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心理干预预案(汇总15篇)

时间:2023-11-16 20:35:27 作者:文轩 应急心理干预预案(汇总15篇)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应该时刻思考并完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以下是一些应急预案的案例分析,希望能够通过它们的经验和教训,提高我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城关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生活中灾难、暴-力、事故、意外等创伤性事件时有发生,侵害人们的心灵,造成不良后果。在学校,学生面对学习压力、亲子关系、环境适应、人际关系等诸多问题,而青春期的躁动和感性使他们处理问题容易极端化.因此,心理危机干预迫切而重要。针对高危人群的心理社会干预能够防止或减轻创伤后的不良心理反应,避免心理痛苦的长期化和复杂化乃至极端化,促进创伤性事件的适应和心理康复。这不仅是对每一个学生的人文关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诉求。为此,特制定城关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以期尽最大努力帮助师生解决面临的可能心理困境,促进城关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更好发展。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目标:处理突发心理危机事件,避免造成的更大的伤害;解决心理危机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群体或个体危机消除,恢复常态。

二、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咨询老师、校医

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医现场处理可能的躯体病患及伤害。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四、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与心理社团成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老师、校医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按照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五、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我校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校保安人员等。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辅导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辅导老师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常。

3.按照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中学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生活中灾难、暴-力、事故、意外等创伤性事件时有发生,侵害人们的心灵,造成不良后果。在学校,学生面对学习压力、亲子关系、环境适应、人际关系等诸多问题,而青春期的躁动和感性使他们处理问题容易极端化,同时四川汶川大地震对他们的心理伤害,使产生心理危机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心理危机干预迫切而重要。针对高危人群的心理社会干预能够防止或减轻创伤后的不良心理反应,避免心理痛苦的长期化和复杂化乃至极端化,促进创伤性事件的适应和心理康复。这不仅是对每一个学生的人文关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诉求。为此,特制定南轩中学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以期尽最大努力帮助师生解决面临的可能心理困境,促进南轩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更好发展。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目标:处理突发心理危机事件,避免造成的更大的伤害;解决心理危机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群体或个体危机消除,恢复常态。

二、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老师、校医、校警、司机、心理社团成员等。

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医现场处理可能的躯体病患及伤害。

5、校警维持秩序。

6、司机保证交通。

7、心理社团成员辅助开展工作。

8、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四、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与心理社团成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老师、校医、校警、司机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按照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五、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 有效预防、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由学生严重心理问题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心理危机或潜在危机,及时进行干预,预防校园突发危机事件的发生,保障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根据我校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原则等

(一)心理危机定义

心理危机指学生运用通常处理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无法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感知与体验而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在心理学理论指导下对有心理危机的个体或群体的一种紧急处理,其目的是及时对经历个人危机、处于困境或遭受挫折和将发生危险的对象提供支持和帮助,使之恢复心理平衡,并使学校迅速恢复正常秩序。

当出现紧急心理危机事件时,由学校领导指挥,政教处统一指挥协调,级部领导、班主任、学校专兼职心理老师及学校有关人员共同参与,配合学校指挥,联动配合,对学生心理危机情况进行及时干预。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

1.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

2.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

3.出现与严重自伤或他伤事件(或人)有密切关联者。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成立“日庄镇中心中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

在校长、副校长、政教处领导下,级部长、班主任、学校专兼职心理老师及相关人员共同组成。

逐步建立监控网络,班主任在班级设立心理委员,学生会对相关同学心理状态信息的掌握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班主任、年级组长、学校心理咨询室、政教处,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如遇到突发事件,任何人都可直接上报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给学校领导。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各班

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

三、心理危机干预分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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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范文

根据“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以干预和咨询为辅”的总体发展思路,立足教育、重在预防。维护师生心理健康,增强学生心理调节和挫折承受能力,减少或避免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了“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小组由校长领导,教导处、德育处、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心理老师、卫生老师共同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

各年级的学生心理干预工作由年级组长负责,全体教职工均有责任和义务。

三、工作原则。

1、生命第一原则。

2、面向全体师生的原则。

3、预防和预警为主原则。

4、尊重和理解学生原则。

5、个别性对待原则。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存在心理危机或正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和老师。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生活事件而出现行为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及教职工。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有自杀未遂史或近亲中有自杀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极度痛苦的学生、教职工。

6、由于身边同学有个体危机事件受到影响而产生担心、恐慌、焦虑不安的学生。

7、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家长。

8、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关注上述多种情况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对象。

五、具体实施。

(一)预防教育。

立足教育,重在预防。班主任和心理老师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能愉快地接纳自己、充满阳光、自信。学校通过心理活动课、心理活动周、主题班会、宣传海报等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帮助学生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并充分利用心理辅导室开心小屋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所遇到的困惑和烦恼,力争把一切心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早期预警。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

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的心理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

1、学校建立三级预警系统:

二级预警:以各年级组、德育处负责,把握年级学生心理特点;

三级预警:主要指专职心理老师,做好心理危机知识普及、学生心理档案管理、心理辅导及危机处理,必要时做好转介工作。

2、学校建立各项预警制度:

(1)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

心理辅导室将每年对四、五年级学生进行一次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认真做好这些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和转化工作。

(2)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汇报。

班主任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有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心理辅导室反映。心理辅导老师要深入学生之中并通过班级心理委员、大中队委员等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并每月向德育教导汇报一次学生学生的心理情况。

心理老师在辅导室值班期间发现学生存在心理危机,应在24小时内将相关。

信息上报领导小组。

(三)应急系统。

1、及时报告。

班级以最快的速度通知班主任、心理老师,由班主任、心理老师根据危机严重程度考虑通知领导,并及时通知家长来校。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

2、进行阻控。

对于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应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控。

3、实施治疗。

对经专家确认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发现有自杀意念或出现自伤自残等行为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来校,商议处理事宜。若出现心理障碍急性发作,应立即送往专业的精神卫生机构诊治。

4、应急救助。

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可拨打110、120等紧急救助电话。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保安人员负责保护现场,配合学校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调查取证,配合学校卫生室对学生医疗救护过程中的安全监护。卫生老师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其转至相关医院治疗。心理老师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的情绪。

(四)监护和跟踪。

1、因自杀意念强烈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应有家长陪护。

2、对危机事故处理完毕后,心理辅导室应对危机事件卷入人员进行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干预。

3、对于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在其复学以后应给予特别的关注,帮助其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并做好相应的防备预案。

(五)备案。

事故处理结束后,心理辅导室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并负责对事件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分析,以备今后参考。注意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中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生活中灾难、暴-力、事故、意外等创伤性事件时有发生,侵害人们的心灵,造成不良后果。在学校,学生面对学习压力、亲子关系、环境适应、人际关系等诸多问题,而青春期的躁动和感性使他们处理问题容易极端化,同时四川汶川大地震对他们的心理伤害,使产生心理危机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心理危机干预迫切而重要。针对高危人群的心理社会干预能够防止或减轻创伤后的不良心理反应,避免心理痛苦的长期化和复杂化乃至极端化,促进创伤性事件的适应和心理康复。这不仅是对每一个学生的人文关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诉求。为此,特制定南轩中学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以期尽最大努力帮助师生解决面临的可能心理困境,促进南轩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更好发展。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目标:处理突发心理危机事件,避免造成的更大的伤害;解决心理危机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群体或个体危机消除,恢复常态。

二、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老师、校医、校警、司机、心理社团成员等。

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医现场处理可能的躯体病患及伤害。

5、校警维持秩序。

6、司机保证交通。

7、心理社团成员辅助开展工作。

8、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四、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与心理社团成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老师、校医、校警、司机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按照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五、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 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 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 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 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 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对象

(一)心理危机是指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时,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学生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安全度过危机。

心理危机干预由分管心理健康工作的学校领导负总责,教导主任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班主任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联动配合。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三、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

主管领导、后勤人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校保健室人员、校保安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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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范文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一)心理危机是指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时,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学生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安全度过危机。

心理危机干预由学校的校级领导负总责,学生处主要领导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心理辅导站、班主任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联动配合。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校级领导、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校医、校保安人员、司机等。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医现场处理可能的躯体病患及伤害。

5.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6.司机保证交通。

7.心理辅导站辅助开展工作。

8.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一)问题的发现。

各班要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并及时向班主任反馈情况。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应给予及时的心理指导,并做好咨询记录,对问题严重的学生实行转介。

(二)讯息报告。

学生发现危机情况,周围同学应立即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主管领导视危机严重程度酌情向学校领导及时汇报。

(三)即时监护。

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立即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长。

在实施监护的同时,学校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在家长以传真、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对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配合学校的家长,学校应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遣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五)进行阻控。

对于有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有关部门应及时阻断。

(六)实施治疗。

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

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政教处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

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

(七)应急救助。

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八)事故处理。

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政教处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保卫科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校医室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九)成因分析。

事故处理结束后,心理咨询指导中心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尤其对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手段和措施认真总结,以备今后参考。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的责任。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组长:

副组长: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为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而引发自杀或者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实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他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危机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尽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校园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者既往有自杀未遂或者家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更加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老师、保安。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及时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老师、校警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按照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着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为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心理危机是指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时,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学生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安全度过危机。为了给在危机中或者危机过后的师生员工提供心理支持,减轻危机在心理层面造成的负面影响,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维护学校师生员工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秩序,以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现制定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

组长:秦娟(15166689xxx)。

副组长:李俊青(13708983xxx)。

组员:潘立坤(17685790xxx)。

刘静(18661931xxx)。

陈红(15712762xxx)。

孙丽丹(18678999xxx)。

张强(13589298xxx)。

秦娟,全面组织协调指挥,报告学校校长。

李俊青,教师的调配与补位,提供学生日常的档案。

潘立坤,给区域心理专家打电话获得相关指导。

陈红,通知各班班主任,稳定班级其他学生情绪。

刘静,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张强,维持秩序,现场处理可能的躯体病患及伤害。

孙丽丹,组织校家委会成员进行正面宣传引导。

(一)加强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在培训学习中增进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更加地热爱生命。

(二)加强对特殊学生的研判。班主任、任课教师在日常中要关注特殊家庭的学生,特殊性格的学生,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生的影响,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三)加强对身处危机中的学生进行靶向干预。对身处危机中的学生给予精确的策略支持,让学生认识危机事件,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

(四)加强健康校园的创建。在日常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注重师生员工良好习惯的的培养与养成并且学会自我关怀,营造适合学生成长、教师员工舒心的健康氛围,不断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师生员工的心理品质。

(一)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三)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四)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一)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二)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三)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四)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五)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六)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七)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一)及时发现问题各班要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并及时向班主任反馈情况。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应给予及时的心理指导,并做好咨询记录,对问题严重的学生实行转介。

(二)按时报告讯息学生发现危机情况,周围同学应立即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或者启动“澳门路小学紧急吹哨群”。

(三)及时安排监护学校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相关家长在实施监护的同时,学校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在家长以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对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配合学校的家长,学校将及时报告上级,听取专业部门的建议,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五)进行妥善阻控对于有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有关部门应及时阻断。

(六)实施靶向治疗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教导处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

(七)采取应急救助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八)事故后续处理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校长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教导处、总务处、保安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卫生老师或者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专家指导下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九)成因复盘分析事故处理结束后,心理教师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尤其对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手段和措施认真总结,以备今后参考。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的责任。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为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而引发自杀或者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校园。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实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他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危机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尽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校园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者既往有自杀未遂或者家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更加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心理危机干预组成员: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老师、保安。五、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及时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老师、校警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按照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着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为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中学的心理干预应急预案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校园值班人员,生活辅导员及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阳罗二中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校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公路十字路口、校门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学校班子成员为主,除组织疏散的老师外,其余人员(尤其是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

(5)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6)有人员受伤及时拨打“120”进行救护。

文档为doc格式。

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为了丰富心理健康教育形式,营造良好的校园心理健康教育氛围,决定在我校“20xx年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期间举办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

理性平和健康心态。

1、作品应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具有心理学特色和教育启迪价值,以“理性平和,健康心态”为主题,贴近校园生活实际,折射大学生日常生活、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心理现象,充分反映角色内在的心理冲突和心理协调过程,内容丰富,剧情深刻。

2、作品须为原创,参演人员必须为本学院师生,参演人数不超过10人,演出时间8-10分钟。

2、复赛:11月1日、2日,复赛作品进行现场评比展示,择优评选出8个作品进入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决赛:20xx年11月11日,决赛作品进行现场评比展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比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最佳表演奖、最佳创作奖各2名。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1、学校成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德育分管、少先队、教导处、班主任、心理兼职老师等担任。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2、各年级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年级组长负责,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各班班主任应积极协助学校负责人抓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3、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4、学校在学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现代健康观念,针对学生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等开展教育;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学校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通过主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5、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心理辅导室每年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与班主任一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危机的预防与转化工作。

6、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校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7、学校发现有学生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将该生的情况迅速以电话的形式上报,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心理辅导办公室报告。

8、对于名单进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对象库》的学生或突发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其危机程度由心理危机评估小组确定。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识,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成才。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加强能力。

1、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

2、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

4、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

6、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7、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8、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

9、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

10、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1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

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一)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心理咨询中心和各专业教学部、各班级组成心理危机干预三级工作网络体系,建立心理危机监测信息交流机制,开展心理危机教育和干预工作。

(二)以学生科和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学生工作者为重要力量,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对象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监管工作。学生工作者应了解心理危机干预流程,发现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时,应立即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并及时与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联系。

(三)以心理咨询中心的专兼职人员为核心力量,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专业人员在心理辅导或咨询过程中,发现处于危机状态或需要立即干预的学生,应及时采取相应干预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对于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专业人员应给予评估和会诊,及时采取心理治疗或转介等措施。

(一)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异常情况后,应及时反馈到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由学校心理咨询员及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进行评估和初步诊断。

如果诊断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所在班级应密切注意学生心态,指派学生骨干给予关心,及时向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汇报情况。心理咨询中心根据班级报告或学生本人要求开展跟踪咨询,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如果诊断危机程度较高、不宜在学校继续学习者,由学校与家长协商解决休学事宜。

(二)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自杀意念后,应及时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1、在心理危机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将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监护。

2、由心理咨询中心对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进行评估,如果在校内可以解决,由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如果情况严重,及时转介到专业心理危机干预中心进行救助。

3、尽快通知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家长到校,家校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4、善后系统。危机过去之后,干预工作仍然需要。协助经历危机的学生及其相关人员,如同学、家长、班主任以及危机干预人员正确总结和处理危机遗留的心理问题。重大危机发生后,心理咨询中心和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一起合作在规定时间内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危机的当事人,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经过,危机原因,性质初步判断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的协助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

(三)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由学生科、保卫科负责,首先给予控制,保护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由心理咨询中心对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者需要住院治疗或回家休息,及时通知家长并与家长协商解决。

(四)对已实施自杀自伤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应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要立即将其送往医务室或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向学生科汇报情况。

2、学生科要及时向校领导和公安部门汇报,由公安部门负责保护、勘察和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3、立即通知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家长到校。

4、对于自杀未遂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应与家长协商解决。如危机情况尚未解除,必须由家长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转介到专业心理治疗中心进行咨询和治疗,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其他意外。

5、对于已实施自杀行为学生周围的学生,包括同班同学、舍友、好朋友、目击者等,学校和班级应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心理咨询中心可根据需要进行团体心理辅导,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出现。

(五)对于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在其复学以后应采取相应后期跟踪措施: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出具有资质医院、咨询中心等开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2、学生复学后,学校和班级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给予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同时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3、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院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主任、学生骨干、该生室友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

(六)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班级亦应将其详细资料报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

(七)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八)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因失职造成学生生命损失的,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具体来说,在下列情况下,要追究个人责任:

1、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某些人员协助而不服从协调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

3、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成员对学生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校危机干预方案不力的。

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为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学生心理危机,减少或避免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种心理危机事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预案。

校园心理危机是指在学校校园生活范围内,由于各种突发的、重大的危机事件所引起的校园成员心理严重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应遵循以下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预防为先,教育普及;预警及时,重点突出;干预到位,专业科学;支持系统,家校结合。

组长:校长。

副组长:xxxx。

成员:各年级组组长,各班主任。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个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分工负责,才能取得实效。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如下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系:

(一)一级预警和干预。

工作职责:把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融入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体系中,全面指导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实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对于突发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处理、负责审定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定期听取下级的汇报、决定向有关医疗机构转介学生。

(二)二级预警和干预。

主要职责:指导与部署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救助工作。

排摸和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向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并根据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的意见,开展心理评估和干预等工作。

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要建立以班主任为主体的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要尽快安排专(兼)职心理老师了解相关情况,采取必要的看护措施和妥善的援助措施,以缓解和消除学生心理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对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以启动本预案。

(三)三级预警和干预。

心理老师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中的心理委员定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常识性培训。以便在遇到问题的情况下能够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通报、干预、转介。各班级设心理委员1名,主要职责是在班集体中进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异常心理信息。

根据心理危机事件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心理危机事件分为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三级。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

1.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性侵犯;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

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

4.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四)危机报告。

1.发现有较大或一般心理危机事件,相关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及时以电话的形式上报校心理辅导室,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心理咨询室报告。

2.当有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各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机构报告。

(一)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学校须报告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

2.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可以在学校边学习边治疗的,学校须指定专人密切注意该生情况,加强管理,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请精神卫生专家会诊治疗,家长并要签订协议书。

3.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必须派专人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经评估认为该学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必须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二)对有自杀倾向的学生的干预措施。

一旦发现或知晓某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学校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该生人身安全,同时通知家长到校。

2.报告心理咨询室,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家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3.经评估认为该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4.经评估认为该生回家休养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三)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

2.及时保护、勘查、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

3.对于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通知其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息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正确应对新闻媒体,学校应有专门对外发布信息的人员(一般是办公室主任),防止不恰当报道引发负面影响。

5、学校应及时对本校师生通报情况,在同专(兼)职心理老师商讨或专家的指导下组织老师对相关人员进行及时的心理疏导。

(四)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于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由相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安全。

2.学校须报告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学校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1.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再申请复学时,应向学校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证明,经心理咨询室、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评估确已康复后,必要的情况下并签订协议后,可办理复学手续。

2.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时,学校咨询室和班主任应对其定期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3.对于有自杀未遂史的复学学生(有自杀未遂史的人属于自杀高危人群),心理老师进行定期心理访谈及风险评估,密切监护,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并同家长签订协议,确保该生人身安全。

(一)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自杀预防工作时,应坚持保密原则,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尽可能在自然的环境中实施干预。

(二)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以确保该生安全。

(三)在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干预措施中涉及到学生需要休学接受治疗的,专业机构出示的医嘱施行。

应急心理干预方案

为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学生心理危机,减少或避免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种心理危机事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预案。

校园心理危机是指在学校校园生活范围内,由于各种突发的、重大的危机事件所引起的校园成员心理严重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应遵循以下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预防为先,教育普及;预警及时,重点突出;干预到位,专业科学;支持系统,家校结合。

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个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分工负责,才能取得实效。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如下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系:

(一)一级预警和干预。

成立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

组长:乔辉杰徐志强。

副组长:张美英、胡丹英。

成员:朱乃器、钟茜、马红华、刘红英、王正辉、杨国欢、顾引娣、班主任。

工作职责:把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融入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体系中,全面指导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实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对于突发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处理、负责审定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定期听取下级的汇报、决定向有关医疗机构转介学生。

(二)二级预警和干预。

组长:胡丹英。

成员:刘红英、王正辉、杨国欢、顾引娣、班主任。

主要职责:指导与部署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救助工作。排摸和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向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并根据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的意见,开展心理评估和干预等工作。

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要建立以班主任为主体的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要尽快安排专(兼)职心理老师了解相关情况,采取必要的看护措施和妥善的援助措施,以缓解和消除学生心理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件。对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以启动本预案。

(三)三级预警和干预。

成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心理委员。

心理老师对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中的心理委员定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常识性培训。以便在遇到问题的情况下能够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通报、干预、转介。各班级设心理委员1名,主要职责是在班集体中进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异常心理信息。

根据心理危机事件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心理危机事件分为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三级。

(一)重大心理危机事件。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

(二)较大心理危机事件。

1、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三)一般心理危机事件。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

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

4、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四)危机报告。

1、发现有较大或一般心理危机事件,相关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及时以电话的形式上报校心理辅导室,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心理咨询室报告。

2、当有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各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机构报告。

1、对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学校须报告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到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

2、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可以在学校边学习边治疗的,学校须指定专人密切注意该生情况,加强管理,及时提供心理辅导,必要时请精神卫生专家会诊治疗,家长并要签订协议书。

3、经评估认为该学生回家休养并配合药物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必须派专人监护,确保其人身安全后,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评估认为该学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必须及时通知该生家长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二)对有自杀倾向的学生的干预措施。

一旦发现或知晓某生有自杀意念,即该生近期有实施自杀的想法和念头,学校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该生转移到安全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对该生实行24小时全程监护,确保该生人身安全,同时通知家长到校。

2、报告心理咨询室,对该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家会诊,并提供书面意见。

3、经评估认为该生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

4、经评估认为该生回家休养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学校应立即通知家长将该生带回家休养治疗。

(三)对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刚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实施紧急救治。

2、及时保护、勘查、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调查取证。

3、对于自杀未遂的学生,经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如住院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通知其家长将该生送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治疗;如回家休息治疗有利于其心理康复的,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

4、正确应对新闻媒体,学校应有专门对外发布信息的人员(一般是办公室主任),防止不恰当报道引发负面影响。

5、学校应及时对本校师生通报情况,在同专(兼)职心理老师商讨或专家的指导下组织老师对相关人员进行及时的心理疏导。

(四)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于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由相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安全。

2、学校须报告心理咨询室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或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会诊。学校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五)危机干预后期措施。

1、学生因心理问题住院治疗或休学再申请复学时,应向学校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证明,经心理咨询室、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评估确已康复后,必要的情况下并签订协议后,可办理复学手续。

2、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后复学时,学校咨询室和班主任应对其定期进行心理访谈,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3、对于有自杀未遂史的复学学生(有自杀未遂史的人属于自杀高危人群),心理专(兼)职老师进行定期心理访谈及风险评估,密切监护,及时了解其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并同家长签订协议,确保该生人身安全。

(一)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与自杀预防工作时,应坚持保密原则,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并尽可能在自然的环境中实施干预。

(二)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里实行监护,避免监护不当造成危害,以确保该生安全。

(三)在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干预措施中涉及到学生需要休学接受治疗的,按《朱行中学中学学生管理条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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