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法制工作汇报大全(18篇)

时间:2023-12-16 05:33:43 作者:XY字客

编写工作汇报需要清晰明确地描述工作的目标、过程和结果,让读者能够快速了解并评估。下面是一些成功的工作汇报案例,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和借鉴。

卫生监督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朋友们:

又到一年岁末时,我们食堂的工作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我来这里工作的近一年时间里,在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各位同事的热心帮助下,我迅速地成长起来,担负起自己的责任,结合学校的要求,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全面做好食堂的卫生监督工作。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舒适、健康的就餐环境。下面,我把今年的工作情况向大家汇报一下:

首先,我要感谢各位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帮助。没有你们,我是不可能在短短的时间里快速成长起来的。我原来一直是从事酒店管理方面的工作,自去年年底才来到现在的饮食服务中心。虽说,两者工作有一定的联系,但对于我来说,这意味着一切从零开始,重新学习,作为一个业务新兵,对新岗位不熟悉,我刚开始工作开展得不是很顺利。单位的领导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在工作上给予我很大的帮助和关怀。同事们也热心地为我排忧解难,传授工作经验。借此机会,我要向大家诚恳地说一声,谢谢。

学生关系国家的未来,学校除了要教给他们优秀的文化知识,还应该让他们有健康的体魄。我们饮食服务中心的工作,看似简单,实则关系重大。因此,在实际的卫生监督工作中,我都牢记这一点,认认真真地开展各项工作。一是严格检查饭菜质量、一日三餐的三档比例及食品价格,对有质量问题和违价现象及时汇报并给予指正。二是对食品及食品容器的生熟分开、离地上架、分类存放,及冰箱冰柜中食品的存放都有严格检查。三是对食堂工作人员的自身卫生的检查。对不按规定操作的人员及时给予批评,纠正。

今年8月份,我正式开始负责我们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督工作。尽管一个人开始工作,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很吃力。但在大家的通力配合和我不服输的精神下,基本都能够解决。10月份,我配合上级顺利完成了15个食堂的卫生许可证的资料收集和审查工作。11月份,配合创a小组完成了7个食堂的创a级食堂工作。

虽然近一年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与上级要求和学校食堂的发展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一是因为我的工作经验尚浅,还需不断地磨练、总结。二是工作中有时对一些问题的处理,存在急躁的心理,只求结果,没有顾全长远的发展。三是沟通协调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努力学习,弥补上述的不足。在实际的卫生监督工作中,注重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与食堂相关人员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日常的食品、餐具以及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监督工作。把具体的制度落到实处,希望将来学校的食堂都能达到a级标准,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一流的就餐环境。

我的报告完了。谢谢大家!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汇报

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我局积极响应要求,大力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饲养场监管情况。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全市畜禽养殖场进行调查核实,明确监管的责任区域和责任人,每一名负责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员,加强对养殖场的畜禽补栏、出栏、用药、用料、免疫、消毒、病死畜禽及粪便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健全、规范畜禽养殖、防疫档案,家畜耳标佩戴符合要求。监管人员每周至少到场巡查监管两次,并根据养殖种类、数量及人员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监管,加强指导。养殖场所用兽药必须为通过gmp认证企业的产品,严格控制停药时间,避免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等现象的发生;指导养殖场户科学用药,完善记录档案,规范生产行为,依法生产经营;对于在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做到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逐步建立和完善“防疫体系健全化、免疫程序标准化、监管机制规范化、检疫监督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有成效。

二、产地检疫情况。

产地检疫是检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历来高度重视产地检疫工作,对饲养动物实施出栏检疫申报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建立户口档案。同时要求经营、屠宰加工单位(个人)凭证收购,凭证屠宰,持证上市。动物检疫员做到到场到户实施检疫,一畜一证,一批(次)禽一证,在检疫中对运载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对检疫合格动物规范出具检疫证明,对发现的病害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畜禽不出场(户),不进入流通环节。为提高检疫质量,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畜禽产地检疫操作规程,经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凭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进场屠宰和流通环节,全市规模化饲养场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了100%。

三、

屠宰场检疫监管情况。

为确保上市肉品安全卫生,我们强化了屠宰检疫工作,对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肉鸡屠宰企业派驻检疫人员,实施同步检疫,严格执行检疫规程,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检必严,保证病害产品不出场、不进入市场流通,对检疫合格的产品要加盖验讫印章和加贴验讫标志,规范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达100%。同时做好出入厂登记制度,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四、票证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使全市证章标志管理走向规范。二是按计划订购及发放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全市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实行计划订购及发放制度。三是规范填写使用证章标志。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领取和登记制度,设定专人、专库、专帐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在使用各种证、章、标志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和使用了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四是认真回收,严格销毁证章标志。认真按上级要求,落实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回收和销毁制度,把回收登记使用过的检疫证明存根,在限期内统一保存,并按规定严格审核定期销毁。

五、跨省调运动物及产品情况。

一是严格偶蹄动物的调运管理和移动控制,确保调入和调出安全。二是加强跨省种用、乳用动物的监管,对调入动物登记造册,做好跟踪检测,一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三是做好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重点做好进京入沪企业监督管理,按照北京上海两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对备案企业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问题。

六、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我们认真落实养殖环节、屠宰加工环节、流通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明确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二是推行动物防疫责任书管理制度,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三是建立养殖环节监管工作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对不履行职责,监管措施不落实,发现情况不报告,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卫生监督法制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卫生监督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为载体,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河北省2011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市卫生局《唐山市2011年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和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全面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不断完善卫生监督体制和机制建设,确保依法履行各项卫生监督职责。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把标准,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为保证卫生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高效实施,稽查人员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采用随机稽查的方式,以书面审查为主要形式,以资料收集、许可程序、许可依据为客观依据,对实施的所有卫生行政许可都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今年共审查各类许可文书300余份。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还经常性地开展针对许可过程的现场稽查,通过深入被许可单位,核实许可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时纠正不当许可3起。在书面审查和现场稽查过程中,对稽查情况及时报告所领导后反馈至责任科室和相关责任人,全年未发生因许可不当而产生的矛盾纠纷。

二、以查促改,不断加强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为保证卫生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我们制定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程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强化执法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步骤和时限,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使用。稽查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分别开展事前监督、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对处罚主体、依据和程序的合法性、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情况以及文书制作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及时纠正了不符合规定的案件。其它如超过法定时限实施行政处罚、文书书写不规范等处罚不当案件,都通过有效监督稽查手段得到了及时整改。今年以来,我所未发生行政执法过错事件,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水平高素质卫生监督队伍是保障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有效开展的根本。为此,我们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加强执法力量配备,努力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教育,狠抓学习,内强素质。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卫生监督人员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了全体监督员政治思想素质,增强了卫生监督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监督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先后组织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学习12次,使全体监督人员法律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提高。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纠风工作。为规范卫生许可、处罚行为,严格卫生监督执法活动,相继制定了《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及内部审批规定》、《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及内部审批规定》、《卫生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纠风工作责任制,将权力的运用制约于监督,预防和制止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执法缺位、越位、人情执法及行政不作为等问题,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外树良好的外部形象。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把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作为促进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开展了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和平衡膳食知识培训、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职业危害企业负责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等活动。开展送法入企宣传活动18次。同时,在许可申办过程中,强化技术指导、提供便民服务,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1、职业卫生卫生监督工作。目前我区有钢铁、陶瓷、耐火、水泥行业等职业危害企业104家,使用放射线装臵单位12家,职工总数13868人,接害人数5354人。按照省市《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要求,我局以存在粉尘与高毒物质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行业,以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为重点内容监督检查,扎实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一是强化教育,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开展了以“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6辆次,卫生监督员30人次,深入唐山国亮特殊耐火材料有限等企业和开平大集开展宣传活动6次,出示宣传条幅12条次、展牌24块、发放职业病防治手册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单、宣传画等宣传资料4600余份,现场接受职工和群众咨询570余人次。二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选树典型,稳步推进防治工作。按照《开平区2011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要求,针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职工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教育等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累计监督检查97户次,提出限改意见350余条。目前,39个企业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工矿企业累计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72期次,受训职工3000余人;完成接害工人岗前、岗中等职业健康检查3293人次,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3293份,体检率61.5%。在此基础上,我们确定唐山征楠焦化、新兴焦化两个煤化工企业作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试点企业,积极探索、总结出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了职业危害企业职业病防治“六个一”模式,促进了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2、以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为重点积极开展放射卫生监督工作。我区共有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10家,其中综合医疗机构3家、乡镇卫生院6家、个体诊所1家,共有医用x射线机11台,ct机3台,放射诊疗工作人员19人。按照方案要求,我局以x射线机使用及防护、《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设备状态监测、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以及相关安全设施、措施的落实等为重点,全面开展了监督检查。目前,荆各庄矿医院等10家医疗机构的放射场所经市疾控中心检测合格,基本符合防护要求,已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并全部建立完善了放射防护组织机构、防护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辐射警示标识及工作指示灯,铅手套、铅围裙、铅眼镜等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较为齐全,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并全部建立了健康监护档案。

3、全面开展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一是以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质状况、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的供水及卫生管理状况、涉水产品的卫生管理及产品质量等为重点,全面开展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共监督检查各类供水单位16家,其中集中式供水单位13家,二次供水单位3家,监督覆盖率100%。二是开展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专项整治活动。为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保障人们饮用水安全,我们以各类供水单位使用的涉水产品,各类学校、居民小区使用的现制现售水质处理器、商场超市经营的各类饮水机、净水器等为检查重点,以涉水产品是否具有卫生许可批件,是否存在产品标签、说明书擅自更改许可内容和范围,夸大宣传、宣传保健功能和宣传疗效为重点内容进行专项整治。共排查涉水产品经营单位3家,检查涉及饮水机、净水器等涉水产品2类、34个品种。经查,所有产品均具有卫生许可批件,无产品标签、说明书擅自更改许可内容和范围,夸大宣传、宣传保健功能和宣传疗效等现象。

4、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目前,全区共有美容美发行业123家,沐浴场所22家;旅招行业43家;2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19家;游泳场馆3家;酒吧行业34家。为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规章和规范,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按照《2011年公共场所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督管理,累计监督检查385户次,提出监督意见153项(次),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纠正一般违法行为97户次。二是围绕“创城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开展了公共场所专项整治活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5人次,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56户次,对达不到卫生标准的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90余条,并跟踪督导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三是积极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目前已对美容美发、旅招、洗浴等175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率77.8%。

5、以食品和生活饮用水为重点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一是集中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集中检查,共出动监督车辆8辆次,监督人员40余人次,检查食堂37家,涉及33家单位,其中学校食堂19家、托幼机构食堂18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根本好转。二是开展自备井供水学校饮用安全监督检查,检查自备井供水学校11所,涉及水源井10个,二次供水学校1所。针对存在的饮水安全管理组织制度不健全、水源防护措施不完善、饮水消毒、水质检验不落实等问题,监督人员均当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将通报区教育局。

6、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一是组织开展肠道门诊监督检查。检查医疗单位12家,对于存在的个别单位肠道门诊的检验人员和药房人员未到位、肠道门诊布局不合理、无专用的观察室和治疗室、相关检验试剂和碱性蛋白胨水未配备或过期也未及时更换等问题,监督人员下达监督意见,限期整改。二是开展常见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以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小学校等作为防控重点区域,开展常见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督导学校、托幼机构落实了晨检午检、因病缺勤排查登记、预防性消毒等重点防控措施,督导医疗机构落实了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

7、开展医疗服务市场整治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医疗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精神,区卫生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清理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共出动执法车辆57辆次,执法人员398人次,实地检查医疗单位127户次,查处超范围执业行为1起,无证行医案2起。累计处罚金为4300元整,没收药品、器械标值500余元。执法检查中未发现“号贩子”、“医托”现象。

8、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专项整治。为规范我区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业管理,保障餐饮服务环节餐饮具卫生、安全,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我区6家餐饮具消毒企业通过验收,取得了经营资质,对4家不合格单位依法予以了取缔,现有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基础卫生设施设备更加完善、流程更加合理、管理更加规范。与此同时,强制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加强“一次性”消毒餐具采购、使用管理,凡采购、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必须查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资质,并索取工商执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和“一次性”消毒餐具批次检验合格报告等相关材料,存档备查。对违反上述规定单位和个人,将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二是规范我区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为严厉打击经营不合格消毒产品的行为,根据《开平区消毒产品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我们对唐百志方购物超市、忆心堂大药房等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经营单位经营的消毒产品没有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批件、产品说明书中宣传消毒、灭菌效果及性病的预防等违法行为提出整改意见17条并督促其落实了整改意见,净化了我区消毒产品的市场环境。

五、扎实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小行业整治工作为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和要求,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规范“五小行业”管理,根据市卫生局和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卫生监督所积极行动,按照《开平区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全面开展“五小行业”整治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成立了由副区长江洁任部长,卫生局局长赵得平为常务副部长,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五小行业”整治工作部。制定了《开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小行业”整治方案》和《整治标准》。明确了整治重点、整治目标和工作要求,并对测评体系及有关标准进行了培训,为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二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责任,建立了执法监管捆绑责任制,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将整治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各负其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担责任、重担大家挑、工作有秩序的良好的整治工作局面。三是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创建氛围。不断强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宣传、培训和卫生知识的普及工作,加大对创建文明城市五小行业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创建标准,增强创建意识。先后四次召开了执法人员、公共场所、餐饮服务等五小行业经营者专项整治动员、培训会议,培训执法人员和五小行业经营单位负责人500余人。印制各类“五小行业标准明白卡”1000余张,累计出示宣传条幅240余幅,营造了良好的创城氛围。四是典型示范,争创精品。通过开展“选树标杆、示范引导”活动,将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经营规范、制度健全的西城路、新苑路打造成我区“五小行业”的示范街(店)。充分发挥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辐射周边,营造“户户达标、争创精品”的浓厚氛围,强力推动我区五小行业创城工作。五是突出重点,全力攻坚。以城镇中心区、城乡结合部及辖区主要干道两侧等为重点部位,以小餐馆、娱乐场所(歌厅酒吧)、美容美发、旅店、洗浴(含游泳馆)为重点行业,集中力量,全面开展“五小行业”整治攻坚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830余人次,车辆580余辆次,监督检查各类“五小行业”经营单位3720余户,提出监督意见1250余条,责令限期整改180户,关停取缔无证户52户。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及工商执照等许可证件520余个,涉及五小经营户230余家,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1855个。通过大力整治,我区“五小行业”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无证经营现象明显好转。国检期间,监督所全体同志全力以赴,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精神,加班加点,严防死守。由于我们准备工作充分到位,国家检查组对我区五小行业整治工作进行了充分的肯定,为我市最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础设施、设备严重滞后。目前监督所没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场所,办公用房严重不足,配套设施和辅助用房更无从谈起,监督车辆、监测设备、通讯设备、取证工具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极大地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制约了监督机构的长远发展。

2、监督力量不足。监督所共有在岗人员19名,一线监督人员10名,却承担着全区1645个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的卫生监督工作,根本无法完成规定的监督频次,监管缺位现象突出,巨大的工作量和沉重的监管责任,使每个监督员都承受着巨大的心里压力。

3、基层卫生监督网络缺失。由于缺乏必要的体制、机制上的保障措施,基层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经费、人员等不能落实等多方面原因,目前全区尚未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监督网络,派驻监督员制度未能实施,未能实现公共卫生网格化监督管理。

4、政府机构改革没有到位,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没有理顺。开平区目前没有食药监部门,卫生监督所承担着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全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但是,由于缺乏政府和编制部门明确授权,导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监管工作顾虑重重,食品安全法执法工作苍白无力。与此同时,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缺乏必要的机构和人员、经费保障,难以很好的完成日益繁重的综合协调工作任务。

七、下一步工作重点。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快卫生体系建设步伐,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大背景下,抓住机遇,商协政府及其财政、编制等部门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机构的性质、职责,提升监督机构行政级别,统一监督机构名称,落实财政保障机制。明确卫生监督人员配臵标准,合理配臵卫生监督人力资源。

2、尽快启动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明确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建设、设备配臵、人员编制和科室设臵等基本标准。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卫生监督机构执法工作条件差等问题。

3、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一是要出台卫生监督人员编制标准,增加人员编制,解决卫生监督人力不足问题。二是建立完善卫生监督员准入、考核、培训和退出机制,优化卫生监督队伍结构,增强队伍的稳定性,提高监督队伍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

4、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机制、制度,设立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实施派驻监督员制度,使公共卫生监督覆盖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要明确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职能定位、机构性质和人员身份,并将其列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真正实现公共卫生“网格化”监督管理格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卫生监督法制工作汇报

————作者:————日期:

开平区卫生局。

今年以来,卫生监督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为载体,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河北省2011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市卫生局《唐山市2011年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和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全面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不断完善卫生监督体制和机制建设,确保依法履行各项卫生监督职责。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把标准,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

为保证卫生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高效实施,稽查人员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采用随机稽查的方式,以书面审查为主要形式,以资料收集、许可程序、许可依据为客观依据,对实施的所有卫生行政许可都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今年共审查各类许可文书300余份。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还经常性地开展针对许可过程的现场稽查,通过深入被许可单位,核实许可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时纠正不当许可3起。在书面审查和现场稽查过程中,对稽查情况及时报告所领导后反馈至责任科室和相关责任人,全年未发生因许可不当而产生的矛盾纠纷。

二、以查促改,不断加强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为保证卫生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我们制定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程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强化执法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步骤和时限,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使用。稽查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分别开展事前监督、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对处罚主体、依据和程序的合法性、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情况以及文书制作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及时纠正了不符合规定的案件。其它如超过法定时限实施行政处罚、文书书写不规范等处罚不当案件,都通过有效监督稽查手段得到了及时整改。今年以来,我所未发生行政执法过错事件,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水平高素质卫生监督队伍是保障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有效开展的根本。为此,我们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加强执法力量配备,努力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水平。一是加强教育,狠抓学习,内强素质。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卫生监督人员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了全体监督员政治思想素质,增强了卫生监督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监督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先后组织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学习12次,使全体监督人员法律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提高。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纠风工作。为规范卫生许可、处罚行为,严格卫生监督执法活动,相继制定了《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及内部审批规定》、《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及内部审批规定》、《卫生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纠风工作责任制,将权力的运用制约于监督,预防和制止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执法缺位、越位、人情执法及行政不作为等问题,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外树良好的外部形象。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把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作为促进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开展了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和平衡膳食知识培训、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职业危害企业负责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等活动。开展送法入企宣传活动18次。同时,在许可申办过程中,强化技术指导、提供便民服务,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1、职业卫生卫生监督工作。目前我区有钢铁、陶瓷、耐火、水泥行业等职业危害企业104家,使用放射线装置单位12家,职工总数13868人,接害人数5354人。按照省市《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要求,我局以存在粉尘与高毒物质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行业,以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为重点内容监督检查,扎实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一是强化教育,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开展了以“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6辆次,卫生监督员30人次,深入唐山国亮特殊耐火材料有限等企业和开平大集开展宣传活动6次,出示宣传条幅12条次、展牌24块、发放职业病防治手册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单、宣传画等宣传资料4600余份,现场接受职工和群众咨询570余人次。二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选树典型,稳步推进防治工作。按照《开平区2011年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要求,针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职工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教育等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累计监督检查97户次,提出限改意见350余条。目前,39个企业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工矿企业累计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72期次,受训职工3000余人;完成接害工人岗前、岗中等职业健康检查3293人次,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3293份,体检率61.5%。在此基础上,我们确定唐山征楠焦化、新兴焦化两个煤化工企业作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试点企业,积极探索、总结出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了职业危害企业职业病防治“六个一”模式,促进了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2、以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为重点积极开展放射卫生监督工作。我区共有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10家,其中综合医疗机构3家、乡镇卫生院6家、个体诊所1家,共有医用x射线机11台,ct机3台,放射诊疗工作人员19人。按照方案要求,我局以x射线机使用及防护、《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设备状态监测、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以及相关安全设施、措施的落实等为重点,全面开展了监督检查。目前,荆各庄矿医院等10家医疗机构的放射场所经市疾控中心检测合格,基本符合防护要求,已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并全部建立完善了放射防护组织机构、防护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辐射警示标识及工作指示灯,铅手套、铅围裙、铅眼镜等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较为齐全,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并全部建立了健康监护档案。

3、全面开展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工作。一是以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质状况、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的供水及卫生管理状况、涉水产品的卫生管理及产品质量等为重点,全面开展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共监督检查各类供水单位16家,其中集中式供水单位13家,二次供水单位3家,监督覆盖率100%。二是开展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专项整治活动。为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保障人们饮用水安全,我们以各类供水单位使用的涉水产品,各类学校、居民小区使用的现制现售水质处理器、商场超市经营的各类饮水机、净水器等为检查重点,以涉水产品是否具有卫生许可批件,是否存在产品标签、说明书擅自更改许可内容和范围,夸大宣传、宣传保健功能和宣传疗效为重点内容进行专项整治。共排查涉水产品经营单位3家,检查涉及饮水机、净水器等涉水产品2类、34个品种。经查,所有产品均具有卫生许可批件,无产品标签、说明书擅自更改许可内容和范围,夸大宣传、宣传保健功能和宣传疗效等现象。

4、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目前,全区共有美容美发行业123家,沐浴场所22家;旅招行业43家;2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19家;游泳场馆3家;酒吧行业34家。为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规章和规范,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按照《2011年公共场所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督管理,累计监督检查385户次,提出监督意见153项(次),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纠正一般违法行为97户次。二是围绕“创城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开展了公共场所专项整治活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5人次,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56户次,对达不到卫生标准的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90余条,并跟踪督导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三是积极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目前已对美容美发、旅招、洗浴等175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率77.8%。

5、以食品和生活饮用水为重点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一是集中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集中检查,共出动监督车辆8辆次,监督人员40余人次,检查食堂37家,涉及33家单位,其中学校食堂19家、托幼机构食堂18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根本好转。二是开展自备井供水学校饮用安全监督检查,检查自备井供水学校11所,涉及水源井10个,二次供水学校1所。针对存在的饮水安全管理组织制度不健全、水源防护措施不完善、饮水消毒、水质检验不落实等问题,监督人员均当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将通报区教育局。

6、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一是组织开展肠道门诊监督检查。检查医疗单位12家,对于存在的个别单位肠道门诊的检验人员和药房人员未到位、肠道门诊布局不合理、无专用的观察室和治疗室、相关检验试剂和碱性蛋白胨水未配备或过期也未及时更换等问题,监督人员下达监督意见,限期整改。二是开展常见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以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小学校等作为防控重点区域,开展常见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督导学校、托幼机构落实了晨检午检、因病缺勤排查登记、预防性消毒等重点防控措施,督导医疗机构落实了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

7、开展医疗服务市场整治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医疗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精神,区卫生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清理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共出动执法车辆57辆次,执法人员398人次,实地检查医疗单位127户次,查处超范围执业行为1起,无证行医案2起。累计处罚金为4300元整,没收药品、器械标值500余元。执法检查中未发现“号贩子”、“医托”现象。

8、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专项整治。为规范我区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业管理,保障餐饮服务环节餐饮具卫生、安全,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我区6家餐饮具消毒企业通过验收,取得了经营资质,对4家不合格单位依法予以了取缔,现有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基础卫生设施设备更加完善、流程更加合理、管理更加规范。与此同时,强制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加强“一次性”消毒餐具采购、使用管理,凡采购、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必须查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资质,并索取工商执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和“一次性”消毒餐具批次检验合格报告等相关材料,存档备查。对违反上述规定单位和个人,将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二是规范我区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为严厉打击经营不合格消毒产品的行为,根据《开平区消毒产品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我们对唐百志方购物超市、忆心堂大药房等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经营单位经营的消毒产品没有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批件、产品说明书中宣传消毒、灭菌效果及性病的预防等违法行为提出整改意见17条并督促其落实了整改意见,净化了我区消毒产品的市场环境。五、扎实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小行业整治工作为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和要求,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规范“五小行业”管理,根据市卫生局和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卫生监督所积极行动,按照《开平区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全面开展“五小行业”整治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成立了由副区长江洁任部长,卫生局局长赵得平为常务副部长,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五小行业”整治工作部。制定了《开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小行业”整治方案》和《整治标准》。明确了整治重点、整治目标和工作要求,并对测评体系及有关标准进行了培训,为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二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责任,建立了执法监管捆绑责任制,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将整治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各负其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担责任、重担大家挑、工作有秩序的良好的整治工作局面。三是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创建氛围。不断强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宣传、培训和卫生知识的普及工作,加大对创建文明城市五小行业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创建标准,增强创建意识。先后四次召开了执法人员、公共场所、餐饮服务等五小行业经营者专项整治动员、培训会议,培训执法人员和五小行业经营单位负责人500余人。印制各类“五小行业标准明白卡”1000余张,累计出示宣传条幅240余幅,营造了良好的创城氛围。四是典型示范,争创精品。通过开展“选树标杆、示范引导”活动,将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经营规范、制度健全的西城路、新苑路打造成我区“五小行业”的示范街(店)。充分发挥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辐射周边,营造“户户达标、争创精品”的浓厚氛围,强力推动我区五小行业创城工作。五是突出重点,全力攻坚。以城镇中心区、城乡结合部及辖区主要干道两侧等为重点部位,以小餐馆、娱乐场所(歌厅酒吧)、美容美发、旅店、洗浴(含游泳馆)为重点行业,集中力量,全面开展“五小行业”整治攻坚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830余人次,车辆580余辆次,监督检查各类“五小行业”经营单位3720余户,提出监督意见1250余条,责令限期整改180户,关停取缔无证户52户。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及工商执照等许可证件520余个,涉及五小经营户230余家,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1855个。通过大力整治,我区“五小行业”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无证经营现象明显好转。国检期间,监督所全体同志全力以赴,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精神,加班加点,严防死守。由于我们准备工作充分到位,国家检查组对我区五小行业整治工作进行了充分的肯定,为我市最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础设施、设备严重滞后。目前监督所没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场所,办公用房严重不足,配套设施和辅助用房更无从谈起,监督车辆、监测设备、通讯设备、取证工具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极大地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制约了监督机构的长远发展。

2、监督力量不足。监督所共有在岗人员19名,一线监督人员10名,却承担着全区1645个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的卫生监督工作,根本无法完成规定的监督频次,监管缺位现象突出,巨大的工作量和沉重的监管责任,使每个监督员都承受着巨大的心里压力。

3、基层卫生监督网络缺失。由于缺乏必要的体制、机制上的保障措施,基层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经费、人员等不能落实等多方面原因,目前全区尚未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监督网络,派驻监督员制度未能实施,未能实现公共卫生网格化监督管理。

4、政府机构改革没有到位,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没有理顺。开平区目前没有食药监部门,卫生监督所承担着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全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但是,由于缺乏政府和编制部门明确授权,导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监管工作顾虑重重,食品安全法执法工作苍白无力。与此同时,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缺乏必要的机构和人员、经费保障,难以很好的完成日益繁重的综合协调工作任务。

七、下一步工作重点。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快卫生体系建设步伐,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大背景下,抓住机遇,商协政府及其财政、编制等部门进一步明确卫生监督机构的性质、职责,提升监督机构行政级别,统一监督机构名称,落实财政保障机制。明确卫生监督人员配置标准,合理配置卫生监督人力资源。

2、尽快启动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明确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建设、设备配置、人员编制和科室设置等基本标准。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卫生监督机构执法工作条件差等问题。

3、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一是要出台卫生监督人员编制标准,增加人员编制,解决卫生监督人力不足问题。二是建立完善卫生监督员准入、考核、培训和退出机制,优化卫生监督队伍结构,增强队伍的稳定性,提高监督队伍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

4、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机制、制度,设立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实施派驻监督员制度,使公共卫生监督覆盖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要明确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职能定位、机构性质和人员身份,并将其列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真正实现公共卫生“网格化”监督管理格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卫生监督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按照*市卫发[20xx]号文件要求,我所对今年的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位,具体分设事项正在商讨准备中。卫生监督所编制7名,正科建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县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化装品卫生等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主管局的直接管理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坚持依法监督,从严管理,保证卫生监督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防止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

20xx年,我县的卫生监督工作在去年实施餐饮业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工和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以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重点,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进一步抓好学校卫生、饮水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力争年内达到县城以上餐饮业食品量化分级管理率100%、食品加工原材料购销台帐建立率100%的工作目标。

1、为了保证《食品卫生法》的顺利实施,严格卫生许可准入制度,把好卫生许可关。规范了卫生许可证办证程序,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新开办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业严把准入关,现场验收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一律不给发证。对过去已发证的单位进行严格审验达不到标准的一律限期整改。20xx年共新办卫生许可证202份,审验卫生许可证162份。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开展日常性监督检查,规范从业单位的执业行为。

2、认真开展餐饮业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工作。为了巩固去年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效果,我所卫生监督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深入各学校食堂及餐饮饭店进行检查。一是对学校食堂进行集中整治,制定学校食堂验收标准,督促学校食堂改善硬件设施,加强软件管理,使学校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二是对县城以上餐饮单位进行检查,着重检查餐饮具的消毒保洁,卫生制度上墙及执行情况,从业人员体检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采购食品原材料验证索票及建立台帐情况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对于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和规范,并及时进行复查,对经过整改仍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处罚,以罚促改,保证影响餐饮消费安全的重点环节得到彻底整改。三是对农村地区市场进行检查,我县无乡镇卫生监督机构,农村的卫生监督工作仍由县卫生监督所承担。我所于今年3月份抽调执法人员,对农村学校食堂、餐饮单位及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检查,严厉打击无卫生许可证执业、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四是加强了对食品原材料索证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加大了食品原料索证工作的管理力度,制定了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制度,制成匾牌下发给各餐饮单位,并统一印制了食品原料采购台帐,要求各餐饮单位进购食品原材料必须按新台帐登记。我县城区共有餐饮单位家,建立台帐家,台帐建立率。

2、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结合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逐户对各餐饮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对食堂进行规范化设置,帮助其制定各项卫生制度,建立完善卫生管理组织,改善卫生设施,明确卫生责任人,对于凉菜间设置、二次更衣、餐具消毒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现场提出指导意见,提高了餐饮单位食品卫生水平。截至今年7月底,共安排施行食品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单位41家,餐饮单位食品量化分级管理率。

3、开展学校卫生的日常监测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对全县乡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食品卫生、宿舍卫生、饮水卫生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治理,坚持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保证学生饮食安全,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加强对县城生活饮用水源及水质的监测。每月对城区生活饮用水进行一次水质监测,每次采集6个采水点的6份水样,今年共采集水样份,其中水源水*次,供水管网水*份,全部进行实验室分析,合格*份,合格率%,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有效遏制了水源性疾病的发生。

传点2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悬挂横幅4条。同时,认真开展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印制了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教材,并把《食品卫生法》作为重点内容编入教材,提高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法》的认知水平,自觉遵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

为了保证执法监督工作公平。

公正规范有序开展,我所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食品卫生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强化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树立卫生执法队伍新形象。多年来,我所在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中坚持亮证执法,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执法,从未因执法行为不规范而被从业单位提起诉讼或申请复议的现象发生。

今年,我所共出动车辆34台次,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24人次,检查餐饮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6户次,对辖区内餐饮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公共场所进行了地毯式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下发整改意见书户次,行政处罚。

通知书。

份,停业整顿不合格的餐饮单位x户,取缔x户,罚款x万元,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生产原料及添加剂公斤。

1、食品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卫生意识较差,停留于低层面和一般经营性认知水平,只以盈利为目的,不愿投入,卫生硬件设施条件差,安全隐患大。

2、大部分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部分学校存在一包了之、疏于管理现象,而承包人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食品安全,只是基本的卫生管理制度难以落实。特别是实验中学食堂,学生没有就餐场所,学生的就餐安全根本无法得到保障。

3、缺乏必要的监测工具和现场取证器材,严重影响工作开展效率和监督频次。由于缺乏取证器材,一些违法证据无法固定,给实施行政处罚带来困难。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力度,逐步完善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加大卫生知识宣传,引导居民消费,接受社会监督,构建消费环境,使公共场所及食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和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安全和健康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汇报

xx区2011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总结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卫生监督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先后开展了春秋季、高考期间的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和学校手足口病防治、乳及乳制品卫生监督等专项行动,全区学校卫生安全监督工作步入常规化、制度化管理。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二、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重视全面部署我卫生监督机构高度重视,始终将学校卫生安全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卫生监督所成员成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奶粉事件、手足口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从容应对,积极组织卫生监督人员迅速开展学校乳及乳制品专项检查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二是周密部署、整体规划。为确保学校卫生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均制定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方案,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控工作及学校饮用水、食饮具监测进行了全面安排,整合了卫生监督监测资源。

管理水平。年内各地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现场检查现场培训等方式对学校卫生管理员及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达万余人次,不断强化了学校相关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同时还利用工作简报、开设宣传专栏、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等一系列宣传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卫生监督所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配合、互通信息,切实落实学校卫生行政监督、卫生行政管理职责,同时联合工商、城管,积极开展校园周边卫生综合整治。为今后学校卫生监管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三、主要问题。

1、农村学校卫生工作仍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农村学校教育。

经费不足,严重地制约了学校卫生环境与条件的建设,限制了学校卫生工作的发展。

2、学校食堂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学校忽视了食堂卫生管理和硬件建设,学校食堂的新、改、扩建项目的选址设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验收,加之仍有少数学校对食堂实施承包管理,从而导致部分学校食堂硬件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食堂功能布局不合理,操作间无必要的防蝇、防尘、防鼠及餐饮具消毒设施以及食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餐具不消毒、采购食品索证不完备等不规范行为。

3、部分学校传染病防治职能缺位检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区部分学校未按要求设置学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校医生保健老师,尤其是农村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工作得不到落实。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卫生行政监管和行业卫生管理的综合作用,学校要建立健全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措施,保障学校卫生安全。

1、各学校,尤其是是各农村学校,要继续建立健全了学校卫生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学校是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落实卫生管理员制度,加强从业人员法律知识和卫生知识的培训,提高自身卫生管理能力,完善必要的卫生设施、落实食品、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病措施,防止学校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和传染病流行。

2、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将学校卫生工作作为对学校评估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将食品、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按要求设置学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校医生、保健老师;重点对学校卫生设施条件、卫生管理人员的配备、卫生管理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加大资金投入,通过软件、硬件建设,提高预防发生食物中毒的能力,建设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

3、卫生监督所部门要继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卫生监管效能;对食堂采购、储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应重点进行监督指导;认真履行预防性卫生监督职责,努力消除学校食堂硬件改造上的卫生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标准,对不具备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发证;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给予责令整改后仍不改进的违法行为要坚决给予处罚,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确保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严防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汇报

1.签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到达时效最长不超过()天。a.1b.3c.5d.7答案:c(知识点:《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农医发[2010]44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到达时效:最长不得超过5天。)。

c.有免疫证明且在有效期内d.实验室病原检测结果为阳性。

答案:d(知识点:《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14条。)。

3.下列哪种动物可以感染细小病毒病。()a.牛b.马c.猪d.禽。

答案:c。

答案:c(知识点:《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检疫范围牛、羊、鹿、骆驼。)5.对不同启运地同一运载工具混装运输的动物,应由()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答案:a7.临床检查发现生猪出现高热,呼吸困难,继而哮喘,口鼻流出泡沫或清液;颈下咽喉部急性肿大、变红、高热、坚硬;腹侧、耳根、四肢内侧皮肤出现红斑,指压褪色,可怀疑感染下列哪种传染病。()。

a.猪肺疫b.猪丹毒c.猪瘟d.高致病性猪蓝耳。

答案:a(知识点:《生猪产地检疫规程》4.3.2.5。)。

8.临床检查时,发现生猪出现发热、精神不振、食欲减退、流涎;蹄冠、蹄叉、蹄踵部出现水疱,水疱破裂后表面出血,形成暗红色烂斑,感染造成化脓、坏死、蹄壳脱落,卧地不起;鼻盘、口腔黏膜、舌、乳房出现水疱和糜烂等症状,可怀疑感染下列哪种传染病。()。

a.猪肺疫b.猪丹毒c.猪瘟d.口蹄疫。

答案:d(知识点:《生猪产地检疫规程》4.3.2.1。)。

9.临床检查时,发现禽只突然死亡、死亡率高;病禽极度沉郁,头部和眼睑部水肿,鸡冠发绀、脚鳞出血和神经紊乱;鸭鹅等水禽出现明显神经症状、腹泻,角膜炎、甚至失明,可怀疑为感染下列()传染病。

a.高致病性禽流感b.新城疫。

c.马立克氏病d.传染性法氏囊病。

答案:a(知识点:《家禽产地检疫规程4.3.2.1。)。

10.在家禽产地检疫查验资料环节,官方兽医查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了解生产、免疫、监测、诊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并要确认饲养场(养殖小区)在()个月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病。

a.3b.6c.9d.12答案:b(知识点:《家禽产地检疫规程》4.2.1官方兽医应查验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了解生产、免疫、监测、诊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确认饲养场(养殖小区)6个月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病,确认禽只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省内调运种禽或种蛋的,还应查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答案:b(知识点:《家禽产地检疫规程》检疫对象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马立克氏病、禽痘、鸭瘟、小鹅瘟、鸡白痢、鸡球虫病。)。

12.对生猪进行临床检查时,出现高热稽留,呕吐,结膜发红;粪便干硬呈粟状,附有黏液,后期出现下痢;皮肤有红斑、疹块,指压褪色,可怀疑感染()。

a.猪丹毒b.猪肺疫c.猪瘟d.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答案:a(知识点:《生猪产地检疫规程》4.3.2.4。)。

13.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规定,检疫申报单和检疫工作记录应至少保存()。

a.6个月b.12个月c.24个月d.36个月。

答案:b(知识点:《生猪产地检疫规程》检疫申报单和检疫工作记录应保存12个月以上。)。

14.一批种公山羊拟调出产地,实施检疫时发现其睾丸肿大,阴茎红肿,关节有炎症,可怀疑其感染哪种疫病。()。

a、口蹄疫b、结核病c、布鲁氏病d、炭疽。

答案:c。

答案:a16.“虎斑心”是()的特征性病变。

a.猪伪狂犬b.牛结核c.猪口蹄疫d.猪丹毒。

答案:c17.猪出现高热;眼结膜炎、眼睑水肿;咳嗽、气喘、呼吸困难;耳朵、四肢末梢和腹部皮肤发绀;偶见后躯无力、不能站立或共济失调等症状的,可怀疑感染哪种传染病?()。

a、高致病性猪蓝耳病b、猪肺疫c、猪丹毒d、口蹄疫。

答案:a(知识点:《生猪产地检疫规程》4.3.2.3。)。

18.官方兽医实施蜜蜂检疫时,蜂群检查按照至少()的比例抽查蜂箱。a.1%b.3%(不少于3箱)c.5%(不少于5箱)d.10%答案:c(知识点:《蜜蜂检疫规程》抽样检查,按照至少5%(不少于5箱)的比例抽查蜂箱。)。

19.官方兽医拟对检疫合格的蜜蜂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到达时效为()天。

a.7天b.15天c.3个月d.6个月。

答案:d(知识点:《蜜蜂检疫规程》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20.经检查发现美洲幼虫腐臭病、欧州幼虫腐臭病、蜜蜂孢子虫病、白垩病的蜜蜂时,禁止外出流动放蜂,货主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临床症状消失()后,无新发病例方可再次申报检疫。

a.14天b.21天c.1周d.1天答案:c(知识点:《蜜蜂检疫规程》。)。

答案:c(知识点:《犬产地检疫规程》申报受理要求。)。

22.产地检疫犬只时,发现犬出现行为反常,易怒,有攻击性,狂躁不安,流涎症状时,可怀疑感染()。

a.布病b.犬瘟热c.狂犬病d.犬细小病毒病。

答案:c(知识点:《犬产地检疫规程》4.3.2.1。)。

23.产地检疫犬只时,发现犬出现眼鼻浓性分泌物,脚垫粗糙增厚,四肢有节律性抽搐等症状时,可怀疑感染()。

a.布病b.犬瘟热c.狂犬病d.犬细小病毒病。

答案:b(知识点:《犬产地检疫规程》4.3.2.4出现眼鼻脓性分泌物,脚垫粗糙增厚,四肢或全身有节律性的抽搐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犬瘟热。有的出现发热,眼周红肿,打喷嚏,咳嗽,呕吐,腹泻,食欲不振,精神沉郁等症状。)。

24.产地检疫犬只时,发现犬出现呕吐,腹泻,粪便呈咖啡色或番茄酱色样血便,带有特殊的腥臭味等症状时,可怀疑感染()。

a.布病b.犬瘟热c.狂犬病d.犬细小病毒病。

答案:d(知识点:《犬产地检疫规程》4.3.2.5。)。

25.产地检疫犬只时,发现犬出现鼻子(鼻口部)粗糙干裂、结节或脓疱疹,皮肤黏膜溃疡,淋巴结肿大等症状时,可怀疑感染()。

a.利什曼病b.犬瘟热c.布病d.犬细小病毒病。

答案:a(知识点:《犬产地检疫规程》4.3.2.7。)。

26.猫出现呕吐,体温升高,不食,腹泻,粪便为水样、黏液性或带血,眼鼻有脓性分泌物等症状的,可怀疑感染()。

a、利什曼病b、猫泛白细胞减少症c、布病d、细小病毒病。

答案:b(知识点:《猫产地检疫规程》4.3.2.2。)。

答案:c(知识点:《兔产地检疫规程》检疫对象兔病毒性出血病(兔瘟)、兔黏液瘤病、野兔热、兔球虫病。)。

28.兔出现体温升高至41℃以上,全身性出血,鼻孔中流出泡沫状血液等症状的,可怀疑感染()。

a.兔瘟b.野兔热c.布病d.兔球虫病。

答案:a(知识点:《兔产地检疫规程》4.3.2。)29.产地检疫兔时,发现兔出现腹泻,有时腹泻与便秘交替出现,尿频或常呈排尿姿势,后肢和肛门周围被粪便污染,腹围增大,肝区触诊疼痛等症状的,可怀疑感染()。

a、兔瘟b、野兔热c、布病d、兔球虫病。

答案:d(知识点:《兔产地检疫规程》4.3.2.4出现食欲减退或废绝,精神沉郁,动作迟缓,伏卧不动,眼、鼻分泌物增多,眼结膜苍白或黄染,唾液分泌增多,口腔周围被毛潮湿,腹泻或腹泻与便秘交替出现,尿频或常呈排尿姿势,后肢和肛门周围被粪便污染,腹围增大,肝区触诊疼痛,后期出现神经症状,极度衰竭死亡的,怀疑感染兔球虫病。)。

答案:c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实施现场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负责。

a.检疫结论b.货主c.检疫证明d.消费者。

答案:a32.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处理,处理费用由()承担。

答案:a3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收违法所得,收缴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并处()罚款。

a.五万元以下b.一万元以下。

c.三千元以下d.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答案:d(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九条。)。

34.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罚款。

a.百分之十以下b.百分之五十至一倍c.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d.两倍。

答案:c(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

答案:c(知识点:《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44号)数量及单位以汉字填写,如叁头、肆只、陆匹、壹佰羽。)。

36.人工捕获的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野生动物,应当报经捕获地()检疫合格后,方可饲养、经营和运输。

a.兽医主管部门b.野生动物保护部门c.林业部门d.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答案:d(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七条人工捕获的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野生动物,应当报经捕获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饲养、经营和运输。)。

37.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罚款。

a.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b.一万元以下。

c.三千元以下d.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答案:a(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

38.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a.输出地b.输入地c.运输途中d.原产地。

答案:b(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六条。)。

39.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在到达目的地后,应在()内向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a.12小时b.24小时c.48小时d.72小时。

答案:b(知识点:《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第三十三条输入本市的非屠宰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者承运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40.市外输入本市的种用、乳用动物到达目的地后,按照规定进行(),并在此期间对隔离的动物进行规定疫病的检测。

a.隔离饲养b.消毒c.健康检查d.隔离检疫。

答案:d(知识点:《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第三十三条。)。

c.有免疫证明且在有效期内d.实验室病原检测结果为阳性。

答案:d42.屠宰、经营、运输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附有()。a.检疫标志b.检疫证明c.品种证明d.健康证明答案:b4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在()监督下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

答案:d(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八条。)。

44.合法捕获野生动物的,应当在捕获后()天内向捕获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a.1b.3c.5d.9答案:b(知识点:《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九条。)。

二、多项选择题。

1.下例哪些是可以在省内使用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b.《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c.《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d.《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

答案:ad(知识点:《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农医发[2010]44号)。)。

答案:acd(知识点:《生猪产地检疫规程》4.3.1.1群体检查。从静态、动态和食态等方面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生猪群体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运动状态、饮水饮食情况及排泄物状态等。)。

4.省内调运商品猪,产地检疫时必须符合下列哪些条件。()a.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养殖小区)、养殖户b.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c.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规定d.临床检查健康答案:abcd(知识点:《生猪产地检疫规程》检疫合格标准。)。

答案:abcde(知识点:《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的检疫对象牛: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炭疽、牛传染性胸膜肺炎。)。

答案:acd(知识点:《家禽产地检疫规程》检疫对象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马立克氏病、禽痘、鸭瘟、小鹅瘟、鸡白痢、鸡球虫病。)。

7.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规定,下列哪些疫病属于生猪产地检疫对象。()。

答案:abd知识点:《生猪产地检疫规程》检疫对象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

c.可视黏膜充血、出血或有不正常分泌物、发绀。

d.鼻、唇、耳、下颌、四肢、腹下、外阴等多处皮肤点状出血,指压不褪色。

答案:abcd(知识点:《生猪产地检疫规程》4.3.2.2出现高热、倦怠、食欲不振、精神萎顿、弓腰、腿软、行动缓慢;间有呕吐,便秘腹泻交替;可视黏膜充血、出血或有不正常分泌物、发绀;鼻、唇、耳、下颌、四肢、腹下、外阴等多处皮肤点状出血,指压不褪色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猪瘟。)。

c.消毒处理d.临床检查e.实验室检测。

答案:abde(知识点:《生猪产地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

答案:abcde(知识点:《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检疫对象。羊: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绵羊痘和山羊痘、小反刍兽疫、炭疽。)。

答案:abcd(知识点:《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4.3.2.3出现渐进性消瘦,咳嗽,个别可见顽固性腹泻,粪中混有黏液状脓汁;奶牛偶见乳房淋巴结肿大等症状的,怀疑感染结核病。)。

答案:abd。

答案:abcd(知识点:《马产地检疫规程》检疫对象马传染性贫血病、马流行性感冒、马鼻疽、马鼻腔肺炎。)。

答案:abcde(知识点:《蜜蜂检疫规程》检疫对象美洲幼虫腐臭病、欧洲幼虫腐臭病、蜜蜂孢子虫病、白垩病、蜂螨病。)。

答案:abc(知识点:《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骆驼: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

d.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

答案:bcd19.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到达目的地,贮藏后需继续调运或者分销的,应当重新申报检疫。动物产品符合下列哪些条件,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d.农业部规定进行必要的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答案:abcd(知识点:《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到达目的地,贮藏后需继续调运或者分销的,货主可以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重新申报检疫。输入地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动物产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一)提供原始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完整,且证物相符;

(二)在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保质期内,无腐败变质;

(三)有健全的出入库登记记录;

(四)农业部规定进行必要的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答案:bd(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四条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

答案:abcde(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法。)。

答案:abc(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条本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本法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23.赵某因伪造检疫证明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一举查获,其已获得违法收入五千元,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对其采取的措施有()。

a.收缴检疫证明b.没收违法所得c.罚款三万元d.罚款十万元。

答案:abc(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收违法所得,收缴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4.产地检疫合格的条件()。

答案:abcd。

25.根据农业部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实验室检测要求,跨省调运种猪时,需进行实验室检测的病种包括()。

a.猪瘟b.口蹄疫c.高致病性蓝耳病d.布鲁氏菌病e.猪圆环病毒病。

答案:abcde(知识点:《农业部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3.4.2实验室检测疫病种类种猪: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圆环病毒病、布鲁氏菌病。)。

26.根据农业部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实验室检测要求,跨省调运奶牛时,需进行实验室检测的病种包括()。

答案:abcde(知识点:《农业部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3.4.2实验室检测疫病种类奶牛: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病毒性腹泻/黏膜病。)。

答案:abd(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一)对动物、动物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

三、判断题。

1.同车启运,需要分销到不同目的地的动物产品,可按不同目的地出具多张相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答案:对。

2.对同一货主、同一种类、同一启运地、同一目的地、同一运载工具的动物,出具一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答案:对。

3.检疫滚筒印章和检疫粘贴标志都属于动物检疫标志。()。

答案:对(知识点:《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农医发[2010]44号)原文:动物检疫标志分为检疫滚筒印章和检疫粘贴标两种。)。

4.签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时,牲畜耳标号只需要填写后3位,另附纸填写,无需盖检疫专用章。()。

答案:错(知识点:《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农医发[2010]44号)原文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顺序号的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并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5.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中的目的地必须填到具体的交易市场或超市。()。

答案:错(知识点:《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农医发[2010]44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中的目的地填写到达地的市、县名。)。

6.动物检疫证章标志涂改无效。()。

答案:对(知识点:《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农医发[2010]44号)。)。

7.《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用于跨省境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

答案:错(知识点:《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农医发[2010]44号)。)。

8.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实行“三专一机”管理,即专人、专帐、专库和微机化管理。()。

答案:对。

9.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进出库专用台帐和销毁处理记录应长期保存。()答案:对。

10.动物检疫证章标志是动物检疫结果的法定凭据。()。

答案:对。

11.动物检疫标志是动物检疫证明的延续和补充,须同时配套使用检疫证明方为有效。()。

答案:对。

12.生猪产地检疫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产地检疫及省内调运种猪的产地检疫。()。

答案:对(知识点:《生猪产地检疫规程》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产地检疫及省内调运种猪的产地检疫。)。

13.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目的地。()。

答案:对(知识点:《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农医发[2010]44号)。)。

14.生猪产地检疫对象有5种疫病。()。

答案:错(知识点:《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检疫对象: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

15.实施现场检疫后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前,货主不具备消毒条件的,检疫人员可代为消毒。()。

答案:对。

16.某鸭场拟出栏鸭子100只,产地检疫时必须检疫是否感染新城疫。()。

答案:错。

17.跨县级区域转地放养蜜蜂时,货主应在蜜蜂到达驻地12小时内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答案:错(知识点:《蜜蜂检疫规程》跨县级区域转地放养蜜蜂时,货主应在蜜蜂到达驻地24小时内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18.蜜蜂检疫对象包括美洲幼虫腐臭病、欧洲幼虫腐臭病、蜜蜂孢子虫病、白恶病、蜂螨病。()。

答案:对(知识点:《蜜蜂检疫规程》检疫对象美洲幼虫腐臭病、欧洲幼虫腐臭病、蜜蜂孢子虫病、白恶病、蜂螨病。)。

19.产地检疫临床检查对怀疑患有兔瘟和兔球虫病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实验室检测。()。

答案:对(知识点:《兔产地检疫规程》4.4.1临床检查对怀疑患有兔瘟和兔球虫病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实验室检测。)。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动物,不包括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答案:错(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条本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21.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答案:对(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22.兴办动物饲养场所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答案:错(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3.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

答案:对(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八条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

24.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在到达目的地后,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答案:对(知识点:《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第三十三条输入本市的非屠宰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者承运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25.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当向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答案:对(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六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当向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取得检疫证明。)。

26.禁止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

答案:对(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

(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

27.动物饲养场所应在入场处设立车辆及人员消毒场地,并配备相应清洗、消毒设备。()。

答案:对(知识点:《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章第六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28.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符合补检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进行补检,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处理处罚。()。

答案:对(知识点:《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补检,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处理处罚。)。

29.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在编在职人员都能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

答案:错(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

四、简答题。

1.问:请详细叙述生猪产地检疫结果的处理。

答案:

一、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二、经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一)临床检查发现患有产地检疫规程规定的动物疫病的,扩大抽检数量并进行实验室检测。

(二)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检疫对象以外动物疫病的,扩大抽检数量并进行实验室检测。

(三)发现不明原因死亡或怀疑为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生猪启运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须监督畜主或承运人对运载工具进行有效消毒。

2.问:简述规模养殖场的生猪(非种用)产地检疫合格标准。答案:

(一)规定的动物疫病监测结果合格。

(二)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养殖小区、养殖户。

(三)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四)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规定。

(五)临床检查健康。

3.出售饲养的动物,应当提前多少时间申报检疫?答案:出售、运输动物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出售、运输乳用、种用动物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提前15天申报检疫。

4.动物检疫需进行实验室检测时,哪些实验室可以进行检测?

答案:检疫规程明确规定: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

5.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动物检疫审批手续?

答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合法取得检疫证明。

(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六条。)。

6.简述动物产地检疫程序?

答案:(1)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货主的申报检疫;(2)官方兽医实施现场检疫,查验资料及畜禽标识,并进行临床检查,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测;(3)官方兽医对于检疫合格的动物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并监督货主进行相应处理。(4)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做好申报检疫及检疫的各项记录。

7.如何理解转让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畜禽标识?

答案:是指行为人将合法获得的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有偿或无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达到逃避检疫或强制免疫的目的,这是扰乱动物防疫秩序的违法行为。

8.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该如何处理处罚销售动物未附检疫证明的违法行为?

答案:销售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

(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

卫生监督工作汇报

1、门诊治疗室和住院部治疗室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桶无标识。

2、紫外线消毒记录无累计时间。

3、门诊治疗室无医疗废物处置记录本。

4、门诊治疗室未设置医疗废物转送桶。

5、住院部治疗室泡手桶无消毒液更换时间标识。

6、住院部病房内患者输液无输液卡。

7、一次性注身器(20090812)一次以下输液器(20100219)未索取生产厂家同批次检验报告单。

8、未公开医德医风监督途径。

9、未公开将需服务的项目,内容和服务对象。

10、执业人员张文杰执业地址未及时变更。

11、未拟定医疗事故月分析制度,中医师查房制度,中医会诊制度。

12、放射工作人员未佩戴个人剂量计。

13、未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档案。

14、未拟定投诉接待“首诉负责制”。

15、未建立受赠受助及接受捐赠情况登记本。

16、未建立不明原因疾病的病历分析及总结。

二、原因剖析。

1、对医内感染的预防规范化缺乏认识和学习。

2、缺乏医疗法律、法规的学习。

3、对医疗设备工作原理认识不够全面。

4、未加强医德、医风的学习与教育。

三.整改措施。

1、加强预防医学普及与学习。在医务人员中全面强加预防医学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认识,抓好院内感染的每一个环节,规范每个医护人员在医疗工作中的操作流程,避免交叉感染情况的发生,针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所检查出来的问题,如:护理站泡手桶未标识清楚消毒液更换时间的问题,我们要标明消毒液名称、浓度以及明显的消毒液更换时间标签。医疗废物有明确的分类设施和鲜明、配目的标识,并且做到废物去向登记,做到院内不交叉感染,院外不污染环境。

2、认真学习医疗法律法规。医护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上岗前接受医疗发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开展医疗事故的事例学习及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管理的相关内容,建立医疗事故月分析制度,中医师查房制度、中医会诊制度。根据本院实际情况,门诊与住院部协调操作,做到每一位门诊轮流患者都有输液登记,护士站与输液患者都各持输液卡,全面落实三查七对制度。

卫生监督工作汇报

为深入贯彻《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今年我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紧紧围绕着《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全面展开,始终坚持"提高素质、加强管理、依法行政、务实求进"这一工作理念,通过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预期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为稽查工作提供人员和物质保证。

随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在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卫生监督稽查工作逐渐凸现出其重要作用。所领导班子对稽查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将稽查工作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始终为稽查工作提供两个保证:一是提供人员保证。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卫生监督承担的`工作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重,在我所监督人员数量非常有限的情况下,稽查科挂靠在办公室基本能够保持3人。二是提供物质保证,为稽查科专门配置了照相机、录音笔等取证工具,为促进各项稽查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建立稽查制度和相关稽查标准,是完善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们采取了以制度抓管理的思路和稽查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制定出台了《卫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管理规定和风纪风貌定期检查制度》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同时在各项稽查工作中制定稽查标准,实行分值稽查。稽查结束后下发稽查工作通报,及时与基层科室进行沟通。上述做法保证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

根据延安市卫生监督所关于举办《县级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管理员培训会议的通知》的安排和《推广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所领导高度重视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工作,积极履行职责,迅速安排部署,即派三名监督员去市监督所培训,随后成立了卫生监督网络培训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网络培训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网络培训管理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培训推广工作的部署和督导检查,积极落实推广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网络培训管理员,负责对本所卫生监督员的注册工作,开展网络培训平台登录方法、学习指南及注意事项等平台使用的培训指导,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在编在岗卫生监督员7人登录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平台参加培训并将培训人员名单和实施方案及时上报到市监督所,要求参训人员按时完成卫生部选修课程,在线培训班课程的学习和录入离线培训情况。

(一)完善制度,加强领导。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所制定了《xx县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制度》,成立了卫生监督信息报告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做到了依法统计、规范管理,严格审查核对数据,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规范管理,确保报告工作质量。为配合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的正式运行,按照省、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要求,所领导专门召开卫生监督信息报告会,并在会议上强调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及时限性,并着重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鉴于信息报告工作的延续性,各科室延用往年数据统计报告人员,确保该项工作的准确性;二是为保障信息报告工作准确及时完成,要求各数据报告人员及时与系统管理员及时联系,及时了解数据工作的新要求、新信息;三是做好信息分析利用工作,为卫生行政部门的决策提供数据参考。与此同时,要求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实行统计报告负责制"谁填报,谁负责",保证了信息报告规范、准确,彻底杜绝了虚报、漏报。

截止到目前,我单位共填报被监督单位377家,其中公共场所218家、生活饮用水4家、学校卫生41家、医疗机构114家;建库率达100%;经常性卫生监督257次,其中公共场所207次、生活饮用水4次、放射卫生2次、学校卫生31次、医疗机构12次;监督覆盖率达67.72%。

卫生监督工作汇报

我们学校根据霍卫[****]39号《关于开展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了会议。大家认真学习了《通知》的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后勤分管校长王勇同志进一步作了强调。会上,大家认识到专项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做好迎接上级督查的准备工作。

组长由校长杨明生同志担任,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由副校长王勇同志负总责,学校食堂、寝室卫生安全、教学环境卫生安全由总务处熊德平同志负责,学校生活设施、饮用水卫生由赵军业同志负责。

总务处还抽出专人抓卫生安全工作。具体工作人员安排是唐冰同志、许传忠同志负责寝室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江淮久同志负责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史训武同志负责生活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刘家英同志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根据上级卫生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制度》、《传染病预防措施》、《霍邱二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并与寝室管理员及食堂承包人签定了《卫生安全管理协议书》。

学校环境卫生,每天三保洁由学生会成员检查卫生情况,每周五课外活动时间,全校卫生大扫除,由学生会、各班班长进行检查,并公示评比结果。

生活饮用水,每月定期清理水池。

学校教职工每年定期在霍邱一院进行健康检查。

学校食堂、厕所、宿舍每天由管理人员打扫,定期进行消毒。

制定霍邱二中食堂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内容。整修了储藏室、面点间、凉菜间、熟食间,购置了消毒柜、蒸笼餐具。从业人员办理了健康体检证,食品原料专人负责,餐饮具每餐消毒保洁,剩饭菜、食品垃圾及时运走处理。

1、学校周边饮食摊点较多,这些摊点大多数无经营执照、无卫生许可证,学生到这些摊点就餐,卫生安全得不到保障。

2、学校医务室人员少,设施简单。

3、食堂购买的食品原料用量大、渠道多,加之供货方缺少食品合格证,难以保证食品的质量。

4、食堂部分设备老化,需要更换,承租人从租期考虑不愿过多投入,因此影响了食堂的高效运作。

现就以上自查出的几个方面问题,学校公共卫生安全领导组正着手想办法逐一解决。力争做到该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就汇报,该自行解决的就尽快解决。

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2017年卫生监督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监督到位、指导到位、服务到位”三为一体的工作模式,把卫生监督工作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来抓,不断强化监督执法意识,狠抓监督制度的落实,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监管行业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有了较大进展,全县公共卫生状况和医疗秩序有了明显好转。现将2017年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突出重点,强化协作,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一)强化卫生许可意识,规范卫生许可行为

(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确保监督不留空白点

1、食品卫生监督工作。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是今年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在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多次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元月份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0家。共检查生产加工单位7家,经营单位100家,餐饮单位51家,集贸市场3个,检查卫生许可档案资料700余份。使全县的食品卫生有了较大好转,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为10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率为99.5%。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完成了2017年直管单位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对涉水和饮水产品生产企业实施现场卫生监督10户次,现场采样20份,完成桶装饮用水专项检查,并公示抽检结果。

3、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十一月份我局与县教育局联合对66所学校70余家食品和公共场所实施了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对3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完成全县学校卫生档案建档工作,保证了6月份学生高考期间食品安全。

(三)集中力量,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告监督检查,促进和规范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开展。依据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围绕本县重点传染病防治问题,结合县监督检查方案组织成立了两个执法检查小组,以地域划片的形式,把工作任务安排到组、落实到人,举办培训班,明确传染病重点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为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今年共出动监督人员350人次,对全县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县级医院3家,乡镇卫生院及分院18家,村卫生所及个体诊所360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四) 突破职业卫生瓶颈,放射防护安全的监管到位

针对企业职业健康体检率低、防护措施不到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档案不健全等问题,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宣传贯彻力度,重点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监督指导,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督促用人单位进行整改落实。今年我们会同安监局对全县涉及职业危害的厂矿进行了检查,开展了职业健康检查,全年共完成体检4600人,并对3家重点厂矿单位建立了职工健康档案,为下个年度职业卫生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我们组织对医疗单位放射工作进行检查,共检查医疗单位25个,持有放射工作许可证25家,放射单位都取得《放射工作许可证》,医疗单位放射工作人员都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并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

(五) 扎实开展手足口病防控的监督检查和“问题奶粉”的清查

今年年初,我国部分地区发生手足口病流行,根据国家“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和上级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有效地控制了手足口病在我县的发生和蔓延。县卫生局抽调20名卫生监督员组成4个检查小组,重点对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学校、餐饮业、自来水厂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出动卫生监督车辆25台次,共检查2000户次,自来水厂12户次,共制作各种卫生监督文书2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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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按照*市卫发[2008]***号文件要求,我所对今年的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位,具体分设事项正在商讨准备中。卫生监督所编制7名,正科建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县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化装品卫生等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主管局的直接管理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坚持依法监督,从严管理,保证卫生监督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防止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

2008年,我县的卫生监督工作在去年实施餐饮业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工和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以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重点,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进一步抓好学校卫生、饮水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力争年内达到县城以上餐饮业食品量化分级管理率100%、食品加工原材料购销台帐建立率100%的工作目标。

1、为了保证《食品卫生法》的顺利实施,严格卫生许可准入制度,把好卫生许可关。规范了卫生许可证办证程序,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新开办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业严把准入关,现场验收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一律不给发证。对过去已发证的单位进行严格审验达不到标准的一律限期整改。2008年共新办卫生许可证202份,审验卫生许可证162份。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开展日常性监督检查,规范从业单位的执业行为。

2、认真开展餐饮业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工作。为了巩固去年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效果,我所卫生监督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深入各学校食堂及餐饮饭店进行检查。一是对学校食堂进行集中整治,制定学校食堂验收标准,督促学校食堂改善硬件设施,加强软件管理,使学校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二是对县城以上餐饮单位进行检查,着重检查餐饮具的消毒保洁,卫生制度上墙及执行情况,从业人员体检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采购食品原材料验证索票及建立台帐情况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对于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和规范,并及时进行复查,对经过整改仍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处罚,以罚促改,保证影响餐饮消费安全的重点环节得到彻底整改。三是对农村地区市场进行检查,我县无乡镇卫生监督机构,农村的卫生监督工作仍由县卫生监督所承担。我所于今年3月份抽调执法人员,对农村学校食堂、餐饮单位及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检查,严厉打击无卫生许可证执业、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四是加强了对食品原材料索证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加大了食品原料索证工作的管理力度,制定了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制度,制成匾牌下发给各餐饮单位,并统一印制了食品原料采购台帐,要求各餐饮单位进购食品原材料必须按新台帐登记。我县城区共有餐饮单位家,建立台帐家,台帐建立率。

2、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结合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逐户对各餐饮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对食堂进行规范化设置,帮助其制定各项卫生制度,建立完善卫生管理组织,改善卫生设施,明确卫生责任人,对于凉菜间设置、二次更衣、餐具消毒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现场提出指导意见,提高了餐饮单位食品卫生水平。截至今年7月底,共安排施行食品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单位41家,餐饮单位食品量化分级管理率。

3、开展学校卫生的日常监测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对全县乡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食品卫生、宿舍卫生、饮水卫生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治理,坚持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保证学生饮食安全,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加强对县城生活饮用水源及水质的监测。每月对城区生活饮用水进行一次水质监测,每次采集6个采水点的6份水样,今年共采集水样份,其中水源水*次,供水管网水*份,全部进行实验室分析,合格*份,合格率%,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有效遏制了水源性疾病的发生。

传点2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悬挂横幅4条。同时,认真开展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印制了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教材,并把《食品卫生法》作为重点内容编入教材,提高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法》的认知水平,自觉遵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

为了保证执法监督工作公平。

公正规范有序开展,我所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食品卫生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强化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树立卫生执法队伍新形象。多年来,我所在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中坚持亮证执法,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执法,从未因执法行为不规范而被从业单位提起诉讼或申请复议的现象发生。

今年,我所共出动车辆34台次,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24人次,检查餐饮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6户次,对辖区内餐饮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公共场所进行了地毯式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下发整改意见书户次,行政处罚通知书份,停业整顿不合格的餐饮单位x户,取缔x户,罚款x万元,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生产原料及添加剂公斤。

1、食品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卫生意识较差,停留于低层面和一般经营性认知水平,只以盈利为目的,不愿投入,卫生硬件设施条件差,安全隐患大。

2、大部分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部分学校存在一包了之、疏于管理现象,而承包人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食品安全,只是基本的卫生管理制度难以落实。特别是实验中学食堂,学生没有就餐场所,学生的就餐安全根本无法得到保障。

3、缺乏必要的监测工具和现场取证器材,严重影响工作开展效率和监督频次。由于缺乏取证器材,一些违法证据无法固定,给实施行政处罚带来困难。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力度,逐步完善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加大卫生知识宣传,引导居民消费,接受社会监督,构建消费环境,使公共场所及食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和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安全和健康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河南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卫生部和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范、标准,积极落实卫生部关于化妆品卫生监督的工作部署,在宣传培训、企业监管、产品备案、专项整治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促进了我省化妆品行业的进步和经济发展,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和保护消费者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做法

(一)狠抓卫生监督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促进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规范和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

妆品生产企业的规范和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全省化妆品生产经营走上规范化发展的轨道。

近四年来,我们根据卫生部的工作部署和河南实际情况,先后举办了八期化妆品卫生监督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宣传贯彻《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规范》、《卫生部化妆品检验规定》、《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标准》、《中国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名单》,以及卫生部下发的有关文件和批复,培训人员达到3000多人次。

为使培训工作落实到基层并保证培训效果,我们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为防止培训工作“棚架”,考虑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经费困难的实际情况,我们采取开“直通车”的方式,将培训工作直接进行到县(市、区),立足于为每个县(市)培养3-5名“明白人”。二是充分准备师资,邀请卫生部有关领导和省内外专家授课,并印发讲义资料。卫生监督司张晋京处长、张玲萍处长和国家cdc秦钰慧研究员等都曾受邀为我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培训班授课。三是将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印发给与会的每个企业和卫生监督员,以便他们平时查阅、学习和使用,让他们知道在遇到问题时应该从哪里寻找答案。

通过培训工作的实施,不但提高了卫生监督员和企业管 — 2 —

理人员的素质,使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得到落实,而且促进了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规范发展和全省化妆品卫生监管水平的提高,收到了良好效果,得到了企业和基层卫生监督员的好评。

(二)认真贯彻《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促进企业基础卫生设施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为了促进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规范、健康发展,使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在1996年和2000年,我们分别借助《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颁布和修订的机会,先后两次对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督促和监督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改善基础卫生设施和生产条件,规范生产经营管理,切实保证化妆品卫生质量。对那些已经转产、长年停产和生产条件简陋、管理不善并且经整改仍不能达标的企业,由省卫生厅公告注销其卫生许可证。通过清理整顿,先后三次公告注销了80余家企业,从而使我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再严格考核发证。对已经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充分利用换发卫生许可证的时机,要求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改进提高,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到目前为止,我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基本上都达到了《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

(三)认真落实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规定,进一步提高化妆品卫生监管水平。

随着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的深入,我们逐渐感到原来对化妆品生产企业按类别进行卫生许可的办法存在许多漏洞,企业凭一张卫生许可证,想生产什么就可以生产什么,而卫生监督机构却对企业的产品和配方一无所知,缺乏应有的监管。这种状况,已经不能适应化妆品卫生监督形势的需要。为此,我们依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于2001年7月下发了《河南省卫生厅关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本省所有化妆品生产企业所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报省卫生厅备案并取得备案文号,凡未取得备案文号和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的产品,省卫生厅不予卫生许可。凡新办化妆品生产企业在领取卫生许可证前必须将其所生产的产品报省卫生厅备案;对已经领取卫生许可证的企业,要求在换发卫生许可证时,将其所生产的产品报省卫生厅备案;对企业新增加的品种,在完成产品备案后,方可增加卫生许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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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汇报

(本制度于2007年3月30日大队长办公会议通过)。

一、卫生监督员实施卫生监督检查,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履行监管职责,即大队主要领导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落实责任,股室负责人负具体责任,股室人员负直接责任。

二、卫生监督员监督检查时,应着装亮证进入经营场所,并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检查职责。

三、

卫生监督员在现场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根据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同时作好记录。

四、卫生监督员对所辖片区的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拉网式检查,食品安全以城区餐饮单位为标准,医疗安全以城区医疗服务单位为标准,监督覆盖率须达100℅。

五、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向被许可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六、卫生监督检查严格实行奖惩,凡每月未达到监督检查覆盖率要求一次的,扣直接责任人2分,股室负责人1分,分管领导0.5分,主要领导0.2分;累计三次以上,对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每年累计六次以上,取消直接责任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其行政责任。

七、因监督员监督不力或监督不到位造成食物中毒或社会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八、有分值计算的,按分值扣分,没有分值计算的,根据情况对直接责任人扣0.5—5分。

九、分值计算以全年或半年所发奖金或津贴予以折算,实行每半年由稽查股进行一次评查。

十、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职工,因大队特殊安排延误时间的除外。

本制度自2007年4月3日大队职工会上公布之日起实施。

卫生监督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按照*市卫发[]***号文件要求,我所对今年的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位,具体分设事项正在商讨准备中。卫生监督所编制7名,正科建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县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化装品卫生等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主管局的直接管理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坚持依法监督,从严管理,保证卫生监督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防止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

我县的卫生监督工作在去年实施餐饮业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工和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以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重点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进一步抓好学校卫生、饮水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力争年内达到县城以上餐饮业食品量化分级管理率100%、食品加工原材料购销台帐建立率100%的工作目标。

1、为了保证《食品卫生法》的顺利实施,严格卫生许可准入制度,把好卫生许可关。规范了卫生许可证办证程序,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新开办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业严把准入关,现场验收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一律不给发证。对过去已发证的单位进行严格审验达不到标准的一律限期整改。20共新办卫生许可证202份,审验卫生许可证162份。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开展日常性监督检查,规范从业单位的执业行为。

2、认真开展餐饮业食品卫生专项检查工作。为了巩固去年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效果,我所卫生监督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深入各学校食堂及餐饮饭店进行检查。一是对学校食堂进行集中整治,制定学校食堂验收标准,督促学校食堂改善硬件设施,加强软件管理,使学校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二是对县城以上餐饮单位进行检查,着重检查餐饮具的`消毒保洁,卫生制度上墙及执行情况,从业人员体检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采购食品原材料验证索票及建立台帐情况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对于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和规范,并及时进行复查,对经过整改仍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处罚,以罚促改,保证影响餐饮消费安全的重点环节得到彻底整改。三是对农村地区市场进行检查,我县无乡镇卫生监督机构,农村的卫生监督工作仍由县卫生监督所承担。我所于今年3月份抽调执法人员,对农村学校食堂、餐饮单位及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检查,严厉打击无卫生许可证执业、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四是加强了对食品原材料索证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加大了食品原料索证工作的管理力度,制定了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制度,制成匾牌下发给各餐饮单位,并统一印制了食品原料采购台帐,要求各餐饮单位进购食品原材料必须按新台帐登记。我县城区共有餐饮单位家,建立台帐家,台帐建立率。

2、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结合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逐户对各餐饮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对食堂进行规范化设置,帮助其制定各项卫生制度,建立完善卫生管理组织,改善卫生设施,明确卫生责任人,对于凉菜间设置、二次更衣、餐具消毒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现场提出指导意见,提高了餐饮单位食品卫生水平。截至今年7月底,共安排施行食品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单位41家,餐饮单位食品量化分级管理率。

3、开展学校卫生的日常监测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对全县乡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食品卫生、宿舍卫生、饮水卫生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治理,坚持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保证学生饮食安全,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加强对县城生活饮用水源及水质的监测。每月对城区生活饮用水进行一次水质监测,每次采集6个采水点的6份水样,今年共采集水样份,其中水源水*次,供水管网水*份,全部进行实验室分析,合格*份,合格率%,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有效遏制了水源性疾病的发生。

传点2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悬挂横幅4条。同时,认真开展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印制了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教材,并把《食品卫生法》作为重点内容编入教材,提高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法》的认知水平,自觉遵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

三、严格按照规范的执法程序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为了保证执法监督工作公平。

公正规范有序开展,我所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食品卫生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强化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树立卫生执法队伍新形象。多年来,我所在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中坚持亮证执法,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执法,从未因执法行为不规范而被从业单位提起诉讼或申请复议的现象发生。

今年,我所共出动车辆34台次,卫生监督执法人员124人次,检查餐饮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6户次,对辖区内餐饮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公共场所进行了地毯式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下发整改意见书户次,行政处罚通知书份,停业整顿不合格的餐饮单位x户,取缔x户,罚款x万元,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生产原料及添加剂公斤。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打算。

1、食品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卫生意识较差,停留于低层面和一般经营性认知水平,只以盈利为目的,不愿投入,卫生硬件设施条件差,安全隐患大。

2、大部分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部分学校存在一包了之、疏于管理现象,而承包人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食品安全,只是基本的卫生管理制度难以落实。特别是实验中学食堂,学生没有就餐场所,学生的就餐安全根本无法得到保障。

3、缺乏必要的监测工具和现场取证器材,严重影响工作开展效率和监督频次。由于缺乏取证器材,一些违法证据无法固定,给实施行政处罚带来困难。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力度,逐步完善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加大卫生知识宣传,引导居民消费,接受社会监督,构建消费环境,使公共场所及食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和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安全和健康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卫生监督员个人工作总结汇报集锦

2018年,浦江县卫生监督所以“积极履职、保障安全”为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的监管手段,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卫生等领域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的健康。

按照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工作计划,理清卫生监督工作要点:一是加快卫生监督“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三是注重信息宣传,推进服务型监督模式的运行。

(一)卫生监督体系及能力建设。

1、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及基本装备。年初,为配合县城北区块拆迁要求,我所实施了办公楼整体搬迁,完成了新办公室改造,为职工提供了一个好的办公环境。为进一步提高我所卫生监督执法效率,今年上半年我所还完善了部分卫生监督基本装备,对部分台式电脑进行了更新换代,新配备了2台数码相机、2台便携式打印机,数码相机、录音笔、摄像机等执法取证设备均按照要求配备,此外我所还配备了一定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设备具体配备和使用情况均按照要求录入了《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管理系统》。

2、卫生监督协管。为更好地推进我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2013年我所重新制订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各项制度和管理规定,并按照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指导,分半年、年终、平时抽查三次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

3、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及管理。建立了卫生监督员信息数据库,每人的监督员证号均与胸牌号一致,全体卫生执法人员均持证从事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13年我所制订了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并按要求开展培训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网络培训任务也于10月初提前完成。

4、依法履职,加大执法力度。我所共有编制18人,正式在编14人,其中有2人为2012年新进,设有综合办公室、医疗卫生监督科、公卫场所监督科三个科室,业务科室有执法工作任务是7人,2013年我所办结行政处罚案件60余起,罚款44.87万元,远超过人均办理5个的工作任务。

5、卫生监督信息宣传和信息化建设。成立了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要求完成了2013年卫生监督网络直报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新闻媒体报送信息,为我所各项专项工作开展营造氛围。

6、卫生监督应急处置。制订了《浦江县卫生监督所卫生应急预案》及浦江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台风、突发生活饮用水污染危害健康事件、医院感染暴发事件、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完善了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明。我所组织了1期培训班,对本所卫生监督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进行对相关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等内容。2013年11月,我所派代表人员参加市卫生监督所组织的一起医疗废物流失事件的应急演练,取得了全市第一名的佳绩。为进一步巩固演练成果,我所参考市所演练的相关内容,组织全所人员进行了一次桌面演练,提高了全所业务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一年来,我县没有发生重大公共卫生应急突发事件。

1、职业卫生监督。

(1)《职业病防治法宣贯》。4月底,我所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在活动中,组织了业务学习暨宣贯会1次,开展宣传咨询2次,展出宣传版画8块,发放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为我所开展的各项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国家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成立了浦江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浦江县2013年国家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浦江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督促县中医院按照职业健康检查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开展自查、整改,规范了县中医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此项工作取得了市局的高度肯定。

(3)浦江县印染、造纸和化工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原则,对我县印染、造纸和化工行业职业病危害进行了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了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升了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促进了印染、造纸和化工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环境卫生监督。

(1)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测。成立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咨询活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周活动,浦江电视台《直通百姓》栏目对我所饮用水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为确保我县广大群众饮水安全,我所定期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自备水进行监督监测,并对监测结果按时进行网络直报。

(2)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2012年这项工作的基础上,我所仍然秉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思路,以“分类管理、分步实施”的工作步骤,积极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成立了所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截止目前,我县有住宿场所227家,已完成量化分级管理227家,其中星级宾馆2家,量化分级率达100%;普通旅馆225家,量化分级率达100%;美容美发场所436家,完成量化分级管理225家,量化分级率51.61%;沐浴场所102家,完成量化分级55家,量化分级率53.92%;游泳池2家,完成量化分级2家,量化分级率100%。

(3)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2013年,我所对部分住宿场所、理发美容场所、足浴场所公共物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合格率100%,各单位均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公用物品消毒工作。

(4)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专项行动。成立了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了游泳场所经营者及卫生管理人员宣传培训,分两次开展了游泳场所监督抽检,并及时将抽检结果进行了公示、网络直报,规范了游泳场所行为。

(5)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1月中旬,我所组织城区15家文化娱乐场所负责人召开了培训会,1月底,对各经营单位进行了错时专项监督检查,各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状况良莠不齐,大多数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并运作良好,从业人员持证率较高,公共场所通风良好,按要求配备消毒设施,设置有禁烟标识,并按要求进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信息公示。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我所执法人员当场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业主限期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核,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

(6)开展公共场所(足浴行业)卫生“333”治理专项行动工作。1月底,我所组织全县31家足浴场所负责人召开了专题工作培训会,并与各单位签订了《浦江县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承诺书》,2至5月份,分阶段组织了对各单位信息公示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取得了实效,各业主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兼职)卫生管理员,在醒目位置禁烟标识标语设置率达100%,均按照统一的模板制作信息公示栏,并将卫生许可证、信誉度信息、检测结果信息在醒目位置统一对外公示。5月份,对1家足浴场所卫生状况进行了抽检,样品合格率100%。

(7)开展第二类公共场所卫生“333”治理专项行动。5月份,我所参照足浴行业“333”治理专项行动操作程序,对我县2家经济快捷型酒店进行了专项监督监测,目前2家单位均达到了“333”治理要求,做到了“三落实、三合格、三公示”。此外,我所还对2家单位室内空气、公共用品进行了采样,共采样10份,合格率100%。

3、医疗卫生监督。

(1)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我所将无证行医行为、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列为打击的重点,对一些典型案例及集中行动公开进行报道,对非法行医者形成有力的震慑。2013年我所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40起,其中涉嫌犯罪向公安机关移交6起,没收药品器械218箱(件),罚款448726.9万元。

(2)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我所成立了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人召开行动部署会,督促各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与各医疗机构负责人签订了《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承诺书》,组织开展了对2家二级医院及县妇幼保健医院“依法执业守护健康”监督检查,同时针对各类医疗机构不同现状,我所结合工作实际,将对中小医疗机构分级监管工作与我县医疗机构考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经现场考评,评出规范级25家、合格级344家,对12家中小医疗机构进行不良行为记分管理。

(3)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2013年,我所开展了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我县共有放射诊疗机构21家,《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率100%,放射诊疗工作人员53名,《放射工作人员证》发证率100%,各单位均建立了放射诊疗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100%,我所及时将相关监督检查数据录入了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

4、传染病管理监督。

(1)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行动。经调查,我县仅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家,我所每季度分别开展了餐具抽检工作,针对抽检中出现不合格样本,我所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警告,并责令其查找原因,作出承诺,立即整改,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通过我所监督员多次监督检查,企业现已在餐具集中消毒各重点功能区均安装了监控设备,通过互联网与卫生监督所建立远程监控对接,我所对厂区情况进行了实时监控。

(2)结核病防控专项监督。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对象为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非定点诊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我县共有定点诊治单位1家(浦江县人民医院),非定点诊治单位3家(浦江县中医院、浦江第二医院、浦江县妇保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16家,疾控中心1家。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按照要求对各单位进行了检查,从各医疗机构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医疗机构都能按照结核病管理制度要求落实,但部分基层医疗机构也存在随访、登记不及时的情况,卫生执法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进行限期整改。在工作过程中,我所积极与县疾病控制中心沟通、协调,建立联络反馈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3)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3月份,我所开展了对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专项检查。辖区2家二级医院,16家乡镇(街道)卫生院,均实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使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及容器、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实行集中处置,集中处置单位为“金华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此次专项检查我所还查看了8家民营医院,部分医院存在未建立医疗废物暂存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不全、医疗废物登记不全、医疗废物进行未进行分类收集等问题,我所执法人员已督促其进行了整改。

5、学校卫生监督。

(1)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1号行动。此次行动以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为检查重点,2月初,我所联合县教育部门下发了《2013年浙江省学校卫生工作自查表》,共同督促各学校完成了卫生自查工作;2月底,我所组织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召开了校园卫生安全健康1号行动部署培训会,依托卫生监督协管员力量开展了对中小学校的检查,督促各学校按要求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2)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2号行动。5月份,开展了中小学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监督监测工作,共监督检测了23所中小学校,其中教室人均面积符合的学校为16所,合格率为76.19%,课桌椅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8所,合格率为85.71%,黑板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3所,合格率为61.90%,教室采光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为18所,合格率为85.71%,教室照明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0所,合格率为47.62%,学生宿舍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1所,合格率为91.67%。通过对各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的检测评价和分析,我所将存在的问题向各学校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并作出技术指导,使各学校了解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对学生健康的影响,以便落实整改。

(3)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3号行动。9月份,我所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3号行动,通过调查摸底,确定了浦阳二小等17家中小学校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从检查情况看,抽查学校对学校饮用水的监督管理基本到位,均建立了相应的饮用水卫生管理等制度,配备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其中11家学校已使用浦江县仙华水厂的市政供水,占抽查学校的64.7%,6家学校使用所在地农村“甘泉工程”的集中式供水,占抽查学校的35.3%,14家学校为学生提供开水,占抽查学校的82.35%,2家学校提供桶装水,1家学校要求学生自带饮用水。结合我所“校园卫生安全健康1号行动”、“校园卫生安全健康2号行动”,并与年度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相衔接,已确保县辖学校的卫生监督年度覆盖率达到了100%。

6、爱国卫生执法。

为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管理,履行《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中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职责,提高我县爱国卫生执法能力,根据上级要求,我所成立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浦江塔山大酒店、浦江县顺风饭店和浦江县国际大酒店三家单位进行了抽查,检查发现,三家单位均与专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签有外包协议,有专人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但相应制度和档案均不完善,对外包单位备案确认书和从事消杀作业人员的资格和培训的索证不齐全,消杀记录没保留(被外包单位带走),监督人员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三家单位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规范管理,建立相应档案。目前,三家单位已反馈我所,外包单位资质和消杀作业人员资格培训的索证已全部到位。

7、卫生监督法制。

(1)“法制卫生“建设。2013年,我所多举措探索“法制卫生”建设:一是重新制定了相关执法规范、制度,落实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二是严格行政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三是加强内部法制稽查工作,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卫生监督员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四是扎实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2)加强执法能力,提升案件质量。为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我所研究制定了《浦江县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8人案卷评查小组,所领导黄斌所长、徐承红副所长亲自参加具体评查工作,剩下6人从各科室办案骨干抽调,分四组对我所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8月5日期间已办结的38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查人员仔细对每个案卷进行评查,填写案卷评查登记表,所办公室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向各业务科室进行了反馈。通过组织此次案卷评查工作,为我所办案人员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的机会,办案人员受益匪浅。

(3)贯彻落实原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为提高我所卫生监督员的执法能力,2013年我所全体业务人员参加了市所组织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培训班,收益匪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7月份,我所自行组织了培训班,对新规范和程序进行了再次集体学习、讨论。

(4)卫生监督稽查。2013年我所按照上级要求对卫生执法文书使用情况、卫生监督人员着装管理情况、“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稽查,从稽查情况看,我所各业务科室均已使用新文书,制作的文书完整、准确、规范并符合相应的要求,监督人员执行公务时,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统一着装,在执法活动中能做到依法行政,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上访、信访、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率达到100%,无进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承诺许可期限7个工作日,严格按照承诺要求办理许可件,服务信息依法进行公开。10月中旬,市卫生监督所对我所进行了稽查,对我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

(5)投诉举报处理。成立了所投诉举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工作管理规定》,完善卫生监督值班制度,确保“96301”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完善来人来信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和处理工作,2013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6起,均进行相应处理,并及时将结果反馈举报对象。

1、办公用房紧张。我所现是借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门诊部办公,总建筑面积约260平方米,远远不能满足办公需要,办公用房急待改善。

2、人员编制不足。我所2011年施行参公管理,核定编制数为18人,现正式在编14人,根据《浙江省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编制配备和经费保障参考标准》(浙编办〔2006〕8号)文件要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按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0.6~1名的标准计算,我所远远达不到最低标准(23人)。人员少,任务重,与现今执法要求矛盾突出。

1、继续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2、积极争取县政府早日招录工作人员,积极争取卫生监督执法经费,提高执法效率。

3、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法律知识和对卫生监督执法的认识。

4、加强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5、坚持日常监管不松懈,探索监管的长效机制。

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汇报

加强职业监管力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决定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并下发了通知),于5月下旬至9月底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本次整治活动情况。

总结。

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对这次专项行动比较重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各地均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淄博市等监督所的领导小组由所长挂帅,加强了领导,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和行动方案的具体安排,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以及工作目标、方法和步骤,制定了本地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通过转发通知或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明确了责任,提高了认识,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国家规定“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与宣传周时间间隔较近,各地将专项整治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有机结合,采取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除发放宣传材料、制作黑板报、宣传栏、利用广播、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外,还组织卫生监督人员深入到企业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有些市还制作专题节目,比如临沂市与电台健康连线节目组共同制作了一期职业病防治节目在临沂电台连续滚动播放。通过多种形式的大力宣传,提高了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为专项行动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增强素质。

各地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自5月下旬起,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集中监管力量,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对粉尘危害严重的煤炭、非煤矿山、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全省共检查企业4083家,其中煤炭行业141家,非煤矿山305家,建材行业787家,冶金行业288家,化工行业595家,其他行业1967家。检查的企业中有专门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或措施的有2677家,占65.6%,进行了职业病危害评价与检测的有2268家,占55.5%,现场有警示标识的为2532家,占62%,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有2925家,占71.6%,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有3225家,占79%,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有3380家,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有3131家,占76.7%。接尘人员共256586人,其中农民工有110516,占43.1%。职工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率为15.9%,在岗期间的查体率为61.7%,离岗时的查体率为2.4%,现有职业病人2621人。

(二)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共对207家违法企业进行了查处。其中对157家企业进行了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罚,对40家违法情节较严重的企业进行了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的卫生行政处罚,共处罚款91.8万元,对10家生产环境特别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的企业责令其停业。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使《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更加深入到基层,提高了用人单位的自觉守法意识和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同时,也锻炼了监督执法队伍,规范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行为,积累了工作经验,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专整治活动,规范了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增强了企业履行《职业病防治法》的意识,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有所增强,专项整治工作初见成效。同时,通过对中小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我省的职业卫生工作仍面临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

检查中发现,多数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村个体工商户,加工设备简陋,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落后,没有配备基本的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极易引发职业病危害。职业健康检查率偏低,特别是岗前和离岗时的查体率更低,劳动者的职业病发病的潜在危险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落实情况和职业病患者治疗经费保障与国家相关规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二)企业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

企业负责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义务。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特别是农民工,多数没有用工记录,未签订劳动合同,有的无名称、无工商登记。很多企业从未为接害工人查过体,无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个人防护意识不足,不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三)某些地方政府存在行政干预。

有些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以支持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为由,强调所谓“优化发展环境”,对企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实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没有重大、特急、特殊情况,每月1-25日不准进企业检查;确需检查也必须经同级有关部门批准方能进行,直接或间接地阻碍了卫生监督部门履行职责,制约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

(四)监督执法队伍较薄弱,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有待加强。

目前,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多数存在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少,执法任务重的矛盾,监督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水平也有待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方面,与企业数量和所需开展的技术服务工作量相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数明显不足,技术水平和检测能力不能与技术服务工作量相匹配,影响了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充分认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继续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自觉守法的意识和广大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一个自觉抵制、投诉举报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争取政府领导的重视,加强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积极开发领导层,争取政府领导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真正将发展经济与职业病防治同步纳入议事日程。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继续抓工作落实。在前段集中力量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对职业病危害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好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对危害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大,不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企业,要坚决依法查处。

(四)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和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要重视并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工作,有针对性的加强县、区及职业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加大对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的督导、检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使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适应我省职业卫生工作的需要,切实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汇报

组长由校长杨明生同志担任,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由副校长王勇同志负总责,学校食堂、寝室卫生安全、教学环境卫生安全由总务处熊德平同志负责,学校生活设施、饮用水卫生由赵军业同志负责。

总务处还抽出专人抓卫生安全工作。具体工作人员安排是唐冰同志、许传忠同志负责寝室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江淮久同志负责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史训武同志负责生活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刘家英同志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根据上级卫生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制度》、《传染病预防措施》、《霍邱二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并与寝室管理员及食堂承包人签定了《卫生安全管理协议书》。

学校环境卫生,每天三保洁由学生会成员检查卫生情况,每周五课外活动时间,全校卫生大扫除,由学生会、各班班长进行检查,并公示评比结果。

生活饮用水,每月定期清理水池。

学校教职工每年定期在霍邱一院进行健康检查。

学校食堂、厕所、宿舍每天由管理人员打扫,定期进行消毒。

制定霍邱二中食堂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内容。整修了储藏室、面点间、凉菜间、熟食间,购置了消毒柜、蒸笼餐具。从业人员办理了健康体检证,食品原料专人负责,餐饮具每餐消毒保洁,剩饭菜、食品垃圾及时运走处理。

1、学校周边饮食摊点较多,这些摊点大多数无经营执照、无卫生许可证,学生到这些摊点就餐,卫生安全得不到保障。

2、学校医务室人员少,设施简单。

3、食堂购买的食品原料用量大、渠道多,加之供货方缺少食品合格证,难以保证食品的质量。

4、食堂部分设备老化,需要更换,承租人从租期考虑不愿过多投入,因此影响了食堂的高效运作。

现就以上自查出的几个方面问题,学校公共卫生安全领导组正着手想办法逐一解决。力争做到该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就汇报,该自行解决的就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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