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精选21篇)

时间:2023-12-06 19:38:18 作者:念青松

对于规章制度的违反,应当依法进行处罚,以维护法制的权威和公信力。规章制度的范文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和规范组织管理工作,希望大家能够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多加参考和借鉴。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监测监控要由专人负责看守值班,监控室实行全天24小时有效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监控人员在岗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得使用监控电脑上网。

3、监控员必须熟练监测监控系统简易的操作系统,能独立开启和传输监控数据,会查询和打印监控报表,发现问题能迅速做出反映进行处理。

4、监控人员必须每天检查核对各项记录(监控报表、故障记录、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等),每天早上负责打印昨日报表,并报送各部门签字核查。

5、监控人员在岗期间应执行岗位责任,做好交接-班记录,完善各类资料存档。

6、监控值班人员要认真监管监测监控系统,出现问题时值班监控员应负责配合进行处理,监控值班责任以考勤为准。

二、 监控值班管理

1、监控值班必须实行全天候监控,不得出现漏班,对井下瓦斯进行有效监测和传输,保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2、监控员两人实行月出勤考核,每人每月出勤天数不

得少于22天,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考勤。

3、监控员需请假休息,由两人自行商量,具备请假手续,做好交接-班工作,经另一名监控员同意后,由另一人负责值班工作,并要由矿领导或安通科负责人签字同意,报行政办公室审核。

4、监控员必须按时打印报表和填写记录,并在每日早上10点前报送各部门签字核查。

5、监控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回报,并做好相应的故障记录。

三、 监控报警处理

1、出现断线现象时,值班监控员应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通知井下值班电工进行处理。

2、出现跑负现象时,值班监控员应及时通知安通科人员进行处理,瓦检员无法处理时必须立即通知井下值班电工进行处理,各区域值班瓦检员必须协助监管并定期进行校正。

3、出现掉线现象时,值班监控员应立即检查监控系统和传输网络,按操作程序重新启动,任无法正常传输时应及时向监控中心回报说明情况,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出现故障现象时,值班监控员应立即查找故障源,并立即向部门主管或值班领导反应情况,及时排除故障保障监控有效运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出现报警现象时,值班监控员应立即向部门主管和矿领导回报情况,制定措施立即组织人员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6、矿井出现断电时,立即向机电矿长(科长)报告,查明停电原因、影响范围及恢复时间,并做好相应记录。

四、监控室管理

1、值班监控人员负责打扫监控室、办公桌、监控电脑、定位电脑及网络设备卫生,定期维护监控电脑,协助更换人员定位标识卡电池。

2、监控值班室属于重点监护岗位,作为文明工作办公地点,严禁在室内进行违纪违法活动。

3、监控值班人员严禁使用外线录音电话进行私用。

4、监控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在早上8:00前开门,以便于矿井领导检查和签字。

5、监控人员要爱护室内的设施设备,严禁故意损坏或占为己有。

6、监控室内的各类图纸资料必须规范悬挂妥善保管,严禁随意堆放或丢弃。

五、奖惩管理(值班监控员均以考勤为准)

1、监控值班员必须按时规范填写相关记录,若与报表或电脑记录不相符,或者记录不全,处罚当班监控员20元。

2、每日打印的监控报表,值班监控员必须按时报送各

部门签字,未按时报送签字的一次处罚当班监控员20元。

3、与监控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更不得使用监控电脑上网(监控人员允许时,矿部人员可以整理资料,但不得影响监控工作),否则上网一次罚款30元。

4、监控值班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有漏班现象,漏班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5、值班监控员工作期间未认真履行工作义务,出现断线、跑负、掉线未及时进行汇报处理,处罚值班监控员50—100元。

6、监控出现故障或报警未及时汇报或不进行处理的,处罚值班监控员100—200元,达到报警级别的还应承担相关责任。

7、监控资料要定期进行整理归档,因个人疏忽导致监控资料丢失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200元罚款。

8、严禁在监控内进行违纪违规活动,值班监控员更不得在监控期间进行赌博

9、爱护监控室内公共财产,若因个人过失导致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

一、每月必须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现场运行情况至少巡检一遍,对存在的问题要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二、通过联网系统对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及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管调度,及时督促矿井安全监控设备的故障处理。

三、加强安全监控系统联网机房24小时值班及联网系统的'网络维护工作,及时做好对各矿的业务技术指导。

四、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负责打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瓦斯、一氧化碳日报表,并负责填写当日监测信息异常情况的分析纲要,交与通风科校准,汇总后报矿领导审阅签字。

五、安全监控中心组织矿区队监测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及时研究解决系统存在的问题,对各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结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井下瓦斯、自然发火等变化规律,并及时向矿通风部门通报。

六、对各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及系统性重大技术问题,要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按计划组织实施。

七、加强对各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事故追查处理,并负责审查防范措施。

八、根据检查情况对工作失职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值班。

第二条每天须严格按照值班记录表上的时间要求,准时对所。

管辖范围内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第三条当消防探测器(烟感、温感、手动报警器)出现火灾。

报警或故障报警时,值班人员须有一人携带对讲机在5分内到达报警现场,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并随时与监控中心保持联系。

第四条当发生火情时按照“火警紧急处理方案‘进行操作处。

理。

第五条定期做好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当发。

现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修复,做到处理故障不过夜,特殊情况应上报有关领导请示解决方案。

第六条做好交接班的各项工作。

1、交班人在交班前应检查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并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完整的值班记录,签名完毕后方可离岗。

2、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与交班人进行工作交接,完成交接后,在值班记录上签名上岗。

3、当接班人未到岗或进行完交接工作时,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一.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报警信号及商场保安摄像监控系统。

二.熟练和掌握中央监控、消防报警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本商场的地形环境,消防设施设备的分布情况及摆放点。

三.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和其它物品,当班者应对使用的设备和物品负有全部责任,交接班时应对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度进行检查登记。

四.当值时必须高度集中精力,严密注视监控屏上各种动态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岗位,消防系统报警或接到报警电话,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的安防员赶赴现场予以确认,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五.与固定岗、巡逻岗经常保持联系,随时通报有关情况,处理各类事件,并及时报告领班。

六.对监控、报警仪器做好经常性的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报警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维修部门,协助维修部门尽快排除故障,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对于联系工作的电话,要热情礼貌地应答接待,对客人打错或误打的报警电话要耐心解释,沟通要表达清楚,避免误会。

八.工地时要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而带来之事故及设备损坏,由当事者负责,并追究一切责任。

九.未经部门主管允许,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消防中心,消防中心内严禁打私人电话或占用消防电话。

十,严禁在监控室内进行非工作性质的活动,严禁吸烟。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监控室值班员当班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状况、有无可疑情况等交接记录清楚。

值班时对正常情况的记录。主要包括:

各部位摄像监视开关时间;

酒店重大及主要活动时间(如宴请、来访、团队及行李抵离店等情况);

所观察到的各部位、各营业点的状况记录;

值班时对非正常情况的记录。主要包括:

员工在各部位出现的违纪情况。

对各部门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火灾、火警、按“火灾报警操作程序”的要求进行记录,并及时向当值领班和经理报告。

对值班时接到的报警电话、可疑电话等应进行记录。

协同本部门或其他部门所进行的各项工作,应记录清楚。

当消防系统和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工程部维修,保证设备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其他各岗位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进入监控室,非专业人员或本室值班人员严禁乱动监控中心设备。

值班人员要协同工程部做好消防、监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值班记录填写清楚、详细,当班发现的问题,要在当班时及时处理,对一时处理不了的,交下一班处理。

定时清扫痪,保持室内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所有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2、“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并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

3、“系统”必须具备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4、 “系统”必须实时监控全部监测地点的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停送电状态。当被控设备的停、送电状态与监控主机发出的断电指令信息不符时,应发出报警,由调度部门对被控开关停送电状态予以核实,确属闭锁失败的,调度部门应立即通知供电部门实施人工停电。

5、“系统”巡检周期不大于30秒,系统控制执行时间不大于30秒。

6、“系统”必须通过公司监测监控信息网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公司信息调度中心。联网主机必须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确保网络安全。

7 “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8、中心站监测主计算机电源必须经在线式不间断电源或交流稳压器加后备式不间断电源供给。当电网停电时,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不少于2小时。

9、当“系统”主机或系统电缆发生故障时,监测分站必须保证甲烷断电或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并应保存不小于2小时的监测数据,当系统正常后,应将监测数据传回监测主计算机。

10、中心站主机或显示终端应设置在矿调度室内。中心站机房的防尘、防静电、恒温、恒湿、及屏蔽等均应符合gb2887——82《计算机场地技术要求》的规定。并具备合格的接地及防雷电保护装置。

11、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

近期,随着“毒生姜”、“假羊肉”、“病死猪”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毒生姜”产地山东潍坊在报道第二天即将销售剧毒农药的药店经理拘捕、广州查获并销毁“毒生姜”300多公斤;上海立案查处了供应“假羊肉”的品尚豆捞坊,并责令其停业整顿。

客观地说,对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确实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就连拥有“史上最严”食品安全制度的欧盟,也出现了“挂牛头卖马肉”的食品安全风波。美国也曾出现大量食品、药品致人死亡的事件,让整个社会人心惶惶。就连很多内地人信任和依赖的香港市场,也曾经饱受有毒有害食品的困扰。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国家和地区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的同时,还举一反三式地全面检查自身在食品监管领域的'制度漏洞。

反观我们一些地方,监管部门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往往热衷于查处而不善于反思,对于如何保证以后不再出现类似事件并没有太多的作为。2015年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石家庄被撤职,21人被提起公诉,2人被执行死刑,其惩治力度不可谓不重,然而仅仅两年后,在甘肃、青海、吉林等地,再次出现了含有三聚氰胺的毒奶粉,部分样品超标达500余倍,如此这般的监管环境怎能不让消费者对国产奶粉失去信心。

在食品安全这个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上,有关部门不能总是满足于轰轰烈烈的“运动战”,满足于查处多少大案要案、收缴多少有害食品、抓获多少犯罪分子。而是要立足于筑牢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防线,不断检视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通过严防死守的“阵地战”将有毒有害食品堵在市场和餐桌之外,这样才能最终恢复和重建人们对于食品安全的信心。

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食品药品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入制度,这切中了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要害,希望相关部门在积极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投入更多的精力来完善食品安全的监管和准入制度,如此方为保障食品安全、重建消费信心的治本之策。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严格监控指挥中心管理,规范值班秩序,明确责任,确保指挥中心的正规运行,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进入中心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工作标牌。

二、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须向中心负责人请假,不得擅自离岗或空岗。

三、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不得利用工作热线和设备接打私人电话;严禁在指挥中心内接打手机电话,不得用单位电脑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等。

四、工作人员应当注意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对登录系统的口令要注意保密,离开计算机时,必须正常退出系统。不得擅自修改或让其他非专业人员修改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五、严格遵守计算机安全操作规范,未经许可严禁向计算机内拷贝及删除任何文件资料,定期进行防范病毒扫描,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

六、要增强安全防患意识,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七、做好计算机内文件和数据的及时保存,涉及管理系统的各类软件及技术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外借,不准擅自复制外传。

八、认真执行中心负责人安排的各项任务,服从管理,如有意见可通过正常途径反映,但必须坚决执行,严禁消极怠工。

九、认真做好当班记录,及时受理、立案、派遣任务和落实核。

查,不得延误耽搁。遇到难以立案和派遣的特殊案件(如:核查未通过、领导督办案件以及需要回退案件等),要及时报告中心负责人。

十、值班人员按要求填写《联动部门案件处理情况记录表》及《值班日记》,下班前将当班《联动部门案件处理情况记录表》打印签名上报并存档,做好交班工作。

十一、中心负责人除正常工作外,要帮助当班人员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遇到重大问题或把握不准的案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十二、交接班人员应认真交接,切实履行好交接班手续。接班员应按时接班,询问有关交办的事项,了解各级值班领导和检查各设备运行情况,在交接班登记本上将各类情况记录清楚并双方签名。交班者必须等接班者按规定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岗下班。

十三、值班时间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值班人员严禁在值班室内铺床睡觉、闲聊、吃零食、喝酒,值班人员在交班前应将值班室的卫生清理干净,保持良好的值班秩序。

十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xx年8月。

监控中心系列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远程联网电视监控系统监控中心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有序的使用和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监控中心安全值班制度

一、监控中心监控系统由电子局负责监控,由安保部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监控值班人员服从市局安保部和电子局的领导,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监控值班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中心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监控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提高觉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责任心认真完成好岗位所赋予的安全监控责任,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监控技术,及时捕捉掌握各种监控信息,达到不漏不错。

四、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五、禁止利用监控用的计算机从事娱乐活动等一切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保持图像信息画面清晰。

七、监控中心内必须保持整洁,室内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八、严禁在监控中心内聊天、玩耍,会客、吸烟、严禁非监控中心值班工作人员进入监控中心。

九、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领导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十、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每天下午5点之前汇总记录当天的监控情况,每天对监控的使用情况进行交接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向上级汇报。建立交接-班登记制度。交接时必须全面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清点器材和物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如因交接不清发现设备损坏、丢失,由当班人员负责。

十一、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中心;本局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

中心查询情况和观访者必须经市局安保部和电子局的领导同意并有保卫干部在场,并作记录,方可进入监控中心;单位领导需到监控中心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市局安保部和电子局,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第二章 图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记制度

一、外来单位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图像需安保部和电子邮政局共同批准,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二、监控值班人员每天按照安保工作、业检工作、代金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对全市县的监控录像进行查看,发现有违规行为及时记录,并汇总后上报相关部室。

三、监控值班人员对监控中心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四、按时保存监控录像,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对领导要求保留的监控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五、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认真记载设备的运行情况,严禁随意拆装、变动设备的部件。

六、建立监控录像查阅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观看。若破案需要查看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并有保卫干部在场。

七、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八、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九、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十、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 安全保密制度

一、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

二、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将单位领导的数据、软件及资料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未经单位领导许可,任何外人不得使用操作监控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六、对涉及单位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在监控中心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七、监控中心人员调离时,必须上交有关资料,办理交接手续,不得泄露监控中心的机密,并在离开邮政系统三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的工作。

第四章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监控中心突发停电,或监控系统突发重大故障,监控人员应立即上报市局安保部和电子邮政局,电子邮政局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并安排员工加强监控中心安全巡检。

二、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发现警情,应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火灾采取《火灾突发应急预案》,遭遇抢劫采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能够沉着、冷静、机智、快速处理匪警、盗警、火警信号,并立即向市局安保部、本单位领导汇报。必要时拨“110”、“119”要求公安、消防迅速到场,控制险情,捕抓罪犯。

四、对监控到的盗窃作案嫌疑人,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支局网点进行跟踪,并拨打110,配合公安机关及时抓获盗窃分子,确保邮储资金、人身和邮政设备的安全。

第五章 设备维修登记制度

一、监控设备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或发生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

二、对一般的设备故障,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报请厂家或专业维修部门及时维修。

三、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的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四、必须爱护监控设施,一天4次查.分早上 中午 晚上 半夜,三天一次常规检测.一周一次大常规检测.一月地毯式检测.一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定期进行保养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组织维修,使其始终保持正常的运行状态。

第六章 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一、新入职员工按照单位领导培训制度进行岗前培训,其中包括监控系统的

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

二、新入职员工在接受相关培训后,需进行考核,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考核,其考核成绩作为入职的参考。

三、单位领导按照相关制度不定期进行突发事件的演习,其中包括监测系统突发情况的操作演练;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熟练程度将被记录,作为职务晋升的参考。

第七章 系统运行安全保障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定期对自己的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应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要立即报告安保部。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二、 电子邮政局安排维修班组定期检察监测系统线路和设备,超出服务 期限的设备要及时更换。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电子局。

四、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中心,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1、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室负责全矿井下范围内温度、风速、瓦斯等情况的监测监控,必须做到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后,及时汇报矿调度值班领导,查明原因,排除险情。

2、 监测监控使用的各种设备必须坚持调-教制。敷设路线、地点等都应符合《规程》的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敷设安装、使用。

3、 监测监控设备性能必须保持完好,注意保养与维护,能够连续24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当安全监控系统主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启用备用机,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 监测监控室建立健全各种台账、记录及运行日志。监控日报表按时报矿长审批,并注意保存、存档。

5、 监测监控室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整齐有序,坚持文明办公。

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作业现场视频监控,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尾矿库在线监测工作,加强通讯、视频、监测监控管理,发挥监控巡查作用,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1、网络监控中心分两个业务组,监控组负责监控中心室内通讯、视频、巡查业务,维护组负责网络、通讯、监控设备设施的维护检查业务。

2、监控组工作职责

(1)负责监控室电话信息的接听、记录整理和传递工作。

(2)负责网络监控视频正常运行。

(3)监督巡查各监控点违章、违规行为、安全隐患、治安事件等。

(4)负责在监控中发现的各类违章、安全隐患、治安事件等其他问题分类整理汇报工作。

(5)做好各种信息记录、监控巡查记录、电话记录并整理存档。

3、维护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监控、视频、电话、网络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2)负责分公司尾矿库在线监测、井下定位、通讯、监测和选场监控及网络设备设施的维护工作,对存在疑难问题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与厂家联系处理。

二、值班管理制度

1、认真履行“网络监控中心岗位工作职责”,负责当班监控中心的监控查巡、通讯、记录工作,保证监控中心运行正常。

2、按监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维护保养好监控设备设施,保持画面清晰,通讯畅通,系统正常运行。

3、班中要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4、认真学习掌握各监控点的安全知识,按要求规定对各监控点进行查巡,做好查巡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

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中心,保持室内卫生清洁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严禁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6、监控人员不得在监控电脑上下载数据,使用移动u盘、光盘,防止电脑感染病毒,造成系统程序破坏,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三、应急处置程序

1、公司内突然停电或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监控人员应立即上报维护组,维护组要组织人员立即进行检查、维护,排除故障。

2、值班人员在巡视监控视频画面时发现一般事故隐患、违章情况、治安事件,要立即上报公司安全部值班人员,由值班人核实处理。

3、值班人员在巡视监控视频画面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时,要立即上报公司当日值班经理、安全经理和安全部落实处理。

4、值班人员在监控视频画面中发现监控、通讯设备存在问题时,要打电话向分公司监控室询问,一般性问题由分公司进行维护处理,分公司不能处理的问题要上报维护组派人处理。

四、监控设备维护规定

1、按设备正常规定操作使用电脑、电视墙、液晶led电子屏等电气化设备。做到安全用电和妥善保养、维护等事项。

2、严禁将易燃易爆、有害气体或物质带入监控室,不得用火、用电(包括私接电灯、充电或使用电器),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

3、严禁私自将监控室内设备、资料带出。

4、监控室内设备、设施不得随意关闭或中断,不得私自维修、调试,出现故障立即报告。

5、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按程序操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6、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和设备的的清洁卫生。

7、值班人员交接-班时负责检查一次设备是否正常,组长每周检查一次。

五、责任追究

1、监控人员严禁班中脱岗、离岗、睡岗、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查住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将人员交公司办公室另外安排工作。

2、在监控中心电脑上下载数据,使用移动u盘、光盘等,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造成系统中毒或系统数据丢失的,扣除责任人当月全部工资,并交公司办公室另外安排工作。

3、班中未按规定进行查巡,未记录查巡内容,未对来电进行处理的,对监控组长、监控人员按考核规定进行考核。

4、监控中心设备设施发生损坏、丢失或维护保养不到位,对监控组长按考核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5、网络、通讯、外线监控设备设施发生故障,维护人员维护查看不及时不到位,对维护组长按考核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1、监控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小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3、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

4、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须全神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记录,交-班时双方须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

5、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监控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6、防盗监视系统的贮存器,火灾报警控制器中的报警记录,ba系统的信息记录,门禁、红外防盗系统报警记录等应保存、更新,硬盘信息记录保存三天。

7、严格监控中心来访人员,人员进出请填写《监控中心人员出入登记表》。

8、监控中心设备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计算机软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备份,定期清理垃圾文件、修复软件。使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登记,且管理处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监控中心设备。

医院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监视闭路电视、消防报警信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每日(7:00——7:30)对视频监控系统巡检一次(将主机重启)。

三、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要交接记录清楚。

四、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六、非监控室人员不准进入,任何人不准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不准同时离开监控室。

七、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八、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不得擅自删改,故意隐匿、毁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不得买卖散发、非法使用视频图像信息资料。

为加强和规范医院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医院治安防控应变能力,加强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保卫人员对视频监控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保卫人员负责24小时监视视频监控图像,在观察到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三、保卫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各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要交接记录清楚。 。

四、保卫人员要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五、非保卫人员不准进入,任何人不准在监控室会客聊天。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视频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院长同意方可进入视频监控室查看。

六、保卫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医院内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不得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录像信息。监控室的视频监控图像使用有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七、监控室的视频监控图像不得擅自删改,故意隐匿、毁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不得买卖散发、非法使用视频图像信息资料。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一、安全科长是gps监控中心安全生产的责任者,对监控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负责组织制定本中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三、参加种类安全生产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精神,研究并解决gps监控系统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四、安全科对“系统”负有直接的保管、使用及监控职责。即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系统”的日常保管和维护;做好数据的定期采集、定期分析和建立台帐等工作;对违章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与处罚;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定期向公司报告运作情况。

五、发现各营运车辆有异常情况,要按异常情况处理程序及时上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认真监控各营运车辆安全情况,做好各种工作记录。

六、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不得出现空班漏岗现象。

七、对违章违纪人员要进行登记,并上报部门负责人,必要时报告领导。

八、gps监控设备公司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实行限速设置,高速公路行驶最高时速不超过100公里,非高速公路行驶最高时速不超过70公里。

九、gps监控要实行定期抽查制或实时监控制,提高gps、监控管理实效性和威慑力。抽查和监控情况要有具体登记台帐。

十、gps监控对超过10%时速以上的超速行为等各类违规行为进行严肃的经济处罚。严格控制行车速度,提高gps、监管的有效性。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实施%26消防法%26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会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派出所、社区居会、驻社区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六条社区居会建立由居会主任、居民小组长、社区巡逻队、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消防机构和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和社区居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会负责本辖区内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三)负责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七)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八)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七)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维修更换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辖区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指导;。

(三)配合消防机构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

(四)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

(五)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六)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管理单位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

(六)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防火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单位整改,较火灾隐患或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辖区派出所或消防机构查处。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的消防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建立消防巡逻制度。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区消防车道或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四)消除火灾险情,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巡查要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较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查处。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在社区内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社区消防安全氛围。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对有关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按照部署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十六条社区应当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要针对辖区的老弱病残人员,加强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学生放假期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城市消防站应当定期向社区开放,流动消防宣传车应当深入社区,开展流动消防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会应当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素质。

第十九条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

第二十条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内应当悬挂张贴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消防建设示意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图及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室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重点单位名册和基本情况档案;。

(三)火灾隐患档案;。

(四)火灾统计档案;。

(五)防火检查档案;。

(六)消防宣传教育档案;。

(七)消防会议记录;。

(八)消防培训档案;。

(九)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员会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

(十)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居会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特护人员及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三)防火检查档案;。

(四)消防巡查档案;。

(五)消防器材配备及维护档案;。

(六)居会与各居民签订的《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七)消防宣传活动档案;。

(八)消防会议记录;。

(九)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作为社区年度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对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辖区人民政府或消防机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重、特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全监控监测管理制度

1、监测监控要由专人负责看守值班,监控室实行全天24小时有效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监控人员在岗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得使用监控电脑上网。

3、监控员必须熟练监测监控系统简易的操作系统,能独立开启和传输监控数据,会查询和打印监控报表,发现问题能迅速做出反映进行处理。

4、监控人员必须每天检查核对各项记录(监控报表、故障记录、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等),每天早上负责打印昨日报表,并报送各部门签字核查。

5、监控人员在岗期间应执行岗位责任,做好交接班记录,完善各类资料存档。

6、监控值班人员要认真监管监测监控系统,出现问题时值班监控员应负责配合进行处理,监控值班责任以考勤为准。

1、监控值班必须实行全天候监控,不得出现漏班,对井下瓦斯进行有效监测和传输,保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2、监控员两人实行月出勤考核,每人每月出勤天数不

得少于22天,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考勤。

3、监控员需请假休息,由两人自行商量,具备请假手续,做好交接班工作,经另一名监控员同意后,由另一人负责值班工作,并要由矿领导或安通科负责人签字同意,报行政办公室审核。

4、监控员必须按时打印报表和填写记录,并在每日早上10点前报送各部门签字核查。

5、监控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回报,并做好相应的故障记录。

1、出现断线现象时,值班监控员应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通知井下值班电工进行处理。

2、出现跑负现象时,值班监控员应及时通知安通科人员进行处理,瓦检员无法处理时必须立即通知井下值班电工进行处理,各区域值班瓦检员必须协助监管并定期进行校正。

3、出现掉线现象时,值班监控员应立即检查监控系统和传输网络,按操作程序重新启动,任无法正常传输时应及时向监控中心回报说明情况,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出现故障现象时,值班监控员应立即查找故障源,并立即向部门主管或值班领导反应情况,及时排除故障保障监控有效运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出现报警现象时,值班监控员应立即向部门主管和矿领导回报情况,制定措施立即组织人员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6、矿井出现断电时,立即向机电矿长(科长)报告,查明停电原因、影响范围及恢复时间,并做好相应记录。

1、值班监控人员负责打扫监控室、办公桌、监控电脑、定位电脑及网络设备卫生,定期维护监控电脑,协助更换人员定位标识卡电池。

2、监控值班室属于重点监护岗位,作为文明工作办公地点,严禁在室内进行违纪违法活动。

3、监控值班人员严禁使用外线录音电话进行私用。

4、监控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在早上8:00前开门,以便于矿井领导检查和签字。

5、监控人员要爱护室内的设施设备,严禁故意损坏或占为己有。

6、监控室内的各类图纸资料必须规范悬挂妥善保管,严禁随意堆放或丢弃。

五、奖惩管理(值班监控员均以考勤为准)

1、监控值班员必须按时规范填写相关记录,若与报表或电脑记录不相符,或者记录不全,处罚当班监控员20元。

2、每日打印的监控报表,值班监控员必须按时报送各部门签字,未按时报送签字的一次处罚当班监控员20元。

3、与监控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更不得使用监控电脑上网(监控人员允许时,矿部人员可以整理资料,但不得影响监控工作),否则上网一次罚款30元。

4、监控值班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有漏班现象,漏班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5、值班监控员工作期间未认真履行工作义务,出现断线、跑负、掉线未及时进行汇报处理,处罚值班监控员50—100元。

6、监控出现故障或报警未及时汇报或不进行处理的,处罚值班监控员100—200元,达到报警级别的还应承担相关责任。

7、监控资料要定期进行整理归档,因个人疏忽导致监控资料丢失的,处罚相关责任人50—200元罚款。

8、严禁在监控内进行违纪违规活动,值班监控员更不得在监控期间进行赌博

9、爱护监控室内公共财产,若因个人过失导致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

校舍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学校负责组织每月定期对所有校舍进行一次大检查。

2、如出现开裂,渗漏、掉砖等情况,应采取发现一处修理一处的措施。如严重情况或有险情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经鉴定为危房的,坚决停止使用。

3、每一位教师,学生都有义务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如发现要及时汇报,防止不必要情况发生。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4、要加强小学校舍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的工程决不允许交付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校舍应当进行改造,使其满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5、要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和险情紧急处理预案制度,每年对小学、幼儿园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和危房鉴定,做到定期检查、定期养护,及时修缮,确保校舍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一、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值勤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例行检查,包括对摄像头的牢固情况、有无漏雨情况、编码器的运行情况、网络宽带的运行情况等。杜绝设备停止工作现象的'出现。检查完毕及时填写例行检查日志。

三、必须保证监控设备持续供电。如有意外情况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四、监控服务器数据必须保留30天以上。管理人员应及时导出有价值的录像文件并保存到计算机。对一些重要的、可以作为执法依据的录像信息,要用刻录机进行刻录保存,刻录的光盘应编号存档。

五、在重要场所的监控要采用红外摄像头或加强光源,以保证其图像清晰。

六、所有视频监控录像信息均为学校内部资料。责任人必须严格依法遵守保密条款,采取有效措施履行保密义务,严禁资料外传。

七、 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雷及电路安全的日常工作。

八矿井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调试工作。

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

三、根据《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

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分管领导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报送信息化办公室。

六、相关监测人员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须要有井下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

七、井下装置定期维护调试,每隔10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

八、井下装置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更换井下装置。如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可继续生产,否则必须停产处理。

九、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十、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误差范围(0.2%)内时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如人工监测与装置监测误差超过0.2%时,应及时对传感器调试,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停用装置。

十一、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后,应升井做全面的检修、清理、调试和校正。

十二、监控系统地面机房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电脑屏幕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各种记录。

一、矿井通风安全监控装置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矿下发的《安全监控系统维护使用管理办法》。

二、未按规定装齐安全监控装置的工作面不得开工生产;瓦斯检查员发现负责区域内安全监控装置发生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和通风队汇报。

三、井下监测装置故障后,必须在8小时内予以修复,升井后作详细记录,检修期间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监督执行情况。

四、信息中心的井下维修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井下出现监测设备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

五、监测装置校验人员必须配齐专用调校装置和标准气样,调校甲烷传感器必须使用新鲜空气、标准气样和流量计,同时还必须检验瓦斯闭锁是否灵敏可靠。

六、安全监控中心站(矿监控机房)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详细填写系统运行、异常、故障、超限及处理情况,并按规定向矿调度室汇报。监测日报送通风科值班人员批示后报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

七、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有可靠的供电电源及后备电源(如交流稳压电源、ups),备用计算机系统故障后必须立即修复;主备计算机系统每月还必须进行一次倒机。

八、安全监控系统每月必须进行一次信息传输系统的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九、安全监测工入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

光学甲烷检测仪。

十、便携式甲烷、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的维修人员每周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流量计对仪器调校一次,不完好的仪器严禁发放入井。

十一、矿监测中心必须建立包机责任制,把设备和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包机人。

十二、监测中心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交流维修经验,促进业务素质的提高。

十三、矿通风队每年必须编制下年度监测设备、备件补充计划,报矿主管部门和矿总工程师审批。

十四、巷道贯通和工作面结束需要回收监测设备时,矿通风主管部门必须下达书面通知。

十五、发现井下监测装置丢失、破坏,矿要立即组织追查处理,并及时将追查处理结果上报安监局安全监控中心。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我行视频监控安防集中系统监控中心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值班人员责任意识,确保我行人员和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共12条)。

第一条值班人员必须了解、掌握中心系统和设备基本操作方法,定期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系统出现的软硬件故障,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条认真、细致观察系统发出的信号指示及相应监控录像画面,如发生警情,应依据处警预案及时处理解决并做好记录,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主管领导。

第三条值班人员不得将易燃、易爆、强腐蚀和强磁性物品带入中心。

第四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中心数据资料的`调阅必须严格执行《网点视频监控安防集中系统信息维护及台帐管理办法》,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阅、拷贝和外借,严禁私自删除、违规覆盖、故意损毁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严禁议论、传播工作中发现的各种情况和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声誉。

第五条严禁任何人任何时候在中心计算机上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严禁因私使用工作电话、录音、录像设备等。

第六条监控值班室内应保持清洁,严禁在值班室内娱乐、会客、抽烟、留宿他人、乱扔杂物等。

第七条监控中心主管需提前制定排班计划,检查督导值班人员工作情况,处理值班人员上报的异常情况。

第八条值班人员必须按照排班计划坐班值守,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值班期间需仔细查看各营业网点情况,不得随意(擅自)脱岗、离岗,夜间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睡觉,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九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必须锁好出入门,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监控中心,检查人员或由安保部陪同的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应登记签字。

第十条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上班应提前十分钟到岗,认真交接班,交接班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当班未处理的事情,应在交接班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因故不能到岗需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以便安排其他值班人员。除因本人身体原因不能到岗,不得搞突然袭击,临时请假,导致无人接班。

第十一条中心监控系统软硬件发生故障,影响中心正常工作时,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报修,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关闭电源,及时报告,故障未排除前,不得随意启动设备,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第十二条值班期间如遇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避免出现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等情况,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做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消防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0、如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时上报进行处理。

电子监控室内的电线较多,用电量较大,是学校的重点防火部门,为确保电子监控室的消防安全,特制定制度如下:

1、电子监控室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防火安全相关规定,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电子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能发现火灾隐患,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

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设施设备无污渍、无尘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墙面、地面洁净,妥当保管消防设施,器材设备,保证完好无缺,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4、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不准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切断电源才能离开。

5、电子监控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电源开关、线路、设备。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6、在电子监控室内,严禁睡觉、聊天、会客,禁止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7、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防止事故发生。

监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演习、开展消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消防应急预案紧急处理,拨打火警电话119。并报告领导。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安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为了加强监控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监控设备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监控系统的操作规程,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不得随意调整监控目标。

3.在监控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准确地通知巡逻人员前去进行处理、跟踪,必要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要对当班的监控情况认真登记,做好值班记录;在交接-班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不得涂改、缺页,物品交接要清楚。

5.监控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擅自调班,严禁脱岗、睡岗。

6.在监控室不得看书报、杂志、玩游戏,不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应保持监控室清洁卫生,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监控室内。

8.自觉加强监控室的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非公安人员查询监控记录的,必须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记录,未经批准一律谢绝查询。

9.监控人员对监控到的打架、斗殴、盗窃、火险、交通事故、突发群体事件,以及其它有价值的监控资料等要及时保存,并做好记录。

10、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维护,保持设备清洁卫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并做好文字记录。

11、监控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秘密,不得对外宣扬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一、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由值班员查阅交接班记录薄,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由交班、接班人员先后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完成交接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班。当值班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必须有专人代替,并办理交接手续,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岗位,交接班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监控室。

三、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交接班手续结束后,一切工作应由接班人员负责。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漏应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四、交接班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礼貌待人,精神饱满,高度负责,热情服务。

1、安全监控系统的技术资料,是分析矿井瓦斯的.重要依据,所以要分类存档。

2、技术资料的分类存档工作由每班监控员负责整理,并分类、存档。

3、有关部门如需查阅技术资料时,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不准私自借阅。

4、监控室内只准存放当月的技术资料,其它资料按年、月整理存放档案室。

5、填写技术资料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保证数据的可靠、真实性。

1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1、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室负责全矿井下范围内温度、风速、瓦斯等情况的监测监控,必须做到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后,及时汇报矿调度值班领导,查明原因,排除险情。

2、 监测监控使用的各种设备必须坚持调-教制。敷设路线、地点等都应符合《规程》的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敷设安装、使用。

3、 监测监控设备性能必须保持完好,注意保养与维护,能够连续24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当安全监控系统主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启用备用机,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 监测监控室建立健全各种台账、记录及运行日志。监控日报表按时报矿长审批,并注意保存、存档。

5、 监测监控室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整齐有序,坚持文明办公。

一.实时监控各值班区域,密切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制柜的运行状态 ,发现异常问题,及时通知区域保安人员处理。

二.值班人员如发现可疑人员、异常情况、门禁未关闭、电梯使用等情况,须主动调动巡逻员监控、落实;如通知巡逻员后仍未得到实施,须报告主管。

三.如属紧急或突发性事件,值班员应及时通知班长及区域巡逻值班员赶往现场处理,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三.火灾报警控制柜接受到报警信号时,值班员应及时通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班长及巡逻队员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况,若属误报,则及时复位;若火情属实立即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和《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快速处理,在《交接-班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四.值班中收到业主单元报警信号,及时派人到现场核查并回复信息,如属误报立即复位;反之,立即上报领导并快速处理,召集人员增援,在《交接-班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五.值班中接收到周界(红外报警),调整监控镜头观察情况,及时派人现场核查,跟进结果,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六.当电梯监视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值班员应在及时通知当值班长和工程人员前去处理,如遇电梯困人现象应立即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和《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快速处理,在《交接-班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七.值班中接收到业主对讲机、电话信息或巡逻员反馈等信息,及时处理或反馈相关部门处理,跟进结果和回访工作,《监控中心信息接收处理登记表》中做好记录。(《监控中心信息接收处理登记表》需记录的信息包括:消防报警、周界报警、监控区域异常、电话接收/发送、业主对讲、电梯对讲、燃气报警、对讲机、口头知会等重要信息。)

八.负责各区域反馈的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故障信息,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处理、并跟进处理结果,并在《交接-班记录表》和《监控中心信息接收处理登记表》中做好记录。

九.负责监控中心设备故障报修、维护记录,进入监控中心维修人员须在《监控中心设备维护作业登记表》中做好登记。

十.晚上下班后,转来的所有电话及信息,值班员须在《监控中心信息接收处理登记表》中登记,并于第二天9:00之前提交物业。

十一.每月检查一次监控中心责任区域内灭火器材,填写《消火栓检查记录表》、《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十二.配合专职维保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报警系统的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系统测试并签字。

十三.保持各控制柜、显示屏、信号灯、控制线路等运行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各操作键在正常情况下应处在“自动”位置,定期与工程部专业工程人员做一次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十四.每班次值班员统一测试一次周界(红外)报警系统,确保正常状态,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十五.负责各类消防应急设施器材和各类钥匙的领用和保管,同时做好对讲机充电、更换、检查等工作。

十六.谢绝无关人员入内,禁止在监控中心室内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

十七.各种设备、设施、原器件、线路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损坏及时上报班长和专职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上做好详细记录。

十八. 录像资料至少保存十五日以上,重要资料要及时备份。外部人员要求查看或拷贝录像内容需报物业负责人同意,并需由监控中心或秩序维护安全主管陪同查看,在《交接-班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十九.按对讲至中控室要求开启大堂门禁进入楼层的人员,值班人员必须进行身份核实,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巡逻岗赶至现场处理。

二十.值班员熟练掌握各区域报警装置之具体位置,确保应急人员接报警信息后能够准确、及时到达报警地点,予以处理。

二十二.消防柜内器材根据消防控制中心控制面积配置,但至少配置:(消防头盔、防火服、消防腰带、消防靴)、(水带、水枪)、干粉灭火器四瓶、应急灯二盏、手电筒四盏、插孔电话二部、消防扳手二把、消防斧二把、消防撬棍二根、消防钳一把、保险绳二根(各不低于20米)、消防锹二把、消防桶二个(装满河沙)、防毒面具四具、警戒带二卷等。非紧急情况任何人不得动用,特殊情况需经秩序维护安全主管或物业负责人同意。

二十三. 监控中心必备的`常用联系电话:物业的联系电话(注意保密、禁止外泄)、供水、供电、供气、辖区派出所、三防指挥部、居委会等部门的联系电话以及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投诉电话,部门重要设备厂家或维保单位的联系电话,公司内部联系电话,常用紧急电话。

二十四.监控中心须保存的有关资料:国务院颁发的《物业服务条例》、4.7.17监控中心内时刻保持干净卫生,物品排放整齐有序,不得堆放杂物。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1、监控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2、监控员必需服装统一、干净、不留长发。

3、当值期间要精神集中,仔细细致做好监控记录,不准撤离岗位。

4、仔细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具体将本班的`监控状况知会下一班。

5、监控室内严禁吸烟、禁带火种,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6、天天要对各种仪器设备举行清洁,保持室内无尘等卫生。

7、任何人调用录像带或查阅文件、档案,需预先填写《查阅申请表》,经保安部经理批准签名后方可。

8、当值监控不得任意操纵中心内之一切仪表、按钮、设备等。严禁非监控员操作中心内之一切设备。

9、当值监控员或其他经批准进入监控室的人员,不得无故占用中心之通信设备。

10、监控中心仅限保安部当值监控员、当值领班、消防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进入。

11、因工作需要的pa、工种技工、大堂am、值班经理等,须经当值监控员允许后方可进入,工作完毕后准时离开,不得无故逗留。

监控中心监控员管理制度

一、当班期间必须着装整齐,按时上下班,认真填写监控值班记录。

二、监控员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处理各种监控工作,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严格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无关人员不得擅入监控中心。禁止在监控中心内喧哗、打闹。经领导批准的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参观时,要热情接待并详细填写《外部人员进入登记表》记清来访人进出时间。

四、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重大突发性事件和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事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五、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确定问题来源并进行相应处置,做好运行记录。

六、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及与值班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监控中心。工作时要集中精力,不得打瞌睡、扯闲谈、吃零食,不得在监控中心吃饭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进入监控中心必须随手关门,保持环境的整洁和室温稳定。

八、监控中心的任何设施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拆卸和带出,保证系统运行安全和个人安全。

九、交接-班前认真核对监控数据记录,认真打扫监控中心的卫生,并将当班期间污染源监控情况向接-班监控员说明,按规定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十、监控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各种监控数据,保持数据的真实性、连续性、准确性、统一性、完备性。

十一、监控员不得擅自更改、虚假填报相关的监控数据,如出现实际数据与填报数据不符的情况,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十二、监控分中心必须建立完整的监控档案,定期将各种监控数据及各种工作记录、登记表进行整理、编号后归档。

十三、监控员不准私自做连班。

根据8月27日周例会会议精神及要求,参照分公司原制定的.监控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结合现在实际工作情况,现草拟监控中心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并增加了监控中心主任岗位职责。如下:

监控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 对安全监控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全面负责;

3. 组织监控室工作人员学公司、分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

5. 定期组织监控人员分析、解决监控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 积极配合采矿工队工作,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9. 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1. 在主管领导的带领下,认真做好监控调度工作;

2. 认真学习监控中心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3. 熟练掌握安全避险五大系统各种设备及各种软件的操作使用方法;

4. 按时交接-班,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5. 要坚守岗位,时刻注意观察安全监控监测系统、基站、传感器运

行情况,认真填写值班运行记录;

9. 认真做好矿石计量监督工作,如实填写采矿计量记录;

10. 负责上级部门来人检查讲解工作;

11. 严格执行请示汇报程序和值班制度,保守企业秘密;

12. 负责保养维护安全监控监测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13. 爱护办公设施,保持监控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14. 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监控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

1.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不得迟到;

5. 交接-班人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二、值班制度

2. 值班人员中午、下午就餐时间为30分钟,就餐完毕立即到岗值班,

不得餐后在外逗留;

4. 值班期间要着装整齐,按要求穿戴工作服,保持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5. 值班期间不得无故脱岗、睡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6. 值班期间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值班记录,要做到规范、整洁、工整、清晰;

7. 值班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不得延误;

9. 值班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严禁非监控室工作人员操作监控监测系统设备;

10. 严守企业保密制度,不得向他人泄漏监控监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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