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主要情节读后感(精选19篇)

时间:2023-11-11 21:34:32 作者:笔尘 水浒传主要情节读后感(精选19篇)

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深入思考和探索,从而拓宽自己的思维和视野。接下来将为大家推荐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

《茶花女》主要情节读后感

对于小仲马的了解来自于他的父亲大仲马,小仲马的代表作就是《茶花女》也是奠定他在文坛上重要地位的作品,《茶花女》不仅是两个人的爱情故事,更可以说是小仲马的自传。

大仲马是一个有才学却得不到发挥的人,在他最困难的时候小仲马的妈妈一直陪着他,但当他的作品成名时却对小仲马和他的母亲不管不问,开始接触上流社会,小仲马的母亲靠着她那点微薄的收入支撑着整个家,之后并将小仲马的抚养权夺了过去,从此以后小仲马开始讨厌妓女,反感法国社会的腐朽与黑暗,可是,当他与名妓相爱时就改变了这种看法,并将两个人的爱情故事写成了《茶花女》。

《茶花女》写的主要是阿尔芒与名妓玛格丽特的爱情曲折故事,故事悲凉而又凄美。自古以来人们对妓女就有不好的印象,古人都说是红颜祸水,但是人们好像全部否定了他们的优点与价值,她们也是人,又人的感情,也有自己的思想。

本来很不喜欢类与电视剧中的俗套情节:相爱的人因误会而错过而悔憾终身,可对于茶花女我又没有妄自地为给自己安慰而设想一个美好一点的结局。美好?也许以西方观念来看,其实,她得救了,得到了宽恕,她在天堂将是幸福的,上帝会赐福给她,因她那无畏的牺牲,无私的爱,高贵的灵魂。

《茶花女》主要情节读后感

最近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的代表作:《茶花女》,连读两遍,意悠未尽。我被书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而感动,读到伤心之处,未免掉泪。

现代人都想得到真挚的爱情,都想得到异性的真爱,也时刻在讨论什么是爱?是否有真正的爱情?《茶花女》给了我们一个正确的答案:男女之间的情爱,是一种奉献、是一种给予、是一种忠诚,是牺牲、是无私,不是索取,更不是骗取;真心实意的为对方着想,为对方去做事任可牺牲自己的一切,能使对方幸福做为自己最大的快乐和满足。

茶花女——人格的魅力,高尚的灵魂,只不过是无奈的躯体...…。

拿到《茶花女》这本书很久了,装版不错,很喜欢,却一直没空看。清明节放假了,窝在被窝里,本只是随便翻翻,后来看了就不想放下了,想看个究竟,可能是因为开端介绍的玄妙和对茶花女这个具有特殊魅力的人物的期待吧。

这个故事是以人物自述的形式由作者记录下的,真实感人,触人深思...…茶花女,对,她是妓女,但它独特的灵魂分明在辩解什么——她不是妓女,她的人格魅力令人倾倒,你看不到她被不幸的命运出卖的躯体,看不到她豪华奢侈糜烂的生活,而会完全被她美丽的心灵拽住——茶花女,一个崇高的形象,一个不朽的灵魂......!

一口气看完,内心很不平静,内心为茶花女——玛格丽特,哭泣,欢笑,赞叹...其实还是很值得看看的,薄薄一本,两个小时左右可解决,不过看完后,可想的就是一辈子的时间也想不完的!

水浒传主要人物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水浒传主要人物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读了《水浒传》已经七年过去了,当时的感觉现在还能说出来,就是一种痛快的感觉,是指前半部,人物:鲁智深,这个人疾恶如仇,自身又武艺高强,打死镇关西之前是提辖,后来他打死人,他的生活就是跟着感觉走了,就是那种“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感觉,当时连续很多天晚上读这本书,感觉生活中的那些烦心的琐事在心里的份量都减轻了。

当然书中的故事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基本上没有可比性,比如说:书中的人物基本上没有家庭生活,有数的几个,比如说宋江、杨雄,都是老婆出轨,而宋与杨也由此成了杀人犯,亡命江湖,所以说书中的人物虽然看起来活得潇洒,实际上是以背叛整个社会体系作为代价的。

前半部读起来很过瘾的,给人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怎么说呢?还是叫人勇敢,像鲁达那样: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那个时代总体还是鼓励这种行为和精神的,像鲁达、武松、杨志,都是杀了人,最后鲁达亡命天涯,根本没有受到法律制裁,而武松与杨志虽然被判了刑,最后都没有丢掉性命,尤其是杨志,甚至在服刑时还受到重用。

前几周,我读了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里面一个个生动鲜明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就是天魁星呼保义宋江。

松莫属,因为他在景阳冈打虎,醉打蒋门神,让他名声远扬,而且也让人知道他的醉拳有多厉害。

讲道理的。

水浒传让我感受到当时的农民的生活的是怎样。

一页页发黄的纸,一个个灵动的文字,记录了大宋王朝时期宋江一伙的故事!

在一百单八个好汉当中,我喜欢李逵的耿直、入云龙公孙胜的神通广大、宋江的仁义、小李广华荣的神箭,还有义勇的大刀关胜、飞檐走壁时迁、托塔天王晁……但我最爱他们的精神--忠义。

国家有难的时候他们冰释前嫌、不顾一切地冲在前线。在征服河北田虎的战争中,李逵、鲁智深众人被乔道清抓获后。乔道清试图将他们劝降,但他们誓死不从!这就是一条热血好汉对国家的“忠”。兄弟有难时,不惜一切解救兄弟。朱仝义释宋公明,鲁提辖拳打镇关西……这就是情如股肱的兄弟之间的“义”。梁山好汉用行动证明,他们顶得起“忠义”二字!

梁山好汉还有另一种品质:打抱不平。虽然他们经历了炮弹,箭矢,也被奸官、污吏的暗算过,但怎么也打消不了那一颗赤子之心。鲁智深为金翠莲父女打抱不平,李逵听说宋江夺了刘太公的女儿,一气之下回到山寨砍断杏黄旗……因为他们对处于水深火热的普通百姓有一种亲近、怜悯的心情,他们为全天下的百姓打抱不平!

《水浒传》中的好汉们虽然到后来结果不同,但他们的心相同,都有一种情怀,一种忠义情怀!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水浒传》上这本名著。在了解故事情节的时候,它让我学到了许多道理,同时也学到了许多历史知识。

《水浒传》中有一百零八个好汉为了兄弟,为了朋友赴汤蹈火,两胁插刀;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得到的。因为它需要用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还一命得决心。一个具有强烈得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今中外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不,是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奋不顾身。

我还清楚滴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了一些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是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

当日本人侵华。多少革命烈士用他们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

总而言之,水浒传反映了当时社会虽然非常黑暗,但是仍有许多有义气的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因为我很喜欢武侠打斗一类的书,在电视上看了几集水浒传,感觉很有意思,就买了一本水浒传看了起来。

在还没开始看的时候,听别人说过水浒传,在一百零八将中,最让我佩服的是宋江,因为他不仅是老大,而且为人仗义,在兄弟们需要他的时候,总能及时赶到,并且心地善良,不管他认不认识的人,只要有困难,他都会出手帮忙。

在读完水浒传之后,我感到很痛惜,因为宋江总想招安,虽然他是想让兄弟们生活的更好,远离和官府打打杀杀,并且可以精忠报国,但是皇上却是在利用宋江他们,并不相信他们,让宋江一行人去把各地区的农民起义全部消灭,在这个过程中,梁山好汉死的死,伤的伤,燕青和武松不愿再过这样的生活,离开了剩余的兄弟们。最后原来的一百零八个人中,只有二十七个人存活,回到了皇宫。

读完以后,我对宋江的喜欢从此破灭,如果他一心不想着招安,而是和其他的起义军一起起义,那结局还会是这么的凄惨吗?不会。让我对宋江好感全无的主要原因是,他用毒酒把对自己最忠心,最热爱的弟弟给毒死了,虽然他这样是为了怕他弟弟在自己被陷害死以后为他报仇而名誉受损,但也不能应此毒死他弟弟。所以,宋江的行为让我对他好感全无。

《水浒传》这是一本妇孺皆知的书了,他被中国人民分为四大名著之一。

早在许多年前,我也曾在影视剧中看过《水浒传》剧情的确很精彩,我也陷入了痴迷。

但如今我才知道阅读原著是什么感觉,就像其他书籍一样,影视剧中的剧情和书中的内容是略有差别的。

我所喜欢的书中人物便是主要人物之一:宋公明了。说起他,读过水浒就会想到正义二字,我还会说他仗义。但是他也是个令人琢磨不透的人物。“宋江身居水火之中,心在朝廷之上,一意招安,专图报国……忠义之烈也,真足以服100单八人者之一。”文学家李卓吾曾如此褒扬宋公明,而文学批评家金圣叹曾认为,《水浒》宋江独恶。对此,我也有自己的看:此人乃忠义之士,绝不会背叛梁山兄弟,这是他的性格,但他过分认同朝廷,觉得所见之恶事只官兵所为,上了梁山后,他只是一心等待朝廷招安,这是他的信仰,只不过最后,信仰盖过了性格而已。

无宋江,不水浒。没有宋江,梁山也不会兴盛太久,最终结果只有一死,有了宋江,才有了后面的故事。水浒传耐看的是人,其后才是故事,不同的人读水浒都有不同的感觉,这便是《水浒》了。

最近我在读《水浒传》,里面的108位英雄人物个个侠肝义胆,伸张正义。看的我是热血沸腾,激动不已。打虎英雄武松,善良隐忍的豹子头林冲,孝顺直爽的黑旋风李逵,聪明机灵的浪子燕青……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花和尚鲁智深。

鲁智深力大无穷,勇猛无比,更是有一股嫉恶如仇的豪气。为了帮助可怜无助的金家父女,鲁智深拳打镇关西,三拳打死一条恶霸之犬。硬是给正义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让人顿觉畅快淋漓!

只见鲁智深只身一人前往镇关西的肉铺,一会儿让他切瘦肉,一会儿让他切肥肉,着实狠狠地耍了他一番。让人看了心中舒畅!活该!你这个镇关西!镇关西终于被激怒了,与鲁智深打了起来,他一条小小的恶霸之犬哪是鲁智深的对手?鲁智深的第一拳已经让他头晕目眩,第二拳就开始求求饶,第三拳就已经一命呜呼。自知打死人的鲁智深毫无后悔之意,勇往直前,一路正义,走上梁山。

以后,我也要做像鲁智深一样正义的人!当然,老师父母都教育我不要打架,我会用自己正确的方式伸张正义!我似乎看见碧血丹心,侠肝义胆的我,在向我招手!

受戒主要情节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受戒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7岁,一个多么完美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感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完美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理解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我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我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我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我的可爱灵巧必须能够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我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齐。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齐。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我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完美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述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持续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平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初闻汪曾祺,是在郭沫若的《白鹭》中,有这么个评价:恬谈纯净。再识汪曾祺,便是读了《受戒》。

《受戒》就像是蒙蒙的薄雾,给人以不可触及的朦胧之感。但它却又显得那么真实,芦苇荡漾着的清香,两个少年青涩却又温馨的情感,使人变得纯粹起来。

有句话说,艺术是最大限度地接近生活,而《受戒》却似乎把一切都推翻了。

寺庙是清规重地,但和尚们的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的世俗气。荸荠庵里的和尚不用做早课、晚课,吃喝玩乐一样不耽误,甚至连二师父仁海都有一个老婆。如此看来,这些和尚是与常人无异了。更有甚的是善因寺的方丈绣花功夫讲究,还有个19岁的小老婆。作者用一种不以为然的笔调叙述了这些有悖常理的事,给人的心理创造了不大不小的冲击,在潜移默化中让人融入这个背景中去,随后便是男女主人公的故事了。小明子天生的羞涩,如同一杯淡雅的清茶,氤氲下咽,口留余香;小英子则像是一撙香醇的米酒,直入心脾,畅快不已。他们一同玩耍,一同作画,一同划过芦苇荡,在17岁这个懵懂的年龄,对一切都有着美好的向往。春去秋来,他们的爱情日铸走向成熟。这本是世间一对普通少年的情愫,却被作者描述得异常纯朴,本是有悖常理、该被世俗摒弃的事,读来却让人想要祝福它。

也许是因为汪曾祺把它描绘得太美好了吧。在那种和谐温婉的环境中,小明子和小英子身上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显得太美好、太过真实。

汪曾祺的妙笔不仅表现在他对故事情节的结构上,更表现在他在描写上的鬼斧神工。当小明子最终敞开心扉,大声喊出“要”时,作者便把情景设置在了芦花荡中:“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这样的结尾洋溢着自然、纯朴的民俗气息。这种地域风情能够让人释放压抑的人性,放松紧绷已久的神经。不仅如此,作者用他清丽的笔触塑造了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比如作者介绍小英子姐妹的外貌:“两个女儿,长得跟她娘像一个模子里托出来的。眼睛长得尤其像,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浑身上下,头是头,脚是脚。头发滑溜溜的,衣服格挣挣的。——这里的风俗,十五六岁的姑娘就都梳上头了。这两上丫头,这一头的好头发!通红的发根,雪白的簪子!娘女三个去赶集,一集的人都朝她们望。”只是几个简洁的短句,使热情活泼、纯真质朴的农家女跃然纸上,疏朗清淡,耐人回味。

就是在这种平淡和谐的氛围中,纯朴善良的人们构成了一幅脱离物质和伦理道德束缚的净化画面。对于那些习惯了城市灯红酒绿的人们来说,每天拖着疲惫的身躯,带着不同的面具,厌倦了糜烂空虚的生活,被琐碎围绕着,就像是被罩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不停做着困兽之斗,只有面对澄澈的天空时,才会唱出最动听的自由之歌。人也是一样,只有置身于最淳朴的乡野,摆脱一切物质的层次,才能激发出最原始的人性,重新拥有追求幸福的勇气。这就是对人性的净化。读汪曾祺的《受戒》就是如此,他的文字似乎就有这种魔力,让人在不觉中得到沐浴。

正如作者所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是的,我们所呼唤的就是健康的、美丽的、诗意的人性。

我们读书也是一样,汲取健康的性灵才是最真的。

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们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做人的道理。

最近,我读了《叶森格伦受戒》一文。课文主要讲了:雄狼叶森格伦(朋友都叫它老狼)到了列那狐家门口,闻见鱼肉味、喝奶酪的味道。老狼很想走到列那狐家里去,这样就可以直接偷鱼肉和奶酪了。老狼把鼻子贴在门上,那鱼味和奶酪味使它如痴如醉。狡猾的列那狐识破了老狼的计划。见老狼可怜巴巴,就给了它一块最小的。可老狼吃得太快连鱼腥味都没尝出来。

老狼不甘心,想在列那家要点奶酪。饿得饥肠辘辘的老狼,被列那家的奶酪香围得团团转。老狼把头伸进门窗,列那拿了一盆热气腾腾的开水泼到了老狼头上。列那一边笑一边鼓励老狼修成道士。可怜的老狼到了这般地步还没有识破列那的鬼把戏。

读了这篇课文后使我深深地懂得:做人不能太愚蠢,知道人家聪明,千万不要任意让别人摆布。这个故事与《安拿生和傻子的故事》差不多。安拿生本来很聪明,傻子也不傻。只是安拿生的贪心,让自己无家可归。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人要做有用的人,善于识别真假,不断提高自己。

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我的心竟有一丝颤抖,一些形象化的激动凸起在我的皮肤上,虽然我知道天气并不冷——那是内心的震动造成的。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初见这样的豪言,我感动了,想到自己仅为刚刚迈出的一小步而沾沾自喜,却空抱着一腔愿望,便在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浅薄。我不想将自己封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知道自己的天地应该很大,也一定会很大,但立足于此,我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并不强壮,就算是心,也没有伟岸到可以俯视天下的地步。那么,我的路在哪里呢?我的方向呢?我不知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虽然我渴望流浪的洒脱,但我也明白,自己并不会洒脱地自我放逐。但是此时,我确是失去方向了。

故事临近结束,我又看到了“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言语,我在觉得自己悟性太低的同时,也体味到一丝禅机。走遍有路的地方固然了不起,但那毕竟是是沿袭别人的老路,并不是在创造自己,而走没有路的地方,则完全是在走自己的路,并且用自己的手去打拼、去开创。如果说,走别人的路是在图纸上加深一道划痕的话,那么,走自己的路便是增加一道划痕了,勿用赘言,后者才称得上是真正伟大的选择。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一直引以为箴言。然而,一直以来,我想到的却只有别人是怎样开路的,而自己,只是在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然而我惶惑了,一直以来只会纵向切苹果的我,面对横向放置的苹果束手无策,即使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另一方天地。

《受戒》的故事中,本是仇敌的青年人和头陀共同开辟了“没有路的路”,即使青年人“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年轻人”,但是起码“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而我,注定只能一个人走,走自己的路,即使唱歌,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回音。

但是,谁又不是如此呢?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写,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非常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可以自给自足,靠着自己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可以偶尔吃肉,甚至可以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应该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爱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后来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直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留下空白,给人留下无限想象空间,却也让故事更加精彩。

《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牛虻》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你还能指望有什么别的说法呢,夫人?‘心脏动脉瘤突然破裂’,这样的措辞是再恰当也没有的了”,用西萨尔的一句话,作者伏尼契结束了《牛虻》,可这戛然而止却令我沉思良久,感触颇深。这部传世百年的革命经典自始至终都透出革命者的英勇斗争和不畏牺牲的精神,主人公牛虻在因被骗而受到同党人的冤枉、知晓自己是善良的蒙泰尼里主教的私生子后,一气之下从意大利远走南美洲,过上了生不如死的生活。辗转回国后,他带头反对神学,在一次执行青年党任务时被捕,在教主蒙泰尼里的同意之下被枪毙,英勇牺牲。处于和平年代重读这本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我仍禁不住热血沸腾。养尊处优的牛虻逃到南美后,落入了真正的地狱,而且一陷就是五年:他给甘蔗种植园里的黑奴搬过东西,他在采银矿当过工,他给人补过锅、打扫过猪圈,他在粗俗杂耍班子中受人折磨……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少爷,堕落为腿瘸手残的流浪者,牛虻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可他没有放弃过,没有屈服过。正如他所说的:“我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

疾病发作时,任凭疼痛践踏他的身体;直面欺骗自己的父亲,硬是抑制住自己的感情;明知执行任务的最终结果是死亡,却勇往直前;在监狱中疼痛发作,还撑着用锉刀磨断四根结实的铁栏杆,为求生努力着……牛虻是一个真正的英雄,被意大利宗教势力和神权至上的社会压迫而奋起反抗的不折不扣的英雄。在奥地利的摧残下,意大利忍受着屈辱和践踏,有进步意识的青年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开始反抗这个黑暗腐朽的社会。牛虻身为党内的一员,展现出了革命者应有的坚强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他带领党内同志秘密运输物资;公开写文章批判教会,毫不留情;生死攸关他掩护同志,却置自己于危险之中……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牛虻死了,他的肉体陨灭了,但那个躯壳曾经承载过的灵魂却永垂不朽,它的光芒照耀世世代代革命者,使其能够谨记他的使命。

还记得牛虻死前给幼时挚友琼玛的最后一封信中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就是牛虻,直面死亡毫不畏惧的牛虻;他是英雄,光芒永垂不朽!

说起读后感,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初二上学期读到的。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十八岁的亚瑟自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共产党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现在的我,我红了脸,自愧不如。主人公亚瑟经历那些挫折,都没使他放弃。而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何不学学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有直接关系吗?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初识这本书名,是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看到的。那是保尔念给别人听的,由此,我对这本书有着不同寻常的好奇,也希望在哪里看到这本书。但渐渐淡忘了,这个暑假,我不经意之间,看到了这本书。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他的爱是至死不渝的,他终生只爱一人。

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我知道就因为那一记耳光,你的心也随之碎了。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多么感人的爱情,多么悲苦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去歌颂他,这个坚强而勇敢;睿智而幽默;伟大而无私的英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这本书的最后堪称精彩!蒙泰尼里因为具有莫名其妙的良好品质,使他成为了红衣主教,受万人爱戴,也因为蒙泰尼里,牛虻在一次袭击中被捕,看样子亚瑟还是下不了手!他是他的父亲,他最爱的人啊!

接着,蒙泰尼里赶来了,亚瑟却说:“padre——您的——上帝——满意了?”我真是被他的性格所吓坏了。

————牛虻!!

在给琼玛的遗书中,他开头便写道:

亲爱的吉姆(琼玛的昵称):

这时,我是真正的流了眼泪,我是为琼玛惋惜啊!她,再一次失去了亚瑟!接着就是我最为熟悉的一段话:“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看着已经死去的亚瑟写的信,让人觉得真的非常难受!

她也流下了久违的眼泪。“是的,水很深,很冷”刚摆脱阴影的她,再一次陷了进去!

这段话引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因此,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能够说,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

亚瑟做到了!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昆虫记》主要情节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可以交流和分享一下收获,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昆虫记》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翻开《昆虫记》我仿佛走进了一个奇妙而又神秘的世界,在这里我看到了一幅幅有关昆虫的精彩画卷,在这里我了解到了更多神奇的秘密。

昆虫和人类的生活紧密相连。地球上所有的生物,包括这些不起眼的昆虫在内,都生活在一个紧密相连的系统中,都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所以,昆虫的生命也要得到尊重。

这本书让我懂得要对任何生命怀有敬畏感,不要随便残杀任何一条无辜的生命。也许有些昆虫并不好看,但他们的内心却是美好的。

《昆虫记》是我读过的印象最深的书。它告诉了我许许多多的昆虫知识。正如曹文轩先生所说:“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照耀我们成长。”我觉得这本书正是那道“阳光”。

昆虫记是法国名作家法布尔所作的。它具体描述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和各种东西。刷新了我们对自然界的昆虫的认知。

例如蝗虫这篇文章,讲述了孩子们去抓蝗虫的故事,那时候的法布尔沉浸在了观察蝗虫的时候。发现了蝗虫的各种习性。由此我深受触动:法布尔观察的时候是多么的仔细呀!正是因为他观察得这么细致入微才能写出《昆虫记》这种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书,而我平时写个300个字的作文都不知从何下笔,正是平时对生活中的事物没有留意去观察的原因。因此,我每读一页,对法布尔先生的敬意便多一分。

《昆虫记》从冷门,到被众人知晓,完全都是靠法布尔先生去仔细地观察昆虫。《昆虫记》可真是一本有趣的书,所以我的印象才最深。

去年暑假,我阅读了《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昆虫记》是他一生在荒石园观察昆虫写下的著作,读了这本书,让我感触颇深。

这本书里讲述了许许多多的昆虫,比如:充满活力的音乐家——蟋蟀、草丛里的星星——萤火虫、勤劳的清洁工——蜣螂、能干的泥水匠——舍腰蜂、坚持不懈的掠夺者——红蚂蚁……每种昆虫在书中被作者写得活灵活现,让人一看这本书就知道了这种昆虫的生活习性。

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的是螳螂,螳螂外形苗条,别看它外表温柔,可是它的性格是凶狠残忍的,它不但吃黄蜂,蝗虫,而且自己的丈夫和兄弟姐妹都吃,当然这样可能是为了补充营养,攒足体力养育小宝贝,可是它产完卵就不管了。我喜欢奋斗不息的黄蜂,它们性格残暴,也从不好客,就算一只蚊子进来也不放过,可是在蜂窝里,雌蜂是温柔的,它们耐心地用蜂蜜喂幼虫吃。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我不仅各种各样的昆虫的生活习性,还了解了昆虫之间相互依托,相互残杀,构成了生存永生的生物链。读了这本书,我也很佩服法布尔,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

我家有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就是《昆虫记》。它是著名的作家法布尔写的。

《昆虫记》一本介绍许多昆虫的书,书中有著名的建筑工-蟋蟀,狠毒的蜘蛛,帅气的螳螂,还有弱小的毛毛虫,都是昆虫界的小小居民。

它们的捕食都各不相同。比如,塔蓝图拉毒蛛就和别的蜘蛛不一样,是因为它不会织网。可是它长着两个大毒牙,可以启动捕捉鸟类,鼠类、蜥蜴等其他小昆虫。

蟋蟀,它的住宅可以是在昆虫界数一数二的了。它挑的地方可是严格的了,可是要排水优良,阳光舒适。

还有一个是大孔雀蝶,它是欧洲最大的蝴蝶,它一生只有几天,但它一生有个目标是结婚,繁殖后代就可以多活几天,但他有个好处就是可以不用进食。

我们应该要学习昆虫的永不放弃,还要学习法布尔的有耐心的精神,只有他的坚持,才有我们现在的昆虫记。

读《昆虫记》,你会发现字里行间满满洋溢着作者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地球很大,有许多生命因为太过微小而被我们忽视,即使它们很不起眼,但也是生命,是这个大家园的一份子。它们的一生很短暂,但只要它们存在过,哪怕只有一秒钟,就同样值得尊重。

今天,妈妈从商店里买来了昆虫记给我看,我知道,这是法国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观察记录看,于是便把书打开,津津有味的看着。看了一个上午,终于看完了半本,这本书是法布尔在对一种种昆虫日常生活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于生活独特欣赏。他真是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观,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抒写。

对于昆虫,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不喜欢,特别是苍蝇,蚊子,毛毛虫更令人恶心,而法布尔则把昆虫当作最好的朋友,把研究昆虫当作一种乐趣,融入毕生的心血中。因为他喜爱昆虫,把昆虫当作知己来看待。

洋洋十卷的昆虫记,我只读了其中小小的一部分,却已从中看出法布尔对从中的喜爱和他观察的仔细,从他的文字中可以看到昆虫是可爱的,是有感情的,它们是大自然的生灵,而不是令人憎恨,作呕的对象。

《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他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块荒地,专门用来放养昆虫。他对昆虫进行了长达30年的研究,最终写成了这本著名的《昆虫记》。

书上记载了各种各样的昆虫,那些弱小的昆虫在法布尔的笔下,有的生动可爱,比如萤火虫、圣甲虫;有的十分凶猛,比如螳螂、蝗虫。

我最喜欢萤火虫了。你知道萤火虫吃什么吗?它吃的是蜗牛。萤火虫用它那特有的武器先把蜗牛麻醉,然后一块一块地把它吃掉。小小的萤火虫竟能把比自己身体大三四倍的动物轻而易举地吃掉,太了不起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昆虫的习性,比如螳螂爱吃蝗虫、沙泥蜂爱吃毛虫等。同时,我也感到人类在某些方面和昆虫相比实在是太渺小了。小小的昆虫在面对强大对手时,能用自己的智慧巧妙地战胜敌人,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法布尔先生是一位很著名的昆虫学家。他创作了一本非常著名的关于昆虫类的书叫《昆虫记》。我看了之后让我受益匪浅!

《昆虫记》内容十分精彩里面向我们呈现了很多自然界中可爱的小昆虫比如说:蜘蛛、蝎子、粪金龟等。虽然它们形态各异,但是它们都有自己的精彩生活。它们不需要父母的照顾更不需要别人的帮助,自己在这个残酷的自然界中生存,确实也令我钦佩!

如今生活在快速发展的时代中,我们的生活哪一样是不需要别人?你可能会说:“我自己会做饭会洗衣”但是,锅碗瓢盆是工厂里的工人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菜是农民伯伯用汗水浇灌而来。所以,我们的生活每时每刻都需要别人的帮助。同时,我觉得别人帮得住你一时却帮不了你一世,我们除了学习以外也更应该锻炼自己的办事能力。虽然我们不能像法布尔书中那些自由自在的小昆虫一样,但是也要学会帮助他们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当然我们也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就像法布尔一样对一件事有些执着并且善于观察的心,而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善于观察,学会坚持!做事情不能光拥有一颗冲动的心要学会做长期打算即使可能会一无所获但是坚持下去总会看到自己努力的结果!

用眼睛留心观察大自然的一切你会发现周围都很美好!

我们仨主要情节读后感

感动、艳羡又心疼,但是却继续想读下去。

原本应该只是家庭琐事的流水细账,却在先生平实简朴的记述中,完全不见琐碎,只感一家三口间相互的爱意、理解和体贴。即使历经苦难,一家人在一起依然自享其乐。对于苦难风雨,都是一笔带过云淡风轻,倒是别人的帮助和善意、我们仨的小趣事记录详细。这份达观淡然,实在是大修为。

先生和钱老的感情一直是文坛佳话。一段感情也许始于一眼之缘,而历久弥新最重要的基础是志趣相投和互相欣赏,而后是彼此尊重和理解。和但不求同,两老给当代年轻人树立了教科书般的榜样。先生对钱老去蓝田任教一事的态度,无疑彰显了大智慧。钱老生活中的憨气与呆气,先生也不强求改变,而是保留尊重彼此的不同。而钱老在先生分娩、自己下乡交代阿瑗照看妈妈的种种细节之中,对妻子的爱意体贴,也看得心里温暖。及至后期动荡之中,两老淡泊离群索居,逛动物园、探险,也是自得其乐。

一边看书一边心疼先生。从我们仨,到阿瑗病逝,钱老离去,只留下先生孑然一身回忆记录往昔。想到一字一字重新写下爱女和丈夫离去的细节,浅浅数语,却无异于重揭伤口。同时也心疼阿瑗。那么聪慧那么懂事那么乖巧,病入骨髓到无法坐起,书信之中依然幽默风趣,尤其看到那句“牛儿不吃草”,潸然泪下。

真好,他们仨又团聚了。

水浒传读后感某个情节或某个人

号称“中国四大”。《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

我敬佩宋江的疏财仗义,吴用的足智多谋,林冲的谦逊识礼……但最让我叹服的莫过于武松的敢作敢当了。武松的哥哥武大郎被王婆、西门庆和潘金莲三人设计害死,因他没有足够的证据为武大郎伸冤,杀死了西门庆和潘金莲,押着王婆去公堂作证。之后,武松应承担犯罪的惩罚,他武艺高强,远可以逃脱官兵的追捕,可他最后没有逃避,接受了应有的惩罚。

武松的勇气和信用值得我们敬佩,从古至今,恐怕没有多少人能做到他的敢作敢当。

古至今,百分之八十犯法的人会想法设法逃避追捕,逃避法律的制裁。学校中,犯了一点小错事的学生也没有胆量去承认自己的错误,反而制造谎言诬陷他人。甚至在家里,也会为了推脱责任对家人进行欺骗。

我从小与邻居家的大姐姐玩耍。记得在六年前的一个秋季里,嬉戏中,大姐姐突然拽住了我的手,指向一片桃林:“快看,那桃子又大又红。”我顺着指示望去,果然,桃林大得一眼望不到边,一排排高高的桃树上,绿叶间挂满了无数的桃子,像夏夜的星星一样多。那桃子红得发亮,远远望去,像是挂满了数不清的红灯笼。正看得出神,大姐姐猛地凑过来,在我耳边细语:“我们尝尝鲜吧。”我摸了摸空空的肚子,望着那桃子吞了吞口水,犹豫不决,最终答应了。

马上,我们跑进了那片桃林,定眼细看,那桃子熟透了,白里透红,红里透紫,表面裹着一层短短的细毛,怒着尖尖的嘴巴,那么可爱,那么漂亮,再配上几片绿叶,就像害羞的小姑娘低垂着头,故意遮挡着脸颊,令人垂涎欲滴。

大姐姐了。她抱着我的大腿,渐渐地我变高了,低头看看下面,似乎有点恐怖“快点摘,我快抱不住了。”在大姐姐的催促下,恐高也不能再犹豫了,我闭着眼睛,低着头,赶紧双臂向上,往两边乱甩,几个桃子便被我甩下来了,有一个砸中了我的头,真后悔上去摘桃子。我落地后,迫不及待地拿起摔烂了的桃子,用手擦一擦绒毛,便大口吃起来,熟透了的桃子又软又甜,渗出来的汁水更是爽口,好比王母娘娘的蟠桃。我正津津有味地吃桃时,不知是谁拍了拍我的肩膀,抬起头看看,原来是园主。刚好反应过来,撒腿就跑。可惜,我和大姐姐仍被抓住了。“这桃不是我们偷的,正巧地上有些烂桃,所以捡起来吃了。”没等园主询问,大姐姐便自我解释。“恩,恩。”我眨巴着眼睛,也顺着说。园主见我们是天真的小孩子,没有和我们斤斤计较,只是和我们说了一大段话。在我的记忆里,当时他的面容严肃,声音沉重,只是因为当时年纪小,我听不懂话里的真正含义,而大姐姐,低垂着头,表示很愧疚的样子。至今,我绞尽脑汁,也想不起那段话了。之后,园主放了我们,我们也总算松了一口气。相比下来,武松敢作敢当的高尚品质十分可贵。我想,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场景,都应该敢作敢当,有胆量去面对现实,而不是有胆量去试着逃脱责任。明知道事情到最后都会被揭穿的,那何必再逃脱呢?反到最后还得落个没有诚信的罪名,遗臭万年,还不如,学习武松的敢作敢当,被世人赞颂,名垂青史。人,要敢作敢当,做一个正直的人。

《金银岛》主要情节读后感

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一位老水手突然来到了吉姆家开的旅馆,并且他每天都醉醺醺的。他最讨厌别人在他大声向大家讲述水手的生活习惯时聊天。于是,大家都叫他船长。突然有一天,一个奇怪的陌生人来到吉姆家,问那位老水手在不在这儿。而那位老水手在楼上躲了起来,似乎很害怕那个陌生人。

我读了《金银岛》这一本书,这个故事跟海盗有关,海盗就是一帮亡命之徒,在海上抢人钱财,夺人性命,他们还有一张藏宝图,可以方便日后取用。

最后他们经过一场心惊胆战,与海盗们勇敢的周旋,一起努力找到了财宝,吉姆也不贫穷了,他现在成了大富翁!

在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好词:怒不可遏、醉眼迷离、老谋深算、措手不及、摩拳擦掌、心惊胆战、魂飞魄散、毛骨悚然。

吉尔夫脸上掠过一丝阴影,但他立即又假笑这说:“嘿,小子!我喜欢勇敢的人。

日后,一个个奇怪的人相继来到吉姆家,而且他们问的都是同一个问题:老水手在不在这儿。一个晚上,老船长突然离奇死去,而后面的事情也越来越离奇……真相究竟是什么?宝藏到底在哪里?如果你想知道,就赶快去阅读金银岛吧!

草房子主要情节读后感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以往看似很厚的,无谓诅嚼的书,今日我却爱不释手,更期望有续集的出版,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作者的串联,却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思绪。

想书籍中桑桑是一个小男孩,她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

如果说是经历过才让他埋下了“爱”的种子。

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草房子》。

这本书刚买来的时候,我翻开一看,就觉得很好看,渐渐地,渐渐地就看得入迷了。我觉得秃鹤能够不用把自已的头看得那么重要,桑桑也太调皮了,如果他不拿蚊帐做渔网,他也不会被叮得满是蚊子包,我们应当向纸月学习,学习她的谦虚,因为她学习十分好,但她从来不和别人比,而是觉得大家都一样,学生的学习好,本来就是应当的。我觉得我学习有点不好,也有一点调皮和粗心,还有一点骄傲,我必须要向纸月学习,改正这些缺点。

这本书我还没看完第二遍,等我做完作业再继续看这本我没看完的《草房子》。

《草房子》是一部富有品位,格调高雅的儿童长篇小说,叙述风格浅易而又深刻之皆趣而难重,自始至终洋溢着一种淳朴人的美感,荡漾着一种悲悯的情怀。这种情怀在人与人的关系日趋疏远了,情感白迫淡漠的当今丗界中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草房子》是一个美好的.所在,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遥远,想起浪漫的童话。当我们走近曹文轩为我们搭的《草房子》时,我们确实被这样一种气息所弥漫。作者以优美的文笔,写了离我们已远去的小学生活,这种看似平常实则并不简单的生活,我们的时代未必经历过,但无疑我们都能体悟得到,那种发生在还未长大却向往长大的少男少女之间的纯真故事,有许多茫动,但也是必然。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经历,不幸少年与厄运抗争的悲怆,残疾少年对尊严的坚守,等等,在这所其实并不大的草房子里扑朔迷离地上演,给人撼人心魄之感,有时甚至催人泪下。

带着感动我再次进入那间草房子……桑桑的同学纸月,一个即可爱又可怜的女孩子,她从小失去双亲,由外婆照顾,经常受人欺负。可能是因为失去双亲而让她失去了保护自己的能力,她的胆子极小,小得让人怜爱,让人感叹,让人不禁为她流泪。镇上的漂亮姑娘白雀,一个又漂亮又让人觉得很无奈的姑娘,她的美丽是来自一张干净的脸与一颗圣洁的心,纯纯的感觉。

但她又无法去面对生活,面对现实,面对她所能面对的。两个姑娘儿,让我流泪了。同样是姑娘儿,虽然弱小,但需要很大的勇气去展望自己的人生,而我也需面对,面对学习的压力,面对生理的发育,面对心灵的成长,面对眼前的一切。

水浒传主要内容读后感言

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山东梁山泊聚义的故事。九纹龙史进结识了少华山头领神机军师朱武等三人,被官府鹰犬告发,当地官府派兵捕捉。出于无奈,史进焚毁了自己的庄园,投奔外乡,得遇一个下级军官鲁达。

两人共在酒楼饮酒,听得有卖唱女子啼哭之声,问知父女系受当地恶霸镇关西郑屠的欺凌。鲁达仗义赠银,发送父女回乡,并主动找上门去,三拳打死了镇关西。

事后弃职逃亡,巧遇已有安身之所的卖唱女之父,将他接回家中藏匿;以后辗转去五台山出家,起法名为“智深”。

鲁智深耐不得佛门清规,屡次酗酒,又打坏山门、金刚,寺中长老无可奈何,只得介绍他去东京大相国寺当名职事僧,职司看管菜园。

在此期间,他收服了一群泼皮。鲁智深偶然结识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两人甚为投机。

当朝权臣高太尉之子高衙内,觊觎林妻貌美,设计陷害林冲,诬其“带刀”进入白虎堂,将他发配沧州,并企图在途中杀掉林冲。

幸得鲁智深一路暗中护送,得以化险为夷。林冲发配沧州后,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手刃仇人,上了梁山。

梁山附近有个当保正的晁盖,得悉权臣蔡京女婿、大名府知府梁中书派杨志押送生辰纲上京,便由吴用设计,约集了三阮兄弟等共计七人,在黄泥岗劫了生辰纲,投奔梁山。

杨志丢了生辰纲,不能回去交差,就与鲁智深会合,占了二龙山。山东郓城有个呼保义宋江。他有一外室,名叫阎婆惜。此人有外遇,探知宋江与“强人”有来往,百般要挟。

宋江一怒之下,杀了阎婆惜,逃奔小旋风柴进庄上,得以结识武松。后武松于景阳岗上打死猛虎,一时名声大噪,被聘为阳谷县都头,碰巧遇见失散多年的胞兄武大。

其嫂潘金莲羡武松英伟,欲求苟合,为武松拒绝。后乘武松外出公干,金莲私通西门庆,毒死武大。

武松归后察知其情,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给兄长报仇。事后他主动去县衙自首,被发配孟州,结识施恩,醉打蒋门神,怒杀张都监全家,亦辗转投二龙山安身。

宋江至清风寨寨主花荣处盘桓,因故被人陷害,发配江州,一日酒醉偶题“反诗”,又被判处死刑,得梁山弟兄劫法场救出,宋执意要回家探父,又迭遭危险,终于上了梁山。

随后,经过三打祝家庄,出兵救柴进,梁山声势甚大。接着又连续打退高太尉三路进剿,桃花山、二龙山和梁山三山会合,同归水泊。

而后,晁盖不幸中箭身亡,卢俊义经历诸多曲折也上了梁山,义军大破曾头市,又打退了朝廷几次进攻,其中好些统兵将领亦参加梁山聚义。

最后,总共拥有一百零八个头领,排定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的座次。面对梁山义军越战越勇的形势,朝廷改变策略,派人安抚。于是,在宋江等人妥协思想的指导下,梁山全体接受招安,改编为赵宋王朝的军队。

统治者还采用“借刀杀人”的策略,命令梁山好汉前去征辽,几经征战,始得凯旋;接着又奉命至江南征讨方腊。

结果,方腊被打败了,义军也伤亡惨重,弄得一百零八条好汉死的死、残的残、溜的溜、隐的隐,稀稀落落,只剩下了二十七个人。

然而,就是这些幸存者也未能逃脱接踵而至的厄运。

统治者眼见梁山义军势孤力单,便在封官赏爵后不久,对宋江等人下了毒手:宋江,卢俊义被分别用药酒、水银毒死,李逵又被宋江临死时拉去陪葬,吴用、花荣也在蓼儿洼自缢身亡……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就这样被扼杀了。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好书,它叫《童年》。

这本书是伟大作家高尔基自传三部曲的第一部,写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悲惨。文章开头就写了作者父亲的死亡,他和外祖母一起离开了这座城市。接着,他来到了外祖母的家乡“尼日尼”,并在这里度过了7年并不快乐的童年。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外祖母,因为她很善良,她眼中的上帝永远是善良的。她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都不忘上帝,她对狗,鸭和鸡······也常常提起上帝。下面是关于她的一段故事:酒馆的老板娘养了一只娇生惯养的猫,又馋又懒。有一次,这只猫从花园里拖回一只鸟,外祖母看见了,硬是从它嘴里把鸟夺了回来。还骂道:“你这只下流的恶棍,难道不怕上帝来惩罚你吗?”别人听了都笑她傻,可她自己总是会不以为然地说上好几句。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感到心酸。作者不到十岁时就父母双亡,从到外祖母家乡“尼日尼”起,只有善良的外祖母一个人关爱他。正因如此,作者提前懂得了人间的冷暖,成长成为一个很独立的少年。

看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自己的幸福:拥有一个完美的童年。我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里长大,我会更加珍惜这幸福的`生活。

童年主要情节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童年》的书,当时我看到这本书的题目时便被吸引了,让我想起童年的时光。

而当我再深入地看时,我才知道这本书并不是讲述童年的快乐时光,而是陈述了一个悲惨的小孩在童年时过着那种惨无人道的生活。

本书的主人公名叫阿廖沙,很小的时候便失去了父亲,于是便跟随母亲来到了外祖父的家里生活。可是他们却没想到这里就像地狱一样,舅舅们总因为家产而互相争吵甚至殴打对方吗,家中的大人总是殴打女人和小孩。在阿廖沙的眼里,成人的世界是多么地丑陋。幸亏家里还有一个真正爱他的人,那就是他的外祖母,他的外祖母总是很慈祥地给他讲故事,给了他生存下去的希望,外祖母的形象在阿廖沙的悲惨童年中散发着耀眼的光辉,笼罩着阿廖沙。

这本书中的故事,其实也是作者高尔基小时候的真实遭遇,他也同样是在那种惨无人道的环境下慢慢成长。作者写本文正是为了反映出当时那种社会的黑暗与对妇女及儿童的歧视,揭露了各种庸俗的行为。而正是因为当时社会中还是有向外祖母一样的人影响着阿廖沙,使他不陷入这种庸俗的情趣生活中!

老师,之前电脑中病毒了,用不了,所以迟了几天才交……。

女巫主要情节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女巫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女巫》这本书是罗尔德。达尔写的。

这本书讲的是:主角(书里介绍的我不是真实的我)每个圣诞节和暑假都从英国到挪威去。有一次过圣诞节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开车去挪威和姥姥一起过圣诞节,可是在奥斯陆以北时,我的气车因滑出大路,掉到岩石深谷里去了······自然我被姥姥抱回家。而父母丧生了。姥姥和我回到了英国。在英国我碰到两次女巫,第一次我很幸运,但第二次我就一点都不幸运。第一次:在树上给蒂米(我最好的朋友。)造木屋,忽然,我看见一个女人站在树底下,她带着手套,我马上爬到我再也怕不到的地方,应为姥姥跟我说过女巫的特点,像猫一样的手,蓝色口水,秃头和正方形的脚。但她们把特点掩盖住。第二次:我和姥姥住在英国南部海滨馆里,我每天去会议事室里的大屏风后面训练小白鼠,突然,一群女人(所谓的女巫。)来到会议室后,把门锁上,来开会,只所以能认出她们是因为她们最后显出了她们的特点会议马上结束后,有一个女巫说她闻到狗屎的气味,因为姥姥给我说过你越干净女巫就闻你越臭。最后我变成老鼠了还大败所有的女巫,女巫给我和了女巫大王的药,所以我变成了老鼠,但我变成老鼠的那一天我把偷来的药放到她们的汤里,所以她们变成老鼠=我打败了女巫。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都有她们的弱点。

今天,我读完了《女巫》这本书。《女巫》主要描写了主人公被女巫变成了老鼠后,又如何把女巫们变成老鼠的故事。

主人公从小听姥姥讲女巫的故事。一天,他真的在一个旅馆里遇见了一大群女巫。结果,女巫们给他喝了整整一瓶“86号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最后,他想办法把变鼠药放进了女巫喝的汤里,女巫们全部变成了老鼠。

这本书主要告诉我们,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消灭他们。正是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还是能够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女巫。

7月5日的公交车纵火案众人皆知,但是有一个人,差点从我们的视线中遗漏,他就是闵光荣。在事情发生的那天,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尽到人民警察的责任,帮助周围的人砸开车窗,冒着滚滚浓烟,扶着乘客从车窗跳出。他永远忘不了当时惨烈的场面,他忘了自己身上已经湿透,还有一股焦味。到最后,面对采访时,他只是说:“我是一个人民警察,救人是我的职责。”

我觉得他就像本书的主人公一样,都拥有爱和勇气,用自己平凡的力量,战胜强大的困难。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希望我也能拥有强大的爱和勇气,来面对我的挑战。

一开始小女巫想去布劳克山跳舞,可是他的年龄太小了,不给去,他想去就偷偷的去了,结果一高兴跑到雷雨女巫那去了,结果被他发现,他到最高首领哪儿去说小女巫的罪状,他们都要求最高首领惩罚小女巫,最高首领的惩罚是把他的扫帚烧了让他走回去,他走了三天三夜才回家,他准备明天早上去买扫帚的,第二天它步行去了买扫帚还买了打火机,他坐着扫帚飞了回去,大家惊人的看着他,他在一路上飞的很快,扫帚不听他的命令还是被他屈服了,以后小女巫不是学习六小时而是七小时,他还帮助了老太太度过了冬天,因为她对守林人施了魔法,然他帮小女巫自己砍柴,从此以后守林人再也不敢阻止老婆婆砍柴了。

我看完这本书觉得做女巫真惨,做了好事就说是坏女巫,做了坏事就是好女巫,为什么女巫做了坏事还算是好女巫呢?做了好事又成了坏女巫呢?真搞不懂,要是我是小女巫我还是男人作风不跳舞就和乌鸦在家里玩,就玩赛尔号,用魔法升到一百级,去打爆谱尼封印,先交乌鸦下围棋,在跟家里的乌鸦下围棋,然后让乌鸦赢几盘。我觉得小女巫是做事坚持真理的一个女巫,他没有被大女巫说做坏事的女巫是好女巫迷惑住,还是一直很认真的学习魔法,只做还是不做坏事,他又是怎么超过大女巫的呢因为他把魔法书里的知识背了一遍?所以才超过其他女巫的。

我们的学习态度和小女巫如果一样也会超过比你强的人让他们听你的,小女巫就是这样超过其他女巫实现自己的梦想的。

这一阵子我读了许多的书,有《鲁滨逊漂流记》、《海底两万里》、《80天环游地球记》、《钢铁是怎么样炼成的》等等……但其中令我感受着最深的还是《女巫》。里面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小男孩,在父母双亡后跟姥姥在一起,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使他知道了女巫的样子——秃头、长着尖尖的爪子、脚是方的、唾液是蓝色的。他两次遇到了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他在一家旅馆里碰上了全挪威的女巫开大会,被女巫大王发现并变成了老鼠。但是他凭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偷到了老鼠药,把女巫变成了老鼠。后来,这个小男孩和他的姥姥决定自己制作变鼠药,打败全世界的女巫。

读完这本书后,我仍然在细细回味其中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那位小男孩乐观的心情令我敬佩。他被女巫变成了老鼠,但他没有哭,没有埋怨命运的不公,而是勇敢的面对这一切,并最终凭借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女巫。现在还有多少人有这种品质呢?现在的人只要遭遇一丁点挫折或失败,就会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这样是永远不会成功的!我们绝不能这样,要勇敢面对它。

在生活中,困难就像是故事中的女巫一样,如果对他置之不理,他便会妨碍你,但如果我们勇敢地用智慧与它“抗衡”,便能够“消灭它”,排除他对你的干扰。

从书中,我明白了:不管你现在的处境如何,都要学会勇敢的`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胜利。只要有爱、勇气、及自信心,即使我真的只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会消灭全世界最强的女巫,获得成功。

最近,我读了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感觉这本书既非常有趣又有点可怕。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世界上到处都有女巫,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女巫。女巫十分可怕,不仅样子长得难看,而且还非常凶狠。她们有这样几个特点:

二、女巫全是秃头,平时都戴着假发;

三、女巫都有大鼻孔,是用来嗅孩子的气味的;

四、女巫的眼睛里有火和冰在跳动;

五、女巫的脚是方头的,没有脚趾;

六、女巫的口水是蓝色的。最为可怕的是,女巫平常都伪装得和正常人一样,很难被人发现。一次,女巫们在开年度大会。有一个小男孩被困在满是女巫的大厅里,偷听到了女巫们的行动计划。不幸的是,女巫们发现了这个男孩,并用新发明的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而,他正视现实,机智勇敢,从女巫大王那儿偷了一瓶变鼠药水,倒进了女巫们喝的汤里,把那些可恶的英国女巫连同女巫大王,都变成了老鼠。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即使你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也不能自暴自弃,要学会勇敢地面对现实,相信自己仍有机会消灭强大的敌人。只要心里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了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一听到《女巫》这两个字我心里就发颤,但是当我看完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后,我才知道女巫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

当我看到作者是罗尔德。达尔的时候,听着这名字我还以为这位作者是位女士,但我又仔细看了看,也不像个女士的名字,我认为,也许我是个女生,所以我以为作者是位女士。

本书主人公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和他的姥姥。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他的姥姥负责照顾他,他的姥姥在他小时候就教他怎样识别女巫。在小男孩八岁前遇见过两次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第二次他被女巫抓到,并且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小男孩并没有为变成一只小老鼠而伤心,最终他打败了女巫大王和其它83个女巫们,而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不仅仅想消灭这84个女巫们,他们还想消灭全世界的女巫们。

文中的小男孩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一直有个梦想:就是消灭全世界的女巫。小男孩就算被女巫变成一只不起眼的小老鼠也要坚持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小男孩为了实现梦想尾巴也被砍断了。我认为人最好的性格应该是开朗、乐观、乐于助人、活泼,而文中的小男孩的性格也是这样的。大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我认为这话很有道理,因为小男孩性格好最后的命运也好,小男孩消灭女巫为自己想一想,也为别人想一想,做事出以公心,真是难得呀!

还有我认为小男孩的姥姥真了不起,他的姥姥用火柴杆和用来刷头的刷子上的刷毛给变成小老鼠的他做了一把牙刷,用糖盒给他做浴缸,还在地上装上了小按钮,一按灯就亮了……姥姥即心灵手巧,又开朗,真好。小男孩和她的姥姥都充满了智慧,我也想做个有智慧的女孩。

在人间主要情节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我们要去多想想,我们可以从中获得一些什么有益的?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在人间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我先前只读过《童年》,《童年》还是爷爷在我过生日时送给我作为生日礼物的。我看了《童年》后就一直想看《在人间》,我今天有机会了。这本书是高尔基遗产中最优秀的部分之一。描写了作家从生活底层攀上文化高峰,走向革命的道路。同时也反映了俄国一代劳动堵在黑暗中寻找真理、追求光明的艰难曲折历程。我对这本书印象比较深,因为这本书它像富有魔力一样,我只要一打开这本书我就会一直不停地翻下去。这是因为它写得太好了。我对其中印象最深的有两件事,就是我要说的第一件事,它说的是他们的厨娘在一次烧饭中死去,可这时,作者和他的朋友就在旁边,萨沙因为这件事吓的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只好找高尔基陪他,才得以平静。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很多,也有很多感想,我觉得高尔基的身世背景很可怜,还有生活环境恶劣,但是他一个不成熟的小孩,竟在这样黑暗的社会立了足,而且从小爸爸妈妈都死了,只跟他的外公外婆在一起生活,像他这样社会底层的人可以成为世界上有名气的大作家,我真得很佩服他。他在人间什么活都干过:烧水、煮饭、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学徒、洗衣、搬运还挨过打,往过医院。总之他饱尝了"人间"的辛酸。但他很顽强,很自信、能吃苦耐劳,学习异常刻苦。为了学习,他承受了一切,被人凌辱,受过饥饿。但他从书本中汲取了力量,因此他看到了光明,看到希望。没有书本就没有高尔基自己这样的精神,他今天就不可能成为伟大的高尔基了。他自学成才的曲折历程让我对自己有了一个目标:向他学习。

我很喜欢看《在人间》,如果不是它,我就体验不到这么多生动感人的故事了。

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和外祖母去一起摘野果来度日,他还在船上做一个洗碗工,如此艰苦的环境,却并没有磨灭他学习的欲望。

阿廖沙历尽坎坷,却仍然决定“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书籍是神奇的物品,他令人在穷苦的时候,依然有着坚定的理想。即便身处漏风寒屋,也不能被环境屈服,从而放弃自己的理想。正如书中所说“命运不能阻止我们快乐!即使它把我们折磨,我们活着,将只图欢乐。”

下层社会严峻的生活考验不仅未使阿廖沙放弃理想,反而让他构成了自己的世界观。尝遍了人间冷暖的他,怀着上大学的希望,去了r山。尽管未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是阿廖沙却并不是在希望之后的绝望,而是仍旧努力学习。

尽管在生活中,我并不会过上像阿廖沙那样的穷苦日子。但是,阿廖沙的精神对于我也是同样很是重要。

到了初中,学习生活一下子变的艰苦了起来。每天晚上总是要学到九点半,作业也是多了不少。每次在自习课上赶作业的时候,总是不由得觉得很是郁闷。看着眼前一本一本的书,也不由得哀怨学习的艰苦。

正因如此,我才是更应该去学习阿廖沙的精神,不为环境而屈服。

在学校,有时候也会遇到一些突发状况,比如说前一段时间,在上晚自习的时候,因为一场暴风雨,我们学校突然停电。大家听着外面轰隆隆的雷声,都无心学习。

不过,我们正在上课的老师却是十分的淡定,拿出手机照亮了黑板,仍然照旧给我们上课。在老师的讲课声中,同学们也平静了下来,开始继续上课。

现在想想,这不就是不为环境而屈服的精神么。

不为环境而屈服,我相信,我会努力去做。

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思维,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表达自己内心情感。当然,这当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奋、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也撑起一个天堂吗?天堂虽与人间只一线之隔,但却大不相同。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不能灵活应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学习,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高尔基的第二部自传体小说《在人间》让我感受到了阿廖沙走上社会的艰辛经历,让我感受到了旧社会底层人民的痛苦,同时反衬了阿廖沙的坚强。《在人间》是本永不落架的好书。

这学期,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份丰盛的文化大餐——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这本书文字虽朴实却温馨的一个沁人心脾的纯美境界。

城市七岁女孩葵花,随爸爸到农村工作,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叫青铜的善良男孩,青铜是一个哑巴不会说话。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心地善良的青铜家领养了她,葵花和青铜便成了以兄妹相称的伙伴。青铜家为了让葵花生活得更加快乐……,不惜一切代价。

《青铜葵花》是一首谱写爱的诗篇。是青铜自己不上学,变戏法使葵花上了学。为了让葵花照相,他冒着凛冽的寒风站在街头卖芦花鞋;为了让葵花夜里读书不再跑到别人家借光,他亲手捕捉萤火虫制作点亮了南瓜灯;为了让葵花好好地看一场马戏表演,青铜牺牲了自己的时间,把妹妹顶在肩膀上,而自己什么都没有看见;为了让妹妹葵花添补营养,他在水泊里整天蹲守捕野鸭;为了让葵花在舞台上更加绚丽,更加夺目,更加漂亮,他制作了能发出美丽、纯净、神秘而华贵光亮的冰项链。

在饥荒的最危急时刻,村长让村民集合唱雄壮的歌曲,忘掉饥饿。面对这种饥饿的苦难青铜一家尤其坚韧,就在这天,奶奶为了葵花,又卖掉金戒指换大米。她操劳终身,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

作品描述这一户两少年经受苦难的历程,将苦难写到深处。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痛苦。少年时,就有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岁月维艰,爱弥珍贵,正是至爱成为支撑人们战胜苦难的力量。拥有爱心,再苦再累也是幸福的。

这次,我读完了《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的第二部——《在人间》。

图师人也不错,有时会为阿廖沙打抱不平,他教阿廖沙绘图(画画),他做事很耐心,很讨厌妻子天天向他“撒娇”(为一点小事打抱不平)。在这部曲中,外祖母有时会出现,她没有变,依旧是关心人的,呵护人的,但是我最不喜欢的地方就是老婆子是外祖母妹妹,她总是当着阿廖沙的面大声训斥、奚落外祖母,她凭什么呀,说难听点,就是缺德。

这部曲总体来讲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等着大家去阅读哦!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黄埔书店买书,忽然,我看书的时候被一本书吸引住了,就是《在人间》这本书。

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

“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而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水浒传》主要故事情节概括

“生得面圆身大,鼻直口方,腮边一部貉绒须。身长八尺,腰阔十围。手持一柄禅杖,腰系一把戒刀。”

性格特点:爱憎分明、嫉恶如仇、勇而有谋、豁达明理、粗中有细。

他的性格:嫉恶如仇脾气火爆侠肝义胆粗中有细豁达明理1.鲁提辖拳打镇关西。

史进碰到鲁达和李忠,一起去酒馆喝酒。听到隔壁金家父女啼哭。鲁达问出了郑屠户欺负良人一事,鲁达大怒,当即赠送两,安排父女出逃。第二天到状元桥郑屠肉铺前,先借买肉故意刁难郑屠,激怒他,挑起打斗,继而三拳打死郑屠,为民除害。鲁达打死郑屠后,为避官司逃走了。

2、鲁智深大闹五台山。

鲁智深在东京大相国寺里看守菜园的时候偶遇东京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豹子头”林冲,结为异姓兄弟。太尉高俅之子高衙内为霸占林冲的妻子陷害林冲。林冲被刺配沧州。高衙内暗地里给了押送林冲的公人些银子,令他们在途中杀掉林冲。行至野猪林,二人正要动手,鲁智深从一旁跳出,将两位公人打了一顿。林冲劝鲁智深饶了他们性命。原来鲁智深早料到这二人不怀好心,一路跟踪至此。而后,鲁智深一直护送林冲到达沧州。

7、花和尚单打二龙山。

鲁智深大闹野猪林后逃出东京,见过张青孙二娘夫妇后来到二龙山,想要入伙,当时的山大王邓龙不同意,两人打起来,邓龙被鲁智深打败,上山不出。后来杨志也到了这里,在林冲的徒弟曹正的帮助下,使用诈降计上山杀死邓龙,做了二龙山的寨主。武松、张青、孙二娘、施恩后来上山,二龙山共七位头领。

8、花和尚解脱缘缠井。

鲁智深果然擒得方腊大将夏侯成,并亲手抓获方腊。在回京途中,在杭州恰逢钱塘江潮信大至,鲁智深想起长老之言,问明“圆寂”之意,沐浴更衣,焚香打座,圆寂而逝。朝庭因其有擒获方腊大功,加赠鲁智深为义烈照暨禅师。

豹子头林冲。

性格特点:武艺高强、勇而有谋,但为人逆来顺受、安分守己、循规蹈矩、被逼上梁山。

林冲疾恶如仇,富有正义感,武艺高强。有勇有谋。

主要事件:误闯白虎堂、棒打洪教头、风雪山神庙、火烧草料场、雪夜上梁山。

人物简介:东京人。生性耿直,爱交好汉。武艺高强,惯使丈八蛇矛。在梁山泊英雄中排行第六,马军五虎将中第二员,初充太尉府八十万禁军教头。因他的妻子被高俅儿子高衙内调戏,自己又被高俅陷害,在发配沧州时,幸亏鲁智深在野猪林相救,才保住性命。被发配沧州牢城看守天王堂草料场时,又遭高俅心腹陆谦放火暗算。林冲杀了陆谦,冒?风雪连夜投奔梁山泊,为白衣秀士王伦不容。晁盖、吴用劫了生辰纲上山后,王伦不容这些英雄,林冲一气之下杀了王伦,把晁盖推上了梁山泊首领之位。林冲武艺高强,打了许多胜仗。在征4讨江浙一带方腊率领的起义军胜利后,林冲得了中风,被迫留在杭州六和寺养病,由武松照顾,半年后病故。

(他的性格有一个发展变化过程,从委曲求全,妥协忍让到敢于反抗的发展过程。先忍辱负重、忍气吞声、委曲求全。后来坚决勇敢,不卑不亢。武节超群。))(忍无可忍才被逼上梁山,是上层人物被迫造反的典型。

1、豹子头误闯白虎堂:

高俅为让其子高衙内达到霸占林冲妻子的目的(起因),叫亲信假装成卖宝刀的在大街上卖宝刀给林冲,设计陷害林冲,以看宝刀为借口,骗林冲进入军机要地白虎堂,高俅并以林冲带刀私闯白虎堂刺杀他为由,把他押入牢房(经过),把林冲刺配沧州(结果)。

2、林冲棒打洪教头:

林冲遭陷害刺配沧州,途经柴进庄园。柴进盛情相待,柴氏庄上洪教头嫉妒林冲,就挑战林冲,引发了柴进的不快,再加上柴进想看下两人的本事,便安排了两人的比武。林冲迫不得已和洪教头比武,刚开始,林冲几番谦让,不想洪教头更是嚣张,林冲只得与他比试起来。只几个回合,林冲用棒轻松击败了他,洪教头羞愧地离开了。

3、林教头风雪山神庙:

林冲由于被高俅陷害刺配沧州。被安排去看守草料场。高俅要对5林冲斩尽杀绝,派陆虞候到沧州谋害林冲。陆虞候一把火烧了草料场并把林冲烧死。恰巧林冲出门打酒,屋子被雪压塌了,便去山神庙那里过夜。看草料场起火了,便要去救火,刚要出门见得陆谦、富安等刚放了火过来,林冲得知真相,怒杀二人。在风雪交加的夜晚上了梁山。(投奔了梁山后,因为才能遭受嫉妒,一直得不到寨主王伦的重用。)。

4、林冲雪夜上梁山:

冲在草料场被烧之后,林冲冒雪出走。他喝酒喝得醉倒在雪地上,险些送了性命,幸遇柴进。林冲感叹天下之大,竟无他容身之所。柴进向他说:有一处梁山泊,方圆八百里,是好汉的落脚处。走投无路的林冲就依照柴进的指点,在一个北风呼啸、大雪纷飞的夜晚投奔了梁山。

5、林冲水寨大并火。

青面兽杨志。

武艺出众,有家传的忠勇,生性耿直,不向恶势力低头,有仕途理想1.汴京城杨志卖刀。

杨志路过一酒店,吃食后强行赊账,与店中庄客揪斗。认识林冲的徒弟庄客曹正。曹正告诉杨志附近有一个二龙山,山上有宝珠寺,被强人邓龙占据。杨志便想夺二龙山后遇鲁智深,二人恶斗,不分胜败。二人商定回曹正处再作打算。曹正设计,假称和尚醉酒被擒。邓龙大喜,放众人上山。在宝珠寺大殿,庄客将绳上活结一松,鲁智深接过禅杖劈死邓龙。杨志打翻了四五个小喽罗。其余小喽啰尽皆投降。鲁智深和杨志做了山寨之主。

及时雨宋江。

性格特点:为人仗义、善于用人,但总想招安。

主要事迹:私放晁盖、怒杀阎婆惜。

众好汉大败江州官军,到穆太公庄上饮酒。宋江提议攻打无为军,派侯健、薛永、白胜去城内做内应。石勇、杜迁扮为乞丐在城门左右埋伏。用火烧了黄文炳的家。拿走银钱。黄文炳从江州回家,在船上被李逵,张顺擒拿。李逵割黄文炳的肉给众领下酒吃。

第一次是宋江为救投奔梁山的时迁,率兵攻打祝家庄,却中了埋伏,兵败而归;第二次是宋江为雪前耻,二打祝家庄,王矮虎、秦明等人被捉,再次失利,但活捉了祝家庄的女将扈三娘;第三次,在孙立等人的策应之下,梁山好汉里应外合,攻下祝家庄,取得胜利。(一打祝家庄:宋江为救投奔梁山的时迁,决意攻打祝家庄。宋江带兵一打祝家庄,命石秀、杨林去探庄。杨林被擒,石秀遇钟离老人,得知盘陀路走法。祝家庄伏兵齐出,梁山人马迷路,幸亏石秀赶到说出暗记,花荣射落号灯,人马才得安全退出。

二打祝家庄:宋江为雪前耻,二打祝家庄,王矮虎、秦明等人被捉,仍然失利,但活捉了祝家庄的同盟军扈家庄的女将扈三娘,剪去了祝10家一翼。

三打祝家庄:利用新来投寨入伙的孙立与祝家庄教师栾廷玉是师兄弟的关系,骗得祝家相信,孙立等打入祝家庄作内应。梁山人马与他们里应外合,最后攻破祝家庄,得胜回山。)6.宋江大破连环马:

一败:宋江两赢童贯,势力太大,朝廷派高俅来收缴,并令十节度11使协同征讨。高俅水陆并进,阮氏兄弟率总好汉打败刘梦龙,党世雄的水军。

二败:高俅为了攻打梁山,派水军大将训练水军。宋江得知,和吴用定下计策,派刘唐督率水军头领,偷袭官军战船,纵火焚烧,刘梦龙等人都被梁山好汉杀死。高俅第二次被打败,又接到朝廷招安的命令,恼恨不已,想利用招安除掉宋江。另一边宋江吴用也做好了应对措施。三败:高俅使计,招安失败,宋江进攻高俅,高俅建造了海鳅船,结果被张顺带人凿沉,高俅被活捉上山。高俅同意招安宋江,宋江把高俅放下山。

行者武松。

人物简介:江湖上都称他武二郎,山东清河县人。他的事迹最显著的,为景阳冈打虎、醉打蒋门神,威震天下,做了的阳谷县步兵都头。哥哥武大郎被奸夫淫妇西门庆、潘金莲杀害。武松杀了奸夫、淫妇,报案自首,被发配孟州牢城。在安平寨牢营,结识了金眼彪施恩。为替施恩夺回店铺,武松大闹快活林,醉打蒋门神。后被蒋门神勾结张团12练所陷害。在飞云浦武松杀死公差,回鸳鸯楼杀死张团练、蒋门神,在十字坡张青酒店改扮成行者,在二龙山落草,后来投奔梁山泊。成为梁山第十四条好汉,步军第二名头领。攻打方腊时失去左臂,留在六合寺照看林冲,后出家成僧,到八十岁死去。

武松要去找他哥哥武大郎。当要过一个叫井阳冈的山冈时,天色已晚,于是,武松就到冈边的一家酒店叫“三碗不过冈”的酒店喝酒。他一口气就喝了十八碗,还执意过冈。在山上时,武松酒性大发,就在山冈上睡了起来。一只老虎想吃武松,武松警觉。就和老虎搏斗了起来。老虎先是一跳,武松闪过,武松来了棒子来打老虎,可是却打在树枝上,棒子断了。武松就用手一直打老虎的眼睛,结果老虎生生地被武松打死了。

武松回乡探望其兄大朗途中经过景阳冈,在山下不顾酒保“三碗不过冈”的劝阻醉酒强行过冈,武当时已是傍晚,武松酒力发作,见路旁一块大青石,正想躺下休息,一只大老虎向他扑来,武松神勇,一顿乱打,击毙大虫。2.斗杀西门庆:

武松在鸳鸯楼,杀死蒋门神、张团练、张都监,连夜越城而走。孟州知府着人缉拿武松。张青介绍武松到二龙山宝珠寺找鲁智深、杨志处去。孙二娘母夜叉教武松打扮成行者,当时来到蜈蚣岭,与庵里假扮出家调戏妇女的飞天蜈蚣王道士遇面。武松先杀了其徒弟又杀了15他。这是武松成为行者后的试刀之战。

黑旋风李逵。

主要事迹:真假李逵、中州劫法场。

李逵回家接母亲,李逵背着他双目失明的母亲到了沂岭,母亲觉得口渴,他就为母亲去找水。但等他找水回来,发现母亲不见了。最后在虎穴发现母亲的尸骨。李逵悲愤交加,手提朴刀,连杀子母四虎。并收拾了母亲的尸体残骸,送到一座庵后埋葬。3.“黑旋风”大战“浪里白条”

高俅弟弟高廉的妻舅殷天锡想要霸占柴进叔叔柴皇城的花园,被李逵得知,李逵就打死了殷天锡,柴进就被高廉关起来了,于是就引发梁山好汉攻打高唐,高廉会法术,于是戴宗和李逵就去请回家探母的公孙胜出山帮忙,与高廉斗法,最后攻下高唐,发现柴进被关在井里,于是宋江就派李逵下井救人。8.李逵元夜闹京宋江等人在元宵佳节赴东京赏灯,拜会名妓李师师,宋江欲要李师师吹吹皇帝枕头风,李师师听不懂,这时皇帝来了,宋江等三人商议要就此告一道招安赦书,未果,误认为宋江嫖妓惹恼的李逵,到李师师家后院放火,宋江等乘火先逃出城,留下李逵与燕青东京大闹一场。

智多星吴用。

梁山泊义军头领宋江久慕卢俊义的威名,一心想招取他上山坐第一把交椅,偏偏这个卢俊义有钱有势,有名有位,而且满脑袋的忠君思想,要他上山造反谈何容易,宋江常常为此苦恼。吴用为了拉卢俊义造反,利用卢俊义正为躲避“血光之灾”的惶恐心理,再去他家墙上贴了四首诗,四首诗里暗藏“卢俊义反”四字,广为传播。结果,成了官府治罪的证据,卢俊义无处可逃,吴用终于把卢俊义“逼”上了梁山。

5、吴用智取大名府为了搭救被囚禁的卢俊义和石秀,宋江兵打大名府。因各种原因(关胜的援军以及宋江病重退兵),没能攻下。吴用在元宵节时,先于北京城中埋伏,里应外合,破城救人。时值元宵佳节,梁山泊宋江守寨,吴用派遣梁山兄弟们装扮成各种身份的人混进大名府。时迁火烧大名府最热闹的地方翠云楼,引发骚乱。梁山好汉里应外合,攻下了大名府,救出了卢俊义和石秀,捉了李固,贾氏。

浪子燕青。

心细,忠心,理智,义气,体貌英俊,心灵机智,勇力过人燕青月夜遇道君。

吴用对高俅不信任,对招安不抱希望。宋江派戴宗、燕青带上闻焕章给宿元景太尉的书信,前往东京(开封)。燕青来李师师家歇宿,天子私行*馆,李师师荐燕青面见天子,燕青备说两次招安经过,天子方知受了童贯与高俅之蒙蔽。燕青持闻焕章书信见宿元景,宿元景收礼在心。燕青、戴宗于半夜四更救乐和、萧让出高俅花园。

拚命三郎石秀。

石秀在偶然间结识了杨雄,两人结拜为兄弟。杨雄看石秀孤身一人21无依靠,就安排他住到了自己家里,石秀也就认识了杨雄的老婆潘巧云。杨雄经常不在家,石秀发现嫂子和附近一间庙里的和尚裴如海来往过于密切,就起了疑心。后来有一天晚上潘和裴算好杨雄不在家,就相约在杨雄家里私会,结果暗号被石秀发现,石秀闯入杨雄卧房,捉奸在床,就杀死了和尚裴如海。杨雄回家后,石秀向他说明了事情经过。

2、劫法场石秀跳楼。

卢俊义被张顺擒拿,宋江带头领动着鼓乐迎接,要卢俊义上山坐第一把交椅,卢不肯。众头领轮留请客,卢俊义住了两个多月。李固与卢俊义娘子结婚,并到官司告发。卢俊义回城,被李固设伏绑送梁中书前。屈打成招,下入死牢。燕青讨饭给主人吃。柴进和戴宗买通两院节级蔡福,卢俊义被脊杖二十,刺配三千里外沙门岛,李固收买防送公人董超、薛霸,杀害卢俊义,卢俊义被燕青所救,要上梁山,中途被捉拿,燕青告知宋江;石秀奉宋江之命到北京打听卢员外消息适逢斩首卢员外,石秀从酒楼上跳将下去,吓跑蔡福、蔡庆,抢走卢俊义。

3、汤隆赚徐宁上山。

吴用扮成一个算命先生,悄悄来到卢俊义庄上,利用卢俊义躲避“血光之灾”的惶恐心理,口占四句卦歌,并让他挂墙壁上。吴用在这四句卦歌里,巧妙地把“卢俊义反”四个字暗藏于四句之首,果然,这四句诗写出后,被官府拿到了证据,大兴问罪之师,到处捉拿卢俊义,终于把他逼上梁山。

5、放冷箭燕青救主劫法场石秀跳楼。

李固与卢俊义娘子勾结陷害卢俊义。卢俊义屈打成招,下入死牢。柴进和戴宗买通两院节级蔡福,卢俊义被脊杖二十,刺配三千里外沙门岛。李固收买防送公人董超、薛霸,杀害卢俊义,卢俊义被燕青放冷箭所救,要上梁山,中途被捉拿,燕青告知宋江;石秀奉宋江之命到北京打听卢员外消息,适逢斩首卢员外,石秀从酒楼上跳将下去,吓跑蔡福、蔡庆,抢走卢俊义。

23。

海蒂主要情节读后感

我读过许多有趣的书,例如《西游记》、《格林童话》、《窗边的小豆豆》、《时代广场上的蟋蟀》等等。但最有趣的还得数《海蒂》这本书了。

书中的主人公海蒂是一个天真烂漫、心地善良的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海蒂出生在风光旖旎的阿尔卑斯山脚下的一个小山村里,可怜的小海蒂从小就失去了父母,所以只好由阿姨带到了五岁。但是后来阿姨为了维持自己的生计,把她送到了爷爷家去。而这个爷爷性格比较特殊,不过自从小海蒂的到来带给了他很多欢声笑语,同时爷爷冷冷的性格被小海蒂温暖的心融化了。在爷爷家度过的期间,海蒂每天都和彼得一起上山放羊。还认识了一位令人怜悯的瞎奶奶,在爷爷和瞎奶奶的关爱下,小海蒂成长着。小海蒂曾经还去过法兰克福的赛曼曼先生家里,在那里,小海蒂和一个瘫痪的小女孩克拉拉成为了好朋友。

读了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作者细致的笔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高山牧场多姿多彩的自然风景。让我最感动的则是小海蒂为了使克拉拉的病情有好转,特意把她接到高山牧场上来,因为那儿的空气有助于克拉拉恢复,可见得她们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情谊呀!通过一段时间的疗养,克拉拉渐渐的改掉了不爱吃饭的坏习惯。

更重要的是小海蒂那直爽的性格就像时间似的催促着我快点改掉扭扭捏捏的坏性格。天真无邪的小海蒂常常抚摸着她的“小熊”和“天鹅”,羊儿们都很喜欢海蒂,一见到她就会摇摇摆摆欢快地涌来。

最后听完这个让人陶醉在其中的书,脑海里还存在着那朴实的风土名情,还有此书告诉我们的道理:不管是什么,东西也好,人也好,都要有一颗尊重和爱护的心,因为只有尊重别人了,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每个人的生活都如一颗种子,关键在于你自己怎么去种。小海蒂对生活就是抱着热爱去面对。还有许许多多的趣味,看了之后,书中的小海蒂会告诉你。

草房子主要情节读后感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已经看似很厚的,无谓咀嚼的书。

在书中,当我得知秃鹤(人名)为了补偿之前的差错、重新找回和同窗之间的友谊,在一年一度《草房子》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是杜小康和细马。

杜小康家开端是油麻地里家庭条件最好的一家。

正由于如此,杜小康和其他同窗不一样。

我读过一本书名叫《草房子》我觉得这本书十分趣味,它的资料是一个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六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学校生活,辛眼目睹或直接演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纯洁无瑕的情意,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枪与忧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重暮老人在人生的最终瞬间闪耀出的人格光辉,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清楚而朦胧地展此刻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草房子主要情节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我们需要见多识广一点,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草房子主要情节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草房子》这是一本非常好的少儿文学长篇小说,作品写了小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桑桑和他的家人是开学不久才调过来的,桑桑的父亲原来是一位猎人,打猎直到25岁。虽然只上过一年学,可他一直坚持读书,才当上了油麻地学校的校长。

在这六年小学生活中,桑桑亲眼目睹了一件件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纯洁的友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在他的世界里有笑语,有哭泣,有悲伤,也有快乐!这就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精彩六年。

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在富有时不要浪费,在贫穷时不要卑微,尽自己的力量,克服种种困难。只有刻苦,努力,对生活充满信心,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幸福。

暑假里我按照学校推荐的课外阅读篇目,利用假期的时间认真地阅读,其中曹文轩写的《草房子》给我留下了特别深的印象。《草房子》描述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经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述,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可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鹤"的他常常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可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仅有自己相信自己才是最好的"解药"。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还悄悄得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草房子》,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草房子》里最令我难忘的人物是杜小康和细马。杜小康家开始是油麻地里家庭条件最好的一家。正因为如此,杜小康和其他的孩子不一样,杜小康有别的孩子没有的东西。杜小康的生活让他的同学很羡慕。最后,一心想发财的杜雍和拿了他们家几代人攒下的积蓄买了一批货,结果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了不幸!杜小康一家从此破产了,杜小康为了赚钱,不得不退学了。

而细马是邱二爷和邱二妈从江南领回来的一个孩子。因为种种原因,细马没上学。于是就开始了放羊的生活。因为细马总惹邱二妈不高兴,于是邱二爷要送细马回家。一天晚上,暴雨如注,摧毁了邱二爷的家……可是更大的不幸有降临到这个贫穷的家庭,这一年的冬天,邱二爷身患重病无钱医治不幸去世了。家庭的重任一下子落到还未成年的细马身上。他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的承担起了家庭的重任,最后,细马凭借自己的努力盖起了一座大房子。

同学们,好好想想,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有多少人选择放弃、逃避;又有多少人选择面对?其实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如果我们都去勇敢面对困难,困难就会迎刃而解。我就有一次亲身感受。

有一次,我到大山中去玩,在走吊起来的桩子时,刚走几步就觉得自己体力不支,腿发软了。看着下面的湖水,我不禁打了个寒战。此时,有两条路摆在我面前:一是马上往回走,二是继续向前走。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后,我选择了第二者。我打起勇气,冷静的向前走,可是桩子摇摇晃晃,令我掌握不了平衡,可是我还是没有选择放弃,又坚定地走了两步,最后,我赢了!那时我才发现,原来困难在有决心的人面前是那么不堪一击!

相信大家都听过一句话: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我们一定要勇于面对困难,战胜困难。

这本书记叙了油麻地小学孩子们上学的故事,桑桑是一个坚强的小孩子,他得了一种病如果在不医治那就会死,这时,他的爸爸毫不犹豫的把桑桑带去医院看病,但是,在这县里没一个会医治这病,桑桑一点也不怕,他没有哭,也没有不高兴,而是快乐的面对这病,而爸爸很着急,也很伤心,因为他知道桑桑活不久了。一个消息把桑桑一家人从忧愁中救了出来:在油麻地的一户人家口中找到了治疗这病的方法,最后桑桑的病医治好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们可以感受到油麻地小学同学们的快乐,在下课时可以在操场上玩耍,还可以在校园里帮老奶奶种蔬菜,放学时还可以去河里游泳。我们可以感受到那里有多么的欢快。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只要坚强,什么事情都难不倒我们,所以我们大家要坚强。

我感觉这本书很适合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阅读,所以我极力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好好阅读。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北京大学教授曹文轩作品《草房子》它使我的内心就像大海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

整本书按九个章节来写,主要写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桑桑是一个每天只知道玩,弄得一身乌黑,浑身脏兮兮的小学生,在小学六年时光里,他结识了善良执着的陆鹤,文静水灵的纸月,为爱执着的白雀,还有一群值得信任的小伙伴,他们在桑桑的生命中演绎着一段又一段感人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是一个充满温馨、浪漫的童话世界描写了离我们已远去的小学快乐生活,这种看似普通实则并不简单的小学生活,始终弥漫着一种悲悯的情怀,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淡漠的当今世界中,也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草房子》在我的记忆中成了永久的定格,我将永远记得它。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

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无瑕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陆鹰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鹰”的他常常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是最好的”解药”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

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不洪亮,不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这就是真正的美,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只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

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另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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