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生产方案(汇总17篇)

时间:2023-11-28 08:30:03 作者:薇儿

生产过程中,需要合理安排生产要素,提高生产效率,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这是一份关于生产目标和计划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工厂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区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切实做好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工厂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疫情防控第一”,各工厂企业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开展复工复产工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确保经开区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安排。

(一)保障性复工行业:保障城乡运行必需品(供水、供电、油气、医药、饲料、通讯、市政、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品(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工厂企业连续生产必需品,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工厂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要求,在做好防控措施的情况下灵活安排职工正常上班。

(二)复工节点要求:辖区范围内除以上必需行业外,其他工厂企业不得早于20xx年2月9日24时前实施复工复产。紧急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在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提前3天向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必备条件。

(一)必须建立工厂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一是要成立由工厂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职机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工厂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工厂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必须向经开区管委会报备。工厂企业提出申请,并按照《关于做好经开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银开党政办发[20xx]3号)文件分组要求,提交开复工工厂企业疫情防控自查表和复产复工期间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经部门核查(东区、西区工厂企业由经发局、安监局负责核查;金凤工业园工厂企业由工业园办公室负责核查;建筑工地由建设局负责核查;新招商引资工厂企业由经合局负责核查;育成中心工厂企业由动漫公司负责核查)提出建议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三)必须全面核查员工及亲属情况。工厂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工厂企业未接到经开区管委会复工复产批复前,工厂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待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对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并对从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电话劝阻,疫情期间按照国家要求原地隔离;四是对外省来宁,特别是来自疫区的人员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管委会、社区街道报告,并先行隔离14天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工厂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四)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液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工厂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五)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宿舍、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四、疫情防控。

(四)坚持小批量多频次职工就餐方式。上班期间职工就餐,应采取小批量多频次、错时就餐、盒饭供应等方式有计划的予以安排,杜绝人员汇聚、集中。

(五)坚持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工厂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六)坚持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值班管理。

各工厂企业应明确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二)强化工厂企业主体责任。

各工厂企业要强化责任制,工厂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工厂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x当前,企业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职工公共卫生安全和企业生产安全风险叠加,复工复产安全管理任务重、压力大,要科学筹划,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一)职工返岗带来疫情防控压力巨大。

疫情防控仍是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是头等大事,是顺利复工复产的前提。公司目前共有246名职工,其中本市102人,省内其他市97人,省外47人。除13名湖北籍职工暂缓返岗外,其他人员均要按计划返岗,人员流动带来交叉感染风险。

(二)订单积压人员短缺致使复工安全条件不足。

今年受疫情影响,春节假期延长,公司开工延后,订单积压,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各车间、班组易赶进度、抢生产,导致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安全风险很大。同时疫情可能导致重要岗位人员发生变化,一线生产职工人力不足等情况,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作业等得不到有效保障,复工复产安全条件较差。

(三)“假期综合症”易导致员工思想松懈。

假期延长后许多职工自由散漫的心还没有收回来,主要体现在疲惫、情绪不稳定,人虽然回到岗位了,但心还在家里,思想不集中。危险之处就在于职工身心疲惫、心情烦躁、精力不集中,很容易违章操作,如不及时加以警示和引导,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四)设备安全性能变化易带来安全生产隐患。

机器设备长时间停止运行,现场的一些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电线电路等停用时间较长,也可能会出现设备松动等情况,易影响其安全性能,如不进行检查、维修、加固,就会成为隐患,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一)开展一次安全责任承诺。

按照市和区有关要求,由总经理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复工复产工作,认真制定完善复工复产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公司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作业长、班组长、员工的安全责任,做到以岗定责、按责履职。组织开展岗位安全责任承诺,树立“责任不落实是最大的隐患”的理念,自觉融入日常生产工作中,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

加强对职工进行心理疏导,调节其倦怠的心理,引导其及时将心态调整到工作状态,淡化节日气氛,迅速收心归位,真正做到“人到岗、心到岗”,把精力集中到节后的安全生产上来。安全培训方面,重点要对新入职、转岗换岗以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系统性教育培训,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充分考虑疫情风险,结合实际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采用微信、qq、钉钉、和网上授课等线上培训方式,有效避免人员集中造成感染风险,简化工作流程,灵活便捷高效。安全宣传方面,要加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公司微信平台、短信、班组微信组等传播媒介,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同时,加大防疫知识教育,让每一位成员明确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责任,把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班组、车间和每一个环节,做到安全管理到位、防疫措施落实、后勤保障到位、思想稳定到位。

(三)开展一次安全专题班组会。

班组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是安全管理的“前沿阵地”,抓好班组安全建设至关重要。疫情期间,各车间要组织、指导和督促生产班组开展一次安全专题班前会。结合岗位实际,班组长应优先考虑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向班组成员宣贯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措施,把生产任务、隐患排查、危险因素辨识及应对措施等要点交代清楚。特殊事宜必须集中召开班前会时,应提前对会议室进行通风消毒,班组成员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同时,应减少会议内容、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

(四)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根据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各企业要制定并落实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安全检查清单,将疫情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复工复产前的核心工作,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高危工艺、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进行全面系统检查,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多到现场检查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切实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检查、监督,并与员工加强沟通、交流情感,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状况。同时,各企业复工复产进行线路检修、清洁卫生时要督促员工注意加强安全防护。清洗化粪池、污水池、罐体等有限空间要严格执行有限空间有关规定;特别是禁止违规使用易燃易爆有机溶剂擦洗地板、清洁机器,避免引起火灾事故,如必需使用,则须经过审批,并严格做好防护措施。

(一)全面实施厂区封闭管理。

1.厂区只留一个进出通道,在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白天值守人员不少于4人,夜间不少于2人。

2.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3.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要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厂区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厂区。

(二)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

1.在企业大门或其他通风良好处设置体温测量点,安排专人对员工进入企业前进行体温测量、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

2.一旦发现有发热(手持式测温仪=37.5℃或红外线测温仪=38℃)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拒绝其进入企业,并嘱咐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凭医院诊断证明方可返岗。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2.全面做好厂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3.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车间、食堂、办公区、卫生间等职工聚集场所和容易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4.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四)抓好职工饮食健康管理。

1.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职工就餐聚集。

2.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3.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4.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提倡自带餐具,严格执行食堂餐具、用具的清洗和消毒制度。

(五)限制厂区人员聚集活动。

1.暂停不必要的会议、所有聚会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对于因工作确需召开会议或组织集体性活动的,应督促参与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2.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六)提高全体职工防控意识。

1.通过“一封信”、“倡议书”、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引导职工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

2.建立返岗职工健康情况登记台账,对省外职工严格执行14天自我隔离医学观察,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畅通职工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引导职工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七)充分发挥党员带头作用。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组织各班组党员同志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八)强化防控工作督促检查。

对在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措施检查。

1.是否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2.是否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

3.是否排查每名职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

4.是否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

5.是否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毒防疫;

6.是否对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到位;

7.是否严格落实市、区、镇三级疫情防控措施;

8.是否及时向属地政府、社区(村)报告情况。

(二)安全基础管理检查。

1.是否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2.项目经理、车间主任、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到岗;

3.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上岗前是否经安全考试并教育合格。

(三)临时用电检查。

1.外电线路防护、场内架空线路检查情况;

2.总箱、分箱、开关箱检查情况;

3.漏电保护器是否失灵;

4.生活用电情况。

(四)安全防护设施检查。

1.各班组是否细化年度安全防护方案;

2.安全带、帽、网检查情况;

3.临边、洞口防护设施检查情况;

4.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情况。

(五)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检查。

1.起重机械基础、垂直度、附着装置、安全保险装置检查情况;

2.起重机械季节性维护保养情况;

3.各类施工机具的性能等查验情况;

4.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必须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登记、检测检验,并取得使用证。

(六)深基坑检查。

1.基坑支护等安全状况及排水情况;

2.施工对毗邻建筑物及管线安全有无影响,包括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基坑周边环境沉降观察记录、基坑积水情况等。

(七)脚手架检查。

2.高处作业吊篮挑梁锚固、配重情况;

3.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前应做荷载试验。

(八)市政工程检查。

1.封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防尘措施;

3.车辆、行人临时通行安全技术措施;

4.设备、设施是否检查验收;

5.防中毒措施。

(九)消防安全检查。

1.在不影响疫情防控前提下,车间、员工宿舍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

2.消防器材设施是否按规定设置;

3.各班组消防责任人落实情况。

各部门要未雨绸缪,创新工作方式,不断细化完善复工复产方案,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坚持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手抓,切实保障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范文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一个关键阶段,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确保疫情防控背景下,有力有序、安全可控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保持社会经济平稳运行,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20〕5号)、《衢州市安委办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衢市安办〔2020〕6号)《开安委办〔2020〕6号》等文件要求,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以***总书记在疫情防控中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用更加精准管用的举措、科学周密的方法,把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两手抓、同步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区域属地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复工复产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把握大局,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树立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能有丝毫麻痹丝毫放松。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开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号令,建立疫情防控组织,配备防疫物资和设施,提前摸底排查,对返开人员分类管理,每天监测职工健康状况,分散办公、错峰用餐,减少人员聚集;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工作场所的通风与消毒,加强个人卫生与防护,做好宣传教育与培训。

(二)动态掌控,实行开停工企业清单式管理。要全面掌控重点企业节后开停工情况,实行分类型动态化清单式管理。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复工复产专班、镇复工复产工作工作小组进行一次工作对接,结合原先工作台账和掌握的情况建立清单,跟踪区域内企业生产运行、开工停工状况,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在梳理有序复工复产企业清单时,同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检查和条件确认。

(三)及时高效,开展针对性的复工复产风险研判。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本地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一是再评估已复产企业的安全风险。重点对复工率较高的防护用品及原辅材料、洗涤用品、生活用纸、粮油批发、水产、农贸市场、电力、供水、环卫、客运等企业和石油、新能源、供气、污水处理等风险相对较高的已复工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综合评估。要深入研判突击生产和临时转产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施工安全,通过再评估找准薄弱环节,补强安全措施,保持现有生产经营运行安全状态。二是抓好区域复工复产的分类指导。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考虑本区域整体安全风险。既要防止因赶工、抢工等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也要避免关键企业迟迟不复工引发的区域性产业链供求失衡等系统性安全风险;既要重视用工紧缺造成的未经培训仓促上岗等普遍性问题,也要关注因物流受阻、下游不开工造成的危化品胀库等特殊风险。三是对标对表排查复工复产企业风险点。危化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停车、检维修、动火等特殊作业风险。矿山企业要紧盯高边坡垮塌等风险。食品、工贸铸造、建材等企业要高度关注涉氨泄漏、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粉尘爆炸、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风险。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季节性风险特点,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风险隐患排查指导要制订清单、建立台账。

(四)严格条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要按照“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对强行复工的一律严肃追责。一是继续加强突击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要高度关注临时转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要继续加强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要督促生产次氯酸钠、双氧水、酒精等可用于医用及环境消毒产品的危化品企业加强装卸管理,严格落实散装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二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管控。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工矿商贸企业要通过危化品大数据平台、智慧安监等实时监控企业复产动态,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线上预警提醒,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线下精准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企业“七个不开工”要求和复工复产报告、安全条件审核确认制度;矿山、工贸铸造、食品加工、建材等行业企业根据自身行业领域的特点,坚决做到“四个到位”,即风险研判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到位、应急处置方案到位。交通运输行业要针对返程高峰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客运枢纽场站、桥梁隧道等的安全检查。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领域要持续关注高层建筑、群租房的消防安全。三是继续加强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各行政村、各部门要按照开安委办〔2020〕5号文件要求,继续抓好居(村)民住宅小区、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医护人员集中住宿场所等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对防疫重点场所全面组织开展一对一上门排查,做到所有重点场所每3天轮回服务指导1遍。住建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瓶装燃气使用环节、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居(村)民住宅建筑安全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燃气燃爆和民房坍塌事故。

(一)风险评估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2月20日)。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要分类建立企业复工复产清单,准确及时动态掌控复工复产时间、人员到岗、复产准备情况,记录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完成一次针对性的风险评估,梳理问题清单和对应的措施计划,形成风险评估报告。2月20日前以电子稿形式报镇安监站。

(二)检查指导阶段(至2月29日)。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要结合“三服务”全力组织检查指导服务各项工作。要融合检查与服务同步并重,突出指导服务主基调。要切实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对标对表自查,重点自查主要负责人是否到位、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安全负责人是否到位、关键岗位操作人员是否到位、复产方案是否制定并落实、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并同步开展复工检查或条件确认。期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多通过电话、微信、钉钉等提醒、沟通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注意收集企业在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协调好企业人员取证、行政许可等事项。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不罚,对情节严重、存在主观恶意违反规定程序和要求、存在重大隐患不落实安全措施的,则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材料书面稿及电子稿一并报镇安监站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切实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做到安全风险管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以此为契机淬炼干部队伍应对特殊条件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能力,县安委办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推进复产复工安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一)统筹工作全面部署。将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防汛防台防寒,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危化品使用单位深度排查“十个一律”措施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按照“量化、细化、清单化”的要求,把各项重点工作细化具体化。

(二)准备充分层层落实。对各项工作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推动工作层层落实,建立闭环机制。

(三)主动联系认真对接。加强与县企业复工复产专班和镇复工复产工作小组联系对接,就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的风险排查、方案制订、安全检查、应急准备等事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落地落实逐家排查。企业复工复产工前要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危化企业按照“七个不开工”、其他企业“四个到位”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问题排查整改到位,有序复工复产。做到面上企业检查指导率100%,风险较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0%,高风险企业的抽查比例不低于50%,并在复工复产后15日内完成全覆盖、点对点的现场指导服务。

(五)快速优质精准服务。以服务体现管理,寓管理于服务,充分发挥数字化的优势,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积极发挥智慧用电、智慧安监等智慧工程作用,实施远程“线上体检”,组织专家开展“线上问诊”,提高数字应急保障作用。同时,依托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和专家队伍,为企业项目审批、安全许可审查等方面提供全面优质的指导服务。

(六)着远长效总结评估。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有关安全问题要及时总结分析,并做好评估,对好的机制和做法,要及时在面上推广,推动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模板

2.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1.试调度调度是生产经营的核心,调度有序平稳是安全生产关键;

2.试设备大型设备要试车运行,常用工具设备要空载试用;

3.试防护防护用品、保障设备等要试用,检验效能。

四个节后收心法。

1.开安全会议统一思想,提出安全工作要求;

2.做安全培训就岗位安全知识和技能做培训;

3.做安全承诺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承诺活动;

4.做安全警示通过事故案例等开展警示教育。

1.查思想状态掌握员工的思想、情绪,有序疏解和调整;

2.查培训交底对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情况和技术交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3.查安全措施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整改情况;

4.查安全记录对各部门、各岗位执行安全工作的记录档案进行检查,把控程序执行;

5.查违章作为对作业现场各类“三违”行为进行检查和纠正。

关注复工复产的六个高风险点。

1.关注节后综合征防止注意力不集中、溜号、情绪不稳定等造成事故;

2.关注新员工务必要做好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重点进行检查;

3.关注调整岗位对一些岗位变动人员或是变动岗位重点关注和检查;

4.关注设备启用环节停用设备再次启用时,要做好检查,履行好程序,做好防护;

5.关注检修作业检修一直是高风险、事故多发作业,应予以高度关注;

6.关注作业环境要对作业环境安全进行确认。

节后安全检查的七个重点部位。

1.重点检查配电室;

2.重点检查消防中控室;

3.重点检查有限空间;

4.重点检查仓储场所;

5.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

6.重点检查危险作业场所;

7.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场所。

主要负责人落实八个一措施。

1.每个月至少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3.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会;

5.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6.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

7.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8.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

注意事故高发的九个时段。

1.节假日前后和特殊时期;

2.时间紧、任务重时;

3.工作环境艰苦时;

4.即将下班或收尾阶段;

5.夜间作业或单独作业时;

6.同一区域交叉作业时;

7.企业经营扩张时;

8.新工艺、新设备上马时;

9.生产经营面临困难时。

隐患排查的十个招数。

1.破:一个设备,一个部件,只要是破损了,基本可以认定为隐患。比如连接软管破损,设备锈蚀等。

2.缺:应该有的而没有了,可以认定为隐患。

3.裸:以普通人的常识判断,一样东西具有危险性,但裸露在人可以触及的范围内,可认定为隐患。

4.乱:安全生产实质是一种秩序管理。如果无序,杂乱,必然是隐患。

5.挤:安全生产一般都有安全距离要求,一旦出现零距离或是过小距离的拥挤,一般可认定为隐患。

6.堵:应该畅通而未畅通,可以认定为隐患。

7.闪:如果发现一个设备的运行指示灯或者是显示器不停地闪动,一般可判定为隐患。

8.晃:一般情况下,无论是机械设备、工作平台还是作业辅助工具,都需要较好的稳定性和牢固性。一旦发现相反的情况,可认定为隐患。

9.仿:企业自己仿制的一些设备设施,一般可认定为隐患。

10.瞒:被检查人不如实说明情况,一般是在隐瞒隐患。

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开展好20__年春节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精心部署,认真组织,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力争___煤矿20__年春节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在2月16日前顺利完成。

二、复工复产整改及验收时间。

1、20__年2月10日上午9点开展隐患排查;

2、从20__年2月10日起至2月11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3、从20__年2月11日中班至20_年2月15日开展隐患整改工作。

4、20__年2月16日申请集团公司对我矿开展20__年春节节后复工复产验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20__年春节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有效实施,特成立___煤矿20__年春节节后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_、____。

成员:___、___、___等各科(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矿安监科,___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在各部门人员配合下开展对煤矿的复工复产工作,由___负责各矿验收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科(队)严格按上级文件及会议通知要求,监督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各项工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满足规定要求、机构设置符合规定;证照齐全、有效;设计符合规定、不存在违规开采;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制落实到位;全员培训符合规定;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并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各项工作。

2、严格按照各级监管部门关于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对标对表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和整改验收,各科(队)负责人按照上级规定的验收程序和要求组织整改,严把复工复产整改关口,严格验收标准和条件,特别重视存在上级文件规定的“一票”否决项。

3、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煤矿复工复产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要深入井下所有头面,对照规程、措施要求认真自查、检查验收,严禁私自降低验收标准,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总体要求,严格验收标准,做到合格一家恢复一家,对排查整改不到位和验收工作不负责人员将执行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并予以处罚。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一个关键阶段,为贯彻落实好 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确保疫情防控 背景下,有力有序、安全可控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保持社会 经济平稳运行,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 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20〕5号)、《衢州市安委办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衢市安办〔2020〕6号)《开安委办〔2020〕6号》等文件要求,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疫情防控中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 部署,用更加精准管用的举措、科学周密的方法,把疫情防 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两手抓、同步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区域属地和行业部 门监管责任,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 查治理,坚决防范复工复产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面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 全环境。

(一)把握大局,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树立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能有丝毫麻痹丝毫放松。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开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号令,建立疫情防控组织,配备防疫物资和设施,提前摸底排查,对返开人员分类管理,每天监测职工健康状况,分散办公、错峰用餐,减少人员聚集;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工作场所的通风与消毒,加强个人卫生与防护,做好宣传教育与培训。

(二)动态掌控,实行开停工企业清单式管理。要全面掌控重点企业节后开停工情况,实行分类型动态化清单式管 理。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复工复产专班、镇复工复产工作工作小组进行一次工作对接,结合原先工作台账和掌握的情况 建立清单,跟踪区域内企业生产运行、开工停工状况,及时 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成因。 在梳理有序复工复产企业清单时,同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安全生产检查和条件确认。

(三)及时高效,开展针对性的复工复产风险研判。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一次有 针对性的本地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一是再评估已复 产企业的安全风险。重点对复工率较高的防护用品及原辅材 料、洗涤用品、生活用纸、粮油批发、水产、农贸市场、电 力、供水、环卫、客运等企业和石油、新能源、供气、污水 处理等风险相对较高的已复工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综合评 估。要深入研判突击生产和临时转产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和 消防工作,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施工安全,通过再评估找 准薄弱环节,补强安全措施,保持现有生产经营运行安全状 态。二是抓好区域复工复产的分类指导。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考虑本区域整体安全风险。既要 防止因赶工、抢工等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也要避免关键企 业迟迟不复工引发的区域性产业链供求失衡等系统性安全 风险;既要重视用工紧缺造成的未经培训仓促上岗等普遍性 问题,也要关注因物流受阻、下游不开工造成的危化品胀库 等特殊风险。三是对标对表排查复工复产企业风险点。危化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停车、检维修、动火等特殊作业风险。 矿山企业要紧盯高边坡垮塌等风险。食品、工贸铸造、建材 等企业要高度关注涉氨泄漏、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粉尘 爆炸、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风险。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其 他重点行业领域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季节性风险特点, 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风险隐患排查指导要制订清单、建 立台账。

(四)严格条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要按照 “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对强行复工的一律严肃追责。一是继续加强突击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要高度关注临时转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要继续加强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要督促生产次氯酸钠、双氧水、酒精等可用于医用及环境消毒产品的危化品企业加强装卸管理,严格落实散装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二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管控。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工矿商贸企业要通过危化品大数据平台、智慧安监等实时监控企业复产动态,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线上预警提醒,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线下精准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企业“七个不开工”要求和复工复产报告、安全条件审核确认制度;矿山、工贸铸造、食品加工、建材等行业企业根据自身行业领域的特点,坚决做到“四个到位”,即风险研判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到位、应急处置方案到位。交通运输行业要针对返程高峰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客运枢纽场站、桥梁隧道等的安全检查。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领域要持续关注高层建筑、群租房的消防安全。三是继续加强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各行政村、各部门要按照开安委办〔2020〕5号文件要求,继续抓好居(村)民住宅小区、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医护人员集中住宿场所等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对防疫重点场所全面组织开展一对一上门排查,做到所有重点场所每3天轮回服务指导1遍。住建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瓶装燃气使用环节、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居(村)民住宅建筑安全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燃气燃爆和民房坍塌事故。

(一)风险评估阶段(即日起至 2020年2月20日)。 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要分类建立企业 复工复产清单,准确及时动态掌控复工复产时间、人员到岗、 复产准备情况,记录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完成一次 针对性的风险评估,梳理问题清单和对应的措施计划,形成 风险评估报告。2月20日前以电子稿形式报镇安监站。

(二)检查指导阶段(至 2月29日)。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要结合“三服务”全力组织检查指导服务各项工作。要融合检查与服务同步并重,突出指导服务主基调。要切实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对标对表自查,重点自查主要负责人是否到位、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安全负责人是否到位、关键岗位操作人员是否到位、复产方案是否制定并落实、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并同步开展复工检查或条件确认。期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多通过电话、微信、钉钉等提醒、沟通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注意收集企业在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协调好企业人员取证、行政许可等事项。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不罚,对情节严重、存在主观恶意违反规定程序和要求、存在重大隐患不落实安全措施的,则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 作,切实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做到安 全风险管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以 此为契机淬炼干部队伍应对特殊条件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的综合能力,县安委办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推进复产复 工安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一)统筹工作全面部署。将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防汛防台防寒,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 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危化品使用单位深度 排查“十个一律”措施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按照“量化、细化、清单化”的要求,把各项重点工作细化具体化。

(二)准备充分层层落实。对各项工作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推动工作层层落实,建立闭环机 制。

(三)主动联系认真对接。加强与县企业复工复产专班和镇复工复产工作小组联系对接,就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的风险排查、方案制订、 安全检查、应急准备等事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确保各项工 作有序开展。

(四)落地落实逐家排查。企业复工复产工前要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危化企业按照“七个不开工”、其他企业“四个到位”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问题排查整改到位,有序复工复产。做到面上企业检查指导率100%,风险较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0%,高风险企业的抽查比例不低于50%,并在复工复产后15日内完成全覆盖、点对点的现场指导服务。

(五)快速优质精准服务。以服务体现管理,寓管理于服务,充分发挥数字化的优势,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积极发挥智慧用电、智慧安监等智慧工程作用,实施远程“线上体检”,组织专家开展“线上问诊”,提高数字应急保障作用。同时,依托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和专家队伍,为企业项目审批、安全许可审查等方面提供全面优质的指导服务。

(六)着远长效总结评估。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有关安全问题要及时总结分析,并做好评估,对好的机制和做法,要及时在面上推广,推动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工厂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市工业工厂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最大程度控制疫情传播,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复工复产总体要求。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延长20xx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工厂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工信办防疫〔20xx〕18号)文件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按照“成熟一个,复工一个;规范一个,放行一个;达标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形成《长垣市重点工业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白名单》(名单附后),白名单外的工厂企业不可复工复产。已复工复产的44家卫材加工工厂企业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要求的复工复产条件。

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工厂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并建立6类台账:

1、门岗入场(厂)登记台账(人员体温测量、进出车辆消毒)。

2、员工体温检测台账,建议全体人员每天不少于2次(测量体温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防护用品)。

3、车间、办公区、电梯间、厕所等公共接触区域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2次)。

4、食堂消毒台账(早中晚至少一次)。

5、职工宿舍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两次)。

6、工厂企业三类人员排查台账(日报告、零报告)。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准备好容纳足够数量职工的宿舍和食堂,确保能容纳所有职工集中食宿。备好四类防护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1、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口罩;

2、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消毒用品(酒精、84消毒液或其他含氯消毒液)。

3、备好体温计(必须有电子测温设备)。

4、备齐防护用品垃圾收储设备。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

工厂企业要安排员工集中食宿,根据满足集中食宿人员规模确定复工复产规模,避免非集中食宿人员参与工作及人员往返流动。对外来人员、原材料、车辆、工厂企业高管和工厂企业员工等进出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登记,市外返长人员隔离14天以上,根据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区别对待。必须掌握每名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6项要求,做好日常管理,保证所有员工佩戴口罩,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1、要明确防疫责任人。

2、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

3、不允许人员聚集、开大型会议、举行大型活动。若召开小型会议,人员间隔距离1米以上。

4、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和举报电话。

5、要制定职工就餐安全措施(采取分流就餐、单人单桌就餐,若无餐厅或不在餐厅就餐者不得扎堆就餐)。

6、要在工厂企业内部进行全员无死角疫情防控宣传。

(四)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

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拟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要向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详细的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和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内容,经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报市科工信局复审,批准后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由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工厂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四、复工复产要求。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工厂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工厂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对已复工复产的卫材加工工厂企业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监管。市电力公司要做好获批复工复产工厂企业的用电保障工作,对未经批准檀自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加强用电管控。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

(五)开展宣传工作。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春节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

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规定,我项目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预案。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2)消毒与检查:

(3)联络与上报:

(4)急救电话:120。

(5)其他成员: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学校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英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

习近。

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和2017年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省安委办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要求,确保我校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以良好的安全形势迎接党的十九。

顺利召开。

从即日起至10月底。采取我校自查自纠,并要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严格按照教育局安全办于7月7日挂上英德教育信息网“安全教育栏”的《月安全检查》进行排查整治,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重点检查课室、宿舍、饭堂、会议室、科学楼、实训楼等人口密集的场所;检查消防设施、建筑工地、悬挂物、保安设施、危化品和特种设备;检查安全教育台账、各类应急预案和疏散演练情况;检查食品安全。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科部要充分认识开展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落实人、财、物,集中力量和时间抓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制订方案,加强协作。各科部要根据各分管的部门实际,制订出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认真规划和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要求,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安排更多的.监管力量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排查整治,确保工作取得成效。要把检查工作落实到各班的班主任,保证不留死角,对“红色”、“橙色”的高风险等级风险点、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督促检查与整改。

(3)加强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各科部要充分利用班会、团队活动、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宣传栏、短信、微信等加强宣传教育活动,发动教师、家长参与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教师、家长、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开展紧急疏散演练活动。加强节假日值班值守和事故信息报告,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确保能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

(4)严格问责制度,严肃检查纪律。我校将安全检查和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学校年终考核的重点内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及材料报送工作将作为加扣分的重要依据,请予以高度重视。对各科部存在不履行职责、工作不扎实,组织检查工作不力,以致有重大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者对隐患治理督促不力,整改措施不及时不果断等情况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对在特别防护期内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较大事故的,予以严肃追责。

(5)加强信息报送。请各科部于3月18日前将本科部的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报总务安全处。

疫情复工复产生产方案

成立xx县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xx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xx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xx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xx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xx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xx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xx县公安局副局长。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审核疫情防控期间原有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的所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xx,传真:xx,电子邮箱:xx。

自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限上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围桌、堂餐),饮用水店,日常生活使用类的五金店,广电网络,汽车、摩托车维修及洗车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店,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自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理发)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网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图书馆,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产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必须做到以下“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一)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工作场所、生产过程和个人的防护措施,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建立进出企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场所内洗淋设施运行正常,对工作和生活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员工聚焦和集体活动,员工多的企业要实施错峰分散就餐、不得围桌就餐。

(二)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由企业自行组织本单位员工通过微信、网络课堂、视频播放、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培训,共同营造联防联控的浓厚氛围。

(三)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四)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的有关要求。

(六)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制度及预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落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组织复产复工,复产复工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

(七)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储备好3天以上的疫情防护物资(如口罩、消毒药水等),并严格实行在公共场所配戴口罩、每天早晚检测登记体温2次、每天对公共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企业检测发现员工体温有超过37.3℃的,要及时报告并处置。

(八)对来自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区内外疫情较严重地区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工,复工人员原则上由现在住在xx的人员组成,其他地方来xx参与复工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审批。

(九)所有复产复工企业如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到全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一经核实,一律关停。

(一)企业计划复工。

企业要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全有序快速推动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复产复工的通告》的相关要求和“九个一律”的复工条件,落实复工复产防控措施。

(二)企业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各乡镇(街道)到辖区所属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xx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到县市场监管局东湖办公区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员工情况登记排查表》《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三)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及申请材料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复工复产企业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若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审核同意后,将批准复工的企业名单反馈至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收集、审核乡镇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发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受理。

(四)审核通过,下达复工通知书。

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各个主管部门反馈的复工企业名单,核发复工通知书,并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主管部门协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进行定期巡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动态。若不符合要求,责令停工停业整改;若出现确诊病例,责令立即停工停业;若符合防控要求且未出现确诊病例,则继续生产经营活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未停业企业(粮油、水果、蔬菜、母婴用品(奶粉)店、燃气营业点)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做到“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县市场监管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上午12点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下午4点将《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反馈到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于每日上午12点将《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所有服务类企业)汇总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分派任务。

所有信息和数据请发至邮箱:xx,联系电话:xx。

附件:

1、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

2、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

3、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部门与行业对应表。

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1、节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计划2月21日至28日完成。

2、检查整改完成后,即可正常开展全面工作。3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内容。

2、对办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水、电、暖、通及封存车辆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对托管公司各矿点、厂区及值班区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

4、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部室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

(四)强化检查督导工作 各复工复产的部室、单位,要切实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位,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对人员不到岗、工作不落实及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

复工复产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用更加精准管用的举措、科学周密的方法,把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两手抓、同步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区域属地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全过程安全管理,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复工复产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把握大局,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树立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能有丝毫麻痹丝毫放松。督促各企业严格按照开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号令,建立疫情防控组织,配备防疫物资和设施,提前摸底排查,对返开人员分类管理,每天监测职工健康状况,分散办公、错峰用餐,减少人员聚集;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工作场所的通风与消毒,加强个人卫生与防护,做好宣传教育与培训。

(二)动态掌控,实行开停工企业清单式管理。要全面掌控重点企业节后开停车情况,实行分类型动态化清单式管理。各责任科室要抓紧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进行一次工作对接,结合原先工作台账和掌握的情况建立清单,跟踪区域内企业生产运行、开工停工状况,及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在梳理有序复工复产企业清单时,同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检查和条件确认。

(三)及时高效,开展针对性的复工复产风险研判。各责任科室要全面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一是再评估已复产企业的安全风险。重点对复工率较高的防护用品及原辅材料、洗涤用品、粮油批发、电力、供水、环卫等企业和新能源、供气、污水处理等风险相对较高的已复工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综合评估。要深入研判突击生产和临时转产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施工安全,通过再评估找准薄弱环节,补强安全措施,保持现有生产经营运行安全状态。二是抓好区域复工复产的分类指导。各责任科室要综合考虑区域整体安全风险。既要防止因赶工、抢工等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也要避免关键企业迟迟不复工引发的区域性产业链供求失衡等系统性安全风险;既要重视用工紧缺造成的未经培训仓促上岗等普遍性问题,也要关注因物流受阻、下游不开工造成的危化品胀库等特殊风险。三是对标对表排查复工复产企业风险点。危化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停车、检维修、动火等特殊作业风险。食品、工贸铸造、建材等企业要高度关注涉氨泄漏、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粉尘爆炸、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风险。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季节性风险特点,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风险隐患排查指导要制订清单、建立台账。

(四)严格条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要按照“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对强行复工的一律严肃追责。一是继续加强突击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要高度关注临时转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要继续加强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要督促生产次氯酸钠、双氧水、酒精等可用于医用及环境消毒产品的危化品企业加强装卸管理,严格落实散装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二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管控。园区安委会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工矿商贸企业要通过危化品大数据平台、智慧安监等实时监控企业复产动态,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线上预警提醒,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线下精准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企业“七个不开工”要求和复工复产报告、安全条件审核确认制度;工贸铸造、食品加工、建材等行业企业根据自身行业领域的特点,坚决做到“四个到位”,即风险研判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培训教育到位、应急处置方案到位。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领域要持续关注高层建筑、群租房的消防安全。三是继续加强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各责任科室要按照开安委办〔20xx〕5号文件要求,继续抓好企业员工宿舍、居企隔离点、应急隔离室等的消防安全工作。园区消防工作站要对防疫重点场所全面组织开展一对一上门排查,做到所有重点场所每3天轮回服务指导1遍。安环科要继续加强对瓶装燃气使用环节、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员工宿舍建筑安全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燃气燃爆和民房坍塌事故。

(一)风险评估阶段。各责任科室要分类建立企业复工复产清单,准确及时动态掌控复工复产时间、人员到岗、复产准备情况,记录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完成一次针对性的风险评估,梳理问题清单和对应的措施计划,形成风险评估报告。2月20日前,由安环科统一汇总,以电子稿形式报县安委办。

(二)检查指导阶段。各联系企业干部要结合“三服务”全力组织检查指导服务各项工作。要融合检查与服务同步并重,突出指导服务主基调。要切实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对标对表自查,重点自查主要负责人是否到位、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安全负责人是否到位、关键岗位操作人员是否到位、复产方案是否制定并落实、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并同步开展复工检查或条件确认。期间,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联系企业干部要多通过电话、微信、钉钉等提醒、沟通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注意收集企业在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协调好企业人员取证、行政许可等事项。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不罚,对情节严重、存在主观恶意违反规定程序和要求、存在重大隐患不落实安全措施的,则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至疫情结束)。疫情结束后,各企业、各责任科室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深入分析疫情情况下安全风险防控的得失,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形成可借鉴的制度和机制,并加大力度推进隐患问题整改。在疫情结束后5天内,经济发展服务科要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工作台账,安环科将工作总结材料书面稿及电子稿一并报送县安委办。

各责任科室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切实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做到安全风险管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以此为契机淬炼干部队伍应对特殊条件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能力,县安委办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推进复产复工安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一)统筹工作全面部署。将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防汛防台防寒,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危化品使用单位深度排查“十个一律”措施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按照“量化、细化、清单化”的要求,把各项重点工作细化具体化。

(二)准备充分层层落实。对各项工作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推动工作层层落实,建立闭环机制。

(三)主动联系认真对接。加强与县企业复工复产专班联系对接,就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的风险排查、方案制订、安全检查、应急准备等事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落地落实逐家排查。企业复工复产工前要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危化企业按照“七个不开工”、其他企业“四个到位”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问题排查整改到位,有序复工复产。做到面上企业检查指导率100%,风险较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0%,高风险企业的抽查比例不低于50%,并在复工复产后15日内完成全覆盖、点对点的现场指导服务。

(五)快速优质精准服务。以服务体现管理,寓管理于服务,充分发挥数字化的优势,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积极发挥智慧用电、智慧安监等智慧工程作用,实施远程“线上体检”,组织专家开展“线上问诊”,提高数字应急保障作用。同时,依托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和专家队伍,为企业项目审批、安全许可审查等方面提供全面优质的指导服务。

(六)着远长效总结评估。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有关安全问题要及时总结分析,并做好评估,对好的机制和做法要及时在面上推广,推动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复工复产

县政府、县能源局:

针对贵局201x年2月2日下发的《府谷县能源局关于切实做好201x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府能发【201x】13号)文件,我矿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对井下各个生产系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对春节期间安排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对井下排水、顶板观察、气体检查、机电维护工作;从201x年2月16日开始对全矿入井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对原来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完善。我矿严格按照府能发【201x】13号文件进行全矿安全自查,现已具备复工条件,恳请上级部门来我矿进行复工复产验收。

特此申请!

复工复产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力做好春运返程高峰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省疫情社防组交通工作专班《关于统筹做好道路客运疫情防控和恢复市际班车客运等运输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委孙志刚书记关于“尽快恢复全省生产生活秩序”“千方百计稳定就业,抓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保障”的要求,经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全面有序恢复我州道路客运及城市公共交通(含出租车,下同)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按照“防运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周密部署”和“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强化属地监管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严格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立即恢复全州道路客运及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一)立即恢复交通运输畅通。全州所有已关闭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必须全部解除封闭开放通行;所有交通检疫卡点,除省界卡点(含省际国、省、村、便道,以及高铁、普铁、机场)外,州内其他交通卡点立即撤除。

(二)立即全面恢复市际班车客运、县际县内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客运。

(三)省际班车、省际市际包车客运。各县(市)要按照“保重点、精准化、高效率”的原则,按照“一线一方案”、“一车一方案”的要求,科学制定恢复计划、细化运输方案实现运行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确保满足一旦开行条件,能够立即疏运旅客。返岗农民工运输,可按照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方式组织,按照规定填写上报《农民工返岗包车任务计划表》、《贵州省外出务工人员健康善承诺登记表》、使用《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等。

(一)严格通风消毒。要督促指导经营者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肺炎机制发〔20xx〕13号),参照《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做好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车辆行驶中适度开窗保持车厢通风。

(二)强化监测排查。一是道路客运及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场站等交通运输一线工作人员、司乘人员上岗前必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3℃,不得上岗工作,并居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排除感染风险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客运场站积极配合协助当地卫健、公安部门严格落实进出场站乘客体温检测工作,对体温超过37.3℃的乘客要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健部门。三是疫情期间道路客车、公交车每车增派安全乘务员一名,负责对上车旅客进行体温检测、登记信息等,体温异常乘客不得上车,并告知乘客回家观察休息,及时向社区报告情况。

(三)严控车辆乘座率。一是要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加强售票管理,严格控制省际市际客运包车、市际班车客座率不超过50%(市内运行、保障员工通勤的包车除外),尽量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座,并预留车厢后2排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二是城市公交车辆载客应引导分散乘坐,降低载客率。三是出租车一律不得拼客。

(四)严格信息登记。所有乘坐班线客车、客运包车和公交车等出行的乘客,要采取多种方式,采集乘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到达站居住址等信息,并按照车次、班次分类收集后,按照规定转交卫健部门。

(五)强化途中事后防控。一是乘客乘车、驾驶员驾驶期间必须100%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可拒绝进站、乘车。二是各道路客运企业要提前为司乘人员提供全程沿途留验站设置情况,对乘坐交通运输工具途中发热的乘客,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自身及乘客的防护工作,并以最快方式将发热乘客送至留验站。三是所有道路班线客车要严格执行“点对点、一站式”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客运包车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不得途中上下客。四是包车客运不得私自组客上客,车辆须经就近客运站进行消毒。

(六)严格客运站“五不进站九不出站”管理。客运站要加强进入站场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审查把关、登记,在原“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基础上增加:乘客体温检查超过37.3℃不进站、未佩戴口罩不进站;驾乘人员未佩戴口罩不出站、车辆客座率不符合要求(未分散就座、未预留后两排座位)不出站、乘客信息登记不完整不出站。

(七)充分做好防疫保障。一是强化防疫保障。提前筹备好恢复营运所需的'口罩、测温仪、消毒水、手套等物资。积极争取县(市)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保障交通运输一线防疫物资需求。二是强化人员保障。加强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相关疫情防控操作规程和措施的培训,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对从业人员信息进行逐一摸底排查,确保符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三是强化需求保障。各县(市)要提前做好旅客流量就向的预测工作,按照按照需恢复的要求,根据实际客流量,合理调度运力班次,尽量集中运输;公交企业可根据乘客出行需求,分阶段采用灵活调度班次、开行区间车、大站快车等形式,保障公交出行。四是强化车辆保障。要提前按规定做好运输车辆技术性能的检测维护保养、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车辆带病运营,严格车辆动态监控,保障车辆运行安全。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协调抓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主动补位,积极作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部署,抓好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县(市)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确保配合到位,措施到位。加大对客运市场的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营运、站外上下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责任追究。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交通工作专班即日起将各县(市)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地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厉追究责任人责任。

疫情复产复工方案

根据《上海市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三版)》《关于分区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快防范区内商业网点恢复经营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制定金山区超市卖场复工复市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防范区内的超市卖场。员工应来自防范区,原则上不允许跨镇流动;确需跨镇流动的,须实施闭环管理。

1.落实主体责任。超市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和常态化防控工作,完善疫情防控方案,确保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洗手液等适量防疫物资储备。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全覆盖进行场所安全检查,确保各项设施处于安全适用状态。

2.规范环境消杀。超市应在恢复经营前,按照《大型商场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对场所环境开展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对重点区域逐一开展消毒,做到不留死角、应消尽消。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公用洗手间、电梯扶手等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至少每两小时消毒一次,做好场所消毒记录和台账。保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定时对空调系统清理滤网、对进出风口进行消毒,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

3.严格人员管理。超市员工每天应扫场所码,强化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当前做好“1+1”核酸检测工作,即上午开展1次抗原检测,下午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及时汇总上报检测结果。如遇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指令调整的,以最新发布指令为准。在上岗过程中应落实好“三戴”措施(佩戴好手套、面屏、口罩)。应以签署责任书等方式承诺依规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检测异常的,按照规定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员工往返居住地与工作地之间,应合理规划交通路线,点对点通行,并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4.强化进门查验。超市应在经营场所门口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相关提示和要求,合理设置进出通道,在每个入口设置“场所码”和健康核验一体机“数字哨兵”并安排专人管理。按照“应设尽设、应扫尽扫”要求,场所内各店铺均需设置“场所码”并加强查验。对符合“一戴三查”(戴好口罩,查验随申码、行程码、规定期限内的核酸阴性报告)条件的顾客,允许其进店消费。对不使用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顾客,应登记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并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5.注意限流限距。超市应在收银台、电梯等候区域等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合理设置顾客最大接待量,加强客流管控,做好分流引流、限流,原则上按照顾客流动区域每4平方米容纳一名顾客的标准测算限流人数,当场所内顾客总量达到限额时,应停止顾客进入。倡导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鼓励提供网订店送、无接触交易等便利服务,防范人群聚集。

6.加强进货管理。货运车辆行驶路线和装卸货场所应相对固定,外来人员非必要不进入,如有外来送货车辆,应查验司乘人员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做好货物进场索证索票管理,严格按要求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台账记录。

7.加强应急处置。出现抗原、核酸检测异常或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属地政府,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隔离、流调等工作,最大限度控制突发事件的扩散和外溢。

便利店、生鲜菜店、水果店、食品店、药店、母婴用品店、日用品店、烟杂店、书店(含文具店)、电器专卖店、农资店参照本指南执行。如遇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调整的,以最新发布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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