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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8 13:56:04 作者:纸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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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理论论文锦集

小学语文是一门很重要的基础学科,因为小学生需要通过系统的小学语文学习,才能够夯实语言理解和组织表达能力。当前小学语文教学已经逐渐引入信息化手段,在教学上效果会更好、效率会更高。但是小学语文课堂教学对于电化教育手段的利用并不是很理想,有些学校在开展语文电教化教学时,缺乏一定的系统性和规律性,没有对电教化教学进行规划。因此,探究电教化教学手段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能够帮助小学语文教学更加合理、科学地运用电教方式,提升小学语文课堂的趣味性和吸引力,从而鼓励更多的学生热爱语文,最终提高小学语文课堂教学效率。

2通过电教手段提升学生课堂学习兴趣。

传统的小学语文课堂吸引力不够强,仅仅采用板书说教的方法,学生不容易对语文课程产生学习兴趣。针对当前小学语文课程的发展,适当地采用电教化手段,能够让学生对语文课堂学习产生兴趣。小学语文可以让抽象的概念形象化,比如解放战争、抗日战争等抽象的历史概念,通过电子化教学,播放视频或者图片等形式,学生能够产生更为具体详细的认知印象,从而产生对语文学习的兴趣。对于小学生而言,产生学习兴趣是一种能动过程,通过电教手段可以促进学生主动学习[1]。

古诗作为中国传统文学当中的宝贵的财富,其在小学语文课堂中的教学价值是非常高的。但是古诗是古代的文学家所创作的,其内容相对不容易被理解,很多古诗中的平仄、韵律等,都会给学生在理解上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很多学生也不容易喜欢上古诗的学习。运用电教化手段,能够帮助学生提升课堂上的学习兴趣。

学生喜欢唱歌,用歌声表达内心的种种想法。古诗中很多都是讲究押韵的,实际上可以让学生通过电教视频等模式,学习古诗歌唱的方式。很多优美的歌曲都是从古诗或者古词改编而来的,小学语文教师可以注重对相关视频的提取,转变成为语文课堂上的教学材料,学生能够更加投入到日常的课堂学习中。这样的课堂学习不会过于枯燥,通过让学生聆听古诗词歌唱,并且在语文教师的鼓励下,逐渐放开自己的声音歌唱等,可以让小学语文课堂学习气氛较大程度地调动起来。将古诗词转变成为歌词,能够让学生减轻背诵的辛苦,并且能够培养学生对于古诗词学习的爱好。

3运用电教手段让学生启发思维与解决问题。

小学语文课堂教学中,提取文章中心内容,并且分析文章中的关键字、词等段落内容,是学生需要在语文课堂上学习到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语文技能。但是传统的小学语文课堂教学过程中,如果语文课程不能够调动起学生积极参与发言的氛围,那么课堂教学就变成一言堂,很多学生无法真正理解语文课程中的内容,也无法掌握语文阅读并且提取中心大意的能力。针对这个问题,小学语文教师可以运用电教手段进行培训。电教手段中的多媒体技术手段,能够让现象和事物的空间和时间进行放大或者缩小调整,其表现力超过纯粹说课。电教手段突破传统教学过程中的时间以及空间上的限制,更多的学生能够对于教学内容进行理解,最终调动动脑思考的主动性。

比如在教学《赵州桥》时,很多小学生根本没有办法真正理解赵州桥为什么在中国乃至于世界桥梁建筑史上是一项创举。要解决这个问题,小学语文教师就需要让学生明白赵州桥的特点和在建筑过程中攻克的难题,比如赵州桥在建筑上的结构特色。很多学生不容易理解建筑学中的概念,可是运用电教手段,能够让学生观看赵州桥的剖面图。学生通过电教中的多媒体呈现方式,可以发现赵州桥的每一个桥洞实际上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半圆形,而是形成一个弓形,这种弓形结构能够支撑桥梁上的结构;如果赵州桥的某一个弓形结构出现问题,也不会影响到整座桥的结构安全。因此,赵州桥虽然没有桥墩,但是其桥身确实非常的牢固,桥洞发挥了稳固的作用[2]。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运用电教手段,一边展示赵州桥的结构,一边讲解,但是这种旁白讲解不需要非常多,因为在电教手段的辅助下,学生能够更加直观地理解这座桥梁的特点,也能够很好地理解赵州桥的建筑者,通过对赵州桥的了解,充分激发出对于中华民族伟大文化的热爱。而且小学语文教师在电教手段的辅助下,可以展开小组研究讨论,让学生从集思广益地理解课文内容。小学语文教师还可以鼓励学生自己上台进行分析讲解,让学生指着电教平台上的图片进行说明。学生通过知识的吸收和反馈,更加深入地理解这一篇课文当中的内容,对课文中抽象的文字进行具象化理解。

4通过电教手段引发学生对课程的情感共鸣。

小学语文课程学习过程中,学生可以接触到非常多的中国或者外国的经典文学作品,这些经典的文学作品能够入选小学语文课本,本身就具备非常强烈的吸引力。但是学生因为自身的社会和人生阅历并不是十分丰富,不容易对语文课产生情感上的共鸣。通过电教手段,能够让学生对小学语文课本中的文章产生情感上的共鸣,进一步理解文章的情感美学,深化对艺术形象的理解。从文艺审美学的角度考虑,只有通过心理上的理解,特别是对情感的理解,才能够推动个人对于文字的理解。

比如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的文章中,讲述了自己的家庭教师莎莉文老师对自己的影响,特别用了再造生命这样的词汇。一个女作家为什么会认为教育如同再次塑造了自己的生命关键是因为海伦凯勒是一个盲人,她看不到光明,也分不出眼前的颜色。对于海伦凯勒而言,生命本来就是一片黑暗。可是因为莎莉文老师,海伦凯勒真正理解了自己的人生原来可以过得不一样。学生要在课堂学习中对于这样的一段感情进行理解,可能没有海伦凯勒一样的人生经历,不容易真正被她的文章打动。

小学语文教师可以把一些身残志坚人士的视频播放给学生,运用电教手段,把海伦凯勒这种面对身体残障时的痛苦更加具体地表现出来;同时把这些身残志坚的人如何克服困难的场景,用更为生动的方式展现出来。通过这样的对比展现,学生对于海伦凯勒的文章能够有更加具体的理解,最终真正被这样的一篇文章打动,产生对课程内容的情感共鸣,教师在教学上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3]。

5结束语。

综合上述分析,小学语文课程中可以广泛采用电教化手段,实现小学语文课程在教学上的生动化、具体化。对于小学语文教师而言,采用电教手段,特别是通过视频、音频以及图片等,能够让文章中的形象和事物更加具体,最终打动学生,让学生热爱语文学习,实现提升小学语文教学质量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陈刚.巧用现代电化教育手段优化课堂教学[j].剑南文学:经典教苑,2011(8):305.

[2]郭祖英.反思电化教学手段在语文教学中的运用[j].教育教学论坛,2010(13):37.

[3]孙小红.运用电教媒体优化课堂教学的体会[j].陕西教育:教学,2010(11):60.

运用电教媒体创设小学语文生态课堂。

一、创设生态化意境,以境激趣。

电教媒体有其色彩丰富的画面,身临其境的声音,让课堂快速进入生态化的情境。生动可感的声音有利于创设特定的意境,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对文章描写的景、物、人,仿佛带上3d眼镜,就在眼前,易激发学生极大的兴趣,唤起强烈的探索欲望,学习便成了一种轻松愉快、主动求索的过程。

骆宾王的《咏鹅》以清新欢快的语言,抓住事物(鹅)的突出特征来进行描写,写得自然、真切、传神。我利用电教媒体把古诗变为动画,让学生在画中领悟,用动画促进学生朗读,用动画创设一种鹅在水上游的场景,边读便欣赏,对诗意的理解难度降低,充分感受到小作者对鹅的喜爱。首先借助音乐课件,正确流利地读熟诗。其次出示图片,让学生读诗选诗句描写的图形,从而理解、感受曲项向天歌的完美艺术造型,并倾听鹅的叫声,渲染气氛。由此再依据诗句为画面涂色,领略白毛、红掌、绿水、清波色彩的鲜明与和谐之美,拨清波动作的轻盈。最后通过视频再现让学生直观感受,把学生带到鹅的身边,加深对动词拨的理解。这样就理解了诗意,同时强化了记忆,感悟到作者对鹅的喜爱之情,激发对古诗学习的兴趣。

二、创设生态化情境,以情促思。

借助图像烘托、音乐渲染等手段促使学生进入教材所描写的特定生态化情境中,便能使学生的情感自然而然地与作者的情感交融在一起,入景生情,学生对事物的感受和情感体验越深刻,对事物的感知理解便越深入,思考分析也越透彻。

如《草原》一文,前半部分重点写了作者进入草原感受到的草原之美。我在教学这一部分是这样处理的。首先,请学生闭目听教师配乐朗诵,想象老舍笔下的草原是什么样的。其次,请学生来读读课文的第一自然段,看看课文作者是从哪些方面描写了草原之美的,划出认为描写优美的词句,印象深的地方多读几遍。再次,根据学生的汇报,教师重点出示四张图片:草原天空、天涯碧草、草原羊群、柔美小丘,导读并理解。

(1)能不能说一说在你脑海中是一幅怎样的画面。

(2)配腾格尔的《美丽的草原我的家》音乐指导诵读,全班齐读。

(3)你能想象一下作者看到这美景会有什么感受。

这不仅培养了学生的形象思维能力,而且还培养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达到既感悟草原之美,又以情促思的目的。

三、创设生态化幻境,以幻促想。

电教媒体可以为学生提供生动的生态化情境幻境,以促进他们开动大脑,积极主动地去想、去创造。

多种媒体的综合使用,能将课文的内容以声感、形感、色感、动感直接作用于学生的感官,让学生产生丰富的幻象。《夹竹桃》这篇配图学文,是学界泰斗季羡林老先生的作品。文章描绘了在万紫千红、五彩缤纷的花季里,夹竹桃的可贵韧性,以及加月光下的夹竹桃带给作者的幻象,表达了作者对夹竹桃的喜爱之情。从个体看,文中描写的一红一白夹竹桃色香俱全,姿态各不相同;从整体看,满盆夹竹桃挨挨挤挤,静态极美;加上可贵的韧性,带给作者的种种幻象,令人赏心悦目。根据本课教学要求,为了达到激发兴趣,深化认识,全面提高听说读写能力的教学目标,在课堂教学的全过程中采用多种电教媒体的组合使用:用夹竹桃插图,欣赏画面导入,进入学习夹竹桃的静态美;学习夹竹桃可贵韧性段落文章用投影,出示重点句子,朗读体悟;在学习夹竹桃带给作者的幻象段落时,可以制作动画,感受夹竹桃带给作者的幻象:地图、荇藻、墨竹,体会静中有动、动中有静的美感,接着想象还会带给作者什么样的幻象,把它写下来,分组汇报。最后播放夹竹桃录像,这样循序渐进,带着学生走进教材,辅之以学生听说读想写的训练,收到了令人满意的教学效果。

四、创设生态化动境,以动生情。

创设动态的情境更符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因为小学生只有置身于动态的情境之中,才会真正受到感染,产生情感的共鸣,在求知的海洋中遨游,感悟知识的乐趣,真正走入文本,和作者心与心沟通交流。而运用电教媒体,就可以达到创设生态化动态的情境。

如教学《卖火柴的小女孩》一课,为了使学生深入理解作者对小女孩的同情,对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控诉,我利用自制flash课件进行范讲,用动画的形式对文中进行了梳理,让学生清楚地看到小女孩在大年夜卖火柴,特写镜头把那双大拖鞋拉近,由近景卖火柴,到远景消失在雪夜中,配以音乐范读天冷极了,下着雪,又快黑了。这是一年的最后一天大年夜。这一整天,谁也没买过她一根火柴,谁也没给过她一个钱。接着指导学生生说出内心的感受:小女孩真可怜啊!太悲惨了!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呢学生又从动画投影中了解了五次擦燃火柴过程。同时安排小组讨论学习,完成表格。

(幻灯片出示)。

这样通过投影的演示,使学生对小女孩悲惨的遭遇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犹如身临雪夜。在讲课文最后一节谁也不知道她曾经看到过多么美丽的东西,她曾经多么幸福,跟着她奶奶一起走向新年的幸福中去。我又用上了半边富人庆祝大年夜的情景,半边是小女孩卖火柴,五次擦燃火柴,最终小女孩面带微笑的死去的动景,强烈的视觉对比,使学生自然理解了富人穷人的天壤之别。学生仿佛置身雪夜,陪同小女孩一起度过,并沉浸在对小女孩深切的同情之中。

总之,恰当地运用电教媒体进行小学语文课堂教学,有助于学生进入生态化课堂,化解学生认识生活中的难点,深化学生情感活动,能让学生学得兴趣盎然,教师教得生动活泼,达到激情引趣,以情促思,提高课堂效率的目的,真正是小学语文生态化课堂的灵魂所在。

参考文献。

[1]电化教育,2012(1).

[2]谢进军.构建语文生态课堂策略,2011(11).

[3]新语文学习,2012(2).

护理学论文范文完整版

老年患者的治疗护理工作与其他患者群体有着一些不同的特点,充分了解、认识这些特点,对我们的老年病治疗护理工作有一定的帮助。老年病的治疗和护理有以下特点。

艰巨性老年患者患病的时间久、种类繁多,由于自身情况或者是环境因素引起的各种急慢性病的反复发作,病情的发生和发展也比我们预期中快。这不仅延长了患者的住院时间;同时老年患者身体指标及生理机能的下降,甚至是不能自理的患者,就进一步增加了医疗护理工作的难度。

福利性由于新医改的进一步推行,^v^老有所养^v^、^v^老有所医^v^对于每一位老年人来说都是一项社会福利。

康复性为了能让老年患者能更好的在生理上或是心理康复上,医护人员必须尽到责任和义务来帮助老年人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让患者能够尽快的恢复生活和社会活动的能力。

政策性尊敬和爱护老人是我国几千年的优良传统,党和政府也提出将老年人划入弱势群体加以关怀和照顾,特别是对离退休老同志的医疗护理更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重要工作。

医学伦理道德是一般社会道德在医学这个职业中的具体体现,是在医学领域内医务人员在与患者和社会的联系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医护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牟取私利、不断汲取新的知识、研究创新、以取得患者对医护人员能力的信赖。老年人具有特殊的生理心理特点,老年患者的医护工作更要遵守严格的道德伦理学标准。

我们从事老年人疾病治疗的医护人员,应具备^v^四心^v^。

爱心现代护理伦理学不仅强调对人的生命的尊重,而且强调对患者人格的尊重,从而达到了真正的医护道德的标准。^v^以人为本^v^、^v^以患者为中心^v^的新的医学模式,让医疗护理人员的言行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同时把^v^有益于患者身心健康^v^作为出发点,对患者的关心、体贴和爱护,让医护工作变得人性化。老年患者几乎都是长期或多次反复住院,各种疾病对他们的折磨以及对自己病情的过分担忧,让他们对枯燥乏味的病房生活产生了恐惧。因此,对患者的情绪变化的了解和掌握比对他们的身体变化要更加及时和准确。适时的做出积极、有效的安慰和劝导,就能进一步防止或减轻抑郁等消极情绪的发生。

专心由于老年人自身的身体机能下降,导致对各种疾病的反应性降低,自己不能感觉到疾病的发生。尤其是临床表现不典型的疾病,即使病情危重,也有很多临床症状表现不出来;而且老年病起病急、病情发展快,病情极易被延误。因此,加强医护人员在老年患者的治疗和护理中的业务能力和自身医护道德的培养,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对老年人的病理、生理特点的掌握,密切观察并及时的处理老年病的前驱症状及并发症,高度重视一切可能发生或发展的疾病病情。

恒心老年人身患多种疾病,病情也由于是多个系统齐发而变得更加复杂。患者出现行动不便、长期卧床、丧失生活能力的较多;因为病程、恢复情况、治疗效果等导致的问题,让他们焦虑,甚至丧失信心。所以医护人员要根据患者不同的心理情况给予开导,要给予人道的关怀和照顾,不急躁、厌烦、粗疏;要多接近、安慰和鼓励。要更加有毅力和恒心。在悉心为患者调理生活的同时,让他们心情愉悦的配合我们的工作、接受治疗。

虚心老年患者对医护工作的评价中,尤其是离退休的老干部,是非常严格的。这就要求我们在热爱医学事业的同时,要有高度的义务感、责任感来做老干部医保事业。加强自我道德培养,陶冶自己的情操,提高素质,虚心学习,不断充实专业知识,掌握精湛的医疗护理技术。要加深医患之间的了解,建立一种亲切友好、合作性的医患关系,以取得患者的信赖和尊重,使老年人在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得到心理上的满足。

护理学论文范文完整版

随着社会的变革,医学教育模式的转变,社会出现有悖医德的事件和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使我国的医疗卫生行业面临严峻挑战。而承担着培育高等医学人才重任的医学院校必须加强医德教育,围绕医学专业特点,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改革教育方法、手段,提高实效性。

1.职业道德教育投入力度不够。课程设置上,职业道德教育课程设置偏少;师资队伍建设上,缺少医学知识和伦理学知识兼备的职业道德教育专职教师;缺少校外具备医药临床和生产一线实践经验和伦理学知识的兼职教师。

2.职业道德教育手段单一,教学内容脱离实际。只注重概念、知识的传授,缺乏与实践、实训相结合;只注重价值观念的宣讲,缺乏与临床、实践相结合,学生学习兴趣不高。

3.职业道德教育实效性差。没能依据医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校园文化建设、社团活动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同时,也缺少按照专业学习、实习实践不同阶段系统进行医学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实效性差。

1.突出医学职业特色,在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融入职业道德教育主要内容。通过成立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加强对思想理论课教学管理,引进和培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聘请思政教育专家、医院、药企职业道德标兵做兼职教师,共同构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团队。

2.在教学内容上将医学生职业道德教育与“思政课”紧密融合。按照^v^、教育部规定的教学内容,依据医学教育的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及课程设置要求,以传授知识为基础,以培养能力为核心,以提高素质为目标,进行教学改革。坚持“医学教育,德育为先”的理念,加强职业素质教育,努力将医学生培养成为既会做事、又会做人的全面发展的医学人才。依据医学岗位需求和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在教育部规定的教材内容基础上,强化职业道德,拓展职业素质,将《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的相关内容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中。将教学内容构建为思想、道德、法律三大知识模块,形成基于医学工作岗位需要的教学内容。然后按照知、情、意、行职业道德的培养规律,将三大知识模块的理论教学内容分别对应课堂实践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

3.课程教学突出实践性。在思政课教学方面,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交替进行。理论教学内容以医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配合多媒体进行讲授,运用案例进行分析,组织学生讨论,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实践教学时,教师提出问题,学生查找资料、确定主题、开展调研、完成调研报告,进行课上交流。职场实践教学则由职场兼职教师组织学生在医院、法院职场环境中完成。社会实践活动由专任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充分发挥医学生的自主能力,将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有机结合,有效促进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4]在考试方法方面,由单纯的理论考试改为“平时动态考核、实践活动记录、期末综合考试”相结合的综合测评法,形成对医学生的素质、能力、知识的综合测评。

教师承诺书模版

我以人民教师的名义庄严承诺:

一、关注学生需求:

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发展;

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情绪生活和情感体验;

关注每一位学生的道德生活和人格养成;

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创设好学上进、团结活泼的学习氛围,让每一位华大的学生都接受好的教育。

二、尊重学生人格:

尊重每一位学生;

尤其尊重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尊重有缺点和有缺陷的学生;

尊重家庭有困难的学生;

尊重和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不羞辱和嘲笑学生;

不训斥学生;

不随意当众批评学生,让每一位华大的学生都抬起头来走路。

三、赏识学生进步:

赞赏每一位学生的独特性、兴趣、爱好、专长;

赞赏每一位学生所取得的哪怕是极其微小的成绩;

赞赏每一位学生所付出的努力;

赞赏每一位学生所表现出来的善意;

赞赏每一位学生对自我的超越,让每一位华大的学生都扬起希望的风帆。

四、树立服务理念:

为学生服务,不搞有偿家教;

为家长服务,不违规收费;

为社会服务,办人民满意教育。

我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为人师表的精神风貌,用爱和责任来诠释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

20xx年2月27日。

司法警官毕业论文

一、问题的提出:司法公正的双重内涵。

司法,是国家权力通过法律适用形式在社会纠纷解决领域进行的活动,是国家为当事人双方提供不用武力解决争端的方法。[1]在法制社会中,司法被视为救治社会冲突的最终、最彻底方式,社会成员间的任何冲突在其他方式难以解决的情形下均可诉诸法院通过司法审判裁决。合法的裁决以国家暴力为后盾,具有显著的强制性。司法最终解决的原则,要求司法必须是公正的。司法制度或程序真正永恒的生命基础在于它的公正性。任何社会冲突,都包含着对某一社会公正原则的扭曲,因此,矫正这种现象必须有公正的意识、公正的评价和公正的力量。[2]普鲁士国王弗里得里克二世在历史上虽然不是一个尊重法律的典范,但他也曾说过,如果非正义找到了扰乱事务的手段,那么正义就应当有排除这种扰乱的艺术。[3]从诉讼主体的角度看,任何冲突的主体都必然在形式上强调自身行为和要求的正当性,对这种对立的正当作出裁判,必须有真正公正的标准。因此,司法公正,实质上有两层涵义:一是程序公正,二是实体公正。

在适用法律解决社会冲突的活动中,司法程序具有重要意义。正如马克思所说:司法程序和法二者之间的联系如此紧密,就象植物的外形和植物的联系,动物的外形和血肉的联系一样。历史表明,司法程序模式的内容及其公正与否,与法律的实施效果密切相关。然而,程序公正又是一个历史范畴的概念,具有相对性,不同时期或不同阶级对程序公正有不同理解和要求。西方学者认为,程序公正主要包含如下两层意思;一是法官不能自己审理自己,不能审理与自己利益有关系的案件,法官应该是公正无私的:

二是应该平等地通知当事人各方,让他们准备陈述或答辩,允许被告为自己辩护,给当事人以同等机会和权利接受司法。[4]有的法学家则把程序公正概括为;法院公开司法:当事人有权聘请律师;原告负举证责任;陪审团参加裁定,判决书要写判决理由;判决公开,当事人有上诉权利:控制可能发生的藐视法庭的行为,等等。一般来说,不公正的程序是难以实现实体公正的,因此,程序本身是否公正是当事人、执法者以及社会主体普遍关心的问题。我们认为,程序公正,即在整个司法过程中公正地对待作为当事人的冲突主体,保证冲突主体能足够和充分地表述自己的愿望、主张和请求的手段及其行为的空间。从司法程序的历史演进过程考察,程序正的含义包括下述几方面:

(一)程序的独立性。

程序的独立性是指诉讼程序的开启和运作应当以实现法律目的为依归,免受其他法外程序的干扰和影响。法官在审判中,只服从法律,不受其他国家机构及其官员的干预。程序独立性是程序公正的首要保障,它使程序具备了自身的理性,从而可以对抗其他国家机构的法外干涉。

(二)程序的民主性。

程序的民主性是程序公正的要义,它包括;程序设置是否以大多数人利益为重,是否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程序设置是否便利大多数人;程序能否体现和保障公民权益在实体上的实现:程序性义务是否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等等。古代专制社会的程序法是树立君主专制个人淫威的工具,与民主无缘。民主的程序法生成于民主政体和社会之中。

(三)程序的控权性。

程序的目的和功能之一是制约权力的运行。权力失控将导致不公正,因此,程序公正要求法官的行为不应当是反复无常或专横武断的。现代程序法与古代程序法的重要区别之一在于:前者可以通过法定时限、时序、原则和制度来制约权力行为,防止法官主观臆断和偏听偏信。诉讼程序,一般来说,不过是法律对于法官弱点和私欲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而巳。

(四)程序的平等性。

古代程序法确认公开的程序特权,不同身份的人在诉讼程序中的地位是有别的。现代程序法坚持诉讼双方无差别对待的平等原则。程序的平等性主要指法官是中立者,与当事人或案件本身无利害关系;冲突和纠纷的双方有平等陈述意见的机会;双方所举的证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程序的公开性。

程序公开指司法过程和结果对当事人和社会公开。程序公开与程序公正的关系在于,公开司法可以发挥当事人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以防止偏私的可能变为现实,和促进当事人以及社会对司法结果的信赖。18世纪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指出:司法应当是公开的,以便社会舆论能够制止暴力和私欲。在专制社会的程序法中,秘密审讯是其特征。正如马克思说:有人把怕见天日的私人利益运进我们的法里,就必须赋予这种内容以相应的形式,即秘密的诉讼程序的形式。

(六)程序的科学性。

程序的科学性是指程序法中彻底废除了刑讯逼供、神明裁判等野蛮、落后的作风和习惯,现代社会的精神文明成果和要求在程序中得以体现。程序的设计应当符合法律行为的客观要求,充分体现和服务于其设置和存在的目的。科学的程序在注重实效的同时,应当有足够的防错和纠错功能。国家司法机关享有和行使司法权的目的,是在准确地查明社会主体间的冲突和纠纷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运用统治阶意志的法律规范救治业已被侵害的法律权利,恢复被扭曲的社会秩序。因此,实体真实或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不论刑事司法,民事司法抑或行政司法,都要以追求案件的客观真实和公正处理为价值目标。从根本上说,离开实体公正,司法活动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查明冲突和纠纷事实的实际发生过程,是司法活动的核心内容。如果司法活动不能揭示冲突和纠纷事实的真实状况,司法公正就失去了事实前提和基础,也就谈不上准确无误地适用法律。

准确再现案件的真实情况,为法律适用确立必需的相应事实情境,不是一件筒单容易的事情。因为;首先,从社会冲突的产生来看,任何纠纷往往都缘自于社会主体对冲突事实的不同认识和主张,都是以自身的理由为基础的,且社会主体都能为这种理由提供或多或少法律上或道德、舆论等方面的说明。

其次,实现案件的实体真实,是一个对历史性事实作回溯证明的过程,时间的不可逆性决定了任何事实都难以完全恢复其原始面目。事实表明,这种回朔证明是相当困难的。再次,强烈的利已动机常常会使得社会冲突的主体在司法中自觉或不自觉地用虚假的陈述来掩饰事实的真实过程,冲突主体所描绘出的事实图像往往是虚假的或彼此矛盾的,这给回复案件真实情况的司法活动增加了难度。然而,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原理,世界上没有不可认知的事物。任何事物都是可以为人们所认识的,案件的客观事实也是如此。虽然回溯证明在过去时空中发生的案件事实是一个困难过程,但在司法权力的作用下,通过收集和审查事实过程在特定环境下所遗留的痕迹、物品和其它证据,回复案件真实,达成实体公正、是可以实现的。一般说来,实体公正的达成有赖于:第一,证明案件事实过程的证据确实可靠,且达到了一定的量,具有实在的证明力。

第二,双方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所进行的陈述、辩解以及相互辩论是在法律允准的范围和环境中展开的,不受威胁,引诱、欺骗甚至刑讯的影响;而且,双方当事人在司法中所享有的进攻和防御手段及机会是平等的。第三,司法者在事实和法律基础上对证据的审查与取舍,对双方当事人所主张内容的认可与否定以及其它一切判断正确。可以说,裁判书中所认定的事实,是司法者对证据审查后所形成的心证,是一种主观感觉,因而司法者的业务素质、道德修养、司法经验等对于案件真实的回复和实体公正的达成有重要影响和作用。

司法公正,包括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实体公正有赖于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追求实体公正的手段,不公正的程序是难以实现实体公正的。从另一方面讲,程序公正并不意味着必然会有实体公正,在正当程序下仍有出现冤假错案的可能性,因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是不可偏废的,两者统一才能实现真正的司法公正。

根据国家和法的原理,司法权是国家统治权的重要表现形态,是国家权力在解决纠纷领域的运用。国家职能发达的标志,是排斥纠纷的私力救助,而由权益争端的双方当事人或法定机关依法提请国家司法机关解决。法院行使司法权,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证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免受任何侵害;社会主体接受司法,是为了实现和保护自己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因此,公正司法,对于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维护国家法律秩序。国家司法权是基于保护社会主体的权益不致受到侵害的需要而产生和存在的。这正如马克思所说:国家是属于统治阶级的各个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如果社会主体的权益处于正常的法律状态,没有受到侵害,也就不存在请求通过司法方式保护的问题。国家司法保护手段的运用与社会主体保护实体权益的要求是相适应的。当社会主体的权益受到行政、民事或刑事侵害时,就会借助国家司法力量予以保护,制裁违法,恢复权益的正常状态。而社会主体权益的正常秩序,是国家机器赖以存续的重要基础,如果侵权行为泛滥,法律秩序混乱,国家统治就会动摇。因此,任何统治阶级要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安全,就必须建立起自身的法律秩序;要建立法律秩序,就必须借助司法手段干预社会冲突和纠纷,制裁侵权,保护权益,实现司法公正。历史表明,不公正的司法,不仅不能维护和建立健康的法律秩序,而且会加重对法律秩序的扭曲和破坏。

(二)增进人们对诉讼的信任和期待。

司法结果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十分重要的。无论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人们普遍关注的是:司法结果即判决、裁定是否符合自己的良知、信念、道德水准和法律理性。司法结果成为人们最直观地判定司法公正的标准。实际表明,公正的司法结果会得到人们普遍的接受和认同,反之,则会导致人们的愤慨和唾弃。在司法公正的情境下,人们可以从司法结果中判断和认识法律允准的行为范围,从而约束自身的行为使之符合法律,对于具有违法动机的人来说,公正的裁决结果会使其感知到:如果实施违法行为,将会受到足够的惩罚。

因此,公正的司法,会增加人们对诉讼的信任和期待。当人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司法公正的印象和现实会促使其诉诸法院,请求通过司法手段给予最有效的最彻底的保护。同时,公正司法,会在人们心目中树立起法院的良好形象和司法工作的尊严,这又会大大增加诉讼的感召力,使人们依赖诉讼、利用诉讼。

实践还证明,在社会冲突或纠纷发生时,社会主体不知、不敢、不愿利用诉讼维护合法权益甚至对诉讼感到厌倦、私了倾向严重等,大都与司法不公所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有密切关系。因此,宙判公正的意义远不只体现在个案上,它对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普遍的。司法公正能够消除社会主体在冲突发生时对诉讼的不良预期,抑制寻衅滥讼现象的发生:同时,司法公正也可以减少被诉主体应诉的心理障碍,使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抑制和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

一切制度都以其所具有的一定作用为其赖以存在的前提,作为社会法律制度的司法也不例外。司法是以侵权行为或社会冲突的存在为基础的,司法的任务是查清案件真实情况,运用法律裁制违法,恢复被破坏的法律权益秩序。因此,公正的司法便有下述三项重要作用:

第一,对于违法侵权行为的直接实施者而言,通过法律责任的追究,可以抑制其再次进行违法侵权行为的心理和能力,起到个别预防作用。从违法、侵权行为的一般规律看,如果违法,侵权人在初次违法、侵权后没有受到一定控制,便有继续违法、侵权的可能。通过司法,给予违法、侵权人公正的惩罚和制裁,便可以抑制其再次违法、侵权的冲动和欲望。

第二,对于潜在的违法、侵权人而言,公正的司法可以起到一般预防作用。法律责任,既是国家对违法、侵权行为的评价,也是社会对违法、侵权严厉谴责的体现。

法律责任,尤其是刑罚,必然会给承受者造成一次权益的剥夺或限制,并使之遭受名誉、地位等非物质性损失,因此,公正的司法自然会使潜在的违法、侵权人明了自己的行为将在法律禁止之列,面对法律责任的存在,潜在的违法、侵权人可能会回避法律责任所带来的损失而放弃违法、侵权。

第三,对于守法者而言,公正的司法可以加深其对权利与义务一致性的认识,对违法、侵权形成本能的厌恶感,从而长期地不实施违法、侵权行为。禁止性法律规范的目的,是使人们在个人欲求与社会欲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冲突时,作出服从社会共同欲求与共同利益的选择。

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对法律的遵守意味着对自身行为和利益的控制。这种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也是自觉守法的价值所在。因此,可以说,公正司法的裁决结果,有助于社会成员建立恰当的行为预期,消除实施违法、犯罪而又能逃避制裁的侥幸心理,从而正确地控制和选择自己的行为。

(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中,司法公正对于当事人的意义是重大的。当事人是社会冲突或纠纷的直接实施者或损失的承担者,与争议的法律关系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国家司法手段的运用与社会成员保护实体权益的要求是相适应的。直接利害关系的存在,表明当事人在实体上可能遭受了某种不利,或者是原有的合法权益不能实现,或者是因非法请求而承担了不应承担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国家运用司法权干预冲突和纠纷,用强制手段保护与争议法律关系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社会成员的正当权益。对于当事人而言,提起诉讼、介入诉讼和进行诉讼活动的心理基础,是其对相关实体权益的切实关注;相关实体权益是激发当事人开展诉讼、接受司法的动因。

因此,司法活动是否公正,即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息息相关。司法结果,是法院根据法律关系的客观状况而作出的法律评价,并由此引起权利的强制实现和义务的强制承担。因此,公正的司法,无疑是对当事人不法利益的否定和对合法利益的保护:不公正的司法,则必然会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导致错误的法律的评价。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说,司法公正,也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主观公正,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真实感受和自认为正当的权益要求与司法的裁决结果相统一。否则,司法结果就难以为当事人所接受。而主观公正的实现,又离不开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和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当事人对司法结果的主观感受如何,取决于司法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程度。这正是司法公正的基本内涵。

二、公正的缺失:中国现行司法体制的结构性缺陷。

应当承认,司法首先是作为一项国家职能而存在的,这就决定了司法权的配置和司法制度的设计必定相关于政治条件、经济条件、国家制度、民族传统、社会心理等社会大系统。程序的基本价值和精神在于以程序制约权力。现代社会日益精细、复杂的诉讼程序实际上是个人权利保障机制日益完善的表征。而这种权利保障机制的生成必然要求相应的社会、文化环境与之相协调。

从传统上看,中国历来是一个重权力、轻权利的国家。在历史上,这种国家权力本位的观念早在青铜时代就有了相当的发展,秦、汉以后更是有增无减,专制主义集权日趋加强,家国一体、融家于国的情形可谓举世罕见。这种高度集中、统一的社会格局必然形成一种以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最高价值的国家权力本位观念,而与这种国家权力和观念的高度发达相对应的,是个人独立存在的价值与个人权益的基本丧失。

新中国成立后,虽然从政治体制上废除了封建专制制度,但是传统观念的惯性作用却使重权力、轻权利的权力本位观念对现实的社会环境发挥着持续的影响和作用。加上我国在建国以后,长期以来又实行以高度集中、统一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国家所有制模式赋予政府(在一定意义也就是国家)无限的权力,将政府推到社会结构中至高无上的地位,使国家有可能凭借所控制的全部社会资源在非经济领域实行全面和直接的控制,使经济领域之外其他程度上的社会结构深深地烙上了这种所有制模式的印迹。

[5]这就使传统的国家权力本位主义观念,在新的社会结构形态下得以延续。在国家权力本位主义观念的关照下,只可能生成一种集权式的传统社会结构,而不可能产生以限制国家权力和保障个人权利为目的的、以法治主义和以程序制约权力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结构。作为国家制度的一部分,中国现行的司法体制正是在这样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下成型的,由此导致司法制度在制度设计和权力配置上的强国家主义色彩。显然,在这样的文化和政治体制背景下,是难以生成以程序制约权力的权利保障型司法体制的。长期以来,我国司法体制对程序的权力制约功能重视不够,程序的公正性遭到轻视乃至根本就忽视。这突出表现在:

(一)程序独立性受损。

在现代法治国家的理论建构和实践运作中,程序独立是相当重要的一环。司法程序的独立性被视为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障,程序独立性的受损或弱化,必然滞碍司法公正的实现。然而,尽管中国现行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从而在国家根本大法的层面上肯定了司法独立作为我国司法活动与组织原则的地位,但是,由于在现行司法体制格局下,法院在人、财、物的管理上不能自治,司法活动多方受制,从而导致司法独立性受损,这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司法权地方化。由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司法资源(包括人、财、物力)的配置上受制于同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因而导致司法权地方化。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丧失了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应有的中立性而沦为保护狭隘的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司法工具,形成所谓地方司法保护主义或部门司法保护主义。

二是司法权行政化。一方面,在法院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外部关系上,法院往往被视为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一个专门负责司法活动的职能部门,它与同级党委、政府的其他下属部门之间只是分工不同而已,司法权及司法机关自身的特性极度弱化;另一方面,就法院内部管理体制而言,由于在观念上强调人民法院作为整体的独立性而忽视了法官个体的独立,法官个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必须经由所在法院的院长、庭长审批;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经司法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法官必须绝对服从、遵照执行,从而使司法过程贯穿着强烈的行政管理色彩,法官在司法中难以独立、自主地进行审理,法官的判决也并非完全是自身内心确信的反映,往往演变为长官意志的体现。

三是司法非专业化。由于在传统观念中,司法职能与行政职能具有同质性和相似性,因此承担司法职能的法官与承担行政职能的行政官员相比,在任职资格上并未设定相应的专业标准,法官的任职资格条件较低,这就抹煞了司法职业本身的技术化、专门化特征。法院门槛的降低,使得大量从未受过系统、正规法律教育和司法训练的社会人员得以进入司法机关从事司法工作,从而产生司法非专业化问题。法官职业的非专业化,直接导致法官在法律素养的和司法技术能力上的先天不足,难以为法官独立、公正地司法独立提供资质保障。

(二)程序民主性有缺。

作为程序公正的要义,程序的民主性要求程序的设置必须切实体现和保障公民权益在实体上的实现;而程序性义务的强加也不应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而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难以充分保障程序民主性的实现,这主要源于涉讼公民普遍关心的诉讼费用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在制度设计上的诸多缺陷。

当前过高的诉讼费用分担模式导致权益受到侵害的普通公民难以接近法院、接近正义,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原则,而各地法院在诉讼费用收取上的不同规定,更难以使当事人产生公平、公正感;而法律援助制度在设计上的不足则导致存在实际困难的被告人难以及时获得私人法律专家律师的帮助,从而在权利救济和实现方面留下瑕疵。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虽然扩大了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但是我国目前的刑事司法援助仍然只限于法庭审判阶段,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仍不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进行刑事司法援助。这就违背了刑事司法国际准则中关于法律援助应当贯穿于刑事诉讼始终的普适性要求。

(三)程序控权性失灵。

程序的目的和功能之一是制约权力的运行。而程序虚置无疑将导致权力失控,进而引致程序主体行为的反复无常或专横武断,致使司法不公现象的普遍产生。程序的控权性要求程序主体的行为应当受到程序法的严格规制。但在我国目前体制下,由于程序法定原则并未得到遵行,程序主体法外立法、法外执法的现象较为突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程序主体尤其是国家专门机关权力的放任和恣意。刑事诉讼中的监听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根据程序控权性的要求,基于权力控制和制约的需要,刑事司法机关的职权及其追究犯罪、惩罚犯罪的程序必须贯彻程序法定原则,即凡是涉及国家司法机关的职权配置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重大权益保障的事项,只能由作为国民代表集合体的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来加以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赋予的职权,司法机关不得行使;司法机关也不得违背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设定的程序规则而任意决定诉讼的进程。

就监听而言,在侦查中采用监听将侵犯公民个人的隐私和通讯自由等重要权益,根据程序法定的要求,采用监听的程序必须由刑事诉讼法作出明确规定。但我国的现实情况却是,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通过制定内部性文件的形式来规范监听的启动与实施,导致监听的启动和执行缺乏相应的程序制约机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启动和实施监听措施的随意性极大,根本不受国际通行的相应性原则、必要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司法审查原则、救济原则等程序原则的制约。这些程序制约机制的缺位,使监听的采用处于脱轨、失控的边缘,给公民的隐私权和通讯自由造成某种威胁和隐患。

(四)程序平等性失衡。

在我国,由于传统的国家主义观念的影响,诉讼程序的平等性体现得并不充分,在诉讼领域还存在着程序平等性失衡的现象,如在民告官的行政诉讼领域,由于作为被告的国家行政机关自持身份特殊往往不愿主动配合诉讼的进行,从而导致行政诉讼案件审理难、执行难问题的普遍存在。如何保障原被告双方的实质平等,一直是行政诉讼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据有关方面的统计,在2000年里,全国各级法院结案的行政案件8万余件,老百姓胜诉率不到50%.在民告官的案件中,不仅仅是公民一般不敢告、不愿告,在某种意义上说,法院也不敢审、不愿审。

[6]而在刑事诉讼领域,作为程序平等性体现的控辩平等原则未能得到真正贯彻,作为国家代表的检察机关与作为个人的被告人并不视为刑事诉讼中地位平等的双方当事人,根据我国刑诉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并不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是行使法律监督权的国家专门机关。据此,一方面检察院对法院拥有审判监督权,导致检察院对法院的纵向制约,破坏法院的审判中立性。基于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现实顾虑,法院在审判中可能更趋向于采纳作为控诉方的检察院的意见,这就使被告方的意见得不到法院的平等关注与重视;另一方面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权也同样指向被告人。按照常识,一个由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所构成的对话机制中,是难以实现双方的平等对话的。面对处于上位的控诉方,被告人受到更多的束缚,难以从心理上和能力上展开有效的防御。

这说明立法者在观念上并未真正将控辩双方置于平等地位上来加以对待。更为重要的是,我国至今仍崇尚国家本位主义诉讼观,因而缺乏控辩平等的观念基础。控辩平等要求在观念上将检察院与被告视同为刑事诉讼中的双方当事人即原被告双方,只有将检察院与被告人同列为当事人,才能实现两者的真正平等。这是国外的成功经验,在国外,检察机关不是法官而是诉讼当事人,是刑事诉讼中的原告。[11]而根据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并不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更不是刑事诉讼中的原告,而是和人民法院一样的国家专门机关。在理论上也一直认为,作为国家专门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与作为公民的被告人之间是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平等的。例如我国有学者至今仍然认为,刑事诉讼结构是一种倒三角结构,其特点是公诉即关于审判机关同处于一条水平线上;被告处于被控诉和被审判的位置,因此,控辩双方之间是不可能实现平等的。显然,这是一种国家本位主义的诉讼观念,违背了强调国家与个人平等的现代法治理念。这已成为控辩平等实现的最大观念障碍。这种状况表明控辩双方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平等地位并未能得到根本性扭转,控辩平等未能真正得以实现,控辩失衡仍然是我国刑事诉讼构造的基本特征。

(五)程序公开性受限。

程序公开要求司法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对当事人和社会公开。然而在我国诉讼实践中,程序的公开性仍然受到诸多限制。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过程公开化不足。现实中除了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法内程序之外,还存在诸多法外程序,如在现实司法管理体制下,法院院长、庭长对案件的审批程序,这种内部程序显然是缺乏公开性制约的;另一方面司法结果的公开化也不够,这主要表现在判决书说理制度的缺乏。在现代法治国家,司法结果的公开化不仅要求判决公开进行,而且要求判决理由的公开化,判决书说理制度的设立实质上就是要求主审法官在判决书尽可能详尽地陈述本案的判决理由,以此寻求当事人尤其是败诉一方的心理认同,争取纠纷在心理上真正得到解决;同时,判决理由的公开化也使法官的判决理由暴露于公众场域,为公众舆论所知、所感,有利于形成司法权的社会制约机制。

(六)程序科学性不足。

程序的科学性要求程序的设计应当符合法律行为的客观要求,充分体现和服务于其设置和存在的目的。而在我们现行的诉讼制度中,对程序科学性的认识仍然存在不足,这一点在证据制度领域体现得尤为突出。例如经实践证明是防范刑讯逼供的有效举措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长期得不到立法上的肯认。虽然现行刑诉法第43条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但是并未明确规定对于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在法律上是否应当予以排除。从实践效果来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缺乏是我国刑讯逼供长期禁而不绝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对证人拒绝作证制度的拒斥态度也是非科学性的表现。从世界各主要的做法来看,都确立了在法定情形下,证人可以拒绝作证的制度。例如当证人提供证言可能使自己或近亲属受到刑事追究或受到有罪判决时,或者当证人基于特定职业而拥有特定身份,如证人身为律师、医生、宗教神职人员等时,对于他们因自己的职业原因而了解到的情况,均可以拒绝向法庭作证。对于拒绝作证权,我国在立法上明确予以否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所有知情人都应当出庭作证,而不应有拒绝作证的例外。在诉讼理论上,对拒绝作证权也基本上持否定态度,传统观点认为拒绝作证制度不利于与犯罪作斗争也与大义灭亲的传统相悖。

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拒绝作证制度的缺位却引发了极端的司法悖论:一方面是父母因顾念亲情拒不揭发子女的罪行,构成窝藏、包庇罪而被定罪处罚,引发人民批评法律不人道;另一面则是司法机关只能对大量的公民拒不作证的违法行为,假装视而不见,法律的权威因此遭到极大破坏。现代法治理念要求良法之治、否定恶法亦法。作为良法,就不能要求人们去履行无法履行的不正当义务,或是去禁止完全不应被禁止的正当行为。

就拒绝作证权的设置而言,虽然基于查明案情,特别是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考虑,法律希望每个证人都能大义灭亲出庭作证,但这往往只是法律的一厢情愿,因为就人类目前的政治觉悟而言,大义灭亲在任何一个社会,都是一项较高的道德要求或标准,不是每个公民都能达到的。如果法律违背这一社会现实,强行将此作为公民的法定义务,就将导致法律在执行中被虚置或遭到抵触。明智的做法是建立拒绝作证制度,将是否大义灭亲交由证人自己决定;法律可以作此期望,但却不能作此要求。

由于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之间实际上是辩证统一的:程序的公正是正确选择和适用法律,从而也是体现法律正义的根本保障。公正的程序本身就意味着它具有一套能够保障法律准确适用的措施和手段,并且由此能够形成保障法律准确适用的常规机制。[7]也就是说,公正的程序往往具有致成公正结果的内在品性,不遵循公正的程序则很难期望达至公正的结果,诉讼结果的公正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诉讼过程的公正性。因此,我国现行司法体制在丧失了程序公正性的同时,实体公正性也失去依凭和保障,从而造成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双重失却。

三、公正的重塑: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与步略。

如果说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现行司法制度的诸多缺陷尚能为普遍的社会公众所承受,而不致对社会公正造成强势冲击,那么一旦面临社会转型,在社会原有价值规范整体失灵的情势下,现行司法体制的弊端必定就会凸显出来。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开始实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经济体制改革。由于市场经济自身的逻辑,必然要求限制政府权力、保障个人权利,实现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传统的集权式社会结构面临着全面转型,作为生发于其中的现行司法制度也面临着变革。同时,市场经济本身是一种法治经济,它对社会法治环境的依赖程度相对较高,它既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来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环境,也要求在参与市场竞争的理性经济人的权利遭受侵害时,能够有公正的裁判者来提供权利救济,而中国现行的司法制度显然难以承担这样的职能。相反,在市场经济的语境下,现行司法制度容易滋生司法腐败、诉讼效率极其低下的弊端却暴露无遗。从现实情况来看,司法腐败现象愈演愈烈,已经极大地破坏了司法权威、损害了社会公众的法律信仰,并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作为回应,司法体制改革的命题也就随之而被提出。

(一)司法改革的目标定位。

改革目标的设定应当是基于对现存问题的回应,我国现行司法体制的弊端在于公正的缺失,因此,司法改革的目标应当定位为公正的重塑。应当注意的是,囿于传统观念,对于司法公正的理解,我国更多的是强调实体的公正性,而对程序的公正性则相对忽略,在司法改革的实践中,已经出台的一些改革措施已经充分体现出了这一点,例如作为遏制司法腐败对策的错案追究制,虽然有利于增强法官责任的落实,但其对程序公正尤其是程序独立性妨碍极大。显然,从更为宏观的角度考察,这种改革措施的科学性是值得质疑的。作为我国司法改革的终极目标,司法公正应当兼顾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个层面;在改革方案的选择上则应通过对程序公正的保障来致成实体公正的结果。具体而言:

首先,保障程序独立性。鉴于目前严重的司法信任危机(社会公众的观念中,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中立、公正形象受到极度贬损),必须进一步推进司法管理体制的改革,通过彻底实现司法独立来重塑人民法院中立、公正的形象。在具体作法上: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资源独立于地方,目前可行的方案有二:一是对现行司法体制作大的调整,建立人民法院系统的中央垂直领导制度,使司法权彻底脱离地方;二是在现行司法体制的框架内,通过设立跨行政区域的大司法管辖区域或设立各级巡回法院的方式,使司法对地方形成有限超越。2、加强保障法官个人独立的制度建设。改革法院内部管理模式,合理界定法院院长和庭长等司法行政事务领导与法官的关系,废除案件审理院长、庭长审批制;改造审判委员会的功能,逐步淡化其实质审理的功能,加强其经验总结与交流的内外协调功能;同时还应提高法官的任职资格条件,提高法官整体素质,从我国目前的现实条件来看,从有经验的律师中选拔法官是较为可行的方案,应当成为制度变革的突破口;另外法官的服务条件也应得到改善,至少要做到与法官的特殊公务员的身份相适应,确保法官职业的尊严。

其次,增强程序的民主性。作为现代社会的结构特征和制度优势,民主已经深入人心,在这样的背景下,增强程序的民主性也构成了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考虑到新的控辩式诉讼模式的确立大大增强了被告人对辩护律师的依赖性,因此,为了保障被告人能够获得律师的帮助,维护刑事司法的公正、公平,同时也是为了保障新的审判方式能够有效运行,我国刑事司法援助制度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应当考虑从侦查阶段起就及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律师进行司法援助,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同时,目前争议较大的诉讼费用制度也应有所改革,不但应在总体上降低诉讼费用的标准,消除普通公民接近法院、接近正义的障碍;而且应当统一目前各自为阵的收费标准,增强公民对司法公平、公正的认同感。

再次,加强程序的控权性。首先,应当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以强化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具体而言,应当扩张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允许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也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其次,在刑事诉讼领域,应当强化司法权对侦查权和公诉权的制约。具体而言,在侦查程序中,应当确立司法审查原则,侦查机关采用逮捕、拘留、监听、诱捕等强制侦查措施,必须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由法院审查批准后才能执行。

还次,增进程序的平等性。在观念上必须突破国家本位主义的桎梏,强调在法治国家背景下,法律应当平等地对待政府和公民(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国家与个人),在法律的规范体系之内,个人与国家具有平等的法律主体资格;政府不应当在法律上享有不必要的特权和豁免权。在制度设置上,尤其是在刑事诉讼领域,必须留意涉讼公民与代表国家起诉的检察机关在诉讼地位上的平等性,确保控辩平等原则的真正实现。具体而言:1、应当强化辩护权。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律师之间的会见交流权;确立侦查讯问时律师在场权;健全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等。2、逐渐弱化直至完全取消检察院对法院的法律监督权。更为重要的是,应当摒弃国家本位主义观念,塑立起检察院就是刑事诉讼中的原告当事人的观念,由此奠定控辩平等的观念基础。另一方面,在行政诉讼领域,应当增强程序的刚性,对于行政机关消极应诉、拒不应诉甚至阻挠、妨碍诉讼进行的,司法机关应当有权加以制裁。

又次,实现程序的公开化。一方面,应当坚持程序法定原则,对于目前无法公开的法外程序,应当通过深化法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以杜绝。当前,法院正在进行审判长选任制的审判方式改革,检察机关也在推行主诉检察官制,这些改革措施有利于保障司法人员的主体性,增强其独立办案的权限,也有利于排斥法外程序的出现;同时,应当尽快确立判决书说理制度,法官在判决书中必须对事实和证据的认定以及法律的适用给出明确的说法,以增强判决的理性。

最后,完善程序的科学性。应以更为开放的态度对待先进诉讼制度的采纳和建立。对于一些争议较大的制度,可在司法实践中先行试点,如证明可行,则在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加以采纳。如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已经规定:凡经查证确是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实际上就是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得以适用。实践证明,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行刑事诉讼法的不足,有利于约束侦查机关的权力,保障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并有效地遏制了刑讯逼供的泛滥。在今后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可以考虑将其纳入刑事诉讼法典之中。

(二)司法改革的动力资源。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后发展国家而言,法治的实现必须借助于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良性互动。作为司法改革这一系统工程的宏观目标,司法公正的实现也依赖于国家与社会两方的合力支持。在考察司法改革进行的动力资源时,不仅应重视作为国家代表的司法机关的推动作用,也应对作为民间力量代表的律师界和理论界倾注更多的关注与信任。

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司法的本质在于公正地裁断社会纠纷,消饵社会冲突,回复社会秩序。可以说,公正是司法活动的生命基础,也是其不可退却的行为底线,丧失了公正性的司法活动是难以实现自身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的。因此,在现代法治国家,司法机关本能地会将司法公正作为自身追求的理想与目标,而当现实与这一目标存在明显差距时,它们会本能地启动司法体制改革来作出调适。

可以说,国家司法机关拥有自发启动司法改革的原初动力,也构成司法改革的首要动力资源。从我国司法改革的进程考察,系统的司法改革首先是由法院从刑事司法方式的改革开始启动的。这是因为原有的职权式审判方式对法院依赖过重,降低了法院的司法效率,同时司法的公正性也难以得到保障。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关于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开庭司法程序的意见》着手推行庭审改革试点,对公诉机关起诉材料的移送、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员与司法人员讯问、询问的时间和方式以及庭审中被告人的权利等问题作出了与当时的刑事诉讼法不尽一致的规定,如要求出庭支持公诉的公诉人承担对被告人的讯问和对证人的询问工作,证人、鉴定人必须出庭作证,书面证言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等等,从而以刑事司法方式改革为契机启动了司法制度的改革。

其后,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在党的十五大上的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成为党的司法工作的重点。对此,司法机关积极予以回应,在审判和检察两个领域规划、推行了更加系统的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在机构设置和内部管理体制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如推行审判长选任制,公开招考高级法官等。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出台了《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推行主诉检察官制和检务公开,实行机关干部竞争上岗等。2001年开始实行全国统一的法官、检察官、律师资格考试等等。可见,在现行政治、经济体制背景下,司法机关在推动司法改革的进行、致力实现司法公正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

然而,司法公正不仅是国家司法活动追求的目标,也是市民社会认同的基本价值观念。因此,司法公正的实现不能仅仅依赖国家司法机关的单向推动,也需要来自市民社会的动力支援。在考察中国司法改革的动力机制时,不应忽视作为民间力量代表的律师界和学术界对于司法改革的推动作用。民间力量也是推动司法改革的重要动力资源。出于改善自身执业环境的考虑,律师界是启动司法改革的较早呼吁者和参与者,在提高当事人的程序保障,增强程序民主性和平等性方面,律师界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学术理论界对于司法改革进程的广泛参与,可以为司法改革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和目标导向。1996的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就集中体现了国家与民间良性互动的独特作用和优势所在。96年的修法一方面是作为国家代表的司法机关前期司法改革经验的累积,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学术界对司法改革的理论准备状况。这次修法的结果使原有的强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得到根本改造,一种带有当事人主义特征的新型诉讼模式控辩式诉讼模式得以塑成。较之原有的强职权主义诉讼模式,新的控辩式诉讼模式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刑事程序的民主性和平等性得到提升,程序的公正性明显增强。由此可见,司法公正的实现需要国家机关与民间力量的双向互动、共同合力。

(三)司法改革的路径选择。

现代司法制度对于许多西方国家来说是内生型的,是伴随着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生和发展而自然而然地演进和生成的,因此,在西方国家不存在司法制度现代化的路径选择问题。然而,就中国等后发展国家而言,问题就要复杂得多,因为这些国家本身有着生命力极强的本土文化,而现代化基本上又是一个全面向西方学习、进行制度移植的过程。在这些后发展国家司法制度现代化的进程中,由于文化的异质性,其传统文化土壤或曰本土资源必将与其所移植的制度形成激烈的碰撞和交锋,从而使司法制度的改革者面临着本土化还是国际化的道路选择。

从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进程来看,在改革路径的选择上也曾经有过反复。在改革初期,囿于传统观念,改革措施过多地顾及本土资源,而对国外先进制度的关注、移植不够,导致改革的路径过于狭窄,前瞻性不足。如当最高人民法院推行司法方式改革、引入控辩式司法方式之初,检察机关即以控辩式诉讼不适合中国国情为由大力反对,这主要就是因为对中国本土资源过于偏重,而忽视了诉讼机制内在法理的普适性以及诉讼制度的可移植性。而在改革中后期,随着改革的深入,在矫正前期失误的同时,则又步入另一个误区,即过分重视国外经验,一味强调制度的借鉴和移植,而忽略了对本土资源的应有关注。这一点在学术界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理论论证和制度设计上趋势尤其明显。

中国的司法体制改革不可能照搬德国或日本的制度而获得成功,也不可能囿于传统而固步自封,中国的司法改革应当选择一条本土化与国际化相结合、立足于本土资源进行制度移植的创新型制度移植的道路;既要体现现代司法制度本身的发展规律,又要强调该制度与中国本土资源环境的深度契合性。例如在关于证人拒绝作证制度的探讨中,我们既要注意到这一制度在国外法治国家普遍确立的现实和内在依据,同时也要认识到中国古代即有亲亲相隐不为罪的乡土传统,这样就可以为在中国引进该制度寻找到本土资源的强力支撑。

中国的司法改革在总体上遵循着这样的发展道路,从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在引入当事人主义诉讼对抗制因素的同时,又一定程度上保留了法官的职权因素,到对在中国设立沉默权制度的谨慎态度等,近期司法改革注重所移植制度与中国社会环境相契合的趋势是相当明显的。这是值得欣慰的。

在司法理论界,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关注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这一问题,尤其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追求两种效果的统一已成为一项基本的理念,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司法的法律效果。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开启了研究两种效果相统一的热潮,各司法机关都以实现两种效果的统一作为其司法工作的目标,做到公正合理。

什么是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呢本文认为司法的法律效果就是立法所期待法律应有的功能与作用;而司法的社会效果,即是在运用司法的程序审理案件后,所起到的社会评价,社会舆论的反映是否良好的效果。一个国家法律的制定是体现这一时期政治、经济、公民教育情况的,法律具有封闭性,不可能预测到未来社会的发展,故立法便会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法律的封闭性与社会的不断的发展之间便会出现矛盾,彼一时的法律不能体现此一时期的社会实际情况,因此常会出现司法的两种效果不能统一,而出现这种不统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分析。

导致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不统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立法技术与司法技术的完善程度,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分析。我国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纠纷多样化,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迅速变动之间便会出现矛盾,传统的司法理念与当今提倡能动司法之间出现矛盾,法院审判不公开与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之间出现矛盾等等,具体如下:

法制观念是法律意识的组成部分,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是公民遵纪守法行为产生的依据,树立法制观念与我国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要求相吻合。要想全面了解法制观念,首先要清楚,什么是法制,根据宪法的规定,法制,是统治阶级运用法律手段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的基本制度和方法,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从静态上看,是指一国的法律和制度;从动态上看,是国家机关制定的严格执行和遵守的法律制度,依法对国家进行治理的一种方式和原则。而法制观念则是指人们对法制的看法和态度,关键是对依法办事的态度,我国是具有自己发展特色的国家,我国的法制进程发展较慢,封建文化对社会公众的影响较深,人们接受的文化教育水平比较低,许多人对法制并不了解。

树立法制观念,首先要在制度层面上加强法制建设,实现法的统一性,完整性,从而强化法制观念的基础。其次,在意识层面上,要吸收先进文化教育,积极参考国外先进法制经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最后,在实践层面上,要坚定依法治国,确立公正、严明的法律秩序,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为我国向法治社会转型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可靠的思想保证。

信息检索论文完整版【精选】

当今时代,人类已经步入了一个的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在信息时代,信息也已成为人类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资源。它与能源、物质一起被认为是人类社会的三大支柱。在信息时代,计算机网络技术也遍及了全球的每一个角落。于此同时信息时代也给我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带来了许多变化,例如文献的发展与变化就是极其明显的。最开是的时候是纸质文献到后来信息时代的发展又给我们带来了电子文献。同纸质文献相比,它具有轻便等等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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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参考文献,(9)附录,(10)致谢。各部分的具体要求如下:

1、封面采用学校统一的封面格式,封面上填写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学号、所在院(系)、专业名称、指导教师姓名及完成日期。

论文题目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25个字。

2、中文摘要摘要是论文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摘要中有数据、有结论,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独立使用和引用,论文摘要在写法上一般不分段落,常采用无人称句。摘要中一般不用图表、化学反应式、数学表达式等,不能出现非通用性的外文缩略语或代号,不得引用参考文献。写作论文摘要时应注意能反映出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论文所研究的问题及其目的和意义;论文的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问题研究的主要方法、内容、结果和结论。论文摘要一般200~400字。

设计说明书的摘要一般为1000~2000字,摘要应该包含论文中的基本信息,应说明本项研究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法(实验方法)、结果和结论,重点是结果和结论。注意突出具有创新性的成果和新见解。

3、英文摘要英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基本对应,要符合英语语法,语句通顺,文字流畅。

4、关键词关键词是为了文献标引而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的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关键词。

5、目录目录是论文的大纲,反映论文的梗概。目录页每行由标题名称和页码组成,包括中英文摘要;前言;主要内容的章、条、款序号和标题;小结;参考文献;注释;附录;可供参考的文献题录、索引等。

些事项的说明。前言通常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论文所研究的目标、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研究目的和意义;论文使用的理论工具、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论文的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论文参考的文献资料、使用的符号、计算公式等需要说明的问题。前言在写法上不分章节,提倡无人称句。

7、论文正文论文正文是主体,一般由标题、文字叙述、图、表格和公式等五个部分构成。写作形式可因课题性质不同而变化,一般可包括理论分析、数据资料、计算方法、实验和测试方法,经过整理加工的实验结果分析和讨论,与理论计算结果的比较,个人的论点以及本研究方法与已有研究方法的比较。要求实事求是、理论正确、逻辑清楚、层次分明、文字流畅、数据真实、公式推导计算无误。文中若有与导师或他人共同研究的成果,必须明确指出;如果引用他人的结论,必须明确注明出处,并与参考文献一致。

8、参考文献只列作者直接阅读过、在正文中被引用过的文献资料。参考文献一律放在论文结论后,不得放在各章之后。每条文献的项目必须完整,诸项缺一不可。各类文献的书写格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论文中引用参考文献时,应在引出处的右上方用方括号标注阿拉伯数字编排的序号,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列在正文的末尾。特别在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时,应在引用处加以说明。文科论文可选用页脚注。

9、附录一般作为论文主体的补充项目。主要列入正文内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供查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或重复性数据表格;由于过分冗长而不宜放置在正文中的计算机程序清单;论文使用的缩写说明;调查、实验材料等。

10、致谢对于提供各类资助、指导和协助完成研究工作以及提供对论文写作各种工作有利条件的单位及个人表示感谢。致谢应实事求是,真诚客观。

节俭

节俭是一种美德、一种意识、一种智慧、一种文明和一种科学的生活方式。储蓄必须成为我们的习惯。

有句谚语说得好:一个有节俭之心的人等于拥有一大笔财富。不错。在我家,手机版也有一些节俭的人:我80岁的祖父把家里用完的所有瓶子和罐子都存了起来,把其中一些卖给垃圾场,把剩下的洗干净晾干,里面可以装红葡萄酒、白葡萄酒和其他自家酿造的特产!奶奶也不愿意落后。扔掉旧衣服和小衣服太糟糕了。经过奶奶熟练的裁剪,她拼凑出许多时髦漂亮的衣服。转角布料甚至被缝成了保暖的品牌鞋垫。聪明的母亲会把洗过的水倒进一个大桶里,用来在洗蔬菜和衣服时冲马桶。淘米水最适合浇花。爸爸把剩菜、剩菜和油汤倒进一个盆里,可以用来喂牲畜。我把过期的日历和用过的笔记本装订在一起,把背面当成粗糙的纸。我弟弟刚上二年级,他把丢弃的一次性纸杯和卫生纸卷变成了手工制品,变废为宝!

生活中仍有一些看似小事,但却在不经意间造成了大量浪费:教室里的一些纸只写了几个字,就被扔进了垃圾桶,但仍是崭新的。公共厕所和水箱的水龙头在大声哭泣。水龙头没有漏水。一些教室白天阳光灿烂,但窗外阳光灿烂。工厂里的风扇不停地转动,工人们已经不见了。办公室里,电脑****响起,工作人员下班了。在餐桌上和地板上,到处都是散落的米粒,有些人故意把它们扔掉。事实上,储蓄很简单,只要我们稍微注意一点,范文写作我们就能节省很多财富。例如,如果我们每人每天节省一粒米,13亿人和13亿粒米,我们可以让饥饿的人们吃一年美味的米饭。我们每个人每天节约一次电,13亿人和13亿千瓦时的电,可以照亮电力短缺的地方。我们每个人每天都节约一滴水,13亿人和13亿滴水,这样遭受干旱的人就可以喝一整年的水。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可以省下一毛钱,甚至一便士,这样那些渴望上学的山区儿童就可以上学了。这些事情对我们来说微不足道,但只要我们都存一点钱,中国就不会有这么多饥荒、电力短缺和水资源短缺。

节俭和节俭是每个中国人都应该有的好习惯。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从小事做起,从每天开始,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千瓦小时、每一张纸、每一粒米。这样,我们的家园将永远美丽富饶!

职业道德论文

摘要:文章首先分析了新时代高校辅导员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然后重点论述了新时代加强高校辅导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策略,包括强化职业培训与正向引导;完善激励制度与评价机制;辅导员自觉提升职业道德水平。

关键词:新时代;高校辅导员;职业道德。

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核心力量,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高校辅导员的职业道德素养高低,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行为。同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均对加强师德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高校辅导员职业道德的培养指明了方向。因此,对高校辅导员的职业道德开展探讨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新时代高校辅导员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

(一)价值观念失衡,行为失范偶有发生。

一方面,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多元文化的传播,当前社会中的功利风气、拜金思想直接影响了高校辅导员的价值观念,对其产生不良的暗示及影响;另一方面,高校辅导员既是学校的教师,需要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同时为了得到学生的信任,辅导员更是学生利益和意愿的代言人,因此两个身份的"不同要求,容易导致辅导员陷入角色冲突,价值观陷入两难的境地。

(二)职业倦怠,工作浅尝辄止。

高校辅导员工作内容较为繁杂,涉及学生相关的方方面面,辅导员既要承担行政工作,又要承担教务任务,既要处理学生的日常事务,又要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学生有任何问题,辅导员便要进入工作状态。辅导员工作的繁忙与压力,导致部分辅导员逐渐出现职业倦怠现象,具体表现为工作责任感下降、工作态度消极、工作效率下降等。

(三)评价机制及激励制度不完善。

社会、学校、学生既期望辅导员是工作精英,同时也是道德模范,虽然各个高校均强调辅导员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但是在评价机制和激励制度方面略显薄弱。现行的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机制陈旧,教师、学生在评价中容易敷衍了事,而非根据教师的实际工作状态如实评价,导致评价结果的参考价值降低。在高校中,辅导员较之专业教师处于较为模糊的地位,福利待遇、晋升空间相对有限,激励力度不足,势必会影响和限制高校辅导员的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新时代加强高校辅导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策略。

(一)强化职业培训与正向引导。

高校是辅导员职业道德发展的主阵地,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因此,高校应在工作技能、授课技能的培训之外,设置或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培养版块,开设专门的课程,以更加生动的形式引导高校辅导员内化职业道德,端正职业行为[3]。此外,高校还应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依据,以职业化要求为目标,定期举办辅导员论坛,要求辅导员就职业道德方面的议题进行分析讨论,强化对辅导员职业道德的正向引导。

(二)完善激励制度与评价机制。

激励制度与评价机制是高校辅导员职业道德建设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条件,因此高校应完善辅导员的激励制度。具体实践中,从辅导员选聘开始,围绕资格认定、业务培训、考核评价、职称(务)晋升等,学校要给予考评结果优异的辅导员晋升晋档、换岗交流、物质奖励等。同时,学校还要制定和完善辅导员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机制。采用定量与定性考核、结果与过程考核、共性与个性考核、实践管理与理论修养考核的方式,综合评价辅导员职业道德状况。对辅导员职业道德进行评价,是为了更好地保证辅导员言行自律的持续性发展。

(三)辅导员自觉提升职业道德水平。

辅导员承担着大学生思想引领的重任,如果自身不能主动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可能会导致教育引导的偏差,对学生产生不可扭转的负面影响。因此,高校辅导员应该主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先进模范的优秀事迹,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以正确的价值理念引导人,以先进的政治理论教育人,以高尚的品德操守影响人;只有深刻清醒地意识到“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对辅导员职业道德的要求,不断提升和完善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辅导员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完成对社会、对学校、对学生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三、结语。

高校辅导员既要有出色的工作能力,更要有正确的价值取向,这样才能更好地承担辅导员的工作任务。加强高校辅导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能使辅导员更加明晰自身应该持有的道德素养和行为规范,才能在与学生的互动中引导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承担起时代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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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纸质稿(初稿)于2009年5月30日前交函授中心学籍科江文老师收,联系电话:0735-2898178手机:13787357225,过期不予受理。

2、经指导老师修改后,返回学员定稿,请各位学员及时关注。

3、各位学员务必保留电子稿,定稿后拷贝交函授中心,由中心统一刻制光盘上交南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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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以a4标准页面排版(21﹡29.7cm),1.5倍行距,字体、字号要求如下:

标题用粗黑体:一级标题三号,二级标题小三号,三级标题四号;正文用宋体小四号。

2、章节目序号(标题序号):

(1)按照正式出版物的惯例,标题编号顺序规定如下:1、1.1、1.1.1………。

(2)论文标题一律从“1、”开始。

3、图表标号:

图1.1图1.2图2.1图2.2……。

(与图名称一起标在图正下方,用5号宋体,如图1.1,gdp按年度增长率)。

表1.1表1.2表2.1表2.2……。

(与表名一起标在表正上方,如表1.1职工情况一览表)。

4、中文摘要和关键词:

摘要:※※※※。

关键词:※※※;※※※;※※※。

其中:摘要和关键词这两个词用宋体加粗,小四号,摘要内容和关键词内容用楷体小四号;

5、英文摘要和关键词:参照中文摘要和关键词;用timesnewroman体;

6、论文正文:空二行后书写正文,正文的第一段为“引言”,但不加小标题。

7、参考文献列示格式(5号宋体):

书籍格式:〔编号〕作者,作者。书名。

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

报纸格式:〔编号〕作者,作者。文章题目[n]。报纸名,年月日,第几版。

注意:网络文献一般不作为参考文献。

8、页眉必须打印“南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设计(或论文)”,居中(5号宋体;

9、正文必须打上页码,页码格式为“第x页,共x页”;居中打印(5号宋体);论文前面的中英文摘要页、目录页用小写i、ii、iii、iv顺序编页。

10、所有论文请用word98以上版本打印。

学会变通,学会变通

学会变通,学会换种思维方式来看待问题,有利于我们更好的发展。

章鱼之所以在海洋里能够无往不胜却成了瓶子里的囚徒,变成了渔民的猎物,成了人类餐桌上的美餐,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章鱼不懂得变通。因为章鱼渴望藏身于空心的器皿之中。它只要一看到小瓶子,都争先恐后地往里钻,不论瓶子有多么小,瓶口多么窄。如果章鱼能够懂得变通,适应新环境,那么它就不至于成为人类餐桌上的美餐。

学会变通不仅在动物身上体现出来,作为我们人类更应该学习变通。

只有学会变通,我们才能更好的适应新的环境,新的挑战,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创造出精彩的人生!

什么是变通呢?变通是相对于无理的固执而言的,变通就是要换种思维方式来看待问题,这条道不行,我就走另一条适合自己的道。变通就是相对于以前旧的、落后的思想观念上的创新发展,更有创新意识。

大家可能不知道,我国著名的运动员,有着“亚洲飞人”之称的刘翔,在成为男子110米跨栏项目的运动员之前,其实是一名跳远运动员。在他还是一名跳远运动员的时候,他每天都刻苦训练,严格要求自己,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但成绩始终上不去。原来,是他的身高少了两厘米。于是他的教练建议他成为一名跨栏选手。就这样,刘翔找到了适合自己的项目,他更加努力的参加每一次训练,从来都是严格要求自己,最终他在雅典奥运会上以打破事件纪录的成绩一举夺冠,整个中国沸腾了,全世界震惊了!

正是因为刘翔懂得变通,听教练的建议,成为了一名跨栏选手。才有今日的刘翔,他不仅实现了个人的人生价值,更令国人为他感到骄傲。

学会变通,我们就要学会创新。一说到创新,大家必然会想到美国的革新者,前苹果首席执行官——史蒂夫·乔布斯。

乔布斯因为他的理念创新,才铸造了如今的苹果帝国。

这是因为在其他企业管理者还在讲要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时候,乔布斯已经率先提出要创造出新的消费需求让消费者消费的创新理念。于是才有了如今的iphone手机,现在很多人都渴望拥有一部最新款iphone11手机。相信,苹果公司会因为创新精神而越来越强大!

让我们人人都学会变通,创造出精彩的人生!

年度公文参考模版7大类25套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决定。

1.重要事项决定。

 

×××(单位名称)关于×××(事由)的决定。

   。

×××(主送单位):

    为了……(目的主旨),根据……(依据),经研究(如有重要的决定程序可以写出),决定……(意图主旨即决定事项)。

     一、……。

     二、……。

     三、……(决定的具体内容)。

                                                   ×××(单位印章)。

嘉奖决定。

 

×××(单位)关于表彰×××的决定。

 

×××(主送单位):

    最近,……(被表彰人员或单位的事迹)。

……(被表彰事迹产生的积极影响和表现出的精神)。

      为了……(表彰目的),根据……(表彰依据),决定对×××等予以表彰(或授予……等……称号)。

      希望……(希望、号召)。

      附件:×××(单位)×××表彰名单。

                                                   ×××(单位印章)。

处分决定。

 

×××(单位)关于对×××处分的决定。

     。

  ×××(主送单位):

      最近,……(违规违纪事实),……(造成的危害和产生的不良影响)。

      根据……(处分依据),为了……(目的主旨)经研究,决定给予×××(受处分的人或单位)……(意图主旨即处分决定)的处分。

                                                  ×××(单位印章)。

(二)通知。

 

 

×××关于×××(拟采取的措施)的通知。

      。

×××(主送单位):

    近一段时期,……(使用点面结合材料,从正反两各方面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指出采取进一步措施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为了……(目的主旨),根据……(依据),经研究,决定……(意图主旨即拟采取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通知的具体内容)。

       二、……。

       三、……。

       ……。

       ……(提出希望和要求)。

周知性通知。

 

×××关于成立××机构的通知。

    。

×××(主送单位):。

为了……(目的),根据……(依据),决定成立……机构,负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的人员组成。

二、……(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

(二)……。

三、……(机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工作。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单位印章)。

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

 

 ××××(主送单位):

(2)×××(会议议题)。请××××(与会人员)准时参加。

     ……(会议其他要求)。

    (联系人:×××   电话:×××)。

                           。

                                                 ×××(单位印章)。

   (这类会议通知可以设计成填写式公文)。

 

 

关于召开×××会议的通知。

 

×××(主送单位):

    为了×××(目的主旨),根据×××(依据),×××(主办单位)决定于近期召开×××会议(意图主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分旨,总分条文式结构):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三、会议主题:(1)……;

(2)……。

    四、参会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请与会人员持会议通知于×××(时间)到×××报到,××××××(食宿费用安排)。

   (二)请于×××(时间)前将会议回执传真或至×××(会议主办或承办单位)发电子邮件亦可(电子邮件信箱)。

   (三)材料准备要求……。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附件:1.参会名额分配表。

          2.参会人员回执。

(三)报告。

 

 

                  ×××(单位)关于……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送单位):

根据……要求(或……以来),我们×××(概述工作背景或基本情况)。在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基础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二、……。(主要做法和成绩,包括采取的办法、措施和产生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以及拟采取的对策措施)。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和思路)。

 

答复上级机关询问和交办事项的报告。

 

×××(单位)关于××有关情况的报告。

 

×××(主送单位):

根据……要求(或根据……的指示精神,或根据转来的《……》要求),我们对……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或我们对……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情的过程、原因等)。

二、……(经调查核实的情况或处理的依据、结果等)。

三、……(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专此报告。

反映情况报告。

 

×××(单位)关于××有关情况的(紧急)报告。

 

×××(主送单位):

××年××月××日(最近、近日),……(概述“报告”反映情况的产生原由、情况和问题)。为了……(目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情的过程和最新事态等)。

二、……(原因和后果分析)。

三、……(已采取的措施及作用)。

四、……(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五、……(需引起上级单位重视或关注的问题)。

(四)请示。

 

 

×××(发文单位)关于××××的请示     。

 

×××(主送单位):

    为了×××(目的主旨),根据……(依据),我单位拟×××(意图主旨)(概述工作背景或基本情况,简要提出要求解决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和我们的意见请示如下(请示原由、事项,内容多可以分条列项)。

    一、……(基本情况)。

    二、……(请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及其意义)。

    三、……(具体方案和请示事项)。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准(指示)。(结语)。

  (联系人×××、电话×××)。

 

 

             。

×××(单位)关于请协调解决×××××问题的请示。

 

×××(主送机关):

目前,我公司……(行文背景,遇到的问题或困难)。为了×××(目的主旨),根据……(依据),现就……(意图主旨)请示如下:

一、……(问题的由来及不利影响)。

二、……(解决问题的积极意义)。

三、……(请示内容,即请求协调解决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有关建议)。

    妥否,请批示。(请审核批准)。

 

   (联系人及电话:×××  ×××)。

 

 

 

×××(单位)关于×××××的请示。

 

×××(主送机关):

近日,……(在某项工作中遇到……问题或困难)。现将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有关情况)。

二、……(遇到的问题)。

妥否,请指示。

(联系人及电话:×××   ×××)。

 

 

 

××××会议纪要。

(第×期)。

 

×××同志传达了×××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情况,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听取了×××关于……工作情况汇报,讨论了……,审议了《……》等×项……。

会议认为,……。

会议强调,……。

会议指出,……。(以上为会议概况)。

会议经过审议,议定以下事项(以下为会议议定事项)。

 一、……。

 二、……。

 ……。

            。

             。

分送:

×××(×××单位)、×××(×××单位)……。

 

(五)计划。

 

 

××单位××年工作计划。

 

      根据……(依据),为了……(目的主旨),经研究(如有重要的决定程序可以写出),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分旨小标题,根据内容取舍)。

      ……。

     二、时间地点。

     ……。

     三、任务标准。

     ……。

     四、步骤期限。

     ……。

     五、具体措施。

     ……。

     六、责任分工。

     ……。

     七、组织领导。

     ……。

     八、奖惩措施。

     ……。

(六)总结。

 

 

××××(单位名称)××年××××工作(成绩)总结。

 

××××年,在××××的正确领导下,在××××的大力支持下,在××××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开展了××××工作(总述,依据1),取得了显著成绩(总评,依据2),为发扬成绩,纠正错误,以利再战(目的主旨),现将××××年工作总结如下(意图主旨兼过度语转以下分旨):

    一、××××(成绩1)。

    二、××××(成绩2)。

    三、××××(成绩3)。

    以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上级要求和先进单位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问题1、2、3)。

    今后我们要……(今后意见1、2、3)。

经验总结。

 

××××××××(总经验)。

——××××(单位)关于××××工作的经验总结。

       。

××××年以来,我们开展了××××工作(总述,依据1),取得了显著成绩(总评,依据2),现将主要经验总结如下(意图主旨兼过渡语转以下分旨):

    一、××××(分经验1)。

……(思想、做法、效果)。

    二、××××(分经验2)。

    ……(思想、做法、效果)。

    三、××××(分经验3)。

    ……(思想、做法、效果)。

                           。

 

(七)礼仪类。

 

感谢信。

 

××××:

最近,………(情由1)。

这种……,体现了……(情由2)。

为此,我们谨向××××表示衷心的感谢!(情感)。

希望××××,……。

 

 

慰问信。

 

××××:

最近,………(情由1)。

这种……,体现了……(情由2)。

为此,我们谨向××××表示深切的慰问!(情感专用语)。

我们将……,希望××××,……。

祝……!

 

 

 

××××贺词。

(××××年××月××日)。

 

××××:

     今天,我们……,值此……,请允许我代表××××,向××××致以热烈的祝贺!(情感专用语1)。

     ××××是××××……(业绩,情由1)。

     通过××××,必将××××××××,……(业绩,情由2)。

     最后,我们诚挚地祝愿……,……!(情感专用语2)。

 

开幕词。

 

××××:

    ××××会议隆重开幕了。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向会议致以热烈的祝贺!向××××表示衷心的感谢!(情感专用语1)。

    出席这次会议的领导(嘉宾、代表)有××××、××××、……(人员介绍、情由1)。

    这次会议的召开,是……,对于……,必将……(目的、意义、情由2)。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议题、议程、情由2)。

    希望各位(代表、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与会要求,情意)。

预祝大会圆满成功!!(情感专用语2)。

 

 

闭幕词。

 

××××:

    ××××会议在××××下,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预定的任务,今天就要闭幕了。谨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情感专用语1)。

    这次会议进行了××××,……(会议成绩、情由1)。

    这次会议取得了……,……(会议影响、情由2)。

    希望各位代表会后……(会后期望,情意)。

    现在宣布:××××会议胜利闭幕!(情感专用语2)。

 

 

欢迎词。

 

××××:

    首先,我高兴地代表××××向××××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情感专用语)。

    ××××是××××,……(情况介绍、情由)    。

    我们希望××××,……。

    最后我提议: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的到来表示最诚挚的欢迎!或为××××干杯!(情意)。

     。

 

欢送词。

 

××××:

    今天,我们欢聚一堂,欢送××××××××一行。(情感专用语)。

    ××××在××××××××期间,……(历史回顾、情由)    。

    我们希望××××××××,……。

祝××××××××一路平安,身体健康!(情意)。

 

 

答谢词。

 

××××:

    我们对××××的访问即将结束。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向××××的盛情款待表示衷心的感谢!(情感1)。

    对××××的访问期间,有幸得到……,给我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情由)。

    为此,再次向××××表示深深的感谢!(情感2)。

    最后,希望……。

    祝友谊万古长青!后会有期!

  。

 

告别词。

 

××××:

    几年来,××××,××××……。

(情由1)。

    为此,我谨向××××表示表示衷心的感谢!(情感1)。

    几年来,××××,××××……。

(情由2)。

    为此,我谨向向××××表示表示深深的歉意!(情感2)。

    最后,希望……(情意)。

    谢谢大家!(情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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