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租租赁合同(专业18篇)

时间:2023-12-03 05:57:49 作者:曼珠

租赁合同是为了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一种法律文件。接下来是一些租赁合同示范,供您参考和了解一些常用的合同条款。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建筑面积97平方房屋结构框架层数1。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

1、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5年,自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

2、甲方给予乙方50天免租。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5万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98940元大写:玖万捌仟玖佰肆拾元整:前三年租金不变,后两年在原租金基础上递增百分之六。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每年的1月1日前交至出租方。

3、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房屋保证金5000元。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10%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一个月前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位置、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_____的房屋,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仅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租赁期届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届满日前90天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一)甲乙双方议定房屋租赁费为人民币______元。

(二)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现金支付第一年度租赁费;以后按年于租赁费到期日前90天一次性现金支付下一年度的租赁费。甲方收款时应出具收款收据并载明租赁费的起止时间。

第四条 房屋的使用、维修、建设。

(一)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房屋和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并负责房屋和相关设施的维修维护。

(二)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安全结构,不得开挖开凿墙体、天花板、地板、梁、柱。

(三)乙方因正常使用需要,可在房屋内进行装饰和固定资产建设。但装饰或建设的规模和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乙方必须合法生产经营,办齐有关生产经营许可证、环保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应当办理的证照,并承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经济、民事、刑事等责任。甲方不负上述责任。

(五)乙方要安全合理使用甲方的房屋,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全面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因乙方管理、使用、装修、停租时搬迁拆除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灭失,乙方应负责维修,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无法恢复原状或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损失本身和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六)水电费、卫生费、政府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停租时吊顶、地板、门窗、墙面装饰、水电、外墙广告箱架等附属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拆除。

第五条 房屋的原状和相关设施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收回房屋,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租赁费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达到弥补乙方全部损失为止。

(二)在租赁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终止,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租赁费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达到弥补甲方全部损失为止。

(三)乙方逾期交纳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除补交费用外,每逾期一天,按上述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如逾期支付租赁费,除补交租赁费外,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日租赁费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乙方逾期归还房屋,除补交租赁费外,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赁费三倍的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赔偿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支付首期租赁款项后生效。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利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在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

3、未按照约定付清房屋租赁费;

4、逾期未交纳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5、未按照约定或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7、损坏房屋和附属设施没有恢复原状;

8、将房屋转租、分租、转借或与他人交换使用;

9、空置房屋。

(三)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完毕。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四)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其它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好友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租赁标准

甲方同意将位于“中国?**国际商贸城” ____________号商铺(以下该物业)租给乙方作为经营___________使用,本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

二、 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三、 租金、其它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商铺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押金_____________元。

2、下年房租根据临街行情增加,其它费用自理。

3、房租按每个季度交。

四、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相当于三个月租金)作为押金,租赁期满后,乙方无违约行为,则甲方将押金还给乙方,押金不计算利息。

五、租赁期内,该商铺的水、电费,垃圾清理费,物业管理等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无权转让店面。

六、违约责任,合同生效终止

租赁期间乙方所有的人身安全、财产、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1、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天,则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罚金。

2、合同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有意延长期限,应租赁期满前四个月内向另一方发出申请,经协商同意后,另行签订后续合同,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3、如双方不延长租赁期限,则合同终止,乙方必须在三日内清场退出,并需按该商铺的原设计进行恢复,否则没收押金。

七、其它事项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或者异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解决未果,可向租赁物所在地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店铺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定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租赁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诺租用该房屋的用途为:_________。

物业租赁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租金标准:每年租金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每年租金应提前一个月将房租支付给甲方。

2、在租赁期内产生的水电费、电话费、广告费均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或公司交纳。

1、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负责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立即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商铺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双方协商,乙方愿意租赁甲方在金塔水乡北岸4-15号商铺,商业使用,第一年房租5000元(伍仟元整),为一次性付清。第二年房租随行就市。

二、一年租期未满,而乙方提出退房时,甲方所收房租不予退回乙方。

三、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或不需继续租用,都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乙方若不继续租用,则需在租期满后一日内搬出,协商租期满后,要续租则房租涨价不超过20%。

四、租房期内乙方要爱护房屋及室内设施,不得损坏不能随意改造,如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和变更租赁用途,必须甲方同意,租期内乙方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租期内属于该商铺水、电费用由乙方直接向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缴纳,逾期不交而发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承担。有关物业费、卫生治安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容易损耗品自行更换,在租赁期结束退房时,必须保证易损品、墙面、地面及管道的完好。

七、乙方在商铺租赁期内应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注意安全,如发生被盗,被抢或者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他人或自身损失和伤亡,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利用铺面进行非法活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使用权,同时乙方需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九、在租期内甲方不得收回房屋,如强行收回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投资损失。

十、租期内在不涉及更改原合同单价内容及伤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之后,可以转租或转让(半年之内不得随意转让,一年以后可转让)。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下称甲方)电话:

承租方:(下称乙方)电话:

为了满足xx人民的生活所需,农贸市场经过升级改造后,重新招商签约。市场必须规范管理,根据中国合同法与政府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明确农贸市场档(铺)位的租赁及经营事项,现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租赁档(铺)。

1、甲方同意将位於xx区金沙路边(xx村1号厂房)一农贸市场类,号档铺租给乙方做经营商品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2、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到现场察看过该档(铺),并且签署《农贸市场档位收费标准一览表》及相关管理文件的确认意见。清楚了解该档(铺)的可供使用情况。同时也同意按相关内容执行。无他异议。

二、租赁期、租赁费用。

1、租赁期,定为三年。即自2012年4月日起至2015年4月日止。该档铺交付使用日期为:20xx年4月日。

2、租金及管理费。

租赁期内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管理费每月为人民币:元(大写:);合计人民币元(大写:)。每月01日-05日为交租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当天,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合同押金元;履约保证金元;合同期满乙方按合约向甲方缴清所有费用且没有违约记录的后一个月内,甲方将押金与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乙方。若是乙方有违约记录的,该押金与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水电费:按供水供电部门核定的水、电价格。每月01日-05日准时向甲方缴交水电费。乙方水电费的计算按档(铺)里水电表的行数加公用部分按量推分度数的合计收取(公用水电,每月公布总表的行数)。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依据《农贸市场的管理规定》为乙方提供经营场地,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制止市场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3、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接待业户与消费者投诉。处理日常经营情况,检查监督乙方的经营行为。制止场内外的乱摆乱卖,积极维护业户的正常营业。

4、负责日常环境卫生与公厕的保洁工作。

5、有权处理乙方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对严重影响市场声誉的业户采取停业整顿措施。

6、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大部分业户利益的情况下进行场内布局调整及商品配套等工作。

7、甲方对农贸市场公共地方、公共设施、通道进行管理、对设施维护和保养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公共设施损毁的,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停水停电时,要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安排应变措施。甲方对乙方因以上因素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甲方要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乙方计算并代收水电费。

10、召集业户参加相关会议,为经营业户提供经营信息。

11、依照《农贸市场的管理规定》、《农贸市场的值班安全守则》、《金洲农贸市场防火、防暴、防盗治安管理守则》、《农贸市场计量价格管理守则》的有关条款对违规人员进行清理出场,坚决维护市场的正常营业。

12、甲方对市场临建部分(星铁棚)保留折建权,若遇上级要求或出现危房情况时,甲方有权折除重建。对乙方所产生的影响,甲方只能按乙方进场时收取的建设费未用部分(三年平均计算后剩下比例时间部分)为计赔依据把剩余押金及保证金退还乙方做为给乙方的损失赔偿。礼赔后,甲方有权向乙方终止原合同,重新招商签约。

13、甲方负责市场内商品安全检测工作,各类食品若发生卫生安全问题,乙方必须配合销毁。造成纠纷经有关部门证实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经营范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负税费,自行承担自己的债权债务,自行办理申领开业证照及年审。做到证照齐全,明码标价,亮照经营,照章纳税(费)。

2、守法经营,遵守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穿着制服(费用自理),服从市场管理,文明经商,礼貌待客。

3、维护市场秩序,不乱倒污水,不乱扔垃圾,不准随便在场内门口堆放杂物,不准乱停乱放车辆,不占用公共通道与消防通道。爱护市场设施,配合、协助出租人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的秩序和安全;乙方需使用用电器具,须经甲方同意并自觉遵守市场用电管理规定。

4、做好防火、防盗等治安防范工作,不参与黄赌毒等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明火,不在场内煮食,不乱拉电线,不准堆放易燃,易爆与有毒物品。

5、档铺内自备垃圾桶,门前的集水池与铺位内外的垃圾要自行清理。如经甲方发现乙方乱倒垃圾或不及时清理垃圾,甲方第一次是给予警告处理,第二次以书面形式送达处理意见且书面备档以备下期择优录用。

7、乙方有义务确保租赁期间,有关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做好与之相符的安全、消防、食物卫生等安全隐患的防范措施。购进商品,应当检验商品质量,按规定要求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合同等,建立进货台账。牲畜、禽类等按规定应当检验检疫的农产品,还应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

8、聘请帮工需报甲方备案,并且承担其疏忽或故意导致他人损害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每月工资要付清。如有人投诉此类问题,甲方有权介入处理。

9、乙方由于经营不善而不能继续经营时,可向甲方书面提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甲方需在七天内给予答复。

10、乙方有义务维持市场良好声誉,举报场内违规行为。

11、乙方须自备后备电源或发电机,如发生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停电时,乙方应自行采取应急措施,甲方对乙方的损失无需负任何责任。

12、在租赁期间乙方对自己的所有货物要承担保管责任(如发生火灾、盗窃等)。由于此类事件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不得销售《食品安全法》第28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自觉服从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对商品质量的抽检。经快速定性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乙方应在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14、乙方有义务给甲方提供身份证、计生证、外来人口暂住证与居住地址,并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15、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租时,经甲方写出放行条,乙方有权自行清理自购的可移动的设施和经营工具。但预埋入墙入地的东西不能损坏。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须另行订立书面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期内不得随意改动经营设施和经营范围。否则视作违约,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档(铺)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3、乙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供应政策,不得参与串通哄抬商品价格等恶性竞争行为,否则视作违约,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档(铺)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5、乙方必须依时缴纳租金,管理费和水电费等其他相关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拖欠总金额的百分之五(5%)计收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仍不缴费的,视乙方放弃经营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乙方档(铺)并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

6、如乙方原因需停(歇)业超过3天的,需报甲方市场办公室审批,否则视作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乙方承租的档(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7、乙方在营业期间,如发生严重损害甲方声誉和合法利益的行为或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被有关管理部门处以吊销证照,或拒不执行甲方正当管理要求的,给市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档(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与赔偿责任。

8、乙方因经营不善,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停(歇)之时,乙方必须自行申报有关工商、税务部门并且结算付清各项税费和甲方的费用,才能解除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乙方承租的档(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9、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灾害或国家政策或政府部门规划要求改变,市场使用功能等因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损失各自承担,双方结清款项后甲方在一个月内无息退回乙方的押金及履约保证金。

10、乙方未按相关规定对经快速定性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经查证属实发现三次以上的,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_____%的违约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及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铺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和目的:。

甲方同意将位于__省__市__街的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金和保证金:。

1租金__元/平方米/月。月租金为人民币___元(大写:;租金每月一次付清,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随后几个月的租金在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租金后发给乙方收费凭证前一次性付清。

2.为确保租赁房屋的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并在租赁期内按时结算相关费用,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期满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返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设施和费用:。

1.乙方应负责租赁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租赁税)。

2.如因乙方保管不善或不合理使用造成该物业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损坏或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地砖和天花板。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租赁店铺产权清晰,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将房屋移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2.未经甲方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房屋结构进行任何改动,乙方应在不破坏房屋整体结构及设施的原则下装修房屋,并征得甲方同意..

3.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出借、抵押、合资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租赁期内,因盗窃、火灾等事故造成的损失,以及乙方造成的事故和甲方房屋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5.在不违反租赁的前提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需续租,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然后双方另行讨论续租事宜。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除下列情况外,本合同在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期届满。

2.由于乙方的过错,房屋损坏严重。

3.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行征用或拆除房屋。

5.乙方延迟交付租金超过10天。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而终止合同,应赔偿另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补充协议:。

租赁期内,因国家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按时退出租赁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支付但未用完的租金。

第十条甲方提供产权证明(或有效的租赁权利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提供身份证明。经核实后,双方可以复制对方的文件进行保存。所有副本仅供本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伊春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服务条款地址:_______。

本合同签字人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所有书面文件如通知、信件和法律文件的送达地址。在该地址交付的相关文件未签字或拒绝签字的,以文件退回日期为交付日期。双方确认的服务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

在不限制前款规定的效力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以短信、彩信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另一方预留的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的通知、信函或法律文件,均视为已经送达。

任何一方应在本合同项下保留的服务地址和接收通知的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发生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相关文件通过上述地址/电话/电子邮件送达后,视为已经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收件人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租赁场所地址:xx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物业”)。

二、租赁面积:双方共同确认:该铺按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计。

三、租赁用途:由乙方作经营________________之场所用。

四、租赁期限: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五、免租装修期: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签约之日起_____的免租装修期,但在该装修期限内乙方仍应按有关规定承担除租金之外的其他费用。

六、租金及管理费标准:

2、 该租金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平方米为_____元月租金为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月租金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月租金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月租金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月租金_____元。

3、 该租金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计收。

七、租赁押金: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贰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押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该租赁押金由甲方保管,保管期间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或双方同意解除合同且乙方未发生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将租赁押金免息退还乙方。

八、付款方式:租金按月结算。乙方须于每月伍号前向甲方财务部付讫每月租金。

九、乙方在租赁、装修期间所耗用的水电费、治安费、电话费及政府等到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租赁期间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应按时提供没有权属争议的租赁场所给乙方使用;

2、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遵守物业公司的有关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并对乙方的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法经营,并有权协同国家有关部门对乙方经营进行检查,对于非法,违法经营者,可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民事责任。

4、 乙方逾期未缴纳应缴费用(含租金),每逾期一天,甲方可按逾缴金额的.____计滞纳金;逾期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该铺另作安排,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的权利义务:

1、 租赁期内,乙方享有对该房的合法使用权;租赁期届满,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2、 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和承担其它应缴费用。

3、 乙方对该铺进行装修时,必须提前向甲方书面申请办理装修许可证,并同时将装修方案送甲方审议,在获取甲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开始施工。

4、 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该铺转租、转借、分租或与他人更换使用。

5、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该铺作商业经营之用途、以及该铺的设施结构、布局,并不得闲置该房.

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铺进行扩、加、拆、改建等工程。

7、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自行负责对该铺的物业安全检查和相关维护。否则,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8、 乙方在该铺进行经营前,应自行办妥与经营有关的政府所需手续,并依法缴纳各项费用。

10、乙方在使用该铺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1、租赁期满,乙方必须完整交还该铺,甲方有权视乎需要要求乙方保留或拆除该铺的附属装修设施,同时乙方不得拆除该房内不可分离之装修设施。乙方如有续租意愿应提前不少于贰个月与甲方进行协商,并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12、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及物业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和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不得扰乱公共秩序。

十二、特别约定:

1、 如因不可抗力的缘故(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雷击等自然因素及战争等)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追究。

2、 如因国家征用或拆迁,所得补偿全部由甲方享有,本合同自行终止。

3、 除前述第1、2种情况外,任一方违约的,应根据违约事实及本合同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 任一方如发生违反合同第十一、十二条规定之行为的,则另一方有权计收对方贰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有权决定单方面终止合同抑或继续履行合同。

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位于 临街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商铺坐落于 号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约 m2。

该商铺不得用于任何非法经营。

2、甲、乙双方应互示身份证以真实的证明双方身份,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作本协议附件。

3、该商铺租赁期三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租金: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第一年租金元( )/年,合同期内,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按市场行情在原价格基础上随行就市协商而定。

4、商铺房屋租赁期满乙方如需要续租时,乙方须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同乙方续签合同。

如果乙方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告诉甲方,其自行装修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装修费。或乙方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貌。甲方要收回商铺房屋也应提前一个月告诉乙方。

5、付款方式:一次性缴纳一年的房租,既第一次交纳时间为合同双方签约后2日内交付。以后两年必须在每年阳历月日前交付。乙方如不能按时交付租金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商铺房屋,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若乙方在商铺租赁期内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不退还租金。

出租方(盖章) ____________承租方(盖章)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x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xxxxx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深圳商铺租赁合同。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系坐落在xxxxx街 号“xxxxx购物中心”b楼二层整个楼层(以下简称该商铺)的在建建筑。该商铺建筑面积约为1300余平方米,现双方约定按1300平方米标准计算,最后实测面积多于或少于1300平方米的,均按1300平方米计算,不作调整。附该商铺的平面图。

1-2 甲方为该商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保证的权利和义务。

1-3 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商铺的验收依据:

(一)、有关该商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二)、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四)、其他甲乙双方认为应另行约定的有关事宜。

1-4 甲方b楼地面车位,乙方均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车位,经双方商议后,提供一定数量供乙方使用。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租赁商铺的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的,该商铺的使用范围也可进行相应调整,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3-1 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商铺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05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双方均有意续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除外)。

4-1 该商铺的租金采取固定租金的方法,按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365天或12个月计算(第1至第10年优惠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按1200平方米计算)。第1年至第5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2.50元,每年年租金为1095000元(2.50元×365天×1200平方米);第6年至第10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3.15元,每年年租金为1379700元(3.15×365天×1200平方米);第11年至第15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3.30元,每年年租金为1565850元(3.30元×365天×1300平方米);第16年到第20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3.45元,每年年租金为1637025元(3.45×365天×1300平方米)。

4-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6个月租金(以第一期租金计算)作为定金,正式开始计算租金后该定金抵作租金,以后每6个月支付一次,起租前7天内交清下6个月租金,以此类推。交款地点:甲方财务部门。付款帐号: 。

4-3 进场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大楼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之日。甲方不收取进场装修日后6个月内的租金。如因进场装修日后6个月的截止期与合同约定的租赁起始日不一致的,则租金按实际承租期限及上述4-1条款各期租金标准计算。 如整个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按上述4-1条款的最后一期的'租金标准计算,即按每平方米每天3.45元计。

5-1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赁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具备以下条件:

5-2-1 甲方负责在一楼大厅位置免费安装一至二楼的楼梯。

5-2-2 甲方负责安装消防系统、新风系统及独立的中央空调系统,并保证该消防系统能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

5-2-3 甲方在二楼层为乙方提供排烟、排污出口。

5-2-4 甲方为二楼层安装无框架落地白玻。

5-2-5 甲方负责提供120kw 用电量(但中央空调用电量不包括在内)。

5-3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接收商铺的日期视为商铺返还日。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返还该商铺,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商铺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6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商铺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5-4 商铺返还前,乙方应自行拆卸并搬走其在该商铺内的所有设施、物品及增添的附着物。如果乙方的拆卸或搬迁给该商铺或甲方的任何其他财产造成损坏,乙方应立即予以修复或向甲方作出赔偿。

5-5商铺返还时遗留在该商铺内属乙方所有的物品或附着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处理措施及费用必须合理。

6-1 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商铺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同范本《深圳商铺租赁合同》。乙方提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未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乙方无权擅自进场装修。对于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甲方应在15天内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决定。

6-2 租赁期间,甲方在接到乙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三日内应及时对租赁物进行维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除外)。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除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之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如影响出租房屋主体结构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的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如不影响出租房屋主体结构的,可自行进行,无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甲方交付商铺的日期不晚于2004年12月1日。

7-2因出租商铺产生的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与出租商铺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7-3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甲方在遇到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时,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

7-4 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商铺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5 租赁期内,如果甲方将该商铺出售给第三方的,应将本合同出示给受让方,并确保乙方拥有连续完整的租赁权。

7-6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通讯、设计、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类协助不另行收费。

8-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8-3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8-4 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8-5乙方对商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定,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有权在二楼与三楼之间整圈外立面设置广告牌。

8-6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8-7为避免8-6条款事由的发生,乙方应购买合适的保险。

8-8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8-9 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组建或聘请的专业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物业管理费按1.9元/平方米月收取。乙方承租门口专用区域的卫生和保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

8-10 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所在地单独注册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税务登记证给甲方,并按月向甲方上报统计报表。

9-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9-2 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商铺,经乙方书面催告后30日内仍未交付的。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交付的商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向乙方承担装修费用、品牌损失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租赁期内,该商铺被鉴定为危房且按照法令不得用于出租的。甲方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向乙方承担装修费用、品牌损失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四)、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或该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15天内,乙方可以解除本租赁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而解除合同的,甲方还须同时双倍返还乙方已交付的定金;如因装修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而解除合同的,甲方还必须同时返还乙方已交付的定金。

(五)、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经甲方书面通知超过三个月仍未缴的;

(六)、乙方开业后又无正当理由闲置达三个月的;

(七)、乙方利用商铺从事非法活动的。

违反本条款第五、六、

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甲方自愿将淄博义乌小商品城一期二楼童装西区达成共识如下:

1、合同及房屋租赁期限:合同及房屋租凭期限均为自至20xx年xx月xx日止,期限:壹年,合同经签定立即生效,期满后自动解除。

2、订后一次性付清。

3、房屋租赁保证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元,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房屋设施、物业、制度等各方面的保障、保全。租赁期满,如无意外情况发生,甲方将保证金全额返还乙方。

4、房屋租赁期间,由乙方承担该合同商铺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电费、物业费等各项费用,同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市场内外的各项管理制度。房屋使用过程中,乙方应遵循市场统一规划部署,不得从事违法经营,自行承担经营责任,如发生问题,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性质及转租,如有变动或转租意向,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赔偿甲方违约损失。

6、合同生效,甲方即将房屋交付乙方;合同到期,乙方应按期将房屋交付甲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房,需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交纳延期房租。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前门项目商铺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定义。

1.1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语具有下述含义:

(1)“项目”是指位于「」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2)“租用面积”是指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用于本合同项下计算商铺租金的实测面积,是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

(3)“交付状态及附属设施”是指与商铺相关的供电.供水.电讯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线等设施。有关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交房标准》。

1.2甲方作为商铺的产权人,有权自行指定或委托商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为“管理公司”)行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承担义务,此等管理公司行使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权利或承担义务,视为甲方的合同履行行为,乙方对此表示同意并接受。

第2条租赁标的。

2.1承租商铺位于该项目「」地块「」层「」号商铺,为避免疑义,该商铺当前的正式地址和编号是「」号(邮编:「」)。商铺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1。

2.2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为「」平方米(暂测),最终确定的租用面积以甲方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实测数据为准。

2.3本合同所述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各项费用的依据,最终以实测租用面积进行结算。在甲方确定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之前,乙方应当按照第2.2条所述面积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在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算此前已缴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4乙方对与商铺相关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以及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及使用约定已充分知悉,不持任何异议。承租商铺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标准》中列明。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承租商铺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承租商铺的验收依据。

2.5乙方在此确认,本合同所述的商铺编号为甲方暂定编排,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编排或变更项目或项目内任何部分的名称。对此乙方不持异议,也不影响本合同的实际履行。

第3条租赁用途。

3.1双方确认,乙方承租商铺须用于商业经营活动。乙方应在地块房号为「」名称/商号对外进行直营店经营,并用于从事「」经营项目,从事经营项目的品牌为「」。

3.2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承租商铺的用途,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经双方确定的商号/名称.经营项目或品牌。

3.3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使用.允许或默许承租商铺用作任何非法.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项目整体商誉的用途。

3.4乙方在开业经营前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经营本合同第3.1条所述营业事项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并应保证在租赁经营期间,上述证照均持续有效。

第4条租赁期限及免租期。

4.1商铺租赁期限为「」年,自交付日开始计算。双方暂定商铺的交付日为「」年「」月「」日,从交付日起至「」年「」月「」日为装修免租期。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届满。如交付日因故迟延,双方同意租赁期及免租期自动相应顺延。

4.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装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装修产生的相关费用。并且,除非另有特别明确的约定,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

4.3双方确认:甲方提供的免租期是基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的前提下给予乙方的优惠。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则乙方不享受免租期的免租金优惠,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基本租金标准向甲方补交该期间的全部租金。

4.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商铺。在乙方于租赁期限内遵守本合同的条款与条件的前提下,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拟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至少「6」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取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九十天与甲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其租金由双方商定。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续租申请或者双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将于租赁期限届满时终止。

第5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5.1本合同项下租金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和结算货币,乙方如使用外汇支付的,应自行兑换为等额人民币后向甲方支付。由于外汇兑换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乙方应以下列标准计算租金金额,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铺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推广费。

5.3乙方应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预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应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预付。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以后,每应付款月「」日之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下期的租金。

5.4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支付租金,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汇款或转账。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5.5甲方在收到乙方每笔租金后,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5.6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税费。

第6条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6.1物业管理费。

(1)双方约定,作为商铺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交付日(「」年「」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缴纳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按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计算,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累计「」元人民币。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装修期届满后按正常标准缴纳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2)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月预付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业管理费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缴纳,其后各期物业管理费应于上月「25」日之前(含当日)预付。首期物业管理费和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均以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日物业管理费计算。

(3)租赁期间内,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关规定,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执行。

(4)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汇款或转账。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5)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6.2推广费.能源费等其他费用。

(1)乙方应于免租期届满后按月向甲方交纳承租商铺的推广费,用于为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广.促销活动以及广告费等的费用支出。推广费按商铺租用面积计算,缴纳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该项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不单独缴纳。

(2)自承租商铺交付日起,乙方还应当承担并支付其使用的水.电.燃气.通讯.宽带费.非正常营业时间空调供应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本款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标准和时间,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通知或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延付各项费用。

(3)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延迟缴纳前款所述费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费用导致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中断或停止对项目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7条租赁保证金。

7.1租赁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署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相当于乙方承租商铺「叁」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其中「」个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赁保证金时,必须将「」个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给“出租人”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将「」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6.1(4)款)。

(1)在租赁期内,如因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基本租金和或物业管理费调整导致实际基本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数额变化的,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或甲方应支退相应数额,以保证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段都相当于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支付了租赁意向金/预付款的,则该意向金/预付款等额在本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4)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以租赁保证金抵作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用.违约金.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有关欠款及延迟履行违约金。

(5)如甲方选择使用租赁保证金以冲抵乙方前述应付款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租赁保证金补足,使其达到本条约定的金额。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除补足租赁保证金外,还应支付租赁保证金不足冲抵部分的欠款。

(6)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间届满后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或双方在租赁期间内协商解除本合同的,则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承租商铺.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8条商铺的交付。

8.1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预定交付日为「」年「」月「」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权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赁期和免租期相应顺延。

8.2承租商铺交付日前「」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入驻手续,进行承租商铺的交接,交付日乙方应当派员参加。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交付日前来办理该承租商铺的交接手续的,则应视为承租商铺自交接日起已经交接给乙方使用。乙方应自交付日起承担该承租商铺的相应费用,免租期也不予顺延。

8.3甲乙双方按以上8.2条约定当场交接的,应于交接当日在甲方物业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铺交接单》上签字,以示承租商铺交接完毕。

8.4乙方在办理商铺的交接手续时须按照约定足额交清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导致免租期的顺延。

8.5双方确认:该商铺交付时为毛坯房。乙方对此已充分知悉,在验收交接时不持任何异议。如在交接时或进场后发现商铺设施根据实际经营使用的需要而须调整的,不影响商铺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的申请,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并具备可行性的情况下将配合乙方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8.6双方确认:若在该商铺交付时,该商铺交付条件基本具备,而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结束而导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响商铺的交付。甲方应在交付后立即进行必要的修复。

第9条商铺的装修。

9.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及其他有关装修的规章制度进行装修。

9.2乙方应在免租期内进行商铺的装修。装修可按照自身及其品牌特点进行,但应符合项目统一的风格。乙方进入商铺开始装修施工之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文件供甲方审查,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3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装修设计文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按照法律规定装修设计文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则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4如乙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或违反经甲方认可的装修设计文件进行装修的,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承租商铺.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停止并恢复商铺原状,对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对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5乙方应负责经过其装修而添加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维修责任。因上述设施.设备的故障.损坏造成甲方提供的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损坏或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6乙方在承租商铺装饰装修期间如有与甲方的承包商进行的与承租商铺相关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双方均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

第10条商铺的开业。

10.1商铺初步确定的开业时间为「」年「」月「」日,乙方应按照确定的前述开业日对外营业。

10.2乙方应在取得全部必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铺的装修和必要的准备工作后,经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后,正式对外营业(包括试营业)。未经甲方或管理公司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开业。如乙方已经完成了开业准备,具备开业条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认为乙方的开业符合项目的整体运营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开业。

11.1如乙方经营的行业.产品.商品.商号.服饰标志或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特殊行业/专项批准.代理权.海关以及政府批准手续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则乙方应保证其获得相关的批准.代理权或经营销售许可,并在租赁期间持续合法有效。甲方不对乙方就该承租商铺可利用作乙方所进行的经营行为获得所需的经营许可或批准作出任何承诺及保证。

11.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消费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1.3乙方所租商铺应当全年营业,节假日不停业。每天的营业时间和空调供应时间为上午「」点「」分至晚上「」点「」分。同时,甲方有权按季节变化或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更改或延长营业时间及空调供应时间。乙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其营业时间与上述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不一致的,须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担因此增加的空调费等各项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条约定的营业时间内暂停营业或变更营业时间。

11.4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权或获得充分授权之商品名称.商标.肖像.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1.5租赁期间内,乙方须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组织的统一或相关的推广活动,以保证项目的对外统一的风格和良好声誉。乙方同意将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牌(包括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作项目或甲方举办之其他推广活动之用。

11.6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承租商铺及项目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叫卖.兜售.招徕.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其他影响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项目运营秩序之行为。

11.7乙方举办大型开业活动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广.促销.庆祝.联谊.慈善等各类型活动,活动方案及活动时间经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批。

11.8乙方自行保管该承租商铺内以及其他被许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库房.仓库.储物间内的所有财物。无论是否设置保安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甲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安和保管责任。

11.9乙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商铺营业标志.橱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状态。为项目整体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电路。

11.10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项目内适当的公共地方张贴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构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对乙方的有效通知。

第12条商铺的照管。

12.1甲方应保证在租期内该商铺及交付时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在任何合理时间内检查.养护承租商铺内的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如遇紧急情况甲方或管理公司可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且不需赔偿此等紧急事态给乙方造成的损坏,但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及时向乙方进行通报。

12.2在商铺使用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甲方对扩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并应保持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对前述各项设备.设施等造成损毁,则乙方负责承担有关的维修和更新费用。

12.4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承租商铺内自行装修.改动.装饰.添置部分以及商铺窗户.玻璃门.店面橱窗或玻璃幕墙,自行负责损毁发生的更换费用。

12.5乙方不得对承租商铺包括阳台.露台(如有)及其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承租商铺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

12.6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2.7如在租赁期间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商铺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3条招牌和广告。

13.1乙方在承租商铺内以及项目内的公共部位和与承租商铺相连接的区域.部位或设施设备设置招牌.广告等任何文字.标记.标示或告示,应当事先将招牌.广告的设置方案报甲方审批,并在获得甲方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设置。如需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13.2上述乙方自行设置的广告.招牌的报批.安装.更换.清洁.维护.保养.拆除以及照明电费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还应当承担因该广告的设置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3.3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设置的招牌.广告,或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拆除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4条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4.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超过「7」日,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暂停承租商铺的水.电.电话等公共设施的供应和物业管理服务,直至拖欠款项及其违约金全部清偿为止。

14.2甲方保证享有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完全有权向乙方出租该商铺。

14.3甲方应当对项目的主体结构部分.空调设备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适租状态。

14.4租赁期间内,如乙方经营商品或服务的品牌代理权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全部或部分到期.失效或被终止而导致乙方不能继续经营有关商品或服务时,除非乙方同甲方就乙方后续经营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14.5为更好开展经营活动,甲方可举办各种宣传推广活动(包括各种媒体的广告宣传.展览.表演.赠品等),乙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如在本项目内的公共区域进行宣传推广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实施。

14.6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乙方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工商注册.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北京市地方政府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所需证明文件,但是,相关手续及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7甲方可依据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布.修改或取消现行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

第15条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5.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5.2租赁期间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对于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制度。

15.3乙方应当保持承租商铺的外观整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商铺所在的楼宇结构及商铺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橱窗及玻璃等)的外观。

15.4租赁期限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给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期限内使用或占用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条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双方未就续租达成一致,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90天(若双方在此之前未就续租达成一致)的期间内,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商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向客户展示该商铺以及对该商铺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等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15.6乙方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得宣称或令顾客误认为其与甲方关系属合作.合营.合伙.联营或关联企业关系。

15.7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外产生的债权债务.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因侵权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及政府处罚等,均由乙方予以承担。

第16条商铺转让的特殊约定。

1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将商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无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但甲方需通知乙方,并将该商铺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披露给受让人,并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

16.2乙方承诺放弃其在租赁期间对承租商铺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乙方的该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销。

16.3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银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铺及其相关权益,但该抵押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的条件和条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铺的权利。

16.4在甲方将承租商铺向第三方转让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该第三方的要求办理相应租约关系转移手续。

第17条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7.1在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的天数超过「15」日或累计达「30」日的;

(5)乙方未按8.2条约定办理商铺交接手续超过「90」日的;

(6)未按9.1条约定进行装修的;

(7)未按10.1条约定期限进行开业的;

(8)乙方未取得政府相关批准进行经营活动或违反11.3条约定,擅自中断.停止经营超过「5」日的。

(9)未按13.1条约定设置招牌.广告的;

(10)违反15.4条约定擅自转租.分租的;

(11)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限期内又未纠正,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开始清算时。

17.2在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预定交付日仍无法进场超过「180」日的;

(3)甲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开始清算时。

17.3本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双方就本合同终止协商一致。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的,则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17.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

(1)双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乙方应无条件地按第17.5条规定将承租商铺返还给甲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清各项相关费用。

17.5承租商铺的返还。

(1)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后「3」日内,乙方应当将承租商铺交还甲方。

(2)乙方在交还承租商铺前,应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未能修复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交还日前的本合同项下所有欠付款项均应予结清。

(3)乙方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而添加设施.设备的,除甲方书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还承租商铺时应自担费用将其拆除并恢复到承租商铺交付时的原状,拆除时应确保不损坏承租商铺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结构。在拆除时对承租商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书面同意保留的,该添加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

(4)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将恢复至交付时原状的承租商铺交还甲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基本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采取换锁.对承租商铺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承租商铺进出.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或自行将商铺恢复原状等强制措施。甲方亦有权选择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将商铺恢复至交付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乙方向甲方交还承租商铺的同时,或乙方已经实际撤离承租商铺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铺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等等),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第18条违约责任。

18.1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2甲方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3乙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欠租/费金额「千分之一」(非欠租/费行为则为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迟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用.租赁保证金的;

(2)迟延办理商铺交接手续的;

(3)迟延开业经营的。

18.4甲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因甲方原因,在约定的交付日超过「90」日仍未能将商铺交付乙方的;

18.5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则甲方有权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当改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第19条责任免除及不可抗力。

19.1对下列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而给乙方及其它人员的财产及人身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供电的电流变化,火灾.漏水.漏电造成的损失;

(6)因政府及公共事业机构施工造成的影响;

(7)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规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

在任何上述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支付之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减除或停止支付。

19.2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项目所在地发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方延迟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19.4如遇不可抗力,各方应立即与对方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第20条保险。

20.1乙方应当于其开业(含试营业)后的1个月内自费就该商铺内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人身伤亡按照甲方认可的保险种类和保险金额自费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应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单之复印件。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保单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条规定购买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险之前,甲方对该商铺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坏.灭失和对第三方的责任,一概不负责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21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承租商铺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2条通知与送达。

22.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电传.专人手递等方式。

22.2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传真的发送报告单为发送凭证;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邮寄方式发出的,以发出后第7日为收悉日,以邮局的邮件发送记录为发送凭证。

22.4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之涉及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主张.放弃或变更等重要事宜时,必须采用书面通知。该等书面通知文件须有发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授权签字人签字时应向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第23条公共区域的使用及该物业商业部分的更名。

23.1甲方有权让任何人或任何组织根据甲方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在该项目的公共区域及其任何部分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

23.2甲方有权在该项目商业部分的公共区域内安装一个扩音系统及播放.转播和广播或允许任何其他人播音.转播或广播音乐及公告等。

23.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该项目商业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须就该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第24条附则。

24.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所有的口头及书面陈述.协议.承诺或保证。

24.2本合同的签订.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4.3本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4.4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影响该等权利或补救权,或被视为对其的放弃,或妨碍其在其后任何时候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而且单一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妨碍对该等权利或补救权的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妨碍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权。

24.5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和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约定之外,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24.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4.8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共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时签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内容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商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租赁物位于 省 市 国际城 16 栋 一 层 102~103号,共计建筑面积 89.31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交房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标准:第一年租金为 30 元/m2.月,第二年起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每年累积递增 10% 。租金交纳按每 三 个月预付,租金须提前一个月交纳(首期租金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如发生拖欠租金行为,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催缴措施,有权随时收回商铺使用权。

四、免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免租期内不计租金,但水、电、物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首期租金 元。

六、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 6000 元(陆仟元整)作为商铺租赁保证金。合同正常终止,且商铺及设施无人为损坏、无欠费时,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商铺内外固定装饰装修,遵循“来装去丢”的原则,合同终止时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走或破坏。

七、合同期内,乙方经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直接向 市 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甲方概不负责。

八、乙方保证租赁商铺用于经营 ,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它用或转租、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九、租赁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 市 国际城的业态规划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并自觉接受 市 商业管理公司和 市 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

十、本租赁物为现状交房,乙方的装修设计(含店面招牌)方案需报 物业公司审批备案,涉及消防等需政府部门审批的,由乙方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产生的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十一、违约责任:违约方须赔偿因违约给另一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分别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十三、其它: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电话: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号码:

代理人: 住址:

电话: 电话:

商铺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xx,门店面积约xx平方米左右。

第二条 出租期限及用途

1、租期xx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出租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出租该房屋仅作为xx公司办公用房使用。

3、出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出租期满 3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重新签订出租合同。但租金参考当时的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xx元(大写xx元整)。年租金总额为xx元(大写xx元整)。租金第一年不变,第二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增加xx%计算租金.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如续租,次年年租金在已交租金期满三个月前一次性交清,依此类推。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拖欠租金,从约定交款日第3天开始以每天按所欠租金xxxxx%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拖欠房租30天以上缴纳的,属拖欠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4、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贰仟元整,合同终止无违约一次性退还乙方。

第四条 出租期间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水表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出租期间,由于乙方导致出租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空调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方可继续有效。

第六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的装修装饰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门市,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和房屋。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如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出租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及设备归甲方所有。如果乙方拆走,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出租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xx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x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损坏房屋或房屋结构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出租用途存放危险物品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损坏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在约定的交租金时间无故不交,并推迟xx天以上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租或者乙方装修损害房屋的,保证金和所剩租金不退抵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出租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等)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x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xx乙方(签章):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出租物坐落。

甲方将坐落于。

面积为平方。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租赁期满一年后仍由乙方继续承租。因乙方投入巨额装修及运营成本,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的承租需求。如乙方主动放弃承租权,则由甲方自行出租。本合同一年一签。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确定,

月租金为:/月,

500元/月,递增租。

金最高月租金不得超过15000元/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或变相的增加租金。租金每月缴纳一次,乙方应于每月日向甲方支付租金。

押金为一个月租金元,承租期满之后日内归还乙方。

第四条租赁用途。

乙方承诺,承租上述场地及其附属物仅作为餐饮经营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变上款约定的用途。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责任。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交由乙方实施。

2、协助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教育。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装修及经营活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其经营活动。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承租期内拆除甲方出租位置内的装修以及附属设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索赔。

2、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乙方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气、通讯、设备、光缆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市政定价的水、电、煤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收附加费。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盗、防火、防抢等工作,认定为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乙方承租期内不得将上述承租物转租任何第三人。

5、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和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犯罪活动或因任何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全部责任。

6、因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装饰而使租赁物增值的,本合同终止时或租赁期满。

后,乙方有权利附加在转让费之内,转让费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关于乙方负有保护租赁物责任的约定。

为保证租赁物的整体外观完好、达到合理使用寿命,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视为乙方违约。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2、乙方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进行拆除。不得占用或损坏楼梯、道路等公用设施及场地,不得在不属于甲方的范围内进行扩建。

3、乙方不得损坏或拆除供电、供水、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4、乙方必须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制定各项防范制度。办公区域内无“黄、赌、毒”,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及一切损失。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如要求退租的,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第九条免责条款。

1、若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不能预见的自然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租金收款方。

甲方账号及银行第十二条生效。

自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店铺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将株洲市荷塘区桂花路亲和府22号店铺租赁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租赁合同期为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2、乙方应维持店铺的原状进行经营,如需装修,在不影响建筑物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合同期满时,对损坏的设施,乙方应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对乙方装修保留的附着物,经双方同意可不拆除,但甲方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店铺。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店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店铺进行违法活动、经营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店铺严重损坏的;

(4)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纳租金的。

4、甲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形下,单方终止合同或提高租金,将承担合同违约金1000元。

5、乙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甲方终止合同或要求降低租金,乙方所交押金作为违约金补偿甲方。

6、合同期满是否继续租赁店铺,甲、乙双方均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

1、租金每月___元,全年租金___元(大写:_______)。从___年___月___日开始,每个月,交纳租金一次元。

2、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交纳押金1000元。

1、乙方自行承担店铺使用期间的水电费和其他税费以及店铺易损部件的维修费用。

2、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依法经营,如因违法经营生产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由于甲方与开发商之间有未达成协议,所以店铺租赁期限以甲方退店铺之日为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店铺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_____》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就房屋租赁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区____号店铺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具体房屋信息以房产证为准。

三、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用途为_______,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免租期____日,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作为乙方装修时间。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房屋租金为每月____元。

七、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_____,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_____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八、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____元为定金,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第一月的租金____元付给甲方。

九、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当月前5天交付租金。

十、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合同租金为含税价,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一、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____元作为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

十二、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十三、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 续租

十四、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五、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 其它

十六、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七、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八、双方各自办理财产_____,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十九、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二十、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超过_____天,甲方未向乙方交付房屋,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定金,并单方解除合同。

二十一、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二、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二十三、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二十四、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五、如遇政府征收或者拆迁时,所有补偿款归甲方所有,但对于经营性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补偿、安置补偿、搬迁补偿、营业损失等)的补偿由甲方直接按照_______的标准(计______元)向乙方支付。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商铺租赁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业房屋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事项:

甲方将xx,建筑面积为xx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xx商铺使用,其经营范围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承租,租赁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

租赁期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计xx年xx个xx月。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xx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

甲乙双方商定本房租赁保证金为xx元(人民币大写:xx),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十五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并且将商铺拆除的隔墙恢复后,不影响房屋的二次租赁,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为xx元,月租金共计(按产权建筑面积计)xx元(大写:xx)支付方式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xx日内预付下一期租金。

备注:甲方税款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办理

1、乙方应按妥善使用商铺内的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因室内装修、装饰需要,经业主同意拆除室内隔墙及墙内设施、设备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对所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其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再向物业管理方申请施工。乙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装修并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租赁期满后装修物的权属处理,双方商定:

(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房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备,乙方承担隔墙及室内设施恢复责任。

(2)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该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时,乙方应将承租范围内拆除的隔墙及室内设施复原。

(3)租赁期内,若乙方整体转让未到期的该商铺使用权时,需经甲方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件,并且租金不低于当年每平方米的单价。受让方需与业主重新签订房屋租租赁合同,装修物权归属乙方处置。

1、甲方应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物业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缴纳维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内,转由乙方享有并履行(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公共区域发生费用等各费用的交纳),甲方与物业公司已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晓甲方有意出售本房产,若乙方未在本协议生效7日内书面表示愿意承购本房产,则视为本条约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5、乙方应遵守《用户手册》、《装修守则》以及本物业的其它管理制度。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其它物业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6、该房屋的质量保险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货品等)的安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房屋造成的损毁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

(2)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3)拖欠房屋租金累计xx日以上。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xx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但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两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装修损失。

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xx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乙方享有转让权。乙方转让,须告知并征得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

4、因业主转让房产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的经营权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毁,造成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少补,甲方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自行作废。

1、xx

2、xx

甲方(签章):xx乙方(签章):xx

电话:xx电话: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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