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项目自查报告(模板21篇)

时间:2023-12-03 14:24:40 作者: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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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县财政局安排部署,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资金使用办法规定,对至3月所有涉农惠民林业项目资金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对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涉农惠民项目基本情况。

20至203月,我局共涉及涉农惠民林业项目20个,中央、省、市共安排资金3640.96万元,其中重点林业生态工程补贴资金480万元、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经济林、速生林补贴资金142万元、用于森林资源保护补贴资金688.62万元、用于森林防火补贴资金124万元、林改补贴资金390.48万元、支持国有林场方面的补贴60万元、用于退耕还林补贴资金1755.86万元。

截止年3月我局共支出涉农惠民林业项目资金3534.36万元,其中重点林业生态工程补贴430万元、林业产业发展补贴142万元、森林资源保护补贴632.02万元、森林防火补贴124万元、林改补贴390.48万元、支持国有林场方面的补贴60万元、退耕还林补贴1755.86万元。

年至2012年3月,中央、省、市安排我局涉农惠民林业项目资金3640.96万元,我局按照资金用途及时下拨到项目单位及农户,保证了各项林业生产又好又快发展,主要表现在:2008年至太行山绿化示范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0000亩,封山育林25000亩;20至2012年完成核桃干果经济林12500亩;2008年至年完成了31.77万亩国家生态公益林的管护;2008年至2011年完成了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支持国有林场完成危房改造620平方米,维修林道20公里;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34000亩。

四、存在问题。

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造林项目需要三年才能验收,导致少部分资金留在账面,形成当年结余。

景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自查报告

第一条为加强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以下简称旅游专项资金)的管理,适应新时期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旅游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管理办法》(财预[]12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游专项资金,是指旅游发展基金中用于支持地方旅游产业发展的项目补助资金。旅游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拨付。

第三条旅游专项资金的补助原则是“突出重点、重在导向、择优补助、务求实效”,通过旅游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的导向性投入,引导促进各类社会资金的投入。

第二章旅游专项资金使用项目范围、形式。

第四条旅游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补助中西部地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完善的项目;补助以中西部为主的重点地区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旅游项目和旅游新业态项目。

(一)旅游景区(点)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景区周边断头路通路工程,景区游步道、桥涵和河道整治工程,景区安全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完善项目。

(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包括:景区(点)厕所、停车场的建设和完善项目、城镇通往景区的标识标牌、城镇游客接待中心等项目。

(三)以中西部为主的重点地区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旅游项目包括:“农家乐”、“渔家乐”等乡村旅游开发或旅游扶贫开发等项目。

(四)旅游新业态项目包括:陆上文化旅游开发保护示范项目;海岛滨海旅游开发项目;邮轮游艇旅游基地项目;漂流、内河和湖泊游船及旅游码头建设项目;航空旅游基地项目;滑雪、温泉、自驾车营地和生态旅游示范区等旅游新业态项目。

第五条旅游专项资金补助分为旅游项目开发补助和贷款贴息补助两种形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可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大小、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实际情况,申报以下两种资金使用形式。

(一)旅游项目开发补助:主要用于中西部地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以及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旅游项目补助。

(二)贷款贴息补助:主要用于中西部地区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旅游开发项目和旅游新业态开发项目的贷款贴息补助,项目业主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的事业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坚持先有贷款,再安排贴息资金的原则,对1月1日以后的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旅游开发项目贷款,经审核同意后适当给予贴息补助。贴息资金的贴补率不超过当期银行贷款利率,贴息期限原则上为1年,最多不超过2年。

第三章旅游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拨款。

第六条旅游专项资金实行“两下一上”.的申报审批程序。

(一)“一下”。财政部研究确定旅游专项资金支出预算规模后,会同国家旅游局向有关省财政、旅游主管部门下达年度旅游专项资金补助计划。

(二)“一上”。省旅游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主管部门按旅游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范围、方式和“一下”计划,编制旅游专项资金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和项目文本,联合行文上报国家旅游局、财政部,由国家旅游局汇总审定后报财政部审核批复。

(三)“二下”。旅游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和项目确定后,由财政部向省级财政主管部门下达旅游专项资金补助预算,同时抄送国家旅游局和省级旅游主管部门。

第七条项目申报内容。

(一)项目申请报告。省级旅游和财政主管部门联合向国家旅游局和财政部报送旅游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各一份。报告要对本省当年的旅游发展概况和支持重点做简要分析;对旅游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对单个项目情况做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材料。每个申报项目除按所附《旅游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本》格式填报相对应的项目资料表格外,还需要单独提供以下中报材料:

1、旅游项目所在地区旅游总体开发规划文件;。

2、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或省辖市发展与改革部门批准文件;。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城市景区点);。

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6、贷款贴息项目应附银行贷款合同和银行贷款实际发生计息单及相关审贷法律文件。以上第1-5款为所有申报项目的必备条件,第6款为特定项目的必备条件。

第八条拨款。旅游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拨付省级财政主管部门,省级财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财政预算管理及国库支付制度改革的要求,充分考虑项目施工进度和用款计划等实际情况,确保旅游专项资金能够及时拨付到位。具体拨付办法,由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商省级旅游主管部门确定。

第九条项目调整。对已下达旅游专项资金补助预算的旅游项目,原则上不得调整,若在执行过程中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确需改变项目用途的,由省级旅游、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国家旅游局(附更改项目申报材料),经国家旅游局商财政部批准后方可更改项目。

第四章旅游专项资金的管理责任。

第十条旅游专项资金及项目的管理实行中央、省分级负责制。财政、旅游部门根据职能定位,按照分工负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的原则,共同承担旅游专项资金及项目的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中央部门责任。

(一)财政部负责审核批复旅游专项资金预算。确定年度旅游专项资金的预算规模,会同国家旅游局下达年度旅游专项资金补助计划(即“一下”);审核批复各省旅游专项资金预算(即“下”);督促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对违反规定使用资金进行处理。

(二)国家旅游局负责审核确定旅游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对各省上报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初审、汇总,并负责报送财政部审核批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旅游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规定使用资金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省级部门责任。

(一)省级财政主管部门根据年度旅游专项资金补助计划,审核省级旅游主管部门确定的本省旅游专项资金补助项目;会同省级旅游主管部门联合上报申请报告;及时将旅游专项资金拨付到位;监督检查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二)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研究确定旅游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汇总项目相关材料报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后联合上报(即“一上”);会同省级财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旅游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加强对旅游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对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保证旅游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

第十四条省级财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资金到位不及时或使用效不高的项目单位,责成相关部门及时纠正;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应当如数追回资金,项目实施单位两年内不得申请旅游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对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的地方项目单位,经省级旅游、财政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国家旅游局确认后,予以表扬并奖励。财政部批复各省下一年度旅游专项资金预算时,将按批复项目补助资金总额的5%下达此项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用于项目单位旅游项目开发补助支出。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各省级财政、旅游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精神,结合当地旅游发展规划及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省的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旅游局组织实施,财政部负责解释。政策和规定,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办函[20xx]76号)和中共委农办《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20xx—3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校州合作项目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阶段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在4月16日参加全省的财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庚即组织州农业畜牧系统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办发[20xx]28号)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办函[20xx]76号)文件,领会精神,明确整治行动工作的范围、重点和时间要求,同时以农牧函〔20xx〕28和35号文件下发各县和局属各单位,要求认真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把握时间节点,按时报送各阶段的自查报告、简报信息,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涉农资金实施情况。

(一)20xx——20xx年无公害蔬菜及特色水果项目资金实施情况。

1、《西高原无公害蔬菜新品种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60万元,主要推广和引进根菜类、茄果类、白菜类、葱蒜类四大类蔬菜新品种各2个,开展大田试验,筛选出适合我州种植的品种;推进我州魔芋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在康定新建魔芋基地1000亩;在康定、泸定、丹巴、九龙4县开展野生蔬菜地理分布,种群数量面积,生态环境,濒危状况,利用状况,经济价值,威胁其生存等主要因素的调查,采集野生蔬菜活体标本和根际土壤标本37份送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实验室分析化验,图片影像资料260份。支出60万元。

2、《西高原特色水果新品种推广、标准化栽培技术研究与应用》60万元,主要开展对泸定红樱桃品种进行分析鉴定;葡萄//花生/大蒜(葡萄套作花生间作大蒜)立体高产高效种植模式的研究;以土肥水管理,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三大集成技术的标准化葡萄园区建设;名、优水果引进,带动休闲、观光“农家乐小水果园”发展;支出54.07万元,结余5.93万元。

(二)20xx——20xx年藏猪、藏鸡选育及规模化养殖综合配套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资金实施情况。

《藏猪、藏鸡选育及规模化养殖综合配套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160万元,主要用于藏猪方面开展藏猪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开展圈舍改扩建;建立选育基础群系谱;开展藏猪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开展藏猪选育群性能鉴定;开展藏猪鲜肉、风干肉营养成分分析;开展藏猪养殖技术培训;扶持藏香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加强藏香猪产品开发;藏鸡方面开展藏鸡品种选育相关工作;开展藏鸡种质特性研究;开展藏鸡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藏鸡肉、鸡蛋的营养成分分析;开展技术培训;扶持藏鸡养殖专业合作社3个;藏鸡扩繁场的建设;加强藏鸡产品开发,支出117.7万元,累计结余67.76万元。

三、认真自查,确保自查自纠全覆盖。

按照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通知要求,我局对20××—20××年农办系统涉及的校州合作项目资金在用过程中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等9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表明:校州合作项目专项资金全部到位,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农业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和财经制度的要求,实行专账核算,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没有截留、挪用和骗取专项资金的现象;二是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建设,没有擅自提高补助标准,扩大支出范围,没有擅自调整、变更建设内容的现象,项目的实施有力推动了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和现代畜牧的发展,为实现农牧业增产、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自查报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xx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xx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11〕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合情况。

20××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13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09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10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10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09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2010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县纪委印发《xx县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盐纪发[*]29号)的文件精神,大水坑镇党委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涉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自查,以此完善涉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和监管机制,促进全镇农业经济发展,确保涉农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在县纪委召开涉农惠农资金专项行动会议后,镇纪委书记迅速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此次会议精神及其重要性。经研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大水坑镇涉农惠农专项资金清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涉农专项资金清理及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工作总结,协调解决清理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并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由于涉农专项资金涉及面广,内容多,此次清理,主要以20xx年-20xx年这一阶段为重点。

*年我镇涉农惠农资金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民政救灾救济、农村、城镇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助、扶贫资金、秋季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危房改造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资金等十二个主要专项资金;经查各类资金的来往账目明细准确无误,兑付情况真实到位。召开座谈会群众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认可无异议。通过资产镇党委未发现我镇关于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线索。

1、早动员、早部署,自收到县纪委印发《xx县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盐纪发[*]29号)文件后,镇立即成立了领导小组,党委班子成员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熟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2、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按照检查内容对20xx-2014年度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1、通过与信合联社核对,“一卡通”存折有些资金未及时打入农户存折,少数农户不能按时领到资金,这是由于农户“一卡通”存折丢失、姓名出错等因素造成,已督促财政所派专人赶场天办理。

通过此次清理和清查,我镇涉农专项资金全部有效发放到农户手上,项目资金大多数能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能有效的发挥它的作用。未发现资金多头申报、套取及资金截留、挤占、滞留等现象,无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由于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自纠自查出现问题边清边改,边查边纠,及时协调相关单位,使涉农专项资金及时发放,农村基建设施能发挥其作用,使农民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也能使此次清查工作圆满成功。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

市财政局:

按照省市财政部门对重点支农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对照省审计厅的审计重点和要求,我们财政部门与相关农口部门密切配合,对20xx年至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xx年至xx年小农水重点县专项资金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项目资金为354万元,全部是中央财政资金。其中:274万元规模情况为深耕改土和秸杆还田60万元,增施有机肥补贴120万元,良种推广10万元,技术推广及普及10万元,技术培训60万元,实验示范基地建设14万元;另80万元为整修道路、修建沟渠和清淤等,此资金已全部列支完毕。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不符合规定的发票19张。

2群众自筹资金以投劳折资计算,账务未纳入项目单位进行核算。

二、20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小麦产业项目资金为49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87万元,省级5万元。主要是秸杆还田80万元,深耕和播后镇压40万元,增施有机肥和施用配方肥280万元,良种补贴40万元,实施示范基地建设11万元,农技人员技术指导补助6万元,人员培训30万元,乡镇农技推广能力建设5万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489.74万元,结余2.26万元。

存在的问题:

1存在开发票单位与发票领用单位不一致的现象;

2经延深检查,发现供肥企业未按规定供肥,财政补贴资金20.91万元滞留在供肥企业。

三、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产业项目和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产业项目批复总投资为3252万元。其中:省以上资金700万元,市级资金14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550万元,实施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862万元。建设内容为基础生产条件建设、蔬菜种苗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示范园建设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项目实际完成投资2801.6万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实际未到位资金450.4万元;

2项目实施单位为施工单位垫付工程发票税额101.5万元;

3项目实施单位将部分项目资金存入个人账户。

2、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总投资3590万元,其中:中央级资金900万元,省级资金900万元,市级资金360万元,县级资金1100万元,农民投劳折资33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实施县农场井灌区喷灌工程和向城兴明片东半部低压管道灌溉工程,面积为3.55万亩,实际完成总投资3420万元,结余资金为170万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实行县级提款报账制不规范;

2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设计的地方较多。

四、x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项目和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1、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项目总投资xx万元,其中:省以上资金700万元,市级资金140万元,县级配套560万元,实施项目单位自筹61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技术推广培训、生态循环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目前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按进度拨付工程款463万元。

2、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总投资3686万元,其中:中央级资金200万元,省级1550万元,市级350万元,县级1100万元,xx年度给余资金170万元,投折资金31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二庙井灌区低压管道灌溉工程和水源工程,面积为3.85万亩。目前项目工程正在实施过程中,按招投标规定和项目进度已拨付工程资金1000万元。

五、对自查中的有关问题整改如下:

1、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已要求开票单位重新开具合规的发票;

2、对群众自筹资金以投劳折资的,已记项目单位账上;

3、对滞留在供肥企业的财政补贴资金已收回财政;

5项目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的,已责令其取消个人账户,将资金全部纳入项目单位统一账户;

6、今后严格按要求实行县级报账制;

7、今后严格按批复后的实施方案施工,尽量减少变更设计;

8、加快xx年度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县级报账水平,使项目尽快完工,发挥应有的效益。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我局对近两年来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1.收入:20xx年收入2493.11万元,其中:就业补助收入1896.28万元,小额贷款贴息587万元(其中妇女贷款贴息568万元),小额贷款奖励金6.2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2万元,其他收入(利息)1.63万元。

2.支出:20xx年支出2910.30万元,其中:基层平台建设支出67.14万元;培训补贴支出29.51万元;社保补贴支出802.40万元(其中固定就业社保补贴支出651.69万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支出150.71万元);岗位补贴支出890.39万元;宣传费等其他支出20.03万元;小贷贴息支出1096.71万元(其中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52.77万元,妇女贷款贴息支出1043.94万元);小贷奖励金支出3.82万元;就业见习补贴支出0.3万元。

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当年收支结余-417.19万元。

(二)20xx年1-9月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1.收入:20xx年1-9月收入2500.42万元,其中:就业补助收入1771万元(第一批中、省资金1752万元,区级财政配套19万元),小额贷款贴息728.9万元;其他收入(利息)0.52万元。

2.支出:20xx年1-9月支出20xx.24万元,其中:基层平台建设支出48.88万元;培训补贴支出33.74万元;万元(其中固定就业社保补贴支出460.63万元,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支出0.5万元);岗位补贴支出6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其他支出19万元;小贷贴息支出835.29万元(其中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39.82万元,妇女贷款贴息支出795.47万元);就业见习补贴支出3.3万元。

两年来,我们围绕区委、区政府“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得到了有效保障。一是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的问题,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人员就业,以4050人员、残疾人和低保家庭人员为安置重点,20xx年和20104年1-9月公益性岗位分别安置了就业困难人员1089人和937人,主要安置在城市管理、乡镇场镇保洁、敬老院、学校宿管和食堂、社区协理和工勤等岗位,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二是积极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各种方式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继续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援助政策,20xx年为469名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150.71万元,并于当年12月份全部兑现到位。20xx年该项工作已经启动正在有序开展。三是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多渠道收集就业岗位并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全力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用工和就业平台。通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送岗位下乡”“返乡务工人员专场招聘会”、“市区联合招聘会”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努力促进就业。

(二)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20xx年和20xx年1-9月分别投入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资金29.51万元和33.74万元,分别对548名和521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包括办公自动化、机械加工、服务类等7个专业,极大提升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就业及自主创业能力。

(三)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一是全区15个乡镇街道、34个社区均建有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服务站,配备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服务窗口,建立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基础台帐,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二是20xx年投资47万元为乡镇街道、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配置了电脑、一体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建立和完善了区、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就业申报审核管理信息和就业服务资源共享,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提高了服务效率。

(四)形成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可喜局面。一是通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20xx年为107名失业人员发放贷款301万元,5户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贷款1000万元;20xx年1-9月为72名失业人员发放贷款229万元,2户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贷款400万元。通过资金扶持,促进了个体民营经济的发展,并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二是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和技能,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创业成功率。

(一)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规范管理。一是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立足实际工作,认真梳理岗位职责,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将就业专项资金经办、管理、监督等风险等级较高的岗位,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并以廉政讲坛、现身说法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抵御腐蚀的道德防线。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南财发〔20xx〕55号),明确了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程序和支付管理。制定实施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六项制度》,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监督和跟踪反馈等方面对资金进行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及《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对象范围、认定程序、可享受的政策待遇(补贴范围、标准、期限等)、监督管理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明确,从而确保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安置工作开展有章可循。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了招聘求职信息库,失业人员、就业困难对象等各类动态数据库。在规范纸质台帐的同时,还全面推行信息化、电子化管理,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保补贴的拨付方面,全面实行台帐管理,做到纸质和电子两套台帐同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三)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严格监管,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是建立了常规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二是实行“一表一帐一单”管理,申报单位严格将就业专项资金各类补贴申请表、申请台帐、清单作为该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和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的依据,落实审核签字制度,“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

(一)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矛盾日益突出。由于我区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失地农民逐年多,就业再就业矛盾十分突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从20xx年的647人增加到20xx年的1089人,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支出从20xx年的605.91万元增加到20xx年的1542.08万元,20xx年预计支出1575万元,是全市安置人数最多的区县之一,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支出压力非常大。

(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进一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一是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特别是把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和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作为重点。二是加大宣传,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落实社保补贴和见习生活补助费。三是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管理,严格控制公益性岗位人数的增长幅度。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一是抓住区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搬迁之机,打造标准化的区级人力资源市场。二是加强基层平台示范点的建设,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和本级财政投入。

(三)恳请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区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我区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较多,补贴标准较高,并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而逐年增加,为了不影响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恳请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区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习府办发【20xx】145号文件精神,结合县教科局指示和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对惠农资金落实的管理政策,现将我校惠农资金自查报告如下:

一、接通知,理方案、作宣传、立机构:

1、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校长许庆中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以及后勤、财务的领导小组。

2、我校涉及财政惠民资金有两项:一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二是营养改善计划经费。

二、农村义务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自查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相关制度执行,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学校组织各班级根据学生的.申请和规定的补助条件,认真摸排,确定对象,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初步拟定各班补助名额和对象,组织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审批表》,审批表须在村村委会和主管部门审核、加注意见并盖章。

2、评审。各班评议后交教务处,评审小组在收到班级提交的学生申请书后,根据补助条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逐一审核,认真评议,拟定受助对象。

3、公示。学校将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示时间、补助学生总数及名单、补助金额、家庭困难原因、举报投诉电话。

4、申诉。在公示期间内,教师或学生家长(监护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请复议,评审小组在接到提请复议后必须进行快速答复并作好协调。

5、再评审:对有异议的学生再次进行审定,并按实施制度进行调整,评审小组人员签字。

6、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教务处完成《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统计表》,将享受生活补助学生花名表和统计表(一式两份)上报县资助办。

7、发放生活补助。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统计表》发放给守住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交食堂资金发放人员。生活补助到账后由总务处及时发放。发放方式有现金发放和食堂充卡两种形式。七八年级的受助学生充卡方式发放,九年级受助学生由本人领取、打在受助学生信用卡号或邮政卡号上或家长(监护人)持户口簿到总务处领取。(见附表)。

8、档案管理。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学生申请书、《审批表》、《花名册》、发放生活补助费凭证和表册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专人管理,保存。

9、发放期间存在的问题:20xx年的“125元提标生活费”来得太迟,在20xx年春季学期才组织落实,加之部分学生转学或辍学,给发放工作来难度;九年级受助学生中部分学生因读中职,不在校内,在发放上有一定难度,后通过村校及村级领导、同班同学的宣传帮助全部发放(见领取表)。20xx年春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也按时发放完成,有学生签字表、发放图片、充卡记录及签字,所有资料交一份到县资助中心。

10、毕业生卡上上余额处理:我校规定毕业寄宿生、转走的寄宿生卡上余额退给学生,现对20xx年6月毕业的学生已于中考完开始退费(见附件表说明)自今有部分毕业寄宿生未来领取。

11、部分寄宿生卡上余额多,部分寄宿生安排不恰当,早把卡上的钱用完。

我校严格按照供餐餐谱供餐,不随意调整供餐食品的种类、供餐食品的数量等行为,确保了给学生提供等质、等量、等价的营养食品。实现了专款专用,所有资金全部用在了学生的营养改善工作上。在县配送上有时不及时,食堂在外补充;在索证索票上有时不及时,资料不规范。

项目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和抗旱救灾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就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以来共完成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9个革命老区项目)。其中:20xx年完成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65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5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100户、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60户。

项目的立项按照省、州的要求,紧紧围绕扶贫开发规划,始终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最贫困的村优先扶持的原则;二是先难后易的原则;三是适度集中连片开发的原则。立项采取的方法是自下而上、广泛征求基层的意见,公告、公示初步名单,逐级上报审批。项目的立项审批严格执行立项审批程序,紧紧围绕规划的范围,逐年调整充实完善,有效杜绝了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重点方向,切实地保证了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使扶贫项目真正惠及广大贫困山区人民群众。

按照“六位一体”的整村推进思路,坚持“群众自主,政府引导,瞄准穷人,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整合扶贫开发、农业项目及社会事业项资金,加大对重点村的投入力度,做到推进一片脱贫一片。2009-2011年实施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革命老区项目9个)。项目覆盖12个乡镇183个自然村,完成总投资15125.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85万元、州级财政资金41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15万,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6065.5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233.78万元,社会帮扶17万元,信贷资金44.5万元。2009年以来整村推进项目共完成进村公路硬化23条54.4公里,村内道路硬化213条179.136公里,人蓄饮水工程13件53.25公里,通电工程2件8公里,沟渠14条16.982公里,水窖、水池、水坝1080件228931立方米,墙体排白170户,新建烤棚群1座,坡改梯1660亩、低产田改造6672亩,种植蔬菜、芦笋、优质烟、水稻等14144亩,种植核桃、葡萄、梨、石榴等15346亩,大牲畜养殖19488头,新建沼气池1658口,节能灶184台,新建学校3所982平方米,卫生厕所155间3554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37间20854.2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1块7740.2平方米,完成科技培训506期60291人。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使贫困村行路难、人畜饮水、生产用水难等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群众卫生意识得到提高。

弥勒县始终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通过因地制宜进行品种布局、拓宽新品种引进渠道、鼓励群众集中连片发展特色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省州扶贫贴息款,解决贫困群众发展种养殖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充分发挥扶贫贴息贷款一两拔千斤的作用。20xx-20xx年共投放信贷扶贫资金1.46亿元,其中:到户贷款1.23亿元,项目贷款23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到户贷款615万元,含2008年下转75万元),项目贴息资金6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4万元。贷款资金覆盖12个乡镇129个村委会7096户28394人,涉及种植业7222万元、养殖业5078万元。扶持种植粮食作物4.4万亩、烤烟3万亩、蔬菜13500亩、甘蔗19500亩、林果5.8万亩;扶持养猪示范户240户15900头、养牛示范户140户7000头、养羊14000只、饲养家禽45000只、奶牛养殖600头。到户贷款扶持的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750元,人均有粮增加120公斤,为农户增收300万元。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弥勒县新健亚麻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年加工1.5万吨亚麻原茎及3万亩亚麻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500万元。该项目充分发挥了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亚麻种植农户12000户,20000多人从事亚麻种植,种植亚麻面积30000多亩,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80元,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人数400多人。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自筹建设资金1500万元。每年可带动本县1.5万户以上制种农户脱贫致富,带动制种面积2万亩以上,生产种子500万公斤以上,创造农业产值3500万元以上。经调查测算,制种与水稻相比平均亩增产值450元,每年可新增产值900万元。按一户两个劳动力计算,每年可解决3万人就业,社会效益显著。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为20xx年申报项目——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改扩建建设,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已发挥其扶贫效益。

20xx-20xx年实施安居房160户,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6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0万元,群众自筹(劳折)496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5万元。实施160户安居房建设,每户财政补助1万元,实施建筑总面积17372平方米,436人革命老区群众受益。通过安居温饱工程建设,使特困农户做到有房住,有产业,能稳定增加收入,达到基本解决安居温饱问题。

新哨镇西梭白村易地扶贫开发项目,于20xx年开工,2010年完工。项目完成投资3841.6万元,其中:省级地方债券资金150万元,群众自筹3691.6万元。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建安居房75套/120㎡合计9000㎡,架设引水主管4000米,入户分管5000米,水龙头75个,接通75户主线接入户闭路线,硬化村内道路4000米6400立方米,举办农村实用科技培训10期800人次。

20xx年争取产业扶贫资金50万元,发展五山乡核桃产业种植12000亩,其中,连片种植2000亩。2009年春季发生冰冻灾害,对五山乡内的核桃种苗造成严重损坏,给农户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减少农户冰冻灾害损失,恢复核桃种植生产,重点在五山乡连乡公路两侧开展核桃种植工作,建设优质核桃示范基地。

截止3月底,省州项目尚未下达到我县,按照去年的实施情况,20xx年共做50个整村推进项目的计划。计划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75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100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50万元。初步项目计划情况如下:村卫生路硬化50条65公里;人饮工程10件18公里;沟渠15条10公里;水窖500口12000立方米;水池、水坝10个20000立方米;安居房150户;绿肥种植2500亩、低产田改造1000亩;种植烤烟、芦笋、甘蔗、葡萄、玉米制种等5500亩;种植核桃、桉树、板栗6500亩;养猪6500头、养羊2500只、养鸡1900只、养牛800头;科技培训100期9800人;建沼气650口、节能灶650台;新建卫生厕所50间1000平方米;新建文化活动室150间4500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0块5500平方米。2012年小额信贷计划投放3000万元。截止3月底,小额信贷完成投放500万元。

一是制定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省州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弥勒县整村推进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能细化了相应职责。

二是建立了资金管理使用公告及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制度,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三是建立了扶贫专户。县、乡设立扶贫支农资金专户,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报帐制管理。项目启动前预拨50%的启动金,其余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实行报账制回补。通过严把资金使用管,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转。通过自检自查,2009年以来财政扶贫资金已全部报账回补完毕。

四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项目选择符合规定要求,资金安排做到立项依据充分,确保财政资金全部用到项目上。

(一)加强领导,注重落实。扶贫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缓解和消除贫穷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历史发展进程中,领导是关键,落实是重点。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强大的扶贫合力,真抓实干,重在落实,把党和国家的扶贫惠民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到广大的贫困山区。

(二)瞄准贫困对象,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紧紧围绕“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的目标任务,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大稳定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扶贫措施,尽量避免因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方向,确保扶贫政策的连续性,较好的完成“十二五”扶贫开发提出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扶贫开发项目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来规范行为,项目规划一旦批复下达,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资金与对应的项目相互匹配,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按时进行报账回补,尽快地、充分地发挥项目的综合效益。

(四)建议扶贫支农资金多向贫困山区倾斜。几年来,弥勒的经济社会等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山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坝区,如果不加大山区的投入力度,这种差距会越来越大,最终将延缓全县的经济的发展进程。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

********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工信局:

公司于2009年专程邀请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专家对本项目进行论证,并经过现场考察,结合产品(磷渣砌块)及原材料(磷渣)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数据分析后,确认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

本项目于2009年5月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现场实地考察、审核评估,于2009年5月获得项目备案书、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相关文件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项目管理情况。

公司在项目申报之初就针对本项目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派。

专人负责本项目的资料汇集、报送,专人负责项目的基建工程,并与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公司通过在网络了解,并经过多次实地考察,最后确定与西安东方福星机械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28日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我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监督,确保设备安装、调试有效进行。

三、

项目的实施情况。

本项目自2010年2月核准备案以来,按时按质进行开工建设,严格按照设计院、设备厂家提供的图纸及土建工程图施工,未作任何变更。

四、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政府扶持80万元技改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与瓮安县农场信用合作联社花竹联社正在就流动资金贷款事宜进行协商。

在资金的管理上,公司建立健全财务机构,配备财务会计人员,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建立项目专户。严格按照国家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专项资金,不截留和挪用,不擅自撤消和改变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项目实施效果。

2000.00万元,年利润为571万元,年缴纳税金为400万元。目前项目运行良好,产品供不应求。

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确定的产品销售市场范围、辐射半径合理,市场容量大,交通运输条件便利。项目实施投产后,不仅能缓解该地区新型墙体材料市场的供需矛盾,而且为贵州省和瓮安县的墙体材料革新将起到示范作用,同时,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厂工作,对当地村民脱贫致富,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项目实行机械全自动化,从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墙体材料改革的需要出发,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也是国民经济的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对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是机械全自动化,产品质量规格完全达到统一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

项目自查报告

1、做好项目的督促查检和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2、对资金未到位的项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3、把危房改造工作作为工作重点,认真抓紧抓好,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4、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工作,做到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结算一个,按时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项目自查报告

对照农业项目资金管理的总体要求检查是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是否按项目进行管理;检查项目的实施是否严格遵守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计划,有无擅自更改项目实施内容、实施标准、实施地点等问题;检查项目完成进度情况,是否按照计划时间完成项目。

对照相关农业项目资金配套的管理办法,重点检查项目单位是否按照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农业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和专人管理,有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以拨代支、虚报项目完成额、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计划外项目支出或基本支出挤占项目资金问题;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要求,有无依据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或虚假原始凭证列支项目支出问题,以及以虚假业务事项虚报项目完成额问题。

个项目分别进行管理,各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是否明确。

检查项目单位对已完成项目是否按规定组织验收;项目单位是否按照项目建议书提出的目标、预期效益对已完成项目的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价;项目单位的效益评价意见是否实事求是,有无科学依据;项目是否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

既包括具体项目的问题和建议,也包括重大项目资金投向及管理方面的问题与建议。

项目自查报告

县人民政府:

豢龙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灾后恢复重建“质量、安全、资金、程序、档案”六大管理要求,加强项目规划设计、立项财评、招投标、监督监理、安全施工、档案资料等项目管理和项目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拨付、审计、核算等资金管理。5月31日至6月2日,我乡根据梓府办发[20xx]84号文件精神,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就本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项目管理基本到位,资金管理严格到位,不存在截留、挪用、挤占、套取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现就我乡灾后恢复重建具体项目的自查报告如下:。

我乡政权建设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总投资198万元,其中:政府办公楼(含文化站)143万元,司法所、农业服务站、广播站,55万元。

政府办公楼由县建设局组织设计和招投标,由四川泸县第九建筑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xx96808元,平方米,工程于20xx年3月xx日正式开工,20xx年9月30日经质检、监理、设计部门和及甲乙双方对基础工程验收合格,20xx年3月5日又经质检、监理、设计部门和甲乙双方对主体工程验收合格,目前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预计20xx年7月底全面竣工。

司法所、林业站、农业服务站、广播站办公楼工程,总投资55万元,建筑面积333.89平方米。工程经县政府同意划归豢龙兽医站灾后重建工程一并设计一并建设,由县畜牧局组织实施。目前基础工程已完工,主体工程已进行50%,预计20xx年12月底全面竣工。

(一)项目管理:

1、严格执行灾后重建规划,无擅自调整、变更项目计划。不存在超建设规模、超批复范围、超立项投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已按有关规定报批。

2、实行业主负责制、建设监理制和项目建设“九公开”制度。已进行财政评审、已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设计、评审立项、招投标等前期资料基本齐全,项目管理台帐已建立。

3、目前工程建设正在装饰装修,七月底能够全面完工。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到岗到位,履职较好,无质量安全问题。

(二)资金管理。

1、资金统一由乡财政拨付,建账、转账,无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重建资金现象,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政府办公楼工程现已拨入54万元,已拨出54万元,占应拨资金的50%。

2、已及时足额上缴履约保证金,还未退付保证金。

我乡共七个村委会全部进行灾后重建,分三个标段进行,目前已全部竣工,正在进行审计决算。

(一)项目管理:

1、项目严格执行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无擅自调整、变更项目计划。不存在超建设规模、超批复范围、超立项投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按上级报批进行。

2、实行业主负责制、建设监理制和项目建设“九公开”制度。按规定进行了财政投资评审、工程招投标、签定施工合同和备案。

3、严格执行了安全管理制度,无安全事故发生。

4、项目管理台帐建立齐全生产,正在归档。

(二)资金管理。

1、资金统一由乡财政拨付,建账、转账,无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重建资金现象,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村委会工程现已拨入158万元,拨出158万元,占应拨资金的80%。

2、已及时足额上缴履约保证金,还未退付保证金。

金星村四社大堰、桂林村六社长堰、岩湾村三社莲花堰等7个以工代赈水利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总投资52万元,其中中央灾后恢复重建专项基金3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7万元。

该项目以村为单位分三个小项目段进行比选招标,广安华丽建筑公司、梓潼新兴建筑公司、绵阳同发建设公司分别以18.84万元、13.59万元、14.79万元中选施工,成都科健水利土木工程监理公司进行监理。该项目已全部竣工初验,待验收决算审计等,项目资金尚未拨付。

(一)项目管理。

1、严格执行灾后重建规划,无擅自调整、变更项目计划。不存在超建设规模、超批复范围、超立项的情况。

2、实行业主负责制,建设监理制和项目建设“九公开”制。

3、施工、监理履职到位,无质量、安全问题。

(二)资金管理。

专项基金尚未拨付,群众自筹资金筹集困难,存在较大资金缺口,约12万元。

我乡村道、桥涵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共有6个小项。一是红江村村道3公里,总投资143万元,全部由中央灾后重建专项基金解决。其中1.5公里投资83万元已由县交通局组织实施,另1.5公里投资60万元由乡政府组织按程序实施,目前已竣工验收送审,已拨付工程专项资金40万元。二是排柏村道5.1公里,投资190万元,其中革命老区项目补助60万元,中央灾后重建基金50万元,村道补助资金50万元。经审计5.1公里金额213.72万元。现已拨付中央灾后重建基金50万元,革命老区项目补助60万元,村道补助资金29万元,村社群众自筹资金30万元,已批待拨村道补助资金22万元。还有22.72万元工程建设资金缺口。三是岩湾村道5.58公里,总投资180万元,其中村道补助资金54万元,中央灾后重建基金28万元。经审计5.58公里金额176.46万元。已拨付中央灾后重建基金28万元,村道补助资金54万元,群众筹资75.69万元,共157.69万元,还有18.77万元工程建设资金缺口。四是金星村道0.3公里,总投资15万元,中央灾后重建基金解决xx万元。现已竣工,待验收决算审计,尚未拨付资金。五是新胜村村道1.45公里,总投资54万元,其中中央灾后重建基金解决30万元,村道补助14.5万元,目前工程已竣工,待验收结算审计,尚未拨付工程款。六是岳家板桥一座280米,总投资20万元,中央灾后重建基金解决15万元。现已竣工,待验收结算审计,尚未拨付工程款。

(一)项目管理。

1、严格执行灾后重建规划,无擅自调整、变更项目计划。

2、实行业主负责制,建设监理制和项目建设“九公开”制。

3、施工、监理履职到位,无质量、安全问题。

(二)资金管理。

1、灾后重建专项基金按计划分配,按程序拨付、按规划管理,无截留、挤占、挪用、套取等现象。

2、灾后重建资金拨付进度较慢,资金缺口较大。其中排柏村道22.72万元,岩湾村道18.77万元。

我乡农村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项目有3个分项共7个小项。中央灾后恢复重建基金计划分别为:村庄建设与场地平整50万元,其中三通一平及市政工程建设18万元,村庄道路绿化16万元,场镇排水排污场建设16万元;垃圾收集处理7万元,其中垃圾处理场3万元、垃圾池3万元、清运车1万元;环境整治4万元。除村庄道路绿化尚未实施外,其他项目全部实施完工。场镇排水排污沟建设已验收,待结算审计。所有项目均未拨付建设资金。

(一)项目管理。

1、严格执行灾后重建规划,无擅自调整、变更项目计划。不存在超建设规模、超批复范围、超立项的情况。

2、实行业主负责制,建设监理制和项目建设“九公开”制。

3、施工、监理履职到位,无质量、安全问题。

(二)资金管理。

资金拨付进度缓慢,除场镇排水排污沟项目资金拨付正在审批中外,其中均未审批拨付。

资金项目自查报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10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0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10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10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10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10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10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10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项目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服务质量,逐步实现均等化,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指标体系》及贵州省卫生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于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对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及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项目自查报告

xx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伊犁州的文件精神,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发展我县劳务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督、农民受益”的原则,突出培训,狠抓输出,打造品牌,从而使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xx年承担“阳光工程”项目培训600人,中央投资24.6万元,xx农广校主办,20xx年8月正式启动。截止目前,已培训农村劳动力600人,转移600人,培训转移率达100%。其中,民族刺绣150人,乡村旅游服务员100人,农村经纪人100人,农产品加工50人,村级动物防疫员50人,畜禽繁殖员100人,村镇建筑工匠50人。整个培训工作于20xx年元月20日全部结束,共举办培训14期,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了“阳光工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县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农业局局长负责监督工作,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落实措施,强力推进。农业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劳动力培训工作,制订了《“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和《管理细则》,形成了由农业局牵头,财政、劳动、教育等有关部门参与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每月定期召开工作现场会,汇报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编制简报,印发给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

3、强化监控,确保效果。xx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操作规程,实施监控。一是实行招生汇报制。培训基地每招一个专业或一期新生,必须及时报“阳光工程”办公室,“阳光工程”办公室对招生简章、收费标准、合同等进行审查。二是实行月报制。每月月底,培训基地要按时上报培训台帐和就业台帐,同时汇报下步培训计划,培训措施。三是实行点名制。培训基地自开学之日起,由“阳光工程”办公室派专人进行点名,每次点名情况都有培训基地负责人签名备案,并以此做为拨付经费的一项重要依据。四是实行跟踪服务。“阳光工程”办公室根据培训基地提供的培训就业台帐,定期进行电话采访,并记录在案。

4、强化三堂课制度,提高培训质量

为抓好项目的监督治理,从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入手,重点建立了三堂课制度。

一是建立第一节课机制。阳光办严格执行第一节课制度,在每期班开班前必须将有关情况上报阳光办,开班时,阳光办的人到现场上第一节课,对阳光工程的意义、目的进行讲解宣传,并对学员的身份、数量进行核实,发放培训券。通过第一节课,不仅宣传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也为培训基地的招生工作做了宣传。

二是建立阳光工程抽查一堂课制度,包括对各培训基地每期培训班的开班、学员数量、培训效果、学员转移就业、各种台帐、档案治理等情况都及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检查验收合格报告,否则对该基地的培训转移工作不予承认。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针对性的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xx是一个以畜牧业为主、农牧结合、多民族聚居的偏远县城,近几年正在打造旅游强县,通过民族民俗特色手工艺品,农产品加工、旅游服务员等培训,提高了当地剩余劳动力的自身素质,同时带动周边一些人勤劳致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如乌宗布拉克乡的哈德尔古丽、哈夏加尔乡喀拉图拜村的吾丽江,今年参加了第一期阳光工程培训,现就职于乌宗布拉克乡卡勒陶刺绣产销专业合作社,年收入6000—8000元。

乡培训”的新模式,把基地伸延到乡镇,把技能送到农民家门口,方便了农民学员的生产生活。二是校校联合、校企联合,订单培训。县农广校在实施“阳光工程”过程中,积极与角来学校、草原油脂加工厂、万顺油脂加工厂等企业联系,签订供需合同,争取培训订单,使阳光工程学员结业后能顺利找到工作且能稳定就业。

虽然我校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二是参加培训的农民和推荐就业的人数占农村现有富余人数的比率很低;

三是培训质量还不高,转移就业竞争力不强。

项目自查报告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财发[20xx]125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至20xx年专项资金的收支基本情况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20 万元,其中: 20 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 3.9 万元,用于项目研发购原料16.1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项目经费自查内容及情况如下

1、对专项资金我公司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及各项科技资金管理制度,针对我公司的财务制度及流程制定了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制度。

2、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相应制度对研发经费的使用进行了专项的会计核算,专项资金单独核算,设置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内容确保了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对于用于专项研发的资金我公司实行先审批后付款,完善的审批程度能保证资金了手续的完备性,相关档案资料定期存档专人保管。

3、我们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的预算和支出范围,实行以项目负责人审批专款,项目负责人不审批不付款的制度。没有出现超值、超范围、挪用、占用、自行分解和擅自转拨科技专项资金的情况。

4、购入的用于研发项目的设备单独核算单独登记,如出现生产研发其他科技项目共享的情况单独核算摊销设备折旧。

5、我公司由会计人员和项目研发人员组成内部审计小组按项目预算进度实行季度审计,对不符合该项目的研发费用作出调整,没有出现拖延财务结账、长期挂账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公司将继续严格管控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

景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镇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把我镇打造成环境优美的宜居镇,造福××人民,现将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情况作一自查。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市西南边,距城区105公里,是离城区最远的.中心镇,场镇居民近万人。由于以前投入较少,场镇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老百姓意见较大。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这项“民心工程”,根据××实际,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工程:房屋(魏罗路××段、场镇)美化工程、道路硬化(敬老院、中小学入口、政府入口、火炮厂入口、原酒厂入口、加工厂入口、草柳路入口、烟草站入口)工程、街道整治(老街、人行道、下水道等)工程、垃圾填埋场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新增垃圾箱、垃圾池、果皮箱(健身器材)等。

二、实施情况。

为了有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程,我镇严格按照“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小组,分别由班子成员和办公室主任负责,负责监督质量,工程验收和协调工作。由于我镇财力困难,所有工程均是由施工方全额垫资,由党委会集体研究,采取邀标方式,由有资质的公司实施。特别是对垃圾填埋场工程,我镇还请了××市文星监理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程质量监督。

三、完成情况。

经过五个多月的努力,目前已完成的工程有:房屋美化工程、道路硬化工程、亮化工程,新增垃圾箱工程、果皮箱、健身器材工程(各项工程结算附后)。其他工程正在抓紧实施中,争取在今年三月底前全面完成。恳请贵局在百忙之中对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审计。

项目自查报告

1、公共卫生服务队伍不健全。由于我乡实际情况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比例不足,没有固定的`人员负责,现公共卫生负责人为兼职,难以满足公共卫生工作需要。

2、项目执行水平有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覆盖面存在不足,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健康档案计算机管理率偏低,已建档案存在诸如:缺项、漏项,随意涂改,健康体检不及时等不规范现象。

3、慢性病人系统管理不规范,随访不到位;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参差不齐,围产期保健、体弱儿筛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存在较大空白。另外,由于部分村居民电话变更,未能及时更新信息,导致部分档案无法核实。

项目自查报告

按照衡发改稽[xx]02号文件要求,我局联合**市监察局于10月下旬起对全市xx年以来国家投资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检查采取现场踏看、查阅资料与座谈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建设质量和项目管理等情况。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我市一方面抢抓机遇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管理和改革,项目建设基本上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和管理,发挥了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性投资效益明显。近年来,政府性投资方向明确,投资范围覆盖了基础设施、教育、文化、卫生、交通等公共服务产品,有效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有效解决了太平乡、长坪乡等一些贫困边远地区的百姓缺水、卫生用水问题,提高了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大义新白石村小学、上架中学、小水镇小圩小学、**市三中等学校建设改善了教学条件、推进了教育优质发展;水东江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济镇卫生院、泗门洲镇卫生院、三都镇卫生院等一批卫生服务硬件设施的建设,较好地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检察院技侦大楼、法院审判庭的建设为推进全市法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另外,由于国家资金的引导带动,一些民间资本主动投入到公共设施建设中。如三都镇、龙塘镇等乡镇一些有钱老板主动出钱为家乡修路、建学校,三都镇朗生小学就是采取国家投入一部分、本地老板出资捐建一部分的方式建成。

(二)项目建设管理到位。政府性投资项目作为国家的民生工程,倍受社会关注,也得到了各项目责任单位和建设单位的重视。1、项目前期工作基本上按项目管理要求做到位。都能相应地制定安全生产、质量、财务管理,工程施工、监理、验收等规章制度。2、项目计划执行不走样。项目单位能够做到加强领导、组建项目管理机构,项目实施过程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进行。按照投资计划,制定相应进度控制目标,按目标计划施工,项目规模、性质、内容控制在项目下达的投资计划内。3、项目质量有保证。各项目建设单位严把质量关,强化责任管理,保障了工程建设质量。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标准高、质量好,是全市社区服务中心的样板工程、示范点。**九中宿舍楼工程从动工起,校长每天亲临工地,督促进度,检查质量。大义乡中学学生宿舍、新白石村小学教学楼等建设工程都达到了优质工程标准。

(三)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单位基本上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了专门帐户,通过了项目审计,按要求科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各乡镇卫生院维修改造项目由市卫生局统一拔付、统一验收、统一结帐、统一审计;各学校建设项目将资金统一拔付到各乡镇财税所,由乡镇政府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学校负责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农业、水利、检察院、自来水公司等单位都设立了专门帐户,专人管理,专帐拔付。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都能按项目管理要求和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和管理,但也有一些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违反法规和管理规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项目资金不到位。一些项目投资计划已下达,但资金并未到位或没有足额到位,存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的问题。如:大义乡中学学生宿舍楼扩建项目,计划已下达,但资金没到位。长坪乡鹿子供水工程、三都镇南庄小学等项目未按计划足额下拨资金。

(二)项目资金到位但未启动。职业高中实验楼、法院审判庭项目和xx年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哲桥项目区苏明村渠道和石仙村机耕道工程等国家补助资金或投资已经到位项目建设单位,但项目迟迟未按计划启动。

(三)财务管理不合法。个别项目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债)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核算。存在没有按规定单独建帐核算、专户储存,财务审批手续不健全。如地方电网冰灾恢复工程,由于抢修时间紧、冰灾修复工程量大,对国家补助资金没有进行专户储存,而是直接直接拔给受灾乡镇或从一般帐户开支或转帐。

(四)招标投标不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有不符合法定程序的,甚至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有的公开招标项目不办理招标核准手续,自行组织招标。如交通局的一些通乡通村公路、财政局的政府采购等。有的虽然履行了招标事项核准手续,但建设单位不按核准的招标事项开展招标。如**九中、**十中、坛下中学等校舍改造等。

(一)加强对国家专项投资项目的稽查领导。国家专项投资的项目建设关系全局,组织实施好项目,对争取国家和省更多项目资金的支持、保持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意义重大。在市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改部门将稽查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发改、行业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地完成项目建设的各项任务,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建成,发挥效益。

(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规范化管理。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做到规范运作。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招标投标、规模调整、竣工验收、监督管理等全过程做出科学规范。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建设、审计和工程项目使用部门,应当对工程运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加大公众参与及公共监督力度,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透明度,使政府投资项目成为“阳光工程”,避免“暗箱操作”。

(三)制定稽查办法,明确稽查工作范围、责职。为了加强国家专项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建议政府出台我市国家专项投资建设项目稽查办法,明确发改部门对全市国家专项投资项目的管理稽查职能,由市财政拔付开展稽查工作所需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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