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疏导培训方案大全(18篇)

时间:2023-11-30 15:53:33 作者:影墨

培训方案可以帮助组织提升整体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接下来是一些成功企业的培训方案分享,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灵感。

企业疫情期间心理疏导培训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防控防指[20xx]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服务的通知》(教办学函[20xx]号)精神,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开展疫情防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制定本方案。

根据师生实际,采用四级目标人群分级服务,具体如下:

第一级:确诊患者;

第二级:疑似患者;

第三级:个居家隔离人员;

第四级:普通大众。

(一)开展线上科普教育

借助微信公众号,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宣传与教育,针对性推出并转发权威发布的有关疫情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相关信息,并组织各学院及时转发推送,引导师生做好“抗疫”防护。

(二)开通抗疫情心理专线

1、学校热线。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紧急开通心理服务热线,热线电话及各号码对应服务时间已于微信公众号公布,我校师生如有需要均可拨打。

2、扬州热线。有需要的师生也可拨打扬州市24小时疫情应对心理援助热线。

注意:扬州市热线服务主要针对因肺炎疫情出现较为紧急状况、急需情绪缓解人群,如您情况尚可,请将时间留给更需要的人。

(三)开通网络心理疏导

我校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对应心理服务热线,开通网络心理疏导“qq”在线服务,并通过各院心理辅导员公布给全校师生。

(四)组织人员,网络培训

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校级及院级大学生心协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晴联络员进行疫情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线上培训,认真学习教育部司政司组织的《高校心理援助热线》和《大学生心理应激与应对》专题讲座、中国科协发布的《疫情传播期间心理防护指南》等文件,提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心理危机防护干预能力,增强师生心理自助、朋辈互助能力,充分发挥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作用,相互支持,传递正能量。

(五)启动危机干预机制

发布《致全校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启动“宿舍心晴联络员—心理委员—心理辅导员—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四级联防联控体系,组织宿舍心晴员及时填写《宿舍心晴联络表》,由心理委员进行学生心理动态每周统计,并上报至心理辅导员,由心理辅导员对需要帮助的学生开展初步心理疏导,及时干预。

(六)做好开学后学生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

采用大学生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心理测评平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测,同时进行数据分析、风险评估,对于筛选出的需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个体,组织开展心理疏导与干预、跟踪回访,定期提交心理测试及干预回访报告。

企业疫情期间心理疏导培训方案

首先要接纳自己在疫情期间需要返岗复工的现实,其次,要接纳自己内心恐惧焦虑的心理。传染病暴发的确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压力,带来消极情绪也是正常的,不必对此有过多的心理负担。

自疫情暴发以来,各地奋战在一线的医务人员、领导干部、公务员及社区工作者们早已全部停休,放弃了自己的春节假期与家人团聚的机会,与病毒和生命赛跑。尤其是医务人员,冒着被病毒感染的风险,全力救治患者,其中不乏有工作人员因为感染病毒、过劳猝死的事例发生。与他们相比,我们在家得到了充分的休息,能与家人团聚过年,身边人健康平安,是不是应该庆幸呢?了解疫情要看权威媒体的报道,了解病毒性质,掌握流行情况,不轻信传言。主动回避关于疫情的负面消息,减少接触应激源,不要让疫情的负面信息继续刺激大脑的情绪管控中枢。

面对肆虐的病毒,我们能做到的就是遵从返岗人员防护建议,保护好自身。佩戴口罩、及时洗手、避免用手揉眼、摸口鼻等行为。与同事之间非必要情况下避免距离过近,同时注意开窗通风和定时消毒。

有规律的生活是应对焦虑恐慌的良药。建立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注意饮食营养均衡,保证睡眠,不要依赖使用烟、酒来缓解紧张情绪。好好照顾自己,科学调整作息。

现在能够返岗复工的人员,都是这场疫情中的幸运者,我们应该为能继续工作而感到幸运。正常的工作并不会破坏免疫系统,恐惧心理和焦虑的情绪才会对免疫系统产生消极影响。保持乐观积极的心态反而会增强我们的抵抗力,从而更好地抵抗病毒。

在情绪紧张的时候,可以找一些适合自己的调节方法。做一些增强自己掌控感和正向情绪的体验。比如,当你觉得恐惧或者心跳加快的时候,尝试把自己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呼吸上,缓慢地呼进和呼出,直到躯体反应得到改善为止。可以刻意去多做一些让自己心情愉快、精神放松,同时在这个特殊时期也有条件进行的事情。例如:看一部温馨的电影、追一部喜剧、允许自己哭一哭、玩一些不费脑子的小游戏、开发一个新的菜品,在社交网络进行分享、写心情记录等。这些事情,能让你的注意力从负面信息和消极想法中转移出去,并且给你积极情绪的体验,来抵御疫情造成的心理压力。

我们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多与家人、朋友交流,相互鼓励、沟通感情,加强心理上的相互支持。另外,你也可以利用心理咨询免费的热线渠道,来及时寻求外界专业的心理援助。有人倾听,会比你独自承受好得多。若以上方式均不能缓解您在返岗复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心理不适及不良情绪问题,建议您可以寻求专业心理咨询人员的帮助。

心理疏导培训方案

20xx年11月23日

1、通过心理辅导活动,让学生初步了解心理学的常识,能对照自己,克服一些不良的心理。使学生更好的'心态投入到学习中。

2、通过与学生交流消除心理障碍,消除学习中的紧张和焦虑。

3、增强学生“我自信,我成功”。

4、掌握健康心理对学习的重要性,养成好的学习习惯。

:

消除不良心理,创设良好心境,增强自信心

消除学生不健康心理。

1、音乐

2、幻灯片(演讲稿)

一、导入

用中外名人的成功例子导入“心理健康辅导课”主题

二、提问“什么是心理健康?”(课件展示内容)

根据例子讨论。

三、心理健康表现,(课件展示内容)

教师适当举例阐述。

四、讨论“为什么心理健康是成才的基础?”

五、怎样克服不良心理?(课件展示内容)

课后分小组讨论。把结果交到我办公室。

六、五分钟放松练习(课件展示内容)

七、小结:

八、预告下一次主题。“克服紧张焦虑心理,提高学习成绩”

企业疫情期间心理疏导培训方案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师生如何做好自我心态调控至关重要。为了帮助全校师生和家长在心理上有效应对此次疫情,积极预防,减缓和控制疫情带来的心理影响,保持健康心态,结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方案》,特制订《中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根据国家卫健委20年1月27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的有关要求,合肥市教育局发布了全市中小学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心理教师指导师生加强心理防护工作,引导师生和家长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休闲与学习活动,学会自我调节与放松,以良好的身心状态应对疫情。

通过心理辅导和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对由于疫情危机导致不良情绪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积极主动面对疫情,重新认识疫情,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群分为四级。干预重点应当从第一级人群开始,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要覆盖到四级人群。评估目标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识别区分高危人群、普通人群。对高危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对普通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第一级人群:疫情感染的师生(住院治疗的重症及以上患者),师生直系亲属为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疾控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第二级人群:居家隔离的师生(密切接触者、疑似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师生。

第三级人群:与第一级、第二级人群有关的人,如家属、同事,参加疫情应对的后方救援者,如现场指挥、组织管理人员、志愿者等。

第四级人群: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师生、易感师生。

为保证疫情防控应急心理干预落到实处,整合学校领导和心理学科队伍等力量,建立和完善学校应急心理干预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全体中层、心理健康教师、全体班主任。

(一)区域负责:

由具体负责。

(二)主要分工:

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研组、班主任、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班主任负责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与沟通,由班主任将情况汇报学校疫情防控小组,报鹿建平老师处。

(三)具体分工:

1、组长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掌握学生基本情况。

3、心理教师接受电话来访,进行心理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心理健康教研组成员辅助开展工作。

5、心理干预结束后,班主任和心理教师观察和随访。

(一)利用网络优势,加强宣传教育

为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和心理健康教研组、体育组,利用学校事务群和班主任群发布防护宣传视频、心理健康辅导视频、居家锻炼动作及饮食计划等权威宣传资源,鼓励教师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提高自身免疫力,以积极心态应对疫情。

班主任及时将资源转发至家长群,通知家长了解最新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告知学生疫情防控方法,宣传如何在疫情期间保持良好情绪,保持和谐友好的亲子关系等科普知识,例如定期推送10节合肥市中小学家庭心理健康微课,主题涵盖家长关注的典型话题,如面对疫情,如何做好心理防护?如何安抚恐慌情绪?如何增进亲子关系……引导、帮助广大家长理性面对并解决现实的心理困扰及问题,科学、适度安排学习、生活和锻炼,以确保学生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体魄。

(二)加强家校沟通,做好早期预防

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做好师生心理干预工作。班主任作为学生信息第一收集人,德育处要求班主任对各班学生进行摸底,实行“一对一”服务制度,通过班级qq群、电话、视频等途径与学生主动沟通,明确班级学生动态,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状态,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发展变化,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保持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和爱护,一旦察觉学生心理出现高危症状,及时联合学校心理健康教研组教师,主动进行心理干预,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以确保学生心理健康。

开学后,根据疫情变化趋势,面向师生开放心理咨询室,联合班主任通过主题班会、心理微课等形式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工作,减轻疫情对学生身心产生的影响,促进校园和谐稳定和教学有序开展。

(三)提供心理援助,进行危机干预

依托学校心理咨询室和心理健康教研组教师,适时推送心理健康教育视频,开放心理热线电话等方式,为全校师生提供危机干预和心理咨询等心理援助服务。如果发现仍然无法调整对方的情绪,学校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转介专业机构,以实际行动去改变自己当前的状态。

(一)信息畅通。参与应急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干预过程中,指定专人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填写合肥市中心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上报表(附件2)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企业疫情期间心理疏导培训方案

工作职责:做好近期疫情防控群众心理疏导工作的总体策划、组织,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搞好联络、协调,有序开展好各项工作。

(一)短信宣传。通过微信、短信、彩信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防疫知识和防疫政策。宣传生活物资保供,各类生活物资准备充足,有序供应,不用恐慌担心。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

(二)媒体宣传。

1。融媒体中心宣传。融媒体中心要组织记者深入疫情防控一线积极开展采访,掌握广大干部群众疫情防控中的先进事迹,利用各个平台进行刊播。牵头单位:融媒体中心。

2。部门单位宣传。融媒体中心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指导各镇(街)做好内部先进发掘,在各自平台进行宣传,提高疫情防控宣传合力。牵头单位: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

3。融媒体中心要积极联系上级广电部门,获取一批高质量的影视作品,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电视节目播放过程中植入防疫宣传的信息。牵头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4。在县融媒体中心各个平台设置专栏、开办专题,邀请心理专家举办心理疏导讲座或授课,及时转载心理专家视频教程,推广心理干预和心理疏导服务。

(三)线下宣传。

1。以大喇叭(含车载大喇叭)宣传为主,坚持内外有别原则,公布流调人员信息和风险区、防控区划分,引导群众树立呆在家里就是对疫情防控最大贡献的理念。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各镇(街道)

2。各镇办、各部门动员组织党员干部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积极下沉各村、社区宣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宣讲防控知识,对发现心理问题群众及时进行疏导,并将情况报村(社区)、镇(街道)。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四)舆论引导 1。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时转办网上舆情,24 小时之内实现网上回复,每天整理印发一期舆情快报。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

2。以网信办为骨干,抽选正在隔离的写手,组建舆论引导核心战队,密切关注舆情,针对舆论热点,适时发布“兴州评”或回应文章予以引导。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

(五)心理疏导

1。畅通沟通渠道,公布县、镇心理疏导(应急值守)联系方式,各镇(街)至少开通 1 条 24 小时心理咨询援助热线,让有特殊需求的群体能够及时得到回应。同时,普及心理健康资讯,为大众提供心理卫生服务。牵头单位:县防控办;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团委、妇联等部门,各镇(街)。

2。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组建由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专业志愿者等组成的服务队,为确诊、隔离群众提供心理服务,重点为焦虑抑郁、失眠、创伤后应激障碍等患者提供心理疏导。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3。引导专业人员和志愿者进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群众提供心理疏导和情绪支持。教体、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疏导。牵头单位:县委文明办;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工会、团委、妇联。

4。加强医务工作者、政法干警、社区工作者等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由各部门单位分别负责。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有关镇(街)。

(一)各部门单位要将新冠疫情心理服务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

(二)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心理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支持心理服务机构人员等参与心理服务工作。

(三)各卫生机构要对不同人群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心理服务工作重点。通过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对有关机构心理服务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价。

企业疫情期间心理疏导培训方案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为了帮助全校师生在心理上有效应对此次疫情,积极预防,减缓和控制疫情带来的心理影响,我校制订了《2022年xx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健康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学校心理咨询室,面向全校学生开通针对疫情的心理支持电话热线咨询服务。

为积极落实教体局的要求,围绕外出和从外地返回的学生,建立针对性心理服务制度,班主任进行摸底,要求各班级实行“一对一”的服务,即各班主任通过微信、电话等途径主动沟通,了解思想和心理状态,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发展变化,如果察觉学生心理出现高危症状,及时联合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主动进行心理干预,以确保学生心理健康。

为了落实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学校心理咨询室利用各年级学生管理网络平台,发布权威消息,通知学生最新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告知学生疫情防控方法,宣传如何在疫情期间保持良好情绪等科普知识,以确保学生在疫情的特殊时期,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体魄。

根据目前疫情的变化趋势,学校心理咨询室拟定了开学后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方案,将通过心理健康讲座、心理热线咨询、个别心理辅导等形式,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减轻疫情对学生身心产生的不良影响,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企业疫情期间心理疏导培训方案

校园心理危机是指在学校校园生活范围内,由于各种突发的、重大的危机事件所引起的校园成员心理严重失衡状态。为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学生心理危机,减少或避免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种心理危机事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预案。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应遵循以下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预防为先,教育普及;预警及时,重点突出;干预到位,专业科学;支持系统,家校结合。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及各班班主任老师

心理危机的预防与干预工作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副组长的协调下,开展有序的心理危机预防、干预与疏导工作。

2、针对师生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采用综合应用干预技术;

3、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

1、为有需要的师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为受影响的师生提供心理危机干预;

3、积极预防、减缓疫情带来的心理影响。

(一)开学前

1、疫情心理防控知识的宣传

每周一次心理教育学习宣传。班主任利用班会课时间,通过网络向全班师生推送疫情防控心理知识,增强心理保健意识,减少和降低由新型肺炎疫情导致的紧张、焦虑、恐惧等情绪困扰和心理压力。

2、开展网络疫情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

(1)学校向师生公布本校心理老师qq号:29025061(孔老师)499075464(刘老师)及邮箱、“尖草坪区一中”公众号平台,为有需要的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同时心理老师为本校有心理困扰的师生及时进行全天网络咨询。

(2)心理老师通过各班调查了解学生疫情及其心理状态,对有需要的学生积极进行心理疏导。班主任要及时并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与心理老师交流,以便最快、最有效地为学生提供帮助。

3、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摸排

各班主任组织对本班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排摸,梳理是否存在疫情重点地区的返并或者家庭成员中有感染疫情的学生,对疫情学生情绪波动、体育锻炼情况、家庭关注变化等等多方面排摸,密切关注全班每一位学生。

(二)开学后

1、对重点师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继续进行心理辅导。

(1)对疫情导致出现心理焦虑等问题的师生进行干预与辅导;

(2)对所有有严重负面情绪困扰的师生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

(3)密切关注从疫区返回或因疫情出现心理问题的师生,做好跟踪回访,根据不同情况做好心理支持服务,减轻疫情可能造成的心理伤害,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2、针对疫情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1)组织全校班级进行疫情防控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

(2)面向学生或家庭,开设疫情防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课。

(一)学生心理居家情绪调节法

1、深呼吸放松法

吸气:深深地,慢慢地,大吸一口气,直到吸不进去,屏住;

呼气:慢慢地,轻轻地呼出来,呼出来,呼出来;

然后,重复上面的步骤3-5次,吸气,呼气

企业疫情期间心理疏导培训方案

为推动和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建和谐校园,有效地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财产、健康损失,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决定,成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各班主任

1.生命第一原则。

心理危机干预首先应本着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珍惜学生生命——“生命第一”的理念出发,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意识。

2.面向全体师生的原则。

为全体师生提供心理危机辅导、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等,从而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对心理危机的关注,并提高师生的心理危机觉察能力、心理危机处理和应对能力。

3.以预防和预警为主原则。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知》做到心理危机早发现早应对,及时提供精准的心理援助指导及心理服务,是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

4.尊重与理解学生的原则。

本着理解、关怀、尊重和共情的咨询理念,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危机知识宣传、预防、预警及干预工作。

5.个别性对待原则。

根据不同师生心理特点和个体背景,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及时性的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措施。

6.协调合作原则。

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需要学校全体领导、老师及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要负责好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全面实施,成员之间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同时互相沟通和互相学习,合理的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可以促成学校心理危机工作的顺利展开。

根据本校学生的心理特点,建立心理危机干预系统。其中,以心理健康、心理危机知识的教育为立足点,以心理危机干预中的“预防、预警”为重心,建构全方位、各个部门协调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一)为受影响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二)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危机干预;

(三)积极预防、减缓和尽量控制疫情的心理影响;

1、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学生,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提供建议的解决方案。

2、综合应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3、建立学校三级预警系统:

一级预警系统以班级为单位,主要由班主任及时发现和预防心理危机;

二级预警系统以各年段长、政教处负责人,把握年级学生心理特点;

三级预警系统主要指专职心理老师,做好心理危机知识普及、学生心理档案管理、学生心理咨询及危机处理,必要时并做好转介工作。

班主任:了解班内学生情况,做好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情况等统计,了解学生是否有与新型肺炎患者密切接触的经历,了解学生是否因肺炎疫情出现过度的焦虑、恐怖、失眠等情况,将相关情况汇报政教处。

心理健康中心:针对疫情造成的心理影响,进行针对性的干预和宣传,引导学生科学有效地进行自我调节。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个别化心理辅导。

提供心理咨询师手机号码方便学生与家长的在线个别化咨询、组建心理危机干预群方便学生、家长、教师的普遍大众化心理问题咨询。

各位专业心理老师可以视情况需要通过(qq、钉钉、微信等软件)为各需求群体提供优质专业的讲座。

幼儿心理疏导方案

耐心倾听孩子心声,了解孩子在害怕什么。需要告诉孩子,传染病不是今天才有,曾经有过,将来也会有,人类曾经很多次一起努力战胜了传染病。

2.沟通交流,丰富知识。

需要让孩子了解,整个世界、整个国家都在一起应对这个困难,医生、科学家、警察、军队管理等人员在一起努力,而且我们应对这个困难的能力正在越来越强。

3.爱的拥抱。

充满爱意的拥抱和抚摸可以让孩子感觉安全,不再害怕与恐惧。

4.及时回应,避免负强化。

不过度关注疫情和病毒信息,不让疫情成为生活中的主要话题,但要及时回应孩子担心的疑问。

对于年龄小一些的孩子,在分享有关信息或回答孩子的关于“疫情”的疑问时,一定要用符合孩子年龄的通俗的话讲给孩子听,可以轻描淡写一些,一定要多传递正能量,让孩子有信心。

1.示范法。

我们经常说,“父母情绪稳定是给孩子最好的礼物”。此时此刻,父母或家人的情绪稳定,对孩子而言,更是最好的礼物。

2.疏泄法。

可以通过绘画、手工、歌唱等孩子易于理解的方式,帮助孩子们理解正在发生什么,疏导、宣泄并缓解孩子的焦虑情绪,转移孩子对身体的过度关注。

(1)用绘画手工疏导情绪;

(2)用听音乐、舞蹈、游戏疏导情绪。

1.模仿法、以身作则。

家长少用手机玩游戏,多做家务、室内运动等有意义的活动。

2.合理满足需求。

共同讨论、制定规则,每天一共可以玩多长时间手机,在规则范围内给孩子一定的自主权,不要总是盯着孩子的一举一动。

3.转移注意法。

陪孩子做一些有意义的`活动。下面,一起来看看有哪些有意义的活动吧!

(1)要有健康的身心,体育游戏很重要呀!尝试用家中现有的材料制作体育游戏材料。

(2)提高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家人一起下厨,学一道新菜,做一道甜点,或者给孩子机会做做家务,为家庭服务。

心理疏导工作方案

为严格执行省、市、县各级要求,切实履行教育系统的自身职能职责,主动做好下一阶段疫情防控中的心理疏导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县教育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心理疏导工作。局长冯廷权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张平良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校长,以及办公室、教育股、体卫艺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等股室负责人。段学农同志担任联络员。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加强对全县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心理疏导和情绪支持,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疫情带来的心理恐慌焦虑烦躁等负面情绪。

1.面向全县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开通和公布心理服务电话热线。县教育局热线电话为xxx。

2.分县教育局和乡镇学校两个层面进行心理疏导工作,县教育局主要负责服务全县师生和学生家长,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主要服务本乡镇本学校的师生和学生家长。

3.在全县教育系统招募专业人员和志愿者,组成志愿者团队,为需要心理疏导和干预的对象提供服务。目前,首批志愿者团队队员有刘卫星(杨柳镇中心学校)、张晶(长冲高中)、邓曼丽(实验中学)、李真(实验小学)、蒋爱春(温泉小学)等。

4.所有志愿者团队队员必须加强培训学习,通过自学、互学、参与湖北文明网推出的专题培训等途径,努力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

5.在心理疏导和干预的过程中,要有仁爱之心、责任之心、谨慎之心,工作要细致耐心,要学会换位思考,要“急人之所急、想人之所想”,不能简单粗暴敷衍应付,增强工作的专业性、指导性和有效性。

1.县教育局将于3月1日上午9:00组织召开专题碰头会,布置安排下一阶段的全县心理疏导工作。

2.全县心理疏导工作自20xx年3月3日上午8:30准时开始,参与志愿者团队队员按照教育局统一的值日安排表,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教育股410室)开展服务工作。下午5:00离岗。

3.各乡镇各学校比照此方案,指定本地本学校的实施方案,安排组织落实到位。各乡镇和县直学校的实施方案于3月1日下午4:00前上传到英山教育校长微信群。

心理疏导工作方案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为能够科学、及时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做到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成立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危机干预专项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一)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学生心理伤害、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园环境和谐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

(二)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分级干预,干预过程中严格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避免实施帮助者和受助者再次创伤。

(一)工作目标

1、积极预防、减缓疫情给学生带来的不良心理影响。

2、为在疫情中受影响的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3、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及时的心理危机干预。

4、继续做好重点关注学生在疫情期间的管理工作。

(二)工作内容

1、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各类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学生,避免极端事件发生。

2、综合应用各种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相结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3、做好心理中心重点关注学生的管理和干预工作。

4、指导和支持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三)干预对象

根据受疫情影响程度,将干预对象分为四级,干预重点从第一级学生开始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覆盖到第四级学生。

第一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学生;

第四级:受到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健康学生、心理易感学生等。

(四)针对不同级别学生的危机干预要点

第一级学生:此类学生容易出现麻木、否认、愤怒、恐惧、焦虑、抑郁、失望、抱怨、失眠、攻击、孤独、恐慌、绝望、濒死感、无助感等心理特点,工作原则为支持、安慰,及早评估自杀、自伤和攻击风险,注重情感交流,增强治疗信心,鼓励使用心理热线等干预方式。

第二级学生:此类学生容易出现侥幸心理、躲避治疗、怕被歧视,或焦躁、过度求治、频繁转院等心理行为特点,工作原则为减压、减少应激为主,鼓励尽早求治、正确防护。

第三级学生:此类学生容易出现担心被感染、担心家人、过度疲劳和紧张,甚至耗竭,焦虑不安、失眠、抑郁、悲伤、委屈、无助、压抑、面对患者死亡挫败或自责等心理特点,工作原则为宣教、安慰、减少焦虑为主,鼓励规律作息,鼓励拨打心理热线进行专业咨询。

第四级学生:此类学生容易出现恐慌、不敢出门、盲目消毒、失望、恐惧、易怒、攻击行为和过于乐观、放弃等心理状况,干预以健康宣教为主,正确提供信息及进一步咨询服务的信息,指导其积极应对,消除恐惧,科学防范。

(五)工作预案

1、学生返校前

(1)开通抗疫心理网络咨询服务,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中心自2020年1月30开通网络心理咨询热线,针对受疫情影响而导致出现不良情绪的同学提供服务。

(2)加强与辅导员班主任的联络和对接工作

为辅导员班主任提供抗击疫情学生心理服务工作指导,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对受疫情影响的四级学生进行摸排,对有需要进行心理援助的学生进行电话预约安排,通过采取网络咨询的方式开展具体工作。

(3)加大网络宣传和网课教育力度,传播科学知识

心理中心专职教师利用心理委员微信群、qq群,每天更新、推送防范疫情的

心理疏导工作方案

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培养优良心理品质,优化学生课。

外生活,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系列活动(一):展板宣传。

时间:5月24日。

地点:食堂门口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及后期活动宣传。

资料及要求:

(1)、主要透过展板及传单的形式宣传(传单及展板将会提前两天准备好)展板资料包括525大学生心理健康的来历,大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传单资料包括大学生心理健康的标准,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的来历,另外再附一个小的心理测试(能够增加大家对本次活动的关注)。

(2)在食堂门口的宣传需要办公室的帮忙,我们会和办公室协商好,努力办好这次宣传。

(3)活动时要求统一着装(院服),需配备音响话筒。

系列活动(二):心理问卷调查。

时间:5月25日。

活动人员:大一、大二同学。

心理疏导工作方案

通过采取信息采集、核查、探访、心理辅导、公益课程等专业社工服务方式,帮助解决湘潭市农村留守妇女生活中、心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惑,营造农村留守妇女身心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1.服务对象:全市农村留守妇女

2.实施时间:20xx年6月--20xx年12月。

3.经费安排:项目总预算8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

1.认真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家庭、村的方式,全面掌握服务对象的生活、心理、健康等情况。

2.分析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求。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及时发现和识别问题的成因,识别妇女所处环境中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找出急需解决的问题,针对需求进行课程设计。

3.设计针对性强的专业课程。面对“女性如何疏解心理压力与问题”等方面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从多个角度、层面对心里健康与压力的关系进行讲解。通过举例分析、视频案例等方式传授给大家心理健康知识以及心理疏导的基本方法和技巧。让女性们关注自我的内心和谐,提高和改善女性的心理健康水平。同时通过家庭教育讲座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引导家长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各类问题,以充满智慧的方式开展与孩子的教育互动。

4.扎实开展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讲座。科学合理制定方案,聘请社会工作师或者心理咨询师举办农村留守妇女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根据各乡镇农村留守妇女需求,选好讲座主题。在全市选取10个农村留守妇女较多的乡镇或村共开展不低于10场心理健康、10场家庭教育知识讲座,总课时不低于40课时,总参与人数不低于500人。讲座开展场地由第三方机构与乡镇、村商定,由乡镇、村组织人员参与讲座。

5.撰写项目总体评估报告。根据项目中收集到的相关资料,通过数据分析、梳理信息等方式,在总结提升项目基本情况、实施情况、项目成效的基础上,排查出政策落实的堵点、难点等问题,并提出合理实际的工作建议。

1.做好信息保密工作。自觉遵守社会工作专业伦理,遵守《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尊重妇女,保护妇女隐私。全面、原始、真实地保存项目服务档案。

2.加强业务培训。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工作启动前要全面熟练掌握国家的相关政策,全面掌握妇女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等内容。

3.合理制定工作方案。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方案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现实需要和年龄特征、家庭教育的相关特点。内容要包含具体工作措施、方式方法、步骤、进度安排、任务分工、参与人员名单、资金预算等内容。

4.高度重视安全保护。发现遭受虐待、暴力等情况,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报至有关部门、市、区(县、园区)民政局迅速处理。

5.发挥妇女儿童主任作用。承接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可以聘请妇女儿童主任作为项目实施志愿者,协助开展项目,并适当解决交通、通讯等必要费用开支。

6.资金使用规范。资金管理遵循“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原则,使用范围要符合规定,经费预算和开支要清晰、合理。有独立的账套或按项目分列账务。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1.承接方应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具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管理业务流程与规范。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必须配备1名社会工作督导员、5名及以上社会工作者、5名及以上心理咨询师作为讲师。督导员应是从事社会工作服务2年以上并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对社会工作价值理论有认同度、拥有良好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督导技巧的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应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参与过妇女儿童类社工服务工作。心理咨询师需取得国家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从事过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工作。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参与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6.近三年内承接过政府购买妇女儿童服务类项目且评定为优秀的社工机构优先考虑。

第一阶段:项目申报(20xx年 6月11日前)

各申报单位根据本方案承接机构资质要求,于20xx年6月1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向阳农场湘潭市救助管理站(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办公室。

第二阶段:项目评审和立项(20xx年6月18日前)

1.初审:项目初审主要审查资料完整性、项目基本要素等。

2.评审:由湘潭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组织相关科室评审,评审主要内容包括:申报单位资质、项目方案等内容。

3.立项:经评审通过的第三方机构,在湘潭市民政局网站公示。项目公示后,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将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

第三阶段:项目实施(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签订项目合同后,拨付项目资金的70%。项目执行单位须及时对项目进行进度推进汇报,于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的执行。

第四阶段:项目总结(20xx年12月30日前)

项目实施完毕后,项目执行单位要按照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于20xx年12月20日前报送末期报告、结项申请书,并附相关档案、图片、财务等佐证资料。市救助管理站于20xx年12月30日前组织相关科室对项目进行评审结项,评审合格后拨付剩余的30%资金。

心理疏导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帮助学生在x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心理健康,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防控师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安全事件,降低我校师生心理安全事件的发生率,构建平安、友善、和谐、稳定的心理健康氛围,结合《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学生管理的通知》和我校疫情防控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我校因面对疫情产生不良情绪、需要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的全体学生。

1、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识别高危人群,及时心理预警和心理干预。

2、密切跟踪、研判和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性心理危机苗头,及时上报,提供解决方案及建议。

3、综合应用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做好宣传教育、情绪引导、心理辅导等心理健康服务。

1、加强疫情期心理防控知识宣传,以开学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周为契机,通过学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心理宣传手册、心理展板或海报推送心理防疫知识,为学生提供科学合理的心理调适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缓解焦虑情绪。

2、提供针对性心理咨询辅导服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学院心理老师、辅导员和心理健康课程教师对学生个案和群体进行心理疏导,必要时邀请对口医院心理科医生参与。

3、举行辅导员心理健康维护工作会议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开展防疫期间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的专业技能。

4、各学院组织各班级开展开学后疫情防控期心理健康主题班会和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普及应对疫情的心理知识,引导学生正确认识逆境与挫折,提高学生心理保健能力。

5、科学研判,积极关注受疫情影响的学生(特别是疫区、留守、单亲等特殊家庭的学生)的心理健康动态变化,及时识别高危人员,避免极端心理安全事件、群体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6、坚持做好重点关注人员跟踪反馈制度,学院对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和心理台账人员开展心理状况排查,辅导员每两周与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和心理台账人员的家长联系至少一次,心理老师每周上报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情况,每月上报一次心理健康状况月报表,如有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并跟踪处理。

7、充分利用、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硬件设备器具的作用,定时开放心理宣泄室、沙盘游戏室、音乐放松室等,让有需求的学生能够及时进行心理减压,宣泄不良情绪。

8、在规定时段内积极组织新生心理普查,各学院做好学生心理普查的指导、宣传和动员工作,严格做到三统一、全覆盖,提高学生对心理普查工作的认识,保证学生客观、认真地进行测评。

9、认真落实开学后心理咨询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24小时应急电话:

心理中心:

心理疏导工作方案

心理健康是人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认知合理、情绪稳定、行为适当、人际和谐、适应变化的一种完好状态。心理健康服务是运用心理学及医学的理论和方法,预防或减少各类心理行为问题,促进心理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咨询、心理疾病治疗、心理危机干预等。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幸福安康、影响社会和谐发展。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改善公众心理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心态稳定和人际和谐、提升公众幸福感的关键措施,是培养良好道德风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我县长治久安的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

当前,我县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人们的生活节奏明显加快,竞争压力不断加剧,个体心理行为问题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凸显,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一方面,心理行为异常和常见精神障碍人数逐年增多,个人极端情绪引发的`恶性案(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危险因素。另一方面,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不健全,政策法规不完善,社会心理疏导工作机制尚未建立,服务和管理能力严重滞后。现有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能力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迫在眉睫。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开展社会心理疏导,是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要把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古浪的重要内容,作为预测预警预防公共安全风险的重要途径。各地要从深化健康古浪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意识,自觉履行促进群众心理健康责任,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为实现健康甘肃、平安甘肃做出积极贡献。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健康古浪、平安古浪建设战略部署,强化政府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培育心理健康意识,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二)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全面普及和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心理健康自我管理意识,加强人文关怀和生命教育,消除对心理问题的偏见与歧视,预防和减少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

——党政领导,共同参与。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领导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单位、家庭、个人尽力尽责。

——立足县情,循序渐进。从我县基本县情和实际出发,将满足群众需求与长远制度建设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心理健康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分类指导,规范发展。坚持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高和个体心理疏导相结合,满足不同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促进心理健康服务科学、规范、有序发展。

(三)基本目标。

第一阶段(20xx年—20xx年):全民心理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各领域各行业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托幼机构、学校、社区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加快建设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全面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网格化管理和签约服务制度,网格化管理和签约服务率达95%,90%以上的肇事肇祸患者接受个案管理服务;三级医院均开设精神卫生科或心理咨询室,全县至少有一所医疗保健机构设有精神卫生科或心理咨询室,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第二阶段(20xx年—20xx年):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符合县情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覆盖城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率显著下降,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势头得到缓解。

(一)全面开展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要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提高公民心理健康素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对促进心理健康的积极作用。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睡眠日”及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等,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宣传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进行宣传的同时,要广泛运用网络、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弘扬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培育良好社会心态。文广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书刊、广播、电影电视、动漫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创作多种形式的文化影视影像作品,倡导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识。各类媒体在报道心理健康知识与相关事件中,要注重科学性、适度性和稳定性,要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学会调适情绪困扰与心理压力,有意识地预防不良心态,保持内心平和。(县卫计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推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充分发挥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帮助公民促进个性发展和人格完善,更好地进行人生选择,发展自身潜能,解决生活、学习、职业发展、婚姻、亲子、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心理困扰,预防心理问题演变为心理疾病,促进和谐生活,提升幸福感。倡导大众科学认识心理行为问题和心理疾病对健康的影响,将提高心理健康意识贯穿终生,逐步消除公众对心理疾病的病耻感,引导心理异常人群积极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和治疗。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要主动发现心理疾病患者,提供规范的心理疾病诊疗服务,减轻患者心理痛苦,促进患者康复。(县卫计局负责)。

(三)重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递进、密切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重视和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将心理危机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培训和演练。依托综治办,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充分运用各种资源做好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开展有序、高效的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重视自杀预防。在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依托各地心理援助专业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心理援助热线,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县卫计局牵头,县综治办、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普遍开展职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各机关、企事业和其他用人单位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定期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传授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为员工主动寻求心理健康服务创造条件。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员工,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各部门分别负责)。

(二)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关注和满足儿童心理发展需要,保持儿童积极的情绪状态,让儿童感受到尊重和接纳。特殊教育机构要针对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中小学校要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共青团等组织要与学校、家庭、社会携手,开展“培育积极的心理品质,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心理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学生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尤其要关心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心理健康,为遭受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等儿童青少年提供及时的心理创伤干预。(县教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团县委、县残联、县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关注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心理健康。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工委及有关部门尤其是老龄办、妇联、残联和基层组织要将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利用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协会、妇女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基层残疾人协会、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宣传心理健康知识。通过培训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引入社会力量等多种途径,为空巢、丧偶、失能、失智、留守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扩展老年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老年文体活动,丰富广大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在老年人生病住院、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及时关心看望。加强对孕产期、更年期等特定时期妇女的心理关怀,对遭受家庭暴力等心理创伤的妇女及时提供心理援助。加强对流动、留守妇女和儿童的心理健康服务。鼓励婚姻登记机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等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发挥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专职委员、助残社会组织作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为残疾儿童家长、残疾人及其亲友提供心理疏导、康复经验交流等服务。通过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邻里守望”等群众性助残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心理帮助。护理院、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康复机构要积极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力量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县民政局、县卫计局、省妇联、县残联、县老龄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视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消除对特殊人群的歧视,帮助特殊人群融入社会。注重运用社会公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等,做好特殊人群社会心理预警、相关信息采集、重点摸排等工作,加强与特殊人群的沟通了解,及时掌握其心理健康状况,提供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筑牢预防违法犯罪的“社会心理防线”。综治、公安、司法、民政、卫计等部门要高度关注流浪乞讨人员、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社会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加强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提高其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要把社会情绪、社会心态等情况作为社会治安形势整体研判,动态监测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有关问题提出整办建议,及时消除化解影响公共安全的矛盾纠纷,在服务管理中消除和减少群众的负面情绪,降低社会风险,预防和减少极端案(事)件的发生。(县综治办牵头,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计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各级综治、公安、民政、司法、卫计、残联等单位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服务。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逐步提高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做好贫困患者的社会救助工作。探索“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康复模式,推进医疗康复和社区康复的有效衔接。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县民政局与卫计部门配合,依托乡镇卫生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1所以上基层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扶持社会组织,动员专业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志愿者参与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逐步实现居家精神障碍患者的家庭康复全覆盖。(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依托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人力资源部门、卫生室(或计生办),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培养心理健康服务骨干队伍,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教育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公安、司法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普遍设立心理服务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评估和心理训练等服务。(各部门分别负责)。

(二)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城乡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基层综治中心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协调组织志愿者,对社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矫治帮扶、心理疏导等服务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服务,为贫困弱势群体和经历重大生活变故群体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确保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有场地、有设施、有保障。(县综治办、县民政局、县卫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鼓励具有相应资质的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创办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通过购买社会心理机构的服务等形式,向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基层组织及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并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服务。社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要加大服务技能和伦理道德的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常见心理疾病的识别能力。(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卫计等部门要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鼓励和引导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每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诊疗服务中加强人文关怀,普及心理咨询、治疗技术在临床诊疗中的应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注重提高抑郁、焦虑、精神分裂症、老年痴呆、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其它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处置能力。要建立多学科、中西医结合心理和躯体疾病联络会诊制度,与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实现双向转诊。县妇计中心要为妇女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咨询与指导、心理疾病的筛查与转诊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心理健康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中医院相关科室建设和人才培养,促进中医心理学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师要大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和服务工作,在专业机构指导下,探索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评估服务和心理咨询服务,逐步将儿童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纳入儿童保健服务。监管场所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需要积极创造条件,为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心理治疗、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指导。(县卫计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教育部门要加大应用型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完善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的学科建设,逐步形成学历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医学、教育、康复、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要加强心理学理论教学和实践技能培养,促进学生理论素养和实践技能的全面提升。依托具有资质和良好声誉的医疗机构及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建立实践督导体系。(县教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科协配合)。

(二)促进心理健康服务人才有序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心理咨询师培训的管理,允许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参与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工作,改进鉴定考核方式,加强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对取得心理咨询师资质的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并将其信息登记上网,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加强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培养和使用的制度建设。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重视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医疗机构引进临床与咨询心理、社会工作专业的人才,加强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康复师、医务社会工作者等综合服务团队建设。积极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各部门、各行业对所属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加强培训、继续教育及规范管理,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心理健康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定期进行考评。(县人社局牵头,县卫计局配合,各部门分别负责)。

(三)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人才激励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设立心理健康服务岗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逐步将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体系,畅通职业发展渠道,根据行业特点分类制定人才激励和保障政策。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要注重体现心理治疗服务的技术劳务价值。要加大专业人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力度,帮助专业人才实现自我成长和能力提升。鼓励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并热心大众心理健康服务的组织和个人,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等志愿服务。(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挥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作用。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建立跨专业、跨部门的心理健康服务专家组,充分发挥各级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心理卫生协会)作用,对各部门各领域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依托专家组和行业组织,制订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登记、评价、信息公开等工作制度,建立省级和区域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管理体系,将相关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各类心理健康机构服务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运行机制。要建设一批心理健康服务示范单位。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心理卫生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部门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行规行约和行业自律制度,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违规者惩戒和退出建议。要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发挥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作用,加强心理健康学术交流、培训、科学研究等工作,促进心理健康服务规范发展。(县卫计局牵头,县民政局、县科协等相关部门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城关街道)党委(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作为健康中国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卫生计生牵头、综治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各方积极配合的心理健康服务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和目标责任制,推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单位家庭个人尽力尽责的工作格局。要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各级各类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良好的心理素质作为衡量干部综合能力的重要方面,全面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心理素质。(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部门各行业要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内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工作,制订行业发展相关政策和服务规范,指导行业组织开展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心理健康服务相关法律及制度建设问题。综治机构做好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并将其纳入综治(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宣传、文广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各类文化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心理健康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教育部门负责完善心理健康相关学科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健全各级教育机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科技部门加大对心理健康服务相关科学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完善系统内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重大警务任务前后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组织开展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相关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引导与管理城乡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推动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财政部门加大心理健康服务投入并监督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规范管理。工商部门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机构,依有关主管部门提请,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做好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办等组织负责职业人群和儿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工作对象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的规范管理,研究心理健康服务相关法律问题,探索将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和机构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加快心理健康服务法制化建设。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精神卫生法》和《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鼓励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综合试点,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不断改革创新,将实践探索得来的好经验好方法通过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政策等形式固化下来,为其他地区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供示范引导。(县卫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强化基础保障。要积极落实基层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和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相关政策,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与标准规范。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心理健康服务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行业监管。以规范心理健康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监督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实行属地化管理,规范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和日常监管。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心理卫生协会)要定期对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示范单位、实践基地建设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心理健康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范因违反伦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保护个人隐私。对不符合行业规范,服务质量差,违反伦理的机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警告、责令整改,甚至吊销从业资格。(县卫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六)加强心理健康相关科学研究。大力开展心理健康相关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开展心理健康基础理论的研究和成果转化及应用。针对重点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和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心理疾病,开展生物、心理、社会因素综合研究和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识别与干预研究,推广应用效果明确的心理干预技术和方法;鼓励开展以中国传统文化、中医药为基础的心理健康相关理论和技术的实证研究,促进中医心理学理论和临床服务规范发展。(县科技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科协等相关部门配合)。

心理疏导工作方案

为了科学有效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疏导干预全体师生及家长的心理问题,以健康积极的心理状态应对这场疫情防控持久战,为了更科学、及时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做到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师生及家长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xx区会展城第二中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念和信心,教育为主,重在预防,及时干预,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为有需要的师生及家长提供免费的心理健康服务;

2、为受疫情影响的师生及家长提供及时的心理危机干预;

3、积极预防、减轻疫情带来的不良心理影响。

面对疫情产生不良情绪、急需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的师生、家长,特别是被疫情困扰、被隔离等人员、受感染人群的家属、疑似病例及康复患者等。

(一)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专门的疫情防控心理危机干预及领导小组,由校长直接领导,学校中层领导、心理健康辅导师安一凡及各班主任组成,负责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疏导工作。

(二)逐层排摸,分类统计,动态掌握真实情况重点针对四类学生群体开展工作:

一类:家人及亲属为确诊新冠肺炎病例而进行隔离的高风险学生群体;

二类:所居住小区存在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而被严格封闭隔离的较高风险学生群体;

三类:受此次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其他学生群体;

四类:特殊学生群体。具体包括参与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公安干警以及参加社区排查防护、参与防控疫情工作人员等子女。

(三)开展疫情心理防护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1、组织参与疫情心理防护和心理危机干预的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国家卫健委xx月xx日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中国科协科普中国发布的《疫情传播期间心理防护指南》等文件,提高开展疫情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的专业技能,确保为师生提供科学、专业的心理援助,并做好自身心理防护。

2、利用学校学校公众号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介绍情绪疏泄和心理防护的方法,增强师生及家长科学抗击疫情和自我调适心理的能力,引导大家理性看待疫情,以平和的心态面对疫情。目前我校已编写并发布了《xx区会展城第二中学心理防疫指南》,就生活中常见的因疫情引起的心理问题进行解释、说明,以达到释疑解惑、调整身心、稳定情绪,增强身心平衡和恢复心理功能的目的。

1、开展网络疫情心理辅导和及心理咨询服务:

电话:

qq:

安排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师通过qq、电话等开展线上心理辅导,针对此次疫情产生不良情绪的学生提供心理干预,及时解答学生在疫情期间的心理困惑和心理冲突。各班班主任也要通过班级群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有情况及时向学校心理老师求助。心理健康辅导师根据评估情况开展线上心理辅导或上报、转介。凡存在因本次疫情引发的情绪、行为等问题的学生、教师及家长,均可根据自身情况,电话预约,线上开展心理干预和疏导工作。

时间安排:

每天9:00—11:30,14:00—16:30。

2、积极开通网络心理支持服务。

心理咨询室邮箱号:

开学前、后学校师生可以通过邮箱反馈心理问题,心理健康辅导师及时关注师生心理问题。同时要求各班主任老师要积极关注学生身心发展变化,特别是留守、单亲、医护人员等特殊家庭的学生的心理状态。对有需求的师生开展线上个体辅导或者进行电话咨询,引导师生积极面对学习生活。

(五)做好开学后的学生心理辅导工作。

1、抓好课堂资源整合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心理课堂资源。在心理课堂上,以心理健康辅导师为主导,开设一系列以“缓解疫情产生巨大心理压力、预防学生发生心理问题”为目的的专题心理课,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疾病、处理负面情绪、建立正向思维、形成正确行为反应,在疫情当前既不侥幸也不恐慌;二是要广泛地开展心理班会活动。以学生为主体,班主任为导,利用班会课,通过播放心育视频、组织课外阅读、开展趣味游戏等形式,引导学生自我调节、主动解压;三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团辅活动。由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师牵头,针对个别班级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专题心理团辅活动,从而更加有效地减轻学生恐慌、维护学生心理健康。

2、密切关注从疫情严重地区返回或因疫情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做好跟踪回访,根据不同情况做好心理支持服务,减轻疫情可能造成的心理伤害,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一)疑似感染师生、家长干预措施:

1、政策宣教,密切观察,及早求治;

2、为人为己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服从大局安排,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情况;

4、使用减压放松行为(呼吸、音乐冥想等),减少应激反应;

6、鼓励使用心理援助热线或在线心理干预等及时寻求社会帮助,调整心态。

(二)无感染但情绪波动明显,明显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师生、家长干预措施:

1、每天保证规律的饮食和睡眠,做好合理的计划和安排,做一些自己喜欢和感兴趣的事;

2、适度浏览相关信息,正视疫情;适当进行锻炼,增强体质,释放情绪;

3、引导接纳自身情绪,管理自身情绪和压力,提供心理支持;

5、引导来访者正视身体发出的信号,做好自我症状识别与求助;

6、对由此次疫情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师生心理疏导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促进全体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识,营造关注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生活心态,构建成熟的“五位一体”心理健康教育格局,学工部决定在全校开展第十五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20xx年5月1日——5月31日。

“心关怀·爱随行·悦自己·共成长”

1.院级常规工作。

各学院以本次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构建心理健康五级关怀机制,扶持学院心理辅导站标准化建设。

(1)配备健全的学生干部队伍。各学院在原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基础上,选拔并配备年级朋辈心理导师、班级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宿舍心理信息员(各宿舍一名),并定期开展培训及考核工作。

(2)召开主题班会。依据春季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及各年级学生心理发展特点,组织各年级各班召开“心关怀·爱随行·悦自己·同成长”主题班会,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心理健康意识,学会做自己的“心理健康第一负责人”,懂得调适情绪困扰与心理压力,积极自助。

(3)实施毕业生心理专项教育,引导并帮助毕业生树立科学择业和发展观念,克服就业和升学过程中因失败、挫折带来的焦虑、困惑、悲观等不良情绪,积极调整心态,恰当确立期望值,科学规划未来,把握就业机会,实现平稳毕业、成功就业。

(4)排查危机心理。做好各年级学生心理危机倾向排查工作,杜绝极端事件发生。本着“内紧外松、以人为本”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排查结果要认真分析,做好备案,对“重点”学生要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预防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5)培训全体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利用学院心理辅导站,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与实践”培训,提升队伍的理论认识和工作水平。各学院可发挥合力,共享资源,打造精品培训。

2.主题教育活动。

(1)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板面、校园广播、宣传手册、课堂教学等传统传播形式,并借助校园网站、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技术,营造线上线下、课内课外相结合的宣传氛围,积极宣传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心理健康意识。

(2)继续举办校级精品活动。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宏观指导,各学院合作承办,采用学生们喜闻乐见的形式,举办心理剧比赛、心理美文美图比赛,叙事演讲、心理微视频大赛、心灵手语操比赛和心理趣味运动会等面向全校学生的校级活动,提升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素养。根据各院地理位置分设活动点,各院至少参与组织1项校级活动。

(3)精心组织学院特色活动。各学院围绕今年的活动主题,结合本院专业知识结构和学生发展特点,形成切实可行、富有特色的.活动方案,丰富活动形式,增强活动吸引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3.“精彩一课”课程教学竞赛。

每位心理健康课教师根据自己的授课内容和特色,录制15分钟的课程精彩片段。通过共享交流,提升心理健康理论课和活动课的教学质量与水平。提交时间截止到5月21日。

心理疏导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家、省、市层层组织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探索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按照省、市部署安排,我区被确定为南通市唯一省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根据国家卫健委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卫疾控发〔20xx〕44号)、省卫生计生委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卫疾控〔20xx〕11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规范管理措施,寻求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可行和扎实有效的方法路子。

到20xx年底,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通州、健康通州建设。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和基层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基本杜绝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具体工作指标包括:

1.广泛深入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公众心理健康意识和素养明显提高。城区、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0%、60%以上。

2.依托村(居)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村(居)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居)为单位,心理咨询室建成率达到80%以上。

3.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学校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5.加强特殊人群心理疏导和严重精神障碍综合服务。对60%以上的特殊人群进行个性化心理疏导。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居家患者社区康复参与率达到60%以上。

6.利用各种资源,建立24小时公益心理援助平台,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5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

(一)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1.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等要求,依托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综治中心或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务要求的场所,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服务。基层综治中心等要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心理需求。充分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系统作用,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的苗头。在村(居)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网格管理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等,对居民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及时疏导化解。利用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为空巢、丧偶、失独、留守老年人,孕产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孤儿,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结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的覆盖率达到60%以上。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融入,对有劳动能力者积极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

2.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的建设力度。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学前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关注和满足儿童心理发展需要,保持儿童积极的情绪状态,开展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特殊教育机构要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教育体育部门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现有经费渠道,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要密切与村(居)联动,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要创新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通过“校社合作”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心理服务机构,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要定期对教师开展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工作。

文明办协调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作用,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对村(居)、学校等基层心理咨询站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将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的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考核范围。

3.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鼓励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依托本单位党团、工会、人力资源部门、卫生室,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规模较小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对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举办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方面公益讲座,提升员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通过员工心理测评、访谈等方式,及时对有心理问题的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必要时联系专业医疗机构治疗。公安、司法、信访、残联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在公安监管场所、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司法所、社区矫正场所、救助管理站、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每年至少1次,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

4.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鼓励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创办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要探索支持、引导、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措施,并研究制订管理、规范、监督、评估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相关措施,促进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向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基层组织及村(居)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并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服务。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要加大服务技能和伦理道德的培训,提升对心理行为问题的服务能力和常见精神障碍的识别能力。

5.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区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整合现有资源,支持区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等,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设精神(心理)科,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怀。区第二人民医院要开设心理门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注重提高抑郁、焦虑、老年痴呆、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处置能力。妇幼保健机构要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鼓励中医院设中医心理等科室,支持中医医师在医疗机构提供中医心理健康诊疗、咨询和干预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加强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鼓励医疗联合体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便捷提供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

6.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依托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或具备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通过热线、网络、公众号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扩大心理援助平台的社会影响力和利用率。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组织开展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及时处理急性应激反应,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在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

7.健全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网络。区卫生健康、宣传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健全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在内的科普宣传网络,运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等,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每年至少开展6次,并告知公众心理服务获取途径。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及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等,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居)、进机关等活动,开展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在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各村(居)健康教育活动室或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组织志愿者定期参加科普宣传、热线咨询等志愿服务。

8.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综治、卫生健康、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为成员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使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要建立由村(居)“两委”成员、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患者实施个案管理。做好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落实民政部等4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开办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机构,使居家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到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家属学校(课堂),对患者家属开展护理教育等知识培训,对住院患者家属进行心理安慰、心理辅导;建立绿色通道,患者在社区康复期间病情复发的,可通过社区康复机构向医院快速转介。

(二)加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发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探索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措施,开发心理健康服务相关的社会工作岗位。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学和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培训,提高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关系调适等服务,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

2.培育心理咨询人员队伍。研究制订吸引心理学专业背景人员和经过培训的心理咨询人员从事心理健康服务的相关政策,设置相关工作岗位,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的可及性。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和支持心理咨询人员为公众提供心理健康教育与科普知识宣传,为有心理问题人群提供心理帮助、心理支持、心理教育等服务。同时,开展实践操作等方面的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定期开展督导,提高心理咨询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3.发展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区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的制度建设,引进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员。通过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等,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综合医院(含中医院)要通过培训、继续教育等形式,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心理知识培训,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进行识别和转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临床医师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对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给予技术指导,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进行治疗和心理干预等。

4.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向社会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探索支持引导志愿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鼓励和规范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的发展。要对志愿者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培训,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支持其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特别是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学校心理教师、心理专业学生等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

5.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区委政法委、区卫生健康、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要整合社会心理服务资源,完善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管理。制定心理服务行业服务规范,加强心理服务行业能力建设,有序开展心理服务机构和人员摸底调查、行业服务规范实施、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督导等工作,要求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和伦理规范。有关部门要注意将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妥善保管。加强心理健康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范因违反伦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保护个人隐私。发挥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的枢纽作用,建立心理健康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心理健康志愿组织的合作机制,形成连续性的服务链条,实现共同发展。研究制订心理服务机构和人员登记、评价等工作制度,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享受财政资金资助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进行考核评价,逐步将机构服务数量、质量等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一)准备阶段(20xx年9月底前)。认真研究国家和省级试点工作要求,制订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明确工作职责,进行任务分解,召开启动会议,组织培训学习,部署工作要求。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按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落实各项试点工作任务。接受省、市试点工作检查督导,积极抓好改进提高。

1.到20xx年底,20%以上村(居)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50%中小学、30%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心理辅导室,区第二人民医院开设心理门诊。所有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实施两项以上社会心理服务特色工作。

2.到20xx年底,全民心理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各领域各行业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加快建设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3.到20xx年底,全面完成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任务和工作指标。

(三)评审阶段(20xx年底前)。对各项工作进行科学、全面、客观评价,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级试点工作评估。

(四)巩固阶段(20xx年1月起)。不断巩固省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设成果,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覆盖城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势头得到缓解。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平安通州、健康通州、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建立由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法委、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信访、残联等部门参与,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试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政法委、卫生健康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试点工作,牵头成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专家委员会,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良好的.心理素质作为衡量干部综合能力的重要方面,全面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心理素质。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本部门本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的领导,做好本部门本行业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等工作。政法委要将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卫生健康部门要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指导行业组织开展工作。宣传、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各类文化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教育部门负责健全各级教育机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完善系统内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重大警务任务前后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组织开展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相关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引导与管理城镇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推动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财政部门加大心理健康服务投入并监督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研究制订体现心理健康服务技术劳务价值的相关政策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机构,依有关主管部门提请,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办等组织负责职业人群和儿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工作对象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政法委、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信访、残联等部门加强部门间交流合作与信息共享。

(三)有力政策扶持。研究制订体现心理健康服务技术劳务价值的相关政策措施,增加岗位吸引力,调动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支持,培育发展医疗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和心理健康志愿组织,为公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服务。创新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网站、心理自助平台等,通过网络平台向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服务。民政、卫生健康、政法委等部门根据居民需求,确定适宜社会组织参与的项目,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科普宣传、心理疏导等服务。将心理健康相关机构纳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培育发展一批以心理健康服务为工作重点的社会组织。

(四)落实经费保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五)强化督导评估。政法委、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多部门联合督导,对于工作完成差、重视不足、未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经费的,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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