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工作总结大全(15篇)

时间:2023-12-03 09:36:03 作者:纸韵

定期进行月工作总结是对自己工作状态和能力的一种检验和评估,可以帮助我们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如果你对月工作总结的格式和内容感到迷茫,不妨先参考一下以下的范文,或许能够给你一些写作上的启发和指导。

公益诉讼全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根据省、市史志工作部署,结合区实际,以编修《区志》为主线,创新史志工作思路,加强基层部门修志督导,使区史志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史志工作稳步推进。现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史志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为现实服务实现突破。(一)为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全面实施国家黄蓝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区的新跨越,由区政府主办、区地方史志办公室承编的《概览》一书4月份全面启动。该书8月份进厂印刷,现正在校对印刷稿,12月份出版发行。(二)上半年,由^v^区委办公室、^v^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方史志办公室编纂的《辉煌》出版发行,该书40万字,图文并茂,全面总结回顾区期间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展示发展的宏伟蓝图,存史资政,启迪未来。(三)针对史志工作实际,组织人员编纂了《区情(袖珍版)》,此书为领导口袋书,设计新颖,携带方便、内容简明、易于浏览,是区的一本小型生活百科全书,9月份已出版发行。

(六)积极外出采购志书,加快推进方志馆建设。加大对现有书籍、资料的管理力度,完善制度,严格志书出入借阅。本着少花钱多购书的原则,多次到省等地志书市场实地考察,广泛电话联系各地史志办、志书经销商,多渠道采购和交换志书,已新购和交换志书200余种500余册。年初,区编办批复了区方志馆机构,史志办加挂方志馆牌子,并批复了2个内部科室。方志馆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目前,馆藏1150种,6000余册。

(八)完成了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按照省、市史志办下达的文件,已按时完成为省、市年鉴区供稿作任务。按照省、市史志办《关于举办首届齐鲁新方志论坛的通知》,积极撰写方志理论研究文章,报送优秀文章2篇。完成省人文自然遗产摄影作品大奖赛稿件征集报送工作。

(九)其它工作齐头并进。一年来,全力做好帮扶村、党建、精神文明、经济发展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积极加强调研、信访和统计工作,群团、妇女工作同步推进。

二、存在问题。

水库公益诉讼工作总结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公益诉讼部门在上级机关和本院党组的领导下,紧紧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四个最严”、“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xx市人民检察院“保护长江母亲河”三个专项行动开展工作,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不断纵深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1至12月,我院共计搜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3条,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件,行政机关回复43件;搜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支持行政机关生态损害赔偿达成磋商协议2件。

二、工作举措。

(一)创新机制,拓展案源。贯彻落实xx市人民检察院、**_*《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精神,与区审计局签订《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联席会议纪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专业优势,建立常态化配合协作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衔接工作的会议纪要》,邀请区法院、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林业局召开联席会议,建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工作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利用人大调研落实两级人大关于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契机,向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并提出继续加强和落实检察院与各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继***挂职锻炼。

(二)围绕专项行动,夯实着力点。根据市院制定的生态环境领域大巡查专项活动方案,我院制定生态环境领域大巡查专项活动方案,公益诉讼部门将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组成办案小组4组,共计开展巡查6次,对辖区“一湖一库xx”及其主要支流(汉丰湖、鲤鱼塘水库、xx、浦里河、南河、)进行巡查,对辖区的雪xx自然保护区、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澎溪河湿地保护区进行巡查。开展好二分院辖区医疗污水、医疗废物处置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积极摸排线索。

(三)服务大局,配合支持环保督查整改工作。对标对表《xx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的55个问题,对澎溪河湿地保护区违法建设立案1件。实地走访铁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和澎溪河湿地保护区,主动联系沟通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公安局、区铁峰山整治办、区农委对接,全面掌握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整改任务及工作安排。

三、工作成效。

资源保护领域: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亩;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湿地面积8亩。生态环境领域: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5处,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39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55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5亩;保护被污染土壤36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652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6070吨;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5个。

三、存在的问题。

检察建议类型相对单一,大多数检察建议属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缺乏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案件。办理的检察建议不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逐步探索完善与全区各行政机关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依托“两法衔接平台”促进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共享,确保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查询、行政违法行为整改等信息及时、高效、无障碍互通。二是继续加强与区法院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公益诉讼案件管辖、调查手段、证据规则、移送和庭审程序、出庭规范等具体问题,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审判机制,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审判质效。三是进一步探索完善与监察机关的办案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建立双向案件移送机制,重大案件会商机制,明确联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四是探索建立各行政机关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行政执法专项调查邀请检察机关共同参与的行政执法联动制度。形成区检察院、区法院、区监察委、区各级行政机关各司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良好格局。处置。

[全文已结束,注意以上仅为全文的文字预览,不包含图片和表格以及排版]。

公益诉讼季度工作总结

今年8月,市委、市政府对食品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

一是成立了以市长别必雄为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6个扩大为26个,同时从工作机制、目标考核、应急处置、财政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各部门责任。食安办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是我局开始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管职能(原由^v^门承担)。

今年以来,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为着力点,组织各部门开展食品市场联合检查、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考核、评价督察活动,推进食品安全无缝隙监管。

深入开展“建设诚信襄阳,保障食品安全”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8月,省食安办授予xx县全省首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县,并推荐xx县创建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县。

今年,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8次、“四大家”领导参加的大型集中宣传活动4次、食品安全“六进”活动10次、接受市民咨询1000多人次、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2次,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宣传持续半年,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媒体刊发食品安全宣传稿件200多条。

公益诉讼全年工作总结

今年,我办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市史志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以修志编史为工作重点,坚持以“资政、存史、育人”为根本任务,贴近中心,服务现实,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史志工作领域,较好地完成为构建和谐曲江服务,实现了预期目标。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今年工作情况。

(—)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史志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全力配合。

1、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今年,我办按照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纪委制定下发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首先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制定了实施方案,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其次是经常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党风党纪教育。结合全区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组织干部收看反腐倡廉电视专题片等形式,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三是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腐败工作,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单位干部无违纪违法行为。

2、认真开展计生帮扶工作。为切实开展好帮扶工作,我办多次组织干部到帮扶对象家中了解情况,结合实际,制定结对帮扶计划。在办公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力所能及地进行帮扶。

3、加强了机关规范化建设。以提高效率、规范工作为目的,在原有基础上,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责任,规范工作,提高工作效能,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推进史志工作。

史志办公室作为研究历史的专门机构,不仅要对曲江历史做全面系统的把握,还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政治理论知识。这就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为综合的素养。为此我们制定了本年度详细的学习计划,坚持进行工作汇报和业务学习。我办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通过学习讨论,大家提高了对依法修志的认识,明确了职责任务,增强了依法修志,服务全区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主动协助,继续抓好专业志的编修工作。积极指导基层修志工作,指导并研究编修《曲江文物志》工作,就如何编写文物志的有关问题进行辅导,审查了文物志篇目的设计和志稿编写。

(三)精心组织史志资政工作。

今年,在积累两届修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地方志工作领域。利用地情资料优势保护宣传地标品牌,经过我们的努力,省地方志办已经把我们具有本地特色罗坑茶作为有地方特色产品向全世界推荐。

二、存在问题与困难。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工作中存在着问题与困难,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主要是:一是史志合一,人少事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二是经费困难,捉襟见肘,工作步履维艰。以上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加以改进,使我区的史志工作搞得更好。

今年,我区体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体育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相关单位通力协助下开展。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全民建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等有关要求,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为目标,各项工作开展有序,局面良好,成效明显,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强人民体质,是体育工作的中心任务。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大力开展以全民健身为主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全民健身工作成效明显。

1、群众体育蓬勃发展。

今年以来,我局以结合本区实际和群众喜好,因地制宜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了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开展。1月1日,组织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部分区直单位一把手组成50人方队,参加了xx市今年“汇展华城杯”元旦环城跑活动;为营造欢乐祥和的春节氛围,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我局于春节期间举办了河边乒乓球擂台赛及趣味体育系列活动,参加人数约二百多人;5月承办了“羽林争霸”2013红牛城市羽毛球赛广东赛区韶关站曲江分区比赛,吸引了来自韶钢、韶冶、大宝山等企事业单位、羽毛球俱乐部共16支参赛队、100多名羽毛球爱好者参加;6月,组织龙舟参加今年xx市“体彩杯”龙舟比赛,我区龙舟队员发扬了不怕苦不怕累精神,刻苦训练,团结拼搏,取得了第四名的成绩;;8月2日举办了“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暨全民健身活动展示晚会,参加表演的队伍有区排舞协会、老年体协等13支队伍近390人;8月10日至11日举办了“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御湖山杯”钓鱼比赛,吸引了近200名钓鱼爱号者参与;8月27日组队参加了由市体育局举办的xx市第六届社区体育运动会,获得了第一名。6月19日-20日、9月16日-17日,我局开展了今年我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完成了农村老年、成年以及幼儿近800个有效样板量,实现了“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目标。10月1日在江畔健身广场举办了“庆国庆”三人篮球比赛;10月11日,举办了今年xx区“南粤幸福活动周”(体彩杯)重阳登山活动,区四套领导班子、各镇和区直各单位以及垂直管理单位,共63个单位1300多人参加此次登山活动;11月1-18日协助老年体协举办了xx市xx区第六届老年人运动会,共有12个比赛项目共526人参加;11月2-3日协助市体育局在xx市创强露营中心(xx区小坑镇)举办了今年xx市第三节“体彩杯”野外露营活动,此次活动共有300多人参加;11月18-25日将协助总工会举办xx区职工运动会,此次活动有6个比赛项目近700人参加。这些活动激发了群众参加体育锻炼的热情,对推动我区全民健身运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与此同时,我区的全民健身活动也受到了上级体育部门的`表彰,今年8月,我局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胡永军同志被评为2009-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

2、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健身指导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今年,我局指导乌石镇、罗坑镇、大塘镇相继成立了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具体负责各镇开展体育健身指导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6月,我局对现有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进行了调整和继续培训工作,培训人数为100人。7月,组织我区认真履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职责,热心为健身爱好者服务的人员20人参加了xx市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

3、健全体育组织,充分发挥协会作用。

目前,我区共成立体育协会8个,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类协会的协调、引导、支持和管理,加强横向、纵向联系使其充分发挥联系各类体育人群的桥粱和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好各种群众身边的体育活动。5月底至6月底我局指导我区乒乓球协会、羽毛球协会举办今年乒乓球排名赛及今年羽毛球联赛;7月中旬,举办了广东省首届千万人群广场健身排舞展示大赛xx区预选赛,来自我区排舞协会共405人参加了比赛。8月8日组织我区排舞协会参加了市体育局举办的xx市广场健身排舞展示大赛,荣获二等奖;10月2日组织我区排舞协会64人参加了由市体育局举办的xx市“广东南粤幸福日”活动。10月12日至11月23日,指导区乒乓球协会举办了今年xx市xx区“乒协杯”乒乓球团体赛,来自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驻韶厂矿15支队伍近80人参与了此次角逐。通过举办各项比赛,加强了和全区体育爱好者的沟通和交流,增进了友谊,推动了我区群众性活动的开展。今年,我局共指导全区各级体育协会开展群众体育工作次,使其发挥功能和作用,有力的促进了城乡、社区群众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今年,我市体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和xx市体育局的具体指导下,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重点,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积极发展体育产业,体育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业绩。

一、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契机,不断推进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一)精心谋划、营造氛围,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以节日文体活动为截体,广泛开展假日体育活动,经常性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实现了“月月有竞赛活动”的目标。今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了篮球赛、象棋、羽毛球、趣味体育等系列体育活动;4月—5月,组织4支球队参加了广东省“红牛杯”挑战赛;5月,举办了xx市第二届羽毛球团体赛暨“天翼杯”羽毛球赛;6月,组织2支队伍参加了xx市龙舟赛;6月,举办了市首届“钓鱼杯”钓鱼大赛,全市80多名钓鱼爱好者参加了比赛;组织了全市50多名武术爱好者参加了“太极拳”培训班;7月,组织开展了第二届乒乓球混合团体赛暨“华溢杯”乒乓球混合团体赛;8月,组织开展了第二届“篮协杯”篮球赛;9月—10月,组织开展了首届“镇机关运动会”,全市18个镇(街道)组队参加了象棋、乒乓球、羽毛球和篮球赛;11月,组队参加了xx市“市长杯”篮球赛,取得亚军。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组织开展首届镇机关运动会。今年3月初,发文组织开展首届镇机关运动会,帮助各镇开展体育运动,在全市各镇掀起运动热潮。镇机关运动会比赛从9月至10月,历时2个月,全市18个镇(街道)组队参加了象棋、乒乓球、羽毛球和篮球比赛,珠玑镇、界址镇、帽子峰镇、全安镇、南亩镇分获团体总分前6名;各单项获奖名次如下:古市镇、珠玑镇、油山镇、百顺镇、界址镇分获中国象棋团体赛1至6名;珠玑镇、全安镇、南亩镇、帽子峰镇、邓坊镇分获羽毛球混合团体赛1至6名;帽子峰镇、珠玑镇、黄坑镇、古市镇、南亩镇、乌迳镇分获乒乓球混合团体赛1至6名;男子篮球赛的1至6名代表队分别是湖口镇、界址镇、江头镇、全安镇、邓访镇、澜河镇。

(三)争取省、市体育局支持,夯实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争取省局扶持力度,更加关注镇级农民健身工程健身阵地建设,有序推进黄坑、邓坊、全安、澜河等四个镇的镇级农民健身工程建设,按计划将在今年12月底完工。

公益诉讼全年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县史志办干部职工身体素质,增强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繁荣我办体育文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我办积极开展全民健康建设活动。现将20xx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全民健康组织机构方案。

县史志办办公室制订了《县史志20xx年全民健康建设工作计划》,成立了全民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分工,明确了工作人员与工作职责,使全民健康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有力地推动了全民健康的发展。

二、加强全民健康宣传教育,提升知晓率。

县史志办十分注重全民健康宣传,设立了全民健康宣传专栏,广泛开展全民健康宣传工作。向单位干部职工主要宣传吸烟有害健康、预防性病艾滋病、母婴保健、常见慢性病防治、饮食卫生及根据季节变化的疾病防治等。举办了健康知识讲座,进行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提高机关干部的健康知识水平,增强人们健康意识及行为,促进不良健康行为转变,推动了全民健康的深入开展。

三、深入开展控烟工作,建设无烟办公环境。

我们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落实了创建任务,通过加强领导责任,建全各项控烟制度,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各项控烟措施,使禁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举办了专题控烟教育讲座,进一步提高单位职工的控烟能力。并在各局、办创建无烟办公室。在我办开展禁烟宣传,展示全民健康、控烟知识展板。

四、加强体育锻炼,提升身体素质。

通过本次活动,干部职工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形成覆盖机关、辐射基层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机关干部职工在岗期间每天至少参加20分钟工间操及其它体育锻炼活动;大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等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和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积极推广工间操,领导干部带头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举办的运动会,达到既锻炼又娱乐的目的。

五、克服困难,将全民健康工作推向深入。

认真的做好全民健康工作,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缺少专业健康人员,经费不足,阵地和基础设施简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宣教阵地的扩展延伸不够等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加强对全民健康工作的探索,落实各项措施,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全民健康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身体素质而努力。

公益诉讼季度工作总结

我局履行餐饮服务监管职能后,迅速调查摸底,掌握餐饮服务企业基本情况,截至11月,我市有餐饮服务单位3654家,其中:大型餐饮150家、中型餐饮1386家、小型餐饮1635家、小吃店300家、食堂183家(其中学校食堂63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75家。

(一)规范餐饮服务行政许可。采取三项措施,加强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工作:

一是对市行政服中心药监窗口进行调整充实,增加一名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工作人员。

二是建立完善责任制、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三是及时做好现场核查。做到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办事流程、申请材料、管理制度、受理窗口、验收标准、档案管理的“六统一”,规范了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目前,我市“a”级餐饮服务企业16家,“b”级餐饮服务企业44家。在动态监管过程中巩固“a”级,指导“b”级,强化“c”级,形成了树立“a”级为样板,鼓励“b”级为示范,加大对“c”级监管力度的工作模式。

(三)建立“三本台账”全程监控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为做到全程监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建立了餐饮服务台账管理制度,印制了《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台账》、《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和《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流向台账》,要求实名记录食品进货和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和餐厨垃圾流向情况。为进一步强化食品添加剂监管,要求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人保存的“五专”管理。“三本台账”的建立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和餐厨垃圾流向全程各环节纳入可追溯监管,防止餐饮单位采购和使用来路不明、不合格的食品原料。9月起,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免费向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发放台账记录本,到11月底,共发放台账1万多本。

(四)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1月底,先后组织开展了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和餐具消毒效果监测专项工作。监督检查248家餐饮服务企业、学校食堂,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80余份,督促125名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20家食堂维修完善了餐具消毒、防鼠防蝇设施。随机抽取57家餐饮服务企业餐饮具样品进行消毒效果监测,责令3家存在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五)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9月以来,为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规范》要求,采取强化组织领导、明晰安全责任、向接待任务酒店派驻执法人员、对餐饮具和重点食品实施采样检测、对饮食菜单进行审核把关等措施,为“襄阳市三级干部会议”、“诸葛亮文化旅游节”、“央企投资考察”等多项重大活动提供了优质的餐饮服务化妆品安全保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肯定。

公益诉讼心得体会

公益诉讼是一种为了保护公共利益而发起的法律行为。在过去的几年中,我有幸参与了一些公益诉讼,并从中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通过这些经历,我深刻认识到公益诉讼的重要性,以及作为公民对社会的责任。

第二段:了解问题。

在进行公益诉讼前,了解问题是至关重要的。这不仅包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还包括对案件相关背景和情况的深入了解。例如,在一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中,我必须了解各项环保法规,收集并分析大量的证据来证实污染的存在。通过深入了解问题,我能够更好地为案件做准备,提高胜诉的机会。

第三段:团队合作。

在公益诉讼中,团队合作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成功的公益诉讼需要一个专业的团队,包括律师、调查员和专家。每个人都在案件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而他们之间的紧密合作是取得胜利的关键。例如,在一起医药欺诈公益诉讼中,我的团队合作紧密,大家相互沟通、分享信息,帮助彼此理解案件的复杂性,最终取得了胜利。

第四段:坚持与耐心。

公益诉讼往往是一项复杂和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坚持和耐心是至关重要的品质。有时,可能会遇到各种挫折和困难,但我们不能轻易放弃。对于我个人而言,在一起土地侵权公益诉讼中,遭遇了长时间的官司拖延和压力,但我坚持不懈地追求正义,最终获得了我们的胜利。

第五段: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

公益诉讼不仅仅是为了解决当前的问题,更是为了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和推动可持续发展。通过公益诉讼,我们可以改变不公正和不合理的制度和规则,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例如,在一起劳工权益公益诉讼中,我们为工人争取到合理的工资和劳动条件,改善了他们的生活。这种积极的影响将长期存在,帮助更多的人获得公正和尊严。

结尾:

公益诉讼是每个公民应该关心和参与的重要事务。通过了解问题、团队合作、坚持和耐心,公益诉讼可以取得成功并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我相信,只要我们携手努力,我们可以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和有爱心的社会。

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总结

今年。

9月,宜丰县人民检察院与宜丰县自然资源局、宜春市宜丰生态环境局、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宜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宜丰县农业农村局、宜丰县林业局、宜丰县水利局等部门就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文件,强化了公益诉讼的外部协作配合,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活动5次,发现公益诉讼线索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

二、取得的成效。

1、诉前检察建议成功追缴土地出让金276万元。

2019年5月9日宜丰安凯物流公司已补缴万土地出让金和26187元交易服务费,且该公司现已动工建设。2019年5月22日宜丰筑巢公司已缴清土地出让金207万、交易服务费43103元、税费83835元。通过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全面履职,既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也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有效的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有效守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

2019年2月“三全水饺”疑似检测出非洲猪瘟病毒事件,2019年2月18日我院积极与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督促该局针对宜丰范围内“三全水饺”批次进行逐一排查,确保宜丰市场上流通的是安全水饺。针对此次三全水饺事件,宜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共排查超市65家,农贸市场2个,同时对宜丰县地区三全牌水饺总经销店面和仓库现场进行了检查。我院工作人员联合宜丰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宜丰县城的华联超市进行排查。经排查未发现涉事批次的三全水饺在宜丰地区流通销售。通过检察机关的有效督促,切实保障了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3、

着力推动。

13家关闭煤矿复垦覆绿。

宜丰县新庄新兔煤矿。

二井完成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并通过专家组竣工验收。同时宜丰县自然资源局对全县范围。

13家关停煤矿开展全面排查,督促13家煤矿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义务。

4、发出全市首例维护英烈名誉权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今年。

9月,我院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发现宜丰县天宝乡黄沙大捷以及潭山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存在卫生脏乱、烈士墓碑字迹模糊等情形,严重影响烈士荣誉。我院立即启动诉前程序,向有监督管理职能的宜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宜丰县天宝乡政府、宜丰县潭山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上述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清理、维护烈士纪念设施工作。同时建立健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工作规范,开展定期巡查工作,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三、

存在的不足。

2、2019年的公益诉讼工作相较于去年已经有很大的提升,但因为检察宣传力度不够、办案数量尚未形成规模等原因,公益诉讼在全县尚未形成较大的社会影响。

四、

下一步工作打算。

及时关注新闻媒体、社会舆论,从社会热点和争议较大的问题中发现案件线索。充分利用检察。

12309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发动广大群众发现案件线索。

公益诉讼心得体会

公益诉讼是指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作为一种特殊的诉讼形式,公益诉讼旨在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调整社会秩序。在参与公益诉讼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其重要意义和具体做法,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公益诉讼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公益诉讼主要着眼于解决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问题,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与进步。通过公益诉讼的推动,一些环境恶化、违法违规等问题得以解决,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如果没有公益诉讼这样的法律工具,一些环境问题可能会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加重社会矛盾。

其次,公益诉讼的意义在于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一些群体往往由于地位低下、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难以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公益诉讼作为一种集体诉讼形式,能够有效为这些弱势群体争取到更多的公正待遇。比如,在某次公益诉讼中,我们代表一些农民工维权,最终取得了胜诉,工人们得到了应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这样的胜诉不仅能够化解社会矛盾,也能让更多的人群受益,增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公益诉讼的成功离不开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在公益诉讼中,我们经常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但正是由于有了社会的力量和支持,我们才能够克服种种困难取得胜利。社会组织、律师志愿者等群体的参与,为公益诉讼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他们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法律援助和专业知识,为我们推动公益诉讼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因此,公益诉讼的兴起需要各界人士的共同支持和参与,只有各方力量的统一合作,才能够推动公益诉讼事业向前发展。

另外,公益诉讼的过程中需要有坚定的信念和耐心。公益诉讼的过程中,我们往往会遭遇各种困难和挑战,可能会遇到政府部门的不合作、被告方的阻挠等问题。但正是在这些迎面而来的困难中,我们更需要坚持正义的信念,耐心地推进诉讼。尽管过程可能艰辛曲折,甚至会遭受一些损失,但只要有信念和耐心,最终我们依然能够取得胜利。而且,通过这样的奋斗与努力,我们也能够改变社会环境,为后续的公益诉讼事业铺平道路。

总之,公益诉讼是维护公众权益、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通过公益诉讼,我们能够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促进社会公正与和谐。然而,公益诉讼的兴起离不开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需要各界人士积极行动起来。而在公益诉讼的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坚定信念、耐心奋斗,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公益诉讼对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关注并参与其中,共同推动社会的公正和进步。

公益诉讼制度

而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及发展,各类民事公益违法行为呈现出“潘多拉盒子”打开时的“壮观”场面。具体表现在:(一)通过非法手段侵害、破坏、浪费公有资产,特别是国有资产的事件层出不穷,数额越来越大,可谓“举国震惊”、“世界瞩目”。(二)垄断、限制竞争、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权益,价格违法等公益违法行为充斥于中华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三)环境污染等各类公害事件此伏彼起。针对这些痛心疾首的各类民事公益违法行为,中国加大了行政执法的力度。但由于各种原因,这些行政机关的权力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行使和发挥,“挂一漏万”似乎成了行政执法的一大特色风景。针对行政机关“挂一漏万”,作为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权和司法机关却只能“隔岸观火”,而侠义之士的“路人”又难以“拔刀相助”。大家只好一起听任这种抽象的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小额多数”的“易腐权利”腐烂下去。本文即试从人公益诉讼的特征及目前的中国的法律现状论述中国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可行性。

公益诉讼

人们常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对于社会公益事业来说,公益诉讼便是一种维护社会正义、保护群众权益的重要方式。作为一个从事公益诉讼工作的律师,我深知其中的责任与使命。在过去的几年中,我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在这篇短文中,我将分享一些我从公益诉讼中所得出的思考与收获。

首先,公益诉讼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公益诉讼通常涉及到涉及大量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例如,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劳动纠纷等等。这些案件往往因涉及利益关系复杂、证据难以收集等特点而变得棘手。因此,作为公益诉讼律师,我们需要有深入的法律知识、扎实的法律实践能力,并能与其他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合作,共同推动案件的进展。

其次,公益诉讼需要坚持原则与公正。在公益诉讼中,我们面临的挑战不仅仅是从法律角度来看待问题,还要考虑到社会责任与公益意识。在案件中,我们需要坚守法律的原则,维护公正与正义,同时也要考虑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在处理案件时,我们必须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不受任何个人或团体的影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可与尊重,为更多人提供服务。

进一步,公益诉讼需要不断学习与创新。法律是一门不断发展的学科,社会问题也在不断变化。作为公益诉讼律师,我们要不断学习新知识,紧跟法律的发展趋势。同时,我们也要学会创新,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来提高办案效率。例如,我们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实时掌握案件的进展情况;也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方便群众进行举报与咨询。只有不断学习与创新,我们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公益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此外,公益诉讼工作也需要关注公众意识的提升。公众意识的提升,对于公益诉讼的推进非常重要。例如,很多人对环境问题缺乏了解,或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缺乏警惕性。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公益诉讼的认知与支持。我们可以利用媒体、社交平台等渠道,向大众普及公益诉讼的重要性,鼓励更多人参与其中。只有当公众真正认识到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时,公益诉讼才能真正实现其目标。

最后,公益诉讼也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在公益诉讼中,我们往往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合作,共同推动案件的进展。只有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公益诉讼的目标。因此,我们应该注重与其他专业人士的合作,共同拓展案件的资源。同时,我们也应该注重与社会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

总之,公益诉讼是一项伟大而重要的事业。作为公益诉讼律师,我们应该以担当和责任感为动力,坚守法律原则与公正,不断学习与创新,关注公众意识的提升,同时也注重与其他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合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为社会和谐与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

公益诉讼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芮跃华14日表示,可以借鉴消费者保护和环境公益保护的实践做法,推动建立我国证券领域公益诉讼制度。他建议,通过推动修改相关立法或出台专门司法解释,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专门投资者服务保护组织作为原告,提起证券公益诉讼,探索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新机制,维护资本市场公共利益。

芮跃华是在参加湖北代表团小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作上述表示的。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披违法违规等传统类型案件持续呈高发态势,各类新型违法违规行为也不断涌现,侵犯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的事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工作报告显示,20xx年审结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案件4238件。对此,芮跃华认为,建立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权益有效救济制度的需求迫切。

中小投资者占较大比重是我国资本市场市场结构的一个显著特征,未来几年主体结构也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由于中小投资者相对比较分散,力量较为薄弱,受损的投资者主要通过自发提起诉讼来进行个人维权。从实践情况来看,一方面,中小投资者通过自发诉讼维权面临诉讼期间长、成本高、成效低、取证难、担风险等难点,自身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救济;另一方面,中小投资者因诉讼成本过高、专业能力不够、诉讼预期不明确等原因,维权动力不足,往往主动放弃维权,从而客观上降低了相关市场主体的违法成本,违法行为得不到有力震慑。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12日的记者会上指出,“只有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才能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稳健发展。”

芮跃华说,为进一步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针对当前投资者维权难的问题,可以借鉴我国消费者保护和环境公益保护的实践做法,积极推动在证券领域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所谓公益诉讼,一般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机关或组织、个人,针对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为维护公益目的而提起的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公益诉讼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在消费者保护和环境保护等领域明确了特定专门组织发起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并进行了积极实践。20xx年福建法院审结了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在证券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境外资本市场已有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

芮跃华建议,在证券法修改中加入专门条款,明确符合法定条件的专门投资者服务保护组织有权作为原告,针对侵害众多投资者利益的证券违法行为,以投资者服务保护机构的名义提起证券公益诉讼。通过发起证券公益诉讼,可以有效避免个人起诉时的“集体行动”困境,为众多受损投资者积极维权提供示范和引导,充分实现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从而提高投资者权益救济效率,及时维护资本市场公共利益。

针对在目前现状下如何实现公益诉讼、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芮跃华认为,与证券公益诉讼类似,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支持诉讼也可以起到实现投资者权益及时有效救济的效果。公益诉讼一般是由专门机构作为原告发起诉讼,而支持诉讼则是专门机构作为投资者的代理人,支持投资者开展诉讼。

作为中国证监会批复成立的专司中小投资者保护服务的机构,目前投资者服务中心正研究探索面向中小投资者开展公益性支持诉讼,通过公职律师或者组织证券公益律师,作为投资者的诉讼代理人,支持中小投资者发起维权诉讼,为广大中小投资者维权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净化资本市场环境。

公益诉讼培训总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检察公益诉讼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我积极参加学习研讨,结合本部门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发现了一些工作中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并就如何解决问题、整改落实进行了深入思考。

公益诉讼工作影响力大、社会敏感度高,牵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诸多利益主体,做好工作责任重大。因此,在集中学习期间,我重点围绕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决策要求进行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做出贡献。报告还以专章的内容,围绕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提出了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4个方面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其中一条基本方略,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其中一大理念,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打攻坚战。这“四个一”体现了我们党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把握,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地位,体现了党对建设生态文明的部署和要求。总书记指出,内蒙古生态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全区各族群众生存和发展,而且关系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立足全国发展大局确立的战略定位,也是内蒙古必须自觉担负起的重大责任。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建设得更加亮丽,必须以更大的决心、付出更为艰巨的努力。

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重要职责。作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专门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我有义务更有责任承担起这项职责。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认为重点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自觉融入、服务和保障大局。找准检察公益诉讼与全区重大决策的契合点,积极服务,精准发力。持续聚焦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守护好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支持。系统梳理总结试点以来公益诉讼工作实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办案成效、困难挑战以及典型案例,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支持,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推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专项决议。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议突出、细化检察机关监督办案重点,为着力解决检察机关调查核实难、鉴定难等突出问题提供具体有效的制度依据。

二是强化办案规范化,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切实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精准监督、智慧借助、统筹发展以及全面平衡充分发展的理念。把提升办案质效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正确处理办案数量规模与质量效果的关系,在挖掘新动能、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推动区域均衡发展、确保数量稳升基础上,把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质效提升上来。坚持效果导向,注重以个案办理推动行业和区域相关问题的集中整治。稳妥、积极进行“等”外探索。对于政策有明确要求的领域,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基础上进行个案探索。对于其他领域涉及面广、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符合公益诉讼立法精神又没有适格主体提起诉讼的侵害公益突出问题,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取证、征求专家学者意见、向党委、人大专题报告等多种方式,做足做实相关工作后进行探索。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和内蒙古2019河湖“四乱”清理专项行动。提高案件线索收集和研判能力。准确把握履职中发现线索的要求,注重通过12309检察服务等系统内外信息和管理平台,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审计、巡视巡查等专项监督信息,通过新闻舆论、互联网、新媒体等渠道公共信息,拓宽视野,创新方式方法,借助科技手段拓展线索发现渠道,提高收集和研判效率以及精准化程度。统筹推进跨行政区划公益保护协调机制。总结推广“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成果,做好河湖“四乱”清理工作。深化东北三省一区河湖流域水资源、森林资源保护协作,与山西、河北、辽宁检察机关持续开展“祖国北部绿水青山蓝天护航联合行动”等区域性协作机制。

强化工作指导,总结推广各地具有示范意义的规范化工作机制和创新制度举措。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增强培训针对性与实效性,围绕检察公益诉讼各领域实践中的新问题开发特色课程。创新培训方式,引导各地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实训,探索与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培训。广泛开展交流学习。构建公益诉讼专家库,建立重大典型案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四是加强理论研究和工作宣传,扩大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强化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借助高校学术力量建设公益检察高端智库,整合系统内外理论研究资源和力量,密切与学术界互动交流,推动形成更浓厚的公益诉讼理论研究氛围,涌现更多具有实践价值、学术影响力以及引领性的学术成果,凝聚更充分的理论共识。加强舆论宣传。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通气会、专题片、宣传册及多种新媒体形式,积极通过主流媒体发声。持续加强代表和委员联络工作,推动各级检察长到本地党校、行政学院授课,上级院为地方党委中心组作辅导等,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认识。紧密结合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教育进校园。

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深入学习思考,不断改进工作,努力完成“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各项任务要求,争取更大成绩。

行政公益诉讼论文

在当代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对有些带有行政公益诉讼性质的案件,法院在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定中,常常有这样的表述:该案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或者该案的原告并非本案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相对人。由于在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框架内还没有明确关于公民能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规定,因此,法院作出的裁定是无可厚非的。

相对于一般意义上的行政诉讼,即私益诉讼,行政诉讼的原告若与案件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依法则不可以起诉,这是防止滥诉原则的必然结果。可是,如果有些主体侵犯了公共利益,公然违反普通法律或宪法时,在有关国家机关既不追究责任又不接受投诉,或虽接受投诉而不作处理时,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为保障和“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完善诉讼程序,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中国共产党“十六大”报告),可否允许公民以原告的名义,以危及或损害社会公益的行政主体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如何接受和支持公民以诉讼的方式来维护公共利益?中国建立公民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根据,现实依据是什么?有哪些因素障碍中国建立这种诉讼制度,如何根据中国的社会需求、文化传统、实际国情推进我国公民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等等,都引起了作者的兴趣。

本文主要利用实证研究、个案分析、文本分析、逻辑推导、比较等综合性的研究方法,从不同角度对公民行政公益诉讼进行比较系统的探讨:包括公民行政公益诉讼应得到司法救济;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及其特征;我国应建立公民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理由;我国建立公民行政公益诉讼的路径选择;我国建立公民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及其结论。

为了阐明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及具特征,有必要对公共利益作进一番探讨,为讨论的进行铺就一个平台。

第一节公共利益的界定。

“公共利益”或叫“公益”(publicwelfare)是有关社会公众的福祉和利益,或指属于社会的,公有公用的利益。它既区别于社会成员个体的利益,也不是社会个体成员利益的简单加总,而是全体社会成员利益的综合体。

[1][2][3][4][5]。

公益诉讼制度

印度是一个极具鲜明个性的国家。任何一个到过印度的中国人,所见所闻都会与先前的想象发生或轻或重的碰撞,因为碰撞,而印象深刻,难以忘却。

印度自1992年实行改革开放,其经济发展落后于中国。但其公益诉讼制度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建立,正蓬勃发展,走在了中国的前面,在世界公益诉讼制度发展过程中起着先锋的作用。通过公益诉讼,其司法的触角进一步向社会的各个领域延伸,积极地回应社会的变化和社会现实的需求,从而推动社会的各项变革。

直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初,在印度,诉讼的概念还仍然处于个人诉讼这种一对一式的初步发展阶段。诉讼的提起还是受到损害的个人的特权。即便如此,这一特权的行使还受到个人所获资源的极大限制。几乎没有集体的力量来处理诸如消费者利益、被社会边缘化的群体的权利保护等涉及到公共利益的问题。到了七十年代末期,情况发生了变化。1975年6月,英迪拉・甘地领导的国大党政府突然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在这之后的两年紧急状态期间,国家实行新闻审查,逮捕了成千上万的持不同政见者,无数弱势群体的权益受到了侵犯而无人顾及,剥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不合法行为到处在弥漫。另外,法律越来越发展成为一个利益驱动的职业,大多数印度公民支付不起律师费用而没有能力到法院去寻求权利救济。结果就造成了宪法和法律中所保障的权利和大多数的没有文化,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公民之间毫无关系。紧急状态结束之后,新闻自由开始恢复,新闻媒体开始揭露社会中出现的镇压、暴力等侵犯人权的实践,这些都引起了律师、法官和社会工作者的关注。受到以上情况的激发,印度最高法院的两名大法官bhagwati和krishnaiyer于1977年提供了一份报告,建议有必要设立一种特别的诉讼形式。这种诉讼形式应该是为印度人民量身定制的。有人认为,这是对印度政府在紧急状态之后所处的合法性危机的一个直接反映,也有人认为这是印度弱势群体的抗议和不断增长的印度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开明思想的结合。这就是印度公益诉讼制度的开始。自此以后,这种由司法界的精英们创设的'法律制度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并在世界公益法发展中形成了自身的特点。实践证明,公益诉讼制度在印度获得了相比美国更大的成功。

历史上,印度经历了英国长达190年的殖民统治。它继承了英国的法律制度,属于普通法系国家。在印度的任何成文法律中都没有规定公益诉讼制度,它是通过判例逐步发展起来的。

[1][2][3]。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