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屋排查工作总结(汇总14篇)

时间:2023-11-26 20:45:17 作者:笔尘

月工作总结是对过去一个月的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它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促进自我成长。请大家阅读以下的月工作总结范文,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

乡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及所辖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屋排查工作;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对全区所有行政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基本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整治;到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及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式方法,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机制和完成时限。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5日之前)。

全面动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压实工作责任,及时组织推进。

(二)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6月底前)。

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建成年代、结构类型、安全状况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1.统计摸底。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统一组织,以村为单位,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结合相关部门已有数据,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登记统计,摸清辖区内房屋责任主体及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等。(完成时限: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

2.排查重点。统筹街道、村级力量作为排查责任主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和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包括经过改(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行业监管职责,组织专人参与排查,配合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鉴定,形成最终排查结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完成)。

3.全面排查。在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按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对辖区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三)整治提升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1.重点整治。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性场所的农村自建房作为重点开展整治,根据安全隐患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经费安排、时限要求和职责分工等。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屋进行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导所属行业部门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督导等相关工作。(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

2.全面整治。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3.建立长效机制。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将经营场所安全性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要结合实际情况,健全街道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充实技术力量;培育和规范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健全农村房屋建设规范标准,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宣传。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密切关注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效化解排查整治中的社会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支持和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领导。建立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名单附后)。坚持“区负总责、各成员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工作经费,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强力督办推进。各街道、村要主动作为,克服困难,广泛动员,倒排工期,将排查整治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落实到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

(三)强化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将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村房屋确权登记、乱占耕地违规建房专项整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统筹结合,加强信息互通,防止重复排查。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要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农村房屋安全调查登记、排查、鉴定、解危救助、应急处置及宣传教育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范围。有条件的街道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扎实开展行业指导监督,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长效机制建立工作。

(四)强化监督。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定期对本部门排查整治情况开展调度。对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协调、调度,及时汇总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向区政府和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的10日、25日前报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总结

接到住建部、省政府及省住建厅通知后,我局第一时间向市政府作了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市长赵晓江作出专门批示,分管市长尹哲强先后三次听取情况汇报,并亲自组织召开各县区、市政府相关部门会议进行调研会商和部署。我局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要求,立即牵头布置开展相关工作,报请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和我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我局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我局在各处室、单位人员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日常各项工作的落实。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并以明传电报形式发至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单位,对排查范围、排查内容、组织领导、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对抓好工作落实提出了相关要求,确定了摸底排查、重点检查、房屋鉴定、落实整改等全市危旧房排查四个工作步骤。我局制作了安全排查宣讲ppt讲义,对近400名县区、街道、社区从事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对全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相关表格进行了统一规范。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并积极与县区政府、市各相关部门协调,迅速开展工作,组织有关人员经常加班加点,深入现场,进社区、钻小巷、入住户,检查落实排查工作,哪个阶段、哪个环节遇有难题,我们及时讨论会诊,研究解决排查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协调各县区、各产权责任单位组成专门排查员队伍的基础上,我局xx县区派出指导组,分片包干,组织产权人、产权单位自查自填《老楼危楼安全排查表》,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初步排查登记情况进行核实,填写《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统计表》,然后由各县区(管委会)及市级政府相关责任部门填报《xx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统计表》进行全市汇总。

我市排查工作分全面排查及重点排查两个阶段,6月20日前主要进行全面排查,6月20日后转入重点排查。在全面排查阶段,全市共明确49家排查责任主体单位,其中县区(管委会)政府10个,市级各有关单位39个,全市共排查房屋总幢数78631幢,排查房屋总面积万平方米,其中钢砼结构12588幢,砖混结构37800幢,砖木结构28243幢。在重点排查阶段,共排查出疑似严重损坏房屋2643幢,9196户,万平方米;疑似危险房屋2674幢,4597户,万平方米,基本摸清了全市房屋特别是严重损害及危险房屋的数量、状况、结构、建筑年代等情况,为进一步制定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相关措施提供了依据。我局坚持边查边治,在排查期间通过拆迁、加固、腾空等措施治理解危房屋458幢,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48幢,万平方米,排查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社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按照州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主责,主动担当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职责使命感,在全县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策法规股、政务中心窗口为成员的“城镇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统筹安排我县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加大对重点区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农村利用自建房屋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

结合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的现场核实工作,执法人员对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规章制度等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对房屋建筑开展风险排查。以“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厘清部门职责,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提交的资料中,需提交由村委会(社区)、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经营场所无违规搭建,且不属于违法建筑,不属于危房”的场地证明材料,确保房屋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以全面整治为基础,分类处置、规范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注重形成长效。要求、

一是暂停办理以危险房屋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市场主体登记;

二是严格食品经营场所资格核查;

三是严格开展许可证复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建立“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隐患台账”,以问题为导向集中配合抓好农村房屋隐患整治工作,对照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坚决防止发生农村经营场所危房事件。

通过各类媒体和站所,积极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及房屋建筑使用的相关安全知识,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积极营造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了全社会对无证无照经营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营造了全县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氛围。

截止目前全县在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检查经营户600余户,目前未发现房屋安全隐患。

乡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局党组对汛期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迅速将此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孙树旺同志为组长,高增如同志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房管局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排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积极布置,认真落实。

接到上级指令,我局即将此次房屋安全检查的范围、重点、办法及整改措施,以通知形式下发到各建制镇及县直相关部门,把上级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努力提高各级干部和群众的汛期安全意识,确保排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认真排查,消除隐患。

我局分别对县直直管公房及乡镇各类房屋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排查,此次检查采取自查自报和重点检查整改的方式进行,重点排查已鉴定为危房、年久失修的危旧房和中小学校舍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相关单位逐一进行整改,该维修的'维修,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我县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共翻建房屋面积6449平米,翻建围墙3544延米,楼顶重做防水面积12350平方米,加固维修房屋面积10258平方米。对于兴济镇xx街工人新村的县直直管公房,我局已责令该区域租房户立即搬出,另行租房居住,同时,拆除了部分严重危房,并在该区域设立安全警示牌,预防房屋倒塌伤人事故的发生。

1、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定期对汛期内可能发生的险情和安全隐患进行预测,制定相关抢险配套措施,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的安排。

2、健全机构,保障到位。建立县镇村三级防汛应急分队,力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转移群众,排除险情。

3、加大检查力度。在汛期内对所有重点区域、村落进行重点督查,对查出的隐患,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专门人员,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4、加强汛期内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险情信息渠道的畅通并提高信息传送时效,如遇到特大暴雨天气,要求县镇村三级应急分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司寨乡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多措确保农村建筑施工安全。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是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建房防坠落、防倒塌;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临边防护、物料提升、安全帽佩戴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三是实行农村自建房备案审批制。与建房户签订《建房申请书》、《建房承诺书》、《农村建房安全防范措施告知书》、《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

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页800余份;排查安全隐患10处,已当场责令其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房屋风险排查工作总结

为切实保护职工生命健康,营造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感,维护和谐稳定局面,根据县*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于8月6日至9月6日开展了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成立了局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落实领导责任。

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县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全局干职工站在维护全县安全稳定发展的政治高度,积极投入和配合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会议还认真研究部署了大整治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确保大整治活动可行、有效。

(一)认真排查。经过认真排查,我局的主要安全隐患存在于原乡镇企业局老宿舍楼,该宿舍楼为上世纪80年代建房,由于当年造价偏低,施工质量较差,加之年久失修,现楼房多处出现裂缝,屋顶漏雨、墙面漏风,随时有坍塌危险,存在较大安全隐患。12月31日,经县房产管理局认定该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d)级”。

(二)现场检查。我局在徐局长的亲自带领下,对原乡镇企业局老宿舍楼逐层逐户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隐患大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现场检查的情况如下:

1、墙面为斗砖,风化严重,墙体多处有裂缝。

2、楼顶为预制块结构,楼梯及楼梯顶棚多处开裂。

3、雨棚水泥剥落,钢筋外露,给住户造成极大不便。

4、地面塌陷,渗漏严重。

(三)切实整改。目前该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d)级危房,存在随时坍塌的危险。为了确保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出现恶性安全事故,在现有的条件下,我局要求所有住户搬离,并拟请县*将该宿舍楼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

乡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仪府办函〔20xx〕10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性农村房屋的重点排查。20xx年6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同时,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20xx年至20xx年底,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同时,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规范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加强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判和上报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1),推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2.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管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合力,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按照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两委排查、安全隐患评估或鉴定、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分类集中整治的程序,压茬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认真摸底调查。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并按照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住和经营、公共建筑和非公共建筑等类型分别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同时,坚持重点排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可因地制宜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或质量安全联合工作组等多种方式,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扎实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村建环卫中心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对初步不能判断是否为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上报县住建局;对于房屋使用安全,地质、洪水和周边环境安全,根据行业管理需要,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安全评估或鉴定。

(三)分类集中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要根据整治重点和房屋评估鉴定情况,建立分级整治工作台账,分类制定整治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综合采用拆、改、停等方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经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有保护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和民居,要经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和住建部门会商评估,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条件允许后再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不能搞“一刀切”式简单拆除;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隐患防范治理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积极对接使用省住建厅“数字农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重点排查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利用农村房屋开设农家乐、民宿、饭店、茶楼、商铺、仓储作坊等涉及人员聚集使用的经营性农房重点排查任务。重点排查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建设年限长、标准低、质量差,且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

(二)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确保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分类分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同时,要建立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合理建房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党委会议,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马鞍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附件1),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宋刚同志任组长,亲自部署、狠抓落实,由党委副书记王正俊同志任执行副组长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文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日常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管。镇政府城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范围内的工矿企业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农村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镇自规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镇宅基地审批办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排查,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镇市监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综治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民政所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镇人社所负责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镇水保站负责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镇文化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镇卫计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其他相关镇属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

(三)严肃督导问责。由镇纪委办牵头,组建工作督导专班,分行业加强工作督促指导,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推进工作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定期宣传通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镇人民共同参与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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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总结

组长:杜双莲。

副组长:胡海峰。

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措施手段;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校舍。

(二)用电。

(三)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

(四)学校食堂卫生情况;

(五)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情况;

房屋排查心得体会

在当今社会,房屋安全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为了确保人民的安全,相关部门和个人必须积极参与房屋排查工作。最近我有幸参与了一次房屋排查工作,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房屋排查工作的看法和体验,以及对如何提高排查工作的建议。

首先,房屋排查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据统计,在过去的几年里,许多因房屋问题而发生的意外事件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房屋排查工作的目的是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通过对房屋结构、电器设备和其他安全设施的检查,排查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问题,从而确保人民的居住环境的安全稳定。

其次,房屋排查工作需要全面而细致的调查。在参与房屋排查工作时,我深刻体会到了调查的重要性。排查人员必须对房屋的每个细节进行仔细检查,以确认潜在的安全隐患。这包括房屋的结构、墙壁、地板、屋顶等方面。同时,电器设备和管道也是需要特别关注的地方,因为它们常常是潜在的安全隐患所在。此外,对于老旧房屋以及长期闲置房屋的排查,更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以确保安全问题得到完全解决。

第三,房屋排查工作需要团队合作。在参与的房屋排查中,我深刻意识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排查工作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和任务,而团队成员需要相互合作,将各自的观察结果汇总起来,以便全面评估房屋的安全状况。只有团队合作,才能确保排查工作的高效进行。此外,良好的沟通和协作也是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

第四,房屋排查工作需要定期进行并及时处理问题。房屋安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屋的安全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房屋排查工作应该是定期进行的,并且发现的问题应该及时处理。只有经常检查和维护,才能确保房屋的安全可靠。

最后,我认为提高房屋排查工作的效果有两个关键点。首先,加强对房屋排查工作的宣传和教育。许多人对房屋安全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只有通过宣传和教育,才能唤起人们对房屋安全的关注。其次,增加投入和计划。房屋排查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支持,只有加大投入并制定详细的计划,才能确保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总结起来,房屋排查工作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通过全面而细致的调查,团队合作,定期进行排查并及时处理问题,我们能够提高房屋排查工作的效果。同时,加强宣传和教育,增加投入和计划也是提高工作效果的关键。只有从各个方面综合考虑,我们才能为人们提供更安全的居住环境。

房屋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司寨乡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多措确保农村建筑施工安全。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是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建房防坠落、防倒塌;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临边防护、物料提升、安全帽佩戴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三是实行农村自建房备案审批制。与建房户签订《建房申请书》、《建房承诺书》、《农村建房安全防范措施告知书》、《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

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页800余份;排查安全隐患10处,已当场责令其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总结

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共有48个、拆除工程7个;建筑总面积万m2,总投资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8个,职工集资建房6个,房开项目12个,私人建设项目2个。对每个工地都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发现不合格工地23个,14个基本合格,11个合格。所检查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为此,我局分别对48个在建工程项目和7个拆除工程作出相应的处理,在建工程项目发放停工整改通知23份,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发放检查记录及提出整改意见书11份;7个拆除工程因未办理安全监督、拆除备案及拆除许可等手续,全部停工整改。其中,镇原办公楼拆除工程已补办相关手续,已恢复拆除作业。

通过这次建筑施工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建筑市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形势严峻,严重影响建筑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具体表现在:政策方面:

1、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落实。虽然已委托县质监站对建筑安全生产实行监管,但因在建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加之人手不足,难以监管到位,出现经常性工作较少,突出性工作走马观花,使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想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出了问题就乱跳。

2、工程造价偏低,特别是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工程造价低,施工单位无力投入安全资金购置安全生产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等设备,普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黑工程”、“黑工地”还普遍存在,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当地政府职工住宅楼和办公楼及新业幼儿园等工程项目不按建设程序申办建设法定手续,就擅自指定施工单位放线开工。

4、清欠工作任重道远,新的拖欠工程款、农民工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罗场乡办公楼到位资金才6万元左右,已完成投资15万元,据农民工反映已经有3个月没有领到工资。

5、招投标工作在贯彻省府88号令存在差距,乡职工住宅楼、罗场乡办公楼和木黄卫生院职工住宅楼没有实行招投标就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卫生院工程项目还出现中标的外地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本地“三无”人员或本地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

6、局属相关站室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顾大局、不识大体,只顾部门利益,出现未办理施工许可或规划许可的工程项目,也进行质监或出具设计施工图文,擅自放行,造成建筑施工拆除安全隐患严重,纳入监管难度加大。施工现场管理方面:

2、施工用电极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配电,配电线路混乱,甚至出现裸线直接连接。

3、施工支架的架设不规范,采用的材料是破损腐烂的木材,施工撑木架设达不到要求,出现不牢固、不稳定现象,留下安全隐患。临边防护措施不力,实行xxxx施工,永义乡卫生院出现干砖堆砌作支撑的现象。

4、吊装设备陈旧,使用落后的、淘汰的少先吊与胡芦箱,极不安全,施工通道无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5、施工工地有朝天钉板未及时清理。

6、持证上岗率较低,部分上岗人员没有经过安全培训。

7、项目经理、“三员”等施工相关人员多数不到现场且身兼数个工地的职务,何谈技术交底和现场指导管理。

8、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实行巡监,没有实行旁站监理,现场控制能力较差且多数没有监理方面从业资格,造成不懂或不敢提出质量安全方面的整改意见。

10、施工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外架没有剪力撑和固定基座及护拦;施工技术方面:

1、建材检测措施不严,沙、石无检验报告。

2、砼、砂浆配合比无标牌,现浇板保护层不够。

3、构造柱内箍筋间距不足且捆扎不紧,与墙体之间没有连接筋,柱升到屋面时普遍出现没有箍筋,施工人员擅自将钢筋换小,从直径14毫米改为直径10毫米,没有按图要求的尺寸施工。

4、构造柱或现浇板的钢筋混泥土不密实,出现麻面和空洞现象,有的在构造柱内出现填埋小砖头、石块等影响柱的结构,有的将板镶入柱中影响柱的断面。

5、现浇楼梯没有按规范施工,有的现浇楼梯间梯步板的施工缝没有留在梯步的1/3处,从而影响楼梯的结构。

6、砖砌体未严格执行“十六”字操作规程施工,沙浆不饱满,转角搭接不嵌连。

7、施工单位擅自改变施工图,未到xxx门办理手续就加层。

8、预制板搭接在圈梁或承重墙的长度达不到要求,有的只有4—5公分。

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格“准入”、“清出”制度,把好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关。重点整顿和规范监理、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

严肃查处违法转包行为,特别是中标企业的转包行为和本地“三无”人员的挂靠行为。从而遏制一流企业中标,二流企业进场,三流企业或“三无人员”施工的现象。

强化内部工作协调,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严禁出现违规操作或乱开口,擅自代表xxx门履行监督职能。严禁出现建设工程项目未办理规划手续、施工图文设计或审查及报建就进入招投标程序;严禁出现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部门就介入工程质监等行为发生。

督促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五方面主体尽快整改,并组织专业督促队伍进行巡查,直到达到整改要求,才能复工。

加强施工企业的“三员”,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现场控制能力。进一步强化施工人员的安排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严格兑现奖惩。

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招投标监管,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

希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接到通报后,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照整改通知书或整改意见书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完善手续并报自治县建设局备案,待验收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否则,自治县建设局将按《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惩不怠,决不手软。

房屋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冯成富副局长任组长,建管科、市质安站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开展排查和整治专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据方案的工作部署,我局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其所有承建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施工企业已基本上按要求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并登陆“广东消防网”,录入自查自纠情况。

二、我局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安排,于7月份组织了5个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地毯式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检查,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1份,对6个县(市、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督查,发出执法建议书6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施工单位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严格按整改通知的`内容逐项整改落实。整改期限到期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已发出整改通知书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复检,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结合我市做好防汛和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检的工作部署,我局于八月份组织6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工地的消防安全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工作要求及《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房屋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根据20xx年2月13日下午我区在小常煤矿召开的全区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我局于14日召开了部署会议,制定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郊建发〔20xx〕26号),成立了安全检查组,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开展为期一周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截止四月份,我区在建工程41家,建筑面积达103万平方米,其中续建项目32家,新建项目9家。为切实开展好此次大检查活动,我局成立了由李国善局长为组长的检查组,检查组按乡镇共分四个小组,于2月14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检查。

此次检查通过查资料、看现场、查证件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手续不完善的建设项目下达了《停工核查通知书》,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对手续齐全、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下达了《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对于塔吊、龙门架未办理备案和使用登记的进行了封停。截止20日共排查建设项目41个,下达停工核查通知书23份,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41份,排查出一般隐患135条,排查登记塔吊24个,已办理备案登记的有15个,办理使用登记的有6个。

此次大检查结合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和建筑安全监督备案手续的办理情况。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

4、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情况。

5、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6、应急管理情况。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情况。

7、项目监理部是否按照工程建设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认真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实施旁站监理,安全隐患是否监督施工项目部及时整改。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9、施工现场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

11、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资料是否齐全,安装、拆卸方案是否按规定审批,检测、验收手续是否完备,设备维修、保养及安全装置是否有效。

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没有履行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大部分项目不能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就先行建设。

2、部分工地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证书过期未复审或无证件。

3、建筑起重机械不能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和使用登记。

4、部分工地场地围挡、“五牌一图”、岗位职责牌、安全警示标志等方面欠缺较多,材料堆放凌乱、无安全通道、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

5、“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及安全网搭设不到位,安全网破损较多。

6、大部分工地临时用电未按照“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配置。

在这次专项检查完毕后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对于工程中容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具体可行的安全措施,加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于工程中已经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间、明确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效果,达到消除隐患,治理隐患的目的。

(二)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年”活动。

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深化安全生产年为着力点,以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为目标,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机制体制建设,夯实监管基础,强化源头治理,同时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创新。

(三)做好安全防护用品及临时用电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20xx年我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对施工现场防护用品及配电箱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对于没有经过行业协会确认而进入现场的“三宝”产品和没有达到统一标准的配电箱予以治理,达到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规范市场秩序,规范行业管理的目的。

20xx年我区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形式比较严峻,工程项目多,结构类型复杂,面临的问题还很多,虽然在工作中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但我们会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和谐的关系,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提高技术水平,积极作为,狠抓落实,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平稳发展。

排查房屋心得体会

段落一:引言(200字)。

排查房屋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特别是在购房或租房之前。排查房屋可以帮助我们发现房屋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以保证我们的生活质量和安全。在我最近的一次房屋排查中,我有了一些宝贵的体会和感悟。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参考和启示。

段落二:细致入微(200字)。

进行房屋排查时,一定要细致入微地检查房屋的各个方面。首先,要仔细检查墙壁和天花板是否存在漏水的痕迹,因为漏水问题会导致墙面千疮百孔,严重的话还会导致结构损坏。其次,要查看卫生间和厨房的设施是否完好,水龙头、地漏等是否有漏水或堵塞的情况。同时也要检查电路和电器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确保没有漏电等隐患。另外,还要留意房屋内的通风情况,保证空气流通,避免潮湿引发的霉菌问题。总之,只有对每一个细节都进行认真检查,才能排除潜在的问题。

段落三:专业帮助(200字)。

尽管我们可以在排查房屋时做出一些初步的检查,但是为了确保房屋的安全和质量,我们也需要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可以请房屋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检测,他们有专业的仪器设备和经验,可以发现我们可能忽略的隐患。另外,也可以请建筑师或工程师对房屋进行评估,他们可以从专业的角度判断房屋的结构是否稳固,以及装修是否合理。专业帮助可以为我们提供客观的意见和建议,更全面地了解房屋的状况。

段落四:如何应对问题(200字)。

在进行房屋排查时,我们难免会发现一些问题和隐患。当我们面对这些问题时,首先应该冷静下来,不要感到慌张或者失望。其次,应该及时与房屋的所有者或中介沟通,说明发现的问题,并要求解决措施。如果问题较为严重,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的帮助,维护自己的权益。最重要的是,不要轻易妥协,要坚持自己的要求,确保房屋问题得到解决。

段落五:总结与建议(200字)。

通过这次房屋排查,我体会到了排查房屋的重要性,也了解到了一些应对问题的方法。在未来的房屋排查中,我会更加重视每个细节,确保房屋的质量和安全。同时,也建议大家在购房或租房前,充分了解房屋的状况,进行全面的排查,以保证自己的权益。最后,如果有条件,建议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获得更全面的意见和建议。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心中有数,让我们的居住更加舒适和安心。

农村房屋排查工作总结

3月16日,山西省文旅厅二级巡视员王霁鸿与省文旅厅一级调研员吴映华带队在寿阳县督导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寿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彭超,副县长常拴林陪同督导。

近年来,寿阳县把全县14个乡镇、丹凤城区共163个行政村以及滨河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下属的10个社区全部纳入排查整治范围,排查覆盖率为100%。截至目前,各乡镇按照网格化、清单化的方式开展农房排查录入工作并于时间节点前全部完成任务,到3月10日寿阳县三类农房共录入47264户;城市房屋累计排查出经营场所1157个,人员密集场所91个,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42个,老旧小区83个,总采集户数10569户。

省督导组听取了寿阳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王霁鸿要求,寿阳县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督导的重要性,推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要求,确保督导取得实效。

彭超表示,寿阳县各级各部门将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坚持问题导向、过程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排细查,不留死角,违法占用土地、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以及未经审批的`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叫停;存在建筑和消防安全隐患的人员聚集场所,责令建筑产权人采取加固和改进等相关措施,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营业。寿阳县各级各部门将统一认识、务求实效,为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随后,省督导组查看了寿阳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印证资料和相关台账,并深入宗艾镇、朝阳镇金石庄村、滨河城区督导农村及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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