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资产评估报告作用(专业15篇)

时间:2023-12-05 22:18:50 作者: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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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书的作用

资产评估报告不仅是资产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工作的,也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验证、确认资产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的重要依据,是公众投资者得以了解鹟情况的重要途径。

为被委托评估的资产提供价值意见;。

反映和体现资产评估工作情况,明确委托方、受托方及其有关方面责任;。

对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审核,是管理部门完善资产评估管理的重要手段;。

建立评估档案、归集评估档案资料的重要信息来源。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具体内容资产评估报告书的作用有

资产评估报告是提供能够让相关机构全面了解评估情况的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其内容应当完整,符合相关法规的的要求。

一.标题、文号、声明和摘要。

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声明应当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评估报告声明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摘要之前。

3.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正文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等关键内容。

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正文之前。

二、正文。

(一)绪言;。

(三)评估目的;。

(九)就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十)评估假设;。

(十一)评估结论;(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十四)评估报告日;(十五)签字盖章。

2.绪言一般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述格式:“×××(委托方全称):

×××(评估机构全称)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名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方全称)拟实施×××行为(事宜)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在××××年××月××日的××价值(价值类型)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二)企业价值评估中,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

(3).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产权关系、交易关系)。(三)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四)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为同一企业,按对被评估单位的要求编写。

(五)存在交叉持股的,应当列示交叉持股图并简述交叉持股关系及是否属于同一控制的情形。

(六)存在关联交易的,应当说明关联方、交易方式等基本情况。

4.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并说明该经济行为获得批准的相关情况或者其他经济行为依据。

5.评估报告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具体描述,以文字、表格的方式说明评估范围。

企业价值评估中,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说明委托评估资产的数量(如土地面积、建筑物面积、设备数量、无形资产数量等)、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等。

及其定义。

7.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基准日及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年××月××日;。

(二)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如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期末、利率和汇率变化等)。

依据。

(二)法律法规依据通常包括与国有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五)取价依据通常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和政策文件,以及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参数资料等;(六)其他参考依据。

9.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所选用的评估方法,以及选择评估方法的理由。

以持续经营为前提,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分别说明两种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以及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三、附件。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二)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九)就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十)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十一)重要取价依据(如合同、协议);(十二)评估业务约定书;(十三)其他重要文件。

2.评估报告附件内容及其所涉及的签章应当清晰、完整,相关内容应当与评估报告摘要、正文一致。评估报告附件为复印件的,应当与原件一致。

审计报告(含会计报表和附注)作为评估报告附件。按有关规定无需进行专项审计的,应当将企业确认的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评估基准日企业财务报表作为评估报告附件。

4.如果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所引用的报告应当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应当将相应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准(备案)文件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

四、评估明细表。

1.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编制评估明细表。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本指南对评估明细表的基本要求和企业会计核算所设置的会。

计科目编制评估明细表。评估明细表包括被评估资产负债会计科目的评估明细表和各级汇总表。

2.被评估资产负债会计科目的评估明细表格式和内容基本要求如下:

(三)表尾应当标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员、填表日期和评估人员。

3.评估明细表按会计明细科目、一级科目逐级汇总,并编制资产负债表(方式)的评估汇。

总表及以人民币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评估结果汇总表。根据需要设置的各级汇总表,表尾应当标明评估人员。

4.会计计提的减值准备在相应会计科目(资产负债类型)合计项下列示,评估增减值应当。

按会计计提减值准备前后分别列示。

5.评估结果汇总表应当按以下顺序和项目内容列示: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总计、净资产等类别和项目。

6.被评估单位为两家以上的,评估明细表应当按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分别自。

成体系。

五、评估说明。

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写的《资产评估说明》。

产权持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需要,建议企业编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二)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三)关于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说明;(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7

(六)资产负债情况、未来经营和收益状况预测说明;(七)资料清单。

4.《资产评估说明》是对评估对象进行核实、评定估算的详细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二)资产核实总体情况说明;(三)评估技术说明;(四)评估结论及分析。

六、出具与装订。

1.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评估报告为准。评。

估结论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表示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在评估基准日的汇率。评估报告封面应当载明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日。

2.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一般在封面上方居中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评估报告日应当在封面。

下方居中位置。评估报告应当用a4规格纸张印刷。

3.评估报告一般分册装订,各册应当具有独立的目录。

声明、摘要、正文和附件合订成册,其目录中应当含有其他册的目录,但其他册目录中的页码不予标注。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分别独立成册。必要时附件可以独立成册。评估明细表一般应当按会计科目顺序装订。

4.评估报告封底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应当标注评估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资产评估报告作用

土地资产评估管理机构应对报来的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分门别类进行档案管理,这对充分利用土地资产评估报告是十分有益的。土地资产评估管理机构利用土地资产评估报告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可作为土地资产管理部门对土地资产评估结果确认或不予确认的`依据,同时也可以作为上级土地管理部门检查工作或发生纠纷备查使用。

2.可作为一种动态资料便于土地资产管理部门随时掌握土地资产评估工作动态,了解土地资产评估机构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质量,便于对土地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

3.作为研究、分析、完善和改进土地资产评估工作的资料,同时也可采集其中的有用的土地资产价格信息资料。

4.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土地作为资产管理、应公正地显化其价值,土地资产评估报告是作为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的重要依据,评估报告提供土地价格数据是出让宗地底价,是转让、出租、抵押的交易价格。

资产评估报告书有作用

资产评估报告不仅是资产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工作的总结,也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验证、确认资产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的重要依据,是公众投资者得以了解鹟情况的重要途径。

为被委托评估的资产提供价值意见;。

反映和体现资产评估工作情况,明确委托方、受托方及其有关方面责任;。

对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审核,是管理部门完善资产评估管理的重要手段;。

建立评估档案、归集评估档案资料的重要信息来源。

资产评估报告作用

该作价意见不代表任何当事人一方的利益,并且是一种专家估价的意见,具有较强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因而成为被委托评估资产作价的参考依据。

(2)资产评估报告是反映和体现资产评估工作情况,明确委托方及有关方面责任的依据。

同时,资产评估报告书也反映和体现受托的资产评估机构与执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并以此来明确委托方、受托方有关方面的法律责任。资产评估报告书也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协议和向委托方或有关方面收取评估费用的依据。

(3)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审核,是管理部门完善资产评估管理的重要手段。

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反映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职业道德、执业能力水平以及评估质量高低和机构内部管理机制完善程度的重要依据。

(4)资产评估报告是建立评估档案、归集评估档案资料的重要信息来源。

不仅评估报告的底稿是评估档案归集的主要内容,而且还包括撰写资产评估报告过程采用到的各种数据、各个依据、工作底稿和资产评估报告制度中形成的有关文字记载都是资产评估档案的重要信息来源。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具体内容资产评估报告书的作用有

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声明应当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评估报告声明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摘要之前。

3.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正文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等关键内容。

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正文之前。

二、正文。

(一)绪言;。

(三)评估目的;。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六)评估基准日;。

(七)评估依据;。

(八)评估方法;。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十)评估假设;。

(十一)评估结论;。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十四)评估报告日;。

(十五)签字盖章。

2.绪言一般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述格式:“×××(委托方全称):

×××(评估机构全称)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名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方全称)拟实施×××行为(事宜)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在××××年××月××日的××价值(价值类型)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3.评估报告正文应当介绍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的概况。

(一)委托方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二)企业价值评估中,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

(3).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产权关系、交易关系)。

(三)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四)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为同一企业,按对被评估单位的要求编写。

(五)存在交叉持股的,应当列示交叉持股图并简述交叉持股关系及是否属于同一控制的情形。

(六)存在关联交易的,应当说明关联方、交易方式等基本情况。

4.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并说明该经济行为获得批准的相关情况或者其他经济行为依据。

5.评估报告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具体描述,以文字、表格的方式说明评估范围。

企业价值评估中,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说明委托评估资产的数量(如土地面积、建筑物面积、设备数量、无形资产数量等)、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等。

6.评估报告应当说明市场价值及其定义。选择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应当说明选择理由及其定义。

7.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基准日及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年××月××日;。

(二)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如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期末、利率和汇率变化等)。

8.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评估业务所对应的经济行为、法律法规、评估准则、权属、取价等依据。

(二)法律法规依据通常包括与国有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五)取价依据通常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和政策文件,以及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参数资料等;(六)其他参考依据。

9.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所选用的评估方法,以及选择评估方法的理由。

以持续经营为前提,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分别说明两种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以及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10.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出具评估报告的主要评估工作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二)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等过程;。

(三)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和估算等过程;。

资产评估报告

经营范围: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食品饮料、酒及其他副食品、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针纺织品、服装、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音像制品、出版物及电子出版物等。

本次评估是根据评估机构与委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委托约定书,对委估的百和超市无形资产商标权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资产重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百和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权,评估范围为以百和超市商标。具体以资产占有方评估申报表为准。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资产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委估资产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及与本次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评估人员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评估:

(一)坚持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

(二)坚持预期和公开市场的操作原则。

本次资产评估过程中,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要求,遵循以上基本原则,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以保证客观、公正地反映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市场价值。

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遵循的具体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取价依据和参考资料有: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第36号);。

4、《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6年5月7日发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三)产权依据。

1、开元投资法人营业执照;2、"出资(无形资产)确认书"。

九、商标权评估的基本概况。

百和超市主营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食品饮料、酒及其他副食品、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针纺织品、服装、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音像制品、出版物及电子出版物等。

经营十年来,质量稳定,货真价实,在当地百和超市已树立了信誉,销量日增,深受顾客的信赖。为了进一步扩大业务,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与应变能力,百和超市于年末资产重组,将原属于百和超市的“百和”牌商标评估作价,作为原五家股东所有的无形资产,共同投入新公司作为各自入资的一部分。经我公司评估,该商标以评估值作价投入新公司已被新股东接受,现增资扩股工作已经完成,新的合资公司已正式营业,由于资金实力较前雄厚,新公司扩大了生产规模。“百和”商标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也有所提高。

超市发展前景:空间巨大,广阔的消费群体。独特的百和模式:。

(1)产品结构:集聚客流、差异化竞争。

(2)直采为主的采购体系:价格优势、产品品质。

(3)自营为主的盈利模式:使公司的发展更稳健、持续、可复制。

核心竞争力:。

(2)先发优势,议价能力以及品牌。

核心竞争力是公司长期以来不断总结、创新形成的,是具备一定的门槛要求,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以及巨额投入才能实现的未来业绩增长点:。

(1)门店的外延扩张。

(3)毛利率提升:做大销售规模、调整商品结构、开拓新品类。

风险主要包括。

(1)内部风险;。

(2)门店扩张、新店培育不及预期;。

(3)租金风险。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百和超市所以能持续畅销,不断发展,是与其重视技术、严格管理,一贯把质量和信誉放在首位的结果,因此可以认为“百和”牌商标的价值是百和公司技术、经营、管理、信誉等所有无形资产的总的体现。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进行。收益法是指通过预测被评估无形资产经济寿命期内各年的预期收益,并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求和,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一种方法。收益法的基本原理是资产的购买者为购买资产而愿意支付的货币量不会超过该项资产未来所能带来的期望收益的折现值。收益法的适用前提条件为:

(1)被评估资产必须是能够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期望收益的单项或整体资产;。

(2)产权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也必须是能用货币来衡量的。衡量无形资产价值最重要的标准是其获利能力,故本次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根据委托方本次评估目的、范围以及委托评估资产的现状,我们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具体评估该无形资产价格的步骤如下:

(1)预测未来产销量以及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2)依据销售收入计算销售成本和税金;。

(3)计算所得税,确定税后利润;。

ir:未来第i年资产的预期收益;i:年序号r:折现率;n:预期收益年限;a:年金。

成立条件:纯收益在n年(含第n年)以前有变化,纯收益在n年(不含第n年)以后保持不变,收益年期无限;r大于零。

(1)在评估中所采用的主要假设为:

(2)现有的政治、经济环境将不发生大的变化;。

(4)资产按照规划用途开发经营;。

(5)资产未来收益是可以预测的,各项收入、成本、费用预测能够如期实现;。

(6)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它无法预测的突发事件,不作为预测企业未来情况的相关因素。

此次评估,评估人员与委托方就商标权资产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交流,并实地进行了考察,其过程是:

(1)在明确其评估目的的基础上,确定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签。

(2)指导委托方填报、搜集资产评估相关资料;。

(3)组成资产评估项目组,对委托方所提供资料进行整理、分析;。

(4)调研相关行业信息资料;。

(5)设计评估模型,并对评估模型中参数选取进行论证与分析;。

1预测期的确定。

商标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在有效期内,商标权受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为核准注册日起的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按照上述规定,通常认为商标专用权的寿命期限是无限年期。

2利润分成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超额利润率测算无形资产商标权的资产收益额。其中:超额利润率=(标的公司净利润率-行业平均净利润率)/行业平均净利润率。分析百和超市的情况,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注册资金65万元,在添置了一些设备和办公用品之后,只有55万的流动资金用于进货。近年来品牌效应获得了当地市场认可,在乌鲁木齐市占据一定的份额。另外,可以根据商标许可使用费确定商标权的利润分成率。最终综合确定分成率取23%。

3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选取在评估基准日近期财政部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根据近几年5年期国债可知,其年平均利率为3.5%,按年付息,因此本次无风险报酬率取3.5%。

例称之为风险报酬率。

(1)行业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是针对特定的行业所面临的风险补偿,主要与企业生产经营所在行业的市场发育程度、行业景气度、行业市场特点、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有关。本次咨询中,考虑到旅游行业是投资回报率高,发展速度较快的行业,其行业风险报酬率相对较高。

(2)经营风险报酬率:经营风险指企业因经营上的原因而导致收益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影响经营风险的因素包括产品需求、产品售价、产品成本、企业调整价格的能力等。经营风险具体表现在企业对经济周期的敏感性,企业产品需求与产品价格的变异性,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开拓能力,经营状况或环境变化的变动性越大,经营风险也越大。

(3)财务风险报酬率:财务风险是指全部资本中债务资本比率变化带来收益减少以及由此引发的债务偿还危机的可能性。财务风险报酬率主要与企业经营过程中资金周转、资金调度及企业外部融资能力等因素有关。企业经营业务的扩大有赖于资本的大量投入,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需要通过融资解决资金问题。

资产评估报告

为有偿转让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贵方指定评估的长春一汽大众捷达牌cif型轿车(标配)一辆,车牌号:吉xxx,排气量1.6升,属手动轿车,发动机机号:x,车架x号:xx。

评估基准日是20xx年05月23日,该评估基准日为唯一的评估基准日,本评估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

2、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3、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

1、长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本评估机构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4、国家交通部车辆管理技术鉴定有关规定;

5、《东北汽贸信息》、《价格行情评估》、网络“腾讯汽车”等。

6、国资办发(19xx)36号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委托方提供的牌号为吉xxx车辆《机动车车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

8、委托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中:重置价值是根据重新购置同品牌、同型号车辆的现行市价,再考虑购车后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经费等因素后确定;而成新率则是根据车辆已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实际运行状况综合确定。

1、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基准日;

2、拟定评估工作方案,选择评估方法;

3、实地勘察车辆状况,搜集有关产权证明,核实会计凭证,验证有关原始资料;

5、估算评估结果;

6、根据评估人员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估算评估价值;

7、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并向委托方汇报,听取委托方队评估结果的意见。

8、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经委托单位确认无误后,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在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后,向委托方提交。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特定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后,编制并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它是按照一定格式和内容来反映评估目的、假设、程序、标准、依据、方法、结果及适用条件等基本情况的报告书。广义的资产评估报告还是一种工作制度。它规定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工作之后必须按照一定程序的要求,用书面形式向委托方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评估过程和结果。狭义的资产评估报告即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既是资产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对资产作价,就被评估资产在特定条件下价值所发表的专家意见,也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情况的总结,还是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

一、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发展,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完善资产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必须遵循本规定。

评估机构在具体项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围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规定的要求。

四、本规定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附件构成。

五、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活动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和本规定的要求;具体项目不适用本规定的,可结合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相应的内容。

六、资产评估活动应充分体现评估机构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宗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陈述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性的陈述,评估报告书正文不得出现评估机构的介绍性内容。

七、资产评估报告的数据一般均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资产评估报告应用中文撰写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评估报告,外文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应与中文报告一致,并须在评估报告中注明以中文报告为准。

八、凡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订,并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国际上对资产评估报告有不同的分类,如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将评估报告分为完整型评估报告、简明型评估报告、限制型评估报告、评估复核。而我国由于尚未健全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因此对资产评估报告种类还缺乏系统研究。

3)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4)评估目的;

5)价值类型;

资产评估报告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发生在美国的储贷危机被认为是储贷机构使用历史成本计量法的财务报告掩盖了问题贷款,没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影响了投资者对经营风险的判断,从而导致了多家金融机构破产。20xx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公告:公允价值计量》(sfasno.157[1]),公允价值概念开始在会计准则中大规模地应用和推广。

20xx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我国修订后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20xx年10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新的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都引入了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引入是新会计准则的重大突破,它对于提高会计报表的相关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准则中有17个准则涉及公允价值计量,包括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资产减值、非货币性交易、租赁和套期保值等(见下表)。

公允价值的变动及计量的可靠性对企业损益具有较大影响,根据财政部对我国2129家上市公司20xx年财务报告中公允价值使用情况的统计:

(1)在2129家上市公司中,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有397家,占比为18.65%,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合计为54.27亿元。因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有29家,其中,中国银行(601988)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最大,损失额高达10.02亿元。

(2)存在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数量833家,采用成本法计量的806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27家,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为36.24亿元。

(3)20xx年完成债务重组的252家上市公司多数都披露了债务重组对营业外收支的影响金额,只有少数上市公司披露了债务重组过程中所采用的公允价值确定方式,26家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损益在净利润中所占比重超过了100%。

(4)2117家上市公司20xx年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355.26亿元,占到上市公司整体利润总额的10.57%,较20xx年增加372.68亿元,增幅为18.80%。从资产减值损失的构成来看,金融类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集中在商业银行类上市公司的贷款减值损失,非金融类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中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坏账损失。在发生资产减值的2117家上市公司中,仅有6家上市公司明确披露了非流动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我国财政部关于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是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美国第157号准则《公允价值计量》中,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中,假设将一项资产出售可收到或将一项负债转让应支付的价格”。《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对于市场价值的定义是:“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从定义上看,资产评估中市场价值和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差异不大,都是以公平市场作为判断公允的标准。

但是从操作层面来看,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在评估对象、价值内涵、具体的价值定义、评估假设等方面都有很大区别。以资产减值为例,会计准则中规定,当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低于资产可收回价值(recoverableamount),企业应该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对可能存在减值的资产确定其可收回价值并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会计师在判断资产的可回收价值时,通常会借助评估师提供的专业意见。

(一)价值概念。

1.可收回价值: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二者之中的较高者。

收回或支付的现金净流量的估计数,应等于预期处。

2.使用价值(valueinuse):指资产在未来持续使用过程和使用期限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现值。

3.销售净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处置费用指可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增量费用,不包括融资费用和所得税费用。

与通常的资产评估不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对象是以最基本的现金流产出单位为主体。现金产出单位(cashgenerating),指从持续使用中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的可辨认资产组合,而该资产组合的持续使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三)对评估操作的具体要求。

在操作层面,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计量与传统的资产评估相比,其规定更为具体。

1.预测的基础。

(2)现金流量预计应以管理部门通过的最近财务预算或预测为基础;。

(3)现金流的预计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进行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估计数不包括预期从下述事项中产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入或流出:

1)企业尚未承诺的未来重组;。

2)改良性资本支出(超过资产的原有能力或水平)。如果企业已经承诺重组,则未来现金流量预测应基于重组假设。

2.预测周期及预测要求。

(1)最多应涵盖五年,除非有理由证明更长的预测期是合理的;。

(2)对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应使用稳定或递减的增长率,除非有理由证明递增的增长率是合理的。并且增长率不应超过企业、行业或国家的长期平均增长率,除非更高的增长率有理由证明是合理的。

3.未来现金流量的构成要素。

(1)未来现金流预测不包括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或流出;。

(2)未来现金流预测不包括所得税收入或支出;。

(3)在资产的使用期限结束时,通过处置资产而置资产公平市场价值扣除资产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4.折现率。

折现率应是反映货币时间价值的当前市场评价以及资产特有风险的税前折现率。如果评估师获得的计算折现率基础数据是税后的,应对其加以调整以反映税前利率。折现率不应反映据以调整了未来现金流量估计数的风险。

5.销售净价评估。

(1)资产销售净价的最好证据是正常交易中确定销售协议中规定的价格;。

(4)除非被迫立即销售资产,否则销售净价不反映强制销售价格。

公允价值弥补了历史成本在“相关性”方面的不足,但是目前国内公允价值的推广使用情况并不理想,主要原因是我国会计界很多人士对公允价值的使用持谨慎态度。其关键问题是对会计师而言,一些公允价值计量方面的技术问题缺乏解决办法,在实务操作上,对一些复杂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采取回避措施,因此导致了大家对会计报表的合理性产生质疑。

在我国,大部分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均简单地将购并日被收购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做为商誉处理,而对企业属于可辨认无形资产,均以技术上无法确认其公允价值为理由作为商誉处理。按照我国的会计准则,商誉不需要摊销,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而可辨识的无形资产则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不同的合并对价分摊对合并企业的损益将产生不同的影响,特别是对一些无形资产未在账面完整反映的高技术企业影响很大。

简单资产的计价可以直接使用市场价值,对于复杂资产,如无形资产、金融衍生品等无法找到相同或相似的市场参照物,必须依赖估值技术。例如对银行信贷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违约率(pd)、违约损失率(lgd)的估计必须借助复杂的估值模型。

会计界的另外一个担心是估值技术所确定的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实际上,使用估值技术、估值模型并不一定代表可靠性的降低,同样,对于交易不活跃的市场、可比性差的市场、价格变动剧烈的市场,即使找到相同或相似的参照物,其价值也未必公允。

估值模型的建模数据也是来源于市场,估值模型对于复杂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更为科学、更为精确,同时也减少了专业判断的使用,使得估值结果更为客观。对于大家担心的可靠性问题,好的估值模型一般都会给出估值结果的置信区间,其评估结论也是经得起市场检验的。公允价值计量离不开估值技术和估值模型,模型估值可能会在整个公允价值计量中占相当大的比例。

企业合并中的购买价格分配(ppa),特别是如何确定可辨识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如何确定商誉的公允价值是困扰会计行业的一大问题。由会计师来计量可辨识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已经超出了他们的专业范畴,对于合并对价分摊、无形资产计量、投资性房地产、金融衍生工具等复杂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师应该更多地利用评估师的专业服务。

在美国,会计界、评估界和审计界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已经进行长期、广泛的合作。20xx年,fasb成立了专门研究评估问题的机构,以便更好地借助评估技术解决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问题。20xx年,他们重点讨论了企业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无形资产评估以及公允价值计量的溢价、折价等问题。有关合并对价分摊(ppa)、商誉计量等问题的讨论,推动了服务于会计和财务报告目的的评估业务发展。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提出的认可评估师为审计活动中专家的规则提案(proposedrule)中针对第三号审计准则,指出:“委员会相信依赖专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专家在审计业务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例如评估师(appraiser)、精算师(actuaries)和环保咨询师(environmentconsultants)在资产价值、计算假设、环境损失准备等方面提供十分有价值的数据。”

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包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就如何利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了大量的沟通与协调,从20xx年起先后颁布了国际评估应用指南1(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评估指南8(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中的成本法)以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无形资产评估指南》等技术文件。

近年来,在财政部有关司局的支持下,资产评估行业与会计行业在评估服务于会计方面进行了有效沟通,达成了许多共识。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xx年组织制订并颁布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该指南针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服务的特点,重点在评估对象的确定、评估价值类型与会计计量属性的衔接、评估方法的`应用等方面作出了创新性的规定。20xx年又颁布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对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的概念、评估对象、评估基本要求、适用的评估方法、信息披露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指导和说明,同时对评估方法中涉及到的各类参数取值都做了基本要求,是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的补充和细化。指南和指导意见的发布,对于规范和提高资产评估师服务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业务的执业水平将起到关键的作用。

在目前可用的计量属性中,公允价值是当前经济环境下较好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计量政策不会发生改变。在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后,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的推广情况并不理想,会计界很多人士对公允价值的使用持审慎态度,一方面是对于会计师而言缺少对复杂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技术方法,另一方面是对估值技术可靠性的怀疑。公允价值的计量离不开资产评估,中国的资产评估行业已有20年的发展历史,在估值技术上,对于大部分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都能提供可靠的解决方案。资产评估行业也需要针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进行深入研究,评估界与会计界应开展广泛的合作与交流。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的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服务于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也处于探索阶段,如何利用资产评估这样一个有效工具解决公允价值计量问题是评估界、会计界的共同课题。

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类型是基于资产评估业务分类考虑的。按资产评估工作的内容不同应包括一般评估业务、评估咨询业务、评估复核业务。具体操作上,一般评估、评估咨询、评估复核均为独立业务,可以单独运作和服务;三种业务在具体承接过程中也是可以合并考虑,即同一客户存在着三种类型业务同时适用的可能性。

一般评估业务就是我们对明确评估对象的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业务。该类业务主要是以交易中资产及股权作价提供参考价值为目的的业务,其完成的标志是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范围既包括产权变动情况下出于提供价值参考或发挥鉴证作用目的的单项实物资产评估、各类无形资产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等;又包括产权各种处置方式下单项资产或组合资产的评估如租赁、承包、破产、清算、拍卖、使用权转让等;还包括直接作为鉴证目的的补偿、损失确定、涉案财产价值评估等类型的评估。评估业务基准日一般为当前或近期,其时态为当前时态。

评估咨询业务以评估手段提供咨询服务,它包括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人提供投资项目评估以及企业改制、企业发展战略、商业计划书、兼并收购的尽职调查等咨询服务以及行业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研究和研讨、财务顾问、咨询相关专业的培训等。例如,评估目的本身就明确为评估咨询或价值分析,如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当其他计量手段无法达到目的时,评估计量手段可能会被使用;评估的一些技术和方法可能会应用于企业管理、企业调查、各类数据化决策管理等。其评估报告的外在表现形式有咨询报告、评估咨询报告、价值分析报告、尽责调查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其基准日的时态可以是当前,但更多的是未来。

评估复核业务主要为满足企业收购、资产交易和资产价值调整等领域的需求,既包括行业监管检查亦含有咨询的成分,前者服务于行业管理的需求,旨在净化评估环境、提高评估师执业水平;后者是接受委托方在作出收购、并购及其他投融资决策之前所进行评估业务,其意图是对评估对象(包括拟收购或自身状况)已评估事项或结果重新检验和核实,或者是对评估有效期内资产状况或其他特别事项的影响作出重新估算。其报告外在表现形式是出具评估咨询报告、评估补充报告或价值分析报告。本质上讲评估复核业务起着咨询的作用,其基准日的时态一般为过去时态,作评估补充报告时其时态为当前时态。我们认为,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应当属于评估复核业务,因为财务报告中资产价值的确认是会计行为,其连续的记录反映了会计确认的结果。评估价值能否直接进入会计系统目前还是一个需谨慎对待的问题,评估界只是运用评估的价值发现技术对会计计量结果进行必要的复核和调整而已。

综合上述分析可见,三种评估业务的交汇点是从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来考察评估行为对委托方的.有用性。一方面三者分别反映了评估基准日的三种时态,当评估基准日确定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三种时态的情况下,那么评估业务便可把更多的评估目的囊括起来;另一方面,评估行为从动态认识中把握并分析委估对象相对静止状态下价值的程序要求,也是实现评估业务向会计等领域在空间上推进的重要条件。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之中可以凸现其咨询的功能。

资产评估报告

xxxx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对贵公司位于(地址)号自编1栋的租金价格与周边同等物业收取租金的对比情况出具咨询意见书。我们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相关资料,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由贵公司负责。同时,我们对贵公司周边同类型的物业出租和环境设施等状况进行了调查。在实施审查及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资料发表意见。

贵公司于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四日经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了注册号。经营范围:。

贵公司于20xx年4月22日与下面单位或个人分别签订了租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

租金情况:20xx年月1日至年月日,按每月每平方米元。

计算月租元;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按每月每平方米元计算月租元。

1、交通设施。

贵公司所租地段毗邻国道g107和广清高速公路,车辆出入自由方便,交。

通十分便利。附近有多家大型的物流公司,如嘉忠物流中心,便于货物的配送。

2、周边设施配套。

贵公司所租地段地处广州市白云区乡镇地区,周边购物、娱乐、教育、银行、医院、邮局等配套齐全,便于员工日常生活。

3、周边租金。

贵公司所租地段周边同档次厂房、仓库租金平均月租是11元/平方米左右,办公租金平均是22元/平方米左右。

经我们调查,截止20xx年6月10日,贵公司上述租赁合同的租金情况比周边同等物业收取的租金价格低。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向董事会证明租金水平,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报告日后租金费用的证明。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咨询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

资产评估报告

5.纳税的资产评估,目的是为了确定应纳税额。

第一,从大的方面讲,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被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的条件,以及由此所决定的资产评估价值基础和价值类型相适应。

这里所说的评估目的主要指的是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资产评估的特定评估目的既是资产评估所要实现的具体目标,又是资产评估结果的具体用途。资产评估特定目的会在宏观的层面上对资产评估对象及其面临的市场条件具有约束和限定的作用,资产评估特定目的正是通过对评估对象及其面临的市场条件的约束,从而对评估技术思路、评估具体技术方法和评估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评估时的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条件是决定资产评估价值的主客观因素。它们与资产评估目的一起不仅共同构成了资产评估的价值基础,也构成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条件基础和信息基础。不论是资产评估的技术思路的选择,还是实现这些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技术方法的确定,或是评估技术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不可能离开或偏离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条件基础和信息基础。

资产评估中价值类型是资产评估价值基础之上的资产评估结果及其价值属性。价值类型是从资产评估结果及其价值属性的角度对选择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实现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方法,以及具体评估方法所使用的经济技术参数进行约束。从理论上讲,资产评估中的三种基本方法都可以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清楚,不论运用什么方法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必须保证评估方法所使用的各种信息资料都取自于公开市场的证据。而不论运用什么方法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都应当考虑相关的非市场因素。评估方法作为实现评估目的及其价值目标的手段和工具,评估方法及其运用不应当,也不允许偏离所要实现的资产评估目标及其要求。

第二,从具体操作的层面上讲,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技术参数能否收集的制约。每种评估方法的运用所涉及到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在评估时点,以及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某种评估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的收集可能会遇到困难,当然也就会限制某种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人员应考虑采用替代原理和原则,选择信息资料充分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例如,对于既无市场参照物,又无单独经营记录的资产,只能选择成本法进行评估;对于工艺比较特别且处在经营中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选择收益法;面对相对活跃的市场和充分的参照物,可优先考虑选择市场法等等。

第三,注册资产评估师在选择和运用某一方法评估资产的价值时,应充分考虑该种方法在具体评估项目中的适用性、效率性和安全性,并注意满足该种评估方法的条件要求和程序要求。

资产评估报告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

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出具价值分析报告或者其他专业意见,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地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的复杂程度、委托方要求,合理确定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评估程序受到限制且无法排除,经与委托方协商后仍需出具评估报告的,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评估程序受限情况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九条评估报告应当由两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盖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根据中评协[20xx]230号第九条修改为:“评估报告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首席评估师或者其他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可以授权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名义出具除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外的评估报告,加盖分支机构公章。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在以分支机构名义出具的评估报告上签字。”

第十条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报告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计量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的汇率。

第十一条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标题及文号;

(二)声明;

(三)摘要;

(四)正文;

(五)附件。

(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第十四条评估报告摘要应当提供评估业务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七)评估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假设;

(十)评估结论;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十四)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签字。

根据中评协[20xx]230号第十五条第(十四)项修改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或者经授权的分支机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合伙人签字。”

第十六条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委托方、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第十七条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应当惟一,表述应当明确、清晰。

第十八条评估报告中应当载明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并具体描述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通常包括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

第十九条评估报告应当明确价值类型及其定义,并说明选择价值类型的理由。

第二十条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基准日,并与业务约定书约定的评估基准日保持一致。评估报告应当说明选取评估基准日时重点考虑的因素。评估基准日可以是现在时点,也可以是过去或者将来的时点。

第二十一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遵循的法律依据、准则依据、权属依据及取价依据等。

第二十二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

第二十三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程序实施过程中现场调查、资料收集与分析、评定估算等主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二十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以文字和数字形式清晰说明评估结论。

通常评估结论应当是确定的数值。经与委托方沟通,评估结论可以使用区间值表达。

第二十六条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产权瑕疵;

(二)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三)重大期后事项;

(四)在不违背资产评估准则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采用的不同于资产评估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说明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并重点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第二十七条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四)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

(五)因评估程序受限造成的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二十八条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一)评估对象所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二)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三)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或资产汇总表。

第三十条本准则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中评协[20xx]189号,20xx年11月28日)。

资产评估报告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xx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实践中上新三板的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很多企业存在国有创业引导基金前期投资的情况。

所以要特别关注国有创投公司投资公司时是否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1、投资时,是否经有权部门履行了决策程序,是否需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增资扩股时,是否同比例增资,如未同比例增资,是否履行评估备案手续。

3、退出时是否履行了评估备案,是否在产权交易所进行了交易。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实践中上新三板的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很多企业创立时存在股东以无形资产评估出资的情况。

1、无形资产是否属于职务发明。

如属于职务发明,则涉嫌出资不实问题,需要用现金替换无形资产出资。

2、无形资产出资是否与主营业务相关。

实践中,有些企业创始股东购买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无形资产通过评估出资至公司,但是主营业务从未使用过该无形资产,则该等行为涉嫌出资不实,需要通过现金替换无形资产出资。

3、无形资产出资未过户至企业。

实践中,有些企业股东拿无形资产出资至公司,但是并未办理过户手续。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1、改制动用资本公积的问题。

大部分情况下的改制,公司注册资本都会有所提高,由于动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需要缴纳所得税,公司通常更愿意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资本公积都可以转增股本,通常只有“资本溢价”可以转增股本,而像资产评估增值记入的“其他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以及“接收捐赠资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则不可以转增股本。

2、改制时所得税缴纳问题。

改制时,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按以下情况区别纳税:

(1)自然人股东。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时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2)法人股东。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虽然视同利润分配行为,但法人股东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法人股东适用的所得税率高于公司所适用的所得税率时,法人股东需要补缴所得税的差额部分。

设立程序合法合规:即拟申请挂牌企业在最初设立以及后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要注意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履行必要的验资、资产评估、审计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法定程序。

特别提示:涉及国有股权或者国有资产的审批、资产评估等相关问题;。

案例索引:光电高斯(430251)《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重点问题之9。请公司确认公司设立及改制时,第二大股东光电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是否须履行相关国资备案程序,如需要,请补充提供相关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关于其程序完备、合法性,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国有股问题)。

律师对公司在设立及改制过程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就光电集团对上述程序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决议、书面文件进行了核查,并与《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逐一论证,证明其程序完备、合法有效。

即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程序、比例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出资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无形资产出资上。企业历史上验资报告如果没有,则要提供银行进账单。

(2)关于无形资产出资的现状。

高新技术企业以无形资产出资的情形大量存在,相当部分企业存在无形资产出资不实的情况。无形资产出资方式在科技型企业中非常常见,因为大多数科技型企业都由专业技术人员创办,设立时普遍会采用技术出资的方式。目前主要问题有:公司设立时,如股东使用在原单位任职期间形成的技术作为出资,而该项技术出资与原单位之间存在权属纠纷。公司设立后增资时使用公司享有权利的技术作为股东增资,属于出资不实。高估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出资的无形资产价值明显过高。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对公司经营没有任何价值。

重点问题:

1、20xx年8月有限公司成立时,股东于现军以非专利技术“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出资,评估值为506万元。

2、截至公司改制时,上述无形资产虽已摊销完毕,但若存在出资不实情形,相关摊销金额影响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而影响改制时点净资产的真实性和充实性。

顾问律师详细说明了于现军以非专利技术“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出资和隆优化有限时经过了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价值取得了公司届时全体股东的确认,并依法办理了财产转移登记手续,出资程序符合当时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依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对如果公司股东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即使在出资后存在贬值的客观情况,只要该贬值是因为市场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的,也不应认定股东出资不实,股东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根据于现军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说明,其用于出资的“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未能实现预期的价值是由于市场变化等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并不存在出资时的出资评估价值过高的问题。

出资不实是企业上市过程中的硬伤,在挂牌和上市前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规范解决。对于挂牌新三板而言,解决出资不实的主要措施有:

(1)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过高的问题。有些企业可能在设立当时或是增资过程中用无形资产出资的比例过高,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在实际处理时:无形资产的比例已经低于规定比例,则只需要出具书面材料向监管部门说明;有可能的情况下,还要由推荐挂牌的保荐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专业意见,说明该出资不实的情况对企业的资本无影响,不影响后续股东的利益,而且该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发展贡献巨大。这样监管部门一般都会认可,不会成为挂牌障碍。

(2)无形资产的权利瑕疵问题。如果企业在设立时用以出资的无形资产该股东并没有权利处分,但在企业设立以后,该股东拿到了其所有权或使用权,那么,只要在企业申请挂牌前,将该无形资产的权利转移给企业,且由有关验资机构出具补充验资报告,就不会对企业申请上新三板挂牌交易造成实质性影响。

(3)无形资产评估问题。如果企业设立时对出资的无形资产未作评估,或评估价格不实,那么通常采用的做法是重新由专业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对于评估低于出资的部分,由责任股东以货币形式予以补足;评估高于出资的部分,则归公司所有。为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无责任股东还要同时出具免责说明书,表示不再追究出资瑕疵或出资不实的股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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