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管委会管理制度大全(14篇)

时间:2023-12-16 18:42:16 作者:薇儿

规章制度的实施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使每个人都能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展示自己的能力。我们应该积极遵守规章制度,为实现社会的和谐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制定规章制度。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1、全面承担工业园区的建设工作和工业园区管理工作。

2、在工业园区建设期间完成项目立项手续、建设的前期手续办理、施工力量、材料的考察和招投标的手续办理等工作。

3、按要求完成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图纸的方案修改与协调。

4、按建设工程《施工规范》,做好工业园区建设工程“四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即: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工作。

5、做好工业园区与外部关系的协调、沟通;协调施工方与监理方的关系,保证园区建设工程顺利进行。

6、从服务大局出发,完善本部门职责,有计划的做好工业园区的综合管理。即:做好工业园区的绿化、环卫以及道路、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建设道路畅通。

8、加强工业园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为集团公司和园区单位、部门创造有序的生产秩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9、积极宣传、教育、引导员工,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制度的贯彻执行。

公司园区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使生产、生活得到有序保障,特制定本规定。凡人员、车辆及物品出入园区均需遵守本规定,安保人员将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1、本公司人员进出入公司园区应佩挂工卡;员工上班时间请假出公司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进行外出登记(见附表一:人员外出登记表)和打卡后才能离开公司。

2、公司员工进入公司应佩挂工卡,对未按规定佩挂者,保安应予以纠正;入园时未戴胸章,应在保安室登记借用“临时出入证”(扣压以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经保安核对后入园;保安于次日上午将“借用临时出入证登记单”交由人事部门存查;年累计借用满3次以上者,对当事人的直接上级罚款500元。

3、因公需经常出入本公司的人员,经行政部核准颁发特制工卡(并登记发放人员资料、身份证号码,并注明发放有效期),凭此卡可自由出入园区,上述人员如因工作变动不再符合“自由出入园区”条件时,应立即办理注销手续。

4、遗失工卡应立即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发,同时书面说明遗失经过并检讨,并交工卡工本制作费;年累积补发达3次以上者,人事部门应视情节当众警告。

5、使用他人工卡或伪造、涂改工卡者,一经查实,使用者、借予者、伪造涂改者均将被处以免职处分。

6、工程承包人及其雇佣人员需进入园区施工的,先由工程承包人填具“出入厂申请书”,一式两份,经工程主办部门负责人及保安核准后,一份送行政部审核,一份送保安主管部门存查,并凭此换发“工程承包人出入凭证”。

7、厂商、客户前来洽谈业务时,外来人员要与被访者取得联系并得到当事人许可,登记(见附表二:会客登记表)后放行,安保人员或前台人员应先将其安排到会客室,并用电话通知接待部门,接待部门应立即派员前来;接待部门应开具“车辆/人员出入证”,经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核签后送保安室作为放行凭据。

1、公司车辆凭行政部门制作的公司车辆通行证,由门卫核实之后方可进出。

2、外来交货车辆凭交货单,由印发部负责人核实签字的.“交货清单”放行。

3、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的车辆凭印发经理核发“货物品出入证”,经守卫核查签注时间后,进入厂区指定地点装货;装货完毕出厂时需经守卫核查,并签注时间后离开。

1、为加强公司物品清点管理,物品出入公司保安有责权根据单据对物品进行清点。

2、各种材料、下脚料、退回供料单位的书卷材料等,出园应凭交货清单(见附表三:交货清单),经印发主管人员核签后填注“车行”、“车号”、“随车人数”,经保安签注入园重量、时间后,送货部门出货;经出货部门主管签章并登帐后出园。

3、凡垃圾、废弃物或厂商交货后需归还的包装等用具出园时,应凭印发部主管核签的“免列帐物品放行单”(见附表四:免列账物品放行单),经保安查对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

4、来园区施工人员携带自备工具和物料入园,由其填具“物品出入登记单”(见附表五:物品出入登记单),经保安确认后方能进出。

1、车辆、物品出入园时间为每日(早7时―晚20时);遇特殊情况需在上列时间外出入园,主管部门需事先填写“物品逾时出厂申请单”,经主管签章,在下午17时前送保安部门备案,由保安部门通知保安室。

2、禁止携带照相机入园,经管理部门主管人员特准者例外,但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界限。

3、公司出入管理中如发现异常,保安应立即填写“异常报告处理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园区管委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合xxx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部门。

第三条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情况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推进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第四条依法治市领导组负责对园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重大事项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六条遇紧急事件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各部门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党工委。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全体机关干部。

第八条领导干部每季度学法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

第九条分管领导要掌握所分管部门的学法情况,经常惊醒督促检查。

第十条学法内容为涉及到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的法律知识。

第十一条学习形式可以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多种形式。

第十二条各部门在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过程中涉及需公开的事项,适合本制度。

第十三条除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以外,各部门对实施管理作的`各项决策应当采取有效地形式向社会公开。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关系到园区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决策,应当通过有效形式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各部门应当向公民提供自由索取有关文件或资料的便利条件。

第十四条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设置情况、管理权限和主要职责;

(三)机关的工作纪律、群众举报电话和投诉方法。

第十五条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和举报箱,同时在网站设立的本单位网页上公布政务公开内容。

第十六条园区开展法制教育工作,适合本制度。

第十七条依法治市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园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评比,信息报送等工作。

第十八条认真落实普法宣传教育计划,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要做到及时广泛、多种形式、重点突出、注重实效。

第十九条对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园区规范性文件,涉及到两个部门,由依法治市工作领导组组织协调共同做好组织宣传工作。

第二十条宣传贯彻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园区规范性文件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一)利用企业qq群、led显示屏和门户网站等;

(二)根据情况需要,召开全园区的宣传贯彻动员大会;

(三)印发有关的宣传材料。

第二十一条法制宣传员要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依法治市工作领导组作为园区法制工作开展情况和各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给主要领导。

法规、规章实施效果评估。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试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产业园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兴富祥科技园区管理的发展,规范工业园区管理行为,提高园区服务质量和水平,塑造管理有序、服务周到、优质整洁的园区形象。提供现代化企业发展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园区档次。按照服从发展与科学管理并重的原则,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以《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标准,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由兴富祥园区服务中心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及个人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企业和个人有维护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尊重环卫作业人员的劳动,服从监督管理的义务;不得阻挠和妨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和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

第二条园区内设置垃圾转运点,用于存放园区内各企业生活及生产垃圾,由园区负责统一清运,禁止在规定之外其他地方随意乱泼乱倒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

第三条每一名员工都用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爱惜园区内花草树木。所有员工不得破坏公共区域内卫生、不得践踏草坪,破坏绿化。

第四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各处乱涂乱画、乱张贴,若需悬挂条幅或张贴海报,须向兴富祥园区服务中心申请,并在使用后及时收回,并清除痕迹。

第五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办公区、综合楼)内肆意喧哗、打闹和制造噪音。

第六条对于违反规定破坏公共区域卫生、破坏绿化和制造噪音的人员,每名员工都有义务进行劝阻和检举,查证后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条园区内各企业必须爱护公共环境设施,不准毁坏、搬动、拆除。

第八条不准乱排放废水废气。

第九条园区内不准吸烟,不准乱扔果皮纸宵。

第一条水电费的价格以相关主管门规定之标准收取。

第二条每月15日前核对水电用量数据,并于20日前必须按时缴纳上个水电费。

第三条对逾期不付水电款的',每月收取5%滞纳金。

第四条对超过1个月仍不支付水电费的,将采取断水停电措施。

第二条为保证园区食堂用餐卫生安全,每一名在食堂用餐人员应无肝炎、肺结核及其他重大疾病等传染病,严禁身体健康状况不宜者在集体食堂用餐。

第三条自觉维护餐厅的就餐秩序,按照先后次序排队取餐。取餐时也要注意保持秩序,做到耐心等待和相互礼让;用餐时要注意保持安静,需要更换座位或起身走动时注意不要影响他人用餐;用餐结束后,应将残羹倒入垃圾桶内,同时将餐具放到指定位置。

第四条员工用餐必须按序排队,保持安静,不可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用餐。

第五条树立文明就餐意识,建立爱惜粮食,食尽其量,拒绝浪费的用餐理念,就餐时坚持少取勤取,适量而食,坚决杜绝浪费粮食的不良现象出现。未经许可,不得在员工餐厅饮酒。

第六条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兴富祥服务中心协商解决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条就餐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餐厅干净整洁,不得将餐后剩。

余的碎骨残渣随意弃置在餐桌上。同时,也不得随地乱扔餐巾纸、剩菜等杂物。

第八条严格遵守就餐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用餐,保证在规定时间段就餐完毕,超过规定时间,厨房不再提供用餐,避免提早进入食堂或占用办公时间用餐等不遵守时间秩序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倡导文明就餐举止,在取餐时,要对餐厅工作人员表示谢意;用餐后,要尽量做到“三无”(无喧哗、无浪费、无杂物)。

第十条每月1日结算上月的用餐情况,根据消费机统计用餐数据,计算出各公司实际餐费,交各公司核对;当月5日结清上个月的餐款,并给当月申请的餐卡进行充值(按每张卡按每月26天,每天20元进行充值)。

第十一条餐卡如有丢失,填写《餐卡挂失申请单》,经所在公司签字盖章后到园区服务中心办理,并交押金10元。各公司人员离职,应将餐卡交到园区服务中心注销;如未交还园区服务中心的,该卡所产生的消费,仍由本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当遇到停电或卡故障等不能刷卡时,采用凭厂牌临时登记的方式就餐,并将登记名单与相关公司核对后计算餐费。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攀枝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管会”)按照《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代表区政府履行对高粱坪工业集中发展区、攀枝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山新技术工业园区(以下统称“园区”)的管理。园管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入园的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四条进入园区的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项目的.投入强度为每亩150万元以上。

第五条申请在工业园区投资新建项目,由投资者向园管会申报以下材料:

(一)项目入园申请书;

(二)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五)银行资信证明;

(六)项目建议书;

(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八)项目环境初步评审意见;

(九)项目立项报告或备案文件。

第六条对符合上述条款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优先审批进入园区:

(一)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高新技术项目;

(三)与园区产业链之间关联度高,且符合环保、循环经济的项目。

第七条入园程序:

(一)入园申请:入园企业提交相关项目可行性报告,领取并填报《工业园区入园申请表》一式叁份。

(二)项目预审:园管会负责组织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城建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及相关专家按市、区产业政策,及时进行项目入园论证、企业资信审查。预审通过后,由园管会下发《入园通知书》。

(三)手续办理:

1、园管会陪同企业现场踏勘,按产业布局规划选址,协助办理项目用地规划定点批复。

2、由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牵头,镇(街办)、园管会配合,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定栽界桩、地面附着物清理和宗地测绘报告,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负责协调市国土部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3、区环保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的审批申报及市环保专家的评审。

4、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按产业政策对项目的审批。

5、区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的检查,危化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三同时”审查工作。

6、由园管会负责对企业平面布局图进行审查,并协助办理规划、建设相关证照。

7、由园管会协调,消防部门对建筑工程及设施设备进行消防安全审查,办理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工商局为企业办理名称核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国税局、地税局为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技术监督局为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区农业水利局参与入园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的协助审批许可。

第八条入园企业就本制度第五条款、第七条款办理过程产生的相关材料报园管会存档备案。

第九条土地的使用,依照国家现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企业承担,园管会负责协助办理。按《招商引资合同》中规定的使用年限期满,企业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投资者要按申报项目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改变经营项目、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不得超越征地界限占用土地。

第十一条企业正式施工前,应及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审批、《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提供厂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园区内企业出入口设置,应服从园区总体规划,不得随意设置。

第十二条企业建筑工程建设由企业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报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施工中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督和消防审查,确保安全。上述有关事项由园管会协调帮助办理。

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由本公司物资供应部负责进行安全管理。

二、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必须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店或有生产许可证的工厂购买危险化学品。

三、采购人员需向供货单位索要与危险化学品名相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四、使用危险化学品人员要认真阅读和熟悉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提示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

五、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穿戴整齐防护用品。六、未成年人员和怀孕妇女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

七、对剧毒品要制订“五双”(双人验收、双人发货、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帐)管理制度,领用审批等规定。

八、对生产、维修、使用的压缩气体,易燃气体(氢气、乙炔、氧气等)要专人保管,隔离存放,远离火种热源,防止曝晒。

九、本单位所需的酸性,碱性腐蚀品,或互为禁忌的其他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放和保管。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经过防腐蚀处理的.场所。

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配备充足的消防器具。

园区物业管理制度

1、根据劳动门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考核,做到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2、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3、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有危险的作业时值班负责人应亲自到场。

4、对变配电,供热锅炉,电梯必须进行年度检查。

5、对配电柜,锅炉的压力表,保险阀等必须定期报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6、重要机房如配电室,电梯机房应设警示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7、水箱,机房,配电柜均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8、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和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10、对外来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11、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公司园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科技发展纲要》及《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科技发展纲要》,推进呼伦贝尔地区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速全区农业由主要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转变,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全区生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推动园区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科技部《农业科技园区指南》、《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特制定呼伦贝尔生态产业科技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科技园区)管理办法。

第一条科技生态园区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的农业发展新型模式,是农业技术组装集成的载体,是市场与农户连接的纽带,是现代农业科技信息的辐射源,是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的基地,对周边地区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村经济发展起示范与推动作用。通过科技园区的引导与示范,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推动传统农业的改造与升级。

第二条科技园区采用政府指导、企业运作、中介服务、农民参与的运行机制。政府为科技园区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进行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并对科技园区内企业进行监督,保障农民利益;企业作为科技园区建设主体,接受政府指导,合理配置资源和进行产业化经营;中介组织开展咨询、评估与培训,并提供各类中介和科技服务;农民以土地、劳动力、资金等入股或通过与企业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等形式参与科技园区建设,接受技术指导与培训。

第三条呼伦贝农垦集团科技发展公司成立科技园区协调指导小组,负责科技园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地方配套政策,指导科技园区的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实施监督等。组长由科技发展公司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科室负责人组成。协调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科技园区的评审、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第四条成立科技园区专家指导组,负责技术指导与技术咨询,参与科技园区的论证、评审、考核等。

第五条各科技园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灵活高效的原则,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申报对象包括现有农牧场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各种类型的农业科技示范大户或新建示范基地,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善的管理组织体系。有健全的领导管理机构,规范的管理制度,合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科学的.发展规划等。

(二)科技含量高。切实依靠科技进步,率先应用先进技术,园区建设具有鲜明的科技特色。重点引进国家、省级攻关成果、省内外优秀科技成果和国外引智成果。农业技术水平应明显高于当地水平,引导和示范作用显着。

(三)有稳固的技术依托、科研开发能力强,成果转化快。主动挂靠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针对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攻克技术难题,开展技术培训,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四)建有多渠道、多层次、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具有一定的科技投资规模。

(五)科技园区必须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具有较高的防灾、抗灾能力,功能设计合理,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对周边地区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六)试验、示范成效明显,产业化前景广阔。根据年度计划与实施方案,积极组织项目实施,达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对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显着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前景广阔。

第七条根据科技园区建设与运行情况,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考评和验收,通过验收的科技园区报协调指导小组审定。

第八条为加强园区管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每年1月底前由园区将上年度工作总结等材料报送负责部门。

第九条科技园区可优先承担全市下达的各类农业科技实验、示范与推广项目,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星火产业化推广项目、省重大专项、科技攻关、重点农业科技项目等,并将获得相关科技计划的支持。

第十条按照科技园区建设的任务和总体目标,对科技园区发展急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懂管理、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要加快引进和培养。通过建立双向科技人才兼职制度,鼓励市内外农业科研、教学与推广单位的优秀人才,积极参与科技园区建设,加强智力和信息交流,通过加强农业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培训,提高园区建设科技水平。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园区消防的管理制度

1、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并根据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2、准因病、有事不能上班或上班后外出办事必须请假。批准权限为:半天以内的'由各组负责人批,一天以上的由筹建办主任批准。

3、服从组长指挥调度和筹建办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找任何理由和借口。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提高效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各组尤其是基建组要把每天的工作情况以日志形式记录下来。

5、紧密团结、搞好配合,工作上认真负责,及时沟通。

6、讲文明,懂礼貌,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7、认真做好安全及清洁卫生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保持室内外整齐、清洁、卫生。

8、认真学习、掌握知识,适应工地建设的需要。

9、管理好公共财物,确保集体资产不受损失。

10、不准在施工现场进行娱乐活动,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1、明确职责分工。宿迁粮食物流中心筹建办公室下设三个组,即综合及设备组、基建组和财务组。综合及设备组负责粮食物流中心总体规划,技术统揽把关、审查、指导,省市相关部门各种手续报批和关系协调,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收支存管理及与土建水电工程的技术衔接;基建组负责工地现场全面管理,包括质量技术把关,与设计、监理、质量检测与监督、施工单位关系协调及管理,与宿城区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等;财务组负责资金概算,资金筹集与管理,与财政、农发行等部门协调衔接。

2、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组职责范围内工作由组长统一安排、处理并承担责任。对自身难以处理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筹建办主任协调和处理。筹建办主任难以处理的,再报党组研究解决。如自身难以处理、又未及时报告所造成的任何责任和后果均由各组组长负责。

3、加强协调配合。各组之间联系工作和要求对方配合的工作一律以联系单方式,由组长签字后送相关组,相关组组长必须签收并对联系单中要求办理或配合的工作给予积极、迅速办理。凡因推诿拖拉或处置不力影响整个工作的进展、质量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组长的责任直至纪律处分。

为了加强粮食物流中心建设期间财务的管理,保障建设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合法有效,根据会计法和相关规定,结合基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基建工程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建设工程及大宗设备采购实行招投标制度。

2、所有工程资金支出均应经党组研究决定,党组研究决定后由分管领导核批。

3、筹建经费管理。

3.1 筹建办所需办公用品由各组根据需要,排出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购置。

3.2 差旅费按照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执行,返回后三天内结清帐目。

3.3 业务招待费由筹建办主任统一扎口管理。各组因公确须公务招待的,必须先请示后办理手续。考虑到三个组情况不同,综合及设备组、财务组公务接待在请示同意后到筹建办主任处办理公务接待审批单。基建组公务接待先电话请示筹建办主任,由筹建办主任明确接待档次和标准后记录到工作日志中,并自行填制公务接待审批单,然后不定期报筹建办主任审核并补办批准手续。

3.4 其他费用开支必须经筹建办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

4、工程进度款和设备材料款均采用非现金结算。

1、采购人员要时时处处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器材设备采购要根据工程进度,提前拿出采购清单。

3、备招投标工作小组,由筹建办主任任组长,筹建办相关人员为组员。

4、器材设备采购要按规定的工作流程组织实施。

5、器材设备到货后,要按合同及清单认真组织验收。检查产品的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标准、合格证、质保证、准用证、使用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拒收。

6、器材设备采购活动中如涉及供应商的任何“折扣”、“让利”等,均应在实际采购合同中以“让利”形式体现。

7、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准确、全方位做好预埋件预留孔洞的施工及检查工作;了解掌握材料设备的使用、运转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果断处理。

8、器材设备管理人员要做好工程器材设备信息的收集管理工作,做好各项采购活动的记录,做好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园区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以下简称园区)生产安全和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园区公司的组织、协调、管控、服务等职能,规范园区生产、建设、监管三大体系的值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园区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反应机制,提高发展区公司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园区公司值班人员。各入园企业参照本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相应的值班管理制度。

第三条 投资服务中心负责园区公司值班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评工作。

第二章 值班组织体系

第四条 园区公司值班管理实行每周园区公司行政领导(包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工会主席 )统一带班,园区公司值班人员、各入园企业(酒库或车间)值班人员、酒管中心人员、消-防-队人员、维修公司人员、建设指挥部各专业口人员共同协同值班。

第五条 园区公司行政领导实行值周制,每人轮流值班一周,值班期间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第六条 园区公司实行非工作时间轮流值班制度。

1、双休日白班、法定节假日白班由公司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值班时间9.0017.00。

2、夜班由园区公司男性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为17.009.00。

3、值夜班人员原则不安排值白班(法定节假日除外)。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第七条 值班地点及电话:

(1)白班:值班地点:服务中心,电话:3652015;维保部,电话:3652172。

(2)夜班:值班地点:警务室值班室,电话:3652110。

第八条 值班待遇:

夜班、双休日、节假日值班补贴标准统一为:每班60元/人,不补休。

第九条 值班安排:

1、管理部逐月排出夜班、双休日、节假日值班表,于每月30日前交投资服务中心,并由投资服务中心负责通知到人和各入园企业。

2、工作时间值班人员由投资服务中心人员兼任。

第十条 值班职责:

公司实行总值班长制度,总值班长由当值人员担任,值班职责如下:

1、负责值班期间园区生产、经营、建设等情况的信息沟通和联系,确保园区内外系统联络畅通。

2、负责值班期间园区各类信息的收集和上传下达。

3、负责值班期间所发生的各类事件的协调和处理;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及时上报和处理。

4、负责监督、掌握园区各单位值班情况,发现违反值班管理制度的情形,及时纠正。

5、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事件或收集的信息,及时归集,并在值班记录本上签署意见。

6、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工作。

第十一条 园区各单位应建立值班制度,自行安排值班工作,并逐月排出值班表,于每月30日前报发展区公司投资服务中心备案。投资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各单位按时提交值班表。

第三章  值班素质要求

第十二条 各值班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思想端正,纪律性强,熟悉并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 值班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组织协调、沟通管理能力;自觉熟悉园区各业态工作性质和业务流程,掌握各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熟悉各单位重要部位、报警装置、安全出口、水电闸阀、灭火基本常识等操作方法。

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须参加投资服务中心组织的值班人员岗前考试,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值班;考试未合格的,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第四章 值班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 值班考勤制度:

值班人员应按时签到,不得代签;不得无故缺岗、迟到或早退。

因特殊情况换班须经值班领导批准后方可换班;因故不能值班者,须事先向公司领导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缺岗。

第十六条 值班人员应自觉遵守值班纪律。值班期间不得脱岗、串岗;不得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网聊天、打游戏、听音乐等;值班期间严禁饮酒。

第十七条 值班人员使用值班电话,应使用文明用语,做好电话记录。值班时,电话不得用于个人私事。

第十八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区域内的“四防”、“四熟悉”、和“四清楚”工作。

第五章  值班工作内容

第十九条 公司设置园区系统网络状况分布显示图,值班人员可进入“园区工作状况显示图”(暂定),并及时更新当天的水、电、气、弱电、管道的开、闭状态,施工作业、在建状态,园区各生产企业经营状态。

第二十条 值班人员应加强值班期间巡查工作,主动采取定时或不定时方式到园区巡查(巡查次数不少于5次)。以了解园区内的监控系统运转效果、消防、电力、水管、设备运行情况、各企业生产状态、各单位值班情况及值班人员联系方式、车辆进出状况等。

每次巡查重点:园区行政大楼、室内外酒库、酒检中心、服务中心、监控中心、各施工工地、污水处理站、宏图物流仓库、园区出入口、建设指挥部等。

第二十一条 加强特殊时期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尽力维护园区利益。

遇突发事件(停水、停电)、自然灾害(洪水、冰雹、地震等),应立即组织人员实施抢险,尽力维护园区及各单位的利益。

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应保护好案发现场,并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协调、处理、或制止园区及周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可统一调配园区内各种力量。

第二十二条 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时,对不服从询问、检查、登记或无理取闹者,可实施规劝,态度恶劣的可按园区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或扭送公安机关处置。

第二十三条 园区物业管理公司值班长应在监控中心值班,做好门禁出入、车辆(汽车、摩托、自行车)控制情况登记,维护园区治安稳定,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做好本单位的安全检查记录,关好设备闸阀,锁好库房门窗,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

第二十五条 园区值班人员在对各单位值班情况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值班人员未在岗或脱岗,可提请园区公司对该企业通报批评。

第六章 值班信息管理

第二十六条 构建园区值班信息平台。当值人员可通过电话询问、上门走访等方式,了解各单位或个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服务需求、意见等信息,掌握各单位的生产经营动态和员工的思想动态。

第二十七条 建立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人员应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准确记载值班时间、地点、发生事件、事件原因、解决措施、领导意见、处理结果、值班车辆状态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值班信息处理与反馈。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事件或收集的信息,应做好登记并及时处理。

1、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信息,应视情况轻重缓急分级、分层次、分部门向值班领导报告或移送相关部门承办;对急、重、特大信息,需上报政府相关部门的,原则上需先报园区公司领导同意。

2、职责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或信息即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或信息,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或上报公司领导,就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当事人。公司安全管-理-员每日查看值班记录表,对前一天值班情况,提出解决措施,写出处理结果,并上报公司领导审核。

第二十九条 值周领导在值班期满后,就当周值班记录情况,在值班记录本上签署意见。

第七章 值班交接及物品管理

第三十条 值班交接:接-班人员应提前到达值班地点,保证准点接-班;交-班人员应将值班记录本、值班室门锁钥匙、对讲机及充电器、值班电筒、值班车钥匙等值班物品完整移交给接-班人员,并做好交接-班记录,方可离岗;对值班期间未解决事项应如实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说明原因,作好记录。

第三十一条 值班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值班物品。下班离开值班室应关闭电视机、vcd、空调、电脑等电源,发生物品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二条 值班车辆管理:

值班人员使用值班车辆(电瓶警车、越野车),须遵守以下规定:

1、驾驶电瓶警车巡查园区时要注意安全,并负责对车辆的及时保养(充电、维护、卫生清洗等)。

2、越野车为值班应急机动车,驾驶人员须持c照方能驾驶。越野车钥匙须于次日上午9点交到服务中心,由持有驾驶证的接-班人员在下午4:30在服务中心领取。车辆管理谁值班谁负责(含卫生清洁、证件移交、保管)。

3、值班人员使用车辆应遵守公司相关车辆管理规定,严禁醉酒驾驶;禁止驶离园区,若因特殊情况确需驶离园区的,应经值班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

第八章  责  任

第三十三条 值班人员违反值班考勤制度,无故缺岗、迟到、早退,视同旷工、迟到、早退,按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 值班人员违反值班纪律,值班期间脱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或饮酒的,一经发现,处以50元10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 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或未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造成损失的,将视其性质和所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六条 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登记职责,对事件记录不清楚,造成责任分辨不清的,每发生一次处当班人员50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 值班人员违反值班交接-班制度,未及时移交值班物品或移交不清楚,影响接-班人员值班工作开展的,每发生一次,处50元罚款。

第三十八条 值班人员违规使用值班车辆,参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因醉酒驾车、无证驾驶或擅自驶离园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值班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构成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投资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管理制度经公司经理会审核批准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颁布的泸酒集中发[2015]16号《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值班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1、值班人员要按上级批准的值班方式和时间进行值班,不得私自调班和连值二班,值班表经本公司经理或工程主管批准后,不得任意更改35千伏高压室。每班保持二至三人,正常应保持三人。

2、服从上级运行值班人员的调度操作保命令(除严重威胁设备和人员安全外)。3、在值班时间内要坚守岗位,不应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因故需要离开,必须经工程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开。在值班岗位上除按规定时间收听天气预报、新闻节目外,不听收音机、不看电视、不打瞌睡、不睡觉(有规定除外),不做与运行无关的任务任何事情(如洗衣服、看小说、看杂志、做功课等)。

4、变电高压室电话是生产工具,不准在电话里聊天。值班时间内值班负责人不能离开到外面就餐,应由值班人员代买饭菜带回,但控制室需保持二人。

5、在值班岗位上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严格执行规程制度,做到严肃认真,一丝不苟,要经常注意分析仪表的变化,准时抄表,定期进行各种检查和试验,对不正常情况要加强监视。

6、各项记录要按规定记入各种记录簿,做到字迹清楚、正确、详细,不准马马虎虎,字迹模糊,含意不清,甚至乱涂、伪造数据等。在值班时间内不许会客,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同意,可在门房间会客,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控制室、高压室。

7、发生异常和差错情况,要如实反映情况,从中吸取教训,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8、要注意文明工作,值班时间内衣着要整齐,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及拖鞋皮,在巡视或操作时不准穿背心、短裤及裙子,做好清洁维护工作,保持现场整洁,不准在运行设备附近挂烘衣服。

9、不得利用工作关系对用户进行"吃、拿、要"等不正当行为。

10、值班人员在接-班前和值班时间内严禁饮酒,离开机房时随手关闭非常开的照明灯具。

11、要做好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控制室高压室严禁吸烟。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主管或部门经理请假,经准许后方可离开。

2、值班电话为工作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聊天,不得打私人电话。

3、每班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范围巡检所辖设备,做到腿勤、眼尖、耳灵、手快、脑活,并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及巡检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隐患。

4、须按计划及主管之安排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和维修。如有较大故障,值班人员无力处理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班或主管。

5、值班人员用餐时,必须轮换进行,必须保持值班室内24小时有人值班,当班人员严禁饮酒。

6、值班人员必须每班打扫值班范围内之卫生,每班两次,清洁地面、窗台、门窗、设备表面等所有产生积尘之处,随时保持值班范围内之清洁卫生。

7、非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配电房,如有违者,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制止,否则追究其责任。如有来访者,必须进行登记。

8、任何易燃、易爆物品,不准暂放、存放于值班室,违者一切责任由值班人员负责。

第一条 为加强园区防汛抗旱值班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以及《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工业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防汛抗旱值班工作。

第三条 防汛抗旱值班工作必须本着“认真负责、及时主动、准确高效”的原则,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相结合的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四条 防汛抗旱值班时间自6月1日至9月20日。

第五条 值班人员由园区管委会主任,各科室负责人,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入园企业安全负责人等组成值班小组,值班必须要有领导带班。

第六条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防汛抗旱业务,掌握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程序。

第七条 值班人员职责及要求:

1、及时了解本地区实时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情况。堤防、水库、河道出险和发生山洪灾害、城市受淹后,要立即了解相关情况并及时上报。

2、及时掌握本地区防洪抗旱工程运行及调度情况.

3、认真做好各类值班信息的接收、登记和处理工作。重要信息要立即向领导报告。

4、对水旱突发事件,要密切跟踪了解,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5、做好与上下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确保不漏报、不错报、不迟报。

6、处理业务要认真,接待来访要热情,接听和拨打电话要礼貌,接受询问要耐心。

7、值班人员应办事认真、作风严谨、分工负责、团结协作、文明用语、态度和蔼,不准使用“不知道”、“我们不管”等语言,要体现出良好的工作作风。

8、上级领导来人、来电询问水情、雨情、工情、灾情时,要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资料按要求准确汇报,详细记录有关指示,并报告值班领导。

第八条 值班人员必须强化值班信息管理,遵守保密规定。

第九条 对值班信息处理不及时、不规范造成失误的,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

第十条 本制度则公布之日起执行。

园区车辆管理制度

1、根据工种的不同,维修人员常用的工具可由个人保管使用。

2、机房值班工具应放在固定的工具柜内,并排列整齐,工具箱作为交接班内容之一。

3、各种电动工具原则上由专人保管。

4、电焊机等配套工具由使用者负责保管。

5、凡属人为的损坏工具,均应酌情予以经济赔偿。

园区消防的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园区企业员工生命、企业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使生产经营等活动顺利进行,预防火灾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安全用电,所有供电导线、接头、开关、配电箱等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要求,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满足用电负荷需要,避免过载产生发热引起导线失火。用电设备、电器等工作停止时或工作人员离开时应关闭电源,以免用电气设备及线路故障导致失火。

2.使用油、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必须注意使用安全和环境安全,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购置、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

3.园区企业所需的易燃物料、原料(如布质、木质、纸质、塑料膜等)应按国家仓储标准储存和安全使用,杜绝周边火种,并根据其燃烧性质每30平方米范围配置一个针对性(如abc干粉)灭火器。

4.园区企业应按生产经营特点和行业特点在所属范围内配备充足齐备的、质量合格的消防器材。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选用质量合格、符合相关标准的不燃、阻燃、难燃装饰装修材料。

6.动火和明火要遵守《工业园区用火管理规定》。

7.确保消防通道通畅,安全疏散路线图、标识指示要清晰明显,应急照明设备应保证功能正常。

8.非火警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公共部位的灭火器材、设施以及动用消防水。否则按重新购置、安装所需费用赔偿。

9.厂房、仓库、宿舍等要按其设计功能使用,严禁与居住功能混合使用。

10.擅自改变消防设施或改变其专用助能,最高罚款壹万元。

二、园区企业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置具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进行常规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和学习,并定期做全面的检查。对所属范围内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养护、试运行和更换。

三、园区内各单位和个人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接受街道安监办与辖区消防大队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同时为贯彻消防责任的落实,与管理处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违反各项规定的,已列明罚则的按相应罚则执行。未列罚则的,责令整改,消除隐患,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惩处。

物流园区的管理制度

(一)管理人员必须保持服装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二)对待住户、访客、同事和各阶层人士,均应以礼相待,保持彼此间良好关系。

(三)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轮值时间,按时上下、班(交接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四)管理人员不得在当值时间内为个别住户做职责范围以外及对私人服务的工作。

(五)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楼宇买卖或租赁事物,若业主、住户提出要求,应请其直接向公司咨询。

(六)大厦负责人应该执行公司之各项指标,并定期召开该大厦各级员工的会议,向公司做定期工作汇报。大厦员工应服从大厦负责人之工作调配及岗位编排。

(七)不准损坏公司信誉和对公司有欺诈及不诚实行为。

(八)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对外做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九)不得向业主、住户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赏钱。

(十)所有公物不得用于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损坏公司财务,对各公物如有损坏,须负责赔偿。

(十一)雨雪天气,各员工必须依时当值,监守岗位,并按照公司所颁布之指示进行防风防雨工作。

(十二)必须尊守和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办事。

(一)按照规定时间当值,不可擅离职守。

(二)在当值时不得饮酒、吸烟、打瞌睡、阅报、看书、听收音机或与同事闲谈、开玩笑。

(三)每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及佩带员职员工作证,完成自己的岗位职责。巡视各层楼宇及走火通道,巡视时需特别留意大厦清洁及有否损坏、破旧须要维修的地方,并进行登记,如遇有不寻常事件应立即处理、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台风或暴雨期间,管理人员必须按公司所颁布的员工共值程序上班,做好一切防风防雨工作,以保护公共财产。

(五)服从上级指导,完成所指定工作。

(六)留意各种公用设备有否被破坏或涂污,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和清除,必要时须协助维修工作。

(七)执行各项任务时,必须要有礼貌,谨记“服务至上,礼貌第一”。

(八)如有住户发生意外,例如:受伤、晕倒等,应立即协助其家人招呼救护车或代办报警。

(九)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详细记录住户投诉,并迅速处理。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则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处理解决。处理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十)管理处须设置急救药品,如绷带、药棉及抢救药品等。

(十一)大厦公共地方之钥匙,如:电机房、机房、泵房等,必须小心存放,以备紧急时使用。若有需要外接钥匙时,必须登记借用人姓名及身份证,用后及时归还。

(一)必须明了和掌握大厦内各种保安设施之操作和效能。例如:对讲机、警钟、密码锁、闭路电视等。更须善用以有设施,以免减弱防盗效果,特别强调大门必须紧闭,住户出入可自备防盗门钥匙或密码锁,访客则可用对讲机。严禁大门敞开,防止坏人有机可乘。

(二)应熟悉大厦内各住户、识记住户之姓名、年龄、家庭成员、职业及联络电话。此等资料必须保密,不得泄露。

(三)与住户保持密切联络,以便就保安问题,经常交换意见和互通消息。

(四)各更管人员交接时应传达防盗信息,做好交接班记录,以备核查,务令保安人员高度警惕。

(五)严禁借推销之人士进入大厦。尤其是自称公务人员或公共机构人员,更应查验身份证、文件,如有疑问,应致电有关机构查询。

(六)应有礼貌询问进入大厦的来访客人,登记身份证或工作牌照。如有怀疑,应用对讲机与有关住户联系。如访客携带可疑物品时,更需提高警觉。

(七)当值管理人员至少每两小时巡楼一次(但不固定时间),以免坏人乘隙而入。巡楼时必须有警觉性,特别注意楼梯、走廊、电表房及其他隐蔽地方、通道等,以确保无可疑人物匿藏大厦内伺机作案。留意公众地方之间边暗角,后巷水渠侧、水箱底是否预先暗藏盗窃工具等。

(八)如听到住户呼救或发现可疑人物,须立即报警并封闭大门及通道,以待警方人员到场处理。切勿采取鲁莽行动而不知会警方。

(九)切记管理人员只有一般市民之拘捕权,并无搜查权。因此拘捕疑犯后,应尽快交公安部门处理。

(十)详细记录各有关政府部门电话,以便需要时寻求协助。

(十一)若发生罪案,应采取下列步骤协助破案。

1、立刻报案,并留在现场制公安人员到达,遇有伤员(被害人、案犯)应立即抢救和监护。

2、切勿移动、也不许他人移动、触摸、践踏现场物品,协助公安部门保留证据,方便调查工作。

3、切勿开动风扇、冷气机或其他电器用具,以免证据破坏。

4、禁止任何人在现场走动,以方便公安部门到现场调查。

5、向公安人员提供有关罪案详情,如案发经过,与本案有关人物之相貌、衣着、有关之车牌号及坏人逃走方向。

园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各部门公务用车,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报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再递交综合行政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车辆,用车人必须在用车之前和用完交车时对里程进行登记。

第二条

公司所有人员不得擅自调配车辆,所有车辆的外出必须经得办公室的同意,服从办公室的统一的安排。凡是未经得办公室允许,而私自调配车辆,此次出车费用及责任由此次用车人承担。

第三条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相关年检证件、保险证件都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在使用完毕后,必须将钥匙在第一时间归还综合行政办公室。

第四条

各部门有需车辆出差外地时,须在《出差申请表》中“拟搭乘交通工具”一栏填写清楚;且提前一个工作日告知办公室,《出差申请表》须经得副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实行谁用车谁报销原则。所有车辆加油(原则上只允许使用加油卡,)保养、维修费用、年检费用,最后必须凭借发票报销。发票上必须注明加油时的里程数及车牌号码。为确保燃油费用最低化、合理化,办公室对每次加油前后的里程数进行详细登记,由财务部审核。

第六条

外单位借车,需报总经理批准,再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第七条

车辆年检由办公室负责(仓库的车辆由赵海平负责),逾期未正常年检的,造成的损失由办公室、赵海平自行承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负责人赔偿。

第八条

车辆如需送厂保养、修理,须提前告知办公室,并经公司副总以上人员批准。且保养、修理过程当中需有公司内部人员至少1人同时在场。

第九条

各部门在车辆使用过程当中,务必谨遵交通法规,切忌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疲劳行驶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否则,对因不遵守交通法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由用车人自行负责损失和赔偿,对于各项违章记录将根据用车登记表核实追究到每个人。

第十条

办公室将会对车辆钥匙进行统一管理,对每次车辆的进出做好严格登记,并定期对所有车辆的违规、违章记录一一核查并追究到个人。

第二章司机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十三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第十五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臵,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十六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十七条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第十八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九条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给与一定金额的处罚或是对当事人当月考核进行扣分处理。(对于酒驾等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损失由驾驶人全部承担)。

第三章私车公用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共交通又无法完全满足公务出行的需要。为提高办事效率,公司针对因公务外出需要员工使用私人车辆的情况,对私车公用的员工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私车公用时,必须事先经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批准后方可外出。

第二十三条

费用报销项目及计算方法:

1、私车公用期间产生的停车费、路桥费据实凭发票报销,同时补助1.5元/公里,每月报销一次。

2、里程数计算标准:以实际记录的里程数为基准,并拍下里程数为依据,并由使用人(第三方)签字。

3、公司总助以上人员实行车补制度,补助标准为1.4元/公里;要求该车辆长期在公司使用,并且为总助以上本人所有;采用先用车后结算的方式,由办公室人员抄表,每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

第二十四条

员工在执行公司指派任务并自愿使用私人产权车辆者为私车公用行为,员工在规定时间驾车上、下班的行为,不属于私车公用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

员工每次因公务外出,须按照实际里程数及时地认真拍照做好记录,随车人员或第二人监督签字;不准弄虚作假欺瞒公司,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第二十六条

员工的私车公用车辆,须自行确保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和驾乘险)等相关手续齐全并始终在有效期限内,随车携带备查,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上述所需证件的维护费用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七条

私车公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车辆管理条例和交通法律法规,对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处罚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员工须及时对车辆日常维护及保养,确保车况良好,不得疲劳驾车或在汽车安全技术性能有问题时驾车。

第二十九条

申请私车公用的员工因公外出发生交通事故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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