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药品调研心得(通用18篇)

时间:2023-11-06 00:08:33 作者:雁落霞 最优药品调研心得(通用18篇)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深入地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心得体会的经典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写作思路。

药品价格市场调研心得体会

近年来,药品价格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为了更好地了解药品价格市场的状况,我参加了一次调研活动,并从中获得了诸多心得体会。以下是我对药品价格市场调研的一些认识和观察。

首先,当前药品价格市场存在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通过对市场调研的观察,我发现一些常用药品的价格相对较高,并且在短期内没有明显的下降趋势。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可以有很多,例如垄断经营、不合理的成本结构以及暗箱操作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监管力度,打破垄断,促进市场竞争,以降低药品价格,让人民群众能够用得起好药。

其次,药品价格市场调研不仅是一次深入了解市场情况的机会,也是一次发现新问题、解决问题的机会。在实地调研的过程中,我发现一些地方医院采购药品时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例如擅自变更药品规格、不按标准程序选取供应商等。这些行为不仅影响了药品价格的合理性,也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用药权益。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采购行为,确保药品价格正常、合理,并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权益。

第三,药品价格市场调研的过程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调研活动中,我了解到药品价格不仅与生产成本相关,还与研发创新、注册和审批等环节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些都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够准确地了解和评估药品价格的合理性。因此,我们需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升,提高自己对药品价格问题的认知水平,以更好地参与相关调研工作。

第四,药品价格市场调研需要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形成合力。通过参与调研活动,我认识到药品价格市场调研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多方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各方的资源优势。政府部门、医药企业、卫生管理部门等各方都应该发挥自身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药品价格市场调研工作的开展。只有通过各方合作,才能够更全面、客观地了解药品价格市场的实际情况。

最后,药品价格市场调研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通过这次调研活动,我深刻认识到药品价格市场调研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长期而持续地进行。药品价格的问题既涉及到经济因素,也涉及到政策和法律因素,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进行考量和分析。同时,药品价格市场调研也需要我们持续关注市场动态,跟踪价格变化,以及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综上所述,药品价格市场调研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这次调研活动,我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监管,打破市场垄断,规范采购行为,促进市场竞争,降低药品价格,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权益。同时,我们还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加强各方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药品价格市场调研工作的开展。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解决药品价格问题,提供高质量、合理价格的药品给人民群众使用。

药品调研心得体会

调研是市场营销学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药品行业更是如此。药品调研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发掘销售机会和提升产品质量,因此对药企来说,调研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2.调研目的。

药品调研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药企面临的问题,探寻市场需求、了解对手情况和建立更好的合作关系等,通过调研,可以获得以下信息:

(1)市场需求:了解市场需求,为企业研发更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提供依据;

(4)销售渠道:了解销售渠道的运作情况、合作商的评价,帮助企业制定更合适的渠道发展策略。

3.调研方法和步骤。

调研方法和步骤非常重要,正确的方法和步骤能够保证调研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药品调研可以通过问卷调查、深度访谈、市场观察等多种手段开展,以下是常见的调研步骤:

(1)确定调研目标和问题;

(2)选择调研方法和工具;

(3)制定调研计划和调研指南;

(4)开展实地调研,并收集数据;

(5)分析数据和总结结论;

(6)提出合理的对应策略。

4.调研实战。

在实际的调研过程中,我们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4)及时总结和输出:调研工作完成后,及时汇总数据并输出报告,及时跟进推进策略的落实。

5.总结。

药品调研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实用的信息和数据。但是,调研工作需要我们严谨、科学、耐心、负责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实战应用。通过不断地实践和提高,我们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做出更好的成果。

药品调研报告

1、人民群众药品法律意识和用药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亟须进一步进步。

2、从非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现象屡禁不止。

日常检查中,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生产厂家销售代表直接上门倾销药品,由于厂家和销售公司只管倾销产品,对销售代表的治理较松,导致销售代表队伍鱼龙混杂。其盖有生产厂家红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空缺委托书、空缺合同书和送货单往往发到各销售代表手中,任其填写,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这些不法分子借着厂家授权的正当身份,将假冒生产加工的伪劣药品以串货、换货等方式销售谋取暴利,干扰了正常的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少数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认真查验销售代表的手续真假,只要价格低,就向他们购药,一旦被药监查到,再让销售代表补办各种手续,企图蒙混过关。由于药品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给这些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钻,也给药监执法者造成一定的监管难度。如常见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件中,案件当事人通常无法当场提供购进凭证,药监执法职员对嫌疑药品采取了查封扣押强制措施,而由于法律没有对举证期限做出相关规定,也就是说案件当事人在任何时间补交的购进凭证,只要是有效的凭证,药监部分就要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和撤案。即便当事人未能在案件处理期间提交凭证,而在行政诉讼时再行提交相关凭证,假如凭证有效,药监部分还要承担败诉风险。

3、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治理仍然隐患不少。

我市医疗机构数目众多,安全用药隐患不少,尤其是一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大部分由原村卫生室改制而成。针对这一情况,我局从20xx年起就着手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治理,使农村医疗机构在药品治理上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观,但由于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比较薄弱,医疗条件和技术素质参差不齐,规范化验收合格后又出现了反弹回潮的迹象。药剂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设施条件不能保证药品在贮存期间的质量。当前,药品经营企业都在积极实施gsp(《药品经营质量治理规范》)认证,认证的各项要求达143条,而医疗机构只须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获得了药品配用的市场准进资格,药房的药品质量治理规范没有出台,监管中发现的规范治理题目只能进行教育整改,无法用法条来处罚,监管乏力。正是由于这样,使得一些农村医疗机构的涉药职员在治理上普遍存在着重医轻药的倾向,药品治理在医疗机构治理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农民用药安全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4、农村药品监视治理网络监视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农村药品市场是药品流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药品监视、供给网络建设,是解决农民用药安全题目的治本之举。20xx年我局聘请了乡镇卫生院负责人为药品协管员,20xx年在市政府的重视下,我们又完善以乡镇副镇长为组长的药品协管网络,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农村药品监视和供给网络已初步建成,农村地区药品规范化治理逐步走向成熟。但由于协管职员的药品监管知识缺乏,而且这支队伍量大面广,药监部分要进行培训进步其知识水平面临着经费等困难,难以真正发挥其全方位、广覆盖的监视作用。而且除了举报查实案件获得的一点点奖励外,农村协管职员没有其他待遇,缺乏主动参与工作的积极性。

5、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违规现象比较严重。

我国目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视体制中监管主体多,方式和渠道多,表面看是好事,但是,从实际效果看,反而导致监管效能弱化。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作为广告治理机关的工商部分缺少相应的专业职员,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易及时辨别发现,无法及时制止,而药监部分发现违法广告要移送到工商部分处理,没有主动权,监管不能到位。加上新闻单位广告部往往是承包经营,只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广告的正当性审查,来者不拒,助长了违法广告蔓延。我局在检查中经常发现,有的广告未经批准就刊播,有的虽经批准但未按核定内容刊播,故意夸大疗效和作用。更有甚者,一些保健食品倾销员为倾销自己的产品,往往选择一些年龄较大,身患风湿、高血压、高血脂等慢性病的群体,先赠予后购买,故意虚假夸大保健食品的治疗功效,说得天花乱坠,神乎其神,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这些倾销者为规避法律,冒充药品进行广告宣传仅停留在口头,使得药监部分很难按《药品治理法》的“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查处,使制假者有机可乘。

6、职员、经费、装备不能满足药品监管需求。

一是专业知识亟需进步。药品监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流通等众多环节,应用的法律法规、药学及相关专业门类广泛。我市药品行政执法干部的专业知识结构,离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加强培训和锻炼进步。二是药品监视治理经费不足。财政经费保障有限,财政预算除人头经费以外,几乎无钱购置技术装备。三是装备适应不了执法需求。基础设施较为简陋,技术装备落后,交通工具不足,难以满足实施全方位的药品监管需要。

1、加强宣传的广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

不仅要加强在城区的宣传,更要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进步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在农村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通过新闻媒介及时将各种假劣药信息公告大众,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药监动态,使老百姓自觉拒尽假劣药品,由被动消费变为主动消费,同时向全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视作用,从而减少假冒伪劣药品和非法行为生存的空间。

2、建立健全药品法律法规,不给不法分子留有空隙。

尽早出台新修订的《药品流通监视治理办法》,把《药品治理法》与《药品治理法实施条例》中没有规定和明确的内容,尤其是对控制质量,防止假冒伪劣药品产生和侵进有关内容在《药品流通监视治理办法》中予以明确。比如药品销售代理人的法律地位、行为性质、借正当单位从事无证经营题目,没有有效随货票据题目,有效票据举证期限题目,向无证个人采购药品题目等。对这些题目不仅要明确禁止义务,而且还要增加法律责任,尤其要把药品销售代理队伍纳进药监部分的监视治理范围,使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者无滋生土壤。

3、市政府及相关部分要重视、支持药监工作,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我市药品监管网和食品监管网并举,市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非常重视,如何把药品协管工作列进基层乡镇政府的重点工作中才是关键,可以在签订食品监管责任状的同时,把药品协管内容纳进其中,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进步对假劣药品食品危害性的熟悉,使得乡镇政府把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作为份内的事来抓。同时建立配套的协管员培训及考评激励机制,在经费上给予适度倾斜,齐抓共管,做好农村药品的日常监管工作,才能保证农村依法管药落到实处。在部分协作上,药监部分特别要加强与工商、公安、卫生、邮政等部分协作,与工商部分及时沟通和移送药品违法广告,工商部分查处后及时反馈给药监部分,并向社会曝光,形成“左右配合,上下联动“的监管协力;与卫生部分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与邮政部分共同打击邮购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等等,充分发挥各部分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有效。

4、创新药品稽查手段,加大打击力度。

我市药品市场量大面广,监管与反监管的斗争势必长期存在,药品违法分子越来越狡猾,手段越来越隐蔽。药监部分要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不仅要学懂、学通,而且还要学精,着力进步发现题目、解决题目的能力,要擅于研究当前出现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新动向新特点,创新药品稽查手段,学会公安部分的侦查本领,加大对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以“药品打假在农村”为主题的各种专项整治,保证药品监管检查的广度和密度,对药品质量进行有效监管。

药品调研心得体会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医疗水平的提高,药品也越来越多样化,而我们去药房或医院时,在众多的选择中,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药品呢?为了更好地了解药品的效果和使用方法,我参加了一次药品调研活动,并从中收获了很多。

第二段:了解药品。

在参加药品调研活动时,我们首先了解到了调研对象的分类和用途,对不同药品的剂型、作用机理、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进行了比较详细的介绍,还详细了解了药品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这些内容让我对自己曾使用过的药品也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第三段:实际操作药品。

参加调研活动后的第二个环节是实际操作药品。我们从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了一系列必要的实验,如如何使用药品器具、如何储存药品、如何计算药物剂量等等。通过实践,我们深入理解了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正确取用药品的注意事项。

第四段:讨论交流。

在实际操作后的第三个环节是参加讨论交流环节。我们和老师讨论了药品的优缺点、使用方法和治疗效果等相关话题。老师不仅详细解答了我们的提问,而且还引导我们从更多的方面考虑药品的使用问题,比如与其他治疗方案的比较等等。同时,大家还分享了自己在生活中使用药品的经验,并就药品使用时遇到的疑问进行了讨论。

第五段:总结。

通过这次药品调研活动,我收获颇丰。我认识到药品使用时的许多细节问题,比如药品的合理存储、正确使用药品器具、计算药物剂量等等。在这个过程中,我还学到了更多的药物知识。一次成功的药品调研活动不仅为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也让我进一步了解药品调查的重要性。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会更加深入的学习药品相关的学识,提高自己的学术研究水平,并为我们的医疗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药品调研心得体会

医药行业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行业,任何一款药品面世,都是经过多年的研发以及严格的监管程序后才能上市销售。因此,在药品销售过程中,药品调研成为了极其重要的一环。在药品调研中,不仅需要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更需要充分了解竞争对手的情况,本文就笔者在药品调研中的体会进行总结。

一、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是开展药品调研的第一步,通过对潜在客户进行有针对性的问卷调查,能够更好地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心理,从而针对性地推出新产品。在问卷调查中,我们可以发现,市场的热点和趋势以及患者的需求和疑虑等信息。更重要的是,在问卷调查中,我们可以发现很多意想不到的答案。比如,可能会发现消费者并不关注疾病本身,而是更关注于治愈后的生活质量。

二、市场调研。

市场调研是药品调研中的另一个重要环节,市场调研不仅可以了解市场趋势,更可以了解各个竞争对手的情况。例如,我们可以在市场调研中了解到各个药品的销售情况、品质、代表患者、顾客反馈等等。通过了解对手的情况,我们可以更快地创新和升级我们的产品,为我们的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更优质的产品。

三、产品研发。

在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市场趋势后,研发新产品是很自然的一步。然而,不同的市场和不同的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是不同的,如何在符合药品安全法规的情况下,能够满足不同消费者的不同需求,是一个必须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在这个环节中,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才有可能开发出新产品来。产品的研发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并且需要面对着不确定性,却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四、投入市场。

在产品研发完成后,投入市场是关键的一步。有效的投入市场能够推动公司充分利用之前的市场调研和问卷调查,从而让公司更好地了解消费者和市场的需求。这一步也是开源节流的重要操作,市场的投入要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精确定位以及有效的使用市场推广方式等等。同时,为了加强市场竞争力,注重开发与潜在客户的关系,进一步增强客户的忠诚度。

五、学习总结。

药品调研是一个持续学习的过程,对于开展药品调研的公司来说,需要充分地学习和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地调整和优化工作硬。公司还需要经常开会,进行交流,及时反馈客户需求,明确阐明公司目标,养成总结经验、优化工作的习惯,不断提升研究调研人员的技能和素质。

综上所述,药品调研不仅是药品行业中重要的一环,也是推动药品行业发展的重要一环。在开展药品调研过程中,公司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优化工作,才能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产品。本场笔者通过药品调研工作所涉及到的各个环节的体会和心得,对药品调研的流程和实践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并且希望能为读者提供一点帮助。

药品价格市场调研心得体会

近年来,药品价格持续走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为了了解药品价格形成的原因以及对药品市场进行合理调控的方式,我积极参与了一次药品价格市场调研活动。通过调研,我对药品价格市场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并得出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药品价格的过高主要源于垄断现象的存在。在我参与的调研过程中,我发现一些药品的价格远高于同类药品,这是因为少数厂商或药店掌握了相对垄断的市场份额。垄断市场给药品价格定价权带来了滥用的风险,使得一些企业可以任意抬高药价获取巨大利润。要解决药品价格过高问题,必须打破垄断市场,引入竞争机制,增加市场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监管机构应该加强对市场垄断行为的调查和惩罚力度,对不合理的药品价格进行制止。

其次,药品价格的波动也与供求关系紧密相关。药品市场需求量的剧烈变化会直接影响药品的价格。例如,在某种热销的治疗癌症的药物上市后,短时间内供不应求,价格水涨船高。而一旦市场上出现大量同类药物,或者新疗法出现,药价往往会有所下降。因此,在药品价格市场的调控中,应该加强对供给和需求的预测和调控,以防止市场供需失衡导致价格的剧烈波动。

另外,药品价格还与医保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密切相关。医保制度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控制药品价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的调研过程中,我了解到医保支付方式存在不完善以及政策执行实际问题,导致患者的医保报销率低,不少药品的价格远超过患者负担能力。因此,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及优化医保政策执行,降低患者的药品费用负担,对于控制药品价格是必不可少的。

另外,药品价格问题也与研发创新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有关。在药品市场调研中,我了解到药品研发周期长、成本高,并且存在着研发不对称的问题,这导致了药品研发企业在药品价格定价方面存在较大的自由度。因此,为了鼓励药品研发创新,保障企业的知识产权,政府应该积极加大对药品研发的投入力度,同时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以保证药品市场的创新和发展。

综上所述,药品价格市场调研让我对药品价格形成的原因以及市场调控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使我认识到了药品价格问题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只有通过打破垄断、加强供需预测与调控、完善医保制度、保护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努力,才能够实现药品价格的合理和稳定,为广大患者提供可负担的药品。

药品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水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养殖用药量迅速增加。由于长期以来管理滞后,养殖过程中滥用药物的现象比较普遍。虽然水产品的药物残留量较低,但是通过食物链的长期富集,对人类健康却具有很大的危害。近年来,随着水产养殖规模的扩大和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养殖产量的不断增多,药物残留问题日益突出。尤其在中国加入wto后,养殖产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水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水产动物的药物残留已成为水产品出口创汇的主要瓶颈。因此,为了人类的健康和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应充分认识到药物残留的危害性,并积极做好药物残留的监控。

(一)、耐药性反应:在水产养殖饲料中长期添加促生长抗菌素或生产中滥用药物会导致水生动物体内的细菌产生耐药性。耐药性产生使得生产上用药量越来越大,药效越来越差,既增加了成本,又增加了防治难度。耐药性的产生同时也对人类的公共卫生构成了威胁。

(二)、变态反应:水产养殖中经常使用的磺胺类、四环素类及某些氨基糖甙类抗生素是极易引起变态反应的品种。变态反应的症状多种多样,轻者表现为红症,严重者甚至发生危及生命的综合症,如磺胺类药物能引起人类的皮炎、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和药热等疾病。

(三)、中毒反应:根据卫生研究及临床资料,人们食用被药物污染和残留的水产品后容易出现毒性反应。例如,链霉素等氨基甙类抗生素易损伤听神经及肾功能;四环素类抗生素易抑制幼儿牙齿发育和骨骼的生长;氯霉素能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和颗粒性细胞缺乏症;敌百虫在一定条件下会形成具有强毒性的敌敌畏。

(四)、“三致”作用:某些药物或天然物的残留极易对人类和动物产生致癌、致突变及致畸作用。孔雀石绿是水产养殖中经常使用的化学药品,但却是一种强致癌物;经常使用的呋喃类药物如呋喃西林、痢特灵以及在饲料中添加的部分生长促进剂如乙烯雌酚类也具有较强的致癌作用。

(五)、其它:在渔用饲料中常含有一些激素类药物,这些药物在人体内蓄积后会使人的正常生理功能发生紊乱,更严重的是某些激素类药物会影响儿童的正常生长发育。另外,某些药物降解后易产生有害的分解产物,如水产消毒剂二氯异氰尿酸及三氯异氰尿酸的分解产物中含有氰化合物,其在水生动物体内产生残留后危害极大。

(一)养殖单位应增强自身的抗残能力

1、预防为主、治疗为辅:药物是水生动物疾病发生后的情况下不得以才使用的,如果预防措施到位,疾病是可以控制的,而且同样会达到高产、丰收的目的。生产上应更多地从健康养殖角度来考虑预防疾病的发生,尽量少用或不用药物。

2、少用抗生素或其它化合物,多用绿色生物药物:生产上如有无拮抗、无残留、无毒性的绿色生物渔用药物,如鱼用疫苗、抗菌肽制剂、免疫促进剂等,在不影响治疗效果的情况下,应尽量少用抗生素或化学药物,多用绿色生物药物。

4、严格遵守休药期制度:药品在水生动物机体内代谢排泄有一定的时间。因此,在捕捞上市前的休药期内应停止使用药物,不可因市场供求或其它原因将刚使用过药物的水产品上市销售,以保证药物残留量降到规定的指标内,避免药物残留危害人体健康。

5、健全和完善水产养殖的操作规程、生产标准,使水产养殖生产走上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将水产品控制在无公害生产标准化以内。

(二)、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宏观控制

1、健全和完善水产品食用安全保障体系: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对药物残留工作极为重视,相继出台了《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与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和《渔用药物使用准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药物残留的.监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距离,应不断地完善水产品食用安全保障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对水产养殖业进行科学、公正的药物残留的监督管理。

2、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针对水产养殖业千家万户分散生产,且渔民安全用药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用药知识的现状,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和科普教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养殖生产者进行普遍的培训,以提高养殖生产者的科学知识水平和质量安全意识。

3、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用药:一是各级渔业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渔药管理和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的有关条例规定,切实履行对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督检查和处罚职责;二是各地要对养殖用药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自觉抵制药物残留超标和有违禁药物的水产品;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积极发挥其在水产养殖用药管理中作用。

(三)、水产技术推广和科研部门应大力推广健康养殖,确保养殖产品食用安全

,加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使养殖户自觉地科学用药。

2、加强对水产养殖生产过程用药的指导和监督:要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到养殖场和养殖户,对生产过程中的用药进行具体指导,督促他们按照水产养殖安全用药的有关规定、标准用药。

3、不断研究、开发和推广高效、优质、对环境无污染、对鱼体无残毒的药物:要多开发中草药和生物型渔药,替代有较高残留量的抗生素或化学合成药物,以改善水产动物体内外环境,提高水产动物自身免疫力。

4、大力推广健康养殖新模式:积极推广使用无公害水产养殖技术规程及行业标准,加快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及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药品调研报告

20__年我局成立以来,对县城内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开展了药品安全信用建设工作,经过3年来的规范和督促,县城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安全信用建设初见成效。为促进我县农村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我局近期组织人员对寒葱沟镇、浓桥镇、抓吉镇、别拉洪乡、前锋农场、前哨农场等九个乡镇政府、3个农场场部,66个村委会、26个农场连队及350位农民,开展了全县农村药品安全信用状况的问卷调查。根据调查,我县农村药品安全信用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如下:

经营管理理念相对落后。我县农村现有药品经营企业25家,各级医疗机构102家,真正具有现代经营理念、掌握现代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体制完善的药品企业和医疗机构寥寥无几。众多的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规模偏小,经济实力有限,这些导致了整个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综合实力较弱。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为了生存与发展,一些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揠苗助长”,少数药品经营企业和村级医疗机构甚至“饮鸩止渴”,时而会做出一些如经营使用假冒伪劣药品、隐瞒欺诈等不讲信用、不计后果的行为,以获得经济上的利益,从而影响了自身的信用建设。

药品安全信用水平偏低。一是农民对农村药品安全信用状况评价总体较低。在本次抽样调查的350位农民中,对农村药品安全信用状况予以评价的有326人,其中,认为农村药品安全信用状况良好的43人,占总体的13.2%;认为农村药品安全信用状况一般的81人,占总体24.8%;认为农村药品安全信用较差的202人,占总体62%。二是乡镇、农场机关及村委会对农村药品安全信用认可度较低。在104个乡镇、村委会、农场机关及农场连队的调查中,认为农村药品安全信用良好的有16家,认为农村药品安全信用一般的有33家,认为农村药品安全信用较差的有55家,分别占总体15.4%、31.7%和52.9%。

药品安全信息渠道不畅通。我县区域面积6262.48平方公里,分布着五乡四镇,三个国营农场,128个自然村、屯、农场连队,全县总人口8.2万人,其中农村人口6.6万人,占全县人口的80%,是国家级贫困县。由于村屯偏远,经济欠发达,所以信息网络建设不完善,对外界的信息较闭塞。农民获取的信息微乎其微,对经营者个人信誉信息更是所知甚少,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不良行为也未见披露,未形成足够的影响力,特别是药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就调查的326人当中,了解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有无失信行为的人员几乎为零。

农村药品安全中出现诚信缺失的现象,概括起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诚信缺失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些原本就是劣质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思想动机不纯,获取最大利润是其唯一目标,蒙骗欺诈农民患者是他们惯用的卑劣手段。另外一些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由于同行业间的激烈竞争,再加上有些低价的假冒伪劣药品充斥于市,企业和医疗机构无正常利润可得,以至亏损时,一些企业和医疗机构就往往会做出一些失信的行为。

农村药品经营和医疗市场规则不健全也是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诚信缺失产生的另一因素。虽然医疗机构诚信缺失具有很大的危害性,然而就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而言,它不但不能给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带来经济效益,增加财政收入,相反建立诚信体系和处理诚信缺失还要支付成本,增加行政费用,这无疑对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是没什么眼前利益可言的,由此,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诚信体系建设上的积极性不高。

药品安全信用意识普遍淡薄。信用观念、信用意识在大多数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头脑中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一是大多数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负责人不够重视提高自己企业的信用水平。二是多数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对自身的发展前景感到非常渺茫,抱着干一天算一天的态度。

经营者的职业道德素质影响农村药品安全信用建设。经营者既是普通公民,又是企业的核心力量,是企业的领导者。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准是左右企业信用水平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个人说了算的私营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我县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绝大多数是个体经营,经营者均没有经过严格、规范的职业道德教育,缺乏职业道德意识,法制意识也比较淡薄,因此在药品经营和医疗服务中不讲职业道德的行为时有发生,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等现象在农村时有所见。就我局20__――20__年查办的86起药品违法案件中,有50起发生在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农村医疗机构中,占案件总数的58.12%,从非法渠道采购假冒药品的案件占总数的75%,个别批发企业向农村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案件占25%。另外,在20__――20__年全县抽验的107批不合格药品中,有78批来自于农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占不合格药品总数的72.9%。 因此,假冒伪劣药品的频繁发生,直接影响了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农村医疗机构的信誉。

个人信用制度建设不健全,导致农村药品安全信用低下。由于政府的个人诚信体系不健全,缺乏药品质量安全个人公共信息,相关职能部门在办理业务工作中无据可查,不利于约束从业人员的公共行为,致使个别农村医疗机构经营地址不固定,失信案件时有发生,据统计,20__――20__年有12家具有不良行为的农村药品使用单位频繁变更注册地址。

生活中存在较为普遍的现象,已经成为损害农村经济环境、影响农村药品安全的毒瘤。

加强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奠定企业信用建设的经济基础。调查资料表明,社会对实力强的大型企业和大型医疗机构信用评价普遍较高,这提示我们要把发展经济、增强企业实力作为企业信用建设的第一要务。我县正在实行“加快发展,富民强边”战略,把发展经济作为全县人民的首要任务,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尊重企业意愿的前提下,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从而促进企业信用水平的提高。

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进行社会动员,加强投入,着力构筑社会诚信体系,大力营造社会诚信氛围,培育社会诚信意识;营造、整治企业诚信环境;充分发挥政策、法规、制度的监督约束作用,强化综合治理;药监、卫生、工商、质检、税务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整合诚信资源,搞好诚信服务。

加强法制教育,推进法制建设。以法律手段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抑制恶性竞争,大力提倡诚实守信、打击不守信行为。要突出对企业经营者的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道德观念、信用观念,为诚信经营提供思想意识保障。鼓励企业自觉地讲诚信、重商德,推动和引导企业重视信用建设,夯实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运行的信用基础,形成一个企业互相监督、自觉守法、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建立健全农村药品安全信息渠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开通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站、编发药品安全信息简报和在村屯张贴违法违规行为公告等形式,以方便迅捷的途径向社会公开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誉信息,让广大农民知情,这对于保障农村患者权利和促进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信誉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另外,通报药品安全信誉信息,畅通农村药品安全信息渠道,也是保证农村用药安全、提高农村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有效措施。

建立和完善企业和个人的资信信息系统。一是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服务系统。由政府部门组织牵头,食药监、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建立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信用公共登记系统,搭建以政府为主的“诚信”信息平台,相互联网,汇集各方信息,数据开放,实现区域性诚信数据网络互连互通,信息共享,并以网络技术为依托,建立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信用发布查询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信用记录,这有助于职能部门在办理相关业务工作时有据可查和约束从业人员的公共行为。二是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个人信用制度是指在经济生活中管理、监督和保障个人信用活动的一整套规则、政策和法律的总和,其主要目的是为证明、解释和查验自然人信用情况提供依据,并通过一系列法规、制度来规范个人信用活动当事人的信用行为,提高守信意识,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提供制度保障。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加强各职能部门间的沟通,保证药品经营、使用队伍的纯洁性。三建立和完善个人资信档案登记机制。个人资信档案登记是开展个人信用活动的基础,建立和完善药品经营、使用个人信用档案和个人信用信息库,记录经营者的不良行为,在办理行政许可业务中,资信档案将随个人申办材料一起交付相关职能部门,对于申办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后续记录。这有助于对药品经营使用人员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行积累,供相关职能部门参考,相关职能部门依据个人信用记录的相关内容办理药品经营、使用许可。

建立和强化企业自身诚信制度建设,积极打造企业诚信品牌。提高企业信用水平,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必须从企业内部着手,进行治理,企业主要经营者应率先垂范,确立牢固的诚信观念且身体力行。必须具有正确的经营目的,运用合法的竞争手段,致力于倡导、组织企业员工全力打造企业诚信品牌,维护企业形象。必须具备取之于社会、回报社会的胸襟、品质,要围绕承诺构筑企业内部诚信机制,政府要有严格的监督、约束、奖惩措施。

采取积极措施,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功能,推动药品安全诚信建设。充分发挥大型药品经营企业和大型医疗机构的人才、管理优势。建立大型医药企业和大型医疗机构向农村延伸的连锁企业和连锁医疗机构,大型医疗机构是医疗行业的人才所在,他们业务精湛,懂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加强农村药品零售企业和农村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建立现代管理制度,实现农村药品零售企业和农村卫生医疗机构的所有制结构由传统的单一个人独资经营向多元化、股份化方向转变;农村小型药品零售企业和农村卫生所的规模结构由“多、小、散、乱”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转变,促使医药资源向优势企业和医疗机构集中,文秘站-您的专属秘书!完善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则,提高农村药品质量安全信誉。

只要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真正重视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信用建设,政府积极引导,经营、使用者认真自律,社会加强监督,宣传教育、法制建设、道德建设互相配合,我县农村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建设一定会得到加快发展,农民用药安全也得到有利的保障,并在“富民强边”经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药品调研报告

项目名称:剂型:

适应症:

用法用量:

1、化学研究:

有效成分:

来源:

化学结构:

处方:

2、药学研究情况:

生药量:

原料(药材)产地、厂家生产、研发概况:

产量:

市场价格:纯度:

药材有效成分含量:

供求情况:

工艺研究资料:涉及何种工业设备

有无有害溶剂:

质量研究资料:

标准品使用的大型分析仪器:

3、生产成本:

4、目前研究进度:

基础研究阶段临床前研究阶段

临床批文阶段,获临床批文时间:

临床研究阶段获得新药证书

1、专利申请号及专利名称:

2、专利保护范围、有效期:

3、国内还是国际专利:

4、目前处于专利实施的什么阶段:

5、国内外那些相关专利已经公布:

6、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7、行政保护或中药品种保护情况:

1、同类药品注册受理情况;

2、同类药品已经获得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的情况;

3、国家审批该类药品审批难度。

1、药效学(动物模型、阳性对照药及其剂量、剂量、实验结果,具体数据):

6、制备工艺:

7、质量标准:

8、中试研究:

9、稳定性结果:

10、临床研究结果或前期临床基础:

1、研发成本分析

2、产业化成本预算

3、产业化效益预测

调研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药品调研报告

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问题调研报告为了解和掌握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后,在实施gsp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成因并确定有效的监管对策,笔者在一年来工作实践中,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覆盖率达76.9%,调查情况如下:

1、处方审核员不在职在岗问题普遍,在对药品零售企业抽查中发现,有40%的处方审核员不能坚持在岗,20%的处方审核员只是挂名,处方审核员工作形同虚设,更谈不上有效开展患者合理用药咨询。

2、药品养护行为不符合要求。一些药品经营企业在对库存药品的管理中,未记录药品养护的内容和过程,药品养护情况无法追踪查询:通过gsp认证时库房设置的空调、除湿、冷库或冷藏箱等温度调节设备不能坚持正常使用,温湿度记录不真实。

3、药品拆零销售不规范,80%的药品零售企业拆零销售行为不规范,缺少拆零设备,未建立拆零记录。

4、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或暗中销售问题突出,个别药店采取不按规定对购进的处方药进行记录,暗中销售或私造虚假处方,规避检查。二是一些药店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未按规定陈列、摆放、标示不醒目。三是对处方的审核不严格,流于形式,特别是经营中药饮片的处方,不对调剂饮片进行审验,只是在处方上签字,就向患者发药。

5、药品库房形成虚设,部分药店认证后,药品库房另作他用,存在的库房也没有按gsp要求进行管理,gsp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没有严格的执行或执行无记录记载。

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原因大致有四个方面,一是由于我市地理位置偏远,经济不发达,生活水平不高,多数零售药店规模较小,经济效益不好,致使一些药店认证通过后,辞退了驻店药师,形成有名无实的情况,不能做到在职在岗。二是由于经营规模小,品种单一,药品供货方便,多数药店的库房基本空闲,基本是零库存,gsp要求得有关库房的管理制度基本不能执行。三是由于处方无来源,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受到制约,影响经济效益,一些药店采取了进货不做购进记录,不凭处方暗中销售的情况。四是经营中药饮片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对饮片真伪的鉴别能力,不能胜任饮片处方审核工作,处方审核流于形式。

1、强化宣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重点抓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普及和对药品经营企业从事这类管理、验收、养护、保管、销售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能力,增强质量观念和诚信自律意识。

2、以gsp为契机,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行为,加大对企业实施gsp的监管力度,督促其不断改造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加大gsp跟踪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通过认证企业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及购、销存等环节的规范程度,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采取限期整改和不予通过跟踪检查方式,强化其规范管理。

3、鼓励零售连锁向农村发展。以连锁经营为主要模式,促进农村供应网络发展,调查显示,在农村零售药店管理状况好于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而连锁门店则好于零售药店。因此,药监部门应促进农村零售连锁门店、乙类非处方药柜的大力发展。同时,通过竞争促进农村药品管理水平的提高。

4、积极推动药品经营企业信用建设。药监部门应制定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探索信用分类管理的有效方法和途径,通过建立信用档案,评定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曝光不良行为等方式开展诚信监管。

药品调研报告

__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规范,认真贯彻“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药品监督工作方针,通过三年多的努力,药品市场由原先无序经营逐步转向有序经营,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日趋规范,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越来越有保障。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面临着许多困难。

(一)群众药品法律意识和用药安全意识淡薄。药监局成立以后,采取新闻媒体报道、街头法律咨询和“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宣传,但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仍掌握不多,识别假劣药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仍然薄弱。如今年3月在矿山新村菜场捣毁非法销售药品的案例中,就有人为无证销售假药,这些假药都是一些研碎的药粉,用黄、白纸简陋包装,外包装没有任何标识,对药物成分一无所知,他们根本不知道这是假药,也不知道自己在违法。多数服用后无效,也不举报而自认倒霉,不予追究。还有多数群众对无证经营药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由于涉及面广,经营隐蔽,数量又少,查处起来非常困难,即使查到也只能依法给予2-5倍的罚款,打击力度不足,部分群众不明真相,药品执法人员有时甚至遭到围攻,威胁到人身安全。

(二)从非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现象屡禁不止。日常检查中,经常会发现一些生产厂家销售代表直接上门推销药品,由于厂家和销售公司只管推销产品,对销售代表的管理较松,导致销售代表队伍鱼龙混杂。其盖有生产厂家红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空白委托书、空白合同书和送货单往往发到各销售代表手中,任其填写,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这些不法分子借着厂家授权的合法身份,将假冒生产加工的伪劣药品以串货、换货等方式销售谋取暴利,干扰了正常的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少数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只求价格低而不认真查验销售代表的手续真假,一旦被药监部门查到,再让销售代表补办各种手续,企图蒙混过关。由于药品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给这些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钻,也给药监执法者造成一定的监管难度。如常见的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案件中,案件当事人通常无法当场提供购入凭证,药监执法人员对嫌疑药品采取了查封扣押强制措施,而由于法律没有对举证期限作出相关规定,案件当事人在任何时间补交的购入凭证,只要是有效的凭证,药监部门就要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和撤案。即便当事人未能在案件处理期间提交凭证,而在行政诉讼时再行提交相关凭证,如果凭证有效,药监部门还要承担败诉风险。

(三)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仍然隐患不少。我市农村医疗机构数量众多,农村医疗机构在管理上普遍存在着重医轻药的倾向,药品管理在医疗机构管理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安全用药隐患不少。对此,我局从20__年起推行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达标工程,使农村医疗机构在药品管理上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观,但由于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比较薄弱,医疗条件和技术素质参差不齐,规范化验收合格后又出现了反弹回潮的迹象。药械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设施条件不能保证药品在贮存期间的质量。当前,药品经营企业都在积极实施gsp认证,认证的各项要求达143条,而医疗机构只须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有了药品配用的市场准入资格,药房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没有出台,监管中发现的规范管理问题只能进行教育整改,没有处罚条款,监管乏力。

(四)农村药品监督管理网络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农村药品市场是药品流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络建设,是解决农民用药安全问题的治本之举。20__年我局强化农村“两网”建设,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立了以副乡镇长为组长的药品协管网络,经过几年的努力,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已建成,农村地区药品规范化管理逐步走向成熟。但由于协管人员的药品监管知识缺乏,而且这支队伍量大面广,药监部门要进行培训提高其知识水平面临着经费等困难,难以真正发挥其全方位、广覆盖的监督作用。而且除了举报查实案件获得的一点点奖励外,农村协管人员没有其他待遇,缺乏主动参与工作的积极性。

(五)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违规现象比较严重。我国目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体制中监管主体多,方式和渠道多,导致监管效能弱化。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作为广告管理机关的工商部门缺少相应的专业人员,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易及时辨别发现,无法及时制止,而药监部门发现违法广告要移送到工商部门处理,没有主动权,监管不能到位。加上新闻单位广告部往往是承包经营,只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广告的合法性审查,来者不拒,助长了违法广告蔓准就刊播,有的虽经批准但未按核定内容刊播,故意夸大疗效和作用。更有甚者,一些保健食品推销员往往选择一些年龄较大,身患风湿、高血压、高血脂等慢性病的群体,先赠送后购买,故意虚假夸大保健食品的治疗功效,说得天花乱坠,神乎其神,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这些推销者为规避法律,冒充药品进行广告宣传仅停留在口头,药监部门很难按《药品管理法》的“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查处,使制假者有机可乘。

(六)人员、经费、装备不能满足药品监管需求。一是专业知识亟需提高。药品监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流通等众多环节,应用的法律法规、药学及相关专业门类广泛。我市药品行政执法干部的专业知识结构,离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加强培训和锻炼提高。二是药品监督管理经费不足。财政经费保障有限,财政预算除人头经费以外,几乎无钱购置技术装备。三是装备适应不了执法需求。基础设施较为简陋,技术装备落后,交通工具不足,难以满足实施全方位的药品监管需要。

(一)加强宣传的广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更要宣传假、劣药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药监部门的职能;不仅要加强在城区的宣传,更要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在农村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通过新闻媒介及时将各种假劣药信息公告大众,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药监动态,使老百姓自觉拒绝假劣药品,由被动消费变为主动消费,同时向全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从而减少假冒伪劣药品和非法行为生存的空间。

(二)建立健全药品法律法规,不给不法分子留有空隙。建议尽早出台新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把《药品管理法》与《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没有规定和明确的内容,尤其是对控制质量,防止假冒伪劣药品产生和侵入有关内容在《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比如药品销售代理人的法律地位、行为性质、借合法单位从事无证经营问题,没有有效随货票据问题,有效票据举证期限问题,向无证个人采购药品问题等。对这些问题不仅要明确禁止义务,而且还要增加法律责任,尤其要把药品销售代理队伍纳入药监部门的监督管理范围,使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者无滋生土壤。

(三)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重视、支持药监工作,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当涂县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非常重视,将药品监管网和食品监管网并举,但如何把食品药品协管工作列入基层乡镇政府的重点工作中是关键,可在签订食品监管责任状的同时,把药品协管内容纳入其中,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提高对假劣药品危害性的认识,使得乡镇政府把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作为份内事来抓。同时,建立配套的协管员培训及考评激励机制,在经费上给予适度倾斜,齐抓共管,做好农村药品的日常监管工作,才能保证农村依法管药落到实处。在部门协作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特别要加强与工商、公安、卫生、邮政等部门协作,与工商部门及时沟通和移送药品违法广告,工商部门查处后及时反馈给药监部门,并向社会曝光,形成“左右配合,上下联动”的监管合力;与卫生部门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与邮政部门共同打击邮购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等等,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有效。

(四)创新药品稽查手段,加大打击力度。药品市场量大面广,监管与反监管的斗争势必长期存在,药品违法分子越来越狡猾,手段越来越隐蔽。药监部门要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不仅要学懂、学通,而且还要学精,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擅于研究当前出现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新动向新特点,创新药品稽查手段,借助公安部门的侦查手段,加大对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以“药品打假在农村”等各种专项整治,保证药品监管检查的广度和密度,对药品质量进行有效监管。

药品调研报告

药品是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而药品消费是被动的,人民群众一般不能自我选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进行了有效的行政、技术监督,但是仍然存在市场发育不完善、监督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较大威胁。

(一)采购渠道难以完全正规。县现有药品经营企业45家,医疗机构229家,涉药单位较多,且大部分分布在农村,对药品采购的监督难度很大。边远药店、私人诊所的药品采购渠道的正规化难以确保;个体药贩走乡串户、厂家代理上门推销、无证单位违规售药等现象在短期内难以杜绝;少数用药单位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未按规定索取、保存票据,药品采购档案不全,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出库登记制度。

(二)养护设施难以全面达标。县涉药单位药品养护条件可以用“简陋”二字来形容。一是药库药房条件差。乡镇卫生院药房无隔热装置、空调,无换气扇、窗帘、地脚架等基本设施,药品直接与地面或墙壁接触。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情况更糟,药品随意摆放。二是冷藏设备不齐全。一些需要冷藏的药品在常温下存放,有冰箱的也是和家庭混用。三是温、湿度计配备不全。温、湿度超过规定范围时,也不采取任何措施调节。四是药品出库不按先进后出的原则操作,随意性大。

(三)经营使用不够规范。县现有45家药品经营企业中,目前只有。医药有限公司(批发)及。。。等26家药品零售企业顺利通过g认证;医疗机构229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有211家,还有18家为无证行医。药品在这些未通过认证、未取得执业许可证的企业和机构流通,规范性更差,超范围经营、使用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一样随便销售。

(四)监督管理不够完善。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除了对药品质量有完整的监督手段外,对药品市场价格、药品广告、医药事故等事务却无权涉及,使药品在流通过程中出现管理真空。

(一)药监部门监管力量不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时间短、人员少、资金不足、装备落后,降低了药品监管覆盖面和监管频次,药品在流通环节得不到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二)涉药单位对药品养护重视不够。药品经营企业出于降低运营成本的考虑,不愿意在药品养护方面投入资金。医疗机构历来只注重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和医疗技术的提高,对药品管理抱应付态度,把药剂科看作是辅助科室,投入明显不足。

(三)从业人员用药不规范。。。。县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大多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尤其是基层涉药单位的从业人员,药品专业知识和合理用药知识相当缺乏。不仅如此,许多农村涉药单位负责人不重视药品的使用、管理,未建立药品购进验收制度,购进、验收记录普遍不完整,有些单位甚至以财务账代替购进记录,为假劣药品的跟踪追查带来不便。

(一)健全药品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由药监行政专业队伍、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员、村级药品监督信息员组成的覆盖全县的三级监督体系。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基层药品监管装备条件,扩大农村用药监督检查和抽验的覆盖面。

(二)加大药品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对假劣药品的查处力度,对售假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规范基层涉药单位药品管理行为,帮助涉药单位建立健全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监督其认真落实,力争全县涉药单位年内全部顺利通过g认证。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严格监督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违者坚决查处。规范药品广告行为,药监、卫生、工商、公安、广电等部门紧密配合,严格执行药品广告的审批手续,杜绝非法广告的制作、传播。

(三)积极建立部门协作的管理网络。药监部门要与公安、工商、卫生、质监、物价等部门建立协作关系,形成一种互通信息、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联手打击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我县正在全面推行乡村卫生一体化,药品将主要在配送制的平台上流通,这将对我县药品市场的健康发育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但是,利益的因素、管理的因素、条件的因素等等,依然会给我县药品流通带来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困难,党委和政府应该高度重视药品工作,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药品广告调研报告

1.1公然造假,无中生有。

1.2准备多个广告版本,套取广告批文。

1.3召开专家咨询会,把专家讲话断章取义,获取有利药品销售的证言编入广告。

1.4伪造低价假合同,对付工商部门处罚。

2、存在的原因。

2.1监管责任不明,法规存在漏洞。

2.2监管体制不顺,行政交通低下。

2.3处罚力度不够,缺乏威慑力量。

鉴于我国药品广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借鉴发达国家药品广告监管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国情,改革监管体制,完善法律规章,创新监管手段,与时俱进,规范药品广告市场秩序。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改革我国现行药品广告审批权和管理权分离的体制,适时修订《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赋予药监部门对药品广告的监管职能,明确药监部门对药品广告具有审批权和监督管理权,实现药品广告监管中的职、权、责一致,从根本上改变职能不清、责任不明造成的“漏监”、缺位的问题,建立起统一、权威、高效的药品广告监管新体制。

2、完善药监部门规章,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修改《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标准》时可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篡改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扩大疗效宣传”的违法行为定义为“所标明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对于“药品广告中扩大疗效宣传的药品”适用《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以假药论处,则药监部门可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生产、经营假药行为直接处罚。

3、综合运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多种手段,促进企业诚信机制和自律机制的建立。建立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系统,把企业换证和gmp、gsp认证与企业药品广告行为结合起来,对个别违法药品广告行为严重,企业信用差的广告主,在换发许可证和认证时予以考虑。

4、通过各种方式渠道,加强药品广告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消费者对药品广告信息的辨别能力,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使消费者在争取个人权益的同时促使药品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及广告发布者合法宣传经营。

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药品分类管理是国际上普遍认可与采用的管理模式。世界上第一个创建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国家是美国,这是由于当时(20世纪30-40年代)发生了几起严重的“药害”事件,使其必须加强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管理,通过立法,严格划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至50年代建立起分类管理制度。50年代以后主要发达国家都相继建立了这一制度。目前,多数发展中国家与地区,包括我国,东南亚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地区都建立了这一制度,东欧国家也在近几年逐步推行这一制度。

我国在xx年启动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之后全面展开。为促进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国家局于20xx-20xx年连续发布了《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20xx-20xx年工作计划》和《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同时,于近期先后召开了两次药品分类工作会议,国家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决心可见一斑。

推进药品分类管理有利于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处方药的严格使用,可以减少滥用带来的许多不良反应和机体耐受性及耐受性带来的治疗困难,非处方药的合理使用,能够增强人们的自我保健、自我药疗意识,促进我国“人人享受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推动医药卫生制度改革;有利于逐步与国际上通行的药品管理模式接轨,有利于国际间合理用药的学术交流,提高用药水平。

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势在必行。

一、我市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现状和问题。

**市局一直把药品分类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通过几年来的规范管理,全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逐渐完成阶段性目标,实现了三个转变。

1、药品陈列转变。

100%的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陈列由原来的混放转变为如今的把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与外用、功效或剂型相同进行分开摆放的方式,各摆放区都配有相应的标识。

2、药品的销售转变。

现在的药品经营者把药品的销售分为两大部分:非处方药销售和处方药销售。处方药的销售经历了直售式、询售式、凭售式三个阶段的转变,同时非处方药销售也随着由利润驱动到信誉驱动的观念变化向疗效合理性转变。

3、药品的咨用转变。

药品经营企业的用药咨询的变化较快,由原来的50%药店只配有一名兼职药士到现在100%的药店都配备了专职的药师、从业药师、执业药师作为驻店药师,药品零售企业的审核处方、指导合理用药的工作有的长足进展。

通过对市区百余家的药品零售企业的现场调查,我们发现药品分类工作面临的问题也比较多,概括为三个不能。

1、驻店药师不能保证始终在岗。

调查的120家药店,12%驻店药师长期不在岗;40%的驻店药师由于各种原因离岗;36家药店未挂停售处方药的标志;29家药店药师不在岗继续销售处方药。

2、处方药不能完全凭医师处方销售。

在40%的驻店药师在岗的药品经营企业中,有近三成未能尽到审核处方的职责,形同虚设,有的不看处方,只盖章;有的只指导,不审核;甚者不闻不问。

3、分类摆放不能做到完全分开。

60%的被调查的药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未能完全分开,个别药品混放,具体表现在没有标识的非处方药混放在处方药区;处方药存放不集中,与非处方药交叉存放;个别非药品混放于药品中。

二、我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问题分析。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分别从处方来源、人员素质、顾客心态、监管措施等几个方面做以调查和分析。

(一)处方来源缺乏。

从处方方式的调查情况看,许多医院运用计算机网络管理,患者挂号时先买卡,医生在计算机上开处方,患者拿着卡去交款、取药,根本看不到处方。有的医院没有条件上电脑,居然给药品编号,医生开处方不写药名写编号。小规模的诊所普遍采取“先扎针、后开方”的做法,有的甚至扎完针也不开方。

医院大多是公立性的,药品收入是医院的主营收入,所以医院不愿意让处方流向社会药店。据卫生部不完全统计,20xx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总收入达4000多亿元,其中42%是药品收入,利润至少达500亿元,而商业流通领域利润率只有0.5%~0.7%。虽然药品收入所中比例已出现逐年递减的状况,但医疗机构和药店之间药品价格差距还很大,因此,医疗机构控制处方外流的原因不言自明。

(二)消费人群意识淡薄。

广大消费者对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理解、不习惯。在调查时遇到一位正在药店购药的老者,他说,注射一个疗程的精制刺五加,在药店买,到社区诊所注射,300元钱就够了;如果到医院注射一个疗程,800元也下不来,药价低而且质量也不差。但当药店向他索要医生处方时,他不但不给,还拄着棍子大发脾气。消费者对药品分类管理的意义不懂,产生抵触情绪,客观上也促使药店顺水推舟违法销售处方药。

尽管目前中国医药行业发展很快,但是中国人口基数大,现有的发展水平根本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的就医和用药需求。在不少医院尤其是医疗水平很高的医院,人满为患、医生服务不到位、病人折腾半天依然看不上病,买不上药的现象并不少见。所以,很多病人只要不是大病,一般不愿去医院就医,而却愿意选择就近的药店购药。

消费者已经习惯到药店买药不凭处方的方式,如果凭借处方意味着还得走医院程序。此外,广大消费人群对处方药滥用的危害性还没有深刻的认识,头痛脑热,就吃抗菌素、打点滴的情况已成自然,殊不知药品的不良反应、习惯性的耐药可能危及生命。

(三)某些医疗机构责任差。

据有关资料报道,我国抗菌药物的消费85%发生在医疗机构,住院患者中抗菌药物使用率已高达80%,其中使用广谱抗菌药和联合使用两种以上抗菌药就占58%,远远高于30%的国际水平。目前,滥用抗菌药物现象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联合应用抗菌药不当引起或加重不良反应;

二是有不少医生给患者看病不做药敏试验,光凭经验就使用抗菌药;三是少数医生受利益驱动,不顾病情需要,大量使用价贵、先进的抗菌药;四是有的医生缺乏专业知识,不管需不需要使用抗菌药。在医生开出的抗生素中,不合理的处方就占四至五成左右。

滥用抗菌药物,不仅给病人增添了额外的经济负担,浪费了有限的医疗资源,更严重的是加快了人体内耐药菌的产生,给临床治疗带来了困难;医生习惯性应用则会因势利导,患者则把应用抗菌素当成必要。

(四)药品咨用人员素质差。

许多药店在人员责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等软硬件建设上还不能适应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特别是在人员素质方面,差距更大。实施药品分类管理要求药店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我国的执业药师数量本来严重不足,还多数在管理岗位上,不可能担任驻店执业药师。即使配备驻店药师,人数也不能满足要求。更重要的是,相当一部分药师对药品知识的熟悉程度和审方能力尚未达到驻店药师的要求。

(五)规范措施不尽完善。

现行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原则是偏重把非处方要单独存放,即“otc”标识的药品标志清晰、分柜摆放。这样摆放给消费者的印象好象是非处方药作为一种需要特别管理的药品,而不是处方药,相反,无标识的处方药和暂无标识的非处方较难分开。

因此,可以想到我们规范管理过程的许多亟待完善各项工作。例如:如何鉴别处方的真伪的管理方法等。

三、我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解决措施。

加强药师的队伍建设。为解决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的矛盾,药监部门要采取有效方式,在保证人员素质的前提下,促进扩大了执业药师的数量,同时为弥补执业药师数量不足,加强对从业药师的再教育工作。要积极促进本地区从业人员的素质建设,从政策上鼓励从药人员进行再教育,从措施上完善从药人员的再培训。提高人员数量和质量,确保指导用药水平得到提高,满足本地区需求。

加强药师的在岗情况的检查。一是严把审查关。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时,对药师的资格、实际水平、是否兼职、外地人员能否保证在药店行使职责等进行严格把关。二是实行值班药师签到制。要求企业提前做好值班药师的工作安排,药师上班必须签到,保证药师在职在岗,充分履行对顾客购药咨询、用药指导、处方审核、质量把关等工作职责。三是要求挂牌明示。

药师在营业时间上岗时,应佩带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岗位等内容的胸卡,便于群众监督。如药师临时不在岗,应在凭处方销售药品专柜明显处,摆放“药师不在岗暂停处方药销售”的告示牌。四是开展药师在岗专项检查。加强对药师在职在岗监督检查,对连续多次检查发现药师不在职在岗的,将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进行处罚。

2、积极开展药品分类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改变用药习惯和正确使用药品。

首先,要通过科学的宣传教育,逐步增加公众合理用药知识,改变公众传统的用药习惯。要通过对加快推进药品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宣传,让公众了解有关药品分类管理的相关政策性规定以及药品分类管理阶段性目标的主要内容,从思想上意识到药物滥用的危害。同时,还要加大对一些常见病的基本判断常识和推荐用药范围、常用非处方药的适应证等知识的宣传,采用媒体宣传与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方式,着力解决公众在使用非处方药进行自我诊疗时所面临的合理用药知识缺陷,增加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其养成合理用药的习惯。

其次,要通过积极有效的宣传,引导药品零售企业积极开展药学服务。零售药店及其从业人员是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最终端环节,只有把握住终端出口,药品分类管理的阶段性目标才有可能实现。因而药品监管部门要通过广泛宣传,让药品零售企业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通过高质量的药学服务,促进企业的发展,认真执行分类管理的相关要求与规定。

第三,在宣传手段上应注重贴近性和多样性。通过手机短信向社会广作宣传;与媒体联动,www.将为群众解决问题的过程、结果公之于众,都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要不拘形式,避免单一的"灌输式"教育。公众合理用药意识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分类管理的宣传也不能停留在"一阵风"的阶段,而应探索长效的、持久的、深度的宣传方式和手段,并充分发挥相关协会、学会在推进药品分类管理方面的宣传、培训和正面推动作用。

3、大力加强药品分类管理的监管和规范工作,积极稳妥促进药品分类。

药品市场调查报告优秀范文社会实践报告对药店的监管。一是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情况和专有标识规范情况的检查,积极促进药品零售企业达到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二是加强驻店执业药师配备及在岗情况,以及处方审核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结合gsp认证工作,进一步完善驻店执业药师配备制度和处方审核制度。三是对已明确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要加强监督检查。

对违规经营的,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四是对已明确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要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执行凭处方销售规定情况的检查。对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或经警告后仍违规销售的,除给予警告外,还应并处罚款。

五是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医疗和药品广告整顿工作,加强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广告的监督和检查,特别要加大处方药在大众媒体违规发布广告和非处方药在大众媒体扩大宣传的检查力度。六是把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要求与零售药店的审批、变更、认证及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对达不到分类管理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抗菌药物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药监、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共同监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推进合理用药的进程中应发挥主导作用。

制止滥用抗菌药的关键是从源头抓,用制度来规范。相关部门应制定一个明确的制度,规范医生的处方行为。首先,抓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其次,医院药剂师可以参与临床医生查房,指导临床用药;三是建立健全规范用药、合理用药制度;四是真正发挥药品招标采购的作用,纠正从使用药品中获取利益的行为。

四、我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初步设想。

1、推进自我药疗计划,有步骤的引导群众习惯性使用非处方药品。

顾名思义,自我保健、自我药疗是在没有医生或其他医务工作者指导的情况下,恰当地使用非处方药物,用以缓解轻度的、短期的症状及不适,或者用以治疗轻微的疾病。由此可见,自我药疗是自我保健的一项重要内容。

自我保健和自我药疗古已有之,几千年来,我国人民在与疾病作斗争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随着经济、文化、卫生事业的飞速发展,世界卫生组织(who)在xx年提出“到20xx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宏伟目标。结合国情,我国政府提出了到20xx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与此同时,who还提出“人们有权利也有责任以个体和集体的方式参与他们的卫生保健的计划和实施”。

我国政府也提出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应以国家、集体为主,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为补充”。由上可知,现代卫生保健的概念已经发生了根本改变,由过去单纯依赖国家转变为“是个人的权利和责任”,由被动转为主动积极参与,自我保健和自我药疗成为社会和个人共同关注的事业。

非处方药的出现大大促进了自我药疗的发展,并在现实生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注重对自我药疗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使用非处方药,远离药物滥用,推行自我保健。

2、探求解决处方来源的有效方法,促进处方的有序流动。

探索医疗机构药房商业化转型,实行医药分家,把门诊药房从医院剥离出来,建成独立核算的单体药店。严格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要求,建立药品分类管理的试点,形成把医疗机构商业化药房作为处方药源头的模式,把分类管理经验全面推开,促进规范化建设。把发给许可证的医疗机构的药房作为完全实行分类管理的示范点,形成处方来源网,进一步解决处方来源和按处方购买药、凭处方售药还不适应的问题,推进药品经营企业的分类管理纵深发展。

药品调研报告

__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规范,认真贯彻“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药品监督工作方针,通过三年多的努力,我市药品市场由原先无序经营逐步转向有序经营,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日趋规范,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越来越有保障。但是仍然还存在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面临着许多困难。主要是:

日常检查中,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生产厂家销售代表直接上门推销药品,由于厂家和销售公司只管推销产品,对销售代表的管理较松,导致销售代表队伍鱼龙混杂。其盖有生产厂家红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空白委托书、空白合同书和送货单往往发到各销售代表手中,任其填写,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这些不法分子借着厂家授权的合法身份,将假冒生产加工的伪劣药品以串货、换货等方式销售谋取暴利,干扰了正常的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少数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认真查验销售代表的手续真假,只要价格低,就向他们购药,一旦被药监查到,再让销售代表补办各种手续,企图蒙混过关。由于药品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给这些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钻,也给药监执法者造成一定的监管难度。如常见的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案件中,案件当事人通常无法当场提供购入凭证,药监执法人员对嫌疑药品采取了查封扣押强制措施,而由于法律没有对举证期限做出相关规定,也就是说案件当事人在任何时间补交的购入凭证,只要是有效的凭证,药监部门就要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和撤案。即便当事人未能在案件处理期间提交凭证,而在行政诉讼时再行提交相关凭证,如果凭证有效,药监部门还要承担败诉风险。

我市医疗机构数量众多,安全用药隐患不少,尤其是一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大部分由原村卫生室改制而成。针对这一情况,我局从20__年起就着手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使农村医疗机构在药品管理上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观,但由于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比较薄弱,医疗条件和技术素质参差不齐,规范化验收合格后又出现了反弹回潮的迹象。药剂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设施条件不能保证药品在贮存期间的质量。当前,药品经营企业都在积极实施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认证的各项要求达143条,而医疗机构只须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获得了药品配用的市场准入资格,药房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没有出台,监管中发现的规范管理问题只能进行教育整改,无法用法条来处罚,监管乏力。正是因为这样,使得一些农村医疗机构的涉药人员在管理上普遍存在着重医轻药的倾向,药品管理在医疗机构管理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农民用药安全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农村药品市场是药品流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是解决农民用药安全问题的治本之举。20__年我局聘请了乡镇卫生院负责人为药品协管员,20__年在市政府的重视下,我们又完善以乡镇副镇长为组长的药品协管网络,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已初步建成,农村地区药品规范化管理逐步走向成熟。但由于协管人员的药品监管知识缺乏,而且这支队伍量大面广,药监部门要进行培训提高其知识水平面临着经费等困难,难以真正发挥其全方位、广覆盖的监督作用。而且除了举报查实案件获得的一点点奖励外,农村协管人员没有其他待遇,缺乏主动参与工作的积极性。

我国目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体制中监管主体多,方式和渠道多,表面看是好事,但是,从实际效果看,反而导致监管效能弱化。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作为广告管理机关的工商部门缺少相应的专业人员,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易及时辨别发现,无法及时制止,而药监部门发现违法广告要移送到工商部门处理,没有主动权,监管不能到位。加上新闻单位广告部往往是承包经营,只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广告的合法性审查,来者不拒,助长了违法广告蔓延。我局在检查中经常发现,有的广告未经批准就刊播,有的虽经批准但未按核定内容刊播,故意夸大疗效和作用。更有甚者,一些保健食品推销员为推销自己的产品,往往选择一些年龄较大,身患风湿、高血压、高血脂等慢性病的群体,先赠送后购买,故意虚假夸大保健食品的治疗功效,说得天花乱坠,神乎其神,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这些推销者为规避法律,冒充药品进行广告宣传仅停留在口头,使得药监部门很难按《药品管理法》的“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查处,使制假者有机可乘。

一是专业知识亟需提高。药品监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流通等众多环节,应用的法律法规、药学及相关专业门类广泛。我市药品行政执法干部的专业知识结构,离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加强培训和锻炼提高。

二是药品监督管理经费不足。财政经费保障有限,财政预算除人头经费以外,几乎无钱购置技术装备。三是装备适应不了执法需求。基础设施较为简陋,技术装备落后,交通工具不足,难以满足实施全方位的药品监管需要。

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更要宣传假、劣药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药监部门的职能;不仅要加强在城区的宣传,更要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在农村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通过新闻媒介及时将各种假劣药信息公告大众,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药监动态,使老百姓自觉拒绝假劣药品,由被动消费变为主动消费,同时向全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从而减少假冒伪劣药品和非法行为生存的空间。

尽早出台新修订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把《药品管理法》与《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没有规定和明确的内容,尤其是对控制质量,防止假冒伪劣药品产生和侵入有关内容在《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比如药品销售代理人的法律地位、行为性质、借合法单位从事无证经营问题,没有有效随货票据问题,有效票据举证期限问题,向无证个人采购药品问题等。对这些问题不仅要明确禁止义务,而且还要增加法律责任,尤其要把药品销售代理队伍纳入药监部门的监督管理范围,使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者无滋生土壤。

我市药品监管网和食品监管网并举,市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非常重视,如何把药品协管工作列入基层乡镇政府的重点工作中才是关键,可以在签订食品监管责任状的同时,把药品协管内容纳入其中,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提高对假劣药品食品危害性的认识,使得乡镇政府把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作为份内的事来抓。同时建立配套的协管员培训及考评激励机制,在经费上给予适度倾斜,齐抓共管,做好农村药品的日常监管工作,才能保证农村依法管药落到实处。在部门协作上,药监部门特别要加强与工商、公安、卫生、邮政等部门协作,与工商部门及时沟通和移送药品违法广告,工商部门查处后及时反馈给药监部门,并向社会曝光,形成“左右配合,上下联动“的监管合力;与卫生部门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与邮政部门共同打击邮购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等等,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有效。

我市药品市场量大面广,监管与反监管的斗争势必长期存在,药品违法分子越来越狡猾,手段越来越隐蔽。药监部门要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不仅要学懂、学通,而且还要学精,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擅于研究当前出现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新动向新特点,创新药品稽查手段,学会公安部门的侦查本领,加大对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以“药品打假在农村”为主题的各种专项整治,保证药品监管检查的广度和密度,对药品质量进行有效监管。

药品调研报告

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分局采取驻村蹲点的工作方法在全县农村开展药品专项管理工作。以此对全县涉药单位进行调研监管,并从中发现情况,解决问题,了解涉药单位经营、使用药品的不足,与药品监管工作的欠缺和不到之处。在蹲点工作中,我重点对xx县村级卫生所的药品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在去到的金村、高都、北义城三个乡镇中,我组共深入行政村xx个,涉药单位xx个,村级卫生所xx个,其中xx个卫生所没有正常营业。

(一)村卫生所是卫生保健网的网底,在农村群众身体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作为一级医疗机构,目前的大多数卫生所由于种种原因,实质上已经变成了药店,在所调查的年药品流水在xx元以上的xx个卫生所中,药品的收益占到xx%以上,剩下的xx%大多数是接产或缝合收费。也就是说一个医疗机构的医疗收入仅有xx%,以药养医的情况已经十分严重。还有不得不提的是,除了个别村卫生所确实是集体性质外,绝大多数卫生所实质上已是个体,村大队对卫生所不闻不问,将其和杂货部一样看待,这也是三级医疗保健网底破了的集中体现。

(二)村卫生所作为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有一定的政策优势,为此,村卫生所成为农村从事医疗行为的“抢手山芋”。在今天的形势下,“一村一所”的模式有所松动,在北义城调研时,北义城村有卫生所xx家,卫生院1家,西张村有卫生所xx家,南义城村有卫生所xx家,西黄石村有卫生所2家,下城公村有卫生所2xx家,这些卫生所都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有合法证照;而在金村镇枣园村,有村卫生所3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有xx个,在司药人员开的卫生所中,许可证上的卫生所负责人手中无证,也在家开有卫生所,但是许可证上登记的负责人是此人,又不能说他无证,另外一家,手中持有合作医疗办颁发的定点医疗机构证件,这样形成了三家都有证,三家都无证的尴尬,造成药品监管的被动。

(一)合法渠道。

2、从相关渠道领取药品,如防疫疫苗、糖丸等。

(二)非法渠道。

1、从药品零售企业购进药品。

此种行为虽然大部分卫生所负责人也知道不合法,但在卫生所的营业中,也是不得以而为之,原因主要有三个:

第三、药品配送企业以固定时间送药,不能满足卫生所的日常药品使用;

2、从乡镇卫生院购进药品。

随着新型合作医疗的开展,村级卫生所承担着所在村村民的门诊费,而门诊费必须由卫生所向乡镇卫生院兑换现金,而卫生院为了小集体的利益,把兑换的门诊费给卫生所直接换成了药品,这种行为其实已经构成了卫生院的无证批发药品和卫生所的违法购进药品事实,这种情况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存在。

3、从个体非法药贩手中购进药品。个体非法药贩基本分三种:

三是个人到外地顺便捎带些药品以获利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农村最常见而群众又不理解的,就是自己在其他医疗机构或药店购买的药品未使用完,放在卫生所能卖一点算一点,这种药品卫生所无利可图,但卫生所人员碍于情面会放在所里代卖。

(三)验收记录情况。

我们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的规定,要求涉药单位建立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经过近二年不间断的督促,药品购进验收的记录有了一定的好转,但村卫生所在记录药品时,只是简单地对照购进发票,照抄上面的内容,票据上没有的,购进验收记录上也体现不出,特别是在最后的验收情况栏中,卫生所的填写基本上都是空白,可见,验收记录还是只停留在形式上,甚至应该说是在应付药监部门,记录的重要性相对人理解严重不足,个体诊所也是如此。

卫生所药品的保管比较松散,在调查过的78个卫生所中,对药品定期进行清理的仅仅9个,在检查中会发现,一些过期、失效的劣药不及时销毁,如在黄六坡村卫生所的药架上,摆放着20多年以前的针剂近10种,看情形卫生所也不会再使用这些药品了,但反映出了卫生所对药品管理的不善。

(一)药品随意摆放。

村卫生所药品的摆放随意性很大,在工作中我们一直提倡药品分类摆放,这是药品分类管理最起码的要求,通过检查村卫生所,我们可以看到,药品摆放的整齐度、外观整洁度与药房的规模大小成正比,有相当部分卫生所药房设在家中,药品、蔬菜、食品、生活用品、杂物等各种物品堆放在一起,使人在感观上对药品的疗效产生怀疑。

(二)药品的效期管理不足。

药品的效期管理对一个卫生所的经济效益有着直接的联系,卫生所在购进药品时,离药品效期越近,其风险就越大,而且在我县的村卫生所,仅北义城、高都、金村三个乡镇,就有92%的村卫生所只有一名医生,经济上也是自收自支,这样在药品效期快到之前,卫生所医生必然会加大该种药品的使用频次,药品的使用合理性就得不到保障,或者即使药品过期了,还是照样使用。还有绝大多数的村卫生所,因为脱离集体,药品不报损,过期药品依然摆在货架上。口服药品,尤其是中成药,相当多的卫生所医生认为只要没有严重污染,依然可以使用。在实际中,他们也是如此操作。

在检查过程中,常发现卫生所开着门也有人,但一问,看门的会说医生不在。给人看病的医生不在,那还开什么门?不错,在家户式卫生所中,司药人员往往就是家里的闲人,他们既不培训,也不体检,对药品管理知识一无所知,仅凭道听途说的一星半点就开方卖药,他们是农村药品销售端最可怕的隐患。

村级卫生所工作人员对药品的管理知识十分欠缺,主要表现在:不凭处方使用药品,不明白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区别,将卫生所当成了两用机构,既可看病,又可卖药。将药品调配给患者时,不给患者药品说明书,不讲清服用药品注意事项;擅自调换药品的包装。在农村卫生所检查时,经常发现,有的卫生所把小包装药品拆开放入大瓶中,其理由就是取药时方便,不知道药品外包装也是药品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擅自自配制剂;药品的不良反应不登记不上报,在78个村卫生所中,20xx年度没有一家上报一件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此外在本医疗机构内用食品冒充药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购进、使用不记录,用后不销毁或销毁后不登记等现象时有发生。

(一)认真调研,依法行政。

在监管的同时,认真调研,了解村卫生所的难处,打击违法涉药行为,是维护卫生所生存的重要途径。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北义城镇、高都镇、金村镇三乡镇有无证经营药品户24家,这些无证户大多都是家户式经营,这种模式在监管中难取证、难处理、难取缔,反复性强,只有采取保持持续监管的高压势态,让他们自动放弃,停止经营。

(二)规范卫生所的购药渠道。

加强药品批发企业在我县销售行为的监管,在只要规范、合法的前提下,准确把握我县药品主渠道的经营动态,与主渠道建立监管、合作、共同发展的良好关系,与此同时,使主渠道之间,形成良性竞争关系。

(三)加强培训,提高卫生所人员素质

农村卫生所造成药品管理上的不规范,主。要和涉药人员的素质有关,在调研的三个乡镇中,63%的村卫生所医生是通过省卫生厅集中进行的一次培训,取得中专毕业证的,也就是说这xx%的人员仅具有初中文化水平,即使在取得中专毕业证后,他们的管理思维和业务水平也令人担忧。

在与村卫生所负责人座谈时,他们张口的第一句话就是经济效益太差,他们的思维还是停留在旧的医药资源统一配置的年代,卫生所作为一级医疗机构,应该让全村的人都到村卫生所看病买药,把个体诊所、零售药店当作异物,认为它们的存在出现,阻碍了卫生所的发展,从政策精神上看,应该是药店凭价格优势,村卫生所凭信用与医疗技术优势进行生存和发展竞争。上述卫生所人员观念,如不改变,常此以往,必然形成恶性竞争,导致药品质量的不稳定,假劣药品屡打不绝。

(四)加强监督管理与指导。

在调研中,xx家村卫生所不论是出于真心,还是出于应付,都谈到了希望药监部门多来指导、规范,及时发现问题,有什么政策,及时通知大家。卫生所按要求整改,尽量少罚款。这一方面反映出了药监执法的力度大,也反映出了药监人与相对人沟通少。药品监管与卫生所药品管理,要在依法行政的同时,参入人性化管理,局与所沟通,药监人与涉药人员学习、交流,比如向老中医学习中药饮片的真假劣鉴别知识,相互间取长补短,让卫生所人员在主观上有合法经营药品、合理使用药品的想法,以此支配其行为。如果只采取简单的强硬手段,只会使卫生所违法行为更隐蔽,危害更大,药品监管难度也更大。在规范指导的同时,监管也不能松,监管能督促卫生所整改和规范。以法制、人性的模式,合法、合情、合理的管理,才能使药监人与被监管对象之间,形成正常的监管关系,才能形成村卫生所与药监部门“双赢”的局面。

通过对北义城、高都、金村三个乡镇的调研,我们及时发现了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有的放失,针对农村卫生所的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思路,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并付诸实践。

食品药品调研报告

笔者近日有幸参加县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组对全县乡镇政府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闲暇之余,借机对我县__、__、__、__、__等5个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就其有关工作情况概述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

相对于县级来说,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起步更晚,底子更薄,业务开展有待进一步“挖掘”。但是,笔者抽查的5个乡镇均能够按照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先树“形象”,先后已落实了“五个一”工程,即一块“牌子”——有专门的办公室(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办公室)、一套人马——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领导小组、一个专职人员——专职食品药品协管员、一张桌子、一套档案资料等。

一是明确职责,合理定位。5个乡镇协管办都能“量体裁衣”地制定出本岗位工作职责,明确具体工作制度,成立包括分管领导在内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积极作为,掌握动态。各乡镇协管员都能够适时建立、更新辖区内的食品药品企事业单位、人员有关的信息资料,及时收集、掌握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三是周密部署,年度工作安排有序。各乡镇都详细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出台了“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能及时上报季度及年终工作情况总结。其中,__乡在20__年还及时组织部署了奶粉、生猪定点屠宰等大型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制订预案,积极应对突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蔓延,__镇、__镇、__乡等乡镇政府与时俱进,及时制定了《突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强化了地方政府责任,明确了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应对措施。五是落实责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进一步强化企/事业单位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意识,落实地方管理责任,__镇党委、政府与辖区内村两委、学校及其重要的食品药品企/事业单位签订了《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目标协管责任书》。

各乡镇协管办积极行动,多措并举,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氛围。__乡利用网络平台——“__乡先锋在线工作站”网站开辟了“食品药品专栏”。其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及时录入了辖区内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等各项基础资料,并加载有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知识。__、__等乡镇在镇广播电视台插播期间利用农民喜爱的点歌栏目飘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颇受广大百姓的信赖和欢迎。

成立乡镇协管办的初衷在于其有效发挥协查协管作用。近年来,通过乡镇协管员举报、协助查获的案件数数不胜数,各乡镇协管办工作开展有声有色。在06年的__镇,因某一医疗机构负责人拒不配合,躲着拒绝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乡镇协管员得知情况后及时赶到,说明情况,注明签收事由,见证签字,致使案件履行异常顺利。__、__等乡镇协管员积极作为,主动介入,不定期到辖区内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随访、宣传、督导等,既受到药械从业者的欢迎,又受到百姓的赞许,有力的保障了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乡镇专职协管员权限不清,职责不明。乡镇协管员“师出无名”,无明确法律依据,无法“依法行政”。稍有不慎,容易造成“缺位”、“越位”。在__乡就曾发生过协管员被很不友好地被“请出门”的事件。二是协管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县乡镇专职协管员系从退伍军人中招录,大专以上学历者较少,均没有经过正规、系统的食品、医药、法律等专业的知识培训,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欠缺。

纵观以上正反两个方面,因此,笔者建议一是政府、有关部门科学、准确界定乡镇协管员“身份”问题,解决其在协查协管中的“尴尬”地位、不利局面。二是进一步加大业务指导和考核力度,进一步提升乡镇协管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乡镇政府统揽食品药品安全全局的能力。

食品药品调研报告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现状,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开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的安排,6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五个调研组分别由副主任带队,深入超市、药店、餐饮店、集贸市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店等,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现状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的辛勤努力,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监管体制逐步完善,监管职能进一步理顺。县政府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调整、理顺、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将质监、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移交食药监部门,明确了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等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和职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工作机构正逐步完善和规范。在旧县街道、纳章镇和通泉街道设立3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分局),在全县10个乡(镇、街道)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并明确了负责人及监管工作人员,每个行政村配备了监管信息员,形成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责任体系。

(二)强化领导,齐抓共管。为了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县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食药监局,全面负责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工作。成员单位涉及18个相关部门,分工具体、职责明确。并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全面部署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处置预案,每年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权限,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内容。同时制定出台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和标准,将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形成了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提高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总体质量和水平。

(三)广泛宣传引导,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县食药监局等职能部门采取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培训、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建立饮食用药科普宣传站、发布春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等措施,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媒体宣传、电视公告等方式,加强对全县人民尤其是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经营企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培训,提升了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四)突出重点,严格执法。为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让老百姓放心消费,各职能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开展了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非法使用病死禽肉、地沟油等问题食品和违规行为,多次进行专项整治。二是坚持对食品药品开展质量抽验,对发现的问题产品严格查处。三是加强重大节庆活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保障节庆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四是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五是开展三小行业专项整治、县域内高速公路沿线餐饮服务整治和农村食品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在药械安全监管方面,开展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应急体系、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等工作,切实加大对药品的监管力度,有力地震慑了食品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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