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志愿者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2篇)

时间:2023-10-26 22:43:36 作者:雁落霞 2023年志愿者管理制度内容大全(12篇)

有效的规章制度能够将人们的行为引导到正确的方向,提高工作和生活质量。这是一份规章制度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志愿者管理制度

校园捐助站是志愿者、爱心师生与受助者之间互动交流的窗口,是展示志愿者以及爱心师生形象的平台。为规范捐助站的秩序及信息发布行为,促进捐助站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捐助站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捐助站全称为师院学生会志愿者工作部爱心物资捐助管理站,隶属于师院学生会。

第二条捐助站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核心,本着“服务大局、奉献社会、温暖他人、彰显爱心”的宗旨,以“让志愿者的爱如阳光般温暖每一个人”为口号,致力于帮扶社会弱势群体,从而推进师院志愿者体制的.完善、师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校园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捐助站的长期发展目标是拥有特色的组织文化,规范的管理体制,高素质,高效率的团队,一个能为爱心师生提供捐助平台、为他人提供帮助乃至为社会做出贡献的组织。

第四条捐助站贯彻“成员主抓,广泛参与”的方针,即每次活动除志工部成员必须参加外,凡是有热情、有奉献精神的师院学子均可参与。

第五条捐助站成员的资格。

1、具有志愿奉献精神,热爱志愿服务公益事业;

2、认同捐助站的理念,拥护捐助站的宗旨,遵守捐助站的规定;

3、有能力推动相关事业的发展。

第六条成员享有的权利。

1、制定、修改和完善捐助站有关管理规定;

2、参加捐助站的有关活动;

3、对管理团队的工作进行审议、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七条成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捐助站的规定,执行管理站的决议;

2、参加捐助站活动,维护捐助站的形象,并为推动捐助站事业发展尽力;

3、对管理团队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维护捐助站合法权益,反映捐助站意愿和要求。

第九条对于在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的会员给予批评警告处分。

第十条本站重要会议记录,考勤相关资料及各项活动的书面材料应及时整理并分类归类;

第十一条由专人负责记录,整理、保管捐助活动的相关物资;

第十二条定期汇报及在网络上公开物资的管理、发放情况。

第十四条凡在捐助站内发布的任何信息,务必使用健康、文明、礼貌的文字、数字、图片、声音、影音、视频及符号语言等(但不仅限于此)表示,务必遵守网络道德及捐助站管理规定。成员承担一切因自己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行政、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经事宜由师院学生会志愿者工作部负责补充,修改;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站所有;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有效。

志愿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青年志愿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成员的纪律,提高各成员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拟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五条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八条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2.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

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登记表。

2.经本协会管理团队审查通过。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3.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4.任何一名协会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名誉和利益。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努力工作,不求回报,服务同学。

5.参加协会固定卫生打扫,维护卫生区卫生。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工作证,如三次无故不参加任何一次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利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上报经管理团队批准,方可进行。未经管理团队批准,会员不得擅自组织活动或对外宣传及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会员如有违反校纪校规和本协会章程或有损本协会声誉的行为,由本协会管理团队决定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十六条管理团队成员由全体会员推举产生。

第十七条本协会管理部门,分为志愿队、财务部。

第十八条志愿队负责进行公益活动的策划和运转,并进行搜集弱势群体信息,进行考察与扶助。

第十九条财务部:对志愿资金进行管理,并对每次花销事项进行开票统计。

第二十条本协会经费全部收入将用于开展公益活动,协会经费由财务部专人专职管理,财务公开,定期向会员及捐助者公布账目。志愿经费必须持收据、发票交财务部负责人报销;报销流程由财务部制度为准。财务部必须做好每一笔财务收支帐目的记载、保存和整理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帐当日收支余额交相关负责人过目。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解散时,必须经协会管理团队讨论决定。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协会管理团队。

1.为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开会效率,促进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的展开,特制订本会议制度。

2.协会例会定期进行(时间由管理团队根据各成员课程时间拟定,开会场所及时间由相关人员通知),会员必须准时报到,否则即为迟到或旷会。

3.会议由协会部长主持,各个部门及成员参加,会议内容包括分管部门部长简单总结上周工作,并上报下周工作计划。

二、会议纪律。

1.协会成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请应在开会前以电话或当面告知协会负责人,不允许以短信的方式。

2.协会人员如确实有事须向管理人员请假,不可无故缺席,如故意缺席或迟到将按照协会请假制度进行相应处置。

3.协会各部门成员,无故不参加青协例会三次以上者,将取消协会成员资格。

4.各种会议严格实行考核制度,与会员应提前进入会场,并在例会前签到,不可替签,如有替签者归为缺席者。

5.会议开始前,参与例会者自觉将随身携带手机通讯设备调成静音状态,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会议进行过程中,参与会议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制度,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来回走动,共同维护公场秩序。

6.会议鼓励会员积极发言,但要严肃认真、切实有效、言简意赅、保持应有的尊敬。

7.协会例会要求每位成员带上笔记本和笔,开会期间做好笔记,要求详细,以便工作的安排。

1.凡是志愿者活动,由部长或指定负责人确定统一负责人,由负责人确定并通知集合及出发时间,必须严格遵守时间。

2.确定活动,由负责人统一借还物品,通知参与人员及结对人员。

3.活动时,应随时观察人数,确保成员的安全。同时,做好拍照等工作。

4.活动后,归还外借物品,做好总结工作,将照片与总结一起传于办公室负责人,底稿自留。

5.志愿者活动时,协会的每位成员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所以请用我们最好的一面展现在他们的眼前。

四、扣分范围与事项。

1.例会以及开展活动时迟到。

2.缺席例会以及协会各项活动。

3.工作不积极者。

4.所分配到的任务不能及时完成。

5.例会等会议从不发言或躲避发言,故意扰乱秩序者。

6.不服从上级的领导,在协会中制造矛盾,在协会中搞特殊,忽视团体意识。

7.如有任何人做出影响协会形象的事情予以一定处理,严重者开除档案处理。

五、奖励制度奖励:

1.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2.协会成绩突出者,给予相应管理职务。

六、处罚细则处罚: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1.口头警告:参与各种工作、会议、活动一次缺席;工作、活动时擅离岗位、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3.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活动五次无故迟到、三次无故缺席、受到(院)系通报以上处分。

4.除名:严重违反学校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七、后续值班制度。

1.所有值班人员按时到达值班地点,如有事提前请假,请假应找好接替值班人员。

2.值班之后打扫卫生,整理协会物品,保持协会的干净,和谐。

3.值班人员要在值班本上签到,组长负责监督,严禁代签、替签,情节严重者直接令其退回。若值班组长因事未到,各值班人员必须本着诚实、自觉的原则签到。

4.值班结束检查值班室窗户是否关好,卫生状况是否良好,将物品摆放原位后方可离开。

5.值班人员对于当晚的工作事物做好交接,凡是经手的事物务必落实好。如因个人问题造成的`工作失误由本人负责并要接受处罚。

6.值班时间内,协会人员严禁带非协会成员或非工作原因的人员入内。

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协会成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二条:协会成员应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大学生守则及校内各种规章制度。承认青年志愿者章程,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

第三条: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志愿者全体成员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大会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传达学院指示、决议,讨论决定协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布署安排协会的工作。

3.开会时,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实行签到制度,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提前请假,并在开会后及时了解会议内容,学习会议精神。

4.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5.协会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6.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对有关会议内容必须保密。

7.协会会议由组织部做好记录,做好存档材料,以便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8.各小队负责人做好所在小队相应的记录,以备小队指导开展内部工作。

9.志愿者协会的主要干部负责人每月定期召开内部会议,总结开展活动的经验成绩及不足,讨论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任务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形成共同决议后,在协会全体会议上宣布。

10.各个小队由负责人负责召开内部成员的交流会,回顾前段工作中的得失,并讨论决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形成一定的书面记录,并做好队员心理思想方面的工作。

11.发现问题后,能解决的应予以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协会主要领导或团委老师。

12.协会全体成员会议定为每月月初第一个星期,时间自定;协会主要干部会议定为每月二次,时间为每月上半旬和下半旬,具体时间自定。小队内部会议由小队长视小队情况自定,但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小队单独会议要保证一月一次。

第四条:学习制度

1.协会全体成员每月学习一次,必要时可临时举行。

2.学习由协会主要负责人主持,传达国家、学院的指示会议精神,学习志愿者的相关知识,了解我国青年志愿者的活动情况,学习其他院校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开展经验学习活动,以及提高协会成员综合素质的相关知识。

3.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维持会场学习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记录,会后及时传达学习内容及有关精神。

4.学习内容由组织部负责整理,各小队由小队长负责根据大队安排收集相关材料,必须与会前两天内交到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并与会后两天内写好工作总结交于组织部。

5.在学习中,协会成员之间要加强工作中,生活中,学习上的交流以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6.学习内容由组织部门做好记录,作为存档资料以便总结经验,指导今后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考勤制度

1.协会成员,在参加内部组织的活动以及协会统一组织的例会、学习、活动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果必须请假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则必须告知小队长并请示会长,并及时补写请假条。

2.有事请假者,必须持有假条经会长或副会长签名方可生效,并交组织部备案。

3.如没有请假条,而会长及小队长不知其详细去向者,按旷会处理。

4.协会活动期间不得无故离开,如有需要须向小队长或主要负责人,请示获得允许后方可离开,归队后应及时消假。

5.在会议活动正式开始后,不再签到,后到者视为迟到,活动会议开始二十分钟后再到者视为旷会。

6.凡在活动中私自离队者,给予大会警告处分。

7.全体成员参加的活动考勤由组织部人员负责记录存档。做为今后奖惩先进的考核项目。各队自行开展的活动。小队负责做好本队考勤记录,并交组织部存档。

8.协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服务工作,无故二次迟到或一次不到者,应写出书面检查,大会批评警告一次,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无故四次迟到或二次不到者,按自动退出青年志愿者协会处理。

第六条:活动制度

1.协会全体成员,应有组织有纪律的开展活动。发扬“立足校园,服务师生,走向社会,锻炼自我“的活动宗旨。

2.协会全体成员应服从大队的统一调遣,自觉服从协会的指示,确保协会活动准时高效、有序的完成。

3.协会全体成员应遵照学院的领导、团委的安排,协调好学院其他组织、社团之间的关系,为学院的建设积极努力工作。

4.各队小队长可携带本队成员自行参加一些有益于社会人民和组织的活动,活动前写出详细的计划、人员安排、交由团委或会长处审批。

5.各位成员也可利用自身的条件,发挥个人特长,积极主动的走向社会联系一些有保障性、有意义的活动。

6.活动的准备工作:

(1)对于每一件具有可实施性的工作,须由协会的干部集体商议。讨论通过后,方可上报团委批准,然后制定详细的计划。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向队员公布实施。

(2)对于协会全体成员参与的活动,由组织部拟定出详细的计划方案,全体干部经研究划分好各自的职责和主要承担的工作进行合理的分派,责任分明。

(3)申请准备好活动所需的场地、器材、经费进行合理的利用。所有物品由组织部和小队长负责。

(4)协会宣传部应充分做好活动前后宣传工作,宣传资料由协会宣传部负责自行收集整理,交于组织部审核修正后,方可见报,必须每次活动一宣传,保证以板报形式出现,也可以网站、报纸等多种形式处理。

(5)对于各小队所单独组织开展的活动需要报协会讨论上报团委批准,并拟定出一系列详细的计划措施。

7.活动的实施阶段:

(1)在活动实施过程中主要负责人应尽心尽力,各司其职,带动全体队员,认真、高效的开展工作。

(2)参加活动的协会成员应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协会的纪律,不得私自离队,如有特殊情况者,须向协会负责人申请后方可离开。

(3)在活动中,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须及时向协会负责人报告,以求妥善处理,不允许私自行动。

(4)在活动中严禁携带亲朋好友,私自顶替协会人员名额,参加协会所组织的各种活动,违反者将严肃处理,造成恶劣影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5)在活动中,在工作思路已明确的前提下,不得顶撞负责人,须按照要求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并帮助其他队员共同协作完成任务。

8.活动完工阶段:

(1)按照要求,根据分配完成自己的任务后,不得自行走动。

(2)协会成员集合后,各小队长负责清点人数,组织部做最终的情况统计。

(3)各小队队长负责收齐本小队活动中所领取的帽子、队旗、臂章等物品,点清件数以交回组织部保管。

(4)各小队按照原来路线,整齐列队,直到顺利返回学校。

(5)活动结束后,组织外联部负责书写工作总结及工作简讯,各小队单独书写本队的工作总结。如单独开展的工作,所负责小队负责人要写一份全面的工作总结上交组织部存档。并及时将材料送《大学生园地》、《团讯》、因特网上发表,所有报送材料需经组织部严格把关审核。

(6)活动结束后召开主要负责人会议总结本次工作中的得失。

9.活动中的应急措施:

(1)协会成员之间应相互团结,相互友爱,相互理解,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建议,避免内部成员之间发生矛盾和摩擦。

(2)严禁在值勤或活动中与其他组织社团或外界发生冲突,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小队长或协会负责人联系,以免冲突扩大。

(3)在特殊情况下,应以协会的利益为重,并以注意维护全体队员的安全为首要条件。

第七条:协会物品的借用与保管

1.协会的所有公共物品隶属于院团委,由协会组织部负责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如果开展工作需要借用物品,需写出书面申请交会长或副会长批准,方可从组织部领取。

3.协会的所有物品,借用后须及时归还,如果不及时归还,将在全体大会上给予批评。

4.使用协会的物品,应当爱护珍惜,不得随意乱放丢弃。若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弃者,照价赔偿。

5.若多次使用物品不归还或弄丢失者,除照价赔偿外,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八条:奖惩制度

1.协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服务工作,无故二次迟到或一次不到者,应写出书面检查,大会批评警告一次,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无故四次迟到或二次不到者,按自动退出青年志愿者协会处理。

2.有事请假者,必须持有假条经协会负责人批准签名方能生效。

3.青年志愿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行为,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可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4.各小队负责人必须认真负责各小队用具收发工作,如因工作疏忽,丢失用具的,各小队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并照价赔偿,所在小队大会警告批评一次。

5.各小队负责人必须对自己所管辖小队进行活动总结。每次活动一总结,每月一总结。及时向大队组织部汇报小队工作思想和状况。无故有二次活动总结不交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大会批评警告一次,超过三次者,视为自动退队处理。

6.每次协会活动结束后,各小队负责人应在二天内将活动总结交组织部。

7.协会宣传部应充分做好活动前后宣传工作,宣传资料由协会宣传部负责自行收集整理并交于组织部审核修改后方可见报。必须每次活动一宣传,保证以板报形式出现,也可以网站、报纸等多种形式宣传。

8.奖励:

(1)每次活动没有缺勤现象的,工作认真积极表现者,优先考虑评优资格。

(2)协助协会额外完成除本职工作以外的工作者,优先考虑评优资格。

(3)对在协会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队员,根据活动评选要求,与活动结束后评选,组织部报团委批准后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或通报表扬。

(4)取得评优资格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通报表扬。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修改权归郑大体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志愿者管理制度

1、巾帼志愿者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妇联的.指导下开展以妇女群众为对象的各项服务活动。

2、社区妇联根据巾帼志愿者的特长,将其分为若干服务队,如巾帼维权服务队、巾帼科技培训服务队、巾帼扶贫服务伍、巾帼文体宣传服务队等各类志愿者队伍。

3、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动方式。服务活动采取“小、散、多”的活动形式,由社区妇联根据志愿者的特长与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

4、巾帼志愿者在开展服务活动时,要佩戴巾帼志愿者微章,树立和展示巾帼志愿者的良好服务形象。

5、巾帼志愿者要维护集体荣誉,顾全大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和村规民约。

6、社区妇联要重视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形成详实的工作台帐。

7、巾帼志愿者队伍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上一季度服务活动情况,讨论安排下一季度服务活动内容。

志愿者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促进农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团队的工作,为进一步实现青年志愿者团队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青年志愿者团队内部管理制度,调动我们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青年志愿者团队工作的协调统一,对志愿者在农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团队期间所做的工作及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与鉴定而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有能力考核和行为表现两部分组成,各占总考核的50。

该部分满分100分,志愿者团团长由农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综合考核;志愿者团副团长考核由农学院副书记、团长综合考评;青年志愿者考核由各活动相应负责人考评(例如:10级志愿者协助农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举办运动会,该负责人为体育部部长和负责该志愿者所在班级的副团长)。

一、该部分没有满分,底分50,采用优加劣扣法。

二、平时活动及会议:

1、任务考勤:各支团负责的任务,未按期完成的,该支团副团长扣3分,成员扣1分(有困难按期完成的.,副团长应该提前向团长说明情况)。

2、纪律:在会议期间大声喧哗、吃零食、打闹、接听电话、手机铃声响起或者其他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扣1—3分/次。活动中出现违纪、不服从管理等行为者扣6分以上,严重者可以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三、干部例会考勤,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1分,学年累计三次及三次以上的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请假不扣分,但是必须提前三个小时提出;副团长向团长请假,青年志愿者向相关副团长请假)。

四、活动考核。

凡农学院团委学生大型活动需要志愿者协作完成的,由团长统一安排,再由团长向青副团长下达任务。

1、活动中,志愿者积极协助活动相应负责人圆满完成活动任务,参与志愿者可以加2分。

2、活动中由于志愿者原因导致该支团无法协调展开工作以至活动出现失误,主要责任人扣5—7分,其余志愿者扣1—2分;造成极坏影响者,取消相关责任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甚至取消其农学院团委志愿者身份的资格。

3、对于临时活动,由青年志愿者团团长安排调度。对于临时任务,积极服从安排且圆满完成者加1—3分。不服从调度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扣3—5分,特别严重的,可以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甚至取消其农学院团委志愿者身份的资格。

志愿者管理制度

为树立“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围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简称“三关爱”)为主要内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社区党委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二、社区志愿者经过社区志愿服务站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三、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愿意为社会提供义务服务;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自愿选择至少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能遵守《西安市志愿服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年龄14周岁以上(如果未满14周岁,须由父母或监护人协助注册并陪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四、社区志愿者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社区志愿者管理制度

第一条社区志愿者积分奖励是志愿者激励制度的内容之一,是志愿者最直接的奖励内容,凡在xx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备案并在xx志愿服务平台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都能获得相应的积分。

第二条xx志愿服务平台是储存志愿者身份信息、志愿服务备案记录和积分查询的平台。

第三条志愿者积分等同于时间符号(小时等于积分),通过数据的方式储存在xx志愿服务平台。

第四条志愿者需登录xx志愿服务平台,注册个人志愿服务账号,加入某个志愿服务团队。账号可储存志愿者身份信息、志愿服务备案记录和积分查询等。

第五条志愿者积分可用于兑换相应奖励,每次须按照积分兑换规则进行兑换。

第六条志愿者积分来源主要有两种途径,志愿服务时长和推荐志愿者注册的积分。

第七条志愿服务时长以小时为单位计,每次志愿活动最长为小时,活动时长可累加。

第八条每次志愿服务活动都要由活动发布者进行评价,如某志愿者在当次志愿服务过程当中未按要求行动或导致投诉,此次活动时长为零。

第九条推荐他人注册志愿者也可获得积分,每成功推荐一位志愿者注册积分为分。

第十条积分每季度兑换一次,兑换后积分相应扣减,服务时长保留。同一志愿者,每季度只能兑换一次。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礼遇与积分兑换任选其一,不能同时享受。

志愿者规范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社区志愿者积分奖励是志愿者激励制度的内容之一,是志愿者最直接的奖励内容,凡在海林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备案并在海林志愿服务平台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都能获得相应的积分。

第二条海林志愿服务平台是储存志愿者身份信息、志愿服务备案记录和积分查询的平台。

第三条志愿者积分等同于时间符号(小时等于积分),通过数据的方式储存在海林志愿服务平台。

第四条志愿者需登录海林志愿服务平台,注册个人志愿服务账号,加入某个志愿服务团队。账号可储存志愿者身份信息、志愿服务备案记录和积分查询等。

第五条志愿者积分可用于兑换相应奖励,每次须按照积分兑换规则进行兑换。

第六条志愿者积分来源主要有两种途径,志愿服务时长和推荐志愿者注册的积分。

第七条志愿服务时长以小时为单位计,每次志愿活动最长为小时,活动时长可累加。

第八条每次志愿服务活动都要由活动发布者进行评价,如某志愿者在当次志愿服务过程当中未按要求行动或导致投诉,此次活动时长为零。

第九条推荐他人注册志愿者也可获得积分,每成功推荐一位志愿者注册积分为分。

第十条积分每季度兑换一次,兑换后积分相应扣减,服务时长保留。同一志愿者,每季度只能兑换一次。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礼遇与积分兑换任选其一,不能同时享受。

志愿者规范化管理制度

为倡导“奉献、关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切实加强对社区弱势群体(孤、老、残、弱)的帮扶救助,建立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志愿者活动应遵循自愿、平等的服务原则,互相尊重,友好相待。

二、志愿者应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三、了解社区孤、老、残、弱的困难情况,针对其自身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四、积极开展“一助一”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形成长效帮扶机制。

五、社区志愿者服务站每年年初应制定对社区孤、老、残、弱的居民志愿服务工作计划,年底应相应写好工作总结。

六、社区对孤、老、残、弱的志愿活动每月应不少于1次。

七、志愿者每次活动前都应告知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开展志愿服务时,应佩戴统一的标志。

八、每次活动结束,志愿者服务人员都应及时填写相关的记录,并将服务情况详细反馈给社区志愿者服务站,以规范管理。

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

1、巾帼志愿者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妇联的指导下开展以妇女群众为对象的各项服务活动。

2、社区妇联根据巾帼志愿者的特长,将其分为若干服务队,如巾帼维权服务队、巾帼科技培训服务队、巾帼扶贫服务伍、巾帼文体宣传服务队等各类志愿者队伍。

3、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动方式。服务活动采取“小、散、多”的活动形式,由社区妇联根据志愿者的特长与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

4、巾帼志愿者在开展服务活动时,要佩戴巾帼志愿者微章,树立和展示巾帼志愿者的良好服务形象。

5、巾帼志愿者要维护集体荣誉,顾全大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和村规民约。

6、社区妇联要重视巾帼志愿者服务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形成详实的工作台帐。

7、巾帼志愿者队伍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上一季度服务活动情况,讨论安排下一季度服务活动内容。

志愿者管理制度

为树立“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围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简称“三关爱”)为主要内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社区党委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二、社区志愿者经过社区志愿服务站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三、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愿意为社会提供义务服务;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自愿选择至少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能遵守《西安市志愿服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年龄14周岁以上(如果未满14周岁,须由父母或监护人协助注册并陪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四、社区志愿者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志愿者管理制度【】

广大居民朋友们: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人们休憩的港湾、安居的乐园,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文明和谐的现代化新型社区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具体要求,也是广大社区居民群众的良好愿望。同在一片蓝天下,同住一个社区里。我们既是和谐社区的建设者,又是和谐社区建设成果的享受者。让我们汇聚爱心和智慧,热爱社区,奉献社区,积极参与永安社区“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汇聚爱心,共建和谐,一起来营造我们的美好家园!在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参与志愿服务,品味时尚生活。志愿本身就是一种时尚,奉献自然成就美丽。世界上最美最珍贵的东西都是免费的,阳光是免费的、空气也是免费的……志愿服务也因为您的奉献而珍贵、美丽、无价!一个志愿者就是一把泥土,一颗水滴,我们并不渺小。将无数把泥土聚集在一起,就聚成一座山峰,无数颗水滴汇集在一起,就可以汇成一条江流。这样的山峰,这样的江流,可以改变风的走向,可以决定水的流速。这风,就是社会风气;这水,就是文明进程。参与志愿服务。我们可以自豪的说,我因志愿服务而与众不同,志愿服务因我而更加精彩。

汇聚爱心力量,共建和谐家园。载一颗爱心,洒一路阳光!每个志愿者都是一个闪光点!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让志愿服务像阳光一样洒满人间,像春风一样和谐万物。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只要您有一颗奉献的心,我们可以做的其实有很多。我们可以利用自己专业特长进入社区提供义务家教、免费医疗、法律援助等服务;我们可以利用闲暇时间陪陪孤寡老人聊天,为他们做一次家务,甚至是耐心听完他们的唠叨;我们可以随时提醒身边亲人、朋友,甚至是陌生人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讲文明、树新风,倡导文明生活,劝导不文明现象;我们还可以少扔一块果皮,少吐一口痰,随手捡起一个烟头,拾起一张纸屑……讲究文明卫生,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只要我们能够坚持,我们的社区家园定会更加美好。

参与志愿生活,成就美丽人生。志愿者很平凡,却很高尚;志愿者很辛苦,却被尊重;志愿者是沟通的彩虹,是交流的桥梁,志愿者用生命影响生命,用快乐传递快乐,用真诚促进和谐。广大市民朋友们,快来加入志愿者行列吧。生命只有在奉献中,才能显露价值;只有在奉献中,才能尽显风采。快来加入我们的行列吧,让我们汇聚爱心之水,共建和谐家园,让我们高呼参与志愿服务,成就美丽人生。

居民朋友们,幸福的`生活、美好的明天我们不能只有憧憬,更需要我们真诚的付出,让我们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爱我永安,以建设品质社区,打造新城为目标,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们美丽的永安社区贡献自己的力量!

志愿者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倡议人:__。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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