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兑换方案(通用13篇)

时间:2023-12-03 08:50:07 作者:BW笔侠

无论是在求职应聘还是日常事务管理中,编写一份具体可行的计划书都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一份全面而详细的计划书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指导。

超市积分兑换方案范文

为了激发群众脱贫致富、乐于奉献的新精神,形成多方共同参与、合力脱贫攻坚的新格局,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县级爱心超市由县民政局负责筹建管理和运行;村(社区)爱心超市由镇级人民政府负责筹建管理和运行。

第二条 各村(社区)成立积分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每村(社区)设积分卡管理员和监督员各一名(可由村(社区)干部兼任),管理员负责本村(社区)积分卡的管理、发放、登记和日常记分工作,监督员负责本村(社区)积分卡的积分监管工作。

第三条 积分卡由县民政局统一印制,根据各镇(办)上报的评议结果发放。

第四条3000人以下(含3000人)的村(社区)每月积分为250分,3000人-6000人(含6000人)的村(社区)每月积分为500分,6000人-9000人(含9000人)的村(社区)每月积分为750分,9000人-12000人(含12000人)的村(社区)每月积分为1000分,12000人以上的村(社区)每月积分为1500分。每一分抵现金一元,但不能兑现金。各村(社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评分活动,每户每月积分上限为20分,积分在有效期限内可累积。各村(社区)可设立“爱心行为和立志脱贫积分公示榜”,对当月的积分情况予以张榜公示,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积分卡在县级爱心超市可通兑。

第五条城乡居民在遵守法律法规、伦理道德和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等方面,以及在党的建设、脱贫攻坚、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等工作中做出贡献,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经村级评议张榜公示,均奖励一定分值的积分。

第六条爱心超市积分兑换区物品分为2分区、5分区、10分区、20分区、30分区、50分区六个等级。

第七条 各级爱心超市工作人员要做好超市物品的安全管理、积分兑换、台账登记与积分卡的回收等工作。

第八条潼关县喜悦商贸集团每季度末持回收积分卡和登记台帐到县民政局办理结算手续。

第九条爱心企业及个人定向捐赠款物统一由县慈善协会接收管理,由县民政局按照捐赠者意愿统一配发至县级爱心超市,捐赠款购买的商品由潼关县喜悦商贸集团提供,爱心超市负责上架至捐赠物品区,同时做好登记、管理及兑换工作,喜悦商贸集团与县慈善协会定期据实进行结算。

第十条 居民持积分卡在爱心超市商品区兑换相应积分的日常生活用品后,还可在捐赠区再兑换相应积分的捐赠物品。

第十一条县、镇爱心超市应严格执行本办法,本办法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社区积分超市兑换方案范文

第一条 县级爱心超市由县民政局负责筹建管理和运行;村(社区)爱心超市由镇级人民政府负责筹建管理和运行。

第二条 各村(社区)成立积分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每村(社区)设积分卡管理员和监督员各一名(可由村(社区)干部兼任),管理员负责本村(社区)积分卡的管理、发放、登记和日常记分工作,监督员负责本村(社区)积分卡的积分监管工作。

第三条 积分卡由县民政局统一印制,根据各镇(办)上报的评议结果发放。

第四条3000人以下(含3000人)的村(社区)每月积分为250分,3000人-6000人(含6000人)的村(社区)每月积分为500分,6000人-9000人(含9000人)的村(社区)每月积分为750分,9000人-12000人(含12000人)的村(社区)每月积分为1000分,12000人以上的村(社区)每月积分为1500分。每一分抵现金一元,但不能兑现金。各村(社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评分活动,每户每月积分上限为20分,积分在有效期限内可累积。各村(社区)可设立“爱心行为和立志脱贫积分公示榜”,对当月的积分情况予以张榜公示,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积分卡在县级爱心超市可通兑。

第五条城乡居民在遵守法律法规、伦理道德和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等方面,以及在党的建设、脱贫攻坚、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等工作中做出贡献,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经村级评议张榜公示,均奖励一定分值的积分。

第六条爱心超市积分兑换区物品分为2分区、5分区、10分区、20分区、30分区、50分区六个等级。

第七条 各级爱心超市工作人员要做好超市物品的安全管理、积分兑换、台账登记与积分卡的回收等工作。

第八条潼关县喜悦商贸集团每季度末持回收积分卡和登记台帐到县民政局办理结算手续。

第九条爱心企业及个人定向捐赠款物统一由县慈善协会接收管理,由县民政局按照捐赠者意愿统一配发至县级爱心超市,捐赠款购买的商品由潼关县喜悦商贸集团提供,爱心超市负责上架至捐赠物品区,同时做好登记、管理及兑换工作,喜悦商贸集团与县慈善协会定期据实进行结算。

第十条 居民持积分卡在爱心超市商品区兑换相应积分的日常生活用品后,还可在捐赠区再兑换相应积分的捐赠物品。

第十一条县、镇爱心超市应严格执行本办法,本办法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社区积分超市兑换方案范文

一、会员卡会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获得积分:

2、门市报名购买旅游线路产品(散客拼团),并成功出团归来。

二、会员卡积分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每消费rmb1元=1分。

三、会员卡仅限会员本人使用。

四、会员实际积分获得会产生时间差,查询积分时如有疑问可咨询服务热线4008008800.

七、会员卡会员可享受积分兑换礼品、旅游消费券或者凭积分参与各类特价活动等服务。

八、所有积分礼品或旅游券的兑换均须视乎当时实际供应量而定。

九、当您成功提交兑换订单后,我们将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会员领取礼品。(视礼品实际情况选择邮寄或会员上门领取。)。

十、当我们将礼品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和礼品种类送达时,若因您个人原因造成的拒收,则需从您的积分帐户中扣除2000积分作为配送管理费。

十一、您收到礼品后,如发现质量问题,请及时拨打服务热线4008008800联系我们。

社区积分超市兑换方案范文

建立xx小区一户一档资料(在入户宣传时建立,房屋租赁户以一户为单位),本小区居民在签订《垃圾分类承诺书》之后,可主动以xx小区x栋x楼x号xxx(姓名)的资料申请加入xx小区垃圾分类积分兑换wx群,进群后修改群名片为a(b)栋x楼x号,每天在群里晒出正确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的照片,并达到以下标准,便可实现积分:

垃圾分类方面,无明显的四分类错误,特别是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不与其他垃圾混装的情况。垃圾投放方面,投放前对投放的垃圾袋内的垃圾进行拍照,投放时对投放的现场进行拍照(内容包括人物、垃圾和垃圾桶)照片清晰可见,发原图,不小于2m。积分类别一:仅满足第一条或第二条,计1积分。

积分类别二:同时满足第一条和第二条,计2积分。

积分类别三:同时满足第一、二、三条,计4积分。

积分类别四:将垃圾分类、投放的照片分享(转发)到自己的xx圈并截图,计1积分。

特别强调:每户每日积分不超过5积分。

积分兑换方案

第一条为规范荣华储值卡积分及积分兑换(换购)等活动,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是指荣华蛋糕针对会员卡消费,依规则赋予持卡会员一定积分,该积分可用于兑换、换购商品或服务。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的积分无效。

(一)未按本规则获得的积分;

(二)超出有效期积分。

第二章积分获得。

第一条充值办理储值卡后,凡会员持有效会员卡在任意门店购买商品,划储值卡消费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积分,不满1元不积分,积分累计计算。参与积分的顾客必须在结账前向收银员出示储值卡划卡消费,否则不予积分。

第二条参与积分的顾客进行退货时,必须持有退货商品的购物小票和储值卡进行退货商品的等值销分。

第三条会员进行下列交易或服务不累计积分。

购买打折产品、店内代卖品和节假日礼盒等不自产产品不累计积分。单位购买的储值卡不计入积分,积分兑换的代金券不得重复积分,。

第四条荣华公司有权将非真实交易进行的积分归于无效。

第五条会员参加店面营销活动获得的积分,其积分规则、使用范围以营销活动规定为准。

第一条会员必须持卡到荣华店面方可使用积分,未持卡不得使用积分。

第二条荣华为会员提供不同的积分使用方式,供会员兑换、换购商品或服务,最新兑换和换购方式或活动方式,以荣华店面公布为准,每次公布的兑换和换购活动有效期结束以后,不再依该方式提供积分兑换和换购活动。

第三条积分不是会员资产,故不得转让他人,也不得折现。

第四条积分与每年的12月31日清零。

第四章修改和终止。

第一条荣华公司保留调整积分折算比例的权利,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最终解释权。

第二条荣华保留本办法解释的权利,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或增删、修订本办法。

一、规定。

会员积分累积方式为每消费一元累积一积分,积分兑换人民币比例(积分比)100:3。充值以后每消费一笔累积一笔,特价产品和赠送产品不参加积分活动。

1、凭积分换购商品。

顾客凭积分以较低的价格购买荣华店面定期推出的优惠商品。

积分数            兑换商品。

5000              25cm生日蛋糕一个(150元)。

2000              60元。

1000              换购38元长条一个(30元)。

500              15元。

300              9元。

100              3元。

20              换购店内食品塑料袋一个(0.6元)。

三、活动积分。

设置统一会员日为。

会员日当天购买可享受双倍积分。

社区积分超市兑换方案范文

为加强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勤扶德相结合,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引导贫困户争当脱贫户、致富户,根据市相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大力推进“爱心超市、积分激励”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和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爱心扶贫、用行济困、全民文明”理念和实际、实用、实惠、实效的原则,建立“模范带动、激励引导”的脱贫正向激励机制,积极推行“积分改变习惯、勤_变生活、环境提振精气神、全民共建好乡村”的模式,促扶贫与扶志并行,物质与思想脱贫同步。

由镇扶贫工作站牵头建立“爱心超市”,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积分考核”精神扶贫正向激励全覆盖。引导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牢固树立勤劳节俭、敬老爱幼、自立自强、移风易俗等脱贫思想意识,破除“等靠要”的思想,激励他们主动脱贫、积极作为,不断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获得感、满意度和自信心,实现精神、物质双脱贫的目标。

(一)村评积分。

1、制定评分细则。各村结合实际,按照主动脱贫、家庭美德、遵纪守法、环境卫生、配合工作等方面制定贫困户积分评定细则,具体评分细则参照附件《精神扶贫正向激励引导积分细则》、《精神扶贫反向约束扣分细则》,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评分细则进行适当调整。

2、成立评分小组。各村成立由村挂点领导、村“两委”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民理事会组成的评分小组,按照评分细则及贫困户的表现,每月对本村贫困户进行积分评定。全家长期不在家的贫困户不参与打分,在各级考核评比中出现卫生不达标、回答不出相关政策、不配合检查的贫困户,相应得分项直接计0分。情节严重的、影响大的,该月得分为60分以下。

3、积分每月公示。每月积分评定后,在村进行公示一周以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示公平公正。贫困户人手一份积分卡,每月按评定积分上分。

4、积分运用。贫困户可根据每月所得积分可到“爱心超市”兑换相应价值商品,年终根据贫困户积分情况进行总结表彰,颁发“精神脱贫标兵”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激励积分高的,教育积分低的。对月积分60分以下的在公示栏中公示。

(二)“爱心超市”兑换积分。

1、设立“爱心超市”。充分结合志愿者服务、积极推广“党建+商会+村级组织”公益新模式。爱心超市设立在镇现有的大型超市。超市商品主要来源于市镇财政补贴资金购买、社会各界捐赠、慈善资金购买、定点帮扶单位帮扶资金购买、村集体经济收入购买等。

2、积分兑换商品。“爱心超市”商品按价值对应积分,当月积分达到80分的贫困户可到“爱心超市”兑换相应商品(80分以下不能兑换),超过1分可兑换5元的商品,例如81分,可以兑换5元商品,82分可兑换10元商品,依次类推。贫困户也可以累积积分(当月积分低于80分的不累积),兑换价值更高的商品。贫困户根据各自积分情况可积分实行一年一清,年终清零。由贫困户自行到超市兑换积分,也可由驻村干部或结对帮扶干部根据贫困户意愿代为兑换。

积分兑换简单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积分兑换合作事宜,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并共同遵守。

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积分业务合作商户,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兑换信息,以便用户正常在乙方店内享受服务。

2、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用户兑换及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甲方每月和乙方核对兑换量及兑换金额,方便结算。

4、甲方可以更改乙方提供的商品及服务,但需要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和乙方沟通确定更改的商品及服务。

1、乙方应及时在所有店铺内公告合作事宜,并引导用户享受服务。

2、乙方应记录用户的兑换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3、乙方应对提供的商品及服务负责,如有用户针对乙方商品及服务提出投诉,由乙方负责处理。

4、乙方向甲方用户提供的积分商品及服务包括:

1)甜品套餐,包含1份饮品及1分甜品。价值人民币28元。

2)双人diy体验券。价值人民币58元。

1、每自然月5—10日,甲方按照实际消费情况和核对确认金额及数量后,结算上一自然月的商品及服务费用。乙方根据结算金额,提供发票。

请乙方提供以下账户信息,甲方将按所填写的账户信息进行付款:

开户名:开户行名称:账号:乙方账户如有变更,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新的付款信息。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约定或未履行其任何承诺而导致用户向甲方的投诉及索赔事宜,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1年,即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1、双方可根据业务需要,在提前通知对方的前提下扩大合作范围。合作协议另行签订。

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提前在合作协议到期前30天内通知对方。

3、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4、如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

5、对于符合以下任意一项退出标准,甲方有权无条件撤消合作:

5—1出现严重违规经营,给我行品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5—2商户主动提出终止合作且无法挽留的;

5—3商户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或关闭的;

5—4商户从事其它违规违法活动的;

5—5如商户经营出现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被清算。

甲方:(公章)地址:

授权签字人:

乙方:(公章)地址:

授权签字人:

积分兑换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乙方作为都市网的联盟商家,同意消费者在乙方实体店面付费消费时,或消费者通过乙方在甲方网站(都市网)上发布的页面付费消费时,启动对第三方的积分服务。

乙方必须承认消费者购买乙方商品时,乙方回馈给消费者等额的积分。

甲方与乙方间进行兑换:甲方凭乙方有效票据上金额的100元人民币(壹佰圆)兑换乙方2元(贰圆)人民币现金;即乙方按其开出的票据金额的2%(百分之贰)付给甲方足额的人民币现金。

甲方与消费者间的兑换:消费者在甲方(迅易商城)商城上,或在甲方的供应商实体店铺消费时,凭借甲方或甲方供应商开出的有效票据,可进行如下的兑换:

线上购买:会员1元=10分,非会员2元=10分。

合同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迅易商城所有卖家,且卖家在与迅易商城合同期间,因售出商品而开出的票据都可进行如上的积分兑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积分兑换心得体会

积分兑换是现代经济生活中一种重要的消费方式,为人们提供了将积分转化为实际物品或服务的机会。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亲身经历了积分兑换的过程,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本文将以五个方面来谈谈我对积分兑换的见解,同时也希望能够给其他人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

段落二:合理利用积分。

兑换积分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合理利用积分是至关重要的。首先,我们应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兑换的物品或服务,而不是仅仅因为它们的名字或者品牌而盲目选择。其次,在兑换之前,我们应该仔细研究积分兑换的规则,以充分利用各种优惠活动和折扣。最后,定期检查积分的到期日期,确保他们不会白白失去,同时也可以将积分用在真正有用的事物上。

兑换积分也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我们注意。首先,我们应该避免将积分全部集中在一个地方,而是选择几个可靠的积分平台来兑换,以防止出现意外情况导致积分丢失。其次,我们要避免过份追求积分,而忽视了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有时候,一些廉价的物品仅仅是为了吸引消费者参与积分活动,并不能真正满足我们的需求。最后,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防止落入一些兑换陷阱。有些兑换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或者隐藏的条款,因此,在兑换之前,我们应该仔细阅读兑换协议,并和积分平台进行沟通,以免后悔。

积分兑换不仅可以满足我们的消费需求,还可以为我们的经济带来实际效益。首先,通过积分兑换,我们可以节省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费用。通过有计划地兑换积分,我们可以获取到各种优惠,这样就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想要的物品。其次,通过积极参与积分活动,我们还可以获得额外的奖励,比如赠送积分、优先购买机会等。这些奖励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降低消费成本,从而提升我们的生活质量。

总的来说,积分兑换给我们带来了良好的消费体验和综合收益。首先,积分兑换可以满足我们的消费需求,让我们能够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到自己想要的物品。其次,积分兑换可以让我们积极参与各种活动,丰富我们的生活,并提供了一种新的消费方式。最后,积分兑换还可以促使我们更加理性地消费,避免了冲动购买,使我们能够更好地规划和管理自己的财务状况。

结论。

通过积分兑换,我们可以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到自己想要的物品,并享受到各种附加的优惠和奖励。然而,在兑换积分时,我们也需要遵循一些原则并注意一些风险,以充分利用积分的价值。通过积极参与积分活动,我们可以提升我们的消费水平,同时也可以提高我们的经济收益。总而言之,积分兑换不仅是一种消费方式,更是一种生活理念,让我们能够更好地规划和管理自己的消费行为。

积分兑换简单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乙方作为都市网的联盟商家,同意消费者在乙方实体店面付费消费时,或消费者通过乙方在甲方网站(都市网)上发布的页面付费消费时,启动对第三方的积分服务。

乙方必须承认消费者购买乙方商品时,乙方回馈给消费者等额的积分。

兑换标准。

甲方与乙方间进行兑换:甲方凭乙方有效票据上金额的100元人民币(壹佰圆)兑换乙方2元(贰圆)人民币现金;即乙方按其开出的票据金额的2%(百分之贰)付给甲方足额的人民币现金。

甲方与消费者间的兑换:消费者在甲方(迅易商城)商城上,或在甲方的供应商实体店铺消费时,凭借甲方或甲方供应商开出的有效票据,可进行如下的兑换:

线上购买:会员1元=10分,非会员2元=10分。

合同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迅易商城所有卖家,且卖家在与迅易商城合同期间,因售出商品而开出的票据都可进行如上的积分兑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积分兑换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答谢新老客户长期以来对我公司的支持与厚爱,我公司实行消费获积分奖励活动,来回馈广大客户对我公司的贡献,同时促进双方的深度合作,实现互惠共赢。

客户正常消费可同时获得相应积分,累计的积分可以兑换相应礼品。

积分分为两个部分:消费积分和奖励积分。

1、消费积分。

消费积分以1000元为最小单位,单次现金消费满1000元累计1分,不满1000元,积分为0;单次签单消费满1000元累计0.8分(15天内),不满1000元,积分为0。单次签单消费满1000元累计0.5分(16--30天),不满1000元,积分为0。超过一个月积分为0.

(1)积分计算以实收金额为准。

(2)消费金额中,不满1000元部分不进行前后累计积分。

(3)消费积分在消费达成当天记入积分(即累计积分)。

(4)如发生退换货,将从积分中扣除由于退换货部分产生的积分差额。

(5)积分只在同一帐户内累计,不同帐户的积分不能合并。

2、奖励积分。

(1)单次消费满10万元,可获赠额外积分10分。

(2)单次消费满20万元,可获赠额外积分20分。

(3)单次消费满30万元,可获赠额外积分30分。

(4)此奖励积分可以此类推。

1、兑换成功后将从会员帐户中扣减相应积分分值。

2、积分只能兑换相应礼品,不做兑换现金等其他用途。

3、积分兑的礼品换暂不提供更换或退货服务,所以请您细心看准后再进行兑换。

4、兑换标准:

1、每次进行积分后均会说明截止到当次积分之前积分合计。

2、拔打xxxxx查询。

如果在积分活动期间双方停止合作时积分、激励自动失效,所有累计积分归零,礼品不再发放。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员工培训积分管理方案。

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

2017大连积分落户细则。

关于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

2017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

不定积分解题方法总结。

求定积分的方法的总结。

2017年最新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

积分兑换合作协议

为回馈中国婚博会的消费者,现中国婚博会为持有中国婚博会积分的消费者(以下简称“账户持有人”)提供积分兑换礼品服务,具体规则如下:

一、基本规定

1.账户持有人因在中国婚博会进行消费而获得的积分,可根据中国婚博会规定兑换相应的实物礼品、服务等(以下统称“积分礼品”)。

2.如有下述情形之一,中国婚博会有权取消其参加积分活动资格:涉嫌利用虚假交易骗取积分、自行注销、违反本积分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3.中国婚博会必要时有权要求消费者提供消费交易发票、购买凭证等材料,以查实交易真实性。

4.积分为中国婚博会对中国婚博会消费的回馈项目,在兑换取得积分礼品前并不构成消费者资产,积分不可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人,任何转让对中国婚博会均不产生效力。

二、积分有效期

积分在帐户内有效期为    年,有效期届满或账户持有人注销账户后相应积分将予以清除。

三、积分兑换

1.积分兑换由账户持有人提出申请。

2.积分兑换方式为:通过中国婚博会官方网站(              )进行申请,在指定商家领取礼品。

3. 积分兑换采取限时、限量、限定兑换积分的方式,具体以中国婚博会公告为准。

4.中国婚博会有权随时调整礼品兑换价值、兑换时间和兑换数量,中国婚博会在上述情况调整后在其官方网站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不再另行通知消费者。

5.所兑换礼品由各供应商(含合作商户,下同)提供,其质量、数量、款式、颜色、售后服务等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中国婚博会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

6. 超过兑换时限或者不在兑换时间内,中国婚博会、供应商有权不予兑换。

7.所兑换的积分礼品发生了相应税款由账户持有人自行承担和申报。

四、特别声明

1.中国婚博会官方网站或宣传品中的积分礼品图片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部分礼品颜色、花色随机发送。

2.积分礼品兑换属回馈活动,不提供发票。若非质量问题,所有积分礼品均不可退货、换货、退款、退积分或兑换现金。如所兑换的积分礼品质量问题时,账户持有人须当场提出换货申请,离柜则不再退换。如账户持有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礼品质量问题,可致电礼品供应商申请维修。

3.礼品兑换清单、兑换价值等由中国婚博会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五、积分礼品交付

1.由账户持有人直接至供应商指定场所领取,签收实物礼品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代签的除出示账户持有人本人身份证件以外还需出示代签人的身份证件)以供查验,并按要求在签收单上填写身份证件号、卡号末6位。账户持有人或代签收人在签收礼品时应当场检查礼品的完好性,若存在质量问题或缺损可拒绝签收;账户持有人或代签收人一旦签收即代表礼品收妥。

六、法律关系

1.中国婚博会及关联主体与积分礼品供应商间并无合伙、经销、代理关系或共同出卖人、广告媒体或保证人关系;如账户持有人与本活动供应商所提供的积分礼品及售后服务有争议时,均由礼品供应商负责处理、解决;账户持有人对供应商提供的礼品及售后服务有争议时,中国婚博会将负责协助账户持有人与供应商取得联系,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2.账户持有人愿意参与积分兑换计划,视为其愿意接受本积分规则的约束。

七、修改及终止

中国婚博会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或修改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计分规则、礼品及兑换标准等),并经官方网站公告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客户资源共享事宜,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如下,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和范围

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积分业务合作商户,并签署本合作协议。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予乙方资格,双方由此享受相应权利并承担义务。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2-1 实际补贴率与名义补贴率:

2-1-1甲方与乙方结算时,甲方按照所兑换的1000积分对应支付乙方1元人民币(即1000积分:1元),称之为“积分实际补贴率”。

2-1-2 持卡人购买商品时,甲、乙方向持卡人宣传的积分兑换的比率,称之为“积分名义补贴率”。

2-2 甲方权利及义务:

2-2-1 甲方向乙方提供积分商户”专属标牌等宣传品,用于积分兑换业务日常合作推广。

2-2-2 甲方协助乙方在甲方持卡人中进行商品积分兑换宣传和市场推广。

2-2-3甲方利用自有宣传渠道向甲方持卡人宣传乙方的合作商户身份及其提供的积分兑换优惠服务,根据业务的阶段性要求,通过但不限于以短信、账单、网站的方式向持卡人进行宣传。

2-2-5 每日历年年度终了,甲方对甲方持卡人在乙方的年兑换量和兑换频率进行统计,甲方根据统计结果按照相关标准向乙方提供优先合作机会。

2-3 乙方权利及义务:

2-3-1 享受甲方提供相应的积分兑换业务宣传渠道资源。

2-3-2 乙方保证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的商品及服务信息准确、真实、合法。乙方保证并承诺其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销售渠道合法、售后服务优质合法,并根据需要提供优惠的折扣给甲方持卡人。

2-3-3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积分商品及服务范围包括:电影票,3d影片和特殊影片除外。(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2-3-4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积分兑换商品的全单折扣为 固定 折,其他(说明): 全额积分兑换电影票。

2-3-5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积分兑换商品方式一: 25000积分兑换电影票(3d影片和特殊影片除外)一张。 转换为积分名义补贴率为( / 积分: / 元),积分兑换起点为 25000 积分,最高兑换比例为全单 / %。

2-3-6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积分兑换商品方式二: /转换为积分名义补贴率为( / 积分: / 元),积分兑换起点为 / 积分,最高兑换比例为全单 / %。

2-3-7 根据双方合作阶段需要,乙方提供甲方持卡人以上形式的积分兑换方式。

2-3-8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除以上条款的积分商品及服务优惠除外,其他优惠及增值服务为:

2-3-9 乙方有计划向其他银行卡提供积分兑换业务,须确保甲方持卡人获得不低于他行卡积分优惠措施。

2-3-10 乙方配合甲方开展针对甲方持卡人的市场宣传活动,并利用自身资源就协议内容共同开展商品积分兑换营销活动。

2-3-11按照甲方的要求摆放及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品,确定专人对相应宣传品进行维护,保持相应宣传品的常新。将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摆放粘贴于柜台、收银台等明显位舲,主动积极利用门店pop、广播等宣传平台向甲方持卡人及非我行客户进行业务宣传,并要求促销员及收银员等主动提示客户使用甲方积分兑换商品和刷甲方卡消费,如实告知本协议项下的优惠措施。

2-3-13乙方负责解决与其提供的商品及服务有关问题的投诉并承担相关后果。乙方与甲方持卡人间因买卖或服务而引起的任何争议由乙方和持卡人自行解决,概与甲方无关。原则上,商品一经兑换,不能进行退货,如有客户强烈要求或投诉的,经甲方审核同意,可为持卡人退还款项或积分。退还过程中,不能直接用现金或通过其他方式退还给持卡人,而只能将所退款项转入持卡人刷卡所用甲方的账号。

2-3-14 乙方有义务向自身客户推荐和介绍甲方的中信银行信用卡产品和服务。

2-3-15 乙方如自行对合作活动进行宣传,相关计划及物料须事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有权审批机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2-3-16 乙方应遵守甲方关于管理的相关规定。

2-3-17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积极配合甲方的定期检查并接受甲方的合理建议。

三、结算付款

每自然月月末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登录供应商服务系统,打印当月积分兑换报表和发票,交至甲方分中心积分项目经理,由甲方地区营销服务中心将所有请款资料整理齐全,一并寄至甲方。甲方自收到齐全的请款资料,且经核对无误后的15工作日内为乙方结算款项,甲方按照甲方持卡人在乙方实际兑换积分除以1000的所得数额与乙方进行结算。

请乙方提供以下账户信息,甲方将按所填写的账户信息进行付款:

开 户 名:

开户行名称:

账 号:

乙方账户如有变更,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新的付款

信息。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约定或未履行其向甲方持卡人之任何承诺(如宣传积分兑换比率与原约定比率不符或对积分兑换金额与原约定价格不符等)而导致甲方持卡人向甲方的投诉及索赔事宜,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协议变更、终止

7-1双方可根据业务需要,在提前通知对方的前提下扩大合作范围。合作协议另行签订。

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提前在合作协议到期前30天内通知对方。

7-3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4 如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

7-5对于符合以下任意一项退出标准,甲方有权无条件撤消合作:

7-5-2出现严重违规经营,给我行品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7-5-3经认定为我行限制准入的商户类型;

7-5-4商户主动提出终止合作且无法挽留的;

7-5-5商户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或关闭的;

7-5-6商户从事其它违规违法活动的;

7-5-7商户出现其他违背我行合作意愿行为的;

7-5-8如商户经营出现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被清算。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他(说明):

甲方:

地址:

授权签字人:

乙方:

地址:

有权签字人:

积分兑换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答谢新老客户长期以来对我公司的支持与厚爱,我公司实行消费获积分奖励活动,来回馈广大客户对我公司的贡献,同时促进双方的深度合作,实现互惠共赢。

客户正常消费可同时获得相应积分,累计的积分可以兑换相应礼品。

积分分为两个部分:消费积分和奖励积分。

1、消费积分。

消费积分以1000元为最小单位,单次现金消费满1000元累计1分,不满1000元,积分为0;单次签单消费满1000元累计0.8分(15天内),不满1000元,积分为0。单次签单消费满1000元累计0.5分(16--30天),不满1000元,积分为0。超过一个月积分为0.

(1)积分计算以实收金额为准。

(2)消费金额中,不满1000元部分不进行前后累计积分。

(3)消费积分在消费达成当天记入积分(即累计积分)。

(4)如发生退换货,将从积分中扣除由于退换货部分产生的积分差额。

(5)积分只在同一帐户内累计,不同帐户的积分不能合并。

2、奖励积分。

(1)单次消费满10万元,可获赠额外积分10分。

(2)单次消费满20万元,可获赠额外积分20分。

(3)单次消费满30万元,可获赠额外积分30分。

(4)此奖励积分可以此类推。

1、兑换成功后将从会员帐户中扣减相应积分分值。

2、积分只能兑换相应礼品,不做兑换现金等其他用途。

3、积分兑的礼品换暂不提供更换或退货服务,所以请您细心看准后再进行兑换。

4、兑换标准:

1、每次进行积分后均会说明截止到当次积分之前积分合计。

2、拔打xxxxx查询。

如果在积分活动期间双方停止合作时积分、激励自动失效,所有累计积分归零,礼品不再发放。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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