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优秀19篇)

时间:2023-12-15 12:14:23 作者:梦幻泡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应该具备灵活性,能够在实际工作中进行调整和优化。以下是一些经过验证的工作方案,它们在不同的场景和项目中取得了成功。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安全教育是幼儿园教学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加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火灾逃生自救的能力和技巧,熟悉安全逃生路线,保障幼儿与教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我们武警幼儿园于12月1日下午3点组织全体教职工及幼儿举行了消防逃生演练活动。

演练前,全体教职工和幼儿就像往常一样工作和开展各种活动。突然,一阵急促的警报声,瞬间传遍整个幼儿园,我们班按照之前的消防疏散演习,让幼儿边拿着湿毛巾捂着鼻子弯腰俯身,边在老师的带领下快速有序的从班里沿着安全通道跑到了安全场地。

此次的演习,我们班三位老师分工明确,各行其责,整个演练活动井然有序。

通过本次消防演练,不但提高了幼儿园教职工处置突发火灾事故的能力,而且增强了幼儿的自我防范意识,懂得着火了要如何进行自救、如何逃走,学会遇事不慌张、不害怕、沉着冷静。这是一次把课堂教学和实际生活结合起来的教育活动,使幼儿通过活动对“发生火灾时我该怎么办?”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接触,让消防知识真正渗透到孩子们的生活中,达到了“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班级也会积极配合幼儿园把这种安全疏散演练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并结合日常其他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继续开展下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抓住火灾关键环节,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落实以防火安全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措施,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加大整改火灾隐患力度,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依法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为今后一个时期我校的稳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组长:xxx副组长:xxxx。

成员:xxx。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为中心,对我校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楼等教学设施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不断加大对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彻底整改学校重大火灾隐患,实行群防群治。有效改善我校的防火安全条件,保持全校消防形势的持续稳定。

第一阶段:为传达、部署阶段。认真传达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任务及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为落实检查阶段。要根据实际,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好防火安全检查,集中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每半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检自查,确保消防安全。学校将组织相关单位对消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报告阶段。做好总结工作,查找工作经验和不足,及时报告学校。

(一)各班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消防工作方案提出的要求,迅速行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制定消防保卫工作方案,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较多的`地方要认真研究消防工作,提出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二)有针对性地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对遗留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彻底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直到达到治理要求。

(1)各班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要把检查工作的重点放在各个寝室,并开展的防火检查、巡查。做到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检查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确保消防安全。

(2)大力开展秋季消防宣传工作。各班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活动融入到本班的具体工作中去,积极组织开展消防主题班会、演讲、征文等活动,增强法律意识,树立防范观念,达到人人关心防火,人人重视防火的舆论环境,全面提高我校广大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消防安全素质。

(3)要结合消防工作和个体情况,制订灭火预案,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熟悉和演练,做到不打无准备之仗。随时做到人员在岗,器材到位有效,做到坚决、快速、准确地消灭火灾事故。

(4)严格报告制度,做好消防工作总结。各班要严格制度,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在本期期间各班要分别分四次向学校报告各阶段的工作情况。

20xx年10月23日。

登封中专20xx年10月23日。

深化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计划也可以是由下级或者具体负责人就具体工作的实施形成的文件,报上级或者主管领导批准。写作要求同上。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青岛市安委会《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青安〔2019〕12号)和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青西新管办发〔2019〕45号)要求,在全区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突出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努力实现风险隐患可防可控,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推动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全面查清风险和隐患。组织开展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安全的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和安全“体检”,全面查清企业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彻底整治各类隐患,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安全操作标准规程“四个公开”,接受职工和群众监督。企业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坚决关停安全不达标企业。停产或关闭安全条件不达标、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限期取缔和关闭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落后的企业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

(一)动员部署(6月中旬前)。青岛开发区管委、董家口经济区管委、各镇街和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要依据工作职责,进行动员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区应急管理局同时配合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交叉执法检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6月份)。企业对风险隐患要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对前期化工安全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专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切实落实整改,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三)安全“体检”及专项检查(6至10月份)。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名单见附件7)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体检”,逐家形成安全“体检”报告;对其他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整治“回头看”(9至10月份)。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检查,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一)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都要对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及《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巡查和应急管理部明查暗访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安全等方面,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研判和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找出问题隐患,迅速落实整改。自查自改可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相结合,自身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必须聘请安全专家或者安全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重点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6月底前,企业要形成自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并编制自查报告分别报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由区应急管理局汇总上报。

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加强对企业自查自改的检查指导,对自查自改不认真、主要问题未找准、风险研判不全面不深入的企业,要推倒重来,责令重新进行自查自改。

(二)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体检”式检查。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巡查和应急管理部明查暗访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安全“体检”重点内容和各专业、专项检查表,根据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按照先急后缓、有序进行的原则,制定工作计划,列出企业名单,从红、橙、黄、蓝色等级企业依次推进,全面开展安全“体检”式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改不认真、不彻底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

安全“体检”过程中,一要聘请责任心强、安全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或者高水平的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必要时从省、市外聘请专家或者安全服务机构,专业力量应当涵盖工艺、设备、仪表与电气、安全管理、应急与消防等方面。二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检查、确认、签字,确保检查项目无遗漏、问题隐患找准确。三要及时形成安全“体检”报告,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处罚、停产、关闭的处置意见,并将“体检”报告依次报市应急局、省应急厅,相关处置意见及时通报地方政府。

(三)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源头整治,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的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明查暗访或突击检查,重点排查消除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超量、超规格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和未按规定执行流向登记管理规定等事故隐患。对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和零售店(点)违反“三严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对零售店(点)属于“两关闭”(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范畴的,要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关闭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零售网店(点)储存、装卸和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

(四)关停处罚一批安全不达标企业。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认真研究安全“体检”报告提出的处置意见,确定关闭、停产和处罚企业名单,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实施行政处罚,处理结果要主动由媒体报道、向社会公告。

1、关闭取缔一批高风险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落后的;存有重大安全风险、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或者即将倒闭的“僵尸”企业。

2、停产或停止使用一批安全不达标企业或生产、储存装置。企业自查自改后仍存在着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等行为的;存在重大隐患无法保证生产安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储存方式和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不能按期整改完成的;特种设备未按期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未经过正规安全培训,没有取得任职和上岗资格的;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硝酸铵、硝酸胍等有毒气体和爆炸性物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的;构成重大危险源但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

3、依法处罚一批存在隐患企业。对企业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建设项目未经许可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重大变更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反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规范;风险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或虚查假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出租厂房、仓库未与承租方签订安全协议;存在“三违”问题;拒不执行执法监察指令等行为,一律限期整改、依法处罚。

(五)实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安全“体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指令,跟踪企业落实,限期整改完成,直至问题隐患销号清零。对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或停产整改,并建立台账,由区安委会挂牌督办;企业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完毕。凡对检查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立案、不处罚、不作为、不监督整改的,对相关监管执法人员一律按失职查处;对一罚了之、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按渎职论处。

(六)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都要建立安全风险研判、报告、承诺、公告和监督制度,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按照“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向一级报告”的原则,各岗位、班组、车间、部门自下而上层层研判、记录、报告和签字承诺、压实责任,做到安全生产承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安全操作标准规程“四个公开”,接受职工和群众监督。

(七)做好危险化学品“回头看”检查、交叉执法检查等工作。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采取突击检查、夜查、委托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检查等方式,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回头看”检查,特别是对全国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帮扶检查、化工安全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专项整治和交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切实整改落实到位。期间,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明查暗访组,对我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八)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大功能区、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关于成立危险货物运输储存领域安全生产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青西新安〔2018〕4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重点查处和打击涉港非法储存危化品、非法加油、非法经营醇基燃料油等违法行为;危险化学品项目未经安全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运行等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件等行为;应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等行为;违法出租分包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利用各类闲置仓库和院落、废弃厂房、路边店、出租(租用)房屋、民房等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和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要彻底查清黑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和产品来源渠道;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的人员,依法从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按照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明确的“一票否决”情形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一年内不得推荐为评先树优对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在影响期内不得表彰奖励或晋升职务、级别。被“一票否决”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一年内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对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表彰奖励。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细化整治内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制定具体方案。青岛开发区管委、董家口经济区管委工作方案请于6月25日前报送区安委办。

(二)用好“体检”成果。青岛开发区管委、董家口经济区管委、区应急管理局要根据安全“体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及时调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加大对红、橙色等级企业的监管,实施精准监管执法,有效防控安全风险。要建立事故隐患产生原因分析追溯制度,实施“四不放过”整治措施,做到事故隐患产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合格不放过、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追究不放过、隐患根源不彻底消除不放过,彻底解决边排查整改、边产生隐患的问题。

(三)加强跟踪督导。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定期督查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研判分析和信息归集,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每个月月底前向区安委办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瞒报、漏报和执法不严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官僚主义不作为。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和政策,及时曝光一批关闭、停产、处罚案例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引导和鼓励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身边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三年整治工作,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建设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首都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成立xx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专班负责人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党组书记、主任王飞担任,专班领导成员:xx、xx、xx、xx、xx、xx、xx。成员单位包括:施工安全管理处、房屋安全设备处、工程质量处、建筑业管理处、建筑市场处、科技村镇处、消防验收处、保障房建设处、房屋租赁处、物业处、监督总站、执法总队、物业指导中心、房屋安全事务中心、造价处、招投标中心、信息中心、节能建材办、科技促进中心、科研所,各区住建委(房管局)。

专班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在市安委会办公室的指导下,统筹推进本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整治任务,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

专班办公室设在施工安全管理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一)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1.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2.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研究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稳步推进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

3.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我市实施细则,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执法检查,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领域监管执法协同联动。

4.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市区监管体系。不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5.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

6.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各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

7.加强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和技术服务,研究拟定农村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和抗震节能农宅建设等相关政策。

8.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

(二)城镇房屋安全专项整治。

1.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巡查,督促所有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抗震鉴定和安全问题治理等工作。

2.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制定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

4.改造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5.指导各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开展为期三年的落实《xx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督促企业全面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机械设备、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

3.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4.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明确三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施工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5.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主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题。

1.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内容和工作目标,深入排查治理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并按要求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组织编制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隐患目录,做到与执法检查标准融合互通,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为隐患排查挂账、治理销账、统计分析提供依据。

3.大力拓展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深度和广度,逐步实现与市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数据贡献、互联互通,做到自查自改,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4.探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新机制、新方式、新流程,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安全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运转,健全完善隐患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聚焦老旧小区、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等突出风险集中住宅小区,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

(六)地下空间安全整治。

坚持属地和产权人(使用人)共同负责,各级政府分级落实管理责任,做好普通地下室综合整治工作。按照“计划管理+动态清零”工作机制,实现全市市属地下空间违规住人的动态清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底前)。

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市安委会工作部署,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动员部署三年行动工作,全面梳理整治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目标任务清单”,明确需要完成的整治任务及需要完善的制度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

各有关部门结合发生事故情况和风险隐患情况,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关键环节进行细致摸排,依托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信息系统或“双控平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推动隐患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年初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难点问题采取通报、约谈、函告、专题推进会等形式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切实解决一批重大安全问题,推动建立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制度措施。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检查评估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实践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制度成果。2022年10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分解,认真抓好部署落实,高效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分工负责,整体作战。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编制“目标任务清单、问题隐患清单”,明确责任人、时限,建立时间表、路线图。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计划,建立工作机制,及时互通情况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时完成。

(三)提高效率,及时报送。

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任务,与各自行业领域各项工作任务统筹部署、有效衔接,作为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契机。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与各项整治任务的牵头部门保持工作沟通,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和计划开展整治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进度节点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要总结评估整治工作成果,持续推动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统筹推进。

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指导牵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职责明确、协调一致、运转高效,及时推进工作落实。专班办公室将定期组织抽查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组织召开会议调度工作进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青岛市安委会《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青安〔2019〕12号)和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青西新管办发〔2019〕45号)要求,在全区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突出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努力实现风险隐患可防可控,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推动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全面查清风险和隐患。组织开展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安全的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和安全“体检”,全面查清企业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彻底整治各类隐患,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安全操作标准规程“四个公开”,接受职工和群众监督。企业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坚决关停安全不达标企业。停产或关闭安全条件不达标、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限期取缔和关闭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落后的企业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

(一)动员部署(6月中旬前)。青岛开发区管委、董家口经济区管委、各镇街和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要依据工作职责,进行动员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区应急管理局同时配合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交叉执法检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6月份)。企业对风险隐患要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对前期化工安全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专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切实落实整改,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三)安全“体检”及专项检查(6至10月份)。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名单见附件7)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体检”,逐家形成安全“体检”报告;对其他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整治“回头看”(9至10月份)。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检查,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一)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都要对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及《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巡查和应急管理部明查暗访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安全等方面,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研判和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找出问题隐患,迅速落实整改。自查自改可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相结合,自身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必须聘请安全专家或者安全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重点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6月底前,企业要形成自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并编制自查报告分别报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由区应急管理局汇总上报。

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加强对企业自查自改的检查指导,对自查自改不认真、主要问题未找准、风险研判不全面不深入的企业,要推倒重来,责令重新进行自查自改。

(二)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体检”式检查。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巡查和应急管理部明查暗访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安全“体检”重点内容和各专业、专项检查表,根据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按照先急后缓、有序进行的原则,制定工作计划,列出企业名单,从红、橙、黄、蓝色等级企业依次推进,全面开展安全“体检”式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改不认真、不彻底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

安全“体检”过程中,一要聘请责任心强、安全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或者高水平的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必要时从省、市外聘请专家或者安全服务机构,专业力量应当涵盖工艺、设备、仪表与电气、安全管理、应急与消防等方面。二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检查、确认、签字,确保检查项目无遗漏、问题隐患找准确。三要及时形成安全“体检”报告,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处罚、停产、关闭的处置意见,并将“体检”报告依次报市应急局、省应急厅,相关处置意见及时通报地方政府。

(三)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源头整治,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的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明查暗访或突击检查,重点排查消除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超量、超规格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和未按规定执行流向登记管理规定等事故隐患。对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和零售店(点)违反“三严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对零售店(点)属于“两关闭”(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范畴的,要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关闭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零售网店(点)储存、装卸和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

(四)关停处罚一批安全不达标企业。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认真研究安全“体检”报告提出的处置意见,确定关闭、停产和处罚企业名单,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实施行政处罚,处理结果要主动由媒体报道、向社会公告。

1、关闭取缔一批高风险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落后的;存有重大安全风险、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或者即将倒闭的“僵尸”企业。

2、停产或停止使用一批安全不达标企业或生产、储存装置。企业自查自改后仍存在着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等行为的;存在重大隐患无法保证生产安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储存方式和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不能按期整改完成的;特种设备未按期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未经过正规安全培训,没有取得任职和上岗资格的;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硝酸铵、硝酸胍等有毒气体和爆炸性物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的;构成重大危险源但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

3、依法处罚一批存在隐患企业。对企业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建设项目未经许可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重大变更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反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规范;风险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或虚查假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出租厂房、仓库未与承租方签订安全协议;存在“三违”问题;拒不执行执法监察指令等行为,一律限期整改、依法处罚。

(五)实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安全“体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指令,跟踪企业落实,限期整改完成,直至问题隐患销号清零。对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或停产整改,并建立台账,由区安委会挂牌督办;企业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完毕。凡对检查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立案、不处罚、不作为、不监督整改的,对相关监管执法人员一律按失职查处;对一罚了之、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按渎职论处。

(六)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都要建立安全风险研判、报告、承诺、公告和监督制度,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按照“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向一级报告”的原则,各岗位、班组、车间、部门自下而上层层研判、记录、报告和签字承诺、压实责任,做到安全生产承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安全操作标准规程“四个公开”,接受职工和群众监督。

(七)做好危险化学品“回头看”检查、交叉执法检查等工作。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采取突击检查、夜查、委托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检查等方式,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回头看”检查,特别是对全国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帮扶检查、化工安全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专项整治和交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切实整改落实到位。期间,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明查暗访组,对我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八)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大功能区、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关于成立危险货物运输储存领域安全生产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青西新安〔2018〕4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重点查处和打击涉港非法储存危化品、非法加油、非法经营醇基燃料油等违法行为;危险化学品项目未经安全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运行等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件等行为;应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等行为;违法出租分包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利用各类闲置仓库和院落、废弃厂房、路边店、出租(租用)房屋、民房等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和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要彻底查清黑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和产品来源渠道;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的人员,依法从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按照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明确的“一票否决”情形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一年内不得推荐为评先树优对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在影响期内不得表彰奖励或晋升职务、级别。被“一票否决”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一年内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对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表彰奖励。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细化整治内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制定具体方案。青岛开发区管委、董家口经济区管委工作方案请于6月25日前报送区安委办。

(二)用好“体检”成果。青岛开发区管委、董家口经济区管委、区应急管理局要根据安全“体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及时调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加大对红、橙色等级企业的监管,实施精准监管执法,有效防控安全风险。要建立事故隐患产生原因分析追溯制度,实施“四不放过”整治措施,做到事故隐患产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合格不放过、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追究不放过、隐患根源不彻底消除不放过,彻底解决边排查整改、边产生隐患的问题。

(三)加强跟踪督导。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定期督查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研判分析和信息归集,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每个月月底前向区安委办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瞒报、漏报和执法不严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官僚主义不作为。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和政策,及时曝光一批关闭、停产、处罚案例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引导和鼓励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身边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实施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园区部署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制度完善、专项整治、基础提升、改革创新等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保持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二、主要任务根据园区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思想认识、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公司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活动:

(一)学习宣传贯彻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观看中央统一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积极配合园区组织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培训,公司安全部门组织全体员工全面学习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使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深入到基层、到车间、到班组、到岗位。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宣传贯彻xx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公司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公司将在宣传栏、宣传墙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结合“安全生产月”“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公司发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和安全知识进企业,培育公司安全文化。将省《关于贯彻落实xx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号)纳入学习内容一并宣传贯彻。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公司积极配合园区安监局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国家、省、市、园区管委会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认真落实《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的通知》和《济宁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办法》要求,强化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到2021年年底前建立、完善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人。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公司根据园区部署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三是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公司重要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控,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年底前,根据园区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将风险识别管控与隐患治理有效结合,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积极配合园区在2021年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规划部署,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五是强化应急准备,严格落实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三到位”。及时关注各行业主管部门修订的企业安全培训教程,贯彻落实全员培训、岗位培训内容和学时,推行培训考试在线机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落实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演练。新编制应急预案颁布前要经过演练检验,演练后应评估总结,查找不足,及时整改。

(三)消防安全整治一是认真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器材、设备的配备和维护保养工作,不断提高防火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要结合消防安全特点和主要风险点,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尤其是要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增强全员防火安全意识,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持续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意识到位、培训到位、处置科学、应对有效。四是组织全员观看学习消防安全相关视频及典型事故教训,分析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和对策。

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五)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配合园区安监局工作部署切实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定期检测。二是突出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三是持续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

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向正规危废处理单位签订合同。

三、时间安排从现在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2020年7月)。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

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部门探讨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本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逐一落实针对性制度措施,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深入实施,集中发力,取得初步成效。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巡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制度、机制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法和经验,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司各领导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建立领导机构,总经理担任组长,副总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组织领导,负责统筹推进本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综合办公室具体承担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在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突出整治治理,重点瞄准重要风险和典型问题;强化基础管理,与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季节性、关键性时段安全工作要求相结合,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有效进行。定期通报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监督指导和督促落实。

(三)强化安全检查。

严格根据公司检查制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针对公司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年学校安全工作总结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首要工作,为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安全,依据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我校持之以恒地开展创建平安校园工作。一学期来,我校本着“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从而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

教学。

秩序,消除学校大环境和班级治安秩序的各种不安全隐患。现将本学期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度健全,工作有力。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学校成立了由一把手校长__任组长,副校长__具体负责抓的安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具体工作内容成立了校园设施设备、教学活动、食品卫生、周边环境整治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安全综治工作的领导、督查及检查。

二、预防为主,警钟长鸣。

一学期来各级领导对学校的安全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与关心,这也表明了安全工作在学校整体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因此,我校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学校的首要工作来抓,定人定岗抓安全,大会小会讲安全,人人心中有安全,为创建平安校园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在每学期初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提出安全第一的工作要求,反复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部署本学期安全工作重点,提醒大家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注意安全问题;每周全体教师的政治学习,提出的第一件工作就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的事常提,安全的经常念,严防死守,防患于未然。使学校上自校长、下至普通教职工,每个人都把安全工作当成做好本职工作的基本点,在思想上时时刻刻绷紧安全弦,在工作中处处防范安全隐患,做到警钟长鸣,极大提高了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忧患意识和安全责任感。

三、

管理严格安排到位。

1、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校长负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签订责任书。学校与班主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学校还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家长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严禁私自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严禁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学生从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性工作,严禁教师个人利用假期(日)私自带学生外出,在校外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就近、徒步原则。对涉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工作预案及疏散预案。学校建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应急工作预案及疏散预案。

5、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教育及周边安全等各类材料分门别类归档。

四、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我们积极与公安、交警、卫生、综合治理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组织开展一系列道德、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积极教育,增强能力。

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通过防地震及疏散演练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1、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学校安全教育以“校园安全“为主题,组织学习安全教育工作文件,对校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除隐患,有针对性地扎实地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

2、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班队会、活动课、学科渗透等途径,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利用黑板报、手抄报、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安全征文与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学校积极推行一周安全提醒,学校利用周前会议和周一升旗活动时间,小结上周安全工作,强调安全事项。通过教育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随时督查,加强整改。

开展常规检查。每学期开学以后,学校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每月学校对校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同时,积极配合卫生局对学校饮水卫生进行检查。冬季,学校对电线、消防设施、灭火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学校还不定期对周边安全进行检查等。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在全市教育系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积极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巡查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重点区域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应急预案、消防演练制度等。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消防安全职责细化到每个岗位,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明晰,责任到人。要紧抓消防工作重点环节、重点任务,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学校要认真开展包括消防知识在内的课堂安全教育,中小学做到公共安全教育“课时、教材、师资、计划、考核”五落实。充分利用官网、官微、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微信群等宣传阵地,普及消防知识及防灾自救基本技能。通过开展“寻找身边的火灾隐患”活动,提高师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防护的能力,防患于未然。组织开展上好一节消防课”主题教育、灭火逃生疏散演练、消防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儿童消防作文绘画大赛和消防进军训等活动,进一步拓展师生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知识水平,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急疏散和逃生技能。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学校上报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或需要其他部门联合整改的,要挂账督办,争取当地消防部门支持予以整改。

(五)积极推进学校消防标准化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根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以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大力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针对本单位建筑物是否取得消防许可证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落实管控措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2020年10月底前,市教育局拟组织遴选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推荐到省教育厅并在全市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三、整治重点全面整治学校教室、宿舍(公寓)、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物品储藏室、配电室、控制室、锅炉房、门房、食堂、餐厅、体育场、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未依法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责任不明确,职责不清楚。

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

未及时整改隐患,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消防水泵控制柜等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手动控制状态;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门、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等不能正常联动;

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被圈占、埋压;

灭火器过期失效或不能正常使用;

砖木结构的老建筑缺乏消防设施等。

(四)电器线路安装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学生在宿舍内违规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器;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

疏散逃生指示标志缺失或损坏;

在门窗、逃生出口设置影响逃生或救援的障碍物;

校内消防救援通道被挤占。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安全无小事,学校消防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针对实际,加大经费投入。要保证日常消防经费,确保消防宣传、检查、以及消防器材购置维修的基本开支。要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费用,经常检测和保养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的作用。要保证新建、改建项目消防设施的建设经费,不得因经费短缺而削减消防设施,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打下扎实基础。

(三)加强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应急消防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建立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所属学校及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人员的素质。同时,要探索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学校、消防队协调互动的消防安全联动机制,为学校预防、处理火灾事故提供技术保障。

对由于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要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和相关报表。11月2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填报《各县(市、区)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各大中专学校、市直属各学校填报《学校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

年度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领域隐患治理,扎实做好全镇安全生产、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紧紧围绕杭州2022亚运会、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等全年工作主线,聚焦合用场所、来料加工厂、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清仓见底、除险保安,有效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火灾总量和死亡人数,确保我镇在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火灾事故,坚决防范一般亡人和较大社会影响安全生产、火灾事故。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31日,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首战阶段(1-2月)。

召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清仓见底”行动;

镇应急办要分行业、分领域做好指导、培训及督查工作。各村要完成合用场所、来料加工厂、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回头看”,推进电动自行车治理,全面摸排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2月22日至2月28日,每日安排3个专班小组对辖区内全领域安全隐患进行联动巡查,具体安排如下:

(二)迎战阶段(3-6月)。

对标对表“清仓见底”、“除险保安”等行动,发动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建立隐患风险库和“三张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实施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确保“清仓见底”。深化消防领域数字化管控,紧盯基层基础建设,将消防工作融入“微网格”,提升基层隐患治理、应急处置能力。

(三)临战阶段(7-9月)。

对于“三不放心”单位、行业、区域,落实死看死守措施,全面发动各级力量开展“入户式”宣传提示,督促居民开展“三清三关”自查。健全村级消防工作考评机制,压实“最后一公里”的消防工作责任。

对照任务清单、隐患清单,落实“逐项销号”,打好三年行动收官战。延续亚运安保机制,落实重大安保各项严管严控措施,全力做好全国“二十大”消防安保工作。

三、行动内容。

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火灾易发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项产业领域专项整治;

用好“挂牌督办”手段,2月底前分类分级摸排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

6月底前,原则上全部整改完毕;

对日常工作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第一时间“应挂尽挂”。

(二)深化消防领域数字化改革。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关于消防安全数字化治理工作要求,深化消防领域数字化管控场景应用。6月底前,完成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数字化管控全覆盖。积极引导辖区内各单位依托线上平台开展自主管理,11月底前对属于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接入“浙里办——消防自主管理系统”,健全消防管理组织,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开展员工宣传培训,推广“隐患随手拍”模块。

探索开展“防消联勤”工作。

(四)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消防“五进”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建强消防宣传线上、线下阵地,培育一批优秀消防安全宣传品牌。发动基层力量深入合用场所、“通天房”式民房集中区域开展消防安全“敲门入户”,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分发“疫情+消防”宣传资料。以看苍南、“xx记忆”等为载体,做好火灾防控重点时期社会面宣传提示。

四、行动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科室、各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各有关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担当,积极配合,协同推进落实。要健全工作专班机制,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进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工作协作。各村、各科室、各站所要靠前站位、主动担当,积极配合推进攻坚整治,形成监管合力。要建立科室、站所间沟通协调、联动执法、成果共享的协作机制,及时跟踪每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落实针对性措施,形成实现闭环管理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导问效。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根据整治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细化本地区遏重风险、问题、责任“三张清单”,制定具体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标准,加强动态监管,落实清单交办、跟踪督查、销号督办等措施,推动攻坚整治落地见效。

(四)强化信息报送。为方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清仓见底”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对接及信息报送,请各科室、各村、各有关站所明确专项行动联络人,并于2月22日前,报送至镇应急办,同时将每日排查数据(出动人次、排查家次,发现问题梳理,整改情况等清单)于下午3:00前报应急办。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力争到年6月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与经营部位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托长泰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立长泰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消防大队,机构组成与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同,负责督促、协调全县“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检查、跟踪各乡镇(场、区)“三合一”场所整治情况。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设有员工宿舍的厂房、仓库,从事生产储存活动的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住宿3人以上(含3人)的经营性“三合一”场所。

专项整治时间从年2月开始,到年6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2月15日前)。各乡镇(场、区)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整治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要提高工作人员对“三合一”场所的认定能力和水平,确保场所界定清楚,隐患认定准确,整改方法科学,整改措施得当,整改时限合理。要结合实际向社会公告整治工作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整改“三合一”场所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年2月16日至3月31日)。排查整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场、区)要迅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性质、股东情况、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情况紧急随时有可能发生重特大火灾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均应发放《长泰县“三合一”场所整改通知书》(附件1)。各乡镇(场、区)及相关部门应于3月31日前将整治情况和工作台帐汇总(附件1、2)报送县消防大队。

(三)集中整改阶段(年4月1日至6月1日)。各乡镇(场、区)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坚持“疏堵并举、有效防控”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措施将住宿人员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离出来,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有关单位制订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xx)规定和《福建省“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求》(见附件3)实施整改,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对企业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能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要及时组织经贸、公安、安监、工商、建设、土地、规划、劳动保障、税务、房管、供电、供水、文化、城管、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16号)确定的职责分工,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确保关停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帮助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合一”场所完成整治后,要统一组织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四)总结验收阶段(年6月1日至6月10日)。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场、区)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与意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10日前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场、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各乡镇(场、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一)提高认识。各乡镇(场、区)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各乡镇(场、区)要成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三)强化责任。“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由各乡镇(场、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辖区“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做好“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四)广泛宣传。各乡镇(场、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尤其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消防法》,宣传“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设立“三合一”场所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全社会对“三合一”场所的监督力度。

年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公司“6·5”火灾、雨花区“7·18”火灾、长春“7·24”火灾事故教训,加强我街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街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雨花区“7。18”火灾事故批示精神及区消安委第三次联席会议精神,压实社区(村)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防止发生一般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火灾事故,提升全街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整治重点:

(1)居民住宅小区是否按照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和集中停放场所;

(2)是否存在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现象;

(3)是否存在飞线充电,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的现象;

(4)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二、城市管理办二、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村)。

2、开展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整治。整治重点:

(1)电缆井、管道井未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有效防火封堵或破坏的;

(2)井内违规堆放易燃可燃杂物的;

(4)电缆井内电线电缆老化、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以及不安全接线方式接电的;

(5)弱电井管道井内违规加装强电设备的;

(6)井内火灾自动探测报警和自动灭火设施遮挡或损坏的。(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城市管理办二、各社区村)。

3、开展仓储物流场所整治。整治重点:

(1)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违规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3)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4)违规为电动车、作业车辆充电等突出问题。(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二)。

4、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整治。整治重点:

(2)是否存在车辆违法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上的现象。(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安全办一、城市管理办二、各社区村)。

5、开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整治。整治重点:对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责任部门:城市管理办一、城市管理办二)。

6、开展“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整治重点:

(1)在门店内违规设置居住场所或违规住人的;

(2)住宿部分与其他部分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的;

(3)疏散逃生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4)场所内未配备必要报警、灭火等消防器材设施的;

(5)场所内不安全用火用电,尤其是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市场监督管理所)。

7、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整治。整治重点:

(3)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5)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二)。

8、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整治重点:

(1)是否组织师生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2)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消防设施是否达标。(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一)。

1、督促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相关办所、社区(村)要对本行业、本辖区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经理、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微型消防站站长、电工等8类“关键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约谈提醒。督促落实“七个一”工作,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

2、强化灾害事故处置应对水平。各办所要督促本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公共安全办(二)要加大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督促力度,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定期开展实战拉动演练,着力提高应对初期火灾事故的“打小、灭早”能力。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重点人群培训。公共安全办(二)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辖区社区民警、社区(村)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

2、开展全民普训。公共安全办(二)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进社区活动,开展消防安全上门入户培训,开展“家庭火灾自查自纠”等活动,发动居民学习逃生技能、整改家庭火灾隐患。要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为抓手,通过走街串巷、上门入户等方式,深入辖区学校、企业、单位、社区、家庭高频次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由街道安委办负责。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针对产业结构、火灾形势等辖区实际,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办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安全承诺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

(三)加强信息反馈。街道安委办将对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此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共有七个附件需要各社区(村)和街道办所分别填写(附件上已备注填写的单位),请于每月18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街道安委办。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请报送工作总结至街道安委办。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本着对学校师生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具体措施。

组长:罗永华(校长)。

副组长:董永忠(副校长分管德育方面的安全)。

刘将锋(副校长分管教学方面的安全)。

杨少龙(副校长分管后勤方面的安全)。

成员:各值班人员(值班表附后)。

1、值班校警要做好值班和轮岗交接工作,确保无缝交接,一天24小时都有人在岗。

2、校警值班实行定点镇守和区域巡视相结合的方法。校门和学生宿舍要定点驻守,学校其它区域则流动巡视。

3、值班领导要在学校接待室值班,积极支持和监督指导校警的工作,时刻关注学校消防隐患及其防范工作。

4、值班领导要做好值班日志,同时每天向上级汇报学校消防安全情况,有事报事,没事报平安。

1、春节期间学生已离校,相关教育教学活动已停止,所以教学大楼、综合实验楼、学生宿舍必须关水关电,并锁好大门。

2、教职工宿舍楼要张贴消防安全提示,并配备好消防器材。

年度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为深刻汲取天心区海智顺物流有限公司“6·5”火灾、雨花区“7·18”火灾、长春“7·24”火灾事故教训,加强我街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街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雨花区“7。18”火灾事故批示精神及区消安委第三次联席会议精神,压实社区(村)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防止发生一般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火灾事故,提升全街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2)是否存在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现象;

(3)是否存在飞线充电,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的现象;

(4)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二、城市管理办二、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村)。

(2)井内违规堆放易燃可燃杂物的;

(4)电缆井内电线电缆老化、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以及不安全接线方式接电的;

(5)弱电井管道井内违规加装强电设备的;

(6)井内火灾自动探测报警和自动灭火设施遮挡或损坏的。(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城市管理办二、各社区村)。

3、开展仓储物流场所整治。整治重点:(1)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违规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3)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4)违规为电动车、作业车辆充电等突出问题。(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二)。

(2)是否存在车辆违法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上的现象。(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安全办一、城市管理办二、各社区村)。

5、开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整治。整治重点:对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责任部门:城市管理办一、城市管理办二)。

(2)住宿部分与其他部分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的;

(3)疏散逃生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4)场所内未配备必要报警、灭火等消防器材设施的;

(5)场所内不安全用火用电,尤其是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市场监督管理所)。

(3)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4)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二)。

8、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整治重点:(1)是否组织师生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2)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消防设施是否达标。(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一)。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

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

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

2、强化灾害事故处置应对水平。各办所要督促本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公共安全办(二)要加大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督促力度,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定期开展实战拉动演练,着力提高应对初期火灾事故的“打小、灭早”能力。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重点人群培训。公共安全办(二)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辖区社区民警、社区(村)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

2、开展全民普训。公共安全办(二)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进社区活动,开展消防安全上门入户培训,开展“家庭火灾自查自纠”等活动,发动居民学习逃生技能、整改家庭火灾隐患。要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为抓手,通过走街串巷、上门入户等方式,深入辖区学校、企业、单位、社区、家庭高频次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由街道安委办负责。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针对产业结构、火灾形势等辖区实际,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办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安全承诺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

(三)加强信息反馈。街道安委办将对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此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共有七个附件需要各社区(村)和街道办所分别填写(附件上已备注填写的单位),请于每月18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街道安委办。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请报送工作总结至街道安委办。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字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及《莆田市卫计委关于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在全院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即日起至9月20日。

医院各相关科室。

为推动我院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落实,成立了医院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统一协调和指导全院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开展。保卫科及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分工负责,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确保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1、在全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三合一”场所,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2、对上级部门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消防工作考核指出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3、要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对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监管、消防宣传等情况开展检查,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4、要认真落实《福建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闽政办〔20xx〕126号),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10日)。

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动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2、全面检查阶段(6月10日至9月10日)。

保卫科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全院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处罚追责。对所有重大火灾隐患及时登记,督促限期整改。

3、总结验收阶段(9月20日前)。

要组织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9月20日前,迎接市卫生计生委对我院夏季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开展夏季消防检查行动,是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防灾抗灾能力的重要举措,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科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强化培训。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组织内部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应急处置火灾事故能力。

3、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要主动联系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开展联合检查,确保火灾隐患排查到位,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4、落实责任,务求实效。排查整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法人代表的责任,做到问题不处理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杜绝形式主义。保卫科要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全院消防安全隐患的督促检查,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北碚区政府《北碚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北碚府办发[20xx]74号)文件要求,镇政府决定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政府成立以副镇长吉海云为组长,安监办、建设办、经发办、派出所、各村(居)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李学文任办公室主任。

整治范围为: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整治的重点内容为:人员密集场所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镇政府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规程》开展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安全重点单位和派出所列管单位界定工作,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分级管控。

(二)摸底排查阶段。7月2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医疗卫生、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粮食储备等火灾高危单位和场所的摸底排查工作,逐一登记建档。督促所有单位填写《一般单位自查自纠表》,强化全社会监督,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摸底不留盲区死角。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20日前,对排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场所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建筑、场所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或审批不合格擅自投入施工、使用、营业,建筑防火、消防设施、装修和外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消防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强化针对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消防安全管控措施。强化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填写《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情况明细表》(后半部分)及《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7月20日前完成50%,8月20日前完成75%,9月20日前完成100%。

(四)开展执法阶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对久拖不改或屡禁不止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实施执法攻坚行动,集中查封、关停、拘留一批涉患违法单位、场所、个人。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实施综合整治。对关系国计民生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单位、场所,必须责令其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未按期整改完毕的涉患单位、场所,要通过互联网进行实名公布,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五)督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到11月15日,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正在开展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足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按行动方案要求完成辖区所有一般单位的自查、检查及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自查自纠。各部门要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工程建设施工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行拆除或清除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和外墙门窗障碍物。

(三)强化协作,严格整治火患。各部门和派出所要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告知机制,共同督促整治火灾隐患,要用足法律手段,采取刚性措施,坚决依法整治。在集中整治结束之后,各地要对已经排查整治过的单位和场所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活动,防止火灾隐患的反弹。同时,在行动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四)强化宣教,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要集中宣传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及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障碍物的火灾危险性,高频次宣传近年来同类型典型火灾事故教训案例。要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普及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

(五)强化备战,做好灭火准备。各村(居)兼职消防队要进一步加强执勤备战,结合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本辖区实际开展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火灾扑救能力,严防重特大和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期,南平地区接连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影响恶劣,教训惨痛。为贯彻落实省、南平市和邵武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多发势头,维护全镇消防安全稳定,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构建火灾防控共治体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1.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巩固消防安全专项三年行动工作成效,分行业、分领域建立菜(商)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服务机构、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中小学、民政、文旅、卫计、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要继续深化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抓好重大火灾隐患督办。要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督办部门和期限,督促指导单位制定方案,明确措施、资金和防范手段。针对检查出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我镇实际,举一反三,采取上门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检查、宣传和应急演练,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3.强化“小场所”火灾防范。各村要组织对辖区内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问题。

4.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保。春节、元宵节前,全镇要组织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有关部门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二)强化村民住宅风险管控。

1.发挥基层网格组织为量。要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各村、镇安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基层力量,要以村民住宅、寺庙、出租房、边远山区房屋作为检查重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对独居老人、失能老年人等重点群体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台帐,帮助查找整改火灾隐患,逐户宣讲消防常识。组织村组、相关站所、网格组织、巡防队伍等基层力量,在重点时段,对居住老旧民房等风险区域开展巡防检查。

2.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治理危旧房、老旧民宅等电气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的问题,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重点推进解决。要推广“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系统,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改善用电安全环境,减少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

3.关注弱势群体消防安全。针对低温冰冻天气,全镇要重点加强“老幼病残弱”场所的监督指导,各职能部门做好对行业监管单位的日常管控,督促单位开展火灾风险自评自查自改,严肃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问题。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组织发动网格组织队伍力量,紧盯独居老人、留守儿童、失能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管理,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如识,从源头上消除隐患、降低火灾风险。要在老旧民房、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居住房屋,安装必要的消防设施,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安全。

(三)分类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组织对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等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消防工作履职能力。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村级治保主任、村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深入边远老旧村庄、沿街店铺等,走村入户、走街串巷,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各村每月要组织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宣传,每个行政村要开展一次全覆盖式入户宣传和排查。

(四)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

加强与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组织的联勤联训,完善调度指挥,实现同步调派,做到快速响庄。1月31日前,所有行政村的村级志愿消防队伍必须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和拉动演练。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的政治高度,健全机构,配强人员,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和岁末年初工作部署安排,全面化解火灾风险,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

(二)加强跟踪,强化整改。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分区域、分行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督促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整改销号清单、责任清单。镇安办要坚持“每日一汇总、一通报”,督促各有关部门健全完善“监督、问题隐患、整改、验收销号、执法、问责”等6个清单。

(三)加强指导,压实责任。专项整治期间,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镇安办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依法从严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村、镇直各有关部门于1月25日前将工作方案及联络人信息报送镇安办,并按照要求,每日报送相关信息。

知道了很多,谢谢作者。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现结合本街道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办及象山村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半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一)本预案启动后,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办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联系电话:xx),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街道森林防火应急分队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扑火救灾各项工作。

(二)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街道森林防火领导机构组成。

1、成立街道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xx任组长,包村领导xx、分管领导xx为副组长,象山村、防火办、综治办、党政办负责人为成员。

2、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片抓的要求,实行街道领导包村(居)包村(居)干部及村组干部包组包山场的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

(四)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和完善本村(社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一)森林火灾预防。

1、街道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各村(社区)组护林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街办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村居单位要立即向街道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街道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内火烧出的情况时,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山火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及现场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组:组长xx,负责指挥现场火灾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2、山火扑救组:组长xx,发生山林火灾时,负责协调发动街、村干部、民兵应急分队及周边群众参加扑救,应急队员要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开展扑救工作。

3、医疗、后勤保障组:组长xx,负责做好车辆调度,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等工作。负责药品发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

4、现场保卫组:组长xx,在明火扑灭后,要组织人员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死灰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依法进行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居)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居民安全撤离。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街道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市林业公安派出所立案查处。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文物局《全省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集中整治文物火灾隐患,切实提升文物消防管理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守文物安全红线、底线和生命线;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不断健全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源头治理,持续整治火灾隐患,有效化解重大文物火灾风险;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应用,切实增强火灾预警防控能力;实施标准化、精准化管理,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演练,扎实推进文物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行动,文物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文物、博物馆单位管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大文物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文物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一)全面排查整治。排查各级各类具有火灾风险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重点排查大型古建筑群、传统村落、作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博物馆和其他文博开放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工地。

木结构和砖木结构文物建筑,重点排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对外开放的文物建筑和大型建筑群,还要排查人员疏散逃生通道、消防演练、人员疏散逃生演练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博物馆、纪念馆,重点排查电气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人员疏散逃生通道、消防演练、人员疏散逃生演练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传统村落,重点排查文物建筑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周边防火环境、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分区隔离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文物保护工程工地,重点排查用火、用电、消防器材配备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

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建立火灾隐患问题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负责人员,逐项抓好整改治理。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限期整改。本单位无力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属地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报告。

(二)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对本辖区内文物单位的消防设施建设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掌握底数,分类推进。现有的消防设施,要加强维护,聘请专业机构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运行测试,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状态,随时能够应对突发火情。方案已经批准、资金已经到位的消防工程项目,要抓紧组织施工,确保年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目前没有消防设施的存在较高火灾风险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要统筹计划安排,抓紧推进项目立项、方案编制等工作。要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暂无消防设施且距离专职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存在较高火灾风险文物保护单位,要配备小型消防车、手抬式机动消防泵、灭火器等消防装备和器材。

(三)健全消防专业队伍。距离消防救援机构较远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要建立健全专职消防队;各单位单位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按照有关标准和实际需要,配齐专(兼)职消防人员,配备好消防器材装备。加强训练和严格管理,打造具有防火灭火实战技能的专业消防力量。

(四)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完善并严格实施定期和日常巡查制度,明确检查巡查人员及其职责,科学设定检查巡查内容、频次和路线,做好检查巡查记录,建立检查巡查档案。对检查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对账整改,不整改不销账。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加强文物消防安全检查督察,组织开展重点节点检查、重点文物单位检查和年度检查,对文物、博物馆单位日常检查巡查情况进行督察。

(五)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周边防火环境状况,按照有效实用、便于操作的要求,科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针对特殊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火灾高发期,以及可能发生山火、林火等突发性火情,制订专门预案,采取专项措施。按照实战实操要求,定期组织本单位所有消防力量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处置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加强应急保障工作,做到随时能够执行应急任务。要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联防联动,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博物馆预案制订和消防应急演练进行指导,提升专业水准。

(六)实施标准化、精准化管理。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风险评估、安全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检测、消防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教育培训、监督考核等方面,建立健全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标准化、精准化管理,规范、细化消防安全管理程序和环节,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等,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七)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重要论述的宣传贯彻活动,以先进思想理念武装头脑、指导文物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法规宣贯、消防常识普及和火灾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树牢风险意识,强化安全观念。通过张挂消防安全宣传图标、发放安全警示资料、进行音像广播等方式,增强周边社区和群众安全意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消防工作。要定期开展人员安全培训,及时开展新入岗人员岗前培训,消防系统操控人员持证上岗,着力培养会消防管理、会操作消防设施器材、会检查整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一)推动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积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推动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文物安全投入,健全文物安全管理队伍,加强文物安全力量。

(二)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积极协调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认真研判、分析评估本行政区域内文物火灾风险,安排部署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督察督办文物火灾事故,督导整改文物火灾隐患,增强文物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能力,组织做好文物消防设施建设,切实提升文物消防安全总体水平。

(三)全面夯实单位直接责任。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认真履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按相关规定和文物防护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消防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和措施。

(四)实行专项整治行动分级负责制。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负责本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和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协调解决本辖区内文物、博物馆单位自身解决不了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对本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和文物消防安全负属地日常监管责任。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将组织本辖区内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重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三级以上博物馆开展重点检查整治,协调解决本辖区内重大文物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对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和文物消防安全负监管责任。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至少每季度要对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分析,总结工作,查找问题,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

从20xx年8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8月底)。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结合实际制细化全县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全面做好全县县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xx年9月至12月)。各文物、博物馆单位按照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组织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检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整改和措施落实。

(三)集中攻坚(20xx年)。对照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开展火灾隐患深入整治。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会同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和突出问题。

(四)巩固提升(20xx年)。重点督办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整治、消防设施建设、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等消防能力提升情况,健全完善防范化解文物火灾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全面增强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治理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督促指导,及时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三年行动有序进行、按期完成。

(二)明确机构人员。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明确牵头领导、承办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开展三年行动有关工作。

(三)加强督导问效。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应当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对三年行动开展不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主要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要进行专项督察、约谈或者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责问责。三年行动期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适时组织赴各单位督导检查。

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应当及时总结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分别在20xx年和20xx年10月28日前报送本辖区当年工作开展情况,20xx年8月28前报送本辖区三年行动总结报告。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金寨县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整治,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源头治理、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和更加有效的风险管控等措施,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火灾事故总量不断降低、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持续提升,为维护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

利用三年时间,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四类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打牢村级消防基础、强化重点行业管理五大攻坚行动,和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两项提升工程,努力实现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火灾风险防控体系明显优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各村、单位和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金寨县《关于印发畅通消防车通道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金安[20xx]6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镇项目办要将消防车道划线工作纳入在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建设过程,与工程建设统一实施、统一验收。公安派出所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对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建筑和小区,督促其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20xx年7月底前,完成摸排建立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清单,分类建立底数台账。

2.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镇执法中队要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已建停车位发挥实际效用,不随意改变使用性质。同时,要根据我镇住宅小区实际情况予以改造,最大程度的增加公共停车位。

3.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镇执法中队牵头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发文推动相关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

4.公安交派出所要在不影响集镇道路正常通行的前提下,采取限制区域等方式,适当放宽集镇道路车辆停放限制,缓解停车难题。物业管理要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合理利用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小区周边道路停车管理,对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在依法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阻碍消防车通行、妨碍公务的,依法处罚;镇执法中队要配合公安派出所督促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户外广告牌、灯箱等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及时予以拆除;镇国土所要指导督促各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拆除,配合镇执法中队做好僵尸车清理等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对违法设置在镇道和村道上,影响消防车等应急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等限高、限宽设施,依法予以拆除;镇宣传办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监管单位作用,实施联合执法,发挥执法合力,切实查处一批,形成震慑。20xx年8月20日前,各相关单位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二)集中开展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对于高层住宅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的职责,是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镇执法中队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所属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逐一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推进计划,8月15日前督促建立整改清单,建立责任清单,并按照一楼一册要求,完善消防工作档案。重点对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检查测试,落实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对需要动用维修基金开展修缮的,及时依法予以审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或者问题复杂,难以短时间内整改的,9月15日前,由镇安监所牵头、公安派出所跟踪服务指导,列出高层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同时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巡查控制室持证值班落实,督促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配齐持证值班人员,确保消防控制人员持证上岗,24小时不间断值班。20xx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易燃易爆、危化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镇安监所、市管所、公安派出所,一是要督促易燃易爆、危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督促易燃易爆、危化企业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督促县危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和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每年,要组织易燃易爆、危化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3.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排查。8月20日前,分别由镇计生办、民政办牵头,公安派出所跟踪服务指导,共同组织召开卫生院、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会议,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健全完善五实十岗消防责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8月底前,镇计生办、民政办牵头,公安派出所、安监所督促指导卫生院、敬老院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同时全面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真正实现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切实消除一批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9月底前,民政办要加快完成敬老院消防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工程。20xx年,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xx年,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单位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整治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镇安监所要认真排查梳理全镇范围内的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群租房,7月底前完成全部类型场所的统计工作。20xx年底前,以街道镇村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镇执法中队等有关部门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电子商务行业监管,特别对货物仓库和仓储式办公场所,要全面排查到位,督促隐患整改。邮政监管部门要对物流、快递行业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解决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到位,仓库、物流中心等随意分隔,违规住人存货等违法违规行为。20xx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xx年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对本镇电子商务、物流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开展分析评估,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3、抓好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结合我镇实际,开展针对性区域火灾隐患治理。制定专项治理整治方案,按步推进,既管当前,又顾长远,建立同类型场所管理模板,全面提升同类型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全面普查,建立台账,有效遏制火灾多发势头;20xx年,建立行业标杆单位,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xx年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辖区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四)打牢村级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推动压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各村要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发挥防灾减灾救灾助力脱贫攻坚作用,摸准摸清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针对性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要重点明确村两委和综治、公安、民政等部门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农村地区火灾风险,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援力量等纳入民生工程。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将消防管理责任向行政村、居民组延伸和下沉。同时,要发挥行政村基本治理单元的作用,指导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管理组织,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巡查,组织村居民加强自我管理、自我宣传、自我监督等群防群治工作。公安派出所要结合平安乡村建设和农村社会治安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公安派出所指导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和驻村民警消防安全职责。

2、统筹实施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各村要通过人居环境治理、异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等工程,结合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进一步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各村、公安派出所、驻村工作队等要盯紧农村新兴产业和扶贫产业中的新问题、新风险,强化产业工业园、特色小镇、家庭工厂、手工作坊、电商、农家乐、宾馆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农村地区老幼病残和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3.推进村级公共消防基础建设。20xx年底前,有条件的村、街道,要加快消火栓建设速度,确因条件限制,无法多处布点的,要积极利用现有天然水源,改建取水码头,配备抽水泵等应急装备,要开展一次联合演练和一次集中培训,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4、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围绕提升农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技能,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要综合利用村民活动室及为民服务场所设置消防科普教育专区,为农村居民提供体验式、参与式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服务。针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年人、残疾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地区建档立卡人员等特殊群体,组织志愿者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发放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手册,强化关爱服务和精准帮扶。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农村的基层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重点讲解火灾风险、安全责任、隐患排查及应急措施等。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xx年10月20日前相关行业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对学校及幼儿园、敬老院、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通报,督促隐患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住建、商务、经信、邮政、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部门,要持续推动贯彻行业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xx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镇、本行业系统实际,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xx年6月20日前,各地针对本镇、本行业风险较大场所要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2.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20xx年11月底前,镇综治办要推动在村级综治、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中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镇民政办要配合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加强本镇日常消防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办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要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学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组织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20xx年8月20日前,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培训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分批、分类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xx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要督促行业系统内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教育。各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火灾特点,利用线上、线下手段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四、时间安排自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31日前)。

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阶段。

(20xx年8月至12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三)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

各相关单位要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

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镇、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组织,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关行业部门要紧抓当前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围绕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量化、细化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三)强化示范引领。要在全面部署推进,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xx团防火关于开展xx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连在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xx年x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团消防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安排,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保证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连队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1、连队营区柴草堆放情况。

2、连队住房的安全用电情况。

3、连队炼油工房线路的是否符合标准,凉花棚是否存在隐患。

4、仓库农药存放是否符合标准,房屋是否安全。

5、各家各户煤气存放是否符合标准,院内是否作了防火措施。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连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2、自查整改,以小区为单位,进行片区自查,发现隐患,由各区区长负责整改工作,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计划宰月完成此项工作。

3、集中整改阶段,对存在隐患拖延不整改的住户,连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派人工进行整改,费用由整改,人人自理,决不姑息迁就,通过专项治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连队职工生产财产安全,时间8月30日前完成。

4、督促验收阶段,在连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连队将对其进行验收,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团安办。

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连队营区火灾隐患得到有效的遏制,职工群众的安全感到明显增强,连队公共设施,安全无误,各种不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为连队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根据《通知》要求,从2013年8月1日至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xx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xx副局长、县消防大队xx大队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xx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活动的具体推进工作。

三、

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

四、工作任务。

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期间排查整治一批消防安全隐患,开展一次有效的消防安全宣传,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或演练。

(一)消防大队完成“户籍化”管理交流互动。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实现消防监督员与分管重点单位的交流互动,根据系统提示督促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加大对红色预警等级单位的检查频次。依托“户籍化”管理档案,对重点单位所使用的消防产品进行全面普查,掌握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另外,消防大队要发动志愿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邀请志愿者参观消防站,近距离体验消防、感受消防。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对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表见附件),并将自查自纠结果在单位内部公示,接受员工监督。对本行业、本系统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宣传,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或演练。

(三)各乡镇开展“网格化”排查、宣传。各乡镇要动员社区、村(组)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农村(社区)中网格每月检查单位不少于20个,责任片区小网格每名网格员每周检查单位不少于2个、采集单位信息不少于10个,各大网格(乡镇)要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专项整治,真正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逐步减少存量,全面净化我县消防安全环境。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推行网格化管理同,积极发动社区、村(组)等基层群众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宣传等。

(三)加强宣传,呈现亮点。各乡镇、各部门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深入企业、社区、学校等宣传公共消防安全常识和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自救常识。

总结。

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__年8月27日召开全省建行消防安全专题会议(视频)之后,我行迅速贯彻落实省行尹军副行长在全省建行消防安全专题(视频)会议指示精神,年8月28日下午分行紧急召开全区建行消防安全专题会议(视频),部署组织开展以消防隐患大检查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要求各部门、各支行切实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分行领导十分重视,组织传达贯彻落实省行会议精神。

二、检查基本情况。

分行随即成立两个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一组对分行先后对本级办公楼、在建工程、分行本级办公楼营业部,支行朝阳路支行、胜利路支行、北山支行、铁道支行共五个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另一组由分行副行长王宝存带队先后对十八站支行、塔河支行、塔河文化路支行、新林支行、松岭支行对办公楼、食堂、宿舍、档案室、机房、各办公室安全检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是否符合消防规定,以及消防安全教育、预案演练、安全制度制定等方面进行排查。

新林支行、漠河支行在建工程检查(自查),是否经当地消防部门同意施工,施工人员已向消防部门备案登记,施工单位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动火作业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查(自查)。

三、存在问题。

(一)大兴安岭分行办公楼、漠河支行办公楼拥有第二逃生通道,漠河支行办公楼第二逃生通道改造完成;塔河支行办公楼、十八站支行办公楼、呼玛支行办公楼、新林支行办公楼、松岭支行办公楼未建第二逃生通道。

(五)有的支行疏散指示标识不规范,缺少应急灯问题,存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灯有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疏散逃生疏散配备不足,消防应急预案演练次数过少,小型消防站缺少。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对排查、检查出的问题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能够整改的当即整改,尤其对漠河支行、新林支行在建工程,严厉要求施工单位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严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消防管理,对需要动火、用电作业的要确保符合要求、落实专人现场监护并履行报批手续,动火作业结束在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规定,各支行切实履行好消防监督管理责任,重点做好施工现场巡查并记录。

(二)会议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进行明确分析和强调,对各部门、所辖各支行开展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的责任,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密切配合,确保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报告营业场所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保障,加强火灾等事故处置和信息报告工作。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巩固20xx年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既有成果,持续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高压态势,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解决本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确保行业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依据《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市火灾形势平稳。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安监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5月4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摸底排查(20xx年5月4日至5月15日)。对所属石油化工、石油库、油气装卸码头、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单位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不漏一家的.工作标准,检查一家登记一家,详细记录基本信息和火灾隐患,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为下步整治打牢基础。

(二)集中整治(20xx年5月16日至6月20日)。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用足执法手段,彻底整改行业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并组织汇报材料上报市消防委。

(一)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

(二)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使用。

(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四)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资金和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职责分工,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加强同所属行业所在区域的各镇政府、区管委会、农场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和改进措施,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执法。

(三)加大力度,严查各类隐患。对分管行业所有单位、场所、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据职责进行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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