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汇总18篇)

时间:2023-12-03 00:07:38 作者:JQ文豪

在规章制度的指导下,组织的管理更加科学、高效,并能有效避免纷争和冲突。每个组织都有一套独特的规章制度,它们反映了组织的价值观和管理理念。

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1、水暖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必须在专业自检合格后,报请公司复检合格,再报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代表检查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并盖章确认合格后方可隐蔽,违者负激励l00元/次。

2、隐蔽工程验收前一天,由技术负责人或报请各方人员(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质量部门代表)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并在组织施工时安排出一定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时间。发现未报请负激励50元/次。

3、水暖隐蔽工程,必须在土建施工进度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隐蔽工作。

4、隐蔽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是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并具有相应质量证明文件。

5、隐蔽记录中隐蔽部位必须填写清楚,标明隐蔽项目所处位置、隐蔽方式。

6、隐蔽工程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并真实记录隐蔽项目使用材料情况、安装方式、控制参数等内容。

7、每一隐蔽部位应单独进行记录,隐蔽时间必须准确,并符合实际施工工序要求,具有可追溯性。

8、隐蔽工程施工时技术负责人、工长必须亲自检查,对标高、坡度、支墩及管道基础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项目,经整改仍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负激励100元/项,并必须进行返工。

9、隐蔽管道水压试验、灌水试验必须在隐蔽验收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否则负激励300元/项,并必须经试验合格,方可进行隐蔽验收。

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1、隐蔽工程是指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工序中间环节验收、地基验槽、钢筋工程、地下砼结构工程、地下防水、防腐工程,以及设备解体检查记录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等。

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土建工程参见“土建工程篇”验评标准,安装工程参见相应设备有关验收规范的验评标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式见“火力发电厂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表式”。

2.1施工承包商应提前一天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代表只参加所有地基验槽、大型设备基础、主厂房基础、烟囱及水工构筑物等重要结构)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2.1.1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及标准变更的签证记录;。

2.1.2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

2.1.3施工自检原始记录。

2.2隐蔽工程项目施工已完,并经施工单位检验合格。

2.3现场实地检查施工质量。

2.4工程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隐蔽项目一经签证,不得自行作任何变动。

3、隐蔽验收工作出现下列情况的处理原则:。

3.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事前确已收到通知,但未按时派员到场验收,施工承包商可自行隐蔽,但必须作好记录。

3.2施工承包商未通知监理单位等检查验收,或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不按要求消缺处理的,不得进行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否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有权通知施工承包商暂停施工,进行返工并重新进行验收。

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的利益,提供工程技术方面的决策依据,从公司的角度出发,广泛利用社会专家资源,审查设计图纸的实用性、经济性、技术性、合理性、施工的可行性,对项目目标的投资、质量、进度进行有效地控制,做好工程的技术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拟建、在建项目的结构、设备、电气专业方案评审、施工图纸审查、技术方案论证等技术工作。

3.1工程技术顾问小组专家成员由工程部组织聘请行业专家、技术权威组成,总数为8名,具体如下:结构专业:4名,电气专业:2名,设备专业:2名。

3.2入选工程技术顾问小组须具备以下条件:。

3.2.2须有在建筑及相关行业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2.3对主要负责结构专业设计评审的成员,还须具有'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工程技术顾问小组专家成员的选择,主要采取邀请或推荐的方式,由工程部进行调查及初选后,报公司领导批准,聘任期为一年。聘期满后,由工程管理部对所有工程技术顾问小组成员的技术水平、工作状态、配合协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合格的,经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聘;不合格的,由工程管理部提出解聘建议,报公司领导批准。

5.2对投资影响较大的分项,如:基础、主体结构部分,大型设备,将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具体的审查内容分为:。

5.2.1一般性设计问题:图纸当中的错、漏、碰、缺。

5.2.2一般性技术问题:在技术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同时被设计院采用,但对于成本方面无具体作用的。

5.2.3重大隐患问题:由于原设计考虑不周,使得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如:违反现行国家规范、结构可靠度不符合国家标准等。

5.2.4节约成本问题:桩基的采用型式,基础的采用型式及造价的比较,主体结构的钢筋及砼含量的比较等等,由于专家的意见,使工程造价与原设计相比降低很多造价的问题。

5.3审查意见形成后,由工程部整理成文并负责与设计院对接、落实。

5.4现场如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其它疑难问题,在设计院、承包商表示无法处理或无相关经验时,工程部提出申请,经公司确认,确属疑难问题时,工程部组织工程技术顾问小组相关专业成员进行处理。

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施工中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智能化工程部工程施工项目。

部门/岗位职责。

现场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负责做好施工中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及安全生产的培训。

施工员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中做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

4.1在施工现场,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做到安全与施工齐抓,共同努力,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4.2所有施工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整齐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并留意地下杂物及高空施工情况;在使用电动工具和导线敷设作业时,须按照操作规范配戴防护眼罩、手套,以免意外事故发生。如因违章操作而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3在进行较危险或影响他人安全的施工时,需在施工场所的周围设置围栏、扶手、遮盖等防护设施,同时要有明显警示标识,以提醒人员注意。

4.4在由于降雨或其它原因易滑的场所,如:道路、楼梯、脚绷架等上面进行施工时,必须设置防滑垫、安全网等防滑、防坠落设施。

4.5在往高处运送材料时,要将物资妥善包装,以防设备或材料掉下伤人或损坏设备,如因违章操作而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6在工地现场临时放置长或宽的物资时,要结紧绳索,采取措施防止风、振动等造成倒塌及散落等意外。

4.7在现场仓库放置的各种物资、工具在使用进程中应做到轻放、轻用,确保物品、设备的安全,延长使用寿命。

4.8物资从仓库搬运往施工现场时,应控制重量及数量,保证搬运过程中做到不洒、不漏等意外。

4.9施工员在搬运很重或长的物体时,应注意周围设施、设备和行人,以防碰撞或擦伤。

4.10施工员每日在使用工具前必须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或有损坏的应及时报修处理。安装设备前应对设备进行检验,对有明显损伤、变形、腐蚀或不符合要求及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产品禁止使用。

4.11施工员进入工地地下室施工时,必须准备好安全的照明器具,并在两人以上的同处地方进行作业。

4.12施工员在高空作业前须先检查施工场所是否安全,高空作业设施、工具是否完好,并扣好安全带、安全帽在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4.13施工员在接近电气外露的场所施工或带电作业时,应使用防止触电的绝缘器具(绝缘手套、胶鞋等)。在阴雨、潮湿的天气,禁止户外带电作业。

4.14气压焊接作业必须由持有合格证书的施工人员操作,并需在技术员指挥下进行。同时移去附近的可燃物,或者用不燃的物体覆盖。

4.15当施工不可避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时,施工项目组应以悬挂标语、标牌或者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管理处及业主解释清楚,以求得谅解,得到协作与支持。

4.16城市负责人/城市技术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并每月负责对现场施工的安全进行检查,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1、工程技术资料是为建筑施工提供指导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也是竣工后予存查或移交建设单位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

2、单位工程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就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后结束。

3、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及时、内容齐全、完整、整理系统化、表格化、字迹工整,并分类装订成册。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作。

4.1是为了构建筑物的合理使用、维修、改建、扩建的参考文件;在工程教工时随从其它交工资料一并提交建设单位保存(称为交工技术资料)。

4.2是为了系统地积累施工经验的经济技术资料,并由施工单位保存(称为施工技术资料)。

5、工程技术档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人员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施工单位保存的工程档案资料,一般工程在交工后统一交项目部资料员保管,重要工程及新工艺、新技术等由技术科资料室保存;并根据工程的性质确定保存期限。

6、各种技术资料检查评分标准按现行全优工程检查记录执行。资料检查直营公司每季度各项目部检查一次。

7、各种资料由施工技术队长收集并初步整理,临交工之前将资料交技术科统一整理,资料一般应一式两份。

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为保障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对隐蔽工程实行“四项制度管理”,即:挂牌制度、填图制度、台帐制度、移交制度。

隐蔽工程的定性:一切架棚巷道、锚杆支护巷道、沿空巷道、巷道顶板离层仪显示临界值的地段,以及巷道出现断层、淋水的地段均为隐蔽工程,纳入“四项制度管理”进行管理。

1挂牌制度: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巷道的隐蔽工程处悬挂警示标志牌,标明隐蔽工程详细情况;定期检查隐蔽工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填图制度: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准确掌握隐蔽工程的具体位置、范围及处理情况,并在施工平面图上明确标注。

3台帐制度: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隐蔽工程记录备案,建立巷道隐蔽工程台帐,及时上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做好归类存档工作。

4移交制度:工程竣工移交时,调度指挥中心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交接单位应在现场交接清楚隐蔽工程情况,并做好隐蔽工程资料移交工作;接收使用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重点监管,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通过对所辖物业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规范管理,以便于相关部门查阅和使用,更好地为设备设施管理、维护服务。

适用于物业集团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

3.1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物业接管后所有工程合同、图纸、预结算书、设备技术资料等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编号、编目、归档。

3.2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明确相关部门专人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汇总登记、保管及借阅,保证资料::的完好、齐全,及时更新。

3.3 业务总部对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存档等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对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存档备查。

3.4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定期对资料的管理进行检查。

4.1 资料接收

4.1.1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从开发商、分包方处等接收工程图纸、技术资料及其目录。

4.1.2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收集、整理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工程技术资料,建立相关《工程资料清单》。

4.1.3 物业接管验收资料、图纸及其目录的.移交,须经接管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

4.1.4 设备设施须填写单机《设备卡》,汇总后建立《设备台帐》并报业务总部备案。

4.1.5 设备设施添置、更新及大修后,相关档案资料须及时更新,设备报废后相关资料要及时封存,并报业务总部备案。

4.2 审查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对所辖工程技术资料的份数、完整性认真审查,确认无误后整理、存档,将相关资料一份连同《工程资料清单》提交业务总部备存并做好交接手续。

4.3 借用

4.3.1 业务总部、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相关部门将工程资料汇总归档后,建立《资料借用登记表》,由专人负责资料的借用及归还验收、登记。

4.3.2 本部门人员借用工程资料,须做好登记。非本部门人员借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并在::做好借用和归还登记。

4.3.3 外单位人员借用工程技术资料时,须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借阅,并做好借阅登记,限期归还。

4.4 保管

4.4.1 物业集团工程技术资料、图纸由各物业公司(管理处)、业务总部统一归档、存放、保管,确保资料完整齐全。

4.4.2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

4.4.3 相关部门应确保场地、办公设施及人员的配备,做好防潮、防火、防虫等措施,保证资料的安全、完好。

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整理每天不少于二次,场地卫生必须随时清扫,垃圾每天清理。

2、每天下班走人时必须关闭水阀,切断电源、锁好门窗。

3、各工种交接班时必须对排水系统及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与交底。

4、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使用电动工具和登高设施前应通过安全检查后再使用。

5、做好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做到完成一处工作保护一处。

6、主材按照合同约定进场并应得到业主的确认,如有变更应得到业主的认可签名。

7、工程或设计变更应及时与业主签订变更联系单,变更单牵连到工程造价时应列明增减价格。

1、进场时必须测弹水平线,检查排水管是否畅通,厨、卫及阳台有无渗漏,抹灰面有无空鼓。

2、严格按照装修许可证审批内容施工,在未领取装修许可证之前,严禁施工拆除工程。

3、必须与业主确认家用电器以及灯具、开关、插座位置。做好通风口和空调洞的预留工作。

4、开凿管槽时不得破坏原防水层,穿墙打洞时严禁破坏止水带。

5、电线管接头必须采用pvc胶水胶接,暗盒处线管必须套用杯梳加以保护。

6、电线管与水管必须用管卡加以固定,管子并列时,管与管之间必须预留5mm左右的砂浆缝。

7、强、弱电必须分管铺设并保证间隔距离,特殊部位的电线必须套用黄蜡管,严禁裸线施工。

8、严禁改动燃气管道和排水主管,禁止擅自改动强、弱电进户线和接线盒的位置。

9、水管外露头子左热右冷位置应正确,垂直墙面并水平,外露距离应与墙砖面基本平。

10、洁具安装必须采用专用密封圈或玻璃结构胶封闭,吊灯必须采用金属膨胀管固定。

11、安装工程结束必须对电器工程、水工程的所有功能进行全面的测试。

12、水电材料进场必须得到业主确认签字,预埋工程必须与业主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

13、水暖地热工程应在天棚、隔墙主框架完成后铺设,分水器前面的管道应在泥工工程前完成。

1、修补线管槽和其它抹灰面,必须对基层进行清理并用水湿润,严禁直接抹。

2、新砌墙面抹灰前必须铲除与其相毗连的原抹灰层,在基层接缝处加贴网格布后抹灰。

3、厨房、卫生间及外露阳台必须进行防渗漏测试,严禁未经测试直接铺设地砖。

4、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场所新砌墙体,必须浇筑止水带。

5、墙面、地面的防水工程量必须得到业主的确认签字,防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

6、有防水要求的地面铺贴地砖时必须湿铺,严禁干铺。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无积水。

7、废污及地漏排水口低于找平层时,必须用pvc管连接至相应高度,严禁在找平层中留洞口。

8、装修中产生的孔洞或原废弃管道洞口必须用水泥砂或砼分多次进行封闭,并做防水处理。

9、地坪抬高严禁使用装潢垃圾填充,窗台抹灰必须里高外低,必要时应抬高或降低一面窗台。

10、墙、地砖铺贴前必须进行预排并得到业主或设计师的确认,严禁擅自直接铺贴。

11、挡水条、门坎必须湿铺,严禁干铺,湿铺材料必须刮涂水泥砂浆或纯水泥浆。

12、无保护膜的抛光砖在铺贴前必须在表面打蜡,有保护膜的必须在铺贴后的第二天清理干净。

13、使用填缝剂勾缝前必须对缝隙进行清除处理,严禁使用干粉填缝。

14、客厅地面铺贴抛光砖、大理石等块料时,应在木工完成天棚工程后,制作木作墙面工程前施工。

15、铺设强化地板的找平层必须做压光处理,要做木地板、地垄的地面严禁搅拌砂浆和混凝土。

1、天棚骨架、墙面骨架及家具框架必须得到业主或设计师认可后才能铺贴饰面材料。

2、石膏板天棚转角处必须将石膏板裁成l型或t型铺贴,严禁直条铺贴。

3、铺贴饰面材料面的龙骨必须进行刨光处理,严禁毛料出面铺贴饰面材料。

4、各类电线不得在天棚内或其它木作基础内出现裸露,有安装加固要求的必须在基础工作中加固。

5、固定壁柜、背景、踢脚线、门窗套等木制品在贴墙部位必须衬垫防潮纸。

6、潮湿地面上严禁制作落地木制品,客厅、餐厅铺设地砖类的地面不宜采用木制踢脚线。

7、木线条安装时必须涂刷白胶,木线条应略高于饰面板,宜在木工程验收前进行最后修整。

8、混漆或刷涂料的排线严禁使用石膏板和多层板做线条,以密度板做排线成型为最佳。

9、家具木门柜制作时必须用骑马钉正反两面连接,门扇贴饰面板必须加压72小时以上。

10、饰面板进场后必须根据所制作的家具、房间进行先主后次、先大后小原则合理挑选、下料。

11、门锁、拉手、灯具等要安装的洞口必须在油漆前完成,严禁在油漆工程结束后开洞。

12、地面地垄工程应在木材面油漆和乳胶漆基底工程完成后,乳胶漆上面涂之前施工。

1、整体工作开展之前必须对所有强、弱电、水管进行一次检查和测试。

2、对原抹灰层必须进行检查,发现空鼓必须确定处理方案后再批腻子。

3、螺丝、铁件必须进行防锈处理,严禁直接用其它材料覆盖。

4、木材面油漆、乳胶漆带色时必须先调色板,征得业主认可签名后才能施工,严禁擅自作主。

5、线管槽及泥木工程的交接处,必须做防开裂加强处理,严禁直接批刮腻子。

6、批刮腻子前必须用铝合金直尺先做好阴阳角,再找平后满批,严禁先满批后做角。

7、墙面腻子必须批刮到地面止,踢脚线处的线管槽留好标记。下道腻子批刮必须待前道腻子干透。

8、为保证墙面、顶面的平整,必须在晚上用碘钨灯光对平整度进行检查,严禁未检查就刷涂料。

9、钉眼嵌补次数不得少于二次,腻子必须根据线条、板材颜色深浅分批调。

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属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部门保管的档案、材料,须经档案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档案材料,属借阅部门经办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非本部门经办的档案、材料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并报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部门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调阅或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资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

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为了便于各个环节的衔接,监理项目部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三、工程文件的收发及管理规定。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监理项目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监理项目部信息管理员统一接收;统一接收国网项目部、集团项目部、电监办以及监理项目部等下发的各项文件,做好接收记录。

3.1.4信息管理员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信息管理员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收发文记录,并能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类文件的查询检索。

3.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上级下发文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通知及会议纪要,由信息管理员按所指定的单位及时传递并建立发放记录。

1、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

2、归档范围:

1)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2)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

3)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监理项目部有权退回,相关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3、工程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1)对归档和发放后多余的工程文件和各部门使用后回收的图纸资料,先由申请销毁的部门登记造册,再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报项目部总工及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2)对各单位修改替代后的档案,档案部门应列出销毁档案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项目部总工及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对被销毁档案目录进行清除。

3)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保安部门确定销毁地点。销毁档案时,档案部门、保安部门均应指派专人监销,监销人必须在销毁清册一签字,档案销毁清册应存档。

4)在鉴定销毁档案时,处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一律从长处理。

4、其它。

(1)工程档案的分类、编目、按国家电网办[20xx]250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项目部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2)档案、资料、图书的提供利用,按本工程档案、资料、图书借阅规定执行。

(3)工程声像档案的整理编目按本工程声像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5.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5.2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

(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5)符合国家电网项目部《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基建安全[20xx]25号及《关于强化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数码照片采集与管理与管理的工作要求》国家电网基建质量[20xx]322号要求。

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在工作和各种活动中形成并作为历史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件资料,它起着凭证、依据和史料的作用,并为团委指导帮助学生会开展工作提供丰富材料。

1、学生会档案管理工作由院学生会办公室档案组成员负责统一管理;。

2、各部门应设管理本部门档案的副部长,负责日常档案的收集、整理以及保管工作;。

3、各部门负责档案的副部长应与办公室加强联系,沟通思想,交流经验,以便于档案管理制度的顺利推行。

1、学生会档案分类为:各类文件类(上级文件、申报表、申请表)、会议记录类、人事档案类(包括各部门及其干部档案类奖惩记录类)、工作计划类活动内容及工作总结类及其他共六类。

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

(1)文件类:。

文件(包括上级文件、申请表、申报表)一律按a4纸一份归类存档;。

(2)会议记录类:。

(3)人事档案类:。

(4)工作计划类:。

(5)活动内容类:。

学生会各部门组织活动应当制定活动计划书(策划书),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出活动总结,并把工作总结于活动结束后3天内交于办公室,此工作计划保留存档,以利于期末部门考核时起参照作用;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给办公室妥善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

(6)工作内容类:。

学生会办公室档案组成员把各届学生会成员的档案设宗,主要含以下材料:。

(1)学生会干部个人档案;。

(2)学生会干部各学期的工作总结以及工作成绩评定;。

(3)与学生会干部本人有关的各类文字材料;。

(4)各类材料均一式两份。

1、当有办公室档案管理员在场时,直接由管理员负责归档;。

2、管理员不在时,应及时通知管理员,由管理员整理归档;。

3、管理员归档时,应详细填写档案管理纪录;。

4、未经过主席或者办公室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借口借阅档案;。

5、调档时,必须持有主席的签字证明;。

6、调档时,必须有档案管理人员在场做详细记录,并填写档案借阅表;。

7、档案一旦遗失,管理人员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及时补档;。

9、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档案,否则一经查实,报主席团严肃处理;。

10、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整理核查档案。

1、活动策划书、活动筹备情况、活动及进程结果、活动结束后整理得经验、教训;。

2、活动新闻稿。(对于比赛类活动,必注明各轮次的战况及获胜方)。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办公室应完整、科学地保管好学生会的档案材料,以备查询、参考、交流,特制订本细则。

1、查阅前请对照办公室档案清单,明确档案名称详细资料;。

2、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并由审批人(部长)同意;。

3、各部门在指定时间办理查档手续,并确认归还日期;

4、档案查阅完毕后请及时归还,过期不还且未讲明原因的讲上报主席团并做严肃处理;。

5、本细则适用于学生会在各项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今后工作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样、图表、奖证、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材料的管理工作。

为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使学生会工作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特建立本制度。档案制度总则在于规范学生会各类文件资料的管理,利于查询借阅及其他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3、遇有学生会干部工作调动或辞职离任时,要及时报于办公室备案;。

5、院学生会的其它文件及文字资料是否列入院学生会档案,由院学生会办公室决定;。

6、属于学生会所有的档案,由委员会决定公布:未经上述机构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办公室有权查询并作相应处理。

本制度所称“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2、档案要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备、条理清楚,手写的应用碳素墨水工整书写。a4纸文档是指文书、档案等原始的或电子的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鉴定工作,是甄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并据以确定档案“存毁”的工作。

2、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务必坚持全面观点、坚持历史观点、坚持发展观点。

3、档案鉴定,务必按照党和国家制定的鉴定工作原则和鉴定标准进行。

4、档案鉴定工作,务必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一般应有领导、专业人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的鉴定小组负责进行。

5、凡是经过认真的鉴定,判定为保存或销毁的档案,务必按照规定的程序,办好鉴定手续。

6、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决定档案命运的工作,档案工作人员务必严肃、慎重地对待鉴定工作,严格遵守档案鉴定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带给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务必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状况需借出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但借出时光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职责。

档案管理制度

科学管理、合理量化、健全制度是我们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为了达到高标准的管理目的,我公司已成功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模式。在接管物业以后,将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实行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制定出管理规章制度共计74条,其中公众制度12条,内部岗位制度20条,运作管理制度32条,员工培训考核制度10条。

1.公众制度

(1)《业户手册》。

(2)《业主公约》。

(3)《精神文明公约》。

(4)《楼宇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5)《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6)《二次装修管理协议》。

(7)《装修人员管理规定》。

(8)《出入物品管理规定》。

(9)《安全管理规定》。

(10)《消防管理规定》。

(11)《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12)《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2.岗位职责

(1)物业经理岗位职责。

(2)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3)物业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4)物业管理文员岗位职责。

(5)物业管理员岗位职责。

(6)物业商务管理员岗位职责。

(7)物业清洁员岗位职责。

(8)工程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

(9)工程技术员岗位职责。

(10)强电技工岗位职责。

(11)弱电技工岗位职责。

(12)暖通工岗位职责。

(13)维修工岗位职责。

(14)工程文员、资料员、仓管员岗位职责。

(15)安全经理岗位职责。

(16)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7)财务经理岗位职责。

(18)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9)财务出纳岗位职责。

(20)财务收费员岗位职责。

3.运作管理制度

(1)《员工手册》。

(2)《管理人员文明服务准则》。

(3)《员工办公制度》。

(4)《各部门月工作计划及总结制度》。

(5)《物业管理工作廉洁制度》。

(6)《员工培训制度》。

(7)《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8)《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9)《值班管理制度》。

(10)《公用品申请、购买、领用制度》。

(11)《员工宿舍管理评比制度》。

(12)《接待投诉处理及回访制度》。

(13)《维修回访制度》。

(14)《机电设备的编号方法》。

(15)《机电设备的统计制度》。

(16)《配电房管理制度》。

(17)《物业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8)《大厦应急灭火抢救方案》。

(19)《物业管理运作流程》。

(20)《业户投诉处理程序》。

(21)《业户入住工作程序》。

(22)《业户入住装修管理工作程序》。

(23)《物业管理档案建立工作程序》。

(24)《物业管理档案监督工作程序》。

(25)《物业资料控制工作程序》。

(26)《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工作程序》。

(27)《机电设备维修工作程序》。

(28)《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29)《消防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30)《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程序》。

(31)《清洁管理工作程序》。

(32)《社区文化开展工作程序》。

4.员工培训考核制度

(1)《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

(2)《在岗员工循环培训制度》。

(3)《员工工作考核及奖罚制度》。

(4)《员工岗位责任月考核成绩汇总表》。

(5)《经理助理岗位月工作考核表》。

(6)《部门经理岗位月工作考核表》。

(7)《部门员工岗位月工作考核表》。

(8)《业户意见月x统计表》。

(9)《员工违章违纪处理意见申报表》。

(10)《物业管理工作情况一览表》。

1.资料收集

资料的收集坚持内容丰富的原则,根据实体资料和信息资料的内容,在实际工作中从需要和服务的角度出发,扩大信息的收集来源,从时间上来讲是指从规划设计到工程竣工的全部工程技术维修资料,从空间上讲是指物业构成的全部,大到房屋本体公共设施,小到花草苗木都应有详细的资料。

2.资料分类整理

(1)分辨真伪。

(2)分类排序。

(3)组编档号。

(4)装订精美。

3.档案资料管理

(1)采用原始档案和电脑档案双轨管理制。

(2)采用多种形式的文档储存方法,便于原始档案的管理(如:采用录像、刻盘、胶卷、照片、图景等方法)。

(3)建议尽可能的采用电脑储存,便于查找调用,以便更好地保护原始档案的资料免受翻动的磨损和损坏。

(4)建立健全的档案外借管理规定,档案管理必须专人负责,应做到保管、保密,工作细致;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

(5)档案管理室必须达到防火、防潮、防变质的三防'标准。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 单位工程施工完毕后,l5日内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将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等竣工相应手续上报监理及建设单位,进行竣工初验收。

2 工程竣工后15日内,各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将本项目的`竣工技术内业及竣工图等相应资料进行整理装钉成册,交公司审核后归档保存。

3 竣工图上必须标明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联系通知单与图纸不符的内容,并盖竣工章、签字手续齐全。

4 所有技术内业必须编制总目录,并要求每项资料必须编分目录,然后整理成2cm左右厚,采用蓝色或红色封皮。

5 技术人员应当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四方竣工验收材料、环境检测等相关手续。

6 技术人员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准备工作。

7 竣工核验时,应提前同质量监督站及设计部门沟通,办理报验手续。

8 竣工验收前,技术人员必须做好竣工预验及相关工程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档案信息管理,充分发挥档案信息的作用,有效保存和应用档案信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档案信息是指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技术的、商务的、综合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批件、标书、纪要、图纸、照片图片、测绘数据、视频、签证、信函、通知、报表等,包括纸质资料、电子版资料和多媒体资料等。

第三条公司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工程类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存档、应用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调度员、测绘员、施工管理员、监理工程师、招标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公司运行管理部门是档案信息资料的来源,负责相关资料的绘制、记录、编辑、修改、整理、装订、审核与报送工作。

第五条各种档案信息资料应按要求分类编码保存,要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适当的通风。具体要求参照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办法。

第六条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应在归档的同时向生产运行相关部门及时提供。

第七条旧管网改造时,由规划建设管理部进行现场测绘,及时绘制改造后的图纸并向相关部门提供。涉及调度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的,应同步更新。

第八条档案资料的借阅执行综合档案相关条款。

第九条档案信息需要同时向综合管理部归档的,应按要求归档。

第十条保存三年以上的工程类档案资料应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统一保存,需要留存备用的可留复印件。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执行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_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咨询档案的管理与使用,进一步促进心理咨询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档案管理规定:

凡属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与心理咨询室的各种门类载体的资料(学生心理档案、心理测试量表、心理测试结果、心理咨询记录、团体辅导文件和其他相关文字资料、录像、缩微胶卷和磁带等)都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管理。

心理档案应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的各项规定,保证及时归档整理和正常使用。严禁擅自携带心理档案外出,心理档案一般不得外借或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借出的,应履行有关手续。查阅、使用学生心理档案,必须严格登记,按时归还。非专业人员查阅心理咨询有关结果时,须由咨询工作人员指导。

学生心理咨询相关记录表在每学期咨询结束至该学期结束时间段内,将应归档的文字材料整理编号经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审定后,以时间段为单位(一个学年为一个时间段)统一放入档案资料柜。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应在每学期结束前将应归档的文件归档存放。声像文件材料应在各项活动后,整理好随时归档,每学期结束前将各类声像文件材料刻录备份,编号统一放入档案资料柜。学生心理档案应按规定年限完好保存。

档案分类存入档案柜;放置档案柜室内严禁吸烟和堆放杂物;档案柜、箱须放置防虫剂;室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遮阳设施。

学生心理咨询内容属于最高级(道德级)保密,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提取档案资料。知晓档案内容者,必须严格保密,不向他人谈论被咨询人有关情况,如因泄露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档案管理制度

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档案(以下简称业务考核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业务考绩档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就业务考核档案建立归档,收集,传递,传阅,保管等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1、任职资格申报表。

2、考核材料。

3、成果材料。

4、其他有关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价值的表册和材料,如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上公开课、作辅导报告、优秀教案、先进班主任工作小结等方面。

1、按归档材料的范围,形成收集归档材料的网络,将专业技术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己办理完毕的有关材料经负责人审核后,及时送交业务考绩档案的负责人。

2、业务考核档案的负责人应在每年6――7月份到到有关部门收集一次,拾遗补缺,经清理后利用暑假分类归档。

1、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时,其业务考核档案应及时转入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转出时须办理登记注销手续,不得个人自带。

2、部门借阅,一般在档案室进行,特殊情况,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但不得超过借阅期限,如本人要求查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但只能借阅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有关的组织推荐意见,鉴定、民意测验一般不允许查阅。

3、借阅档案一般不超过一周。如确因工作需要超期借阅,应办理续借手续。

4、任何人不得涂改、增删档案材料,归还时要清点核对。如发现问题,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l、保管人员要模范地执行国家、机关上级机关和单位制定的档案工作法规、制度,忠干职守、积极地做好本职工作。

2、保管人员要定期将收集的材料讲行清理、分类和归档,对已形成的档案定期进行检查。

3、对业务考核档案要进行科学的管理,按照便于利用、便于管理的要求进行分类编号,要定期做好业务考绩档案的统计工作。

4、保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的保密法规按照要求办事,做到万无一失。

5、档案室要健全防火、防盗、防潮等设施,特别每年雨季要做好防潮措施,并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子文件的存储管理,保障电子档案的安全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文件存储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xx〕、《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和有关法规、国家标准、行政规章,结合重庆市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参照重庆市电子档案管理技术标准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以维护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为原则,保证电子档案的安全性和可利用性。

第四条 基本术语解释

(一)电子文件是指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数字形态记录。它是通过计算机进行操作、传输、存储和利用的文件,用数字(比特)形态表现,通过编码和解码来输入和输出。

(二)电子档案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形成,经鉴定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按照有关电子文件存储管理规定处理并且已经存储的电子文件。

第五条 电子文件具有对计算机系统的依赖性、非人工直接识读性、复制传递的高保真性、信息与载体的可分离性、信息内容的易改性、载体的不稳定性等特性,并且对于不同信息类型的电子文件,由于其技术特点不同,存储载体和记录信息的标准、算法也不同,所以电子档案的存储应根据电子文件的特点分别采取措施保证其原始性、真实性、完整性:

(一)字处理文件

1、txt文档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2、xml文档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3、对于其它类型的文档,如果无法转换为xml或txt格式,则应按原格式存放并将有关的软件和计算机系统信息一并存储。

(二)图像文件

1、tiff格式图片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有特殊压缩参数的要作说明。

2、jpeg格式图片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有特殊压缩参数的要作说明。

3、其它格式图片应转换为以上两种格式中任意一种,有特殊压缩参数的要作说明。

4、对于无法转换格式的图片应按原格式存放并将有关的软件和计算机系统信息一并存储。

5、由扫描仪获得的图像电子档案,对于普通纸质档案来说光学分辨率不低于200dpi,对于照片档案来说分辨率不得低于600dpi。

6、由缩微胶片扫描仪获得的电子档案,对于16mm胶片来说分辨率不低于200 dpi,对于35mm胶片来说分辨率不低于600dpi。

(三)图形文件

1、图形文件的存储要求参见图像文件的存储要求。

2、存储时应注意其设备依赖性、易修改性等问题,对相关软件及各种数据信息应一并存储。

(四)影像文件

1、mpeg格式、比特率4mb/s以上的影像文件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2、对于无法转换格式的影像文件应按原格式存放并将有关的软件、压缩算法和计算机系统信息一并存储。

(五)声音文件

1、wav格式声音文件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2、mp3格式声音文件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3、对于无法转换格式的声音文件应按原格式存放并将有关的软件和计算机系统信息一并存储。

(六)多媒体文件

1、多媒体文件包含多种信息形式,信息完整的多媒体文件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2、多媒体文件依赖的计算机软硬件信息及相关参数应一并存储。

(七)数据库文件

1、数据库文件dbf格式可以作为电子文件直接存储。

2、对于无法转换格式的数据库文件应按原格式存放并将有关的软件和计算机系统信息一并存储。

(八)超文本文件

1、超文本文件包含的信息较多,存储时注意数据的完整性。

2、信息完整的超文本文件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3、超文本文件依赖的计算机软硬件信息应一并存储。

(九)计算机程序

1、计算机程序可以作为电子档案直接存储。

2、计算机程序依赖的软、硬件平台说明应一并存储。

(十)数据文件

1、数据文件的类型较多,包含以上所示的多种类型,具体类型的存储办法参考以上各类型的存储办法。

2、数据文件应对数据来源进行说明并一同存储。

第六条 对电子档案的说明性文档一律用txt文档编写。

第七条 在符合软、硬件平台条件下,应保证电子档案能正常被计算机所识别、运行,并能准确输出。

第八条 电子档案中涉及的口令、密匙、权限管理说明等应同电子档案一并存储。

第九条 保存与纸质等档案内容相同的电子档案时,要与纸质等文件之间互相建立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

第十条 用扫描仪、视频压缩卡等设备获得的电子档案,如果采用非标准算法,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存储。

第十一条 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设计的各类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档案一同存储。

第十二条 电子档案应该拷贝到耐久性的载体上,一式3套,一套封存(a),一套供查阅利用(b),一套异地保存(c)。对于加密的电子文件,则应在解密后再完成上述工作。

第十三条 在相同条件下,电子档案的存储载体的选择应优先考虑可靠性和先进性。本标准推荐的存储载体是:只读光盘、磁带等。禁止使用软磁盘作为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载体。

第十四条 对于具有稳定可靠的网络环境的单位具体要求:

1、电子档案应存放于指定的计算机服务器上,服务器必须采取磁盘镜像、双机容错等备份措施。

2、内部局域网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系统设备更新时必须制定严格的数据转换办法,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并能在新系统中运行。

第十五条 电子档案的保管要求除应具备纸质档案的一般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存储载体应作防写处理。不得擦、划、触摸记录涂层。载体应直立存放,作到防尘、防变形,避免阳光直接照射。

2、环境温度选定范围:17---20℃,相对湿度选定范围:35%--45%。

3、存放时应注意远离强磁场,并与有害气体隔离,远离热源。

第十六条 电子文件存储时必须检查病毒及其他危害计算机的隐患,对于不能清除隐患的电子文件不得存储。

第十七条 存储电子档案的光盘应放入盒中存放,a、b两套电子档案应分开保管。

第十八条 电子档案的有效性保证:

(一)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设备的更新发展,存储载体或电子档案数据会出现兼容性问题。

1、存储载体出现兼容性问题时应更换先进、可靠的存储载体进行复制。

2、电子档案数据出现兼容性问题时应对电子档案进行升级转换并进行复制。

3、复制后旧版存储载体应至少保留四年。

(二)刻录光盘时采用整盘刻录(disk-at-once recording)方式,不得使用多段刻录(multiseion recording)等方式。推荐使用的刻录软件为: nero burning6、winoncd6以上版本。

(三)对磁性载体每2年、光盘每4年进行一次有效性、安全性检查,对存储载体的寿命、存储载体的兼容性、电子档案的兼容性等问题进行抽查,抽检率不得低于30%,发现问题要及时补救。

(四)存储在磁带上的电子档案,每年应倒带一次,五年转存一次。

(五)检查、拷贝、转换等情况要做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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