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药监局工作总结工作计划范文(16篇)

时间:2023-12-06 20:51:58 作者:书香墨

工作计划范文的编写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工作任务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下面是一些成功人士的工作计划范文,他们通过合理的规划和执行达到了卓越的成果。

食药监局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计划

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压紧压实脱贫攻坚责任。一是落实责任。机关及直属机构96人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二是扎实开展驻村扶贫工作。选派得力干部组成驻村工作队,从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入手,加强村级组织班子建设,按照“一村一规划、一户一计划、增收有路子、脱贫有目标”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切合实际的扶贫工作方案。今年增加xx镇龙溪村贫困村驻村工作任务,增派驻村工作队员2人,解决修路帮扶资金2万元,再次给荔溪乡官坪村帮扶5万元兴办竹笋加工厂;三是扎实开展联村结对帮扶工作。按要求向联系的8个非贫困村派驻了第一书记,按照每名干部职工联系5户的要求,全面完成了“扶贫领域问题全覆盖地毯式核查”和贫困户信息采集录入,整理和完善“一户一档”“一户一袋”以及相关资料,帮助联系的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落实帮扶措施。

食药监局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计划

1、完善维权体系。认真做好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受理工作,畅通12315投诉举报网络,严格落实投诉举报案件处理时限。继续开展12315“五进”活动,扩大消费维权服务站点覆盖面。今年新增12315维权联络站5个,覆盖全县城乡的消费维权网络基本形成。

2、创新维权载体。深入开展“诚信经营,幸福xx”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和“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主题活动,创建一批诚信经营示范店。围绕群众消费需求开展消费宣传,引导行业和经营者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引导消费扩大内需,促进发展。今年以来,约谈企业8家,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3次,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12期。

3、加强维权执法。围绕消费维权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加大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测监管,强化经营者维权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投诉92起,调处92起,调处成功率93.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万余元,接待消费者咨询服务522人次,查办消费侵权案件18起,处罚32万元。

食药监局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计划

(一)基层建设滞后。一是基层办公执法设备简陋,缺少必备的办公设备设施和执法检测装备;二是执法装备落后。目前基层执法车辆是2006年、2007年省工商局调拨给原工商局的,使用已10余年,车辆技术状况差。新组建几个基层监管所还没有配备执法车辆,严重影响了日常监管开展。

(二)工作经费不足。“三局合一”后,工作量增加,工作成本增加,加之原一些收费项目取消,虽然财政保障相应工作经费,但不能满足实际监管工作需要。

(三)监管人员缺乏。按照“三定”方案,24个乡镇要成立了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所,人员编制152人,目前基层监管所只有88人,设立11个中心所,有的乡镇所只配备了1-2名的工作人员,客观造成了乡镇市场监管工作乏力。

食药监局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计划

今年制定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食品安全“四小”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城区农贸市场管理的通知》《xx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xx县肉制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关于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xx县食品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10余项监管工作机制。先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食品药品安全、“春秋入学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四小”、“白板肉”、“农村食品”、“迎国卫复审”、“保健食品”、“十九大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整治,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车辆586台次,出动执法人员2100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经营者5865家,依法查获无检疫标识猪肉589公斤,不合格食品1560公斤,下达整改通知107份,取缔无证食品经营户9家,责令补办证照98家。查办各类食品案件75起,罚没金额83万元。移送食药涉刑案件2起,拘留2人,处理涉嫌有毒农产品80余公斤。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全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有效地维护食品药品安全。

(2)目标任务(49):支持碣滩茶申报中国驰名商标。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积极筹备做好碣滩茶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工作,成立了“xx县碣滩茶申报中国驰名商标领导小组”,制定了碣滩茶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工作方案,目前已做好了碣滩茶侵权案件处理工作,已向省农委、中国茶叶流通协会沟通,取得了行业证明材料;正在对接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合同。

药监局的年工作总结和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做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按照规定程序时限进一步优化服务,做好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提升我区优质化妆品的供给水平。

二是进一步强化化妆品生产企业源头治理。推进以检查为中心的监管工作力度,针对化妆品生产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飞行检查,并及时公开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信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

三是继续加大化妆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力度。结合2020年度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大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查频次,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单位)、重点产品的检查力度;专项整治网络销售化妆品安全突出问题,整顿主流消费渠道,进一步推进线上线下一致的化妆品经营监管,坚决打击美容美发店非法滥用毒性药品和假冒伪劣化妆品的行为。

四是积极推动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强化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督查调研,在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基础上,加强对企业的帮助指导,促进企业间横向交流,取长补短,学习先进经验,积极推动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五是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检查员队伍。转变培训思路,创新培训方法,拓宽培训渠道,加大对有关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宣贯和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国家局和所属机构组织的检查员培训、技能培训、知识更新培训、法律法规培训、能力提升培训,突出加大对旗县、苏木乡镇基层一线化妆品检查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

食药监局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们把“迎国卫复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xx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将工作任务量化细化。一是定网格。将城区划分3个片区,9个网格;二是定责任。明确局领导联系片区责任制,落实网格责任人;三是定标准。按照不同的行业制定整治标准,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四是强化专项整治。以专家组反馈问题为导向,由分管领导带队,抽调人员组成整治小组,深入开展食品“四小”、“四查”专项清理行动和餐饮“门前灶”专项整治,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28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585户次,清理问题食品400余公斤,查办案件3起,清理取缔不符合食品安全的摊点3户、小作坊4家。通过落实网格责任、强化监管等措施,推进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基本实现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药监局实习工作总结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德)。

一年来,本人积极参加地区药监局、本县和分局安排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的同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通过杂志报刊、电脑网络和电视新闻等媒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大、-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加强政治思想和品德素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坚定了政治立场。

坚持“三个离不开”思想,维护了民族团结、维护了祖国统一。以《国家公务员暂行》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纪守法,没有发生违法乱纪的行为。尤其是,通过认真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为做好分局办公室工作,打下良好的政治思想基础。

二、重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能)。

为了更好地适应药监工作的新形势和岗位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学习掌握“一法两条”和《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行政执法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法律条款准确运用到实际监督检查工作中,坚持边学边做,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巩固和丰富业务知识。同时,积极参加药监系统和县上举办的《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依法行政》等培训学习活动,提高法制意识,坚持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忠于职守,吃苦耐劳,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勤、绩)。

一年来,本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努力做好办公室文秘档案工作,积极参与药品市场监管和gsp认证前期准备指导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年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积极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工作,保证分局各种文书材料的及时撰写和上报,

药品零售企业的注册管理等工作,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验收和gsp认证工作,

为促进分局各项工作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力量。

作中,充分发挥本人懂得双语的优势,在各民族之间促进沟通,密切了干群关系。

四、坚持廉洁勤政,改进工作作风(廉)。

在年初,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提高了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意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勤俭节约,认真履行与分局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目标责任,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没有发生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的现象。在工作中,对前来办事的群众,以礼待人,热情服务,避免发生“四难”现象。

药监局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创新监管理念,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全面保障我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继续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强食品药品源头治理,加大沟通协调和联合执法力度。通过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方式,把握食品药品重要环节、重要节点、重点领域监管,做到全程监管一刻不放松。

(二)巩固“两个整治”专项行动成果,继续开展各种专项整治。针对本市食品药品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旅游特产定期开展抽样检验,进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确保市民和游客的饮食用药安全。

(三)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依法督促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企业诚信体系。

(四)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投料记录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等方面情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和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基础管理水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

(五)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明年要基本完成城区学校食堂、特大型和大型餐馆的“明厨亮灶”工作,其他餐饮服务单位的“明厨亮灶”工作完成30%以上。

食药监局工作计划

1.完善重大决策听证、论证制度。对食品药品监管领域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论证,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于涉及面广、影响较大、与他人有利害关系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布,公开组织听证会、论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实施的效果。

2.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以市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核把关,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重要文件,政策法规科积极主动参与制订。

3.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每两年清理一次的要求,根据监管形势的变化,对需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及时发布,对一些内容不符合时宜的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并逐步建立、健全清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

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修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并量化各项考核指标。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后回访、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许可公开办理、行政执法责任制奖惩激励与考评等制度。坚持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立卷归档的考核,下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市系统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5.加强对市局与各县区及九华山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市食品安全监督所签订的行政执法责任状中行政执法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并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6.认真落实“查审”分离工作机制,加强案件审核工作;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和听证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听证程序,对依法应当听证的认真组织听证,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7.严格实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及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告制度。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全年系统内无行政复议被改变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发生。

8.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建立全市系统执法人员数据查询系统。

9.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示范点”的作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及有关工作规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公开透明。

三、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0.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结合《行政强制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采取聘请法制专家来市局开展辅导讲座及自我培训的形式将新颁布法律、法规学深学透。

11.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部署,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12.继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结合“3•15”、“12•4”和相关食品药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等各类媒体,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的“法律六进”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3.强化企业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辖区内各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四个一”,即一个学习计划、一个学习宣传标牌、一位法制宣传员、每季一期宣传专栏,强化企业作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及守法和诚信经营意识。

14.加强调研,推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械安全监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械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一些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为更好地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出谋献策。

四、规范行政许可,服务经济发展。

15.严格规范行政许可流程。改革许可流程,全面执行行政许可授权人(首席代表)审批制度,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按月通报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在局机关门户网站和受理大厅公布行政许可事项。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公布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对市局委托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相关工作。加强机关内部行政许可监督机制,对行政许可的申请、办理、审批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16.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机关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群众转”的工作机制,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为行政相对人服务的理念,丰富服务内涵,创新服务形式,树立服务品牌。高度重视行政相对人的合理诉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药监局工作计划

在__年底前完成稽查大队组建,落实搬迁至区第二办公区办公,局和稽查大队同时挂牌,并按照《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权划分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履行餐饮服务单位监督管理职能。

二、完善制度建设。

在启用国家《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后,研究制定严格规范的餐饮服务许可工作流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完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等。

三、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开展对餐饮店、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共756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重点检查、日常检查和巡回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四、规范经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采取规范管理,逐步提高的措施,对小餐饮店普遍存在的无落实索票索证制度、功能区域布局不达要求、餐饮环境卫生不达标的单位进行专项整治,促进一批小餐店进入规范管理;对经整治符合办证条件的,给予办证许可经营;对整治后无法达到办证标准的,联合工商部门给予取谛;开展工地食堂专项整治,确保工地食堂餐饮卫生。

五、建设示范街和示范店,打造亮点。

结合会展经济战略和行政中心西移,建设沿西海岸海鲜经营餐饮示范街;结合生态文明村建设和旅游业建设,确定开心农场建设为农家乐示范店,确定石山火山口酒店建设为旅游餐饮示范店。

六、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把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作为监管重点,每年春秋两季入学,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进入常态。

七、加强药品监督检查。

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责任,抓好药品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药监局工作计划

县效能风暴办:

7月中旬,我局召集政风行风监督员和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共30名同志召开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发放行风状况调查表。广泛征求各评议代表对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政风建设、效能建设、监管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请他们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行执法监管职能、服务医药经济发展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我局进行收,各位监督员和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对我局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二是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假劣食品药品的查处力度;

三是加强对虚假违法宣传广告的查处工作;

四是严厉打击游医药贩在我县辖区内的活动行为;

六是加大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等切实与广大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

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亮点工作,让群众消除食品药品的不安全顾虑,放心消费,增强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认同感。

通过各种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药监局工作计划

今后我们将本着抓重点、强监管、除隐患、保安全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严格依法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一)继续抓好食品药品重大风险源动态监控工作。把风险源动态监控作为一项常态化、制度化的任务,全力做好信息收集、市场调查、主动抽检等日常工作,增强排查的全面性和抽检的靶向性,不断提高风险源动态监控和管理水平,切实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全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水平。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回头看”活动,对照标准,查找不足,把当前存在的问题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全力整改,查补漏洞,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同时,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举措,总结工作经验,打造新的工作亮点,提高创建工作实效。

(三)突出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死角

打窝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拉网式排查,彻底摸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底数,做好五小业态摸底调查统计工作。瞄准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点部位和区域特色,着力解决好农村食品安全、学校食品安全、农村聚餐安全、枣蜜饯生产和制售假消喘药等关键问题,坚决打击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确保全县食药安全。

(四)实施校园食品安全“金盾”行动。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各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健全其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指定责任人员,以更加严厉的监管手段、更加严密的监管程序、更加严格的问责机制,确保全县校园食品安全不出事。

(五)进一步做好网格化监管工作,督促乡镇政府组织实施二级、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监督责任人履职情况,争取20xx年6月底全县食品监管网格顺畅运行。

药监局工作计划

(一)积极履行监管新职责。

结合我市餐饮消费的特点,制定餐饮单位整治的短期和中长期的目标。严格许可条件,细化审查标准,进一步规范许可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行为和文书。着力开展有固定经营场所无证无照经营户专项整治活动,以创建小餐饮示范点为手段,发挥示范点的引领作用。加大餐饮具清洗消毒监管,加大食品抽验力度,推行快速检验方法,扩大抽验覆盖面。与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各类食堂的专项检查。做好各类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培训,规范执法行为,规范餐饮服务业经营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物中毒的调查工作;依法做好对餐饮服务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强对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指导,做好辖区化妆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评级。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二)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主动帮助医药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积极反映医药企业在发展中的诉求,协调有关部门优化医药企业外部发展环境。加大药品注册、生产等环节的帮扶力度,积极支持我市药品生产企业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纳入国家定点生产。加大自主创新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实施药品管理和质量体系考核制度等措施,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学研机构与企业融合发展。鼓励企业与蚌医附院药学系、丰原医药技术开发公司等学研机构联办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中试基地、临床研究基地等,构筑技术开发和创新平台,加快产品的研发与创新。积极探索规范餐饮行业和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促进餐饮行业连锁经营,规范服务。引进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培育健康相关产业,努力促进我市食品医药经济实现大跨越大发展。

(三)保持药械监管高压不松懈。

强化药品购销渠道的管理,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秩序。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布。推行更加严格的产品召回制度。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大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开展防控甲型流感药械质量专项检查。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检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完善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档案。

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加强药品检测车的运行管理,做好抽样检验工作。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网络,提高病例报告的质量。

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采取跟踪检查、飞行检查以及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所有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对注射剂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检查频次达到3次。对新黄山玻璃有限公司等3家药包材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产品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和帮助企业做好gmp认证和再认证工作。开展药品再注册工作。深入推进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强对我市麻精药品的动态监管。

药监局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发展提升年”活动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政务公开,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为食品医药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大力开展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

按省局的要求,今年在全省选择有基础、有特色、有积极性的若干个设区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试点工作,通过多方争取,我县成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试点县。今年下半年,要全力开展示范区创建相关工作,及时总结工作亮点,为全省铺开示范区建设提供借鉴。

三、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行为;继续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行动;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要求,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

四、做好国家基本药物监管。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基本药物监管措施。全面推进国家基本药物质量新标准;开展全品种覆盖抽验,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基本药物中的特殊药品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流弊事件。加强基本药物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监管;落实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各项措施,推进有效运行,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五、加强餐饮安全风险控制。

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审批,加大日常监督抽验力度。将学校食堂、旅游景区小餐饮、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等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加强进货、储存、加工各环节的监督,防范重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

六、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日常监管和风险控制。

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换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探索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无证生产经营、不按标准生产、“套号”、标识不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抓好检验检测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技术监督能力。

积极争取省食品药品综合检测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快速检测能力建设,组建完善县食品药品快速检验室,稳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快速检测工作。

八、加强宣传和信息工。

加强宣传骨干队伍培训,制订奖励机制,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加大党务、政务信息的报送力度;做好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

药监局工作计划

一是小餐饮监管全面展开。小餐饮监管工作现在还处于尝试探索阶段,目前主要还是针对城区范围内的小餐饮单位,下一步,将城乡结合部及村街小餐饮全部纳入监管。在各小餐饮单位规范整顿的基础上,分成两种情况对待,基本符合发证条件的发放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实行备案登记,对备案登记的小餐饮加强管理、督促改造提升,一年后符合发证条件的进行“转正”,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是厨房亮化工程的推广打造亮点。想法上,学习借鉴青岛黄岛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电子监管模式,借助我局目前已经开通的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平台,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部分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加工操作情况实行远程电子监控。在这方面做个尝试。

三是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类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好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等级评定工作,建好餐饮服务单位的电子监管信用档案,对餐饮服务单位实行分类管理,节约监管资源,突出监管时效。

四是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扩大监督抽检覆盖面,推进快检在监管工作中的应用。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强原料采购、使用环节监管,严格落实采购查验、台账登记和索证索票制度,严防不合格食品及原料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积极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继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力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五是全力做好药品安全示范县迎查验收。加强镇街政府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农村监管网络建设。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和指导,确保信息员履职到位。继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好信息沟通,主动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在创建工作中作用,要求企业一方面要加强自律,重质量、讲诚信,自觉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严防假劣药品的出现。另一方面要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药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建立完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严格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和“黑名单”制度。

六是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突出抓好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增加药品安全监管的“数字化”含量,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立足全品种监管目标,着力实现对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远程在线实时监控。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监管网络,全面落实村级药品信息员制度,着力构建县、乡、村一体,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专业队伍与兼职队伍相结合的无缝隙监管网络。继续抓好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将实验室建设项目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示范创建和“政策措施落实年”活动的重要任务抓好落实,在完成标准配备和硬件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增加检验项目。

七是强化药品流通领域整治。一是继续严格市场准入,守住药品进入市场的第一道关口。鼓励支持连锁经营,进一步规范药品购销渠道,坚决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二是进一步规范流通秩序,确保流通、使用环节药品质量的有序、可控。重点围绕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严格gsp检查标准,对达不到gsp认证标准的经营企业要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格执行药品经营“六个不准、一个必须”规定(即不准经营假劣药品、不准超范围经营、不准出租转让柜台、不准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准销售冒充药品的非药品、不准违规发布药品广告,必须开具规范的销售凭证),全面提高药品经营质量。三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开展无证经营、中药饮片、特殊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虚假违法药品广告、通过邮寄渠道销售假劣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八是全面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加大对减肥、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糖类保健食品和宣称美白、祛斑、染发类化妆品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启动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

药监局工作总结

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本人分管医疗器械,协管招商引资工作。今年以来,在省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本人能充分发挥自身指导、统筹和协调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履行岗位职责方面。

(一)突出源头管理,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一抓行政指导促提升。加大对我市器械生产企业实施《规范》的行政指导工作力度,全市的三类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均一次性通过省局组织的gmp现场考核。二抓专项检查促落实。组织开展“注册资料百日核查”行动等4次专项检查行动,切实做到检查方案详实可行,检查要求明确具体,存在问题一查到底,企业整改到位率100%。三抓隐患排查保安全。组织开展高温季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多部门联合对部分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开展以消防安全演习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共1000余名员工接受了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安全防患意识及消防应急处理能力。

(二)补强薄弱环节,加强器械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对接审批,强化日常监管。推行对新审批发证的企业跟踪检查制度,在企业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3个月内进行跟踪检查,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交流沟通,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升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监管工作效能。组织开展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查等多次市场整顿行动。对全市的563家医疗机构、诊所、村卫生室进行全面检查,全市共查处违法违规单位7家,立案7起,涉案金额达42347元。严查重处,解决突出问题。深入探索企业退出机制,着力解决器械经营企业存在擅自变更以及“皮包”经营等突出问题。全年共注销了21家器械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宣传引导、职责明确,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宣传引导造氛围。建立在线信息发布平台,在市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通过市、县(区)局政务公开栏、窗口解答、公布联系电话等宣传形式,推动全社会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评定工作。二是制度建设全覆盖。结合日常监管电子档案建设工作,实现信用信息采集,信用信息档案建立,信用等级评定等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三是职责明确抓落实。按照辖区管理原则,明确评定机构和人员实时报送申请表、基础资料等,并筛选优质企业上报省局,参与全省诚信企业评定。我市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已连续2届获省级“诚信优秀单位”殊荣,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被评为省级“诚信单位”。

二、个人品德修养方面。

本人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恪守传统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做到慎独、慎微、慎初,坚信“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在生活中注重个人品行方面的修养,在工作中尊重领导、尊重同志、尊重下属。在人与人交往中能够做到彼此尊重,与人友善和谐相处,敢说真话,勇于担当,见义勇为,尊老爱幼。

三、政治理论学习方面。

一年来,本人坚持学习与工作两不误,共提高。一是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按时参加市委、市政府和市局机关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了党的会议精神,精心研讨习讲话,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二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工作,进一步做好分管工作。

四、坚持依法行政方面。

结合省局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和市局工作目标对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要求,制订全市《20xx年度器械监管工作要点》和《20xx年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重点》,出台《宿迁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等制度,确保监管有制度,制度有落实,工作有记录,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五、廉洁从政方面。

能够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能够严格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坚持踏踏实实工作,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在具体工作、生活中: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礼金礼券、支付凭证及收受干股等行为;没有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事业单位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没有利用婚丧嫁娶,子女上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没有违反规定在工作日午间饮酒,用公款相互宴请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没有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公车,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借(租)其它单位或个人车辆行为;没有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没有违反规定在本机关或下属单位设立“小金库”;没有违反规定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种类庆典、论坛等活动;没有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没有其它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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