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安全管理制度表大全(19篇)

时间:2023-11-22 20:11:21 作者:字海

规章制度的依据是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组织的需求,它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组织权威性。在设计规章制度时,可以参考以下范本,以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幼儿安全管理制度

1.防患于未然,加强预见性。

2.组织有序,稳定幼儿情绪。

3.提供充分与足够的活动时间与空间。

4.教育与信任并重,处理好“处”与“放”的关系。

在班级保教管理中,应注意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进行适当的安全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1.玩具的安全。

(1)避免购置危害幼儿安全的玩具,如边缘锋利的玩具、容易破损或断裂的玩具、用有毒材料或涂料制成的玩具等。

(2)教会幼儿玩玩具的方法,尤其是户外大型玩具,应让幼儿掌握游戏常规。对于需成人指导才能玩的玩具,一定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如一些需插电的电动玩具。

(3)注意玩具的维修和保管。如要定期给玩具消毒,对残旧的玩具要及时修理或丢弃。对大型户外玩具要经常检查、清洁,如沙地,要定期清理,避免某些尖锐物体刺伤幼儿的手指。

2.活动安全。

(1)在使用剪刀等危险性工具时,要注意教幼儿掌握操作技能、要领。如,将剪子交给别人时,要把剪刀的尖端握在手掌心,将剪刀柄递出去,以防刺伤别人。剪刀用毕要合好,放归原处。不能拿着剪刀乱跑。

(2)除非特别规定,不准幼儿玩弄电源插座、插头、电线,不能玩火柴、打火机等。

(3)不随便吞吃非食物的东西,不把钱币、玻璃球等小东西含在嘴里。

(4)使用户外活动器械要遵循正确的运动技能和方法,遵守活动规则,不得做任何危险的`动作。如,爬攀登架时要抓紧护栏,不相互推拉。(见附表)。

(5)走路奔跑时要注意四周,不猛跑、猛停,要会躲闪,防止和同伴碰撞。

(6)上下楼梯靠右边走,不能与同伴相互推拉、挤。

(7)不到阳台、窗台、双层小床等高处玩耍。

(8)不玩带刺或有尖角的物品,不把这些东西带在身上。

(9)户外游戏时,不远离集体,不到水池、游泳池附近玩耍。

(10)团体排队外出时,要确认并紧跟前面的小朋友,不掉队,不随便离队。教师应有二人随行,一前一后照顾幼儿,并随时清点人数。

(11)外出活动,要整理好衣着,提好裤子,系好衣扣,不得拖拉着鞋,鞋带要系好,以免活动时绊倒发生危险。

3.交通安全。

(1)引导幼儿学习认识交通标志,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在街上乱跑;横穿马路不慌张,注意看清左右有无行车,才可以过马路。

(2)乘车时,幼儿不可将头、手伸出车外。在车上不得大声喧哗,不在车上玩耍和跑动,要扶好车把,以免发生危险,不玩弄车门和车窗。按顺序上下车,不可相互推挤。

(3)教师要加强安全意识,注意安全防范,及时发现并消除危险隐患。

(4)教师应随时关注本班幼儿情况。幼儿园要把好门卫关,入园离园时,要有值班教师守候;户外活动时,应关好大门。不得让幼儿单独离园,不能让陌生人接走幼儿。

4.着装安全。

(1)幼儿着装要舒适、安全,避免穿太长的裙子、太大的衣服,以免影响幼儿活动,且易绊倒,发生意外。

(2)教师不能穿太短、太窄、太长的裙子,以及太高的高跟鞋,以免当幼儿发生意外时,影响教师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5.防火安全。

(1)幼儿园要按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有足够的走火通道。

(2)每个班应贴出一张走火通道示意图,并组织教职工熟悉通道及消防和紧急事故电话。

(3)幼儿园应预先拟定紧急状况疏散计划,并让幼儿实际演习,以应付失火、地震等紧急状况。可通过比赛(游戏)的方式进行,教师听见紧急讯号后迅速带幼儿离开教室集中到室外空地(操场等)。这种练习可每学期举行一次。

幼儿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合理调配幼儿的膳食,加强幼儿园膳食营养管理,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现将建议分享给诸位园长。

一、充分认识幼儿园膳食营养的重要性。

幼儿园的任务是使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和谐发展,健康的身体是幼儿全面发展的基础,合理的营养是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因此,各幼儿园必须充分认识幼儿膳食营养的重要性,要根据幼儿的生理特点、饮食规律、生长发育规律,调配幼儿膳食,让幼儿吃到科学、营养、安全的饭菜,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全面的发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的膳食营养管理。

制度是幼儿园科学管理的必要保证,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各项膳食管理制度,成立膳食领导小组,规范幼儿园伙食管理。各幼儿园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建立并严格执行伙食账目管理制度,原材料进、出库制度,食谱公示制,食品采购索证制度,食品生熟留样制度。

三、强化措施,提高幼儿膳食质量。

各幼儿园要根据膳食多样化、平衡膳食、蛋白质互补、经济实惠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制定食谱,合理搭配膳食结构。倡导各乡镇中心小学对辖区幼儿园膳食进行统一管理、统一配送原材料、统一食谱、统一餐费标准。城区幼儿园也尽量统一食谱和收费标准,由县直小学牵头统一管理。餐费标准严格执行县物价局和教育局核定的标准。

(一)科学膳食要求。

1.要注意调配花样,在制定食谱时根据幼儿的生理特点,利用食物种类的多样化把食物的五大类----谷类、动物性食物(蛋、奶、肉等)、大豆及制品、蔬菜和水果、纯热能食物充分结合起来并合理的安排在每餐当中。

2.依据干湿搭配、荤素搭配、粗细搭配、咸甜搭配、动物蛋白与植物蛋白搭配的原则制定食谱,并杜绝禁忌菜之间的搭配。

3.少吃甜食和油炸食品,以谷类为主,动物性食品为辅。不得使用除酵母以外的添加剂食品,不得购买熟食。不允许采购四季豆、亚硝酸盐、黄花菜、土豆、来源不明的野生蘑菇等。

4.根据季节调整幼儿的饮食,尽量进食时令蔬菜。

5.炊事员严格按照洗、切、制作、配餐等程序制作膳食,注意科学烹调,注重保存营养素,特别防止维生素的损失。

6.每天供给幼儿的食品要生熟留样备查,留样必须做到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二)饮食管理要求。

1.幼儿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2.幼儿伙食费要专款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并定期向家长公开账目,幼儿园食堂不得对外承包。幼儿的伙食费每月超支与结余尽量掌握在2%以内。

3.食堂炊事人员要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杜绝幼儿吃剩饭和隔夜饭。

4.幼儿园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幼儿伙食费。

5.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量。

6.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要求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食品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按需要量领取,每月月底盘库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进、出库账目(食品原料进、出库登记表附后),库房保持整洁,库房中要有防蝇防鼠设施。

7.按时开饭,幼儿进餐时间应保持在三十分钟以上,保证每位幼儿吃好吃饱每餐饭。

(三)饮食卫生管理要求。

1.要保持厨房的清洁,每日每餐清扫灶台、炊饮等用具。

2.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厨房用具如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一餐一洗刷,餐具一餐一消毒,用蒸汽消毒必须做到水开后30分钟以上,要配备防蝇设施。

3.不采购、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不得制作亚硝酸盐、黄花菜、土豆、来源不明的野生蘑菇等容易引起幼儿食物中毒的菜肴,不为幼儿提供凉拌菜,防止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4.蔬菜、水果必须采取科学方法清洗干净后才可加工食用,切、放水果的刀具、容器必须单独。

5.搞好幼儿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儿童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用配好的84消毒液擦拭,再用清水擦拭干净。

(四)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

1.从业人员应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合格领取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必须重新体检,换证后方可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知识。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保持仪表整洁,按规定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工作衣、帽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4.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勤洗头、洗澡、剪指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制作食品。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先洗手消毒。入厕前脱去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消毒,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

幼儿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路建养、机械设备、施工现场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国家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分局各项工作安全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制定依据为《安全生产法》以及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

第三条

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遵循“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以及“一岗双责”原则。

第四条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分局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上级部门安全生产领导的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公局、养护中心)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程及养护的副局长担任。单位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分局机关小车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七条

养护公司各道班设置一名道班安全员,具体负责道班的日常安全工作。通达公司各施工工地设置工地安全员,具体负责工地施工的安全工作。养护中心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养护中心内各类机械设备、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八条

分局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管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部署、协调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三)健立建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审定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立即组织力量予以解决和采取防范措施。

(五)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九条

分局安全员职责

(一)协助领导贯彻执行落实各项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和任务。

(二)制定、修订分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协助参与制定其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经常检查分局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帮助指导按规程操作,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作业。

(四)做好分局安全生产宣传、学习、教育工作。

(五)做好分局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建立、完善、整理分局安全生产档案。

(六)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道班(工地)安全员职责

(一)在公司负责人领导下,负责道班(工地)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操作职工进行业务指导。

(二)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做好道班(工地)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负责道班(工地)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灭火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如有损坏情况及时上报并处理。

(四)做好职工上路作业安全工作,教育职工必须穿戴安全服帽,作业机械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五)每天做好道路巡路安全检查,保证道路安全畅通。发现情况能处理的及理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

通达公司、养护公司职责

(一)在分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负责分局辖区内桥梁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桥梁经常性检查工作,根据桥梁技术状况等级,做好各类桥梁的安全防护工作,日常保养工作。

(四)公司配备兼职安全员,各道班、工地配有相应的班组安全员,实行层层管理。

(五)经常检查辖区内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操作,督促检可整改,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做好设备、工具等的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道班(工地)安全生产情况。

(六)抓好职工和外聘人员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组织职工定期进行安全学习,检查等活动。

(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认真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做好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

第四章安全责任与追究

第十二条

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工作考评内容,与分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一票否决。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实行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遵循“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以及“一岗双责”原则。

(七)其他员工在安全生产中是间接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负有监督、制止、纠正违章的责任,在事故中应负间接责任。

第十四条

在工程、养护、运输、房建等工程项目发包时,应签订《安全责任状》和《施工安全协议书》,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殊工种作业岗位严禁使用临时工,施工期间应严格检查承包队伍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用具,竣工验收时,应有安技部门参与验收。

第十五条

由以下情形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领导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因设计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应追究规划设计人员的责任;

(四)不按规定进行机械、车辆维修保养、年检年审、办理保险业务,应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由以下情形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主要责任:

(一)上级指示未按规定要求贯彻落实;

(二)未按规定组织职工开展安全学习、培训、进行宣传教育。

(四)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未按劳动保护“三同时”规定运行;

(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引发的安全事故;

(七)在公路上堆放砂石等公路施工材料引发的安全事故;

(十)上路作业未穿戴安全服帽、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施工路段未设置安全标志;

(十一)无证、酒后驾车、私自用车、对外运输,行车中搭乘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人员;

(十三)酒后跟班作业,影响工作和生产安全;

(十四)冬季夜间睡觉将煤炭炉放入房间内睡觉取暖。

(十五)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向上级领导汇报、瞒报,造成后果的;

(十六)对违规违纪处罚,不正确对待,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影响生产和团结,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十七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以公安交警责任认定和处理结果为依据,并根据实际情况,经分局安全领导小组讨论研究,重新作出的事实认定,按直接经济损失进行处理。不牵涉到外籍的安全事故,以市局安委会和分局安全领导小组调查、分析、认定、处理结果为依据,分别追究领导责任,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第五章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调查、分析、研究,可采取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扣发工资等办法进行处罚。坚持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发生安全事故,经调查、分析、讨论、认定进行责任划分,事故责任分为三种:

(一)领导责任;

(二)间接责任;

(三)直接责任;其中直接责任又分为以下六种:

1、全部责任;

2、主要责任;

3、同等责任;

4、次要责任;

5、一定责任;

6、无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未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处理如下:

(一)上级指示未按规定要求贯彻落实,扣除单位负责人工资200元;

(七)驾驶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上路,发现一次扣除驾驶员工资100元;

(十)冬季取暖将煤炭炉放入房间内睡觉取暖,一次扣除当事人工资50元;

(十二)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用车,发现一次扣驾驶员工资200元,并按市场价收取费用,造成的交通事故,按照市局和本办法管理规定对单位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所扣的款项,由肇事者负责全部补偿。

第二十一条:酒后、无证驾车,下班后、节假日休息私自用车外出,行驶中搭乘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和准驾、乘人员共同承担,自行处理,单位不负一切责任。

第二十二条:各种机械设备、机动车辆,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维修、检验、保险,未按时间进行保修、年检年审、保险的车辆,应追究经办人,事故责任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责任。经保修的车辆、机械在三个月内因修理质量造成的安全事故,应追究修理单位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共同承担。

第二十三条:在工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未按照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监督管理,由“三违”现象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和现场指挥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工作不负责任,不开展岗位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导致火灾,被盗、安全事故发生的,按照本办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工程发包施工前应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合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期间乙方在承包项目施工作业中所发生的交通安全和人身伤亡事故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全部负责、自行处理。造成单位损失的由承包单位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聘用外单位车辆,应签订《安全协议》,雇用临时工应审查其年龄,不得安排特殊岗位作业。未按规定执行,发生安全事故,追究雇用单位负责人主要责任,并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发生安全事故不立即上报、隐瞒、谎报、发现一起对事故责任人或该单位负责人给予100―500元处罚。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外出作业违章罚款或交通事故罚款,一律不予报销,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造成安全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对事故责任人、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的处理如下:

一、直接责任扣款标准

1、负责全部责任扣款40%

2、负主要责任扣款30%

3、负同等责任扣款20%

4、负次要责任扣款10%

5、负一定责任扣款5%

二、发生事故与经济损失对间接人的处理:

1000元以下每人扣工资100元;

1000元―5000元每人扣工资200元;

5000元以上每人扣工资500元。

三、发生事故与经济损失对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的处理:

1000元以下每人扣工资100元;

1000元―5000元每人扣工资200元;

5000元以上每人扣工资500元。

四、超过分局目标管理标准的,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或国家安全法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一条

定期组织安全学习。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第三十二条

各施工、养护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三项教育:一是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的基础教育;二是专项工艺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三是班前班后的“日常教育”。

第三十三条

对外聘请的人员应符合分局的有关规定,并应对新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四条

特殊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进行特种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五条

每年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在本分局范围内从事生产劳动,违反劳动纪律,造成安全事故,均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幼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新东方幼儿园师生的.人身安全,落实幼教集团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的规章,根据新东方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几项规定,望有关人员坚决落实,执行到位。

一、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7:30--8:30下午5:20--6:00为幼儿园接送幼儿时间,门卫必须在门口执勤,穿工作服带袖章。

二、周一至周五每天早8:30--晚17:00为非正常接送幼儿时间,送孩子的家长可直接进入,其他情况(如:家长接幼儿、外来参观家长、主管部门视察、幼儿园相关业务、后勤供给等事宜),统一按以下程序执行:

1、门卫询问来客详情后,在传达室详细填写来客登记表。

2、门卫通知相关部门到传达室接待,办公室--刘创,保研室--李真,园长室--柳海水(来访人员必须由本园工作人员引领入园)

3、下午17:00--17:20为幼儿园班级的离园准备时间,任何情况下不允许接幼儿,不允许来客进入。如果特殊情况,家长需在17:00之前到幼儿园接幼儿或者办理相关事宜。

4、每晚19:30值班门卫自五楼开始依次巡查各楼层及各房间,关消毒灯锁教室门,21:30锁厅门及幼儿园大门,所有人禁止出入。

5、周一至周五9:00--17:20为幼儿在园教育教学时间,如有家长需入园(比如送衣服、书包、书本、药品、蛋糕等),家长在传达室登记注明后交给门卫,由门卫及时电话通知相关教师,到传达室领取或与家长交流。

三、未尽事宜再作补充。

四、此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新东方幼儿园所有。

幼儿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学期开学初开展对学生上下楼行走安全教育。学校楼梯、天井等特殊部位应有警示标志,班主任要定期对学生上下楼时发现的问题,及时教育、纠正。

二、学生上下楼梯时应一律靠右有序慢行,严禁追逐打闹、嬉戏,互相推搡,不得勾肩搭背几人并行。

三、上下楼梯时,如有人滑倒,后面的同学必须及时停下并全力后退。

四、学生严禁攀爬楼梯扶手和走廊矮墙,课间休息时,严禁扒在走廊矮墙上往下观望。

五、学校集体活动结束前,学生应按一定秩序退场,以免出现拥挤现象。

六、楼道要经常保持清洁,严禁出现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的现象。

七、天暗要保持楼道有灯,若照明设施有故障,总务处要尽快更换或修复。

八、政教处要定期举办防踩踏安全演练,遇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按学校制定的紧急疏散方案路线撤离。

九、后勤负责检查楼梯、楼梯扶手的安全状况,一旦发现楼梯扶手有问题等各种楼梯区域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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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安全管理制度

1、经常组织教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

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高度重视,做好单位内部火灾预防工作。

3、加强对幼儿活动室、午睡室、教师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的防火安全检查,杜绝火灾事故隐患。

4、经常检查伙房、食堂等明火使用场所的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灾发生。

5、按消防要求,在显眼的位置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6、严禁在园内焚烧垃圾等物。幼儿午睡室禁止点蜡烛、蚊香。

7、严格控制电水壶、空调等电器的使用,禁止使用电炉,防止电线超载引发火灾事故。下班前要关掉活动室、午睡室、办公室及各功能用房电源。

8、幼儿园重要场所如电脑房、伙房、档案室等,严禁吸烟,杜绝火种。

9、重要部位(如食堂、幼儿午睡室、活动室等)安排专门人员定期检查电器及电路设备,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防止因电路老化引起事故。

幼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校园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卫生管理制度。

一、”八个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白色垃圾、果皮,乱泼水。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

3、不准在厕所乱扔废纸和乱倒垃圾。

4、不准向水池、小便槽内倒剩菜、剩饭及其它杂物。

5、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任意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6、不准在宿舍内打球、踢球及进行其它剧烈的体育活动。

7、不准在走道上停放自行车,堆放物品。

8、不准在宿舍内乱垃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二、”四个做到”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洗衣服,搞好个人卫生。

2、幼儿宿舍做到每天两次清扫(午睡前和午睡后),把垃圾直接送入垃圾箱内,不准将垃圾扫堆在宿舍门内外。

3、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齐统一。

4、地面、墙壁、门窗整洁干净、做到无灰尘、痰迹、蛛网,无纸屑污物。

三、值日规定。

1、幼儿卫生由各宿舍舍长全面负责,轮流值日,坚持做到每日一清扫。

2、宿舍区的环境卫生和宿舍内的平时各班保育局负责打扫。

四、检查制度。

1、平时幼儿园组织人员随时检查”八个不准”的执行情况,凡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进,并将情况通报,情节严重者要作违纪处理。

2、幼儿宿舍的卫生由幼儿园团委负责检查。检查结果记入《幼儿宿舍卫生检查评比纪录本》,并张榜公布和通报。

3、在卫生检查中坚持重点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制度。在普查中凡是卫生为不合格宿舍则列入重点检查,对卫生状况做到一周一检查,连续两次合格或有一次优良,则改为卫生抽查宿舍;在普查中卫生合格以上宿舍列入卫生抽查宿舍,对卫生状况实行不定期检查,若卫生抽查成绩为不合格,3/3则列入重点检查宿舍。

4、学年末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总评,凡月卫生检查成绩优良等级大于(等于)50%且无不合格等级则为卫生优良宿舍;月卫生检查成绩不合格等级大于等于50%且无优良等级则为不合格宿舍;其它均为卫生合格宿舍。

幼儿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外出活动前的申报制度,幼儿园组织的春(秋)游社会实践活动,事先必须经行教育局有关部门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班级组织的幼儿户外活动事先向园长报告,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2、组织者应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对活动地点、活动安全、认真安排,消除事故隐患,做好安全措施。

3、每次幼儿园和班组组织的'外出活动要落实领导亲自组织带队,带队领导外出前必须召开相关带队老师会议,做好分工,提出要求,明确带队教师的职责。

4、活动前,带队领导须对各车辆号码进行校对,保证车况良好。

5、外出活动中如遇突发情况,带队领导必须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控制事态的扩展。

6、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保卫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离岗,不干私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对陌生人员进出校门,要认真询问,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未经允许,严禁外来人员进校。

三、学校后大门要按时开闭,学校财物带出校门,要凭有关处室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扣押。

四、学校财务处、库房、微机室、图书馆等重要部门都要安装保险安全门、窗上加防盗网,值班保卫人员时常巡查。

五、校外车辆严禁进入校园,若查实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

六、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用电、交通、饮食卫生、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定期举行演练;若遇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七、寒暑假期间,学生应按时离校。若需到校者,事先个人申请,并经所在系部批准后报保卫处备案。

八、节、假日要安排好安全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未经值班人员允许,禁止外来人员及学生进入校园,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九、对故意侵犯学校公物,在校内滋扰,影响教学和生活秩序的人员,除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及时上报各级领导,做好处理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十、对校内的各种活动器材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以防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一经发生,要及时送医院救治,并做好家长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配合有关处室加强对校园超市和学生食堂的安全监管。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1、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幼儿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要服从领导指挥,严格遵守纪律,准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间离岗,交接班时,要确保不空岗。

3、值班人员要对单位的重要部位进行巡逻看护,交接班前都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处理,作好记录。

4、值班室要张贴值班制度和有关电话号码,同时给值班人员配备必需器材。

5、设立值班记录台帐,详细记录来往人员和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事件。

6、幼儿园行政领导和安全领导小组要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7、实行值班责任制,对值班期间发生的案件事故要查明原因,弄清责任,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确保校园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增强每个教职工防汛责任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以下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

本制度适用于本园范围内的所有教职员工。

3.1园长是校园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领导、部署,督促、检查各部门防汛工作,协调防汛人员,保障防汛工作物资的资金投入。

3.2安全员负责校园的防汛安全,加强防汛安全教育,确保师生教学安全。

3.3安全员主要负责搞好校舍、办公设施、电器设备等防汛安全,组织检查防汛器材,保障防汛物资供应。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校园及学生集体活动的防汛安全,在园长领导下组织防汛安全检查。

3.4校园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教学工作防汛安全,参与校园防汛安全检查工作,指导教师搞好教学防汛安全。

3.5班主任主要负责本班教室及学生防汛安全,经常开展防汛教育,让学生掌握必要的防洪、防汛知识,保障全班安全。

4.1制定了重大汛情紧急预案,成立防洪抢险队,配备必要的防汛设施和物资,落实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安全度汛。

4.2校园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园长负责制,负责本园防汛领导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带、值班制度,坚守24小时在岗,及时处理各类雨、汛、灾情信息,确保上、下联络畅通,坚决防止脱岗、空岗现象发生。

4.3主汛期间,全体教职工不得远离岗位,特别是校园校长及分管防汛主要领导不得请休假,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校园安排教师监护,保证学生安全。

4.4在汛期间发大水、下大雨时,应由家长护送到校,不能到校的可不予以到校,并做好防雷电教育。若在校时遇暴雨等恶劣情况时,学生必须由家长接送,否则不予回家,留校寄读。

4.5各班要做汛期期间的防溺水教育工作,坚决制止在校学生下河洗澡、戏水,定时在河道加强巡查工作,和学生家长携手教育,坚决杜绝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4.6若发生重大洪涝灾害时,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所有成员立即赶赴第一线,按照防、抢、撤预案科学果断指挥,组织师生撤离险区,力保学生及教师的人身安全,使损失降低到最少。除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外,1小时内必须向教育局报告,不得延误。

4.7在每年的四月份就要做好防汛抢险物料的储备工作,准备好足够的抢险必备的手电、编织袋、沙石、铣、镐等物料,同时要安排好防汛测控人员。

4.8安排好师生在紧急情况下的撤离工作,特别要抓好报警信号撤离线路,避险位置,信息传递。校领导实行包年级,包班级的办法,确保撤离时不慌不乱,不出差错,确保师生安全。

5.1接到水害报告后,防汛应急小组立即赶赴水害现场指导应急抢险,协调各部门实施抗洪抢险的行动,减少和避免水害损失。

5.2抢险坚持科学态度实施抢险,当洪水危机校园物资、机具设备、或校园师生安全时,必须实施抢险,及时将遇险师生疏导到安全区域。实施抢险应先设置抢险安全保护设施,抢险人员安全保护,保证抢险人员的安全。

5.3抢救抢险中,抢险人员遇到意外时,全力以赴实施抢救。危机生命安全时,拨打当地120急救。

5.4排洪洪涝冲跨围墙或通过低洼地侵入校园内部时,应急小组应及时组织进行围挡导流,避免洪涝浸水损失。

5.5汛后应急指挥小组应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排洪、清理淤积物,力争最短时间内,恢复校园正常教学次序。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建立由园长为组长,有关教职工负责人为组员的幼儿园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建立健全安全校舍管理责任制,层层负责;领导小组在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认真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确保幼儿园内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学校大门、围墙、厕所、仓库、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的住用安全。

组织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对幼儿园校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

对排查出的房屋安全隐患,及时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全面排危排险,确保幼儿园校舍安全。如出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及时书面报告教管办,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立即上报。

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校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维修计划应经上级部门同意批准。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对园内校舍安全检查工作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校舍安全是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保障,我园历来十分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和管理,牢固树立“安伞第一,防范第一”、“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不断提高认识,严格管理,严密防范。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1、保证园内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内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3、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

4、幼儿厕所、盥洗处的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5、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

6、放学后应有人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功放机、拉电闸。要灭炉火、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7、不准私自带幼儿去不安全的地方。

8、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办公室等候接待。

9、对园内出现的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的处罚。

10、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

汝南埠镇中心幼儿园

xxxx年9月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

1、各班级、行政办公室、电子备课室、活动室、水房、食堂、厕所、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要严格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dvd、电风扇、空调、电灯、消毒柜、开水器、多媒体等电源由本办公室(班级)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放学或使用结束)后关闭电源。如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电器设备,开水器、消毒柜、紫外线灯、打印机、多媒体、光纤总控等设备,应专人专管,其他人不能随便开启。

4、做到节约用电和充分利用资源相结合。为确保用电安全,班级使用空调时,禁止两台空调同时启用。

5、禁止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

二、

1、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由所在班级老师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当天的主班老师。中午时段用电管理责任人为保育员老师。

2、各行政办公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由本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为第一责任人。

3、电子备课室、电子总控室、各活动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为第一责任人。

4、教学区、办公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总电源控制开关和紫外线灯控制开关,由门卫负责管理,晚上放学后负责检查全园所有照明、电器设备电源是否关闭。

5、食堂、水房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

1、本制度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由园委会研究决定。责任人发现用电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若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电工每月要对全园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器开关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用电安全。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3、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室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反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按照《考核细则》中的履责不到位条款予以追究。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强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各校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充分利用《人自然社会》等地方通用教材,通过安全教育周、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周班会、活动课、演练等多种形式和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校园网等载体,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长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第三条学校安排校外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外出活动提倡就近、徒步的原则。活动中如涉及用车用船的,要严格执行我局有关学生用车用船的规定,必须使用交通部门认可的具有营运资格的客运公司车辆及船只,事先与具有资质的客运企业签订书面包车包船运输协议,合理安排班车、渡船、线路,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学生出行安全。严禁租用其他单位、学校用于接送职工、师生的自备车。

第四条有学生接送车辆的学校必须按规定取得由省公安厅负责制作的“学生接送车”标志牌,并严格执行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的管理意见》的有关要求,无“学生接送车”标志牌的学校自备车辆不得接送学生上下学。要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学校应当对每次接送学生的时间、人数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接送学生时要杜绝超载现象。

第五条学校应通过学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和责任,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第六条各校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黑车”、“病车”和超载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学生放学时尽可能安排值勤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视学校门口的交通情况建立学生放学路队或佩戴小黄帽制度。

第七条城区中小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应尽量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只能安排在校园外开展体育活动的中小学校,可以暂时组织学生在附近的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

第八条中小学校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城管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九条杜绝将中小学校校园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条各校应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加紧落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巡查制度是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幼儿园的绝对安全,具体制度如下:

1.幼儿园实行坚持每天至少一次的校门、校园、教学楼、仓库、多功能厅及校园周边巡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坚持早晚校门值守,小朋友进园和离园有值班老师在大厅门口值班,大厅值班教师坚持按时到岗。

3.安全监督员做好全天候校内巡查工作,特别加强对幼儿园重点部位的巡查查看。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务检查校园、教学楼、各活动室的公共设施、消防设备、活动器材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后勤处,后勤处第一时间排除隐患。

4.每天放学后安全监督员要巡查后方可离园,要注意查巡教学楼内外电线有无异常,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

5.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6.值班巡查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7.巡查人员要认真填写幼儿园安全工作日志常规记录表。8.对在值班巡查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追究责任。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活动秩序,保障我园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幼儿园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园按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并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定期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多样化安全教育活动;每班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4、建立健全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专职保卫护校制度;加强幼儿园教育活动的管理,保证园内活动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园内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保教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情况,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幼儿园要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7、幼儿园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8、幼儿园对各室安装防盗门窗,并安装视频监控。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及地方防火安全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酒店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八、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入店防火安全培训和考核,上岗员工必须掌握一般的防火、灭火知识及轻便器材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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