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工作方案(实用23篇)

时间:2023-11-27 05:30:47 作者:笔砚

工作方案是在组织和安排工作过程中制定的一种具体操作方案,它能够指导和规范我们的工作方式。下面是一些优秀团队分享的工作方案,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示和借鉴。

学校食堂工作方案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原则,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学前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通过开学前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管理措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学校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记录等台帐的建立。

20xx年3月10日—20xx年3月18日。

(一)严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湿粉干)、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证索票并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含乳食品、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含乳食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建立消毒台帐。

(七)严查食品生产加工是否规范操作,重点检查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粗加工蔬菜、肉类、水产品清洗池的分设、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检查学校食堂公示情况,未按县食药局要求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的,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张贴食品安全动态晴雨标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及实施。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主任科员任副组长,按包片责任区开展监督检查。

(二)确保整治效果。检查组要认真对校园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认真开展量化分级评审,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积极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各校园在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食药监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加强食堂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的指导。对食品安全设施设备陈旧、破损的学校食堂,要加强改造更新的指导工作,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布局的合理性,配备符合食品生产加工需要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强化责任意识。各学校(托幼机构)既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也是具体管理者,必须认真履职,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单位自查和执法监督机构现场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彻底进行整改。对管理不善,造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节,抄告相关部门和领导,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学校食堂“6t”工作实施方案学校食堂的工作是学校的重点工作,也是关乎学校生存的生命线。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云南省学生食堂“6t”无视管理推广工作计划的通知和保山市教育局转发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提高学校食堂的管理,特制定学校食堂“6t”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和云南省教育厅11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精神,提升学生食堂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的管理模式,推广“6t”无视管理,实现食堂管理现代化,确保食品安全,改善服务,保障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奠定坚实的而基础。通过实施学校食堂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监督管理的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学生食堂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为学服务。

(一)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工作责任。

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和领导责任制。王回兰校长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是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即领导小组:

组长:王回兰。

副组长:杨丕仪、杨双明。

组员:袁艳、张金龙、王庆丽、章永启。

分管副校长:杨丕仪。

2、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审核师生进餐食谱。

3、负责食堂食品质量卫生的监督管理。

4、食堂领班的聘请。

总务主任:杨双明。

1、具体抓食堂的生产及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2、组织师生进餐,抓进餐服务质量。

3、负责组织食堂管理员及工人培训。

4、审核食堂采购。

5、抓常规记录,建立食堂管理档案。

6、负责食堂财务管理。

定菜、验菜:郑朝卿张会芹。

1、负责食定菜验菜工作。

2、协助总务主任抓食堂管理。

3、负责食堂原材料的保管。

4、验收登记采购的原材料。

3、发放原材料。

4、协助总务主任抓食堂管理。

工人领班:郑朝卿。

1、全面负责食堂生产服务管理。

2、组织生产队伍,负责工人管理。

(二)体现公益服务,确定运作模式。

食堂由学校经营和管理,不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个人进行盈利性经营。

1、学校派人员全面管理,主要由分管食堂工作的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采购员全权负责。

2、食堂采购员和保管员由学校派遣,全面代表学校履行采购和保管职责。学校每月定期盘库。

3、为确保生产质量,学校对生产队伍的组成有硬性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4、工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照食谱表组织生产,做到保时、保质、保量。将生产出的食品打给学生,学生进餐完毕,并对餐具消毒。负责生产食堂全部清洁卫生工作。

(三)规范设施事务,实行精细管理。

1、设置标准齐全的功能室。

学校食堂应设置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备餐间、消毒间、消毒柜、更衣间、仓库、餐厅等功能室。基础设施要达到以下标准:

(1)粗加工间。

食品粗加工应该有固定的场所,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餐厅配菜间、熟菜间、烹调间等分开。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该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食品粗加工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

(2)切配间。

切配间应有专间,地面要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并有一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墙裙应贴有白瓷砖,并无污迹和食物残渣;墙壁、铁皮天花板的油漆无脱落、无霉斑;室内设有洗手池,下水道通畅,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当日清除。配菜结束,应及时做好冲洗,清洗等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3)烹调间。

加工场所的地面应用不透水材料铺砌,但不应太光滑。

做到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工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xx〕40号)和省教育厅《全省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鄂教后勤〔20xx〕3号)要求,结合全市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深入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实现中小学校食堂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以上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定点采购达到100%;中小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学校师生就餐满意度达到80%以上;中小学校食堂无严重违规经营行为;中小学校无较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一)学校食堂在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食材采购按照《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和《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宜市后勤办〔20xx〕11号)相关要求执行。一是局属学校及其他采取托管方式经营的学校要将食堂托管企业提交的食材招标方案纳入学校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审核,招标条件做到“六个确保”,规范招标程序和货款支付;二是实施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地区及其他自办食堂的学校,结合各地实际,以县市区或片区或学校为单位,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签定供货合同,做到票证齐全,建立实物台账,做好出入登记;三是实施“新型微厨”供餐模式的学校按照《宜昌市中小学学生营养午餐工程“微厨”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文件要求,实行“分类组织招标配送,三方签订供应合同,分校建立食材台账,校方随机抽检验收”的食材采购管理办法。

(二)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公办学校教职工餐费应按照当地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民办学校按照学校规定列支,教职工餐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从学生餐费中列支。所有学校食堂应按照同质同价原则为在校师生供餐,领导、教师及家长陪餐必须自行支付餐费。

(三)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学校食堂接待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学校食堂内部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宜教后勤〔20xx〕1号)要求执行。一是非因公行为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接待,其他不符合接待要求的一律不得在学校食堂接待;二是因教育教学业务活动或其他业务活动确需由学校食堂安排工作简餐的,应建立专门的食堂内部接待审批制度,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安排接待;三是公务接待的餐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得违规使用烟酒或饮料,不得使用名贵食材或高端菜品,不得超规格、超人数陪同用餐;四是由学校按照“三公”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与学校食堂(或托管经营企业)进行财务结算,不得采取抵扣、转嫁等方式免结费用。

(四)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等问题。全市所有学校应参照《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宜教规〔20xx〕1号)和《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宜市后勤办〔20xx〕11号)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一是建立学校食堂对公银行账户,填写财务“五表一册”,建立会计账簿;二是配齐食堂专(兼)职财务人员,承担本校食堂财务日常监管、学期核算、年度并账工作;三是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者成立以财务人员为主体,包含学校、纪检部门、师生代表等各方人员的专门工作小组,每学期结束时进行财务核算。严禁以中高考质量奖、获得上级表彰、加班等各种名目从食堂账目中列支奖金、福利、津贴等行为。

(五)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一是局属学校在学生转学外地或毕业后,通过宜昌市校园生活服务平台,系统自动将学生市民卡上剩余资金转账到家长银行卡上;二是其他自办或托管食堂,学期末财务核算后,结余资金退还给学生或是用于学生免费就餐;三是采取“包餐制”收费的学校(包括集中配送方式供餐的学校),必须记载学生就餐次数,多余的餐费退还学生。

(六)学校跨学期收取学生餐费以及擅自调整食堂饭菜价格问题。一是杜绝跨学期收费行为和与其他事项捆绑收费行为,学校应尽可能采取便捷安全的网络技术实现家长自主充值、无现金消费的模式。乡镇及以上的学校到本学期结束前要消除现金消费模式,暂时无法实现刷卡(非现金)消费的农村学校要规范现金消费管理。二是组建由校领导、教师、家长、学生、食堂管理人员所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公开商议餐标并公示供餐价格,且每学期内保持稳定,不得涨价。

(七)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问题。学校不得以开展文化课补习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就餐,不得将学生就餐人数与教师考核挂钩。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家长及学生就餐意愿,遵循家长知情、学生自愿原则。

(八)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不落实问题。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和书记共为第一责任人。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加强安全管控;落实中层以上值周领导陪餐制度并做好陪餐记录;每学期校领导要至少暗访一次食材供应商,每月要实地检查食堂服务场所;职能部门人员每周要随机抽查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情况;每学期开展一次师生满意度测评;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九)学校食堂管理20条底线要求执行不到位问题。按照《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后勤[20xx]1号)要求逐一落实。乡镇学校以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民办学校以规范后勤领域收费为重点,中职学校以规范后勤管理为重点,幼儿园以加强幼儿营养健康指导为重点,各地要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一次“四小”(小饭桌、小卖部、小摊贩、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

(十)学生及家长反映较为突出的学校食堂饭菜质次价高问题。一是学校食堂应不断提升食材质量和烹饪技能,生鲜食材占比不低于65%,按照国家膳食营养指南和“健康中国”要求,优化带量营养食谱,均衡配置蛋奶果蔬,特别是要针对未成年人年龄特点和生长需求,加大新鲜牛奶(每周至少两次随中餐配套)和生鲜牛肉的周供应量(每周至少一次随中餐配套),提升供餐品质。二是学校食堂经营应遵循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合理确定餐饮价格,保障供餐质优价廉。三是定期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改善餐饮质量。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前)。成立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覃照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副局长朱昌林担任,组员由计财科、综治科、体卫艺劳科、督导办、人事科、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后勤办负责同志组成。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主城区学校要确保开学初完成营养午餐工程全覆盖任务。

(二)学校自查阶段(9月30日前)。各中小学校对照专项整治10条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整治台账(见附件)。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注意与前段时间启动实施的巩固和加强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基础专项行动有效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

(三)县市核查阶段(10月31日前)。学校自查自纠工作完成以后,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和卫健等职能部门,深入一线,对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照学校自查台账逐个核查落实。必要时应主动对接当地纪检部门,及时发现问题线索,配合做好教育整顿及问题查处。

(四)市级督导阶段(11月30日前)。市教育局组建专班,在前期基层学校自查和县市区核查的基础上,对所有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汇总情况并在全市通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2月31日前)。各中小学校在自查。

自纠的基础上建立整治台账,明确问题内容,指定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落实问题整改闭环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省纪委和省教育厅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周密方案,逐项主动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堂是后勤育人的重要阵地,各地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党史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同。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宣传、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提前预判舆情风险点,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落实信息报送。8月31日前,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报送实施方案。从9月份起,各县市区和局属学校每月3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整治台账、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10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根据《xxx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方案如下:

通过此次活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促进校园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不断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师生、家长、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及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建设的校园氛围。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平衡膳食教育等。

(一)开展“5·20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5月)。

5月20日是全国学生营养日,学校以此为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均衡膳食合理营养知识,提倡安全营养饮食、远离垃圾食品、培养健康饮食行为。通过专题板报、墙报、主题班队会、知识竞赛、征文及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及不同途径进行广泛地宣传,确保宣传效果。

(二)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6月)。

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让食品安全知识进入健康教育课堂,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利用橱窗、黑板报等平台宣传新条例和食品安全知识,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随着夏季的来临,即将进入了食源性疾患的高发期,利用食品安全进校园的活动,对师生及学校的炊管人员分别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使其掌握相关知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一)纳入健康教育宣传计划。

结合健康教育宣传计划,有重点地统筹安排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二)注重宣传实效。

加强对师生及家长的宣传,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进行总结。

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把本次活动情况整理入档。

学校食堂工作方案

学校学生全部在校用餐,保证学生一日二餐吃得饱、吃得好、吃得安全,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一直以来,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如履薄冰,牢固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人命关天,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紧紧抓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我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工作非常重视,经常在各种会议上宣传“学生健康安全第一”、“人命关天,安全重于泰山”、“生命不保,谈何教育?”的思想,每年都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并由一名副校长具体分管。同时,还设有一名安全工作专干,负责学校安全包括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

学校坚持依法治校,依据《食品卫生法》,建立健全了“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制度”、“食堂管理办法”、“卫生检查奖惩制度”等20多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涵盖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同时制订实施了岗位责任制度,具体规定食堂每一个工作岗位的责任,制订了学校传染病流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建立了食物中毒及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制度,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建立健全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每年学校食堂、分管领导及主管人员都要与学校签订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确保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到人。

1、依法经营。

学校食堂有卫生许可证,5个食堂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坚持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坚决辞退体检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原材料的采购、贮存、加工、烹饪等各个环节都要严守操作规程。学校食堂的大米、油、盐、酱、醋、鱼、肉、青菜等都是从县城集市采购回来的材料,坚持留取样品,有专人保管,食品的浸泡、清洗、加工、烹饪都有严格规定,做到浸泡足时,消毒合格,生熟食分开,粗加工与精加工分离,并有主管人员监督记录。

3、开展经常性的以食品卫生安全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检查。每周星期二,我校由分管领导、食堂主管人员组成的食堂卫生工作检查小组都要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并记录在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患未然。

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我校不定期地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法规、食品卫生知识,通过典型案例、从严处罚违规行为发挥警示作用,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我校经常利用健康教育活动、校园板报、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同时告诫学生不要或尽量减少到校外小食店、小摊小贩购买食品。

学校食堂设置在学生宿舍附近,与之成为相对独立的生活区。食堂周围25米以上的范围内没有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等污染源,没有圈养的禽畜,食堂设备先进,操作方便。

清洁的环境卫生是食堂卫生安全的重要保证。学校食堂每天都轮值工作人员打扫卫生,清运垃圾;有严密的防蝇、防鼠措施,每年春季期,抓住各类害虫复活并大量繁殖的时节,进行喷药除害,把害虫消灭在生长初期。同时,重视搞好食堂周围的环境卫生。学校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制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多年来,我校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切实实地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工作中一一加以解决完善。

学校食堂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秋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依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和晨检、午检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体温监测,避开患病及感染者上岗。

(二)做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学问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三)做好食堂及从业人员宿舍清扫、消毒工作。

(四)做好从业人员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的保障。

(五)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一)与有合法资质的供货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二)制定原料选购掌握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选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选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三)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四)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五)预备相关贮存容器及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

选购部分菜篮框,避开外包装进入厨房;预备带筛网存放架,避开半成品污染。

(六)严格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掌握,工用具、容器区分使用,烹饪烧熟煮透,供餐送餐温控和防护措施到位。

(一)开学前组织一次大清扫,进行一次彻底消毒。

开学后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并建立台账。

(二)预备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足够。

(三)严格清洁校内餐饮服务场所,按要求对工用具、容器、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到位。

(四)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一)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清洁、消毒工作。

(二)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必需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建议选择以下四种供餐方式:

(二)将餐食打包成盒饭,派人领送到教室、办公室用餐;

(三)将餐食分装至教室打餐就餐;

(四)由食堂供餐改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餐至教室、办公室就餐。

学校会议或活动不得举行群体性聚餐。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管理方案

为切实解决师生中午就餐问题,更好地体现服务育人的办学理念,尽快实现“学校让社会满意,首先从食堂让家长满意开始”的目标,现制定移民小学伙食团管理方案:

诚信服务、用餐自愿;自愿参与、共同受益。

伙食团由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根据需要设立。

1、伙食团长:xxx

主要职责:负责伙食团日常安全、卫生及饭菜质量的检查。

2、会计、出纳:xxx

主要职责:

(1)根据缴费情况,每月最后一天将下月各班用餐人数统计表交食堂。

(2)对伙食团收支设立专账,实行每月核算、经核价小组审查后当月公布。

3、保管员:向诗忠

主要职责:对原材料验货、收货、保管、发货及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原料使用情况及卫生监督工作。

4、炊事班长(1人)(由在社会上聘请的一名有一定厨艺及管理经验的厨师担任)

主要职责:

(1)负责小工的聘任、管理。

(2)每周一公布出当周每天的菜谱;做到营养搭配合理,同周内不重复。

(3)具体负责伙食团安全,卫生、食品加工及收发放工作。

(4)每天下午2:00将次日所需菜单材料清单交到总务处。

(5)每周五下午3:00与保管员一起提出下周原材料采购计划交到总务处。

5、炊事员:原则上由炊事班长聘请。聘请人数的确定:每100人就餐1名炊事员。

主要职责:按炊事班长的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伙食团的安全、卫生、食品加工及发放、餐厅卫生的'打扫等工作。

6、核价小组:每学年开学前从教职中推选3名代表成立伙食团核价小组,每月末对食堂收支账务进行审查。

(1)大宗原材料采购

肉、米、油、调料:根据食堂需要定点采购,(必须是区教委中标单位)送货上门。每次采购由保管员验货、伙食团长验称并签字,学校主管领导签字后出纳才予付款、会计做账。

(2)小宗原材料

时令蔬菜:每天采购一次,采取定点采购,送货上门。每天由保管员验货、验称、签字,当月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出纳给予付款、会计做账。

使用合理、提倡节约,坚持当天领取、当天使用的原则,由炊事班长根据需要到保管室领取原材料、保管员必须过称、登记、领取人签字,同时保管员及伙食团长要加强原材料使用过程监督,当天未使用完的肉、油等重要原材料,在当天下午3:30之前由领取人交回保管室,避免造成原材料浪费或流失。

(1)幼儿园、1—2年级:

由各班负责教师按缴费情况核定取饭人数,到指定窗口取饭,在餐厅划分的区域用餐。管理员负责维持用餐纪律、卫生、避免浪费。

(2)3—6年级由该班管理员带领学生到伙食团将饭菜安全地取回教室,按核定的人数分发,同时负责学生的用餐纪律、卫生、避免浪费,及时把盛饭菜桶送还到伙食团。教育学生爱惜粮食、爱护餐具等,培养学生良好的用餐习惯。

(3)师生均要到伙食团洗碗处洗碗。对不讲究卫生者严格按《食堂管理细则》处理。

本着“合理解释、用餐自愿”原则:

(1)每月末由班主任提前一周向学生收取生活费,于每月最后一天(遇星期天前移至上周星期五)将生活费缴给出纳,严禁收费人员截留学生生活费。

(2)每月正常教学时间内第一周为交款期限。中途原则上不再接纳就餐学生,确有特殊情况中途就餐者,按当月收费标准收取就餐费。

(3)收费标准:根据市场行情,在收费前一周公布。

注:教职工按六年级学生收费标准收取,教师子女及临时工子女按同年级学生收费标准收取。

(4)为便于管理、不解决学生临时用餐。

集体办证:

1、食堂所有员工均须经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

2、员工办证费用先由学校垫付,再从工资中扣出,做满一年者学校全额返还办证费用。

3、伙食团长、保管员体检办证费用由学校负责。

4、每名相关工作人员,由学校制定工作职责,进行考核,落实奖惩制度。

素菜加工间一间、荤菜加工间一间、储藏间2个、主食(大米)蔬菜存放间、更衣室一间。

学校食堂工作方案

1、建立创建健康餐厅活动办事机构,由一名主管餐厅的领导抓创建健康餐厅工作的落实,有创建健康餐厅的工作计划。

2、各项管理制度完备,开展创建健康餐厅活动的检查记录等书面材料、活动照片齐全,工作档案规范。

3、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齐全有效。

4、突发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完备,当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洗涤、通风、防腐、防尘、防蝇、排风抽烟、污水排放、密闭垃圾容器等齐全完好;上下水道通畅,有防鼠网。

2、清洗池、消毒池、冲洗池及洗肉菜池标识明确、消毒设备标识清楚、效果可靠。

3、天花板、排气罩无烟垢;墙皮和油漆无脱落无油污。

4、配备食品专用留样冷藏柜,温度设置为摄氏0度一6度。

5、垃圾、泔水容器密闭完好,餐余垃圾实施分类处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

6、粗加工间、进货、存菜间独立设置;磁卡售饭,不直接接触钱款。

7、冷荤间“五专”落实,设专用更衣室、洗手设施,冷荤食品窗口传菜,消毒灯安装到位,冷荤间有门帘或幕布,设独立空调。

8、工具、用具、餐饮具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储存食品冰箱生熟分置,直接入口的食品采用无毒、清洁的材料包装,禁用有色塑料容器。

1、食品加工流程做到生进熟出x,确保“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加工食品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和药物、食品与天然冰隔离存放;生熟工用具、容器、冰箱要分开使用。

3、食品原料新鲜,存放分类分架,离墙隔地,防尘防蝇。

4、配菜与出菜盘专用,标志明显;x无锈,盖布洁净,正反标志清晰。

5、使用公用餐、茶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洗净、消毒,达到光、洁、涩、干,密闭存放。

6、工用具保持清洁、定位存放,菜墩立式存放;药品、苍蝇拍按规定位置存放。

7、废弃物、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盛放垃圾容器清洁、美观,定期消毒。

8、操作间地面、墙壁、门窗、桌椅清洁无油污,无灰尘,无杂物,干净整齐;个人物品集中摆放。

9、加工食品烧熟煮透,隔夜隔顿或外购熟食品须重新加热。食用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60℃。

1、食品入库前实行安全质量验收,大宗食品检验三证(卫生证、化验证、合格证),购货合同、发票齐全,确保进货食品及原材料100%可追溯。

2、主副食库管理由专人负责并严格登记,每种主副食原材料、调料进货登记齐全。

3、库房分类存放食品原料,先进先出,专室专用,无个人物品。食品储藏做到分类分架,离墙隔地,无病媒生物污染。

4、运输食品、装卸食品时的包装、容器和工具无污染,食品原料去掉外包装进操作间,鸡蛋进操作间倒箱。

5、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留取当餐供应所有菜肴,每份不少于100克,有标签标明菜名,在规定位置冷藏存放24小时。

1、病媒生物防制合格率100%,无蚊虫滋生现象,染鼠、蝇、蟑率3%以下。

2、消毒、监测报告和消杀记录齐全。

3、餐厅内安装的纱窗、纱门、门帘、风幕、自动门等无破损;各类管道设施安装防鼠装置。设置的鼠盒、毒饵新鲜有效;防蝇帘、防蝇灯完好有效。

4、餐厅、操作间墙壁无洞穴和缝隙;灭蝇灯悬挂距地面2米左右高度。

1、落实控油、控盐措施,并在餐厅、餐厅醒目位置提示食品的营养搭配。

2、配备专兼职食品检验员、营养师和营养配餐员。

3、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有固定的宣传阵地,引导职工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掌握自我保健知识。

4、配备体重秤、bmi尺、膳食平衡宝塔。

1、一线人员健康体检合格率100%。

2、职工有更衣室或个人更衣柜,有洗手、洗浴设施。

3、冷荤间具备二次更衣条件。

4、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包括管理人员)。

1、达到无烟餐饮单位标准。

2、就餐环境舒适优美,设立特殊就餐服务区。

3、餐厅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周围无污染,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杂物。

4、餐厅设洗手池、卫生间,保证设备完好。

5、节约粮食,节能减排,符合环保要求。

6、就餐人员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学校规范化食堂工作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积极探索我县食堂标准化建设的重大问题,全面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全县学校(单位)食堂环境得到明显改观,食品安全得到大幅提升。

以改善就餐人员饮食条件、提高餐饮服务水平为目标,完善食堂设施设备,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加强餐饮服务队伍建设,通过食堂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活动的开展,整体推进,按级分类逐步实现食堂设施建设标准化,食堂管理规范化,餐饮服务人性化、精细化,建立完善食堂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性事故的发生,全面提高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全县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机关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

(一)建立健全机制,完善食堂食品安全体系。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责任机制。各单位应成立食堂饮食安全领导小组,落实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饮食安全的责任机制,签订承诺书。各单位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食堂自查严把关,开展经常性自查自纠活动,严把食材采购关、从业人员健康关、场所环境关、制作过程关、餐用具清洁消毒关、食品添加剂使用关等六个关口。二是建立从业资格准入机制。单位与食品配送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隐患退出机制,一经查出食材存在安全隐患,从严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从源头上遏制有毒有害食材进入食堂。三是建立食品安全查验机制。各食安办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力量定期或不定期查验食品生产者、供货商的合法证照和相关证明,并对索要的材料进行逐项登记,对食品质量进行审查;查验经营者所购食材的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基本信息,查看凭证是否齐全、包装是否符合规定、检验检疫是否符合要求,确保食材质量达到有效的审查。四是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加强食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制定完善食堂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逐步形成食品安全快速预警与反应体系,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严格食堂许可审查。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堂办证情况,防止出现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现象。对新办证的食堂,要严格把好准入关。食堂应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培训资格证方可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必须公示在食堂所醒目位置。

(三)规范食堂布局流程。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的要求,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四)加大食堂标准化投入,完善食堂设施设备,促进食堂食品安全规范有序。

一是实施食堂硬件标准化建设。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等要求,根据食堂功能分区、操作流程要求配备和配备完善符合规定的消毒、留样、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或设备等。二是实施管理制度标准化。严格食堂食材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餐用具清洁消毒、食品加工、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实施培训考核标准化。加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力度,规范培训和考核行为,提高培训质量,提升食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

(五)加强科技监管,全面推进食堂“明厨亮灶”工程。

通过采用透明玻璃幕墙、隔断矮墙或参观窗口以及安装视频摄像头,进行视频显示、网络展示等方式,让食堂运转全程透明。公开展示食堂进货查验、后厨加工、凉菜制作、清洗消毒等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实现阳光操作,主动接受就餐人员的监督,实现食堂的全天候监管,形成社会共治氛围。

时间从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从食堂的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从业人员素质培养等方面进行推进,实现全面达标的目的。我县共完成35家标准化建设示范食堂目标。其中,20xx年完成7家;20xx年完成14所;20xx年完成14所。

分四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是创建整改阶段(每年2月至6月)。各单位对照《江华县学校(单位)食堂标准化建设验收标准》(见附件二),积极建设,增大投入。根据各级各类食堂的具体情况制定出落实食堂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时序进程细化表,逐步推进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实施有步骤,落实有先后”的原则,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辖区的食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对不达标的食堂进行督促整改。

二是申报阶段(每年7月至10月)。各单位食堂按类别按批次根据自身建设情况主动向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提出检查验收申报并填写《江华县学校(单位)食堂建设申报表》(见附件一)。县食安办于每年7月10日收集相关资料上报市食药安办。

三是验收总结阶段(每年12月底前)。所有上报食堂将由市政府验收审查,对由市政府授予“示范性放心食堂”的称号,适时推广先进经验,探索食品安全自身管理与行政监督有机结合的治理途径,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堂餐饮食品经营行为。对未授牌的学校(单位)食堂及时总结教训,按要求进行整改,设定时间表,保证在下一批验收中通过审查。

1.加强领导,高度负责。成立由副县长、县食安委主任文嵩任组长,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组长为成员的学校(单位食堂)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握时间,坚持标准,认真抓好落实。要将《江华瑶族自治县学校(单位)食堂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发放到每个机关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含各级党校、职中、培训机构和托幼机构等)食堂,组织认真学习领会,做到相关人员心中有数,理清工作思路。坚持建设管理并重,不断强化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运转,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2.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各级各类单位食堂、学校食堂的主体责任人对方案要研究透彻,认真落实,及时走访调研,邀请专家指导,制定整改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杜绝盲目蛮干,导致出现返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误时又误工。加强督查,各级监管单位结合实际,定期督查,提高实效。

3.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抓好食堂饮食安全,事关全县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涉及整个社会的安全稳定。各相关单位要增强江华县学校(单位)食堂标准化建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携手共建,为促进食品安全共同努力。

各单位要加大资金保障和硬件建设投入,确保硬件达标,高度重视食堂设备建设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建设,树立强烈的责任心,完善设备,完善制度,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全力提高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4.搜集信息,按时上报。要按照市政府、市食药安委的要求,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2日之前上报学校(单位)食堂标准化建设的工作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随时总结上报。

学校食堂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师生为宗旨,进一步加强食堂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水平,努力使食堂成为学校工作中的一个靓窗口,让教师安心,家长放心,让学生欢心。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制订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成立了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总务处,由王信华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络。

(一)安全卫生。

1、通过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索取经销商的合法有效证件,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入库检查和留样工作。洗菜要洗干净,炒菜要把正火候,贮菜要生熟分开,各类用具要分类摆放和使用。

2、一丝不苟地做好消毒工作,餐具做到“一餐一消毒”,餐具使用消毒柜和消毒药片消毒,熟食间用紫外线灯消毒,消毒工作由专人负责,并做好消毒记录。

3、食堂工作人员均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工作期间一律要穿戴好工作衣帽,保持好个人卫生,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环境卫生分组分人包干,必须保证每周一次大扫除。

4、食堂用电用气,要求员工规范操作,时刻注意安全。

5、加强卫生管理,解决卫生死角,工作定岗定位,做到地面无烟头无杂物,垃圾桶要每餐及时清理。

6、灭蚊蝇、蚁、鼠等卫生设施必须齐备,并放在正常使用处使用。

7、加强清洗地面、灶台上下不得有污垢、垃圾等不卫生的状况。

8、成品与半成品、生熟、荤蔬分开,做到整洁有调理。

9、对各种防疫设施进行细化,防疫、采购、采证、冰箱、消毒等各方面进行重点盘点,做好记录。

10、严禁在规定外的地方加工食物,严禁混合用加工食台和工作台。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食品操作售卖场所。

11、就餐地及周围环境必须做到窗明玻净,舒适优雅,绿色环保。

12、每周三定期召开食堂管理人员和班组长会议,研究讨论本食堂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每周五组织食堂员工开展学习食品卫生知识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员工业务技术水平,完善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进措施。

(二)服务要求。

1、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工作责任制,到班到岗,以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已任。

2、要继续进一步加强食堂工作管理,提高食堂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食堂人员要积极参加学习,心中要有为师生服务的自觉性,做到用微笑来礼貌对待每位师生。

4、充分发挥学生会的职能,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听取及反馈师生中的信息。

5、要继续进一步加强食堂工作管理,加强技术培训,提高食堂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6、在干好食堂工作的前提下。全体食堂人员要积极参加学习,不断提高为师生服务的自觉性,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服、热情主动。

7、正确处理工作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要相互支持,友好相处、协同工作。

8、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先请假。

9、工作期间要坚守岗位,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上岗期间不干私活,不乱串岗位,不私自外出。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按照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重点工作”的要求,探索研究有效监管对策,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过量化分级管理使学校食堂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饮食安全”的目标,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一)做好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全面展开学校食堂状况调查,尽快摸清底数。全面、准确掌握学校食堂的底数、分布、卫生状况以及持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要督促其改善条件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执行准入管理制度。

加大对本区域内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准入管理力度,要求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指导,提高其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三)日常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

按照“重点工作”的要求,一是主动与学校食堂或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其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三是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为重点扎实推动对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量化分级评分标准对其进行等级评定。

(四)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在秋季开学前,组织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40学时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并进行统一考核。

(一)第一阶段(5月23日-5月31日)。

制定和县2012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学校进行调查摸底。

(二)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2日)。

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11月3日-11月7日)。

总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总结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学校食堂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原则,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学前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通过开学前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管理措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学校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记录等台帐的建立。

20xx年3月10日—20xx年3月18日。

(一)严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湿粉干)、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证索票并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含乳食品、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含乳食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建立消毒台帐。

(七)严查食品生产加工是否规范操作,重点检查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粗加工蔬菜、肉类、水产品清洗池的分设、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检查学校食堂公示情况,未按县食药局要求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的,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张贴食品安全动态晴雨标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及实施。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主任科员任副组长,按包片责任区开展监督检查。

(二)确保整治效果。检查组要认真对校园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认真开展量化分级评审,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积极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各校园在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食药监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加强食堂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的指导。对食品安全设施设备陈旧、破损的学校食堂,要加强改造更新的指导工作,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布局的合理性,配备符合食品生产加工需要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强化责任意识。各学校(托幼机构)既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也是具体管理者,必须认真履职,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单位自查和执法监督机构现场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彻底进行整改。对管理不善,造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节,抄告相关部门和领导,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食堂配送方案

规范要求:学校教职工包括食堂从业人员在食堂就餐应当据实交纳伙食费,不得以其它方式抵冲,其交纳标准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并做到与学生同质同价。学校教职工及到校检查人员陪餐必须按规定支付餐费,不得从学生餐费中开支。

(二)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及私设“小金库”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食堂应定期将财务收支及成本核算情况在校内公示,主动接受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学校膳食委员会应当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经营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校内公示。食堂不得将师生缴纳的伙食费等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或者私设“小金库”。

(三)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等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食堂财务支出应当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不得以自制票据和随货同行单等白条入账,不得将与食堂无关的任何费用在食堂中开支。学校公务活动接待用餐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费用不得列入学生用餐成本。

(四)食堂大宗食材招标不规范或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

规范要求:采取自营方式供餐的全市公办学校,应在20xx年底前,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采取托管方式供餐的公办学校,应将托管企业的大宗食品招投标方案纳入“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审核,并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对招标结果监督执行。提倡民办学校实行食堂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不得在招标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不得虚假招标、串通招标、暗箱操作。

(五)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规范要求:学校自营食堂实行保本零利润,委托经营的食堂年利润率不得超过5%。学校应按月进行食堂收支核算,做到收支基本平衡。食堂收支盈余部分及预收伙食费结余部分每学期末结算后必须据实清退给学生。

本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全市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结合我市前段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应以其中的企业托管学校食堂和未经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财务专项审计的学校食堂为重点。

(一)教育部门负责牵头专项整治工作。各区教育局应成立学校后勤管理部门综合协调,以相关财务人员为主,体卫艺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负责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督查指导,压紧压实学校责任,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校食堂管理长效机制等。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设在市勤工俭学管理处。

(二)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落实学校食堂建设及设备购置经费保障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按照相关要求规范食堂账户管理。

(三)市场监管部门配合教育部门推进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化监管等。

(一)动员部署(5月中旬)。

市教育局牵头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在局官方网站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各区教育局结合本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调整充实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力量,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各区应于5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报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全面自查自纠。组织学校对照专项整治问题和规范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整治对象全部覆盖,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6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2.强化督导检查。采取专项审计、重点督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整治对象进行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xx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同时,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导。

3.推动问题整改。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群众投诉举报等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责任、明确时限,逐一整改销号,确保“见底清零”。

4.组织“回头看”。以自查自纠是否扎实、督导检查是否落实、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整治成效是否显现等为重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认真查找不足,及时抓好整改,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5.加强制度建设。要将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按照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细则。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中小学校食堂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制度,并在年底前对所辖中小学校食堂开展一次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

(三)巩固提升(12月底前)。

采取现场调阅、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的落实质量和所取得的成效进行综合研判,并准确运用综合研判结果,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特别要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问题反弹,努力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松劲心态、厌战情绪,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担当、主动作为,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三)压实工作责任。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领导、指导,逐级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要压紧、压实学校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督促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

(四)强化工作实效。要建立健全教育与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把发现、查处、解决问题贯彻于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切实防范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

(五)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正面教育引导,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积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要坚持挺纪在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从6月起,各区每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7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需经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归集整理好相关支撑材料备查。

学校食堂配送方案

蔬菜配送公司一般有着自己的优质供应商,能直接和蔬菜种植基地合作,保证了蔬菜一站式配齐,更能保证蔬菜的质量。蔬菜配送商直接从种植基地收购能把控蔬菜质量、检测农药激素残留,也能提高分拣车间的环境和操作人员个人卫生标准。车间使用的计量设备及时校准、采取异物防范操作,来确保蔬菜产品能够得到完全的保护。

蔬菜配送公司的存储和配送时效性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越是大型企业越需要注意这些问题,还有比如仓库的清洁问题需要定期清洁,来确保库房的整洁卫生。蔬菜配送公司都是需要恒温库房和冷链库房,需要对仓库的温控检测到位,以防温度影响部分蔬菜的保质问题。而配送车辆的温度和卫生是根据客户的食材要求来确定,一般要满足准时配送的需求。

与普通配送企业相比,专业的蔬菜配送企业更能保证生鲜食材既营养又健康。而且专业的蔬菜配送企业的食材处理的专业度和运输的环境等各方面都是优质的,所以对于学校食堂来说,和专业的蔬菜配送公司合作是一个最靠谱的选择。

一份好的学校食堂蔬菜配送解决方案,也是需要一款优秀的蔬菜配送系统来配合管理,一款好的蔬菜配送系统能实现高效订货下单、商品采购、分拣、订单处理、库存、价格管控等需求的在线管理,在过程管理中,降低了配送公司的采购成本、人工成本、配送成本,同时也能够及时查看到正常配送加工过程中的损耗数据,可以分析各类的蔬菜损耗情况,帮助蔬菜配送公司提供能改进效率的数据参考和数据决策。

学校食堂活动方案

小餐桌大文明。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提高广大市民文明健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粒粒皆辛苦·文明进餐桌”为主题,营造和谐文明的用餐文化,把精神文明融入师生的日常生活,落实到对餐饮节俭安全和卫生健康的追求上,把俭以养德、俭以养性、俭以养身的理念变成广大师生的自觉行动。

开展文明餐桌示范食堂创建活动,以食堂和师生为主要参与者,大力普及餐桌文明知识、推广餐桌文明礼仪、倡导节约用餐行为、提升服务品位、从文明餐桌的细节入手,切实做到:节俭用餐——不剩饭剩菜,吃多少点多少;安全用餐——不用地沟油,不用变质食品;健康用餐——讲究营养,合理搭配菜品;礼貌用餐——礼让他人,遵守用餐秩序;卫生用餐——爱护用餐环境,使用公筷公勺,努力营造“文明用餐”的良好社会风气。

(一)动员部署阶段。主要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成立由校长刘洁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餐桌文明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文明餐桌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内容和处室的职责,落实活动经费,负责组织指导餐桌文明活动的开展。三是召开餐桌文明活动动员大会,宣传《文明餐桌活动总体方案》精神,向师生发出“小餐桌大文明”倡议。

(二)倡导推进阶段。主要抓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营造活动氛围,在食堂的进门大厅摆设餐桌文明大行动告示牌,餐厅内悬挂一条“小餐桌大文明”横幅和“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惜衣有衣,惜食有食”等内容的标语牌。二是以“小餐桌大文明”为主题,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国旗下讲话、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宣传用餐文明,讲明节俭用餐、卫生用餐、安全用餐的好处,讲清“剩菜是地沟油主要来源”,节俭饮食不仅节约了资源,保护了环境,减少了浪费,而且有利于身体健康,达成节俭惜福共识。三是利用思想品德、生物、历史、综合实践等相关课程融入、渗透“小餐桌大文明”等内容,宣传餐桌文明礼仪、倡导节约用餐行为、普及科学膳食知识。四是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方式,将“餐桌文明”理念通过学生带给家长,带入家庭,影响更多的家庭参与进来,扩大学校教育的辐射作用。五是扎实开展“文明餐桌示范食堂”创建活动,在原有“文明食堂标准”的基础上加入“文明餐桌”新元素,引导消费者“吃多少点多少,宁愿不够再加,最好不要剩下,万一剩下打包,尽量避免浪费”;主动提醒消费者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确保食品安全,建立采购食品、油品等原材料的专用台账,不使用地沟油,不使用过期食品和不合格产品,不违规使用食用添加剂,通过“文明餐桌示范食堂”创建活动,提升服务水平、经营特色和文化品位。六是做好劝导和监督工作,在就餐学生中招募餐桌文明志愿者,开展餐桌文明志愿服务行动,劝导就餐师生文明用餐;组织值班教师开展文明餐桌监督检查,及时批评不文明的餐桌行为,切实落实文明餐桌行动。

学校食堂整改方案

为了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就餐环境,2012年6月20日,青林乡卫生院对我校学生食堂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提出了食堂设施及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对我校学生食堂的检查结果,现结合我校实际,拟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学校食堂卫生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成立食堂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加强对食堂卫生的监督管理。

二、根据《学校食堂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中有关食堂建筑、设备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计划对食堂的墙面、电源线路进行改造。购买消毒柜、学生餐桌。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食堂卫生的一系列管理制度。

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卫生意识。

2、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昆虫的孳生地,做到墙壁、地面无灰尘、蛛网等。

3、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存及加工的管理监督。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做到定点定人,禁止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等对人体有害的食品。食品贮存做到分类、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

4、生熟食品分离,生熟加工工具分离,生熟容器分离,熟食工具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刷及消毒,各种炊具做到勤消毒。生熟工具要贴有标签,学校食堂不得制冷荤凉菜。

5、按食堂管理制度进行操作,岗位责任落实到人。食堂设备操作定人管理,定人负责该设备的使用与卫生的清理。

间回到工作岗位先洗手,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私人物品、用具不准放在食堂内。

7、食堂不准出售腐烂变质或有异味的食品,剩饭、剩菜要加热出售,各种饭菜要保证24小时留样,并留有记录。以便查验。

四、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持证上岗。定期对炊管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专业培训和学习,每天上岗前,做到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分发熟食时戴好口罩等,防止病菌传染。

青 林 中 学

20 年 月 日,xx-x卫生监督所来我校进行餐具抽样检测,分别检测了一楼食堂两只熟食盆,二楼食堂三个盛菜勺,三楼清真食堂两只方盆,检测结果为一楼食堂两只熟食盆合格,二楼食堂三个盛菜勺和三楼清真食堂两只方盆不合格。 月 日,xx-x卫生监督所来校通报检测结果并要求我校食堂进行整改。

对于餐具抽样检测不合格的情况我校进行了自查和整改。

(一)自查情况如下:

1、一楼食堂:消毒工作开展良好,自查合格。

2、二楼食堂:消毒工作认真开展,各类餐具严格按要求消毒。

3、三楼食堂:消毒工作开展正常,经与工作人员排查不合格原因发现,三楼食堂内的熟食方盆是闲置不用的,盛熟食均用大圆盆,采样时,食堂工作人员未及时与监督所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导致检测方盆不合格。

(二)整改情况如下:

学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针对此次卫生监督所的整改通知,认真学习,并召开食堂工作会议,排查问题所在,总结经验教训,布置整改方案,严格责任到人,把好食品操作各个关口(食品采购关、食品存贮关、食品操作关、餐具消毒关、食品安全关等),确保食品安全卫生。针对此次事件,各食堂针对消毒关整改如下:

1、一楼食堂:

(2)做到熟食间和消毒间的储存柜干净、卫生、无杂物;

(3)餐具及时消毒,消毒后妥善保存;

(4)熟食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2、二楼食堂:

(2)做到熟食间和消毒间的储存柜干净、卫生、无杂物;

(3)餐具及时消毒,消毒后妥善保存;

(4)熟食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3、三楼食堂:

(1)及时将闲置熟食盆移入仓库,确保熟食间无杂物;

(3)做到熟食间和消毒间的储存柜干净、卫生、无杂物;

(4)餐具及时消毒,消毒后妥善保存;

(5)熟食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xx-xxx-xxx-xxx中学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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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食药监〔20xx〕57号)(以下简称“重点工作”)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厅“重点工作”的要求,探索研究有效监管对策,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过量化分级管理使学校食堂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饮食安全”的目标,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一)做好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全面展开学校食堂状况调查,尽快摸清底数。全面、准确掌握学校食堂的底数、分布、卫生状况以及持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要督促其改善条件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执行准入管理制度。

加大对本区域内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准入管理力度,要求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指导,提高其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三)日常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

按照“重点工作”的要求,一是主动与学校食堂或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其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三是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为重点扎实推动对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量化分级评分标准对其进行等级评定。

(四)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在秋季开学前,组织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40学时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并进行统一考核。

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分为3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5月23日-5月31日)。

制定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学校进行调查摸底。

(二)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2日)。

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11月3日-11月7日)。

总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总结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学校食堂配送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食堂治理改革,有效防范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食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45号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及中省市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开竞争、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定点供应商,统一服务学校食堂供餐需求,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实现“阳光”采购。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采用“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采购:米面油、牛奶面包等预包装食品由区教育局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实行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监督、送货到校。

定点采购:干菜调料、鸡蛋、新鲜蔬菜水果、肉类等其它食材由学校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联合定点的供应商处采购。

组长:邢唯远。

副组长:郭锋、李渭军。

成员:党攀峰、郭伟、宋卫平。

领导小组负责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及定点采购工作,对涉及学校食堂采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宋卫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日常管理工作。

(一)集中采购。

1.统一招标。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实施方案》,对全区学校食堂米面油等大宗食材进行统一招标。

2.统一采购。

全区各学校在中标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处,按照区域划分及种类界定进行采购。各中标供应商与区教育局签订统一采购合同。

3.统一配送。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所在地划分服务区域,中标的供应商以服务区域为单位,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食材种类和数量进行配送,不得因其他原因故意延迟配送或拒绝配送。

4.统一价格。

临渭区学校食堂采购领导小组成立区域询价人员库,负责每月采集三个大型食材市场零售价,进行汇总后,按照招标优惠率确定基准价并进行公布。同一区域内的同种食材,各供应商不得因配送时间、距离、数量等原因,擅自提高价格,须做到区域内同种食材价格统一。

5.统一服务。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对中标的供应商划分服务区域,对指定区域内的学校进行配送及售后服务。学校每月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轮供应商投标资格遴选的重要依据。

6.统一结算。

各供应商每月五日前与学校进行上月配送清单核对,根据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公示的价格开具税务票据,学校收到票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转账。

(二)定点采购。

1.发布公告。

20xx年7月22日,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20xx-20xx学年度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审定的公告》。

2.资格审查。

8月1日至8月5日,供货商根据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时间:8月1日至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临渭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渭南市实验初中院内)。

3.现场查看。

8月10日至8月17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符合初审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查看。

4.磋商公示。

8月18日-8月19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供应商按供应区域及供应种类进行评判,初步确定定点供应商名单,进行公示。

5.公布定点供应商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印发20xx-20xx学年学校食堂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的通知》。

学校成立定点采购领导小组,组织本校食堂定点采购工作。邀请中心校、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察,确定本校定点采购供应商。与选定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安全承诺书等。

学校食堂配送方案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完善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5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xxxx〕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体字〔xxxx〕10号)、《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xxxx〕17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xxxx〕2号)、《关于开展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的实施方案》(临市监餐食字〔xxxx〕4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的食品,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

1、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过程中,坚持采购选择权和使用评价权分离的原则。

3、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中,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

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安全指导科、财务核算中心、信访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讨论和决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的相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采购配送学校要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凡参加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达到一定的规模,有达标的场所、固定的工作人员、足够的配送车辆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能做到配送及时,服务到位。

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3、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公司除外)。

5、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除外)。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规模,有一定面积的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

2、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须在沂南县境内。

3、供货价格不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

4、所供食品在本县学校食堂使用率、品牌认知度、质量认可度较高。

5、肉类、禽类、水产品、蔬菜等定点供应商须建有足够容量的冷藏库,配备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蔬菜供应商还须建有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有能力对大宗农产品(蔬菜、鲜肉、生鲜、蛋类、禽类等)进行检测或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并将批次检测合格结果随食材送至学校。

6、各工种工作人员配备合理、人数充足,且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7、有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并能严格落实。

8、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能力交纳一定金额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金,用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定点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时,根据应急处置金使用情况,无息退还余额。

1、由县教体局发布定点供应商招商公告,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由县有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考察评估小组,采取实地考察、现场评估打分的方式,择优确定定点供应商。

3、依据我县学校食堂需求及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出综合性定点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各若干家。今后可根据全县学校食堂实际需求,适当增减定点综合性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数量。

4、考察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体局组织定点供应商进行洽谈,提出相关要求,同时与定点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5、定点供应商资格不得转让。

全县开设食堂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米、面、食用油、杂粮、蔬菜、肉类、禽类、蛋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

1、县教体局建立“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和监管平台”,由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学校及监管部门人员使用,订货、下单、配送、结算、统计、监管、联系等全部在手机或电脑平台上完成。

2、每天上午9:00前,定点供应商在平台上公布各类食品图片、质量等级、价格及相关资料信息等,各学校每天14:00前登录平台进行采购比选,在平台上完成填写订单,对本校食品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定点供应商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订单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对于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定点供应商要保证按时供货。

定点供应商在采购和配送中,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须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学期索要一次,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

2、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归档保存,在送货时另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配送的米、面、杂粮、食用油、调味品等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sc”标志,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配送的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5、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在当地镇街(街道)政府备案。

6、配送的肉类、禽类等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7、配送的蔬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8、严禁配送劣质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严禁配送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等容易发生中毒的蔬菜。

9、禁止配送肉食鸡、鸭等含激素超标的食品原料以及成品、半成品。

10、禁止配送转基因食品原料。

11、禁止配送冷冻肉类、速冻食品、速冻蔬菜等食品原料。

12、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由供应商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县教体局统一定制盖章)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13、严禁供应商之间搞串通定价、弄虚作假、恶意竞争、相互诋毁等不正当行为。

14、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发现定点供应商不认真执行以上要求的,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严格遵守供货合同条款,按照“执行制度不放松、互相沟通不对立、负起责任不推脱”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

1、学校要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学校要坚守购验分离、购用分离原则,对定点供应商配送的食品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索票制度。配强、配齐食品验收工作人员,接收货物时应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验收人员共同验收,仔细核对《送货单》,确认无误后签收,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取证,并与定点供应商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及时做好换货或补货工作。

2、及时做好食品价格公开工作。在学校食堂显眼位置设立公示栏,每日及时更新《送货单》等购货清单,向全校师生及家长、社会人士公示,及时听取反馈意见。学校应通过师生、家长监督等多渠道了解食品市场价。学校安排人员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市场价调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对报价异常的定点供应商提出警示。

3、加强对定点供应商日常管理考核。学校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平时要加强对定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在学年度考核中对定点供应商做出客观的评价。定点供应商违反供货合同条款给学校食堂造成经济、声誉上损害的,学校应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县教体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期限为1学年,实行配送月考核(百分制),学年度考核(百分制)为配送月考核累积平均值。

考核的内容包含:食品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时效性、价格执行、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考核等级:优秀(85分以上)、合格(70-85分)、不合格(70分以下)。

学校考核(60%):学校要对定点供应商进行月考核,考核结果于下一个月的5日报送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考核(40%):主要包括监管部门不定期的“飞检”、督查组的督查、采购和监管平台的监督评估等方面。

县教体局负责各学校和监管部门考核的结果汇总并公示。

学年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上的定点供货商可直接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85分的定点供应商,采购配送期间无因质量问题退货行为,可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取消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资格。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定点供应商资格:

(1)配送的食品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月考核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

(3)学年度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

(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5)其他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

3、定点供应商可以自主退出平台供应,但须提前30天告知县教体局办理相关手续。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指导学校与采购配送定点供应商签定合同;不定时组织各相关科室对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组织全县和各学校学年度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考核总结工作,做好下一年度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

机关党委职责:参与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过程、配送食品价格和廉洁自律的监督。

安全指导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健全与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卫生制度;与相关科室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等进行检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财务核算中心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信访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群众的诉求工作。

学校职责: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分管校长、一名中层教干负责食堂管理工作,配备至少一名食品验收人员;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出货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要求,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要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学校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学校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也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餐饮公司负责人、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餐饮公司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加强食品市场价格调查,对定点供应商的食品报价进行监督,确保配送的食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加强对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的质量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定点供应商反映,及时沟通解决,确有困难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体局汇报;每批次食品都要向定点供应商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建好台账;学校其他相关科室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与监管。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建立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各学校要及时对定点供应商进行学年度考核。评议结果及时报送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食堂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定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建立督查制度。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督查组,督查组由县教体局机关党委、信访科、核算中心、安全指导科、后勤服务中心等科室人员组成,不定期对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成绩纳入对定点供应商的学年度考核。

学校食堂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和管理,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构建和谐校园,根据《xx县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特制订本方案。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有关教育机构。

20xx年5月22日—20xx年8月20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xx年5月22日—5月28日)。

1、查学校是否有周密完善的食堂管理制度,校长是否做到了亲自抓,是否严把食品进货关、管理关,是否扎实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和教育工作,是否建立了食品卫生的相关台帐,是否经常性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

2、查学校食堂建筑、设备是否符合标准,食品是否按规定留样,原材料进货手续是否齐全,储藏的食品是否有过期、霉变和腐烂现象。

3、查学校食堂是否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有有效的健康证,是否按期参加年检。

4、查学校小卖部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饮料和食品现象。

自查要做到认真细致,不漏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并如实写出自查报告。各学校自查报告由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统一收交后于5月28日前报县教体局体卫艺股。

(二)整改阶段(20xx年5月29日—8月10日)。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xx县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的标准和要求,重点抓好建章立制,改善食堂设施条件,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健全相关台帐,进一步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各学校整改报告由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统一收交后于8月10日前报县教体局体卫艺股。

(三)验收阶段(20xx年8月11日—8月20日)。

在学校认真排查、加强整改的基础上,由县教体局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工商等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和卫生安全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仍存在有食堂安全隐患的学校进行督促,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学校,要关停学校食堂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存在经营食品现象的学校小卖部坚决取缔。

(一)健全规章制度。

1、学校制订和完善食堂卫生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烹饪与加工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制度、食品贮存间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食堂管理值日制度、食物中毒防控措施和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制度等,并制订应急处置预案。

2、建立严格的食堂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3、学校对学生每月至少进行2次饮食卫生教育。劝阻学生不购买无证(照)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以上各项规章制度,要于5月28日前制订、完善到位。

(二)完善食堂设施。

1、切实改善食堂基础设施。食堂远离污染源,25米以内如有垃圾堆放点、杂草等,必须于5月30日前清理干净;如有污水池、厕所等工程量较大的,于8月10日前整改完毕。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蚊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地。

2、学校食堂具备相对独立的主食和副食原料库、食品加工操作间、更衣间、售饭间、餐厅或大棚。

3、学校食堂使用面积,按省定小学(含幼儿园)每生不低于1.5平方米,中学每生不低于2平方米(学校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的标准进行整改。如确有困难的,要制定出分步整改的建设规划,并报县教体局同意。

4、食堂操作间墙壁应用瓷砖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高度不少于1.5米;地面有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有一定的坡度,排水沟应保持通畅,设有可拆卸的盖板,出口应有金属漏栅;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和污水排放装置及加有盖子的污物桶;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门窗装配严密,有纱窗、纱门等设施,木门下端加设金属防鼠板。

5、餐饮具洗涮池、蔬菜清洗池、肉类清洗池,必须用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建成,标志明显,不得混用。

6、共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7、操作台使用不锈钢制作或贴有瓷片;餐具用不锈钢制品;有配套的笼架;接触或盛装原料半成品、成品的案板、刀、盘、盆、桶、筐、抹布等工具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案板做到台面、底部、边部清洁,无霉斑,竖放晾干。使用固体燃料加工食品的,应为隔墙烧火炉灶。食堂售饭间不得设置炉灶,堆放杂物。

8、用餐场所(餐厅和大棚)必须封闭并配备就餐桌凳,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或自备水源装置。

9、对照上述4、5、6、7、8条款要求,各学校尽快整改,务必于8月10日前整改完毕。

(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1、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按要求着装。严禁无证及体检不合格人员上岗作业。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不得上岗。

2、学校对食堂从业人员每月至少组织1次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并督促其经常学习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四不”:即勤洗手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洗衣服被褥,勤换洗工作衣帽。工作时,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吸烟。

4、从业人员从原料到成品要实行“四不制度”:即对腐败变质的原料采购员不买,保管员不收,炊事员不用,服务员不卖。

5、从业人员对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药物,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6、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做到烧熟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7、从业人员对于制售冷荤凉菜、食品留样、食品存放、剩余食品冷藏和食品加工用水等要严格按照《xx县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中第14条、第18条、第19条、第20条、第21条的规定执行。

(四)实行定点采购制度。

学校食堂采购员必须到资质齐全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在原确定的食品原料采购点采购食品时,必须严格执行索证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学校要有2名质检员负责验收,如有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坚决退换,并全面建立食品采购台帐。台帐记录要有生产厂家、品种、购进日期、购进数量等,以备检查。暑假期间,县教体局将规范食品原料采购点,从秋期开始,全县统一实行大宗主副食品定点供应。逐步建立起质量可靠、价格适中的主、副食和蔬菜供应基地。

(五)取缔经营饮料和食品的学校小卖部。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非寄宿制学校不得在校园内设立小卖部,寄宿制学校设立的小卖部不准经营食品和饮料。各学校要及早做好宣传教育,并按要求抓紧整改,不得因此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

(六)健全机构强化责任。

1、成立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县教体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常文锦任组长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局领导包片、股室负责人包乡镇(街道)局机关工作人员包学校的工作责任机制。中心学校要建立相应机构,并配备包括食品卫生在内的安全专干。学校也要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机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主要责任人,食堂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同时成立食堂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人数不少于10人,由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组成。每学年对学校食堂督导检查不少于6次,且有督导检查记录。

2、加强管理监督。学校要加强对食堂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经常进行食品、饮用水安全检查。学校主要领导检查学校食堂工作每周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和食堂专职监督管理人员每天检查1次。中心学校每周督查不少于1次。县教体局每月督查不少于2次,每次督查均在10个乡镇以上,并有督查记录。

3、实行责任追究。建立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将食堂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县教体局和县相关部门在检查中若发现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等现象,对单位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对相关责任人,依据《xx县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之规定,严肃处理。对工作中出现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校食堂配送方案

根据国办发(20xx)54号文件和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xx年颁布的45号令《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xx-3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桂食安委〔20xx〕3号)等有关规定,国家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其目标是改善我国农村中小学学生的营养供应水平,让他们吃得饱、吃得好、吃出营养健康,从而提升我国国民的整体素质。对浦北县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实现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正是以学生吃得饱、吃得好、吃得营养健康为目标,坚持“安全、营养、健康、专业”八字方针的理念,创建学生自助用餐新模式,专业的食材配送模式,做好专业的学生餐饮服务,致力把浦北打造成为钦州市乃至全区中小学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样板,让其真正成为一项政府安心,学校省心、家长放心的民生工程。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浦北县学校食材集采集配工作实施方案》。

浦北县教育局起草的《浦北县学校食材集采集配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xx年8月2日在县政务公开平台和在项目涉及地县城滨江西路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或建议。于20xx年8月2日经由政务办公系统向全县各有关单位并征求意见。现征求意见期限届满,在征求意见期间内共收到13个单位的书面反馈意见,所有单位无修改意见。

加强对全县学校集中用餐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县学校集中用餐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行为,健全长效监督工作机制,保障食品安全,切实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集中统一配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主要内容:营养餐的基本要求:一是安全,二是营养。

学校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的原则。

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实现了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后,让学校从复杂繁琐的后勤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心搞好教学。

2、专业的事专业的人来做,食材由专业配送公司配送,确保了食材的全程安全无死角的监控和管理,食品安全可追溯,极大地提升了学校饮食的安全水平;学校食堂实现了专业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学校食堂餐饮管理水平。

3、全程公开公正,阳光运行,接受社会的参与、体验和监督,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是一项深得人心的民心工程、良心工程。

4、确保就读学生吃好、吃饱、吃得安全营养,达到健康成长增强体质的目标,并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和从小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全面提升中小学学生的素质教育。

5、坚持浦品浦用,浦材浦用的原则,全县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将带动当地蔬菜种殖和养殖业、食品加工等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增加地方税收。

学校食堂规划方案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生食堂管理与监督工作。学校要以“师生生命第一”、“安全重于泰山”为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学校食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保障教师、学生饮食卫生安全和预防学生传染病为重点,围绕学校食堂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2、密切配合,强化监督,把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具体责任人具体实施,分管领导主管督查,校长监督指导的工作机制。必须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人员到岗、措施到位。分管领导、校长要强化责任、经常性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违反操作规程,和整改不到位的食堂相关责任人应依照学校有关条例严肃处理。学校对食堂从业人员要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工作职责和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持证上岗。要加大对学校食堂操作流程,货物购买,货物存放的检查力度,严禁不合格食品流入校园,确保师生饮食安全。要建立学校食堂定期检查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实施档案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一旦出现中毒事件,立即启动追究机制,努力将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3、突出重点,扩大宣传,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要把食品卫生管理工作重心下移,重点抓好具体责任人、分管领导、校长对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和考核,并日常量化,张榜公布。严厉打击购买、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现象。要开展不同形式的学校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活动,倡导健康饮食和卫生习惯,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工作。

4、做好安全防火工作:食堂应设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锅炉、煤气的使用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二、具体措施。

1、建立学校食堂管理、检查、监督的长效机制,制定食堂管理办法。

2、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

3、加大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检查力度,提高全员饮食安全意识。要求学校食堂张贴《食品卫生法》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必要的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所有师生的监督与检查。

4、加强内部管理,所有食堂购买的货物必须经过具体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检查验收,堵塞漏洞,杜绝隐患。有关领导、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到食堂抽查相关食品质量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食品原料的采购。

1、定购熟食品应当确认生产经营者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把好食物采购关。严禁腐烂、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入库。

2、购买肉类及其制品时,必须购买卫生免疫部门检验合格的。

3、严禁购买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水产制品,严禁购买动物内脏、下水,四季豆,发芽的土豆,从源头上预防中毒事件。

4、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四、食堂工作要求。

1、厨房保持清洁、整齐。

2、餐具、食品容器干净,并按规定消毒,放置有序。

3、食品生、熟分开,食品分区清洗。

4、饭菜符合卫生要求,杜绝腐烂、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5、员工上岗须穿工作服,窗口服务人员需戴口罩、手套(一次性),佩戴工作证上岗。

6、粮、油、猪肉、鸡、鸭等主要食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动植物检疫合格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地,每天购进的货应有发票或小票凭证。

7、建立食堂值班责任制,严防不法分子的破坏,增强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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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配送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公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4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xx〕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桂食药监规〔20xx〕2号)、《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xx﹞2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港北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方案》,内容如下: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进行统一配送,减少产品采购和流通环节,降低原材料成本,加强索票索证溯源管理,切实保障供应食堂食品质量和安全,提升学校食堂服务质量,杜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食堂。

(一)实施目标。

通过统一招标采购,打造“全程透明配送供应链”,围绕“质保、价惠、安全”的目标,把我区学校食堂服务管理工作建成“透明工程、安全工程、示范工程”。

1.物资来源透明。所有采购物资均需在贵港有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固定种植或养殖基地、加工基地或批发代理。

2.配送车间透明。所有供应商必须建设固定配送车间,建立完备的冷藏、分割、包装、检测、留样、监控系统。

3.配送过程透明。有统一标识的专用厢式冷藏配送车辆、专用司机,采取点对点、固定路线、全程定位配送。

4.配送价格透明。

(1)所有食品原材料价格参考广西价格检测平台贵港市公布的食材价格乘以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下浮系数确定相应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2)没有在广西价格检测平台公布价格的食材定价由供应商和学校采购代表每个月根据在贵港市安居市场、三合市场、石羊塘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确定本月的食品原材料的市场批发平均价。平均价乘以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下浮系数确定相应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二)责任实施单位。

责任实施单位:港北区教育局。

(三)责任实施单位职责。

1.统筹、组织、协调学校食堂管理,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

2.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3.不定期对中标单位、学校食堂进行抽检,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4.不定期进行市场价格考察,确保食品价格透明供应。

5.开展招标采购前期工作,拟定招标要素,负责招标组织工作。

6.监督中标单位的履职、履约情况。

7.抽查供应商落实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检测检验制度等情况。

(一)招标配送范围。

1.配送对象。参加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的学校为港北区有食堂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2.招标范围及方式:本次采购按3个片区4种货物类型共12个分标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对其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分标投标。

3.配送学校划分为3个片区。

4.如果供应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法送货的,业主有权选择在12个标段中标供应商中进行临时供货。

(二)配送期限。

共两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两年止。

(三)采购内容。

港北区学校食堂开餐所需要的全品类食材(包括:大米,花生油,猪肉,牛肉,鸡、鸭、活鱼等生鲜肉类,调味品、干杂货食品,豆制品、奶制品,蔬菜类,糕点类、粉类等学校学生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材料)。

(一)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国国内依法成立的法人。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接受参与采购活动。

(四)配送供应商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资质,有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配送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配送到学校食堂的原材料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xx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xx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同批次)。具体要求为:

(一)大米必须符合gb/t1354-20xx标准,并拥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等级要求是一级或二级米,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印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货源稳定、供应充足,配送供应商要具有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的生产加工场所及仓储300吨以上能力。加工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二)花生油必须符合gb/t1534-20xx标准,并拥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等级要求是一级压榨花生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货源稳定、供应充足,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生产场所及月产量在5吨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三)猪肉、牛肉等生鲜肉。

1.宰杀至交货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肉质新鲜,色泽好,有弹性,无变质无异味、无冰冻,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传染病和致人中毒的毒素、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激素以及大肠杆菌不超标;严禁病死禽畜肉、无瘦肉精等禁用物质。

2.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求。肉类必须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检验检疫证明。

3.产品必须经过固定合法牲畜屠宰场所屠宰,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4.配送供应商成立有肉食配送公司,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肉类加工场所并有年供应6万公斤以上的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四)调味品、干杂货食品等必须是在市场上流通的,且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产品必须是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产品合格证、贮存条件、执行产品标准号等,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严禁供应假冒伪劣过期产品。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五)鸡鸭肉、活鱼等。

1.宰杀至交货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肉质新鲜,色泽好,有弹性,无变质无异味、无冰冻,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传染病和致人中毒的毒素、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激素等禁用物质;严禁病死禽畜肉等。

2.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求。肉类必须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检验检疫证明。

3.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供应商具有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肉类加工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六)豆制品,奶制品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批次检验合格证。奶制品必须是当前市场上正在流通的产品。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七)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绿色环保,无公害、无污染、无农药残留;蔬菜残留农药检测合格,提供残留农药检测合格证明。质量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1-2001),尽量采用时令新鲜蔬菜,并要提供每批次的农残检测报告。配送供应商场地卫生条件良好,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有专门检测室,有检测农药残留设备,有专人负责全天检测并记录。

(八)糕点类、粉类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或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认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印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产品要求为即产即销。

1.糕点类供应商应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生产场所及日产量达2万只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2.米粉类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生产场所及月产量达8万公斤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一)配送供应商须具备较强的基地生产或食品原材料采购供应渠道。

(二)要求每天配送一次,要具有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封闭厢式保鲜的专用的足够的配送车辆及符合食品运输要求的固定司机。司机相关证照、健康证等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可追溯体系和监管体系要求。

配送供应商能够对生产和销售的食品材料追溯种植源头,原材料从生产到加工每个环节实行实时监督。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有稳定的进货渠道。销售商品在保质期内。商品质量、卫生检测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安全监管要求。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检测检验制度以及其他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必须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如因供应商的食材质量问题,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要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并依法承担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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