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附件(优质13篇)

时间:2023-11-19 17:29:09 作者:琴心月 培训通知附件(优质13篇)

在生活和工作中,通知经常被用来组织和安排各种事务,确保信息的有效传递。8.我们将不断更新和提供更多精彩的通知范文,敬请关注。

培训通知

各窗口:

为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我中心拟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1、 培训对象:未参加过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岗前培训的

窗口工作人员。

2、 培训时间:20xx年3月13日至3月16日共四天。

3、 培训内容:详见《二0xx年新上岗人员培训方案》

4、 培训要求:岗前培训工作是我中心学习教育活动中

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窗口新上岗人员必须参加,不得缺席。

特此通知

培训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30时。

二、会议地点:xx市民办金盟学校底楼阶梯教室(区石化街道荔浦路110号—原平乐路)。

三、出席对象:已申报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的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和具体操作人员、部分业务主管单位联络员(详见附件)。

四、会议内容。

1、介绍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申报情况和下阶段工作安排;。

2、部分单位作经验交流;。

3、解读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指标;。

4、领导讲话;。

会议重要,请与会人员准时出席,特此通知。

培训通知

各科室及班队:

为切实加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操作技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切实减少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特成立安全教育培训机构。

一、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机构。

组长:唐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全副矿长李世勇兼任,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职责: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培训资金到位。

2、副组长职责:配合组长工作,负责将各项培训开支的合理支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落实督促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3、成员职责:负责培训人员的纪律行为、上课秩序,年度培训计划的执行。

xxx年一月八日。

培训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8号)文件精神,推进全省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尽快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建立一批省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建立集项目开发、专家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助、跟踪服务为一体的工作服务模式,帮助扶持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创业,为全省创业培训和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提供示范和样反。

(二)培养和建立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在现有人员中培育创业培训专职师资,分期分批开展开展业务进修掌握基本的教学技术和方法,提高教师的相关创业知识和法规政策意识。通过教学实践交流、模拟演练、专业进修等形式,为周边地区培养专职创业培训师资骨干。

(三)组织专家志愿咨询团、邀请社会各方成功创业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以及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为创业者创业提供咨询、指导服务。

(四)探索和创新创业培训的模式、技术和方法。结合本地区市场的实际情况,多渠道、多形式募集创业项目,开发项目资源库,实行创业项目的跟踪服务管理。开展教学研究,总结推广新经验、新方法和新技术,探索新形势下创业培训工作,完善创业培训体系,推动创业培训深入开展。

(五)加强与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协调,明确职责和任务,在提供开业指导的同时,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进一步提高培训后的创业成功率。

二、申报条件。

申报建立江苏省创业示范基地的.培训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培训为就业服务的办学方向,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的各级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机构和各类教育实体。

(二)具备固定的培训教室、咨询指导场所和先进的教学设备,产权明晰,房屋、教学设备、设施未被挤占、挪用、平调。

(三)具有符合创业培训要求的师资力量和专家队伍。专职创业培训教师不少于5人。开展"创办你的企业"(以下简称syb)培训的基地;syb培训师不少于3人。建立一支由社会各方面专家(包括政府官员、教授学者、企业家、中介组织等)组成的相对稳定的创业咨询指导专家队伍,能对创业学员提供培训、咨询、指导"一站式"服务。

(四)具有明确的创业培训项目、创业培训课程和一定的创业培训规模。基地年参加创业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省辖市不得少于1500人,县(市)不得少于1000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成功创业率达60%以上,平均每创办一个企业,开发就业岗位3个以上。

(五)能发挥培训基地在教学管理、培训方法、培训质量和培训创业成功率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

(六)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三、申报要求。

申请单位经省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向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申报省级创业培训基地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当年的创业培训计划;

(四)近两年的培训工作情况和培训成果;

(五)机构管理人员及教师名册和教师任职资格证明。

(六)《江苏省创业培训基地申报审批表》(附后)。

在具备一定条件前提下,经实地考察评估,符合江苏省创业培训基地条件的,由省厅统一挂牌。

四、组织管理。

(一)省厅负责省级创业培训基地的审批、政策指导和日常工作的督查,负责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二)对符合条件的省创业培训基地,由省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三)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创业培训基地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四)经认定的省创业培训基地每年1月10日前,向省劳动保障厅提交本年度创业培训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同时抄报市级劳动保障主管部门。

(五)省劳动保障厅每年进行目标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及当年培训业绩通报全省和所在地政府。省创业培训基地每两年复查评估一次,对复查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省挂牌资格。

二〇xx年十二月十三日。

培训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为加强全省企业家队伍建设,培养打造一支现代化、国际化的优秀中青年企业家队伍,省经信委确定举办第3期山东省中青年企业家培训班。通过前两期的培训,我市积极推荐学员参加,取得了显著成效,获得了企业家们的一致好评。为进一步加大我市企业家培训力度,确定继续推荐我市优秀中青年企业家参加省培训班。现就组织推荐学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加强对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趋势、国家宏观战略、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培训,提高企业家的战略决策能力;加强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管理方法的培训,提高现代企业综合管理能力;加强对现代金融、资本市场的培训,提高资本运作能力;加强对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的培训,提高市场开拓能力;加强对境外投资、跨国并购、国际贸易规则的培训,提高国际竞争力。培训突出实务为主。每个专题主要请党政机关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领导、著名机构的高层领导和专家、国内知名专家学者讲课。

二、推荐人选范围

推荐人选从全市重点工业企业、信息产业企业中选择具有强烈的学习欲望、善于创新发展、干事创业、诚信经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优秀董事长、总经理或二代接班人,在行业中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企业家优先推荐,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各县市区择优推荐2名人选。

三、培训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2月,每个单元集中学习4天,共7个单元。

四、培训费用

培训不收取学员任何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五、其他要求

1、各县市区要认真负责推荐企业家学员,学员要求必须是董事长、总经理或二代接班人,市里将择优筛选,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2、企业家学员要确保学习时间,按时参加省里组织的学习活动,要严肃培训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培训必须是学员本人参加,不允许他人代替,如发现不请假缺席培训、找他人代替的现象,将取消学员培训资格,并相应减少相关县市区的培训名额。学期结束时,将根据学员学习情况给予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推荐其他培训班的参考。

3、请各县市区认真填写《推荐参加培训人员名单》(见附表1,盖章),推荐的企业学员填写《学员基本情况表》(见附表2,盖章),并于3月6日前统一传真(或发扫描件)至市经信委企业科,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jxxk@)。

培训通知

各市、县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

为实施《xx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全省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省住建厅定于xx年3月31日在武汉举办全省物业管理科(处)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xx年3月30日至31日,3月30日下午报到,31日上午9时正式开始。

二、培训地点武汉中南花园饭店(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58号)。

(一)各市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分管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人;

(二)各市房管局、恩施州住建委物业管理处(科)长或负责人;

(三)各县(市、区)房管局(住建局)物业管理科(股)长或负责人。

(一)专家解读《xx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讲授物业服务和管理专业知识,现场解答疑难问题;介绍省住建厅物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和物业信息数据报送标准。

(二)研究和征求xx省《业主公约》(征求意见稿)、《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和《物业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4个示范文本、《xx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实施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研究物业资质取消后,我省物业服务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地房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对以上6个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并提交书面发言材料。

(二)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住宿费按照有关政策标准报销。各市(州)汇总所辖县(市、区)参会人员名单,填写回执表(附后),于xx年3月28日前报送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省住建厅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沈迎辉,联系电话:xx、xx,邮箱:xx@。

酒店联系人:王官斌,联系电话:xx。

附件:参加全省物业管理科(处)。

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xx年3月27日。

培训通知

各科室:

现将举行全院医、技人员医疗安全培训,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医疗安全 常增林 主任医师 医务科副科长

20xx年2月7日(星期二)下午5:00

参加科室:普外科a、普外科b、骨外科、胸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手外科、肛肠科、妇产科、耳鼻喉科、眼科、麻醉科、皮肤科、口腔科、门诊医生、体检中心、社区医生,病理科、核医学科、放射科全体医技人员。

20xx年2月8日(星期三)下午5: 00

参加科室:神经内科、心内科、内分泌科、肾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a、消化内科b、肿瘤科、肿瘤科血液科、疼痛科、儿科、icu、急诊科、贵宾病房、功能科,药学部、检验科各室全体医、技人员。

注:目前在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均参加当天所在科室的培训,2月7日(星期二)下午各科值班的医师参加2月8日(星期三)下午的培训,2月8日(星期三)下午各科值班的医师提前参加2月7日(星期二)下午的培训。

本次培训所有科室主任必须参加,请各科科主任组织本科所有医、技人员按时参加,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人员一律扣200元。其他人员及来院进修实习人员自愿参加。

培训地点:康泰楼一楼多功能报告厅

医务科

二0一*年二月六日

培训通知

集团公司各部门:

自20xx年7月份至今,公司入职一批新员工,为使新员工更好的`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更快地融入公司这个大家庭,现特于本周六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详见附表;

二、培训时间:12月22日(周六)下午15:00开始;

三、培训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培训由副总裁主持,行政人事部赵元煜主讲;

五、新员工都应准时参加培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应事前请假,事后补训;

六、本次培训效果由人事部进行跟踪,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测试;

七、请参加培训人员注意培训时间并安排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同曦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部

20xx年12月20日

培训通知

院直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高校20xx年岗前培训工作的安排,现就学院20xx年岗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院近两年新入职尚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请报名人员按照《20xx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方案》(见附件)要求完成个人自学内容。集中培训和校本研修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安排

(一)网上报名

本次培训实行网上报名,请参加培训人员于6月26日至7月15日期间登录http://进行报名。

(二)论文提交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11月2日至10日期间自行登录岗前培训系统提交《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论文。

(三)培训考试

《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时间定于11月11日(周六)上午9:00—12:00,考生须于11月1日至11日,登录岗前培训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四、结业与发证

《教育知识与能力》《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三门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三门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有效期内可直接报考该课程的考核;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联系人:xxx。

附件:20xx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方案

组织人事处

20xx年6月19日

培训通知

各部门、各管理处:

为了使新进员工尽快了解医院文化、适应医院环境、顺利开展工作,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医院将于近期举办20xx年新进员工岗前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20xx年7月28日—29日(全体新进员工参加)。

7月30日—31日(全体新进医师、药剂及检验人员参加)。

8月04日—05日(全体新进护理人员参加)。

8月06日 (全体新进员工分批参观院史馆)。

培训地点:科教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培训对象:20xx年新进员工及2014年来院工作未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

培训要求:不准请假、迟到、早退,根据《中南大学新进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凡未参加岗前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

请各科室通知本科室新进员工按时参加岗前培训并安排好工作,参加岗前培训的新进员工应主动与科主任提前协商派班事宜。如因特殊原因需临时调整课程时间,将另行通知。

注:因7月28日(周二)举行岗前培训开班仪式,请全体新进员工务必于7月28日上午7:20以前准时签到入场,报告厅严禁带早餐入内。

通知人:

时间:

培训通知

各部门、各管理处:

为了使新进员工尽快了解医院文化、适应医院环境、顺利开展工作,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医院将于近期举办xxxx年新进员工岗前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xxxx年x月xx日—xx日(全体新进员工参加)。

x月xx日—xx日(全体新进医师、药剂及检验人员参加)。

x月xx日—xx日(全体新进护理人员参加)。

x月xx日 (全体新进员工分批参观院史馆)。

培训地点:科教楼一楼学术报告厅。

培训对象:xxxx年新进员工及xxxx年来院工作未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

培训要求:不准请假、迟到、早退,根据《中南大学新进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凡未参加岗前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

请各科室通知本科室新进员工按时参加岗前培训并安排好工作,参加岗前培训的新进员工应主动与科主任提前协商派班事宜。如因特殊原因需临时调整课程时间,将另行通知。

注:因x月xx日(周二)举行岗前培训开班仪式,请全体新进员工务必于x月xx日上午x:xx以前准时签到入场,报告厅严禁带早餐入内。

通知人:

时间:

培训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青海省委20xx-20xx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根据《关于充分运用青海干部网络学院平台扎实开展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青组字〔20xx〕19号)和大学《关于开展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现就开展干部网络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院各级党政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全体参加干部网络培训。

二、培训方式

根据上级组织部门对不同级别干部规定的网络培训学时要求,按照自学为主、自主选择、自由安排的原则,由参训人员自行确定时间和地点开展学习。

20xx年度,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对干部网络培训的学时规定进行了细化量化,并添加了学分规定,推行“学时+学分”并行的考核制度。在每一堂课程、每一篇文章等学习资源下端添加了“思悟”发表窗口。学员发表的“思悟”,经青海干部网络学院评审通过后,按每篇0.5分计入干部网络培训学分。

按照规定,厅局级、县处级干部每人每年干部网络培训学时不低于50学时,每月不低于4学时;科级以下干部、一般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网络培训学时不低于80学时,每月不低于6.5学时。每人每年网络培训学分不低于60学分,每月不低于5学分。每日学时和学分分别不超过5学时和2.5学分。超过者视为突击行为,超出学时、学分不予统计。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干部网络培训开展情况将作为“三基”建设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省委组织部将对干部网络培训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考核不合格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为有效提升网络培训工作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组织人事部将实行培训开展情况季度通报制度,每三个月对各单位本年度网络培训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三、组织管理

(二)严格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干部网络培训开展情况将作为“三基”建设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省委组织部将对干部网络培训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考核不合格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严肃学习纪律。参训学员要制定详细计划,合理安排时间,自觉参加学习。参训学员必须本人上网学习,确保学习时效。系统根据设置,对空挂或较长时间无操作的,自动终止学时记录。要自觉遵守国家关于互联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非法操作,不得将课件资料录制、传播和用于其他目的。对因个人帐号和密码保管不善造成泄密等情况,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相关要求

此次干部网络教育采取实名注册的方式,一名学员一个账户。目前学院参训人员已在青海干部网络学院完成注册。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数或888888。请参训人员登陆“青海干部网络学院”网站(http://)首页,点击“学习中心”,进入登录页面,登录并参加在线学习。不能正常登录的应参训人员填写“学员注册信息表”(附件3),交本单位干部网络培训管理员汇总,报院办公室处理。

培训通知

各分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县安监局20xx年4号便函通知要求,全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今后公司所有新招人员和在职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具体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如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有关规定: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1、从业人员培训要求,除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所有在职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1)首批对矿山从业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第二批对选矿车间及附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公司要对本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分工种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各分公司要密切配合、组织好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4、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1)第一次安全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重新培训,重新培训的费用自理,不付培训工资;第二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再次参加县安监局安全培训;第三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凡发现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要追究所在单位各级领导责任。

(3)各级管理部门要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有无证上岗者,首先责令停止作业,对无证上岗者立即开除,并追查具体安排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4)各单位新招从业人员,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制度。若发现一人未经培训上岗,对批准签字和安排负责人扣除一个月工资,两人以上给予降级处分。

(5)各分公司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公司内部新招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重新上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术操作能力,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6)加强从业人员持证管理,建立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矿长资格证人员的台帐,并保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7)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各种持证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

(8)经常检查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做到无证不准上岗。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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