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帮扶方案(精选16篇)

时间:2023-11-27 11:23:38 作者:琉璃

在学校里,我们获取知识,拓展眼界,锻炼能力,实现个人的成长与发展。接下来是一些来自学长学姐们的学校经验分享,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他们的故事。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

进一步强化帮扶效果,切实发挥省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优质幼儿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辐射与拓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提高农村幼儿教育质量为目标,通过城乡结对帮扶工作,提高我市相对薄弱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促进全市幼儿教育健康、持续、均衡发展。

采取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如开展教学观摩、业务培训、送教下乡、师徒结对,捐赠等,促进《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在农村乡镇幼儿园的贯彻落实,提高农村幼儿教育水平。同时,以农村幼儿教师艰苦的工作、生活条件和朴素的作风影响城市幼儿教师,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1、改善办园条件。依据市级优质园的办园标准督促并要求农村幼儿园不断提高硬件设施的投入,备齐备足幼儿生活学习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改善幼儿园硬件设施条件。

2、提高管理水平。城区幼儿园通过派遣骨干人员深入乡镇幼儿园指导、交流,或请农村幼儿园园长到城区幼儿园观摩学习等方式,帮助乡镇幼儿园全面了解省优质园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乡镇幼儿园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其管理水平。

3、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城区幼儿园为乡镇幼儿园教师提供观摩、听课、说课、跟班学习的机会,同时,积极组织"送教下乡"活动,通过优秀骨干教师深入乡镇幼儿园举办讲座、开设示范课、交流教研信息等形式提高农村幼儿园教师的队伍素质。

4、提高幼儿综合素质。发挥各自优势,通过互赠书画、参观等形式,加强城乡幼儿相互学习交流。

1、幼儿教育城乡结对帮扶工作,要以示范园为龙头,以各项交流互助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提供专业支持,提高帮扶工作的实效性和科学性。

2、结对幼儿园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活动内容、目标、方法、步骤、人员安排、措施要求,完成结对帮扶工作目标。

3、结对帮扶幼儿园要建立专门的帮扶档案,各类帮扶活动要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总结,分别建档立卷,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帮扶活动的实效性。

被帮扶幼儿园:

1、配齐配足工作人员,严格按《纲要》精神实施活动,禁止小学化倾向。

2、教师优课率达30%,合格率达100%。

3、有专题研究的方案、计划,有每次研讨过程的详实资料。

4、家长工作有计划、有丰富多彩的活动、有总结,资料健全。

5、特色建设有方案、有过程、有成效,资料齐全。

6、每学年有教师论文在省、市级以上发表或获奖。

帮扶幼儿园:

1、每个月有专人到被帮扶单位看教师一日活动的组织情况。

2、不定期送教到帮扶单位,每学期送教不低于10课时。

3、接受帮扶单位老师的跟班学习,做好跟班学习老师的后勤服务工作。

4、每学期根据被帮扶单位的具体要求组织两次专题讲座。

5、帮扶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详细的过程资料。

6、考核。

学校学困生帮扶方案

1、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诚实谦逊,好学上进。

3、经济困难,并迫切需要资助的。

2、具体活动由校团队组织进行,学校干部自愿扶助,扶助名单由年级组统一安排;

3、扶助包括思想上解惑、生活上资助、学习上帮助提高。

1、思想上解惑。

鉴于学困生的家庭特殊,有的是父母长年患病,无经济来源;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甚至是孤儿。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许多学困生在与同学的相处之中,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要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贫困是暂时的,是可以改变的.,进而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帮扶者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样看待,平时多与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经常找帮扶对象谈心。

2、生活上资助。

学困生平时的生活费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满足他们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扶助方要适当的资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使他们安心地投入学习。

3、学习上帮助提高。

一部分贫困生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往往成绩不如人意。而贫困生要在真正改变现状,提高成绩,为未来人生打好底色,就必须培养他们自己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才能在未来社会立足,有所建树,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因此扶助方要从学习上去帮助,帮助他们学好功课,帮助他们掌握学习方法,使他们学会学习。

2、扶助工作应保持持续性、稳定性;

3、由年级各班联合推荐学困生名单,对照帮扶条件认真审核无误后,上报团队;

4、扶助工作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帮扶与被帮扶者要互相自愿,共同做好帮扶解困工作。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

利用教师网络学习空间,依托泉州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将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到农村边远地区,采用点对点、人对人的方式进行优质资源辐射、帮扶、互动。通过网络学习空间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范围,开展网络教学教研,实现校际、学科、教师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为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加大对玉湖学校、蓝田中学信息化建设的扶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各有关学校开展工作,推动建设项目有效落实,特成立“溪安八中帮扶玉湖学校、蓝田中学信息化建设领导组”,名单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各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研室,负责协调项目工作的落实;抓紧实施进度,并报送每季度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工作任务。

1.该项目由教研室负责,推选本校各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其他部分优秀教师,共64人,按照1:1的比例与玉湖学校、蓝田中学教师开展网络教学教研结对帮扶活动;根据县教育局的实施方案制定本校具体的辐射、帮扶实施计划;在网络学习空间开通之前先做好优质资源储备等相关准备工作。

2.网络学习空间开通之后,主动联系玉湖学校、蓝田中学教师,在个人网络学习空间互认为好友,为对方提供本学科各种资源,或根据对方要求帮助建设新资源,开展网络教学教研活动,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3.谢章棋副校长负责每季度汇总、填写《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情况表》(附件2)并报送教育局生产装备站进行绩效考评。

(二)实施进程安排。

xxxx年完成本项目建设,并长期开展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具体建设实施进程如下:

二至三月份:项目启动阶段。根据教育局安排确立帮扶关系;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上报需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客户端教师的相关信息。

七至八月份:组织有关教师参加泉州市教育局开设的暑期应用培训;我校初中教师与玉湖学校、蓝田中学教师在信息关联基础上,相互在网络学习空间建立好友关系,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九月份:组织相关8所项目学校全面应用网络学习空间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教学教研活动。

十二月份:进行回顾总结,并完善持续帮扶方案。

本项目具体工作进程实行季度报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向教育局生产装备站书面汇报。

1.要加强领导,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要加强交流,与结对学校加强联系,建立稳定的互访交流机制,了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帮扶工作重点和实施方案,相互协调,保证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3.要加大宣传,统一思想,使教师认识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积极地参与帮扶工作。同时,要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确保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4.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校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并与结对学校达成协议。

学校结对帮扶活动方案

为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保障学困、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健康快乐地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城乡结对帮扶、“帮困助学一对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二、制定工作目标。

通过结对互助,使两校之间互惠双赢,促进两校之间办学思想上有新变化,学校管理水平上有新跨越,教育教学质量上有新提高,师资队伍建设上有新突破。

三、结对学校。

xxx镇中心小学。

四、帮扶内容。

1、教育管理。校长每学年到结对学校开设2次有关学校管理经验的讲座。副校长、中层干部分别到结对学校挂职学习、指导工作2周。

2、教学示范。在每年3至5月份和10至12月份分别组织优秀教师送教活动,把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传送给崔小。

3、专题研讨。每年确定一至二个教科研课题进行交流切磋。

4、资源共享。充分利用教育网、远程教育等手段,达成备课、课堂教学等优质资源共享。

5、教师培训。充分发挥学校的省市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作用,采取与结对学校青年教师师徒结对等方式,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6、课程建设。根据课程改革及学校实际,进行校本化课程建设。

支教活动。学校每年根据结对学校缺乏的学科教师选派若干名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一定教学经验且农村教学经历5年以下(没有农村教学经历的教师可先选派)、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自愿支教的除外)的中青年教师到结对学校支教。

五、帮扶形式。

1、采取教师支教、送教下乡、学科交流、教师结对子、学生手拉手等方式,帮助结对学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年选派数量不定的教师到结对学校支教,具体方式和待遇参照县教育局支教制度。

3、组织本校各学科优秀教师到结对学校送教下乡,为农村学生提供优质课堂教学。

4、结对子学校建立学科定期交流制度,通过互通资讯、信息交流、听课、座谈、共同参与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加强结对学校学科建设。

5、指定本校优秀教师与结对学校同学科教师结成对子,进行一对一的业务帮扶,帮助结对学校教师成长进步。

六、组织实施。

1、要加强领导,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要加强交流,与结对学校加强联系,建立稳定的互访交流机制,了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帮扶工作重点和实施方案,相互协调,保证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3、要加大宣传,统一思想,使教师认识支教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积极地参与支教工作。同时,要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为教师支教提供应有的条件,确保支教工作顺利开展。

4、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校结对工作实施方案并与结对学校达成协议。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扶贫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全区基础教育整体水平,促进教育公平,从20xx年起,在全区基础教育学校组织开展第一批校校结对帮扶工作,组织优质学校对相对薄弱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等进行“结对帮扶”。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资源优势和辐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薄弱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全区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活动由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双方签署合作协议的形式实施“一对一”、“一对多”的结对帮扶活动。支援学校应为区域内具有办学优势的基础教育学校,受援学校应为基础教育相对薄弱的公办学校。帮扶分跨县域学校帮扶和县域内学校帮扶两个层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特殊教育四个类别。跨县域学校帮扶类别为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根据市教育局要求,我区与xx东县实施学校对口帮扶活动,具体名单附后。

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的主要内容是:扩大基础教育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发挥支援学校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对受援学校从教育理念、学校管理、师资力量、教学资源、办学条件、留守学生等方面进行指导与帮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整体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

(一)学校管理帮扶。帮助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日常工作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找准发展定位,理清办学思路,帮助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开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从班级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指导;可互派管理人员到对方学校挂职交流学习,使受援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二)教育教学帮扶。指导受援校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教学常规管理,建立健全教学档案;定期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如制定教学计划、集体备课、随班听课、上示范课、评课、教学报告会、专题讲座和课题研究等;开展课题研究,引导受援校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水平,帮助和指导受援校开好信息技术课,用好教育资源,开展教研活动交流,实现教学资源共享,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帮助受援校加强实验室、功能室、图书室建设,对实验教学和实验操作进行指导;可选派教师支教,传播先进教学经验和新教学理念,同时接受受援学校教师前来学习与培训。

(三)教研教改帮扶。帮扶学校要帮助被帮扶学校开展教学研究,特别是共同开展课题研究,指导学校教师撰写教学论文。实行专题教研,制定教研活动主题,围绕主题,不同学校之间开展同课异构、送教下乡、专题研讨、教学沙龙等活动,提高被帮扶地区对口学校教师教研能力。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新媒体如个人空间、qq群、微信群等开展教研活动,密切对口学校教师之间的联系,加强教师互动交流,带动被帮扶学校教师教育理念更新。

(四)教师专业发展帮扶。帮助受援校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整合学科教学能力培训;帮助受援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素养;帮助受援校教师提高专业水平,组织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到受援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指导,提高农村学校教师专业素养。

(五)校园文化建设帮扶。帮助受援校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指导受援校开展团队活动和课外活动,促进双方学校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和共同进步。

(六)办学条件帮扶。帮扶学校可将更新换代或者闲置的信息技术设备、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等支援给被帮扶学校。并帮助受援学校积极争取外援资金,改善受援学校办学条件。

(七)学生活动帮扶。帮扶学校之间可借助寒暑假、法定假日等时间,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公益活动,加强学生之间的活动交流,传播不同地区优秀文化,让学生体会不同学校的文化特色和差异,寻找身边的好榜样,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同时开展“手拉手、献爱心”活动,在资金、物质和心理等方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留守儿童。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结对帮扶”作为基础教育均xx优质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好长远规划安排,建立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长效机制,切实落实以下实施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一)明确工作重点,不断提高结对帮扶工作的质量。

要切实把结对帮扶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根据受援学校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对受援学校的指导,使受援学校在人才培养、教研科研和学校管理等方面不断上新台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

(二)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推动结对帮扶工作的开展。

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基础教育区域发展状况,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本辖区内外基础教育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明确结对帮扶对象,签署双方协议,开展实质性合作,建立县级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活动的总体规划和活动实施方案,对“结对帮扶”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指导。支援和受援学校是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的主体,双方均要认真组织实施结对帮扶的各项具体工作,使其成为学校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要重视结对帮扶的管理工作,双方都应确定负责结对帮扶工作的校领导和组织机构,不断探索结对帮扶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三)完善保障机制,确保结对帮扶工作顺利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校校结对帮扶工程由区教文体局统筹协调。成立xx市xx区基础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文体局基民教股,xx兼办公室主任,联系人:xx。

各学校也要成立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定期反馈制度,各学校每年11月底前要将校校结对帮扶情况汇总后及时报送我局基民教股。

2.做好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结对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在对口帮扶工作中,不能增加被帮扶学校经济负担。区教文体局将通过每年的考核评估进行以奖代补。

3.制定优惠政策。在结对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使被帮扶学校在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上明显提升的学校和教师,可在干部任用、教师职称评定、学校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4.建立宣传、总结、评价制度。要重视做好“结对帮扶”宣传工作,制定宣传计划,利用工作简报、网页、报刊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帮扶工作进展情况,推广先进经验,结对学校要及时上传相关信息;区教文体局每年召开一次“结对帮扶”工作现场会,总结帮扶工作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帮扶工作深入开展;要将校校结对帮扶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每年下半年,对结对学校的年度帮扶工作进行一次集中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和个人评先评优奖励依据。对口帮扶工作未到位的学校,不得参与先进单位的申报和评选,年终考核评优实行一票否决。

学校结对帮扶活动方案

为充分发挥学校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我校在办事处教委安排下与三小结对成兄弟学校。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与____三小制定结对帮扶计划。

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抓手,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优化课堂教学过程为载体;以资源共享、互助互动、优势互补为途径;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优质办学为目的,开展校际间的互助合作活动,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张道仓校长任组长曹光生副校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吴明亮、教研员李玉杰、葛俊鹏为组员,制订帮扶结对计划,落实帮扶结对措施。校际间联络和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由吴明亮具体负责。

每学期定期召开帮扶结对学校领导联席会议不少于两次,共同研究和探讨学校管理、发展和教育教学等方面问题,及时掌握各校教育教学活动情况,加强信息交流,了解学校需求,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结队帮扶活动。

2.校际资源共享

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专题活动方案、各类评估试卷等材料结对学校做到及时学习交流。确定郭河中心小学为基地学校,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并且全方位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成功经验,以利于相互学习和借鉴。在郭河中心小学网站增设"结对互助"板块,为结对学校教师之间互动创建一个快捷平台。

3.师徒结对帮扶

郭河中心小学要根据结对学校要求,安排每位教师与结对学校的教师一一对应结成对子,采取上示范课、做讲座、听课评课等手段,在教育管理、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育科研、教学评价等多方面互相切磋,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同时,每学年安排不少于2名教师到结对学校支教。

4.灵活开展活动

原则上每月一次开展活动,主要进行集中教研活动、专题讲座、课题指导、师徒结对、学术沙龙、业务竞赛等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形成"学习、研究、实践、探讨"为一体的教研氛围。加强在文艺、体育、科技教育活动等方面的交流。结对双方学校通过在校园科技艺术节、体育节等活动中互派教师、学生参与等形式,开阔师生视野,提高素质。

5.目标考核总结

为保障结对帮扶计划的贯彻落实,每学期将对结对帮扶工作进行考核总结,要求每个教研组、每位师傅写好书面总结,查验听课笔记、讲座资料、示范课教案、评课反思等材料,展示带徒成果,对考核合格的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在此基础上学校形成总结材料上报市教育局。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

2.市级资助计划80名,资助金40万元(含我会与总工会联合资助计划20名,计10万元)。

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生活特别困难的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教师。其中:省级特困教师资助助要求负债5万元以上(含5万元),市级特困教师资助要求负债2万元以上(含2万元)。资助重点为在职教师,退休教师比例原则上省级资助不超过5%,市级资助不超过10%。

困难教师资助助标准,省级为每人一次性1万元,市级为每人一次性5000元。

1.材料报送时间。

省级困难教师资助材料上报时间为5月15日前,按附件4《湖南省教育基金会20xx年开展资助特困教师活动方案》的要求具体办理,同时将汇总表抄送市教育基金会。市级困难教师资助材料包括(纸质及电子材料)6月20日前上报,逾期不报将视作自动放弃。

2.材料内容上报。省、市特困教师资料上报均包括以下内容:汇总表(花名册),申请表,身份证、教师证,医院诊断结果复印件,治疗费用票据及公示无异议等证明材料,当地政府部门(民政局/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相关证明材料。

2.严格申报程序。要严格按要求审核特困教师材料,省级资助的教师对象为前两年未接受过省级资助的学校专任教师。同等条件下,市级资助也应优先报送专任教师和以前未获得过资助的教师职工。

3.建立联系反馈机制。各地要注意跟踪了解和掌握资助对象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及时上报(省级资助教师按规定时间通过“省教育基金会信息化平台”反馈20xx年度受助教师情况)。

4.加强信息公开。各地要在当地教育基金会或教育局网站公示资助名单;资助后要及时公布救助特困教师情况,实行受助对象、受助情况、受助金额三公开,建立受助困难教师专项档案。

5.强化舆论宣传。各地要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受助特困教师的先进典型事迹,争取更多的社会关注和社会资源支持。

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方案

坚持科学发展观,共同促进,共同提高,共走“科研兴校”、“科研兴师”之路。

安洲小学加强与结对学校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学校之间的友谊,本着“新、实、活”的工作原则,以教育科研为主要途径,帮助结对学校形成比较浓厚的科研氛围,帮助教师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态势,增强教师教育教学的创新意识。

1.互相切磋。创新学校管理的行走方式。主要帮助官路镇中心校和埠头镇中心校确立明确的办学思路、完善学校制度、改善教师培训方式、更新教师教学理念,探讨学校办学特。

2.多管齐下,落实城乡帮扶的'责任。主要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和签订协议书。

3.以活动为载体,搞活帮扶工作。主要举行集中教研活动、科研知识专题讲座、课题指导、师徒结对、业务竞赛等活动,形成“学习、研究、实践”为一体的科研氛围。

4.考核跟进,保障帮扶计划的贯彻落实。主要包括检查资料、成果展示、奖励制度。

学校帮扶方案

为更好地服务教职工、做好困难教职工救助帮扶工作,把学校和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落到实处,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爱心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工字〔20xx〕1号)和《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金、慰问金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工字〔20xx〕2号)等相关规定,校工会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xx年度困难教职工救助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部门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困难教职工申报“爱心基金”和“困难补助金”,申报范围:

1.爱心基金:在职及离退休工会会员。

2.困难补助金:在职工会会员。

1.爱心基金:原则上须由工会会员本人申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凭证(花费票据等凭证的时限为20xx年11月5日-20xx年10月25日),因特殊情况无法个人申报的,由工会会员所属部门组织(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分属所在部门工会和离退休工作处)协助其申报并经所属部门工会审核。

2.困难补助金:原则上须由工会会员本人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花费票据等凭证的时限为20xx年11月5日-20xx年10月25日),交所属部门工会审核。

3.各部门工会要认真了解本单位困难工会会员情况,并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1.各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在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下,统筹安排,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本单位困难会员信息,摸清困难会员情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困难工会会员档案。

2.各部门工会要将学校“爱心基金”和“困难补助金”等困难教职工救助帮扶政策及时、准确传达给所有教职工。

3.各部门工会要将救助帮扶与走访慰问相结合,确保“爱心基金”和“困难补助金”按时、准确发放,切实把学校的关心和温暖送达每一位困难教职工。

帮扶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执行南阳市文明办要求,按照《宛城区201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安排,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两校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城乡学校之间的交流合作,致力宛城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工作时间:

2007年1月—2007年12月。

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

四、活动安排。

1、两校结对帮扶、对口支教工作以月为单位,分段实施。

2、南阳市七小学在双月选派优秀教师工作组到茶庵乡老秦营小学开展帮扶、支教工作。工作组由一名校领导任组长,1~2名中层领导任副组长,组员为学校骨干教师。茶庵乡老秦营小学在单月选派优秀教师到南阳市七小对口交流、学习。

4、活动形式。

南阳市第七小学。

2007年2月。

南阳市第七小学结对帮扶、对口支教工作方案。

南阳市第七小学2008年3月。

南阳市第七小学结对帮扶、对口支教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宛城区201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精神,本着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原则,形成团队合力,整体提升办学水平、教师队伍素质和学生综合素质,从而促进学校间可持续发展。

二、领导小组。

经两校协商,成立“校际结对互相促进”活动领导小组:组。

徐辉。

李良先。

曹珂立。

智(老秦营小学主任)。

三、具体工作及措施。

1、每学期初两位校由组长召集召开协调会,总结上学期活动情况,制定新学期活动计划,做到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

2、两校根据自身的教学优势,优势互补。两校在语文、数学、英语选择年级成立备课小组,一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集体备课,对教材进行分析、共同备课,并在三校分别进行上课、听课及评课,找出差距,共同提高。充分利用市区骨干教师的引导、辐射作用开展结对互助活动。

3、两校至少每学年开展一次联合教学研讨活动,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分别开展市区骨干教师教学展示课、校骨干教师教学研讨活动,并邀请区教研室有关人员参与评课、指导。

4、每学期各校组织一次德育观摩活动,如晨会、班队活动、主题队会、学生“手拉手”活动、小记者活动、学生书信交流活动等。

5、各校进行定期的教育教学信息交流,两校通过网络等形式公开各校的教育教学资源,使大家进行资料共享,携手前进。

6、对科学、艺术、品德、体育等综合学科进行不定期的教学研讨活动,切磋教艺,共同上好开门课和出门课。

7、两校共同组织一学期一次的理论学习活动。两校就一个专题,精心准备,选派教育、教学骨干担任主讲人,到其他两校进行讲座,强化教师的学习行为,提升反思力。

8、关注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生成长、家庭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中提炼出每学期中的核心问题,举行教育沙龙活动,通过思维的碰撞,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观,明确具体的教育教学及管理方法。

南阳市第七小学。

2008年3月。

南阳市第七小学城乡学校联谊帮扶工作的方案。

南阳市第七小学2009年3月。

南阳市第七小学学校联谊帮扶工作的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宛城区教育局2009年工作要点》和《宛城区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本着共同促进、共同提高的原则,共走“科研兴校”、“科研兴师”之路,共同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双赢”。深化城乡各中小学之间的联谊帮扶,促进城乡学校之间的交流合作,致力宛城教育的均衡发展,全力提升宛城中小学整体办学水平,南阳市第七小学对2009年学校间的联谊帮扶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总体目标:

南阳市第七小学与茶庵乡老秦营小学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学校之间的友谊,坚持“新、实、活”的工作原则,以教育科研为主要途径,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通过多种形式的帮扶,帮助老秦营小学形成比较浓厚的教育科研氛围,帮助教师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态势,增强教师教育教学的创新意识,共同促进两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学校联谊帮扶内容。

1、课堂教学。

2、教师队伍建设。

3、校本研训工作。

4、教育科研工作。

5、学校党支部建设。

6、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7、校园文化建设。

8、学校宣传工作。

9、后勤服务工作。

10、学校其他工作。

三、学校联谊帮扶形式。

1、送课到校。

2、案例研讨。

3、经验交流。

4、理论培训。

5、技术支持。

6、实践锻炼。

7、现场指导。

8、任教服务。

9、教学研讨。

10、资源共享。

11、改善装备。

12、结对帮教。

四、主要措施:

1、互相切磋,创新学校管理模式。主要帮助老秦营小学确立明确的办学思路、完善学校制度、改善教师培训方式、更新教师教学理念、探讨学校办学特色。

2、多管齐下,落实帮扶的责任。主要通过成立领导小组,确定结对工作联络员,确定结对教师。

3、以活动为载体,搞活帮扶工作。主要举行集中教研活动、科研知识专题讲座、课题指导、师徒结对、业务竞赛等活动,形成“学习、研究、实践”为一体的科研氛围。

4、检查考核,保障帮扶计划的贯彻落实。主要包括检查资料、成果展示及其奖励制度。

五、两学校联谊帮扶要求。

1、两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学校联谊帮扶工作,要动真格、来实的,不走过场。

2、两学校要注重联谊帮扶过程,在帮扶工作上要有计划、有行动、有效果、有宣传。开学初,各联谊学校要联合制定活动计划。

3、扎实开展联谊帮扶工作。根据联谊帮扶活动计划,两学校要开展一些实效性强的帮扶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效果,帮扶的内容不在于多,在于学校需要,在于实际效果。

4、两学校在本学期结束时,要做好阶段性小结。把各学校联谊帮扶工作的情况纳入学校工作考核之中。

南阳市第七小学。

2009年3月。

帮扶方案

紧紧以国家课程改革纲要为指导,以全面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为目的,以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为手段,以抓会课式研究和课堂教学为工作重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丰泰外国语学校、御花苑外国语学校。

三、帮扶目的。

1.丰泰、御外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提高方案,实施近期目标、中期目标、远期目标的策略。

2.帮助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3.探究“会课式”的方法,提高教师的备课质量。4.提高教师的科研理论水平,确立研究课题。

四、工作内容。

1.深入课堂听课,摸清教学状况,肯定成绩,找准问题.2.对教师进行专题辅导,辅导力求讲求实效,有指导意义;3.开展教师论坛活动;4.召开教学研讨课活动。

五、工作原则。

1.坚持查找与鼓励的原则;2.坚持继承和发展的原则;3.坚持培训与研讨结合的原则;4.坚持总结与提高的原则。

六、工作安排。

1.2016年下半年深入所帮扶的学校进行听课指导,写出评课报告,进行教学指导。

2.2017年下半年深入开展各种教学活动(方案另拟)。

八、几点工作要求。

1.行政领导要明确职责,经常跟踪指导听课;2.行政领导要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定期开展教研活动;3.行政领导要写出一份阶段性总结材料;4.行政领导要有务实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工作。

立生知行教育集团2016年8月。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学校帮扶结对工作的实效性,促进学校间均衡、和谐发展,本着共享资源,共同提高的双赢原则,特制订学校帮扶结对工作计划。

1、充分发挥我校教育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____三小学校办学水平,促进两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2、通过听课研讨、专题讲座等,为青年教师搭建平台,促进两校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3、通过"手拉手"活动,让学生通过活动了解更多同龄人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珍惜学习的机会。

主要从学校管理、师资建设、教学研究、资源共享、校园文化建设、学生交流等方面进行帮扶指导。

1、每学期开学初和结束时,两校校长相互参与学校工作会议,共同研究管理工作和交流管理经验,提高办学水平。

2、两校副校长、教导主任等每学期到对方参加校本教研活动,共同探究有效的教研模式。

3、两校每学期互派1名中层人员到学校实地考察,参与学校决策与管理,促进学校管理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二)教育教学工作帮扶。

1、教研组交流:两校相应教研组以组长牵头了解两校优劣状况,一方面提出专题,进行针对性研究;另一方面两校以课堂教学为主战场,开展教学交流、联合教研、集体备课等形式加强课堂教学研究,促进双方学校教师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思想,改进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教学效益。通过示范课、研讨课等形式的公开课,采用说课、上课、听课、评课等活动形式,推动课堂教学效应。具体如下:

(1)每学期每学科开展1次以备课、讲课和教学反思为一体的教学研究工作,解决教学上的问题。

(2)每学期开展一次青年教师开放日活动,邀请对方教师进行听课,对青年教师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3)每学期开展一次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提高青年教师专业水平。

2、骨干交流:两校骨干教师结对子,制定三年成长计划。积极互动,完成两次飞跃:一般层次的教学经验交流、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互访学习;深层次的跟班学习,课题研究,经验总结(或论文撰写)。

(1)由我校各科镇骨干教师与对方学校的青年教师结对子,每学期都为对方学校送示范课。

(2)由我校骨干班主任每学期开展一次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提高班主任的班务工作能力。

(3)邀请对方学校的教师或行政参与我校开展的课题工作,提高学校的科研工作水平。

(三)教师专业素养帮扶。

我校将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与建设,教师基本功培训,跟岗学习等活动,到时邀请对方学校教师一起参与,共同学习。

(四)以少先队为阵地,开展"手拉手"活动。

学校将充分利用"学雷锋月"、"六一"等节日,组织部分少先队员到对方学校进行参观交流,为家庭有困难的同学结成帮扶对象,为他们损赠学习用具和课外书籍。并且组织学生与对方学校学生开展书信活动,增进学生彼此的感情等。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

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以下简称原民办代课教师)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服务人民教育,为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学校帮扶活动方案

因本人患重大疾病负债在3万元以上和因家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较大的本县特困教师。20xx年全县共救助特困教师40名今年已受中央、省、市、县基金会救助的`对象不重复救助。

经审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特困教师,由县教师奖励基金会一次性救助,发放救助金每人20xx元。

按《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实行。

县直中学和每个乡镇中学各推荐1-2名。

10月: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和县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

11月上旬:县直中学、各乡镇中学报送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

11月下旬-12月上旬:县教育局与县教师奖励基金会审核特困教师材料,并向社会公示。

12月下旬:开展救助活动并下发救助金。

1.认真组织申报。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基金会“爱烛行动”救助特困教师暂行办法》的要求于11月15日前申报特困教师名单及材料到教育局政工股。

2.大力开展救助活动。各学校要认真开展“爱烛行动”救助活动,必须及时由校长亲自给被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

3.积极宣传报道。各学校要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和家庭特困、爱岗敬业的教师典型,教育局将在教育信息网上予以推介。

学校后勤帮扶方案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美德,现决定在全体学校党员干部中开展对学困生“结对子、送温暖”活动,为学困生提供物质上、精神上援助,使他们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去求学机会,而成为未来孤立无援的社会弱势者。通过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大力支持和学困生自己的努力,促进学困生健康成长,从而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从而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1、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诚实谦逊,好学上进

3、经济困难,并迫切需要资助的

1、由全体学校党员干部与学困生结对帮扶,每人扶助一名学困生;

3、扶助包括思想上解惑、生活上资助、学习上帮助提高。

1、思想上解惑

鉴于学困生的家庭特殊,有的是父母长年患病,无经济来源;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甚至是孤儿。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许多学困生在与同学的相处之中,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要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贫困是暂时的,是可以改变的,进而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帮扶者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样看待,平时多与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经常找帮扶对象谈心。

2、生活上资助

学困生平时的生活费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满足他们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扶助方要适当的资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使他们安心地投入学习。

3、学习上帮助提高

一部分贫困生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往往成绩不如人意。而贫困生要在真正改变现状,提高成绩,为未来人生打好底色,就必须培养他们自己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才能在未来社会立足,有所建树,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因此扶助方要从学习上去帮助,帮助他们学好功课,帮助他们掌握学习方法,使他们学会学习。

2、扶助工作应保持持续性、稳定性;

3、由年级各班联合推荐学困生名单,对照帮扶条件认真审核无误后上报;

4、扶助工作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帮扶与被帮扶者要互相自愿,共同做好帮扶解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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