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建设的理解论文(实用14篇)

时间:2023-11-17 10:20:39 作者:笔砚

作文是提高语言表达能力的有效途径,我觉得范文范本很有必要。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范文范本,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研究论文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确保粮食安全的基本保障,是实现提质增效、创新驱动,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突破资源和环境制约的一个必然选择叭中央1号文件突出强调,要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科技创新是关键。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要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人强劲动力%山西省地处黄土高原,水资源短缺、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的问题尤其突出;还有农业生产水平低、农业增产不增收、技术制约经济发展等问题也都必须依靠农业科技创新去加以解决。

本研究通过对山西省农业科技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山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行研究,以期更好地促进山西省现代农业的跨越发展。

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几点理解论文

摘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规范工程建设全过程中质量行为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工程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的重点。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规范工程建设全过程中质量行为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工程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的重点,也是政府对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情况的实施依据,在其实施以来,对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杜绝重大质量事故、质量隐患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现仍存在贯彻力度不够、掌握不全面等现象,现例较易忽视的几条与同行交流。

一、未经设计同意擅自进行钢筋代换。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条”5.11条指出:“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做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但在实际的施工当中,当现场缺乏设计所要求的钢筋品种、级别或规格时,施工单位往往只按照等强度原则进行代换,这与“强条”相违背。

监理人员应责令施工单位按要求,必须由设计人员在对抗拉强度、抗裂缝能力、耐久性、构造要求等各个方面进行核实后,办理设计变更文件,方可进行钢筋代换。

二、钢筋、水泥不能按照进场批次及相关要求进行复检。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条”7.21条指出:“水泥进场时应按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较多数施工单位仍能按此要求执行,但一些施工单位在执行此“强条”时仍会违反:其一是当建设单位对钢材、水泥指定厂家和品牌,其价格偏高时,施工单位往往会采取对指定的'厂家、品牌的少进一些,并取样送检,然后进其他价格较便宜的产品并漏检;其二是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节省检测费用,在复检单上填上最大代表批量,如钢筋按60t限量填,水泥按200t限量填,而实际进场材料与所填内容完全不符,这样会对某批次的材料漏检,造成质量隐患。

监理人员应及时巡查现场材料的进场情况,统计数量,对水泥、钢筋建立台帐,检查钢筋原材上的炉号牌是否与钢筋出厂质量证明单的内容匹配,其出厂的批号重量是多少等。

对模板支撑的施工质量未有足够的重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条”4.1.1条指出:“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注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强条”4.1.3条指出:“模板以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以上多数施工单位未能严格执行,支撑系统无计算式、无设计或计算和设计与实际不符。支撑设置凭经验或搭设间距过大,不设扫地杆或少设,未有剪力撑,对稳定性不进行验算。很多监理人员对此也未有足够的重视,未按“强条”来监控。

监理人员应按“强条”的要求认真审批施工单位的模板支撑及拆除方案,对地基土上设置支撑、木支撑、楼层高、跨度大的支撑,仔细审查其有无具体的加强措施,以及有无严格的拆模审批程序。对整个模板支撑体系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要求进行监理。

四、楼梯间净宽要求得不到保证。

《住宅设计规范》4.1.2条指出:“楼梯踢段净宽不应小于1.1m”。4.1.4条指出:“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段净宽,且不小于1.2m”。现在开发商为了自身经济利益,楼梯宽度往往按以上“强条”的限制进行设计,但经常因为消防箱、消防管等在楼梯间的位置不合理,致使宽度满足不了“强条”的要求,其中消防箱位置不合理影响最大。

在图纸会审时,应合理确定消防箱、消防管、给水管等的位置,避免出现违反“强条”的情况出现。

五、对施工安全的“强条”置若罔闻。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9.0.1条提出:“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而实际情况是多数架子工无证上岗,即使在资料上有几个上岗证,要么是人数与实际不符,要么就是张冠李戴,证上人员虚设。

监理人员应对以上情况仔细检查,责令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施工。

六、对程序性、管理性的“强条”轻视。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3.03条第四款规定:“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而在实际施工当中,很多施工单位在检验批、分项工程上很少进行自检,由资料员“闭门造车”,先将检验批、分项工程等资料填好,待一定时机交与监理工程师,这种情况表明,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项目的管理能力已经消弱。

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单位进场后,对照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的要求,认真核查项目的实际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在实际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中,如施工单位不能有效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监理人员应拒绝验收,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要求自检),如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仍不能及时有效的建立自检机能,应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直至建议更换施工单位。

参考文献:。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住宅设计规范》.

[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4]《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讨论文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识记社会保障制度的含义、内容和作用,理解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意义。

2、能力目标:通过本框知识的学习,提高阅读理解、综合分析和认识问题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3、觉悟目标:通过学习逐步增强权利和义务意识、改革意识和国家观念。

教学重点:

教学难点:

教学方法:

引导学生阅读归纳出本框所要学习和掌握的主要内容或知识结构,联系实际综合分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在此基础上深刻理解我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原则和意义。

教学手段:

多媒体、实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手册和磁卡)。

课时安排:

1课时。

教学过程:

(新课导入):

作为劳动者,在其一生中会遇到一些风险:如生、老、病、死、伤以及失业等风险。那么承担这些风险,除了依靠个人和家庭的力量外,还必须依靠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既涉及每一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因此,我们党和国家非常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在最近召开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又进一步提出要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那么今天我们就学习一些与社会保障相关的基本知识。

(讲授新课):

建设小康社会论文

8月16日,我按照学院安排,来到抚州市广昌县甘竹镇,调查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实际情况。我们的调查采取数据收集、会议汇报与个别访谈的形式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的概念一直在发展,我们调查的时间有限,只初步了大概情况:广昌县全面小康建设现状,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并以公共管理研究者的视角出发,探讨了解决此困难标本兼治的办法。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地基本状况。

广昌县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南部,武夷山西麓。东邻福建省建宁县,南接石城县,西连宁都县,北毗南丰县。居赣、闽、粤之交通要冲。是抚州市的南大门,江西第二大河流抚河的发源地。甘竹镇地处广昌北端,沿抚河溯源而上,是抚河源头盱江的第一镇,故有“盱源首镇”之称。全镇国土面积114平方公里,有耕地23000亩,山地80000亩。辖12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24700人。

该镇以特色农业产业比较明显,烤烟种植规模已达4018亩,产值600多万元;果业以南丰蜜桔为主,有7000余亩的规模;食用菌以茶薪菇为主,有1300万筒的规模;粮食、白莲作物作为传统产业,其种植比较稳定,分别是18000亩和4000亩左右。工业以香扇加工业为支柱,有大小加工企业(作坊)200多家,从业人数4000多人,产品出口西班牙、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年销售产值8000万元。其原材料主要是杂木,均来自于县外。

二、农村全面建设小康进程的主要特点。

5.5%;水产品产量0.41万吨,有一定增长。农业为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545元,增长1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2%,增幅创近30年来的新高。

1县工作,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合理设置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养老覆盖率有大幅提高。20,广昌县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建设小康从农村社会发展的四项具体指标来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实现程度为100%,达到了全面小康标准;农村养老覆盖率达到27%,比上年大幅增长。

3.农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随着收入增加,农民物质消费全面提升,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医疗卫生消费有大幅增加,交通通讯、文教娱乐、休闲旅游、保健等消费快速增长。年,广昌县农民人均消费支出达到2693元,比上年增加654元,增长32%。其中,人均衣着消费支出为187元,保持了稳定;人均居住消费支出为229元,比上年大幅增加;人均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为155元,比上年增长43%;人均交通通讯支出为299元,比上年增长48%;人均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为145元,比上年增长74%。农村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使用水冲式厕所的农户数达到42%,增加了17%;饮用自来水的农户数达到56%,增加了15%,户外为水泥或柏油路面的农户上升11.7%。农村居民的物质生活向高层次发展,精神生活更加丰富,消费方式和结构更加现代化,居住环境更加美好,向全面建设小康迈进了一大步。

三、农村小康进程中的问题和难点。

近年来农村小康进程加速推进,但面临不少问题与挑战。

1.农民收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按照全面小康的标准,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应达6000元以上,在农村全面小康综合评价18项指标中,农民收入水平是权重最大的指标。而广昌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虽然保持稳步增长的势态,但绝对水平较低,2011年广昌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47元,扣除价格因素仅为3282元,离实现小康还有较大差距。当前,受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广昌县支柱产业为特色农业和香扇产业,受经济影响较大,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潜力有限。

文化娱乐支出比重更低,不足1%,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亟待加强。农民居住质量也有待提高,还有58%的农村居民使用旱厕,饮用井水的农户高达42%,部分农村居民户外路面是沙土、石板路,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还有一个较长的过程。

3.农村劳动力素质急需提高。在农村全面小康综合评价体系中,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是仅次于农民收入的第二位重要的指标,占有12%的权重。广昌县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长期保持在7.2年,只相当于初中二年级水平,2011年的住户调查显示,广昌县农村劳动力中39%为小学水平,40%为初中水平,10.9%为高中水平,中专及以上仅占5.8%。从这几年农村全面小康建设情况来来看,人口素质的提高较为缓慢,一是农村老龄化程度加快,据2011年住户调查数据计算,广昌县60岁以上老年人占农村总人口比重达到10.6%,已经超过人口老龄化10%警戒线;二是农村较高文化素质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三是农民工子女辍学现象仍然存在。以上几大因素制约农村人口素质提升,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瓶颈。

4.农村社会保障事业起步较晚,标准不高。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广昌县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卫生、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基本到达全覆盖,高度重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大力推广实行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但目前仅27%的人参与农村养老保险,是社会发展的短板。要达到60%的覆盖率,仍需要大量的行政推动、政府投入和宣传引导工作。

二、三产业收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效流动。

立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引导资本进入农村发展,加快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规划,解决农村住房、水、电,道路和排污等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村庄建设杂乱无章、设施配套不齐全的现状。进一步加大改造农村道路力度,实现村主干道路硬化、油化保障道路平整通畅;实施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提高农村居民饮水质量;加强宣传和引导,鼓励农户改善卫生条件,做好整村规划,建设清洁、无害的生态厕所;加快农村新能源建设步伐,在适宜地区推广煤气、天然气管道建设,探索沼气等清洁能源技术的实施。

3.全方位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当前农村教育问题主要集中在留守儿童辍学问题和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问题。当前能接纳农民工子女的私立学校存在学校少、要收费、教学质量堪忧等问题,而农村的教育水平与城市有较大差距,中、高等教育的知识结构与农村现实不符,毕业生就业形势更为紧张,使得农村出现了新的“读书无用论”,适龄人员的高中升学率有一定下降。以上问题亟需解决,一是要加大农村教育经费投入,加大农村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二是要加快改革户籍、学籍管理制度,降低农村儿童入学限制,加强教育资源均等化。三是要针对农村就业环境,编制符合农村实际的职业中专教材,加强专科学校对农村的知识培训与就业引导。四是要以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市场手段,多方面参与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工作。

4.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农村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卫生设备建设,提高农村医务人员水平,使农民人人享有较好的卫生保健,加大大病保障力度,进一步方便农村小病就医,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加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作,加快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实施,结合政府和民间力量,办好养老院,让农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加大农村医疗资源投入,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进一步推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工作,逐步推广到全省农村当中去,使得全省农村均能享受到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带来的好处,形成个人、集体、政府共同筹资的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扩大参保覆盖面。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论文

摘要:我国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农村法治建设的支持作用,需要在保证农村法治建设取得理想效果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围绕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阻碍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进程的主要因素、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的相关措施等方面展开讨论,在对农村法治建设面临的困难及影响因素有所掌握的条件下,提出完善农村法律法规等解决对策。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党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手段。为了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要从扩大基层民主、提高村民自治程度等方面出发,保证农民群众自觉行使自己权利,并将强化民主法治建设当作新农村建设主要工作内容。实现新农村法治化,是新农村建设有效进行的重要保障,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将农村建设与农业发展结合起来,可在良好的法律环境下,为农村建设提供广阔空间。

1.1农村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法律制度是推动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前提,同样是促使农村法治化的依据。但是目前我国农村运行的法律制度还存在立法不完善的缺陷,法律法规没有涉及到农村建设各个领域,使得农村基层干部在开展工作时无法可依。并且有的法律制度内容操作性较差,没有做到与农村法治建设实际情况相结合,尤其是法律责任还没有明确界定,会降低法律制度的规范功能和强制功能。除此之外,农村有的法律规章还没有及时修正和完善,不能满足农村法治建设需求,无法发挥法律制度在农村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1.2农民法律意识薄弱。

农民法律意识是指农民有关法律的知识理论、心理、思想及观念的总和,能体现出他们的法律认知程度。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但是还存在农民主体意识薄弱、对权力盲目崇拜等问题。农民法律意识对其法律行为有直接影响,是提升法治舆论导向作用的重要来源。目前广大农民群众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极少借助法律手段来保障其自身权益,在农民法律意识相对落后的情况下,会对农村法治建设带来较大阻碍。

社会主义农村法治建设比较落后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基层政治体系运行问题。我国在基层政权管理方面,通常采取党政两套班子共同管理的方式,在农村法治建设中运行这一政治体制,还存在执行力度不够的情况。相关制度规定中指出同级党委领导只单纯体现在关键决策制定上,不应由党委直接办理行政类工作。但实践过程中,无法做到各部门职能明确,这种情况下不会影响管理工作开展,但会造成农民诉讼无门,对农村法治建设有不利影响。二是经济发展落后会阻碍农村法治建设。长期以来,受到城乡二元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导致农村经济滞后于城市,农民收益增长缓慢,农业效益差。并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全,在交通和水电建设等方面有所不足,是制约农村法治建设良好开展的经济因素。

3.1健全农村法律法规。

为了推动农村法治建设进程,需要从健全农村法律法规这一角度出发,为农村建设奠定基础。需要将有关农村的法律制度作为法律体系重点内容,注重这些法律条例的完善和实施[1]。例如,我国加大了对《农业法》制定及实施的重视,围绕农业发展建立了结构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及相互影响的法律体系。另外,为了有效落实农村法律法规,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及立法原则,以促进和保障农业发展作为法律法治制定的基本原则,尽可能做到法律法规的制定符合农村法治建设需求。另外,还应尽快制定有关农村经济建设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明确农村市场主体、保障农村市场正常运行、维护农民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条例,为农村发展建设顺利进行提供制度保障。

3.2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

要想保证农村法治建设朝着正确方向开展,则应坚持以人为本这一法治理念,这是新农村建设良好开展的关键。实际进行农村法治建设时,要根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将涉农法律问题的解决放在突出位置,最大程度发挥法治力量在农村建设上的推动作用[2]。并且在法治理念有效树立基础上,能促使农民群众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有利于提高农村法治化程度,将相关法律制度落实到农村建设中。首先,要做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尽快构建以工促农的经济增长机制,在城市发展带动下,充分挖掘农村经济发展潜力,为农村法治建设提供经济基础,是实现农村良好发展的重要保障机制。其次,应遵循民主管理要求,适当加大农民基层干部的行政权力,为农村法治建设有序进行加以保障。具体来说,确定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群众能动性,能有效加快农村的法治建设进程。

3.3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农民群众法律行为对农村法治建设效果有一定影响,因此,有必要加大对农民法治意识的培养,以便确保农民行为规范。并且农民群众是农村建设的主体,提高对其的法治素质是建设法治化农村的关键,只有在农民具备较高法律意识的基础上,才可为农村建设提供较大推动力。相关部门要针对农民群众组织相应的培训教育活动,以法律知识作为主要培训内容,并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加强农民法治思想建设。要将有关农民利益的法律教育及宣传作为重要工作任务,从建设和谐农村、维护农民利益等要求出发,加大对农民法律素质的培养,以便加强其自治能力。同时,还应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激发基层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并实行考核机制,对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知识掌握情况、法律素质等进行评价,以便为其提供专门的法律知识指导,发挥他们在农村法治建设上的重要作用。

3.4加强农村法律服务。

除了上述措施外,还应通过加强农村法律服务来确保农村法治建设。基层法律服务主要是农民学习法律知识、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是需要高质量完成的工作内容。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完善法律服务工作体系,提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工作主动性,使得他们能做好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3]。

4结束语。

为了促进我国农村的良好发展,需要从农村法治建设角度出发,采取一系列建设措施,为农村发展奠定基础。当前新农村法治建设还面临农民法律意识薄弱和法治建设物质基础落后等问题,不利于我国农村法治建设。因此,要尽快采取相应的措施,从基础制度建设、法治意识培养等多个角度出发,为农村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文档为doc格式。

建设小康社会论文

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宏伟目标,也是实现中国梦的战略支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建设“三强一富一美”新陕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路径。市__次党代会将建设____地区____强市、特色____市、____市作为____与全省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现实选择。经过近几年全市上下克难攻坚、苦干实干,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不断加快。但是,我们现在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有多远,如何确保如期实现这一目标,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研究室深入到统计、发改、民政、人社、环保等20个部门,就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国家统计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方案》,陕西省将建成小康社会监测指标体系分为经济发展、民主法制、文化建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五个方面31项指标。按照最新统计数据来看,全市小康指数为71.88%,分别比、提高3.68个、9.10个百分点,呈现出逐年提升的态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五大方面的实现程度也均有不同程度提升。

一是经济发展持续加快。近年来,全市不断创新发展思路,持续调整经济结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市经济保持平稳加快增长,经济发展指数从20的57.7%提高到的64.26%,年均增长3.28个百分点。新型工业化加速发展,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城镇化进程持续加快,反映经济发展的7项监测指标中,规上工业劳动生产率、农业劳动生产率评价值已突破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值,人均gdp、互联网普及率、城镇人口比重指数逐年上升,20达到34.82%、34.98%、69.22%,比年提高8.67、8.92、7.42个百分点,结构指标趋势向好。

二是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在加快发展的同时,积极落实各项惠民增收政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2012年人民生活指数达到78.95%,比2010年提高9.27个百分点。在反映人民生活的12项指标中,失业率、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评价值连续三年皆达到小康建设目标值;恩格尔系数、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卫生发展指数、城乡居民收入比、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评价值接近小康建设目标,分别达到99.18%、97.93%、92.04%、88.33%、87.23%。公共交通服务指数、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等其他指标评价值逐年上升,说明交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发展成果已逐步惠及人民。

三是文化建设积极推进。____充分发挥文化资源优势,以建设文明城市为契机,全面推进文化事业蓬勃发展。2012年文化建设指数达到64.2%,比2010年提高11.52个百分点。在反映文化建设的4项指标均有不同程度提升,其中,每百万人口拥有“三馆一站”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评价值已达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值,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评价值分别达到30.40%、65.11%、61.30%,比2010年提高6.60个、10.87个、5.43个百分点。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特色鲜明文化名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四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围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活动,加快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不断强化工程治污措施,努力降低资源消耗水平,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2012年资源环境指数达到74.57%,比2010年提高19.03个百分点。反映资源环境的4项指标中,由水环境、大气环境、绿化环境要素构成的环境质量指数评价值已接近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值,达到95.92%;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数、城市垃圾无害处理率评价值分别达到55.05%、82.68%、57.28%,分别比2010年提高3.77、54.18、14.02个百分点,全市资源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五是民主法制不断完善。全市以服务群众为核心,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创新社会管理方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了安定和谐的良好局面,2012年民主法制指数达到70.98%。反映民主法制的4项指标中,基层民主参选率评价值、社会安全指数评价值、每万人拥有律师数评价值分别达到90.48%、83.62%、22.17%,均保持逐年平稳上升的态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明显,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可以看出,____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水平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各个领域。说明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紧紧围绕“三市”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正视和面对经济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结合地区实际,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经济建设成效明显,民主法治逐步完善,文化建设不断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提高,生态与资源环境保护态势趋好,小康社会进程稳健推进。

尽管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奋进跨越中与全国、全省的差距呈不断缩小趋势,但是,统筹推进不平衡、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环境约束大等仍是最大的市情。从全省总体水平看,____全面建成小康工作落后于全省工作进度。2012年____全面建成小康指数与全省平均水平相差8.86个百分点,在全省地市中排第9位;经济发展、民主法制、文化建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五大指数分别与全省平均水平相差16.45、10.86、16.78、0.66、6.9个百分点,在全省地市排位中位次靠后,分别为第9、第8、第10、第9、第7位,需要我们扬鞭奋蹄,加快建设步伐,实现后来居上。从自身发展看,协调推进还不够平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31项监测指标中,仅有6项指标评价值已达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值,5项指标评价值达到目标值90%以上,4项指标评价值在80%~90%之间,7项指标评价值在60%~80%之间,指标评价值在60%以下的有9项,最低一项为“每万人拥有律师数”评价值仅为22.17%。可以看出各指标的推进显得很不平衡,且有“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廉政指数”、“公共交通服务指数”4项指标较2010年出现回落。从目标任务看,实现难度逐渐加大。止2012年,我市建设小康社会总体实现度离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还差28.12个百分点,如果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在20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间测算,则在剩余8年时间里平均每年要有3.5个百分点的递增。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一些深层次问题的逐渐显现,剩余指标的实现难度将逐渐加大,这为____确保能与全国全省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

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当前制约和影响我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的主要难点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经济内生动力不强,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一是经济总量偏小。虽然我市近几年经济快速发展,连续__年经济增速超过____%,但由于经济基础差,发展起步晚,无论是经济总量还是人均均量都偏小。2012年我市人均gdp____元,与57000元的目标值相差__元,仅占评价指标的34.28%。到年完成目标值,年均增长量要达到__元,年均增幅必须保证在__%以上。二是产业结构不合理。近年来,我市三次产业呈现了总量快速提升、后劲稳步增强、结构渐趋优化的发展态势。但是受自身传统产业结构、工业加速发展的特殊阶段、中心城市的带动力不强以及消费价格持续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我市第三产业虽然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发展,但占gdp的比重却持续下降,2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__%,与全面小康超过47%的发展目标相比有较大差距,实现程度仅为77.45%,且呈下降趋势。三是科技投入不足。近年来,随着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强力推进,全市的科技创新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但由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较少,高新企业不多,规模企业科技投入少等客观原因的存在,导致我市科技投入占gdp比重较低,2012年评价值仅为41.6%。技术交易市场不旺,科技投入不足,直接影响着我市科技进步和创新活动的开展,制约我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

(二)社会发展问题凸显,生活水平仍显不高。一是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加缓慢。2012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为__元,与25000的相比相差__元,评价值仅为43.59%。虽然市委市政府在解决“三农”问题上推出了许多惠农富农政策,农民收入有了很大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别逐年缩小,但城乡居民收入比仍大于2.8的目标值。因此,建设惠及全体人民和百姓认可的小康,实现共同富裕,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二是公共服务水平不高。随着民生工程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公共服务领域不断完善,但是仍存在水平不高的问题。“公共交通服务指数”呈现波动状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连续三年徘徊在60%~65%之间,“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与目标值仍有差距,未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农村环境整治仍需加强。近年来全市上下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面貌焕然一新。但农村卫生不达标的情况依然存在,“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只有__%,与覆盖率达到75%的目标值相比差距很大,评价值仅为55.47%。

(三)居民文化消费不足,文化产业发展滞后。一方面,文化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全市2012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为__%,距离5%的全面小康发展目标还有距离,实现程度为30.4%,文化产业发展不足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我市转型跨越的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的步伐。另一方面,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不足。虽然近几年文化名市建设力度不断加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全市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由2010年__元增加至2012年__元,相对与人均45元的目标值来说仍显不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日益增长的居民文化消费需求不相适应。

(四)资源环境约束加大,节能减排任务艰巨。一方面,单位gdp能耗偏高。虽然我市“十一五”期间顺利完成降低20%的目标,但随着一些高耗能企业及生产线的投产对全市节能降耗形成较大压力,生态资源环境保护面临挑战。2010—2012年,全市单位gdp能耗分别为1.17吨标准煤/万元、1.13吨标准煤/万元、1.09吨标准煤/万元,离小康目标值0.60吨标准煤/万元还有较大差距。另一方面,环境保护压力增大。近年来,全市在控制污染源、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前几年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是,在目前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的情况下,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矛盾逐渐尖锐,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任务艰巨。

(五)法制环境仍需优化,普法工作任重道远。每万人拥有律师数是反映法制社会建设程度的一个指标。由于我市律师基数偏少、生存空间相对较小、考取律师资格难,加之律师人才流失等原因,致使增量不大,增速有限。截止到2012年,我市每万人拥有律师数只有__人,距离目标值2.3人差距甚大,实现程度仅为22.17%,为31项指标中最低。2010年至2012年,我是廉政指数出现波动,从2010年的100%下滑至2012年的78.51%,廉政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艰巨的历史过程。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明晰的思路、科学的理念,自觉解放思想,充分凝聚力量,有力攻坚克难,不失时机深化改革,不断提高开放水平,切实做到发展有新思路,改革有新突破,开放有新局面,为全面够格与全国全省共同步入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新的历史时期,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仍然需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一是把握重点领域推进改革。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阶段,我们要围绕全市面临的形势来推进改革,重点要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材料、装备制造、食品药品、高新技术、旅游文化五大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培育各类市场主体,强化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海关和口岸建设,做大做强外向型经济;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抓好市县机构改革,建设创新型、服务型和法治型的政府;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加快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抓好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民生;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美丽____。这些改革任务,既构成当前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阶段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也决定着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深化改革的突破方向。二是抓住关键环节推进改革。统筹谋划深化改革的各个要素,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关系,使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对中省明确实施、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改革事项,要采取投石问路先行先试的方法,大胆探索,为全市改革创新积累经验、创造条件。对确定的改革重点任务,逐条研究,科学制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施工图”、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扎实有序推进。对条件还不够成熟、但又必须实施的改革,加强前瞻性研究,摸清摸透情况,为适时推进做好准备。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推进改革。要直面问题把准脉,找准思想认识、发展转型、治理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克服“不想改”、“不真改”、“不会改”等倾向,把握好改革重点,率先试点探索,带动整体推进。要深研问题寻良方,认真审视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障碍物”和“绊脚石”,理清本区域、本单位存在的实际问题,充分剖析问题表象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内在机理,精心研究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要解决问题不懈怠,找准改革主攻方向和发力点,不断提高改革举措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强化群众意识推进改革。要引导群众最大程度的参与和推动改革,充分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从人民群众丰富多彩的探索实践中寻找解决难题的办法;加大改革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要以群众评价督促推动改革,建立群众对改革全程跟踪问效和评估机制,将民意反馈、群众监督的结果作为完善改革措施的重要依据。要让群众共享改革成果,优先考虑并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的利益分配机制,真正使改革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力引擎。

亟待解决,如不及时清理更新,必将成为新一轮发展的思想障碍,必须以坚定地信念、创新的思维、进取的意识加以克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添新的活力。一是发展理念创新。要围绕思想大讨论、大解放的热潮,让一切有利于加快发展的新鲜思想活跃起来、智慧力量迸发出来。要克服畏难保守的思想,既认清问题、直面挑战,更看到困难中孕育的希望、逆境中蕴藏的机遇,始终保持攻坚克难的主动性和进取心,着力破除阻碍____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等方面的藩篱。要按照____的高端定位,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____建设主题,大力实施____,全力构建____集群,重点抓好____建设,引领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二是产业技术创新。要加快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大中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要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加强对具有行业共性技术、行业核心技术和对____未来新产业、或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的研究,加快推进产学研战略联盟、科技研发转化基地建设。要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臵的引导作用。要创新人才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机构联合培养复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建立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吸引、集聚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三是优化服务创新。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的措施,加快完善土地、技术、人才等要素保障机制。盘活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安排好增量土地计划,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创新投融资体制,拓宽融资渠道,大力引进外地企业来汉设立分支机构,最大限度争取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按照“非禁即入、平等待遇”的原则,打破行政壁垒和行业垄断,不断激发民间资本活力。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推进机构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政府审批事项,依法规范审批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性收费项目,改革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作用,严格落实公开承诺、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切实维护良好的发展环境。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讨论文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是我国在建设小康社会的道路上不断前进的历程,到上个世纪末,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基本达到小康,按有关部门确定的16个指标进行测算,2000年全国平均实现程度为96%。但目前的小康还只是一种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我国农村还有3000万人没有解决温饱,城镇有近2000万人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有相当一部分人口虽然解决了温饱但距离比较富裕的小康生活还有较大差距。因此,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首先取决于国民经济能否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市场经济运行总是伴随着不稳定性,这是由市场经济内在规律作用决定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造成经济不稳定性的因素主要包括:

(1)信息的不完备。在高度专业化分工的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中,在一定的经济活动时限内,无人能够具备全部必要的信息,人们接受信息、传递信息和应用信息的能力总是有限的。信息不完备,就可能导致经济决策失误,造成竞争失败。

(2)竞争机制作用。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的内在机制,是价值规律作用的实现形式。企业无一例外必须参与产品技术、成本、质量、服务和价格等激烈的竞争,必然承受残酷的优胜劣汰。上轮竞争的大浪淘沙,形成这一轮的市场均衡,又为下一轮竞争和实现新的均衡开辟道路。任何企业都不敢保证自己永远是赢家,相反,在竞争中被淘汰的企业却屡见不鲜。企业的关闭、破产,关系到劳动者的命运,直接影响人们的收入状况和生活境况,必然造成经济不稳定性。

(3)投资跟进陷阱。当一种商品或服务在市场供不应求时,价格上涨,利润丰厚,企业会自动跟进先期投资者,把资本向这一领域转移。在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力的迅猛发展,扫除了大规模、大范围配置资源的障碍,企业为了抢占先机,获得更大的利润,促使这种经济跟进行为更加迅速,更加集中。过去一种商品的兴衰周期是十几年、几十年,现在一种新产品刚面市,就会有大量投资跟进,迅速集聚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要素,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更新换代,几年内就走完了从供不应求到供求平衡再到供过于求的路程。金融市场更为典型,一些金融产品的行情周期只能以小时为计,竞争便尘埃落地。在这个过程中,隐含着扩张的盲目性,在造就创业成功者和投机胜出者的同时,也使相当一批盲目投资者跌入“跟进陷阱”,被淘汰出局。

(4)科技革命带动的结构调整。以信息技术为先导的新科技革命蓬勃发展,在经济增长中日益发挥着实质性的作用。科技革命大大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充满弹性的资本、技术和劳动力市场是结构调整的基础和前提。这意味着工人在经济风险面前更加脆弱。技术革命带动劳动生产率提高,其趋势是力争用越来越少的人力生产出越来越多的产品。技术或市场变化甚至一夜之间就能毁掉公司的赢利地位,劳动者也不能置身于这个过程之外,使一部分人处于结构性失业,陷入困境;一部分人虽然报酬较高,但工作并无保障;还有一部分人由于自身条件的局限,被排斥在竞争之外,成为长期贫困人口。

(5)外部突发事件。来自经济系统外部的一些因素,往往起到推动经济不稳定性增强的作用。如严重自然灾害、政府决策失误、他国金融危机、战略性物资和产品进口价格上涨、战争以及突发性政治事件等等,都可能激发一国内的经济不稳定,进而对世界经济产生冲击。

(6)经济全球化进一步加剧了经济不稳定性。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使得各类经济资源打破地域、民族和国家的界限,在世界范围内自由、频繁、大量的流动,力求得到最佳配置,寻找更广阔的市场。各国之间的经济活动日益相互开放,相互依存,这种紧密联系的经济运行交汇为世界经济潮流,又反过来制约着各国经济的发展,导致世界经济更为激烈的竞争。国际融资发展迅速,跨国持有股票和债券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增加了国际金融业的敏感性和脆弱性,一国的股市或汇市的跌宕起伏,马上波及其他国以至产生全球效应,甚至引发一场经济风暴。1997年至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2001年下半年以来美国受“9·11”事件影响,经济不景气,就引起整个世界经济增长下滑。因此,一个国家想游离于世界市场之外独立独行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

可见,经济不稳定性不仅仅是由于经济外部的原因导致的,它们还内在于追求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增长的主要来源中的大多数因素同样也是不稳定性的根源,随着不稳定性的增长,创新和赢利的机会也在增加。也就是说,经济增长和经济不稳定性是同根生长、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对立统一关系,是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必然现象。

经济不稳定性影响人们的理性选择。作为“经济人”,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会自动采取规避和抵制经济不稳定性的行为。作为消费者,面对目前和即将需要支付的生活需求不断增加,一般会强化储蓄倾向,把收入中更多的部分积攒起来,为应付未来的生活所需;强化流动偏好,在手头上保存更多的现金,以防止突然来临的风险。作为投资者,由于投资回报收入的不确定性增强,投资行为更加谨慎,造成投资增长缓慢或下降。经济人对抗经济不稳定性的行动汇合,对整个社会经济运行过程产生直接的影响。一是减少了即期消费和投资,使得有效需求不足,产品相对过剩。企业开工不足,裁减员工,造成大量失业。进一步形成对经济稳定增长的压力。二是引起调控失灵。在经济不稳定性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国家宏观调控的效果不佳。尽管中央银行连续降息,国家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发行国债,兴建公共设施,期望启动消费和带动社会投资。但事实上银行储蓄仍然只增不减,消费市场依然疲软,私人消费支出和私人投资尚未成为带动增长的主要力量。三是如果经济不稳定性状态得不到改善,经济就会在低迷状态下运行,被竞争淘汰的失业人员和社会贫困人口急剧增加,社会矛盾尖锐,甚至会酿成经济危机和社会动荡。这种情况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曾经发生过。有的专家认为,由于社会保障改革,所以人们不敢花钱。这个观点不全面。实质上是由于经济不稳定性,人们不敢花钱;恰恰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人们就更不敢花钱了。

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着力于效率的市场机制和着力于公平的稳定机制同等重要,缺一不可。没有效率就没有公平的基础,没有公平就没有效率的实现。市场机制的手自发地挥舞,稳定机制却需要宏观调控,以达到有效需求与供给的均衡。什么样的公共政策能够促进这样的均衡呢?这就必须根据经济人抑制经济不稳定性行为的规律性,综合运用分配政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增强收人增长的不确定性,使人们恢复和保持有效需求的合理增长。其中一个直接和有效的稳定机制就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经济增长的内在稳定机制。

首先,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基本生活层面上保证收入的稳定性,推动有效需求适度增长。社会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各个经济人抑制经济不稳定行为的集合。通过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积累社会保障资金,形成个人收入不确定部分的补充,当人们担忧自己失业、退休、生病和出现事故伤残时所需求的支出没有或缺少收入来源时,社会保障提供了相对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满足基本需要,从而恢复和保持有支付能力需求的适度增长。社会保障制度传递了经济增长稳定性的信息,改善了人们的收入预期,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刺激投资需求,拉动公共和私人部门增加投资。其次。社会保障运行过程是一个巨大的经济变量,年运行资金3100亿元,其中养老、失业基金2300亿,财政支出800亿。社保基金的一收一支,可以调节供求失衡,使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再次,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不会自动帮助那些因各种无法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困难群体,不能自动消除贫困。社会保障制度弥补了“市场失灵”,通过转移支付调节社会收入,改善收入差距悬殊状况,缓解市场竞争的不良后果,促进社会公平。

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维系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一方面,从长远看,本世纪前20年既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机遇期,也是进入老龄化社会的风险期。我国老龄化社会具有高龄、少子、大基数、高速度的特殊性。我国现在超过60岁的人口接近全国人口的10%。预计明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1.4亿人,占总人口的10.2%,当年净增1300万。到2030年达到21.9%,占全世界老龄人口的29%。65岁老人比例从7%上升到14%。法国用115年,瑞典用85年,德国、英国用45年,我国将只用26年(2003——2029)。我国是在刚刚进入低水平的小康社会情况下,在人均国民收入远低于发达国家的阶段最先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发展中国家。而这一时期又是以独生子女劳动力为就业者主力军的阶段。养老、医疗等保障制度是代际分配关系,如何协调处理好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可持续发展、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大问题。

另一方面,从目前看,在体制转型时期,稳定问题尤为突出。社会保障制度能够帮助陷入生活困境的社会成员摆脱生存危机,使得大多数人能够分享经济增长的好处;大多数人能够承受体制转型的压力。有了这“两个大多数”,才能够防范和化解社会成员因生存困难引发社会秩序混乱与失控的风险,避免社会矛盾冲突,巩固国家政权。在这一点上,发达国家从来就开宗明义地把社会保障制度作为调整利益集团关系的手段。西方学者和政要普遍认为,在制度层面,近百年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社会保障制度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拯救了资本主义。在我国经济主体多元化和利益多元化的今天,也丝毫不可忽略社会保障制度的巨大政治功能。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要看经济增长的速度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不仅要看经济结构、政治运作和社会环境的改善,还要看人的全面发展程度。马克思有句名言: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生存权利是人的首要权利,是实现人的全面解放和充分发展的必要条件。社会保障制度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的安全感,维护了人格尊严,保障人的生存权利。通过建立医疗保障制度、社会救助贫困学生、实施失业者职业技能培训等措施,保障人的发展权利。社会保障制度还拓展了人的社会发展空间。人的发展必将经历从“家庭人”、“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过渡,进入市场经济,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打破了固定的身份,人越来越成为“社会人”。加之人们生活方式的社会化和家庭结构的小型化,人们已经不能完全依靠单位和家庭来保障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人的社会化呼唤建立健全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不论贫富,不论强弱,包容了社会各阶层人员,充分体现人的社会性,成为沟通社会成员的纽带和桥梁。

第一,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立法,社会保障制度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各国都是先法而后行。目前,我国还主要依靠行政法规,已经很不适应。尤其是养老、失业、医疗和低保这“四保”,迫切需要基本成熟一个就出台一个,逐步在实施中完善。

第二,遏制退休低龄化趋势,世界趋势是逐步延迟退休年龄,我们不能逆行。应把领取养老金年龄与退休分开,严控提前退休,适当时机延迟退休年龄。

第三,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强化征缴,堵塞漏洞;制定法定预算,不搞分光吃净,形成财政社会保障资金积累;开设个人限额养老储蓄,免征利息税,作为社会养老的补充;国有资本出售收益归入社会保障基金;规范彩票收入使用,彩票属于国家垄断资源,应当统一规范发行,按需调剂使用,避免成为部门所有;其他收入,如利息税积累、放开护照申领收费等。

第四,建立社会保障支出的合理增长机制。社保资金支出具有刚性,上去容易下来难。社会保障支出应主要与物价指数挂钩,而不应主要与工资增长挂钩,如果形成与工资挂钩的增长定式,就难以解决工资与养老金轮番增长,且人们心理仍相互攀比不满意的怪圈。

第五,妥善解决当前的难点问题,如企业裁员处理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问题、特殊困难人员再就业问题、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问题、社会保障制度的二元结构以及农村扶贫救济问题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推进器和稳定的安全网。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讨论文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识记社会保障制度的含义、内容和作用,理解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意义。

2、能力目标:通过本框知识的学习,提高阅读理解、综合分析和认识问题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3、觉悟目标:通过学习逐步增强权利和义务意识、改革意识和国家观念。

教学重点:

教学难点: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讨论文

国家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方向和重点已经明确,即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建设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公务员队伍。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后,我国将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从基层遴选制度,进一步优化领导机关公务员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要继续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公务员力度,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从村(居)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和工人、农民等基层一线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制度。到,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要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

我国还将完善公务员考核、奖惩、辞退、问责等制度,加大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力度,褒奖先进、鞭策落后,加强基层公务员教育培训,帮助基层公务员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提高正确执行政策、依法办事、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论文参考

摘要:社会保障是人们能够保障自身利益的一条重要途径。我国近年来对于社会保障方面不断进行建设,尤其在进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方面,其所带给人们的方便和便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我们也不得不说,在进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成为其发展的障碍。本文对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策略。

信息化的发展已经开始呈现出非常明朗的趋势,其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进步方面所产生的作用有目共睹,信息化的发展可以说已经成为社会未来发展的重要特征。信息化的发展已经深入到社会的各行各业,在社会保障方面也同样需要进行信息化的建设,需要运用信息化的手段推动人们的利益得到维护与发展。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将其进行信息化的建设,能够让人们在享受社会保障的时候更加方便、快捷,能够让人们的相关信息获得更加准确的定位和完善,能够在为人们提供保障的时候进行更加明晰化的服务。因此,对社会保障进行信息化建设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加是人们利益得到保护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加强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是社会发展、时代进步所提出的必然要求。但是,我们不得不说在进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让其难以获得更高层次的发展,只有对这些问题予以有效解决,才能让社会保障深入人心,获得所有人的认可。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能够让人们的生活获得更高质量的提升。就我国当前的现状来看,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将实现全面覆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将活得更加完善的建设。加强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是社会进步的发展,是社会及群众迫切的要求。

(一)我国社会制度发展的要求。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产生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其所覆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从城镇到农村,从在岗职工到农民商户都被纳入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范围内。可以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所容纳的人数之多、范围之广是其他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对于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有效的信息化建设就显得非常重要。国家对于社会保障的信息化建设也提出了非常重要的指示,要求建立全面性的,具有高新技术的社会保障体制,将所有公民信息进行统一有效管理,实现资源共享。

(二)经办管理的必然要求。

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同样是各个地区进行社会保障服务的要求。就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各个地区的社会保障服务都有了大规模的提升,经济发达地区因为其人口密度较大,参保人数众多,相关部门在提供社会保障服务的时候所面对的压力较大。在经济较不发达地区,其所面对的则是城乡人群,在提供服务的时候所需要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讲解则更为详尽,同样需要服务人员提供周到而细致的服务。进行社会保障的信息化建设能够让经办部门在提供服务的时候简化相应流程,提供服务效率和质量,在进行业务处理和管理模式构建的时候能够更加便捷、高效。

(三)国家宏观政策的要求。

现有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在满足政府监管和调控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国家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所面对的.阻力不断加大,对其进行的补贴也不断提高,这无形之中给国家造成了非常巨大的负担。建设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能够让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管理更加系统化,能够在进行预算的时候对社会保障方面的计算更加准确,有效提高国家宏观政策的制定效率和质量。同时,国家的社会保障情况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对其进行信息化建设能够让国家的经济发展得到有力推动。

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是进行社会保障的重要发展趋势,国家和相关部门也对此给予了很大的重视,在技术和资金方面给予了很大力度的支持。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让其建设放慢了脚步。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需要问题的解决,只有对问题进行解决,才能让其发展更加迅速。

(一)信息管理与系统构建不匹配。

资源数据库是社会保障业务中非常重要的基础和依托,在进行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对资源数据库进行完善和不断的更新,以使数据资源库能够符合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资源数据库与系统构建的需要还有不匹配之处。比如,资源数据库建设在底层,即市县级别,那么其数据就会较为分散,那么在进行数据应用时候所需要投入的人力和物力就会较大;如果将其建立在高层,也就是省部级别,在技术实现上则会有一定的难度。

(二)“三证合一”问题。

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需要将新版社保卡、第二代身份证、芯片银行卡进行统一,将其全部纳入到系统管理范围内,为百姓的生活和服务提供便利。这样所进行的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其功能非常强大,并且其所囊括的信息内容也更加丰富。但是,其所存在的问题也随之显现出来,那就是如何保证社保卡持有人信息的安全性。网络带给人们方便的同时,也给人们的信息安全性带来了隐患,社保卡其所具有的强大功能,以及其账号中的费用也将会成为很多不法分子所想要犯罪的领域。目前相关部门对于社会卡安全性建设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三)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流程规范性不强。

当前阶段,我国在进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需要对其流程进行相应的规范。一方面可以让工作人员对于自身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有所了解,便于工作的顺利开展,能够最大化的提升工作效率;另一方面,通过对流程的规范,也能够让社会保障人受到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的合法、安全保障,能够让相关权利人的权利得到有效实现,从而能够让人们切实享受到国家的各种福利政策。但是,目前我国对于其信息化工作流程还没有予以规范,其中所存在的漏洞还比较大。

任何事情找到存在的问题之后就需要寻找相应的对策予以解决,只有真正对问题进行解决,才能让其获得更好的发展。对于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而言,同样如此。问题的存在是社会保障信息化此一新生事物发展所不可避免的现象,对其进行解决,则能够促进其更好的发展,让其更好的惠及民生。

(一)建设高质量资源信息库。

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首先需要对资源信息库进行构建,只有保障资源信息库的强大、完备,才能让其更好的提供水保障服务。因此,相关部门要进行数据库资源的重建和建设。首先,相关部门应当要求社会保障所涉及的部门进行部门信息汇总,将所涉及的信息进行提取,对信息进行收集。其次,相关部门要对信息进行分门别类的划分,对于信息的重建和导入形成成型的思路。第三,要对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和扩容,能够实现数据显示和数据交换功能。同时,此系统还要能够实现跨地区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换,在信息技术上实现联网化。

(二)构建网络化的基础上保证信息安全。

在建立社会保障信息化之后,人员的所有信息通过社会保障系统都可以进行查询。也就是说,社会保障系统其所具有的强大信息储备功能。但是在当前的网络信息化时代,强大的信息储备功能必然也将会面临更大的信息被盗的风险,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强相应的网络安全建设。首先,相关部门要对该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对信息所进行的安全保护进行等级划分。其次,网络构建信息部门要对其信息建设提供技术化支持,从网络安全性角度考虑,进行相应的信息加密功能建设,保证其信息的安全性。第三,国家安全部门要对社保系统进行随时监管,将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扼杀在摇篮里。并且,监管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杜绝任何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三)规范业务流程。

进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应当对其业务流程进行规范,以便能够让相应的部门和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让群众享受到国家的福利政策。首先,规范义务流程要对相关的环节进行优化处理,将不必要的劳动进行整合,保证其工作效率的提升。其次,各个部门要对自己部门中的工作进行规范,制定规范化的制度进行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约束。各部门要对自身的工作予以明确,运用相应的程序进行秩序的标准化建立。第三,要对相关部门的权利进行限制,保证所有的相对人都能够获得平等的对待。第四,部门要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操作,让员工为群众提供专业化的服务。第五,相关人员和部门要对国家政策进行仔细研究,保证国家政策能够得到切实的执行和延续。

四、结语。

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是社会保障系统建立的重要发展趋势,尽管当前阶段其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但是其未来的发展前景已经呈现出一片光明之景。我们相信,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其中所有存在的问题都能够得到解决,并未人们提供更好的服务。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需要全体人员的参与,需要大家的同心协力,只有所有人都对此建设引起高度关注,才能让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建立统一标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管理。

参考文献:。

[4]方恒军,范伟,陈宇.强化五种意识全力推进“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j].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13,05:125-126.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讨论文

在农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的基础上,建立与之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保障是对农地保障的补充,但农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是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不可替代的。为了促进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实现,应当对相关立法作出完善。

(一)应当依法明确农民集体土地的社会保障属性。

对农民集体土地的社会保障属性在全社会已经是基本的共识,但是我国目前有关农民集体土地的法律规定都没有对集体土地的社会保障属性做出明确的规定。《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规定都只是把农村的土地看作财产、看作农业生产资料;规定由农民集体享有所有权,规定了集体成员对于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以及对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权利,并没有明确规定集体土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的属性。

这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形成如下问题:一是在一轮承包地发包结束后,对新增加的集体成员没有分配承包地,也不进行承包地调整,从而剥夺了这些集体成员的土地社会保障。二是政府非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剥夺集体成员的土地保障。三是政府在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过程中,其补偿仅仅是财产补偿,而没有对被征地农民给予社会保障利益的补偿;其财产补偿过低,不能为失地农民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四是在土地进入非农建设用地的制度设计上由国家垄断土地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民土地只能转为国有土地才能进入建设用地市场,而不允许农民参与建设用地的开发,致使农民失去土地社会保障。五是在农民集体所有权丧失或者遭受侵害时,对集体成员的救济或者集体所有权的救济,只是单纯的财产利益的救济,而不能全面给予社会保障利益的救济。六是一些人极力主张土地私有化,认为土地与农民的社会保障无关,将农村土地让农民私有,农民就会增加投入从而就能增加农民的收入,或者私有以后农民能够自由流转土地就能形成规模效益。这种私有化的主张是与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相违背的。

因此,为了发挥土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保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对集体成员的社会保障利益,抵制土地私有化的危害,就应当在《土地管理法》、《物权法》中明确规定农民集体土地是本集体成员的基本社会保障,明确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财产权属性和社会保障属性的双重属性。

(二)在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制度设计上注重集体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的实现和保护。

从立法上对农民集体土地的社会保障属性做出明确规定,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社会保障功能就有了合法的依据。与此同时,要依据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社会保障属性在集体所有权的制度设计上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社会保障功能实现的制度。对此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完善:

1.完善承包制下的集体对承包地的收回和调整制度,保障集体成员平等地取得对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社会保障功能必然要求集体保障集体成员的生存的土地需求。在我国农村实行农地承包经营制的模式下,集体对于集体成员的土地保障就是承包经营权的保障。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8条规定集体在统一组织发包时,本集体成员的大多数尚能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但问题是一轮承包结束后本集体的新增人口则不一定能够取得承包地。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8条规定,对于新增集体成员的承包地主要依靠集体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依法开垦的新增土地和其他集体成员自愿交回的土地解决。但如果集体的机动地全部用完,又没有可开垦的土地,也没有集体成员自愿交回的土地时,(土地对农民而言是其根本利益,谁愿放弃?)新增集体成员的承包地就无法解决,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都明确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因此就导致了大量没有取得承包地的农民。

在这些无地人口中问题最突出的是妇女。《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虽然有这条法律规定,但由此引发的问题是非但不能保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而且在某些情况下使妇女处于更不利的境地。例如有的村集体为了避免妇女出嫁后不得收回承包地就直接在发包时不允许未婚待嫁的妇女承包土地,一个在娘家未取得承包地的妇女加入夫家所在集体后,该集体因为嫁出的姑娘的承包地不能收回,嫁进来的媳妇也不能取得承包地,所以她仍然不能取得承包地。即使一个在娘家已经取得了承包地的妇女,在加入夫家所在集体后不能取得承包地,可以保留娘家所在集体的承包地,但其实际承包权益也统统归其娘家的家庭成员享有,嫁出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她是不能得到任何利益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无地人口,特别是妇女的土地社会保障就被剥夺了。

因此,从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社会保障功能的实现出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承包地收回和调整制度应当作出适当的完善。诚然,《农村土地承包法》所规定的在承包期内不得收回承包地和不得调整承包地的规定也是为了稳定承包经营权,实现其保障功能,但如果过于绝对,就会适得其反。既然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首要的是要公平地实现对集体成员的社会保障,那么当一些已经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不再需要土地保障,而其他未取得承包地的成员又急需土地保障的情况下,由集体对承包地收回和调整就是正当的。

那么,哪些情况下已经取得承包地的人被认为不再需要集体土地保障呢?主要有以下情况:(1)已经死亡的成员;(2)承包人无理由地荒芜土地;(3)承包人已经固定的非农职业化,例如,成为国家公务员,军官,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享有市民的社会保障;(5)成为外集体成员并取得了承包地;(6)承包人自愿交回承包地。在这几种情况下,原承包人明显地不再需要土地作为其享有的社会保障,对其承包地应当收回。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只规定了承包期内承包方举家迁入设区的市发包方可以收回由其承包的耕地或草地,以及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接受,对其他情况下的收回并未规定,而且依照承包期内不得收回承包地的规定被一概禁止了。在上述情况下集体也不得收回承包地,也就不能对未取得承包地的成员调整承包地,从而使其土地保障权益不能实现。完善承包地的收回和调整制度就是在坚持承包期内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的原则下,依法规定对承包经营权可以适当调整的事由,将不得收回和调整的原则性与可以适当收回和调整的灵活性结合起来,更好地实现集体土地对集体成员的社会保障功能。

2.强化集体所有权对集体土地的支配权能,充分实现集体所有权的财产权能和社会保障功能。土地是人们可以通过不断提高其利用效率,创造更多财富的资源。财富的增加就能为人们提供更多的社会保障。在土地承包经营的体制下,集体完成了土地发包后,随着承包合同的生效,农民个人取得对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集体所有权的权能则处于受定限的状态,集体也不能收取承包费,因此,集体所有权的社会保障功能经过发包活动以承包权实现于集体成员,集体所有权基本上失去作用。但承包经营权对农民的保障作用毕竟是有限的。当集体成员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生活困难时,仅仅靠承包的土地保障就难以度过难关。

这时就需要集体提供更为充分的保障。我国目前所建立的农民合作医疗、养老保障、最低生活保障都要求发挥集体的作用。例如,《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规定“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那么如何使得集体“有条件”就成为问题的关键。而解决这一问题从法律制度而言就是要强化集体对集体土地的支配权能,从经济上最大化地实现集体积累,从而使集体能够有条件为农民个人的社会保障提供更多的支持。

从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看,笔者认为有两方面的问题需要认真反思和改进:

一是就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而言是否只能采取承包经营,其他经营制度是否就没有法律依据。例如《物权法》第124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那么实行其他经营体制行不行呢?法律虽然没有明文禁止,但也没有提供依据。事实上全国虽然基本实行承包经营机制但也有许多村庄采取了其他经营机制,甚至还有保留原生产队机制的,而且还取得了成功。最为典型的像河南漯河市的南街村,江苏江阴市的华西村等,不仅为集体成员提供了基本社会保障,而且提供了较高的集体福利。因此,对于农村集体采取怎样的经营模式,不必强求全国的统一,只要能够为集体成员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和更高的集体福利,集体所选择的经营形式都应当得到法律和政策的承认。

二是在实行土地承包经营的体制下,集体还能否有所作为?到底能有什么作为?本来土地承包制是家庭承包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但《农村土地承包法》只规定了承包层次的经营而没有规定集体统一经营的层次,而且为了强化对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极力限制集体所有权的行使,使得集体统一经营几乎无法进行。例如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5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这对维护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是必要的,但如果并非假借而是真正地多数决定集体进行对成员有利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而少数不服从时也就无法进行了。《农村土地承包法》还规定本法实施以后不得再留机动地,集体经营事业也就没有条件。如果集体的统一经营无法进行,也就不能为成员提供社会保障。

因此,从充分实现集体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出发,应当对集体的统一经营做出规范。主要应当从这样几个方面改进:

一是集体经本集体成员2/3以上多数决定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需要形成规模经营的,在不损害承包人权益的前提下,有权对承包地进行合理调整。

二是集体举办集体企业利用集体土地,在遵守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前提下应当给予扶持。集体企业是集体出资举办或集体与其他单位或个人联办的企业,集体从集体企业的盈利中取得的分配资金可用于集体成员的社会保障。正因为农民集体企业担负着对农民的社会保障,所以应当对集体企业在政策上给予扶持,以使集体企业能够在实质上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竞争。

三是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允许集体经营本集体建设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3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从而由国家垄断了建设用地市场,即使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农民集体土地也必须由国家征收为国有土地,农民集体不得直接将其建设用地进行出让,从而失去土地,失去土地收益,失去社会保障。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已经明确允许城市规划以外的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从各地的实践情况看,有些地方的农民集体将本集体土地以作股的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把各种基础设施项目产生的有长期保证的收益,以股息方式返回集体作为集体成员专门的社保资金。有的集体将本集体土地以租赁方式参与工商业开发,把回收的租金用于建立本集体成员的社会保障。这些都是实现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好形式。对此法律上都应当作出明确允许的规定。

3.强化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保护,实现集体土地的社会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承担着对集体成员的社会保障,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也就保护了集体成员基本的社会保障条件。

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损害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自然灾害对集体土地的严重毁损。在这种情况下集体失去土地,则集体成员失去土地社会保障,这时对于集体成员的社会保障只能代之以新型农村社会保障。

另一方面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侵害主要来自于地方政府以国家名义对集体土地的强行征收。主要是地方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发展地方经济,与商人联合实行对农民集体土地的强行剥夺,低价征收高价出让给商人,对农民的补偿过低无法实现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对此,虽然我国《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都已经规定了国家对农民集体土地的征收必须限于公共利益目的,但是,由于缺乏对公共利益的具体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的法律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地方政府与商人联手假借公共利益征收农民土地,致使农民失去土地保障的情况严重存在,弱势的农民面对强强联合的政府和商人难以维护其土地所有权。

对此,当前急需完善土地征收法制,在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家公权力之间架起保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铜墙铁壁,减少政府对农民集体土地的剥夺。即使政府出于真正的公共利益目的征收农民土地,也必须给农民合理的补偿,不得低价征收。应当不仅补偿农民集体土地的财产利益,而且必须补偿集体土地对集体成员的基本社会保障利益。对于这些问题在认识上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但在实践中并不容易做到。因此,急需制定土地征收法,并切实执行之。

总之,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本质上是对集体成员的社会保障,其社会保障功能极为重要,又有很大的局限,为了更好地实现集体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应当建立与农地社会保障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并对有关立法予以完善,以促进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充分实现。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讨论文

摘要:

本文从我国农村最低社会保障、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分析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进而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建立健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具体对策。

民生问题,是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的重大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缓慢,农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大大落后于城镇居民,这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中央政府从“三农”问题到推进新农村建设,再到十七大报告首次单列篇章阐述“民生”问题,这些无不表明中国的社会发展已经进入到一个新阶段,民生正成为我们党工作的重点,而在当代中国,积极构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了。本文试图从农村社会保障的三个主要方面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出发,探寻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现状。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0%,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对加快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和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低、资金来源不足等问题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如何完善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成为政府相关部门当前一项急需解决的重要任务。本人生于农村,长于农村,对农村社会保障有一定的了解,现就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和未来发展提出一些个人的观点和看法。

一、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一)、传统的农村社会保障功能削弱。

在以前的旧中国,农村的社会保障是完全依赖着个人家庭的。“百善孝为先”。就是靠着这个“孝”字,靠着孝道,我们家庭中的老年人才得以有一个比较安稳的晚年。随着社会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出现了“4-2-1”和“4-2-2”家庭结构模式,即一对中年夫妇将要承担双方父母四人的“生老病死”和一个或两个子女的抚养责任,这将使未来家庭不堪重负。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远离家乡,来到大城市里打工,造成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现象。造成老年人的精神方面的照顾缺乏。

(二)、农村社会保障任务加重。

1、农村人口老年化问题日益突出。有资料显示,截止,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14亿,占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目前,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较为突出。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增长速度快于预期,并且以年均3.2%速度持续增长。人口老龄化导致社会劳动人口减少、社会负担加重等一系列问题,客观上进一步加重了农村养老的压力。

2、疾病问题依然是困扰农民的瓶颈。虽然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在农村实行起来,但那毕竟还只局限在某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还不能全面的实行。在经济落后的贫困地区依然数以亿计的农民处于医疗无保障的困难境地。

3、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亟需保障。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涌入城市,但与城市的人相比,受到种种歧视,不仅就业机会少,而且就业后待遇不公。而且在保险待遇上也与正式工存在很大的差别。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方面,据调查显示,有36.4%的农民工生过病,甚至多次生病。然而,他们生病以后有59.3%的人没有花钱看病,而是仗着年轻,体质好,硬挺过来的。另外有40.7%的人不得不花钱看病,但看病支出绝大部分是自费,即使得到了赔偿,也往往是私了,没有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来进行赔偿。工伤事故赔偿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制中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农民工的工作条件是非常恶劣的,工伤事故伤害的往往是农民工。

(三)、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

有关社会保障水平的研究表明,社会保障支出占gnp的比重,1991年全国是6.2%,城市是10.3%,农村是1.5%;至1994年,全国是6.0%,城市是10.8%,农村是1.3%。占我国总人口80%的农村人口,只享有社会保障支出的10%左右,占总人口20%的城市人口却占有近90%的社会保障费用。从人均社会保障费用看,城市居民是农村居民的20倍以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实际水平远远低于适度水平,这种状况至今一直没有大的变化。

二、现在农村社会保障的主要方式。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低收入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助制度。传统的社会救济方式一般不规范,不统一,实施中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救济方式以临时救济为主,定期救济以集体救济为主,而且只对五保户和困难人口提供救济。1995年国家民政部门在部分地区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改革了以往的农村社会救济工作,保障了真正困难的农村人口的生活。二十世纪末,全国农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县占全国总数的90%以上,覆盖农村人口近四个百分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由国家和集体筹集。但从目前来看,由于经费短缺,需要救济的人很多,因此,该制度只能按照最低标准提供待遇,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难以贯彻落实。

(二)、农民养老保险。

我国在建国初期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就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已经确立,但当时农民没有被纳入保障计划之列。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生活水平的显着提高,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保障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1、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以来,农村家庭子女逐渐减少,老年人的比例逐渐增大,家庭的养老功能相对弱化。

2、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改善,农村人口平均寿命也在延长,老龄化问题也比较突出。

3、随着近年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青壮年远走他乡,留住人口中老年人占绝大多数,他们的生活保障问题逐渐呈现出来。

4、依靠土地养老面临风险,农民基本上还是靠天吃饭,况且农民失去土地是近年来我国农村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

上述问题的凸现,政府也正致力于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像我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由国务院决定,国家民政部门曾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对农村社会保障的建立起到了一定的引导作用,是农村养老制度的一次重要突破。但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建立农民养老保险依然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有的地方有了雏形,有的地方还没有动作。究其原因:一是,部分干部对我国农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资金短缺。国家资金投入不到位;多数集体经济相对不足;部分农民,特别是老年农民的生活仍比较艰难,个人负担的部分保险资金根本无法支付。三是,农民自身对养老保险缺乏认识,目光短浅,有的农民已经参保还举棋不定,甚至退保。所以,农村养老保险有一定的难度。

(三)、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目前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险主要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多种形式,其中合作医疗是最普遍的形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险制度,从起,中央和地方财政不断增加财政投入,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救助体系。但是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并没有多大的改善,特别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空白点仍然较多。其主要原因表现如下:

1、经验不足。农村合作医疗被当作不合理负担取消后,对于大多数农村来说,合作医疗已经淡出了人们的记忆。由于这一制度的长期中止,现在重新实施,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农民群众自己,都缺乏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经验。

2、资金筹集十分困难。按照规定,从起,中央财政每年通过转移支付对西部地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按人均10元补助,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农民的补助不低于10元,农民群众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以乡镇为单位按上年人均纯收入的0.8%筹资,但人均不得低于10元。其中的问题,中央财政资金到位是没有问题的,地方财政的资金能否到位或是到位后能否持久还是一个问号,同时个人缴纳的部分是以乡镇人均纯收入为基数计算的,这里就存在一个报表数与实际数的差距,如果报表数水分与实际接近,人民群众还能接受,否则将会引起人民群众的抵制和反对。

3、观念难转变。对于大多数农民群众来说,一年拿10元钱并不困难,但一旦你去向他们收取这10元的合作医疗基金时,就变得十分困难。原因在于过去的农村合作医疗反反复复,许多农民对次持怀疑态度,一阵风似的搞一两年,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少部分农民群众还把对合作医疗的不信任转嫁到对干部、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认为减免的一点医疗费还不是卫生部门又通过药费涨价,开处方给刨回去了。除此之外,农民群众寻求医疗保障的意识不强,无风险规避意识,尽管深知合作医疗的好处,一旦知道自己三五年不生病时,就是不愿掏那份“不必要”的钱,更不愿眼看自己出钱别人吃药。

4、合作医疗管理操作难。合作医疗额外成本过高。享受合作医疗的都是定点限额报销,村中心卫生室、镇卫生院、县医院都规定有不同的报销比例,连门诊费、住院费也规定有不同的报销额度,年累计报销也有最高额限制,不得突破。在报销费用的过程中,还得出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等证件,手续程序繁杂,而用于具体操作合作医疗的资金又不多,定点医疗单位报销的标准低,农民群众享受的报销范围和幅度都不大,对于生大病,一花就是几千元的根本无济于事,所报销的一点费用还不够往返的车费,无形之中又挫伤了部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或许今年参保了,明年又不参加了。

归结起来,现在农村保障存在5点问题:

(一)范围小,保障性差。

现有的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均采取农民自愿参加、政府和集体适当扶持的办法。源于农民自身对保障的认识差异、实际支付能力不足和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能力不同,以及地方公共财政缺乏对农民社会保障的现实支付能力,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形式、保障内容、保障水平等存在较大差异,总体表现为保障意识区域差异大、保障内容和形式缺乏规范、保障水平低和覆盖面小、保障功能差。另外一些地方的乡镇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片面强调gdp和吸引外资,不考虑农民利益,在对农村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上基本上是一片空白,这种情况,损害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影响了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保障水平低下。

由于我国农村经济长期处于极低的发展水平,农民可自由支配的收入也极其有限,所以他们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消费,也只能是一种低水平的社会保障。自1992年开始在全国推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尽管民政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投入了相当大的精力,但距离农民最基本的养老需求的满足尚有相当距离。其次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也基本上处于同样的境地。农民很多情况下都陷入缺医少药、疗费昂贵、毫无医疗保障的窘境,农村集体卫生室基本承包给了赤脚医生,同时政府鼓励社会化办医,农村出现大量个体开业诊所,这为方便群众就医、缓解就医矛盾起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也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已经从合作关系变成了竞争关系,县乡两级医院门诊量下降,设备利用率低,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人才大量外流,而非专业人员膨胀。卫生资源在市场配置中更多地倾向了城市,有些地区农村再度出现缺医少药的局面,医疗价格大幅上升,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医疗状况恶化。有调查显示,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社会保障的11%,可见保障水平之低。

(三)资金筹措困难。

目前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主要由个人或集体负担,而由于国家长期对城市和工业的政策倾斜,导致农民收入水平低,多数农民没有参保能力。有些经费紧张的地方,农村社会救济工作处于停顿状态,这样不仅造成了资金来源的不足,降低了保障标准,而且也影响了农村参加养老和医疗等保障的积极性,加大了保障工作的难度。所以我国应尽快改变目前这种资金来源方式,寻找适合我国农村地区实际情况的多渠道的来源方式。

使本来已经够乱的管理体制更加混乱。另外,农村社会保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发展缓慢,对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差等问题。

(五)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尚未确立,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大,无法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有的将社会保障基金借给企业周转使用,有的用来搞投资,炒股票,更有甚者利用职权贪污盗窃,致使基金大量流失,严重影响基金正常运转。

三、总结。

纵上所述,可以得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实状况存在着保障水平低、社会化程度低、政府扶持力度小、覆盖范围窄、法律制度缺失等诸多问题。农村社会保障不仅滞后于城市,而且滞后于农村自身对社会保障的现实需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即使说农村目前尚未达到城市那样的燃眉之急的地步,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在农村也已经是当务之急。

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和推进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关系到农村的社会稳定,也关系到国家的社会稳定。在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条件下,要一下子就实现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太可能,但我们国家和社会要正确认识农村的实际情况,在增强农业生产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乡融合和共同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努力!

参考文献:

1、郑功成:《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专家谈》,《劳动保障通讯》20第10期。

2、尚长风:《农村社会保障问题》,《中国财经信息资料》第3期。

3、王文韬等:《农民工社会保障调查》,《半月谈》,第7期。

4、杨立雄:《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可行性研究》,《社会》,20第9期。

5、李强:《城市农民工的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新视野》,第5期。

6、翟从海:《我国民工社会保障现状与立法建议》,《社会保障制度》,20第6期。

建设小康社会论文

坚持把富民惠民作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落脚点,把全面小康建设当成一个系统的民生工程来做。通过创建,让普通百姓进一步了解小康、参与小康、认识小康、享受小康,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在富民方面,各地通过树立了“创业就业促增收、机制体制促增收”的发展思路,出台了鼓励全民创业实施意见,在税收、用地、人才支持等方面给予扶持;畅通城镇职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政府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农民进城就业提供免费技能培训;提高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等。同时以提高农业高效化、创业全民化、农民非农化方式带动农民增收,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

在惠民方面,各地坚持把老百姓最关注、最急盼解决的各种问题放到工作的重点,每年出台实施一批民心工程,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这些民生工程覆盖社会事业的各方面,主要包括村庄建设纳入城乡统一规划,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村庄垃圾袋装化处理,农村水利道路实施改善,提高医保、低保、残疾人补贴标准等。××*市对五保户人均每年拨款供养金2600元,××*市对当地60岁以上无保险人员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30元,仅这一项每年财政需支付资金4000多万元。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讨论文

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显著成就,当前已经建立了世界上覆盖人群最多,最大的社会保障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她表示在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起来以后”的节点上,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弥补发展短板,全力寻求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后劲,要注重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经济体系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以下为发言实录: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显著成就。从制度架构来看,基本保障社会化、补充保障市场化、托底扶助财政化的思路已经确立,我们已经建立了世界上覆盖人群最多,最大的社会保障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在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的前提下,社保基金的'结余规模也在逐步扩大。在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起来以后”的节点上,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弥补发展短板,全力寻求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后劲,必须更加注重社会保障制度与社会经济体系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一、社会保障协调发展的内涵。

社会保障制度协调发展的内涵可以从三个层面理解,包括目标与手段的统一、静态与动态的统一和刚性与柔性的统一。从协调发展的对象来看,社保制度的发展要与经济发展阶段、人口结构、区域结构和城乡结构相协调。

二、社保协调发展面临的挑战。

当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些趋势,为社会保障制度协调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总体来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距离“协调发展”的理想目标仍然存在缺口,主要表现为:第一,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阶段基本适应,但成本高,威胁到经济增长潜力;第二,社会保障难以应对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挑战;第三,社会保障难以缓解区域失衡问题;第四,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滞后,导致市民化滞后于城镇化。

三、中国社会保障协调发展:理念、思路与措施。

要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协调发展,需要我们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有清醒的认识,并有科学的发展理念,为此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四点。第一,建立社会保障的“底线思维”,不管外部条件如何变化,社会保障的核心目标不能动摇,即社会保障要致力于增进社会包容,预防和减少贫穷,促进公平并防止不平等固化造成未来的不公平。第二,要做好“分段走”的准备,推进社会保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能“齐步走”、“一刀切”。第三,实现政府与市场“两只手”协调发展,如果政府和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可以按照相互默契的某种规则、各尽其责而又协调地自动地形成有序结构,其保持和产生新功能的能力也就愈强。第四,需要“中国特色理论”支撑,与西方许多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建立市场经济制度的转型过程中开始建立的,作为一个快速进入老龄社会的人口大国,一个转型中的发展中国家,要协同推进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我们必须摸索出一套中国理论来服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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