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条款内容(汇总19篇)

时间:2023-12-14 06:03:18 作者:QJ墨客

买卖行为既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促进社会的繁荣和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包含了市场趋势、买卖技巧和成功案例的买卖范文,让你轻松掌握买卖的要领。

委托开发合同内容条款

本条款应该用简洁、规范的语言准确地表述委托开发。

合同。

中研究开发课题的名称,从名称中能反映合同性质。如“生测室专用生物光照培养箱的开发”或“球玻面干涉仪的研制开发”,既明确了开发内容,也明确了合同的性质。

该条款是合同的中心条款,必须用规范、标准的语言阐述研究开发课题所属技术领域和项目内容、技术构成、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的目标及提交研究开发成果的方式。技术范围和对技术的具体要求要具体写明,所提交研究开发成果的形式,可以是产品设计、材料配方等技术文件,或动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或样品、样机等设备。

研究开发计划是技术开发合同中的指导性文件,是顺利完成技术开发工作的关键。按照合同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是研究开发方的核心义务。一般情况下,研究开发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研究开发目标、现有的技术基础、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开发的方法、攻关目标和内容、研究开发实验的方法、研究开发应达到的技术水平、经费预算及技术人员安排、研究开发进度安排等事项。

委托开发合同中委托方应当按约定支付全部研究开发经费。研究开发经费有两种计算方式,一是按实支付。当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人应当补充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剩余时,研究开发人应当如数返还;二是包干使用。结余的经费归研究开发人所有,不足的经费由研究开发人自行解决。如合同没有约定经费结算方式,一般应按包干使用处理。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为履行合同购置的贵重设备和仪器的产权。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凡研究开发经费实行按实支付的,所购置的设备、仪器等产权应当返还委托人;研究开发经费实行包干使用的,所购置的设备、仪器等产权归研究开发人。

该条款应包括委托开发合同的有效期限、完成开发研究工作的期限、提供开发研究成果的地点,以及以何种方式完成开发研究工作、交付开发研究成果等。

《合同法》第337条规定,若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是技术开发合同特有的合同解除事项,不同于一般的合同解除,应将其与一般的合同解除加以区分。

技术开发合同中的风险责任是指研究开发方在研究开发过程中,虽然经过主观努力,但是由于现有认识水平、技术水平和科学知识及其他现有条件的限制,无法实现技术开发合同目标,而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全部或部分失败而引起的财产责任。在风险处理上,当事人可事先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如果事先无约定的,当事人可达成补充协议。如果当事人无补充协议的,该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所谓合理分担并不是平均分担,而应充分考虑到技术开发合同履行中的具体情况,如合同标的、价款、风险程度等,并斟酌当事人双方的财产状况,使合同双方对由于技术风险造成的财产损失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在委托开发中,履行合同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而导致研究开发失败的,研究开发方仍负有义务向委托方交付有关研究开发数据、报告及实际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同时在合理分担损失时,这部分也应考虑进去。

委托开发合同中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所完成开发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的原则、方法,当事人既可以约定委托开发的成果属于委托人,也可以约定属于双方共有。

委托开发合同中应明确验收项目的范围、各项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包括有关技术文件、资料、样品等是否齐备、合格;依照合同约定提供的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是否合格;研究开发成果是否达到约定的技术经济指标。

《合同法》第331条规定,报酬是指研究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工作报酬。技术开发合同可以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作为报酬,合同中没有单独约定报酬的,可理解为报酬已包含在研究开发经费中,从研究开发经费的结余中支付。

本条款明确是哪一方应负保密义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保密的期限和泄露技术秘密的责任。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由有关保密机关核定密级后,按照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办理。

技术合同的违约金是指违反合同的损失赔偿额。违反合同的一方支付违约金后,不再计算和赔偿损失。合同特别约定一方违反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当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的情况除外。

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或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没有约定,应根据违反合同的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额。

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就合同发生争议时,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诉讼或仲裁其中一种方式解决。当事人选定适用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则不得再将同一纠纷诉诸法院,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效力。所以在条款中应明确约定是采用仲裁或是诉讼的解决方式。

为避免对关键词和术语的理解发生歧义而引起争议,合同中应对不特定的词语和概念作特定的界定,以免引起误解。

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

服务的项目名称应当反映出技术服务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一定要与服务的内容一致。

二、技术服务的内容、方式、要求。

本条规范的是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特征和具体要求,应明确完成技术服务的具体做法,如产品设计、工艺编程、技术鉴定及应达到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等。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技术服务合同履行的地点在合同中应明确,没有明确的,应在委托人所在地履行;合同履行的时间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完成这项技术服务的最终时间,在规定时间届满时,被委托人应向委托人移交技术服务的报告书,方式是指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服务项目完成应采用的手段,如产品结构设计、测试分析、生产线调试等。

四、工作条件。

是指委托方应向被委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阐明委托技术服务要解决的问题,并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数据及相关文件。

五、验收标准。

委托的技术项目完成后,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因此,合同中应约定被委托人对技术服务合同中的服务项目应达到国标、部标或行标,并按规定的要求如:专家评估、专家鉴定会鉴定等验收办法。

六、报酬支付的方式。

报酬支付的方式指委托人支付被委托人的酬金,双方可以约定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完成后分期支付、服务过程中分阶段支付等方式外,还应约定支付的时间和具体地点。

七、违约责任。

合同中约定了双方应履行的义务,违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内容。

八、争议解决的方法。

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诉讼解决,如果约定诉讼解决,其他方式可以不进行,如果约定其他几种之一的解决方式,双方达不到一致,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一、委托方提出的技术服务的项目的名称;。

二、委托方提出的技术服务的内容及应达到的要求;。

三、双方确定的培训计划、进度、期限、地点、方式;。

四、委托方要求的师资水平、资历、要求;。

五、委托方需要培训的人数,受托方要求委托方指定接受培训人员的技术能力、学历要求;。

七、培训开展的必要物质条件(如教室、教具等)和双方应协作解决的事项;。

八、学员水平验收考核的方法和标准(如实际操作、理论考试、现场答辩等);。

九、委托方支付报酬的数额、时间、方式、地点等;。

十、违约责任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十一、违约金、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及数额;。

十二、争议解决的方法;。

十三、其他约定。

技术服务合同可由委托人直接与被委托人协商约定后签订,也可以由委托人通过中介与被委托人协商签订,不管采用什么方式,必须符合技术服务合同的特征,并不得遗漏其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注)使用范围指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范围。

第五条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______________。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________________。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经济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受让方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_______元;b.自合同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__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__%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

2.按本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第七条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______。

本合同期满后_______年后,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

第九条后续改进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作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作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3.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________的违约金。

受让方实施使用该非专利技术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费,除应实效使用费外,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_______的违约金,受让方拒不交付使用费或违约金,除必须停止使用非专利技术外,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________的违约金。

3.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________的违约金。

5.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侵权风险责任承担条款。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他人就同一技术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权的情况,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________________(盖章)签名: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_______受让方担保人(名称):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公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农村旧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嘉兴市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车库面积_____平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共有权证号为_____)。

土地使用权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

3、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

4、该房屋租赁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套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总金额(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亿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时间。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项以(现金、支票、其他)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鉴定之日起_____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几天内,房屋及相关权属证明交付时,权属证明过户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房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种方式交房:

(1)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天内,甲方将房屋及房屋钥匙、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权属证明一并交付给乙方。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实际付款之日止,月息按_____利率计算。

逾期付款超过_____天,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元整,合同限期继续履行。

若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

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交房的,乙方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__________计算。

逾期交付超过_____天,乙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元整,合同继续限制履行。

若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_____元整,合同终止。

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甲方保证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拖欠任何费用(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保证已清除该房屋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

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转让该房屋之前,确认该房屋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取得房屋权共有人同意。

(乙方对该房屋的各项基本情况均做了充分了解。

该房屋转让后,如发生破漏、开裂等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三个月内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甲方积极给予协助。

如因甲方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退房。

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天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整。

第九条该房屋转让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转让后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让。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________之日起生效。

1、甲、乙双方签字。

2、经__________公证(涉外房屋转让必须公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及契税部门各执一份。

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签章)(签章)。

签定日期:_____年__月__日签定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通常有哪些条款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该条款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该条款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

该条款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房屋买卖合同条款

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________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甲方原有位于的房产一套,属于城东片区的拆迁人,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拆迁指挥部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甲方对原房产可得到安置房面积平方米,甲方自愿将其中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安置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现尚未选房和安置。

第二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买卖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按元/每平方米计价,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但实际安置房屋不足或超过120平方米,按实际面积元/平方米计算总房款,多还少补。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方式:甲乙双方同意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交付甲方,首付款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尚欠房款分三期付清:第一期在选房后三日内付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和钥匙付元第三期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三日内付元。甲方的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户名账号。乙方可现金支付给甲方也可将购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账户。

第六条、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1、买卖房屋办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手续所需缴纳的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五日内,将领到的产权证书交由乙方。2、在已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之后,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请求之日起30天内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七条、补偿费和建筑差价的享有和承担1、根据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拆迁指挥部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指挥部应给付给甲方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每平方米每个月________元,由乙方享有,从最后一期乙方的支付房款中扣除。2、安置房应支付给指挥部的建筑差价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条款: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首付给甲方的房款归甲方所有,其余款项退回给乙方。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给乙方。3、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4、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提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超过30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手续,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通过法律方式解决纠纷。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方产权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留存备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基本劳动合同条款内容

条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 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 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

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  以变更本合同相关的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六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 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第

7、8、项终止、解除本合同: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第十八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 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

合同类别:

合同编号:科技合字()第号。

委托方:(公章)。

(甲方)。

服务方:(公章)。

(乙方)。

中介方:(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公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二、委托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三、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一式__份。其中委托方__份,服务方__份,中介方__份,鉴证单位__份,公证单位__份,承接方所在地技术市场管理机构2份(其中1份报__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拆迁补偿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好!

我是桂阳城关镇居民,从事藕煤加工行业。因县城龙潭西路提级改造,迁拆我厂房和住房面积约600㎡,导致我几个家庭无法经营和居住,从而失去经济来源和正常的居住条件。

特申请房屋重建,请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20__年9月日。

略论分期付款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一、案情:

1999年,程某欲将其座落在某市市区的自有房屋一栋(二层楼房)出售。个体户刘某闻讯后,主动上门洽谈买房。经过协商,程某与刘某于1999年4月12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规定:房价总共15万元,买方分三次给付:1999年4月18日前付4万元;1999年5月1日前付9万元,1999年6月20日支付剩余的2万元。卖方于第二次付款后交付第一层房屋,全款付清后交付第二层房屋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合同还规定,如果卖方将房屋又私自另卖给他人或者买方届时悔约,不买此房的,违约方需赔偿对方总房价的5%的违约金。同年4月17日,刘某支付房款4万元,4月28日支付9万元,程某依约将房屋第一层钥匙交与刘某,自己仍居住于二层房屋内。刘某遂将该房的一层进行了装修,准备做为个体经营的店面。1999年5月,该市新设一个经济开发区,因程某的房屋邻近开发区,某贸易公司遂与程某洽谈,愿一次性给付其房款17万元购买此房。程某同意,双方于1999年6月4日另行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于6月15日到房管机关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登记手续。6月20日,刘某依协议到程某家付剩余的2万元房款时,得知房子已被别人买走,即与程某发生争执。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第一个买卖合同有效,解除程某与刘某之间的购房合同。

二、对本案的不同观点。

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哪一个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在讨论中形成几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程某与刘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应当给予保护。因为根据民法理论,房屋是特定物,对特定物的买卖合同从双方达成协议时成立,本案中双方已经依约作出了部分履行,可见该合同已经生效,为保护先买者的优先权,应当保护程某与刘某之间的合同。某贸易公司明知程某已将房屋卖与刘某,仍与程某签订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其主观上具有恶意,所以其与程某之间的购房合同应确定为无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房屋是一种特殊的特定物,其买卖必须到房管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合同关系才生效。刘某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还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程某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将该房出卖给他人。刘某在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前即对房屋进行装修,主观上也具有一定过错。因此刘某无权要求程某履行一个未生效的合同,也无权要求解除贸易公司与程某的购房合同。

第三种意见认为,刘某与程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因程某的违约行为,导致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刘某无法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刘某有权要求程某按约定实际履行合同,补办登记手续。但由于程某已将房屋登记过户给第三人,造成实际履行不能,所以刘某仅可就合同要求程某承担违约责任。

三、笔者的观点。

(一)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登记对于购房合同具有什么效力的问题。

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已为各国民法所接受,但各国对登记的效力却有着不同的学说。一为成立要件主义,即物权变动如未进行登记,则确定的不发生变动的效力;一为对抗要件主义,即登记虽具有社会公信力,但并非物权变动的要件,未经登记的物权的变动在法律上也可有效成立,但只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我国的立法采纳了成立要件主义。目前已有许多学者对成立要件主义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因为这将不利于保护善意一方当事人在非因其自己的过错而未进行登记情况下的利益保护。学者们的这些观点是有道理的。但我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不应放在采纳何种学说更为合理上,因为无论学说合不合理,法官在执法过程中仍须按现行法的规定去判决,而不能脱离现行法律的强行性规定而按学者们的理论学说去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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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

兹有4月5日下午,因为旧电线破损短路,造成火灾,我村8组xxx夫妇老人居住的田字屋瓦房烧成一片瓦砾。事发之际主人不在家,家具、衣物、粮食等生活设备和物资几乎全部焚毁,现场涂炭不堪(见照片)。两位老人(男73岁,女72岁)平时依靠自给自足生活,没有节余,灾情严重,预计恢复基本生活和整修房屋需要一至二万元,打击触目惊心,该农户实际上无力自力更生。恳请民政依照相关政策予以救助。

特此申报请求,望迅即解决为盼。

xxx村民委员会。

20xx年4月6日。

劳动合同的内容中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签订的时候需要注意:

一般不能约定违约金。

必须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

不要让合同留空,以防事后修改,更不要签订空白合同;。

明确具体的工作地点与工作岗位;。

明确约定薪酬、工资待遇;注意:薪酬一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构成,一般hr给出的薪酬数字含税、含五险一金,千万不要只看表面数字,一定要计算一下到手能拿多少钱;收好工资条。

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签订完劳动合同后,劳动者须自己保留一份劳动合同,这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重要证据。

如果你已经入职,但是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想补签劳动合同。

最好以邮件形式提出自己的主张。如果是口头交谈,可以使用手机录音;。

尽量引导对方承认确实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

协商后最好的结果是立刻订立劳动合同,如果无法实现,请您要求对方确定一个补订合同的期限,不要以“之后再说”“商量一下再说”草草收场。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上诉状的内容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针对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及事由,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xxxx年4月1x日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协议”,属于无效合同。

现行合同法第52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x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强制性规定是和任意性规定相对的,“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很显然这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不是任意性规定。

从本案涉及的事实来看,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确于xxxx年4月1x日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协议”,但签订该协议时,答辩人并未取得本案所涉及之鲁能领寓1号楼14x3室之权属证书(答辩人于xxx1年x月1x日取得该房屋权属证书)。根据上述所列及之法律条款分析,该协议因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x条之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

二、无效合同后的处理原则为:当事人相互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而不是继续履行合同。

现行合同法第5x条明确约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

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根据本条款之规定,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所涉争房屋,合法的处理方式为:被答辩人将涉争房屋即刻交还答辩人,答辩人将被答辩人已支付的房款退还给被答辩人。

事实上,当答辩人意识到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后,本着人人都应该做一名公民的原则,答辩人委托青岛所张三律师于xxxx年5月1日给被答辩人发送了“律师函”。该律师函中叙明,当事人确认合同无效,请被答辩人于xxxx年5月3日前提供合法帐号以便答辩人返还其已付房款,被答辩人应从接到“律师函”后15日内将该房屋返还答辩人。

被答辩人接到此律师函后,竟至国家法律于不顾,完全置之不理。对于被答辩人非法占用答辩人房屋的行为,答辩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在坚持上述答辩意见的基础上,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诉请,于法无据。

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诉称,要求答辩人按照原协议之约定履行过户手续。从上述分析看,原协议已因违法法律之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被答辩人要求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一份,是非常荒谬的,也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之诉请因于法无据而不应得到法律支持。请贵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法律之神圣权威,驳回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张三。

xxx2年1月13日。

附件:

1、青房市地权字第xx1号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2、律师函复印件一份。

略论分期付款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一、案情:

1999年,程某欲将其座落在某市市区的自有房屋一栋(二层楼房)出售。个体户刘某闻讯后,主动上门洽谈买房。经过协商,程某与刘某于1999年4月12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规定:房价总共15万元,买方分三次给付:1999年4月18日前付4万元;1999年5月1日前付9万元,1999年6月20日支付剩余的2万元。卖方于第二次付款后交付第一层房屋,全款付清后交付第二层房屋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合同还规定,如果卖方将房屋又私自另卖给他人或者买方届时悔约,不买此房的,违约方需赔偿对方总房价的5%的违约金。同年4月17日,刘某支付房款4万元,4月28日支付9万元,程某依约将房屋第一层钥匙交与刘某,自己仍居住于二层房屋内。刘某遂将该房的一层进行了装修,准备做为个体经营的店面。1999年5月,该市新设一个经济开发区,因程某的房屋邻近开发区,某贸易公司遂与程某洽谈,愿一次性给付其房款17万元购买此房。程某同意,双方于1999年6月4日另行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于6月15日到房管机关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登记手续。6月20日,刘某依协议到程某家付剩余的2万元房款时,得知房子已被别人买走,即与程某发生争执。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第一个买卖合同有效,解除程某与刘某之间的购房合同。

二、对本案的不同观点。

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哪一个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在讨论中形成几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程某与刘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应当给予保护。因为根据民法理论,房屋是特定物,对特定物的买卖合同从双方达成协议时成立,本案中双方已经依约作出了部分履行,可见该合同已经生效,为保护先买者的优先权,应当保护程某与刘某之间的合同。某贸易公司明知程某已将房屋卖与刘某,仍与程某签订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其主观上具有恶意,所以其与程某之间的购房合同应确定为无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房屋是一种特殊的特定物,其买卖必须到房管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合同关系才生效。刘某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还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程某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将该房出卖给他人。刘某在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前即对房屋进行装修,主观上也具有一定过错。因此刘某无权要求程某履行一个未生效的合同,也无权要求解除贸易公司与程某的购房合同。

第三种意见认为,刘某与程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因程某的违约行为,导致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刘某无法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刘某有权要求程某按约定实际履行合同,补办登记手续。但由于程某已将房屋登记过户给第三人,造成实际履行不能,所以刘某仅可就合同要求程某承担违约责任。

三、笔者的观点。

(一)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登记对于购房合同具有什么效力的问题。

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已为各国民法所接受,但各国对登记的效力却有着不同的学说。一为成立要件主义,即物权变动如未进行登记,则确定的不发生变动的效力;一为对抗要件主义,即登记虽具有社会公信力,但并非物权变动的要件,未经登记的物权的变动在法律上也可有效成立,但只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我国的立法采纳了成立要件主义。目前已有许多学者对成立要件主义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因为这将不利于保护善意一方当事人在非因其自己的过错而未进行登记情况下的利益保护。学者们的这些观点是有道理的。但我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不应放在采纳何种学说更为合理上,因为无论学说合不合理,法官在执法过程中仍须按现行法的规定去判决,而不能脱离现行法律的强行性规定而按学者们的理论学说去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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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上诉状的内容

原告(被上诉人):琼海万泉河黄酒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上诉人):符祝浪,男,1963年2月生,汉族,琼海市人。

审级:再审。

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琼海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大经;审判员:黄良海、王春映。

二审法院: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守冠;审判员:陈海燕;代理审判员:蔡大武。

二审再审法院: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文和;代理审判员:韩少冰、韩柏定。

再审终审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卢芒;代理审判员:程小平、张红菊。

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7月28日。

二审审结时间:1910月5日。

二审再审审结时间:8月10日。

再审终审审结时间:4月20日。

一审诉辩主张。

原告黄酒公司诉称:符祝浪在合同签订后交付人民币30万元给黄酒公司,余下的30万元以按揭贷款方式给黄酒公司。同年4月10日,黄酒公司将房屋交付给符祝浪管理使用,符将该房屋使用。同年10月4日,黄酒公司办好符祝浪的房屋产权证。同年11月4日,符祝浪夫妇同黄酒公司一道申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合同手续。由于国家政策的原因,建行贷款及申请未获批准,按揭贷款无法办妥,符祝浪所拖欠的购房款30万元未能支付,经原告多次索付未果。原告要求被告付清房款30万元及利息2万元、逾期付款滞纳金和诉讼费。

一审事实和证据。

本案经审理查明:原告琼海万泉河黄酒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符祝浪于3月9日签订《代理兴建房屋合同书》一份。约定的主要内容有:1、房屋建筑面积272平方米,价值人民币60万元;2、符祝浪须在4月10日前交款人民币30万元,余下的30万元以按揭贷款方式付给黄酒公司,但原告必须在交房后一个月将房屋产权证交被告,由被告符祝浪用此房产证等作为抵押物,向建行贷款,原告协助办理。3、房屋移交时所应办理的产权契证等手续费用由黄酒公司负责承担。4、符祝浪交齐按揭手续,超过30天后,黄酒公司应无条件将房屋交给符祝浪。同年4月10日,黄酒公司将房屋交付给符祝浪管理使用,符将该房屋使用。同年10月4日,黄酒公司办好符祝浪的房屋产权证。同年11月4日,符祝浪夫妇同黄酒公司一道申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合同手续。由于国家政策的原因,建行贷款及申请未获批准,按揭贷款此事无法办妥。符祝浪所拖欠的购房款30万元未能支付。经原告多次索付未果。

以是事实,有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法庭质证的有关材料证实,足以认定。

一审判案理由。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琼海万泉河黄酒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符祝浪于193月9日所签订的.代理兴建房屋的合同,名为建筑工程合同,实为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按无效合同的规定处理,双方所取得的财物应互相返还,根据双方的责任的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但是原告与被告的购房纠纷,被告所取得原告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至被告符祝浪的名下,双方也并没有要求互相返还该房屋的要求,所以被告尚欠原告的购房款30万元应还本付息(利息从年7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中国建设银行同期建房贷款利息率计付利息)。

一审定案结论。

依照《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1、双方签订的代理兴建房屋合同是无效的。

2、被告符祝浪应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天内给付原告欠购房款30万元及1996年7月1日起至判决还清之日止的欠款利息(按中国建设银行同期建房贷款利息率计算),逾期未给付,则处双倍利息计付。

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610元,由被告负担,原告预付的不予退还,由被告偿付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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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

一、我现住的房屋,还是20xx年建的简陋木制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5间,60多平方米,要住8人,还要堆放粮食等,显得十分拥挤。特别是我大儿子后年要娶媳妇,女方家要求必须有新房才肯嫁过来。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为.了我大儿子能顺利成家,我也必须建新房。

三、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过二十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四、我建房的方案是:拆除现有的住房,主要在老地基建新房,另外占用我现住房背后的自留地40平方米。所建房屋为一楼一底,约200平方米。

特此申请,敬请审核批准。

附:l.现住房照片2.生产小组的证明。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乡xx村xx组。

xxxx年xx月xx日。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上诉状的内容

代理人就王某某(以下简称原告)xxx年4月20日向大竹县人民法院诉龙某某(以下简称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作如下答辩:

答辩请求。

被答辩人起诉的主张违背事实,不符合法律规定,请求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根据原被告双方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第四条和第六条第1项约定内容充分而且十分明显反映了黄伦群和黄才能二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老百姓也不会原谅一个出尔反尔、不守信用、说话不算数的人,这说明二位原告在合同签订之初,就利用被告的处境,有乘人之危之嫌。

二、二位原告在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第一项称“依法确认原被告于xxx年3月1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是没有法律、没有行政法规、没有地方性法规、没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民法中也根本找不出,也不可能找出法律根据。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结合本案实际情况,黄伦群当时是非常清楚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而强烈要求购买,说明买卖双方的行为是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重大误解、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二位原告与我的当事人所签合同正是如此。无论是从合同的签订过程、或者从合同的签订内容来看都没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第1款的(一)至(五)项中的任何一项规定,同时也没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3条第1款的(一)(二)两项规定。请法院依法驳回二位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二位原告在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部分所称“原被告初步达成购买协议并缴纳定金xxx0元不属实,有捏造事实进行敲诈的嫌疑。如果二位原告确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缴纳定金xxx0元给被告孟波,请在法庭当庭举证,并经龙某本人或者其代理人质证后法院方可采信。在本合同中,原告和被告在合同的付款方式中也没有约定缴纳定金xxx0元的内容。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二位原告想通过这种方法获得不当得利,这种行为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当然,二位原告在起诉书中的诉讼请求第二项称“依法判令四被告返还已收取的购房款和定金3xxx0元”也没有事实依据,当然本案诉讼费用由二位原告承担。再次请法院依法驳回二位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原告在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部分所称“合同签订后,原告黄伦群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3万元不属实,被告龙某亲笔书写了收条就更不属实,请问王某你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或摸着良心说话,到底在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是否支付购房款3万人民币说假话或作伪证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据我的当事人称“多次电话联系龙以推辞付款日期。在约定的最后付款日期5月1日还没有到之前,又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龙某进行赔偿。商议未果。谈何付款之事。

六、二位原告购买的房屋虽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这说明所有权没有转移,而不是债权不成立或无效,合同是债权,请二位原告把债权和物权分开,切忌混淆。再加上本案的标的物是顶层,就是农村人所说的朵尖子,不是纯粹的完整的一层房屋,经咨询大竹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这种情形是可以补办房屋产权证的。因此原告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法院理应驳回起无理要求。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法官一定会维护社会诚信,不会支持狡诈,被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该合同有效,并且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支付原告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请尊敬的审判员采纳我的答辩意见。

此致

大竹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龙某某。

xxx年9月28日。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上诉状的内容

原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告:

诉讼请求:

1、解除原、被告双方于2013年12月26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将房屋返还原告。

2、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610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13年12月26日与被告签订编号为130015255805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从原告处购买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玉凤路西、燕南路北瑞丰苑2单元16层1602号房屋一套。该房屋建筑面积为96.6平方米,总价款为881049元。其中,被告应在2013年12月26日向原告支付购房款271049元,剩余610000元购房款被告应在2014年2月6日向原告全部支付。

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第二款中另行约定:“逾期9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0.1%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直至今日,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购房款271049元,经原告多次催要,仍未能向原告支付剩余的610000元的购房款。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金水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河南省置业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的内容中条款

核心内容: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就发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部分必备条款的缺失,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整体效力,对缺失的部分,没有合同约定的,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下面法律快车合同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制作的劳动合同往往很简单,不是缺这个条款就是缺那个条款,这种缺少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呢?笔者认为,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就发生法律效力,劳动合同部分必备条款的缺失,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整体效力,对缺失的部分,没有合同约定的,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但因为劳动合同不具备必备条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制作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劳动合同文本。为了避免因劳动合同制作瑕疵而带来法律风险,可直接选用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范本,或在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劳动合同范本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作用不仅包括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而且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为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及双方履行各自义务、享有各自权利奠定了基础。因此,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规范,一些重要内容是否进行了约定,对于维护双方尤其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6)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而获得的对价,是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上述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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