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优秀19篇)

时间:2023-11-24 13:34:33 作者:灵魂曲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优秀19篇)

在制定实施方案时,需要考虑可行性、经济性以及可持续性等因素。小编搜集了一些实施方案的精华和要点,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制定自己的实施方案。

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良好的卫生环境,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宜居城市形象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但环境卫生与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人居环境方面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脏、乱、差”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地方违章乱搭乱建、违规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非常突出,对人居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集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是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内容,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是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宜居城市形象的基础条件,是生态乡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各办事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动员全民参与,下大力气解决辖区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在年内使辖区环境卫生有大的改观,群众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为加快xxx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宜居环境为目的,围绕解决辖区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对全区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教育引导城乡群众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讲新风的良好习惯,积极构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辖区环境卫生水平,推动海城区加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使广大群众养成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习惯,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三个提升”,即:市容市貌和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城市形象品位显著提升、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公德意识显著提升。

从xxx月上旬开始到xxx月上旬,利用1个月时间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清运辖区常年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铲除“四害”滋生地等环境“脏、乱、差”问题,着力解决“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污水乱排、杂物乱堆”等问题,努力提高城乡群众文明意识,营造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新气象,使整治活动大见成效,环境卫生有明显改善。

xx月中旬以后,深化和巩固集中整治成果,重点抓好日常清扫保洁、加强执法巡查和监督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等工作,全面提升环境卫生质量。

(一)清理清运建成区垃圾常年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铲除“四害”滋生地及卫生死角。各镇、街道办事处于xx月xx日前完成辖区常年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点摸底统计上报工作,区直各部门按照挂点社区到点参加集中整治活动,区保洁站负责垃圾清运。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镇、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二)加强清扫保洁工作,及时清扫城区主次干道,清除绿地中的垃圾、废弃物。清扫工作每天必须在早上八时前定时按路段、按区域完成。督促市场化保洁公司加强日常保洁,加强垃圾清运。加强临街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引导物业小区、沿街门店及住户将垃圾袋装、桶装,统一按时投放,保洁人员准时收集清运,保持该区域卫生整洁。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区住建局。

(三)落实“门前三包”。街道办事处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xx月xxx日前完成与辖区内单位、商场、临街店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建立以“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为辅”的长态管理机制,强化“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拒不履行责任的单位、业主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镇、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食药监局、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卫生局(爱卫办)。

(四)校园周边环境卫生管理整治。规范学校门前及出租店铺管理,严禁跨门槛占道经营、占道摆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杂物、乱张贴、乱涂邪,静态车辆有序停放,彻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食药监局、区工商分局,区交警大队、区保洁站。

(五)加强餐饮服务行业环境卫生的管理。规范餐饮酒店、饭店、大排档、小食店、宵夜摊档环境卫生,设置卫生垃圾桶,按时投放垃圾,禁止随意倾倒垃圾及随手丢垃圾行为,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区食药监局。

配合单位:区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各镇、街道办事处、区保洁站。

(六)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民房拆建的环境卫生管理。注重对施工单位事前教育引导警示和事后违章行为的'处罚,规范建筑渣土运输行为。重点治理渣土运输车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洒漏污染等问题,减少扬尘污染。强化执法到位,民房拆建、装修占道施工堆放物料必须办理相关占道许可方可堆放物料和建筑垃圾。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七)整治各类占道行为。清理在街道两侧或占用公共场地堆放物品行为;整治流动商贩占道摆摊设点及沿街叫卖;严禁沿街商户店外经营、摆放各类物品或擅自在店外从事加工作业;沿街报刊亭、早餐店要设置垃圾桶,搞好周边环境卫生。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区食药监局、工商局,各街道办事处。

(八)规范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整治。

加强和规范物业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在小区内设置有专门垃圾收集点,小区物业负责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禁止将垃圾倒出街道。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

(一)集中整治阶段(xx月xx日至xxx月xx日)。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整合力量,分工负责、联合行动、团结协作,认真抓好落实,彻底解决城乡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一周一督查,半月一通报,促进整治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长效管理阶段(xx月xxx日以后)。

集中整治结束后,转入长效管理。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日常巡查执法,及时查处占道乱摆卖和乱倒建筑垃圾行为;区城管局、区保洁站负责日常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日常巡查监管,发现环境卫生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探索建立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整治的长效机制。

为了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区委、区政府成立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协调指导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组长:xxxxxx。

xxxx。

副组长:xxxxx。

xxxx。

成员:xxxx。

xxxxx。

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设在xxxx,由副区长xxxx任办公室主任,区城管局局长xxxx任副主任,办公室承担整治活动日常工作。

督查组由区委督查室和政府督查室牵头,其他相关单位配合,负责对整治任务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一)组织周密,精心实施。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是区委、区政府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面提升辖区宜居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定一名副职专门分管此项工作,做到任务到人、到单位、到基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这次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是全区统一大行动。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检查到位,把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本单位本部门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积极参与,切实搞好居住地周边的环境卫生。

(三)全面宣传,引导舆论。宣传部门协调各类新闻单位和媒体加大对整治活动的集中宣传报道力度,创新方式载体,通过开设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等进行系列深度报道,广泛宣传整治活动工作;城区大型led大屏幕要滚动播出整治活动的公益性广告,营造社会舆论强势,引导全社会关注并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形成人人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经费,加大工作保障力度。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经费作保障。按照工作进度及时拨付相应整治工作经费,保证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五)加强督查,确保实效。整治活动督查组要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评。要通过现场检查、明察暗访、限期督办等方式,对各镇、街道办、区直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跟踪问效,对达不到工作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严重滞后的要通报批评。

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1.彻底清洁校园卫生。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师生对校园内道路、墙壁、教室、操场、食堂、宿舍、办公室等区域卫生进行彻底扫除,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室外环境卫生要做到路面、活动场地平整,各类户外设施表面干净整洁,建筑物无蛛网和尘埃,校园宣传版面干净无破损无掉色,绿化带、花园无杂草污物,室外电线、网线等线路规整、美观、安全。室内环境要做到教师办公室内窗明几净,教室内宣传标语、黑板报及时更换,学生宿舍各类物品摆放有致,学校食堂干净卫生,卫生间无异味。同时,要主动与所在乡镇、村委会及规划城管、环保、交通、卫生、水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彻底清理临近学校的街道、胡同的污染死角和垃圾堆放点,做到校门前和围墙周边无乱倒垃圾、乱停车辆、乱贴标语、流动摊点等破坏学校环境卫生的现象。

2.美化绿化校园环境。各校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内原有地形、植被、建筑等自然、人文条件,统筹规划校园美化、绿化工作,使校园风貌与学校发展理念相吻合,与校园管理品位相匹配,与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相适宜,与校园文化相融合,积极打造学校环境特色,努力实现“一校一景观、一校一特色”。要做好校园的绿化工作,及时栽植树木花草,不断提高校园绿化面积。要加强对绿化成果的管理、养护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运用科学、艺术手法修剪花草、树木,提高植物观赏效果,实现树绿、花鲜、美观、舒心。

3.提升师生文明行为意识。各校要加强对师生文明行为的养成教育。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引导教师做文明行为的表率,在校园内不吸烟,注重仪表,举止得体。要着力培育中小学生文明礼仪,做到校内、校外文明行为统一,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自行车摆放有位有序,食堂用餐有序排队,不乱倒、不浪费食物,衣着整洁,勤于洗漱,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0xx年春节临近,为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质量,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干净整洁、安乐祥和的春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人居环境“洗脸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党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开展城乡环境整治,重点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着眼于改善村居面貌、提升人居环境,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优美、整洁、舒适的节日环境。

(一)坚持上下联动、分级实施的原则。各村社区是辖区内“洗脸行动”的责任主体,具体抓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镇直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抓好业务范围内各项工作,并加强业务指导;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做好沟通、联系、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洗脸行动”落到实处。

(二)坚持广泛发动、全员参与的原则。注重发挥党员带头作用,调动人民群众的主动性、自觉性,发挥社会各界的积极性,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到“洗脸行动”中去。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实效的原则。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立足各自实际,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整合各类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在短时间内让村容村貌面目一新。

(四)坚持完善机制、注重长效的原则。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建立村规民约、定期检查督导等方式,把集中整治和日常保洁相结合,健全完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20xx年1月7日—2月7日。

以治理城乡环境“脏、乱、差”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将整治与提升相结合,在镇驻地和农村社区同步组织开展人居环境“洗脸行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干净整洁的环境中欢度春节。

(一)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各村社区要立即行动起来,对辖区内各类积存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混合垃圾等)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清理、清运。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做到“两清一补”。清垃圾,即彻底清理村庄(社区)内外、沟渠汪塘、桥涵、偏僻角落等积存垃圾和白色污染物,打捞沟渠、河流水面漂浮物。清杂物,即清理道路两旁、村庄内部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等“五堆”。补设施,即按照标准更换、补齐垃圾桶(箱),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车走地净。对清理出的垃圾,严禁集中露天堆放、就地掩埋或异地倾倒,造成二次污染。(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环卫办)。

(二)开展环卫设施排查修整。各村社区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各自辖区内所有公厕、收集站、垃圾桶及果皮箱等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损坏的设施及时上报镇环卫办进行修复或更新,确保公厕和垃圾收集站水电正常。环卫办对损坏或缺失的垃圾桶、果皮箱及时进行更换补充。全面清理公厕、收集站卫生,彻底清除设施内的杂物、废品,对垃圾桶、果皮箱进行集中清理擦洗。同时对垃圾清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做到安全第一,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严禁运输过程抛洒滴漏。(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环卫办)。

(三)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加大违法建设、私搭乱建拆除力度,规范设置宣传栏、广告牌和各类弱电管线、箱柜等,清理或喷涂覆盖建筑外立面、路面、楼宇楼道、公共设施等场所各类“野广告”和乱涂乱画现象,劝导沿街单位、商铺搞好“门前五包”,规范沿路车辆停放,维持道路交通秩序,制止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对建成社区内存在的消防通道堵塞、楼道内杂物乱放、车辆乱停、电线电缆乱搭等物业不规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村内残破或倒塌的墙体进行清理,整治残垣断壁,保持整洁美观。深化“美在农家”活动,整治农户庭院环境,保持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妇联、城管执法中队)。

(四)开展农村污水沟塘治理。加强对农户排放生活污水的管控和引导,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实施清淤疏浚和污水处理,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清理农村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环保所、农业办)。

(五)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对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村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严禁畜禽粪污直接排放,减少养殖粪污对村庄环境的影响(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农业办、畜牧站)。

(六)开展农村无害化厕所管护维修。梳理村内公厕和农户改厕后的厕具损坏、缺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城建办维修、更换、补充。指导群众做好厕所防冻工作,避免因结冰损坏影响厕所的正常使用。定期抽运粪液,推进粪污有效利用,有效开展改厕后续管护工作(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城建办)。

(一)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洁质量。环卫部门在做好日常道路保洁的基础上,相应增加保洁次数,延长保洁时间。对主要路段要集中安排人员进行重点保洁,重点加强对辖区内主要道路、主要商业街、镇驻地道路的清扫保洁,组织好脏乱死角清理、沿街暴露垃圾的清除,尤其要及时清扫烟花爆竹垃圾,确保道路及居住区的整洁卫生。

(二)提高环卫设施的规范管理水平。环卫部门要强化对公厕、垃圾收集站的保洁监督,保持设施内外及周边干净整洁,安排专人对所辖公厕、收集站每日一巡查,确保正常运行。对广场、主要道路、主要商业街等周边公厕、垃圾桶延长保洁时间。

(三)保持村社区居环境卫生水平。各村社区居对辖区内“脏、乱、差”的薄弱环节进行综合整治并长效保持,镇效能督查专班要加强对村社区居环境卫生的监管力度,坚持每月初对全镇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一次督查考核,环卫办督促各村社区居进一步完善环卫管理制度,配强清扫保洁人员,落实清扫保洁制度,配足环卫设施。

(四)确保生活废弃物的日产日清。针对节日期间厨余垃圾、烟花爆竹燃放产生垃圾等将大量增多的情况,环卫部门要根据节日期间垃圾的实际产生量合理安排运输,科学调度,适当增加收运频率,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加强对沿街垃圾桶摆放点的管理,保持周边整洁,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对沿街节日期间增设的`临时桶点,安排专门人员重点清扫保洁。

(五)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处理工作。重点是大雪应急处理,要严格按照《冬季除雪应急预案》要求,环卫部门要全面检修维护除雪车辆机械设备,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备足除雪物资储备,落实应急人员,安排专人值班,及时收听降雪预报。除雪人员随时待命,除雪队伍保持通讯网络24小时畅通。以雪为令,按照市、区除雪应急预案,在规定时限内,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除雪任务,方便群众出行,保障道路畅通。

(六)党员干部带头开展“洗脸行动”志愿服务。组织部门要组织各村社区的党员干部志愿服务队伍,带头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同时,各部门要结合党组织、党员“双报到”工作,组织党员到所联系社区至少进行2次卫生大扫除活动。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春节期间人居环境“洗脸行动”各项工作。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要将该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和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的思想,根据责任分工,既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又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推动整改工作高效开展。农业办和效能督查专班要发挥牵头职责,做好活动期间统筹协调、调度督导等工作;组织办要牵头组织好党员志愿服务的开展工作;环卫办要牵头做好环卫一体化工作;环保所要牵头做好水污染治理等工作;城建办要牵头做好黑臭水体治理、改厕及后续管护工作;其他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牵头做好负责的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微信、广播大喇叭、明白纸等宣传媒介,对人居环境“洗脸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多角度全覆盖的宣传格局,把人居环境整治过程同时变为宣传教育过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从身边做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春节期间“洗脸行动”,形成全民参与、人人关注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导,形成长效。各村社区和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洗脸行动”,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目标。镇政府将以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镇绩效考核,形成长效考核机制。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巡查组,从20xx年1月起,每月上旬对所有村社区进行督导考核。

1.镇督导巡查组采取差异化考核的方式,考核分上楼村和未上楼村两部分,对于每部分月考核倒数第一的村居,扣除涉及社区年终综合考核总分5分,村年终综合考核总分5分;连续两个月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村居,镇纪委将对涉及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扣除涉及社区和村居各10分。如本月考核所有村居成绩均高于80分(百分制考核),效能督查专班将不再进行扣分约谈。

2.对在各级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检查中出现重大失误,被各级暗访组曝光通报的,扣除涉及社区年终综合考核总分20分,村年终综合考核总分2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将报请镇党委,对涉及村社区在20xx年度全镇年终综合考核中给予“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依纪对涉及村主职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3.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活动重视程度不够、宣传发动不到位、工作领导不力、集中整治不彻底,出现露天焚烧的情况,被检查发现或高空监测站点抓拍的,每有1次,罚所辖村现金2000元、扣村年终综合考核总分20分,扣所辖社区年终综合考核总分20分。

4.同时,各村要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打造亮点,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摸索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一经采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确保本次“洗脸行动”顺利进行。

村庭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一)各党支部书记要作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要作为活动的具体责任人,集体研究部署活动事项,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宣传、总结等工作,确保活动扎实有效进行。

(二)党员带头,全员参与。针对工作中的急重难险任务,深化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攻关项目、党员突击队等活动,动员和组织广大员工参与到活动中来,确保党员覆盖面达到100%,群众参与率不低于80%,形成全员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三)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活动的始终,确保员工队伍和谐稳定;要把开展提合理化建议贯穿活动的始终,动员组织党员为提质增效、科学发展献计献策。

(四)要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各党支部、党小组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例;把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固化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彰显党组织活力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要落实责任人,注重事实和数据。总结在11月底前报党群工作部。

 

 

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积极参与整治工作。要成立工作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摸清学校及周边卫生环境死角,建立整治台账。各学校及周边卫生环境整治台账要列明学校名称、卫生死角地点和整治任务完成责任人、完成时限,并于7月1日前报送电子版到法制股邮箱。

2.强化督查,确保活动实效。县教育局将把学校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纳入对学校的常规检查,组织专班,不打招呼随机对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督查反馈,进行督查和暗访,并在全系统通报整体进展情况,确保整治活动高标准完成。

3.注重养成,建立长效机制。各学校要通过宣传橱窗、校园广播、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召开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等方式切实加强师生的环境卫生教育,增强师生的文明意识,培养良好文明习惯,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要进一步完善健全学校卫生清洁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分包责任制度、后勤保障制度、考核评比制度等系列制度,使学校环境卫生整治逐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形成维护校园卫生整洁的长效机制。

4.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全县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期间,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要主动回乡投入到卫生整治中,形成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

茂名市城市小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建设整洁有序的城市宜居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市区中心城区开展城市小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

“属地管理、自我完善、标本兼治、整体提升、统筹发展、长效管理”的要求,着力解决影响城市小区市容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实现城市形象大改观、品质大提升、管理更规范,为市民营造干净整洁、有序舒适的宜居环境。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自觉参与城市环境整治工作,并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赢得市民理解与支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道办为整治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整体联动、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确保整治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通过广泛调查摸排,科学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充分整合资源,综合采取措施,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对影响城市发展、事关民生福祉的市容环境卫生老大难问题,坚持整治与管理并重,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整治促管理,推进城市小区管理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选择市区迎宾小区、方兴小区作为综合整治示范小区,进一步加强整治,提高整治成效,以点带面促进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为更好地组织小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各居民社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自治自律作用,实现业主自治管理和物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保障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创建安全文明、整洁有序的小区环境,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1.

加大小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落实内街小巷日常清扫保洁责任,完善制度,做到全天候保洁、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

2.

加大环卫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巡查,重点治理乱倒垃圾、余泥、乱扔废弃物和露天焚烧垃圾等不良行为。

3.

完善环卫设施,垃圾箱(桶)外观保持整洁、无残破缺损。及时清运垃圾箱(桶)垃圾,杜绝垃圾撒落和污水外溢现象。

4.

开展河道、沟渠综合整治,清除渠道内垃圾、杂草、淤泥,并落实责任,巩固成果。

1.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小区门店规范经营,对室外占道经营、作业、堆物、加工、修理、洗车等问题进行整治。

2.

设置“双限”摆卖区,合理划定经营区域,规定经营时间,采取堵疏结合措施,引导摊贩进场经营,规范摊贩经营行为。

3.

整治内街乱摆卖行为,重点整治小摊档、早夜市、大排档、露天烧烤档等,依法取缔影响市容环境、妨碍交通、消防安全、扰民的摊档。

4.

加大市容执法力度,加强对内街小巷重点位置如校园、医院周边等占道经营集中区域和高发时段的巡查、整治,安排人员守点。

5.

整治农贸市场周边,对占道经营、阻塞交通及影响市容的摊档进行整治、疏导。针对市场内摊位不足问题,在有条件地段合理规划摊位,规范摆卖行为。

6.

整治小区内各类噪音,营造宁静舒适生活环境。

7.

整治各类餐饮、烧烤店排放油烟问题,严格控制油烟污染。

按照。

“规范停放、突出治乱、管理有序、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着力解决城市小区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改善小区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区车辆停放监督管理水平。

1.

合理划定城市小区道路停车区域及泊位,并在小区内街、停车场等设置方向标识。

2.

按居民自治的原则,由业主委员会对社区停车位依法依规实行可持续的有偿管理服务。

3.

查处违规占道停车、乱停乱放等行为,促使小区车辆停放有序。

1.

采取群防群治的办法,定期组织街道、社区、物管单位和居民,对小区内街乱张贴、乱涂写的城市“牛皮癣”进行清理整治。

2.

组织相关部门清理小区内街乱拉挂的横幅标语和广告标识,重点清理校园周边的非法教育小广告牌。

3.

加强巡查,对违规乱张贴“牛皮癣”、违规拉挂广告的人员依法进行查处,从源头上减少乱张挂行为。

4.

将小区内所有小广告纳入“牛皮癣”清理工作,委托专业公司负责,实现常态化管理。

1.

严禁利用小区绿化带、花坛等场地种植农作物,全面清理小区内种植的蔬菜、瓜果、花生等作物。

2.

认真做好小区内绿化种植和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园林绿化效果和市政设施完善。

3.

及时清理树木上干枝枯叶,保障群众安全。

“文明、平安、和谐”城区人居环境。

1.

严禁居民在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对小区内饲养的家禽家畜进行全面清理。

2.

限期小区内养殖户、养殖场关停转迁。逾期未转迁的依法清拆。

3.

对饲养犬类等宠物实行规范管理,只允许在划定区域内遛狗,严禁随意放养。

1.

限期业主自行清理占用公共场地设置的建(构)筑物和物品,逾期不清理的由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2.

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对违规占用城市公共用地的,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3.

各职能部门要督促土地使用权者对未开发利用的空旷地进行围蔽。

茂南区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牵头组织辖区内各街道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村(居)委会。对辖区内各街道、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配合电白区做好中心城区电白辖区综合整治工作。

电白区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牵头组织中心城区电白辖区范围内的综合整治工作。

市财政局:加大财政投入,每年预算安排资金,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双限”摆卖区治安管理;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工商局:依法查处无营业执照经营行为;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教育局:督促市区各学校做好本校区内的整治工作;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督促业主做好闲置土地的围蔽工作,查处非法占用公共用地行为;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门前三包”责任制;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宜居办:负责检查监督小区。

“城乡清洁工程”实施;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牵头会同茂南区、电白区依法查处违章建(构)筑物;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结合。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实施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茂南区、电白区的整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市政府。协助街道修复小区被损坏的市政、园林绿化设施;牵头整治责任区内的河道、沟渠、人工湖。

市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车辆、超限超载车辆,依法查处营运车辆(的士)占道候客、乱停乱放行为;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做好责任区内河道、沟渠垃圾及污泥清理,配合做好城区河道整治。

市农业局:加强生猪管理;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畜牧兽医局:配合清理乱养殖家禽家畜;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文广新局:加强宣传发动,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卫生计生局:督促本系统单位做好社区整治工作;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爱卫办:定期组织开展。

“爱国卫生”行动,开展灭“四害”行动;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环保局:查处固定源噪声和油烟违规排放;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房产管理局: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社区的整治工作;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无食品许可证经营行为;配合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市市场物业管理处:加强对管理处所辖的市场物业管理,引导摊贩进场经营,落实。

“门前三包”责任,做好市场内外清洁卫生,配合做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其他相关单位按职能协助茂南区、电白区政府做好整治工作,并主动做好本单位办公、生活大院的整治。各物管单位(含城市开发公司、茂石化华达公司等)要主动做好所辖社区的综合整治,并配合实施单位做好综合整治工作。

2015。

5

月中旬开始到。

12。

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实施:

组织召开全市城市小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全力推进茂南区、电白区要组织相关单位按工作任务要求,对小区内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认真分析,制定具体整治实施方案实施单位和宣传部门,在本阶段要进行宣传发动,引导相关单位和群众对存在问题自行整治,广泛参与整治活动茂南区、电白区组织各街道办及相关单位,根据工作任务要求全面推进综合整治工作。市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组织人员开展本系统、本行业整治工作,并配合实施单位做好整治工作。各街道办和市各部门对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自查,对不足之处和未落实到位的地方抓好整改落实。在全面整治和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各责任单位总结整治经验,制定长效管理机制,由集中整治转为日常管理,按照各自职责持续开展工作,防止影响市容环境的现象死灰复燃,巩固整治成果,推进小区市容环境管理工作常态化。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牵头会同茂南区、电白区及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各街道、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报市政府。为加强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实施单位茂南区、电白区要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做好辖区内相关整治工作。市各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安排一名分管领导专抓此项工作。宣传部门要精心组织,开辟专栏,把宣传工作贯穿综合整治全过程。茂南区、电白区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整治活动深入人心,争取广大居民关心、支持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开展集中整治时,相关部门要积极响应,按要求抽调人员力量,由牵头单位统一指挥,人员、车辆统一行动,全力协助做好整治工作,不得推诿扯皮。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会同茂南区、电白区建立督查机制,定期对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开展阶段性检查,着力解决整治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问题。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宣传,并通报表扬;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扎实、成效不明显而影响整治工作的,要通报批评。

乡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全面推进、梯度培育、重点打造、争创亮点”的要求,深入开展美好乡村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一体化建设。各村(社区)应重点培育省道、x道、镇道、到村(社区)主干道沿线点,美好乡村示范点以及风景区等点。

具体目标是:力争到20xx年底,全镇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垃圾处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得到全面改观;到20xx年底,全镇7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累计培育13个左右。

1、坚持规划先行、梯度推进。因地制宜确定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按照重点村庄整治村、美好乡村创建村、美好乡村示范村的标准,分层次、分阶段推进建设。

2、坚持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广宜路沿线村以及老集镇所在村要按照社区建设标准,着力整村推进,全面改造提升,突出集镇文明特点;中心村要着力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形成基础完善、群众生产生活便捷特点;山区村要突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特色。

3、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重点选择基础较好的村或社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努力打造一批独具魅力示范点。通过“点”上的重点突破,带动全镇“面”上的整体提升。

4、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主动投身到美好乡村建设当中。

1、垃圾集中清理分类。按照至少“1名保洁员、1套保洁工具、1个保洁池”的标准组建村庄保洁队伍。同时由村(社区)委会牵头,理事会负责,组织全体村民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彻底清除各类陈年垃圾,对废塑料制品、废橡胶制品、废布料和废纺织品等非有机垃圾,能再生利用的实行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采取集中处理。做到户有两桶一袋,每个村(社区)有垃圾池或处理设施,镇配备有垃圾运输车、中转站及填埋场。

2、切实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今年我镇将加大力度扶持农户兴建一家一户水冲式厕所,计划两年内将全镇所有村(社区)公共厕所建齐;采取集中供给方式进行改水,农户安全用水率达90%以上。

3、着力优化农村环境。以绿化美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有庭院的农户应该适当给予管理,不应乱堆乱放;电线不能乱搭乱接,应大力推广健康养殖,禽畜圈养,圈舍要定期清洁,垃圾应丢入垃圾箱内,确保无卫生死角。

1、“户集、村收、镇中转、x集中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农户负责收集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存放到统一设置的垃圾桶或指定的'堆放点;村保洁员将垃圾桶或堆放点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村或社区垃圾中转站;然后再由镇里负责统一运送至x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对于特别偏远或交通十分不便的村可以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

严格检查,落实奖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日常督促和指导,明确一名党政领导带队,按照随机抽取形式,每月一次例行检查,并实行打分排名,计入半年一次的汇总考核成绩。届时对工作开展有成效地将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利地(连续两个月倒数一、二名的)将给予通报,并严格追究责任。

1、设立基数奖。

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5万元/半年。对考核成绩(半年度)在90分以下的村(社区)不得获此基数奖,更无资格参与排名奖。

2、设立排名奖。

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排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万元。并对各村(社区)重点培育点中工作比较得力、整治效果比较突出的村民组颁发荣誉证书,原则上一村(社区)一个。

1、明确责任,强化领导。

成立了xxx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成立办公室,安排村两委专人分管。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乡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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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乡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推进、梯度培育、重点打造、争创亮点”的要求,深入开展美好乡村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一体化建设。各村(社区)应重点培育省道、*道、镇道、到村(社区)主干道沿线点,美好乡村示范点以及风景区等点。

具体目标是:力争到2019年底,全镇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垃圾处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得到全面改观;到2019年底,全镇7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累计培育13个左右。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梯度推进。因地制宜确定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按照重点村庄整治村、美好乡村创建村、美好乡村示范村的标准,分层次、分阶段推进建设。

2、坚持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广宜路沿线村以及老集镇所在村要按照社区建设标准,着力整村推进,全面改造提升,突出集镇文明特点;中心村要着力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形成基础完善、群众生产生活便捷特点;山区村要突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特色。

3、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重点选择基础较好的村或社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努力打造一批独具魅力示范点。通过“点”上的重点突破,带动全镇“面”上的整体提升。

4、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主动投身到美好乡村建设当中。

三、工作重点

1、垃圾集中清理分类。按照至少“1名保洁员、1套保洁工具、1个保洁池”的标准组建村庄保洁队伍。同时由村(社区)委会牵头,理事会负责,组织全体村民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彻底清除各类陈年垃圾,对废塑料制品、废橡胶制品、废布料和废纺织品等非有机垃圾,能再生利用的.实行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采取集中处理。做到户有两桶一袋,每个村(社区)有垃圾池或处理设施,镇配备有垃圾运输车、中转站及填埋场。

2、切实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今年我镇将加大力度扶持农户兴建一家一户水冲式厕所,计划两年内将全镇所有村(社区)公共厕所建齐;采取集中供给方式进行改水,农户安全用水率达90%以上。

3、着力优化农村环境。以绿化美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有庭院的农户应该适当给予管理,不应乱堆乱放;电线不能乱搭乱接,应大力推广健康养殖,禽畜圈养,圈舍要定期清洁,垃圾应丢入垃圾箱内,确保无卫生死角。

四、具体模式

1、“户集、村收、镇中转、*集中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农户负责收集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存放到统一设置的垃圾桶或指定的堆放点;村保洁员将垃圾桶或堆放点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村或社区垃圾中转站;然后再由镇里负责统一运送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对于特别偏远或交通十分不便的村可以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

五、奖惩机制

严格检查,落实奖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日常督促和指导,明确一名党政领导带队,按照随机抽取形式,每月一次例行检查,并实行打分排名,计入半年一次的汇总考核成绩。届时对工作开展有成效地将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利地(连续两个月倒数一、二名的)将给予通报,并严格追究责任。

1、设立基数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5万元/半年。对考核成绩(半年度)在90分以下的村(社区)不得获此基数奖,更无资格参与排名奖。

2、设立排名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排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万元。并对各村(社区)重点培育点中工作比较得力、整治效果比较突出的村民组颁发荣誉证书,原则上一村(社区)一个。

六、组织保障

1、明确责任,强化领导。成立了***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成立办公室,安排村两委专人分管。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村庭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各党支部、党小组按照公司党建工作会议部署和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内容,从实际出发,确定2022年实践活动的主题和载体,形成一个支部一个品牌,一个小组一个亮点、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为打造一流新能源企业贡献力量。

(二)实施步骤。

1.制订活动方案(4月1日-4月10日)。

按照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各党支部、党小组组织座谈会动员广大党员和员工群众集思广益,为支部主题活动建言献策。

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开展品牌创建活动,通过成立“党员突击队”“党员示范岗”“党员技术攻坚小组”“青年创新小组”等党员活动小组,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营造和谐氛围,确保党建融入企业中心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品牌创建团结带领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在公司重点工作中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形成百花齐放、活力迸发的良好局面。

请各党支部组织填写《主题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于4月2日前上报公司党群工作部,由公司党委对活动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公布审核结果。

2.组织实施创建活动(4月10日-12月31日)。

(1)督察指导。党支部书记作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对通过审核立项的项目开展情况及时进行督查和指导,公司党委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促进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改进和提高,确保活动方案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自查交流。各党支部要抓好活动阶段性总结工作,在不同范围组织开展阶段性自查、交流活动。通过自查和交流,相互学习和借鉴,推动下一阶段活动进一步丰富完善,使其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3)集中评议。11月下旬,各支部、各党小组要认真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和评议,将评议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成果总结材料后,召开会议对项目成果进行初审评分,初审结果报公司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在初审结果的基础上,对活动成果进行评定,评审最终结果报党委审批。

(4)评比表彰。12月底前,公司党委将对各基层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党员参与情况和品牌创建项目取得的成效进行评比,对优秀活动项目进行表彰奖励,对有推广价值的项目成果进行宣传推广。

党群工作部要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加快项目完成进度。党支部要对本支部、小组活动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跟踪,并接受公司党委的检查指导,整合内外部资源,不断优化活动方案,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服务效果。年底,公司党委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给予奖励。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提供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级精神文明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责任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文明意识。

三、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7月30日前达标,并形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责任路段划分,对责任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责任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多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内容必须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达到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行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必须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保持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情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必须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达到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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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达标,形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必须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符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责任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间:8月15日前,并形成长效机制。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行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保持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必须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必须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达到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符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20日前达标。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闭。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达到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间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必须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保持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达到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达到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达到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达到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责任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提供宣传内容,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责任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十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

1.人行步道及巷道路面卫生整治。

(1)对责任县内主次街路人行步道、居民巷道内路面、树池、花池的破损、塌陷、隆起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出现破损、塌陷、隆起的,必须修复。

(2)将所有与黑色路面交叉的未硬化居民巷道从油路向里延伸硬化50米。

(3)加强人行步道和居民小县内路面的挖掘审批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严禁挖掘人行步道和小县硬化路面。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公厕、垃圾转运站建设及管理。

一是已建成的水冲公厕要全部对外开放,同时沿街的机关办公场所和个体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也要全部对外开放。近年来小县开发中新建的水冲公厕、垃圾转运站,因各种因素改作它用的必须恢复。二是在商业县和繁华路段设置足够的可移动公厕。三是对破损的公厕要及时维修,按公厕卫生标准进行清扫、清掏及定期消杀。及县所有公厕(包括机关、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都要设置统一、醒目的标志。

责任单位:住建委、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3.果皮箱、垃圾箱(池)建设及管理。

丢失的果皮箱、垃圾箱要补齐,轻微破损的要修复、粉刷和维护,完好、美化率达到100%,保持箱体和池体、平台整洁。在平地上散布的垃圾收集点要坚决取缔,以封闭式或地埋式垃圾池(箱)取代,定期对现有的所有垃圾中转站进行消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果皮箱修补8月20日前达标,其他9月30日前达标。

4、其它公用设施维护管理。

全面修复补齐街路、巷道丢失破损的各类井盖和雨水井箅子;全面疏通给排水管道;全面修复补齐居民社县、广场破损丢失的各类健身器材;全面修复补齐及县内破损残缺的路牌指示标志。

责任单位:及县文体局、及县水务局、及县交通局、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30日前达标。

5.引导规范民社会卫生行为。

尝试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奖励机制;积极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按照“疏堵结合”的理念,学习乌鲁木齐风味小吃街卫生整治的成功经验,尝试在就业一条街至科文小县段打造“河套风味夜排档一条街”;在三河湾小县门前空地设置“商品展销县”;在四季花城门前设置“棚及县”;在明珠城小县门前设置“夜及县”,逐步把烧烤车等流动商贩就地、就近引导入经营、进而取缔马路场。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20日前启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十四)加大宣传力度。

对城县环境综合整治要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确定1名领导专门负责,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专门的采编报道。

日报、晚报要开辟专栏,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设专题节目。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局、县日报社。

完成时间:全程跟踪报道。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x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是:x月1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大会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目标、标准和完成时限,全面进行建设和整治;按照规定的完成时间、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宣传报道工作组要负责督导各新闻单位围绕的各项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对会战的进程,典型事例,重点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做法、经验,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同时,要继续实行“联带责任追究到尖,整改反馈跟踪到边”的责任追查制度,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整治不力的部门、单位、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跟踪报道。

(二)定期通报。按照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对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此外,整治办每周一次工作例会,调度情况,研究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发工作通报。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由整治办、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组成责任追究小组,对工作组上报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在电视上公开检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工作拖拉、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局进行纪律追究。

(四)加大督导力度。一是各工作组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督查、督办,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二是各监管责任单位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其负责监管对象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三是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整治方案的标准和完成时限及时开展工作,确保百日整治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六、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民发动。根据委、政府的部署,抓紧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本部门、本行业、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提高环境卫生整治质量。

(二)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各部门主要领导是这次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动手、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7月1日开始,各单位要对下属单位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任务落实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营造氛围,大力宣传。要加强民卫生教育,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屏、标语、广播等宣传阵地,要制作和播放文明礼仪、环境卫生方面的栏目,大力宣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工作成效等,努力提高广大民群众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参与意识,迅速掀起临河城县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热潮。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全面推进、梯度培育、重点打造、争创亮点”的要求,深入开展美好乡村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一体化建设。各村(社区)应重点培育省道、*道、镇道、到村(社区)主干道沿线点,美好乡村示范点以及风景区等点。

具体目标是:力争到底,全镇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垃圾处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得到全面改观;到底,全镇7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累计培育13个左右。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梯度推进。因地制宜确定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按照重点村庄整治村、美好乡村创建村、美好乡村示范村的标准,分层次、分阶段推进建设。

2、坚持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广宜路沿线村以及老集镇所在村要按照社区建设标准,着力整村推进,全面改造提升,突出集镇文明特点;中心村要着力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形成基础完善、群众生产生活便捷特点;山区村要突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特色。

3、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重点选择基础较好的村或社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努力打造一批独具魅力示范点。通过“点”上的重点突破,带动全镇“面”上的整体提升。

4、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主动投身到美好乡村建设当中。

三、工作重点。

1、垃圾集中清理分类。按照至少“1名保洁员、1套保洁工具、1个保洁池”的标准组建村庄保洁队伍。同时由村(社区)委会牵头,理事会负责,组织全体村民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彻底清除各类陈年垃圾,对废塑料制品、废橡胶制品、废布料和废纺织品等非有机垃圾,能再生利用的实行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采取集中处理。做到户有两桶一袋,每个村(社区)有垃圾池或处理设施,镇配备有垃圾运输车、中转站及填埋场。

2、切实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今年我镇将加大力度扶持农户兴建一家一户水冲式厕所,计划两年内将全镇所有村(社区)公共厕所建齐;采取集中供给方式进行改水,农户安全用水率达90%以上。

3、着力优化农村环境。以绿化美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有庭院的农户应该适当给予管理,不应乱堆乱放;电线不能乱搭乱接,应大力推广健康养殖,禽畜圈养,圈舍要定期清洁,垃圾应丢入垃圾箱内,确保无卫生死角。

四、具体模式。

1、“户集、村收、镇中转、*集中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农户负责收集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存放到统一设置的垃圾桶或指定的.堆放点;村保洁员将垃圾桶或堆放点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村或社区垃圾中转站;然后再由镇里负责统一运送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对于特别偏远或交通十分不便的村可以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

五、奖惩机制。

严格检查,落实奖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日常督促和指导,明确一名党政领导带队,按照随机抽取形式,每月一次例行检查,并实行打分排名,计入半年一次的汇总考核成绩。届时对工作开展有成效地将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利地(连续两个月倒数一、二名的)将给予通报,并严格追究责任。

1、设立基数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5万元/半年。对考核成绩(半年度)在90分以下的村(社区)不得获此基数奖,更无资格参与排名奖。

2、设立排名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排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万元。并对各村(社区)重点培育点中工作比较得力、整治效果比较突出的村民组颁发荣誉证书,原则上一村(社区)一个。

六、组织保障。

1、明确责任,强化领导。成立了***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成立办公室,安排村两委专人分管。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条幅、上户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真正做到村(社区)以及自然村专题整治会议扎实开展,同时我们将定期对会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强化保障,通力合作。清洁工程考核所需资金,按照农村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36元标准筹措经费(*财政补助1/3、镇安排1/3、农民自筹1/3),原则上要求美好乡村示范点村(农民自筹1/3部分)必须落实到位,对不是创建点的村(社区)要求在年底前也逐步推广。市容、规划等部门负责集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规划编制工作;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重点抓好全镇垃圾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乡村建设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扎实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将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紧扣我市“绿色循环·汉风古韵”战略定位,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核心,构建“一户一处景、一村一幅画、一镇一风景、全域大花园”净美汉中格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立足我市不同区域气候条件、地形地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习俗,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引领,突出地方特点。以县域为单位先规划后建设,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留住乡愁,不大拆大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实现农村景观、文化遗产有保护,村庄发展有蓝图。

坚持农民主体,突出多方参与。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考虑农村特点和农民需求基础上,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增强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持健全机制,突出统筹发展。立足三年行动基础,强化衔接,完善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注重质量,统筹推进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自然生态保护、乡村社会管理,加快整治工作提档升级。

(三)目标任务。

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与镇域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工作统筹衔接。到2023年,11个农村人居环境市级样板镇,100个市级示范村全部创建达标,其余整治村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实现美丽宜居目标。到2025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乱排乱放得到管控,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5%以上,城乡结合部及条件较好村庄实现分类处置、源头减量;各项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农民群众卫生健康和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35%以上,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与“十三五”末相比,全市干净整洁村占比由95%提高到100%,重点达标村占比由60%提高到80%,示范样板村占比由10%提高到20%,乡村综合承载功能进一步增强。其中:

一类地区(留坝县、佛坪县)。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全覆盖。

二类地区(汉台区、城固县、西乡县)。农村户用厕所实现愿改尽改,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三类地区(南郑区、洋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得到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基本改善;村容村貌水平明显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示范取得积极进展。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对2013年以来利用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问题厕所,于2022年底前整改到位;对其他问题厕所,结合后续改厕工作,逐步整改到位。立足各地自然地理条件、风俗习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不具备条件的、列入撤并拆迁计划的村庄可通过建设公厕满足群众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厕所,加快新改建镇村景区旅游厕所、学校厕所,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运行维护。2021—2025年,新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0万座以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选好适宜技术模式。鼓励对现有农村改厕技术进行改进完善,探索推行一体式后端设施设备和节水型、少水型前端设施设备,降低前后端改造成本,成熟后再逐步推广。鼓励城乡结合部及有条件的地方新建入户进院,引导新改水冲式厕所入室进屋。对因选用技术模式不当出现问题的厕所,及时研究提出改进补救措施。健全市县镇村四级技术支撑服务体系,探索线上互动、线下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基层解决改厕难题。(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3.狠抓厕所粪污治理。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实现厕所粪污就地就农资源化利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结合发展绿色农业,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鼓励厕所粪污与畜禽粪污统筹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农民或市场主体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建立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4.突出改厕质量实效。严把产品质量关,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加大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力度。严把施工质量关,由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改厕,或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组织村民施工。严把竣工验收关,完善落实相关标准和规范,将群众使用效果和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分区分类有序治理。梯次推进,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镇(街道)所在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推动治理水平提升。开展不同地域类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合理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联村联户集中处理、单户分散处理等技术模式,探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改厕一体化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治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6.加大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7.实施农村水系整治。鼓励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统筹兼顾农村河湖管控与水生态治理保护,深入开展河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质改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实施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推进重点河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水污染防治、生态湿地修复与保护。(牵头部门:市水利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三)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8.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依托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县、镇、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优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布局,实现单户分类,持续提升覆盖率;立足农村实际,积极采用小型化、分散式无害化处理方式,科学选择收集、运转和处置模式,降低管护和运行成本,建立稳定运行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处理能力。(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9.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路径。(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0.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以县域、镇(街道)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扩大供销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创新回收方式和业态。鼓励引导农村建筑垃圾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建设等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四)不断提升村容村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1.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进100个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示范村和12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编制村庄规划。(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2.改善提升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引导村民积极开展庭院绿化,围绕农村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联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3.强化乡村风貌引导。按照“格局空间合理、村容田园乡土、村庄特色突出、民居风貌传统、传承历史文化”的总要求,在科学确定村庄发展定位,用地功能布局的同时,进一步突出对村庄风貌和民居特色的引导管控,科学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制定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有序推进村庄及庭院整治,突出乡土特点和地域特色,持续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建设,不搞千村一面,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4.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夯实县区政府责任,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养护机制,合理设置农村道路管护公益性岗位。有序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进村入户,进一步改善村庄交通条件。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突出稳定水源、城乡一体化、小型工程规范化改造等重点,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推动天然气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整治农村户外广告,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用火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积极配备必备的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应急救援安全通道。(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国网汉中供电公司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五)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15.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加强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农膜监管力度,严格源头管控。开展生态地膜、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传统地膜试点示范。以玉米、马铃薯为重点作物,以加厚地膜应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废旧农膜回收试点示范,健全回收网络,探索回收利用机制。开展农膜适应性覆盖评价,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大农膜回收技术集成和机械研发,全面提升农膜回收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6.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打造典型样板。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提高秸秆商品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提升产业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不断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推进秸秆利用运行长效机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7.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程度。坚持生态绿色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养殖业从水源地、水网地向山区农区转移,推广“果蔬茶园牧”种养模式,加快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方式。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把涉重金属项目审核关,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控,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引导有条件有需求的大型规模场建设完善沼气发电上网、生物天然气生产等设施设备,推动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落实。鼓励畜禽粪肥施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径发展。(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18.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围绕“八清一改”要求,坚持“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12字方针,把村庄清洁行动与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机结合,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健康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结合风俗习惯和重要节日,组织动员群众开展攻坚战、特色战、歼灭战等系列活动,集中力量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常态化,打造净美宜居文明村庄。(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9.健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五有”机制。明晰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维。健全管护队伍,落实管护经费,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有条件地区可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七)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

20.激发内生动力活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鼓励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后续管护工作。坚持农民主体作用,引导调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使人人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倡导者、参与者和受益者。(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1.提高文明健康意识。举办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进一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通过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环境卫生治理和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主要力量。推进健康村庄建设,完善村庄公共卫生设施,深入开展卫生县城、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动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广泛动员农村青少年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2.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支持立足各地实际,制定完善村庄公共场所卫生保洁、社区噪声控制等文明公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道德积分兑换等活动;将“门前三包”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责任,增强农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意识。(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八)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3.创新完善相关激励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设施建设用地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明确,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设施用水、用电比照农业用水、用电执行。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用地,积极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以及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驻村一线实际指导。加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4.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着眼关键环节风险防控,突出群众意愿征询、施工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后续管护、第三方评估等重点环节,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整治行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地方标准,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参与企业等标准化意识。增强主动性,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健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5.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完善县区为主、市级适当补助的政府投入机制,加大市县财政投入,将县财政投入情况纳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继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县区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可按规定统筹整合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引导和撬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强化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金融、财税、监管政策的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严格执行地方债务管理有关规定,严禁举债推进,严防举债风险。(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6.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总体部署一体推进。坚持市负总责,县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有力有序推进。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促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推动工作任务落实。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将国有和镇(街道)农(林)场居住地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7.分类精准整治。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8.完善整治机制。调整优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各专项推进办公室力量。县区要立足各自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现有工作推进机制。突出质量实效、群众满意导向,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在县域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活动,示范带动面上整体提升。在工作推进中,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和“一刀切”现象,充分考虑基层财力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任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9.督查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市县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突出问题列入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范围,强化问题整改力度。市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考核、验收的标准和办法,会同县区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定期组织开展对各地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相挂钩,检查结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县区按照规定予以适当奖励,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30.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多种融合传播手段,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积极推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典型经验,讲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百姓身边故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畅通群众反映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和市、区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部署安排,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行动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有力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启动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有利于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文昌。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先进镇”为目标,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一)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三)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四)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张贴在墙壁、门口、电线杆、路标上的非法小广告、乱涂乱画等。

(五)清理无功能建筑。清理残垣断壁、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方式等宣传教育,建立文明村规民约,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发动农民群众组织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自发性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要求,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紧迫性,利用当前有利时机,开展好村庄清洁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分为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1月10日—3月20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开展宣传,各村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公益广告、一封信等形式,进村入户深入宣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工作安排等,广泛动员广大党员、农民群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主动参与、集中整治。

第二阶段,摸底登记(3月21日—4月30日)。按照“五清一改”要求,各村全面摸清村庄内存在的脏、乱、差问题,包括旱厕、露天粪坑、黑臭水体、乱堆乱放、废旧广告、无功能建筑等,分别登记造册,并对下一步开展整治拟定具体措施意见。

第三阶段,自主清理(5月2日—5月30日)。各村“清洁指挥长”、“网络化”包保干部,要在深入宣传的基础上,组织动员广大干部、党员、群众,对存在的“脏乱差”问题,积极开展主动清理、自主规范工作,自觉发挥主人翁意识,主动提高文明卫生、整洁有序意识。

第四阶段,集中整治(6月1日—6月30日)。由镇、村组织专业人员、队伍,按照“五清一改”要求,对村庄“脏乱差”问题自主清理不到位、群众主动性不高或者农户人力、物力不足的,帮助开展集中整治清理。同时,国土、城建、城管等部门要积极发挥综合执法作用,依法、依规开展整治,镇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任务,分工指导,确保村庄清洁行动取得实效。

第五阶段,总结申报(7月1日—7月30日)。各村要认真总结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开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提供经验,形成机制,对推进工作好、完成整治任务质量高的先进整治典型,将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要根据中央、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验收考核要求,积极组织“清洁户”、“最美庭院”、“清洁村庄”申报和村庄清洁“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要按照全面落实、高质量完成的要求,涌跃申报、一举创成。

第六阶段,持续推进(长期坚持)。在集中开展“五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的基础上,各村要从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长远要求出发,进一步聚焦农村村庄规划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农村乡风文明、长效管护机制等,通过整合“一事一议”、农村“四好公路”、美丽乡村、土地整治、“三大革命”等项目、资金,不断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投入,加快村庄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增强广大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镇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负责具体指导实施。各村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将此项工作纳入村两委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抓,村委主要领导为“一线总指挥”,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化执行责任。按照镇领导联系村和包村规定,落实镇级领导督促指导联系村责任,根据对口联系安排,积极配合、支持参与联系村,各村的党组织书记要担任辖区村庄“清洁指挥长”,村其他干部要按照“网络化”包保要求,责任到人、责任到村庄,实现辖区内村庄清洁行动无死角、全覆盖。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要与联系领导和村级考核挂钩。

(三)强化工作调度。建立工作开展情况周报告、月调度、季督促、半年评估、年度考核制度。按照中央、省、市、区开展的人居环境整治评估和国务院大督查等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对接,适时开展工作调度,确保各项清洁行动工作计划任务,按要求落实到位。

(四)实行综合考核。将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列入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依据《宣州区美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办法》、《宣州区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考核办法》、《宣州区农村清洁工程考核办法》等,结合上级要求,制定《文昌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考核奖惩办法》,采取统一组织、分别考核、综合评价的办法(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严格兑现奖惩。

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省、成都市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安排部署,根据中共邛崃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邛崃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邛农工领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广大农民群众根本福祉、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从2019年1月起,全镇启动实施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类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通过开展以“清洁美化提升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一系列活动,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环境清洁整治覆盖面100%,村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清运体系覆盖率100%,塘沟治理率100%,污水坑、臭水沟100%消除,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村庄清洁美化提升村规民约100%覆盖,启动每村修建一个垃圾收集站工程,实现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村庄卫生净化、环境绿化美化、整体靓丽化。

(一)镇乡主抓,多方参与。镇主要领导为“一线总指挥”,负责做好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的动员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负责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镇督查组负责对全镇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村(社区)组织志愿服务队、党员服务队等志愿队伍积极参与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

(二)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整村推进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坚持农民主体作用,坚持全村动员、全民参与,培育老百姓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不搞一刀切,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环境卫生较差的村,着力培育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改变不良的生产生活习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解决当前影响村庄环境的突出问题;对环境卫生较好的村,着力美化提升村庄整体形态,持续提升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注重挖掘特色优势条件和村庄美学价值,全面提升村庄品味。

(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认真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发动组织农民群众从自己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细节微末处(如清捡村庄内的垃圾、清除小广告“牛皮癣”等)做起,以场镇、旅游景区、主要道路、河道为重点区域,突出公路边、河边、山边,逐步探索培养村民良好环境卫生习惯。

(五)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各村(社区)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当前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的热潮,重点实施“三清三改一提升”。

(一)清理农村垃圾。

全面清除村域道路沿线、水域河岸、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的生产生活垃圾、枯枝败叶杂物。大力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预防“垃圾山”“死角垃圾”“垃圾围村”等问题反弹。全面清扫、清洗尘土污垢,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产生活垃圾。做到村域内无暴露垃圾,无明显污垢,村庄干净整洁,普遍形成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理模式。充分利用保障资金配齐配足清扫保洁人员和工具。(牵头领导:张平;相关办室:党政办、经发办、建设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欣宜物业)。

(二)清理污水塘沟。

彻底清理村庄内水域中的漂浮杂物(如牛奶盒、塑料袋、衣物废纸、枯枝落叶等)。对村庄内河塘沟渠实施清淤疏浚,清除沉积淤泥,畅通水系循环。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引导有条件的村庄采用生态处理工艺或污水处理设施设备集中收集处理生活污水,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实现村庄内无明显污水坑、臭水沟、水域漂浮物,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彰显水清、鱼游、岸绿的水域美景。(牵头领导:曹吕鹏;相关办室:经发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欣宜物业)。

(三)清理生产废弃物。

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并严格按照规定处置。抓好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积极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避免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实现村域内无暴露的生产废弃物,废旧农膜、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得到有效资源化利用,无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有效。(牵头领导:高艳;相关办室:经发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欣宜物业)。

(四)改善庭院居室环境。

清扫清除暴露垃圾、污垢杂物、落叶杂草、畜禽粪便、乱涂乱画等,做到居室内外干净整洁,窗明几净,无蛛网灰尘。推进户厕改造提升,做到通风透气干净卫生无异味,无露天粪坑,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规整庭院空间,做到庭院地面平整干净无积水,生产生活用品堆放规范有序。(牵头领导:植茂春;相关办室:党政办、经发办、社事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欣宜物业)。

(五)改善村容村貌。

清除村内公共空间和庭院的私搭乱建,清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清理村内主干街道两侧、公共活动场所周边建筑外立面的乱贴乱涂。整治村内院外柴草农具乱堆乱放,非法广告乱贴乱画,摆摊设点乱摆乱卖以及公共厕所脏乱差臭、疏于管理清扫等现象。完善村内公共照明设施、监控设施,改善农村道路照明及监控环境;通过悬挂灯笼等形式,营造春节节日氛围。实施村庄绿化,在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公园,以及农户庭院内植树种花,打造村庄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的景观。全面提升村庄品质,保护村庄内的古树、古井、古建筑,对林、竹、水系、建筑进行景观化改造提升,建设体现村庄特色的小品景观,配套方便群众生活休憩设施。因地制宜实施公路沿线、主街道两侧建筑物立面整治美化和景观提升打造等综合改造提升工程。(牵头领导:植茂春;相关办室:经发办、建设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欣宜物业)。

(六)改变不良习惯。

强化对村民的持续教育,培养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农民群众公共环境卫生意识,自觉消除乱丢乱扔垃圾、乱泼乱倒污水、乱堆乱积杂物、乱停乱放车辆、乱涂乱画墙壁、乱贴乱写“小广告”、乱撒乱跑畜禽、不文明烧纸祭祖等不良行为。强化村庄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建设,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建立健全保洁员队伍,培育生态文明乡风。(牵头领导:曹吕鹏;相关办室:党政办、经发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欣宜物业)。

(七)提升管理水平。

积极组织各村(社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村庄清洁美化提升专题培训,丰富理论知识,提升专业技能,组织农村人居环境专业人才下乡指导,积极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农民积极主动踊跃开展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久久为功,形成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治理机制,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水平,让广大老百姓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牵头领导:植茂春;相关办室:党政办、经发办、建设办、社事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欣宜物业)。

(一)宣传动员。在2019年春节前,各村(社区)全面启动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结合各地民俗活动、农事活动,宣讲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入脑入心,激发农民群众内生动力。

(二)建立台账。2019年1月31日前,各村(社区)对照“三清三改一提升”行动内容,根据本村人居环境实际,建立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台账,上报镇经发办备案。凡是能通过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解决的村庄脏乱差,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事项,要在2019年5月底前实施见效,并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三)集中整治。各村(社区)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抓住2019年新年春节、建国70年大庆等关键节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培育起广大群众的良好行为习惯。春节前要以“村村户户搞清洁、干干净净迎春节”为主题,开展村庄全域清洁卫生大扫除活动,从清捡废物垃圾和水域漂浮物、清除小广告“牛皮癣”和乱涂乱画、规整庭院杂物、清洁居室卫生等能自己动手干的实事做起,在较短时间内让农民群众感受到村庄环境的变化,干干净净、欢欢喜喜过大年;并针对性地在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等传统节日期间,开展不同形式的村庄清洁美化提升主题活动。

(四)持续推进。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的基础上,整镇整村推进“三清三改一提升”工作,全域覆盖,不留死角,确保在2019年底前全面消除脏乱差,村庄环境明显改善。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久久为功的.经验做法,围绕乡村规划、乡村生态、“三大革命”、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乡村治理、新产业新业态等,持续深化村庄清洁美化提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实行“门前三包”,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形成村庄清洁卫生共建、共管、共享的常态,构建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的长效机制。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村庄清洁美化提升后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培养健康卫生的生活习惯,进一步巩固村庄清洁美化提升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由镇主要领导抓总统筹,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经发办负责牵头具体实施,党政办、建设办、社事办、安办等各办室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责任分工参与实施。各村(社区)要结合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奖惩措施,统筹人、财、物等资源,系统推进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行动执行。村(社区)的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分别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要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发动农民群众参与,调动低保户、五保户在内的一切可调动的力量。农林站助力村庄清洁美化提升,如有关于村庄清洁行动咨询、举报可向我镇反映(电话:88730061)。

(三)强化目标督查。各村(社区)要建立工作情况调度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每周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镇经发办,每月由镇经发办、督查组牵头,相关办室参加,组织开展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效果突出的村(社区)和措施不力、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效实施的村(社区)分别给予通报表扬、通报批评,并作为申报邛崃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社区)考评的重要依据。村庄清洁美化提升行动工作推动不力、实施效果不明显的,被镇督查组、市级部门通报的村(社区)分别扣除绩效300元/次、500元/次,同时扣除村(社区)书记、主任绩效200元/次、300元/次,两委成员绩效100元/次、200元/次;被市级部门通报表扬的给予村(社区)500元/次奖励。

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带给整洁、礼貌、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

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职责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职责人职责。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礼貌意识、(家长评语大全)。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7月30日前达标,并构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职责路段划分,对职责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职责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职责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经典搞笑签名)。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

(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剩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资料务必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到达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

(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开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务必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持续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状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务必持续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务必到达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务必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到达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描述老师的句子)。

职责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刻,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达标,构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

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务必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贴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职责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刻:8月15日前,并构成长效机制。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开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持续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务必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务必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职责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职责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到达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贴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职责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20日前达标。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职责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掉、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到达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职责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刻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职责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务必透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持续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职责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职责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9月25日前达标。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到达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到达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职责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到达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一样状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

(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职责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刻:“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带给宣传资料,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职责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刻: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以县委县政府“五道五治”“县城卫生大整治”工作为契机,以治理校园“五乱”(即乱贴、乱放、乱丢、乱涂、乱停)现象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优美的育人环境、工作环境和学生生活环境,确保学校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卫生习惯培养好;垃圾、污水处理好;环境净化亮化好;生活用具、卫生工具摆放好;教室文化布置好;车辆停放规范好。

1、强化学生自治管理,分层次多层面组建学生校园环境宣传、维护、监督组织,形成监督管理网络。

2、落实校园卫生工作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按时将校园公共场所的卫生打扫好、维护好、保持好。

3、列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中来,去真切体验参加劳动是光荣与快乐的。

4、彻底治理校园“五乱”(即乱贴、乱放、乱丢、乱涂、乱停)现象,还校园一个清洁、幽雅、美丽、有序的环境。

5、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力度,将学生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培养好。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全体行政及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田书则:全面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工作。

贾考文、胡阳飞、秦建忠:协助组长做好校园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工作,具体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的安排布置、检查指导、考核奖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在正、副组长的总体安排下具体负责相关部门的工作。

(一)办公室清洁卫生要求: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2、门窗、灯管、电源线、插座及开关盒上无积尘;门窗明净,无乱张贴;窗台清洁,无杂物。

3、墙壁:干净、无灰尘、无污渍,除统一规定的制度张贴外,不得乱贴、乱挂东西。

4、作业本、教具等摆放整齐,无乱堆放现象。

(二)教室和教室外楼道保洁区清洁卫生要求。

1、教室、楼道地面、楼梯台阶护栏: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无垃圾、无烟头。达到亮化。

2、门窗、灯、多媒体、铁皮柜:明亮、干净、无灰尘,无出现故障长期没有维护的现象;门窗无乱张贴,窗台无杂物。

3、墙壁:干净、无灰尘、无蜘蛛网等,其他要求如下:(1)除规范的学习园地、制度外,一律不得乱贴乱挂,力求教室整洁美观。

(2)按学校统一要求,在指定的位置悬挂学校统一制作的国旗、班风、班级公约、“三表”(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值日表)等。

(3)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美观、大方、整齐划一、有激励性的标语口号,能体现浓郁的班级文化氛围。

4、学生课桌面必须干净整齐,无乱放书籍、纸张等杂物。

5、卫生清扫工具必须整齐存放在指定的位置。拖布不得插在室外护栏上。

6、教室的所有用品必须干净、无灰尘,统一摆放;教室外的垃圾捅保持干净明亮。

7、讲台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教室内多余的桌凳摆放整齐,教室楼道的墙壁上无乱张贴现象。确需张贴的要讲究美观。

8、黑板每天放学时擦干净,黑板槽内及地面无粉笔灰。粉笔头不能随地乱扔,不能使用的由值日生负责清理。

(三)公寓及楼道清洁卫生要求。

1、地面、楼道:清洁干净(达到亮化),没有纸屑垃圾,无污迹、无杂物。

2、门窗、灯明亮、干净、无灰尘;门窗无乱张贴,窗台无杂物。

3、寝室生活用具、卫生用具摆放整齐。

4、室内外没有蜘蛛网迹。

5、被子、枕头叠放整齐,衣服放在柜子里、鞋子等按规定摆放整齐。

6、墙壁没有乱贴、乱涂、乱挂等现象。

7、室内环境布置优雅,符合当代学生宿室文化建设要求。

(四)环境卫生区、公共教室清洁卫生要求。

1、环境卫生区清洁卫生要求。

(1)校园、门厅、台阶、楼道地面无污迹、无纸屑果皮、无包装袋等杂物。达到亮化。

(2)实验楼、图书室、校园广场,立德苑、诚信苑、篮球场、田径场,各教学楼和校内各条道路清洁、无卫生死角,地面净化。

(3)校内卫生间地面及洗手台台面无污迹、无积水。

(4)垃圾桶要定时清理,无异味;垃圾桶下面污垢要及时清理干净。

(6)绿化带内无纸屑果皮、无折枝树叶、无包装袋等杂物。周边无杂草、报栏、橱窗无灰尘污迹和破损。

(7)楼梯扶手及楼道护栏要每天擦洗,保持清洁。

2、公共教室(多媒体教室),会议室清洁卫生要求按照上述教室的卫生标准评定。

(五)师生个人卫生要求。

全体师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盒、食品袋等垃圾杂物;禁止攀折绿化带;禁止把杂物从楼上扔下或扔在绿化带中。做到按时休息,早晚刷牙,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头、勤剪手脚指甲、勤换衣服、袜子和鞋子。

1、教室、楼道、公共卫生责任区打扫和检查时间、检查方法:

(1)每天常规打扫:对教室及楼道、公共卫生责任区进行常规打扫。每天由政教处安排检查,学校领导监督或抽查。

(2)每天早上打扫卫生时间是7点25分以前。按照“到边,到沿,到角”管理要求进行彻底打扫。中午晚上可局部清理。

(3)检查方法:

每天政教处负责进行常规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校文明班级评比。打扫不好的即时公布。

每月底由政教处将月检查评比结果在公告栏上公布。

2、寝室打扫和检查:每个寝室每天安排轮流值日生值日,保持室内一天干净,由政教处组织班主任检查,每周至少一次。检查一次公布一次,记入班级常规考核。

3、公寓楼道卫生由公寓管理员负责打扫。由总务处按照打扫要求进行检查。

1、凡在卫生检查中的班教室、寝室、楼道、公共卫生责任区等卫生成绩,将与文明班级、文明寝室评比相挂钩。

2、实行过错问责制,凡造成学校受到通报批评的相关责任班级和个人,将取消其相应评选活动的参评资格,特别严重的还将实行各类评比的“一票否决制”,并按有关责任问责办法问责。

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一)落实主体责任。

健全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街道(乡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落细基层社区(乡镇、村)、单位网格化管理,指导做好辖区和单位内人员往来摸排和健康监测登记工作,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进行体温监测,尽早发现可疑病例。

(二)推进联防联控协同防控。

部门通力协作,及时排查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提高社区摸排工作效率,快速追踪密切接触者。通过视频滚动播放、张贴宣传材料、广播等手段,播放疫情防范知识,提高社区居民防范认识。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应当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按规定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所有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乡镇、村)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医疗机构物资保障供应与管理,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统一调拨,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照“分级、分类、定额”的管理原则,根据社区或防控要求实施不同级别的防护措施,根据不同任务和工作人数定额发放相应防控物资。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社区居民物资保障,通过电商下单、供应商配送等多种方式保障物资的采购。鼓励开展露天广场交易日常物资,超市限时限流营业,避免居民集中采购、取送物资。组织专人做好孤寡老人、残疾人、单亲家庭等物资的采购与配送。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7.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加强对居家观察对象的'管理。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8.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9.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0.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11.保持家庭、楼内等室内场所空气流通。尽可能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员集中的场所,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或与人交谈时应当佩戴医用口罩。

12.注意个人卫生。咳嗽或打喷嚏时,应当使用纸巾、弯曲手肘窝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注意手卫生。咳嗽、饭前便后、接触公共物品(门把手或电梯按钮等)、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用手触碰鼻腔和眼睛。污染的一次性物品(纸巾、口罩、手套等)应当放置在专门的垃圾袋内,绑紧袋口。避免共用日常生活物品(如牙刷、餐具、毛巾、床单等)。

13.特殊人群照顾。为老人、儿童、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24小时电话或者线上咨询服务。可根据社区条件,为独居或行动不便者,提供必要的上门医疗服务。

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为巩固国家卫生镇创建成果,提升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实施方案》(石农发〔20xx〕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农村生活污水、厕所粪污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等重点,开展垃圾清理、“三乱”整治、室内外整治等行动,通过两个月的整治,基本达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得到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提升。

(一)开展垃圾清理行动。开展以“三边”“三口”为重点的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治(“三边”即路边、河边、村委会周边,“三口”即村口、路口、门口),做到垃圾及时清理,垃圾箱(桶)无积存垃圾,加强村庄绿化管护,确保村庄整体环境干净有序。

(二)开展“三乱”整治行动。各村(社区)以公路沿线、广场沿线、人口密集区院落为重点,开展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种乱养等“三乱”集中整治。

(三)开展室内室外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四支队伍”作用,结合入户排查工作,动员和协助包联群众做好室内和房前屋后的卫生清扫,切实做到“一周一小扫、一月一大扫”要求,解决居住环境脏乱差现象。认真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排查,在原来摸排的问题厕所基础上,再摸排、再整改;摸清群众厕所现状和改厕需求,逐步解决厕所问题。

(四)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发挥村保洁员、护河员等公益岗位作用,规范岗位管理;将环境卫生纳入村规民约、红黑榜等乡风文明建设;积极探索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管理,定时开展评分,实行奖惩措施,树立正确导向,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制度化。

本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分为三个阶段,从20xx年1月初开始,2月底前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1月5日至1月10日),制定镇、村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月10日至2月20日),由镇环保所牵头,各村(社区)具体负责,按照垃圾清理行动、“三乱”清理行动、室内外整治行动以及长效机制建立等四方面内容,开展集中整治,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月21日至2月28日)。各村(社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工作薄弱和短板,持续提升工作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队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精心组织,细化安排,实行划片包组,包户到人,定人定责的工作机制,以工作队长、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体工作队成员、村两委和交友帮扶干部为具体责任人,扎实开展村容户貌提升行动,确保工作落实落细。各村(社区)联村领导、工作队长、支部书记要亲自上手,亲自安排,亲自督促,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进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动员。要充分结合民情、风俗习惯等,利用春节等节假日,通过节日战、歼灭战等形式,逐组逐户整治,广泛发动农民群众集中开展村庄环境卫生清洁。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应有作用,扎实开展积分兑换、红黑榜评比等活动,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镇环保所加强对村容户貌提升行动日常检查和督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暗访督查,及时发现整治问题,并进行通报督办,限期整改,本次提升行动将作为各工作队人居环境整治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对敷衍塞责、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扣分,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村及时约谈,对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按程序纪委监委严肃处理,通过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人居环境提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治理村的“脏、乱、差”现象,改善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素质,努力实现农村整体面貌有大的改观。

(一)狠抓宣传发动,努力营造“大声势”

针对目前我村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普遍不理想、群众的卫生意识不强、环境卫生设施落后等现象,在围绕“村容整洁”这个目标和创建“洁净家园”的要求,将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掀起全村环境卫生宣传月活动。具体做法有:

1、在村委会宣传栏张贴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画;

2、向广大农民群众派发环境卫生知识方面的宣传资料;

3、发放《致市民的公开信》,宣传环境卫生和健康方面知识。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一套工作班子。

1、为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

组长:陆建龙。

副组长:周建云。

成员:陆军、陆彩华、陆芳东、陆惠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副书记办公室。

2、明确职责,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村环境卫生,垃圾清运,以及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支部副书记是落实环境卫生整治的责任人。村干部是具体措施落实的执行者。

1、经过实地的考察,考虑到我村已拆迁2/3的实际情况,确定。

(1)、彻底清除各自然村卫生死角的清理;

(2)、修补破损的澄后路,特别是坑洼处;

(3)、加强道路两侧草坪的管理,以及杂物、垃圾的清理;

(4)、落实环境卫生、绿化管护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长治久治;

(5)、配合做好环境整治各方面的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对自然村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清运;

(3)、对澄后路进行每天检查查看,特别是道路两旁的杂物、垃圾做到及时清理;

结合实际,环境整治“150天行动计划”分成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第五阶段,配合考核验收阶段(9月1日——9月20日)。配合开发区、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验收的各项迎检准备,确保全面达标,成效明显。

相信,经过任桥村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洁净、卫生、绿化、美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将展现在人们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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