律,确保实效。领导对于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形成以员工、班组、排查为主线,三位一体的排查队伍,要求真正把方案精神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1、从横向上看,针对特殊问题方面,分别排查为每个人为主线,三位一体,全面对员工进行安全隐患与摸底排查,分别形成排查材料,根据三份同类材料,进行汇总。

项目部在此次安全隐患摸底排查与整治工作中重点是针对员工违章操作问题、机械问题、临时电等情况,进行摸底式的排查。确定需要排查的15项和具体的工作方法建议,将这些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给每一位员工、班组长和主要管理人员。

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

1.宿舍内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拉网式彻底排查:

检查的重点是:用电安全检查,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不使用劣质插排、不在房间内私拉电线;防火、防盗、安全检查,防盗门窗是否牢靠、不使用明火器具;设施安全检查,床体等是否结实,门锁、插销是否牢靠等;是否存在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一经查出,立即没收,不服从管理者,按照项目部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了清理和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2.施工现场违章违纪进行拉网式彻底排查:

检查酒后上岗,酗酒闹事,现场大小便,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不整齐,工棚卫生不整洁,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高空作业时安全带没系,现场人员安全帽配戴不规范,小型及电动工具无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四口及临边防护不到位,临时用电及防盗防火。对以上问题,下发啦隐患整改单,现已整改完成,严格整治安全隐患确保项目部不发生安全责任问题。

项目部将继续推行检查小组深入宿舍、深入现场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采取措施,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对此制定具体措施如下:

1、做好日常行为的教育和检查工作。

(1)、项目部将继续成立以安全小组为主的文明施工督察组。做好小组检查和督查工作。

(2)、项目部将继续加强对员工的基础管理,尤其是检查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于违纪员工,及时处理,根据项目部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奖罚。

2、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

项目部将继续加强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在项目部内广泛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牢固树立“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的思想,养成关爱生命,注意安全的良好习惯。

五、项目部将继续开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好百日安全无事故工作。

通过开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行动使员工清楚地认识到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珍爱自己的生命。使员工们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努力实现自身价值。学会自我保护和防护常识,时刻把安全记在心中,让安全伴你、我快乐工作。

由项目部继续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分片包干不留死角。继续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与检查落实班组及部门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结合起来,把专项行动抓细抓实。继续按分级、分部门的原则,建立隐患整改制度,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重点监控。及时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百日排查治理工作的总结报告

根据交通局《关于开展2019年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我段管养段道路安全畅通,我段认真细致的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第一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8月1日,由段主管安全副段长带领安全监督管理股、道班进行为期一天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我段机关办公楼、油一道班及管养的国道39.1公里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公路、桥梁、涵洞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1、段办公大楼灭火器干粉到期。2.部分职工下班时电脑不拔电源现象较多;3、路面施工车辆撒的粒料较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1.及时更换灭火器干粉或更换新灭火器。

2、及时告知、督促职工下班时电脑拔电源,避免雷电等原因引起火灾等事故。

3、每天投入大量的人力、机械设备对沿线施工车辆撒的粒料及时进行的全面清扫,彻底解决了行车存在的安全隐患。

4、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清除路面散落物。

市场作为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复杂,安全生产工作难度大,尤其是服装市场作为我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全问题更是头等大事。自公司1月份接手几个市场以来,通过实地摸底,了解现场;交流学习,积累经验;人员保障,设施完善;安全检查,问题整改等一系列工作,半年来顺利通过了省、市、区平安办的暗访,未发生一起食品和消防安全事故。现将公司这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做个总结。

一、强化组织建设,深化内部建设。

市场作为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市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是舜汇公司市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焦点问题。为顺利展开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强化组织,深化内部建设,一是建立组织,夯实安全责任。成立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市场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确定各市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人,组建治安巡逻队,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无间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做到责任层层落实;二是规范操作,提高安全保障。以“创卫”、长效管理等各类创建任务为契机,加大投入,各农贸市场在原先食品检测批次基础上,增加检测的批次,例如百官农贸市场目前日常检测38个批次,大大增加了食品安全的保障力度,全年各市场共检测批次达5万多个,对检测结果做到及时公布,对不合格产品做到立即销毁;在熟食房、水产、肉类等区域安装灭蝇灯;熟食房做到生熟分离、“三白”口罩穿戴整齐。与此同时,对市场内陈旧的灭火器、消防水带等设施进行查漏补缺和及时更新。半年来安全设备投入元,这大大提高了市场的两大安全保障。

二、加大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为执行《安全生产法》,保持市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贯彻落实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公司在增强市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前提下,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一是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公司每月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各市场负责人汇报每月安全工作生产情况。会议上积极动员工作人员带头提高安全防患意识,要求经营户遵守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安全意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定期更新宣传栏内容、大屏幕滚动、横幅张贴、广告牌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向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发放《致系统员工和租赁经营户一封安全生产公开信》和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宣传资料,同时在公司内部和市场发放安全生产知识试题,激励广大员工和市场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并熟练掌握安全常识、法规、实务操作等安全知识和技能,确保市场安全工作的贯彻落实,为消费者营造更舒适的购物环境。三是开展消防培训。鼓励员工参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区社组织的各类安全管理常识等知识的培训;同时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各市场先后进行安全消防安全培训和实战消防演习,邀请消防大队、市场监督局等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指导,学做结合,演习针对不同的险情进行分析和提出解决措施,并掌握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的方法。9个市场共300多位管理人员、物业保安、经营户参加消防演习。

三、狠抓制度落实,增强监督检查。

公司狠抓落实各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展开,切实把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食品和消防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监管体制改革,努力创新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和消防安全工作监管。为保证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平稳、有序、可控,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排除市场安全隐患,公司本部半年来共开展安全检查30多次,排查出安全隐患21个,整改到位21个,整改率100%。一是开展常规检查。1、消防安全巡查:每月开展1次消防设施检查,服装市场每月开展2次;服装市场消控室保证每天有2名持证上岗人员值班,做到检查有记录。2、食品安全检查:每日开展食品检测、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做到证照齐全、台账完善、票据归档。二是开展重点场所检查。对经营户大功率电器使用、电线乱拉乱接、消防通道堵塞、消防卷帘门下堆物等重点场所、工作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到位。农贸市场还要做好证照有效期的检查。三是开展特定时间检查。对冬季、雨季等加强地面防滑措施的部署,保证进场的经营户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对高温天气加强配电房等高温区域的降温通风工作部署,防止因为电器设备高温引起的火灾。

在上半年安全工作中,公司对各市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狠抓严管且效果显著,平稳度过春节消费高峰期间的市场过渡,基本理顺市场的经营管理,安全工作已基本理顺思路,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管理人员、经营户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打造一个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消费安全的安全市场。

2019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局机关、大楼、枪弹库的安全,现将2019年安全年生产工作中总结如下:

一、明确思想,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通过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宣传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和隐患治理工作绩效,提升了全办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落实了各项事故防范措施。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一把手为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把安全生产职责纳入全年考评工作范围,不定期地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和抽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势态,做到安全生产检查目标管理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

2019年我局组织学习了《2019年省林业厅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的通知》、《易炼红同志在安全生产专题会上的讲话》等一系列上级文件领导讲话精神;2月10日召开全体警员大会,传达贯彻1月25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2月8日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月24日召开全体警员大会,传达贯彻2月23日省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精神。7月29日下午,召开全体警员大会,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9月30日,召开全体警员大会,部署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我局以每年一次的“安全生产月”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一是省局办公大楼安全。包括大楼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电梯和水电等设备设施安全等,重点检查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指挥中心安全。重点检查局指挥中心各消防、用电等环节岗位安全及安全规范执行情况。三是车辆管理及交通安全。重点检查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情况。四是公务用枪安全。重点检查公务用枪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五是食堂饮食安全。重点检查机关食堂饮食原料来源及质量情况,食品存放保管情况,加工卫生等情况。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落实了责任,实现了源头防范和长效管理,到目前为止,全局未发生一起大小安全事故,促进了我局的安全稳定发展。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我局先后组织职工学习了《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岗位安全技能培训。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为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管控,我局制定了《安全生产排查方案》,安排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就枪弹库值守、网络信息、车辆使用、文件资料、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安全排查。

为确保公务用枪、枪弹库安全,我局制定了公务用枪管理制度,对枪弹库安装报警系统,每天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每月组织一次例行检查。

为确保消防安全,组织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检查的重点是消防设施配备、消防系统维护、用电管理、电线路铺设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过载发热的情况,应急疏散指示设置是否合理,消防通道和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等,并严禁库房内存放易燃物,严禁室内擅自使用明火,确保了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和管理要求的落实。

为确保警务公务用车安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严防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开车的行为发生,制定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状况专项检查,确保车辆运行良好的技术状况,有效地保证了车辆的行车安全,防止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安全工作需长抓不懈,警钟长鸣。我们将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以饱满的热情、强有力的措施,打一场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攻坚战,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19年12月19日。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使用等措施进行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事故隐患风险评估组织认定。对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直接认定或者存在异议的,由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或者邀请有关专家透过论证确认。

第四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政府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和“属地管辖、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实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主治和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和监督,引导职工增强排查治理的意识和潜力,及时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事故隐患,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要认真进行查证,如属实,应当对举报人员给予奖励。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职责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并督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业人员负责本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并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分包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

第十条经营场所管理单位应当保证市场具备安全条件,与经营者签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协议,明确各自管理职责,定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各自承担本单位管理或使用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对共用部分,由管理或者使用单位共同协商,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或委托相关单位统一管理,由统一管理单位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下列职责:。

(八)建立健全并落实岗位自查、班组巡查、车间(分厂、区队)周查、单位月查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作业场所、在用设备及其安全设施、有关制度和措施落实状况、从业人员遵章守纪状况、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其相关装置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管理部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并包括下列资料:。

(三)查处未按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单位及其职责人员。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各业务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并包括下列资料:。

(二)制定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辨识、治理、验收等具体工作标准;。

(三)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四)按时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状况和需要提交治理的事故隐患。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所属车间(分厂、区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并包括下列资料:。

(二)加强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其相关装置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有效运行;。

(三)及时排查并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各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并包括下列资料:。

(五)及时排查并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作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并包括下列资料:。

(一)清楚本岗位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

(二)上岗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

(三)杜绝违章、违法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四)及时查找、消除并报告事故隐患和险情;。

(五)身体欠佳或者情绪异常及时向班组长报告;。

(六)掌握作业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应当采取的措施,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状况,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同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出现下列状况时,应当及时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

(一)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布或者修改时;。

(二)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时;。

(三)发生事故或者险情时;。

(四)极端或者异常天气、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时。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现事故隐患,应当根据事故隐患性质,及时实施治理。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报告资料包括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治理方案和防控措施。

第十九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并实施治理,治理方案至少包括以下资料:。

(一)事故隐患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二)治理的目标、任务和时限;。

(三)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四)治理资金和物资的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五)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六)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及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设施、设备和装置,应当加强监护,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涉及相邻地区、单位或公众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告知相关单位,采取适当方式加以明示,并加强对治理工作的协调。

第二十一条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接到自然灾害预报,应当及时向所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单位和人员安全状况时,应当及时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邀请有关专家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验收和确认。

对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挂牌督办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应当报请实施挂牌督办的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落实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和体系;。

(二)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工作状况,并定期进行通报;。

(四)保障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排查治理监管监察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导督办工作经费。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监督管理,并落实下列职责:。

(二)协调和指导行业监管部门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实施奖励。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并落实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分析评估、信息报送、举报奖励等工作制度;。

(三)定期分析评估重大事故隐患,并承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

(四)按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状况。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做好检查记录,构成书面意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治理并登记建档。

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构成记录备查,理解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反馈结果。

第二十七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制度,挂牌督办按照属地、分类和分级原则,由生产经营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别实施。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生产经营单位能够自行完成的,由本单位实施挂牌督办;需要有关部门协调才能完成的,由有关部门实施挂牌督办;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才能完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第二十八条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实施挂牌督办的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依据治理方案和职责分工,拟就挂牌督办事项,下达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在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之日起10日内,受理申请的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邀请相关专家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核销重大事故隐患,恢复生产经营,并在媒体上公告治理结果。

第二十九条对已取得许可证照的生产经营单位,在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负责督办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对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应当及时提请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相关许可证照。

第四章罚则。

第三十条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排查、认定、报告和治理事故隐患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经治理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拒不治理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掉。

第三十一条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排查治理或者拒不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治理职责追究规定》文件追究有关职责人员的职责。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各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能够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对于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龙潭镇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商场、学校和幼儿园、医院、餐饮场所、旅馆、娱乐场所、小网吧、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各村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11月1日至25日,各村、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村点长带队深入各村,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我矿专项水害:

一、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

增强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各相关科室、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查出的煤矿水害隐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提出措施,对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险。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承担起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技术责任。要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配备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设立专门的煤矿防治水机构、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和专业队伍等,不断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

矿井要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的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

煤矿企业要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及其周边受威胁的水害隐患,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严禁超层越界等违法非法开采,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四、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

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矿井开拓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时,必须探水前进。矿井如受底板承压水威胁时,要进行疏水降压,保证安全开采;无法保证安全开采时,必须进行底板加固注浆。水体下采煤必须按设计进行试采,确保安全。

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五、加强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

矿井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六、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

矿井相关科室、部门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置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大型煤矿企业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

煤矿企业发生透水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七、进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监管监察力度。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监督检查力度。矿井必须配备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探放水设备和队伍,制定落实防治水措施,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对发生水害事故的矿井,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

八、加强矿井水害预防的有关措施。

1、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

2、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

3、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

4、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

5、在本矿井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

6、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

7、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五个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

8、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

9、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

10、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11、矿井防治水领导组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

12、年雨季前对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掏,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

13、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雷雨季节前停电检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应补充齐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14、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较为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资料报生产技术部。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液氯汽化、甲苯氯化、邻氯甲苯氯化、水解、动火作业、登高作业、入罐作业等环节的事故隐患;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公司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自查分析,并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下一年1月15日前,将上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整理成书面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报告向丹阳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报告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丹阳市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丹阳市安监局备案。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为建立安全建设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建设主体职责,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建设事故,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经理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建立本矿安全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等。

组织机构。

组长:张君瀚。

副组长:白文林张和平王谟白玉国雷志宏。

成员:侯志强郑官旺白海军常利军王成荣。

白文国弓建伟关文瑞。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检科,办公室主任由安检科科长担任,负责隐患的收集、分析、汇总、整改销号、上报等工作。

三、把隐患排查工作贯穿到建设过程中,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职责,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四、在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带领下,以科室为单位坚持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设备、设施及建设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对每一天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流程进行分类登记、分类整改,验收上报,全过程建档。

五、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长定期组织一次本矿范围内安全大检查对所查隐患登记建档。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安委会关于做好“元旦”全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安委会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阜城县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阜安[2015]1号)要求,县教育体育局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为使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经过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构成职责清晰、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提升安全保障、维护学校和谐。

检查从2015年1月5日至2月17日结束。检查的方式主要采取学校自查、中心校排查、县教体局督查以及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等。

1、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隐患。主要排查教学楼(房屋)、实验楼、学生宿舍、学校围墙、厕所、大门、教学设施器材七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于不贴合办学条件的学校坚决予以查封。

5、交通安全隐患。主要排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自有车辆和合租车辆资质、年检、司机资质、承租手续、接送记录、运行管理六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提示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行车,不超载运行,严防因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影响师生安全。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和超载车等不安全车辆。

7、教师队伍管理隐患。主要排查教职工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维护学生权益中的问题。

8、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景。

(一)部署发动阶段(1月5日至1月10日)。

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教育动员大会。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进取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

(二)自查自纠阶段(1月11日至2月11日)。

各学校按照方案要求及中小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景,逐项进行排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生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职责、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景、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公布,理解广大师生监督,并报县局安全科。

(三)督导检查阶段(2月11日至2月17日)县教育体育局由局级领导带队赴分包乡镇和县直学校进行督导检查。经过督导检查及时纠正自查整改的不足,进一步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1、提高认识,及时部署。各地各学校要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以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落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迅速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专门成立各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指挥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档案材料管理组,落实职责到人。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职责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2、全面整改,督促落实。各地各学校对在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凡学校能够自我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于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限期解决。

3、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发动广大师生参与,畅通安全隐患报告渠道,鼓励举报安全隐患,构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广泛参与的学校安全工作氛围。县教体局举报电话是:0318——4622130。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全县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给予党政纪处分。

4、严明纪律,务求实效。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是落实省市安委会关于做好“两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安排,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要严肃认真,决不能敷衍了事。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安全工作行政问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检查管理台账制度,做到安全检查有据可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挂账整治,限期解决。要把安全检查与依法治教相结合、排查隐患与教育警示相结合、强化整改与加强基础相结合,以检查为契机,彻底消除隐患问题,大幅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千方百计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建设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建设、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重大危险源等级分类。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1、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个性重大事故的;。

2、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3、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

4、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三、重大危险源评估。

每一年至少对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将安全评估报告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的建设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及时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状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从事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的结果负责。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资料:

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2、重大危险源基本状况;。

3、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4、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损害程度;。

5、重大危险源等级;。

6、监控措施方案及防范措施计划;。

7、应急救援预案效果评价;。

8、评估结论与对策推荐等。

四、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级别,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矿主要负责人对本矿的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工作全面负责,并指定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的具体负责人。

1、一级重大危险源务必建立有效的动态监控系统,进行不间断的监控,随时掌握危险物品有关参数的变化状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并每季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控状况。

2、二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有效的监控措施,定期监测危险物品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每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状况。

3、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有效的监控措施,监测危险物品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每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状况。

4、务必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矿主要负责人应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并组织对本矿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巡查、登记和上报等。

5、务必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重大危险源基本状况;。

(2)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3)危险辨识与评价;。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应急潜力评价与资源;。

(6)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7)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8)保障措施与程序;。

(9)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10)培训与演练。

6、及时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评估、监控,登记建档,并制定定期检测措施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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