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老年公寓申请书(汇总17篇)

时间:2023-11-08 06:07:13 作者:琉璃

申请书是申请某个职位或机构、机构(或协会)等的一种书面材料,它是展示个人能力和求职意向的重要途径,对于提高申请成功率非常关键。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优秀的申请书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实用的写作参考。

老年公寓协议书

1、爱心无止境,养老“孝”开颜。

2、“孝”心敬父母,养老福星居。

3、与福星结友,让老年不老。

4、福星居,让您“寓”见更幸福的晚年。

5、福禄双全,星馨一品,居享百年。

6、养老福星居,长寿好福气。

7、幸福晚年何处觅,健康快乐福星居。

8、谈天说地有知音,颐养天年福星居。

9、五福呈祥,寿星安居。

10、养老之“福”,长寿之“星”,孝心之“居”。

11、忠孝传家福添寿,风水宝地星捧月。

12、孝善传天下,福星居万家。

13、有情有爱有景致,福多福真福满堂。

14、爱在慈孝里,情满福星居。

15、欢乐满堂居福星儿女齐欢悦子情。

16、福寿万家,星火燎原,居养天下――福星居。

17、福星居--西乡人自己的品质颐养家园。

18、关爱天下福星,惠泽万千家庭。

19、同享福星居,共沐养老情。

20、寓见你,是福气--福星居公寓。

21、“福”满晚年,“星”光灿烂,“居”享非凡。

22、福福美美福星居,新心相印馨晚年。

23、爸妈养老福星居,子女放心零忧虑。

24、不忘孝心,养老孝亲。

25、养尊处优福星居,品质服务赛儿女。

调换公寓申请书

尊敬的学院:

您们好!

我是国际文化传播学院06英语1班的学生,住在11幢113宿舍。自从大一搬进了宿舍,便感觉到了家的温暖。对它充满温情,从未想过离开113宿舍,毕竟住了2年了,感情长久,宿舍xxx,xxx,xxx生活习惯性格与xxx同学极其不合,在的生活中无法。宿舍是大学居住的地方,而且集体生活的地方,有的环境当然是必不可少的。可是,寝室晚上会有人他人的而失眠,到天的学习。而宿舍所有人也倍受困扰,会让人头疼,心烦意乱,脾气变得暴躁严重到学习。是这学期,寝室经常性的矛盾,冲突有升级的趋势,同学间互信的基础完全破裂,寝室间同学感情急剧恶化。介于原因,4人协商后皆同意:章新杰同学与3人分开居住,以情绪化的严重后果。特此申请,希望校予以批准和分配寝室。

当然,申请是完全出于4个人的意愿,某人的唆使或者是某人矛盾的化,仅仅是生活习惯和性格的不和。当然承认,之间的矛盾并某个人或者某人的问题,是每个人的原因。4人好寝室的矛盾都感到惋惜。

寝室是每位学生生活与学习的地方,调换寝室当然好玩,分开居住的决定是4人的深思熟虑,并在公平公正的寝室会议中4人的。

希望各位能理解的难处,能站在学生的的立场上考虑一下,并批准分开居住并分配寝室。在分配寝室中的给带来的工作上的不便,深表歉意,请原谅给您带来的麻烦。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x-x。

文档为doc格式。

老年公寓协议书

1、尽孝心,进九九!

2、老人的快乐,我们能做好——久久公寓。

3、安度晚年,幸福相连。

4、九九充满爱,夕阳更精彩。

5、夕阳无限好,公寓九九找。

7、子孝父心宽,九九度晚年。

8、反哺为孝,九九为寿——九九老年公寓。

9、寓有所得,老有所乐——九九老年公寓。

10、风雨时您给我希望,夕阳时我给您安康。

11、乐驻九九,幸福久久——九九老年公寓。

12、九九是我家,关爱你我他。

13、远离孤独,生活充满希望。

14、您的亲人,您自己的家——九九老年公寓。

15、西洋之美,在于黄昏。

16、晚年生活,久久(九九)享受幸福。

17、要用希望孩子对待你的方式去对待父母——九九老年公寓。

18、让老人舒心,让家人放心。

19、孝传魅力华夏,九九颐养天年。

21、九九艳阳天,夕阳更灿烂!

22、天天“孝”不停——九九老年公寓。

23、梦想的天堂温馨的.家园——九九老年公寓。

24、给老人一个真正的家——九九老年公寓。

25、孝悌成就,福寿永久!

26、生活越过越有劲,九九老年公寓。

27、老有所养,孝有所奉。

28、体健身强宏开寿域,孙贤子孝欢度晚年。

29、久久夕阳红,养老在九九。

30、夕阳乐园,天伦之家。

31、九九老年公寓:夕阳常红,孝心永驻。

32、无限关怀,无限关爱——九九老年公寓。

35、孝敬爸妈,选择久久(九九)关爱。

36、您的生活,您的家——九九老年公寓。

37、情浓晚霞夕阳美,品质生活久久长!

38、为老人折枝,让其安享晚年。

39、只为大孝的儿女!

40、九九老年公寓,重新定义您的老人生活。

41、心的港湾,爱的天堂——九九老年公寓。

42、至孝关爱,感动常在。

43、心灵的乐园,老年朋友的开心园地。

44、辛苦了一辈子您也该安心享福了——九九老年公寓。

45、孝义为先,爱在点滴。

46、人约黄昏,共享美满;携手九九,暖意盎然。

47、活到老,乐到老——九九老年公寓。

48、老伙计在一起,没代沟,有乐趣!

49、晚年文化从这里开始!

50、百德孝为先,至诚亲为家——九九老年公寓。

51、儿女尽孝的圣地,长辈交流的平台。

52、让子女更放心,让老人更开心。

53、不是儿女胜似儿女,不是故土更像故土,尽在九九公寓,尽享幸福晚年。

54、老有新家,我爱我家。

55、心所依,老所养;久久回味,九九公寓。

56、颐养天年创想,家园快乐绽放。

57、是公寓,更似我们的家——九九老年公寓。

58、九九老年公寓您的归宿,生命存在的依靠,孝顺老年人的首选。

59、九九公寓好去处,老年朋友享清福。

60、不同的品质,不同的晚年。

61、天道有情寿九九,人间有爱又重阳。

62、让所有老人天天好心情,年轻做自己。

63、银丝华发历世事春秋,芳华落霞获人间快乐。

老年公寓策划书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一.活动名称。

让春天走进老年公寓二.活动主题。

春天与你我同在!三.活动时间。

四.活动地点五.活动背景。

春天到了,不少同学纷纷出去郊游,踏青。可那些手脚不便的老人呢?他们整日在老年公寓里度过,他们的生活没有没有太多的色彩,他们缺乏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他们又何尝不想用画笔给他们的生活描绘一点绿色,勾勒一丝红光!青年志愿者作为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群体,能通过志愿服务为老人平淡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乐趣,使他们感受社会的温暖,在温暖中颐养天年,用我们青春的声音奏响他们快乐的乐章!

六.活动目的为老人带来文艺表演,丰富老人的日常生活,通过与老人的交流,了解他们的生活,使他们感受社会的温暖,找到自我价值。同时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用自己的行动去感染身边的人,使更多的人加入到关爱老人的行列,使老人的生活不再孤单,一起过个美好灿烂的春天!

七.活动参加人员。

其他各部及各部代班部长35~40人。

八.活动流程(一)前期准备。

3.向各位参与志愿者征集节目,并做好节目的准备工作并联系好校园媒体与校外媒体。4.负责人进一步接洽,协商具体事宜。5.晚上确定各部参加人员及节目。

(二)中期流程。

1.4月16日下午2点南门集体去老年公寓。

2.先进行文艺表演,尽量带动老人一起参与,活跃现场气氛。2.帮助打扫公寓卫生,为老人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3.与老人们进行沟通交流。

(三)注意事项。

1.注意对志愿者做简单的培训及与老人交流的注意事项。2.活动期间注意组织性、纪律性,展现河大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形象。

3.活动前期做好部门间的沟通,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九.经费预算。

十.活动物资:小红帽40顶,我协会会旗。(出发前向办公室借取)。

老年公寓协议书

甲方(养老机构):

乙方(住养老人):

丙方(近亲属或乙方的原工作单位):

甲方(养老机构):烟城夕阳公寓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住养老人):

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

住所地(户口所在地):

丙方:(近亲属或乙方的原工作单位):

姓名(近亲属):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

现住所地(户口所在地):

与乙方关系:联系电话:

名称(原单位)。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之规定,现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应当取得河南省养老机构执业证书和法人资格证书的养老服务机构。乙方自愿要求入住甲方,接受甲方提供约定的养老服务。丙方同意为乙方入住甲方期间承担相应的付费义务并承担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的损失及连带保证责任,并保证履行本协议规定丙方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

第二条本协议不约定有效期限,如无本协议终止情况或无解除协议的条款出现,即可无限期使用。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入住时期的健康状况及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确定护理等级及收费标准,并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根据乙方入住期间身体变化需更换调整房间和床位、护理级别的甲方应提前三天及时通知乙方或丙方,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或电话通知。

2、收费标准根据乙方护理等级及当地消费水平的改变而做相应的调整,乙方和丙方应给予配合;如乙方或丙方要求甲方提供特殊护理服务,收费标准经三方共同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3、在乙方入住期间定期组织基本健康检查,如病重或认为应当送医院就诊的,应及时通知丙方带其外出就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送乙方到医院治疗。上述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或丙方需委托甲方发放药物,乙方需签订委托书,并有交接手续,甲方按乙方最近一期医嘱执行。有权拒收乙方/或丙方交来的非医嘱的零星散药。乙方使用药物后如出现异常反应,甲方有权紧急处置但不负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5、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出现精神异常,可能会伤害自身或他人时,可先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约束性措施,并立即通知丙方携其外出就医。

6、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间,如非甲方护理不当而造成意外(如自杀、摔伤、突发猝死等)事故,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丙方,并有权紧急处置但不负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7、为乙方制作个人信息卡,内容包括:姓名、年龄、主要疾病、联系方式,供乙方外出时使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入住甲方时,如实登记乙方近期的健康状况,曾经患有疾病和目前的用药情况,不得隐瞒有关病史。并到指定医院做基本体检(费用自理)。

2、有权依据养老护理等级,获得甲方提供的约定服务项目,并按时向甲方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3、对甲方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态度等乙方有权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投诉提出批评和建议。

4、乙方在适应期内认为不适合托养的,有权向甲方提出终止养老服务和请求。

5、入住期间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的管理,应与共同居住其他老人和睦相处。

6、贵重物品不宜带入院内,如有自行保管遗失自负。特殊情况下可委托甲方保管,并签订委托保管贵重物品约定。

7、不得擅自带入家用电器。

8、如需外出应办妥相关手续并带好个人信息卡,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第五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入住甲方时,督促或代其向甲方如实登记近期的健康状况,曾经患有的疾病和目前的用药情况,不得隐瞒有关病史。

2、应关心乙方入住情况,定期探望,并及时提供所需生活用品。探望时所带食物应保证质量,防治因乙方食用不洁食物致病。

3、在收到甲方发出的协助处理乙方有关事宜的电话、信件、传真时,应及时回复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甲方,或配合甲方共同处理。

4、如乙方因病需要外出就医,应按甲方要求及时送乙方到相关医院就诊。就诊后送回甲方时,应如实告知就医情况和医生的处理意见,不得隐瞒有关事实。如需留院观察治疗,不得擅自带回公寓内。

5、乙方入住甲方期间,应承担监护人应当承担的职责。

6、督促或代乙方按时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所有费用。

7、有权了解乙方入住情况,并可对甲方在护理乙方过程中的工作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应通过甲方负责人妥善解决,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否则,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联系人、地址、电话)应立即告知甲方,如由此造成联系中断,其后果自负。

9、乙方在甲方办理了出院手续或死亡后,丙方要及时清理乙方物品,结清一切费用并承担善后事宜。

第六条其他规定。

2、乙方或丙方因故终止甲方寄养,以月为单位15日内办理终止手续的,按半月向甲方交纳相关费用,以月为单位16日(含16日)后办理终止手续,按全月交纳各项费用。

3、如乙方因故暂时中断寄养需保留床位的,中断时间在一周以内的,床位费、护理费全额照收;中断时间在一周以上、一月以内的,床位费照收、伙食费据实计算;中断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做终止寄养,并结清有关费用,本合同同时终止。乙方因故暂时中断寄养,如需保留床位,则按规定向甲方交纳相关费用。

4、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备用金(1000元/床位),用于乙方寄养期间的备用。在终止寄养时,按实际结算返还。乙方在寄养期间一旦发生丧失生活能力或毁坏甲方财物等情况,则甲方有权动用备用金冲抵。乙、丙方不得以交纳了备用金或备用金有余额可冲抵为由拖欠寄养费用。已经冲抵的备用金,乙、丙方应及时补足。

5、如因健康原因护理级别改变后,护理等级以“护理等级变更动态表”为准,同时需对相关的费用作出相应的调整。

6、乙方在甲方寄养期间的医疗费或其他在医院发生的费用,由乙、丙方承担。

7、如乙方无担保人的,申请入住时必须提供个人或单位有正常支付能力的证明,并签立补充协议。

8、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解决。

9、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建议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10、老人在入住期间产生的影像图片及其它资料,甲方有权无偿使用。

11、本协议经甲、丙(或乙方)签字盖章,并从丙(乙)方交纳第一期费用后生效至费用完结或协议终止。

第六条补充条款(入院时)。

护理等级:

托管费:护理费:

床位费:伙食费:

取暖降温费: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另外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丙方:年月日。

老年公寓协议书

甲方(养老机构):

乙方(住养老人):

丙方(近亲属或乙方的原工作单位):

甲方(养老机构):烟城夕阳公寓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住养老人):

姓名: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

住所地(户口所在地):

丙方:(近亲属或乙方的原工作单位):

姓名(近亲属):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

现住所地(户口所在地):

与乙方关系:联系电话:

名称(原单位)。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之规定,现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应当取得河南省养老机构执业证书和法人资格证书的养老服务机构。乙方自愿要求入住甲方,接受甲方提供约定的养老服务。丙方同意为乙方入住甲方期间承担相应的付费义务并承担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的损失及连带保证责任,并保证履行本协议规定丙方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

第二条本协议不约定有效期限,如无本协议终止情况或无解除协议的条款出现,即可无限期使用。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入住时期的健康状况及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确定护理等级及收费标准,并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根据乙方入住期间身体变化需更换调整房间和床位、护理级别的甲方应提前三天及时通知乙方或丙方,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或电话通知。

2、收费标准根据乙方护理等级及当地消费水平的改变而做相应的调整,乙方和丙方应给予配合;如乙方或丙方要求甲方提供特殊护理服务,收费标准经三方共同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3、在乙方入住期间定期组织基本健康检查,如病重或认为应当送医院就诊的,应及时通知丙方带其外出就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送乙方到医院治疗。上述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或丙方需委托甲方发放药物,乙方需签订委托书,并有交接手续,甲方按乙方最近一期医嘱执行。有权拒收乙方/或丙方交来的非医嘱的零星散药。乙方使用药物后如出现异常反应,甲方有权紧急处置但不负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5、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出现精神异常,可能会伤害自身或他人时,可先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约束性措施,并立即通知丙方携其外出就医。

6、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间,如非甲方护理不当而造成意外(如自杀、摔伤、突发猝死等)事故,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丙方,并有权紧急处置但不负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7、为乙方制作个人信息卡,内容包括:姓名、年龄、主要疾病、联系方式,供乙方外出时使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入住甲方时,如实登记乙方近期的健康状况,曾经患有疾病和目前的用药情况,不得隐瞒有关病史。并到指定医院做基本体检(费用自理)。

2、有权依据养老护理等级,获得甲方提供的约定服务项目,并按时向甲方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3、对甲方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态度等乙方有权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投诉提出批评和建议。

4、乙方在适应期内认为不适合托养的,有权向甲方提出终止养老服务和请求。

5、入住期间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的管理,应与共同居住其他老人和睦相处。

6、贵重物品不宜带入院内,如有自行保管遗失自负。特殊情况下可委托甲方保管,并签订委托保管贵重物品约定。

7、不得擅自带入家用电器。

8、如需外出应办妥相关手续并带好个人信息卡,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第五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入住甲方时,督促或代其向甲方如实登记近期的健康状况,曾经患有的疾病和目前的用药情况,不得隐瞒有关病史。

2、应关心乙方入住情况,定期探望,并及时提供所需生活用品。探望时所带食物应保证质量,防治因乙方食用不洁食物致病。

3、在收到甲方发出的协助处理乙方有关事宜的电话、信件、传真时,应及时回复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甲方,或配合甲方共同处理。

4、如乙方因病需要外出就医,应按甲方要求及时送乙方到相关医院就诊。就诊后送回甲方时,应如实告知就医情况和医生的处理意见,不得隐瞒有关事实。如需留院观察治疗,不得擅自带回公寓内。

5、乙方入住甲方期间,应承担监护人应当承担的职责。

6、督促或代乙方按时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所有费用。

7、有权了解乙方入住情况,并可对甲方在护理乙方过程中的工作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应通过甲方负责人妥善解决,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否则,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联系人、地址、电话)应立即告知甲方,如由此造成联系中断,其后果自负。

9、乙方在甲方办理了出院手续或死亡后,丙方要及时清理乙方物品,结清一切费用并承担善后事宜。

第六条其他规定。

2、乙方或丙方因故终止甲方寄养,以月为单位15日内办理终止手续的,按半月向甲方交纳相关费用,以月为单位16日(含16日)后办理终止手续,按全月交纳各项费用。

3、如乙方因故暂时中断寄养需保留床位的,中断时间在一周以内的,床位费、护理费全额照收;中断时间在一周以上、一月以内的,床位费照收、伙食费据实计算;中断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做终止寄养,并结清有关费用,本合同同时终止。乙方因故暂时中断寄养,如需保留床位,则按规定向甲方交纳相关费用。

4、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备用金(1000元/床位),用于乙方寄养期间的备用。在终止寄养时,按实际结算返还。乙方在寄养期间一旦发生丧失生活能力或毁坏甲方财物等情况,则甲方有权动用备用金冲抵。乙、丙方不得以交纳了备用金或备用金有余额可冲抵为由拖欠寄养费用。已经冲抵的备用金,乙、丙方应及时补足。

5、如因健康原因护理级别改变后,护理等级以“护理等级变更动态表”为准,同时需对相关的费用作出相应的调整。

6、乙方在甲方寄养期间的医疗费或其他在医院发生的费用,由乙、丙方承担。

7、如乙方无担保人的,申请入住时必须提供个人或单位有正常支付能力的证明,并签立补充协议。

8、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解决。

9、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建议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10、老人在入住期间产生的影像图片及其它资料,甲方有权无偿使用。

11、本协议经甲、丙(或乙方)签字盖章,并从丙(乙)方交纳第一期费用后生效至费用完结或协议终止。

第六条补充条款(入院时)。

护理等级:

托管费:护理费:

床位费:伙食费:

取暖降温费: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另外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丙方:年月日。

老年公寓协议书

2、老有所依,九九不息。

3、晚年享受生活,就在九九公寓。

4、安享晚年,孝暖心田。

5、福蕴九九,一生何求。

6、老人住久久,幸福久久长!

7、九九艳阳天,生活新开始!

8、九九公寓在,几度夕阳红。

9、公寓之美,在与九九。

10、典雅优裕温馨广厦间,自主自在自为新舞台。

11、薄暮之年,心之所依,拳拳情意,尽在九九。

12、百善孝为先,敬老方追远。

13、儿女放心,老人舒心——九九老年公寓。

14、我们老年人的乌托邦——九九老年公寓。

15、我用专业和博爱描绘晚霞的灿烂。

16、颐养天年,子孝为先。

17、百善孝为先,颐养尽天年。

18、一颗孝心敬父母,一座公寓暖亲情!

19、老而有伴,幸福久久——九九老年公寓。

20、给您一个幸福久久的享年。

21、九九让你不再有老年的孤独——九九老年公寓。

22、夕阳天地,安享家园。

24、我们要早点回家——齐“享”九九!

25、人道重霄九重九,已是仙家到故人。

26、走了这么久,爱,会更久,九九公寓,爱的公寓。

27、住久久公寓,超过九十九。

28、踏进九九门,暖流潜入心。

29、夕阳梦想中的乐园——九九老年公寓。

30、关爱老人,不仅仅是子女的.责任!

31、我们会给您的爸爸妈妈第二次童年。

32、你们的晚年幸福,我们用“九九”的名义来保证。

33、有我你就快乐,九九老年公寓。

34、父母恩情重如山,九九公寓竭力行。

35、快乐人生让九九陪您走过,让儿女随时在您身边。

36、九九老年公寓,老人最佳的选择。

37、夕阳无限好,老来福九九。

38、躬于福地享高龄,有衣有食享天年。

39、尊老尽孝天天,福寿长延年年。

40、九九相连,幸福晚年!

41、生活精彩的生活——九九老年公寓。

42、公寓更美,夕阳更红。

43、孝为本,爱先行。

44、九九公寓,您的另一个家!

46、久久,人生伴侣一样的感觉。

47、晚年生活,你要的不仅仅是细心照顾。

48、品味生活品位家,我爱颐养我爱家。

49、愿陪九九辰,长奉千千年!

50、九九归一,天长地久!

51、岁月孝中过,真情九九留。

52、孩子上最好的学校,爸妈当然是九九老年公寓。

53、尊父母桑榆非晚,孝双亲颐养天年。

54、安享孝道的圣地,交流思想的平台。

55、青山依旧在,晚福在久久。

56、温暖、温馨、如子关爱——九九公寓。

57、又见老朋友,温馨大家庭——九九老年公寓。

58、夕阳生活,九九相伴。

59、孝传天下,情归九九。

60、幸福人生,久久相伴!

61、坐看溪云忘岁月,文明有道享高年。

62、愿为天下孝,尽懂夕阳情。

63、人老心不老,顾人更顾心。

老年公寓协议书

第二条单位性质:本单位属于社会福利性单位。

第三条单位宗旨:以民为本,关注民生,为党和政府分忧,替天下儿。

女尽孝,服务于社会的福利事业。

第四条单位的注册资金为叁佰肆拾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筹。

第五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xx县民政局。

第六条单位住所:xx县xx路2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接纳来自社会各界子女无暇照顾的老人,给予住宿和服务;。

(二)收留鳏、寡、孤、独老人,改善生活质量;。

(三)收留被遗送的婴幼儿、残障儿童、孤儿和无家可归儿童;。

(四)开展或资助与社会福利相关的公益文化宣传活动;。

(五)宣传社会福利新理念,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社会福利工作;。

(六)承接政府部门职能转移或委托办理的社会福利项目;。

(七)支持和开展社会福利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活动;。

(八)本章程规定或许可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单位由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单位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认同本单位的宗旨、目标,并志愿服务于理事会;。

(二)具有相关领域从事研究或管理工作的经历,拥有较好的个人声望;。

(四)具有较强的议事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受本单位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单位举办的活动;。

(三)对本单位工作的批评、监督和建议权;。

(四)遵守单位会章程,维护本基金会合法权益;。

(五)执行单位会决议;。

(六)完成本单位交办的工作;。

(七)向本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第十二条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三分之一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单位的分立、合并。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本单位设监事2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单位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第十八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三)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第二十条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应从本单位领取合理的工资报酬。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单位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本单位发生任何交易行为。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第二十三条本单位理事长、副理事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单位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本单位副理事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拟订本单位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理事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七)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八)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财产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的收入来源于:

(一)提供住房和服务取得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

(三)政府的资助、拨款或由政府委托管理的资金;。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财产主要用于:

(一)开展单位社会公益活动业务范围内的工作;。

(二)单位的日常运转、管理及筹资费用;。

(三)单位决定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单位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条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五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无法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终止,应在单位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本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六章章程修改。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3.中国科学院章程全文。

4.股份公司章程样本。

5.某某班同学会章程。

6.俱乐部章程示范文本。

7.社区自治章程范本。

8.一人有限公司新章程如何制定。

9.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10.公司章程自治条款分类。

老年公寓协议书

在老年公寓的建筑设计中,有很多方面是与普通公寓不同的,也是需要完善和规范的,比如:在高级老年公寓中,各个功能空间的大小必须控制。因为老年人在生活中,虽然衣食无忧,可是在心理上容易产生孤独感,过大的空间容易使得老年人第一文库网产生空荡荡的孤独感;同时使用空间也不能过小,因为老年人在生活中,行动是很不方便的,例如下蹲,下蹲后站立,弯腰,爬高等等。过小的空间会增加这种局促感,会使得老年人觉得很压抑,很不方便。

第二、使用功能空间中的“安全抓杆”,老年人在行动中会有乏力感,体现在起立、下蹲比较困难,一般在需要起立、下蹲、坐、卧等地方设置与地面平行的安全抓杆两根相对地面标高300mm和850mm左右,两根相互垂直设置,或平行设置。

编辑本段建筑特点。

特点一:

老年公寓能为中高经济实力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居住条件和人性化的服务内容。在北京、上海、广州等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存在着一批占当地老年人口总数将近6%以上的中高收入老年群体,他们认为现在的养老条件,无论从居住条件还是养老服务水平方面都不能满足他们日益提高的养老需求,因此他们逐渐关注能够满足其养老需求的新型养老模式--老年公寓。特点二:

问题。由于以上原因,老年公寓运营需应遵循市场规律,走“福利性事业、市场化经营”的道路。

特点三:

老年公寓项目相对于一般房地产项目投资额大、资金回收期长。老年公寓项目不同于一般房地产项目,它不仅包括住宅本身,还包括许多服务配套项目,并且在设施、设备规划设计、安装方面都要结合老年人的特点,有专家称老年公寓的总体造价要比普通房地产项目高五成至一倍。另外老年公寓的租售方式比一般住宅更为复杂,一般住宅都通过住宅销售实现房地产开发的最终目的,而老年公寓则需要根据老年人市场需求的多种形式,采取租、售结合的方式满足老年人入住,其中一定比例的住宅面积可以实现销售,另一部分须满足租用、度假等需求,并且公共服务设施更需要通过经营来实现收回投资,因此老年公寓的运营模式要采取灵活多样的销售方式保证其正常经营。

老年公寓策划书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一.活动名称。

让春天走进老年公寓二.活动主题春天与你我同在!三.活动时间。

四.活动地点五.活动背景。

春天到了,不少同学纷纷出去郊游,踏青。可那些手脚不便的老人呢?他们整日在老年公寓里度过,他们的生活没有没有太多的色彩,他们缺乏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他们又何尝不想用画笔给他们的生活描绘一点绿色,勾勒一丝红光!青年志愿者作为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群体,能通过志愿服务为老人平淡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乐趣,使他们感受社会的温暖,在温暖中颐养天年,用我们青春的声音奏响他们快乐的乐章!

六.活动目的为老人带来文艺表演,丰富老人的日常生活,通过与老人的交流,了解他们的生活,使他们感受社会的温暖,找到自我价值。同时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用自己的行动去感染身边的人,使更多的人加入到关爱老人的行列,使老人的生活不再孤单,一起过个美好灿烂的春天!

七.活动参加人员。

其他各部及各部代班部长35~40人八.活动流程(一)前期准备。

3.向各位参与志愿者征集节目,并做好节目的准备工作并联系好校园媒体与校外媒体。4.负责人进一步接洽,协商具体事宜。5.晚上确定各部参加人员及节目。

(二)中期流程。

1.4月16日下午2点南门集体去老年公寓。

2.先进行文艺表演,尽量带动老人一起参与,活跃现场气氛。2.帮助打扫公寓卫生,为老人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3.与老人们进行沟通交流。

(三)注意事项。

1.注意对志愿者做简单的培训及与老人交流的注意事项。2.活动期间注意组织性、纪律性,展现河大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形象。

3.活动前期做好部门间的沟通,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九.经费预算。

十.活动物资:小红帽40顶,我协会会旗。(出发前向办公室借取)。

老年公寓章程

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教育管理与服务,努力创建一个整洁、优美、舒适、和谐的“学生之家”,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按班级安排住宿的要求,按照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和学生管理分工与合作的原则,体现“重心下移、以学院为主”的管理思路,学生公寓的物业管理由后勤集团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由学生处牵头负责,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充分发挥学校公寓内教育、管理、服务队伍的主导作用和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做到制度落实、管理落实、教育落实、服务落实。

第四条在教育、管理、服务过程中,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要全面、真实、深入地了解学生情况,努力把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与解决生活问题结合起来,把教育管理学生与服务学生结合起来,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发展。

第二章学生公寓的管理组织及主要职责。

负责定期分析和研究学生在公寓的思想动态;牵头处理公寓中学生的教育管理等日常工作;组织处理学生公寓突发事件等相关工作。必要时公寓管理委员会和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可举行联席会议,对涉及到物业管理和学生教育管理的交叉工作商议决定。

第六条学生工作部(处)由一名副处长分管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学生处思政科、学生管理科主要负责公寓内学生的思想教育及行为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安全警示及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做好学生公寓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后勤保障处由一名管理干部分管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工作。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主要承担公寓物业和安全管理,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教育工作,落实物业管理制度。

第八条保卫处对学生公寓安全工作负有指导、检查、监督职能。负责指导制定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警示,开展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定期牵头组织安全大检查,处理治安案件,会同各职能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第九条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在公寓内的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教育。安排辅导员和班主任到学生公寓值班,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处置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寝室室规、纪律卫生检查制度、住宿反馈制度等管理制度;将学生行为表现与学年鉴定、评优评先、入党、奖助学金评定等挂钩;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公寓内发生的重大违纪事件和治安案件。

第三章学生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

第十条学生公寓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营造良好的学生生活气息和文化氛围,提升学生文化品位及精神面貌,可以赋予校园文化新的内涵。学校要以公寓精神文明建设和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为“平台”,更好地实现管理与育人的统一。

第十一条公寓管理员在校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制定本公寓文化建设方案并积极组织开展宿舍文化艺术节等丰富多彩的公寓文化活动。

第十二条校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公寓宿舍文化艺术节的开展及其他综合表现,每年按公寓数的10%评选文明楼,每公寓评选10%的文明寝室,5%的文明示范寝室。

第十三条学校学生民主管理公寓委员会负责公寓各类文化艺术活动的宣传。

第四章学生寝室的调整。

第十四条学生公寓实行公寓化管理,即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统一卫生标准。

第十五条期末学生寝室的调整安排,由公寓中心提出方案,在征求学生处、各学院意见的基础上报校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公寓管理委员会,并通过联席会议审议后,由后勤及产业集团、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寝室的零星调整,由公寓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学生公寓调整时,学生必须按时调房或搬迁,不得无故拖延。第十七条学生必须按指定房间住宿,不得转让、出租,不得私自相互调整,也不得随意搬出。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整时,应经所在学院同意,报公寓中心批准后方可。学生不准校外住宿,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第十八条毕业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离校。凡是不按期离校并经劝说无效者,将强制其搬出宿舍。

第十九条学生停学、休学期间,寝室床位由学校统一调配,不予保留。

第五章学生公寓的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公寓中心负责公寓公共区卫生的清扫、保洁及寝室内务卫生检查,每周在校园网上通报检查情况。为加强卫生监督,各学院做好本学院学生寝室内务卫生的督促和抽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学生寝室卫生实行每天轮流清扫制度。值日生负责寝室内务卫。

生清扫和物品整理工作,全天保持清洁。

第二十二条每学期开学第一天全校进行宿舍卫生集中清扫。每周星期四下午全校进行卫生大扫除。

第二十三条学生寝室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全面检查与楼层抽查相结合的卫生检查制度。卫生检查等级分为最清洁、清洁、不清洁三个等级。

第二十四条学生处、团委和后勤集团每年共同组织开展“文明楼”、“文明寝室”、“文明示范寝室”创建活动及新生“寝室美化”设计大赛和叠被比赛。每年开展一次“优秀室长”评选活动。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实行集中统一浆洗学生公寓用品制度,由公寓中心组织实施。

第六章学生公寓的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公寓的财产由公寓中心统一管理,按学校有关程序统一安排维修。

第二十七条公寓中心负责建立公寓财产登记,做到账物相符。第二十八条学生公寓非寝室内公共财产(如厕所、洗手间设施设备、楼梯扶手、窗户、垃圾箱等)由该幢管理员负责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生毕业离校时,须持毕业离校清单在公寓管理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学生财产损失由后勤及产业集团负责,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对破坏公寓设施设备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对检举揭发者,公寓中心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由后勤集团负责,并在门卫处设值班室。后勤集团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保卫处负责检查监督安全制度的落实、负责治安事件的查处,学生处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违纪事件的处理,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

第三十二条学生公寓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昼夜值班。晚归学生,必须按规定(凭证在值班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三十三条学生实行会客管理制度。外来造访人员必须在门卫或管理员处凭证件登记,在值班室会客。未经门卫或管理员许可,不得入内。

第三十四条进入异性宿舍,须在管理员处登记,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严禁留宿异性。

第三十五条为保证学生个人财产的安全,学生离开寝室必须关好门、窗。学生贵重物品(手提电脑等)实行存放管理制。

第三十六条严禁携带违禁品(包括黄色书刊和音像制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制刀具和枪具)进入公寓。学生携物(箱子、大件类)离开宿舍,须持有效证件,经门卫生检查登记后方可带离。

第三十七条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严禁点蜡烛、点蚊香、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应急灯。严禁在学生寝室烹饪食物、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无人状态下对各类电器充电。

第三十八条公寓工作人员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在学生上课期间实行安全巡查制度,节假日轮流值班,重点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第八章学生公寓的水电管理。

第三十九条学生公寓用水、用电实行定额计量管理。超标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

第四十条学生用水用电由公寓管理中心专人管理,每月抄表结算。学生应自觉缴纳超标费用。

第四十一条学生离开寝室须做到随手关水、关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杜绝偷电行为。

第九章学生公寓的假期管理。

第四十二条学校放假期间,学生因个人原因需滞留学校的,由学生本人提。

出申请,经学生处审批后,由公寓管理中心安排集中住宿。

第四十三条假期需提前返回学校住宿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值班老师同意方能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留校手续。

第四十四条假期留校学生必须参加学校和各学院组织的安全教育大会,必须按学院规定签定《安全告知书》、办理公寓《出入证》、预交水电费,必须凭出入证进出学生公寓。

第四十五条假期留校学生必须遵守《四川南充经济专修学院留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四十六条学生在假期留校期间违纪的,按《四川南充经济专修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处理。

第十章违纪与处分。

第四十七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四川南充经济专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学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四十八条通过撬门、翻窗、翻阳台等非正常手段进出寝室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第四十九条在寝室内酗酒者,给予警告处分。酗酒滋事者,视其情节、后果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五十条在寝室内务卫生检查中,一学期内累计出现三次不清洁记录的寝室,给予寝室成员通报批评。

第五十一条在寝室内私自存放或使用管制刀具、枪械(含钢珠枪)者,给予记过处分。

第五十二条向阳台外或窗外泼水、扔杂物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第五十三条恶意拖欠超支水电费、损坏公物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第五十四条在公寓内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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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部申请书

在新的一年中,****学院学生会公寓部会在学工处、校团委学生会的领导下、在公寓办老师的指导下,在20xx年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全校学生的公寓生活和公寓文化的建设。使全校学生有一个全新的公寓文化生活。根据实际情况,****学院学生会公寓部会对本年度工作做出了以下计划:

一、常规工作方面。

办公室:积极协调本部门四个处的工作,对各个学期的晚值班等作出合理的安排、对本部门的例会会议出勤状况等作出统计,作出各个活动的策划、总结等相关文件,并及时下发到各二级学院,星期天晚上对二级学院上交的材料做好整理,并做好每一次会议的相关记录和材料的准备。

卫生处:本学年将再一次的加大对全校的安全的排查力度。在坚持每周的一次全校范围内的卫生检查的同时,在本年度在全校的所有寝室进行3到5次的违禁物品的排查,甚至更多,同时本年度将加大对学生干部寝室的检查力度,同时协助老师完成每一个月的管理员考评、学校电表的统计和班主任查寝的统计等相关工作。

监察处:积极配合学工处公寓办公室老师做好学校劳动周关于公寓值守的相关工作,在每周的周日下午4点对劳动周值守的人员进行培训,星期天晚上对值守人的成绩进行初步的统计。

宣传处:1、宣传处宣语小组,今年的大活动将预计加入一种新的宣传方式,即宣传片,宣传片的完成主要由宣传处宣语小组,在协助各个部门的常规工作的同时,完成本学年的各个活动的其他形式的宣传工作,主要包括打海报、做喜报,并安排人贴在指定的位置。2、宣传处公寓之窗,完成本学年两期的《公寓之窗》的征稿、审稿、定稿、排版和发行。

二、活动方面。

1、星级文明寝室:在开学的时候,协商老师完成星级红头文件的制作和印发,初步定于在20xx春季学期的第四周下发星级红头文件,各二级学院在第六周上交星际文明寝室的申请表,四个周的准备时间,在第八周的周末对全校的参赛寝室进行评比打分,表彰大会与之后的五月末的公寓系统毕业生晚会一起完成。

2、公寓系统毕业生晚会:本部门出一个精品节目,该节目由新委员自己策划,并有新委员们自己演,其他节目由各二级学院在本学年五月初推上来,并在五月末之前组织并完成节目的筛癣彩排。最后晚会时间初步定于五月末,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与老师商量再定夺。

3、公寓文化节在停办了两年的基础上,我们将预计在20xx年初重新整理思维,重新举办一次新的公寓文化节,给全校师生一个新的不一样的文化节,活动时间大概在十月中旬到十一月中旬。具体的相关活动想法及策划,将在暑假期间及开学以后就开始筹划。

三、本部门招新和协助老师完成其他的工作。

1、迎新:协助学工处、校团委、公寓办老师完成对20xx年的新生入校寝室的住宿登记工作。

2、招新:时间定于20xx年秋季学期的开学,今年依然准备分特招和统招两方面进行,特招主要针对宣传处,进行面试和笔试,统招分为笔试和面试,通过的两轮淘汰留下的人进入为期三轮的考核,通过考核的最终留在本部门,成为一名干事。

3、军训内务检查:在新生军训期间,协助保卫处和公寓办的老师完成对新生内务的检查。

4、协助学生会和老师完成对各二级学院和本部门委员的五四评优工作。

具体的相关落实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跟老师协商完成,但是在新的一年我们学生会公寓部会在加强自己内部的团结的同时,完成今年的有关学校公寓文化的建设的相关事宜,以把学校的公寓文化建设的更加的完善、和谐为目标。切实落实好学校的相关政策,协助老师更好的完成学校的公寓管理工作,积极引导各二级学院的公寓部,更好的完成学校有关公寓的相关政策,丰富公寓文化。

老年公寓章程

老年公寓是以民为本,关注民生,为党和政府分忧,替天下儿女尽孝,服务于社会的福利事业,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老年公寓的章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单位名称:嘉祥县萌山老年公寓。

第二条单位性质:本单位属于社会福利性单位。

第三条单位宗旨:以民为本,关注民生,为党和政府分忧,替天下儿女尽孝,服务于社会的福利事业。

第四条单位的注册资金为叁佰肆拾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筹。

第五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嘉祥县民政局。

第六条单位住所:嘉祥县城横山路2号。

第七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接纳来自社会各界子女无暇照顾的老人,给予住宿和服务;。

(二)收留鳏、寡、孤、独老人,改善生活质量;。

(三)收留被遗送的婴幼儿、残障儿童、孤儿和无家可归儿童;。

(四)开展或资助与社会福利相关的公益文化宣传活动;。

(五)宣传社会福利新理念,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社会福利工作;。

(六)承接政府部门职能转移或委托办理的社会福利项目;。

(七)支持和开展社会福利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活动;。

(八)本章程规定或许可的其他活动。

第八条单位由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单位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认同本单位的宗旨、目标,并志愿服务于理事会;。

(二)具有相关领域从事研究或管理工作的经历,拥有较好的个人声望;。

(四)具有较强的议事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受本单位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单位举办的活动;。

(三)对本单位工作的批评、监督和建议权;。

(四)遵守单位会章程,维护本基金会合法权益;。

(五)执行单位会决议;。

(六)完成本单位交办的工作;。

(七)向本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第十二条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三分之一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单位的分立、合并。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本单位设监事2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单位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第十八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三)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第二十条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应从本单位领取合理的工资报酬。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单位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本单位发生任何交易行为。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第二十三条本单位理事长、副理事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单位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本单位副理事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拟订本单位的内部管理。

规章制度。

报理事会审批;。

(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理事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七)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八)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的收入来源于:

(一)提供住房和服务取得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

(三)政府的资助、拨款或由政府委托管理的资金;。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财产主要用于:

(一)开展单位社会公益活动业务范围内的工作;。

(二)单位的日常运转、管理及筹资费用;。

(三)单位决定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单位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条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三条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无法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终止,应在单位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本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公寓部申请书

尊敬的老师:

您好,感谢你在百忙之中抽空处理本人申请调换到公寓的事情。

经慎重考虑,我决定申请调换到我们院的学生公寓。

申请原因如下:

长久以来较习惯独立安静的学习氛围,而此在多人寝中往往无法实现,已影响了学习效果和自我进度。

与室友相处融洽,也很愉快。但因为自己的一些习惯和客观因素的存在所带来了一些困扰,大一已住过一年混寝,故欲调度到人较为少的学生公寓,会更利于自己的生活学习和发展。虽与班级同学在生活上短暂脱离,但并不会影响到我们彼此的交往和班级的密切联系。

故经过以上思量和综合考虑,于此申请调换到学院的学生公寓。

福星老年公寓

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提出申请。(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二.申办养老机构,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项目可行性报告;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证明文件;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想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香港、澳门、台湾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禀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做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以同意筹办的决定,并交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三.开办养老机构条件。

接到民政局可以申办的答复,申办人就向该民政局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能领取整数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3.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4.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5.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

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四.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提交的文件。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政部门子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民办企业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五.相关政府政策性支持。

对于非盈利性质的公益性质养老公寓机构,2013年政策如下:1.床位运营补贴。

对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新增养老机构床位,由市财政预算和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各给予每张床位1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有条件的区县应增加配比。对已开业的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按入住老年人实际占有床位数,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给予每年每张床位600元补贴。

2.用工补贴。

3.培训补贴。

从事养老护理和养老服务的人员,与养老机构、公益性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由养老机构、公益性公司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初级职业技能证书的,由区县民政部门给予每人2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取得中级职业技能证书的,再给予每人1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所需补贴资金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解决。

但通过调研天津市民政局相关单位,2014年8月份即将施行新政策:(1)对于租赁产权性质的养老运营机构:有每床位一次性6000元的补贴。(2)对于新建项目或者自行开发项目进行公益养老给予一次性每床位15000元的补贴。

(3)另外新政策另外出台针对于收住老人情况的相关信息:对于不能自理的老人给予每个不能自理老人每年2250元的补贴,另外补贴综合险每个不能自理老人每年150元;可以自理老人每人每年补贴各减半。

六.其他相关信息:

1.通过调研得知,凡以产权租赁或者开发养老公寓等行为,备案注册行政部门为天津市工商局,天津市民政局等社会福利不予以任何形式进行补贴。

例:天津市长庚老年公寓,地点位于南开区宜宾西道晴川花园—晴川大厦,是天津长庚老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天津老年基金会共同筹建的专为老年人量身定制的住房产品。该产品是天津第一家产权式老年公寓,入住者对该住房拥有独立产权。

其注册政府行政部门为天津市工商局,无任何政策支持。

2.另外产权所有者可于国有养老机构进行合作,产权与经验相互对接,也可以施行,但需要产权单位进行协商。

公寓部申请书

抄送:总经理。

由:网络部。

事由:关于公寓楼网络增加宽带事宜的请示。

日期:201x年7月15日

编号:xxx字[201x]004号。

网络是现在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由于公寓楼装修完毕,并且有部分租户入住,而公寓楼网络尚未接入,导致部分租户有些不满。

为了满足公寓楼各种设施完善,对外有良好的口碑,达到更好的出租效果,故我部申请公寓楼网络接入,并做出两套方案可共选择。

方案一:我方自行管理。

由于公寓楼共有184间房间可出租,租户按照需求上交网络使用费。

自行管理所需购买项:

1、购买独享20m光纤接入(可供租户正常上网需求)。

2、网络防火墙一台。

3、网康网络行为管理设备一台。

4、48口网管式交换机四台。

5、网线若干。

方案二:承包给运营商管理。

将公寓楼网络承包给xx运营商进行管理,我方收承包者网络井使用费。租户网络使用费交付给承包者,所有网络设备均由承包者安装调试。

以上两种方案,均基本满足现阶段公寓楼租户对网络资源的需求。

鉴于第一套方案前期投入较大,回收成本较慢。故我部建议实用第二套方案,无投资,施工工期短,使租户更快的使用到网络。

妥否,请领导批示。

网络部。

老年公寓章程

第二条单位性质:本单位属于社会福利性单位。

第三条单位宗旨:以民为本,关注民生,为党和政府分忧,替天下儿。

女尽孝,服务于社会的福利事业。

第四条单位的注册资金为叁佰肆拾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筹。

第五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嘉祥县民政局。

第六条单位住所:嘉祥县城横山路2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接纳来自社会各界子女无暇照顾的老人,给予住宿和服务;。

(二)收留鳏、寡、孤、独老人,改善生活质量;。

(三)收留被遗送的婴幼儿、残障儿童、孤儿和无家可归儿童;。

(四)开展或资助与社会福利相关的公益文化宣传活动;。

(五)宣传社会福利新理念,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社会福利工作;。

(六)承接政府部门职能转移或委托办理的社会福利项目;。

(七)支持和开展社会福利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活动;。

(八)本章程规定或许可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单位由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单位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认同本单位的宗旨、目标,并志愿服务于理事会;。

(二)具有相关领域从事研究或管理工作的经历,拥有较好的个人声望;。

(四)具有较强的议事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受本单位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单位举办的活动;。

(三)对本单位工作的批评、监督和建议权;。

(四)遵守单位会章程,维护本基金会合法权益;。

(五)执行单位会决议;。

(六)完成本单位交办的工作;。

(七)向本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第十二条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三分之一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单位的分立、合并。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本单位设监事2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单位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第十八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三)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第二十条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应从本单位领取合理的工资报酬。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单位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本单位发生任何交易行为。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第二十三条本单位理事长、副理事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单位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本单位副理事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拟订本单位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理事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七)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八)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财产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的收入来源于:

(一)提供住房和服务取得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

(三)政府的资助、拨款或由政府委托管理的资金;。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财产主要用于:

(一)开展单位社会公益活动业务范围内的工作;。

(二)单位的日常运转、管理及筹资费用;。

(三)单位决定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单位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条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五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无法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终止,应在单位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本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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