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住宿管理制度(精选14篇)

时间:2023-12-04 17:23:31 作者:温柔雨

在学校里,我们学到了知识,结识了朋友,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学校总结的写作样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根据校管理规定,我校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未经登记批准擅自住校,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罚。

2、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并在10分钟内各自整理内务,预备铃前必须离开寝室,不得借故赖床不起,如患病需持医院或我校校医证明,经值班人员准许,方可留室。按时就寝,熄灯后严禁讲话,保持室内安静,熄灯后一小时内不得流动,出公寓。

3、住校生要严格按规定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床位和寝室,不得私自挪动床位,不得擅自调换门锁,更不得借故在外留宿,有特殊原因,必须事先向值班人员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室,凡未经允许私自在外过夜,立即通报家长并给以处理。

4、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流值日制度,值日生安排,职责张贴在门后。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在室内洗衣服、洗头,就寝时室长一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情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值日生实行一日三扫制,分别在早操,午自习前,晚自习前打扫卫生拖地倒垃圾,美化宿舍。

5、保持内务整洁,不得将饭菜带入公寓内,不得在公寓内外张贴,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有序,床上垫褥展平,被毯折叠成方,枕头一律放在被毯上面,凡南侧房间被毯一律放在南头,凡北侧房间被毯一律放在北头,床上其余衣物一律放在被子里侧,毛巾,洗刷用具放在各自脸盆内,统一放置在一层床铺下方,检查发现内务杂乱,勒令整顿,经教育不改者给以处理。

6、保持公寓内外整洁,不得张贴,涂抹,不得将杂物从窗户仍出。

7、住校生严禁将非住校人员带入寝室,严禁擅留他(她)人住宿,违者处罚后取消住校资格。家长来校看望必须经值班人员协调处理,不得擅自进入寝室,除管理人员外,女性不得擅自进入男生寝室,男性不得擅自进入女生寝室,确保同学们的住校安全。

8、严禁私自接电和改换照明,严禁使用汽油炉、酒精炉、电炉等燃具,严禁将非生活、学习用品带入寝室。违者根据情节给予处罚。严禁熄灯后点蜡烛,凡发现点蜡烛者,给予严重处罚。同室知情不报者给予相应处罚。

9、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宿舍内外财物本舍承包,个人无意损坏者按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处罚,否则本舍集体赔偿,爱护他(她)人钱物,各自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以防丢失。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拿用,否则被视为偷盗行为。

10、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寝室安静,关闭门窗轻拉慢放,按时午休、晚休,按时熄灯,不得吵闹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准在室内使用各类音响,不准看低级趣味的刊物。严禁抽烟、喝酒、玩牌等有碍身心健康的活动,违者严肃处理。

11、住校生必须严格自觉遵守住校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杜绝违规行为,住校生管理与班级管理挂勾,公寓管理人员每天早读,午自习,晚自习,晚睡检查各宿舍做好记录,处理,政治处对各公寓加强检查,各年级对公寓做好检查,并记录,处理,为共同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而尽心尽责。

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道德风尚,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订如下制度:

1.准时起床。

2.按时回宿舍就寝休息。

3.宿舍长要及时报住宿人数。

4.住宿同学没有假条不能随便进入宿舍。

5.住宿同学要讲究卫生(每晚洗脚)。

6.值日生做好当天值日。

7.宿舍长要准时消毒。

8.节假日宿舍长要关闭好门窗。

9.宿舍内物品摆放要整齐,不乱扔杂物。

10.床上被褥叠放整齐。

11.不准翻动或未经允许乱用别人的物品。

12.不准在宿舍内吃零食。

13.不准随意乱扔垃圾。

14.不准在宿舍内私自改接电线或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器。

15.不准在宿舍内玩手机或打火机。

16.不准随意更换床铺。

17.不准在宿舍内留宿校外人员。

18不准带危险品进宿舍。

19.熄灯后,不准大声讲话或闲聊。

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随着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和学校布局调整的强力推近年来,进,高中在校人数迅速增加,特别是我校的学生人数更是达到了三千多人,使学校内部原本有限的住房更显紧张,相当一部分学生只有选择在校外租房寄宿。由于学生年龄小,生活自理和自我再加上学生校外租房分散和有些房东责任意识不保护能力较弱,到位,学校对这些校外寄宿学生的管理,将会受到很大的制约和影响。因此,校外住宿生在安全、卫生、饮食、成长环境等方面存在着众多安全隐患,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加强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定西市第一中学校学生外住宿管理办法》如下:

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外宿,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以考虑申请外宿:

1、有心理问题无法与他人共宿的学生;

2、家住安定城区的学生;

3、有特殊疾病无法在校内住宿的学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外宿:

1、上一学年曾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

2、被学校认定为贫困生资格的学生;

3、未经批准外宿的或前一学年经批准外宿但表现不良的学生。

(三)申请程序:

1、申请外宿的学生须在每学年结束前两周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学生将申请表格带给家长,由家长签署意见后再返回学校,并由班主任签署意见。

3、根据家长意见,学生寻找房源,与房东签订租房协议书;到辖区内派出所登记备案。

4、学生与学校签订外宿承诺书。

5、学校汇总外宿名单,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6、一次申请有效期为一学年,下学年需继续外宿的,必须重新提出书面申请。

(一)学生校外寄宿采取家长首肯制。

自主选择寄宿地方。近几年来,部分学生脱离家长和学校,给学生的'成长带来了不结果部分学生脱离了学校和家长的监控,良的影响,也给学校和家长对学生的管理带来很大的压力。家长首肯制是开学初,对校内无法寄宿的学生,必须由家长亲自带子是否安全等方面觉得,对学生管理,女到寄宿地方察看,食宿条件放心后方让学生寄宿。

(二)各年级各班要建立外宿学生的基本档案,定期检查、走访,及时记录外宿学生的表现情况。

(三)外宿学生归班主任直接管理。各班治保委员要定期向班主任汇报外宿学生的情况。

(四)学生外宿期间在校外的行为及财产安全等责任自负。

(五)外宿学生如违反外宿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立即回校住,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与法制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学校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将学生住宿安全和在节假日交通安全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和重大活动期间,必须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

1、学校职责。

食宿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学习和活动,注意安全。定期对校外住宿生的食宿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协调相关部门依法采取行政措施,确保校外住宿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要建立校外住宿生档案,对住房情况、户主姓名、位置、门牌号、就餐以及联系电话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全面了解,注意与学生住户做好沟通工作,督促其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建立有效联系,并象家访走途生一样进行专访,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及时处理,及时汇报。班主任要组织与房东、家长共同签订《校外住宿生安全责任书》一式4份,班主任、房东、家长各持一份,一份交学校保卫处备查,以落实责任。

3、住户职责。

学生住户要切实树立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的高度责任感,主动到当地公安部门为住宿学生办理登记手续。

学校除了制度管理,还充分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从思想上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品德习惯,避免学生学校、宿舍、家庭“三点一线”单纯路线造成的枯燥生活,树立行为约束意识,培养其规则意识和上进精神。同时,学校还定期或不定期地利用班团队会,对学生独立生活能力、良好人格心理培养、青春期心理卫生等方面加以教育培养。另外,学校设立“心里咨询室”对留守儿童从思想上提供援助。

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早晨开门时间:5:30--7:30。

上午锁门时间:7:30--11:55。

中午开门时间:11:55--12:40。

午休锁门时间:12:40--2:15。

午休后开门时间:2:15--2:45。

下午锁门时间:2:45--4:40。

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7:15。

晚自习锁门时间:7:20--10:20。

晚上开门时间:10:20--10:50。

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凡宿管员通知打扫卫生、整理内务而不打扫者,将由宿管员加锁锁门,打扫不好不开门。值日生接受宿管员批评教育。如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馈处理结果,凡违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学校住宿管理制度

1、住宿部应当义务对住宿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本住宿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住宿生伤害事故,住宿部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者,并及时通知家长进行处理解决。

2、家长作为住宿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住宿部对你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纠纷问题或伤害事故,家长应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应当积极配合住宿部进行调解。

3、住宿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住宿部的管理制度,听从住宿部管理人员的安排,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1、要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按时作息,(早6:30起床,晚10:40熄灯)听从管理人员安排。

2、住宿生应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3、严禁半夜外出,翻越大门,去网吧上网,由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4、在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吵闹打架,互相追逐,上下楼梯要轻抬脚步,相互之间要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5、离开宿舍前要关好水龙头,掩好窗,关闭或切断所用电器或电源,并全面检查宿舍安全,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6、星期天回家,去亲友家,上街购置物品,要向管理人员请假。严禁私自外出,严禁去不安全的地方玩耍,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7、住宿生在学校期间,上学、放学、离开住宿部、返回住宿部途中发生一切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8、严禁拉引非住宿生,异性同学到宿舍内,严禁留宿外人过夜,如有外人主动来宿舍时,请你说服他人迅速离开宿舍。否则造成的意外伤害由当事人承担。

9、要安全节约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用电炉、电热毯、热水器、取暖器、理发器、充电器,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本人自己负责。

10、严禁在宿舍内点燃蜡烛,燃烧废品废物,严禁吸烟、酗酒、打扑克、下象棋、赌博等活动。

11、严禁将酒精,易燃易爆物品,有害物品,刀具等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宿舍。否则造成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12、要讲究个人和室内卫生,要保持室内外整洁,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严禁在墙壁上、床架上、门窗或玻璃上乱张贴、画画、钉钉子,严禁乱堆放废品废物,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下水池中不乱扔废物。

13、要防止宿舍内丢失东西,自己要把自己的钱物、手机以及贵重物品保管好,严禁偷拿别人的东西。

14、要爱护公物,严禁损坏室内外所有设施,如有损坏由损坏人照价赔偿。

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西火中学生学生管理条例》。

2、严格作息制度,点名迟到扣1分,无故不到扣2分,休息时间不得说话、吵闹、有意制造噪音,发现一次扣2分。

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值日生轮流值日,按时(早饭、午饭和晚饭时间)认真打扫、清理,地面不得有纸屑、食品袋等垃圾。个人的'被褥折叠整齐、脸盆、饭盆等生活用具摆放条理。否则,发现一次扣2分。

4、节约用水,门卫处只供饮用水,打水用具只限用水杯、快餐杯,杜绝使用其它用具打水,否则,发现一次扣2分。

5、保证上灶次数,少上一次扣1分,无故少上一次扣2分。

6、脏水必须倒入下水道、水槽,不得随意抛洒剩饭、剩菜,发现一次扣2分。

7、宿舍长对管理条例要模范带头执行,严格监督、认真检查,及时上报。如发现隐瞒、包容等失职行为,加倍扣分。所有住宿生互相监督,自觉执行,若对他人的违纪行为进行反映、检举,一次扣他人4分,并获相应奖励分。

8、对每个住宿生实行百分制。如发违纪情况,除扣除本个积分外,并扣除所在班级相应积分。学期末根据积分排队,将作为对住宿生发放生活补助的主要依据。

住宿管理制度

1、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由总务主任管理人员,政工主任负责住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由舍务教师具体负责各寝室的管理,各寝室由舍长负责管理本寝人员,舍务教师要按《舍务教师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如实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住宿师生要按时就寝,上自习,不得随意离校园,无论何种原因决不允许擅自夜不归宿,如经与家长核实确实有事,须政工主任准假后并将准假条给舍务老师方可离校。

3、按时归寝、就寝、按时熄灯,保持宿舍肃静,不得大声说话、打闹熄灯后不准聊天,按时起床。

4、宿舍内禁止搞玩扑克、打麻将、饮酒等一切娱乐性活动,不得在寝室就餐。

5、住宿人员不得把校内非住宿人员和亲属家人、朋友等外来人带入宿舍或留宿,不得串舍就寝,不得配制寝室钥匙,违者给予行政处分,进行经济处罚,取消住宿资格,造成后果追究责任。

6、住宿人员不得动用走廊电线盒,不得私自接电,不得使用任何电器,以免发生危险,违者立即取消住宿资格。

7、住宿人员要团结协作,爱护公物,保管自己的钱物,以防丢失。

1、住宿人员按舍长安排及时、认真值日,保持寝室干净。

2、寝室内,被子要叠整齐,按要求摆放,床铺平整,使用统一床单,规范管理。

3、脸盆要放在墙下靠墙角处,毛巾皂盒放在脸盆里,鞋要放在床下,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扔。

4、室内不得乱钉乱挂,严禁室内拉线挂衣服,不穿的衣服放到合适的位置。

5、要在卫生间洗漱,夜间用完厕所要及时冲洗,以防污染空气,有害健康。

6、值日生要及时搞好卫生间的卫生,保持地面、墙壁、水池、便池的清洁,及时清除垃圾。

7、楼内不得乱写乱画,楼道卫生由值日生负责,及时清扫。

8、楼道不得存放任何物品,楼梯扶手不得放衣物。

1、住宿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制度的各条款,违反制度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取消住宿资格,造成影响和后果,追究有关人的责任。

2、宿舍管理实行考评制度,住宿人员的日常表现与集体和个人的综合素质评价或师德考评挂钩。

住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规范管理,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特制管理制度如下:

一、不准倒床吸烟、乱丢烟头。

二、不准乱拉搭设电线,灯泡限60w以下。

三、不准使用电炒锅、电炉、电饭煲及用明火做饭取暖。

四、不准随地吐痰或大小便。

五、不准乱倒脏水和各种杂物,室内生活用具摆放整齐,室外做好卫生环境,每周六集中室内外消毒一次,并由专人检查卫生工作。

六、不准乱拆乱搭房子和铺位,按指定位置住宿。

七、不准赌博、不准打架斗殴、酒后闹事。

八、不准男女混住及民工带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九、不准损坏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必须赔偿。

十、不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须住宿者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

住宿管理制度

为了使本厂员工有一个安全、文明、舒适、清静、卫生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服从住宿安排,严禁私自调换房号、床号的行为。深夜23:00点后应返房休息,。

第三条遵守住宿安全规则,严禁在公共宿舍生火煮东西,乱堆物品堵塞安全通道,爬坐走廊上的安全防护墙(栏)上。私自拆卸任何安全设施和消防标识,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舍区,若有火警发生,请马上撤离舍区。

第四条入住员工宿舍者必须服从工厂安排床号及调动,不服从厂部按排及调动的不给予住宿。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区赌博、汹酒、大声喧哗、放高声音响,从事任何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及吵架、打架等扰乱公共秩序的恶性行为。

第六条在厂员工要关心集体,夜间11:00——12:00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停止一切文娱活动就寝休息,不得外出,不得大声喧哗,超时回厂,不予开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八条因随气候变化不同,为使员工身体健康,本厂安装有热水器,提供热水冲凉,液化气是易燃、易爆物体。故严格要求不用时既时关闭液化气阀门开关,做好随冲随关,注意安全使用液化气。

第九条凡是在厂区冲凉者一律扣除热水器液化气费用,费用均按实际冲凉人数分摊,新入厂的员工冲凉不到15日者均按半月计费,超出15日者按全月计费。

第十条直系亲属要进宿舍探访,需持亲属本人身份证到人事部审批(严禁带儿童入厂区),经批准入宿舍者逗留时间不得超过22:00时,未经批准留宿者,严禁在舍区留宿。

第十一条保持厕所清洁,便后冲洗,不留下报纸、杂物等。

第十二条厂部提倡员工勤俭、节约能源。洗手、洗衣、入厕不关闭水龙头者,日间、夜间人走后不关闭电源者同视为浪费资源。

第十三条本房损坏公物或乱抛硬物堵塞厕所孔的',同房者应积极主动协助追究,责任不清的,赔偿费或维修费由该房住宿人员分摊抵偿。

住宿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特制订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办法。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科室,并要机智的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在本宿舍内过夜。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照价赔偿并严加处理。

住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学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掌握校外住宿学生基本情况,规范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住宿地点必须符合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二)房东应与当地公安机关签署“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治安责任书”,并认真履行责任书中的各项职责。

(三)住宿地点必须经过学校和有关部门认可,并适宜学生住宿。

(一)填写《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登记表》:

认真填写租住地址、门牌号、同住人姓名、房东姓名、职业、房东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住宿点人数等栏目,一式两份,一份班主任保留,一份政教处存档。

(二)填写《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管理责任书》:

每学年初或变更住所后,由家长与房东及时签订《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管理责任书》。

(三)实施校外租住学生安全排查制度。

学校政教处及各班主任必须对住宿地点进行安全排查,每学期至少两次;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当即责令房东限期改正,若无改观,有权责令学生搬离。

(四)努力做到学校、房东、家庭三位一体,密切联系。班主任应不定期深入到学生租住点家访,全面检查学生学习、生活、安全等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一)房东必须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条件。不能让学生居住在阴暗、潮湿、危漏的房屋。要为住宿学生提供水、电等基本生活条件。房东应加强对住宿学生的看护,严禁闲杂人员入内。学生在校期间,住所若发生被盗等不安全事件,学校有权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调查处理。

(二)房东要督促学生按时上学、准时回家,并制定科学严格的作息时间表。在学生旷课或不按时上学时,房东要问清情况,及时督促。若发现学生有不正常迹象时,要及时和学校联系。

(三)密切注视住宿学生动向,加强学生管理。对学生参与赌博、打架、看不健康的书刊影视的等行为,房东应及时制止,学生不听劝止时,要及时报告学校。

(四)如实向来访教师反映学生的表现情况,积极配合学校、家庭共同管好学生。

(一)在驻县的亲属家中寄住的学生视为校外住宿学生、必须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

(二)本办法与各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学生教育管理做出新的规定相抵触的以新的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住宿管理制度

为使住宿生在校安全、文明、有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1.遵守住宿纪律,按时归宿、洗漱、熄灯就寝和起床。要保持室内空气清新,不存放有异味的物品,床上物品摆放有序,整齐一致。床下的鞋要放在一条直线上,鞋头一律朝外,其他物品也要摆放整齐,且无尘土。

2.认真执行用电规定,不在室内使用明火,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不点蜡烛,不焚烧可燃物,不玩火。

3.爱护公物。住宿同学要爱护室内设备和各种用品,不私自增减、拆卸、更不损坏、丢弃。保持宿舍楼内墙面的洁净,不乱写、乱画,不乱钉、乱贴。

4.不准随意在宿舍内用餐,特殊情况须经管理老师同意。

5.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说粗话,讲话不带脏字,尊重他人人格,不讽刺、嘲笑、侮辱、挖苦他人。

6.按照安排好的床位住宿。不乱串床位和房间过夜,不留外人住宿,不把酒类带入宿舍,不赌博,不传看反动、淫秽物品、不做书写、张贴大、小字报等违法违纪活动,不将管制刀具带入学校,不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男、女生不进入对方宿舍。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私自传借、配置宿舍钥匙,离开宿舍要关窗锁门。

8.保护好自己钱物,贵重物品和超过20元现金不得带回宿舍。

9.尊重老师,尊重劳动。对老师有礼貌,见老师主动问好、让路。尊重管理员的劳动,协助管理员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住宿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维护正常的学生生活秩序,共同营造洁净、舒适、稳定、安全的学生住宿环境和文明、健康、进取、向上的舍区文化氛围,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条成立xxxx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后勤集团和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任副主任,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及保卫处、财务处、团委、物业公司、学生会负责人任委员,全面负责学生住宿管理方面的重大事宜,指导和协调学生住宿的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物业公司。

第三条学生工作处、后勤集团、院(系)、保卫处、物业公司按确定的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学生住宿的管理。物业公司负责学生住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在学生入住时按“院(系)、专业、年级、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对学生住宿进行统一安排,学生应服从学校的安排和调整。

第五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外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外住宿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然后与学校签订校外住宿协议。对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搬回学校住宿,学校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纪律处分。经学校备案而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的,除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相关的民事或刑事等全部责任外,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六条学生入住学生公寓,凭住宿缴费收据,到所分配的学生公寓管理室办理住宿手续,并领取房间钥匙。

第七条学生住宿的床位一经分定,原则上不再进行个别调整。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名,报本楼栋管理员室备案,寝室长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生活秩序、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和公共家具财物的保管。

第八条公寓管理员在学生住宿安排妥善后,须填写学生住宿情况登记表,并报物业公司备查。

第九条学生毕业或退、休学时,要到物业公司办理有关手续方可离校。

第十条物业公司应严格按每房定员安排床位,对因未报到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及时加以调整,任何单位、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占用空房。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内禁止留宿客人。

第十二条学生入学须填写借用公物登记卡,寝室内的公共设施和随房设备,由寝室长签名验收,毕业时如数移交。学生个人借用家具有本人办理借用手续,毕业时如数交还。室内公物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有当事人或本寝室学生照价赔偿,否则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三条公寓内公用家具、公共设施由公寓管理员负责管理,公寓管理员要定期检查或抽查,做到帐、物、卡相符。

第十四条全体学生要养成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自觉节约水电资源。要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做到人走水停、人走灯灭。

第十五条学生寝室内不可使用电炉、电热褥、电热杯、电饭锅、电烙铁、电热水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不可擅自加接电线。因违章用电造成事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报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学生公寓的水电用量按国家规定标准配给(每生每月5度电、2.5吨水,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超过使用标准的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超额水电量按民用收费标准计费。学生应主动配合物业管理部门按月交清超用的水电费。

第十七条学生公寓设施的大、中型维修由物业公司安排每年的假期进行。

第十八条学生公寓公共场所的小型维修由管理员负责在管理员室登记报修。

第十九条学生寝室内灯、水龙头、门、窗、家具等维修由学生在管理员室登记报修。

第二十条在报修基础上,公寓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要查清损坏性质,属正常损耗,及时免费维修;如属人为损坏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罚款后予以维修,并按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寝室内务,保持室内整洁、美观。遵守学生公寓垃圾袋装化的管理规定,每日上午8:30前、下午2:30前,将垃圾装袋投入垃圾桶内。

第二十二条自觉维护公寓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从窗口乱丢废弃物、乱倒污水,不乱倒垃圾,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在公寓内饲养宠物。

第二十三条保持室外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护绿化景点和公共设施。不污染环境,不践踏草坪。

第二十四条负责安全值班的人员,必须挂工作牌或佩戴值班章,认真值勤,忠于职守,不脱岗、溜岗。值班员认真执行出入、会客、留宿、携带物品登记等各项制度,严格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公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学生应自觉维护舍区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

第二十六条学生应按时作息。公寓早上开门时间为6:00时,晚上关门时间为11:00时,熄灯时间为11:30时。按规定时间熄灯后,不起哄。晚归的学生应自觉填写晚归登记单,出示有关证件并说明晚归原因。对无故晚归或不服从管理者,由公寓管理员报请所在院(系)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每个学生配给一把房间钥匙,要妥善保管,不转借他人,丢失时要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不准自行配制钥匙。毕业离校或宿舍调整时,应将钥匙主动交还管理室。

第二十八条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管理员、保卫处或公安部门,并协助处理。

第二十九条不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第三十条保卫部门应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调换。任何人不可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第三十一条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不能焚烧纸张和杂物、不能使用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不点蜡烛。

第三十二条住宿学生要保持公寓安静,不在公寓内打闹、喧哗、奔跑、踢球,晚自习时间及就寝后,不大声谈话、弹唱,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十三条严禁小商小贩进学生公寓兜售商品,学生亦不能在公寓内搞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生在公寓内不得有酗酒、打麻将、赌博、打架斗殴、吸毒、传播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女生宿舍楼禁止男性进入。如因工作需要进入女生楼的班主任、学生干部,须出示有关的证件,经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女生家长来校探亲,须凭本人证件登记,并将证件存放在值班室后,才能进入女生宿舍,离开时取走证件。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

住宿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保证学生个人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卫生、文明、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寝室纪律,不大声喧哗、不吵闹,按时作息,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

二、公寓内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乱接电灯,禁用“热得快”、“取暖器”等。严禁在寝室点蜡烛看书,不得焚烧废纸。不得点蚊香。

三、公寓内要注意防火、防盗,人走时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尽可能存放在银行。

四、严禁私自留宿外人,不准在走廊上玩篮球和足球。

五、不准在寝室内外摸高、跳台阶,不准在床上蹦跳,不准在寝室内打闹。

六、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猜拳,不准玩扑克。禁止传阅淫秽书刊以及其它淫秽物品。禁止搞迷信等不健康活动。

七、严禁夜不归宿,请假一定要由班主任批准,在生活指导老师处登记,凡未经准假者私自外出,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

八、爱护寝室设施,不得损坏灯具、开关、水龙头、玻璃等物品。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向总务处申请报修。

九、每天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积极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十、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十一、寝室如发生失窃,失窃者应及时通过指导教师向保卫科报案,寝室其他同学应保护好失窃现场。

十二、外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学生公寓。寝室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十三、寝室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室内外无垃圾积水,四壁无积尘蛛网,垃圾倒入指定地方。

十四、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乱倒污水,不得在门窗墙壁上张贴字画、刻画、涂写、打钉挂物。

十五、同室、相邻或上下床位的同学要团结友爱、互相照顾、谅解,上铺上下床时要轻手轻脚、不故意晃动床铺、不污染下铺被褥,下铺要主动为上铺同学提供便利,在寝室相处做到不起哄、不吵架、不惹事生非、更不得打架斗殴。

十六、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进出宿舍,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媳灯后要迅速入睡、保持室内安静,违者按学校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七、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寝室。

十八、严禁深夜溜出寝室、外出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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