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潢设计合同(模板19篇)

时间:2023-11-27 07:06:34 作者:曼珠

在签署合同协议之前,双方需要充分了解和明确各自的权益和义务。在合同协议的签订过程中,以下是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装潢设计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业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设计方”)

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委托及工作内容

1.1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__ ___先生担任,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行政楼1f、2f、3f、4f、5f及顶层。

首层

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接待前台

会议室、洽谈室、音控室、茶水间、产品展示区

宾客电梯厅、玻璃旋转楼梯

男女卫生间

第2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洽谈室、办公室、茶水区

男女卫生间

客用楼梯、玻璃旋转楼梯及公共区域

第3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会议室、办公室、茶水区及公共区域

男女卫生间

第4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办公室、茶水区、弱电间及公共区域

男女卫生间

第5层及顶层

宾客电梯及通道及公共区域

会议室、董事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茶水区

男女卫生间

1.3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计划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服务范围

2.1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电气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与咨询。

2.2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

3.内装设计

业方本着对设计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设计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设计方担当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设计方承诺明了业方的标准,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对业方所有的项目进行内部装修整体设计。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设计方应本着节省项目业方用于装修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压力。

a.家俱配置图。

陈述所有固定装置、家俱图样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装饰拟定规格表标明编号,以便查阅材料规范说明。

b.建筑资料图

陈述关键性地点构形,如间隔墙位置,标明尺寸等资料以供建筑师使用。

c.天花图

陈述所有有关天花资料如物料、造型、饰面、颜色、灯具铺设、灯具之选择、机械资料,以供特聘之专业顾问,如灯光设计人员,综合于其设计内。

d.配电图

陈述有关电器/设备所需之机电插座位置、机械设备构形及位置等

e.地坪饰面图

陈述所需地坪饰面、颜色、材料规格、地台高差、新地坪标高。所有项目将配合材料规格编号。

3.3施工图说与施工规范

3.3.1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业方或其委任的其他顾问应已提供所有设计方认为必需的数据、图说等,使设计方能够着手进行最后细部设计、绘制图说和施工规范的准备工作。

3.3.2设计方需将用于施工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饰,制作成图表及详细清单。

(a)图说清册及详细目录。

(b)图表详列家饰、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

(c)在需要时,为不同装修材料和装修方式提供颜色样式和材质样品。施工图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室内立面图

陈述墙身高度、饰面、保安系统位置、机电资料及固定装置项目、艺术摆设位置资料、配合材料规格及施工规范、标明编号。

(b)施工大样图

陈述所有固定位置详细资料及配置。

(c)客房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规格说明、图样、家具详图、数量、相片、物料样板资料。

(d)公共区域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窗帘、地毯、艺术品摆设之规格说明。

3.3.3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邀请承包商投标或对内装设计工作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惟所有承包商之选定均属业方的权责,设计方对承包商之任何举措、疏忽或不履约的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4协调与检验

3.4.1设计方需定期视察施工场所,并需与业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设计方。业方于提出要求后,设计方应在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关切业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执行,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理念进行。为避免双方于设计工作之进行过程中对本案的服务范围有任何疑义,以下条款规范双方之功能及其责任与义务。

5.1设计方需提供所规定之设计图说与进度表和服务。

5.2所有计划方案、草图、报告与规范应以中文制作,以方便业方人员理解设计方的全部设计意图,且可在任何工作地点为之,设计方必须时时配合与业方或其项目管理单位之核定时程与进度表提送。

5.3所有内装设计图说、家具和照明设施之设计与图说,均属设计方的著作,在合同双方履行本合同后,业方享有设计方提供给业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图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5.4设计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样品外,不得对任何人、团体和公司发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货物、代表业方接受任何的投标,或提供其它服务。

5.5所有施工场所及其它所有的会议记录均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制作。所有会议记录均需发送给设计方。除非因为修改而变更,否则此记录均视为在会议中正式确认的决定。

5.6于业方自付的成本和费用下,业方需指示其建筑师派用所有必要的绘图员和绘图办公室之设备以能将设计方的图说汇入业方的建筑图上,设计方亦需自行提供为达成服务范围所需之绘图设备和所有耗材及纸张之一切费用。

5.7业方需应设计方的请求,供给设计方所有关于设计需求上所必需的书面数据,让设计方创造一个整合的内装设计。

5.8设计方可应业方的请求,提出艺术师/技工或专家,以执行特殊内装或工程,例如马赛克、雕塑、壁画、雕刻的玻璃和绘画等。本项艺术师/技工或专家等的聘用需为业方认可,且其一切费用或津贴需由业方另行商议后由业方支付。

5.9设计方需在下列项目中作出建议并协助业方选择:

(a)灯具开关、插座和电话接点。

(b)装饰的门把和五金配件。

(c)卫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用于前述第1.2条中规定的区域。

6.费用

6.1本合同之设计服务费为_ __人民币(__人民币)其中包括设计方在工作期间为本项目的原因所花费的具设计资质图纸及审图配合、旅差、通讯费、邮递费、光盘制作、出图费用、印刷费用、文具用品等相关的所有杂费。

6.2付款进度为:自合同签订七天内应付款元人民币

第一、二阶段完成应付款(施工图出图完毕)元人民币

第三、四阶段完成应付款(竣工图出图完毕)元人民币

7.终止合同及部分服务

7.1业方可予设计方__10_天的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合同。__10_天书面通知期满后,本合同将被终止而不影响业方继续支付以下费用的义务:

(a)所有应付而尚未支付于设计方之款项。

(b)所有已完成且应付之各阶段的设计服务费用。

(c)所有对正在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为免产生争议,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将如同已完成该阶段或该等阶段而应付的费用。

(d)本合同规定应付的协议费用余额的百分之_叁拾____的损害赔偿金。由于设计方的原因引起的业方终止本合同,本条不适用。

(e)所有应偿还及实付费用和支出。

7.2如因业方的下述各项情况,设计方可在予以业方____10____天的书面通知后终止本案:(a)业方表现出有意放弃此项目。

(b)业方无法或拒绝或疏于支付到期之费用给设计方。

(c)业方在司法审判的管理,或遭清算管理,或遭破产管理的状况下。

(d)业方不履行本案服务范围需配合设计方的义务或干扰设计方的工作。

8.转让条款

8.1业方及设计方之任一方如未经其另一方书面之方式同意,不得转让本案予第三方。

9.合同之变更或修正

9.1本案内之所有规定对双方均具约束力。除非以书面之方式并经双方签认,否则,任何对本案之条款及条件的变更或修正均属无效。

10.合同解释与仲裁

10.1于合同执行间,所有发生于业方和设计方间对合同内任何事务之争议或差异,则应提交上海仲裁部门处理,若双方无法就单一仲裁人之选定取得共识,则应提交三名仲裁人决定,其中双方可各选定一名仲裁人并由此二名仲裁人共同推举第三名独立之仲裁人。

10.2本合同之解释及裁定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或事项拥有审判权。

11.本合同一式四份,设计方、业方各持两份。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

四川省装潢设计合同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旅游线路为: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共计天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_程表》。《旅_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年月日时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第八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_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4、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应当按照《旅_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旅_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负责人:

电话或传真: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装潢设计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方”)。

受托人:______,注册办事处位于_____(以下简称“设计方”)。

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__________假日酒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

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委托及工作内容。

1.1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__________先生担任(),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

合同。

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酒店区域(指除酒店内的厨房、机房等专业封闭场所外的所有客用区域,如餐饮场所、客房、健康中心、俱乐部,公共区域中的大堂、门庭、楼梯、浮廊通道、消防楼梯间、后台等整体酒店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场所)。

地下层bm2。

地下停车库客用区域、电梯间、相应走廊及消防楼梯间。

地下层bm1。

-男女员工更衣室。

-员工餐厅。

-员工通道及相应电梯间、楼梯间。

地下层b1。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男女更衣室。

-健身房。

-室内游泳池。

-美容院。

-康乐中心。

首层。

大堂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台。

-大堂休息厅。

-宾客电梯厅及内装。

-前台办公室。

-一组男女卫生间。

-大堂客用扶梯及浮廊。

第2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全日营业餐厅(西餐厅、咖啡吧)。

-主题餐厅。

-一组男女卫生间。

-客用楼梯及浮廊。

第3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商务中心。

-宴会前厅。

-宴会厅。

-___间会议室。

-设有____个贵宾的中式餐馆。

-行政休闲厅。

-_____组男女卫生间。

第4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间(其中包括所有豪华标准间、套房)。

-行政办公室。

-一组男女卫生间。

第5至9层。

-宾客电梯及通道。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_间(其中包括豪华标准间、套房、行政楼层、总统套房)。

-9层上达10层城市俱乐部的客用楼梯间、楼梯及浮廊。

第10层。

-宾客电梯及通道。

-城市俱乐部及水疗中心(spa)。

-一组男女卫生间。

﹡﹡本项目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区域。

﹡﹡本项目中的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区域。

﹡﹡本项目中的建筑外立面。

﹡﹡本项目中的外围景观设计。

1.3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

工作计划。

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服务范围。

2.1设计方的服务分为四(4)个阶段完成。此四段如下页第3.0条中之说明。

2.2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极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与咨询。

2.3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与业方或其委任之顾问的咨询与协商,以获取致一经过整合之设计方案。

2.4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请参照本案第5.13、6.9、8.1(a)及8.1(b)条款)。

2.5对与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需包括色系与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规范、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但不包括任何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该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应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委任之顾问提供。

2.6对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将只限于为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方案的咨询服务。

业方本着对设计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设计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设计方担当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设计方承诺明了业方的建设杭州西湖畔高标准的,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五星级酒店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对业方所有的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项目进行内部装修整体设计。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设计方应本着节省项目业方用于酒店固定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压力。

3.1第一阶段:空间设计与家具陈设配置。

3.1.1与业方举行前置作业会议或讨论会,确认并建立所有设计与功能之需求内容、设计程序、进度时程及发展各楼层之平面配置大样。

3.1.2与业方及其项目协调员或受其委任之其它顾问分别协商以建立内装之设计范围及内容。

3.1.3针对上述第1.2条中指定之所有区域的概要平面设计的发展整合建筑师之设计理念、业方之需求,以及作出推荐。

3.1.4设计方依据第1.2条约定,与提送所有区域之概要平面设计予业方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一阶段的完成。平面配置大样应能反映功能需求、空间规划,包括地面标高、天棚净高、平面家俱配置、隔断位置等。

3.2第二阶段:理念。

3.2.1第二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二阶段也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此阶段,设计方需发展色系及配色系统之规划和家具之遴选、地面墙面天花布置、初期施工图、立面图和透视图之描绘(请参照8.1(c)条款)以便清理室内装潢的基本理念。

3.2.2设计方需送交一份执行内装设计所需包含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固定式之内装,其估计费用应由业方的建筑师或经业方任命的估算师决定。设计方需协助提供估算师所有估算费用所需之装修配置计划以及建议单价。

3.2.3设计方于提交业方本阶段所需完成之设计图说、装修材料及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二阶段完成。

本阶段设计方提交的成果应充分考虑到结构、水、电、暖通、照明、音响等其它专业的需求,并按4.0条款给出意见。

a.家俱配置图。

陈述所有固定装置、家俱图样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装饰拟定规格表标明编号,以便查阅材料规范说明。

b.建筑资料图。

陈述关键性地点构形,如间隔墙位置,标明尺寸等资料以供建筑师使用。

c.天花图。

陈述所有有关天花资料如物料、造型、饰面、颜色、灯具铺设、灯具之选择、机械资料,以供特聘之专业顾问,如灯光设计人员,综合于其设计内。

d.配电图。

陈述有关电器/设备所需之机电插座位置、机械设备构形及位置,如地台电制、墙身风冷系统、出回风隔栅等。

e.地坪饰面图。

陈述所需地坪饰面、颜色、材料规格、地台高差、新地坪标高。所有项目将配合材料规格编号。

3.3第三阶段:施工图说与施工规范。

3.3.1第三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三阶段亦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次阶段,业方、其内装协调员或其委任的其他顾问应已提供所有设计方认为必需的数据、图说等,使设计方能够着手进行最后细部设计、绘制图说和施工规范的准备工作。

3.3.2设计方需将用于第1.2条之区域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饰,制作成图表及详细清单,并需列明合格供货商之材料。本项图表或可提供为未来采购和安装之基本数据,其方式如后述:

(a)图说清册及详细目录。

(b)图表详列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

(c)在需要时,为不同装修材料和装修方式提供颜色样式和材质样品。

施工图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室内立面图。

陈述墙身高度、饰面、保安系统位置、机电资料及固定装置项目、艺术摆设位置资料、配合材料规格及施工规范、标明编号。

(b)施工大样图。

陈述所有固定位置详细资料及配置。

(c)客房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规格说明、图样、家具详图、数量、相片、物料样板资料。

(d)公共区域样品规格。

装饰装潢设计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方”)

受托人:______,注册办事处位于_____(以下简称“设计方”)

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__________ 假日酒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 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

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 委托及工作内容

1.1 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__________先生担任(),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 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 酒店区域(指除酒店内的厨房、机房等专业封闭场所外的所有客用区域,如餐饮场所、客房、健康中心、俱乐部,公共区域中的大堂、门庭、楼梯、浮廊通道、消防楼梯间、后台等整体酒店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场所)

地下层bm2

地下停车库客用区域、电梯间、相应走廊及消防楼梯间。

地下层bm1

- 男女员工更衣室

- 员工餐厅

- 员工通道及相应电梯间、楼梯间。

地下层b1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男女更衣室

- 健身房

- 室内游泳池

- 美容院

- 康乐中心

首层

大堂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台

- 大堂休息厅

- 宾客电梯厅及内装

- 前台办公室

- 一组男女卫生间

- 大堂客用扶梯及浮廊

第2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全日营业餐厅(西餐厅、咖啡吧)

- 主题餐厅

- 一组男女卫生间

- 客用楼梯及浮廊

第3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商务中心

- 宴会前厅

- 宴会厅

- ___间会议室

- 设有____个贵宾的中式餐馆

- 行政休闲厅

- _____组男女卫生间

第4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间(其中包括所有豪华标准间、套房)

- 行政办公室

- 一组男女卫生间

第5至9层

- 宾客电梯及通道

-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_间(其中包括豪华标准间、套房、行政楼层、总统套房)

- 9层上达10层城市俱乐部的客用楼梯间、楼梯及浮廊

第10层

- 宾客电梯及通道

- 城市俱乐部及水疗中心(spa)

- 一组男女卫生间

﹡﹡本项目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区域

﹡﹡本项目中的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区域

﹡﹡本项目中的建筑外立面

﹡﹡本项目中的外围景观设计

1.3 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计划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 服务范围

2.1 设计方的服务分为四(4)个阶段完成。此四段如下页第3.0条中之说明。

2.2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极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与咨询。

2.3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与业方或其委任之顾问的咨询与协商,以获取致一经过整合之设计方案。

2.4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请参照本案第5.13、6.9、8.1(a)及8.1(b)条款)。

2.5 对与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需包括色系与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规范、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但不包括任何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该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应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委任之顾问提供。

2.6 对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将只限于为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方案的咨询服务。

3. 内装设计

业方本着对设计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设计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设计方担当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设计方承诺明了业方的建设杭州西湖畔高标准的,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五星级酒店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对业方所有的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项目进行内部装修整体设计。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设计方应本着节省项目业方用于酒店固定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压力。

3.1 第一阶段:空间设计与家具陈设配置

3.1.1 与业方举行前置作业会议或讨论会,确认并建立所有设计与功能之需求内容、设计程序、进度时程及发展各楼层之平面配置大样。

业方:

设计方: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装潢设计合同

设计方无需为电力、机械系统设计出工程图纸,但需提供图纸显示出器具位置使用系统回路设计图,并注明水、电、空调等动力需要量及正确位置并配合专业设计师的要求提出自己所知的建议。

3.3.3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邀请承包商投标或对内装设计工作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惟所有承包商之选定均属业方的权责,设计方对承包商之任何举措、疏忽或不履约的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3.4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审批承包商标单或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估算师,以确认投标者之投标案均符合设计之设计图与规范的要求及选定之材料。任何与设计图说、规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级材料,均需经设计方审验同意。

3.4第四阶段:协调与检验。

3.4.1设计方需定期视察施工场所,并需与业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设计方。业方于提出要求后,设计方应在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关切业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

合同。

执行,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理念进行。

3.4.2设计方需在业方的要求和指示下依本案第7.0条提供一名全职的工地协调员(以下称为“工地协调员”)在施工现场对关于室内装修之工作进行检验,联系并与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它顾问、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进行协调。工地内装协调员应逐日核对数据并提供此数据予任何需要单位,以利室内装修施工与安装作业进行。

3.4.3工地内部协调员应遵照设计方的指挥并使用设计方之技术协助以利协调与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4.4工地内装协调员需有必要只授权和责任,以能代表业方接受或拒绝任何室内装修工作之成品以维持室内装修工作成果能达到合理的标准与品质。

3.4.5工地内装协调员应在设计方的指挥下针对第1.2条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编列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

3.4.6假使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自行雇佣工地内装协调员,其内装协调员应接受来自设计方的指挥,惟本项工地内装协调员的所有薪水、红利和费用均由业方负责。

3.4.7设计方(在工地内装协调员之协助下)针对1.2条款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完成提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视为本设计合同第四阶段的完成。

4.除外之合同服务项目。

前述条款所述之设计方工作范围与责任并不包括合同没有具体提及的,酒店以外的其它工作范围及责任。所有未提及之项目均应适用本条款并认定为合同外之工作范围。有关该等除外工作包含下列各项:

4.1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酒店所有工作区域外,属业方的建筑师极其它顾问之专业及责任范围的所有区域。

4.2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所有工作区域外,所有与室内装修工作无关的建筑或其它专业工作项目,惟任何影响到客房结构、户型设计及组合调整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应针对装饰设计及酒店运作的需要及时提出相应的书面调整要求,以便建筑设计师进行相关的调整。

4.3所有照明、电器或机械项目和其它同类项目安装图或配线图或设计图等。惟任何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仍会依业方的要求给予书面的建议。

4.4空调系统设备的设计。但所有空调出风口及回风口等设施之整合应依照业方顾问的要求包含在工作范围内。

4.5非装饰设计的施工图说或计算数量,或场地钢筋混凝土、一般性结构工作、给排水配管、照明与所有机械的服务。

4.6厨房和洗衣房设备的设计和规范。

4.7研究调查业方整体项目预算之可行性。

4.8因遵照当地法令之规定而需与地方当局协调,而致需配合修改设计,或任何为配合取得执照或认可等之申办所需用之特别图说。

4.9任何为与前述合同条款规定之服务区域毫无关联区域所需之设计及咨询工作。

4.10投标和合同文件的准备。然而,设计方需提供业方所有其于本案范围内之详细设计图说和规范,以为据以包含在其投标/合同裆中。价目及数量表,招标和合同文件以及合同管理均非属设计方的责任。

4.11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及采购。然而。设计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就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和采购阐述与设计意图及主题相关的意见,并予业方委任之专家密切配合以适切反映专业顾问的设计理念于设计之中,最终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成果。

4.12施工/制造图或竣工图均由业方、其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提供。

5.设计工作之执行。

为避免双方于设计工作之进行过程中对本案的服务范围有任何疑义,以下条款规范双方之功能及其责任与义务。

5.1设计方需提供如第3.0条之第一至四阶段所规定之设计图说与进度表和服务。

5.2所有计划方案、草图、报告与规范应以中、英文对照制作,以方便业方人员理解设计方的全部设计意图,且可在任何工作地点为之,惟设计方必须时时配合与业方或其项目管理单位之核定时程与进度表提送。

5.3所有内装设计图说、家具和照明设施之设计与图说,均属设计方的著作,在合同双方履行本合同后,业方享有设计方提供给业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图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业方承诺在未经设计方的同意下,业方不得或同意它方使用于本案范围以外之用途,除非是业方用于本项目内的替换、对外宣传推广或扩充方面。

5.4设计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样品外,不得对任何人、团体和公司发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货物、代表业方接受任何的投标,或提供其它服务。

5.5所有施工场所及其它所有的会议记录均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制作。所有会议记录均需发送给设计方。除非因为修改而变更,否则此记录均视为在会议中正式确认的决定。

5.6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需提供所有悬挂框架、托座、挂钩或其它设备之图说及规范,以为设计方就其木造或装潢固定物之设计整合人建物主结构,例如梁柱、楼地板、墙壁和楼梯间。

5.7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甚或建筑师在设计方的要求下,需提供存有所有(公制)图说的计算机磁盘。设计方为第一阶段提供的图说将为1:100的比例,而第二及第三阶段的图说将视各区域的情况为1:50、1:25和1:20的比例,并将由设计方指定。

5.8于业方自付的成本和费用下,业方需指示其建筑师派用所有必要的绘图员和绘图办公室之设备以能将设计方的图说汇入业方的建筑图上,设计方亦需自行提供为达成服务范围所需之绘图设备和所有耗材及纸张之一切费用。

5.9业方需应设计方的请求,供给设计方所有关于设计需求上所必需的书面数据,让设计方创造一个整合的内装设计。

5.10设计方可应业方的请求,提出艺术师/技工或专家,以执行特殊内装或工程,例如马赛克、雕塑、壁画、雕刻的玻璃和绘画等。本项艺术师/技工或专家等的聘用需为业方认可,且其一切费用或津贴需由业方另行商议后由业方支付。

5.11设计方需在下列项目中作出建议并协助业方选择:

(a)灯具开关、插座和电话接点。

(b)装饰的门把和五金配件。

(c)卫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用于前述第1.2条中规定的区域。

5.12为避免产生争议,在第3.0条中规定的阶段设计工作,或可在任何次序或以反向顺序或同时进行,但设计方相关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将不受应依原时间顺序完成各阶段之付款的限制。

5.13若业方有所指示,且在获付按6.9条规定可征收的每日视察费用及按第8.1(a)和8.1(b)规定的“需补还开支”的前提下,设计方可在前述任何阶段定期到业方/顾问的办公室或项目施工地进行海外探访,出席任何协调或检验会议。

6.费用。

装潢设计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方”)。

受托人:______,注册办事处位于_____(以下简称“设计方”)。

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__________假日酒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

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 委托及工作内容。

1.1 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__________先生担任(),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 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 酒店区域(指除酒店内的厨房、机房等专业封闭场所外的所有客用区域,如餐饮场所、客房、健康中心、俱乐部,公共区域中的大堂、门庭、楼梯、浮廊通道、消防楼梯间、后台等整体酒店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场所)。

地下层bm2。

地下停车库客用区域、电梯间、相应走廊及消防楼梯间。

地下层bm1。

-男女员工更衣室。

-员工餐厅。

-员工通道及相应电梯间、楼梯间。

地下层b1。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男女更衣室。

-健身房。

-室内游泳池。

-美容院。

-康乐中心。

首层。

大堂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台。

-大堂休息厅。

-宾客电梯厅及内装。

-前台办公室。

-一组男女卫生间。

-大堂客用扶梯及浮廊。

第2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全日营业餐厅(西餐厅、咖啡吧)。

-主题餐厅。

-一组男女卫生间。

-客用楼梯及浮廊。

第3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商务中心。

-宴会前厅。

-宴会厅。

-___间会议室。

-设有____个贵宾的中式餐馆。

-行政休闲厅。

-_____组男女卫生间。

第4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间(其中包括所有豪华标准间、套房)。

-行政办公室。

-一组男女卫生间。

第5至9层。

-宾客电梯及通道。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_间(其中包括豪华标准间、套房、行政楼层、总统套房)。

-9层上达10层城市俱乐部的客用楼梯间、楼梯及浮廊。

第10层。

-宾客电梯及通道。

-城市俱乐部及水疗中心(spa)。

-一组男女卫生间。

本项目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区域。

本项目中的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区域。

本项目中的建筑外立面。

本项目中的外围景观设计。

1.3 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计划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 服务范围。

2.1 设计方的服务分为四(4)个阶段完成。此四段如下页第3.0条中之说明。

2.2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极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与咨询。

2.3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与业方或其委任之顾问的咨询与协商,以获取致一经过整合之设计方案。

2.4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请参照本案第5.13、6.9、8.1(a)及8.1(b)条款)。

2.5 对与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需包括色系与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规范、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但不包括任何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该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应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委任之顾问提供。

2.6 对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将只限于为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方案的咨询服务。

经营成本压力。

3.1 第一阶段:空间设计与家具陈设配置。

3.1.1 与业方举行前置作业会议或讨论会,确认并建立所有设计与功能之需求内容、设计程序、进度时程及发展各楼层之平面配置大样。

3.1.2 与业方及其项目协调员或受其委任之其它顾问分别协商以建立内装之设计范围及内容。

3.1.3 针对上述第1.2条中指定之所有区域的概要平面设计的发展整合建筑师之设计理念、业方之需求,以及作出推荐。

3.1.4设计方依据第1.2条约定,与提送所有区域之概要平面设计予业方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一阶段的完成。平面配置大样应能反映功能需求、空间规划,包括地面标高、天棚净高、平面家俱配置、隔断位置等。

3.2 第二阶段:理念。

3.2.1 第二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二阶段也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此阶段,设计方需发展色系及配色系统之规划和家具之遴选、地面墙面天花布置、初期施工图、立面图和透视图之描绘(请参照8.1(c)条款)以便清理室内装潢的基本理念。

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固定式之内装,其估计费用应由业方的建筑师或经业方任命的估算师决定。设计方需协助提供估算师所有估算费用所需之装修配置计划以及建议单价。

3.2.3 设计方于提交业方本阶段所需完成之设计图说、装修材料及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二阶段完成。

本阶段设计方提交的成果应充分考虑到结构、水、电、暖通、照明、音响等其它专业的需求,并按4.0条款给出意见。

四川省装潢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印制。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装饰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章、条例。

3.建设过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

1.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过程内容:

造价或面积:

2.设计内容:

3.设计要求: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详见附件)。

1.本次合同的设计费为(币)元。

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2.设计收费服务内容:(a:量房b:平面布置方案及报价c:设计施工图全套d:陪同甲方全程采购e:配合现场施工五次以上)。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30%,即元。

2.交施工设计图天内,付总设计费的70%,即元。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的设计量向乙方支付费用。(按深圳市装饰设计收费标准规定)。

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逾期天以上来时,乙方有权终止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生项目停、缓建,甲方仍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者转让、转卖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则乙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三。

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负责向施工方做设计交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4.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八条各设计阶段文件的确认。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甲方应尽快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超过下列期限后不给予回复,视为确认。乙方交付方案设计后天,扩大初步设计天,施工图设计天,甲方审查设计文件的时间及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修改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设计工期内。一般方案修改不再绘制效果图。方案阶段发生整体修改或者重新设计,按以下办法处理:(a)乙方无偿负责整体修改二次方案,二次以上的整体修改,乙方另收取工本费。(b)在上条(a)的基础上,方案仍不满足甲方要求,双方可以在甲方支付设计方案及修改工本费的基础上协商解除设计合同,设计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施工技术配合。

1.甲方如需乙方提供施工技术配合,甲方应支付乙方施工技术配合费。施工技术配合费元。

2.施工技术配合费支付方式:

3.乙方提供施工技术配合应负责下列事宜:

(a)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施工合同;。

(b)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c)指导施工,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第十条其他。

1.如甲方中途变更设计或要求增加设计内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签订合约(为合同附件)。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3.本设计合同在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6.甲、乙方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之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承接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四川省装潢设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内容如下:

一、委托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环境景观设计。

项目地点:

二、委托范围及面积。

整个项目的景观设计。项目总体景观设计面积为约1.6万平方米。

三、委托服务范围。

3.1设计方案。

3.1.1总体景观设计概念方案。

3.2总体景观初步设计方案。

3.2.1总体景观设计总平面方案图。

3.3.2总体景观设计景点意向图。

3.3总体景观施工图设计。

3.3.1总体景观设计总平面图。

3.3.2总体景观设计总放线图。

3.3.3总体景观设计高程图。

3.3.4总体景观设计坐标定位图。

3.3.5总体景观设计植物种植图。

3.3.6总体景观设计给排水图。

3.3.7总体景观设计电路图。

3.3.8分项景观设计图。

3.3.9委托设计所需出具的其他设计材料。

乙方应保证所出具设计及施工图纸能保证甲方能够依照图纸正常施工,设计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四、委托服务收费。

总价:元,大写:元整。

五、委托设计时间。

5.1乙方于年月日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1项,即环境景观设计方案。

5.2乙方于年月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2项,即环境景观设计初步设计。

5.3乙方于年月日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3项,即环境景观设计施工图。

六、设计成果提交。

6.1乙方完成3.1既总体景观初步设计方案,经签定认可的设计成果,3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大图展板一套(设计文本电子版全套)。

七、付款方式。

7.1签定合同后7天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元(大写:元整)。

7.2乙方提交完全部设计文件资料,并提供全部发票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用元(大写:元整)。

7.3工程施工完成2/3,设计效果甲方满意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部分设计费元(大写:元整)。

八、甲方责任。

8.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按时支付设计费。

8.2甲方在景观施工过程中如需设计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方可执行。

8.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印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索赔。

九、乙方责任。

9.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

9.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交付的文件及图纸等技术资料,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9.3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并达到甲方满意为止。

9.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及份数提交设计文件给甲方。

9.5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或施工方)发现有设计缺陷或错误,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日内应通过传真或邮件或现场解决等方式及时进行更改与补充完善。

9.6非乙方原因延误提交时间时,乙方须有甲方顺延时间书面证明。

9.7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等服务内容,必须经甲方认可。

9.8乙方提交图纸后在甲方施工的过程中应派人参与工程施工的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及工程工程验收。

十、违约责任。

10.1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乙方如果未经甲方同意,而因自身原因延迟提交设计成果,甲方每天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罚。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返还已经支付的设计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10.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损失,除返还设计费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其它。

11.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

四川省装潢设计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建筑面积:

3。使用性质:

4。房屋结构:

二、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m2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m2元/m2计取,设计费总计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即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x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元后,乙方在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张,总计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法定人:

电话:

代表人:

现地址:

邮编:

四川省装潢设计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_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___________;。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

委托方:武汉众邦德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武汉市全森艺术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就如下项目修改设计,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江城学院水栖中心、北一门教学楼前广场景观工程。

工程地址:江城学院新建教学楼南侧水栖中心、教学楼北侧门前广场。

二、委托设计内容:

根据甲方确定的方案效果图,对原设计图纸进行修改设计。乙方向甲方提供修改后的蓝图8套,dwg电子版1套。

三、设计时限:年月日接受委托设计,甲方在最终方案效果图上签字后,方进行施工图设计,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

四、价款、付款方式:

1、增加水栖中心面积按3144m2增加面积*7元/m2合同单价=2.2万元。

2、广场修改面积4494㎡,按每平米5元计算,总价2.25万元整。

3、关于大门结构设计费3万元整(不包含浮雕艺术创作设计、翻模在内)。

以上费用总计7.45万元整。

为保障甲、乙双方权益整个设计费用将分二次支付:

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乙方按要求完成全部设计图纸,图纸及电子版经甲方签收认可以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总设计费用的70%。

第二阶段(跟踪服务):乙方在甲方整个设计、施工过程中需进行跟踪服务,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待景观施工完成并验收7天内,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30%设计费。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对乙方设计工作内容进行审核和确认,以便乙方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正和实施。

2.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以便促进乙方工作正常开展,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推迟后续工作。

3.甲方有权对设计方案提出具体要求和建议。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须严格保守甲方经营机密,不向第三方提供涉及该项目的有关信息。

2.乙方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工作进度计划工作。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4.乙方提供施工图8套,同时提供dwg格式电子版一套。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乙方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说明或未在规定时间要求内对乙方设计方案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由甲方承担。

2.如乙方违约,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内容,每延误一天由乙方承担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按天累计计算。

八、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委托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签字盖章之日即为生效。

委托方:武汉众邦德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托方:武汉市全森艺术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室内装潢设计合同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设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设计规格。

一、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_________元。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3天内应付首期款合同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2、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3天内应付款合同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3、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3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合同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4、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10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额的_________%。

5、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应付还甲方双倍设计费。

1、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

四川省装潢设计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项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四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成果。

第五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法。

5.1甲方应支付本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5.2支付方法为: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本合同总价的20%首付款,即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乙方在完成本项目设计并得到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本合同80%的尾款,即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6.2.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百分之一。

6.2.4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6.2.6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解决,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自年月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室内装潢设计的合同

婚姻状况:未婚民族:汉族。

诚信徽章:未申请身高:172cm。

人才测评:未测评体重:63kg。

人才类型:应届毕业生。

工作年限:0职称:

求职类型:实习可到职日期:随时

月薪要求:面议希望工作地区:广州,,。

工作经历。

毕业院校:广东省电子商务技师学院。

室内装潢设计合同

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后,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完成的设计量向乙方支付费用。(按深圳市装饰设计收费标准规定)。

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逾期天以上来时,乙方有权终止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生项目停、缓建,甲方仍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者转让、转卖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则乙方有权索赔。

装饰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安装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依照(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尚水龙城售楼中心装修工程

2.客户名称:江西水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认的工程报价单中的项目为准,总工程造价预计为叁拾肆万元整。施工单价以双方签认的工程报价单中单价为依据,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增减设计或增减施工、安装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4.双方商定本工程工期为完成全部施工及安装项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至月

1.开工前,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提供可供乙方施工用的必须场地。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的一切费用。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5.甲方指派人员参与或监督工程施工的,甲方所派人员的行为,甲方应予以承认。

6.及时履行乙方的其它协助义务。

1.乙方派出专职工地工程人员,负责合同的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责。

3.严格按照双方签认的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1.乙方施工队进场一星期内,甲方预付报价单中工程款总额的30%。

2.施工及安装竣工后,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并且按照预算项目报价结算,甲方再给付乙方全部工程款的50%;总体验收合格后给付至总工程款的95%,余款5%做为质保金,一年期满无异议后结清。

3.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调整后的施工图纸所提供的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经甲方认可并有甲方代表签证的现场施工签证单的工程量为准。

本工程所需应由乙方自购的施工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且必须是由甲方指定和认可的品牌方可施工。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2.乙方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属于乙方施工安装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负责。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进行合同终止协商,并由责任方赔偿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给对方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代表签字):

盖章:

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室内装潢设计合同

1、甲方如需乙方提供施工技术配合,甲方应支付乙方施工技术配合费。施工技术配合费元。

2、施工技术配合费支付方式:

3、乙方提供施工技术配合应负责下列事宜:

(a)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施工合同;。

(b)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c)指导施工,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装饰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双方责任感,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的经济利益,经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酒店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市 路***酒店

3、工程内容:装修***酒店三层至八层房间共86个连走廊及电梯大堂(六层)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70个工作日,由签合同后第十五天(施工队进场)开始计算。

2、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得以顺延,但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

3、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认为有变更设计的需要,须经甲方认可后进行调整,工期相应得以调整。

第三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3、余款5%保固金在六个月保修期满时全数支付;

4、余款5%保固金在十二个月保修期满时全数支付。

5、所有加/改数须在工程完成并经确认后十五天内付清。

第四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进行施工,施工项目列表说明,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所提供材料样版须由甲方确认。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如要变更装修设计,须事先通知乙方,在变更资金、材料落实之后,乙方予以实施。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认为有变更装修工程之需要,应与甲方先行协商,确认后施工。

第五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由甲方验收。

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之施工项目列表逐壹验收,以修改后样版房质量为标准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1、负责工地施工水电;

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3、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4、承包方负有12个月的保修期责任,由交工验收当天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在接乙方通知后七天内进行检查,经双方鉴定,属乙方施工问题,由乙方即行修复,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由甲方负责。

发包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除工期得以顺延外,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十五日后不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解决办法

1、发生争议时,双方应耐心协商;

2、协商不成时,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本合同在保修期届满前结清款项后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室内装潢设计合同

1、如甲方中途变更设计或要求增加设计内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签订合约(为合同附件)。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3、本设计合同在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6、甲、乙方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室内装潢设计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5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三条:质量要求。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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