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读后感(通用19篇)

时间:2023-12-05 11:51:22 作者:琉璃

9.写读后感时要注意不要只停留在表面的感受和描述,要积极思考和分析作品中的深层次内容,做到有思想、有观点、有个性。在下面的范文中,作者用独特的视角和犀利的观点展开了对作品的评价和探讨。

西游记原著读后感

师徒四人最忠厚的是沙僧,他忠厚老实,一心想取到真经,令我感叹不已。

猪八戒,大家都明白,他好色好吃好玩,一心贪婪,做不成事。他遇到困难时,只想着退缩。他取到真经时,还求佛祖让自我下凡来玩呢!别忘了,他就是这样被玉帝贬下凡来的。

孙悟空最大的特点是勇敢,他不怕困难,打走妖魔鬼怪。如果师父被抓了,他必须会想办法救出师父。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唐僧就是啰嗦但是是个善良闵诚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但有昏庸顽固,是非不分。意志坚强,慈悲善良。是一个虔诚执著的佛教徒,在取经的过程中坚定,从不懈怠动摇,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屈服,凭着坚韧不拔的精神,终成正果。另一方面,又性情和善,连凶残的敌人也可原谅,偏听偏信。

《西游记》让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的。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到高中毕业考大学……又何尝仅仅是九九八十一难呢?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了成功唐僧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是他们互相帮忙,取长补短,才得以成功这又让我懂得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务必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的道理。

西游记原著读后感

《西游记》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唐僧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他活灵活现,顽皮可爱,他曾大闹天宫,偷吃大圣老君的仙丹,还经常捉弄自己的师兄猪八戒。当然也有一路上为师徒降妖伏魔的勇敢果断,他曾还被红孩儿的'火烧伤了身体。但让我最感动的要数三打白骨精,因为孙悟空在我们眼中最坚强,从不流泪,可在这里他却留下了眼泪。因为他的唐僧误会他打死了白骨精变化的衣架三口,唐僧要赶他走。孙悟空很伤心,跪着求师傅,猪八戒沙僧也再求师傅开恩,唐僧下了决心不肯原谅孙悟空,孙悟空流着泪回花果山了。之后唐僧被妖怪抓走,孙悟空二话不说又来救师傅,我很感动。

我们也要像孙悟空一样,做一个坚强打抱不平永远乐观的人。

西游记原著读后感

《西游记》,一部规模宏伟、结构完整、用幻想形式来反映社会矛盾的作品,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

全书共一百回,分为三部分:

一至七回写孙悟空花果山称王和大闹天宫;。

八至十二回写取经的缘由和唐僧的身世;。

十三至一百回,写唐僧师徒在取经途中所经历的八十一难。

这部带有童话色彩的神话小说,重点塑造孙悟空这个大胆的、富有反抗性的神话英雄形象,他敢于反抗天宫、地府的`统治者,能上天入地、呼风唤雨。他的言行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寄托古代人民征服自然的理想。

作者介绍:

吴承恩(约15-1582年),男,字汝忠,号射阳山人。汉族,淮安府山阳县(今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祖籍安徽桐城高甸,以祖先聚居桐城高甸,故称高甸吴氏。

中国明代杰出的小说家,是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的作者。自幼敏慧,博览群书,尤喜爱神话故事。在科举中屡遭挫折,嘉靖中补贡生。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任浙江长兴县丞。由于宦途困顿,晚年绝意仕进,闭门著述。

西游记原著读后感

《西游记》在原来的样子少儿版中读起来很有趣,我本以为阅读文言文版本会枯燥无味,经过一段时间阅读后,结果却恰恰相反。

在《西游记》这本书中,作者主要为读者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千幸万苦修的真经的故事。

孙悟空是《西游记》的主要人物。他有无穷的本领,神通广大,他谦虚好学,乘舟数十个年头,寻到了菩提祖师这里,学习数年后回到了花果山风景区,他骄傲自满,败在了二郎神的手下,被抓回了天庭,他有反抗精神,敢斗,吃太上老君的丹药,偷吃蟠桃,大脑天宫,把“齐天大圣”这个名号叫响了,与妖魔鬼怪疯化论打斗,他以命相抵,他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被五行山压了五百多年后终于等到了取经人。他自信,无论什么妖怪他坚信他能战胜。

在他身上充满着无限的正义感,才能一次次突破难关,修得正果。

说到猪八戒,比起本领,他可比孙悟空差远了。但他在作者笔下却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有些憨厚、老实,所以经常被孙悟空耍的团团转,但他也敢于和妖魔鬼怪打斗,他的身上也有很多毛病,如:爱贪小便宜,贪恋女色,遇到困难时就喜欢打退堂鼓…..

但他在读者中却是深受喜爱的,大概是因为他憨厚,经常弄出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吧。

师傅唐僧一心向佛,内心充满着坚定地信念,宁肯千刀万剐,也要到大雷音寺。白龙马和沙僧一心一意跟随着唐僧,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虽然不是深受观众的喜爱,但也是不出风头。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各的特点,各自彰显各自的风采。

读到这本身前二十六回的写作特点,那应该就是运用了大量的修辞手法:比喻、拟人、排比,将人物与人物之间做鲜明的对比,很多前文的描写是为了后文做铺垫。

他们不仅可以突出人物形象的特点,还可以把文章的生动性、形象性提高,使文章读起来了不是那么的枯燥。

在每一回中的故事,情节上一波三折,作者饱含笔墨,把读者的心跟故事情节一样上下起伏,层层推进。

为了写这部小说,作者在民间大量采集一些诗歌,或自己创作,每一首诗词都很押韵,并且还能将此时故事发展情况包含在内。

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把四个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他神通广大,有着不服输的精神,我们在生活中应该学习孙悟空的这种精神,在学习中更应该是这样。

公众号:教语文的杨。

狼王梦原著读后感

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唯有知识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文明。我的书架上有许许多的书,但是,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动物大王”沈石溪所著的《狼王梦》了。

《狼王梦》是一本描述狼界生活的书,在一堆花花绿绿的图书中,我一眼便挑中了它,那封面上一只毛边发紫的母狼对着山谷嚎叫,眼神极其忧虑与悲伤,这第一印象便吸引了我。

除此之外,在这本书中,我还感受到了一种非同一般的强烈母爱,这是一种严肃的母爱,能够给予孩子真正教育的爱才叫爱。表扬是爱,批评更是爱,只不过是爱的另外一种表达方式。但是,过分的表扬就是溺爱了,不是爱,而是害。母爱是伟大的爱,母亲可以为自己的孩子做任何一件事,母爱是种巨大的能量。母爱则是表现在为孩子操心、担忧、批评、责怪……种种方面,母爱是言不可喻的,像炎炎夏日里的一丝凉风,如寒冷冬天的一缕暖阳。

通过了这本书的阅读,我明白了在日常生活中,在小的时候就要努力、专心地学习,在该玩的时候开心地玩,在该学习的时候认真地学习,为将来上中学、大学甚至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我懂得了,母爱是珍贵的,要理解母亲,珍惜母爱,不要一切到了失去不可再来的时候再想方设法去挽救。

《狼王梦》—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道理和知识。我要继续阅读,去了解一切未知的奥秘,明白一切做人的道理。

西游记原著读后感范文

首先很荣幸能参加本次三年级的读书交流会活动,作为第一次参加此类型活动的我,这群孩子们的积极给了我很深刻的印象!也很感谢这次的主导老师—应老师,感谢她生动的演讲,也感谢她与孩子们之间频繁的互相交流,让此次的活动达到最热点,也让孩子们对《西游记》这部小说更加印象深刻。

紧接着,老师用冰糖葫芦来形容该部书的结构,因为它章节独立,但人物都一样,把它比作冰糖葫芦很生动。该比喻让孩子们就此脑洞大开,老师仅用一副冰糖葫芦的图片,就让孩子们脑部风暴各种想法:有说红色的、有说一颗颗的、有说一串串的、有的说连在一起的、也有说用糖包裹着的……孩子们的想法是对的,因为他们想到的是从图片上所能联想到的内容,他们是一群敢说、积极、敢表达自己内心想法的孩子,是一群勇敢的孩子。

后面,老师讲到的故事非常多:从美猴王出世(他是如何变成猴王的,又是为何离开花果山)、名字的由来(老师给孩子们详细地讲解“孙悟空”名字的由来)、拜师之路(从他为何拜师到为何离开)、龙宫借宝(讲说悟空寻找兵器)、天庭做官(到最后被封为“齐天大圣”)、大闹天宫(因为弼马温之名以及蟠桃会事件,老师给大家讲解什么叫有官无禄)、被压五行山(又叫五指山,是悟空和他师父相遇的地方),中间还有讲述师徒四人如何相遇,如何成为师徒关系等等……到后来的师徒四人西天取经,取经之路危险重重,从祸起观音院、偷吃人参果、三打白骨精、斗宝莲花洞、除妖乌鸡国等等等等,孩子们发挥自己平时的阅读记忆,抢着将每个故事的小情节分享给大家听,还有同学帮忙补充完整的,这些讲故事的过程,让整个阅读会走向沸点,大家积极且热情,发挥超能的表述以及想象能力,是我从所未感受过的气氛,我为孩子们感到骄傲!

最后,在交流会结束的时候,所有老师、孩子们以及阅读大使们一起留下了值得纪念的一幕,希望以后的阅读交流会越来越好!

我们要学习故事情节中的精神:遇到困难不气馁,勇敢面对,不怕挫折,把对于自己简单的问题全征服了,解决难题的层次也就提高了,那么所谓的难题,也就不难了。孩子们,在求学的道路上,只要坚定下去,总会遇到隆重的庆典。加油吧!

西游记原著读后感

第三回首先写他给小猴们和自己弄武器。他的动机,简言之就是“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就是他为自己、也为自己的领地立下的规则,这个规则其实没错,而且体现了他有气魄有胆识的一面。但他却不知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道理,所以先是去傲来国街市上抢了若干武器,后是到了东海龙宫不由分说取了东海龙王的定海神针,并且得寸进尺所要铠甲披挂。市面上的武器本来是应该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去买的,定海神针也是龙宫的镇海之宝,也不该在对方勉强的.情况下取了来,由于他艺高人胆大,没有人敢惹他,所以两次搬弄武器都得了手,但却也因此得罪了人,东海龙王记了他的仇后来去玉帝那里告发他了,他不遵从规则,伤害了别人。

而后,冥府以阳寿已尽的法度将他拘了去,他十分恼怒,便拽出金箍棒,在幽冥界中大打出手,直到森罗殿。悟空拿到生死簿,看到自己的名字,就把自己的名字勾了,这还不算,还把猴属的名字都勾掉了,从此猴类有很多长生不老的。可以说,悟空在这里也创造了一种关于生死的新规则。但细想来悟空的做法有些霸道,其他的猴子并没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仙,却白白得了长生不老,旁观起来,有点不劳而获的感觉。

红楼梦原著读后感

红楼梦揭露了封建社会后期的黑暗和罪恶,及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对统治阶级进行了有力的批判,读完红楼梦,不如写一篇红楼梦读后感吧!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红楼梦原著读后感500字”,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我觉得在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红楼梦》是可以读多次,而每次感受都不一样。

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读高中时,当时看书更多注意故事情节,为了更快知道最后的结局,书中的诗歌大多跳过了。看完后为书中的人物流下了同情的眼泪,不太喜欢薛宝钗,更喜欢林黛玉。

前年,女儿要看《红楼梦》,帮她借了一本成人看的,她看了几天,可能看不懂,就不再翻了,我就一字不漏的再看了一遍。我才知道高中时没有读的诗歌写得是多么的好。作者曹雪芹如果不是家道中落,看透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他写不出《红楼梦》,作者把他对人生的看法和感悟,都融于小说里,他用心写了一部不朽的名著,我认为《好了歌》是作品的中心思想,人生只有一世,到生命的尽头,名、利皆是空,不要为他人做嫁衣裳,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梦花魂断冷香芷】。

微风起,轻酝酿,谁为之洒泪;。

奈何天,伤怀日,谁为之埋葬;。

水中月,镜中花,谁为之了却。

明是满纸荒.唐言,却藏把辛酸泪。

——题记。

那年人间,好不热闹,风起风落,门庭若市的贾府之中,来了不少女子,偌大的贾府之中,多了一丝灵动,是是非非便开始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离愁以及那一抹悲哀。

芙蓉泪。

还记得宝哥哥说,女人是水做的,你用自己的人生诠释了一泉清流。你是那一泉活水,流入了这贾府。初见,你黛眉轻皱,一双杏眼掩不住风波,青丝垂鬓,好似水出芙蓉。那一天,你迷晃人眼,晃走了你宝哥哥的心。你一生多泪,那泪,诉说着你悲苦的一生;那泪,你又给了你挚爱的宝哥哥,一生一世,你不曾遗忘,也不曾拥有。还记得,你在那沁芳闸边,拔弄芊芊细手,埋葬着那片片落红,也埋葬着自己的真心。“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在水边你吟出了自己的心声;“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杯净土掩风流”,在水边你看透了自己的末来;“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在水边你知道了自己的命运。也许不是不曾喜欢,而是不能相爱,世间至苦,莫过于此,此生的到来,不过是为了让你看透世间的污浊。你是芙蓉,宛在水中的芙蓉,聘聘婷婷,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可怜你洗了一身的清洁,换来了一世的灵动,却在你宝哥哥迎娶娇美娘的时候,你落下你最后的泪,回到了你的仙境。你知道,你一生的落泪,只是为了还当年神瑛侍者的灌溉之恩。也罢,就这芙蓉泪,你拿去吧。

梅花染。

在这胭脂缭乱的大观园内,你如那靓艳寒香的梅花,静静地开放着。大观园的花花世界,对于你来说,只不过是过眼云烟。从来没有人见过你眼中的泪光,是因为金钗步摇换做了拂尘吗?花花世界之中,你执着的追求那一方一尘不染的清净之地,忘了凡尘,成为了自己的“栏外人”。青灯古殿,你日日与古佛相伴,时光渐去,唯有佛经记下了你的虔诚,你凌霜傲雪,保持那-份属于自己的淡宁。读尽诗书,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却难守自己的清白。“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可笑,自己一生傲视凡尘,到头来,却被贼人掳走,也许这都是命吧。白雪飘零,点红成梅,“辜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你与诗书佛经相伴一生,为何迎不来自己的幸福?煮一盏温暖的香茗,旧年时的故事,就像那清澈的泪,遗落在不曾记起的地方,淡淡的禅机之中,隐隐是落寞的苦涩。拾级而上,栊翠庵外的石阶早已长满了青苔,长亭步廊,也不见当年之净。而你,却忘了回归。佛像早已蛛网四布,木鱼也早已沉默,佛经再也悟不出丝丝禅机。可能,自是来于红尘,而归于红尘,可能这也是一种圆满吧。

牡丹情。

芳华尽谢,唯有你,依旧等候着属于自己的情。冷香丸的清芳让人着迷,哥哥的不务正业,让你不得不绽开笑颜,款移莲步,做别人的大家闺秀。你不爱花不爱粉,你只是想平平淡淡的,却不得不步步为营。杨妃戏彩蝶,背后亦是孤独的,可能,没有人真的懂你“任是无情也动人”。人人都说你配牡丹也是绝配。是啊,群芳之冠,也为你最为动人吧。你也是爱宝哥哥,和颦儿的爱比起,你的爱更为小心翼翼而又步履如冰,你把自己的感情掩藏到极致。在这大观园内,你只有静静望着他,渴望着他那一丝丝的心动,但终是无望守候。你“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比起黛玉风露清愁的出水芙蓉,你的美是实实在在的,让人触手而即。可怜你嫁入府中,却赢不来心爱之人的一片真心,等来的只是宝哥哥弃尘出家的消息。泪,在那刹那芳华落了下来,每一滴泪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你的真情,是爱,还是痴。你终于知晓,原来自己的婚事,竟是这般无赖,也罢也罢,就让这随风而去了吧。

花魂竟去,独留贾府在人间矗立;掩卷沉思,红楼儿女的梦成就了最美的篇章,里面亦是孤独的痴情。仰天长啸,谁奈我何,只愿下一世,你我都不再孤独。

爱,是一座城,

你我都是在城中的人,

只是,你我都爱得太深,爱得太痴。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红楼梦》像是每个文科生的至宝,又像是高不可越的铁墙,只能让人望书兴叹。

但是我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却千辛万苦找到你,并钻进了深深的大坑,从此开始了与这本书爱恨难分的纠缠史。

无数个夜晚,我盯着这本厚书一动不动的读上几个小时,一边被这个可怕的古文,文白混合的小说体折腾得欲哭无泪,一遍又难耐好奇心的往下翻译去。

读了一遍又一遍,又听了两遍评书和详细讲解后,我开始慢慢理解了这本书。很多人都认为这本小说仅仅是讲述宝玉和黛玉悲惨的爱情故事,其实这本书包含的深刻含义有很多。曹雪芹写这本书时已经被抄家了,他在一个连自己的命都很难保住时已经不再是一个浪漫多情、天真自由、锦衣玉食的“宝玉”。他懂得了很多,并把这些隐藏在书里,讲述了一个家族由繁华到衰败的过程。

“女儿是水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觉清爽!”,只是宝玉说的一句话。这样的话在今日不足为奇,但在那个充满封建礼教的时代却是“疯话”。在那个时代,女性被束缚在“三从四德”里,甚至被剥夺拥有个性的权利。而在这本书的文字里,却有几十位个性迥异的女子,每一个都如此鲜活。秦雯的勇毅、凤姐的泼辣,都那样直扑而来,直教人惊叹。这样一对比,除了宝玉,男子反而一个个懦弱胆怯,只会读一点死书,糟蹋女人。有这么开放的思想是那个时代很少有的作品。

读一本《红楼梦》,永远读不完的是深切的内涵与灵魂,你让我看清世间的真、善、美、恶。次次读,次次悟,正是《红楼梦》,你不朽的魅力。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曾道:“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惠普尔曾道:“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书籍,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

校园里,我们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沐浴着和煦的春风,感受阅读给我们带来的快乐。瞧!很多同学捧着自己的书,爱不释手,孜孜不倦地阅读起来。在这书香浓厚的环境下,我也早早地接触到四大名著:《西游记》中的师徒四人西天取经、《三国演义》中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的历史风云、《水浒传》中的一百单八将……而我对《红楼梦》十分难忘,每每读起《红楼梦》,万千思绪涌到心头。

《红楼梦》是我国古典小说之一,它是曹雪芹老先生倾尽毕生心血完成的。故事讲述了四个家族由繁荣走向衰败的过程。故事其中的主人公是贾宝玉和林黛玉,以他们爱情为主线,写出了当时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封建制度的腐朽。其中,曹雪芹老先生塑造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一系列人物的鲜明个性。林黛玉倾国倾城,用贾宝玉的话就是:“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一位娇弱绝美的林黛玉跃然纸上,但这只是她的“外表美”。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她似一块未经雕琢的玉,少了薛宝钗的圆滑世故。她身子弱不禁风,在知道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后,抑郁而终。而贾宝玉也蒙在鼓里,当知道林黛玉的死讯后,贾宝玉悲痛欲绝,决定从此青灯为伴,了却红尘。再然,家族仗着有一女当妃子而横行霸道,生活奢侈,不节约节俭。这应该是最后家族衰落的原因了吧。

读完《红楼梦》,我感触极深,它讽刺了当时封建社会恶势独霸一方的丑态和最终走向灭亡的必然命运。也告诉我们生活要勤俭节约,不可奢侈浪费,生活中也应该做到这一点。特别是现在这个社会,我们作为中国人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女子无才便是德”,这是封建社会对女性的束缚,在那样的年代,多少女子甘为农妇。今读《红楼梦》别样的香菱启示了我,“女子有才便是德”。

——题记。

读完《红楼梦》,合上书,书中个个人物浮现在我脑海中:聪明灵秀的贾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豁达稳重的薛宝钗……可最吸引我的是一个平凡、勤学苦练的香菱。

书中,《呆香菱苦心学吟诗》特别吸引我。香菱请黛玉教她作诗,于是黛玉就拿了一些书给香菱看,香菱拿来认真地读起来,把黛玉所划的都背了,又细细思索了一番,并说:“书里有好多诗我都非常喜欢,我一定要学会作诗才行,你再拿些书给我看吧。”黛玉听了,又拿了几本书让香菱读,还给她出了个题目,让她试试自己写一首。

这时宝玉、探春他们都来了,大家一起谈笑。但香菱一心写诗,也不理大家,一个人坐在旁边思考,连吃饭也顾不上了。大家见她写得辛苦,都叫他不要再想了,先歇一下,香菱却不肯,一个人坐在山石上发呆。这天晚上一直到很晚她都没睡着,刚睡着突然喊:“有了,有了!”就把梦里的诗写了出来,大家都觉得她作得好极了。

读着香菱的故事,我不禁想到了古代。“女子无才便是德”,可香菱却一心读诗,学作诗,让自己变得满腹诗经、才华横溢。大家都非常喜欢她,敬佩她,我也被她的才华和精神所吸引。怪不得爸爸妈妈和老师都说:“知识是引导人生到光明与真实境界的灯烛”。

记得有一次,在期末复习期间,我沉迷于网络游戏,在一些该复习的时间上用来玩游戏,所以成绩直线下降,结果期末考得很不理想,被爸爸批评了一顿,之后,我就再也没碰过游戏了。

香菱的故事告诉我:“女子有才便是德”。长大后,我一定要做一个像香菱一样有才的女子。

百年孤独原著读后感

约半年的时间,总算把《百年孤独》第二遍结束了。虽说是第二遍,但仍觉得艰涩难懂。看完了全本,心里异常的累,不知自己到底看懂了几分。放佛他们都在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但是好像都未能坚持到底。

直到现在也没能明白这一角色的作用,是在表现人类的无奈吗?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吧?作为马孔多第一代的移民。布恩迪亚发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也随之衰落,也带来了战争,流血,瘟疫,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吧,微缩的世界,历经一切,还有人类特有的不安分的心。或许还应该说说奥雷里亚诺·布迪地亚上校,直至他死去,我也仍旧未读懂他。我不懂阿玛兰坦-乌尔苏拉为什么要回来,过着与马孔多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是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拥有者何她高祖母类似的精神力和意志力,但她始终不是乌尔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无法理解的应该是他们“变态”的爱情吧,我不知道是否这样说恰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爱情还是让这个曾经辉煌但也孤独了百年的家族结束了。正如那卷神秘的羊皮卷所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或许我无法读到书中更大的,更宏远的意义,一本书,一百个人读,会有这一百种理解。我只看到了他们极力想拥有者一些感情,可是他们未能作出相应的努力,或许他们是自私和冷漠的,或许我们也一样,但是他们应该也一直在努力,直到死亡的那一刻......

《水浒传》原著的读后感

《水浒传》通常被评价为一部正面反映和歌颂农民起义的小说。当然,小说中描写的梁山泊的某些基本宗旨确与历史上农民起义所提出的要求有相同的地方,但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到:《水浒传》中的人物和故事,基本上都是出于艺术虚构,可以说,除了“宋江”这个人名和反政府武装活动的大框架外,它与历史上宋江起义的事件没有多少关系。

这部小说的基础,主要是市井文艺“说话”,它在流行过程中,首先受到市民阶层趣味的制约。而小说的作者罗贯中、施耐庵,也都曾在元后期东南最繁华的城市杭州生活,他们的加工,并未改变水浒故事原有的市井性质。

所以,梁山英雄的成分,有“帝子神孙,富豪将吏,并三教九流,乃至猎户渔人,屠儿刽子”,却几乎没有真正的农民;梁山英雄的个性,更多地反映着市民阶层的人生向往。这些基本特点,是首先应该注意到的。

用封建统治者的眼光来衡量,梁山上的人们当然只能算是“盗贼流寇”之流。小说要公开歌颂这样的“盗贼流寇”,并为社会所接受乃至喜爱,首先必须为他们的行为提出一种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合乎社会传统观念的解释(哪怕这种解释不可能圆满和充分),赋予这些英雄好汉以一种为社会所普遍认可的道德品格,在这种总的前提之下,来描绘他们的反抗斗争。梁山泊一杆杏黄旗上写着的“替天行道”的口号,和梁山议事大厅的匾额所标榜的“忠义”这一准则,就是作者为梁山事业所设立的道德前提。

在通常情况下,“天”这一居于人间权力之上的最高意志,总是被解释为佑护朝廷的;“道”作为合理的政治原则与道德原则的抽象总和,也是为统治阶级所专有。但另一方面,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向来也承认:当一个时代的政治情形发生严重问题时,政权本身的行为也可能是“违天逆道”的。

在这种情况下,由另一种力量出来“替天行道”,至少在表面的理论上可以说得通。而《水浒传》正是通过大量揭露北宋末政治的普遍性的黑暗现象,证明了梁山好汉“替天行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忠义”是梁山好汉行事的基本道德准则,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它是传统道德的范畴。尤其“忠”,首先和主要地表现为对皇帝与朝廷的忠诚,甚至梁山义军的武装反抗,攻城掠地,也被解释为“忠”的表现——“酷吏赃官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

其实,梁山上不主张“忠”的也大有人在,像黑旋风李逵便动辄大喊“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只是这一种力量始终处在以宋江为代表的主“忠”力量的抑制下,而最终把梁山大军引到了投降朝廷的道路。“忠”的道德信条既是作者无法跨越的界限,却也是这部小说在封建时代能够成立和流传的保障。

“替天行道”和“忠义”的前提,为《水浒传》蒙上一层社会所能够接受的道德正义色彩。在这种前提下,确实包含了许多与正统观念相一致的东西,不仅是对朝廷对皇帝的“忠”,诸如对清明政治的要求,以及对“奸夫”的仇恨,也莫不如此。但《水浒传》并不因此而失去它的光彩。

它的前提其实是相当浮廓的、有时真有时假的,在这些前提下,同时也包含了许多与正统观念完全不一致的东西。小说不仅深刻地反映了社会现实,而且反映了民间、尤其是市井社会生气勃勃的人生理想。

这部以北宋末年社会为历史背景的小说所揭露的现象,实际在封建专制时代具有普遍意义。小说中第一个正式登场的人物是高俅,这个因善踢球而得到皇帝宠信的市井无赖,居然不到半年就升到殿帅府太尉的高位,从此连同他的“衙内”倚势逞强,无恶不作。

在全书正文的开端,这样写寓有“乱自上作”的意味。不仅如此,作为社会全景式的描述,在政权的上层,有高俅、蔡京、童贯、杨戬等一群祸国殃民的高官;在政权的中层,有受前者保护的梁世杰、蔡九知府、慕容知府、高廉、贺太守等一大批贪残暴虐的地方官。

在此之下,又有郑屠、西门庆、蒋门神、毛太公一类胡作非为、欺压良善的地方恶霸。如此广泛的对于面的揭露,是随着长篇小说的诞生而第一次出现。

在“替天行道”的堂皇大旗下,作者热烈地肯定和赞美了被压迫者的反抗和复仇行为。梁山好汉们并不是出于纯粹的主持正义的目的而“替天行道”的,他们大多本身是社会“无道”的受害者。武松欲为兄伸冤,却状告无门,于是拔刃雪仇,继而在受张都监陷害后,血溅鸳鸯楼。

林冲遇祸一再忍让,被遇到绝境,终于复仇山神庙,雪夜上梁山;解珍、解宝为了索回一只他们射杀的老虎,被恶霸毛太公送进死牢,而引发了顾大嫂众人劫狱反出登州……李逵虽然不断被他的宋江“哥哥”所斥责,但作者毕竟还是让他再三发出彻底推翻朝廷的吼声。可以说,人民的反抗与复仇权力,从未像在《水浒传》中那样得到有力的伸张。

水浒传原著读后感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开创了白话章回体小说的先河。

《水浒传》主要讲述了:宋代年间贪官当道、奸臣横行,以蔡京、高俅为首的奸臣集团争名夺利、诬陷忠臣、欺压百姓,民不聊生。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有的被人诬害;有的被人压迫;有的被人陷害……被逼在梁山聚义,宋江做了第一把交椅,卢俊义第二,吴用第三……众兄弟劫富济贫,日子过得快快乐乐。

但是,在宋江心里一直想招安,在殿前太尉宿元景的支持下归顺朝廷。之后破辽军、平田虎、胜王庆、灭方腊。在灭方腊的途中损失不少将领,回来只剩三十六将。许多好汉不受封赏退居江湖。蔡京、童贯、等4大奸臣待宋江封官之后,他们设计用水银害了卢俊义,用毒药掺入御酒毒死了宋江和李逵。吴用等知道后,吊死在宋江墓前。

读完以后,我被梁山众好汉忠义感动了。他们个个充满正义感,为老百姓着想,劫富济贫,除暴安良。最后他们为了国家的兴荣,百姓的安危舍命灭了辽兵,除了土匪。最后用生命换来繁荣,活下来人不计回报,用的为兄弟死去,有的被诬害,真乃忠义也!

水浒传原著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读完后,我被梁山好汉的正义凛然和他们情同手足的义气所深深感动。

这部书表现了一群不堪_欺压的好汉们,聚义梁山泊,直至招安而失败的全过程,从这部经典的农民起义小说中,反应了作者施耐庵对朝廷黑暗和统治者昏庸的强烈的不满和愤慨。

《水浒传》中塑造了多位形象鲜明的好汉,比如一身正气,视死如归的鲁智深他们豪爽粗狂却不失风度;待人诚恳、正气凛然的宋江和卢俊义;勇猛异常的关胜、董平等,几乎没人能与之匹敌;吴用和公孙胜的计谋与智识也令人惊叹,像这样性格的鲜明人物还有许多。

在这一百零八位好汉中,我对花和尚鲁智深印象颇深。为什么他叫花和尚呢?因为他身上纹了许多纹身,他还特别喜好喝酒,但是这只是表面,实际上他是一位重情义、重义气、充满正义感的英雄。虽然性格豪爽粗犷,却富有智慧,而且胆大心细。在打死镇关西后,他不慌不忙不像别人杀了人就跑,而是指着镇关西骂“你诈死,别以为洒家不知,等会儿洒家再与你理会”,然后从容不迫地离开;放走金老汉时还拿条板凳坐了两个时辰,估摸人走远了他才走,这充分体现了他的智慧和胆大心细;在史进去打抱不平被抓后,鲁智深暴跳如雷,拎起禅杖就要去杀知府,却被识破,又被抓了起来,面对审问时,他又充满正气地说:“我就是来救人的,既然被抓,无须多问,只杀便是!”

这充满气概的言语让我为之倾倒。他的正义和舍己救人的品质值得我学习。

简爱原著读后感

《简爱》顾名思义,有关于爱的故事。

在文学,有许多的经典名著都永垂不朽,但是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的书,实在是少。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人,都读过夏洛蒂。勃郎特的《简爱》吧。最近,我也读了这本书。

其中女主人公简·爱,她“贫穷,低微,丑陋,矮小”,但她却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真是让我不禁再次对美有从新的看法。那些所谓的外表美,在简爱的心灵美面前都会黯然失色。其中令我赞赏的,还有简爱始终坚持的尊严,她没有钱,甚至寄人篱下,但是,她却从来都不会放下自己的尊严。这点是十分令人敬佩的。在现在的社会上,有许多人都为了几个钱,而低三下四的去帮别人做一些有损自尊的事。他们真的要学学简爱了。简爱她也并不会因为自己没有钱而自卑,反而,她始终坚信,“我们都是平等的”,不向金钱低头,藐视财富、社会地位和宗教的威仪,也是我们要学习的。现在,有许多的学生,因为自己父母的卑微,因为自己父母的贫穷,而自己看不起自己,何必呢?你们看看简爱,她连父母都没有呢,她一样的从不自卑,从不向金钱低头的。

后来,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种追求爱情的勇敢,是常人也少有的。我们看到的并不只是一个女孩为了爱情而勇敢奋进的故事,而是她为了幸福而奋斗,对幸福的坚定与追求。

这本书真不愧为英国文学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

名人传原著读后感

读《名人传》有感作文1200字。《贝多芬传》以一种何其直接的方式将贝多芬的惨痛――血淋淋地揭示在我眼前――心神俱裂!

无数人曾以他们的方式对我说向我证明人生是座高峰,你只有不断的攀爬才能在日落之前领略世间景色壮观之最,才得以睥睨万物。可这样真的好吗不断的攀爬、竞争真的是我们所必需的吗像是贝多芬,多么高的天分!――因为他的耳朵堪称音乐界最为灵敏的。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耳疾,使他从音乐巨人重重跌落!是不是当人成为某一领域的佼佼者之后――才从真正好处上开始脆弱起来像是郎朗和李云迪,他们的手不能存在任何问题;像是比尔盖茨,他不能在最荣耀的时候脑震荡……像是贝多芬,耳疾使他认识到社会有多么现实。这世上有层出不穷的人才,你失败了,永远有别人能够随时随地的顶替你的位置――纵使他始终及不上你以前的辉煌,但你早已成为历史,不可能再重振江山……总之你登上巅峰之时,你就为自己树立了无数的敌人!他们巴不得将你摔下去!若是粉身碎骨那便是最令他们称意的了。

可怜的贝多芬啊,他真是为了顶峰所代表的名利而去的么他但是是热爱音乐的“疯子”,怜悯、疼惜世人的“傻子”罢了,投注整个灵魂的音乐总是要比空有华丽技巧的音乐动人得多的,所以也无怪旁人眼红。

有关贝多芬,其实我早已在何为笔下的《音乐巨人贝多芬》中了解到了一些,其中,贝多芬就有说道:“一个人到田野去,有时候我想,一株树也比一个人好……”读到那里,反复咀嚼,发觉其中辛酸足以令我落泪,却也不曾太过在意,也不曾因此刻意去了解过他,便盲目地随着大众称他为“厌世者”。――直到,我翻开《名人传》,这本书于我便是对贝多芬认知的颠覆。

贝多芬遗嘱扉页上的“孤独,孤独,孤独”,简简单单的六个字,却犀利地揭开了贝多芬天才躯壳下的灵魂!多么令人心酸!

《海林根施塔特遗嘱》于贝多芬又何尝不是一种自白一个从童年起,心和精神都倾向于慈悲的情操的人,又怎会是个“厌世者”此刻,这份遗嘱――世人都明白它资料,世人可曾惭愧看看!瞪大你们的眼睛!去掉你们因名利而蒙上的铅华!这是贝多芬啊!多么天才的人!本该是持续贵族气质与高傲心理实际上却是慈悲为怀与以自身苦痛减缓他人苦痛的美丽灵魂!被社会折磨成什么样貌!就连他死后有“厌世者”之名久传于世!多么令人心寒的事情!而他还在遗嘱中提到:“……使社会在我死后尽可能的和我言归于好。”――心神俱裂!

《贝多芬传》令我的灵魂洗净铅华,开始重新思考怎样才能使人生变得有好处。一本好书,无关乎于有多华丽的词藻――而更在乎于能给你多大的震撼与多大的改变。

而一本《名人传》足以令我洗心革面,并令我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少走许多弯路。行地更正!坐地更端!

你说,《名人传》可不可谓为一本好书!

《芳华》原著读后感

读完小说《芳华》,一直耿耿于怀的是,好人终究没能得到好报,刘峰最终因为癌症去世,这样悲剧的结尾令人唏嘘不已。

好人刘峰以爱之名的表白加拥抱却因林丁丁的一句“救命”而意外演变成了“触摸事件”,这简单的两个字以摧古拉朽之势催毁了刘峰的一生。而曾经受惠于刘峰的文工团众人们,因这一事件否定了刘峰之前的千好万好,对刘峰更是无情的背叛和唾骂。

极度自卑、缺爱的何小曼以为逃离了那个视她为“拖油瓶”的“家”,等待她的将是温暖有爱的新生,却不曾想命运给予她的却是歧视和嘲笑。

当她对命运不抱任何幻想时,竟阴差阳错的成了女英雄。她那颗遭受压迫太久的脆弱心灵,因着这突如其来的荣誉,一时无法接受。强烈的差异并没有给她缓和的时间,最终精神分裂。

1、该不该善良。

善良,似乎是今年提到的最多的一个词儿;而该不该善良,也是今年最具争议的话题之一。从“老人摔倒该不该扶”到“江歌遇害案”,再到“杭州保姆纵火案”,再回到刘峰身上,围绕着的都是都关于善良的话题。

人人都喜欢善良的刘峰,可是对待他却从来不走心。书中写到:以至于不管我们曾经如何在同一个列队里出操,在同一个练功房踢腿下腰,在同一栋红楼里学文件、搬是非,都休想记住他长什么样。

或许善良的人有时得不到公平对待,还或许偶尔的善举会被人嘲笑,讽刺。但是我以为善良是一种修养,一种美德,一种本能,更是从良知上开出的温暖之花。它是属于我们自己内在的一种品质,而不是由别人的态度和对待所左右。

严歌苓在书中写到:“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是啊,人们往往内心所向往的,便是自身所欠缺的。

就好像何小曼,自从父亲死后,她便成了“拖油瓶”,她内心极度渴望被善待,被关怀,被奉为掌上明珠。可是命运总喜欢和她各种开玩笑,让她经历了那么多的苦和难,所以她才会那么懂得刘峰的善良,也才会那么坚定的爱着刘峰。活着让我们重拾善良,继续善良吧,因为善良不是作秀给别人看的,而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本能。善良,无关别人,只为自己!

2、人性的丑恶。

何小曼初来文工团,其他人总是疑惑她为何一直戴着军帽,在好奇心驱使的情况下,她们设计何小曼,以满足自己的私欲。

在私底下,她们也总是嘲笑她,笑她出汗多,笑她油腻,笑她臭。甚至在排练舞蹈时,朱克嫌弃她馊,不肯触碰她一下,让她当众下不来台。这样的事情我们可以看作是捉弄,是戏耍,无伤大雅。因为人的本性就是对于不寻常的事或物总存有一份好奇和探索,平凡生活中也总是找个“对象”来消遣时光。

对于何小曼来说最多也只是让她难堪而已,这只是人性中的一丁点小恶。而在刘峰身上的恶就不同了。刘峰是模范标兵,修得了手表,做得了沙发,愿意吃破皮的饺子,就连猪跑了也找他。这样一个忠厚老实,乐于助人的全能型人才,脾气好性格也好,所以被评为活雷锋。

就是这乐此不疲、日复一日的随叫随到,无形中让人们把刘峰奉为神坛上无欲无求只一心奉献的人。

这样的刘峰并不是真实的刘峰,而是他们在心中幻想勾勒出来的。她们对刘峰倾注了过高的期望,以至于在“触摸事件”发生后,所有人接受不了。于是这些曾经受过刘峰恩惠的众人,他们毫不犹豫地背叛了刘峰,甚至用极其恶劣的言语去攻击他,否定他。

可是她们却独独忘了,刘峰也是一个有着七情六欲的热血男儿,也会爱,也会怨。严歌苓在书中这样写到:其实,做好人不是错,错就错在周围人的过度要求。刘峰的善良和众人的背叛,将人性的恶与善演绎到极致,形成强烈鲜明的对比,更突出人性的丑陋和凉薄。

也许众人的集体背叛还有另一层意思:见不得身边的人比自己好。

当你越爬越高时,离你越远的人越羡慕你,离你越近的人则越嫉妒你。乞丐不会嫉妒比尔盖茨比他有钱,却会嫉妒收入比自己高的乞丐,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所以才会有“触摸事件”发生后,众人们急不可耐地对昔日的好人落井下石,似乎只有这样做,彼此的心里才能找到一丁点儿的平衡和慰籍。

3、写作手法。

第一次读严歌苓的小说,着实震撼不已,且惊喜不断。她写何小曼与母亲的拥抱,用细腻且丰富的文笔叙述小曼那一刻的感官、触觉以及内心波动。

比如这句:

那个拥抱持续很久,似乎母亲比她更抱得垂死,似乎要把她融入腹内,重新孕育她一回,重新分娩她一回,让她在这个家里有个新名分,去除她拖油瓶的识相谦卑,在这个上海新主人的家里长成一个真正的大小姐。

她也让自己成了一个放大的胎儿,在母亲体外被孕育着。严歌苓对人物内心也刻画的入木三分,对于文字的拿捏更是恰到好处:我们那时多年轻啊,谁的身体里没有一条青春的虫在拱动?谁不被那虫拱得心底作痒?一旦我们身体里那条青春虫子拱得紧了,男女间哪怕以眼神触碰一下都是好的。

刘峰千里迢迢带来了我的大翻身,刹那间贫民成了土豪,让所有人开我的仓分我的粮,我头脑里响着狂欢的唢呐,动作里全是秧歌。

读完全小说,佩服之余多了敬仰,也终于懂得了那么多人喜欢她书的原因了。她很擅用文字,将人和事刨析地如此准确,到位。犀利的语言将人性的丑陋写到极致: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怜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正是人性魅力所在。小说和电影有稍许的出入,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可能基于现实考虑,呈现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景象。

清一色的文字,凭借一个接一个的字,让读者自己去品味书中所描述的世界。那一刻,感觉、触觉、视觉全部合为一体,只为作者所构造的世界增添一份力量和情感;而电影以影像,声音,气氛等组成,将人的注意力分为:视觉,听觉,触觉。而每种感觉则会带给人不同的体验。

也许80后的我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不懂那个年代的青春芳华,所以没去看电影,只是读了原著。觉到的更多的是刘峰和何小曼朴实善良的背后,人性的凉薄,而非青春美好。也许韶光易逝,刹那芳华。但人性中的善良却是伴随我们一辈子的,愿世间所有的善良都能得到最公平的对待。

小妇人原著读后感2

《小妇人》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作者是美国作家奥尔科博。

整书围绕着马奇家四个性格不同的女孩:温柔美丽的梅格,爽直开朗的乔,文静腼腆的贝思,活泼漂亮的艾米。写了她们跌宕起伏、印象深刻的经历、故事。最后,她们通过自己的勤劳善良,得到了自己的幸福。整本书语言优美,描绘细致入微,让人印象深刻。马奇家虽然穷,但是她们心地善良,热于助人,把圣诞节早餐济救给另外的可怜人,有这良好品德,乐观,对生活充满信心,永不对困难屈服。

我喜欢梅格,喜欢它的优雅高贵,永远的淑女风格。我喜欢乔,喜欢她的坚强,性格豪爽。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多才多艺,做事永远为别人着想。我喜欢艾米,喜欢她任性却优雅,被人关注着。马奇大大是个乐于助人,慈祥的妇女,她总是帮助别人,虽然自己家里也很穷。她们的爸爸随军当兵,并不在家。写了四个花季少女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大女儿梅格对约翰一见倾心,相爱相识。劳里向乔示爱,却遭拒绝,但认识了教师巴尔先生。贝思生命没有多长时间了,但她依然乐观,坚持不放弃。小艾米去欧洲旅游,看世界。

我从她们那你学到的乐观,坚强,每天都生活的普普通通,但有充满快乐,要有一颗爱心,不能带有色眼镜看人,要有一颗纯洁的心,才能收获最大的快乐。

鸡毛信原著读后感范文

我记得曾经说过:畏惧错误就是毁灭进步。今天,我看了一部电影名字叫《鸡毛信》。这个电影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我们做一件事情要坚持到底,不要畏惧敌人,要临危不乱。长大要好好回报养育我们的祖国。

我们要学习海娃这种不惧强敌,坚持到底的精神,好好回报祖国。这种精神一定是宝贵的。像海娃这样一定会得到回报,那些叛国人,欺软怕硬,一定会得到报应。

我在这里呼吁大家:回报祖国、不惧强敌、不惧死亡、不叛国、坚持到底、临危不乱。你可以做到!

根鸟原著的读后感2

几天前,在学校文学社的一位朋友推荐下,我阅读了曹文轩写的纯美小说——《根鸟》,为其灵动的语言和所蕴含的丰富情感所吸引,如痴如醉。

《根鸟》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少年根鸟在一次打猎中意外遇见了一只白色的鹰,失手打伤鹰后,发现了一位少女失足掉入百花峡谷后所传出的求救信,根鸟下定决心去解救那位姑娘。他四处打听百合峡谷的消息,得知峡谷徐一路西行。于是告别了父亲,一路追梦。在这期间,根鸟失望过、沮丧过、迷茫过。但那个少女去经常入梦,也是这个梦在指引他前行。根鸟的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人生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

刚开始阅读这本小说的时候,在我的印象里,根鸟是个单纯,执着,不屈的少年。当他为梦想而迷茫时,我就仿佛感同身受一样地心忧。作者曹文轩对人物形象刻画的十分精细,对环境和心理的描写极为细腻,淋漓尽致的描写让人物形象活灵活现,生动形象。

在这部小说中,根鸟那执着真诚的心深深打动了我。他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独自去闯荡,他对生活的那份热情感染了我的心。不管再苦再累,他始终那样坚定,始终没有丧失自己的信心。也许别人在得知他的梦想时,认为是虚无飘渺的,但是他从不在乎别人的说法,从不为别人所动摇,受他人影响,这份坚强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对自己的梦想从不放弃,即使遇到挫折也不动摇半分。在他的心里,梦想就是用来实现的,敢于去梦,敢于去想,就要敢于去实现,那样,终有一日梦想会成为现实。根鸟并不像别人一样,将梦想藏于心中,留下念想。他是义无反顾的去行动,向梦想成为现实的路途进发,去追梦。在追梦的途中,根鸟的善心让他交到了朋友——板金。板金也是个追梦人,性子率真。在根鸟人生的低谷期,板金给了他关怀,同时也让他泯灭的梦想与希望死灰复燃,给了他希望,让他有勇气坚持走下去。我认为,在人生的旅途中,知心的朋友难得遇见,珍惜机缘,善待自己的朋友,互相帮助,互相扶持,患难与共,风雨同舟。

根鸟还有一个金子般可贵的品质——坚持不懈。他不轻易言弃,做什么事情都坚持到底。在社会上,成功人士都有这个共同的特点:海伦凯勒在失聪失明的情况下,经过坚持不懈的学习,成为了着名的作家,教育家。患上肌萎缩侧索硬化症的霍金不仅没有放弃,还克服了自身的问题,在研究宇宙起源问题上,创立了宇宙之始是“无限密度的一点”的着名理论。在我看来,只要朝着梦想坚持不懈,就没有克服不了的难关,一切终会有柳暗花明的一天。生命的美丽常常因梦想而摇曳多姿。

《根鸟》是一部迷人的,梦幻般的小说,它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是一部值得深入理解的纯美小说。这部小说让我受益匪浅,领悟到了人生的真谛。

小王子原著的读后感2

我坚信这是一本能获取众多人心的书,无论小心、老心。与此同时,如今的社会正向着这本书的内容发展。

书中的人物似乎照应了现实中的人。玫瑰,是个不懂爱情、有点矫情且说话不直截了当的人,它与小王子相互爱护,但因为自身性格高傲,是花中公主,不好意思直接让别人为他做事,这也造就了他无法表达对小王子的友谊或者爱,让小王子无所适从,只好离开它。但是玫瑰的模样在却一直他心中挥之不去。

国王,则是个“披着羊皮的狼”。他徒有虚名,命令小王子做许多事情,却无法满足自己“臣民”的心愿。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了这样外表不可一世其实并没有能力的人,请远离他,除非你非常有自制力。

我就曾遇到一个同学,跟我关系比较好,成绩、体质都不差,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玫瑰”了。有一天放学,他约我一起回家,在路上,他用蚊子振翅般的声音呢喃道:“唉,最近零食少了,我都瘦了好几斤……”当时我只听见了前面一段,后面他咕哝的一大截全让风声收走了。许久,他抬起头,一脸委屈:“你看我这么苦……”我望着他,脸上是大写的懵。他看我没能明白他的意思,就哭哭啼啼地跑走了。直到今日我才明白他那句碍于面子不好说出口的潜台词是:给点钱吧。其实,那时我刚收到家里奖励我考上了100分的10元,而我也不知道可以将它用在何处,只要他用俏皮的语言向我道明缘由,说:“难道不救济我一下吗?”我一定会给他个5块6块的,也不至于他一夜后就转学了,也使我失去了当时唯一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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