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一本书三年级(热门17篇)

时间:2023-11-21 18:34:50 作者:纸韵 2023年一本书三年级(热门17篇)

优秀作文是对语言文字的精准运用和思维表达的集中展示,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技巧和修养。这些优秀作文范文从不同角度表达了作者的见解和思考,颇具开拓思路的效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三年级作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给了我们快乐,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启迪……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爱的教育》。《爱的教育》是我心灵中的一颗闪亮的明珠,在你看到他人在一件事情中遇到了挫折,这颗明珠将会指引他继续拾回信心。她也可以引导我在灰心时赢得自信……在我成长的过程中,她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如何让爱表达出来,更让我明白了应该怎么样用心去关心他人。而且还让我积累了众多的好词好句,并且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生命是怎样的,如何去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这本书已经让我认识了平常的老百姓是有怎样的感人故事等。这么多的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还是――《异国他乡寻母记》。这篇故事讲述的是以为青年的母亲由于多种原因出国打工;许多年过后,母亲已经是毫无音讯,青年便独自出国寻找他的母亲……一本书能让我懂得无穷无尽的道理,也让我知道如何用心去关爱他人,并且让我知道了许多感人的小故事……所以,我最喜欢的书籍就是――《爱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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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共读一本书作文三年级

据说,犹太人家庭长期流传着这样一个传统:当孩子稍稍懂事时,母亲就会翻开圣经,滴一点蜂蜜在上面,让孩子去舔。她们借此告诉孩子:读书是一件甜蜜的事。犹太人被公认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民族,我想也一定与他们爱读书有关。有了这个故事,我也很重视孩子的阅读,我的孩子今年九岁,我和孩子看过的书籍不计其数。

我依稀记得在孩子很小的时候,每天我都会给孩子讲故事,特别是很天晚上,是我和女儿最温馨的时刻。我在讲的时候,孩子也和我一起看,听得非常认真,时常还会提一些小问题,我则用一些孩子能够听懂的语言去给她解释。我们沉浸在读书的快乐之中,同时增加了母女感情。

上了小学,随着孩子识字量的增加,我讲得少了,她自己独立阅读得多了。孩子还时常将她读书的心得和我分享,津津乐道地说个不停,这也激起了我读这些书的兴趣。我们把阅读当成一种乐趣,一种享受。通过这几年的亲子共读,让我们收获很多,我也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下面我从三个方面简单谈谈自己和孩子一起阅读的体会和感受。

有科学实验表明,一个人坚持同一个动作21天,会形成习惯。亲子共读,不是一天两天应付来的事情,只有让这种良好的行动坚持下去,变成习惯,才会发现阅读带给孩子的变化,带给我们家长的变化。每天的阅读是给孩子打下未来腾飞的基础,也是“腹有诗书气自华”的铺垫。在孩子年幼的时候,家长对阅读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了孩子以后语文水平的高度,阅读是个长期的系统的过程,陪伴孩子阅读其实是种幸福,并且通过阅读,可以让孩子养成坚持专注的好习惯,提高她多方面的能力。所以从现在开始,请父母把自己最珍贵的资产——时间,给孩子吧,亲子阅读从今天开始!

亲子共读一本书作文三年级

自从和孩子进行亲子共读以来,我用了很多方法,如:比赛读,表演读,分角色读,一起读等等,可不管用什么方法,在读完时,我总要找到孩子在读书时的一些优点进行表扬、鼓劲,对于孩子的一些缺点,我是尽量小化它,或者根本就忽视它的存在。他一直生活在我的表扬声中。

一直以来,看到孩子渐渐地喜欢读书了,越来越爱读书了,有时,孩子会催着我读书:“妈妈,我们该读书了,你快来呀!”“妈妈,快点,我在等你呀。”每当这时,我会感到非常欣慰,我认为我的方法是对的。

可慢慢地,我发现孩子读得不那么认真了,有时总是读错,并且在我读时,他也不是很专心地在听,发现不了我“故意”读错的地方,我有些沉不住气了。以下是我以前和现在的做法:

以前我是这样做的:

以往我和孩子在读书前,总是每人先领十张补救卡,相当于有十次读错的机会。谁读错一个字,或者读得不准确,就用掉一张卡。在读得过程中,我总是故意读错,有时错一个,有时错两个,错的次数要根据孩子错的次数而定,他错一个,我就错两个,他错两个,我就错三个,他错三个,我就错四个,总之,我每次都要比他错得多,因此,每次的赢家总是儿子,我也就想当然地总是输,而且也输得不亦乐乎。

孩子也因此越来越爱读书了,因为他总能赢,而且总能赢妈妈,孩子也是赢得不亦乐乎。我想,在他的心中好像就没有“输”字。

渐渐地,我发现孩子读的不是那专心了,因为有时在我故意读错时,他也发现不了,我想:我的方法该变了,我认为不能让儿子一直赢,我要让他输。

昨天,我是这样做的:

在读书前,我照样对儿子说:“今天,咱们比比谁能赢。”谁知儿子却说:“你赢过吗?今天肯定还是我赢呀!”听了儿子的话,我更加觉得,我的方法该变化了,睢他那得意样,不给他点厉害看看是不行的。于是,我说:“今天,我肯定能赢,信吗?”“不信。”“那咱们比比看。”

开始读书了,儿子还是和以前一样,怎么说呢,有点心不在焉,因为他总是赢家,他认为这次还能赢。读着读着,他错了一个字,他把“虽然国王和王后在信里说”读成了“虽然国王和王后信里说”,少读了一个“在”字。我立刻给他指了出来,他有些吃惊,但接着读,并且用小用指着字一个一个读,在他的认真下,剩下的文章一个字也没有错。该我读了,我想这次我不能错了,于是,我很流利地读完,没有“故意”读错的地方。结果,我赢了,儿子输了。儿子当然很不服气,说:“再来读一篇。”我说:“行。”于是,我们又开始读了。

这次,儿子读时一直用手指着字,一个一个字地读,结果当然没有读错了,因为他太认真了。该我读时,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儿子竟也用小手指着字,一个一个字地小声跟着我读,看到儿子那认真的样子,我想:应该让孩子有点收获吧。突然,儿子大叫:“妈妈,你错了一个字。”“错了吗?”“你把‘只有一家人错过了’读成‘只有这一家人错过了’,你多了一个‘这’字。”“妈妈这次又输了,你又赢了。你真棒,儿子。来,让妈妈亲一下。”儿子飞快地把小脸凑过来,我使劲地在他的小脸上亲了一下,看到儿子那满意的笑容,我也笑了,因为儿子比以前读书更认真了,他不光对自己认真,也会对我认真了,知道检查我的错误了。

就这样,我和儿子在“输”与“赢”之间,快乐地读着,儿子在“输”与“赢”之间快乐地进步着。他“赢”得高兴,“赢”得有压力,“输”得心服口服,“输”得有动力(记住:不管孩子怎样输,以不要挫伤孩子读书的积极性为底线)。

“输”与“赢”里面的学问很多,决定权在家长手里,做家长的要把握好这个度,该“输”时就“输”,该“赢”时就“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三年级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的小书架上,摆满了各类许许多多的书籍。书架上小说类的书籍有《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史记》、《封神演义》、《木偶奇遇记》、《鲁宾逊漂流记》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小说《三国演义》是作者罗贯中根据《三国志》改编而成的一部史著。开篇“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在东汉末年魏国、蜀国、吴国争夺天下,最后形成三国鼎立之势的动人故事。我喜欢三国中的英雄人物,如: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英勇善战的张飞,忠义凛然的关羽。书中作者传神塑造的刘备、诸葛亮、张飞、关羽、孙权、曹操等人物生动活现、家喻户晓;我更喜欢小说中流传至今的经典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关云长千里走单骑”、“三气周瑜”、“关云长单刀赴会”、“空城计”、“七擒孟获”等。如:“草船借箭”生动地描写了吴国大都督周瑜,因嫉妒诸葛亮的才智高于自己,而发出“既生喻,何生亮”的感叹!尔后,周瑜心生杀计,决定让诸葛亮立下军令状,并在十日之内造十万支箭,诸葛亮用自己的绝顶的智慧,用三日就借到了曹营十万支军箭,而“借东风火烧赤壁”更是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运筹帷幄,巧借东风,取得了联昊抗曹的胜利,真是太牛了!如果你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是《三国演义》。这部《三国演义》的小说我反复多次阅读,我越读越有味、越读越有感触、越读越想读,能把人带入那风火争霸的冷冰器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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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三年级作文

书是一种精神食粮;是一件人生中不可多得的法宝;是指引着我们的一盏灯。形象地说,一本书就像香喷喷的大米饭,吃不够,看不厌。

书是与众不同,人更多姿多彩,不同的人会喜欢不同的书。我喜欢的是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之魔法石》,这是j﹒k罗琳的一本倾心著作,写给她最最亲爱的孩子。著作充满了伟大的母爱,现已被翻译成七十七种语言,销量超过四亿五千万册,并投入了好莱坞大片行列。

初次阅读,我觉得淡乏无味,哪比得上我的动画片,五光十色,幻彩魔力,反正我也就完成任务式的草草了事。到了五年级,我有幸遇到了史老师,他语重心长地告诉我:“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有知识的.人才是有智慧的。”起初,我并不知道其中蕴含的道理,但是为了老师的教导我坚持不懈地读下去,读着读着,我慢慢发现书中的主人公波特是个善解人意,乐于助人的孩子。那时我内心有了一个梦想,要很执着自己在帮助他人的路上砥砺前行,即使别人记不住你的好。帮助别人的过程是快乐的,是有爱的,我感受到这其中的真谛。阅读使人有灵性,在这个历程中我变得更喜欢交朋友了;更近人情了;更活泼宽容。不知过了多久,我也有了像罗恩和赫敏一样的生死之交了,我也学会了独立承担和面对错误了,勇于去拼搏和开创。小小闪光点让我成长许多,成长不是一蹉而就,需要的是时间和积累,可是我不害怕也不担心。

我最爱的《疯狂魔法石》内容引人入胜,让我不禁手不释卷,他推动着我在阅读之路上不断前进,即便是慢慢地匍匐前进。

我最爱的《疯狂魔法石》是童年的一小块积石,让我在阅读的小路上越爬越高、越走越顺,伴随着胜利的步伐,伴随着成功的喜悦。在人生的旅程中这样的好书绝不会止于一本,好书会“代代相传”共同成就不同的人生哲学。

亲子共读一本书作文三年级

昨天我和妈妈看了一本叫《死亡游戏》的书,讲的是警犬拉拉制服一头疯象阿瓦隆的故事。

在阳光马戏团里,阿瓦隆是一只聪明的大象,他会敲钟,会推车射击,会踢球,会跳舞,还会吹口琴。母象莉娜是阿瓦隆的同伴。他们在同一个舞台上表演,相爱了二十年。大象妈妈莉娜去年因病去世。今天是莉娜的忌日。阿瓦隆看到一个上面有莱娜气味的彩球,就跑到街上去伤人。

大家赶紧报警,想抓住阿瓦隆,但阿瓦隆威力太大,大家都束手无策,准备用枪把它送到西方去,他却受不了。警犬拉拉自告奋勇,师傅就让他试试。

拉拉勇敢地上前拦住阿瓦隆,但是拉拉拦不住一只3米多高4吨重的大象。我该怎么办?经过仔细观察,他发现大象最脆弱的部分是它又小又细的尾巴。最后,拉拉用她的聪明和勇敢把阿瓦隆带进了铁笼子。

拉拉好聪明好勇敢!我对我妈说:“小狗能打大象,太不可思议了!”我要像警犬拉拉一样勇敢!

(四年级作文,)。

女儿说:今年夏天,我和妈妈拿着《格林童话》这本书去读,最吸引我的故事是《猫和老鼠》。一只孤独的猫在路上遇到了一只老鼠。他对老鼠说:“可怜的小东西,你这么小,肯定有人欺负你。我们交个朋友吧,以后我会保护你的。”于是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秋天来了,猫和老鼠早早地准备了一罐奶油。他们把储油器放在教堂的祭坛下面,并同意在冬天之前任何人都不要在内室吃奶油。但是几天后,当猫想到奶油的美味时,它就流口水了。有一天,猫撒谎说:“表哥生了个孩子,让我当教父。老鼠相信了他。几天后,猫又找了同样的借口。二表姐和三表姐出去生孩子,把藏在教堂祭坛下的奶油都吃光了。第一个叫一层皮,第二个叫半罐。第三次,全部吃掉。但是笨老鼠想不通。从那以后,猫再也没有出去过。冬天到了,老鼠想起了那罐奶油,于是他们一起去教堂吃奶油。到了教堂,罐子还在,但是里面什么都没有。老鼠这时候才意识到。你作为教父来过这里三次。第一次,你舔了一层皮;第二次,你吃了半罐.老鼠还没说完,猫就跳过去和他一起吞下去了。看了《猫和老鼠》的故事,我和我妈都觉得一个说自己老实的人不一定老实。一个人不能轻易相信其他任何事情。只有多动脑筋,善于思考,才能看透别人的谎言。

(小学六年级,)。

亲子阅读。

——《绿山墙的安妮》。

马修和玛丽拉是住在爱德华王子岛绿色山墙的兄弟姐妹,他们想收养一个孤儿院的男孩来帮助他们,但他们误接了安妮,一个沉迷于幻想和喋喋不休的雀斑红发女孩。戏剧性的故事开始了。安妮像清新自然的风一样吹进了这个古老的村庄。她以率真的天性影响着身边的人,以爱赢得友谊,以固执坚持自己的本性,以浪漫的幻想抵抗现实的孤独。

读这本书忙的不亦乐乎,一本书读完如飞。书的内容很有趣,故事的情节也很吸引人。这个我从未经历过的故事场,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充满了思想、叹息、斗志、新奇和迷人的魅力。这一切,一切,都展现在我眼前。

安妮——是一个乐观勇敢阳光明媚的女孩。她丰富的想象力让我惊叹不已,把我带入了一个美妙而甜美的童真世界。它给了我无尽的想象,让我沉浸在想象的温暖美好的世界里。安妮通过考试时,她的名字在及格名单上的200个名字的第一行;当安妮通过努力获得艾弗里奖学金时,我的野心立即像魔法一样膨胀。她让我知道,只要我努力学习,就能取得好成绩。有理想真好。似乎永无止境。当你到达一个时,你可以看到另一个在前面闪烁。这种生活充满了乐趣.

妈妈也很喜欢这个孩子。她说安妮非常乐观。学习上从不服输,总想拿第一,总想站在不会崩溃的巅峰;虽然她在生活中遇到了很大的困难,虽然做了对不起别人对不起自己的事情,但她也努力克服,以此为戒,争取进步……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品质。

安妮这样难道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吗?

你还记得吗?^_^。

(六年级,600字)。

三年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家里有很多书,可要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那当然是《雾都孤儿》啦!

这个故事的每一个情节都激动人心,语句也十分精彩。主要的内容是:男主人公小沸里奥一生下来父母就离开了他,他孤身一人,在马路上游荡。有一天,饥饿迫使他跟着小偷走进了贼窝,开始偷起东西来。贼老大经常折磨小沸里奥,他历经挫折,当警察抓住了他,看他年纪尚幼,便将小沸里奥送进了孤儿院。过了两年,好心的梅菜。伦丝一家收养了小沸里奥,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个圆满的结局,很让我欣慰。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只要不被挫折和磨难压倒的人,才是成功的人。所以,我要像小沸里奥学习这种精神,做一个成功的人。

三年级一本书状物作文

古人曰: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书不可一日不读。我们现在应该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我来为你推荐一本书吧!

我向你推荐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20____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真本书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城南旧事》就如苦涩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一曲终了还可以再从头,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所以请大家好好珍惜属于我们的童年。

我喜欢的一本书三年级作文

书,是人类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3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有时妈妈会偷偷地买几本,给我看。她买回来的时候,我会开心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偷偷地躲在每一个角落里,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爸爸还没回家的时候,我开心地走到密秘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我立刻把书房进秘密箱里,然后,拿相互一本书,我干才拿好,我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书,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都没讲。

这件事情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令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过的一句话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喜欢的一本书三年级作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看一本好书就好像在聆听一个高尚的人讲话。下面,我就向你介绍一下我喜欢的一本书吧!

我喜欢的书是《青少年百科》。一本世界知识大百科,它就像是一座没有围墙的学校。

不同的神奇壮丽的名胜古迹及绚丽多彩的风光……。

渐渐地,我有了“我报路长嗟日暮,学诗谩有惊人句”的才气,有了“坐看云起,傲视群雄”的豪气,也有了“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复来”的傲气。这些世界的奥秘和博大的知识让我越来越喜欢这本《青少年百科》了。

啊!这本《青少年百科》既是我学习上的朋友,也是我生活中的一位好老师!积淀许久的人类文明已由初始的一棵小树繁衍成一片森林,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三年级作文

有一次,我在上语文课,老师讲完了课文《冬阳童年骆驼队》,之后,老师说要买《城南旧事》那本书。放学了,我回到家,对妈妈说老师在上课时说要买书,我妈妈同意了。妈妈连忙在网上帮我买书,妈妈要我自己选,我先了三本书:《城南旧事》、《(骆驼祥子》、《朝花夕拾》。妈妈说要等几天才会到。我耐心地等啊等啊,书终于到了。

第一次拿到书,就像拿到宝贝似的,左看看,右瞧瞧,我发现《城南旧事》的作者是林海音,《骆驼祥子》的作者是老舍,《朝花夕拾》的作者是鲁迅。他们的书我都是第一次看,我拿起老舍写的《骆驼祥子》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有一段是有一群士兵围在作者的四围,把他当成奴隶,我伤心的`哭了,因为我感到作者很可怜。

妈妈的爱我感受到了。

一本书三年级写事作文

我看了一本书,名叫《365页睡前故事》,是龚勋写的。里面有我最喜欢看的《狼和七只小羊》,那里面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座木屋,里面住着七只小羊和小羊的妈妈。一天羊妈妈出门了,叫七只小羊不要随便开门。

过了一会儿,大灰狼来了,说:小羊乖乖把门儿开开,快点开开,妈妈要进来。小羊说不开不开,妈妈没回来,不把门儿开。小羊又说:你不是我妈妈,你是大灰狼,我的妈妈声音是细的,而你的声音是粗的,所以你不是我们的妈妈。

大灰狼听了之后捏着嗓子说:小羊乖乖,把门儿开开,快点开开,妈妈要进来。小羊突然看到了窗边的灰爪子,说:你不是我们的妈妈,不能把门儿开开,因为你的爪子是黑的,我们的爪子是白的,所以你不是我的妈妈。

大灰狼听了之后把爪子涂上了一层白色的面粉,又说了,跟上一句一样的话。小羊这回相信了,把门打开了,大灰狼一口气就把七只羊吞到了肚子里,就出去到草坪睡大觉了。

羊妈妈回来了看到一只小羊都没在家里,就出去找他们了,羊妈妈找到了大灰狼,就把小羊们救了出来,就把一大堆石头丢进大灰狼的肚子里,醒来时大灰狼口渴了,就到井边喝水,大灰狼喝时,就掉到了井里。

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同学,因为这里面的内容可以教会你分出好坏善恶。

我喜欢的一本书三年级作文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爱的教育》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它的作者是通过日记的形势来写这本书的,在这本书里展现给我们的是两个世纪以前的生活,在这里有师生、邻里、父母家人,有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有对故土祖国深深的眷恋,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是一个“爱”字,一个生生不息的神圣的字眼。

获不少。因为你每天都进步了,都收获了,都努力了,都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到了,也许这就是成功的办法吧!是啊,每个人,只要在这一天内,都努力了,进步了,收获了,不管进步多少,只要我们进步了,就可以了,这应该就是让我成功的办法吧!只要我们不断努力,就会得到我们意想不到的结果。

书,是我人生路上的航标,是我指向的转折点,是我起跑线。书,是我永远的一位好朋友,一个我学习上的好老师,它使我懂得很多很多丰富多彩的知识,让我知道五彩缤纷的大千世界。

不信你也买一本看看吧!

三年级学生《宇宙最后一本书》读后感

“在磨难和历险中成长,见证书籍与爱的力量。”看见这句话,我便买了这本书——《宇宙最后一本书》,我读得废寝忘食,不到一星期便把它看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为了拯救身患重病的妹妹,12岁的男孩憨头决定赌上自己的性命,力闯重重危险的关卡,去寻找一线生机。最后,通过憨头的努力,妹妹终于脱离了危险。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故事的主人公:憨头。

憨头是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他和我一样,喜欢蓝天,无边无际的蓝天;也喜欢长着绿油油青草的大地,只要看见绿草地,就想在上面打个滚儿。大自然给了我们人类无穷的资源,而我们却没有好好地利用它们啊!

跟我不一样的是,憨头在遇到重重危险的时候,有一股百折不挠的精神。为了救出自己的妹妹,他被技安抓进了猴男关,憨头利用穿透塔墩的钢筋一步一步爬下去,最后成功到达地面。又在死寂的只有沙碛的废墟中艰难地跋涉了两个小时,跟粗鲁地猴男巧妙周旋,最后成功逃出了关他们的碉堡。正是因为有这股精神,他才能勇往直前,救出他的妹妹。

暴民虽然烧掉了宇宙最后一本纸质的书,但是真正的书是烧不掉的,因为它深深地刻在了憨头的心里。

我喜欢的一本书三年级作文

书,像知识的海洋。每个人都有,可一个人的书像一粒不起眼的沙子,只有千千万本书才能组成海洋。

我的藏书量不少,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它充满了童趣,尼尔斯变成了和老鼠一样大小的人,骑上自家的鹅,与大雁群在北方一起过冬,做尽了好事,他最后回到了家。

书中的尼尔斯喜欢淘皮捣蛋,因为被精灵变成小人,他再也不敢戏弄动物了,又帮助了很多动物连家中的马都知道尼尔斯在外面做了许多好事呢。当然,好心有好报,只要对社会做出一份付出,社会决不会亏待你。

有时,我会放学不回家,偷偷在图书馆看书,可偏偏一书难求,直到有自己喜欢的书,才能安然的`如饥似渴的读书。在书的世界,我乘着船,在书的海洋中遨游。

三年级一本书状物作文

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特别好看的课外书,它就是美国作家弗兰克.鲍姆的童话作品——《绿野仙踪》。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女孩多萝茜和她的叔叔、婶婶,以及小狗托托快乐地生活在美国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一天,多萝茜和小狗托托被龙卷风吹到了遥远而又神秘的奥芝国。在寻找家的方向时,她认识了想要脑子的稻草人、希望得到一颗心的铁皮人和想得到胆量的胆小的狮子。一路上,他们互相帮助,克服种种困难,在实现各自愿望的同时,也收获了可贵的友谊。

书中有很多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他们智斗虎头熊身的“开力大”,穿过要命的罂粟花丛,神奇的翡翠城,齐心协力杀死西方恶女巫……这些故事,让我们仿佛踏上奇妙而又刺激的冒险之旅。

这本书中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多萝茜和她的朋友们坚强勇敢、持之以恒、团结友爱的精神,让人敬佩不已。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总是很烦躁,有许多抱怨,还总希望老师或者父母帮我们解决问题。想想多萝茜和她的朋友们,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勇敢地面对困难,并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我爱《绿野仙踪》,爱它奇妙而又惊险的故事情节,更爱它带给我们的团结一致、坚持不懈的精神。听了我的推荐后,你也赶快去阅读吧!

三年级一本书状物作文

书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智慧的翅膀,生活的方向盘。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一部儿童长篇小说《青铜葵花》,今天我就把它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发表于2005年。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男孩和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男孩在五岁那年由于一场高烧而不能说话。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经历了许许多多的苦难。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便常常在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苦难几乎是永恒的,少年时,有一种痛苦的经历,长大后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强者。小说中的青铜一家在经历了蝗灾后,家里最后一粒米也吃完了,但他们没有一个人哭丧着脸喊:“我饿”。他们想方设法地从广阔的田野里找到能吃的东西,他们把家收拾得比原来还干净。主人公青铜和葵花与我们年龄相仿,可他们却经历那么多的苦难,还能那样勇敢地去面对。他们经历的苦难,是我连想都不敢想的。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阅读《青铜葵花》这本书能陶治我们的情操,也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大家买一本来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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