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合同(精选12篇)

时间:2023-12-17 23:31:14 作者:琴心月

合同协议是一种法律约束力强的文件,用于明确双方在某一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下面是一些经验丰富的商务人士撰写的合同协议范例,值得一看。

土地整理后期维护合同

项目实施方:xx县国土资源局 (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管护方:xx县xx乡(镇) 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乙方)

为切实做好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的后期管理和维护工作,使其长期发挥效益,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就xx县xx乡(镇)xx 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的后期管护工作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一、乙方管护范围及内容:

对甲方已实施完工的xx县xx乡(镇) xx 村范围内土地整理项目承担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甲方负责将原属乙方所有、管理、使用的土地整理项目(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整理完工后一并将其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移交给乙方。

2、乙方职责:

(1)、项目工程移交后,乙方负责各项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以及安全管理;

(2)、应落实专人管理和维护已移交的各项工程;

(5)、甲方移交给乙方的新增耕地由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自主决定分配或使用,新增耕地产生的经济收益由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分配,甲方不参与分配。

三、协议生效时间:

项目工程整理完工移交后,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方: 国土局

受委托方: 村委会

xx市xx县xx等(2)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经各方努力,于2015年9月底竣工,并经市国土资源部门初验,根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后期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为有效地巩固土地整理成果长期、有效、稳定的发挥项目效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方作为项目实施建设主体,负责该土地开发项目的实施,项目建成后将项目区内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xx镇、xx村人民政府及余湾、汪岭等村村民委员会所有,项目区内相应基础设施亦转交给xx镇、xx村人民政府及余湾、汪岭等村村民委员会所有。

二、受委托方主要职责和义务就是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运营过程中对项目的农田水利设施、道路、防护林网等进行管理和养护的职责和义务,受委托方要严格按照工程管护的要求履行其职责和义务,不得违约、具体内容如下:

1、农田水利设施

(1)、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农田水利设施。

(2)、交付使用的农田水利设施,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失或设施被盗等,由受委托方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维修,不能影响正常使用功能。

(3)、在交付使用后的一年内,确属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由委托方派员现场处理;保修期后的各种危险均由受委托方负责。

2、道路工程

(1)、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道路工程。

(2)、交付使用的`道路设施,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失,由受委托方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维修,不能影响正常使用功能。

三、受委托方应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委托方的管护要求对项目进行管护,如果发现受委托方未按照管护合同履行其义务的,委托方有权撤换受委托人并追究受委托方的责任。

四、委托方专门组织力量,进行经常定期的专项检查,把后期管护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渠道。

1、委托方在项目竣工后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项目后期管护者的管护工作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项目后期管护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建筑物和设备严重损害等情况,找出原因,追究项目后期管护者的责任并经专项检查小组按情节大小,给予一定的处罚。

2、项目后期管护基金的专项检查

委托方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组织审计等有关专业人员对项目后期管护资金的落实情况、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资金不落实、使用不合理等情况追究其责任。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委托方: xx市国土居(盖章) 法人代表:

受委托方:

法人代表: xx县xx镇人民政府(盖章)

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

委托方: **县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

受委托方: **县***镇*****村村民委员会

*******土地整理项目经各方努力,于2015年4月竣工,并经县国土资源部门初验,根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后期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为有效地巩固土地整理成果,长期、有效、稳定的发挥项目效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方作为项目实施建设主体, 负责该土地开发项目的实施,项目建成后及时将项目区内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村村民委员会所有,项目区内相应基础设施亦转交给*****村村民委员会所有。

二、受委托方主要职责和义务就是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运营过程中对项目的农田水利设施、道路、防护林网等进行管理和养护的职责和义务,受委托方要严格按照工程管护的要求履行其职责和义务,不得违约。具体内容如下:

1、农田水利设施

(1)、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农田水利设施。

(2)、交付使用的农田水利设施,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失或设施被盗等,由受委托方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维修,不能影响正常使用功能。

(3)、在交付使用后的一年内,确属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由委托方派员现场处理;保修期后的各种维修均由受委托方负责。

2、道路工程

(1)、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道路工程。

(2)、交付使用的道路设施,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人为损失,由受委托方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维修,不能影响正常使用功能。

3、农田防护林网

(1)、项目建成后,防护林网的产权归受委托方所有,要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已交付的农田防护林工程。

(2)、对已交付使用的防护林工程要精心防护,所移栽的各种树苗要做好防治病虫、修枝整形工作,确保树苗成活率达到85%。如发现个别死苗等现象,要及时补栽,确保数量和质量。

(3)、项目区内所栽树木不得随意砍伐,如今后确需砍伐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审批。经批准砍伐后要做到伐一补一,确保林网的连续效益。

三、受委托方应该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委托方的管护要求对项目进行管护,如果发现受委托方未按照管护合同履行其义务的,委托方有权撤换受委托人并追究受委托方的责任。

四、委托方专门组织力量,进行经常定期的专项检查,把后期管护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渠道。

1、建筑物和设备的专项检查

的处罚。

2、项目后期管护基金的专项检查

委托方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组织审计等有关专业人员对项目后期管护资金的落实情况、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资金不落实、使用不合理等情况追究其责任。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此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七、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委托方: ****县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 (签章)

法人代表:

受委托方: 昌黎县刘台庄镇西窑窠村村民委员会(签章)

法人代表:

本合同签于: 2015年 1 月 4 日

土地整理补偿合同

村民组农户,身份证号:。

按照我镇修建中心幼儿园的规划,根据《_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土地经营管理权征用补偿协议:

一、甲方依法有偿征用乙方的土地使用权,统一规划,用于三合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并对乙方进行补偿。乙方服从甲方征用土地使用权并领取补偿费。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现场指界丈量,认真计算,乙方认可甲方按下列项目进行补偿:耕地亩元;青苗亩,补偿元,另有,合计补偿金额:元(人民币大写:)。

三、本次征用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原则,甲方将乙方土地征用补偿费一次性付给乙方。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人民政府一份,相关部门各—份。

甲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乙方:(签字、搭迹)。

业务经办人:签定时间:xx年3月xx日。

安徽土地整理合同

根据《_农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镇___村___组___亩土地_(详见下表)向乙方入股,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为________股或折合金额______元。

入股土地详细情况表。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红与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以实物形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______公斤(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股权红利。(填稻谷或者双方议定的其他实物)。

2、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股权红利。

3、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时间___。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支付股权红利。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___%(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递增___%(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全部支付完毕。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后,应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应当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权红利。

9、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它权利和义务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在入股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入股期间购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到期土地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红利的,按应支付红利的______%承担违约金。甲方不按时交付入股土地的,应按每天_____元承担违约金。如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九、解决争议途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镇调解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或不愿调解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______(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并报村和乡(镇、街道)备案,有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鉴证单位:___(签章)。

鉴证人: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土地整理补偿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为发展村庄经济提高村民收入,乙方征用甲方承包土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偿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1、土地位置:位于。

2、用地面积:该宗地块面积亩,属于甲方承包田地。

3、征地补偿费用:经双方同意由乙方一次性补偿,补偿单价亩,共计补偿甲方元。此补偿款为一次性补偿(包含:土地补偿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等所有的补偿项目),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支付。协议签订后该地块的收益、补偿等一切权益均归乙方所有。

4、乙方承诺,以后如遇该地块地价调整,补偿款差额部分给甲方补齐。

5、甲方承诺: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不得将该宗地块交他人征用或占用;不以任何方式干涉乙方施工、使用;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宗地块相关手续。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效力同等。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整理补偿合同

征地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地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长沙县三年环保综合整治行动的精神,经县环保、国土、规划、重点办、镇人民政府现场勘查确定,决定在乙方青豪坝下游征收亩(4940平方米)土地,用于新建青山污水处理厂。征收补偿标准按《长沙市政府第103号令)及长沙县[008]16号文件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补偿,现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经长沙县测绘队现场测量实际用地面积为亩,计4940平方米。

1、青苗补偿:亩×1800亩/元=13338元。

2、土地征收费:亩×12600亩/元=93366元。

3、安置补偿费:亩×12600亩/元=93366元。

4、集体设施(水渠水管)补偿:按施工设计要求另议。

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费用,由所属三合村民小组代开收据。

山场土地整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土地整理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

第五条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工程施工费的2.2%(工程施工费以经有权部门鉴定认可的成果资料为准,由于施工设计调整而增加工程施工费时相应调增设计费、减少工程施工费时不调减设计费),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银行转帐。

支付时间:项目首批资金到帐后一周内付款70%,待施工招标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支付20%,项目验收后一周内支付10%。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而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定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6.1.4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甲方承担项目高程点补测和成果评审费用;。

6.1.6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6.2乙方责任:。

6.2.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

6.2.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必要的调整和补充。乙方在项目开始施工后,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6.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该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其他。

7.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7.6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盖公章):承接方单位(盖公章):

土地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方经协商,就转让甲方位于农村土地亩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支付万元土地使用费受让现有甲方所有土地使用、经营权年。

2、甲方在出让该土地使用、经营权后,应按立即将该土地交付乙方。在现有甲方使用年限内,全部转让给乙方.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与村委会签定土地使用合同时,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乙方不再支付相关费用.

3、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办理该土地所有相关的事宜时,甲方均不得推诿、拒绝、拖延等情况,否则必须支付该转让金双倍的罚款给乙方,并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4、甲方向乙方承诺,现转让的.土地属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现第三人追索的事宜出现,需双倍支付乙方给付的土地转让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5、农村土地买卖协议书签定后,乙方先支付万元给甲方。余款在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6、农村土地买卖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民委员会存档一份。农村土地买卖协议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土地整理合同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确保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甲方将镇村土地整理占补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建。为不误农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经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根据荆土资批[]号文件立项批复,建设规模总面积为公顷(折亩)。工程内容由土地平整、田间道路、部分配套工程组成(具体详见工程量表)。

甲方负责项目资金投入、工程施工检查和新增耕地用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规划设计图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湖北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验收办法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甲方对乙方实行包干投入,工程款总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资金以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拨付,乙方在资金的使用上必须做到规范、安全、有效。

付款方式:首期:乙方工程施工队进场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总额的'50%,作为项目实施的启动资金,由乙方专款用于该项目的土地开发整理。

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完工,经甲方初验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40%,余款10%待上级部门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1、排水费实行包干,甲方付给乙方排水费元,乙方负责本项目全程排水。

2、乙方负责安全生产,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总日历工期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20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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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用合同土地

甲方(出租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享有使用权的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新菜园和竹头坑的土地租给乙方作为生产用地。

二、租赁期限为壹年,从2011年元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出生租土地的地界。

本协议租赁地1:新菜园,东界为道路,南邻曾典祥,西邻曾友凡,北界为道路。 本协议租赁地2:竹头坑,东邻姜伟香,南邻曾理凡,西邻曾庆山,北邻曾柏凡。

四、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土地租赁合同书土地租赁费共计人民币120.00元整,大写壹佰贰拾元整。乙方 11月30日前付清租赁费。

五、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当于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计算)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其他损失。

六、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出租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乙方不可以在该租赁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厂房等生产、生活需要的建筑物。

八、乙方不可将承租的土地转包,转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转。

九、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收租凭证。

十、本协议生效后,国家对该宗土地的扶持资金由甲方直接享有。

十一、承包期届满后,本协议租地内的附作物应处理干净。

十二、该宗土地本届租用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商定租赁费标准,但乙方有优先续承租权。

十三、在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则土地安置补偿费归甲方所有;附属物及在土附作物等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按照征用土地实际面积,乙方减少相应土地的承租费。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租赁位置和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总面积约 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东起: , 西至: , 南至: 。 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条 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动物养殖 。 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

第四条 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该土地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分 次支付,首次 元由乙方于2015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其余租赁费用由乙方于上一费用到期日前 日内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所有权,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土地。

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5、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赁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赁费用。

6、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应保证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正常,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价格不应高于本村村民用水用电的价格,并保证在村内无偿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业合法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包括在该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设施的使用等。

9、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内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10、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对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合同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费用。

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基本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5、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6、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租赁费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产生影响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应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土地。

第六条 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

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3、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如乙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且经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以上之约定,即视为违约。

2、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用;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土地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征用甲方土地亩为乙方建设所用。现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地块的位置和面积。

1、征用(收)甲方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具体位置和四至详见附件。上述地块总面积为亩。

2、该地块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现属于甲方,拟用于乙方开发建设项目所用。

第二条土地补偿费。

1、补偿费标准:每亩元人民币。

2、补偿费总额:按土地面积亩,每亩元计算,补偿费总额为万元。

第三条土地补偿费的支付。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字生效,即表示甲方同意乙方的征用方案,没有异议。

2、合同生效后,该地块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的用途,乙方所用甲方的该宗土地按照其申请的并经国家审批的土地用途使用。

3、土地征用后,甲方不得无故阻止、破坏、干扰乙方的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

4、若甲方违反合同,除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费用外,另赔偿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土地补偿款之外的其他补偿款。

6、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五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同意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土地合同

甲方将______________土地包给乙方耕种,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承包约定: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原明扬乡敬老院的土地),总面积8.8亩左右。

二、承包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价格:在承包期间,甲方的'主要目的是要求乙方看管和保护土地原貌不受侵占和损失,其租金费:即为乙方以承包该土地应享受国家的粮食直补款金额(在现行政策不变时),乙方不再交其他费用。

四、交款时间:租金实行一年一交,以甲方到镇财政领到国家粮食直补款为交款时间。如乙方到镇财政领到后,须在10日内交与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五、承包期内,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国家集体对该承包地收缴各项税费,由乙方负责上缴。国家集体给予的一切补助优惠也都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争要。

五、在承包期内,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承包耕地的稳定,便于乙方种植。如承包期内出现该耕地争议,乙方负责解决争议。若乙方进行了结构调整,甲方要转包或期满另包给他人,则对乙方进行结构调整的投入进行补偿。

六、双方合同签订后共同遵守,若一方反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_______元整,作为合同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政府、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

土地整理合同合同

(1)建设单位:

(2)承包单位:

(3)设计单位:

(4)监理单位:

(5)甲方代表:指由建设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监督本工程合同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甲方代表为。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

(6)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委托协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本合同监理工程师、监理内容、监理权限等。

(7)项目经理:指由承包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本了程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项目经理应代表承包单位全面处理本合同的一切事宜。

(8)工程:指列入本合同必须完成的全部工程。

(9)主体工程:

b、农田水利工程;

c、田间道路工程。

(10)临时设施:承包单位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前维护所需设置的全部设施。

(11)施工图纸:指设计单位在技施设计阶段应提供的图纸,包括经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和补充图纸。

(12)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承包单位的。

(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樱印刷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都其他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小时。

第2条承包方式。

(1)以方式结算支付。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按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执行。

(2)承包方式:

第3条甲方代表。

(1)在履行全合同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对此,承包单位不应拒绝。但因甲方代表前述指令错误给承包单位造成的直接损失,承包单位有权提出索赔和工期顺延。

(2)甲方代表有权对监理单位所做出的有关工程是质量和计量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监理单位未能否定的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等,甲方代表在事后仍有权予以否定,直至发布停工、返工通知以及拒绝确认工程计量。

第4条转包与分包。

承包单位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不得将主体工程整体转包,承包单位也不得将建设单位指定的不能分包的项目分包出去。非主体工程如要分包,则承包单价必须提供分包单位承包能力为证明,事先征得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同意,且分包单位必须具有法人地位。

第5条合同的范围。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包括承建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前维护,其中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手段与临时设施。

第6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合同条款。

(5)施工招标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报价汇总表。

(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分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政党进行的情况下,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解决。双方了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的解释时,按合同条款的第40条关于纠纷解决的约定处理。

第7条合同双方义务与责任。

建设单位的义务与责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发布开工通知;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开工前天完成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培青,向承包单位提供施工用地;开工前天向承包单位移交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开工前天提供施工图纸份;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价款;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以及完成其他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承包单位的义务与责任:年月日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万元;开工前天进驻工地;对监理单位提出的任何工程变更指令,必须照办,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照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对监理单位提出的任何施工缺陷,根据施工规程的要求予以修补或改建;开工后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按合同规定,完成部份设计工作,绘制施工详图,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按图施工;向保险公司投保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险、汽车保险、货物运输险、设备损坏险等由承包单位承担保费的保险;保证提供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符合质量标准,提供的施工设备符合投标文件中填写报的型号和数量;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并报监理单位审批;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环境保护;尊重工程所在地人民的生活习惯,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保证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建成完工,并负责做好维修期(即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直至最终验收合格;完工清场及撤离;建立各种用于本工程的规章制度;完成其他应由承包单位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8条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监理单位和职责与权力: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但在行使下列权利时须得到建设单位的批准;工程的分包、工期的延长、工程的变更、增加或减少某一工程项目;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总监理工程师(下称总监):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建设单位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理的任命通知承包单位,总监易人时应由建设单位及时通知承包单位。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行为其职责,并通知承包单位。

监理人员:总监可以派出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单位。他们在授权范围内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小时内及时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单位可提出书面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监理单位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认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做出公正的决定。

第9条书面通知。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立即补发书面通知,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和工程量完成情况表、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单项工程验收证书以及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共同签署的其他文件都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

第10条图纸供应。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单位所需主体工程的施工图纸,由设计单位通过监理单位提供。为工程施工实施所需的施工与安装图纸,则由承包单位根据施工图纸自行设计绘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批。

第11条设计修改。

监理单位在提供单项工程的施工图纸之后,倘因纯属设计方面的原因而需修改施工图纸时,应在该项工程开工前天将修改后的施工图纸递交承包单位;倘因施工或自然条件的改变必须修改施工图纸,经和监理单位认可,设计单位应尽快予以修改,报经国土厅批准。

施工期间,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是合同文件的补充,承包单位不得拒绝。

修改的内容包括以下诸方面:

(1)工程量的增减;

(2)取消或增加某一工程项目;

(3)改变某些建筑物的结构形式;

(4)改变某些建筑物的形状、高程与位置或尺寸;

(5)其他的变更。

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工程量的`变化,由双方协商。一般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其单价按报价表确定的单价不变,经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商定,报建设单位确认并出具证书,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按此执行。

由于设计修改而出现本合同工程量报价表中未曾出现的追加工程项目时,则该追加项目的单价由监理单位与承包单方根据省水利水电预算定额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商定,经建设单位确认,同样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按此执行。承包单位不得以设计修改或工程量的变化为理由,改变其对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在确定追加工程项目单价时,材料价格应采用运达至工地的市场价,如双方对某一种材料的市场价格有争议时,建设单位有权联系材料供应商承单位提供此材料,承包单位不得拒绝,且承包单位须自己直接向材料供应商采购,建设单位不参与材料采购。追加工程项目单价计算应采用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价格。

第12条参观现场所获得的资料。

承包单位参观现场过程中对了解的各种情况以及其它当地部门提供的参观资料,应做出自己的判断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接受任何附加条件。

第13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某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单位自秆组织货源,并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承包单位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第14条材质证明。

工程所需的钢筋、水泥必须有材质证明,其各项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如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中使用无材质证明的材料,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试验,并递交材料试验结果,试验所需费用应由承包单位承担。

第15条测量放线。

承包等有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批。承包单位应认真维护和管理施工控制网,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复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工程完工后应完好移交验收单位。

承包单位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所需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单位在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承包单位必须近监理单位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建设单位将不对上述指示所增加的复测工作另行支付费用。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本合同的施工控网,承包单位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建设单位亦不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进行本工程施工测量放样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份发生超过合同规定的位置、高程、尺寸、线型的误差时,承包单位均应按监理单位的通知进行修正,直到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修正误差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单位承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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