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专业23篇)

时间:2023-12-17 06:50:48 作者:灵魂曲

报告范文的语言应该简明扼要、条理清晰,以便读者能够迅速了解报告的内容和结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成都市武侯区应急管理局800m应急通信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单位:武侯区应急管理局

主管部门:应急管理科

项目属性(新增/延续):延续

项目绩效目标:构建武侯区立体应急通信体系,全面提升武侯区应急通信指挥能力

申请资金总额:171.54万元

其中申请财政资金:171.54万元

项目概况

目前,我区应急局每天使用2台800兆手持对讲机通过成都市应急网与市应急局统一调度,全区仍未建立统一的应急通信指挥系统。经充分调研论证,在确保通信网安全、稳定、可靠的基础上,区应急局拟在成都市应急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区应急通信指挥系统,无需单独组网,只需根据实际需求购买800兆通讯终端设备入网使用即可。

(一)评估程序

我局对800兆通讯终端产品及服务的市场租赁和购买进行了调查考察;经多方公司对比后确定租赁的性价比过高信息组网难,既否定租赁程序;拟按照购买800兆通讯终端产品的方式招标。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按照建设现代化应急通信指挥体系的要求,本着长远建设,指挥高效,节约资源的原则,结合我区应急通信体系建设需要,建议采取购买产品的方式解决应急通信问题。

(三)评估方式(含专家名单)

此次项目经应急局研究讨论,征求区财政局及13个街道和新城管委会意见,同时,上20xx年7月18日区安委会20xx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

(一)项目的相关性

本次购买项目包括268台手持电台,14台基地台。为确保设备到位后的使用情况,应急局将安排24小时值守制度,不定时呼点制度,实时掌握全区应急突发事件情况,及时指挥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处置救援。

(二)预期绩效的可实现性

在依托成都市应急网进行日常通信及应急指挥调度的基础上,拟购买800兆应急通讯设备282台(手持对讲机268台,便携式基地台14台)。其中,区领导配备手持对讲机3台;区应急局配备手持对讲机7台;相关职能部门配备手持对讲机7台、便携式基地台1台;13个街道办各配备手持对讲机5台,共65台;13个街道办各配备便携式基地台1台共13台;辖区内18个一级消防站、75个二级消防站各配备手持对讲机2台共186台。合计282台。

(三)实施方案的有效性

通过此次项目购买对我区应急通信建设的短板补齐,完成对全区所有区级相关单位、街道办事处、消防救援大队及微消站等的.通信互联。有利于对应急事件及时接收、处置和上报打下了结实基础。

(四)预期绩效的可持续性

该项目是实时通信能建设,完成后将持续使用与完善,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我区政府执行力的重要表现。

(五)资金投入的可行性及风险

依据《成都市武侯区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成武安委[20xx]3号文件精神,此次采购项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方案由财政局统一执行,故风险系数低。

(六)总体结论

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全区所有安全生产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此次项目实施旨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领导在20xx年7月23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20xx年第3次会议》上的决策指示要求,构建武侯区立体应急通信体系,全面提升武侯区应急通信指挥能力,为我区的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全区经济建设、人民生命安全保驾护航,做好最后底线工程。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项目申报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州财政局分三笔下达计划资金,共计1620.00万元。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20xx名,完成1620.00万元补助资金的支付。本项目计划20xx年10月完成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方案的编制并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时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项目资金按月支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农〔20xx〕125号)(20xx年12月28日下达)、《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70号)(20xx年7月4日下达)和《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草)员新增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82号)(20xx年7月24日下达)文件,累计下达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资金1620.00万元,项目资金均为中央资金,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性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项目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后的《选聘方案》实施,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美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严格按《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财务管理规范操作,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扶贫开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发文,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通过乡镇、村选聘公示完成后,在与其签订劳务协议;本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保险中标机构,购买保险。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10月,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20xx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截止项目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

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等的实现程度达到项目绩效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本项目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20xx个,人均劳务管护补助7150元。

2.社会效益。

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

生态效益。

本年度所选聘的20xx名生态护林(草)员管护全县集体公益林地及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地面积118300hm2,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

4.可持续效益。

通过生态护林(草)员巡山护林,有效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美姑县的地理人文环境,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不通汉语、不识汉字,对巡山中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上报县林草局,导致部分管护林区增加相应的难度。

相关建议。

县林草局在往后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的同时,对其做好相应的业务培训,并不定时对乡镇生态护林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xx年区财政局及下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为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年初预算项目支出2,624.76万元,年中追增项目支出22,438.71万元,追减项目支出464.83万元,20xx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共24,598.64万元。

做好财政收支,加大重点税源的督促与催缴强化非税监管,落实收支两条线。深化财政改革,推行国库集中支付,保民生,保重点,科学统筹各项财政支出,做好社会保障,建设和谐呈贡。

根据《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呈财行〔20xx〕4号)精神,按照预算批复及项目执行进度,合理、合法、合规地使用财政资金,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社会满意度最大化。

我局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工作要求,由我局具体业务科室对科室对应的项目进行了自评,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定期采集分析项目绩效指标数据信息,及时分析项目实施进程、资金拨付与绩效目标实现进度,跟踪监控绩效目标运行情况。

通过本次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可以严格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的稳步提升,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资金浪费,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全面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统一性和差别性相结合及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对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以自评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对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呈贡区财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查阅20xx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财政预算追加、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材料,对20xx年度部门项目支出数据的准确性与真实性进行核实。

2.分析汇总。根据收集归纳的评价材料结合部门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一)项目资金、实施情况分析。

(1)20xx年度全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经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250万元,调减1.8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248.11万元。根据呈贡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相关管理办法,呈贡区财政局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呈贡支行、呈贡农村信用社、建设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等业务,根据我局与各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签订协议,每年根据银行代理业务量支付万分之五手续费,当年度支付上一年度手续费。支付工商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150.05万元;支付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52.62万元;支付建设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34.14万元;支付富滇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0.01万元,共计支付四家代理银行汇划手续费236.82万元。为做好国库集中电子化改革实施准备,代收代缴罚没收入手续费5.39万元,会计核算系统动维服务费3万元,预订刊物2.65万元,购买u盘0.25万元,最终形成实际支出248.11万元。

(2)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经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46.23万元,调减0.4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5.75万元。重点评价服务费支出20万元、事前绩效评估服务费支出16.65万元,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1户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检查,支出1.6万元;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10户,支出7.5万元。

(3)20xx年度财政管理相关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56.88万元,调减13.6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3.22万元。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服务1.6万元,公务之家服务费0.24万元,南天档案系统维护和整理8.13万元,信息软件服务费0.95万元,公务之家uk及摆渡盘7.05万元,公务卡电子化系统服务费3.5万元,票据软件服务费5.18万元,电子卖场政采云服务费12万元,一体化系统运维费4.56万元。

(4)20xx年年初预算安排金融产业园区企业项目扶持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安排3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350万元。结合省市有关政策及呈贡实际,对税务登记在呈贡区的非用地金融产业类项目优质税源企业,自20xx年至20xx年内以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形式给予企业扶持,年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达300万元以上的(含300万元),给予形成实际经济贡献的40%扶持;年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达700万元以上的(含700万元),给予形成实际经济贡献的50%扶持。云投基金公司按20xx年度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7,163,050.84元的50%计算,拟兑现3,581,525.42元,扣除20xx、20xx年企业所得税优惠退税已享受企业发展资金170,361.41元,实际拟兑现3,411,164.01元。光大光证基金公司按20xx年度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3,453,696.88元的40%计算,拟兑现1,381,478.75元。2家基金公司20xx年度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共计4,792,642.76元。使用金融产业园区企业项目扶持专项资金支付350万元,不足部分使用结余资金兑现。

(5)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经费年初预算100万元,调减88.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1.4万元。委托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昆明市呈贡区区属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清查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清查费用的'60%,即11.4万元。

(6)20xx年度办公设备更新经费项目资金安排19.1万元,调减17.1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97万元。采购复印纸1.97万元,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会计核算健全规范,做到了专款专用。

(7)20xx年房屋出租管理经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40万元,调减15.23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4.77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房屋维修费3.99万元,拨下可乐社区环境卫生处置补助经费5万元,与云南建安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安保服务合同支付7.2万元,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洗手设施及卫生间改造4.11万元,水电费3.39万元,订中国新闻周刊0.1万元,垃圾分类岗亭0.99万元。

(8)三家公司尽职调查、区城投集团公司拟购置融创孔雀镇58套商铺的价值评估项目56.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56.9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区国资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呈贡区财政局(国资局)对昆明春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春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及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支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对三家公司财务尽职调查服务费28万元,支付上海中联(昆明)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费28万元,支付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费0.9万元。

(9)区城投集团注册资本金注入推进涌鑫哈弗烂尾楼项目整治工作经费预算安排11,0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1,0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支付7,446.64万元至涌鑫哈佛项目的施工单位,解决“涌鑫哈佛”烂尾楼项目。截止20xx年12月31日还剩资金3,553.36元,将在20xx年继续用于支付涌鑫哈佛项目的工程款。目前2#、3#地块于20xx年10月1日复工,正在有序建设中,预计20xx年8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6#、9#地块于20xx年2月复工,正在开展相应施工准备工作,在具备施工条件后,9#地块计划180天内完成施工,6#地块计划300天内完成施工。

(10)妇幼保健中心、区司法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区商投局孵化基地平台办公租房经费预算安排714.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714.95万元,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至出租方,资金已支付完毕。

(11)2112小古城社区土地租金经费预算安排455.3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55.37万元,已经全部支付至斗南街道。呈贡区斗南街道小古城社区“大棚房”整治工作完成后,由区城投集团对租地部分的455.372亩进行了生态恢复建设。

(12)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上级拨款39.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39.4万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接收主体为呈贡区人民政府,按照呈贡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接收人数,已将预拨给我区接收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39.4万元拨付至龙城街道办事处、乌龙街道办事处、洛龙街道办事处、雨花街道办事处、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斗南街道办事处,七甸街道办事处、大渔街道办事处、马金铺街道办事处专项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13)区属国有公司集中核算服务费预算安排7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730万。该笔资金全部用于支付人工薪酬等日常管理支出。20xx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及相关决算等工作已经完成,政务管家统一为呈贡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规范统一了呈贡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及决算工作。

(14)托管资产管理维护工作经费预算安排62.0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62.01万元,要用于区城投公司日常管理费的开支,有力的保障了区城投公司的资产管理维护工作,从而推动各项工作有效、有序的进行。

(15)区城投集团古滇路、60号、65号等城市道路专项资金共预算安排10,695.1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0,695.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古滇路、60.65号道路,257-1号道路等道路工程款。古滇路项目是昆明市主城区与呈贡区两块“五主”衔接通道之一,是呈贡区“七纵十横”骨干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呈贡区南北向交通联系和公交主干道的重要作用,项目的建设将完善呈贡区与昆明主城区衔接网络体系,实现轨道交通四号线接驳体系的构建的重要载体。同时有效缓解了广福路、彩云路等道路的交通压力,为市民出行条件提供了便捷,切实服务群众。有力实证了公司“助推呈贡发展、服务百姓人家”的核心意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打造精品工程品牌愿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完善呈贡区路网,加快呈贡区开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6)增加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65万元。主要用于区城投公司日常管理费的开支,如人员工资、购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有力的保障了区城投公司的日常管理费用的开支,从而推动各项工作有效、有序的进行。

1.项目经济性分析。

20xx年,区财政局坚持以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为中心,稳步有序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一方面,各单位根据预算安排及工作进度进行计划申请,对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单位用款的计划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根据预算单位实际支出与人行清算,减少了财政资金库外沉淀,减轻财政调度资金压力,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完成预算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并形成评价报告;结合评价报告进行了反馈、督促整改及信息公开等工作。

有序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按市级、区委区政府要求,继续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年初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内容、细化分解了考核事项,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从年初就抓紧抓实此项工作。利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在申报部门预算时将全区所有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申报范围,严格按程序审核批复各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减少了预算编制中存在的“海报项目、盲目请款”现象。

(附相关评分表)。

项目按绩效目标正常开展,达到良好的政治、经济效益。项目自评评分100分。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建议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避免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

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细化,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建议:。

预算的合理性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精髓,应重视部门预算,增强预算控制,充分发挥预算控制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建议区财政部门加大对预算编制相关工作培训力度,使预算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能较好地根据单位年度计划,结合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科学设定项目经费支出绩效目标,提高预算与实际的吻合度。

消防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20xx-20xx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2.8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提升蓟州区防范森林大火能力,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改善蓟州区生态环境,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资源局”)部署天津市蓟州区林业局(以下简称“区林业局”)实施20xx-20xx年度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森林防火项目”),旨在提高天津市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为适应新常态、建设生态文明开创新的发展空间。

2.主要内容。

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宣教工程、预警监测系统工程、森林防火信息化工程、林区电力线路改造工程、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及林火阻隔系统工程、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工程和以水灭火系统工程七大项。

3.项目组织管理。

项目实施主体为市规划资源局(原实施主体为天津市林业局),具体由区林业局负责实施。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总投资7603.98万元,其中20xx、20xx年各2500万元,20xx年2603.98万元,按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区两级财政统筹解决,其中市级财政资金6083万元,占比80%,区级财政配套1520.98万元,占比20%。截至20xx年9月30日,天津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市级资金已到位6083万元,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区级资金未到位;项目实际支出市级资金为6061.4万元,市级资金预算执行率为99.64%。市级资金具体情况见表1:

森林防火项目绩效目标为“形成完备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预警响应规范化、火源管理法制化、火灾扑救科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取得进展,人力灭火和机械化灭火、风力灭火和以水灭火、传统防火和科学防火有机结合,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扑火人员伤亡率为零,24小时火灾扑灭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内”。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主要运用指标分析法结合比较法、专家咨询法等方法进行评价。坚持定量指标优先、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同时通过文献法进行资料搜索以及多因素分析来支撑评价内容的逻辑紧密性与客观性。从决策、过程、产出以及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选取罗庄子镇、九龙山等六个镇及林区进行了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森林防火项目得分82.8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16分,项目过程19.99分,项目产出31.81分,项目效益16分,因本项目自评内容指标情况分析不明确扣1分。

具体情况见表2:

评价结论:项目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定明确,市级财政资金及时到位,服务对象对项目整体执行效益满意度较高。但是项目存在绩效指标值制定不可衡量、区级资金尚未到位、实际工作内容与计划不符、缺少支撑数据、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一)项目产出情况。

森林防火建设项目范围涉及蓟州区山区镇乡14个、国有林单位5个,覆盖北部山区林地面积96万亩。区林业局计划在20xx-20xx年完成七项森林防火建设内容,包含23小项具体建设工作,其中:完成建设工作18项,验收合格18项,及时开展工作20项,总体成本节约金额为97.91万元。但现场评价发现,森林防火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存在项目验收及时性不高,项目实施内容与计划标准不统一,项目实际开展时间与实施方案规划时间不符,项目签订合同金额与规划造价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森林火灾预防能力有所提升,森林防火知识群众知晓率为100%,森林防火宣传设备运转率为97.27%,护林员日常巡护范围涉及全部14个镇乡林区,全年及时预警扑救森林火灾12起,防火应急通道建设可保障火情发生时车辆及消防人员及时到达火场;森林防火队伍专业水平有所提高,森林防火专业消防队伍参培100人次考核全部达标,各类防火设备配备率达100%;森林火灾扑救能力有所提升,过火面积共计342.93亩,不足林区总面积的1‰,扑火人员伤亡率为零。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区林业局无法提供测算标准数据、储水设施管理不严、购置设备使用率不足等问题。

2.生态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采用广谱性药剂进行防火隔离带割打,一方面,易导致山区岩石松动滑落,另一方面,割打时间在雨季,药剂易随雨水流入农田,造成农户经济财产损失。

3.可持续影响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根据项目工作内容制定了《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较为健全,护林员巡护工作内容及范围按照办法要求执行,设备维修维护依据制度管理,有效保障项目后期的持续开展。但区林业局一方面未对护林员巡护工作出台适当的奖惩措施,另一方面也未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已损坏设备的维修维护。

区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20xx年绩效目标中数量指标为“20xx年度生态效益补偿=200.2万元”,该内容不应设为数量指标;20xx年绩效目标中质量指标为“宣教工程=100%”,该指标未进行细化。上述问题反映出区林业局对绩效工作的理解、认识不深,同时,市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对市级资金绩效的监督管理有待加强,不利于单位项目的顺利实施,对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益完成情况无法提供有力支撑。

(二)区级资金到位不及时。

森林防火项目共计申请预算资金7603.98万元,由市、区两级财政统筹解决,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级匹配资金仍未到位,导致项目中部分已完工工程尾款拖欠,部分工程无法按期完成验收,不利于项目后续工作及规划的开展。

(三)资产管理有待规范。

依据《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xx〕97号)规定,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入账,但区林业局部分已验收设备并未登记固定资产账,导致账实不符;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财会〔20xx〕4号)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按使用年限逐步将固定资产价值用折旧方式计入费用,但区林业局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无法根据资产实际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无法反映单位实际资产损益情况。

(四)规划调整不及时。

区林业局实施方案要求高山增雪机应建设在罗庄子镇、下营镇、出头岭镇等林区,但根据高山增雪机建设完工后的验收报告及现场评价发现,实际建设地点与规划要求不符,区林业局并未根据项目中的实际变动,调整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也未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规划调整手续不完备。

(五)项目完成情况与实施方案要求不符。

区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中,部分工作内容完成情况与实施方案要求不符。一是未按实施方案要求购置设备,如未购置球型升降灯车(3kw)、球型升降灯车(1kw);二是实际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中标准不符,如20xx年防火应急通道建设了3米宽水泥路,未达到实施方案中要求的新建水泥路不低于4米宽的标准要求;三是部分建设内容开展时间与实施方案时间要求不符,如20xx年构建森林防火大数据及可视化三级联动指挥平台工作签订合同时间为20xx年2月11日,晚于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时间。

(六)统计数据无法体现预期效益。

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了规划完成后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如以水灭火设备覆盖率,国有林区路网密度,与外省市交界地带、国有林区边界防火隔离带割打率等,但区林业局目前无法提供上述目标的算法和具体数据,导致规划中的各项数据来源不明,无法计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实际达到的效果,难以衡量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程度。

(七)超需求配置设备造成资产闲置浪费。

现场评价发现,区林业局购置的设备中部分设备未及时使用。20xx年2月6日购置的5台服务器中,有3台在用、2台备用,在用服务器能保障区林业局预警监测等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转,但备用服务器目前并未对局内信息化系统做灾备管理,无法起到备用效果,服务器等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长期闲置将导致资产贬值,造成资产浪费;20xx年3月1日区林业局九龙山电力线路改造共建成电站2座,其中一座用于林区内娱乐设施运转,但该电站长期处于未供电状态,电站属于大额资金产品,长期闲置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八)生态环境安全关注度不足。

蓟州区防火隔离带割打一般采用喷洒除草剂后进行人工割打的方式,虽然方便快捷,但同时会对该地造成一定程度的环境影响。一方面由于蓟州区多山,山上岩石较多,药剂喷洒后会导致草体根部受损,对隔离带附近的沙土吸附能力减弱,导致砂石松动,易出现山石滑落;另一方面,药剂喷洒多集中在7月雨季,喷洒后残留药剂随雨水流入下游,由于采用广谱性除草剂,易对农户周边环境及山体生态造成影响。

(九)森林防火巡查奖惩机制有待完善。

《关于报送山区护林员名单的函》(蓟林业函〔20xx〕55号)规定“区林业局、乡镇政府分别采取软件定位、现场抽查等形式对护林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勤情况将不定期予以公布”。20xx年区林业局组织开发了护林员管理软件,定时公布考勤结果,总结巡护完成情况,但区林业局对巡护工作完成优秀的护林员并未采取奖励措施,同时对出勤率较低、巡护范围较差的护林员也未采取任何惩罚,导致优秀护林员工作积极性降低,工作完成较差的护林员巡护意识无法提高,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影响蓟州区生态环境,甚至给周边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十)设备维修维护机制执行度不高。

森林防火项目除工程建设外,还涉及日常设备的购置工作,如宣教工程设备、信息化设备、扑火装备等。经现场评价和问卷调查发现,宣教工程部分设备维修范围覆盖不全面,日常办公设备维修不及时、维修效果不佳,无法发挥设备作用,不利于项目后期的持续开展。

(十一)部分工程建设不合理。

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内容中,部分工程的`建设不合理。一是九龙山地区山顶处水窖储水量较低,导致发生火情时,需从山下储水窖抽水至山顶后,由森防队员通过移动水囊灌水灭火。山顶处水窖的建设目的是为森防队员提供更多水源,保障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火情,但由于山顶处水窖储水功能暂未完善,导致该水窖无法在灭火过程中发挥直接作用。二是九龙山电力线路改造后,其中一座为周边娱乐设施供电,现场评价发现,九龙山地区周边娱乐设施已停业,暂无重新开业意向,并无实际供电需求,该电站无建设必要。

(一)加强绩效管理能力,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确保绩效目标设定具有适当性,绩效指标表述清晰、规范,具有一定可衡量性。二是加强单位的绩效培训力度,提高单位绩效工作质量,加强对市级资金绩效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市级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跟踪和评价。三是建议区财政局全面了解市级资金项目的产出和效益完成情况,加强对项目绩效审核规范性,为后期绩效的评价打下良好基础,确保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顺利完成。

(二)建立良好沟通渠道,推进资金及时到位。

一是建议区财政局落实《天津市林业局关于〈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林计〔20xx〕20号)要求,积极筹措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障项目区级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建议区林业局与区财政局加强沟通,强化项目进展情况与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互通,积极推进项目资金的落实到位,保障项目及时完成。

(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主体责任。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制定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监管,以制度为基础,在职工内部树立正确的资产管理观念;二是加强监督管理,规避风险,落实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对单位的固定资产定期审计,鉴别相关风险;三是加强专业培训,提升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素质水平,重视具有相关专业素质人员的储备选拔任用,及时开展培训与讲座,对国家最新的政策及时解读,帮助管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及规定。

(四)及时调整工作内容,保障项目实施效果。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及时完善项目调整制度,全面规范项目调整各环节内容,保障项目调整制度的完整性;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项目规划,并针对调整内容形成情况说明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对规划变动较大的事项,应及时会同具体实施部门重新核定项目成本,根据核定结果进行预算调整并严格履行预算调整流程,对已完成调整审批的项目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为后续项目验收提供有力支撑。

(五)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把控项目资金安排,保障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建议市规划资源局定期监督涉及市级资金项目的开展执行情况,必要时制定相应的考核措施,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管,避免出现项目实施结束后与预期效益不符的情况。

(六)加强统计数据采集,强化信息化技术支撑。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妥善保存项目各类数据及测算方式,为后续项目实施完成后的评价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同时及时收集项目所需的各项数据并建立信息库,将历年数据妥善留存,确保各项数据可查,做到横向可对比,纵向可拓展。二是充分利用已建立的信息化系统功能及后台数据,完善系统模块的功能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后续项目的决策、开展提供数据支撑依据。

(七)增强按需购置意识,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设备购置前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购置设备的必要性,增强单位内部按需购置意识,定期清查库存信息,避免重复购置,造成财政资金浪费;二是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单位设备管理规范标准,并建立设备台账,对资产的领用及购置信息逐一登记在册,避免因人为原因重复购置设备,导致购置设备因闲置造成损坏,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八)发展多元化工作方式,降低生态环境影响。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使用除草剂清理隔离带时,购买专一性草药剂,减少对隔离带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有效保持水土;二是改进防火隔离带割打方式,参考其他省市相关经验,利用多种可燃物清理方式,必要时聘请森林防火专家现场勘查提供意见;三是优化割打标准,注重评估割打后对蓟州区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完成割打任务的同时,保证林区绿化水平。

(九)完善防火巡查措施,保障巡护持续开展。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建立护林员巡护工作奖惩机制,及时表彰巡护工作优秀的护林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对未按巡护要求进行巡护的护林员进行处罚。二是积极开展护林员培训工作,加强护林员巡护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护林员防火知识储备,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提高防火责任感,保证巡护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无人机等现代化巡护手段应用,提升无人机巡护的使用率,使其在巡护工作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提升巡护覆盖范围,另一方面避免因巡护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

(十)健全维修维护机制,落实制度执行效果。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定期开展设备检查,及时登记设施设备损坏情况,同时要求下属各林业站定期上报所属范围内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新设备信息,对损坏设备及时维修;二是要求设备供应商定期提供服务保障,对服务期内已损坏但无法维修的设备,根据合同要求及时追责,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十一)充分论证规划内容,及时改造不合理设施。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制定规划时充分调查研究及论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必要时与周边居民或当地管理人员沟通,询问规划意见,避免出现建设内容不合理的情况。二是建议区林业局积极改造已完工的设施,如对九龙山顶水窖及时增盖储水设备,对电站进行线路改造,扩大供电范围,保障设施改造后可用,与林区实际工作内容相符。

消防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恩财监绩〔20xx〕5号)要求,我单位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恩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肩负着全区灭火救援、防火执法、服务社会,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是一支24小时全天候执勤的队伍。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坚持有警必出,有灾必救,有险必抢、热情服务。

部门财政资金预算情况。20xx年全年预算收入2205.8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632.83万元;20xx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73.06万元(日常经费结转支出77.25万元,专项经费结转支出1495.81万元)。

20xx年新增预算支出63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83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

基本支出592.83万元,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数3.00万元。

项目支出40.00万元,其中:消防宣传、信息化建设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大防火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并进一步掌握各类消防常识,保持火灾形势平稳,全力打造信息化消防条件下的新型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大队的计算机网络组建技术、卫星通信网、高清视频传输体系等信息化建设项目;抢险救灾工作经费20.00万元,在自然灾害、车祸等安全事故收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并优先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做好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处置能力及应对抢险救灾任务的保障工作,保障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灭火救援工作经费10.00万元,在火灾事故收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并保持火灾形势平稳,做好突发火灾的处置能力及应对灭火救援任务的保障工作,增强社会救助能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7.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大队职工工资、津贴、保险等正常发放及大队伙食费开支。

(2)日常公用支出255.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大队办公、专用材料、被装经费等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全大队工作正常运转。

(3)对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大队消防宣传、灭火救援、抢险救灾。

(一)制度建设情况。

已建立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内控管理制度,为财政资金支出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内部制度的有效执行,防范了风险,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大队根据区财政局下发的年初预算编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年绩效目标进行编制、申报,预算编制较为科学、合理。

2、绩效目标合理性。我大队绩效目标管理以部门“三定”方案为目标导向,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目标较为合理。

3、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年初预算时对我大队绩效目标进行编制、申报,其绩效目标填报完整,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操作性强。

4、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我大队通过制定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制度,对绩效目标过程实施有效监控,达到了规范性和长效性。

5、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绩效评价相对客观和公正。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我大队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无债务发生。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我大队严格按照执行“三公经费”的有关规定,做到无公函不接待,接待严格按标准、按流程审批,报销时坚持“三单”制;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安排,从严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3、资产管理情况。所有固定资产已全部录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我大队设置一名资产管理人员,每年年末按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对资产增减及时进行登记,对资产异常变化进行认真分析,对新增和处置的资产严格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

4、信息公开情况。

我大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已于规定的时限在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了20xx年预算信息的公开。

5、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情况。遵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依法接受财政、巡察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一进行整改销号,并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等长效机制。

(一)评价结论

20xx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级:优秀。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未超过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

2.预算管理方面。我大队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车辆等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3.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存在差异,预算执行进度较慢。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增强预算约束力,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预算资金使用绩效。

3.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4.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规范和加强“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评价工作方案,秉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对20xx年度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根据“消防安全品质提升”民生工程要求,20xx年度追加了“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总预算242万元,包括消防器材采购132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110万,用于我区已建成的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装备优化,提档升级,阳光、锦山、南溪和绿都社区新增设4个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全区人员集中、消防车道布局不合理、偏远的农村、老城区等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23个片区微型消防站,由属地街道直接管理,配备电动四轮消防巡逻车,随车携带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灭火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

“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20xx年度完成消防器材招标采购,合同价131.3634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货款39.409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将于20xx年1月完成。项目资金结转202.591万元。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党委结合现阶段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微型消防站弥补了我区消防队站不足。受城市集约化用地制约,近年来新建消防队(站)多数在建成区以外,布点不合理。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改善消防队接警出警速度,同时能有效补充我区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发挥消防救援作用。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年来,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以“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目标,把“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狠抓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供给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为744万亩,产量324万吨,其中优质稻面积610万亩,优质稻面积中高档优质稻171.1万亩,比20xx年增加54.6万亩,增幅46.9%,粮油优质品率为81.9%。20xx年粮油加工总产值113亿元,比20xx年增加15亿元,增幅15%,20xx年至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0756元、11857元、13055元、14119元,分别增长10.6%、10.2%、10.1%、8.1%。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积极响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踊跃参加“湖南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优质粮油工程”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监体系建设项目。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中国好粮油”国家级示范县,获得专项资金1400万元;湖南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隆回县粮食质量监测站获得质量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获专项资金300万元和200万元。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省级重点支持县,获得专项资金500万元。20xx年邵东市入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获专项资金3200万元;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围省级示范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邵东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入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分别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260万元、160万元、160万元、250万元。洞口军供站获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获得专项资金200万元。

2、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科学制定“优质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xx〕86号)各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的县市积极行动,认真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阳县制订了《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优粮办发〔20xx〕2号),《邵阳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政办法〔20xx〕4号),邵东市制定了《邵东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实施方案》(邵东政办函〔20xx〕3号),新邵、隆回、洞口、武冈都制定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质测体系建设方案,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省级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

3、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并下达资金。

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有关文件执行,没有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领导,各项目单位人民政府都成立了“优质粮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长或常务副县(市)长担任,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工作,确保“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项目单位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优质粮油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估办法》和《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管理项目。

3、筹集资金。

为确保“优质粮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筹集资金、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引导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发挥示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全市共计投入资金417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8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33659万元,保障了项目的完工。一是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20xx年和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17650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20xx年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9642万元。二是邵东市20xx年“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11822万元。三是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粮油工程”省级示范企业项目总投资376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27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四是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3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44万元。五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75万元。

(一)“好粮油”行动计划。

为加快实现我市粮食行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转变,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我市“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实施县市邵阳县和邵东市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遴选评审方案。

1、邵阳县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阳县确定湖南华强粮油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县兴隆食品粮油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并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市“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20xx年度邵阳县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优质粮油基地150万元,示范企业600万元,品牌宣传、技术创新及公众服务等工作250万元。20xx年度遴选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湖南日恋茶油有限公司、湖南一代伟仁科技有限公司为示范企业。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19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现代粮油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质粮油产业220万元,完善“好粮油”销售体系、拓展销售渠道40万元,打造品牌、开展“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50万元。

邵阳县“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642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133万元。经邵阳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全部合格,按照“先建后补,财政奖励”的支持方式,奖补考核标准和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办发〔20xx〕4号)的规定进行了奖补。

2、邵东市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东市确定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俏米业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750万元,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服务类项目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完成投资13349.1万元,邵东市“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投资14781.75万元,占行动计划总投资的95.3%。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均通过专家评审、科学制定、安排合理。

3、湖南贵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行动省级示范企业获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20xx年实际已完成总投资3768万元,该建设项目经绥宁县发改局、财政局20xx年3月27日验收合格。20xx年7月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示范企业。

(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

通过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通过企业(合作社)申报,实地查看,遴选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邵阳县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家建设单位,总烘干能力达400吨,完成总投资11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17万元。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东市、武冈市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共计23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总投资5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21万元。新增烘干能力2120吨,目前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通过所在县政府组织的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其中:

1、新邵县确定了5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8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40吨/天,20xx年10月21日经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2、隆回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7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9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4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5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3、洞口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6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22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9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10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4、邵东市确定了6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790吨/天。6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均已完成。

5、武冈市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8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8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月30日经武冈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付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实现了粮油的清理干燥,科学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兑换等基本服务功能,拓展了粮食生产、流通等延伸服务功能。

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成以来,累计完成烘干粮食147179吨,储存粮食35799吨,售粮134059吨,为农民减损近2亿元。

(三)粮食质监体系建设。

为完善落实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我市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700万元(其中邵阳市市本级市粮食质量检测站3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建设项目单位都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投资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20xx及20xx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都已通过了验收,已投入了正常使用,检测粮油样品3680个。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粮食农业等部门协同联动,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推行和支持引导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的'种植,大力促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合力打造市场占有率高、供给稳定、影响力强的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

邵阳县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82.23万亩,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5%,优质品率达80.3%,全县完成油茶低改15.3万亩,新造优质油茶林23.3万亩,建成规模油茶示范基地69个,油茶林发展到68.4万亩,产油茶1.98万吨,全县优质粮食总产量比去年增产7.1万吨,油茶增产0.09万吨,合计农民增收8.97亿元。

邵东市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市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67%,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1%,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74%,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0%;全市20xx优质大米产品总量为54000吨,比上年度增加了12000吨,20xx年优质大米产品销售总量为5940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00吨;全市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3.12%,优质品年提高率为38.71%,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7.44%,优质品年提高率为10%;20xx年较20xx年全市优质稻种植面积同口径扩大140500亩。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全市20xx年种粮农民增收6427万元,同比增长11.4%,20xx种粮农民将增收11166万元,同比增长16.17%,优质稻种植农户增收150元/亩以上。全市粮油产品加工销售总收入逐年增加,20xx年增加0.51亿元,较上年增长12.01%,20xx年增1.2亿元,较上年增长26.1%,突破5.8亿元。

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以来,截止20xx年,贵太太已完成46.5万亩优质油茶油菜籽原粮基地订单采购协议,优质粮油产品数量达到9.85万吨,研发新产品3个,申请国家专利6个,参与制定“湖南好粮油”质量标准2个。20xx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已达23.47亿元,同比增长16.5%。通过优质优价原料采购等方式为种植农户增收1628.19万元,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2%以上。“贵太太”系列产品均符合绿色优质要求。

1、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我市虽然7个县市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天,但与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常年在750万亩左右、产量在320万吨左右不适应,20xx年秋季寒露风使种粮农民损失惨重。在政府补贴运费烘干设备24小时运转的情况下,芽谷发生率还有20%左右。恳请省局继续加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做到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再者,国有粮食企业没有烘干设备,不适应现在普遍在田间收湿谷子的收购环境,请求省局加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烘干能力的建设,保障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主导地位。

2、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我市有3个县建立了粮食质量检测站,但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2个县级粮食质检站还没有开展好检测工作,原因是企业由于效益低,招不到检测专业人员,即使招到又留不住,事业单位又争不到编制。因此,请求省里重视专业检测人员队伍建设问题。

3、品牌宣传有待加强。

我市企业虽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湖南省著名商标15个,绿色食品认证51个,有机食品认证8个,但市场占有率不高,特别是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品牌宣传有待进一步强化。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概况。

1.主要职责职能。

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制度。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地方民航发展,提出有关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县内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级、州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务服务局做好行政许可有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和法制股、综合规划股、综合运输股(铁路和民航股)、综合建设股、安全监督股(应急办公室)、资财审计股、公路股、航务股。

3.人员情况。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9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4.履职总体目标及工作任务。

一是强力推实重点项目,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建成集汽车客运站、机动车检测站、城市公交枢纽站、新能源充电桩、加油站为一体的县城南部客运站综合体项目,昆交集团武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站顺利搬迁,县城交通服务能力和城市形象明显提升。二是积极配合推进武定猫街至禄丰至双柏高速公路、昆明至武定至元谋城际铁路(成昆高铁云南段)、金沙江航运武定港等重大交通项目前期工作。三是编制完成《武定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及中长期远景目标纲要》,规划交通项目43项,总投资1881.1178亿元。

二是加快农村路网建设,发挥交通先行作用。一是白环公路提升改造项目正在按时序推进路面结构层铺筑。二是完成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全县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95%。三是继续实施危桥改造,田东公路河门口大桥完成桩基工程,计划年内建设完成。四是乌东德水电站库周交通和移民安置点外部道路建设项目、万德镇民心桥建设项目建设完成。五是计划投资1.9亿元的发窝乡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正在开展工程招投标和使用林地、土地及水环保报批工作。六是积极处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投资329万元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47公里,投资601万元对长己线、沙山线、环东路等县道实施养护大中修。七是积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20xx年县人大2号议案猫街至仁和水库公路路面修复工程开工建设,20xx年1月建设完成。八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铺西公路实施提升改造,12月份开工建设。

三是加强路域环境整治,提升路政管理水平。抓好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工作安全畅通。积极推动转型升级,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加强航运和海事管理。抓好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认真抓好中心工作任务落实。

(二)部门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部门预算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收支两条线原则。在预算编制工作中始终把握认真负责,做实做细的原则,按照县人民政府和财政局的预算管理规定认真测算、提出预算建议数,汇总后报送县财政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对批复后的预算数据全面、准确、完整进行公开。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xx年县交通运输局严格履行部门职能职责,共设立了三个绩效目标。

一是加快农村路网建设。全力推进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长己线老木坝至发窝段公路、河门口桥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能力进一步提高。积极稳妥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提升养护机械化水平,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完善公路服务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营造“畅安舒美”公路出行环境。

三是公路安全和应急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开展超限超载和散装货物泼撒污染路面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力度,做好农村公路大中修、小修日常保养和应急抢险保通工作,全县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的比例高于75%。

(四)部门整体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

20xx年度收入合计11830.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71.83万元,占总收入的99.5%;其他收入58.66万元,占总收入的0.5%。20xx年度支出合计1191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40万元,占总支出的3.03%;项目支出11550.58万元,占总支出的96.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8万元,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落实中央严控“三公”经费要求,接待费收入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以收定支。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绩效目标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遵循绩效自评“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资财审计股,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等工作,自评工作包括准备、实施、整改三个阶段。

1、自评准备阶段,首先,确定评价对象。其次,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自评实施阶段。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在部门整体支出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2、自评实施阶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二是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工作按照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自评整改阶段。部门结合自评报告和上级部门审核结果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做出相应整改。

(一)投入管理情况:武定县交通运输局在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规划、组织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制、公告公示制、项目管理合同制、质量监管制、检查验收制、年度审计制,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防止公路建设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对资金的.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工程建设质量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二)履职完成情况:结合部门实际设立了产出绩效目标,根据履行职责完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目标。

(三)履职效果情况:20xx年,县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中的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着力推进昌保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着力行业监管,突出依法行政,着力优化管理,突出公路养护,继续巩固和提升“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突出“一体化”建设,城乡共享有新进展,着力补齐短板,突出精准扶贫,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序进行,自评工作结合部门实际,从职责履行、履职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四)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20xx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县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目标和中心工作,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攻坚克难中赶超跨越,在真抓实干中改善民生,全局上下合力攻坚、务实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克服重重困难,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全局交通运输工作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的良好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

(一)存在问题。

1.年初只预算基本支出,没有预算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全部作为调整预算,使年内预算调整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内控制度有待完善,财务管理有待加强。

(二)整改情况。

1.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监督机制建设。

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将评价结果做为部门改进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和社会效益。绩效自评结果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公示。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保障部门项目支出合法合规;二是尽可能分解细化项目计划或项目方案,提高预算执行科学性;三是明确分工,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与项目分管部门要及时沟通,动态监管项目支出情况;项目分管部门要尽可能细化项目预算、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财务部门要严格把关,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绩效评价的质量。

无。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消防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漳州政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财政绩效管理组织专业人员,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绩【20xx】4号)的有关规定,接受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委托,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开展绩效评价,以第三方身份出具报告,评价报告的结论不含委托方任何观点。评价报告主要是针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的投入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以供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了解该项目投入资金的绩效情况。

根据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关于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漳安委办[20xx]2号)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高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水平,推动实现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有效融合,为我区人民生活平稳,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1、基本性质及内容。

根据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关于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漳安委办[20xx]2号)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与中标单位中信重工开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方漳州大一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消防救援智能技术装备采购合同,采购费用由财政统筹,我局做好设备移交、验收工作,消防大队加强技术技能培训,时刻为我区人民生命做好战斗准备,项目开展目的为提高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水平,推动实现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有效融合,为我区人民生活平稳,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2、项目立项、批复依据。

(1)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

(3)《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为认真落实、贯彻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批复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经费申请,该项目资金分别于20xx年07月到位369.84万元项目经费给予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资金按时到位保障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均按照区级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财务核算由我区财政局根据财务制度和财政预算支出制度,统一管理、核算,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专款专用,项目支出按预算审核支出,拨款额十万元以上项目上报财政审核,项目增减、费用拨付由乙方提出申请,根据月报销经费单,经过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单位党委会讨论,党委会批准后支付项目支出。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支出均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支付,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依据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地审核、分析和评判。

(二)评价思路和评价依据。

1、评价思路。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目前评价从针对我区设备采购及业务资金使用基本情况入手,首先充分调研了解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所需设备,对比采购方案中设备价格对比等,分析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同时从时间、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因素五个维度,明确项目绩效目标,使其符合smart原则的具体性、可衡量、可达到、与其他目标具有相关性、有明确期限的特征。

2、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项目及资金管理各级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提交的绩效自评材料及佐证材料。

3、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范围:

(1)时间范围:20xx年01月至20xx年12月;

(2)地域范围: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3)受益者群体范围: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4)取样范围: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5)评价时段的确定:

本项目以预算年度为周期,项目实施的周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绩效评价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1、价值中立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客观评价,所有用来评价的`指标均可量化,所有参与评价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循评价价值中立原则,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只取决于各单位的工作业绩的客观实际,而不取决于评价人的价值判断和个人意愿。评价结果不会因为评价人价值观念的不一致而有所不同。

2、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从评价目标的设计、指标体系的研发及设计、数据填报、复核,专家评议等所有环节,都必须保证评价过程的公开性、程序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应及时发现并处理评价过程中的问题,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客观和科学。

3、客观性原则。

评价以数据为准绳,坚持客观评价。项目组根据填报的数据,在进行汇总、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独立开展评价,得出评价结果,并形成评价报告。

1、指标体系设计思路。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部分内容,主要围绕资金使用、资源配置、项目管理等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效果,体现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的绩效逻辑路径。

决策类指标设计思路:从两个方面来设计,一是项目立项,项目目标是否与部门战略目标一致,以及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项目立项的规范性;二是绩效目标,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

管理指标设计思路:根据资金流来设计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三类指标。计划预算和按预算执行是项目的起点,设计预算执行率指标可以从预算执行情况来分析差异原因。设计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是否符合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规范运行及安全情况。设计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及有效执行情况。

项目绩效指标设计思路:立项目的是通过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设施完善程度、消防救援大队智能装备等,多角度、全方位地确保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政安全,生活安全隐患有效降低,保障了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平稳、社会稳定。我们围绕该项目的总目标完善了绩效目标,根据绩效目标设计了产出、效果指标。产出指标的设计主要从产出时效、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及效益指标等方面来分析,主要包括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完成时间、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成本、智能装备采购数量、智能装备应急救援有效保障率,项目效果主要从智能装备应急救援有效保障率、智能装备采购数量等几个方面来设计指标。

指标体系设计如下:

(1)项目决策(15分)。

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两方面进行评价,其中,项目立项7分,包括立项依据充分性3分、立项程序规范性4分;绩效目标8分,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4分、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2)项目过程(25分)。

从资金落实、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其中,资金落实8分,包括资金到位率4分、预算执行率4分;财务管理9分,包括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项目资金安全性5分;项目管理8分,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制度执行有效性4分。

(3)项目产出及项目效益(60分)。

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两方面进行评价,其中,项目产出33分,包括产出时效8分、产出成本8分、产出数量8分、产出质量9分;项目效益27分,包括社会效益9分、可持续影响效益9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分。

详见附件一。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部分绩效指标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实际支出369.84万元,项目完成100.00%。

(2)项目完成质量。

绩效指标全部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

通过项目实施,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工作覆盖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全区域,群众生命财产得到保障;全年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工作有序推进,我区消防救援大队救援装备有效保障,项目效果显著,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项目工作及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根据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关于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漳安委办[20xx]2号)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效提高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水平,推动实现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有效融合,为我区人民生活平稳,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5、项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共设置7个绩效指标,其中产出指标4个,效益指标3个,绩效目标部分未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产出数量目标:

20xx年完成智能装备采购数量达6套,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2)产出质量目标:20xx年完成智能装备为应急救援提供有效保障保障率95%,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3)产出成本目标:20xx年完成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成本369.84万元,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4)产出时效目标:20xx年完成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完成时间12个月内,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5)社会效益目标:20xx年该项目实施后,有效保障救援装备为应急救援提供帮助,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6)可持续效益目标:20xx年该项目实施后,救援装备能够及时减少开发区生产事故发生,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7)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20xx年该项目实施后,相关部门及企业基本满意,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xx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无未完成原因: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全部申请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到位资金全部支出使用。

(一)资金使用方向、资金收入和支出结构。

项目资金用途明确为20xx年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资金支出使用主要用于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验收相关开展经费,项目资金来源是区财政拨付资金。20xx年申请区财政拨付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项目专项经费369.8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69.84万元,共使用369.84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

(二)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安排协调;资金管理方面,开设了资金专款专用账户,对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支付、验收进行工作的开展。

(三)资金节约性、资金使用效果。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创造条件、提供支持,确保居民生活环境,确保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保障了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平稳、社会稳定。单位严格按照政府相关标准执行,并进一步完善资金发放管理制度,确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标,无违法、违规和超出范围开支情况。

经综合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94分,评价等次为“优”。

详见附件三。

(一)主要的经验及做法。

项目工作安排合理,符合政府相关政策标准,项目实施单位具备所需的基础条件、技术条件、人员条件等要求,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资金保障到位,经济可行。

综合20xx年度本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认为,在项目资金预算绩效方面总体上是管理使用到位的,虽然存在较多客观因素,但都有及时做好汇报工作。建议制订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方案前,认真做好每个项目的市场预测和绩效目标分析,及时向领导通报资金使用情况,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实现项目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确保项目工作能够更好地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

(1)单位在编制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时,指标和标准设计不规范、已设置指标不能清楚、准确地体现二级指标与三级指标之间联系。由于财政支出的类别多,使用绩效的表现形式多样,现有的绩效评价指标不能有效地评价财政支出的使用绩效。

(2)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不足,会计账虽单独设置项目明细账,但每年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未及时进行区分,导致当年度资金与上年度资金混淆在一起,资金无法进行分辨年份。

(3)单位在编制预算项目季度监控表、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时,未严格按照实际资金到位及支出使用进行编报,造成绩效表格当年度资金情况与实际账务上资金情况不一致,存在未与实际情况相匹配问题、资金管理制度方面问题。

有关建议:

(1)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应按照实际开展项目工作内容对相应的效益指标进行设立,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且将属于定性或定量指标按要求进行区分。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对绩效申报项目单独设立明细账,对当年度资金使用情况与上年度加以区分开,以便对项目资金进行有效管理与使用。

(3)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效益指标进行工作开展,编制预算项目季度监控表、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时,要求与年初目标申报情况、实际开展工作情况相对应,做好表表一致、表实一致、表账一致。

本报告仅供开展“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使用,不作他用。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组织对20xx年度部分专项资金及中央专款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青财预评〔20xx〕4号)相关要求,我中心对20xx年度办公场所设施维修费开展了绩效自评,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立项背景。

办公场所设施和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是保证机关办公、生活的必需工作,其专项维修资金历年由市财政专项列支。

(二)项目预算和工作内容。

办公场所设施维修费专项资金预算为40.00万,包含两大类项目:1、工人管理费用30.00万,2、日常零星维修10.00万。

(四)项目组织管理。

1、零星维修项目的工作流程。

(1)房产管理科在接到报修电话后,第一时间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报修记录,汇报维修方案。

(2)安排维修人员维修。需要更换配件时,到房产科仓库领用。仓库没有的配件,需向领导请示后方可进行购买更换。

(3)费用使用权限:500元以内,由科长批准;500元以上由分管领导批准;1000元以上由主要领导批示。

(4)遇有突发事故需要抢修的,及时进行抢修,边抢修边汇报。

2、零星维修维修施工要求。

(1)房产科接到报修后要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或勘察,不得无故拖延时间。

(4)维修要使用房产科经过集中采购的施工材料,没有集中采购的施工材料必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5)对于因没有按照规范要求施工和使用伪劣材料施工造成的损失,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处以维修或工程造价3-5倍罚款。

3、零星维修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维修过程中要做到节水节电,尽量避免影响正常上班,如有影响要提前告知;

(3)科室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各类维修施工;

(5)临时雇用外来人员及施工公司时,需要签订安全责任书。

4、零星维修工程验收和结算。

(2)工程审结后,施工单位开具税票,由房产管理科汇总按程序结算。

(一)评价方法。

(二)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xx〕53号)、等文件,设计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及其权重,按照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和《平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机关办公用房零星维修管理办法平事发〔20xx〕19号》等文件,相应设计了三级指标及其权重。

此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类一级指标。其中,投入类指标按照一般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共性指标进行设置。过程类指标结合项目特点进行了部分细化新增。产出类指标结合该项目特点从项目时限内开展完成情况、质量目标完成等方面进行考察;效益类则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考察。

(一)评价结论。

通过基础数据填报、问卷调查、现场核查等对办公场所专项维修费专项资金进行了独立客观的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99.97分,绩效评级为“优”(成效显著)。各部分权重和得分情况。

(二)绩效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方面对本专项资金的绩效情况进行评分:

1.投入。

项目立项规范,决策依据合理,程序正规;绩效目标设置合理且明确;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得分为满分。

2.过程。

预算资金到位及使用率方面,预算资金全额到位,全年实际支出38.61,完成年初预算的96.53%。

在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方面,中心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等,各项制度较为健全;资金支出符合政府核算的支出方向,所抽查项目未发现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所抽查维修项目完成良好,未发现设备设施损毁的情况;抽查结果显示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所提供的信息质量准确;20xx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产出。

在产出数量和质量方面,20xx年度发放工人工资保险共计29.98万元,零星维修支出8.63万元。处理维修事件约60余次,完成科室考核目标。

4.效益。

从社会效益来分析,完成了预期的目标,给市级机关提供了高质量的后勤服务,但社会效益方面仍存在对新科技设备维修响应时间长等问题,所以有适当扣分。

(三)项目主要成效。

全面完成了政府的`考核目标,制冷、制热期间全过程动态监控,保障整个过程顺利进行;对办公区建筑物内外设施、水暖管道、道路积水塌陷,门窗、五金件、门锁、玻璃损坏,用电设备设施、线路维修更换和桌椅等各类维修项目进行维修。坚持“科学管理、专业运作、高效运行”的理念,对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等,都有详细的制度要求。同时,注重制度的落实执行,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落实财务报销与审核,确保程序合规、手续齐全;按照计划落实设施设备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保值增值、高效运行等。

由于办公地点相对分散,响应时间有待缩短;人员年龄偏大,对于高科技设备的维修,力不从心。

加强对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学习掌握新设备的养护维修技术,与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加强沟通,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为20xx年度一次性项目上,城区市政道路建成通车里程18.21公里,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新建及改造梅河东路、舒城师范周边三条路、花桥路、高峰路、溪滨北路、春秋路(七门堰路-南溪路)、春秋路(梅河路-周瑜大道)、春秋路(周瑜大道-桃溪支渠)、古城路(水杉路-梅河路)、古城路(梅河路-周瑜大道)、城南四条路等16条道路全长19.35公里;续建龙眠路、花桥东路、花园路二期、华山路、立人路、胡底路、花园路一期、华山路南延、晓天路、龙舒西路三期、春秋南路西半幅、南溪路三期、七门堰路共13条,总长14.43公里,高峰路跨南溪河人行景观桥1座。

加强和改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及采用的评价方法。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调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具体见评分表。主要绩效:年初预算数为xx万元,全部为财政追加,按时完成县财政下达的全部预算资金20000万元任务,工程设计方案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对市政路网络结构的.改善明显。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通过加大道路建设力度使城市道路网更加健全,覆盖面更广。按照“五路同建”标准要求,实现道路路面黑色化、道路绿化景观化、道路路灯特色化、交通设施智能化(所有道路交口同步配套智能化红绿灯和交通监控)、管线入地标准化(强弱电燃气等各类管线随路建设)。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全年建成通车道路18.21公里,完成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

质量指标: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合格率100.0%。

时效指标: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0%,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建设成本不高于当地同类项目,合理支出。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政道路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对县城区域经济的促进。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处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消防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们于20xx年8月2日至20xx年8月10日对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xx年消防专项经费项目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我们的责任是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根据《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沧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沧州市市级预算绩效重点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沧市财绩〔20xx〕6号)及沧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沧州市财政局20xx年绩效重点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沧市财监〔20xx〕21号)等的相关规定,对该专项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考虑了与评价事项相关资料的证据资格和证明能力,实施了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进行考察、广泛座谈询问、对照查证复核等多种程序,对项目有关情况和基础材料进行核实。我们相信,我们获得的评价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评价意见提供了基础。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等工作。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专项经费项目,共涉及17个项目,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投资,项目总投资计划6170.04万元,其中:机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投资80万元;消防移动办公终端采购项目投资114万元;《沧州市消防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投资80万元;智能人脸识别+积分量化管理系统项目投资80万元;特种消防车辆装备采购项目投资4119.9232万元;市区消防站红门影院同步院线建设项目投资196万元;市区消防站车库门更换项目投资50万元;购置超轻型卫星便携站项目投资65万元;lte背负式融合通信指挥系统采购项目投资142.9万元;消防应急指挥设备采购项目投资72万元;消防应急通信指挥核心设备采购项目投资119.42万元;消防无线通信设备采购项目投资98.5万元;ar、vr技术的模拟训练系统采购项目投资230万元;市区消防站vr室建设采购项目投资210万元;消防专用应急宣传调度指挥与采编演播平台采购项目投资282.3万元;监督执法用车采购项目投资100万元;生活物资保障用车采购项目投资130万元。

2.项目实施内容及推进情况。

1)机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实施内容及推进情况。

机关物业服务外包是当前机关办公物业管理的主要方式,能够有效保障后勤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该项目于20xx年9月27日完成招标,并及时签订合同,提供一年(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物业服务。

2)消防移动办公终端采购项目实施内容及推进情况。

消防移动办公终端采购项目能够为消防部队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提供移动信息保障,提高消防支队办公效率。该项目于20xx年8月完成招标,内容为190部双系统移动办公终端采购。

3)《沧州市消防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实施内容及推进情况。

消防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地制宜的编制好我市的消防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确保我市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步实施和同步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该项目于20xx年10月完成招标。

4)智能人脸识别+积分量化管理系统项目实施内容及推进情况。

智能人脸识别+积分量化管理系统项目包含800万星光变焦人脸抓拍半球、人脸识别终端、硬盘、显示器、电源、显示器支架、电源线国标、六类网线、企业千兆交换机、显示器分屏器等内容。该项目于20xx年1月完成招标。

5)特种消防车辆装备采购项目实施内容及推进情况。

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高楼林立,大型综合体等复杂结构建筑逐年增多,折射出消防安全隐患的存在,使得火灾频发,迫切需要解决目前消防装备在灭火救援过程中的现状,高效快速的处理火情,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该项目于20xx年12月完成招标。

6)市区消防站红门影院同步院线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及推进情况。

市区消防站红门影院同步院线建设项目包括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下属七个消防站电影放映所需设备,以及影院片源。该项目于20xx年1月完成招标。

7)市区消防站车库门更换项目实施内容及推进情况。

市区消防站车库门更换项目包括37樘防火卷帘(闸)门的更换,各车库门位置设有电动开启、停止、关闭和手动应急开启功能,且能够实现一键启动功能,按动遥控器时,可以一键同时打开所有车库门。该项目于20xx年10月完成招标。

8)购置超轻型卫星便携站项目实施内容及推进情况。

超轻型卫星便携站项目采购包括1套超轻卫星便携站、1台便携视频会议平板、1套超轻型卫星便携站视频指挥箱,该项目能够进一步提升卫星通信设备的.小型化、便携化水平,保障在最不利环境下的通信畅通。该项目于20xx年10月完成招标,20xx年11月签订合同。

9)lte背负式融合通信指挥系统采购项目实施内容及推进情况。

lte背负式融合通信指挥系统能够保障应急救援现场通信指挥任务的顺利进行,能够对现场通信进行组织、管理和控制,实现现场与作战一线之间的远程语音、数据、图像等信息传输,使指挥中心的指挥决策人员及时获得现场信息,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该项目于20xx年10月完成招标,20xx年11月签订合同。

10)消防应急指挥设备采购项目实施内容及推进情况。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升级,应急指挥已从过往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理需求中逐渐发展,目前更多的是移动执法、实时监测、实时指挥,故对市区部分路段消防救援站应急指挥设备进行更换。该项目于20xx年9月完成招标,并签订合同,采购8套嵌入式高清视频指挥终端,8台高清摄像机,8台鹅颈麦克风,20xx年10月设备验收合格。

11)消防应急通信指挥核心设备采购项目实施内容及推进情况。

消防应急通信指挥核心设备采购项目能够提升消防部队的应急指挥调度能力,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为灾情侦查、抢险救援、应急处置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该项目于20xx年9月完成招标,并签订合同,20xx年10月验收合格。

12)消防无线通信设备采购项目实施内容及推进情况。

消防无线通信设备采购项目内容包括1台4g高清布控球、27台无线dv单兵编码器、27台高清数码摄像机,采购完成后能够提升灭火救援指挥效能及灾害现场无线音视频保障能力。该项目于20xx年11月完成招标,并签订合同。

13)ar、vr技术的模拟训练系统采购项目实施内容及推进情况。

ar、vr技术的模拟训练系统采购项目包含危化品化工厂信息处置ar培训教学系统、危化品化工厂储罐事故处置vr仿真系统。该项目于20xx年4月完成招标,并签订合同。

14)市区消防站vr室建设采购项目实施内容及推进情况。

为提升基地实战教学水平,解决消防队伍在危化品槽车事故处置中的难点,提高消防队伍应对事故处置的能力,在七个中队内部署危险化学品槽车事故vr仿真训练系统。该项目于20xx年12月完成招标并签订合同,内容为7个75英寸演示屏,42个vr数字头盔,42个vr手套,49个台式机,以及七个中队vr室施工工程费。

15)消防专用应急宣传调度指挥与采编演播平台采购项目实施内容及推进情况。

消防专用应急宣传调度指挥与采编演播平台采购项目对全媒体中心场地升级、改造,、安装led高清指挥大屏,购置相机、摄像机、镜头、闪光灯、航拍器等设备,提升了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安全服务能力。该项目于20xx年8月完成招标。

16)监督执法用车采购项目实施内容及推进情况。

监督执法用车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4辆小型轿车,1辆七座小型客车,提高了监督执法质量,提升了火灾隐患排查力。该项目于20xx年10月完成招标。

17)生活物资保障用车采购项目实施内容及推进情况。

生活物资保障用车采购项目能够满足油料补给的需要,确保在急需物资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进行调整与供应。该项目于20xx年10月完成招标,内容为生活物资保障车10辆,并于20xx年11月签订合同。

3.项目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xx年消防专项经费项目实际到位资金64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资金,用于实施17个小项目。17个小项目预算合计为6170.0432万元,合同总价为5692.006941万元。20xx年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已支付金额802.787822万元,截至20xx年底,该项目结余资金5597.212178万元,结余资金在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xx年1-6月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支付金额925.621771万元,截至20xx年6月,该项目结余资金4671.590407万元。

4.项目的组织及管理。

20xx年消防专项经费项目项目单位为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确定中标单位,并及时组织合同签订工作。

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实施20xx年消防专项经费项目,为消防部队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提供移动信息保障,高效快速的处理火情,提升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安全服务能力,提高监督执法质量,提升了火灾隐患排查力,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根据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供的相关资料,其绩效目标细化为以下方面:

1.车辆装备采购数量26辆、设备采购数量完成率达标。

2.车辆装备采购质量、设备采购质量达标。

3.提升装备质量,提高出警效率,提高事故处理速度,有效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本次项目的评价目的是全面了解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xx年消防专项经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效果和合规性,项目管理的过程是否规范有效,是否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同时,通过绩效评价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完善项目管理及政府决策,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本报告的评价原则是根据绩效评价基本原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和沧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沧州市财政局20xx年绩效重点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沧市财监〔20xx〕21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专业的指标分析,对项目做出有理可循、有据可依的评价和建议。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特点,结合绩效目标,由评价组按照逻辑分析法和计划与效果比较法独立设计科学的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价的依据,围绕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体现从立项、过程到产出、效益的绩效逻辑路径,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效益。

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项目投入、过程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满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1)项目投入(15分)。主要评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

2)过程管理(15分)。主要评价项目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

3)项目产出(50分)。主要评价项目车辆装备、设备采购数量完成率、物业服务采购完成率、车辆装备、设备验收达标率、物业服务达标率、完成及时性、成本节约率。

4)项目效益(20分)。主要评价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

绩效级别根据综合评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差:得分60分以下。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以下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2)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1.前期准备。

自20xx年7月我事务所接受委托以来,我所专门成立绩效评价组。评价组针对本次绩效评价项目进行了前期调研,了解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与被评价单位联系沟通绩效评价应准备的资料,搜集项目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完成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价的目的、方法、原则等,并通过专家论证。

2.组织实施。

1)数据采集。

评价组将绩效评价所需资料清单提供给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支队工作人员将资料准备齐全后,评价组到消防救援支队对资料进行查看核对,并获取相关资料复印件。

财务数据,评价组通过查看消防救援支队会计科提供的会计凭证,检查核对相应的资金拨付文件、经费开支审批单、发票、合同及资金支付凭证等资料,调查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支付规定、是否出现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的现象。

项目建设数据,评价组通过查看审核消防救援支队提供的项目建设档案资料,包括:项目请示、招标文件、项目评标报告、合同等相关资料。

2)实地走访。

为进一步核实项目建设情况,评价组实地走访了2个项目建设地,现场查看了项目完成情况。

3)问卷调查。

根据工作方案,评价组对社会公众针对消防专项经费满意度进行调查。评价组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法抽取调查对象。本次调查实际发放问卷50份,回收问卷50份,问卷回收率100%,有效率为100%。评价组根据回收问卷进行数据分析,得出问卷调查结果,依据调查结果对社会满意度指标进行打分。

3.分析评价。

评价组将上述过程获取的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处理,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规范,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和评分,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将报告上报委托方。

(一)项目投入类指标分析。

项目投入类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15分,实际得分14分。

a11立项依据充分性。

该项目立项与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的职责密切相关。该指标得满分2分。

a12立项程序规范性。

该项目根据消防救援目前现状,为提升出警速度,提高事故处理效率,最大限度的保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计划。但该项目无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论证等相关资料。该指标满分3分,得分2分。

a21绩效目标合理性。

项目绩效目标为:车辆装备采购数量、设备采购数量完成率达标;车辆装备采购质量、设备采购质量达标;提升装备质量,提高出警效率,提高事故处理速度,有效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该指标得满分3分。

a22绩效指标明确性。

该项目将预期产出和效益目标分解为具体细化的项目指标,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该指标得满分2分。

a31预算编制科学性。

该项目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符,预算资金量与实际工作任务匹配。该指标得满分3分。

a32资金分配合理性。

该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项目预期进度计划进行分配,分配额度与投资计划额度一致,与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项目实际需要相适应。该指标得满分2分。

(二)过程管理类指标分析。

过程管理类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15分,实际得分10.38分。

b11资金到位率。

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6400万元,通过招标最终合同总价为5692.006941万元。该指标得满分3分。

b12到位及时率。

该项目按照合同或者项目进度要求,截至20xx年底应到位资金802.787822万元,及时到位资金6400万元。该指标得满分2分。

b13预算执行率。

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6400万元,20xx年已支付802.787822万元。20xx年1-6月支付925.621771万元。截至20xx年6月底,累计支付1728.409593万元。该指标满分3分,得分0.38分。

b14资金使用合规性。

该项目中标单位均按规定通过招标程序选取,项目资金使用用途符合预算规定的用途,资金支付有完整的审批手续,项目资金未单独核算。该指标满分2分,得分1分。

b21管理制度健全性。

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有《沧州市消防救援队伍经费资产审批管理规定》,该制度中对预算管理、支出管理做了详细的规定,对资金支出有完整的审批流程,该制度有效规范预算管理、资金支出等。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但未制定关于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该指标满分2分,得分1分。

b22制度执行有效性。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分工明确,由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跟进。该项目严格按照招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了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相关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该指标得满分3分。

(三)项目产出类指标分析。

项目产出类指标由4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50分,实际得分43分。

c11车辆装备采购数量完成率。

该项目计划采购生活物资保障用车10辆、监督执法用车5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2辆、奔驰18吨水罐消防车1辆、奔驰18吨泡沫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车1辆、6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消防宣传车1辆、大吨位供水消防车4辆,共26辆。20xx年实际采购生活物资保障用车10辆、监督执法用车5辆,共15辆。20xx年采购奔驰18吨泡沫消防车1辆、奔驰18吨水罐消防车1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2辆、6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车1辆、大吨位供水消防车4辆、消防宣传车1辆,共11辆。该指标满分7分,得5分。

c12设备采购数量完成率。

该项目所需采购的设备中,智能人脸识别+积分量化管理系统项目、市区消防站红门影院同步院线建设项目、ar、vr技术的模拟训练系统采购项目未按计划于20xx年采购完成,均为20xx年完成。该指标满分7分,得分5分。

c13物业服务采购完成率。

该项目计划完成物业服务采购1项,实际完成物业服务采购1项。该指标得满分6分。

c21车辆装备验收达标率。

该项目中已采购的车辆装备验收达标率为100%,已出具车辆验收单。该指标得满分6分。

c22设备验收达标率。

该项目中已采购的设备验收达标率为100%,设备到场后有设备验收单。该指标得满分6分。

c23物业服务达标率。

该项目中物业服务达标率为100%。该指标得满分3分。

c31完成及时性。

该项目中智能人脸识别+积分量化管理系统项目于20xx年1月完成招标,2月签订合同;市区消防站红门影院同步院线建设项目于20xx年1月完成招标,1月13日签订合同;ar、vr技术的模拟训练系统采购项目于20xx年4月完成招标,5月签订合同,项目完成时间滞后。该指标满分10分,得分8分。

c41成本节约率。

该项目计划的预算成本6170.0432万元,合同签订金额5692.006941万元,节约478.036259万元,成本节约率为7.75%。该指标满分5分,得分4分。

(四)项目效益类指标分析。

项目效益类指标由4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20分,实际得分20分。

d11出警及时性。

该项目建成后大大提高了消防救援支队出警及时性,以防因出警延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该指标得满分5分。

d21事故处理速度。

该项目建成后能够有效解决目前消防装备在灭火救援过程中的现状,缓解建筑结构复杂与装备落后之间的矛盾,能够高效快速的处理火情,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该指标得满分5分。

d31提升消防救援能力。

该项目建成后能够提升基地实战教学水平,弥补常规模拟训练设施的不足和空白,提高消防队伍应对事故处置的能力,提升消防救援能力。该指标得满分5分。

d41使用部门满意度。

评价组通过对问卷调查结果的统计,消防救援支队对消防专项经费项目的整体满意度为100%。该指标得满分2分。

d42社会公众满意度。

评价组通过对问卷调查结果的统计,社会公众对消防专项经费项目的整体满意度为100%。该指标得满分3分。

评价组运用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数据分析等,对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xx年消防专项经费项目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价结果:总得分87.38分,绩效评级为“良”。其中,项目投入类指标权重为15分,得分14分;过程管理类指标权重15分,得分10.38分;项目产出类指标权重50分,得分43分;项目效益类指标权重20分,得分20分。

(一)存在的问题。

1.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

该项目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未制定关于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缺失执行依据,在项目前期未进行前期论证、风险评估,项目建成未制定后期的维护计划。

2.项目预算执行率欠佳。

该项目招标手续完成较晚,其中智能人脸识别+积分量化管理系统、市区消防站红门影院同步院线建设项目、ar、vr技术的模拟训练系统均为20xx年完成招标,未能科学计划项目进度,大部分资金20xx年未支付,预算执行率欠佳。

3.项目完成及时性欠佳。

该项目车辆及设备采购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其中奔驰18吨泡沫消防车、奔驰18吨水罐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6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抢险救援车、大吨位供水消防车、消防宣传车均为20xx年付款,项目完成及时性欠佳。

4.专项经费未专账核算。

财务部门未对6400万元消防专项经费进行专账核算。

(二)改进措施和建议。

1.完善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2.20xx年未签订合同的项目,在20xx年完成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已签订合同的项目,尽快进行采购,并及时付款,加快推进项目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

3.财务部门应对专项资金进行专账核算,以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消防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全县国土总面积2257平方公里,全县林业用地面积305.6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273.8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175.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高达88.64%。全县共有公益林面积110.7万亩,商品林面积162.6万亩。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科学防火,综合防治,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危害,是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果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然选择。《森林防火条例》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0xx年度项目预算投入50万元,资金使用50万元。按照县委、县政府建设美丽祁门和“四个严格”(严格巡查制度、严格督查制度、严格应急管理、严格执法问责)的要求,建设完善的森林火灾责任、信息、救灾三个体系,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以下;加强天然林、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保护管理,构建“不失火、少失火”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信息采集、信息处理、决策支持、应急处置系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督促检查、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传统防火和科学防火有机结合,促进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实现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4‰,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同时提高村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4‰,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无山火进家烧毁民房、厂房事故。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森林受害率控制在0.4‰以下,保护林地面积247万亩。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宣传、管理、预警监测严管野外用火,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20xx年1月至12月。

祁门县20xx年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是从根本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础性项目。积极稳妥地建设好我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改善森林防火设施装备,提升了队伍的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综合能力,增强了我县抗御森林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损失,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

(一)项目决策情况。

祁门县20xx年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是从根本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础性项目。

(二)项目过程情况。

积极稳妥地建设好我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改善森林防火设施装备,提升了队伍的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综合能力,增强了我县抗御森林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损失,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

(2)质量指标:完成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

(3)时效指标:项目严格按照绩效任务清单要求如期实施完成。

(4)成本指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扑火物资装备逐年要进行采购、更新、补充,资金缺口较大。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祁门县20xx年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建设,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林区森林资源得到保护,林区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林农富裕。

(2)社会效益指标:项目的实施,以较少的投资,极大地提高全县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科学化水平,大大缩短发现火灾的'时间,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提高综合防控能力、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提升队伍能力和充实物质储备,将全面提高我县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控制能力,为森林防火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生态效益指标:建设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物质储备,加强队伍能力培训和演练,强化了祁门县森林防火物质储备,提高了综合防控能力,减少了森林火灾发生,降低了森林火灾损失;提高了林分质量,有利于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抑制森林病虫害、保持生物多样性;确保森林安全,防止了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

自20xx年祁门县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实施以来,我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实施进度,取得了一定的实施效果。

主要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着眼于项目的总体目标,从项目政策、部门管理、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等多个角度,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意见建议。为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体现项目实施效果,我局对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自项目实施以来的工作进度、扑火物资采购、队伍培训和演练等方面,开展了认真细致的调查。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对项目的实施情况、效益产出,尤其是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调查和审核,以达到正确评估项目绩效的目的。

项目事后绩效评价报告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强化市县联动、城乡互动,推动城乡环保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持续走在了全省前列。根据《关于开展宣城市xx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宣考核委[xx]1号)文件要求,我局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市委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中涉及到环保牵头的工作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对县市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xx年,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宣发〔xx〕13号)、《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宣办发〔xx〕26号)等指导性文件,开展了《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总体规划》编制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全省第一个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xx年,我市荣获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全市基本实现生态全覆盖,生态县数目占全省1/2。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一是基本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体系。印发《宣城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办〔xx〕50号),明确了42个成员单位116项环境保护职责。以“两办”名义出台《宣城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办〔xx〕2号),明确提出从xx年开始,每2年一轮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环境保护督察。二是不断完善环保-公安执法联动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召开了宣城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资源共享。三是着力创新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制度。印发了《关于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分级管理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宣环函〔xx〕35号)、《关于印发宣城市环境监管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宣环察〔xx〕60号)和《关于继续深入开展xx年环境监管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宣环察〔xx〕10号),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环境信用情况进行了评审,发布了第一期“企业环境信用红黑榜”。试点开展了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已完成了8家国控水重点污染源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四是全面推进全流域跨界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建设。完善了水阳江全流域环境管理机制。宁国市-旌德县、宁国市-绩溪县分别签订了《水阳江上游水体跨界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阳江上游水体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宁国-绩溪联防联控工作方案》、《郎溪县—广德县郎川河流域水环境联防联控工作制度》,开展白沙河、徽水河上游流域环境现状调研,组织国土、水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积极推进“河长制”。印发了《xx年度水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任务》(宣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xx〕5号),制定了实施计划。

xx年5月,印发《宣城市环保局xx年督查工作要点》,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划片包干,对全市秸秆禁烧、杭州g20峰会、省环保督察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推动省环保厅及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切实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20xx年,我局承担的“一单清”目标任务主要涉及: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健全重点流域跨界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全面构建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环境监管体系,继续开展环保“绿剑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完成省定减排任务。以上任务均按照时序要求推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20xx年,我局承担的重点工作主要有环保督察和环保“绿剑行动”。均完成任务。

20xx年1月,市环保局开展20xx年“绿剑行动”后督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在“绿剑行动”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企业的整改情况以及各县市区环保局落实“绿剑行动”处理意见的情况进行督察。4月份,我市开展了环保“绿剑行动”化工行业企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集中力量对全市5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出动人次130余人次。12月,组织开展了环保“绿剑行动”集中执法检查,共设六个检查组,由局领导亲自带队,抽调各县市环境监察业务骨干,对全市重点信访件,环保警示和不良企业,以及各级环保部门重点督办案件,进行拉网式检查。现场共检查企业144家,存在明显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34家,违法率为23.6%,对56家企业进行了采样监测,其中14家企业超标,超标率为25%。根据检查结果,对8个县市区(含市开发区)内48家存在环境问题的工业企业下发8份监察通知,对5家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8个县市区政府(含市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绿剑行动通报。

省第六环保督查组督察宣城市共移交51项问题线索及23项问题。截至xx年2月中旬,51项问题线索已完成27项,正在整改中24项;反馈意见中的23项问题已经交办给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交办的问题线索以及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已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于3月10日前报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4、20xx年,我局圆满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荣获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宣招组[xx]1号)。

5、依法治市工作有序开展,制发《市环保局“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宣城市环保局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重点突出,特色鲜明,较好完成了xx年度依法治理工作。

1、我局承担的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包括“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两项指标达标。据省环保厅初步反馈,xx年我市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两项考核结果均为满分,全省排名并列第一。

2、20xx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11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荣获市三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3、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要求,荣获“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1、xx年,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市直工委、市扶贫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结对扶贫工作。xx年,我局提供帮扶资金8万元,在去年的1月、4月、9月和12月开展集中走访帮扶4次,每名科级干部送去帮扶资金1000元,了解帮扶对象生活、工作情况,点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根据帮扶村的实际情况,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

2、xx年,我局圆满完成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建立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立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做好网上申报等文明创建工作;认真履行路长单位工作职责,与社区和各段长单位配合,全力推进“联点共建”和路段管理工作。

3、制发《市环保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确定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信息联络员,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要求,着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xx全年完成书面依申请公开12件、网络依申请公开1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形式自动公开政府信息3000余条,发布数据100余万个,内容涉及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公示、每月环境影响审批项目清单公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验收公示、环境安全检查、环境监测、总量减排、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动态以及其他通知公告等内容。

4、xx年,市环保局共审批60个建设项目,其中报告书项目31个,报告表项目29个,均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全市(含广德县)共否决化工、涉重金属等污染大、风险高的申报项目12个,预计投资额约5.92亿元。

5、xx年,我局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积极组织实施市环保局干部人才素质提升“六项行动”,即“理论教育行动”、“创先争优行动”、“环境文化行动”、“激发活力行动”、“防腐促廉行动”、“优化作风行动”,全年共组织“春节集中培训”1次、“环保讲坛”学习培训9次,全面推进干部调学和继续教育。xx年由市人才办牵头我局引进了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2名,全面完成xx年度人才工作目标任务。

6、根据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xx年我市秸秆焚烧火点数为1个(郎溪县),根据宣城市统计年鉴xx版,我市耕地面积为157109公顷,平均每百万亩火点为0.424个,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xx年,各市按照农作物种植面积秸秆焚烧火点数平均每百万亩控制在10个以下”,xx年我市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20xx年,我局没有倒扣分事项,专项工作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没有被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通报,机关效能没有查摆出重大问题。

项目事后绩效评价报告

我镇环境卫生治理相对困难,为美化城镇环境,预测我镇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资金61.00万元。

主要内容包括:对我镇16个村、10个社区及多个城乡结合部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聘用贫困户打扫环境卫生,解决部分贫困户就业问题,安排专人清理转运、购买相关的环卫服务及环卫设施、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等,实现村社区容村貌整洁,美化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宜居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根据宜县财办(2017)59号文件要求,通过对我镇城镇环境的实地勘察,发现我镇存在垃圾处理不规范、群众环保意识不高等情况,我镇申报2019年城镇环境卫生整治资金,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我镇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有利于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场镇综合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由于我镇经济落后,财政资金收入困难,所需资金均全部来自区财政局拨款。

总绩效目标:对我镇场镇街道进行维护,安排专人对场镇路灯进行检修、场镇绿化植被的日常管护、美化场镇街道环境,改善场镇居住环境,美化城乡环境,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管理、服务、建设绿色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宜居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项目数量指标:保障全镇村社区的城镇环境卫生整治,营造生态良好的宜居环境。

项目质量指标:通过综合治理村社区的环境卫生,美化人居环境,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社会效益指标:聘用贫困户打扫环境卫生,解决部分贫困户就业问题,增加了贫困户收入,维护了社会稳定。

生态效益指标:美化城镇环境,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管理、服务、建设绿色生态环境。

满意度指标:通过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整治的投入,力争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政策依据:我镇政府的职能就包括公共服务职能,为我镇群众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我镇环境卫生存在薄弱之处,维护困难较大,加大资金投入,既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美化了环境,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减少不必要的上访事件。

2、项目决策程序:对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所需资金全部由区财政局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拨付到对方单位和个人,用于加强对场镇街道维护,并纳入我镇年度计划目标。

3、制度建设:为规范我镇财务工作,加强会计核算和内部监督,我镇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的内部财务控制、财务公开、项目支出管理、会计报销及账户管理等财务制度。

4、过程控制:执行项目前进行预算评审,过程中进行监督监控、事后进行结算评审。在项目实施上,严格相关程序,并安排专人对该项目进行跟踪监控,对突发事件,有应对措施,并上报上级单位,妥善处理。

成立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小组,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流程进行施工及资金的支付。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美化我镇环境卫生,既有利于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预计我镇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资金全部通过区财政拨款,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通过转账支付转账给对方单位或个人,禁止现金支付。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关于20xx年绩效评价整改及公开的通知》要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xx年认真落实财政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针对《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存在的相关问题,加强工作部署,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不断优化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涉及绩效评价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在绩效自评过程中,我单位民生项目绩效管理存在: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还需加强。项目经费控制数项目绩效管理存在:

1、单位机关经费运行偏紧。

2、业务工作任务较重,工作经费开支较大,导致经费不足申请追加业务专项经费的情况。

针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整改。

(一)加强培训学习。20xx年,我局充分认识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对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我局在加强内部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参加区财政局组织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不仅要求财务人员参加,同时组织业务股室一同参加,不断促进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提升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绩效指标库。为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在开展20xx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各资金使用股、室根据项目特点,认真梳理代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绩效指标,更新完善我局绩效指标库,为以后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提供更好地参考。

(三)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我局在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督促资金使用股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启动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并针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四)加强结果应用。将20xx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20xx年度预算和调整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各类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保障重大项目、规范我局预算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提高预算公开透明度等重点,为扎实做好20xx年部门预算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沅陵县财政局位于沅陵县沅陵镇天宁南路60号。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现有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核定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15名。有在职干部职工292人,其中局机关171人,乡镇财政所121人。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城市资金管理中心)、副科级二级机构3个(财政事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沅陵县财政会计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财政工资统发中心、政府采购监督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住房资金管理部)。

2.项目的实施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办法〉的通知》(湘财办〔2013〕17号)《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沅政办发〔2018〕6号)。预算管理一体化关于“特定目标类项目”规定。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经费是财政部门履行评审职责、开展评审业务、实施评审行动、出具评审报告等的必要保障。主要用于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支出,包括到项目现场核查、聘请中介机构等支出。涉及评审工作的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培训费、绩效工资、水电费、其他支出等。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总目标:保障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正常运转。阶段性目标:保障预算单位送达的项目评审材料能够快速评审,不拖延;保障财政部门正常履职,评审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评审活动依法依规依政策、评审结论经得起核查。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未涉及。社会效益: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正确回应社会关切。经济效益:事前避免项目预算虚高,事中避免项目实施偷工减料,事后避免项目结算掺杂使假。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成立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小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员及局属相关股室长组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5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开展自评工作,对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各项指标逐个对照评价,确保评价真实客观原则。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1年1月5日,县财政局将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150万元列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告,立项合法合规。2021年3月5日收到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1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预算资金分配合理。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21年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共支出120.06万元,明细为绩效工资(聘请造价师李碧秀)8万元、办公费37.43万元、咨询费(聘请中介机构)73.4万元、水费0.22万元、差旅费0.5万元、培训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加班工作餐)0.19万元。使用率100.05%,超支部分从财政局公务费中列支。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实施。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由投资评审服务中心根据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推进情况,按月支付聘请人员绩效工资,及时支付中介机构评审经费,适时结算与投资评审有关的业务经费。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列入部门预算,按全县项目经费申拨机制申拨资金,按《沅陵县财政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使用资金和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预算控制情况。严格按项目内容进行资金预算管理,从严控制项目资金支出。

(2)项目预算节约情况。管理使用得当,收支基本持平,略有超支(超支部分由局机关公务费支付)。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量。

(2)项目完成质量。通过多年运作,已经建立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收支机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通过跟踪监管,项目完成质量优良。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项目资金投入120万元,均完成了年初指标目标任务,确保了财政投资评审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2021年完成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270个,评审总金额达9.77亿元,净审减金额0.6亿元,审减率达6.14%。加强与预算股及各资金股室的密切沟通配合,从预算编制、项目送审、资金支付等各环节构建财政评审横向联动机制,大幅减少项目预算中的不合理支出,保障财政资金充分有效利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助力“统筹整合涉农项目”,强化攻坚成效,全面落实退捕禁捕、禁食退养系列政策,以及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医疗改革等重点,有所侧重的开展预算评审业务。重点聚焦贫困村农业产业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治理黑臭水体、着力环保督察整改项目,推进乡村卫生院建设,强化服务力度,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完成重大项目评审。

(见评分表)。

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总体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结果为优,主要绩效资金拨付率100%,按照预期完成了数量目标,达到了预期效益。建议:每年正常安排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并随物价水平、业务量适当提高。

经验及做法: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办法执行,对照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及时结合项目实际进度,及时对预计未能完成的目标进行整改。

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我们发现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主要是绩效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

无。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吉首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吉财绩〔2013〕114号)、《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吉财绩〔2021〕6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10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我市重点项目及产业项目建设,推进我市城镇化、工业化、农村产业化进程,衔接吉首高铁新城道路建设工程、吉首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吉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吉首市城乡公交客运站建设、吉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吉首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吉首市金融服务中心、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迁建等项目前期研究和专题论证,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开发储备及项目库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及节能等咨询评估等费用、以及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5)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会计账簿等。

1.成立评价小组:根据吉首市财政局吉财绩【2021】66号文件《吉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资料收集并审核、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验、实地调研、核对账目、案卷研究、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

4.综合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分类整理。首先对收集的资金收付资料进行整理,以确定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支出是否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质量是否可控。其次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5.撰写评价报告,评价小组通过对收集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了评分,撰写评价报告,并与项目单位沟通,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一)资金使用情况。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总额为100万元,均通过财政直接支付,资金到位率为100%。资金主要用于吉首高铁新城道路建设工程、吉首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吉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项目,吉首市城乡公交客运站建设、吉首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吉首老旧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吉首市金融服务中心、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迁建等项目前期研究和专题论证,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开发储备及项目库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及节能等咨询评估等费用、以及相关工作的工作经费。

(二)资金管理情况。

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费用票据有经手人-项目分管领导-财务领导签字,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款项支付由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的组织实施主要分两部分:一是项目工作经费,二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部门测算项目前期,项目工作所需经费,经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报财政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1.聚焦产业项目建设。2020年,全市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先后组织大型开竣工活动5次,集中开工项目19个,竣工投产项目28个,形成了投资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2020年,全市共实施州重点项目43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64.7亿元,完成投资68.1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5.2%;共实施州重点产业项目21个,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8.1亿元,完成投资28.7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2.2%,全市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全力保障项目要素。完成了2020年三批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共推送项目34个,其中21个项目成功纳入财政、发改专项债券系统项目库,项目总投资84.12亿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43.27亿元,已获专项债券资金4.23亿元,抗疫特别债0.93亿元。加大资金要素保障。制定出台《吉首市争资上项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对23个争资上项主要部门核定了考核金额,明确了奖惩范围及要求,调动了各部门争资上项工作积极性。全年预计上争资金9.2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14%(不含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3.“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完善《吉首市脱贫攻坚工作五级责任清单》,全年完成计划资金投入1.39亿元,其中用于产业就业扶贫到户资金1亿元,超过2019年的投入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全市剩余的199户431人贫困人口如期退出。债务管理持续加强。制定《吉首市债务化解方案》、落实化解任务、降低支出、平台整合转型等方式,隐性债务余额明显减少,未新增隐性债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继续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治污、饮用水水源保护及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长期位列全省全列,地表水水质达标率97.7%,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根据《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6分,其中:投入19分,过程24分,产出15分,效果38分。具体见附件: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发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有关问题。

1.存在延迟报账现象,影响后续工作开展;

2.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不足,需要支持的项目多,难以满足项目建设的需求。吉首市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制约,在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服务建设项目上相对不足,每年需要启动一批项目,要加快项目落地需要投入大量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二)建议。

1.建议财政及时拨付资金,便于单位正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3.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投入,确保提前做好相关规划设计和项目储备,为吉首市近期作中长期发展争取更多、更大的项目,通过重大项目带动,国家、省项目资金注入,为吉首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速。

软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局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依据博望区财政局《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在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经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博发经函〔20xx〕5号)批复立项,系马鞍山市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基础设施补短板epc总承包项目-新建市政道路项目子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道路建设工程东至崂山路,西起秦岭大道,道路全长5.186km,规划道路红线宽28m。全线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50km/h,红线宽度28m,采用双向四车道形式,具体布置为20米的车行道,两侧各4.0米的人行道。全线设置1座中桥3座箱涵,k3+476.5博望河中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装配式矮t梁,跨径布置为3×13m,3座箱涵其中两座为1-5×2.5m,1座为2-5×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设计年限15年;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污水、交通、绿化、照明工程。

全面推进马鞍山东向发展战略,展示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发展”的东向发展布局,充分展现博望对外良好形象。

(三)项目预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区级预算安排资金3814.45万元,实际下达资金3814.45万元,其中: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住建局实际支付项目工程款3814.45万元,其中拨付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四)项目实施及目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20xx年3月初开工,截止年末路基工程已完成,排水工程完成100%,桥涵工程已完成,水稳施工完成75%。

(一)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四个一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一系列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作为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根据,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一级指标构成及权重为:项目投入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过程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产出指标所占权重为30%;项目效益指标所占权重为30%。根据上述指标设计,计算各项指标评价得分,最后各项指标得分加总计算项目评价得分。

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5个考评等级。具体见下表:

本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准备项目资料。

2、组织实施阶段。绩效评价小组收集项目资料与相关证据,现场查阅项目管理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

3、分析评价阶段。根据取得的证据,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进行分析评价。

3、《马鞍山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马发〔20xx〕20号);

5、《博望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经分项评价和汇总后,博望区住建局实施的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100分,绩效考评等级为优。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xx年,根据总公司下发的关于加强完善绩效考核工作的要求,在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用心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工作,本着规范管理,加强管控,提高效率的目的,特修订并完善了《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为绩效考核工作顺利推进带给了有力的保障。

为了顺利推进绩效考核工作,针对我公司具体状况,在原有的制度上修定、完善和补充了我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新制度充分结合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特点,明确了绩效考核的指导思想、考核的范围、对象、考核的资料、考核的方法、要求及考核的时间跨度。更加全面、细致,可操作性、实用性更强。使我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更加规范化。

我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始终本着客观公正的考核原则,实行上级与下级层层考核的方法,实行分数制度,打分资料主要涉及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每月、每季度由部门负责人从工作效率、工作潜力、遵章守纪、上进心、精神礼貌等方面进行评分,年终,取四个季度考核的平均分作为年度考核结果。

在工作中,各部门负责人加强了对员工工作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在考核标准中记录员工工作中的关键事件,通过记录,更好的发现了工作中的问题,能够及时责成改善,同时也能够及时发现员工的点滴进步,给予认可。在考核过程中,各部门负责人都能尽职尽责的对待考核,坚持原则,并且严格按照考核细则打分,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通过考核,充分体现了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真考核,避免走过场,以绩效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理顺了工作关系,改善了工作中不规范的现象,同时,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的职责感,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热情。

在每月考核结束后,通过公司公示栏公布考核成绩,使各部门员工认识到自我在考核期间内主要的工作成绩与不足,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用心性和主观能动性,重点突出岗位劳动和业绩贡献,员工的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完全打破了以往论资排辈、好坏一样、平均主义等诸多弊端,绩效考核真正起到了对职工的激励作用,从而改善和提高了工作效率。

总体来说,我公司在20xx年的.绩效考核工作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司将再接再厉,进一步修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时收集职工的推荐和意见,相互沟通,协调工作,使单位的绩效管理更加规范化、细致化。为公司更好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局部门整体年初预算安排1413.86万元,半年计划执行资金706.93万元,1-6月执行675.14万元,跟踪期执行率47.75%。2022年初共申报批复7个项目,项目预算资金共计2323.60万元,1-6月执行共计288.36万元,跟踪期执行率12.41%。

(一)2022年1-6月执行情况。

1.部门整体。

截至2022年6月30日,通过定期开展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实时了解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完成2个万人千吨、1个千人百吨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有效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优质水”;省控空气监测站、水质监测站有效运行,对全县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有效实时监测,保证空气站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连续,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有效杜绝人为干预干扰环境监测工作,不断提升环境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建设覆盖全县的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并运用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管理平台加强对违法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管,有效遏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守护“昌南蓝”;开展3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双随机”监管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有效维护社会秩序。

2.项目执行。

(1)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2018年12月19日256号)文件申请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预算资金20万元,用于定期对塘南镇田万村地下水型水源地、抚河(盱江)塘南镇联合村河流型水源地、赣江冈上镇长湖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泾口乡西浒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武阳镇杨家村河流型水源地、抚河(盱江)幽兰镇青塘村河流型水源地、赣江中支南新乡周家村河流型水源地等10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同时将监测信息向社会公开,有效监测纳入监测范围的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变化情况,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有力依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项目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水质监测产生的相关费用暂未达到支付要求,影响跟踪期资金执行;在工作开展方面,依据水质监测等各项工作要求实施开展,已按计划对全县12个乡镇开展1-2季度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共提交5份水质监测报告,实时了解饮用水水源水质情况,为生态考核提供参考,及时发布水质监测数据,满足公众健康需求。

(2)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关于解决环保工作经费等事宜调度会议纪要》(2020年12月23日第148次)文件申请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预算资金68.6万元,用于委托第三方机构使用无人机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场进行巡查,根据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指挥调度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真正做到“天上无人机,地上网格化”的全天候、立体式巡查,大幅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效率和精准度。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34.3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50%,跟踪期资金执行较好。在工作开展方面,租赁2台无人机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场巡查,以50km为一个巡查单元,飞行小组均按规划顺序巡检,对南昌县蒋巷镇、南新乡、岗上镇等17个乡镇(管理处)每月开展6次巡查工作,数据处理内业组及时对巡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测算过火面积,迅速确定着火点地块,对着火点进行拍照取证,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并根据巡查结果及分析数据出具巡查报告。

(3)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2018年2月25日30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年12月21日第258号县政府会议纪要等文件申请污染治理专项经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00万元,用于开展技术委托服务、环境统计、综治整改、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进行运行维护、购置便携式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黑烟抓拍摄系统等工作,有效改善南昌县水域、空气以及生态环境,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254.06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84.69%,跟踪期资金执行较好。在工作开展方面,委托江西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编制《南湖村水域底泥磷污染调查与清淤方案》,科学指导南湖村水域清淤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和控制内源污染,避免二次污染,确保南湖村断面总磷达标;完成环境统计工作,保障生态环境统计数据真、准、全,为环境管理作出决策、宏观调控提供基础、科学的重要依据;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进行运行维护,有效保障水质监测工作正常运行,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完成颗粒物激光雷达、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购置、安装工作,并对购置设备开展验收工作,监测和分析南昌县的大气颗粒物浓度水平和传输规律,为污染减排及监控提供数据支撑,预警预报1次空气污染;抓拍系统实时在线,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能力,共排查63辆进入市区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

(4)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20xx年10月25日第110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文件申请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预算资金816万元,用于购置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切实加大露天禁烧管控力度,压实露天禁烧管控责任,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违法行为,遏制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运用信息化和智能化的管理平台对违法露天焚烧行为进行监管,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工作开展产生的经费票据,相关科室人员暂未报账。在工作开展方面,已购置一套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对68个点位开展焚烧监测工作,68个监控点覆盖全县20个乡镇、管理处、街道办,实现实时区域环境监控、焚烧智能识别、自动预警、录像回放等功能,确保全方位、全天候对露天焚烧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调查取证;安排专人实时监控视频画面,发现异常情况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响应,借助高空瞭望高倍数、全范围、无死角、无盲点、全监控的科技优势,大幅度提升了对重点区域、敏感区域秸秆焚烧的监控监管能力,降低大气污染浓度。

(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xx年10月25日第110号)文件申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预算资金500万元,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进行改造、安装,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强化农村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升中小河道水质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工作处于前期准备阶段,暂未开展建设工作。在工作开展方面,已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了前期相关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采购意向公示,后续将开展招投标工作。

(6)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我局2022年依据《关于印发南昌县2020年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20〕67号)文件申请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预算资金120万元,对全县淘汰燃煤锅炉企业进行资金补助,鼓励和引导企业优先选用天然气锅炉,定期对全县及开发区淘汰燃煤锅炉进行督查,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审核验收材料,加强淘汰工作痕迹管理,改进设计和制造中存在不合理的结构等,使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目前处于项目资金申请审批阶段,暂未下拨补助资金。在工作方面,完成25台锅炉改造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南昌市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财政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洪环发〔2019〕373号)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锅炉改造的企业申请奖补资金,2020年锅炉补助资金名单已上报市局,目前处于资料审批阶段,尚未下发审批文件。

(7)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

我局2022年申请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预算资金499万元,按照180元/吨处理能力的标准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2万元/座(含污水管网维护)的标准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发放奖补资金,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机制,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荒废等问题,规范运维,促进我县已建或拟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确实发挥治污实效,确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资金方面,跟踪期执行0万元,跟踪期执行率为0%,跟踪期资金未执行,主要由于计划于11月对有关乡镇开展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及考评细则要求拨付运维奖补资金,暂未开展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1.部门整体。

我局2022年部门整体工作基本达到既定进度要求,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正处于前期准备阶段,预计在8月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后,将加快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强化农村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后续将继续推进万人千吨乡镇级水源监测工作,强化水源地保护和监管,及时掌握水质现状,促进水质提升;计划在11月份对有关乡镇开展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及考评细则要求拨付运维奖补资金,规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2.项目执行。

(1)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

年度水质全监测费用项目目前完成12个乡镇水源地水质监测,后期将持续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并出具水质监测报告,及时将监测信息向社会公开,有效监测纳入监测范围的乡镇饮用水水源水质变化情况,保障公众用水安全;及时掌握水质现状,并对水质变化进行评估,年底确定能提升水源地水质,保障居民用水安全;鉴于目前项目资金未执行的.情况,后续将积极收集项目成果资料,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充分发挥项目成效。

(2)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

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费用项目已全面完成当期任务,巡查数据误差率、每月开展巡查次数均达到预期目标,我局将持续推进秸秆禁烧无人机巡查等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真正做到“天上无人机,地上网格化”的全天候、立体式巡查,大幅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效率和精准度;同时,后期将督促相关科室人员对达到支付要求的相应经费,及时提交真实、完整的资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账;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3)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

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技术委托服务、环境统计、综治整改等工作按照计划实施开展,得到有效执行;同时,我局将根据工作计划持续开展技术委托服务,对国控水站及省控空气站、莲塘水厂水质自动站开展运行维护保障工作,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等专项经费项目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着力提升生态治理水平,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形成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同时,加大对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利用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和分析南昌县的大气颗粒物浓度水平和传输规律,及时预警预报空气污染事件,提升区域大气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4)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

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项目当期任务已全面完成,我局将持续开展违法露天焚烧行为的监管工作,安排工作技术人员定期提供火情报表,对相关问题持续跟踪处理反馈,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修复;同时,外勤人员对出现无法认定责任区域、定位不准的火情进行现场勘察,跟踪每一起火点处置情况,提供每日、每月火情报表;鉴于目前资金未执行的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要求,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经费项目目前处于采购意向公示阶段,计划于8月份开展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后,积极推进11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监管设施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升中小河道水质环境;鉴于目前项目资金未执行的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方面要求,在资金达到支付要求时,及时规范地支付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6)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

锅炉改造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完成25台燃煤锅炉改造,定期对淘汰锅炉进行督查,加强淘汰工作痕迹管理,改进设计和制造中存在不合理的结构,使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计划对6家企业燃煤锅炉改造进行资金补助,目前处于资金审批阶段,审批通过后按照市局审批文件及补助标准下拨补助资金;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7)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

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奖补资金项目计划于11月份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补资金,按照180元/吨处理能力的标准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2万元/座(含污水管网维护)的标准对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发放奖补资金,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机制,促进我县已建或拟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当前的运行轨迹,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能全面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实施成效。

1.资金执行率未达到预期。

我局存在部分工作未达到支付要求,导致2022年1-6月部门整体资金未达到计划执行目标值、部分项目资金未执行,如:水质监测费用、购置露天焚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等工作未达到资金拨付要求,主要由于相关工作承接单位未及时提供完整的工作成果资料,导致相关费用未支付,影响部门整体资金执行效率。

1.强化资金监控管理,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我局将加强资金统筹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及人员对达到支付要求的相应经费,及时收集并提交真实、完整的资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账,提高工作进度与资金的匹配程度,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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