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模板23篇)

时间:2023-12-15 21:33:30 作者:灵魂曲

工作方案是我们在工作过程中的指南,按照它的要求进行操作可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小编整理的这些工作方案范文反映了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实际情况。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发》等相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省市县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xx〕5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发〔20xx〕1号)、《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周政办发〔20xx〕48号)及《周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发〔20xx〕132号)相关精神,以条块结合的网格化为载体,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目的,完善镇村分级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从而达到xxx镇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快为主的原则,根据我镇区域划分,将全镇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实行网格划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面、上下贯通、立体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

(一)建立网格体系。

在现有镇、村的基础上,按照“服务清晰、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标准,将全镇设立镇村两级网络体系,以行政村为基础网格单元,以镇为属地网格单元,所辖区作为二级网格。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村委会为最基层一级网格管理机构,镇为二级网格管理机构。

(三)明确各级职责。

二级网格中,镇负责农产品检测、专项检查、隐患排查及宣传培训;

组织开展日常监管及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收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

落实上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布置的具体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9月10前)。

镇政府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相关职责,制定相关制定,设计印制工作表格,规范工作流程,积极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氛围。

(二)实施阶段(20xx年9月11日至11月30日)。

一是镇经发办牵头搭建二级网格,规范制定标准,督促制定一级网格建设。

二是镇政府完善相关组织架构,确定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做到网格成型,人员到位。

三是以一级网格为基层,全面开展食用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农资产生经营企业(门店)等相关单位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建立监管信息档案,并逐级汇总到镇经发办,并上报相关部门。

四是全面一级、二级网格运行,组织重点检查、检验运行效果,及时补充完善,使之迅速进行常态化。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份)。各村认真总结网格化管理实施过程中经验和教训,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措施,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镇经发办对全镇推行网格化管理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初步验收,迎接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一)切实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村委会为最基层一级网格管理机构,镇为二级网格管理机构。

(二)分步组织实施。各村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创新管理机制,切实做到一、二网格组织机构、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程序、网格分布及联系领导,监管负责人、突发性事故等信息上墙公示,接受社会。同时各级网格都要确定1名信息员,具体负责网格管理和投诉举报受理和日常工作联系,按时完成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建设既定任务。

(三)加强经费保障。

探索和推行积极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监管与产业发展扶持联动机制,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四)强化绩效考核。

推行网格化管理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监管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我镇促进我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xxx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大日常督促检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的村和人员予以严肃问责。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水平,根据《上杭县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杭农监办〔20xx〕2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三农思想”、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等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相关知识,注意突出宣传主题,紧扣法治与安全两大宣传主线。

(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研讨交流、教育培训,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监管执法水平。

(三)引导农产品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遵法守信典型,推进农产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质量安全关系你我他。

(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氛围。

(一)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在公共场所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可利用墟天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标语、设咨询台、农产品展示台等,向社会公众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普法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消费。同时,各村应利用换届选举工作布置会,大范围的进行宣传培训,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开展“三进”活动。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活动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不少于2个的标准,扎实开展“三进”活动。在公园广场、农村超市等人群密集区域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咨询台,组织专家对农药残留、生长激素、贮藏保鲜等问题进行解读;对标准化生产、农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包装标识等进行宣传指导;展示禁限用农药名单、举报投诉电话、绿色食品生产允许使用农药名录、品牌农产品名单、综合监管信息化服务平台网址、二维码追溯方法等监管工作基本常识,以及演示农产品速测过程,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等。

(三)加强宣传报道。

各村和镇直(办)有关单位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高压威慑态势。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主流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和宣传栏等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展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工作特色、亮点。在集镇市场、大型超市及各村村部等制作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标语,向公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和镇直(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活动,强化组织领导,切实保障人员和经费投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农技站重点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策划,加大对宣传筹备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位。

(二)突出宣传成效。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抓住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契机,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和镇直(办)有关单位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的图片、资料,总结宣传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和镇直(办)有关单位将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资料电子版于7月20日前报农技站。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总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工程、农业标准化建设工程、农业投入品整治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工程等“五大工程”,着力构建和完善我县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年底前100%实现涉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全覆盖。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和监管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加强专项整治,防御系统性风险。大力开展标准化生产,全县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法定性监测合格率平均达到95%以上。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农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质量安全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503号令)和《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就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运用出口标准对生产源头的倒逼机制,从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入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环翠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底前,完成组织领导体系、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检测监控体系,建立质量安全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制定推进区域化管理发展规划、推进时间表及考核制度,全面启动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并建成一定规模的标准化基地。到20xx年,达到“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产品无公害、出口无障碍”目标,建设一批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区域全覆盖、农产品品种全覆盖、从陆地到海上空间全覆盖,从根本上确保我区生产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到20xx年,达到四个100%,即:全区农产品100%达到无公害标准,出口农产品100%达到目标市场要求,大宗农产品100%建立市场可追溯体系,优势农产品100%使用统一标识代码。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监控体系。制定并完善农业化学投入品准许名单、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专供管理规定、销售管理规定和使用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农业化学投入品专营专供制度,加快完善化学投入品区专营、镇(办事处)配送、村直供的三级配送体系,确保农户购买方便、使用放心。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安监等部门要建立质量审核备案制度和稽查制度,严格控制农业化学品供给,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安监部门要对农业化学投入品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登记备案,严把准入关;工商、农业、商贸等部门要对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渠道进行清理,实行专营专供,严禁剧毒、违禁农业化学品流入市场;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等部门要对使用环节加强指导检查,规范用药,科学用药。各镇(办事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督促企业和标准化基地做好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进货、销售、使用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记录,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农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按生产经营环节依次追溯质量责任。

(二)健全出口农产品标准体系。根据产业特点,引导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目标市场技术标准、规程,按照国际市场要求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制定出口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以及收获、运输、贮藏、包装、标识等标准。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iso)、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体系认证。

(三)建立建全检测监控体系。农业、海洋与渔业、环保、检验检疫部门要对农产品产前土壤、水质、环境的本底进行抽样检测、评估;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产中适时进行田间、养殖场采样检测、分析;检验检疫部门要对产后的储存、加工、包装、出口等过程进行抽样检测、监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测协作,完善检验检测条件,加大仪器设备投入力度,整合各部门、企业及社会检验检测资源,加快农产品公共检测平台建设,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农产品检测监控体系。

(四)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工商、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等部门要联合对各农业企业、种养基地和“三品”(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单位的产品进行统一包装标识和编码。各农业投入品销售单位、种植养殖业者都要建立完善的记录体系,包括进销货台帐、生产日志、包装标识、检测报告等;对于发生问题的区域和企业,根据最初信息源立即启动追溯程序,包括查找生产日期,确定种植养殖基地、代码编号,通过查阅田间或养殖场管理日志、台帐、检测报告等分析原因,坚决做到“六不放过”,即查不清原因不放过、查不出责任人不放过、不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不落实整改措施不放过、对有关事故产品不处理不放过、对事故责任人不追究处理不放过,逐步建立以生产、贮存、包装、流通、销售为链条的农产品可追溯制度。

(五)壮大农产品龙头企业。要提高农产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目标市场消费标准组织生产和出口;加大对优势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区域性检测中心,在做好企业自身产品质量检测的同时,为周边地区中小企业提供检测服务;大力引进外资,充分发挥外资企业在农产品质量控制、检验监测、追溯制度方面的优势,发展现代农业。

(六)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在加强对“三品”认证单位监管基础上,要结合实际,规划建设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并对每个基地建档立卡。健全完善企业与基地、农户及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推进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推广国际通用的“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按照进口国的质量安全标准选用农药、兽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化学投入品,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用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规定。对基地实行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生产管理、质量检测和收购销售“五统一”,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实现基地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和产品的无害化、优质化。

(七)培育农产品出口品牌。要加快地方特色品牌培育,积极开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地理标志品牌注册;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和生产基地开展国际认证;综合运用市场开拓资金、品牌建设扶持资金等多种政策手段,加大对优质农产品品牌的扶持力度。

(八)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要根据区域产业特点,搞好出口农产品的市场定位,采取差异化营销策略,提高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在巩固日韩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努力拓展欧美等重点市场,积极开拓东盟、中近东、独联体、南美等新兴市场。同时,以培育地理标志品牌为抓手,以提供无公害农产品为目的,大力开拓国内市场。

(九)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按照以企业为主体、以基地为依托、以标准为核心、以品牌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逐步形成“公司+基地+标准+品牌+市场”五位一体的区域化管理模式,积极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国检指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模式,成立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组织实施。各镇(办事处)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各自农产品生产、加工特点,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注重调动村委会、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建立以镇(办事处)为功能区域,以村和农业生产合作组织为基本单位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领导体系建设,配套相关基础设施;支持检验监控体系建设,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支持农业化学投入品追溯制度建设,对化学投入品配送体系建设给予扶持;支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编码制度;支持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加大以奖代补政策落实力度;支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对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给予一定扶持;支持出口品牌建设,对获得国家、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给予相应奖励。

(三)加强风险分析与预警机制建设。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疫情疫病监控计划,对农兽药残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通报,并及时对质量安全体系进行完善。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进口国采取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措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相互提供出口技术规范、国内外市场动态、生产经营者诚信状况、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状况等信息。

(四)扎实搞好服务指导。农业局负责农作物病虫害测报预报和防治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组织编写实用技术指导和宣传普及资料,向农民发放“明白纸”;畜牧局负责养殖动物的预防免疫、疫情测报和防疫工作,及时组织编写预防及治疗用药技术指导和宣传普及资料,向养殖户发放“明白纸”;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养殖水生动物疫情测报,及时组织编写预防及治疗用药技术指导和普及宣传资料,向水产养殖业者发放“明白纸”;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搞好出口品种种植养殖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技术标准培训、发放“明白纸”等;力争多引导外地企业来我区建立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出口企业向威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区农安办申报出口农产品基地材料;各镇(办事处)要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需要的指导服务措施,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要积极配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积极投入,探索建立农产品规范化、产业化发展模式。

(五)认真搞好督查考核工作。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定期督导,强化考核。区农安办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督查督办机制,每月对各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出成效。

(六)切实加强宣传培训。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采取举办实用技术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涉农人员加强自律,增强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层次的专业培训,重点抓好部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人员和农户培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基础,切实提高区域化管理工作水平。

组长:孙开连(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柳富胜(副区长)梁皓(副区长)刘宾(副区长)成员:蔡和平(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树春(区长助理、商业贸易局局长)曲静娟(区政协副主席、环保环翠分局局长)周宁(区政协副主席、外经贸局局长)孙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徐翔(区政府督察室主任)周军(公安环翠分局局长)李铁(工商环翠分局局长)张仁珠(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张宗浩(区财政局局长)张志强(区农业局局长)于学明(区畜牧局局长)阮向东(区安监局局长)樊西民(张村镇镇长)荣传伟(羊亭镇镇长)高军(温泉镇镇长)陈刚(桥头镇镇长)郭贤杰(孙家疃镇镇长)李盛(竹岛办事处主任)李晓宁(鲸园办事处主任)丛晓红(环翠楼办事处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农安办)设在区农业局,周宁、张志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为充分发挥供销社组织经营服务优势,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作用、做出贡献,根据省社•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供字„20xx‟23号)要求,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充分发挥供销社组织体系健全,长期根植“三农”的优势,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积极做好农资配送中心及网点建设和“供销直供”品牌农资供应、发展专业合作社、培育专业合作联合社、规范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党建带社建经营服务模式和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提升“益馨园”品牌、建设产品生产加工车间或联合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以山东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为信息平台做好农产品推广销售,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起到示范引领和服务带动作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创新农资经营方式。

1、积极组建农资配送中心。由县社牵头,整合提升一处操作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农资配送中心,完善配送章程,充实可操作的项目内容,不断提升和完善农资配送能力。

2、保证农资质量,优化直供品牌。在全力做好市级化肥联采直供工作的同时,县社将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择优选择1—2个农资品牌,开展县域直供。

3、建立健全农资经营网络。在组建农资配送中心的基础上,各基层社要本着盘活、优化、整合社有资产的原则,建立农资直营店(科技服务中心),作为乡镇农资二级配送中心,负责该镇的农资配送工作。各基层社要按照全县社区规划建设,择优选择一部分经营能力强、社会信誉高的农资经营网点,本着地域相近的原则,作为社区农资超市,纳入到供销系统中来,开展农资经营服务。各基层社还要依托所建或整合的专业合作组织,设立农资经营点,开展农资经营服务。

(二)创新农产品经营服务方式。

1、积极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一是各基层社要立足于当地优势资源或主导产业,至少领办或创办2处专业合作社;二是、xx供销社要积极做好杂粮、果品和花生专业合作联合社的注册组建工作。合作社和联合社成立后要制定相关。

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统一使用供销社标识,确保将生产服务落实到实处。

3、积极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各社成立专业合作社后,坚持以为农服务为基本方向,以供销社、合作组织、社区(村)党组织“三位一体”为核心内容,以提高经营性收入为重要保证,以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为关键落实步骤,积极推进“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实现供销社、村集体和合作社的优势互补、多方共赢。一是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社要求,做好双向任职。通过供销社经济合作服务平台与党的基层组织联合合作,吸纳优秀的基层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聘为基层社干部职工,选拔政治素质好、技术服务水平高、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供销社干部职工到村担任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形成优势互补,壮大供销社干部队伍,提升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二是通过所组建的专业合作社,将供销社基层组织向村级延伸,整合资源,搞好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三是发挥基层供销组织的平台作用,将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范围向农民田间地头延伸,围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群众收入,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提供载体和保障,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增加供销社和合作社收益。

营模式,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从根本上解决因化肥、农药等农资使用不规范导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5、各基层社要借助山东沂蒙优质农产品交易中心这一信息平台,依托县社注册的“益馨园”农产品品牌,通过建设产品生产加工车间或联合当地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等方式,对基地所产产品在进行收购的基础上,做好产品包装箱的印制和销售工作切实解决农民所种植产品卖难的问题。

三、加强领导、确保推进。

县社成立由党组成员、副主任任组长,办公室、业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开展落实,各基层社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并由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为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县场竞争力,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增强我县农业整体素质,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玛纳斯县人民政府“玛政办发〔20xx〕6号”文件精神,在县农委的关怀和支持下,在县农技中心领导的精心策划下,玛纳斯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建立工作于20xx年底正式启动。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深入贯彻区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精神,自20xx年开始,我检测中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20xx年利用科普集县及时印发资料(material)xx多份进行宣传,利用电视媒体主要通过电视台专题栏目《农事顾问台》专门做了2期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并在《关注》节目中以专题的形式做了一期从抽样到检验结果公示全过程一期节目,目的让全县老百姓都能对认识到蔬菜、瓜果的安全性。尤其今年的3.15日我站检测员在人民市场现场做蔬菜、水果样品,通过《玛纳斯新闻》播报全县蔬菜安全性。另外,我站还通过党办口口群和电台的行风热线节目做大量的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取食过程中使用方法。以上工作的开展为了让广大干群了解该法的具体内容和农残检测的重要意义。形成了全社会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

三、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

我国目前农药残留较为突出的是蔬菜中的农药残留问题。蔬菜是一种生长期短,茬口多的作物。在蔬菜生长旺季,也是病虫害发生的旺季。为提高蔬菜的产量和质量,农民需要用化学农药防治病虫害。但一些农民的文化素质不高,或受金钱利益的驱使,不按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甚至将不允许在蔬菜上使用的剧毒、高毒农药拿来使用。由此产生了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开展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加强蔬菜种植管理和蔬菜现场的监管非常有必要。

1、取样。

根据玛政办发《关于对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抽检检测的通知》,我们主要抽检两个蔬菜基地:兰州湾镇一村蔬菜基地、头工乡北园子蔬菜基地;两个批发市场:人民路农贸市场批发商和经营户、西光明路农贸市场批发商和经营户;二个超市:富贵超市、家和城市。

蔬菜基地的菜农对我们的工作很支持,其实菜农也非常需要农药方面的新知识、新信息。在采样的同时,我们向菜农们介绍宣传了安全用药的一此注意事项,鼓励菜农们使用低毒无公害的农药。在农贸县场和蔬菜批发县场,由于我们工作刚刚开展起来,相关立法还不完善,我们没有抽检工作证,采用农技推广中心的工作证,而少数经营者考虑金钱利益,所以我们有时取样时会被拒绝。

2、检测。

检测所用仪器为福建省农残速测仪。依据国家现行标准方法,检测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是否合格。

3、结果。

100个,不合格样本0个,格率为100%;瓜果类68个:疆内39个、疆外27个,合格样本100个,不合格样本0个,格率为100%;本年度共出信息简报35期。计划11月再检测3批样,就结束本年度检测工作。

四、仪器配备。

玛纳斯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主要工作目标有: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围绕这个主要目标,经县农技中心领导多次开会研究,我们从厦门绿安仪器公司购买了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仪二套。气相、液相色谱仪一套。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立法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尽快建立现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控。我们在蔬菜基地和农贸现场取样时,由于没有抽检证,有些菜农还会不配合、不理解,工作不方便。

2、缺乏专业检测人员。目前,检测中心化验检测工作由推广中心工作人员兼职,没有专职的检测人员,这远远不能适应一个县级化验室的工作要求,致使一些工作无法开展。

3、缺乏经费。今年以来,我站除人员工资外,没有任何业务工作经费,若再不予以经费支持,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将难以为继。

4、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继续加强宣传学习,严格依法搞好各项工作,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认真搞好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下简称"国家农安县")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围绕网格化监管、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检验检测、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机制,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健全网格化管理,实现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监管网格,以各村(社区)为独立单元格,作为最基层的一级网格;各镇(街)所辖区域为独立的二级网格;县管辖范围为三级网格,每一级网格根据划分情况形成本辖区的网格化管理图,所有网格明确网格监管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并明确监管职责,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服务全覆盖。

(二)压实监管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一是加强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监管工作方案,完善监管名录,强化过程监管,确保年度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部门监管责任,根据"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加强责任意识,落实责任机制,健全监管名录,加强过程监管。三是加强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生产过程记录档案,压实农产品生产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执法查处。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结合20xx年印发的《凤冈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13个重点品种专项整治行动。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名录的主体,要强化生产过程监管,规范农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指导做好生产档案记录和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对监管对象的年度巡查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检查覆盖率达100%。镇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曝光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案件,有效惩治和震慑不法分子。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各镇(街道)自行确定辖区范围内的例行监测点。每个镇(街道)确定1个以上的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以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或超市(以下统称为市场)和1个生猪屠宰场(无屠宰场的镇、街道不用)作为例行监测点。各监测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蔬菜生产、销售的基本状况和质量安全水平。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定期对各镇(街道)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市场进行随机抽检,原则上每周抽检1至2个镇(街道),每个镇(街道)抽检3至5个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市场(不限于例行监测点)。

(二)监测项目。

1、农残检测:依据季节选择主要时令蔬菜品种作为监测对象,以当地当家品种或主要销售品种为主,同时对最主要的3-5个品种进行全年跟踪监测。原则上,瓜果类(茄果类、瓜类)、叶菜类(甘蓝类、白菜类、芥菜类、绿叶菜类)、豆类为每次监测的必检种类,分别占抽检总数的30%、40%和20%左右,根茎类等其它蔬菜占10%左右。监测的蔬菜品种如因季节等原因,抽检比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兽残检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全区的生猪屠宰场不定期抽样检测。

3、水产品检测:主要开展氯霉素、孔雀石绿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三)监测数量。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每周随机抽检:蔬菜样2次、每次88个样品,猪尿样(或组织样)1次,每次42个样品。

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必须每天对辖区内农产品进行监测,对例行监测点每周抽检1至2次。每次抽样监测的样品总数不得低于50个,其中生产基地抽样监测数量约占60%,市场抽样监测数量约占40%。

(四)判定依据和原则。

区、镇两级检测机构以定性速测为主,检测结果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兽药残留等检测标准进行判定。需要定量检测的,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送佛山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从农资市场治理、生产过程管控、质量监测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入手,针对辖区内种养基地和生猪屠宰场,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对于检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一)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落实专人负责。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机构。各镇(街道)要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建设,配备3至5名专职检测员,并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检测室要按1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仪器设备须按要求配置(详见附件)。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的镇(街道)须在20xx年10月1日前建立。检测站建立前,其职责由镇(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承担。

(三)搞好试点。从7月份起,以桂城街道、里水镇为试点先行开展检测工作。试点工作由区农业局组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协助桂城街道、里水镇具体落实。

(四)强化培训。承担监测工作的具体检测单位要加强队伍建设,选配认真负责、有一定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开展检测工作。同时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检测技术水平,做到持证上岗。区农业局负责组织镇(街道)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检测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五)保障投入。各镇(街道)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投入。

(六)规范管理。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对各镇(街道)检测站进行监测能力考核和监测结果集中审定,以确保监测工作科学、准确、公正。同时通过签订监测工作计划任务书等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掌握动态变化、排查风险隐患、落实监管责任、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技术手段和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从即日起至2018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和社会热点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临。根据省农委部署,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省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和社会热点问题。

二、突出头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从农资市场治理、生产过程管控、质量监测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入手,针对辖区内种养基地和生猪屠宰场,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对于检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三、强化宣传培训,科学引导生产消费。“两节”期间,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严把产地准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四、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两节”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突发事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市农委元旦、春节期间值班电话:xx),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恶意炒作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要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请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于2018年月2日前报送市农委质环办。

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和《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广安府发〔20xx〕34号)精神,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四个最严”,扎实推进“质量兴农,质量强市”战略,强化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是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的需要,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复查验收、“绿色农业示范县”创建为载体,以监管示范创建为抓手,坚持“预防为主、长效监管、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工作原则,强化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与监管能力建设,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积极打造“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落实、条件保障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整体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农产品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及机制进一步完善,成功创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绿色农业示范县,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率达100%,申报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50个(其中:种植业30个、畜产品16个、水产品4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动物及动物产品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100%,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对辖区内所有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储运主体进行监管,建立监管记录。加强信息报送和舆情监管工作。若发生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事故、信息,严格按《武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理,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绿色农业产地环境。

1.强化产地环境治理。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开展产地环境质量动态监控,依法划定农产品适宜生产区,特别是绿色农业适宜区。全面推动水、土、污“三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污染,提升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85%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规模池塘类水产养殖场废水生态净化率达5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秸秆养分还田率达60%以上;农田残膜回收率达80%以上,开展农药包装物回收试点。充分发挥种养殖业和林业互补优势,推广“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林—草(沼)—畜(禽)”、“林下种养殖”等循环发展模式和技术。

2.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广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和健康养殖技术,实现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开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示范推广和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推动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和实名购买,严格实施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建立市级化肥农药等农资储备管理办法。强化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快建立假劣农资安全储存场所,探索假劣农资分类处置、无害化处理、集中销毁、资源利用途径。

(二)发展标准化生产体系。

1.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围绕“绿色农业示范县”创建,加强培育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和种、养殖大户,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经营形式,大力推进良种苗繁育、水稻集中育插秧、农机承包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养殖业粪污专业化处理等服务,提高科学种养水平和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发挥大中型企业在资金、人才、科技、营销、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生产经营者发展新业态,培育新动能,树立集约集聚发展的典型标杆。

2.强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支撑。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绿色农业示范县”创建,围绕粮油基础产业,晚熟柑桔、优质生猪主导产业,优质蚕桑、生态水产、优质蔬菜、生态土鸡、花卉、中药材等特色产业,进一步完善生产、加工、储运、包装等技术标准体系,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和基地制订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规范生产行为。加大农业标准宣传推广,将生产技术规程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明白纸,在主要基地上墙公布,提高农业标准的实用性和操作性。

3.大力发展“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引导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新增一批在消费者中有质量信誉、有市场优势的拳头产品。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传承和保护,建设1个以上核心示范区。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推动“国家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基地”创建。加强认证产品续展和复查换证,扩大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

4.打造标准化示范园区。围绕“111”环线和宝箴塞产业发展核心区,持续推进优势主导产业规模化发展,建成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集中连片、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区。配套完善基地田网、渠网、管网、路网和电网、物联网,大力推进农业技术装备现代化。推动优势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产业化示范,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示范。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积极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推进优势主导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

1.严格日常监管执法。督导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建立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加强对高风险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日常检查覆盖所有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农产品质量控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生产销售档案记录等情况。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严格依法查处,并纳入诚信红黑榜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

2.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以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及大宗水产品为重点,突出监测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违禁物质等风险因子。协助完成省、市两级例行抽检任务,排查风险隐患;重点开展监督抽检,查处违法行为,每年定量检测样品不少于100个。乡镇做好产地准出服务检测,监控生产活动,各乡镇每年快速检测样品不少于120个。加强监测信息报送,依法依规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

3.全面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农业、食药监等部门要做好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机衔接。强化产地准出监督管理,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按规定出具产地准出证明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市场主体严格查验产地准出证明或购货凭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20xx年12月底前,县城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建立快速检测室,鼓励零售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大型超市建立快速检测室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快速抽检,并公告快检结果。

4.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持续深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20xx年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绿色农业示范县”、“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创建,加快构建“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落实、条件保障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创建,符合创建要求的乡镇由市政府授予“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称号。

(四)健全监管工作机制。

1.加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事权,形成事权清晰、力量统筹、上下协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盘棋”格局。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工作力量。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要落实1—2名专(兼)职监管员,确保其专业能力符合岗位需求;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村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兼职协管员,落实工作补助。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个人,在职级职称评定、晋升上优先考虑或破格提升。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移动监管系统、农资条码销售管理系统、视频监管系统等,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

2.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农(畜、水)产品综合检测能力,按照国家建设标准逐步配齐检验检测人员,落实检验检测和监管人员有毒有害津贴。20xx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双认证”,乡镇全部建立农产品农残快速检测室;村级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逐步建立农产品快速检测点。积极应用风险监测协作系统,确保监测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3.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按照“机构法定化、队伍专职化、手段现代化、管理正规化”要求,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大力提升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加强农业执法装备建设,配齐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电脑、打印一体机,快速检疫检验箱等设备。积极建设县级农业执法机构、执法审理、听证等专业场所、罚没物品储存及处理设施场所。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进执法人员专职化。健全农业执法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完善农业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四、监管责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落实行政首长统筹、分管领导主抓、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农业局:负责农产品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业投入品监管;负责生猪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包括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收购、贮藏、运输过程的监管。

工商质监局:负责农产品包装材料、容器、生产经营工具等相关产品的监管;负责农产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农产品市场交易行为监管,建立健全市场经营主体信息公示制度;负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和监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农业投入品监管,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的监管。

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农产品、农用药品和物资等犯罪行为,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及农业投入品监管。

商务局:负责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配合做好收储运环节监管。

交通运输局:负责农产品运输企业的监管,建立绿色通道。

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农业投入品监管。

环境保护局: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做好产地环境监测。

(三)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全面建立生产经营责任制和承诺制。生产经营主体对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内控制度,配备质量管理人员,严格落实质量控制措施,设立质量检测室,开展自律性检测或委托开展质量检测;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和营销经纪人,对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健全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规范分散农户生产经营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食药监局、环保局、工质局、交运局、经信局、商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武胜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目标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局,由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日常事务。

(二)保障工作经费。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保障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所需经费,财政予以保障。

(三)健全制度机制。建立部门会商、信息通报、隐患排查、事故应急处置、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等长效工作机制,健全例行监测、质量追溯、举报奖励、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考核办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常态化开展科普宣传和实用技术培训,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严格绩效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年终绩效考核,建立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村级协管员绩效考核办法;完善责任追究制,对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农业办发[2011]133号)和县农业局《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发[2011]48号)文件的要求,我站及时组织检测人员,紧紧围绕种植产品农药残留监测、“三品一标”认证等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结合科技之春和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召开专题会议,科技下乡等活动,积极宣传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及“三品一标”认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让农业工作者熟悉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内容。二是在**农业信息网站开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栏目,通过网络大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xx年,组织宣传培训活动16场次,培训人员1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在**农业信息网农产品质量安全栏目上发布信息70多条,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等发表信息3条。

2、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学习,提高检测能力。一是加强对单位检测人员培训。多次举办检测人员练兵比武活动,不断提高检测技术。二是加强企业检测人员培训,4月19日,对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三品一标”认证企业的检测员进行了一天集中培训,在实际检测操作中有问题随时培训。通过培训,检测技术水平有较大提高,为今后正常开展检测奠定了基础。

3、强化“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一是积极做好“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申报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协助编写认证材料,编写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6个,完成“三品一标”认证取样3份,还有两家企业2种产品等待抽样,推广无公害标识26万枚。做好到期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复查换证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证步伐。二是按照“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的要求,对全县西瓜、茶叶生产等7家获“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开展了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管理是否规范,产地环境状况、生产操作和相关标准执行情况是否符合“三品一标”标准规范,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是否健全规范,包装、标识是否规范,是否符合“三品”标准,是否存在使用禁用药物及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违规行为等。共监督抽检茶叶、大米等样品3个。

7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公示牌,悬挂在农贸市场、超市显眼位置,向社会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一是对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品一标”获证单位、批发市场、超市进行摸底调查,弄清农产品生产现状,指导重点市场、超市的内检室开展日常例行检测工作,每天公布检测结果,每月将检测结果汇总后报县农检站备查。二是围绕农产品生产环节,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为重点,定期对城区五大超市、农贸市场和陈丁村、河坎村等蔬菜生产基地产品进行农残抽样检测。今年以来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571个,样品合格率达97.3%以上。

6、注重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在农产品市场准入、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参与农药、兽药、种子联合大检查3次。

尽管我们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但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与上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对农产品消费安全的需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以下问题:

1、生产方面:农业生产单家独户,比较分散,生产标准化程度不高,农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还不强,生产过程中盲目使用、超范围使用、超剂量使用、不规范使用农药等农资产品,甚至不注意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造成一些农产品有害物质超标。例如有些用于花卉、育苗、园艺、林业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却被部分群众用于蔬菜瓜果生产上。

2、监管方面:我县是农业大县,每年粮食播种45万亩,油料15万亩,蔬菜复种17万亩,中药材10万亩,茶叶4万亩,柑桔20万亩,生猪饲养量100多万头;全县有大中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7个,农贸市场26个;农产品种类多、数量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广、生产周期长,环节复杂,监管难度较大。

3、检测方面:检验检测基础相对薄弱、高层次专业人员匮乏;主要检测设备配套的附属设备不足,配件、试剂、耗材、标准品消耗大,检测费用高。

4、服务方面:尽管目前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已成立,但还没有通过“双认证”,不能充分发挥检验检测的作用。

1、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继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2、加快机构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检验检测各项制度,提高检测队伍素质,加快“双认证”步伐;按照“**模式”要求进一步完善县级机构、组建乡镇监管站、落实村级监管员,形成“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3、加强检测人员学习培训。加大检测人员培训学习力度,熟练操作设备,提高检测准确率,逐步提高检验检测监管队伍的整体水平。

4、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手抓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从源头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对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溯源,查找原因,分析症结,采取措施,既要保证产品安全,又要保护相关产业健康发展;三是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和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创建。

5、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加大项目争跑力度,不断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克服检测机构运行过程中试剂、标准品、耗材消耗大、费用高等困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划实施方案

委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

为巩固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皖农市〔〕94号、六农〔2009〕29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和省市农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现制定《霍山县质量兴农暨农产品质量整治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保障民生,服务三农,促进发展”这三大主题,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加大检查指导和依法查处力度,强化措施,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制度,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围绕茶叶、毛竹、蚕桑、百合、畜禽、鳗鱼六大优势产业和板栗、油茶、葛芋、中药材四大特色产业,积极开展质量兴农活动,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促进行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鼓励采用国际标准,按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的要求组织生产,逐步建立起一套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对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实施全程质量监控,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推进节能减排,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抓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巩固和提高全国绿色茶叶原料基地和国家级蚕桑、鳗鱼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水平。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培育和发展山区特色名牌农产品。

经过一年的集中整治,蔬菜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和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2、主要任务。一是县乡联动,积极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活动,严禁销售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二是组织对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三是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生产过程;四是加大蔬菜、水果和茶叶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网点,粮油、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粮油、蔬菜、水果、茶叶等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其生产基地。

此项工作由县农技推广中心牵头负责,县菜办配合。

(二)饲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力争达到95%;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出率为零,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二是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四是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五是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规模养殖集中区。

此项工作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

(三)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力保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对gmp实施状况实行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打非法企业、非法产品;三是组织实施兽药监督抽检和执法抽检,完善兽药监督抽检与执法查处联动制度;四是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五是组织实施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禁用、未批准的'兽药,以及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猪肉、禽肉、蜂产品;重点单位: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畜禽养殖基地;重点区域:畜禽养殖重点乡镇。

此项工作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

(四)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范苗种生产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以主要出口品种和国内市场消费的大宗品种,以及苗种生产、精养池塘等环节为重点,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工作;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以水产苗种生产合法性、养殖企业生产档案制度建立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和违禁药物阳性样品查处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用药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四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排。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重点违禁药物,鳗鱼、斑点叉尾鮰、小龙虾等主要出口品种和鲢、鳙、草、鲫、鳜鱼、黄颡、青虾等县内外主要消费品种;重点单位:鳗鱼养殖场和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重点区域:水产品年产量大的衡山镇、与儿街镇、佛子岭水库、磨子潭水库、白莲岩水库。

此项工作由县农技推广中心水产站牵头负责。

(五)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任务:一是指导各级认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突出产地环境监测、投入品控制、生产记录、包装标志使用等各环节,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四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三品”集中生产地区。

此项工作由县菜办牵头负责,县农委绿办配合。

(六)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加大质量抽检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四是创新农资供应模式,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五是实施分类监管,推进诚信建设;六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重点区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此项工作由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县农技推广中心、畜牧兽医局、种子管理站等相关单位配合。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

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作。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县农委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渔政监督、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曝光。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组织召开全县20质量兴农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年活动总结会议,对成绩突出的乡镇、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积极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县农委成立质量兴农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抽调得力人员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人员专门抓,切实将农产品质量监管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二)细化整治方案,确保工作进度。

县各个牵头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提升整体水平。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地各单位要把重点放在农资市场、农贸市场、规模化种植和养殖基地、“三品”生产企业上,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县农委系统内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从2009年4月份开始,分别于每月12日、28日9:00前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

(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适时举办培训班,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

(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主要活动安排。

2、3月份,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培训咨询活动,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

3、4-12月,组织开展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为主题的饲料执法年活动,重点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和督导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4、4-11月,组织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开展水产苗种场普查,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进行苗种药残抽检,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5、4-12月,组织开展兽药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涉及疫苗和兽药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强化对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

6、4-12月,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活动,争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县,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7、4-12月,组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对农药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加大监管力度。

8、12月,全面总结2009年质量兴农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年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做好迎检验收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各县区农委、蔬菜局,开发园区、有关新区农业主管部门,委属各单位:

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临。根据省农委部署,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从即日起至2018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和社会热点问题。

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从农资市场治理、生产过程管控、质量监测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入手,针对辖区内种养基地和生猪屠宰场,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对于检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两节”期间,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严把产地准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两节”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突发事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市农委元旦、春节期间值班电话:xx),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恶意炒作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要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请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于2018年月2日前报送市农委质环办。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年来,我国不少地方发生了因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的社会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针对这一问题,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有必要订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的'。

1.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2.提高农产品生产和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责任心,促进农业的健康进展,维护农产品市场秩序。

三、重要措施。

1.订立相关政策。

订立并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加工和销售。

2.加强监管。

加大对农产品的监管力度,对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并定期开展检查、抽检和复检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农产品进行惩罚。

3.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提高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的监督和调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加强宣扬教育。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扬教育,提高消费者买农产品的认知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更好地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四、实施机制。

订立完善的工作计划和责任分工方案,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对工作成效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为下一步的工作供给参考。

五、预期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能够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业的健康进展,保障农产品市场秩序,并促进经济的稳定进展。同时,也能更好地推动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不断进步。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监管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质〔20xx〕4号)总体部署,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部决定开展20xx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拟定方案如下。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质量安全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我国“菜篮子”大县的主要生产和消费地区,我部制定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任务表(附件1),明确了抽查省份、重点区域、承担单位、产品名称、样品数量,并确定了重点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

品种上以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养殖水产品为重点;参数上以禁用农药、蔬菜水果等特定农产品禁用农药、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为重点;对象上以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养殖大户、屠宰厂(场)为重点。原则上附件1中已指定的重点区域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60%。

(一)种植业产品。

1.蔬菜。重点产品为芹菜、韭菜、豇豆、菜薹、叶用莴苣、油麦菜、菠菜、芫荽(香菜)、蕹菜(空心菜)、普通白菜、大白菜、葱、山药、番茄、辣椒、茄子、黄瓜。重点产品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70%。

2.水果。重点产品为苹果、梨、桃、葡萄、柑橘、甜橙、金柑。重点产品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80%。

(二)畜禽产品。

1.家畜类产品。包括牛肉、羊肉、猪肉、猪肝。

2.家禽类产品。包括鸡蛋、鸭蛋、鹌鹑蛋、鸡肉(包括乌鸡肉)、鸭肉、鸽肉。禽蛋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50%。

(三)养殖水产品。

重点产品为大黄鱼、鲆类(包括大菱鲆和牙鲆)、鲈鱼、鳜鱼、鳊鱼、鲤鱼、鲫鱼、鳙鱼、乌鳢、鲶鱼、草鱼、对虾。重点产品样品量不低于样品总量的80%。

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委托相关任务承担单位开展监督抽查样品检测、监督抽样过程和开展飞行检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提供本地生产主体名录和执法人员名录,负责样品的抽取和后续执法查处工作。各任务承担单位会同当地农业农村部门依据名录,按照“双随机”原则随机选择抽样对象,确定承担抽样任务的执法人员,监督样品的抽取过程,并负责后续样品检测、复检,飞行检查等工作。各任务承担单位应主动与被抽查省份农业农村部门衔接与沟通,科学制定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抽查任务。

(一)抽查时间及频次。

各任务承担单位请于。

20xx年11月10日前。

完成监督抽查、飞行检查工作。按照农产品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分批安排抽样检测任务,同一生产主体同一品种抽取样品不得超过2批次。

(二)抽样检测及判定。

各类产品的抽样、检测、判定、复检、异议处理等工作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主要程序与方法》(附件2)执行。

(三)不合格产品执法查处。

各任务承担单位应及时进行样品检测,每次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后,应及时通知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有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不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地区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四)开展飞行检查。

我部将在监督抽查工作期间,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并探索开展常规农药兽药残留监督抽查,具体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一)抽查方案报送。

各任务承担单位应于。

20xx年8月21日前。

将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抄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二)检测结果报送。

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年度工作报告及结果汇总表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抄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三)查处结果报送。

查处结果报送采用“随查随报”方式。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每次开展执法查处后,及时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抄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一)高度重视,扎实开展。

监督抽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的关键手段之一,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以查找问题、治理问题为导向,重点抽查“菜篮子”大县中问题突出的产品,找准问题、精准打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落实到位。监督抽查过程中,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如存在不认真配合、选择性抽样、以各种理由推诿阻挠的,将在部延伸绩效考核中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通报。同时,我部将适时公开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信息,并开展后续执法查处工作的跟踪评价。

(二)遵规守纪,严格规范实施。

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的检测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检测技术要求,科学、独立、客观、规范地开展检测工作,及时完成任务,报送检测结果,并对检测结果负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执法工作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应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双随机”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严禁选择性抽样,杜绝地方保护主义,确保抽查工作客观、真实、科学。

(三)加强执法,确保取得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以及下属执法机构在收到检测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查清、纠正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要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绝不手软,依法从严处理,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四)强化协作,形成合力。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与种植、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对不合格产品,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及时跟进开展执法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农药兽药等行为。种植、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要针对问题,切实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用药的培训指导等质量安全管理,严禁禁用农药、蔬菜水果等特定农产品禁用农药、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用于蔬菜、水果、畜禽、养殖水产品等农产品生产;指导农民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用药,上市农产品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人们的健康具有极其紧要的作用。在当前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有必要实行行之有效的措施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目的。

2.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环节中的监管。

三、重要措施。

1.订立政策。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层层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农业企业和消费者的沟通联动,确保质量安全问题的有效解决。

2.加大监管力度。

加大对农业生产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进行罚款并受到行政惩罚。

3.推动质量认证。

加强对农产品的质量认证和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的生产技术和质量水平,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工作。

4.提高宣扬工作的力度。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宣扬工作,提高公众的一般学问水平,推动全民健康保障的宣扬教育。

通过订立一系列配套措施,建立能够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机制,规范农产品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监管力度,除去社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实施机制。

1.各部门应明确各自承当的职责与任务,订立认真的工作方案,加强协作搭配,组织实施实在的工作。

2.建立并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体系,意识到变化中存在的风险,适时实行有效的措施,降低风险的发生率。

3.开展定期的检查考核。

五、预期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能够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和食品产业的健康进展,保障人民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也能够从宏观上遏制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供应的问题,为农夫制造更大收益。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新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为基础,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二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为保障,以推进市场准入制和加强市场监管为主要抓手,确保我市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组织机构。

由市政府牵头,整合行政管理资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侯国俊为组长,农业、工商、质监、环保、卫生、食品药品、水产、商务、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政策制定、工作协调、重大决策及检查考核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三、建设目标。

通过五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市场准入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整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覆盖全市,全力提高我市农产品品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四、工作任务。

(一)构建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从底开始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由城区向乡镇、村,由蔬菜猪肉向所有农产品逐步展开,对进入中心城区市场的批量农产品坚持“凡进必检”,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检测合格并规范标识后方能进入市场,不合格的产品依法禁止销售。

1、入市免检制度。对获得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食用农产品,并与基地种植相符的实行入市免检制度,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外地进入我市的农产品,持有农产品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国外入境上市农产品凭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入市经销。

2、索证抽检制度。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和实行定点屠宰并取得检疫合格证的畜产品,实行索证抽检制度。凭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和畜产品定点屠宰印章、检疫合格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无近期产品检测合格证明的,进行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3、现场检测制度。对来源于非认证基地的农产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认证的产品,实行现场检测制度,由市场开办者检测合格后,允许进入市场销售。凡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的农产品,按有关规定,予以正确标示或标注。

(二)、构建市级和生产基地、市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体系。

1、完善监测体系。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由市检测站和生产基地、企业、农贸市场、农产品超市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检测制度,形成农产品生产者、经销者和市场开办者严格自检、委托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验检测机制。

2、加强质量检测。农产品质检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能加强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配送中心以及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质量抽检,建立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和定期公示上报制度,定期分析市场农产品质量规律,公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信息并接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抽查。任何单位必须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便利条件,不得拒绝检查或不提供检查人员所需的相关资料。

3、完善检测制度。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配送中心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等要强化自我检测机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投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在产品上市前进行农药残留速测自检,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农产品配送中心开办者必须建立农产品质量验证、检测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示制度,设立农药残留检测室和专业检测人员,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按照市场准入制度进行销前验证与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农产品,委托有资质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定量检测。

4、强化检测队伍。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畜产品定点屠宰企业质量检测人员,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构建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和安全追溯体系。

1、实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身份编码识别管理制度。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编码规则》要求,制定完善本辖区农产品产地编码规则,随时补充完善编码,提高编码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加快编码的普及应用,逐步实现生产者在每批上市农产品上应标明产地编码,以便追查农产品产地来源和生产者,并将产地编码作为农产品追溯的重要依据,更好地为我市农产品顺利进入各地市场服务。

2、推行标识管理。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进行市场准入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率先实行农产品标识挂牌销售。标识牌要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等内容(标识牌的制作、发放由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3、实行农产品生产、销售登记、记录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到市场销售的各个环节的.记录;经初级加工、有包装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者应当在产品包装物上标注其产品的加工单位和原生产基地;生产者在生产中要严格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规定,记载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以及防疫、检疫情况;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通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及时有效的追溯发生问题的环节和责任。

(四)、构建规范的市场流通体系。

1、积极推行农产品“场地挂钩”工作。加强市场与生产基地或生产者的衔接,在认真核实确认已有“场地挂钩”基地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引导、扶持力度,扩大和增加“场地挂钩”基地的数量、规模。加强对“场地挂钩”基地的督导检查,推进企业或基地严格自律。外地进入新郑市场农产品,首次进入新郑市区时,必须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证书、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声明。在备案的基础上,经营者每次还应随车携带产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批次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并接受抽检和监督。鼓励“场地挂钩”基地与我市市场建立销售供应协议和相互信任的关系,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建立相对稳定的产销供求关系。协议中应规定:批发市场对进场交易的车辆以双方认同的方法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市场有权处理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对多次检测不合格的商户有权依照协议采取退出机制;对不服从管理的商户有权依照协议禁止其再次入场经营。

2、逐步实现具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和包装规范的品牌农产品进场。各市场要积极引入具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和包装规范的品牌农产品进场交易,对有追溯标识的农产品进场交易予以优惠。

3、实行农产品质量公示制度和优质农产品的推介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以及超市的开办者,应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让市民了解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管理信息。公示信息应包括,农产品质量抽检情况,场内经营户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并向市民推介优质农产品及生产基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经营单位的定期审核与监督检验,定期推出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及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布。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市场质量安全责任告知承诺制度,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商业零售单位对进入本市场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应当配备专职农产品质量管理人员,建立农产品流通档案,开展检测检验和组织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等,应当就经营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向行政管理部门做出承诺,保证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要求。

5、鼓励无公害农产品规模经营、集中配送、净菜上市。在市内从事无公害农产品集中配送的单位或个人应先到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发放无公害农产品配送经营通行证,再向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建立无公害农产品配送绿色通道并确保畅通。

1、推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流通的机制。积极开展对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配送中心的例行抽检工作,对查出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集中销毁;对违反规定,擅自销售未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农产品或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市场和超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失控、后果严重的部门和责任人,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追究其责任。

2、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经营者的处罚。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外埠基地,新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通报当地省级主管部门,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基地进行整改。对本市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基地或企业,农业局要对该基地进行整改。对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企业将在一定时期内禁止进入市场;商业零售单位经营的农产品,凡连续三次抽检均有不合格农产品的,将实行停业整顿或责令退出农产品经营市场,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3、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要严格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停产、禁用和限用的品种、目录和范围,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六)、构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

加快制定我市各类农产品安全生产标准,指导各农产品生产基地按标准化进行生产。建设一批省级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创建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努力打造出省级名牌、国家级名牌农产品。以建设示范点的方式逐步推开,到,力争我市大宗农产品、龙头企业、生产基地普遍实行标准化生产,质量安全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推广面达到95%以上,“三品”标识率达到80%以上,主要名特优农产品98%达到国内同类产品质量标准。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把损失降到最低。

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划实施方案

具体工作实施阶段2月26日―12月30日1.规范农业化学品投入市场。

3.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基地。

附件5。

农业化学投入品流程图。

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申请。

由区农安办筛选(组织专家评议)。

登记备案(生产企业质量承诺、工艺配方申报、许可证及检测报告等)。

暂停供货整改。

检查监督发现问题。

取消供货资格。

农业化学投入品销售供货(建立销售台帐)。

监督检查。

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单位或个人(建立使用记录)。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方案

二、活动目的。

以推进农产品的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为目标,增强广大消费者安全消费的信心,发挥消费引导生产和舆论监督作用,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彰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示范作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生产水平,确保世博期间供沪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有效供应。

三、宣传主题。

四、活动内容及日程安排。

(一)4月份,在我县县城主要街道挂宣传横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镇(街道)至少挂一幅宣传横幅,同时在镇报或村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与标语。

(二)4月份,通过农民信箱分四次向我县农民朋友们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标语、法规、知识等。

(三)4月初,举办“助世博、保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动员会。布置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宣读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承诺农产品安全生产、保障消费安全联名倡仪书;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四)4月初,全县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

(五)4月中下旬,举办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送科技下乡活动,结合送放心农资下乡,将农民朋友们急需的.各种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送到家门口。

(六)4月1日-30日,请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相关报道。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工作,把开展宣传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形成各级农业部门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百姓消费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要认真组织落实宣传月的各项活动内容,利用召开现场会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发送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标语等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增强消费者安全消费的信心。

(三)合理安排,确保效果。这次宣传月活动是县、镇(街道)两级同时进行,相互衔接和互动,要合理安排,通力合作,做好宣传月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助上海世博会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一主题,通过介绍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和消费者安全消费知识,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展示安全生产模式,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意识,确保宣传月取得成效。

相关范文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