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的管理制度(模板15篇)

时间:2023-12-07 14:48:11 作者:笔尘

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对于员工的理解和遵守至关重要,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和投入。规章制度的作用不仅仅是约束行为,更是为了维护组织的公平公正和秩序稳定。

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条社团联合会档案是社团联合会历史延革、工作开展情况的真实记录,是社团联合会决策、开展工作的重要参考。

第二条社团联合会档案由相应部门管理,实施档案登记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整理、归档和编目。

第三条对于上级文件、外校来函及相关xxx文资料等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均作为档案保存。

第四条社团联各部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交办公室,并由办公室(社团资料档案由秘书处管理,下同)整理后存档。办公室作好每一次会议记录,整理后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会议记录。

第五条加强与各社团及其管理机构的联系,并对他们的工作计划、活动开展情况、任务执行情况等建立专门档案。

第六条加强对各社团的档案管理,各社团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或表格形式及时上交各分管常任理事,并由各类别社团工作委员会整理后交秘书处档案人员存档。

第七条社团联合会各部人事、各社团人事及社团负责人推荐表,社团负责人任命表,社团负责人档案表,社团干部考查表,社团干部考查考核表,社团干事考核表,社团理事会登记表,社团会员登记表等一并整理,单独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系统人事档案档。

第八条社团联合会各部、各社团每月必须及时上交每月帐目开支表,由经费审查部核实并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系统财务档案。

第九条各部门须认真整理并妥善保管档案,借用相关档案的须经得相应部门同意,办理手续后方可借用。

第十条其它各部、社团及个人必须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所借档案资料,档案借阅期不得超过一周。

第十一条xxx团有权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xxx学生社团联合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体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院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社团联合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社团联合会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类别(学术科技、文学艺术、志愿服务、体育健身);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入会手续;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成立学生社团的'申请表;

(2)学生社团简介;

(4)成员(成立前应有15人以上)的信息表包含姓名、院别、班级、寝室、联系电话;

(5)指导老师名单及其简介;

(6)其他必备材料。

(三)社团联合会通过审核后将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

(1)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的;

(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3)筹备学生社团的人数未超过15人的;

(4)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经审核被认定为没有必要成立的学生社团;

(6)其他不适合学生社团成立的情况。

第十条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在收到社团联合会书面通知的15日内应以公告形式宣布学生社团成立。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在征得院团委的同意后,可以设计、使用合适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作为该社团的标识,设计成功的社团的标识应报院团委备案,不得随意更换,任何社团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第十二条社团联合会每学期初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重新登记,各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过时不登记者,由社团联合会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对学生社团以解散论处,会员以退会论处。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解散要写书面申请,经社团联合会备案后宣布解散,并处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在3个月内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的,由社团联合会进行整顿,一学期未开展活动视为自动解散,注销其资格,整顿期或注销后的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程序如下:

(三)社团联合会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的社团,暂缓注册:

(一)没有及时上交工作台帐,财务报告和有关材料的;

(二)整改期内的学生社团;

(三)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的;

(四)其他经审检被认定为需暂缓注册的。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更改名称或指导老师应该按照相关条款重新申报登记,经批准后予以重新注册。

第十八条未经登记的学生社团属于非法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违者将追究其负责人责任。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团联合会有权将其解散:

(一)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

(二)违背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三)建会3个月后会员人数少于20人;

(四)一个学期未正常开展活动;

(五)盗用挂靠单位或其他组织名义,引起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应解散情况。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在宪法、法律和学院规章制度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私自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本学期活动计划,经审批后按计划开展活动。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应提前5天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活动策划,内容包括活动主题、活动目的、形式、参与人员、流程、经费预算等),社团联合会审批后报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后才可开展。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与学院外部门合作开展活动,应提前2周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与活动策划,社团联合会审批后,报学院领导同意后才可开展。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在开展活动时,应注重社团形象,不得做有损社团与学院形象的事。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应在活动结束后6日内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活动的有关总结材料。

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除按自己的计划进行活动外,接受学院、社团联合会统一策划的大型活动,承担相应的义务。当学院、社团联合会总体安排与学生社团活动发生冲突时,学生社团应自觉服从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统一安排。

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经费来源主要为会员会费。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初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会费。会费的收取金额需向社团联合会请示并被批准后,方可收取。除会费外,不得再向会员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九条学生社团资金应当用于各种相关活动的成本、奖励、发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占,违者严惩。

第三十条学生社团的经费收支要明晰,学生社团内部要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应当由专人(非会长)专门管理,账目公开,每月定期向全体会员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社团联合会检查。

第三十一条活动经费必须按照提交的活动方中的经费预算进行支出,所有开支应当有相应的正规发票、收据,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

第三十二条各学生社团财物负责人每月向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一份社团财务记录单,有精确的日期、准确的收支记录和正规的报销凭证。

第三十三条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是指以学生社团经费购买或以学生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学生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

第三十四条学生社团固定财产为学生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换届,学生社团财物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学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先报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核,再由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

第三十六条当社团联合会发现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有权追究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第三十七条社团报账流程:

(二)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宣传、组织活动、车票;

(三)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批签字后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审核后社团财物负责人方可报销活动经费。

第三十八条学生社团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各社团干部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经社团联合会审查后产生。

第三十九条学生社团会员大会具有如下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学生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修改学生社团章程;

(五)监督学生社团财务活动。

第四十条

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即社团正副会长,社团财务负责人不得由主要负责人兼任。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不符合学生干部任职资格;

(二)受到校纪校规等处分者;

(三)曾因违反者,被撤职的学生社团负责人;

(四)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学生社团原负责人或主要会员;

(五)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或不会员的权利适合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情况。

第四十二条社团成员的权力与义务:

(一)社团成员有权按照社团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学生社团,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二)学生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学生社团的章程、组成机构和财务制度.可以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咨询。

(三)学生社团负责人违反校纪校规和社团有关规定,损害学校、社团会员利益的,社团会员有权向社团联合会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

(四)学生社团会员应当接受学生社团的定期注册登记。

(五)学生社团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其章程担任学生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六)学生社团会员应当积极参加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学生社团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第四十三条

学生社团自办刊物应当向社团联合会申请,并得到上级部门批准后才可发行,不得擅自发行。

第四十四条学生社团刊物应当具有固定的名称、版本、顺序编号、定期出版。第四十五条学生社团刊物内容要积极,健康,不得宣传反动、暴力、低级的内容。第四十六条学生社团刊物每期出版前要主管部门审查通过。

第四十七条学生社团刊物每期出版后需上交1份至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

第四十八条学生社团考评每学期组织1次,社团联合会、指导老师、主管老师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社团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团学年评优依据。

第四十九条学期考评标准:制度建设占25%,学生社团活动情况占60%(其中日常活动占30%,配合学校开展活动占30%),指导老师评价占15%。,满分100分。第五十条每学年组织1次社团评优,社团评优奖项设置与比例:

(一)社团联合会优秀干部社团联合会成员数量的15%;

(二)优秀社团全院学生社团数量的15%;

(三)优秀社长全院社长(含副社长)人数的15%;

(四)社团先进个人社团成员人数的10%。

第五十一条“社团联合会优秀干部”“优秀社团”及“优秀社长”由评审小组根据社团学期考评结果进行评选,“社团先进个人”由各社团根据章程,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团评优名单经社团联合会审核后报上级通过后予以公示。

第五十二条社团联合会优秀干部评选条件:

(一)担任社团联合会干部半年及以上;

(二)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

(三)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团结同学;

(四)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科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能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所组织的活动效果显著。

第五十三条优秀社团评选条件:

(一)注册登记成立一周年以上;

(二)社团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宗旨,有完善的奖惩制度和例会制度;

(三)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员代表大会;

(四)社团经费由专人管理,有专门的账目明细表;

(五)会员档案详细,更新及时;

(六)每学期开展活动不少于5次,在师生中取得较好影响;

(七)积极配合学院、社团联合会工作安排。

第五十四条优秀会长评选条件:

(一)必须是注册登记一年以上的社团社长及副社长;

(二)社长的任职时间必须达到三个月或以上,之前无违纪现象;

(三)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

(四)积极配合学校和社联开展工作,和社团联合会沟通积极;

(五)带领社团组织院级大型活动至少1次,取得较大影响。

第五十五条社团考评流程:

(一)社团联合会提前15日下发考评通知;

(三)评审委员会按评选标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比,按评选比例产生推荐名单;

(四)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第五十六条奖励办法

(一)对获奖社团及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会长”“社团先进个人”可评选院优秀学生干部;

(三)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社团评优:

(一)违反校纪校规与社团管理制度;

(二)社团活动与社团宗旨、学院精神向违背;

(三)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和注册;

(四)社团会议缺勤3次及以上;

(五)组织社团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且影响恶劣者;

(六)一学期内有一门课程不达标者。

(七)财务出现较大差错或混乱。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学生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社团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提高在校学生对户外活动的兴趣,以及提高大学生的身体素质。活跃我校课余文化生活,促进并推广自行车运动,遂成立云南师范大学追风骑行俱乐部。本俱乐部属于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管理下的一个实践类的一个社团。自行车运动一直都是一项在国内外很受欢迎的运动,它集运动、健健、愉悦性情、大众性于一身的运动。我们本着提高自行车运动水平,促进自行车爱好者之间的交流,营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的宗旨。创办追风骑行俱乐部,我们会不断创新、努力、慢慢的将追风骑士社发展壮大。我们坚信有新生儿的加入社团将会更加精彩。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追风骑行俱乐部的一系列日常事务,推动追风骑行俱乐部有序的发展,繁荣我追风骑行俱乐部的文化底蕴,现特此制定该章程。

第一章俱乐部内组织结构设置:

第一条:本追风骑行俱乐部内部组织结构设置分为:追风骑兴俱乐部部长、副部长、组织策划部、技术部、后勤部、宣传部、外联部、办公室。第二条:会内各部门职能说明:

(一)会长:主要负责追风骑兴俱乐部总体运行,决定俱乐部的重大事件,既是俱乐部的“法人代表”,具有重大事件的决定权、以及有权召开社团会议、有权进行会干的选拔、委任、领导会内的所有部门。

(二)副会长:设两位,一位负责对外事务的管理,一位负责管理社团内部事务。辅助会长的工作,监督并辅助各部门开展的活动。

(三)组织策划部:负责各项活动的策划与组织。保证俱乐部的各项活动能顺利进行。

(四)外联部:主要负责俱乐部的对外事务。

(五)宣传部:负责追风骑行俱乐部的对外宣传事宜,以及追风骑行俱乐部杂志《追风》的创办。

(六)技术部:负责组织各种技术交流活动,让会员了解更多自行车的骑行/修理技术,并帮助解决会员遇到的各种难题。

(七)后勤部:负责俱乐部的后勤工作,为俱乐部的活动提供后勤保障。

(八)办公室:由各部门派出一人组成,负责协助会长管理俱乐部的日常事务。

第二章追风骑行俱乐部活动范围:

(1)为会员提供活动、交流的平台。

(2)负责组织一些关于自行车方面的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

(3)推广自行车运动,扩大俱乐部活动的范围,发展更多的自行车爱好者。

(4)提供各种关于自行车的服务,为会员提供必要的帮助。

(5)出版刊物,开阔会员的视野,增加会员对自行车活动的乐趣。

第三章活追风骑行俱乐部动的基本性质规定:

第一条:本俱乐部活动性质属于体育类.

第二条:俱乐部内开展的常规活动主要以本俱乐部所属的性质为主与特色相结合.

第三条:积极开展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活动.

第四条:俱乐部内的所有活动必需认真进行规划及总结.

第五条:活动前后必需认真写出活动计划及总结.

第七条:俱乐部内开展的活动不允许违反国家的法纪、校纪、校规,活动内容必须健康向上。

第八条:的成员追风骑行俱乐部必需遵守会内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对活动的开支必需做出详细的记录.

第十条:俱乐部成员团结一致,共同完成任务,有主人翁的精神。

第一条:本俱乐部会员必需为本校学生。

第二条:会员应积极参加会内组织的活动、训练、知识宣传、积极参加列会有事者需提前向会长请假,不请假超过三次为违规,不允许无任何理由不参加会内活动。

第三条:俱乐部内的活动必须规范化、多元化、可持续化、及要求丰富又要遵守纪律,保障秩序的原则。

第四条:对于屡次违反内追风骑行俱乐部规章的会员轻者给予警告,重者开除会籍。

第五条:新会员进入本会后必需填写“会员登记表”作为会员得档案。

第六条:会员必需有团结在一起,做事情要细心,有责任心。招追风骑行俱乐部新规定。

第七条:在外出活动中,会员必须听从负责人的领导,违者视情节严重,可直接开除会籍。

第八条:俱乐部必须在每月公开一次俱乐部的所有财务信息。

第一条:根据校团委和学生团体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本俱乐部在新学期出年面向全校招收新会员,招新工作由策划部、组织部完成。(追风骑士社社团招新之前必需把招新材料准备完备)。

第二条:本俱乐部招新会员根据当时会内的情况而定。

第三条:招新工作中的面试有会长(副会长)亲自负责,会长组织面试小组对新成员进行面试。面试内容自拟。

第四条:俱乐部成员必须有自己的自行车。

第五条:俱乐部成员身体素质要好,适合长途骑行。

第六条:会员缴纳会费,多少由俱乐部内部会议决定。

第六章追风骑行俱乐部经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按本俱乐部规定,新成员在入会之初缴纳会费。(多少由俱乐部内部会议决定)。

第二条:俱乐部经费由主管内部事务的副会长负责管理,全部会员可监督会费的使用。

第三条:会费管理采取公开、公示的原则,所有会费的收入与支出必须有记录有必要的,需开发票,收据。

第四条:每月必须向会员公开一次俱乐部的财务信息,并且会员如有疑问,可随时查看俱乐部的财务信息。

第七章俱乐部工作细则:

(1)由会长与各部长制定好年度计划并照计划,组织社团活动。

(2)各部门负责好本部门的工作,并协同其他部门组织好俱乐部的各项活动。

(3)各部门如需组织活动,需写好活动策划书,并交由会长审批,审批合格之后,将由会长,发动其他部门,协助该部门发展工作。

(4)对于社团的各项活动,办公室必须进行记录,并进行备案。

(5)俱乐部的各部门,在活动时必须在遵守俱乐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在活动中需听从负责人的指挥。

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即日起生效。

第二条:以后章程修改必需由会长亲自执行修改,修改完毕后通过全体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三条:为规范我社的一系列日常事务管理,推动我社的有序发展,繁荣我设的文化底蕴,特制定出此章程。

第四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追风骑行俱乐部所有。

社团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经费管理,使学生社团经费能够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捐赠、社团创收和院团、系部分团提供的活动经费。

第二条会费的收缴在吸收会员时一并进行,收费前,必须报社团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否则相关负责人须承担责任。收费按照学术科技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10元/人,其他类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8元/人的标准执行。会费的收缴必须遵行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学生社团如因某种原因另行收费的,需事先将收费理由及收费标准报社团管理部门,经批准方可收费。私自乱收费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社团管理部门视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五条学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勤工俭学获取活动经费,但是禁止在校园内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

第六条学生社团收取的会费以及社团在存续期间以社团名义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须严格按照社团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个人及组织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团的财产。

第七条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使用须经社团负责人会签,数额较的,须报送社团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学院每年拨出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每届社团文化节的开展和院团根据各社团工作计划资助社团举办有全校影响或有重意义的活动。

第九条社团申请专项经费时,需先将详细计划和经费预算报经院团审核批准,各社团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开支。

社团管理制度

一、遵守社团安排,服从领导和管理。

二、积极参加球队社团的集体活动,按时训练和比赛,因故不能参加者需提前请假。

三、按训练计划严格训练,不断提高竞技水平。

四、加强团结,相互尊重,树立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五、讲文明、讲礼貌,自觉维护良好的球队精神面貌。

六、自觉抵制不良嗜好,以保障充沛的体力和精力。

社团管理制度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阳光体育”全面发展,增加学生之间的友谊,发展学生的篮球技术水平、增强体质、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为确保活动正常有效的开展,做到计划、组织、辅导、活动内容的落实,特制定如下管理方案:

1、本社团的成员必须品行端正、学习良好、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服从社团安排,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言语和活动损害本社团的.荣誉和形象。

3、必须严格遵守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和拥护其正常运行。

4、自觉遵守社团的活动时间、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前请假。

5、要认真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努力培养自己的爱好兴趣,发挥自身的个性特长

6、严格遵守纪律,同学之间相互交流时严禁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社团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在校学生对户外活动的兴趣,以及提高大学生的身体素质。活跃我校课余文化生活,促进并推广自行车运动,遂成立云南师范大学追风骑行俱乐部。本俱乐部属于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管理下的一个实践类的一个社团。自行车运动一直都是一项在国内外很受欢迎的运动,它集运动、健健、愉悦性情、大众性于一身的运动。我们本着提高自行车运动水平,促进自行车爱好者之间的交流,营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的宗旨。创办追风骑行俱乐部,我们会不断创新、努力、慢慢的将追风骑士社发展壮大。我们坚信有新生儿的加入社团将会更加精彩。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追风骑行俱乐部的一系列日常事务,推动追风骑行俱乐部有序的发展,繁荣我追风骑行俱乐部的文化底蕴,现特此制定该章程。

第一条:本追风骑行俱乐部内部组织结构设置分为:追风骑兴俱乐部部长、副部长、组织策划部、技术部、后勤部、宣传部、外联部、办公室。第二条:会内各部门职能说明:

(一)会长:主要负责追风骑兴俱乐部总体运行,决定俱乐部的重大事件,既是俱乐部的“法人代表”,具有重大事件的决定权、以及有权召开社团会议、有权进行会干的选拔、委任、领导会内的所有部门。

(二)副会长:设两位,一位负责对外事务的管理,一位负责管理社团内部事务。辅助会长的工作,监督并辅助各部门开展的活动。

(三)组织策划部:负责各项活动的策划与组织。保证俱乐部的各项活动能顺利进行。

(四)外联部:主要负责俱乐部的对外事务。

(五)宣传部:负责追风骑行俱乐部的对外宣传事宜,以及追风骑行俱乐部杂志《追风》的创办。

(六)技术部:负责组织各种技术交流活动,让会员了解更多自行车的骑行/修理技术,并帮助解决会员遇到的各种难题。

(七)后勤部:负责俱乐部的后勤工作,为俱乐部的活动提供后勤保障。

(八)办公室:由各部门派出一人组成,负责协助会长管理俱乐部的日常事务。

(1)为会员提供活动、交流的平台。

(2)负责组织一些关于自行车方面的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

(3)推广自行车运动,扩大俱乐部活动的范围,发展更多的自行车爱好者。

(4)提供各种关于自行车的服务,为会员提供必要的帮助。

(5)出版刊物,开阔会员的视野,增加会员对自行车活动的乐趣。

第一条:本俱乐部活动性质属于体育类.

第二条:俱乐部内开展的常规活动主要以本俱乐部所属的性质为主与特色相结合.

第三条:积极开展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活动.

第四条:俱乐部内的所有活动必需认真进行规划及总结.

第五条:活动前后必需认真写出活动计划及总结.

第七条:俱乐部内开展的活动不允许违反国家的法纪、校纪、校规,活动内容必须健康向上。

第八条:的成员追风骑行俱乐部必需遵守会内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对活动的开支必需做出详细的记录.

第十条:俱乐部成员团结一致,共同完成任务,有主人翁的精神。

第一条:本俱乐部会员必需为本校学生。

第二条:会员应积极参加会内组织的活动、训练、知识宣传、积极参加列会有事者需提前向会长请假,不请假超过三次为违规,不允许无任何理由不参加会内活动。

第三条:俱乐部内的活动必须规范化、多元化、可持续化、及要求丰富又要遵守纪律,保障秩序的原则。

第四条:对于屡次违反内追风骑行俱乐部规章的会员轻者给予警告,重者开除会籍。

第五条:新会员进入本会后必需填写“会员登记表”作为会员得档案。

第六条:会员必需有团结在一起,做事情要细心,有责任心。招追风骑行俱乐部新规定。

第七条:在外出活动中,会员必须听从负责人的领导,违者视情节严重,可直接开除会籍。

第八条:俱乐部必须在每月公开一次俱乐部的所有财务信息。

第一条:根据校团委和学生团体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本俱乐部在新学期出年面向全校招收新会员,招新工作由策划部、组织部完成。(追风骑士社社团招新之前必需把招新材料准备完备)。

第二条:本俱乐部招新会员根据当时会内的情况而定。

第三条:招新工作中的面试有会长(副会长)亲自负责,会长组织面试小组对新成员进行面试。面试内容自拟。

第四条:俱乐部成员必须有自己的自行车。

第五条:俱乐部成员身体素质要好,适合长途骑行。

第六条:会员缴纳会费,多少由俱乐部内部会议决定。

第一条:按本俱乐部规定,新成员在入会之初缴纳会费。(多少由俱乐部内部会议决定)。

第二条:俱乐部经费由主管内部事务的副会长负责管理,全部会员可监督会费的使用。

第三条:会费管理采取公开、公示的原则,所有会费的收入与支出必须有记录有必要的,需开发票,收据。

第四条:每月必须向会员公开一次俱乐部的财务信息,并且会员如有疑问,可随时查看俱乐部的财务信息。

(1)由会长与各部长制定好年度计划并照计划,组织社团活动。

(2)各部门负责好本部门的工作,并协同其他部门组织好俱乐部的各项活动。

(3)各部门如需组织活动,需写好活动策划书,并交由会长审批,审批合格之后,将由会长,发动其他部门,协助该部门发展工作。

(4)对于社团的各项活动,办公室必须进行记录,并进行备案。

(5)俱乐部的各部门,在活动时必须在遵守俱乐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在活动中需听从负责人的指挥。

第一条:本章程即日起生效。

第二条:以后章程修改必需由会长亲自执行修改,修改完毕后通过全体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三条:为规范我社的一系列日常事务管理,推动我社的有序发展,繁荣我设的文化底蕴,特制定出此章程。

第四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追风骑行俱乐部所有。

社团管理制度

一条社团联合会档案是社团联合会历史延革、工作开展情况的真实记录,是社团联合会决策、开展工作的重要参考。

二条社团联合会档案由相应部门管理,实施档案登记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整理、归档和编目。

三条对于上级文件、外校来函及相关xxx文资料等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均作为档案保存。

四条社团联各部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交办公室,并由办公室(社团资料档案由秘书处管理,下同)整理后存档。办公室作好每一次会议记录,整理后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会议记录。

五条加强与各社团及其管理机构的联系,并对他们的工作计划、活动开展情况、任务执行情况等建立专门档案。

六条加强对各社团的档案管理,各社团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或表格形式及时上交各分管常任理事,并由各类别社团工作委员会整理后交秘书处档案人员存档。

七条社团联合会各部人事、各社团人事及社团负责人推荐表,社团负责人任命表,社团负责人档案表,社团干部考查表,社团干部考查考核表,社团干事考核表,社团理事会登记表,社团会员登记表等一并整理,单独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系统人事档案档。

八条社团联合会各部、各社团每月必须及时上交每月帐目开支表,由经费审查部核实并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系统财务档案。

九条各部门须认真整理并妥善保管档案,借用相关档案的须经得相应部门同意,办理手续后方可借用。

十条其它各部、社团及个人必须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所借档案资料,档案借阅期不得超过一周。

十一条xxx团有权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

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条: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举办合乎学校规定和法规的活动。

第二条:维护校团委的荣誉和利益。

第三条:维护社团部的荣誉和利益。

第四条:维护社团部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精神,互相帮助。

第五条:完成社团部的工作计划,致力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七条:执行并遵守社团部的各项决议,完成社团部交办的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必要时,向社团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部长负责协调统筹社团部与学校、社团及各位社员间的关系。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与校团委、青志协、各院系及各组织商讨联合进行活动。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出席相关会议,与外校社团联合会、社团部、社团交流等。

第九条: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分管具体工作,处理相应事务。受部长委托,全权行使部长所具各项职权,在部长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部长工作。

第十条:干事履行应尽义务。协助部长副部长做好本职工作。值班时按时到岗,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处理社团事务合理得当。

第十一条:例会制度,所有人员按时出席例会,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受到部内通报批评及1000字检查(病假事假及时向分管副部报告)。经常无故迟到早退者,收到部内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招新制度,面向全校所有符合条件,遵守校规校纪的同学。招新干部要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夹杂个人感情色彩。

附:学生干部劝退办法。

具体办法如下:

1、有一门不及格现象者,予以警告。

2、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现象(包括选修课),予以劝退。

3、综合绩点未达2。5者,予以劝退。

注:有突出贡献获工作突出者,进行谈话,在进行酌情处理。

2、组织、部门例会迟到十五分钟,且无正当理由,三次,予以警告;五次,予以劝退;

3、负责签到人员并未如实记录情况,一次,予以警告;两次,予以劝退;

4、值班人员迟到、早退、中途无辜离开者,三次,予以警告;五次,予以劝退;

7、值班无故不到,且找人代为签到的,一经发现,予以劝退;

帮别人签到者,予以警告;两次,予以劝退;

1、工作态度不认真,且屡次劝说无效者,予以劝退;

2、影响到组织、部门正常工作,良好风气,组织、部门之间团结的人员,予以劝退;

附则:

被劝退者不得参加“绩效考评”、“学生卡片填写”等考核性活动现公布此条例即日起生效。

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条社团根据自身的特点、发展情况、历史背景、邀请适合自身的指导老师,其目的为促进学生社团积极运作,使社团建设管理正规化。

第二条社团以聘请一名指导老师为原则。

第三条社团根据自身文化特点可聘请与本社团专业相符且对社团工作有足够兴趣的指导老师。

第四条社团可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专业素质人才、人脉广阔的社会人士、热心大学生活动事务的老师等作为指导老师。

第五条由社团提出申请聘任人员,经当事人及校团委同意后方可聘请。

第六条由各社团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指导老师个人档案等资料。

第七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发放聘任证书。

第八条指导老师的解聘工作由社团向社联提交解聘申请后注销或变更。

第九条要求指导老师每学年指导活动至少两次,或通过见面会、授课、演讲等形式参与社团活动。

第十条社团内部为指导老师提供适当的待遇,尊敬指导老师,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并坚持自己的原则。

第十一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或实物奖励等以感谢指导老师对社团的帮助。

第一条学生手册规定:“本科生在一、二年级内必须参加一项团体活动,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对于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或对社团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发放第二课堂活动合格证书。

第三条社团根据其会员参加例会、社团活动以及维护社团荣誉负责社团任务等方面综合表现制定评比细则;比如一次例会扣一分等。

第四条严格执行社团联合会制定的二课证发放制度,按年终评定的二课证发放比率上报人数。

第五条二课证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社团内部考核获90分以上会员可获得优秀二课证(80分以上良好,60分以上合格),优秀的比率控制在10%以内。

第六条二课证的上报要及时、合理、不做假。

第七条获得二课证的会员社团负责人要及时公示(会议通知、张榜公告、上传网站等)。

第八条二课证相关资料要作为社团重要文件妥善保管。

社团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条例。

学生社团是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一)各社团必须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团委核准确定。

(三)社团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开展各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仰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和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无严重违纪行为、末受过任何处分。

团委是全校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注销、备案;协调、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并对社团考核评比等。

2.每个社团必须安排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

(1)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切实加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的指导。

(2)指导单位应是学院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指导老师热爱学生工作、有专长和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

(3)指导教师统一由团委和指导单位选聘校内专任教师、专业教师或其他对该社团能够给予指导的人员担任,采取一年一聘制度,学校对选聘的指导老师计算兼职课时量。

(4)指导老师因故无法继续担任,学校应聘请新的指导老师,并暂停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因故被注销,其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3.学校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场所及物资保障。

学校教职工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列入教职工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考核内容。

1.凡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2.成立社团应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其中主要发起人不少于3人。

3.社团成立流程。

(1)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学生处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章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团委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批通过后,通知申请社团主要负责人领取并填写(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登记手续。

(3)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一周内,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招募社团会员。

(4)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两周内,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并在会上公开选拔产生社团理事会,由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三)社团换届。

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在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团委同意。

社团理事会换届,社团理事会候选人公开选拔由团委负责全程监督,当选的社团理事会成员报团委审批通过后上岗。

社团理事会候选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1)由上一届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提名。

(2)由上一届理事会领取并填写社团干部候选人提名登记表,填好表后交学生处。

(3)由团委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级,班级征求意见。

(4)由团委将无异议提名候选人交与该社团上一届理事会主要干部共同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团候选择人人数应多于理事会干部人数的20%)。

(5)召开社团成员大会,实行差额选举。

(6)在团委组织下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干部会议。

各社团每学期公开招募社员一次,招募时间(原则上为开学前三周)地点等由团委确定后通知各社团,各社团需制定详细招募社员方案,报团委审定后实施。

各社团需在公开招募社员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张贴醒目招募广告,招募广告需经团委审定通过后方可张贴。

各社团招募的社员需认真填写(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社员登记注册表)交团委注册后,由各社团负责存档。

社团理事会需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对该社社员进行管理,社员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除按照该社章程进行处理外,情节严重者需移交团委、学生处处理。

无团委的审定批准,各社团理事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由团委解散该社团,并通报全院。

1、各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课堂学习,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1)各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将该期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构想;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聘任指导教师等)上报团委。

(2)团委对所有社团上报活动进行审批并报党办备案。

(3)根据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安排,在活动开展前十天,该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方案(包括具体计划、指导老师安排、经费预算等)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

(4)团委对活动方案进行审批,安排好指导教师,确定指导教师课时量,社团理事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活动,团委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5)活动开展结束后,社团应将活动新闻稿、活动照片以及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团委。

3、各社团需在每次活动前一月内推出活动宣传画,经团委社联部审定后张贴在公告栏。各社团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团委审定后报党办批准后方可印刷。

1、各社团应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经费包括会费、拔款等。

3、社团的经费一律由社团理事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4、社团如确定需要收取会费,必须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方可收取,但每学期只收取一次,会费不得超过30元/人。

5、举行大型活动需学校拔款的社团,须提前向团委提交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申请报告。

四、学生社团的奖惩。

(一)定期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校级“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

(二)对违反本制度的学生社团、团委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销等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将按《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受勒令整改处分学生社团,经考核合格,团委审核通过后,方可重新开展社团活动,若经考核仍不合格,则解散。

(四)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者,团委有权将其解散。

实际会员不足10人。

社团末按照规定进行注册。

社团连续3个月没有组织活动且机构瘫痪、管理混乱。

不接受指导处室、指导老师和学生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及时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受到大量的会员或其他人员投诉并查证属实。

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社团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社员解散。

五、附则。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本章程解释权归团委。

社团管理制度

一条社团联合会档案是社团联合会历史延革、工作开展情况的真实记录,是社团联合会决策、开展工作的重要参考。

二条社团联合会档案由相应部门管理,实施档案登记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整理、归档和编目。

三条对于上级文件、外校来函及相关图文资料等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均作为档案保存。

四条社团联各部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交办公室,并由办公室(社团资料档案由秘书处管理,下同)整理后存档。办公室作好每一次会议记录,整理后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会议记录。

五条加强与各社团及其管理机构的联系,并对他们的工作计划、活动开展情况、任务执行情况等建立专门档案。

六条加强对各社团的档案管理,各社团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或表格形式及时上交各分管常任理事,并由各类别社团工作委员会整理后交秘书处档案人员存档。

七条社团联合会各部人事、各社团人事及社团负责人推荐表,社团负责人任命表,社团负责人档案表,社团干部考查表,社团干部考查考核表,社团干事考核表,社团理事会登记表,社团会员登记表等一并整理,单独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系统人事档案档。

八条社团联合会各部、各社团每月必须及时上交每月帐目开支表,由经费审查部核实并存档作为社团联合会系统财务档案。

九条各部门须认真整理并妥善保管档案,借用相关档案的须经得相应部门同意,办理手续后方可借用。

十条其它各部、社团及个人必须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所借档案资料,档案借阅期不得超过一周。

十一条主席团有权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

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社团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腰鼓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形成和谐、有序的团队氛围,促使本队不断发展,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腰鼓队,本队队员必须遵守腰鼓队的各项规章制度。本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总要求。

1、所有队员要有主人翁意识,要以腰鼓队的发展大局为主。

2、所有队员要热爱团队,积极参加和配合队内举行的各项活动。

3、所有队员需具有吃苦耐劳、坚持不懈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基本功,增强自身对腰鼓文化艺术的理解。

4、所有队员需团结互助、真诚相待,共同营造友爱的团队氛围。

5、所有队员需爱护本队财产,自觉对本队财产进行维修。

6、所有队员需努力创新,要敢于提出自己的想法(如动作、场形、建队思想、工作方式、提高团队凝聚力的方法)。

7、各负责人要以身作则,有高度责任感,与队员同甘共苦,没有级别之分,热忱关心和帮助队员。

日常训练、演出管理细则。

(一)训练。

1、参加日常训练的腰鼓队队员必须按照本队时间安排按时进行,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训(本队训练时间为课余时间)。

2、训练过程中要服从队长,副队长的安排,不得拿着鼓槌互相追逐打闹,不得做与训练无关的事情。

3、训练时,着装适当,适宜训练,态度谦和认真,维护鼓队的形象,同时互相学习交流,勇于创新。

4、训练时爱护训练器材,训练后将训练器材归回原处(训练器材为鼓槌,小鼓,钹等)。

5、主管训练负责人须掌握训练进度,及时对训练情况进行总结,对下阶段训练合理计划,提高训练质量。

(二)演出。

1、腰鼓队队员都有参加演出的机会,凡要求演出的队员不得无故不参加演出活动。

2、演出前彩排过程必须服从队长及其他负责人的安排,集中注意力,不得做与彩排演出无关的事情,自觉维护腰鼓队形象。

3、演出前,演员与工作人员按时到位、集合,必须服从负责人具体安排。

4、演出队员及工作人员必须全身心对待演出,维护腰鼓队形象。

5、演出前,必须保证服装整洁和其它演出物品完好。演出后,演出人员须将演出服装器材及时归还。

6、演出后,各演出人员、工作人员及时汇报演出感受。

本队队员有意将队内财产损坏或丢失的,按双倍价格进行赔偿,无意或偶然损坏或丢失的视情节按原价赔偿或不赔偿。队外人员将财产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考勤分为点名,请假,迟到、早退,旷训、旷会、旷演等四方面。

(一)点名。

腰鼓队日常训练、演出,会议及组织生活都要进行点名,签到留底由社团进行存档。

(二)请假。

1、如不能参加规定的日常训练、演出,需由本人或让人交请假条,才能视为有效。

2、病假或急事必须向队长或指导老师请假。

3、奖励与处罚制度:

(1)旷训一次由德育处扣一分。

(2)给予警告三次以上的给予留队察看处分,留队察看期限为一个月,表现良好者,可申请取消留队察看处分,表现极坏以开除队籍处分。

(3)在日常活动中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条例,态度不端正者,经由各负责人审议视情节依据本条例作出相应处分。

(4)经一年训练,表现极坏者,劝其退队。

社团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促进湖村中学学生的社团活动,增进同学之间的协作能力,社团本着以娱乐休闲为主,和谐交流技术为宗旨;社团通过平常训练和定期的比赛来加深社员之间的沟通和友谊,培养社员的团队意识,提高大家的乒乓球技术水平;社团是学生交流的平台,希望乒乓球社团能为同学之间带来欢乐,同时提升我们自身的技术水平。

1.本社团活动由主持教师郭修福、指导教师彭军两位组成。

2.职责:负责社团整体工作,整体规划建设社团;其中:主持教师负责社团日常工作,组织协调集体活动;指导教师:管理球队的训练和比赛,制定球队活动方案,安排组织比赛;负责指导队员日常训练,提高队员技术水平;组织协调各项活动。

3.制度要求:

所有社员参加活动时秉承以“安全为最高标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社员参加活动时,请自备球拍;社员参加活动时,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会员需服从社团安排,如有异议,共同协商解决;

5.活动:

本规定未涉及事项,可由社员提出议案,报指导教师和主持教师同意后执行。本规定解释权为乒乓球社团。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社团管理制度

为了继承传统,同时也为了圆同学们内心深处的愿望,现创立xx市鹤溪中学书法社团。书法社团是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所组织的兴趣社团,将为学生们提供一个练字的大好平台。为了书法社团更好的建设与发展,也为了我们青年一代更好的继承与发展书法文化,特制定书法社团章程。

xx市鹤溪中学书法社团。

以国家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在中学加强写字教学若干意见为指导,加强学生的写字教学。本社团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专门安排学生写字。目的是通过老师指导,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写字习惯,提高写字能力。社团成员都要按社团活动的章程办事,严格执行活动计划,积极参加有关的竞赛活动等。

丰富学生校园生活,为学校创造各方面人才,建设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

组织社员开展多种学习活动,培养社员书写能力,促进社员的全面发展。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及实践,提高学生的兴趣和修养,推动学校精神文明与校园文化建设。

1.本社团是由校团委组织管理的学生团体,是提高广大社员书法水平,引导社员学书法、爱书法的专门兴趣组织,是我校社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社团只招收本校的学生。

3.申请加入社团的学生必须行为端正,热爱学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上进心,认可本社团章程。

4.凡自愿申请加入社团的学生,都必须填写一份申请表,并由班主任签字,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本社团正式会员。

5.社团成员必须爱护社团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将公有财产给予他人。

6.各社团成员须按时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事必须请假。

7.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团,须写一份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退出本社团。其他成员毕业后自行退出本社团。

8.社团成员须相互尊重、相互照顾、相互理解。

9.本社团每周活动一次,为周四下午第三节课,活动地点为教学楼二楼初一3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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