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热门21篇)

时间:2023-12-12 01:30:32 作者:文轩

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和秩序而制定的一套行为准则。通过阅读这些规章制度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作用。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管理是考察教学质量和向师生进行教育的重要资料。设立教学档案,不仅可以了解和掌握全校情况,而且能比较系统地给学校管理人员提供一些可靠的依据,以便学校领导、管理人员更有效的管理教学工作。

1、上级及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决议、通报、指令、批复,条例、规定、制度等。

2、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3、教务处和专业科的工作计划与总结。

4、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评估的.总结。

5、学校教学工作的各种上报材料。

6、教学改革方案和总结。

7、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教学管理材料。

教学文书档案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按学年建档、保管。

1、教学计划。

2、教学大纲。

3、选用教材情况登记表。

4、校历。

5、教学进程表。

6、选课指南。

7、学期授课计划总表和教学实验开出项目汇总表。

8、期末考试、毕业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9、毕业实习计划和大纲及能反映实习科目和项目的其它原始资料。

10、各门课程的学生成绩记载表。

11、学期授课计划表、系部教研室各种活动记录、集体备课记录、教学日志、听课记录、教案等教学文件。

14、教师的基本情况、工作计划,教学总结,考评材料及进修情况;

15、教师发表的论文,编写的教材及参考书、教科研成果情况;

16、教师受到的奖励或处罚等情况;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1、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教学文件及有关规定;

(2)学校制订的.各项教学文件和教学规章制度;

(4)学校、系(部)和教研室的学期(或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5)校历、教学进程表、总课表、教师聘书及课程表、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等;

(6)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5、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种教学档案。

6、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应按学期按目录对教学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并立卷。

7、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档案妥善保管、防止档案霉烂、人为损坏、或流失等。

8、档案室应有防火、防盗等设施。

9、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室以及所保存的教学档案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管理记录。

10、借阅教学档案,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填写《教学档案借阅登记表》,说明借阅的事由和借、还日期。借阅人员对借出的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折页、涂改、画线、圈点、剪贴。

11、查阅教学档案资料,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由档案管理人员下架、开卷。

12、借阅和查阅过程中,造成档案损坏,损失等情况,应立即报告档案管理部门。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一、本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学校文件收发的完整、及时、准确,促进学院内部及学院和上级部门的信息沟通,提高各部门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本制度涉及的文件是指以学院名义发布的各类公文包括请示、报告、决定、通知、意见及规定等等,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公文,以及各部门上报的各类文件资料。

三、文件收发要做到仔细、认真、及时、完整。

1、接收文件应在文件登记表上的作好登记,填写应仔细、如实、及时,并由办公室人员签字确认。登记表须保持清洁、保存完整以备归档之用。

2、联络员在校团委领取的文件应根据校团委的指示及文件内容的缓急,及时将文件送达学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轮阅,并做好文件传阅记录以备查。

3、传阅文件应保持文件完整无缺,并在相应的时间内归还办公室。

4、分团委各部门每月月初和月末应按时上交当月的工作计划及总结。如要举办活动,应上交相应的计划和总结,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将按考核制度上的有关规定扣分。

5、各部门上交的计划和总结包含打印稿和电子稿,打印稿应存放在各部门文件夹中,电子稿应存放在办公室电脑各部门的文件夹下。

6、上交上来的打印搞应及时、认真、如实的做好各项登记,查看是否有图片并做好备注,上交电子稿时办公室接收人应确保其能打开并含有相关内容,做好相应的登记。

7、分团委所属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在办公室查阅文件,但不得善自改动文件内容,查阅时应经过办公室有关人员的批准。

1、学院各类文件指在学校内部统一意见、发布通知、决定和沟通信息;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重要事项等。

2、欲发放文件应先起草文件草稿,起草完毕后交有关人员审定,审定合格后方可发放。

3、根据文件内容填制统一格式的文件签发单,并将文件按学院统一规定编号在发文登记表上分门别类地做好文件的具体信息的登记,学院任何发送文件都得做好登记,该登记表作为归档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4、文件发送之前应加盖学院相应的公章。

5、对每一号文件办公室都须将文件原稿及文件发放记录按照文件编号顺序完整保存并存放在办公室文件夹下。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1、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2、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教学文件及有关规定;

(2)学校制订的各项教学文件和教学规章制度;

(4)学校、系(部)和教研室的`学期(或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5)校历、教学进程表、总课表、教师聘书及课程表、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等;

(6)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3、教学档案管理机构由教务处负责。

4、教学档案按年度分类管理、编目造册及归档;

5、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种教学档案。

6、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应按学期按目录对教学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并立卷。

7、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档案妥善保管、防止档案霉烂、人为损坏、或流失等。

8、档案室应有防火、防盗等设施。

9、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室以及所保存的教学档案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管理记录。

10、借阅教学档案,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填写《教学档案借阅登记表》,说明借阅的事由和借、还日期。借阅人员对借出的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折页、涂改、画线、圈点、剪贴。

11、查阅教学档案资料,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由档案管理人员下架、开卷。

12、借阅和查阅过程中,造成档案损坏,损失等情况,应立即报告档案管理部门。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学管理规范化程度。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学管理部门、各级教学部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教学档案分为学院、系部、教研室(实验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部为二级管理,教研室(实验室)为三级管理。

2、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教学档案工作,各级管理应配备一名兼职档案人员具体承担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本系部、教研室(实验室)的教学文件材料。

1、院级建档范围: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教学综合性文件材料:本部门制定的各种教学管理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量;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3)教学过程性文件材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改方案、总结;各系各专业教材(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征订单、教材帐、卡、清单;各门课程的试题(卷)库、试卷等。

(4)教学研究性文件材料:有关教学、考试方法手段改革的研讨、经验、计划、总结;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资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5)教学质量监控文件材料:教学信息反馈材料;教学质量分析、总结;教学检查,教学纪律、教学调度的有关材料等。

(6)实践教学文件材料:实验(训)教学大纲、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院外实习协议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题目、计划;实验(训)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论证、评估;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

(7)学籍管理文件材料:有关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及有关变更材料等。

2、系级建档范围:

(1)上级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本系部制定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总结及统计报表、人员考核等。

(3)可参照院级建档范围分类归档的有关材料。

3、教研室(实验室)建档范围:

(1)上级与本教研室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教研室制定的各类教学材料:教学计划、大纲;教学改革方案;教学与实验授课计划、教案、试题(卷)库;有关实践教学(包括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计划、大纲、指导书、讲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自编教材;教研活动记录;有关教学的各种计划、经验总结、考核、质量分析、情况调查及统计表等。

(3)实验室产生的各类教学材料:实验室建设计划、总结;实验日志;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物、卡档案;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帐目管理;实验设备运行记录、维修记录;有关实验教学的统计报表等。

(4)可参照院级建档范围分类归档的有关材料。

1、按年度归档的档案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按学年度归档的档案在次年寒假前归档。

2、按照教学档案三级管理的要求,分别由教务处、各系部、教研室(实验室)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装订、保管有关教学的各类档案及相关资料。

3、归档的教学材料必须字迹清楚,手写的文字材料一律使用碳素笔填写。建档材料应加制封面,注明标题,编制时间,保管期限,卷(盒)内要建立材料目录。

4、教学档案的查阅、摘录、复制等应参照学院《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5、教学档案必须在安全可靠、防火防盗、防霉防蛀的条件下存放。

6、教学档案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得丢失。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认真遵守保密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一、教导处对于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通知、通告等建立相应的来文档案,进行保存。

二、做好教学常规资料的收集整理,如教导处工作计划及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活动小组的工作计划与记载。教导处会议应有详细记录,做到时间、人员、议题三落实。

三、期中及期末考试的相关资料(如试卷、学生成绩、分析材料等)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

四、认真管理学生的学籍及录取、升学的原始材料。

五、按照学校文书档案和教师业务考绩档案的归档范围和要求,收集、整理好学校、教师在活动中的各种书面材料(如公开课的教案、课件、评议等)。

六、教导处有专人对教学工作档案进行管理,在传递、借阅、利用、统计有关材料时,必须做好有关登记手续。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学院教学档案是学院教学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学院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加强学院教学档案管理。以适应学院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育评估、教学检查等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系(部)、教研室都要建立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一)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院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二)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

(五)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七)教学改革进展情况、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

(八)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及成果;

(九)教学工作评价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

(十)考卷、实践教学的各种记录、实习报告等;

(十一)各类申报材料,包括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等建设的申报材料;

(十二)其他有必要存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1、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列入教学管理程序,列入教学活动的工作计划,列入教务处、系(部)的职责范围和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教学档案,由教师、教研室、系(部)负责收集、整理。各项教学管理中形成的教学档案,由教务处及有关职能部门按其职责范围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

2、归档的教学档案必须完整;必须准确地反映学院教学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3、教学档案归档一式一份。比较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档案可适当增加归档份数。各系(部)可自备一份存档。

4、教学档案归档接收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原则上定在第十八周),并在下学期第三周前归档完毕。

1、根据学院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中确定的各类教学档案的保管期限。档案保管期限,根据档案利用价值的时间长短可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2、由学院有关档案管理人员组成教学档案检查小组,对教学档案进行检查。检查中如发现内容有不确切、不完整等情况,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补充。检查工作应定期进行,一般一学年两次。

3、根据国家规定和学院制订的相应规定对教学档案进行编目造册,遵循教学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根据学院档案管理规定的教学档案分类编目办法进行分类,分类方法要统一、一致,不能轻易随意变动。

1、教学档案,必须用专门器具妥善存放,科学排列,便于查找。

2、教学档案,要定期进行清理检查,对破损的教学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库存教学档案因移交需注销时,要查明原因,并保存依据。

3、销毁教学档案必须严格、慎重。事前应编制销毁清册,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销毁教学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4、学院教学档案信息的利用,是学院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教学档案的查阅必须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办理借阅手续,并注意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教学档案原稿,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如与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的不符之处,则按学院规定执行。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1、校领导每年写的开学工作计划和期中期末工作总结报告。

2、教研组每年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

3、班主任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教学总结。

4、各教师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教学总结。

5、试题、试卷分析包括各年级期中、期末试卷,试卷分析及市统考试题。

6、教师听课记录、公开课、观摩课、优秀课教案。

7、全校各班级学生期中期末成绩装订成册。

8、校领导、各教师任课班级、任教情况。

9、其它有保存参考价值的教学文献资料。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各类档案文件旨在学校内部统一意见,发布通知、决定和沟通信息,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重要事项等。

2、欲发文有关处室应先起草文件草稿,起草完毕后交学校办公室。

3、办公室负责人应认真细致地做好文件草稿的核稿工作,再根据文件内容填制统一格式的文件签发单,并将文件按学校统一规定编号、登记,之后提交校长签发。

4、办公室应建立学校发文登记簿,详细地、分门别类地登记文件的具体信息(如文件名、文件编号、发文日期及主送、抄送、抄报单位等)。学校任何发文都必须登记在册,该登记簿作为归档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并于下一年度初移交学校档案室归档。

5、文件签发或会签完毕交付打印室打印,文件稿的首页需用统一的格式(学校红头文件纸)。

6、文件打印完毕后加盖学校公章。对于学校内部发文,可以采用内部电子邮件系统,将文件分别发送至学校领导和各处室,并作好相关的发送记录,作为档案保存。

7、对每一号文件办公室须将文件原稿、文件签发单、两份文件原件及文件发送记录,按照文件编号顺序完整保存并定期整理(一学年)。

8、学校办公室及学校打印室工作人员有对学校有关文件保密的义务和职责。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本科教学工作是我部的中心工作之一,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档案材料,记录了本科教学工作的全过程,也体现了我部对本科教学的思想和方法,是衡量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标志,是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是基础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我系本科基础课教学工作档案的管理,根据我校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科基础课教学管理办法。

本科教学工作档案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的领导下,由教学秘书、教研室、实验室分工负责管理。

具体办法如下:

1、一级:学校集中管理和利用的档案。

2、二级:基础部集中管理和利用的'档案。

3、三级:各教研室、实验室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对教研室、实验室工作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各教研室、实验室集中统一分门别类进行保管和利用。

1、应明确教学主任、教学秘书主管档案工作,负责本部门基础课本科教学档案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检查,将本科教学档案工作落实到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

2、基础课本科教学秘书负责本单位形成的教学档案的分类、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好本单位的二级档案,并提供利用。

3、各教研室(实验室)主任负责本单位教学档案的积累和归档工作,督促教师及时向本单位移交档案,同时要保管好本单位的三级档案,并提供利用。

4、各任课教师及有关人员有义务及时将教学档案交给部本科教学秘书进行归档管理。教学档案的借阅要及时归还。

1、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系领导研究本科教学工作的会议记录。

2、各个教研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3、领导、教研室主任听课记录。

4、基础科学部发展规划、基础科学部规章制度。

5、教学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典型教案。

6、教学日历、试题、答案、试卷分析。

7、学校各个专业的培养计划、实验教学大纲。

8、教师编写、出版的教材、讲义、实验教材或指导书。

10、承担教研项目情况。

12、教学论文发表情况(附复印件)。

13、教学获奖情况(附复印件)、数学建模竞赛获奖情况。

14、调串课记录。

16、教师授课任务书。

17、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情况。

18、学生评教、专家评教。

19、各门课程考试试题、参考答案、试卷分析、学生试卷、考场记录。

19、各种教学活动照片。

20、基础科学部师资队伍建设。

(二)教研室。

1、教研室教学工作总结。

2、教研室教学研讨活动记录。

3、青年教师试讲材料。

4、历年考试试题。

5、历年考试试卷成绩分析。

6、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学日历。

7、教研室开出的各门课程试卷。

1、学生试卷保存齐全,无丢失、破损。试卷批改规范、严格、公正、核分准确,无提分现象。试卷、评分标准、试卷分析、成绩单等资料完备,填写规范正确。

2、学生实验报告保存完整,无丢失、破损。实验报告批改认真,给出评语、分数并签字。

3、有关文件要有公章,日期准确。

1、试卷、课程设计及实验报告保存三年。

2、其他档案材料长期保存。

基础科学部。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管理是考察教学质量和向师生进行教育的重要资料。设立教学档案,不仅可以了解和掌握全校情况,而且能比较系统地给学校管理人员提供一些可靠的依据,以便学校领导、管理人员更有效的管理教学工作。

1、上级及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决议、通报、指令、批复,条例、规定、制度等。

2、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3、教务处和专业科的工作计划与总结。

4、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评估的总结。

5、学校教学工作的各种上报材料。

6、教学改革方案和总结。

7、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教学管理材料。

教学文书档案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按学年建档、保管。

2、教学大纲。

3、选用教材情况登记表。

4、校历。

5、教学进程表。

6、选课指南。

7、学期授课计划总表和教学实验开出项目汇总表。

8、期末考试、毕业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9、毕业实习计划和大纲及能反映实习科目和项目的其它原始资料。

10、各门课程的学生成绩记载表。

11、学期授课计划表、系部教研室各种活动记录、集体备课记录、教学日志、听课记录、教案等教学文件。

14、教师的基本情况、工作计划,教学总结,考评材料及进修情况;

15、教师发表的论文,编写的教材及参考书、教科研成果情况;

16、教师受到的奖励或处罚等情况;

以上内容,涉及教务处、实习就业处、教育研究室、系部教研室等科室的内容,分别由相关科室在学期末或年末整理归档。

xx教务处。

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在工作和各种活动中形成并作为历史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件资料,它起着凭证、依据和史料的作用,并为团委指导帮助学生会开展工作提供丰富材料。

1、学生会档案管理工作由院学生会办公室档案组成员负责统一管理;。

2、各部门应设管理本部门档案的副部长,负责日常档案的收集、整理以及保管工作;。

3、各部门负责档案的副部长应与办公室加强联系,沟通思想,交流经验,以便于档案管理制度的顺利推行。

1、学生会档案分类为:各类文件类(上级文件、申报表、申请表)、会议记录类、人事档案类(包括各部门及其干部档案类奖惩记录类)、工作计划类活动内容及工作总结类及其他共六类。

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

(1)文件类:。

文件(包括上级文件、申请表、申报表)一律按a4纸一份归类存档;。

(2)会议记录类:。

(3)人事档案类:。

(4)工作计划类:。

(5)活动内容类:。

学生会各部门组织活动应当制定活动计划书(策划书),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出活动总结,并把工作总结于活动结束后3天内交于办公室,此工作计划保留存档,以利于期末部门考核时起参照作用;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给办公室妥善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

(6)工作内容类:。

学生会办公室档案组成员把各届学生会成员的档案设宗,主要含以下材料:。

(1)学生会干部个人档案;。

(2)学生会干部各学期的工作总结以及工作成绩评定;。

(3)与学生会干部本人有关的各类文字材料;。

(4)各类材料均一式两份。

1、当有办公室档案管理员在场时,直接由管理员负责归档;。

2、管理员不在时,应及时通知管理员,由管理员整理归档;。

3、管理员归档时,应详细填写档案管理纪录;。

4、未经过主席或者办公室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借口借阅档案;。

5、调档时,必须持有主席的签字证明;。

6、调档时,必须有档案管理人员在场做详细记录,并填写档案借阅表;。

7、档案一旦遗失,管理人员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及时补档;。

9、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档案,否则一经查实,报主席团严肃处理;。

10、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整理核查档案。

1、活动策划书、活动筹备情况、活动及进程结果、活动结束后整理得经验、教训;。

2、活动新闻稿。(对于比赛类活动,必注明各轮次的战况及获胜方)。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办公室应完整、科学地保管好学生会的档案材料,以备查询、参考、交流,特制订本细则。

1、查阅前请对照办公室档案清单,明确档案名称详细资料;。

2、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并由审批人(部长)同意;。

3、各部门在指定时间办理查档手续,并确认归还日期;

4、档案查阅完毕后请及时归还,过期不还且未讲明原因的讲上报主席团并做严肃处理;。

5、本细则适用于学生会在各项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今后工作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样、图表、奖证、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材料的管理工作。

为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使学生会工作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特建立本制度。档案制度总则在于规范学生会各类文件资料的管理,利于查询借阅及其他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3、遇有学生会干部工作调动或辞职离任时,要及时报于办公室备案;。

5、院学生会的其它文件及文字资料是否列入院学生会档案,由院学生会办公室决定;。

6、属于学生会所有的档案,由委员会决定公布:未经上述机构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办公室有权查询并作相应处理。

本制度所称“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2、档案要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备、条理清楚,手写的应用碳素墨水工整书写。a4纸文档是指文书、档案等原始的或电子的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

一、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资料者,须持身份证(或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填写查阅登记表;受他人委托者,还须出具他人上述任一证件(含复印、传真件)及委托查阅申请书。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珍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带给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给予劝告、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机关文书档案和违纪人员档案的管理,保证机关档案的安全和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文书档案是机关重要的机密材料,涉档人员应牢固树立保密保卫意识,确保机关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档案;不得擅自提供档案或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将无关人员带入档案室。

(三)保持存档地段的清洁,严禁在档案柜旁存放不利安全的物品,严禁在档案室吸烟。经常检查防盗、防火、防潮、防蛀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四)查阅借用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外单位查阅档案,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填写《查阅档案申请表》,同时由查阅档案单位负责人和本机关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查阅。查档人员只能查阅经同意查阅的档案材料,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圈画、涂改,不得拆换、抽取、增添档案材料,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抄录和拍照档案材料。本机关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后可以借用,但必须严格手续,加强管理,借阅单位必须妥善保存,不得转借、毁损,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机关档案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管理按照县档案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原则上时限在10年以上的文书档案应移送县档案馆保存。机关各室立卷归档的文书档案,除需要移送机关档案室统一管理的外,其余的档案由各室自行保存。

(六)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如有变动,应认真做好档案及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

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环节的衔接,监理项目部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三、工程文件的收发及管理规定。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监理项目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监理项目部信息管理员统一接收;统一接收国网项目部、集团项目部、电监办以及监理项目部等下发的各项文件,做好接收记录。

3.1.4信息管理员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信息管理员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收发文记录,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上级下发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通知及会议纪要,由信息管理员按所指定的单位及时传递并建立发放记录。

1、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

2、归档范围:

1)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2)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3)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监理项目部有权退回,相关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3、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1)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项目部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2)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项目部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3)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4)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4、其它。

(1)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国家电网办[20xx]250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项目部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2)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3)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

(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5)符合国家电网项目部《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基建安全[20xx]25号及《关于强化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数码照片采集与管理与管理的工作要求》国家电网基建质量[20xx]322号要求。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分局税收征管资料管理,维护征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促进税收征管档案管理的发展,更好的为税收征管服务,根据某地局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税收征管资料,是指在征管全过程中形成的与税收征管有关的文件、凭证、报表、帐册、文书、案卷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记录。

社会保险费和其他地方规费的征管资料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集中、系统完整、简便实用、真实准确的原则。

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内容包括采集(录入)、整理、移交、归档、移送、保管、调阅等部分。

第四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实行属地负责制,各征管组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综合组负责征管资料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并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检查、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征管资料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第五条:建立征管资料档案室和专用档案柜,配备忠于职守、熟悉业务、保守机密、认真负责的档案管理人员。

第六条;征管资料按基本资料、分户资料和综合资料等分类管理,具体为:税务登记类、帐簿凭证类、纳税申报类、税款征收类、发票管理类、税务检查类、综合类、征管质量考核类等。

第七条:各征管组对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归档一般按以下归集流程操作:收集资料————整理资料————按年度、类别、保管期限分类————按标准装订资料————排列编号————装盒编目————移交上柜。

第八条:综合组在税务检查中形成的检查资料,按规定整理、传递和归档,并在结案后10天内复印送交征管组,进入户管档案。

第九条:归档资料必须是税收征管各环节办理完毕后的正式资料。资料应文字清楚、内容完整、手续齐全。资料格式原则上以上级局制定的表证单书式样及规格为准。

第十条: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等的税收征管资料实行一户一档。户管档案内容应包括从税务登记到税款入库,整个征管过程的全部资料,并按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财务报表等项目分类顺序归档。

个体工商户的征管资料一般按街道、地段、行业等归档,实行十户一档。并按税务登记、定税、申报、征收、停复业等项目顺序归档。

第十一条:分户档案中的税务登记类资料归入当年度档案。

第十二条:征管资料归档时,应按税收征管环节、时间顺序依次排列。同类资料应排放在一起,以便查阅和调用。

永久、长期保管的资料档案必须去掉金属物。

归档资料应依据分类和资料编号编制资料目录。目录的标题应按所归档的征管资料的分类填写,并按资料的排列顺序编写页码。

归档资料目录应置于归档资料之首。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征管资料的传递、登记、保管、借阅等项管理制度,并对资料的归集、保管、借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往年资料必须由档案室保存,当年资料由各征管组分别归集,集中到专柜保管。

第十四条:征管资料档案的保管必须做到“三专”、“六防”,即:专人、专柜、专室,并有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高温等措施。

第十五条:征管资料调阅、复制、移送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依法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

档案管理制度

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档案(以下简称业务考核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业务考绩档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就业务考核档案建立归档,收集,传递,传阅,保管等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1、任职资格申报表。

2、考核材料。

3、成果材料。

4、其他有关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价值的表册和材料,如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上公开课、作辅导报告、优秀教案、先进班主任工作小结等方面。

1、按归档材料的范围,形成收集归档材料的网络,将专业技术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己办理完毕的有关材料经负责人审核后,及时送交业务考绩档案的负责人。

2、业务考核档案的负责人应在每年6――7月份到到有关部门收集一次,拾遗补缺,经清理后利用暑假分类归档。

1、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时,其业务考核档案应及时转入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转出时须办理登记注销手续,不得个人自带。

2、部门借阅,一般在档案室进行,特殊情况,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但不得超过借阅期限,如本人要求查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但只能借阅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有关的组织推荐意见,鉴定、民意测验一般不允许查阅。

3、借阅档案一般不超过一周。如确因工作需要超期借阅,应办理续借手续。

4、任何人不得涂改、增删档案材料,归还时要清点核对。如发现问题,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l、保管人员要模范地执行国家、机关上级机关和单位制定的档案工作法规、制度,忠干职守、积极地做好本职工作。

2、保管人员要定期将收集的材料讲行清理、分类和归档,对已形成的档案定期进行检查。

3、对业务考核档案要进行科学的管理,按照便于利用、便于管理的要求进行分类编号,要定期做好业务考绩档案的统计工作。

4、保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的保密法规按照要求办事,做到万无一失。

5、档案室要健全防火、防盗、防潮等设施,特别每年雨季要做好防潮措施,并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过程,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大力推广配方肥尤其是缓释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至少保存两年,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生产过程问题的追查。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农业投入品采购记录表;二是种植业农事生产记录表;三是农产品销售记录表。

三、生产记录由主要负责人填写,并由相关人员对其记录进行定期检查。

通过健全生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全面真实地掌握农产品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情况、质量控制标准、产品生产数量和销售去向,既有效地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也加强了农产品生产者的自律约束。

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咨询档案的管理与使用,进一步促进心理咨询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档案管理规定:

凡属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与心理咨询室的各种门类载体的资料(学生心理档案、心理测试量表、心理测试结果、心理咨询记录、团体辅导文件和其他相关文字资料、录像、缩微胶卷和磁带等)都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管理。

心理档案应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的各项规定,保证及时归档整理和正常使用。严禁擅自携带心理档案外出,心理档案一般不得外借或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借出的,应履行有关手续。查阅、使用学生心理档案,必须严格登记,按时归还。非专业人员查阅心理咨询有关结果时,须由咨询工作人员指导。

学生心理咨询相关记录表在每学期咨询结束至该学期结束时间段内,将应归档的文字材料整理编号经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审定后,以时间段为单位(一个学年为一个时间段)统一放入档案资料柜。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应在每学期结束前将应归档的文件归档存放。声像文件材料应在各项活动后,整理好随时归档,每学期结束前将各类声像文件材料刻录备份,编号统一放入档案资料柜。学生心理档案应按规定年限完好保存。

档案分类存入档案柜;放置档案柜室内严禁吸烟和堆放杂物;档案柜、箱须放置防虫剂;室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遮阳设施。

学生心理咨询内容属于最高级(道德级)保密,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提取档案资料。知晓档案内容者,必须严格保密,不向他人谈论被咨询人有关情况,如因泄露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档案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刻苦学习、不断提高文化和业务水平、适应工作的需要。

二、负责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鉴定、保管、统计、编研和系统化工作。

四、全面熟悉室藏,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积极提供利用,做好咨询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和档案的利用制度。

五、加强档案室管理,做好温湿度记录,年终对室藏档案资料进行全面地核对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保持室内整洁,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一、凡需利用档案资料者,必须填好借阅单,说明利用的目的等项。

二、利用档案资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在指定的地点查阅。档案原则不借出。但确因工作需要借出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按期归还。

三、重要的资料一律不借出,只限于查阅室查阅。

四、查阅档案时,不得损污、涂改档案,不得在文件材料上围点、打杠、增删、批注、抽换、剪裁、撕毁。

五、如因工作需要复制和抄录档案资料,要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由档案室核对无误后,力口盖公章,方可带走。

六、局党委会、局务会记录、人事工作材料及案件讨论记录,除有关领导外,一律不准查阅,更不得摘抄或复制。

七、对归还的案卷,必须全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认真处理。

八、借查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制度,违者按《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