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贵重物品管理规章制度(优质16篇)

时间:2023-12-16 16:18:30 作者:紫衣梦

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集体讨论和决策,确保公平公正并获得成员的支持和认同。规章制度的执行应当公平公正,不偏不倚,避免出现任何歧视和不公平的行为。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倡导节俭高效的风格,特制定本规定。

一、耐用办公用品。

2、耐用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人为损坏或者遗失不再补领,员工离职时须照折旧价赔偿。

二、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1、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

4、个人所需易耗办公用品用量标准原则上为每人一件,具体可依据每月平均用量以及岗位特点进行合理调整。

三、公共办公用品(设施):

2、公共办公用品(设施)以部门为领用单位,由部门分管副总签发实施采购和领用。

四、物品领用发放时间:原则上,不予全部发放所申报的办公用品,提倡随用、随发;

五、领用方法:

1、由各部门指定人员统一领用办公用品,并签收《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若部门领用超出需求计划,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发放。

2、部分办公用品(如油性笔、水彩笔、签字笔、白板笔、圆珠笔芯、圆珠笔、涂改液、尺子、订书机、电话机、各种电脑墨盒)实行以旧换新原则。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办公用品使用情况,每月25日前,填写好次月的《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签后报综合部行政处。

2、行政处查对办公用品领用计划与办公用品台账和库存,提报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经行政负责人审签后实施采购。

3、采购单位价值500元以上办公用品时,须报请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特殊办公用品可以经综合部同意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

4、对未列入采购申请表的临时性办公用品,原则上不作采购,因临时急需的需分管副总审批再做采购,否则推移至下月进行。

4、每月26日后(至月底)为办公用品盘点期,原则上不再安排物品领用。特殊情况下的领用需要分管副总审批。盘点期间,综合部办公用品负责人落实物品领用登记情况,填写《月办公用品领用汇总表》,核算部门领用数量和月末库存。

5、综合部依据每月25日各部门提交的《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和《月办公用品领用汇总表》,在月底前核算出下月公司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单。

6、新进人员入职,由该部门向综合部提请办公用品的申领;人员离职,应将剩余用品一并交综合部.

公司对办公用品的报废实行审批管理。各部门如有办公用品损坏,不能使用的,应当依据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对简单的可以自行维修处理但有保修期的办公用品,且在保修期内的,不得擅自自行处理,由采购员联系供货单位进行维修、维护。

2、对办公桌椅等物品出现问题,必须由木工或内行人员进行维修处理,对电脑、打印机等出现问题先自行协调公司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维修,公司内部无法解决,需要由外部单位进行维修的,必须形成请示报告,公司审批后由综合部协调落实。

3、对确实不能维修的资产类办公用品实行报废处理:使用年限较长经过维修但无法维修好的,或无条件维修的,或可以维修但维修成本过高,经相关部门对故障认定后,可由办公用品的使用人提出书面报废申请,由公司组织人员确认报废事项成立后签字确定,报废品原购买价值单件超过20xx元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4、高值报废品在得到报废审批后应当由采购部门进行回收,统一处理。

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部.

公司贵重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1、我公司贵重物品包括:笔记本电脑、自行车、工具、小灵通等。

2、所有贵重物品都要进行建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领用人必须在《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3、所有贵重物品实行丢失、损坏按原价赔偿的原则。

4、如遇员工离职、转岗等人事变动时,各部门负责人协助公司综合管理部对贵重物品进行回收,并做好登记工作。

1、笔记本电脑属于贵重易损坏物品,各领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挤压和撞碰,并远离水火及各类化学物品等。同时,要注意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盗窃。使用人未尽到应有的保管义务,致使损坏及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应责任人自行承担赔偿费用。

1、各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本部门自行车的日常管理、监督和协调使用。

2、各使用人因使用时间出现交叉时,应本着相互理解、团结第一、积极协作的精神,服从服务中心经理的分配和协调。

3、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寄存、维修等)由使用人承担。

1、各运维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及小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3、对于公共工具及大件工具应由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进行统一管理,并进行缺陷记录。

4、对于损坏的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专用工具档案,如属人为损坏则需进行全额赔偿,如属自然损坏(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损坏凭据)则按照报损程序办理。

1、小灵通只用做客服部接听工作电话使用,不能拨打私人电话、长途电话。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行为,将在工资中双倍扣除通话金额。

2、小灵通只能在工作区范围内使用,不得擅自将其带离至其他场合使用。凡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3、员工应妥善保管话机及其所有附件,并在交接班过程中完成对小灵通的交接。

此办法解释权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贵重物品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生物制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行政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疫球蛋白、抗原、变态反应原、细胞因子、激素、酶、发酵产品、单克隆抗体、dna重组产品、体外免疫试剂等。

第三条生物制品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并依法实施监督。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研制、生产、经营民用生物制品的各单位均适用本规定。在现行体制下,抗生素、激素、酶仍按一般药品进行管理。

第四条新生物制品的研制和审批按部颁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办理。除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验证外,其它制品未经批准,不得临床使用。

第五条新建生物制品生产企业,需事先向卫生部提出申请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提出初审意见,报卫生部审批。经批准项目均须按卫生部颁发的gmp规定设计和施工;建成后由卫生部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联合验收。

经验收合格单位,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第六条已有产品的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增添新品种,需向卫生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gmp规定新建或改建车间。由卫生部会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准予增加新品种。

第七条经验收合格的生产单位,按所生产品种的制造检定规程连续生产三批产品,在自检合格后,将生产检定记录和样品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审查和检定。卫生部根据检定所的报告核发药品生产批准文号。

第八条由卫生部生物制品标准化委员会制订,卫生部审批、颁发的中国生物制品规程是国家对生物制品生产和检定的基本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生物制品规程的技术规定。凡不符合生物制品规程要求的制品,一律不准生产、销售。

第九条生物制品标准由卫生部制订、颁发,各级地方和部队不得自行制订标准。

第十条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制剂室均不得配制生物制剂。

第十一条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对卫生部直属生物制品企业直接抽验;必要时对地方和军内生物制品企业的产品进行监督检验;负责防疫制品和其它制品疑难项目的进口检验;制备和分发生物制品国家标准品,其它单位不得制售国家标准品。

第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检验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和军内生物制品企业产品的日常抽验工作。凡不能做的项目可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验。

各级生物制品检验部门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直接反映制品质量问题,也可越级反映。

第十三条使用生物制品造成的异常反应或事故的具体处理办法,由卫生部另行制订。

第十四条经营生物制品应具备相应的冷藏条件和熟悉经营品种的人员。经营生物制品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和发证。

第十五条用于预防传染病的菌苗、疫苗等生物制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防疫机构统一向生物制品生产单位订购,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

第十六条进口生物制品,均需由卫生部审批、核发进口药品注册证。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口血液制品和防疫制品,需逐次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并由卫生部核准。

第十七条出口防疫用的生物制品均需报卫生部批准。其它品种的生物制品出口,按进口国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员(或特聘专家)按照药品管理法、gmp、中国生物制品规程和本规定等法律、规章对本行政区域内生物制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促使管理人员自我改进,自我完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业绩,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诚实守信,务实高效,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二条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 管理人员在接受重要工作任务时,应签订相应承诺表,按《岗位职责》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对上级与公司的声誉负责,实现自己的诺言。

第四条 按时报送各类计划、报表、资料,保证内容数据真实详细。

第五条 按时参加公司或部门召集的各类会议、培训、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按程序请假。

第六条 各部门之间团结协作,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工作的须出示工作联系函。

第七条 承诺表见附件1,工作联系函见附件2。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一、遵守公德。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公德、违反法律的现象存在。

二、爱岗敬业。

第二条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对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

第四条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与领导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五条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三、团结协作。

第六条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七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八条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九条不拨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第十条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四、遵守纪律。

第十一条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条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下班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听音乐、吃零食、嬉闹、大声喧哗。未经他人允许,不得翻阅他人文件、资料,动用他人物品。

第十四条工作时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上班期间不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和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诚实自律。

第十五条遵守职业道德,不贪污受贿,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第十六条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他人索取钱财和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第十七条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占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第十八条对于其他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和个人赠送给公司或个人的礼品、财物,必须上交到公司办公室、财务部。

六、安全保密。

第十九条要随时随地地注意防火安全,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每个员工都要熟知防火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条注意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财物的安全存放,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门。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秘密。

七、仪表大方。

第二十二条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一、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职员不留长发。

二、指甲:应经常注意修剪指甲。

三、胡子:不留胡须,保持面部清洁。

四、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五、女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十三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

八、言行文明。

第二十四条在公司内职业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

一、站姿:会见客户站立场合,或在领导、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二、坐姿:坐下后,应尽量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三、公司内与同事相遇时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以职务称呼上司。

四、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的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五、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必须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一下您们的谈话”。

六、递交文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笔、小刀、剪刀等,要把尖锐的一面对着自己,使对方容易接。

七、走通道、走廊时要放慢脚步。无论是在自己公司还是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能唱歌或吹口哨等。遇到上司或顾客、客户要礼让,不得抢行。

第二十五条待人礼貌。

一、有顾客来,马上起身接待,并让坐,接待时要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二、名片应先递给龄长或上级,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的说出自己的名字。

三、接受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准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

第二十六条电话接听处理。

一、办公人员和接待人员接听电话时必须礼貌用语,应有较强的随机应变能力。

二、重要电话接听应做好电话记录工作,将电话接听内容并及时传达、回复。

三、语言要求:规范礼貌、简洁耐心。

四、电话接听时要说:“您好+单位名称”;电话结束时要说:“再见”。

五、对方打错电话时,不要说:“打错了”就马上挂电话,而应礼貌的说:“我想你拨错号码了”。

六、接听电话要及时,一般电话响铃不得超过3声。

七、为防止电话长时间占线,接听电话一般不宜超过3分钟(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八、不允许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

九、美化环境。

第二十七条养成讲卫生的美德,不随地吐痰、丢纸屑、果皮、烟头及杂物,不乱涂乱画,如在办公室区域发现纸屑、杂物等应随手拾起来。

第二十八条创造优美的办公环境,不得损坏公司配置的各种器具、设施,不得随意乱堆乱挂各种物品,不得随便带人进入办公现场。

第二十九条保持办公环境的肃静,不要在办公区域内大声暄哗、聊天或随意制作噪音,接打手机、电话尽量保持轻声轻语,不影响他人。

第三十条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办公用品。处理完毕的文件、资料应及时销毁或存档,不得堆积在办公现场。

第三十一条办公用品实行定位管理,以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九、爱惜财物。

第三十二条爱护公司财物,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提高成本意识。

一、不浪费水、电、纸等资源和办公易耗品。

二、按照相关要求使用办公用品和公司各种设备,下班后要关好设备再离开公司。

三、爱护公司财物,不随便损坏公司财务,不得随便损坏公司财务,不得随意挪用公司财物。

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条通过制定本准则可以尊重员工的正当权益,界定公司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避免二者发生冲突。员工违反本准则可能导致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违反本准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员工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公司将报告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条职务权责。

一、经营活动。

(一)员工应守法、诚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二)维护公司利益是员工的义务。员工不得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公司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发现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员工应向公司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三)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员工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进行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四)员工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发的各项制度。员工认为公司制度明显不适用,应及时向公司或制定和解释该制度的部门反映。公司鼓励员工就工作充分发表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遵循管理流程接受上级的领导是员工的职责。员工应服从上级的指示。员工如认为上级的指示有违法律及商业道德,违害公司利益,有权越级汇报。

(六)遇到各种职责交叉或模糊不清的事项,公司鼓励勇于承担责任和以公司利益为重的行为,倡导主动积极地行动,推动工作完成。在工作紧急和重要的情况下,员工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诿。

(七)严禁员工超出公司授权范围或岗位指引的要求,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和口头承诺。在公司内部,员工应实事求是地对工作做出承诺,并努力兑现。

(八)员工有贪污、受贿或作假欺骗公司的行为,无论是否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均可无条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二、资源使用。

(一)员工对单位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信及网络系统或其他资产,不得违反使用规定,做任何不适当的用途。

(二)公司的一切书面资料和电子资料、档案资料,均有知识产权,职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传播。

(三)员工对任何公司财产,包括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办公桌、文件柜,乃至储存在公司设备内的电子资料,不具有隐私权。公司有权进行检查和调配。

三、保密义务。

(一)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和内容等,均属公司秘密,员工有保守该秘密的义务。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是否为公司秘密时,应由公司鉴定其实质。

(二)员工薪酬属于个人隐私,任何员工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议论。掌握此信息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三)员工接受外部邀请参加涉及本公司经营性质的活动,应事先经上级领导批准,并就可能涉及的有关公司业务的主要内容征求上级意见。

第三条内外交往。

一、员工须谨慎处理内外部的各种宴请和交际应酬活动。

二、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应铺张浪费。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应务实简朴。员工在安排交际活动时须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是否属于工作需要;

2、费用、频率和时机是否恰当;

3、消费项目是否合法;

三、公司对外支付押金、回扣、酬金,或提供招待、馈赠等,应坚持以下原则:

1、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2、符合一般的道德标准和商业惯例;

四、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的利益。

五、尊重客户、业务关联单位同事是基本的职业准则。员工不得在任何场合诋毁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个人与公司的利益冲突。

一、员工未经公司安排或批准,员工不得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

二、在任何情况下,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包括不获取报酬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客户和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公司的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5、主管级以上职员兼职;

三、公司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但如利用公司资源或可能影响到工作,员工应事先获得公司批准。

四、投诉和举报。

公司内部的投诉和举报,可以向主管领导提出。受理的部门和人员,应认真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为投诉人和举报人保密。

第一条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为公司、部门考勤管理基本制度。各部门依照执行或在本制度也许范围内根据部门具体工作性质自行规定,自定的考勤规定报公司核准后生效。

第二条考勤人员。

二、考勤员应于每月5号前将上月考勤表递交财务,以备核查;

三、递交考勤表时,员工当月的请假单、出差单、异常出勤处理单、奖励处罚单及相关证明等作为附件汇总备查,若手续不完备,将视为旷工。

第三条考勤方式。

一、员工采取上、下班指纹打卡的方式考勤;

二、所有员工必须遵照其服务岗位所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第四条员工上、下班考勤。

一、员工应打卡考勤,以记录出勤时间。

1、员工如果未按规定打卡,将视为缺勤,并扣除相应的基本工资。

2、除经公司领导批准和因工作特殊情况,可免打卡。批准领导签名后方有效,否则视为旷工。

二、工作时间,因工作性质不能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的部门、人员可适当调整,但须到办公室管理部门核准、备案。

第五条迟到(早退)。

一、超出正常规定上班时间到达(以打卡时间为准)视为迟到;员工非工作需要提前下班的视为早退。

二、迟到时间10—30分钟的,每次扣款20元;超过30分钟的,每次按半天事假论;扣除半天工资。

三、因公务关系而迟到(早退)者,须提前请示所属部门主管,并在当日填写员工异常出勤处理意见表交部门领导签批,再交办公室人事部门核准,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四、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员工,处理同本条三,否则按事假处理。

五、员工经常迟到(早退),月累计3次者,或全年10次者,公司予以立即辞退,而不要事先通知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六条旷工。

一、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为旷工。

二、员工无故旷工1天,扣除当天工资,另扣款100元。

三、员工一个月旷工3日,或年内累计7日者,公司予以立即辞退,而不需要任何事先通知或给予赔偿。

第七条请假、休假管理。

假期类别,公司假期分为休假、法定节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工伤假等。所请各假,如遇休假日,不另补假。

第八条休假。

休假是指休息日,员工每月享有2天休息日,以月为原则,员工调休应提前安排好工作方可休假。

第九条年假:必须一次休完。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年以上的,年休假5天;5年以上的,年休假10天;8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元旦一天、春节七天;五一、十一期间,我们比较忙,可以享受一天的休假(串休),不休按双倍工资发放。

第十条请假规则。

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呈报,批准后将请假条报考勤人员作考勤凭证。特殊情况,应先用电话申请,并与复工当日填写请假单交部门主管补签后,递交办公室人事部门核准。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权限如下:

1、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请假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2、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请假,3天内(含3天)由分管负责人核准,3天以上的由公司经理审批后由负责人核准后生效。

3、病假须有医院病历及医生开具的休息证明,并须经直接领导审批后方可。

第十二条事假。

1、员工请事假应事先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事先未得到批准的,按旷工处理。

2、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一年累计不得超过7天,超过7天的须经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不发放薪资。

第十三条婚假。

1、男性25岁以下3天假,25岁以上7天假,女性23岁以下3天假,23岁。以上7天假,均不含路途,路费自理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的50%计发。

2、婚假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第十四条丧假。

1、如员工的父母(含家属父母)、家属或子女去世,凭医院《死亡通知书》,公司将给予员工最长3天丧假,路程另计。

2、员工请丧假,须提前通知办公室人事部门。

3、丧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的50%计发。

第十五条产假。

1、女员工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享受1个月的产假,男员工享受3天。

2、休产假必须于产期前10周向办公室人事部门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证明。

3、产假工资按政府规定生育标准办理。

第二节。

在职员工薪酬福利。

第一条工资构成。

一、员工的工资总额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组成,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增加贡献奖。

1、基础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按月核发。

2、绩效工资指也月目标责任书完成率100%挂钩的工资,按月核发。

3、奖金是指与各种经营实体创造的价值及利润挂钩的奖励,具体标准按照年度目标责任书约定执行,年终一次性发放。

4、津贴是指因为工作需要,根据职务级别等不同特点而设定的各类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贴等,按月核发。

二、个人所得应缴纳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二条工资支付。

一、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1、工资发放实行先做后付制度,即当月工资次月发放。

2、公司按员工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为每月15日,支付上月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二、公司按规定从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中扣除个人所得税。

三、薪酬标准属于保密范畴,本公司员工不得向其他员工泄露自己的工作标准,也不得打听其他员工的工资标准。

第三条福利。

一、休假。

员工享有公司规定的各种假期。详见本章第一节《考勤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社会保险。

公司按规定给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当月薪资中扣除。

三、培训与职工活动。

1、公司针对不同类型的员工提供不同的培训。例如新员工的培训、工作绩效突出的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培训以及后备管理人员的培训等等。

2、公司所有员工均有参与会与公司内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的春节联欢晚会、生日活动、郊游以及各种比赛活动。

第四条工资标准。

一、基本工资:960元/月。

二、绩效工资:按实际绩效核发。

三、奖金:按年利润和职务比例核发。(公司无利润则不发)。

四、补(津)贴标准:

1、餐贴:150元/月。

2、交通补贴:50元/月。

3、通讯补贴:50元/月。

4、考勤奖励:150元/月。

5、岗位津贴:按实际岗位性质核发。

第三节。

员工奖惩管理条例。

第一条奖惩理念。

旨在塑造公司的文化,奖勤罚懒,纠正员工不良习惯。

第二条。

奖励。

一、奖励方式多样,对本职工作业绩的奖励体现在指标奖金中,员工在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外做出特别贡献的情况下,将获得特殊的奖励。

二、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予相应嘉奖:

1、工作表现优秀,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者;

2、爱惜公物,厉行节约,成绩显著者;

3、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对外服务创造良好声誉者;

5、关心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6、为保护公司财产及人们生命安全,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7、对损害公司利益的人阻止或举报属实者;

8、善于钻研,有技术突破者;在外做好事,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者。

三、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并可申报晋职或晋级。

2、解决重大经营难题,使工程项目得以实施。

3、对项目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为公司节省大量资金;

4、保护国家和公司财产利益不受侵害,并做出突出贡献;

5、对改革公司管理、扩大公司信誉、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

6、在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方面的措施效果显著者;

7、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8、对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有突出贡献者。

第三条。

惩罚。

惩罚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处罚、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解聘。

一、经济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罚,并酌情扣除当月部分奖金。

1、公司开会无故迟到、不退、违反其他会议制度;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工作组织的各项活动;

3、公共区域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4、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

5、未打招呼,随便带陌生人进入办公区域;

6、行为不检点、语言经常不文明;

7、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8、工作时间看小说、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经济处罚3次以上者;

2、在工作时间,与同事之间或外人发生激烈争吵,影响他人工作者;

3、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者;

4、多次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工作进度不及时汇报;

5、未经领导允许,工作中脱岗(半小时)办私事;

6、未经许可私自打电话;

7、被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工作问题;

三、严重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

1、受过3次(包括3次)警告以上;

2、不服从领导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3、因工作服务质量差,给公司造成声誉和经济损失,别客人投诉到公司者;

4、随意用、拿公司物品,数额较大者(50元以上);

5、不爱惜公物及设备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6、利用职权报复他人;

四、记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和个人不及时汇报;

2、搬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影响员工团结;

3、经过指正,员工仍视制度而不顾的行为;

4、违反公司其他制度、规定较为严重行为;

5、超越职权范围,擅自作出决定或对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随便作答,造成影响和损失。

五、记大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一年内受过两次严重警告;

2、工作玩忽职守,造成公司和名誉损失;

3、故意说假话,做假事,造成不良影响;

4、发现公司物品被偷或设备被损坏,不及时上报;

5、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劝说无效。

六、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造成公司损失的,还须进行经济赔偿。

1、经常完不成工作任务,不胜任担当的工作,又不服从换岗或换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2、一个月内旷工3天(含3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含7天);

3、工作时间饮酒滋事、打架斗殴;诬陷、暴力胁迫上级或同事,影响恶劣;

4、蓄意破坏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利益;

5、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或不遵守操作流程,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6、背叛公司,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材料;

7、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有关条款;

8、在求职申请或其他已签署的文件中提供假资料;

10、严重违反公司其它规定中符合辞退条款,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11、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给公司名誉带来极坏影响。

第四条奖惩程序。

一、奖励员工由员工或部门向总经理提供书面素材,经总经理批准。

二、惩罚员工由其他员工、部门主管检举或公司管理部门调查,由各部门主管按程序办理,并备案,资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解聘还需公司总经理或分管经理批准。

三、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之奖励或处分提出后报总经理批准,主管负责奖励/处分措施的具体实施。

四、员工对奖惩有申诉的权利,认为不合理者一周内可以向主管提出复议,否则视为员工已经接受。

第四节。

第一条公司秘密分类。

一、绝密级:指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如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公司管理方法、公司制度、经营策划、施工方案、公司财务信息等。

二、机密级:指公司的规划、统计资料、重大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等。

三、秘密级:指公司各类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种信息。

第二条保密要求。

一、所有员工入职,所签协议中必须包含保密条款。

二、公司废旧纸张(无保存价值、涉及工作内容的文件材料、图纸等)均须作销毁处理,不得当垃圾随意乱扔。

三、在对外合作中,若需向对方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须征得主管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要求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四、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无关人员传递公司秘密。

五、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公司秘密。

六、不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装置中存放秘密文件、资料,离开办公地点,须将重要文件放入抽屉。

七、不得出于私人目的,将应保密的文件、资料带出公司。

八、严禁带无关人员参观公司。

九、未经允许不得翻看其他部门的文件资料、不得使用他人电脑。

十、非办公人员严禁进入办公重地(如:总经办)。

十一、公司员工发现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及时做出相应的补救措施。

十二、其他保密要求。

第三条公司员工若发现公司秘密泄露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为公司挽回损失的,可视其贡献大小给予嘉奖以上奖励。

第四条。

以下情形将给予解聘处分,并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掌握公司秘密是人员出于不良企图故意泄露公司秘密的;

二、出于不良企图窃取或试图窃取公司秘密的;

三、泄露公司重大秘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四、未尽事宜,按公司其他制度、协议中保密条款执行。

第五条违反本制度第四条以外其他条款规定的,将酌情予以适当处罚。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电缆管理,规范电缆从设计图纸提出材料计划、审核、审批、采购、运抵项目仓库管理到领料出库及现场施工,退库看管,包括规范电缆计划(附件二)、采购、接收、仓储保管、检验、维护、防护和发料等全过程操作,特制定本办法。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国内epc、pc、c等项目电缆管理范围。

3.1由一根或多根相互绝缘的导体和外包绝缘保护层制成,将电力或信息从一处传输到另一处的导线。

3.2通常是由几根或几组导线(每组至少两根)绞合而成的类似绳索的电缆,每组导线之间相互绝缘,并常围绕着一根中心扭成,整个外面包有高度绝缘的覆盖层。电缆具有内通电,外绝缘的特征。

4.1电气专业:。

4.1.1负责组织电缆图纸会审、审核、电缆需用计划的编制提出和审核;

4.1.2负责施工现场电缆敷设量的二次设计及现场测量核算,确定接近实际敷设量,并做好电缆分盘计划及提出采购计划。

4.1.5对超出图纸部分的电缆计划,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办理设计变更或其他手续;

4.1.7负责各分包队伍领用台账的建立与维护,确保台账的及时、完整、真实;

4.1.8协助物资部对到货电缆进行检查验收,包括外观质量、线径、芯径、米标有无跳米、短米等。

4.1.9负责现场电缆敷设具体数据库建立,每个方阵、每根电缆、每种型号的实际电缆敷设米数统计,将每个队伍每个方阵敷设的电缆数据进行统计汇总。

4.2.10每个方阵电缆统计完后,及时与设计、采购、分配、领用、剩余进行全面比较分析,对差距比较大的找出原因,拿出考核办法。

4.2.11每家队伍、每个方阵电缆型号、量统计完后及时报送工程部、物资部审核。

4.2商务部:

4.2.1负责电缆图纸型号和数量的核算以及需用计划的审批;

4.2.2负责电气施工单位领用数量的核算(物资部报各家单位领用量);

4.3公司经理(项目经理):

4.3.1负责电缆需用计划的审批;

4.3.2负责项目电缆仓库的建设;

4.4物资部:

4.4.1负责材料计划的审核并及时传递采购中心采购;

4.4.3负责要做好电缆的入库验收工作,由于电缆型号较多,因此,电缆到货后必须经过物资部严格验收后才能入库,入库时认真检查品种、合格证、包装、标盘与清单米数是否相符,以及是否按计划分盘供货,同时要对每盘电缆进行盘号标示,线径的截面积和直径进行测量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办理退货,并及时建立到货台帐。

4.4.4负责物资在库管理:物资仓库日常管理、hse管理、库存盘点、维护管理等;电缆的收料结算及仓储账务处理;严格把关电缆出库手续,领料单位必须持有专业工程师、专业经理、工程部签字的电缆领料单(附件1)方可领料,否则不予发料。设备管理人员按分包单位建立好出库台帐。

4.4.5负责物资出库管理:设备、材料的发料出库;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借用、领用管理和向业主移交;专业工程师在填写电缆领料单时(请领量),必须严格按照现场实际使用数量填写,避免造成浪费,电缆的名称、型号要填写规范。设备管理人员根据专业工程师提出的领料单请领数量发放电缆,发放时按照小盘优先的顺序发放,避免最后剩余过多的散盘、半盘电缆。因电缆在领用时大部分不能分盘领用,对于整盘领用的电缆,设备管理人员确认起始米标后,即为实际领用数量,在敷设完毕后必须第一时间对剩余电缆进行退库,退库电缆米标、盘号要清晰保留,电缆盘要完整。退库的数量要等于实际领用量减去请领量,如超出此数量,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因电缆具体米数无法在到货时确认,电缆在敷设中必须对电缆进行米数确认,如发现跳米、短米、米间距不够等现象第一时间通知物资部并保留好证据。如不通知超出部分由施工队伍承担,并进行1000-10000元的考核。

4.4.6负责电缆供货状态的跟踪及催缴工作。

4.4.7负责物资退库管理;对于退库的电缆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封头标示。各施工单位之间不得私自进行电缆调配,对于体积、重量比较大的高压电缆可根据现场情况卸车到施工地点,但必须办理领料单手续。

4.2.7废旧物资(废旧电缆、钢材、包装物等)回收、入库、在库、出库和销售管理;

4.4.8负责剩余电缆调拨、销售管理;

4.4.9物资仓储管理资料的分类管理与归档工作;

4.4.10负责物资仓储期间的缺陷缺件的上报与跟踪;

4.4.11负责配合物资仓储期间发生等保险索赔工作。

4.5项目工程部:

4.5.1参与物资储存计划的编制;

4.5.2组织大件设备卸车方案的编制及实施;

4.5.3参与设备、材料的验收;

4.5.4负责电气专业电缆二次设计及现场测量核算后确定实际敷设量的审核确认;

4.5.5负责电气专业所提电缆计划的审批;

4.5.6实施a类物资的维护工作;

4.5.7负责上报月度甲供设备需用计划。

4.5.8负责办理物资的领(借)手续的编制和审核手续。

4.5.9负责办理物资的退库单编制和审核手续;

4.5.10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

4.5.11负责领料后物资的维护工作。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

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3.1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必须从早上上班时间开始开机,至22:30前不得关机,休假期间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须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2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行政部经(副)理、保卫科(副)科长、储运部经(副)理、车队(副)队长、小车司机须xx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3.3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储运部货车司机从早上7:30开机,至23:00前不得关机。在外执行任务的司机必须xx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

3.4生产一线工人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含小灵通)。

3.5非生产一线工人除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外,有必要在工作时间使用私用手机的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常务副总批准方可使用,否则上班时间手机(含小灵通)不得开机。

3.6除个别领取小灵通话费补贴的人员可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外,所有领取手机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手机话费人员不得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

5.1特殊岗位人员使用之公务手机sim卡须归属公司所有。若为私人自购,公司以回购方式向私人购买,每个号码xx元。若私人不愿出让sim卡,则公司另配sim卡,且所有公务联络须使用公司配备的sim卡。

5.2凡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及业务人员,公司未配手机者须自备手机,公司配给sim卡,以方便业务联系。

5.3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5.4领取固定话费补贴人员若因公务话费增幅较大,经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可增补话费补贴。

5.5公司根据享受固定手机话费补贴的人员的阶段性工作适当调整其补贴标准。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员工工作素养,促进公司发展壮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三.工作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每日打卡签到,迟到每人次缴纳快乐成长基金10元(当时不缴纳则双倍在工资中扣除)。迟到半小时以上按旷班处理。

2.工作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禁止在工作时间玩游戏等一系列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缴纳快乐成长基金10元(当时不缴纳则双倍在工资中扣除)。

3.每周休假一天,休假时间为周一或周二轮休,其他时间一律请假,没有提前请假视为旷班(旷班一日扣除两日工资)。

4.请假应向主管部门提前一天提出,由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休假。

5.不得对公司内任何员工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诽谤,一旦发现立即清退。

6.维护好个人形象,在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违者每人次缴纳成长基金5元(当。

时不缴纳则双倍在工资中扣除)。

7.自觉提高个人综合素质,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冲撞任何客户。

8.不得借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资源拉私单,一经发现予以200——20__元罚款。

9.对于公司的重要内容(如报价、材料、客户资料等)不得透漏给其他公司或个人,违者取消工资。

10.不得越权工作。越权未对客户或公司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越权工作对客或公司造成损失的,越权者承担所有损失。

11.外出时到前台登记。未登记按旷班处理。

20__-8-10。

金鼎装饰。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院办公室具体开展的工作,其职责主要是全院的秘书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者应当认真学习时事政治,努力学习工具书,提高文书知识和秘书业务水平。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面向基层,深入实际,勤政廉洁,搞好服务,尽职尽责地完成好本职工作。

三、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并负责会议事项的催办落实。负责政务信息搜集、整理并撰写会议讲话稿、通讯稿、院内新闻报导,以综合文书资料的统计和上报,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负责行政自制公文的处理,综合全院工作计划、总结、规划、草拟宣传资料、草拟有关行政公文、签发工作简报。

五、依据档案管理法规、科学地实施文书档案的利用工作,年终对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负责管理保存好文书档案。

六、负责医院会议室清洁卫生及来宾的接待工作。

七、负责院长、副院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机要保密管理,执行保密法规,进行保密教育。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合作和团队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利益,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八、本制度是劳动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

二、工作职责。

三、岗位责任制。

区域(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工作标准。

质量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

施工工长岗位责任制。

工作标准。

质量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

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四、采购员工作制度。

一、所有部门在上级(副总经理)指导下展开工作。

二、根据上级的目标计划编制部门的工作进度计划。

三、按照有关建筑规范要求及设计图纸,保质、保量地进行施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抢进度。

四、提前编制施工材料计划,合理使用材料和施工机械设备。

五、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要求:

1、上班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离开岗位必须得到经理的批准,休、请假得到同意后方可休、请假,并安排好工作,做好工作交底,如有违反按照考核小组评定进行处罚。

2、施工中有必要使用日工(杂工)时,首先提前向副总提出,由副总核定批准后才能使用,使用日工后要在当日下午六时前填写好日工表,送到经理处审核签字生效,否则作废。

3、施工工人进场后,首先要签订好本部门要求的规章制度,要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施工交底。

4、各施工管理人员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负直接的责任。

六、认真执行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本部门的招投标各项工作,同时也积极配合其它部门有关各项招投标工作。

七、主动与各部门的工作互相协调、沟通,团结友好地发展工作。

第一条:负责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科技系统日常工作的管理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

第二条:负责组织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核工作,协调经营部门投标答疑。

第三条: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开展项目施工管理,搞好项目经济承包合同的签定工作,监督项目对成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

第四条:负责日常工程技术管理。对项目积极进行的技术服务指导工作,督促项目执行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工艺规定。制定特殊工程施工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负责开展各施工项目的技术、安全交底工作,组织实施图纸会审工作,督促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实施。

第六条:负责公司各类计量检测设备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设备的采购、校准、发放使用、维护、标识工作,为工程检查提供有效的数据。

第七条:负责制定年度质量安全工作计划,加强关键部位的各项质量安全检查,督促班组进行“三检”,定期组织大检查,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调查分析处理。

第八条:负责办理项目的报监工作,对分部门现分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评定,主持单位工程的中间验收。

第九条:负责制定公司年度科学技术进步计划和措施,推广科技活动,总结技术成果。

第十条:负责配合企业管理办公室建立公司的国际环境体系和安全卫生体系,完善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对项目工程报量的审计工作,准确及时的编制工程报表,为公司领导的经济活动分析提供可靠数据。

第十二条:负责公司的工程回访维修服务工作。制定年度回访计划,安派人员及时进行维修,满足客户的需求,维护企业的良好信誉。

第十三条:协助资料部按规定及时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负责本部门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和日常政治学习工作。制订部门年度培训计划,配合劳动人事部门具体实施专业的培训工作,配合党委办公室开展政治学习,提高部门人员整体素质。

第十五条:确保部门管理费的开支控制在预算计划费用之内。第十六条:认真履行公司质量体系所赋予的有关职能,规范部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积极与各部门之间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八条:全面认真的完成公司领导下达的其它各项任务。

第一章区域(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标准。

1、在公司领导直接领导下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完成领导落实工作任务。

2、所管辖区域内施工方合同的谈判和签定,以及当地业务稳定和开发。

3、负责所管区域所有员工的工资结算依据(工天、奖罚等相关依据)。

4、对项目部的生产活动包括计划指标、安全、质量、工期、验收有经济效益等全面负责。

5、组织项目部学习有关施工图纸进行技术规程、规范和安全、质量标准全面交底。

6、项目经理所管区域产品制作的图纸及制作要求的详细数据以书面的形式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交与采购部进行加工,收到产品后进行核实签收。

7、按审定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精心组织施工,未经上级批准不得擅自变动。

8、按时编制日旬、月旬施工工作计划和材料、构件的月旬需用计划做好各种原始资料记录,按规定及时准确提供各种数据和有关资料。

9、市场部签定合同后,依据图纸编制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用量和资金计划及施工方签署的施工合同上报主管工程的副总审批。审批后到相关部门领取。

10、认真帮助施工队组及时解决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的有关问题,合理组织施工流水作业和工种、工序和穿插,合理使用劳动力。

11、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实现“三清五好”文明施工。

12、协助市场部所管辖区域的合同内容和收款。

13、工程完工后协助资料员编制所管工程的竣工结算等相关资料。

14、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工作并对所分管的工作负责。

15、项目经理必须向主管副总经理每天汇报所管区域的工程进度情况。

二、质量标准。

1、在项目领导下直接指挥生产,对产品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2、要把上级规定的施工规范质量要求等通过技术交底向对组工人交待清楚,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和贯彻。

3、对工程测量标高等负直接责任。、

4、组织督促队组自检,并协助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参加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的质量检查。

5、认真检查复核材料半成品构件加工铁件和设备的合格证等质量保证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将不合格产品用到工程上确保工程质量。

6、指导班组开展创优和安全生产小组活动。

7、参与本单位定期检查。

8、对不按图施工、违反操作规程、粗制滥造行为、质量低劣班组或个人有权制止,令其返工或停工。

三、安全生产标准。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直接组织和领导者,对施工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1、领导工人队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施工危险部位提出安全措施。

2、主持项目部每周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制定专人及时纠正。

3、对违反操作规程现象,应立即令其纠正,在未改正之前不能继续施工。

4、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负责新工人进场后的基本安全知识教育,对未经教育而开始工作的新工人发生安全事故要承担责任。

5、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等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要求负有直接责任。

6、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修改必须经原编制单位批准。

第二章施工工长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标准。

1、在项目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做本职工作,要对自己工作负责任。

2、参加月旬、日旬作业计划的编制,保证形象进度计划的完成。

3、学习熟悉和参加图纸会审,认真向队组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填写整理有关安全资料。

4、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及时提出各种产品、半成品和工具的需用量计划。

5、结合施工实际,按时签发施工任务单和材料限额领料单,合理分配队组施工任务,及时验收队组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量,协助预结算部结清队组的施工任务账。

6、组织工人队组进行质量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活动制定和采取切实可行的质量安全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

7、负责检查复核、放线、找平等工作,确保工程几何尺寸。

8、合理使用原材料、工具及施工机械,实施施工现场文明生产。

9、组织工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广先进的施工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

10、参加质量安全检查和事故分析,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纠正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反映,使事故杜绝在萌发状态之中。

二、质量标准。

1、在项目经理组织下负责指挥施工生产,把施工规范、规程、规定、质量要求、施工措施等向队组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

2、组织督促班组自检并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经项目经理、班组长签证后送单位工程负责人并参加由单位工程组织的质量检查。

3、认真检查复核原材料、半成品还有构件、加工件和设备的合格证等质量保证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将不合格产品用到工程上,确保工程质量。

4、对工程测量、定位、放线、标高等负技术责任。

5、指导班组开展创优产品和安全生产小组活动,并参加本单位定期检查。

6、对不按图施工、违反操作规程、粗制滥造行为、质量低劣班组或个人有权制止令其返工或停工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三、安全生产标准。

1、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方针,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企业规章制度。

2、对所担任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负有直接责任。

3、开工前向队组进行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的详细交底。

4、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的具体环节中去,特别要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到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5、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情况,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6、发生重大事故伤亡,重大未遂安全事故要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

7、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指令生产。

8、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否则不能继续施工。

第三章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组织参加工程的图纸会审,并做好编制工作。

5、协调解决图纸疑难问题。

6、与建设方、监理等协调解决技术问题。

7、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和工程竣工工作。

8、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9、对工程测量标高等负直接责任。

10、认真检查、复核原材料、半成品、构件、加工铁件和设备的合格证等质量保证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严禁将不合格产品用到工程上,确保工程质量。

11、要经常召集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开会,把平时工作上所发现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大胆地在会议上提出有关方案措施。

12、对不按图施工,违反操作规程,粗制滥造行为,质量低劣班组或个人有权制止,令其返工或停工,并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第四章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2、负责检查、监督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并负责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地下管道、脚手架安全、机械设备、电气线路、仓储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如发现施工现场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实施并对改进后的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改进的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处理。

4、正确填写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月报,定期提出安全生产的情况分析报告和意见。

5、处理一般性的安全事故。

6、按照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

7、对违反操作规程现象应立即令其纠正,在未改正之前不能继续施工。

8、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水电、架子、四口)等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要求负有直接责任。

1、采购员须注重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做到不吃回扣,不贪污受贿,不吃请,不虚开发票,不从中牟利,不卡、拿、要,公正廉明。

2、不迟到、不早退。采购员在工作中要多跑、多对比、多总结,边学习边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采购业务水平。

3、定期汇总所进的采购资料,协助财会进行工程成本核算。

4、建立材料采购供应渠道,进行供应商的择优选择,新供应商的开发工作。

6、所购大宗材料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证明,严禁购进质量控制好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确保工程能顺利进行。

7、控制材料入户的数量与质量,能准确无误分配好材料运送到所需工地,做好材料的存放、堆码管理工作。

8、根据工程部施工计划及剩余材料情况做好材料采购工作。

9、在购进材料时发生质量、数量异常情况下,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与施工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10、做好供应商的选择、评议工作,建立牢固、可靠的供应基地,并不断挖掘供应商,以保证项目材料供应的不间断性。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全公司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公司对客户提供各类信用的总称。

包括贷款、贴现、承兑、信用证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公司参与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部门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部门。

第六条贷款的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贷款规定。

坚持“三农”为本,农业、农村、农民优先;审慎经营,择优扶持;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和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统一的原则。公司依法办理信贷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强制干预。

第七条实行信贷准入管理制度。

信贷准入管理包括准入对象、准入条件、准入过程和准入权限的管理。

(一)严格准入对象。

公司信贷准入对象主要包括:。

1、“三农”客户。

指一般农户、农村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涉农企业。

2、一般客户。

指辖区内的自然人、法人和机构客户。

3、重点客户。

指信用等级高,偿债能力强,无不良记录,发展前景好,综合效益佳的中小客户。

4、个人消费客户。

包括住房、商用房、汽车、助学等消费需求客户。

5、重点项目。

指对公司具有较大贡献度,列入政府发展计划的重点项目。

6、优势区域。

指经济发达,信用环境好,地方政府重视,支持农信社发展的区域。

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制度。

7、优势行业。

指具有垄断优势的系统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和具有后发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等。

“三农”客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

(二)严格准入条件。

公司办理信贷业务坚持“有条件、保安全、创效益”原则。

1、基本条件:。

(1)《贷款通则》规定的条件。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看好。

(3)具备评信条件的客户,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4)用途合规合法。

(5)第一还款来源充足,担保合法、有效、足值,还款计划切实具体。

2、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对不同类型客户,还须符合相应的准入条件。

(1)公司类客户: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负债比率一般不得超过70%,净资产收益率原则上不得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正值;或有资产业务存入规定比例保证金。

(2)机构类客户: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财务管理规范,经费自给率50%以上,收支有盈余,还款来源落实可靠。

以上两类客户申请项目贷款的,项目资本金比率不得低于30%,建设资金来源落实可靠。

(3)自然人客户:有合法身份、固定住所、正当职业、稳定收入和良好信用。

(三)严格准入过程:公司办理信贷业务的准入过程要按照客户申请与受理、调查与分析、审查与评估、评级与授信、贷审与审批五个环节进行,不得逆程序、少程序操作。

(四)严格准入权限。

公司办理信贷业务要坚持“分级审批、分级管理”原则,严格按照权限办理。

第八条实行客户授信管理制度。

客户授信是公司根据客户资金需求情况、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核定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统一控制客户融资风险总量的管理制度。对具备条件的客户申请信贷业务坚持“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原则。

第九条实行审贷分离制度。

审贷分离是指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咨询)各环节的工作职责进行分离,由不同部门或岗位承担,实行各环节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一)贷款调查。

贷款调查由公司信贷人员(贷款调查岗)负责,主要是对客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信贷人员受理贷款业务申请,要依据信用风险等级,对客户的资产状况、经营能力、经济实力、信用状况、法定代表人品行、贷款用途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写出调查报告并签署意见,报送贷款审查部门审查。信贷人员要承担因调查情况不实导致贷款失误的主要责任。

(二)贷款审查。

贷款审查由公司信贷部门和风险部门负责,信贷部门对受理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及市场风险负责,风险部门对贷款的政策性、合规性、合法性、技术性负责。信贷部门在接收到的贷款资料或公司自身营销的贷款资料,进行调查和审查后,将贷款资料、审查结果提交风险部门进行再次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贷款基本资料是否齐全,客户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客户的经营状况是否良好,是否符合信贷政策,贷款风险程度是否可控制,贷款(担保)手续是否合法合规等。审查人员承担因审查不认真、未能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而造成贷款失误的主要责任。

(三)贷款审批。

贷款审批由公司贷款审批岗负责,按照贷款审批权限,对是否发放贷款进行决策。在贷款审批过程中,贷款审批部门和审批人要承担审批失误的主要责任。

1、基层贷审组由分管业务副总、信贷部经理、会计主管及职工代表、农民代表组成。贷审会(贷咨会)成员由总经理、分管副总、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贷审会(含贷审组、贷咨会,下同)必须由7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组织召开贷审会会议。

贷款调查人员、审查人员可列席参加贷审会,接受贷审会成员的询问,但没有表决权。

2、贷审会审批贷款应坚持以下原则:。

(1)集体审批原则。

70%以上成员参与有效。

(2)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参与审批人员中70%以上人员同意方能通过。

(3)集体负责原则。

每位参与审批的成员,审批讨论研究结束,都要签署明确的“同意发放”、“不同意发放”、“再提交贷审会审议”的意见及理由,并对所签意见负责。

(4)总经理一票否决原则。

对贷审会表决同意发放的贷款,总经理有一票否决权;贷审会表决不同意发放的贷款,总经理不得决定发放。

3、贷审会会议纪要的'整理。

贷审会要对审议过程进行记录,并在其成员投票表决后,根据贷审会记录和表决结果,形成贷审会会议纪要。

贷审会会议纪要的内容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审议事项、审议结果等。贷审会会议纪要连同有关贷款资料一并作为发放贷款的依据。

4、被贷审会两次否决的贷款申请半年内不得提交贷审会审议。

5、逐步建立和完善专家议事制度。

对大额或有疑义的贷款,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决策,保证信贷决策的科学性。

第十条实行信贷业务权限管理制度。

全公司按照“统一标准、分类管理、定期考核、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本地信贷资产质量、经营管理水平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信贷业务权限。

(一)统一标准。

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的信贷经营管理等级考核指标。

等级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当年新增贷款(不含小额农贷)到期年末收回率、小额农贷到期年末收回率、百元贷款收益率、不良贷款率、贷款综合风险度、单户贷款比例、支农贷款指标、信贷综合管理等。实行百分考核,按得分情况,将信贷经营管理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二)分类管理。

在评定信贷经营管理等级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等级,确定不同的信贷权限。凡当年新增不良贷款占比超过5%以上的信贷员一律不得核定贷款权限。

(三)定期考评。

信贷员的信贷经营管理情况一年一考核,信贷经营管理等级一年一评定。

(四)适时调整。

公司根据信贷员和信贷部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信贷经营管理水平的变化和信贷经营管理等级考评结果,适时调整信贷权限。信贷权限原则上一年一调整。如遇发生重大违规情况或业务经营特殊需要,可随时进行调整。具体信贷业务权限按照《大额贷款管理规定》、《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农村小企业贷款管理制度》、《企业贷款管理制度》、《个人贷款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实行贷后管理制度。

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监控、档案管理、有问题贷款处理、贷款收回等,具体按照《贷后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实行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

贷款第一责任人是负责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的信贷人员(客户经理),对贷款质量负责,承担贷款最终收回和损失赔偿责任。

第一责任人应当独立判断市场风险,有权决定贷款是否进入后续审批程序,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其贷款调查及贷后管理的指令和干预。贷款第一责任人应亲自在贷款借据上签字注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第一责任人是信贷员,其他贷款的第一责任人是承担贷前调查、贷后管理的管户信贷员(客户经理)。

第十三条实行贷款分环节主责任人制度。

办理贷款业务的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责任人分别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一)信贷部审批的贷款。

包片和管户信贷员(客户经理,下同)为调查主责任人和贷后管理责任人;分管业务的部门经理为审查主责任人;分管总经理为审批主责任人。

(二)贷审会审批的贷款。

管户信贷员为贷后管理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和参与调查人员为调查主责任人;信贷部门负责人为审查主责任人,参与审查人员为审查次责任人;贷审组、贷审会、总经理为审批主责任人,其他委员为审批次责任人。

第十四条尽职调查及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设立独立的信贷工作尽职调查岗,该岗位人员应具备较完备的信贷、法律、财务等知识,依诚信和公开原则独立行使尽职调查职能,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特定的尽职调查工作。

各级部门应定期评价与确定信贷各环节工作人员是否勤勉尽责,对未尽职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其各环节的责任界定、责任追究或责任免除,按照《贷款管理责任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实行信贷人员持证上岗和等级管理制度。

所有信贷从业人员要通过考试,获取上岗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聘用;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信贷工作。上岗资格有效期3年。已取得上岗资格的信贷人员,按照工作能力和业绩进行考核评定,实行等级管理。不同等级授予不同的事权,享受不同的待遇或不同的工资标准。等级评定每年1次,由信贷部负责组织。

第十六条实行信贷“十不准”制度。

(一)不准向国家明令禁止的产业、产品和项目发放贷款;。

(二)不准向村组发放贷款;。

(三)不准向村组提供担保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

(四)不准向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发放贷款;。

(五)不准发放冒名贷款;。

(六)不准采取化整为零等各种形式发放垒大户贷款;。

(七)不准发放从事有价证券、期货等投资的贷款;。

(八)不准超权限、逆程序、跨地区发放贷款;。

(九)不准擅自提高客户等级、擅自提高授信额度;。

(十)不准向员工亲属发放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贷款。

第十七条实行劣质客户退出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户,信贷部应采取果断措施,在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后,将其淘汰出客户群体。

(一)自身和所在的行业属国家明令限制的客户;。

(三)恶意逃废和悬空农信社债务及有损害农信社利益的客户;。

(四)厂垮人散,资不抵债,面临破产的客户;。

(五)极不讲信用,已被银行同业公会等机构列入制裁单位,上了“黑名单榜”的客户等。

第十八条客户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十九条客户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

(五)公司客户应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明晰、治理结构完善,符合《公司法》要求。

(六)不符合信用方式的,应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

(七)资产负债率等指标符合农信社的要求;。

(八)公司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二十条客户授信包括表内、表外授信。

表内授信: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等;。

表外授信: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第二十一条授信的原则。

客户授信必须遵循“先落实条件,后实施授信”的原则,做到授信主体、对象和额度的统一。

第二十二条授信的条件。

对客户实施授信除符合客户申请信贷业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进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

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素质、经营能力、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履约情况、发展前景等。信贷部应根据客户不同的信用等级、资产负债率和其他要素确定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第二十三条授信的方式。

对客户授信管理分为内部授信和公开授信两种方式。

内部授信指信贷部内部核定的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是信贷部内部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最高限额,不与客户见面,由信贷部内部掌握。

公开授信指信贷部根据客户申请,在对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及信用程度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核定客户综合授信额度,签订授信协议,使客户在一定时期和核定额度内,能够便捷使用公司信用。

第二十四条授信的发放与管理。

对同一客户的授信要归口到同一机构管理。

(二)统一授信。

对客户授信,要实行贷款、贴现、承兑、信用证等信贷品种的综合授信;。

(三)据实办理。

(四)加强监测。

要加强客户用信管理,实行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分类处理。

第二十五条客户信用等级评定。

客户信用等级按照定量与定性分析、动态与静态分析、微观与宏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客户的资产质量、资金实力、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经济效益、现金流量、管理水平、发展前景和决策层素质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分析评价,进行确定。必要时可委托独立的、资质和信誉较高的外部评级机构完成。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后,进行综合评价并给予信用额度、品种和期限。对客户信用等级的划分类别、指标体系、工作程序、评级组织等,由公司另行制定具体办法。

第二十六条信贷部信贷业务根据《贷款通则》规定分类如下:。

(一)按性质分类。

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是指贷款人(农信社)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二)按期限分类。

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贷款。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长期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

(三)按方式分类。

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

保证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公司只发放连带责任的保证贷款。办理保证贷款,应当对保证人保证资格、资信状况等进行审查,并签订保证合同。抵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办理抵押贷款,应对抵押物的权属、有效性和变现能力以及所设定抵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物的有关登记手续。要根据抵押物评估值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抵押比例。具体比例按《贷款保证管理制度》规定执行。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商业票据转让给公司的票据行为,是公司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票据贴现期限自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以下传统优势业务品种。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是指公司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照《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执行。

(二)助学贷款。

即公司对国内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公司(公办学公司、含各部门及市州政府所办的高职高专)或在读的经济困难学生的家长及其他与学生有法律监护关系的对象,在其户口所在地发放的用于支付贫困学生学费和基本生活费的贷款。发放助学贷款按照《助学贷款管理制度》执行。

(三)农户联保贷款。

是指农户为了满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资金需求,自愿组成联保小组,由公司对联保小组成员发放的,超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范畴,并由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发放农户联保贷款按照《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制度》执行。

(四)中小企业贷款。

是指公司为满足中小企业生产产资金需求,根据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生产经营状况、还款意愿及还款来源、可提供的担保等相关因素,结合公司信用可供能力向中小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具体业务操作按《企业贷款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办理信贷业务要按权限、按程序运作。

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程序: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批?报备?与客户签订合同?发放贷款?贷后管理?贷款本息收回。对具备条件的信贷业务还要进行评信与授信。

(一)受理与调查。

客户向公司提出信贷业务申请,信贷员受理并进行初步认定,对同意受理的信贷业务进行调查(评估),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材料送信贷部及贷审会审查。

(二)审查。

信贷部对信贷员报送的调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公司贷审会审议。公司贷审会对受理的贷款应当在2日内审查完毕,提出审查意见。

(三)审批。

公司贷审会审议后,报董事长审定,在权限范围内的信贷业务直接进入贷款发放程序,超过审批权限的信贷业务报上级部门审批或备案。对审查部门初审通过的贷款,必须在3天内召开贷审会审议。

(四)签订合同。

信贷部应按照信贷管理要求分别与借款人、抵(质)押人、保证人签订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保证合同。

(五)贷款发放。

合同签订后,信贷部在办理借据之前,要将信贷资料再送有权审查部门进行放贷审查,放贷审查通过后方可发出放贷通知。

会计人员收到放贷通知后,进行出账审查,办理出账手续,将信贷资金转入借款人在农信社开设的存款结算账户。

按《贷后管理制度》执行。贷后管理责任人每月对借款户的贷后检查不得少于1次,信贷部门对本级审批和上报审批发放的大额贷款现场检查每季不少于1次,检查要形成专题报告,向同级贷审会汇报。

第二十九条信贷产品定价。

公司应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政策和结息方式,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浮动幅度,在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上载明。公司办理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或有资产业务应按规定收取手续费。贷款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未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的仍执行合同利率;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按规定计收利息和罚息;贷款到期前未按合同约定还清的利息按合同利率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未按合同约定还清的贷款利息按逾期利率计收复利;贴息贷款,根据利息补贴方法,按规定计收利息。经信贷部同意,客户可以提前归还贷款。提前归还贷款,应当按实际借款的时间计收利息;如合同另有约定,可以按照约定,要求客户支付违约赔偿金。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机构。

(一)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各二级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

(二)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与下属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

第三条存款管理。

公司内各二级公司除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须在资金部开设存款帐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资金部的结算量和旬、月末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10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在资金管理部办理特殊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

第四条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

(一)借款和担保限额。集团内各二级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制资金计划,报资金管理部,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各二级的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总公司及二级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以及为二级公司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后下达执行。年度中,资金管理部将严格按照限额计划控制各二级公司借款规模,如因经营发展,贷款或担保超限额的,应专题报告说明资金超限额的原因,以及新增资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经资金管理部审查核实后,提出意见,报财委、董事会审批追加。

(二)集团内借款的审批。凡集团内借款金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外币按记帐汇率折算,下同)以内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报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财务总监加签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批。

(三)担保的审批。各二级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总公司担保时,担保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担保额在300万—20xx万元的,由财务总监核准,董事长审批。担保额在20xx万元以上的,一律由财委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议通过。借款担保审批后,由资金部办理具体手续。对外担保,由资金部审核,财务总监和总裁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

第五条其他业务的审批。

(一)领用空白支票。在资金部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可以向资金部领用空白支票,每次领用张数不超5张,每张空白支票限额不超过5万元,由资金部办理,领用空白支票时,必须在资金部有充足的存款。

(二)外汇调剂。管理规定集团内各二级公司的外汇调剂由资金部统一办理,特殊情况需自行调剂的,一律报财务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自行办理。

(三)利息的减免。凡需要减免集团内借款利息,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由资金部审查同意,报财委审批,金额超过5000元,必须落实弥补渠道,并经分管副总经理加签后,报财委审批。

第六条资金管理和检查。

资金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财委、总经理、董事长专题报告。

(一)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现金库存状况。

(二)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资金部的结算情况。

(三)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在银行存款和在资金部存款的对帐工作。

(四)对二级公司在资金部汇出的10万元以上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

第七条统计报表。

各二级公司必须在旬后一日内向资金部报送旬末在银行存款、借款、结算业务统计表,资金部汇总后于旬后2日内报财委、总经理、董事长。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就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与废止等相关活动。

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依法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2、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与发展总体目标;

3、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与遗漏;

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五、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1、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2、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与责任人;

4、实际性:高标准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

5、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与一定范围内适用;

6、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组就是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就是:

1、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3、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5、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6、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

7、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与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8、负责规章制度编号的管理工作;

9、负责规章制度的保管、存档工作。

八、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规章制度草案的文字审核工作;

2、负责规章制度的行文规范审核工作;

九、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与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年度计划。

十一、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与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作出专门说明。

十二、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组协助。

十三、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她企业的相关规定;

2、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3、撰写草案;

4、将草案发至集团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5、汇总意见,修改草案;

十四、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与内容。

2、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与活动。

3、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与权限。

4、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5、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规范和完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獐子公司章程》,联系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既包括合同法分则规定的有名合同,也包括其他无名合同。

第三条对外订立合同应当按照本规定,以公司名义订立。各部门和分公司,不得对外订立合同。

第四条凡与外界达成合作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原则上须签订书面合同。

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协商一致、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凡与公司订立合同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有经营资格或资信。

订立合同的权限依照《公司董事会授权规则》执行。

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订立书面合同:

(三)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即时清结的零散物资。

第七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用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八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语言确切描述的,应由当事人共同封存样品,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九条合同在具备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履行地点、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必备的主要条款后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条合同中引用的法规、规章等,必须是现行有效版本。严禁引用被废止或已失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合同在履行中,如因政府颁布新的法规和规章造成合同条款必须被修订时,应以新法规和规章的有效标准文本作为修订依据。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拟定完毕,经评审人员审核通过后方能签字、盖章。

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律顾问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每一合同文本必须写明对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签约人为被授权人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填写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

第十三条严禁在对外订立的合同的空白文本上盖章。对于不能在同一地签订的合同,应由对方先签字盖章或各自签署后互换文本。遇例外,须法定代表人批准。

第十四条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合同经办单位分存,其中原件在总经理办公室留存。

产品出口合同文本由合同经办单位保存。

第十五条在法律、法规、规章中有规定或当事人要求必须鉴证的合同,应当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需公证的合同,应当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第十六条合同的鉴证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11月3日颁布的《合同鉴证办法》执行;合同的公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经办单位是完成合同的责任人,必须按合同的约定组织力量实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第十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有关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后,转财务部审核付款。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收款单位与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拒绝付款。

第二十一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经财务部、审计部负责人,公司法律顾问、总经理、董事长审核通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我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合同双方形成的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二十三条合同经办单位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必须在三天内向总经理汇报,必要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四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

第二十五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二十六条经过公证或鉴证的合同,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后,应送原公证或鉴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合同是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严格保守合同秘密。

第二十九条合同经办单位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条各有关人员应于每月月末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合同流转单、有关的诉讼或仲裁资料等)交总经理办公室,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业绩考核范围。

合同经办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合同文本的保管与使用,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合同保管及其保管期限按《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者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三十二条因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即日起生效、实施。

第三十六条20xx年2月1日发布的《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各子公司的合同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大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产废水、以及生产废水闭路循环、生产废渣综合利用、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3、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保处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4、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公司环境保护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及上级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公司环保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确定公司环保规划和目标并提出相应要求,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的环保工作,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

公司环境保护处是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发挥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公司的环保规划和目标及全年工作计划;负责全公司环保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培训和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并及时上报有关环保报表。

2、各单位要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环保工作负总则,负责制定环保工作年度计划、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污染事故的处理。

3、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污染源治理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经公司审查后列入年计划,并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治理一项、验收一项、运行一项。

4、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排放。

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污水治理,减少污水排放量;坚持做好生产废水闭路循环和生产废水综合处理工作。

6、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噪声污染。

7、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健全管理制度:

(1)、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保养;

(2)、环保设施由专人管理,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运行记录;

(3)、实行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制度,使用环保设施如发现有问题要及时填写《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并上报环保处。

8、执行国家环境报告书制度;执行国家“三同时制度”;执行国家排污申报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9、及时上报环保报表,做到基础数据准确可靠。

10、搞好环保宣传教育和和技术培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高全公司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11、努力做到清洁生产,治理好公司的污染源,减少和防止污染物的产生。

12、绿化、美化环境,加强树木、花卉、盆景、景点的管理,建成“花园式”工厂。

13、引进和推广环保先进技术,开展环保技术攻关。

14、加强环保档案管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1、公司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在可能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控制污染蔓延,减轻、消除事故影响。在重大事故或者突发性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应向公司环保处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2、各车间负责控制有害污水“零排放”。

3、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方式和设施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并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和其他防止污染的措施。对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异置、堆放、倾倒。

4、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类、碱液、剧毒液的废水,严格限制向水体排放、倾倒污染物,防止水体污染。

5、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6、设计、制造、购销、安装、使用锅炉设备,必须执行国家或省有关锅炉设备环境保护的规定。

7、金属冶炼、一吨以上锅炉燃煤排放含有硫化物气体的,必须配备脱硫设施或采取其它脱硫措施。运输、贮存能够散发有害有毒气体或者粉尘的物质,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泄漏污染大气和环境。

8、严格控制噪声,防治噪声的污染,公司内各种噪声大、震动大的机械设备、机动车辆,应当设施消声、防震设施。

1、不定时由公司环保监测人员进行环境监测。

2、由各单位环保管理人员定期配合、接受中钢环保处对单位内锅炉、窑炉年检和污水采样测试工作。

3、各车间负责车间整个污水排放的过程化验,做好记录,并将化验结果定期报送公司环保处,同时负责厂区污水、酸碱综合处理排污工作。

1、公司将对下列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3)、在防止污染事故或对污染事故及时报告的有功人员。

2、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将上报公司监督检测中心环保部处,并由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拒绝环保办公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2)、拒报或者谎报污染物排放情况的;

(3)、未对原有污染源进行治理,再建对环境有污染建设项目的;

(4)、在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突发性事件不及时上报公司环保处的;

(5)、凡有污染源单位,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污染事故,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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