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混血豺王心得体会(专业16篇)

时间:2023-12-19 18:44:22 作者:念青松

心得体会是一个自我反思的过程,能够帮助我们提升自我认知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心得体会范文9:我通过这次演讲经历,意识到演讲能力对于个人的发展和成功非常重要。只有我们能够自信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混血豺王》读后感

当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的脑子里不禁浮现出一连串疑问:这个豺王叫什么?它是什么物种的混血呢?他是如何当上豺王的呢?带着这些疑问,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书。

这本书写了一只豺与一只狗,因意外结为伴侣,生下白眉儿。白眉儿因豺王夏索尔陷害被赶出豺群。白眉儿不得已,只好投奔人类,它通过不懈的努力,登上猎犬首领之位,却遭前狗王陷害,令主人阿蛮星识破他豺的血统,被赶出家门。白眉儿回到豺群。一次豺群被狼骚扰,白眉儿战胜狼群令豺群敬佩,登上豺王之位。母豺蓝尾尖爱上了白眉儿,与他结为伴侣。一次,阿蛮因夏索尔算计,惹了豺群,白眉儿保护了他,可他却想毁了豺群。白眉儿为了救出被捕的小豺狗,不得不暴露狗的血统,却因此被逐出豺群,悲壮的死去了。

白眉儿的一生是一部悲剧,经历着大喜大悲。他的血统让他变得豺非豺,狗非狗,被人类与豺王双方所排斥。他做豺是条好豺,做狗是条好狗,无论做豺做狗,他都仁义尽至。但就是因为他的仁义,才会一次又一次的心软,给他留下祸患,如果他一早就杀了夏索尔,就不会总被算计,如果他没放过阿蛮星,就不会让豺群遭受灭顶之灾。可惜世界上没有如果。他的仁义给自己带来了死亡。

他为大家付出了一切,可他的不顾一切换来了什么呢?是背叛,是冷漠,是绝情。豺群不要他了,主人不要他了,连他最爱的妻子也抛弃了他,他的心该有多痛啊!可是他又做错了什么呢?他只是想好好的活着,他只是不想背叛恩人,他只是太爱大家了呀。他从来没有对不起任何人。他不负妻儿,不负主人,不负恩人,不负豺群,他只是负了自己。他对任何一个人都好,只是忘了对自己好。若他是一个冷漠无情,不管他人生命的豺,肯定能生活得很好。可他却太过善良了。

他的血统造就了他的不幸与不凡,因为他的血统,他具有豺与狗双方的优势,可也正是因为他的血统,他才被狗与豺双方所不容。若它只是一只普通的豺,他会平凡而又平安的度过一生,也不会有后面轰轰烈烈的一番事迹。安逸与平凡相连,伟大却要用生命来换。在安逸与伟大之间,若是让我们做选择,我们会选择什么呢?但我们不是白眉儿,白眉儿也并没有选择自己命运的权利。他的一生是伟大的,是不凡的,又是充满着血与泪的。他死了,死的悲壮。他在最后一刻终于做回了自己,死前也不忘凝视豺群的方向。他终于解脱了,终于不会有任何人害他负他了。

看完最后一字,我合上书,书中的内容我久久不能忘怀。他仁义,善良,高贵,忠诚。却悲惨的死去了,他的事迹令我赞叹,也令我惋惜不已。我见证了一场杀戮,更见证了一个高贵灵魂的永生,一个伟大生命故事的结束。

《混血豺王》读后感

在沈石溪的笔下,有许许多多的动物,他们往往有与人类不同的想法。这几天,我读了《混血豺王》,走进了豺王白眉儿的内心,读懂得了豺王的心。

《混血豺王》中,原本是一条猎狗的白眉儿,被别的猎狗陷害。无奈下,只好回到小时候生活的豺群,竟然意外当上了新豺王。在故事中,白眉儿在与前任豺王的对决中击败了前任豺王,却没有像平常的王位争夺故事一样,把老豺王咬死,而是放过了老豺王,宽容的对待了老豺王。而且在白眉儿当豺王的时候,有一次为了救出小豺,白眉儿不惜暴露出猎狗的本性。虽然一番周折下小豺被救出了,但是白眉儿却被猎狗咬死了。

在我们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有宽容之心的人。

一次,我在周五放学后只顾着在外面玩,完全忘记了还有作业没写完。妈妈见我玩的有些久,便喊我回来写作业,我有些不耐烦,只喊了一声:“知道了,我再玩一会儿。”说完,我就没了影儿。

心胸宽广的白眉儿让我懂得了豁达之心,性情柔和的妈妈让我领略了宽容的魅力。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博大胸怀,这个胸怀的容量越大,人生的路会走得越长。

《混血豺王》读后感

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白眉儿就像我们,他的经历就像我们的生活,充满了危险与坎坷,白眉儿在生活面前绝不屈服,摔倒了再爬起来,而一部分人摔倒了,只会自暴自弃,不懂得坚持,放弃自己宝贵的生命。白眉儿做到了有恩必报,猎户寨村长阿蛮星救了他,他为了报答阿蛮星,在冰天雪地中呆了七天,他完全可以皈依山林,做一只逍遥的野豺,卡他没有这没做。而我们别说做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甚至还恩将仇报,忘恩负义。白眉儿不会为了一只烤鸡而背叛主人,而有些人却见利忘义,为了一万元钱甚至可以杀人。我从这本书中感受到了做人要可靠,要有毅力,要像白眉儿那样坚持下去,坚持就是胜利!

看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有时间我要多看几遍!

读《混血豺王》有感

读了沈石溪老师的《混血豺王》,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小说中白眉儿的形象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半豺半狗”的白眉儿真的是不知道自己该选择做豺还是选择做狗吗?思来想去,我发现无论白眉儿选择做豺还是选择做狗,它始终如一选择“忠诚”。

白眉儿选择做一只忠诚的狗。小说最开始就这样写道:“白眉儿在山路上小跑着,不时回头用充满感激的眼光望阿蛮星一眼。它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主人的栽培。村长的爱犬,本身就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势,再加上它忠贞骁勇的品性,才会越来越受到村民们的喜爱和狗群的拥戴。”它对主人的忠诚天地可鉴,当主人阿蛮星遭到牯子牛的反抗,差点把阿蛮星撞死的那一刻,白眉儿用豺独有的狩猎方式——掏肠子救下了自己的主人。为此,白眉儿也暴露了它豺的身份,这样的牺牲与冒险,就是白眉儿做为一只忠诚的狗的最好表现。

白眉儿选择做一个忠诚的朋友。当白眉儿发现主人让它追捕的那匹所谓的“恶豺”是曾经救过它的兔嘴时,它想尽办法保护兔嘴,使兔嘴逃过了主人阿蛮星和大黑狗的猎杀。当白眉儿带着豺群去野猪岭捕猎时,途中遭遇了大风雪,饥饿难耐的豺群想把拖他们后腿的兔嘴作为填充肚子的食物……白眉儿挺身而出,冒死保护已经瞎了的兔嘴。可惜的是,兔嘴为了不拖累白眉儿,撞死在了崖壁上。

白眉儿选择做一匹忠诚的豺作文。小说最后一章《自我毁灭》中,白眉儿为了从猎人的枪口下救出被困的幼豺群,不惜暴露它狗的身份,冒死救出了幼豺群,然而等它身负重伤重返埃蒂斯红豺群与大家汇合时,迎接它的却是众豺们冷冷的敌意,甚至连昔日的妻子蓝尾尖也不愿再跟随她。白眉儿遭到了埃蒂斯红豺群的驱逐,遍体鳞伤的白眉儿无家可归。这时,阿蛮星带了猎人和猎狗包围了白眉儿,他希望白眉儿重新做他的狗,但面对阿蛮星的凶残、忘恩负义,面对自己的亲人,白眉儿选择做一匹忠诚的豺,忠诚于它的亲人,忠诚于他的族群,忠诚于它的内心。

选择忠诚,让我想起了“中国航天之父”钱学森。20世纪40年代,钱学森就已经成为力学界、核物理学界的权威和现代航空与火箭技术的先驱。当时,如果钱学森选择留在美国,就可以过上富裕的生活,但是,钱学森却选择回归祖国,效忠祖国,为新中国的成长做贡献。“你看,我所说的这种忠诚,是对于我们国家的忠诚,而不是对于它的制度和官员们的忠诚。国家才是最重要的最实在最永远的东西。国家才是应该注意维护和亲切关怀的,人人都要为它效忠。”这是马克吐温说的话,钱学森正是这样的人。当然,像钱学森这样的人还有很多。那么我们呢?我们每个人也都要忠诚于自己的祖国,这是毋庸置疑的。

总之,我喜欢《混血豺王》中的混血豺王白眉儿,喜欢它的“忠诚”。

读《混血豺王》心得体会

我满含热泪的把《混血豺王》这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善良、勇敢、坚强,甚至知道感恩的豺王的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这本令我泪如泉涌的好书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书中的白眉儿是一只半豺半狗的动物,当猎狗的时候是一只孝敬主人的好猎犬,当豺的时候是一匹誓死保卫豺群的好豺,有一次它和主人捕猎的时候救了曾经给它温暖的母豺兔嘴,结果被老黑狗发现并赶了出去。无奈之下它只好重新做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群狼成了危震山林的豺王。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有一次人类捉走了好几只幼豺。于是白眉儿露出了善良的本性救出了幼豺,结果自己却死在了枪口之下。结束了壮丽的一生。

白眉儿它伟大,它光荣。它这种无畏、奉献、善良的精神感动了我。它是勇敢的,它明知道自己这次是有去无回还去救幼豺。救幼豺它完全可以逃跑而活下来,但它要舍弃自己的生命,保护自己的豺群。

不竟想起在战争时期涌现出的英雄,攻下堡垒而堵枪口英勇就义的黄继光,为了将敌人引进埋伏圈而牺牲的机智勇敢的王二小,还有那不畏俱敌人严刑拷打不屈不扰的刘胡兰……他们都像白眉儿这样不顾自己的安危英勇奋战、奋不顾身,为人民浴血搏杀,为祖国的胜利而奋斗。

读了这本书,我决定,我一定要学习白眉儿,先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起。做到感恩父母,做到遇难题一一定要去勇敢的面对。还要做到那种舍已为人的宝贵精神。

文档为doc格式。

《混血豺王》读后感

主人公白眉儿一生下来就和别的豺大不一样,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它的母亲是聪明灵敏的母豺达维娅,可它的父亲却是勇猛健壮的公狗洛夏。也就是说,白眉儿的身体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所以,白眉儿既拥有狗的忠心耿耿,又饱含豺的聪明才智。但是,因为不受豺的欢迎它便来到了人类的村庄,成了饱经风霜的'老猎人阿蛮星的第二条猎犬。然而,在一次捕猎时,白眉儿发现已被它一路紧逼到洞中瑟瑟发抖的不是别人,正是将自己含辛茹苦地养大的亲生母亲达维娅!白眉儿动了恻隐之心想救它出去,可是这早已让主人的另一条猎狗黑虎看破,并和白眉儿撕打起来,最后,白眉儿用一条尾巴的代价如愿以偿地救下了母亲,和它一起逃向了山林,回到了豺群,并成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

可是,它没有想到,在一次捕猎中,有一个人前来想要打几只野猪,可他却偏偏遇上了白眉儿的豺群,被困在了树上,他不是别人正是曾经豢养过白眉儿的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在夜深人静时帮助阿蛮星成功逃跑。但是,忘恩负义的阿蛮星连夜逃回去后竟然召集了所有猎人一起去付伐豺群。在战斗中白眉儿不顾主人的呼唤,在枪林弹雨中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从鬼门关拉回了一只又一只幼豺,最后壮烈牺牲。

白眉儿是个不幸的角色,生活在诬陷和诽谤中,但它依然做好自己,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混血豺王》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既可以让我们了解大自然中的一些动物,又可以让我们丰富阅读里面的关于动物的一些故事。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匹豺,名叫白眉儿,它是混血的。它的爸爸是一匹优秀、血统优异的猎狗,叫洛戛;它的妈妈是一匹漂亮的母豺,叫达维娅,这一豺一狗生出的孩子,眉间有一块白斑,就叫白眉儿。

白眉儿很可怜,一生下来爸爸就死了。达维娅产出白眉儿后,便一病不起。后来,达维娅快死的时候,不想让白眉儿饿死,就帮白眉儿找了一个后妈——黑蝴蝶。达维娅把黑蝴蝶的孩子风笛谋杀了,把小风笛埋在了地下,黑蝴蝶没有孩子了,所以,才收养了白眉儿。过了很长时间,鹰发现了风笛的尸体,豺群们都知道了,凶手是达维娅!黑蝴蝶很生气,就不要白眉儿了。豺王夏索尔知道了后,把白眉儿设为苦豺。(苦豺就是豺群们遇到陷阱时,需要苦豺去探路)。

后来,白眉儿因为侵犯了豺群,所以被赶了出去。再后来,白眉儿在救主人时,被主人发现了它有豺的血统,主人渐渐地疏远了白眉儿,无奈之下,白眉儿不得不回到豺群。

白眉儿回到豺群以后,因为打败了大花狼,而当上了豺王。但有一次白眉儿原主人阿蛮星打猎时,发现了豺群,白眉儿用生命救了他,他的主人阿蛮星保证不再回来找事,但最终阿蛮星说出了秘密,带猎人来杀豺群。白眉儿走投无路,冒着生命危险,冒充了狗,成功掩护豺群。但,白眉儿回到豺群以后,豺们都知道了白眉儿是有狗的血统,所以,豺群把白眉儿赶了出去。白眉儿在路上,遇见了前主人阿蛮星,于是,白眉儿走投无路,终于在枪下归天。

这是一个伤感的故事,我还要借此提醒人们:一定要保护动物,否则,动物也会濒临灭绝!

豺,在人们心目中是一种凶狠、狡猾、阴险、毒辣的动物,但自从我看了这本书后,我对豺的观点就改变了:豺,并非是一种凶狠、狡猾、阴险、毒辣的动物,豺也有善良的一面,豺也有亲切的一面,动物和人们的情感是一样的,所以,我们要对动物尊重一些,亲切一些,爱护一些,动物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好朋友之间,就不要发生矛盾、争执、吵架之类的事,好朋友,也是我们吐露心灵的倾诉,所以,我的总结是:请让我们爱护动物吧,动物,也是我们人类的朋友!

读《混血豺王》有感

前阵子,我读完了沈石溪的精品藏书——《混血豺王》,感触良多,于是想着赶紧写成读书笔记,如此在以后的日子里,也能细细回味其中的无诸多道理。

书中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它如何历经沧桑,终于回到自己的家园,并且登上豺王的位置。可是为了救数十只幼豺,它不惜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最后被群体抛弃,死于猎人手下......

在我看来,白眉儿用它那颗忠诚的心谱写了它传奇的一生,让人不禁肃然起敬。我想,我也要谱写属于我的传奇!虽然,我没有白眉儿的勇敢,也缺少像它一般的智慧,但是,我有一颗热血的心,它鼓舞着我勇往直前。我坚信,我终究可以攀登上顶峰。

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传奇,每个传奇的背后都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

掩卷沉思,细细回味,我想起了大科学家牛顿。牛顿小时候父亲去世,母亲离异,他靠着自己的努力,成为了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在学会上他经常受胡克(当时学会的会长)的排斥而得不到大家的肯定。但他毫不气馁,终于有一天,他拨开云雾,见到了青天!

老鹰或许是鸟类中寿命最长的,可以活到七十多岁。但是要想活到七十岁,就得在四十岁时做一件事。四十岁时,老鹰的喙将变得很长,翅膀变得很沉,脚趾慢慢老化。这时老鹰要每用喙啄岩石,直到把旧的啄断,长出新的。然后用新喙把脚趾一颗颗地拔掉,长出新的脚践。再把羽毛也拔掉,长出新的羽毛。这样老鹰才可以重返蓝天,活到七十岁。整个过程自是无比艰辛,我们完全能够想象。

抗金名将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同学们还等什么,赶紧拿起“笔”,谱写一部灿烂辉煌的、属于自己的传奇吧!

《混血豺王》读后感

豺,在人们心中永远是邪恶的化身,虽然豺从不伤害人类,但它们捕食手法十分下流龌龊,所以人们对豺却从无好感。豺狼虎豹、豺狼横行、豺狼当道,豺在恶兽中排行首位,似乎是恶贯满盈的代名词。

在还没有看《混血豺王》之前,我也一直讨厌豺,在电视上看到的豺在我眼中似乎都是无耻与卑劣的。但看完《混血豺王》后,我仿佛对豺有了个全新的认识,我也不禁对主人公白眉儿的对家庭的那一份真挚的情感与果敢勇猛产生了佩服之心。

豺有豺的天性,这是上天不能改变的自然之道。白眉儿终究暴露了它有豺血的事实。主人阿蛮星也因此与白眉儿之间产生了隔阂。白眉儿被冤枉之后,主人对豺恨之入骨的心一下子爆发出来,白眉儿被迫,带着悲愤而无奈的心,重新回到大自然的怀抱,过上了孤独而寂寞的流浪生活。

生命固然重要,但世界上确实还存在着一种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这是我从白眉儿身上学到的道理。

混血豺王读后感

放假这几天,我在家读了一本书,书名是《混血豺王》,这本书主要写了白眉儿是一条混血豺,意外闯入人类社会,当上了“狗王”。在人类社会和豺群里的地位起起落落,后又被赶走,最后当上了豺王。当我读到“白眉儿冲向狼王,和几匹公豺一起把狼群赶走”时,我突然明白,爱拼才会赢。因为书中写白眉儿是一匹豺,无论多厉害豺也是打不过狼的,更何况是狼王。所以,爱拼才会赢。

生活中,也要爱拼才行。我记得上小学时,年级拔河比赛。学校几个“大力士”都在对方的阵营中,想赢无异于在太阳上找水——扯淡。但是,我们决定拼一拼,不到最后,绝不放弃。也许就是这种拼劲和孤注一掷的想法,让我们意外地战胜了对方,也让我更加坚信,爱拼才会赢。

这样的.例子真的很多。抗美援朝时,中国经济如同一张白纸——一捅就透。军事力量更不值一提。然而毛主席却派出一百万人,去对付拥有重武器、重型坦克、空中火力等的军事大国——美国。也就是这种拼劲,还是在伤亡达50万人的情况下,打败了美国,保卫了领土的完整、尊严。向世界证明了自己的实力。

爱拼才会赢,爱拼才会创造奇迹!

混血豺王读后感

前几天的时候,我想我朋友借了一本书,书名叫《混血财王》,是沈石溪写的,他写的书非常好看,我已经看了好几本了。我大概是上个星期四借的书了,但现在才看完。因为我大多没有时间看这本书,所以看完的很慢。

当时我一拿到书的时候,就开始看起来。

里面讲的是一只叫白媚儿的公材,被埃蒂斯红财群抛弃的财,后来被一个村的猎人给捡走了。然后,那条财就变成了猎狗,一直帮助那位猎人捕捉动物。那个白媚儿也很受到那个猎人的关爱。有一天,白媚儿逮住了一匹财,本来白媚儿想是出猎狗本性,把这条财给要死的,可到了后来,他想起了这条财是他曾经的救命财,然后,白媚儿想方设法的来就这条财,然后顺利慢过了他的主人阿蛮星,后来,因为阿蛮星家养的来黑狗知道白媚儿是条财,有用个种办法来让阿蛮星来只到白媚儿是一条财。后来,白媚儿用财的方法来保护阿蛮星,第一次,阿蛮星并没有对白媚儿怎么样。

可是,后来,那条老黑狗,牺牲自己来让阿蛮星知道白媚儿是一条财,然后,白媚儿就被赶了出去。后来,白媚儿成了财王,来带领财群,后来因为人类对财群的大屠杀,白媚儿又要救幼财,所以,被自己同类发现自己当过狗,就被无情的抛弃了。

这篇故事讲了一个当过财当过狗的动物,最后,被两者抛弃了的可怜儿。

混血豺王读后感

豺狼与猎犬似乎是永远不可能在一起的,可世界这么大,各种看似不可能的事都有可能发生。一只母豺与猎犬在一起并且还生下了属于他们的孩子——白眉儿。白眉儿很不幸,很小的时候父母因各种原因相继离他而去。都说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会塞牙,白眉儿不久后又被驱逐出豺群,他彻彻底底的成了孤儿。所幸白眉儿的运气并没有糟糕到了极点,他遇到了他的主人——阿蛮星。白眉儿努力地做一条好猎犬来回报阿蛮星,白眉儿的身体里原本就流淌着猎犬的血,因此做一好猎犬对白眉儿来说并不难。阿蛮星因此对白眉儿很是喜爱。但是不幸永远都是伴随着幸运的。后来,白眉儿被阿蛮星当做豺狼给赶了出来,白眉儿又成了孤身一人。于是白眉儿又回到了豺群。

在一次意外中白眉儿误打误撞成了豺王。或许这是老天爷对白眉儿的怜悯吧,我想。

令我最感动的是——白眉儿舍身救兔嘴和救主人阿蛮星这两个片段。

就只是因为兔嘴曾在白眉儿小时候帮助过他。于是白眉儿就记了兔嘴的恩情一辈子。虽然兔嘴最后眼瞎了,腿也断了,可白眉儿一直对她很好,把她当做自己的亲生母亲一般对待。的确,如果不是因为兔嘴,白眉儿可能活不到今天。

曾经阿蛮星班白眉儿赶出来,可白眉儿并没有讨厌他、甚至恨他,在阿蛮星最危难生死一线的时候,白眉儿救了他。可不守信誉的阿蛮星,又带着众多猎犬和猎人来来草原扫荡豺群。最后,为了救出小豺狼,白眉儿不得不做一只狗,可也因此被豺群抛弃,按理来说是白眉儿救了整个豺群,应该是大功臣,可事实永远不会只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豺群和猎犬是水火不容的,有你没我,有我没你。最后身负重伤、血迹斑斑的白眉儿独自在草原上等待死神的光临——数只猎犬蜂拥而上,将白眉儿撕咬成碎片。

看了这里真的忍不住为白眉儿落泪——难道只是因为他非豺非犬,就注定落得如此下场吗?

混血豺王读后感

上星期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

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

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如果我是这本书的作者,我一定会写他被雷劈死。

混血豺王读后感

一向对动物小说充满兴趣的我刚刚读完沈石溪的《混血豺王》,心中感慨颇深。因为它不仅仅是完美的展现了埃蒂斯红豺的生活面貌以及生活习性,还展现了一只豺近乎人性的情感和野性的本能。

本书的主角白眉儿是猎狗与豺的混血种,这种身份注定让它拥有不平凡的一生。作为一只优秀的猎狗,它是主人——阿蛮星的骄傲;作为一只红豺,它拥有足够的智慧与力量,带领豺群勇敢生存下去,可是它的一生并没有如此一帆风顺。白眉儿失去双亲后被豺王驱赶出豺群,随后成为了猎人的猎犬,因为他的年轻、力量与智慧,让它成为了最优秀的猎犬,享受着主人给它的最优越的待遇却也因此遭到了黑虎的算计。黑虎曾经是主人最爱的猎犬,拥有出色的能力,所以他能够察觉白眉儿的豺的本性,因为在一次捕猎中,白眉儿放走了它本可以捉住的曾经的豺娘——兔嘴。最后黑虎不惜以生命为代价让阿蛮星赶走了白眉儿,白眉儿回到豺群经过一番波折成为了王,最终再一次受到人类的伤害,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白眉儿作为一只混血种,既有狗的力量,又有豺的智慧,既有狗的忠诚,又有豺的凶险。对于它来说无论是做一只猎狗还是一只豺,它都是最优秀的,但却因为情感让它的一生跌宕起伏。如果它没有选择放走兔嘴,不念旧情地将它咬死,它就不会被黑虎怀疑,依然会是猎户寨中最宝贵的猎狗并被所有人尊重;如果它没有选择去救曾经辜负它的`主人,那么它将相安无事,继续带领族群繁衍生息下去。但正因为它的情感,所以它救了兔嘴,兔嘴则是它后来登上豺王宝座的关键。正因为它的情感,才支撑它熬过最艰难的时刻。

不仅是白眉儿,其他角色也焕发出不同的光芒。

兔嘴无疑是一个令人难忘的角色。虽然她地位卑微,虽然她年老色衰,但她可以说是整部小说中情感最饱满的形象最深刻的角色。因为她,白眉儿才得以存活,又因为她,白眉儿才得以成为王,甚至可以说是因为她,才激发了白眉儿的情感,让它成为有血有肉的一代豺王。我认为兔嘴就是一位伟大的母亲,这部小说也充满了令人唏嘘的母爱。这种爱带着野性却更能衬托出它的力量与美,她是白眉儿的恩人,更是母亲。

黑虎是一个很真实很形象的角色。虽然它对主角充满恨意,但这是它血液中流淌着的对于豺天生的敌意,所以它和白眉儿和平相处本就是不可能的。为了让主人远离巨大的隐患,它甚至堵上了性命,所以它毫无疑问是伟大的忠贞的。它像极了大多数人,会爱会恨,但它将两者做到了极端,爱的死心塌地,恨也恨之入骨,却也因此让它更加令人印象深刻。

沈石溪在这部小说中用强烈的情感在野性动物中发现人性,塑造了不同角色展现不同人生。本书用人类的眼光看动物,用动物的眼光看人类,用不同动物的一生反映不同人生。让《混血豺王》不再只是一个描写动物与人的小说,而是描写野性与人性的小说。

混血豺王读后感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盖兹说,我说,“书籍是拥有不同优势的星星,只有找到属于你的星星,你才会受益。”

这几天我一直在看“混血豺王”这本书,我深有同感。是什么让我感动的内情。它是关于一个猎犬洛杉矶坎,追狼妈妈-大卫雅。他们是漂泊到一个岛上,密切配合,最终大卫雅怀孕,生下的孩子......但产生白眉与狗的关系,这是很丢人的事情。当洛坎发送到达威雅吃肉骨头,大卫雅假装关闭它,长豺狗放进嘴里洛杉矶坎柔软的脖子,只听咔嚓一声,血管爆裂,眼睛鼓了出来,没来得及哼,他死了。大卫雅虽然有豺,狼而不是十恶不赦,这是有点心疼,把它给埋,用他自己的儿子去遥远的狼集团......

其中有这样一段工作时间,达维娅的奶水温度不够,就想研究出了作为一计,将黑蝴蝶的孩子咬死,而黑蝴蝶可以伤心欲绝了通过好几天,但它的奶水像柚子发展一样具有饱满,正作文在往树皮上蹭,达维娅将白眉儿推到黑蝴蝶的怀里,黑蝴蝶一般先是因为一时的犹豫,又两眼同时发光,立马将奶水给白眉儿喝。但是达维娅不舍得咬死,尽自己进行最后的力,在自己的腹部下挖了一个洞,将黑蝴蝶的孩子学习放在学生自己的腹部下,让它活活被饿死。可黑蝴蝶效应仍然存在不知情的喂着白眉儿,真可谓是用心良苦!母爱真伟大!

不久,大卫雅死了,最后一分钟大卫雅咬黑蝴蝶会变成它的头滚咕噜其他地方,突然,他看到自己的孩子,黑蝴蝶傻眼了。白眉用嘴咬孩子,但没能咬住,而事实证明,白眉孩子开始了流浪......

每个家长都不容易,有时从家长的角度去理解他们,就像达维亚一样,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

混血豺王读后感

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混血豺王》是一本非常精彩的小说,它描写了母豺达维娅与猎狗洛戛的混血儿白眉儿跌宕起伏的一生。

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虽然在临死前绞尽脑汁让白眉儿成为了豺群的一员,可惜由于种种原因白眉儿还是成为了地位低下的苦豺。两次意外的`发生迫使白眉儿被赶出了豺群,它只好投奔人类,成为村长阿蛮星的猎狗。白眉儿的混血身份被识破了,它只好返回豺群,在豺群与狼群的斗争中,白眉儿打败了狼酋,为豺群立下了汗马功劳,当上了豺王。这时,阿蛮星成为了豺群的猎物,白眉儿为了报恩偷偷放跑了阿蛮星,可惜好心没好报,阿蛮星出卖了它,使白眉儿走向了死神的怀抱。

看完了小说,我真想对白眉儿说:“猎狗和豺是永远不能做朋友的,当初你就应该选择不当豺王或者把阿蛮星咬死,不应该留恋过去,结果白白送了性命。可惜,天下没有后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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