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大全(15篇)

时间:2023-10-27 15:44:39 作者:琉璃 专业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认识大全(15篇)

一个良好的规划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有条理地完成工作和任务,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划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肥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汇报

市政府:

我市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于2006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几年来,依据总体规划的综合部署及调控,我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市功能显著增强,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环境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随着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哈牡绥东对俄加工区升级为省级战略,以及市委市政府建设“大牡丹江、新牡丹江”战略需求,原2006版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规模、功能结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诸多方面难以适应新的城市发展要求,特别是行政区划调整后,总体规划未能覆盖新增加的区域,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市的建设大牡丹江的发展。

近几年,市规划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聘请国内专家对我市未来发展进行了初步的规划研究,形成了大牡丹江规划研究报告、规划完善城市发展格局研究等成果,并得到市委市政府认可,已经为我市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市委十届十五次全会确定了我市求实创新、跨越争先的发展方针,提出“五城同建”(现代产业城市、沿边开放先导城市、一体化发展先行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和谐幸福城市)总体目标,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需要对原2006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将城市发展战略及目标纳入总体规划予以落实,指导我市未来发展建设。

一.提出申请。

按《城乡规划法》要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需向原规划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可编制。申请的主要依据有:

(一)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

我市总体规划修改符合《城乡规划法》要求,规划法第47条规定,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必须符合五类情形,其中行政区划调整是主要情形之一。因此,行政区划调整是我是修改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

根据我市现行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区面积即我市市区面积,即1351平方公里,在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活动都要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统一规划建设管理。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五林镇、磨刀石镇划归牡丹江市区,2010年海南乡、范家乡相继划归市区,使我市市区面积由原来的1351平方公里增加至约2600平方公里,增加面积近一倍,而现行总体规划对增加的乡镇规划管理尚无法覆盖到,急待修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

(二)全新的省级发展战略。

在《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提出,将继续发挥黑龙江省沿边开放优势,加快建设对俄经贸合作加工、商贸、旅游、物流、会展五大产业中心,重点建设18个境内园区,积极建设乌苏里斯克经济贸易合作区等境外园区,形成口岸与腹地、境内与境外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力争到2015年,把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建设成为黑龙江省沿边开放的核心区。对俄、韩、日周边国家经贸科技合作战略的前沿区,成为国家对俄及东北亚开放的门户、枢纽和桥头堡,新亚欧大陆桥上国际通道的重要节点。

以上依据充分说明我市总体规划修改的必要性,牡丹江未来的发展定位要求我市应该编制更符合当及未来前发展形势的总体规划。

根据《城乡规划法》及国务院《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我市还需编制原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及修改强制性内容专题论证报告。

二.组织并确定编制机构。

综合考虑,第一,哈工大是我省最著名高校,哈工大设计院对我市实际情况比较了解,且做过多个规划项目;第二,距离我市较近,方便方案的沟通和协作;第三,编制费用较低。建议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我市总体规划编制任务。

三.提出规划编制计划。

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共分六个阶段:前期研究阶段、现状调查阶段、专题研究与战略规划阶段、纲要编制阶段、成果编制阶段、成果上报审批阶段。

(一)前期研究阶段(2011年2月11日~2011年4月30日)完成《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前期研究报告》;成立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委员会及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专家咨询组。

(二)现状调查阶段(2011年5月1日~2011年11月30日)完成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专项规划调查,形成《牡丹江市城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建立总体规划现状调查数据库。

(三)专题研究与战略规划阶段(2011年12月1日~2012年5月31日)。

开展23个专题研究,包括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研究、城市住房建设与社区发展研究、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研究、村庄发展研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研究、河湖水系规划研究、等专题。

战略规划主要包括城市发展战略目标与定位研究、城镇体系研究、城乡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研究、生态环境与城市增长边界研究、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新区发展战略研究、旧城保护策略研究及城市文化与风貌特色研究等9个方面的内容。

在此基础上形成《牡丹江2030: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并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规划纲要阶段(2012年6月1日~2012年9月30日)完成《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1~2030)》编制,完成专家评审并修改后,上报市政府、市人大、省政府审议、审查。

审及成果修改。

(六)规划报审阶段(2013年3月31日~)。

上报市政府、市人大;修改完善后上报省政府审批;完成《牡丹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统一信息平台》,宣传发布。

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获批

昆明,云南省省会,具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下文是关于昆明城市规划的最新消息,仅供参考!

21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批复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提出,昆明是云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要逐步把昆明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规划指出,昆明市要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要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43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30平方公里以内。

规划还提到,昆明市要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

云南省人民政府:

昆明是云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全面参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统筹做好昆明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昆明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406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与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优化村镇布局,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43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3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昆明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疏解区域过境交通,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发展轨道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实施水资源配置、引水、节水工程,提高中水回用比例,全力保障用水安全。特别要加强滇池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改善入湖河流和湖体水质。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石林、九乡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文明街等历史文化街区,云南陆军讲武堂旧址、抗战胜利纪念堂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依托以滇池为核心的自然山水格局,做好城市整体设计,突出美丽春城和高原湖滨城市的风貌特色。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昆明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昆明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昆明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昆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昆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xx年9月16日。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xx省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xx市城市总体规划(xxx1—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xx是我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xx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xx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在促进两岸共同发展、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发挥门户作用。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全市域1699.39平方公里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统筹安排岛内外城镇空间布局以及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共同发展。拓展闽台合作,促进两岸融合;加快厦(门)漳(州)泉(州)一体化发展,统筹安排产业布局,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城市常住人口控制在5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4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潮)、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强对鼓浪屿—万石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鼓浪屿等历史文化街区,集美学村和xx大学早期建筑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北部山体及联通山海的河网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加强对沿海地区开发建设的控制和引导,控制好天际轮廓线,保护好自然水体、生态岸线和景观风貌,突出山水相融、城景相依的海湾型城市景观特色。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xx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xx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xx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xx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xx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xx省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xx市城市总体规划(x1—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是我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xx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xx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14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6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xx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西海岸新区规划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西海岸新区的批复》(国函〔〕71号)要求,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进创新驱动和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新兴产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对外对内开放,努力发展成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为探索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径发挥示范作用。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做好环胶州湾道路系统的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在保护和利用好既有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基础上,稳妥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风暴潮、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崂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七、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齐长城遗址、琅琊台遗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保护好城市天际线和景观视廊,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延续城市文脉,形成集山、海、城于一体的空间格局和红瓦、绿树、碧海、蓝天有机交融的风貌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xx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xx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xx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xx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xx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合肥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汇报

县人大常委会:

1则同意通过成果,并要求设计单位按照专家、领导提出的意见对成果做出最后的修改。现《临洮县城总体规划》成果修改已完成,规划所指县域是指临洮县行政区范围,面积2851平方公里。

一、县域规划。

1、县域人口规模及用地规模。

规划预测2015年县域总人口为58万人,城镇化水平30%,城镇人口17.4万人;2020年县域总人口为60万人,城镇化水平40%,城镇人口24万人;2030年县域总人口为63万人,城镇化水平60%,城镇人口37.8万人。

2、县域城镇空间结构。

县域城镇空间结构采用“点轴—组团”发展模式的非均衡发展策略,到2030年,县域城镇体系形成“一心一轴三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为县域中心城区,重点建设中心城区,突出在县域城镇发展的核心地位。

一轴:即沿洮河的城镇发展轴。

三区:北部现代产业城镇集聚区、南部商贸旅游城镇集聚区、东部生态农业城镇集聚区。

北部现代产业城镇集聚区包括中铺镇、太石镇、辛店镇、新添镇,是未来临洮县的重点发展区,承接兰州的产业转移。南部商贸旅游城镇集聚区包括中心城区、龙门镇、玉井镇、2衙下集镇、南屏镇,是临洮县的商贸旅游发展区。东部生态农业城镇集聚区包括峡口镇、连儿湾镇、窑店镇,该区域生态环境较脆弱,是未来的生态农业发展区。

3、到2030年,把临洮建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富有特色的现代化生态宜居城乡一体化发展区。

二、中心城区规划。

1、城市规划区范围界定。

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北至八里铺镇镇域北部边界、南至洮阳镇镇域南部边界、东西分别至岳麓山、西岩山的山脊线,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约为175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北至北外环路,南至衙下路,东至岳麓山,西至边海公路,面积约35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城市性质。

规划确定中心城区城市性质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信息中心;兰白经济区内文化底蕴深厚的山水园林城市;全省最佳的宜居养老休闲度假基地。

3、中心城区规模。

规划预测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确定为2015年12万,2020年15万,2030年22万。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6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15平方米以内。

4、中心城区发展方向。

规划确定临洮的城市发展方向为:以向北发展为主,适。

3当向西、向南发展,严格限制跨越岳麓山继续向东发展。

5、中心城区空间结构。

规划确定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为“一心、两带、七区”的总体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一心:即行政文化中心,集中了临洮主要公共设施,包括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体娱乐、医疗卫生等多种服务功能。

两带:分别指城市综合发展轴和滨河景观发展轴。城市综合发展轴贯穿南北的司晨新路、灰盐市、北大街,狄道南路、狄道北路向北延伸到八里铺北路;串联各组团中心,是临洮城市建设发展主轴。滨河景观发展轴依托洮河绿化景观建设,由南至北串联文化体育、休闲旅游等多种城市休闲娱乐设施,是临洮滨河生态休闲景观发展主轴。

七区:按主要功能中心城区将形成发展重点各异的七大功能片区。主要包括:老城综合居住片区、行政办公片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王家大庄物流园区、新城综合居住片区、洮河西部的文体休闲片区及休闲旅游片区。

现将《临洮县城总体规划》成果随文报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合肥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汇报

(2015年6月2日)。

随着“创城”工作的不断深入,**在面上全面推进的同时,进一步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攻克时艰,全力打好道路治理、河道整治、集贸市场整治、老旧小区整治等区域整治“攻坚战”,全街道“创城”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已投入资金3500余万元,投入人力25000余人次,集中整治灵山大街、佛光路、泰良路、老泰莱路、五马大街等10余条主干道路,快速清理双龙河、唐庄河、胜利水渠等5条河流,新改扩建凤台、魏家庄等4处集贸市场,集中治理东岳、华新、冯家庄、宁家结庄等10余个老旧小区(村庄)。按照6月底达到复审验收标准的工作总体要求,我们所有区域性集中拆迁工作计划在6月10日前全部完成。

止目前,集中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800余家;清理整治花园路、东湖路、温泉路等道路露天烧烤30余家;拆除乱搭乱建、违规棚厦4000余平方米;拆除收缴违规广告牌匾600余块,更换广告牌匾1500余块;建设景观遮挡墙3000余米,修建沿街花坛5000余米,栽植各类绿化苗木10余万株。

二是集中精力开展河道专项治理。上高辖区内有胜利水渠、双龙河、唐庄河、明堂河、梳洗河等5条河道,多年来由于管理不到位,河道护坡破损严重,河道内垃圾遍地、杂草丛生、污水横流,严重影响了泰城东部的整体形象和沿途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自“创城”工作开展以来,我们立足实际,围绕“拆、挖、挡、绿、刷”等几个方面,主动作为,治理成效初显。以胜利渠为例,拆除水渠周边沿老泰莱路、佛光路有碍观瞻的乱搭乱建、占道经营、违规棚厦300余个,清理整治广告牌匾400余个、旱厕20余个,投入人力3000余人次,动用各类机械560余台套,清挖水渠5000余米,清运垃圾2万余方,沿水渠垒建遮挡墙1500余米,安装防护网1000余米;沿胜利水渠及老泰莱路重新绿化,补栽雪松、冬青、柏树、石楠等绿化苗木2万余株;沿水渠粉刷美化墙面2000余米,粉刷整治老泰莱路沿途经营店铺墙面1000余米,胜利水渠及老泰莱沿途环境面貌快速提升。

三是集中精力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治理。辖区内现有北上高大集、老泰莱路桑家疃苗木市场、老泰莱路旧货市场、凤台大集、上高集(魏家庄集市)、魏家庄小市场等农贸市场,随着辖区居住人口的急剧增长,农贸市场规模越来越大,相继出现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不仅严重阻碍了交通,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目前,已经建成占地4000余平方米,能容纳500余个台面的魏家庄农贸市场一处;正在建设能容纳200个摊位的老光明机械厂农贸市场、占地1.5万平方米的佛光路凤台农贸市场;按照“创城”对农贸市场建设的标准要求,投资200余万元,改扩建凤台创业大街农贸市场;老泰莱路桑家疃苗木市场已在创业大街东段选址,正在规划设计;老泰莱路旧货市场正在清理搬离。

四是集中精力开展老旧小区(村庄)专项治理。上高辖区内老旧小区与老旧村庄、零星单位宿舍及新建居民小区混杂交织,整治工作点多、面广、量大、任务艰巨。目前,老旧小区有东岳、利民、华新、凤凰、岱银、新凤等;老旧村庄有冯家庄、西张店、西张庄、范家灌庄等10余个;另外还有属地单位零星宿舍等。我们针对现状,围绕“拆、清、建、刷、绿”等几个方面,迅速开展工作,成效明显。目前,华新、东岳、利民等“清、刷、绿”同步推进,已完成整治工作量的80%,小区环境面貌快速改善;新凤小区以拆除违建为突破口,集中拆除小区内违规建设及占道经营60余处;宁家结庄村“拆、刷、建”相结合,村内南北主干道路违章建设拆除已接近尾声;冯家庄、西张店、西张庄等“拆、刷、绿”相结合,老旧村庄整治效果初显;140余家驻地单位及零星宿舍以“清、刷”为主,正在按照计划快速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城市总体规划方案评价

一、国务院原则同意《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佛山是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珠三角地区西翼经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佛山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佛山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797.7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统筹中心城区与外围各级城镇规划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发挥佛山市在珠三角西翼的带动作用,加强广(州)佛(山)肇(庆)的产业和生态安全合作,推进广佛同城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2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18.26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佛山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合理安排城市内部布局,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区域交通枢纽。发展轨道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加强对西樵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加强历史城区、街区和地段的保护,重点保护好佛山祖庙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要加强对重要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延续城市文脉,建设好具有岭南风貌特色和传统水乡风格的风景旅游城市。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佛山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佛山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佛山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佛山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佛山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2月19日。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

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下文是国务院关于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欢迎阅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

成都是四川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成都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功能,提高成都市对西南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成都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城乡融合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75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坚持城乡全域规划,在统筹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促进中心城区转型提升和功能疏解,着重发展卫星城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农村新型社区,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互动发展。推进成(都)德(阳)绵(阳)区域合作,加强产业互补和城市功能对接。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36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成都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研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的批复》(国函〔20xx〕133号)要求,创新体制机制,着力促进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提升国际综合竞争能力;着力发展高端产业,建立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把天府新区建设成为以现代制造业为主的国际化现代新区,打造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业宜商宜居城市、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推进成渝交通一体化。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按要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等重点防灾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涝特别是防震和防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强对青城山?都江堰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宽窄巷子、大慈寺等历史文化街区,金沙遗址、武侯祠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加强环城生态区的规划控制,防止城市无序蔓延。保护好自然山体和水体,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突出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有机交融、古城风貌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城市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成都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成都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成都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成都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xx年11月26日。

城市总体规划批复范文

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总体规划的批复,仅供参考!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银川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西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银川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银川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310?5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与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3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52?8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银川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推进步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严格保护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贺兰山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民族特色。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西夏古都城市格局和西夏王陵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依托银川“塞上湖城”的自然形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保护好山水、岸线和视线通廊,突出银川市的地域特征、民族文化和时代风貌。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银川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银川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银川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银川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银川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区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xx年9月2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请审批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年)(20xx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乌鲁木齐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和面向中亚西亚的国际商贸中心。《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乌鲁木齐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一带一路”沿线重要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3783.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对各类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的统一规划和统筹管理,推进乌昌一体化进程。加强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的沟通,促进兵地融合。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乡镇(团场),优化村庄(连队)布局,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现代化。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地区提供服务。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4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513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乌鲁木齐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发展轨道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城乡社会治安综合防控机制,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震、防风、防洪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推进工业、交通和建筑领域的节能,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发展。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大对细颗粒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控制,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加强水资源保护,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循环利用率,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加强对水磨沟、南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促进居住社区的民族团结。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大小十字及建国路周边特色传统街巷、乌拉泊古城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开展城市生态修复和综合环境整治,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构建人工和自然有机结合、民族特色与现代风貌交相辉映的城市景观。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乌鲁木齐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乌鲁木齐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乌鲁木齐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区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xx年1月8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南京是江苏省省会,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南京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南京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58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区域和城镇,优化村镇布局,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与上海、杭州等长三角中心城市的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南京与周边城市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7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52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南京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南京江北新区规划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的批复》(国函〔20xx〕103号)要求,坚持规划先行、改革先行、法治先行和生态先行,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更加注重自主创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合作,与上海浦东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联动发展,逐步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努力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绿色发展的现代化建设道路。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疏解区域过境交通,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钟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七、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整体保护历代都城格局及其所依附的山水环境,重点保护好城南、明故宫、鼓楼—清凉山历史城区,颐和路、梅园新村等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依托南京山水相间的自然形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彰显文化古都、滨江城市、人文绿都有机融合的风貌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南京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南京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南京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南京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南京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20xx年7月3日。

县城城市总体规划报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成都是四川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成都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功能,提高成都市对西南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成都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城乡融合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75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坚持城乡全域规划,在统筹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促进中心城区转型提升和功能疏解,着重发展卫星城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农村新型社区,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互动发展。推进成(都)德(阳)绵(阳)区域合作,加强产业互补和城市功能对接。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36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成都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研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的批复》(国函〔〕133号)要求,创新体制机制,着力促进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提升国际综合竞争能力;着力发展高端产业,建立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把天府新区建设成为以现代制造业为主的国际化现代新区,打造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业宜商宜居城市、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推进成渝交通一体化。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按要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等重点防灾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涝特别是防震和防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强对青城山?都江堰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宽窄巷子、大慈寺等历史文化街区,金沙遗址、武侯祠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加强环城生态区的规划控制,防止城市无序蔓延。保护好自然山体和水体,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突出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有机交融、古城风貌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城市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成都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成都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成都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成都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11月26日。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浙江省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年)(20xx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宁波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宁波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建设水平,逐步把宁波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重点加强中心城及外围组团的规划统筹,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56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与上海、杭州、舟山等周边城市的合作,共同开展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做好市域城乡空间管控,加强对所属县、市的规划引导。对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要统筹规划,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39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2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严禁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切实提高城市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加快港口、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动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高度重视城市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要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预留好各类设施用地并加强规划控制,保障建设实施。要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重点提高城市应对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能力。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发展。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绿色生态城区、绿色住区建设,强化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引导城市转型发展。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

六、强化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要在市域范围内加强各类生态功能区的分级分区保护,构筑“连山、串城、面海”网络化的整体生态安全格局。对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列入禁建区,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执行。加强对东钱湖、鸣鹤-上林湖、天童、溪口等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湿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建立海洋生态保护体系,加强对象山韭山列岛海洋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重点保护甬江口、象山港、三门湾等近岸海域,严格控制向海域排放污染物,合理控制海洋养殖业的密度,加快沿海绿化、防护林的建设。

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城市常住人口规模,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建设宜居城市。将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目标纳入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旧城有机更新,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大运河(宁波段)世界文化遗产,慈城、石浦、许家山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秀水街、伏跗室永寿街等历史文化街区,天一阁、庆安会馆等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近现代重要史迹、建筑。要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强化滨海地区规划管控,加强对三江六岸(余姚江、奉化江、甬江水系组成的景观走廊)整体空间形态和滨江特色风貌的控制引导,保护好自然山体、水体,营造集江南水乡与现代港城于一体的城市特色,突出“江、河、湖、港、桥”的独特风貌。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宁波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不得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宁波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宁波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宁波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宁波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情况

同志们:

今年,在县xx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严禁在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影响园林式山城形象”的议案,这个议案凝聚了代表的智慧和心血,集中了民意,反映了社情,这是人大对政府工作大力支持和帮助的具体体现,扎实有效地办理好这个议案对于我们实现在全市率先突破发展、建设商洛生态经济强县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县政府对此次议案高度重视,经过专题研究,决定在城区开展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由县政府三名县长任组长,14个相关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对以前年度城区乱挖滥建案件进行了排查整理,在此基础上,确定了这次整治的方法、步骤、重点和方向。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城区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旨在进一步明确治理任务,夯实治理责任,强化治理措施,确保人大议案办理落到实处,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城区建设环境明显得到改善。刚才,县林业、国土、城建、水保等部门作了发言,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作了重要指示,请同志们一并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城区是我县重要的经济社会区域,做好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是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客观要求。城市建设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休戚相关,城区环境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我们不能很好的治理城区环境,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放松城区环境保护工作,一旦造成重大的环境破坏事件,必将带来严重的后果。如果放任乱挖山体、破坏生态植被和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行为继续发展,必将对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坏,对资源造成巨大的浪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就得不到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得不到维护和发展。为此,各有关部门和乾佑镇、下梁镇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扎实做好本次整治工作。

2、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商洛生态经济强县的主要内容。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我县城乡乱占滥建、乱开山体、破坏生态现象尤为突出,严重影响了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为了规范城区管理,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商洛生态经济强县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城乡开展乱占滥建、乱开山体、破坏生态植被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山体管理,运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坚决扼制乱占滥建、乱开山体、破坏生态等现象,确保柞水县的整体生态建设,为实现商洛生态经济强县提供保障。

3、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是我县建设和谐人居环境和生态园林式山城的有效途径。我县城区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森林覆盖率高,工业污染相对较少,天蓝地绿、山青水秀。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旅游产业作为三大产业之一来优先培育发,并把城区作为园林式旅游山城来定位建设。为此,保护好城区植被及整体生态环境显得尤为需要。各部门、各有关乡镇要树立保护周边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周边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营造周边环境就是创造生产力的观念,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切实开展好本次整治活动。

4、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是规范城区建设秩序和化解建设矛盾的基本要求。近年来,随着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规划建房因四邻协议、采光等原因引起的矛盾纠纷问题日显突出。为了化解社会矛盾、保一方稳定,主要领导把因城区建房引起的上访问题亲自拿在手上,多次召开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建房户参加的协调会、听证会,解决建房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借此次整治活动的东风,进一步强化干部的政治意识、法制意识和政策意识,认真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切实把城区建设管理的工作职责、监管责任真正落到实处,才能规范城区建设秩序,促进社会稳定。

二、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努力把城区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近年来,我县城市环境建设工作,特别是城区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悉心监督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认可,但客观的讲,我县城区综合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植被破坏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环境治理工作依然十分艰巨。本次专项治理工作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问题,从不利的方面来说:一是近年来乱占滥建、乱挖山体案件不断发生,突出案件刹而不止;二是整治措施存在一定问题,案件处理上存在“以罚代批”现象,违背立法精神,援引法律条款不够准确和全面,主要表现在处罚结论上只罚款不拆除、不并处恢复原状,执行没有到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三是部分执法人员存在“当老好人”、“不愿得罪人”和“敷衍应付”等错误思想,监管不严,执法不力。因此,在城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势在必行,希望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公检法机关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把“严”字贯穿工作始终,把治理任务落到实处,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一批违法人员,达到震慑违法犯罪、教育干部群众、维护县城安全、创建园林式山城的目的,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联合执法水平。切实维护城区建设秩序,保护城区生态环境,努力提高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1、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这次整治活动,主要任务是对城区乱挖山体、毁坏设施、破坏生态植被等问题进行整顿治理。重点要在“查”和“处”上下功夫,紧紧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违法行为开展整治活动:一是在县城周边,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乱占滥建、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乱挖山体、破坏植被、毁坏防洪设施的违法行为;二是不按程序办事、违法行政和违规审批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三是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监督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

2、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在整治活动中,各相关部门既要切实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又要相互协作、紧密配合、齐抓共管。一是由县林业部门负责,县城建、国土、水保、环保等部门配合对城区破坏生态植被、占用林地案件的进行清理整顿;二是由县国土部门负责,县城建、环保等部门配合对城区乱占滥建、乱开山体进行清理整顿;三是由县水保部门负责,县国土、城建等部门配合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土石料、建筑垃圾倾倒入河中或其它未经批准的地方的,要责令其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要组织强行清除,并处罚款;四是由县公安机关负责,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出现的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人和事,立案严查重处,并公开曝光;五是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于违法违纪进行修建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党政干部,通过一定程序,依照党内纪律和干部管理条例,该查办的立即查办,该免职的坚决免职,坚决拆除一批房屋、罢免一些领导、处罚一批干部、恢复一片绿地、教育一片群众,达到遏制全县特别是城区乱开挖、乱建设的整治目标,为我县建设商洛经济生态强县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3、规范程序,依法整治。本次专项整治调查处理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贯彻此类法规的实施细则,以及国、省、市、县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来执行,运用这些法规要做到条文得当,依据充分,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行政诉讼法》的检验。立案调查是做好本次整治工作的保证,相关部门在调查处理工作中要做到立案准确,办案认真,程序合法,处理有序,宽严适度,区别对待。凡是以前年度发生的案件,虽然已做了处理、但执行未到位的,必须以原处理决定限期执行到位,在规定期限没有执行到位,一律按现行法规和政策进行查处。凡是对本年度以前违法违规而没有进行处理的,纳入本次范围予以处理。凡是20xx年1月1日之后违反的、已处理并执行到位的,对其中重大案件要在原处理的基础上重新复查处理。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城区乱挖山体破坏植被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单位和各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挂帅,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责任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业务干部为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人员、经费、责任三落实,上下协调,分工负责,为专项整治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本次整治活动中被确定为重点案件的,相关部门要成立专案组,排除一切阻力,集中力量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案件,要限期结案,并在广播电视上予以暴光。一是抓好重点案件的办理工作。县城建、国土、林业等部门要各自确定10个以上的重点案件,进行重点查办,以达到教育群众的目的。各部门查处案件过程中,必须严格执法,认真履职,不怕得罪人,不办人情案,一定要做到铁人铁面办铁案,如果哪个案子出了错误,要追究办案工作人员以及所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二是做好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工作。要结合当前开展的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工作,制定本单位内设机构及责任人的执法责任,加大对行政不做为的处理力度。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政府法制办的沟通联系,并将处理决定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并认真抓好落实反馈工作。对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的案卷,相关部门要立即制发处罚决定书,送达执行。对不属本次审查范围的案件,相关部门要督促落实到位。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相关部门要依法进行纠正完善,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后制发处罚决定。

3、强化督促检查力度。本次整治工作涉及的区域之广,任务之重在我县城区整治工作中尚属首次,需要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和紧密配合,力求形成工作合力。林业部门要切实发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牵头负责、综合协调和面上的工作指导,及时向县整治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国土、城建、水保、环保等部门要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相互配合、自觉主动接受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须定期向县政府书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府将次专项活动列为重点督办事项,视工作开展情况随时进行督查,对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和解决。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要灵通信息联系,严明工作纪律,同时所有案件必须在6月10日前调查结束,并将处理意见分期分批报县政府,县政府届时将对部分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各职能部门,建立由城建、林业、水保、国土等部门参加的城市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城建部门负责规划,林业、水保部门负责审核,国土部门负责审批,完善城区山体、植被保护网络,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同时,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得失,深入调查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一是由县林业局负责,调研起草全县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整治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由县林业局负责,调研起草全县工作联席审查审批制度;三是由县监察局负责,县政府法制办配合,制定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整治活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四是由县林业局负责,制定城区建设中乱挖山体破坏植被整治活动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同志们,本次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

已经确定,任务已经明确,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下一心,克难攻坚,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以实际行动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以及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建设系统20xx年领导干部年中工作会议。围绕今年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目标任务,认真回顾总结今年上半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今年下半年的工作。并就建设系统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高班子领导力和队伍战斗力,进行专题研讨。今天的会议,既是一次思想务虚,也是一次再动员。目的是要通过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振奋精神,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下面,我先代表建设党工委、建设交通委,就在建设系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高班子领导力和队伍战斗力,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

今年3月4日,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论述言简意赅、高屋建瓴、立意深远,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世界观和价值观,明确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精辟概括,是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的系统总结,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重要措施。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对于加强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推动党风政风建设,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筑牢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形成和发展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具有重大的意义。

今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要求,体现了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但客观地讲,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的要求,我们的工作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的在处理全局和局部利益的关系方面,考虑全局少了一些;有的在工作中还缺少跨前一步的意识,主人翁意识、服务意识、甘当配角的意识还不够强;有的工作的方式方法还不够科学合理;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运作机制还不够畅通。因此,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推进当前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提高队伍素质,对于促进建设系统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建设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定位,把树立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和长期任务,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和推动城市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开展的动力,结合实际,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教育,努力形成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氛围。

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宣传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纳入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作为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研究制定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的规划和措施。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与查找党性党风和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新普陀的奋斗目标结合起来;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通过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使“八荣八耻”成为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基本行为准则,努力形成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氛围。通过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使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真正做到知荣耻、辩是非、分善恶、懂美丑。为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上新水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道德保障。

三、注重实践,切实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转化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重在落实,贵在实践。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直接体现了“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建设系统各单位要坚持知行统一、教育和实践相结合,德制与法制并举、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党员领导带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原则,注重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实践。今年上半年,我们完成了两项重要工作,一项是文明城区的成功创建,一项是轨道交通动拆迁,打了两个漂亮仗。下半年的工作任务仍然很重,我们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实践,寓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于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实践之中,通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上新水平。在当前,要特别强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是要树立大局意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城市建设和管理目标任务,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就是要有敢闯敢创的精神,有一种“嗷嗷叫”的工作状态和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勇于和善于克服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瓶颈”和难题;就是要有一种争创一流的意识,注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就是要讲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超常规地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到学在前面、做在前面,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带头实践者,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引导广大建设者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中去,用自己的人格力量激励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切实把“八荣八耻”转化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四、突出重点,着力提高班子领导力和队伍战斗力。

去年,通过开展保持党员。

先进性教育。

活动,建设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力和队伍战斗力有了明显提高。但是,按照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和在实践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面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班子领导力和队伍战斗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仍然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我们要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提高班子领导力和队伍战斗力的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通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理论思维的能力、实践根本宗旨的能力、协调处事的能力和破解难题的能力,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结合换届选举和领导班子调整充实,把践行“八荣八耻”的作为考核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继续加大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的工作力度,加强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努力造就一支适应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需要,拉得出、打得响,善打硬仗、能打胜仗的干部队伍。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同志们: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是建设系统下半年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建设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放在突出位置,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这次领导干部工作会议,我们还将安排专题交流研讨。希望大家做到认真准备、深入思考,虚实结合、注重实效。在交流研讨中,要重点理思想、讲精神、谈推进工作的思路。要通过交流研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振奋精神,落实措施,确保20xx年城市建设和管理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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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07.3.29

一定年限内对城市市区、郊区及与城市发展有关的地区各项发展建设的综合部署,是对城市发展的战略安排,是战略性的发展规划。

指城市在一定地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分工城市性质。

1集中式布局的城市:网格式、环形放射状。

2分散式布局的城市:组团式、带状、星状、环状、卫星状、多中心与组群城市。

3集中分散相结合:早期集中式,后期分散组团式发展土地适宜度。

1根据城市已建及待建区内土地利用的自然及现实状况,对土地的生态适宜度进行分析评价。

2根据生态适宜度制定城市经济布局原则,确定相宜的产业结构,进行合理的产业布局。

生态城市规划与传统城市规划相比的特点。

区域性、系统性、动态性、综合性、生态导向性城市远景规划。

是城市扩展到稳定阶段对城市总体发展做出的结构、布局、形态的设计与安排。原则:

城市用地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的总称,不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

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xx省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xx市城市总体规划(x1—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是我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xx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xx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14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1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6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根据xx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西海岸新区规划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西海岸新区的批复》(国函〔〕71号)要求,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进创新驱动和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新兴产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对外对内开放,努力发展成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为探索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径发挥示范作用。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做好环胶州湾道路系统的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在保护和利用好既有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基础上,稳妥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风暴潮、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崂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七、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齐长城遗址、琅琊台遗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保护好城市天际线和景观视廊,加强对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延续城市文脉,形成集山、海、城于一体的空间格局和红瓦、绿树、碧海、蓝天有机交融的风貌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xx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xx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xx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xx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xx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xx省人民政府:

一、原则同意《xx市城市总体规划(x1—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是我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xx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不断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逐步把xx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在促进两岸共同发展、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发挥门户作用。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全市域1699.39平方公里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统筹安排岛内外城镇空间布局以及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共同发展。拓展闽台合作,促进两岸融合;加快厦(门)漳(州)泉(州)一体化发展,统筹安排产业布局,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xx年,城市常住人口控制在5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4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新区。要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港口、机场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潮)、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要加强对鼓浪屿—万石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鼓浪屿等历史文化街区,集美学村和xx大学早期建筑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北部山体及联通山海的河网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加强对沿海地区开发建设的控制和引导,控制好天际轮廓线,保护好自然水体、生态岸线和景观风貌,突出山水相融、城景相依的海湾型城市景观特色。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xx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xx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xx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xx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xx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情况

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总的来说是要根据家宝同志在总结北京总体规划修编成功经验时提出的“政府组织、专家领衔、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要求进行。

第一,明确修编的原则。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原则是什么?培炎同志在昨日的讲话已讲得非常透彻,主要应遵循以人为本、社会公平的原则;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的原则;城乡互动、区域协调的原则;资源集约最大化的原则;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原则;提高城市竞争力的原则等。这些原则都应该在总体规划修编的过程中加以坚持。

第二,规范修编的审批。规划修编不是要不要审批的问题,而是要规范化。在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中,规划修编的周期短于法定周期,这是正常的。即使是城市规划法,在西方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也是5?d7年动态调整的。如果城市总体规划一经制定20xx年不用调整,那才是不现实的。既然规划存在动态变化,那就容易出现“一任书记、市长,一张规划”这种盲目现象。所以我们就要强调规范规划修编的审批。根据汪光焘同志的意见,我想在这么几种情况下,规划需要重新修编并报批:一是上一轮规划实施时间到期的。二是建成区已接近或超过原来的规划区,城市总体规划当然要重新修编,这是对城市发展调控的需要。三是影响城市发展格局的重大项目的设立。如举行亚运会、奥运会,需要重新布局卫星镇,总体规划不修编行吗?首钢搬迁,总体规划不修编行吗?四是规划之间的衔接。五是行政区划调整。除此之外,应采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方法来替代而不一定要重新修编规划。总之,总体规划的修编审批应该有适当的规范,既要适应快速城镇化期间强化对城市发展的调控需要,又要能对“一届政府、一张规划”的盲目性起到制止的作用。

第三,突出规划的强制内容。强制内容是规划的底线,但是强制内容的范围应该减少,不能搞得太多,而且有些规定的强制内容可以授权省厅进行调整,各省根据不同性质的城市(是否历史文化名城)有所增舍。强制性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规划区的范围。规划区实际上是一个规划调整圈,规划区范围的扩大是保护区范围的扩大,是规划管制范围的扩大,是为了保证城市健康发展的需要,这一点很重要。现在,规划修编中的城市规划区的范围都在扩大,这是正常的。北京市现在的总体规划的规划区范围含盖了所有的行政区,把西边的山地全部划入规划区范围,就是为了保护山地。如果不把山地纳入规划区范围之内,失去规划的管制就会导致在山区乱砍树、乱建房或开山炸石。所以,家宝同志反复强调北京的山是要保护的,山是北京的一个城市特色。为了保山,把山也划入规划区,这是很对的。二是禁止开发的地区,一定要严格划定。经科学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应该是禁止开发的。我们希望这些基本农田都应该是科学划定的,不能在现在的规划区外围简单地再划一个圈就是基本农田了,这是不对的。三是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地、地质灾害带等都应该作为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域。四是重要的基础设施用地一定要留出来。像合肥的总体规划,我觉得其设想还是比较好的,规划中的6个污水处理厂,分散布局、中水就地回用,这就是资源节约型的总体规划思路。五是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的界线。六是生态治理的目标和防灾工程。强制性内容是城市总体规划的底线,是城市发展的基本骨架。底线是不可轻意改变的。如果要改变,必须要通过严格的程序。所以,对于总体规划的修编审批,应该突出强制性内容,减少对一般指导性内容的审查,从而保证编制审批的及时性和科学性,提高对城市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力度。这对我们城市的健康发展是很有利的。

第四,注重专家领衔。不论是在总体规划修编前的专题研究,还是规划编制结果的审查,都要注重专家领衔。专家要领衔规划编制的全过程,规划的跟踪研究、监督检查也要由专家领衔。任何一个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都要由其规划审批机关相对应的部门派出或指定一些专家检查把关。如总体规划由省政府审批的,就由省建设厅指定派出三分之一以上的专家到这个城市,为这个城市的规划把关。现在有这么一种倾向,一些城市的书记、市长为了使体现其个人意志的规划得以通过,就有所选择地找若干专家,像风景区规划的会审就找旅游专家来,这样当然就容易通过了。打个比方,一只熊猫生病了,需要请专家来救治,结果请来了一个美食专家,美食专家能对生病熊猫的救治出什么高招呢?炖汤。你说这样的专家能为规划把什么关?所以,规划编制与审查应该以城市规划类专家为主体,吸收其它方面的专家参加,绝对不能请不懂行的专家来评审或修订城市总体规划。这方面的教训已经够深刻的了。如深圳市近年来准备搞一个城市内部的污水处理方案,邀请了单一的水利专家来做,结果搞了一个污水大搬家的方案,投资额达几百个亿。城市规划专家和污水处理专家们都表示反对。一次次的研究讨论,足足搞了一年零五个月,花了几千万元。最后由钱正英带队的综合型专家队伍来了,认为水利部门原来搞的规划是彻头彻尾的错误。对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定来讲,必须以城市规划专家为主,再结合其他专家共同领衔审查。组建以城市规划专家为主体的城市规划委员会,不论对保证总体规划的修编质量,还是提高对城市重大基础设施论证研究的科学性来说,都是很重要的。

第五,强调持续研究。这是曾培炎同志在昨日的讲话中所强调的。每个城市都要有1、2个或者3、5个重点研究的课题。而且每一轮总体规划的修编都有1、2个研究的侧重点。新一轮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解决城区空间有机分散布局的问题。因为北京是一座超大型城市,主城区人口已经超过了900万人口,必须建立若干卫星城分流人口,所以提出来“两带多中心”的布局,这就是本次规划修编的核心。如再不进行空间分离的话,那北京此次的总体规划是失败的。为解决北京的空间布局问题,在开始进行总体规划修编一年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就召集了一些专家进行了北京空间形态的专题研究,提出了“两带多中心”方案,这就是一个持续研究、重点研究的结果。只有进行超前的重点研究,才能使得整个规划的修编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第六,倡导部门合作。部门合作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相关部门要协同,合作与服从是一致的。现在,我们强调城市规划法是基本法之一,要求所有的单位都要服从规划法。规划修编内容涉及铁路、交通、航空、军事机关等部门,在规划的讨论、修编过程中,一定要广泛地征求这些部门的意见,只有征求了他们的意见,我们的规划可以在他们的任何大院之内实施。因为这个规划是经你们讨论同意的,必须遵守。更何况经审批的规划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任何下位法律都要服从规划法。现在我们发现,正在编制的京沪高速铁路没有一个入口是与城市规划协调的,这就遇到问题了,根本的原因是高速铁路建设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不够。二是要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相协调。大家之所以认为河北省的经验非常重要,就是因为山东、河北都采用了这种办法。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两个规划,既要强调规模上的协调,更要强调布局上的协调,只有空间布局上的协调才可以把建设用地、基本农田协调起来。任何一种制度,它的成熟都是有一个历史过程的。城市规划作为一种制度,在西方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在中国也有50年的历史。我们的院校培养规划专业本科生,院校专业设置要花多长时间?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国城市规划作为一门工程科学和社会制度,起码得到了有50年历史的院校相关专业的培养制度的支撑、法规的支撑、人才的支撑。如果这些都没有,光是订出一个制度来,发一个文件,叫各地执行,后果是非常糟糕的。现在是不同成熟程度的制度在碰撞,这就需要我们具备高度的政治技巧,高度的协调能力。我们主张在省一级统一协调比较好,因为省以下的土地是统一管理的,在这个层次上进行协调比较有意义。对此,建设厅要主动,建设部当然也负有一定责任,你们提的意见都有合理性。所以倡导部门合作是非常重要的。

第七,优化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一种民主化制度,应该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地吸收民智来保证规划修编的科学性。总体规划作为一种法定的规划,必须要有全体市民的监督和拥护。所以说我们主张规划研究成果公示、规划的多方案公示、规划的结果公示,而且要组织专家、群众对话。群众的意见采纳与否,其原因也要公示,规划审批以后再公示。这里强调专家与群众对话是吸收民智、引导民主最好的途径,专家领衔与公众参与两者是可以相互强化的。

第八,强化监督检查。我们要缩短规划的审批周期,严格专家把关,严格部际评审,但更重要的我们要推行规划督察员制度,同时还要布置规划的效能检查。同志们都要求进行一次全国的规划法检查,所以,我们这一次将联合监察部对全国的规划进行一次效能检查,实际上也就是一次城市规划执法检查,希望各个省厅和市长高度重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依法修编和执行规划、行政领导是不是越权干预规划、相关部门是不是协同实施规划,同时要检查到底是谁在挑战规划法。当然我们也要检查城市规划的审批流程是不是公开、公正、廉洁、高效。

总之,我们应该通过以上八个方面的措施来纠正少数地方、少数同志在规划修编过程中存在的盲目性。希望大家能够把思想统一到两位领导的讲话精神上来,回去以后既要充满信心,又要脚踏实地,更要抓住机遇,把我们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做得更好!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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