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春节期间安全管理的总结(汇总14篇)

时间:2023-12-06 08:07:03 作者:字海

春节是一个欢乐祥和的时刻,人们会互道新年祝福,祈愿来年平安、幸福。如果你对春节的习俗还不太了解,下面是一些关于春节的传统知识,供大家参考。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大,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姜浩为副组长,各街道、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各部门、各街道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区长3次亲自带队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工作,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3组检查,各街道也分别由主管领导带队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xx区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1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市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迎客路为我区唯一一条迎宾线路,是外地人看大连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区仍将“迎客路主干道两侧临街店面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做为一项审批要求,全区126家审批许可的`销售点无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问题。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街道安监站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拍照,联合区城建局对临时占道设置轻体房的销售点进行审查;三是把好培训考试关。对于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印发《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1000份,利用报、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区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政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

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每天检查辖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

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爆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爆竹贮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

根据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区安监局制定并下发了《海曙区安监局关于海曙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有关事项的通报》(海安监管〔20xx〕45号)、《海曙区安监局关于往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人代保管的`烟花爆竹处理办法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46号)、《关于印发〈海曙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2号)和《关于印发〈海曙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证经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3号);成立了以区政府副区长胡余波为组长,区府办副主任郭保荣、安委办副主任、局长卢洪波为副组长,区安监、公安、城管、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并在海曙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我区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中,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13日,我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和从业行为进行了47次安全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57人次、车辆39台次,取缔无证经营35家、收缴非法产品404件,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各1份,取缔非法储存窝点1个,治安拘留1名,发放举报奖励费0.14万元。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1月31日上午,管理处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就制定中海怡美山庄小区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进行了研讨,与会员工对中海怡美山庄小区消防安全及社区安全防盗面临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具体讨论、分析。会议就进一步对小区安防的薄弱环节及隐患等工作进行了布暑,明确了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同时要求主管针对本部门实际情况提交活动方案设想。

管理处各部门会议。

为保证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管理处于2月1日下午管理处组织了本小区安全检查自检,并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和通报。

库房检查商铺检查三、安全管理落执行情况。

1、对防火、防盗、车辆、财产安全等巡查方面,安管班能加大晚间的.巡查力度,未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2、各岗位值班员能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控制,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加大了安全管理防控能力。

3、装修管理:2月8日下午进行装修清场,2月9日-2月15日禁止装修。各道口值班人员能严格按装修规定时间对装修工进行严格控制并做好清场处理,节日期间未出现有噪音投诉及安全管理漏洞。

7、2月6日凌晨0点管理处对应急反应进行突查、检验,除休假员工外,其他员工都能按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位置集合。

春节期间,在管理处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管理处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小区业户及管理处全体员工度过了一个安全祥和新春佳节。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

1月31日上午,管理处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就制定中海怡美山庄小区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进行了研讨,与会员工对中海怡美山庄小区消防安全及社区安全防盗面临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具体讨论、分析。会议就进一步对小区安防的薄弱环节及隐患等工作进行了布暑,明确了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同时要求主管针对本部门实际情况提交活动方案设想。

管理处各部门会议

为保证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管理处于2月1日下午管理处组织了本小区安全检查自检,并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和通报。

库房检查商铺检查三、安全管理落执行情况

1、对防火、防盗、车辆、财产安全等巡查方面,安管班能加大晚间的巡查力度,未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2、各岗位值班员能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控制,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登记手续,加大了安全管理防控能力。

3、装修管理:2月8日下午进行装修清场,2月9日-2月15日禁止装修。各道口值班人员能严格按装修规定时间对装修工进行严格控制并做好清场处理,节日期间未出现有噪音投诉及安全管理漏洞。

7、2月6日凌晨0点管理处对应急反应进行突查、检验,除休假员工外,其他员工都能按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位置集合。

春节期间,在管理处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管理处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小区业户及管理处全体员工度过了一个安全祥和新春佳节。

中海物业怡美山庄管理处二一三年二月十六日

街道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20**年1月23日上午,市局货运处在大兴魏善庄烟花爆竹仓库组织现场会,我局货管科和熊猫烟花有限公司领导参加了现场会,会议布置了**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储存、安全配送等工作。

每年的烟花爆竹配送工作,我局领导都高度重视。**年是奥运之年,安全工作重之又重,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圆满完成烟花爆竹配送和回收工作,成立了以货管科为主的安全监管机构。为烟花爆竹安全配送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

一是督促和监督企业的10台车进行了车辆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查看了司机、押运员证件,所有司机和押运员都做到了持证上岗。

二是抓规范。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立一车一本行车日志,利用好监控系统,货物是否送到位,有无半路卖货现象等,领导必须心中有数,对外地司机必须在配送之前,首先熟悉线路,就象陶处讲的那样,外地司机线路不熟,或许真的把车开到了天安门广场,造成政治影响。因此,配送线路、地址,司机、押运员必须一清二楚,不能出现任何事故或闹出其他笑话来。

三是要求司机写出保证书和决心书,随时掌握司机思想状态,不能疲劳驾驶,杜绝酒后开车和超速行驶,车辆必须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四是完善应急预案(含雨、雪、雾等天气行车安全),将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

在整个春节储存、配送工作中,我局对配送烟花车辆进行了路面抽查,未发现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年配送网点597处,配送1306车次,配送烟花19万箱,销售19.3万箱。回收烟花网点369处,回收228车次,回收烟花19300箱,截止到2月27日配送回收工作已经结束。由于监管得力,整个配送回收过程未发生安全事故,确保了春节期间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总之,由于南方雨雪天气给今年的烟花爆竹储运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但从安全监管和安全配送、安全回收上讲,我局和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做了大量工作,保证了我区经营烟花爆竹的安全环境。**年春节已过,总体上讲,烟花爆竹配送和回收工作没有发生大的问题,但有的工作还是没有做到家,我们一定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为今后烟花爆竹储运工作安全有序打下良好基础。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住建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刻汲取各类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经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实现了全年安全无事故,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中的各项工作目标,保证了全区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居安思危,防微杜渐,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高领导

1、高度重视。我局对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始终坚持“安全无小事”,居安思危,防微杜渐,才能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必须把安全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首要位置,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和安全保卫方面的法律法规,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维护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与健康的高度出发,在抓好城乡建设工作的过程中,紧紧抓住安全工作不放松。

2、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领导,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稳定、持续、快速的发展,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魏启吉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蒸湘区住建局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建筑施工、城乡建设中的安全工作,局领导亲自深入施工现场抓安全生产、抓文明施工,研究解决生产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全战线各项工作和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受到区委、区政府肯定。

(二)明确责任,严把关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措施

1、广泛宣教。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刻汲取矿难、火灾、工地事故等惨痛教训,我局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组织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和培训,施工工地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营造氛围,进一步强化业内各级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同时,各施工单位积极响应号召,在企业内部加大安全宣传,切实提高了建筑施工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强化责任。为了居安思危、警钟常鸣,我局由一把手挂帅,分管副局长具体实施,牵头和配合区安监、劳动对区内的建筑工地进行安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以“目标责任制度”为核心,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逐级细化分解到相关股室,将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建设项目工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促进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推进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强化企业“一把手”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要求各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同时监督、指导企业层层落实,并按照工序进行跟踪检查考核。

3、严查严审。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对建设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实行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一票否决制,条件不合格的不予纳入招标范畴。建立信用档案,对施工单位和三类人员的优良和不良业绩进行登记存档,以备需要施工单位时择优选用或坚决不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管线等市政基础设施和新建、改建、扩建的施工项目,进行同时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等“三同时”工作,实现建设工程的本质安全。

(三)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

1、安全检查日常化。将涉及施工的现场和办公场所作为我局主要安全检查范围,制定日常安全检查机制。在施工旺季和冬季防火期,积极组织全局人员进行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大检查,确保各项工程项目都能顺利安全完成;在春节、五一、国庆节等节日期间,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局科室和施工单位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好专人值班,有信息及时上报,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积极响应联合检查,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基层一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2、专项检查深入化。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调动各方积极性,针对我局工作特点,组织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就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程度、安全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的配套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状况等多项内容进行了检查评比,在施工场地营造了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加大值班制度、巡查制度的落实力度,加强管线、阀井、设施、设备的.巡检和维修、保养工作,在施工场所开展了深入细致、疏而不漏、不留死角的专项检查,杜绝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平稳运行。

3、督查力度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工地施工的安全生产加大管理力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并下发《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及《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加大实施力度,组织对各动态中的施工现场经常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加强以防电、防火、防交通事故为主的施工工地专项整治,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存在隐患的工地进行严厉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施工单位,将登记在册,以后不予使用。

1、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加大监管力度。

2、继续加大对各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的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场所和周边居民生活安全稳定。

3、加大对燃气、供水、供热、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协调力度,确保涉及多方的工程能够按时按质、安全顺利的完工。

街道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双江街道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实现了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辖区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未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确保全街道人民过上了欢快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街道于20xx年x月xx日专题召开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会议,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针对除夕、元宵重点时段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二是成立了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杨桂林任组长,副主任何先友任副组长,双江派出所、工商所、综治科、安监科、城管科、财政科、社事科、民政科林业站、文化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各村、社区支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以下简称街道燃放办),由安监科长余江游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具体工作。

一是各村(社区)分别召开了不同层次的宣传动员工作会,采取书写标语、制定传单、张贴公告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确保宣传不留空楼和死角,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引导市民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烟花。在引导中做到强化“四个禁放”,即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

各社区(村)积极深入排查隐患,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一是排查建(构)筑物隐患。重点清除棚户区、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数量充足、消防通道畅通。要对地下管线、下水道进行检测、维护、清理,加强社区居民楼化粪池的检测和清淘,做好防燃、防爆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二是排查重大危险源隐患。对本区域内加油站、加气站、电力设施、小区化粪池和危化产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

三是排查销售点隐患。对许可销售网点的安全设施、灭火器材、禁放标识、专营标识、销售品种等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的积极报告。

各社区(村)明确了以支书为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带头值班巡查,并对燃放烟花责任区域落实了巡逻守护人员。并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对加油站、小区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巡逻员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采取“一对一”24小时守护。街道安监科在除夕、元宵夜对每一个社区都加强了巡逻守护和现场督查。街道值班人员并采取电话抽查方式,督查了各社区值班在岗情况。

由于工作到位,措施有力,我街道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现了平安、有序,确保全街道人民过上了欢快祥和的春节.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的工作总结

根据新区消安委《关于做好xx年xx新区春节、元宵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我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消防工作,积极部署,认真做好各项预防准备工作,现将相关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思想认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在1月份工作会议上专题传达了市领导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和城市公共安全工作的批示精神,要求全局每名工作人员都要时常将消防安全牢记在心,不断强化内部消防安全预防意识。

二、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秉承“预防大于救灾”的安全理念,春节前夕,我局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对本业务科室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及时排除容易引起消防安全的隐患。放假前,专门要求各科室将办公室的门、窗关闭,电脑、打(复)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等办公设备的电器插头全部拔掉,清除办公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三、加强值班,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我局严格落实“春节”假期值班制度,要求值班工作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遇突发和重大事件能响应快速、处置高效。

春节期间学校安全管理方案

为确保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保障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根据《龙岩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连城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连城县人民政府20xx年第一季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纪要》《连城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做好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各校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学校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吸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教训,按照省、市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压实压紧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树牢安全“红线”意识,不断查隐患、补短板、堵漏洞,全力做好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校园疫情事件、不发生校车安全事故、不发生校园食品卫生事件,坚决守住校园安全工作的底线。

各校要结合冬季和节日期间特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活动、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迅速组织力量,再次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1.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各校要严格按照《连城县中小学幼儿园20xx-20xx学年寒假及春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则》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重点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返莲人员的动态,严格封闭管理,加强考试期间人员密集场所的消毒消杀工作,密切家校联系,及时提醒教育学生及家长做好防疫自护,确保家校安全。

2.要注重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重点加强校舍、校车、消防、食品、用电用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施工场地、自然灾害点、校园及周边治安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认真制定整治计划,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将安全风险降至最低。

3.要重视低温雨雪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寒潮天气下的安全防范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启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灾害天气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相关应急响应,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责任落实。要做好在校生管理,加强物资储备,及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保暖物品。要加强校车动态监管,严防校车在极端天气、湿滑道路上行车,防止车辆“带病”上路,确保行车安全。要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杜绝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明火等取暖设备。

4.要关注心理异常学生摸排和管理。要健全家校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心理异常学生排查,提醒家长在假期做好看护工作。要通过家访、谈心谈话等形式,有针对性做好心理辅导疏导工作,及时开展危机干预,严防发生学生极端事件。

1.各校要针对岁末年初和寒假、春节期间各类重大活动多、人员流动性大、气候变化大、灾害性天气多和车流量大的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开展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烟花爆竹伤害、防偷盗、防电信诈骗、防食物中毒及扫黑除恶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放假前,要做好学生离校返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船,特别要提醒农村学校的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等非法客(营)运车辆和船只。

3.要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校讯通、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提醒家长时刻关注孩子寒假、春节期间交通、消防、用电用气、防盗防骗、饮食卫生安全,掌握放假期间学生的动态,告知家长寒假具体时间,提醒家长认真履行假期监护人职责,管好自己的子女,不要让未成年子女单独外出,不能随意进入网吧、歌厅、舞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防止意外发生。

4.规范中小学生使用手机。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不沉迷网络游戏,谨慎网络交友,自觉遵守规范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制度规定,共同引导孩子绿色上网。

5.规范中小学生使用手机。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不沉迷网络游戏,谨慎网络交友,自觉遵守规范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制度规定。各校要加强家校联系,家校协同、增强合力,共同引导孩子绿色上网。

各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工作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高度重视寒假、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加强安全保卫力量配置,强化校园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严格门禁制度,严防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要保持假期、春节期间信息畅通,严格落实信息速报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紧急事件或重大网络舆情能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上下学及周边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保证师生安全和学校的稳定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组长:李志新。

副组长:姚香慧郭俊琦。

成员:许晓明薛兴海郭志平张玉杰。

值周教师各包队教师。

(一)门卫保安职责。

1、学生上下学期间,按规定守候大门口和学校路口等要塞,阻止学生家长骑车或开车进校园接送孩子,督促学生家长在门口公路两边接送孩子(北路:水站门口至政府南墙处;南路:门口至南墙拐角处)。要求家长不得在接送范围内停车调头,为孩子上下学开创更广阔的安全空间。

2、协同各包队老师做好大门口学生上下学的疏导,遇到无法解决的事,及时上报学校相关班子成员。

3、严格履行门卫值班职责。全天24小时值班,做好来客登记,填写《来客登记簿》,特别是外来人员进校必须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填写来访事由。上课期间学生离校时,必须与带课教师取得联系,核实准确后方可让其离校。

4、在学生上下学时间,要做好以下工作:(1)学生上下学出进校门时,保安人员应提前到位,做好大门口交通疏导工作,特别是阴雨天因学生或家长造成拥堵的,应及时制止和劝离。(2)学生上下学期间,其中一名保安要始终站在大门口组织学生,有车辆进出校门时,不但要提醒驾驶员慢行,而且要组织学生避开车辆;另一名保安在大门外协助组织学生,同时密切注意来往人员的动静。(3)注意观察校门口动向,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有意外事件发生要及时上前处理,第一时间阻止事件发生。(4)关注学校周边的情况,遇到闲杂人员或摆摊设点的,要及时劝离,果断处理。

(二)值周教师职责。

1、学生进校门时,值周教师与门卫必须在大门口提前等候组织学生安全上下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放学集合时,值周教师必须分布在各个楼层及大厅进行疏散,做到安全有序下楼,防止学生上下楼梯造成拥挤与踩蹋。

3、督促红领巾监督岗做好监督登记,对违反上下楼秩序的学生,值周教师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做出处理。

4、由一名值周教师负责专门整理路队,其他值周教师要做好配合,尽快组织学生站好队,统一进行放学。

(三)包队教师职责。

1、每天放学时,要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对所包路队进行点名,填写《路队点名簿》,准确掌握学生情况,发现缺勤学生要及时弄清去向。

2、组织本路队学生保持安静,并听从值周教师口令站好队子。

3、包队教师要随同学生出校门,紧跟路队,管理好学生严格遵守路队纪律。

4、南路须将学生送至南墙转弯处,北路须护送学生至镇政府北面。在护送范围内要相机阻挡来往车辆通行,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协同拉安全带的人员引导车辆在安全带外停车,等学生走完后再通行。

5、全部学生未走完之前,不得提前返校。学生在护送范围内发生意外,护送教师要负全责。

6、平时要抓好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发挥路队长的监督作用,每天放学要向路队长询问有关情况,对违纪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

7、注意观察公路两旁车辆及闲杂人员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值周领导,防止学生受到意外侵害。

1、一二年级学生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学校与接送家长必须签订《上下学接送安全责任书》,因学生在家长接送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接送家长全权负责。

2、学生放学时,为避免发生交通拥挤,由家长接送的学生先行离校后,其他学生再统一离校。

3、所有接送家长必须在指定地点接送(南路为南墙转弯处,北路为水站门口至镇政府南墙处)。学生必须由全本人家长亲自接送,不得由其他家长代为接送。

4、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总务处、门卫人员要加强校园及周边的排查,随时了解校园及周边的情况。要充分发挥好路队长、红领巾监督岗监督的作用,形成切实有效的安全工作格局。学校要加强与镇政府、村委会、街道、工商、派出所等部门联系,确实解决校园及周边的治安问题,积极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创建平安校园。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买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控制在120个以内。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网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开始。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网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采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所有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行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研究许可、登记联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方便、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视频监控工作。督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网点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提供燃放服务,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采取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志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

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

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

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

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春节期间学校安全管理方案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尤其是正值新冠肺炎多地散发疫情防控期间,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沧州市教育局印发《沧州市教育系统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自20xx年12月30日起,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疫情防控要求,在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及疫情防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结合当前国家、省、市、县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认真查找学校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及疫情的发生,进-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遏制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安定祥和的元旦春节假期。

各学校要结合冬季季节性特点,在全面排查整改隐患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和隐患整改的跟踪落实。

(一)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机制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春节寒假期间境外和国内疫情形势,坚持“三个关口前移”,严守“三道防线”,严格做到“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各项措施,慎终如始抓好春节寒假期间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疫情应急处置准备和演练,加强人员、物资、设备储备,坚决保障春节寒假期间全县教育系统大局安全稳定,为春季开学创造有利条件,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理机制。

(二)校舍安全检查情况。着重检查:学校教学用房、食堂、宿舍、厕所、校门、车棚、围墙、路灯.悬挂物和水、用电线路,以及在建工程建设各方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重点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认真开展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特种设备使用行为。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强化责任和措施,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应急预案。

(三)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各学校要根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及时消除建筑物内的`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现象,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正常;积极开展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宣传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

(四)交通隐患整治情况。冰冻雨雪天气已经来临,各学校要彻底摸清学生上下学乘坐的交通工具情况,确保一个不漏,详细真实;对于查出存在非法、违规接送学生的车辆,学校要及时联系公安交警部门,如实汇报情况,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于乘坐违规车辆的学生及其家长,要再次进行教育,并逐一签订拒乘和拒租非法、违规车辆承诺书或交通安全责任书;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保障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学生户外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处置各种复杂情况的应急准备工作。教育学生不能到铁路及周边玩耍,乘车不能将头伸出窗外,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五)安全专题教育情况。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根据寒假、春节假期内易发生的安全事故的类型和特点,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防寒、防滑、防火、防触电等各项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自我保学意识。寒假之前,各校要以校讯通或致学生家长公开信的形式,告知学生及家长冬季和假期安全注意事项,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防止因沉溺网络、交友不慎而导致的被坑蒙拐骗的意外事故发生。

(六)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各学校要认真落实首课教师点名制度和学生请销假制度。如学生未及时到校,当天首课教师要第一时间告知学校领导,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摸清学生的去向;遇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上、下学时间,需提前告知家长并做好学生是否到家的信息反馈工作;遇有学生请假外出或回家有事,需联系家长到班主任处办理签字手续,特殊情况由学校负责护送。

(七)安全防范落实情况。要加强保安和门卫的管理,全面落实人防、技防、物防和制度防等各项措施。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内。学生上下学时段,学校必须有校领导和值班教师在校门口值班。同时各学校要与政法、公安、城管等部门密切联系,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坚决彻底地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各种安全问题,确保学生上下学时段校园门口及主要要路段有人值守。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要严格执行家长或监护人接送制度。

(八)学校应急值守工作安排情况。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到岗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意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全县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自20xx年12月30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1日前)。

1.各学校制定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目标、内容、标准和具体措施,进行动员部署。

2.各学区制定督导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重点学校名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11日至2月20日)。

1.各学校进行自查,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

2.各学校对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限期销号,并及时录入象牙塔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

3.教育局对重点整治内容和各学校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回头看”总结阶段(2月21日至28日)。

1.开展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尤其是疫情防控工作,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学校安全及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迫性、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依托“三年行动”所建立的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集中力量,落实责任;分管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执法检查,严格“打非治违”。各学校要结合季节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分级、分区域全面开展督导检查。要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

(三)做好统筹结合,提高整治实效。各学校要结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充分运用并严格落实前期专项行动中形成的“一表三清单”,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要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纳入“一表三清单”,并严格督促整改到位。同时,要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与学校安全双控机制建设和标准化创建运行等基础性工作相结合,组织双控机制建设培训考核工作,并采取召开现场观摩培训会、专家入校指导帮助、监管部门督导执法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双控机制和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会、不懂”“两张皮”“一创了之”以及各项规定要求不落实、走过场等问题。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教育局将会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跟踪督导,综合运用明查暗访、媒体曝光、警示约谈、通报等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方案要求,履职尽责,对排查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推诿扯皮造成重大影响及出现亡人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的宣传力度,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请各单位于1月13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报邮箱(各学区同时报送督导检查计划);1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教育局安全管理中心(116室);2月26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总结签字盖章后报教育局安全管理中心(116室)。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数据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表三清单”和象牙塔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数据统计。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

春节将近,扎实做好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迫在眉睫。按照市市场监管和区区政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止和遏制事故发生。按照局领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和区区政府关于安全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把开展安全检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以防为主、防管结合”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督导,立足于查隐患,抓整改,防事故,全面推进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区局成立内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陈继江局长任组长,刘玉恩、刘存本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五个技术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检查、验收。

(一)用电安全。

检查是否有用电线路老化、负荷现象;是否存在部分干部用电安全意识淡漠,单位用电安全资金投入少,对用电设备不能及时保养维修;是否存在下班不断电,电脑和用电设备人走不关机和常明灯等现象。

(二)消防安全。

是否存在随地扔烟头、烟头不掐灭等隐患;是否存在消防设施“缺而不买、买而不全、用而不会”的现象;安全责任制落实是否明确到人,对安全设施能否达到会使用会操作;是否存在消防通道不畅通,人防与物防结合不紧。

(三)用气安全。

食堂和取暖用气安全要指定专人管理,特别是食堂使用液化气罐存在较的安全隐患,使用气罐单位,有条件的要更新为使用固体燃料装置。使用天然气的要加强对用气设备和管道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特种设备和危化品安全。

1、建立电梯、锅炉、压力管道、变压器供电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检验,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2、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现有从事用电、锅炉、电梯、电气焊维修等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严禁无证、违规、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3、有存放使用危化品的技术机构,要进行立存放,专人管理,并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消防安全预防措施到位。

(五)车辆管理。

严格机动车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管理安排。加强车辆检查保养,车内严禁存放易然、易爆物品。节假日期间,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封存,机关有公务任务的部门,需要动用公务车辆的,必须经局主管领导批准,并经门卫登记后方能使用。局属其他单位需要动用公务车辆的,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使用。严禁公车私用。

(六)内部安保。

认真落实安保工作有关要求,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门卫要对进入机关办公区域的.非本单位人员进行询问、登记,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七)值班值守。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在岗值班和联络畅通。要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值班等现象。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无故迟到。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一)自查摸底(即日起至1月22日)。局属各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责任分工,认真自查摸底。要摸清现存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隐患底数,建立台账,逐个确定整治计划。

(二)全面整治(1月23日至1月29日)。局属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手段逐个落实整改计划和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各市场监管所、各技术机构于1月29日前将内部安全自查及整治工作情况的电子版通过oa或邮箱发送至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1月30日至2月5日)。区局内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对问题突出、隐患重重的单位将进行集中督办,对履责不力的将严肃通报批评。凡有重安全隐患而不整治的,发生事故一律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将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严格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内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内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内部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内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五个到位”,严格落实。一是基本设施配置到位。对自查中发现基本安全设施缺少的单位,要限时补齐并加强使用培训,确保安全设施发挥功效。二是岗位责任明确到位。对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各单位要指定专人为安全员,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内部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查。三是维修保养落实到位。对老旧、损坏、失效的设施,及时维修、更换。特别是消防设施、特种设备和防汛设施随时巡检,定期保养。建立维保台账,确定专人负责。四是安全知识培训到位。采取多种载体力宣传内部安全工作,普及安全文化,教育干部职工增强安全意识。五是问题整改解决到位。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解决一条销账一条,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春节、两会前及时进行内部安全工作检查,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情况报送。各市场监管所、技术机构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内部安全检查和排查情况,周报要于每周一下班前上报上周检查情况周报表;月报要于每月24日前,上报当月检查情况月报表。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本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本市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x花领导字〔20xx〕x号)及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此工作方案。

结合“百日绿色安全施工活动”的有关要求,通过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禁放看护等措施,下力抓好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的禁放要求得到落实,坚决防范建筑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

市住房城乡建设成立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丁胜员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处凌振处长、市建设工巢全质量监督总站魏吉祥站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长)、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处。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的职责。

督促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的职责。

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的组织指导下,在本区政府的领导下,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进行传达部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对外宣传和内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等工作,组织好禁放点的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三)各工程参建单位的职责。

各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筑工地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等工作,加强重点时期的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做到施工现场内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建设单位负责执行建筑工地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相关规定。各监理单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月16日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于20xx年1月16日前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与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各集团总公司签订《xx市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见附件)。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辖区、本企业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要与本辖区各在监工程项目、各集团总公司要与下属二级公司、各施工单位要与本单位各工程项目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

(二)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月17日至20xx年2月12日)。

1.做好内部宣传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做好“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等知识的宣传,要适时组织一次宣传工作“进工地”活动,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通过开展农民工夜校授课、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重点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要通过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

各施工现场必须制作不少于一条“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悬挂于施工现场内建筑物主体结构或其他明显位置。

2.全面加强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参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员会关于印发〈20xx至20xx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建发〔20xx〕x号),持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春节期间,各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要加隐患排查和禁放看护力度,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施工作业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漏油的机械以及生活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隐患排查和看护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袱作,对火灾风险较的部位要进行浇湿阻燃,对可燃物清理确实存在困难的,要按要求进行覆盖并派专人重点看护,确保安全。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在腊月二十三(俗称“小年”)和正月十五前,要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至少组织一次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加强巡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

春节燃放期间,各区住房城乡建设要安排人员加强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抽查;市建设工巢全质量监督总站要加强对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各施工现场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市政建设集团应急抢险队应做好抢险备勤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响应及时,措施得当,果断处置,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2月13日至20xx年2月16日)。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对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召开会议部署次数、签订责任书份数、发送短信条数、宣传教育人数、检查次数、发现及整改隐患条数、看护巡查人数等,于20xx年2月1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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