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文集读后感(优秀19篇)

时间:2023-12-12 21:57:07 作者:GZ才子

读后感是我们在阅读过程中形成的对作者思想、观点和艺术手法的个人理解和感受的表达。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深入浅出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思考和启发。

作文《汪曾祺散文集》读后感精选

汪先生的文学造诣以及生平轶事实在用不到再复述了。那些可以百度,可以自己去考究,而我只想细细体会那些文字之间表达的生活之美好。

活着,其实是一件很俗气的事情,油盐酱醋茶,吃喝拉撒睡,但是精神的丰富又可以让生活变得格外美好。

《我的家乡》中,有一段提到舵楼中住着家眷,多数年轻带着孩子。脑补这个画面,禁不住想,为什么都是年轻的女人。是不是因为撑篙的汉子多半也都是壮年,不年轻,哪里有力气,一步一步走过运河。古铜色应该是晒的,不说话应该是习惯默默从船头走到船尾吧。

“这只船辛苦了很久,它累了,它正在休息。一只新船造好了,油了桐油,过两天就要下水了。看着崭新的船,叫人心里高兴——生活是充满希望的。”

喜欢这一段,船航行很久,工作了很久,所以累了要休息,可能还会生病,需要治疗修理。而新生的船,刚刚披上新装,可以下水开启自己的新生活,怎么不让人兴奋。所以看着这样的事物,让人感觉充满了希望。有次晚间和朋友去散步,途经的一段小路边的路灯亮的很整齐,唯独有一个在哪里闪烁,或明或暗。我一时兴起,问朋友,你看那路灯会想到什么啊?朋友也很直白,就说,啊。那说明这个路灯的启动器坏了呀。发挥不稳定。需要换一个。哈哈。当时我就笑出声来。我就十分得意地开始描述起来,你看大家都在好好工作照明道路,就它一个在偷懒听音乐,还听的很有节奏,禁不住摇头晃脑,所以才会闪啊闪啊的。朋友听了也开始笑起来。这么一想似乎是真的。你看它闪两下,好像亮起来,又立马暗了一瞬。好像跟音乐节奏在打拍子~又想起每天在马路上遇到的洒水车,通常都是开的慢慢悠悠,然为了回避行人还会放着同样慢慢悠悠的音乐,我就会觉得它很快乐。这种感觉可能只有我自己会有吧,和朋友一说。她倒是有着截然相反的想法,你有没有在炎热的大中午,有事赶着路,人困乏不堪,想睡觉却骑着小电动车等着洒水车开过去。那么慢的车速,那么慢的音乐,简直烦死人啦。是啊,那样的情景下,即便只是听朋友说我也会觉得不耐烦了呢。

‘江浙一带人见面问起我的籍贯,答云高邮,多肃然起敬,曰:“你们哪里出咸鸭蛋。”好像我们哪里就只出咸鸭蛋。

看到这儿,就禁不住想笑,因为就连我身处皖北这块地方,也常听见菜场有着“高邮~~青皮”的小喇叭每天不知疲累的放着,让高邮出咸蛋的概念深入人心。曾经爸妈之间言语略有争执,然后就听我爸一句直喷我妈,“哼。你就是高邮的!”高邮的?高邮的什么?上一秒我妈还在据理力争。下一秒就在纳闷。啥事高邮的?一边围观的我也是一脸懵。只有我爸一脸洋洋得意喊了句,“高邮~~~青皮~~“然后就被我妈暴打了。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汪先生的书,拿到手之后,居然不忍快速读完,只想在自己所谓的好时间,悠悠体会字里行间的美好,所以只写了这一篇。

《汪曾祺散文集》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汪曾祺散文》。这本书收录了汪曾祺先生的散文,包括他的日常生活、美食、自然环境等方面。这里面,我最感兴趣的是“美食”这方面。

书中记录了许多美食,如高邮鸭蛋、蒌蒿等。虽然这些都不是像海参、鲍鱼这样的顶尖食材,但作者运用了多种描写,如写蒌蒿的视觉描写:“蒌蒿……粗如笔管,有节,生狭长的小叶,初生二寸来高”;写咸菜的味觉描写:“不咸,细、嫩、脆、甜”;写做枸杞的动作描写:“用开水焯了,切碎,加香油、酱油、醋,凉拌了吃。”这些细致的描写,体现出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美食的热爱。

我和汪爷爷一样,也热爱故乡的美食。我的母亲是福建福州人。那里的特色美食有拌紫菜、南煎肝以及各种海鲜。每次去闽菜餐馆吃饭,如“莆田”、“景福轩”,我都喜欢吃这些海产品,如蒸大黄鱼、煎海蛎,因为这是家乡的味道。蒸大黄鱼用的清蒸手法,将鱼的本味保留到极致,是一种鲜味,再浇上酱油,使咸、鲜融合,是闽菜常见的味道。灯光照射下,鱼皮表面金黄得发光,异常漂亮。煎海蛎是把海蛎裹上蛋液,煎成一张大饼,既有海的味道,又有蛋的香味。海蛎非常鲜嫩,正宗的闽菜中的海蛎是要用捞完不久且无沙的。这是我的家乡菜——闽菜!

我的家乡菜,无论我品尝过什么美食,我都不会忘记你;我的故乡,无论我走到什么地方,我一定会记住你!

《汪曾祺散文集》读后感

汪老懂得真多,天上地下,古往今来,好像没有什么是他不知道的,什么都能谈。语言简练,读来畅快,幽默风趣,常使人发笑。是阅遍天下事的人才能有的通达智慧和平和。汪老在《泰山片石》里也有表态,“我对一切伟大的东西总有点格格不入”,“泰山是强者之山,我不是强者,不论是登山还是处世。我是生长在水边的人,一个平常的、平和的人”。比起腾龙,我更喜欢潜龙。

书中有极大篇幅讲到吃,汪老该是神农尝百草似的什么都吃过。这吃不是囫囵吞地吃,食材、做法等等在他这儿都有研究。有些重口味食物也着实让我开了眼界。酸甜苦辣咸都去尝一尝,口味杂些好,对待文化也是一个道理。有人说在吃上耗费太多精力的国家不会有太大出息。不管有没有出息,爱吃、会吃的人一定是可爱的。关心粮食和蔬菜,多么难得的悠闲和松弛,是生活的气息,人的气息。

人事上,汪老也很看得开。《多年父子成兄弟》那一篇对家庭关系的看法,我极为赞同,比如今这些老人明白多了。《名优逸事》里写道“说实话而使人笑,才是一个真正的丑角。喜剧的灵魂,是生活,是真实”,对喜剧的见地实在深刻。还有那“饭后打球练盲肠”、“空前绝后鞋”,叫人忍俊不禁。

汪老的散文就像百科全书,用最轻松的方式带你游历人间,收获颇丰。唯一难受的点是生僻字和不知道的事物太多,查得好辛苦。

《汪曾祺文集》读后感

静谧的午夜没有华灯初上的妖娆与生动,亦没有闹市聒噪的人群和喧嚣的汽笛,只有静静的音乐和一本略有些陈旧的《三毛文集》读着《撒哈拉大沙漠》、《雨季不再来》、《哭泣的骆驼》……我仿佛置身于了另一个天地,朦胧中,这些文字像一团火一样笼罩着我,三毛对生活的热爱,对生命的诠释,让我震撼。

“生命,在这样荒僻落后而贫苦的地方,一样欣欣向荣的滋长着它,并不是挣扎着生存,对于沙漠的居民而言,他们在此地的生老病死都好似是如此自然的事。我看着那些上升的烟火,觉得他们安详的近乎优雅起来。”三毛就是这样一边在那一望无垠的撒哈拉大沙漠感受着沙漠生活一边用她优美的文笔记录生活,以前不明白,在那一望无垠,物资匮乏的沙漠里,三毛何以能生活的那么多姿多彩,何以创造那五彩缤纷的快乐。但是当我读完了《撒哈拉大沙漠》,我终于明白,一切只源于热爱。沙漠里不富裕,沙漠里的人们没有受过什么教育,是非观念混乱,一些行为让人无法忍受,沙漠里依旧残存着奴隶制度,沙漠里总是有那些让他又爱又恨的人,但她依旧固执的住在那里,也许是因为荷西,也许是因为沙漠。撒哈拉沙漠虽然没有鲜花没有清泉,但是有三毛,三毛爱生活,爱万物,爱追求,只要三毛在的地方一切都能靓丽起来。在三毛的眼里,仙人掌就是鲜花,骆驼骨骼也是一件工艺品。在她灵巧的双手下,破轮胎成了最舒适的沙发,棺材板也变成了一件件精巧的家具,常人眼中的废物,经他改造,全成了宝贝,我觉得,三毛有一种能力,她能化腐朽为神奇,这样的三毛怎么能不吸引人。

“一个生命,不只是有了太阳、空气、水便能安然的生存,那只是最基本的。求生的欲望其实单纯,可是我们是人类,是一种贪得无厌的生物,在解决了饥饿之后,我们要求进步,有了进步之后要求更进步,有了物质享受之后,又要求精神的提升,我们追求幸福、快乐和谐、富有、健康,甚而永生。”读到这句的时候,往往是触及了生命的痛处,在那些无所适从的日子里,我们是满足了基本生存以后就该百无聊赖,虚度着光阴年华吗?正如三毛所言,我们要求进步,生命的过程,除了享受,更要踏踏实实的.要求进步,也许从某种层面说,这就是积极地享受生活。

《三毛文集》就是三毛一生经历的写照,有苦有乐,作品语言通俗易懂,读她的文字,如同听一位久违的朋友娓娓而谈,她的话语字字珠玑,许多文字故事让人感受着“生如夏花”的壮烈,这种对生命的热爱激人奋进;也许读她后期的文字,会让人不由自主的落泪于字里行间涌现出“人生如梦”的悲哀。这样的差异,让我更加珍惜现有的一切,努力从平凡中寻找乐趣,享受这生命的珍贵。

汪曾祺散文集读后感字

汪曾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当代文坛巨匠,抒情的人道主义者,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沈从文先生的入室弟子,最浪漫的散文集,最值得品味的浪漫作品,最值得回忆的艺术与生活的代表作。能与这本书相遇,更是小女子的荣幸。

古往今来,描写吃的文章倒是不少见,像老舍的《骆驼祥子》啊,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啊,许多许多,更是将美食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汪曾祺先生的吃却更别具一格。虽平淡,像菜谱一般,却处处流露出人间真情,引来无限遐想。

我原本就爱好美食,以至于入神般去品味这篇文章,更是受益匪浅啊!内容呢,都是生活中的食物,而汪先生却写的行云流水,妙笔生花。例如在《故乡的食物》一文中,开头引用郑板桥的话:“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听着这句话,有种特亲切的感觉,炒米比较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一般吃泡炒米,是要抓上白糖的,这便是郑板桥话中的含义。

还有种食物,叫“焦屑”,就是用糊锅巴磨成碎末。它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无论是炒米还是焦屑,除了方便,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应急。当时,县境内开了仗,我们用这种食物度过的。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焦屑温暖着彼此的心灵。令我感到敬佩地是,作者在如此乱境之中,依然淡定从容,乐观安静,像文中说的:“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很好玩。”真是乐观啊!也是如此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啊!

在作者的吃的部分中,用简单的话语,写出了各种美味佳肴,可以称他为美食家了。

在这本书中,内容有叙事的,有抒情的,有释理的,这些散文文笔细腻,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中又渗透着作者丰富的社会生活和复杂的内心世界,真可谓一部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

作者:娄树娟。

公众号:大张庄中学。

《汪曾祺文集》读后感

开学没多久,老师给我们每人买了一本《老舍文集》,要求我们在家认真看这本书,做好读书笔记。于是它很快成了我的好朋友,几乎陪伴我每天进入梦乡。

虽然现在我并没有把整本书看完,但我有许多的心得体会想一吐为快:

首先,我对作家十分敬佩。当他们已经成名时也并不因此而骄傲,仍然虚心地向其它高手请教,虚心地写好每一篇文章。今天,虽然我们生活在幸福的21世纪,虽然我们接受着比前人物质条件更好的教育,可是我们又有哪一点比他们做得更好呢?即使我们获得过一些微不足道的奖项,但他们以前的成就也许就是我们长大后学习的标杆!

其次,我想对作家说:亲爱的老舍先生,今天你的作品已经成为了我们全国甚至全世界学习的榜样,我们都十分崇拜您,到处都拿着您的书,爱不释手,谢谢您!可是今天,在全国各地还是有许多人不愿放下手机,认真看书。在此,我想呼吁:朋友们,看书吧!书是心灵的伴侣,是一生的伙伴!如果你沉浸在游戏里就会无法自拔!潜心看书,珍惜时间吧,不要让青春年华浪费掉!

感谢老舍先生,感谢您带给我们的一篇篇优美的文章,滋润我们童年的成长。

汪曾祺文集读后感

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曾祺就是一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他的文集800字读后感: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

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

《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

《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

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

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

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

此外,可以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非常地内敛谦恭自省。

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

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

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

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

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

如果我一直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

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后来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一定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可以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择。

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

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必须淡化。

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

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

没有失去的人是不知道其宝贵的地方和意义的。

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

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

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汪曾祺是个很特殊的作家,他的文章很浅显,乍一看他的意思会容易明白,但是他文章的深层次的意境需要读者一品再品。

汪曾祺的故乡在江苏的高邮,高邮以它的咸鸭蛋着名,按汪曾祺自己的说法他的老家实在徽州。

他的家境很是殷实。

《我的高邮》是汪曾祺回忆性的散文,书中为我们展现了高邮的风土人情,平实易懂的文字为我们勾勒出一幅幅生动的生活画面,同时画面中所带有的情感也是最真挚最动人。

书中的散文最让我感动的是《我的母亲》,汪曾祺描写了三位母亲br/

一位是她的生母,一位是他第一任的继母,还有一位是他第二任继母。

文中集中笔墨刻画了第一任继母的形象,因为她陪伴汪曾祺成长,不是生母更似生母。

汪曾祺的母亲在他三岁那年便不幸得了肺病过世了,因为年纪小的缘故他对生母并没有多少的映像,只是通过母亲的画像和母亲养病时所住的“小房”里面母亲所留下的遗物来回忆过世的母亲。

汪曾祺是幸运的,他和他第一任继母很投缘,继母很喜欢他,对他如视己出,每次归宁回家都会抱着他和他同乘一辆黄包车回家;当汪曾祺忍不住大便,弄在了裤子里,继母帮他洗裤子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这份感情恐怕连很多亲妈都是望尘莫及的。

文章中汪曾祺并没有多提自己对于继母的感情,他只说“我可怜她,也爱她。

这是需要多少的付出才会让一个孩子心里明白自己的爱。

很不幸,他的继母也死于肺病。

第二任继母嫁给汪父的时候,汪曾祺已经十七岁了,所以感情并没有之前的一位来得深厚。

但是他依旧很敬重她,因为在汪父最困苦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的就是她。

我想他们之间的亲情过多是一种客气。

汪曾祺是个细腻的人,他善于观察生活中的一些微小的细节,他把自己对于故乡高邮的爱幻化为笔下的文字,用质朴的语言为读者描绘了他记忆中的高邮,他所热爱的高邮。

他记得高邮的过去同时也喜欢高邮的现在。

也许正是因为高邮质朴的民风影响了汪曾祺的笔风,让他的作品“接地气”,充满了生活的气息,而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文艺吧。

汪曾祺散文集读后感字

在任何情形之下,那座小花园是我们家最亮的地方。

虽然它的动人处不是,至少不仅在于这点。

每当家像一个概念一样浮现于我的记忆之上,它的颜色是深沉的。

祖父年轻时建造的几进,是灰青色与褐色的。

我自小养育于这种安定与寂寞里。

报春花开放在这种背景前是好的。

它不至被晒得那么多粉。

固然报春花在我们那儿很少见,也许没有,不像昆明。

曾祖留下的则几乎是黑色的,一种类似眼圈上的黑色(不要说它是青的)里面充满了影子。

这些影子足以使供在神龛前的花消失。

晚间点上灯,我们常觉那些布灰布漆的大柱子一直伸拔到无穷高处。

神堂屋里总挂一只鸟笼,我相信即是现在也挂一只的。

那只青裆子永远。

眯着眼假寐(我想它做个哲学家,似乎身子太小了)。

只有巳时将尽,它唱一会,洗个澡,抖下一团小雾在伸展到廊内片刻的夕阳光影里。

一下雨,什么颜色都郁起来,屋顶,墙,壁上花纸的图案,甚至鸽子:铁青子,瓦灰,点子,霞白。

宝石眼的好处这时才显出来。

于是我们,等斑鸠叫单声,在我们那个园里叫。

等着一棵榆梅稍经一触,落下碎碎的瓣子,等着重新着色后的草。

我的脸上若有从童年带来的红色,它的来源是那座花园。

我的记忆有菖蒲的味道。

然而我们的园里可没有菖蒲呵?它是哪儿来的,是哪些草?这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

但是我此刻把它们没有理由的纠在一起。

“巴根草,绿茵茵,唱个唱,把狗听。

”每个小孩子都这么唱过吧。

有时甚么也不做,我躺着,用手指绕住它的根,用一种不露锋芒的力量拉,听顽强的根胡一处一处断。

这种声音只有拔草的人自己才能听得。

当然我嘴里是含着一根草了。

草根的甜味和它的似有若无的。

水红色是一种自然的巧合。

草被压倒了。

有时我的头动一动,倒下的草又慢慢站起来。

我静静的注视它,很久很久,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有时,不在意,怜惜它的苦心,就算了。

《汪曾祺文集》读后感

那是最浓烈也最甘醇的美酒,岁月的蹉跎亦不曾泯灭其原始的野性分毫。炉中的沉香屑燃得正旺,透过酒盅边精致的孔环,你迷离了醉眼,向我问道:“世间有没有一座城市的陷落只为成全一段倾城的恋情?”我无言以对,才发现,是泪水浸得书卷沉甸甸。

三十年代,上海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云朵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整座城市在霓虹与陋巷交错间晕染,点点的光像半空中漂浮着的茧,包裹着不同的情绪。

相思黄叶落,白露点青苔。多情的女子呵,泠泠的白露,莫非是积蓄的泪水,为何不能畅流?千百度的回首,灯火阑珊处依旧一片寂寥。年年岁岁花相似,孰知岁岁年年人已不同。等得累了,也倦了,收起流不尽的相思红泪掩进一隅,静观人间百态,世事沧桑,只微牵嘴角,冷笑不发一言。

你用一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拈起了笔。

残缺如你,《倾城之恋》并不是一个浪漫动人的爱情故事,是一场男挑女逗欲擒故纵费尽心机的把戏和交易。面临生存的焦灼和无奈,白流苏用残存的青春下一次最后的赌注。在新旧生活和中西文化相悖相缠下滋生的范柳原,游戏人生,周旋于女人之中。彼此都把对方看得通透。而城市的突然陷落,使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当世界复归于平静以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不是又会成为一个梦幻。

倾城的.恋情在苍凉的二胡声中展开的“中国情调”,又在二胡声中结束,像一座雕刻精工的翡翠。

或许,月亮也曾是欢愉的,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着点凄凉。

你的笔,触及着人性深处所有隐秘的角落,书写着对脆弱人性的深邃洞察,对人性趋恶的敏感透视。人性,在你的笔下,从来就是另一番景象。

《金锁记》是文集中文化内蕴最为丰富的作品。门第森严的“家”对曹七巧来说是一座布满陷阱的丛林,由于情感的空缺,人性中的阴暗潜滋暗长,强烈的占有欲和疯狂的报复欲,使她由金钱的牺牲品沦为金钱的奴隶,成了一个幽灵禁锢在精神的炼狱里的疯子。

金钱,它如锁链一样锁住了年轻的心,锁住了美丽的梦,更锁住了灵魂。

人性的力量可以如此惊心动魄,让人不寒而栗。好像一个洞悟人生而又难以接近的眼睛,正阴郁而又刻薄地注视着灵魂深处。

写于针尖上,刀尖上,舌尖上的犀利、细碎、冷漠,在苍凉的铺叙中,弹性而触动心灵。

“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两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爱情的诗意被消解殆尽。有着“柳下惠”的美名,留学而归的佟振保与友人之妻姘居,极尽欢情。但当王娇蕊禁不住当了真时,他却逃之夭夭,抽身而退。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的。终是娶了性情保守言行迟缓的女人做妻子。

多年后的偶遇,娇蕊对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

佟振保,这个一向自诩顽硬的男人,竟猛地涌起了令人诧异莫名的泪水,滚淌着,同时裹杂着难堪的妒忌。

“软弱的凡人”最难战胜的是自己心中的魔障,便在双重人格中摇摆挣扎一生。

爱情的本质,或纯粹,或复杂,也许本就缺少诗意。

红尘里浮浮沉沉的梦,捉不住,只能叹息着时光太匆匆。十八春,半生缘,像风来了又走,让心满了又空。小茶馆内,嘴唇在颤抖,声音也在颤抖:“世钧,我们回不去了。”也许,住在心里的那个人,注定要藏在泪中。我想起多年前的那封信:我要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什么时候,不管是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爱情应该是世俗的、现实的、生活的、缠绵的、琐碎的。所以我们看得到,曼桢与世钧的爱情,发生于小饭馆,发生于吃饭的时候。表达爱意的举动,是在夜色中,冒雨雪到郊外,去为曼桢寻找丢失的一只手套。可是,爱情也是充满遗憾的。

《十八春》,是一段漫长的不了情。

你站在街角,吹着风,看着车马吹成了流云,看着人群吹成了飞鸟,看着过往吹成了回忆。也许每个女人都有过这样一段绮丽的经历,外表平静似水,内心却敏感得如丝绵蕴着胭脂,轻易就洇得一塌糊涂。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你所遇见的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你只轻轻地问了句:“噢,你也在这里吗?”那个人,曾经让你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心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爱》,这样一个故事,凄美而感人。潜在的情感穿越各种迷离,一生永不褪色。“噢,你也在这里吗?”轻轻的,话语简洁得连一个字也容不下去。无声的美让人感到缺憾,以至于历尽种种苦难之后,这种美变成生命唯以回味的爱恋,现实的无奈同时让这份爱恋倍受时间无情的煎熬。

寂寞开在纯净里的诗意,唇齿生香。

《传奇》,忧郁、敏感、见棱见角。《流言》,乐观、好奇、见情见趣。集大雅大俗于一身。散文中,我们看到一个穿梭于市井中的地地道道的女人,随意坦率,有滋有味地展现着,律动而鲜活。不畏之嫌,也可童言无忌。《私语》中,“我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我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在上海有自己的房子,过干脆利落的生活。”字里行间跳跃着市井气息,可尝、可闻、可看、可触、可感。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天才梦》里的句子充满沧桑感,却如此深刻。《有女同车》,“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又是多么高明,极具况味。

你说:“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

封面上的你着一袭华美的旗袍,流光溢彩,是浓得化不开的绿。细细长长淡娥眉,斜飞入鬓,灵灵清清碧水眼,欲说还休。

那最浓烈也最甘醇的美酒,入口,随舌,在胸间绽起火焰。炉中的沉香屑已燃尽最后一丝氤氲。墨绿旗袍包裹下的玲珑女子,才气逼人,转身离去,微笑缓缓溢上嘴角......

张爱玲,有一刹那,我看到了你极爱的那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写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这应该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跟着自己手下的人一起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一个原因吧。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条小学校苇塘后的臭水河里打鱼。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再看看作者描写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应该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生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包袱,压得他们喘不过来气,想必,他们应该刚开始是很伤心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麻木了,没有了情感。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面对日渐窘困的生活,他反抗过,他努力过,但最终,还是屈服在了生活面前,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了情感般,如同行尸走肉地活着。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子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映出了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十五六岁的女儿,代替了她,跟着父亲一起捕鱼了。最令人看着心寒的,就是对女儿外貌的描写。那臃肿的大衣,那不合身的皮罩衣,那不符合她年龄的捕鱼的动作,看出了日子的凄凉。她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明明还是应该无忧无虑的与同龄人一起上学玩耍的时候,明明这么沉重地生活还不是她该承受的,但只因为社会的压迫,担子全都压在了她和她父亲身上。本身就沉默寡言的父亲,因为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也变得更加沉默了。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希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快乐与悲惨交织在一起的。因为远离城市,身上生活的担子也变的更重了。但悲惨的生活却压不倒某些人对生活的渴望与希望。我想作者在后文就是提到了那些对生活充满希望和善良的人民。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人间草木》第一篇就是《花园》。读了几遍,每次都是一边读一边笑,一边读一边叹,一边读一边摇头——唉,天籁之作啊,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呢。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

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文章开头并没有讲花园,而是讲老宅,灰青色、褐色与黑色的老宅,充满了影子的老宅。试想,在这种背景下开放的报春花,深红、纯白、碧蓝、紫红、浅黄等色的报春花,“它不至于被晒得那么多粉”,更何况,还有花园,色彩斑斓,鸟语花香,能不美吗?这是对比的美。讲桂花,是这样写的:“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这是意境的美。写腊梅,“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和白磁碟子以及穿花时立在身边头上戴着花的小女孩,就是一幅美丽的写意画,这也是色彩的美。最使我感动的是这段十分唯美的描写: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

我真不知道,作者是带着怎样的感情来写的,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有什么联系——那是一个旧时女孩闺房的东西啊,这个女孩是作者的小姑姑又是好朋友。爱素雅的白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拖鞋的女孩,该是多么圣洁啊。

当读到“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时,我的眼泪突然涌上来,真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啊。

这样的小场景,在《花园》中比比皆拾:

夜宴,点一个纱灯送客,灯光照在花上树上;槐树上看到的佛院,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悠徐单调的钟鼓声,抱柴草打水的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水东东的滴回井里;半夜在园子里抽烟的父亲和我……一幕幕的小场景温馨又有点伤感,这种美,就像清丽澄明的溪水沁入了我的心。

“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花园》通篇的笔调是清淡委婉、浑朴自然的。读这些文字,就像在听一个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即兴偶感,娓娓道来,平淡质朴,如话家常般的自然。每每读到会心处,不觉一笑,好像说的就是我自己童年的情形。这种不事雕琢的风格,恐怕缘于作者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而就是这种看似不经意、看似闲适恬淡中包孕着一种文化、一份厚重。

另外,我在想,《花园》表达了一种什么样的思想?恐怕不仅仅是美好童年的回忆,对家乡亲人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还有更深刻的东西,我说不清楚,但我感受得到,感觉就像《寻找家园》、《融入野地》这样的作品一样,在引领我们寻找一种精神上的东西,是真善美?精神家园?或许因为我们就是从泥土里走出来的,向往的就是泥土和自然?当然,和那些作品不同的是,汪曾祺的文字是宁静、闲适、恬淡的。

我想,《花园》带给我的,是流淌在字里行间的雅趣,让我体味到含蓄、空灵、淡远的艺术风格、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的美学价值。《花园》创造的真境界、传达的真感情,引领着我步入精神世界的净土。从这个角度来看,《花园》就是我们不断寻找的精神家园。

汪曾祺散文集读后感

汪曾祺的作品中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的语言文风。汪曾祺的作品是可以读出生活的。这是源于作家对生活的真诚吧。他所写的都是自己熟悉的生活:旧时代的高邮小城、西南边城昆明、文化界的故旧师友、西南联大的师生、北京京剧团的戏曲演员;故乡的大淖、荸荠庵,昆明的白马庙等。

他的作品中总有他自己过去生活的影子,所以写起来有真切的认知,有感情。

汪曾祺的作品,我看得较多的是散文。下面我将从他的散文中举几个例子,分析一下语言,表达我的感受和观点。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我熟悉他的一切好处,知道那个枝子适合哪种姿势。云从树叶中间过去。壁虎在葡萄上爬。杏子熟了。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

《花园》这篇散文读起来颇有趣味,语言十分的生动活泼。对景物的刻画很好,文字虽是印在纸上,纸虽是平面的,但眼前看到的是立体的,是鲜活的,是有生命的。

感觉手是可以触摸到它们的,《花园》中所塑造的景物那样真实地出现在我眼前,唤起了心灵最柔软的那部分,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

汪曾祺的作品是有生命的,在于他的语言平实、生活,它所描写的东西也是如此,平凡渺小,但却凝聚着巨大的能够打动人心灵的力量。汪曾祺用心感受生活中的快乐和温馨,贴近的观察生活。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

汪曾祺描写的胡同中的场景很生活、真切。人物的特点很鲜明,虽描写每个人物只有简短的一句话,但他抓住了人物的细节,抓住了人物的魂。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集体生活和文化的喜爱。

汪曾祺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小说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生活,也是希望把这种文化以最简单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所说的: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

他用朴素着实的语言记录生活。归有光的“以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汪曾的文学作品展示了现代汉语写作的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从活的传统和活的生活中汲取营养。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汪老的。

散文。

没有结构的苦心经营,也不追求题旨的玄奥深奇,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汪曾祺散文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在读《汪曾祺散文》之前,汪曾祺这个名字,我是知道的,但仅知道他是个作家。估计是在《读者》《小说选刊》等杂志上读到过他的文章,至于写了些什么,不是很有印象了。

20xx年寒假,我读完了《汪曾祺》散文,通过他的文字,对汪老有了一个较全面、较细致的了解。

作文。

均受到父亲的影响和启发。

汪老的散文没有结构的苦心经营,也不追求题旨的玄奥深奇,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写风俗,谈文化,忆旧闻,述掌故,寄乡情,花鸟鱼虫,瓜果食物,无所不涉。他帮助人们发现了就在自己身边的“凡人小事”之美。品读汪老的散文,好像聆听一位性情和蔼、淡泊名利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就是对于自己当年被划为“右派”的经历,他也是如谈别人的事一般,娓娓道来。读着读着,你会一厢情愿地认为:汪老是文如其人、人如其文的,我喜欢他的作品,当然也喜欢他的人了。读着读着,你会看到一个博学多识,情趣广泛的老人,正把他的人生经历一一细数。喜欢他的一组写人的文章,推荐大家走近汪老笔下的金岳霖、老舍、赵树理,《地质系同学》《吴大和尚和七拳板半》等也很值得一读。喜欢听他讲在云南求学时的经历:《泡茶馆》《跑警报》。喜欢他回忆故乡人事的文章:《花园》《多年父子成兄弟》《自报家门》。喜欢读他的北京生活、工作:《国子监》《胡同文化》《午门回忆》。

(通过查阅资料发现,汪老不仅仅是散文家、更是小说家、剧作家,著名的京剧《沙家浜》的剧本,他就是主要编者之一。他的小说作品中赫然有《异禀》,隐约记得这是我多年前读过的印象比较深的一篇小说。)。

汪老年幼时对唱戏就很感兴趣,在云南大学经常参加晚翠园曲会,和昆曲爱好者们做“同期”。这对他后来在北京京剧院的编辑工作是很有帮助的。他对北京京剧院的“五大头牌”——马谭张裘赵的四位京剧表演艺术家各自的艺术特色,进行了中肯到位且独特的评价,不是一个热爱京剧、观察入微的人,是写不出如此传神的文字的。读到这样的文字,对于年幼时曾经搬着小板凳赶村上的草台班,看锡剧、越剧的我来说,真是过瘾啊!于是我固执地认为,在唱戏方面,汪老绝对是有一把好嗓子的。

汪老出生于江南水乡,大学就读于云南,后又居于北京。由于工作需要,走遍了祖国大江南北。新疆的南山塔松、天池雪水、天山、伊利河、果子沟、葡萄沟,湖南的桃花源、岳阳楼,山东泰山的云雾、石刻、担山人,云南的各种花木……一一入文,读来如神游祖国山河,领略各地风俗人情。尤其推荐阅读《草木春秋》、《昆明的雨》、《湘行二记》。

谁说汪老这样的文人雅士就应该粗茶淡饭,甚至不食人间烟火?民以食为天,汪老一路走,一路游,一路吃,一路写,有名的、无名的,酸甜苦辣咸,甚至臭,皆入口、入文。读来让我这个吃货垂涎欲滴。推荐阅读《肉食者不鄙》《鱼我所欲也》《昆明菜》《四方食事》。汪老不仅仅是爱吃、能吃、会吃,自己也会烹饪美食,闲来喜欢自己买菜做菜,和家人一起品尝,也喜欢亲自下厨做小菜一二,招待贵宾或老友。汪老对吃的研究,不仅仅停留在品味、写文,他是把吃当作文化来研究的,有《宋朝人的吃喝》《吃食和文学》等为证。在《故乡的食物》《故乡的野菜》中,汪老介绍了家乡的食物:炒米、高邮咸蛋、咸菜茨菰汤、螺蛳、蚬子、昂嗤鱼、鹌鹑、枸杞头、蒌蒿、荠菜、马兰头……这些也都是我熟悉的江南特有的食物。

关于书画家汪曾祺,就不一一赘述了,网上有很多他的书画作品。只谈一点,他喜欢杨凝式的《韭花帖》,撰文畅谈这本名帖的来历,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喜欢汪老和他的文字,还有一个特殊的原因,因为汪老曾就读于江阴南菁中学。在他的散文中,写到了江阴的河豚鱼,写到了他念念不忘的、终身难忘的江阴寿山(中山)公园正对面的一家水果店。在我儿时的记忆里,好像是有这么一家。难道历史如此悠久,在汪老的高中时代就存在了?此文不长,名《水果店》,特摘录下来:

江阴有几家水果店,最大的是正街正对寿山公园的一家,水果多,个大,饱满,新鲜。一进门,扑鼻而来的是浓浓的水果香。最突出的是香蕉的甜美。这香味不是时有时无,时浓时淡,一阵一阵的,而是从早到晚都是这么香,一种长在的、永恒的香。香透肺腑,令人欲醉。

我后来到过很多地方,走进过很多水果店,都没有这家水果店的浓厚的果香。这家水果店的香味使我常常想起,永远不忘。

那年我正在恋爱,初恋。

汪老的文字真是朴实无华而回味无穷!这就是借物抒情?更确切地说,是借香抒情?让我仔细回忆自己什么时候吃过的什么食物,什么时候看过的什么风景,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回味的,也来试着写一写这样的小短文。

读完了汪老的散文,接下来,我要读读他的小说了。

“把感情放在一粒尘埃上。”我想,用这句话来形容我合上书的心情,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了。洁白的封面略是一点粗糙,点点红粉染缀其中一角,几根粗细不一的黑色水墨枝条穿插其间,轻轻抚摸,仿佛梅香已然。

我们说,散文,有松散的形式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汪曾祺散文读后感。那我想,汪先生的散文可谓是真的“直而不野,婉转附物”,文字质朴平淡,仿佛只是在娓娓道来,道家常,讲故事。从书画到文学,从文学再到戏曲,更有从美食到花木果蔬,还有家乡与那所南菁中学。生活的一切,其实不过为这些微小细腻的事物而构造的。“夜深闻私语,月落如金盆。”就像张爱玲的一篇《私语》一般——你听我说,我把我的故事,一一道来。

在《葡萄月令》里,有一句话特别迷人:“都说梨花像雪,其实苹果花才像雪,雪是厚重的,不是透明的。梨花像什么呢?——梨花的瓣子是月亮做的。”

我未曾见过梨花,也不曾看过苹果花的风采,但读了这一句,我却犹如嗅到花香,看到了花,她们或许开在低矮的枝头,展开洁白的花瓣。“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岑参的这句诗早被我们吟诵了千百遍,而将梨花的瓣子比作是月亮,一点点弯细玲珑,固然妙意只增不减。那种美感在不经意间就悄悄坠入我目帘,而汪先生又并未写下太多艳丽的辞藻都大说一通,这种微妙的感觉实在是让我困惑。

花,是一滴墨,当你蘸上清淡的水,当淡墨悄然融合,情感溅落宣纸上,才能慢慢渲染弥漫开来。

而在《夏天》中,又好似是花园中百花起舞,各种花朵都不过轻写一个短句:“夏天的花里最为幽静的是珠兰。”“牵牛花短命。早晨沾露才开,午时即已萎谢。”“秋葵也命薄。瓣淡黄,白心,心外有紫晕。风吹薄瓣,楚楚可怜。”好像在文字中,花儿们都换上裙装化为豆蔻女子,各自有自己的性格与宿命,却又各不相争,演绎自然和谐之乐。每一朵花儿,每一颗露珠都被赋予了生命,在平白轻述的文字跳跃。是那样的细微,却又那样的缠人。不是豪放,也不是艳丽而是情感的缱绻将美丽压成一张张纸。抚摸书页,仿佛仍有余香。

生活赋予我们什么?一顿食物,一场天气,一次旅行?我们总说,要用心体验生活,要细细观察,多多思考。从不凡归属平淡,从浩荡终归细节。或许生活不过是一片花瓣一个枕头,一支笔,一张纸,写下我们的故事,写下我们微弱的感触。

我愿执笔轻描,从细节看生活。

周六,我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在家傻待,谁约我”结果本来在和同学约会的女儿放弃约会,给我回了条我约你”就和女儿来到东方广场。来到东方书城一个新开的书吧。买了杯饮料开始了我们的周末约会。当时女儿拿起一本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说:“我喜欢看汪曾祺的散文”,“为甚”?女儿说:“他有几本是全是写吃的”——汗,又暴露了我的女儿是个吃货。顺着女儿的推介我就拿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看起来。

看了几页就吸引了我,他的文字里透着浓浓的“中国味”不乏味,且蕴含着民主心灵和性灵的美质。却又淡淡的,时而把带进了北京的四合院大街小巷;时而把我带回了童年月光下妈妈在大树底下给我们讲述那些年她做过的“牛鬼蛇神”;时而又把我带进了舌尖上的中国那大川南北的中国民间美食景象汪曾祺散文读后感高三作文。看他书令你身在烦嚣的闹市却犹如穿越到另一个世界。——其实我也挺喜欢这样写作风格。我自己一直也有像他这样写写自己的生活,写写自己的感想以及看到一些事的所见所闻。但当我看到同事们在博客上写的都是专业的,高水平的大作,总觉得自己的文章不适合登大雅之堂。所以一直不敢在这大雅之堂丢人,但为了——你懂的。

表面上看这书其实是一本茶余饭后的消遣书籍,但慢慢品味却也从中得到人生的感悟。书中我感受到了他从容,他淡然,他身处逆境却不以为苦,他达观潇洒,随遇而安!其中我最喜欢他的这一段:

“丁玲同志曾说她从被划为右派到北大荒劳动,是”逆来顺受“。我觉得这太苦涩了,”随遇而安“,更轻松一些。”遇“,当然是不顺的境遇,”安“,也是不得已。不”安“,又怎么着呢?既已如此,何不想开些。如北京人所说:”哄自己玩儿“。当然,也不完全是哄自己。生活,是很好玩的。随遇而安不是一种好的心态,这对民族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是会产生消极作用的。这种心态的产生,有历史的原因(如受老庄思想的影响),本人气质的原因(我就不是具有抗争性格的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客观,是”遇“,是环境的,生活的,尤其是政治环境的原因。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善良的。曾被打成右派的那一代人,除了已经死掉的,大多数都还在努力地工作。他们的工作的动力,一是要实证自己的价值。人活着,总得做一点事。二是对生我养我的故国未免有情。但是,要恢复对在上者的信任,甚至轻信,恢复年轻时的天真的热情,恐怕是很难了。他们对世事看淡了,看透了,对现实多多少少是疏离的。受过伤的心总是有璺的。人的心,是脆的”

所以说做人一门学问,做事更是一门学问。很多人之所以一辈子都碌碌无为,那是因为他活了一辈子都没有弄明白该怎样去做人做事。看了这本书似乎令我有所感悟。

放下书,天已黑了,找吃的,谢谢女儿给了我一个充实的周末!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起散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狭义上的散文是指与诗歌、小说、戏剧并行的一种文学体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散文,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他的语言很怪,拆开来没什么,连起来就有味道。“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放在一起就像“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喜欢的地方就在此:简单、流畅,不娇柔,一气呵成。

汪曾祺作为当代著名短篇小说家、剧作家已是公认的事实,特别是他执笔的`《沙家浜》家喻户晓。而我从知道他的名字起就把他当做散文家,读的第一篇文章是“大淖纪事”,说不出的散淡、精致,就连青石板的苔藓都滑爽地让人想念。

《人间草木》从大量散文中精选而成,最早的写于四十年代,大部分写于后半生,风格依然朴实,技巧臻于至境,很多文章我第一次读到。分别写了花草景致、各地风物、故乡美食、游记采风、难忘岁月、故人师长、平淡人生,篇篇都是精品。

写景是汪曾祺的长项,不枯燥、不艰涩,伴随着时代的印迹,老宅的每个角落都有奇特的故事。虽然过去了半个世纪,其声音、颜色、气味都已归于平静,但我们仍从字里行间看到从手心里滑过的岁月,想得起来都是温暖,怀旧的调子不可阻挡的在陷逸的老房子里漫延。汪曾祺写景怀旧的文章节奏缓慢,情景交融,叙事方法有点像旧小说。由于他熟读古文,文中比喻、怀旧、信手拈来,时不时跳出一些奇句、古句、拗句,风格如《梦溪笔谈》、《容斋随笔》。

写人的文章却情绪活跃、调子轻快,是一种极简的水墨摹写人物传统模式。一个个至亲人物出场,链接了他背诗、临贴、品茶、作画、写文的成长足迹,并理解其淳厚文学功底的源泉。

最喜欢他写美食和各地小吃的章节。偏偏他好象知道女性读者的爱好,只要提到美食,一定要细细介绍味道和制作过程,然后将成品认真形容一番,不但色彩斑斓还有立体感。

汪曾祺曾自谦地说写不了像伏尔泰、叔本华那样闪烁智慧的论著,也写不了蒙田那样渊博的长篇散文。他也不写抒情散文,觉得这个岁数感情过于洋溢,有点像老年人写情书,“不好意思”,所以他的散文都不长,“歪打正着”适应这个“快餐年代”的阅读习惯。短短的,散淡的小美文,读着不累,尤其适合春日午后散淡的阳光洒在身上,多数时候读着读着睡着了,在梦中体验“字字矶珠,句句灼灼”的意境。

好的文章是托着读者一路读下来“哟,完了,后来呢?”意犹未尽是也,这本散文集就有这效果。

汪曾祺

“辛夸高峙桂,未徙北溟鹏”小麦说梦见了这幅对子,不敢敲门,不知开门的会不会是他.

很久以前他们叫我英子.叫英子的时候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受戒》,对着文中的小英子傻笑,这哪是小说,分明是柳新生笔下的水彩风景.

许多年以后发觉小麦的话汪曾祺的小说很象,常常带着梦幻般的呓语,就象《受戒》的开头,没有铺垫没有起因,“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简短直白的直接将后面行文归于自然.

《徙》是小麦推荐我看的,她说了一句:“他有一双宝黛式女儿.”于是我便去看,看过了开头讲学生们唱校歌,细致到各年级学生的体会;看过了谈甓渔和谈家门楼,细致到在门楼里坐着歇脚的轿夫和谈先生的螃蟹;看过了疯秀才徐呆子应考数年不中竟等到个废除科举,终于哭死在街上.汪曾祺用平静到如同绢细棉布般的语言慢慢讲述着一个曾经的场景,那场景的每一个角落他都经历过,每一个角落都忍不住要细细描述一番直到看到“高北溟坐在百年老屋之中,常常听到徐呆子从门外哭过来,哭过去.他恍恍惚惚觉得,哭的是他自己.”这一句的情景没来由的想到《血色湘西》第二集,端坐在清溪书院大门里领着孩子们读书的瞿先生.一时竟忘了“一双宝黛式的女儿”的话,对着他住的“开着蓝色的碎花的野草”的院子和贴着他亲自写的“辛夸高峙桂,未徙北溟鹏”的对联的白木板门出神.

汪曾祺对高北溟的房子着墨不多,只一句几概括了——“一所小小的四合院.房屋虽也旧了,但间架砖木都还结实.天井里花木扶疏,苔痕上阶,草色入帘,很是幽静.”不过从后文的字里行间还是可以窥到其中的布局,文中说道“约几个志同道合的教员,在家里赏荷小聚.”想必那院子里是有个小池或者荷花缸.文中还说“(高雪)高起兴来,打了井水,把家里什么都洗一遍,砖地也洗一遍,大门也洗一遍,弄得家里水漫金山,人人只好缩着脚坐在凳子上.”“高先生的藤椅,除了她,谁也不坐”想必那院子有一点象《大明王朝1566》里海瑞家,铺着石板,摆着一个藤椅.对了,还栽着花——“浇花.这是她(高雪)的特权,别人不许浇.”大女儿安分守拙,有好看的先给妹妹看,好穿的先给妹妹穿;小女儿高雪心高气傲,要考高中,将来到北平上大学.高冰在劝高雪出嫁时说了一句:“这是命,你心高命薄.”不想一语成诔.高雪害怕牢笼,在家是个牢笼,出嫁还是个牢笼,飞不出去,终于郁郁而终.她就没有想想她的父亲高先生也同样飞不出去啊.我并不喜欢他女儿们的名字,高冰高雪,这不该是他家世业儒的高北溟该取的名字,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我的注意力早已不在“一双女儿”那儿.合上书,眼前还是高先生小院的白木板门和门上已经发白的对联.

如果说《受戒》是柳新生层层氲开的清凉水彩,那么《徙》就是衣纹笔细细勾勒的一幅工笔荷花.一开始不觉得这幅荷花有什么特别,推开书却无法忘却.我明白了,小麦,如果是我,也会在门前犹豫.

最近应班主任的期望和要求,我们班的同学们都在恶补名著的阅读.我当前正在拜读现当代作家汪曾祺的作品,在《徙》这部作品中,我惊喜地发现当中有很多关于教育教学的思想和现象.曾祺的《徙》,创作于1981年,文章成功地塑造了一位艰难时世中的语文教员高北溟狷介特立的性格.作家试图通过这个卓然不群的形象,寄托了自己的教育思想与人生追求.

作品中提到“高先生要求‘随班走’.教一班学生,从初一教到初三,一直到送他们毕业,考上高中.他说别人教过的学生让他来教,如垦生荒,重头来起,事倍功半.教书教人,要了解学生,知己知彼.不管学生的程度,照本宣科,是为瞎教.学生已经懂得的,再来教他,是徒劳.他要看着、守着他的学生,看到他是不是一月有一月的进步,一年有一年的进步.如同注水入瓶,随时知其深浅.”这些话语让我们不难地认识到在现实教育中因材施教的重要性,就如孔子的一个例子,面对同一件事情,对于子由、子路两种不同性格的人,他进行了截然相反的教育.并伴随着一种动态性的教育,对此我深有同感.对于学生而言,频繁的更换老师无疑是有害无益的.我高一时在普通班,高二高考入了重点班,师资完全换了,虽然不得不承认这些师资确实很优秀,但最初我们这些插班生还是弄的个身心疲惫才逐渐适应新的他们新的教学方式.这不是小说中,高北溟的“教一班学生,从初一教到初三,一直到送他们毕业,考上高中”的做法,就是考虑到了这个因素.

此外,小说写到:“他要求部定课本之外,自选教材.他说教的是书,教书的是高北溟.‘只有我自己熟读、真懂,我所喜爱的文章,我自己为之感动过的,我才讲得好.’他要把课堂讲授和课外阅读结合起来.课上讲了《卖炭翁》、《新丰折臂翁》,同时把白居易的新乐府全部印发给学生.讲了一篇《潍县署中寄弟墨》,把郑板桥的几封主要的家书、道情和一些题画的诗也都印发下去.学生看了,很有兴趣.这种做法,在当时的初中国文教员中极为少见.他选的文章看来有一个标准:有感慨,有性情,平易自然.这些文章有一个贯串性的思想倾向,这种倾向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人道主义.”则表现了他独特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

在这部小说中,更有“重视作文的训练”、“对学生一视同仁”等先进的思想.平时我看小说最注重的还是故事情节,但当我看到这部作品,我的眼球却紧紧地被这里面那些关于教育的字眼抓住,也许是因为现在自己是教育界的“后备军”的想法所驱使吧!不过小说中用这么多的篇幅来传达教育思想的作品确实也挺少见,至少我看到过的作品中这样的小说还不多.但是总的来说,这种的倾向还是可喜的吧.

汪曾祺

整篇文章读完后,好像幸福地自我释放了一次。简单的布景,简单的情节,简单的心情——人性就是很简单的,顺其自然,从心所欲,可是对比我们不简单的现实生活,这份温暖显得有些无力。

小说的主人公小明子,从小就注定要出家,出家成为他们故乡人谋生的手段,而并不是出于对人生的感悟等等。“跟爹娘磕个头,就跟舅舅走了”;学名直接变成法名,一切看起来都很随性。出家受戒,忽然有了种轻松自然的感觉,之后便开始了在“荸荠庵”的生活。看起来主要描写了两点——小明子和英子的交往与寺庙中的生活。作者笔下的和尚令人瞠目结舌——每天只念三声南无阿弥陀佛,几个大师父根本没有吃斋的规矩,甚至带着家眷一起管理荸荠庵,打牌、抽烟、唱酸溜溜的歌,无所谓什么清规,他们只是在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悠闲自在,更谈何压力、郁闷?这些和尚的生活看似会不耻于人世,可是他们活着只是为了那种宁静,又管世人怎么想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师父杀猪的场景,眼前出现猩红的血溅在和尚袍袖上的场景,好是诡异,却也隐约有一种快意。念着“往生咒”杀猪,带着家眷出家,这些可爱的和尚让人眼前一亮。

嘴角不自觉地泛起笑意,我的心情在慢慢沉淀着。小英子聪明灵巧,活泼善良,似乎她的世界永远不会有悲伤。当她为小明子参谋画什么花,当她好奇受戒是什么样子,当她留下那一串美丽的小脚印,我看到了人性的纯洁——哦,是圣洁。那一串脚印,既描绘出小女孩的纯洁烂漫,又预示着小明子和小英子感情的发展。当他们两人在一起时,镜头总是如此唯美,他们简单得有些幼稚。小英子看流星雨时忘了在裤带上打一个结,她会许什么愿呢?作者又用省略号引出无尽的遐想。有了他们两个,布景都活了起来,就像是两个天使,我不禁莞尔。

其实初读这篇文章,很难体会到最深层的东西。参阅一些资料,才对主旨有了大概的把握,有两个字不断的出现——人性。我不禁思考,什么是人性。如果说是和尚们对自己的心灵、欲望的坦诚,恐怕我还不敢苟同。这当然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用真善美来形容人性(当然这很俗),那么还缺少最重要的美。于是来到文章的高潮部分,两个人都直面自己的内心,把握住最单纯的幸福,这才是人性最巅峰的部分,它是这样的幸福和惟美,一瞬间我像是变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这自然成了作者的升华。小明子英俊多才,小英子温柔可爱,他们互相倾慕,也知道对方的心思。人性指引着他们勇敢地说出来,勇敢地寻求爱。于是他们便这样做了,于是他们得到了人性中最美的东西。

离开这篇文章,我还是想问,什么是人性?荸荠庵当然不可能存在,那种生活也只是个梦想。而我们的生活呢?是在疲劳时看一看窗外的风景,还是在压力下释放呢?我们有天性,可这种现实的生活,早已忽略了它。无奈的、遗憾的,我不想呼吁谁重拾天性,因为这不是我们能掌控的,只是希望我记住我自己还有天性,有对它的向往。所以,能像明海等人一样干着自己享受的事是一种可望不可及的幸福。

谢谢这篇文章,让我在这段时间内找到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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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集读后感

生活而能成家,可见此人的生活定是多姿多彩,情趣盎然,要比一般人更会打理生活,有着各种生活所需的妙招专长,能人所不能。

首先看了序言,知道主要选了游记和谈吃食两类文章,不免有些遗憾。虽说有个词语叫管中窥豹,可那窥到的毕竟只是管中的一小点,整个豹子是啥样谁知道呢。何况一向对游记类的文章不太感冒。游游逛逛,走走看看,写下的文字多是浮于表面的描摹眼前所见,这类描摹大多是模模糊糊似是而非。虽然作者在那津津有味很努力地想把眼前景物完美呈现出来,试图让读者产生共鸣,但很多时候都是让人雾里看花甚至莫名其妙。如果没有更多人文或其他东西掺入,很难动人,远不如看看实物实景的图画和照片直接而过瘾。

整本书看完后,感觉很好。作者语言描绘的功夫很厉害,对景物的描写很能传神,很多地方的白描都不错,在我看过的游记里算得上是比较好的。整个节奏是淡淡的平缓的,娓娓道来,不急不躁,不激不厉,悠悠然,很舒服。读丰子恺的文章也有这种感觉,那份从容的风采很感人。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或许就是君子之文吧,读之可以静心。

对于吃食,作者是极其用心的,不论何时何地都对之给予了极大的关注。而且不避大小贵贱,南北西东,好与不好,一律有滋有味乐此不疲。读毕令人顿觉眼界一开,尤其是作者讲得野菜的内容让我心动,立即查找有关资料,狠狠补了下有关野菜的课。好多菜就是身边眼前的东西,都没怎么关注过。即使是每年都会吃的一些也仅仅是吃过了而已。看着那熟悉的叶片植株感到好亲切呀。世事洞明皆学问,不作有心人,怎成生活家。汪曾祺生活家之称诚不我欺。

这本书还有一部分内容也很重要,那就是汪曾祺的画。选了有二十幅画,基本都是菜蔬,花卉,充满了生活气息和文人情趣。画的优劣不予评论,图片印刷的也不太好,但基本路数反映了出来,与他的文字风格很搭。

这本书名为“生活家”,编选的文章内容主要是游记和吃食。然而读毕发现其实主体就是“吃”。因为,除了单说吃的文章,即使是游记,其中但凡能说到吃能拐到吃能和吃勾上联系的地方,作者都会毫不犹豫,兴致勃勃,大讲特讲,那怕一件事一段话重复出现也无怨无悔不厌其烦,必尽兴而后快。因此很怀疑“生活家”这三个字是否妥当,起码这本集子里生活的其他方面没有太多显现。没有读过他的其他文章,不知其他文章中是否能够补足这一遗憾呢?而且据序言里讲,这些文章还不能算汪曾祺散文的精品,很期待有机会能读一读他的精品文章,相信不会让人失望的。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述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这就应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跟着自己手下的人一齐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一个原因吧。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条小学校苇塘后的臭水河里打鱼。看得出来,他们就应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再看看作者描述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就应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生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包袱,压得他们喘但是来气,想必,他们就应刚开始是很悲哀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麻木了,没有了情感。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应对日渐窘困的生活,他反抗过,他努力过,但最终,还是屈服在了生活面前,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了情感般,如同行尸走肉地活着。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好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映出了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十五六岁的女儿,代替了她,跟着父亲一齐捕鱼了。最令人看着心寒的,就是对女儿外貌的描述。那臃肿的大衣,那不合身的皮罩衣,那不贴合她年龄的捕鱼的动作,看出了日子的凄凉。她按着梯形竹架,—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明明还是就应无忧无虑的与同龄人一齐上学玩耍的时候,明明这么沉重地生活还不是她该承受的,但只因为社会的压迫,担子全都压在了她和她父亲身上。本身就沉默寡言的父亲,因为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也变得更加沉默了。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期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期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快乐与悲惨交织在一齐的。因为远离城市,身上生活的担子也变的更重了。但悲惨的生活却压不倒某些人对生活的渴望与期望。我想作者在后文就是提到了那些对生活充满期望和善良的人民。

汪曾祺文集读后感

――读《史铁生文集》有感。

“夜晚,我们仰望满天繁星,当流星在天空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我们不会想到,有一个只能用头脑工作的人,正在为揭开宇宙的奥秘而沉思。阳光明媚的日子,当我们泛舟湖上,在碧波清风中流连的时候,我们也不会想到,在幽深的湖底探寻的是一个身体截瘫的人??残疾人甘愿忍受痛苦,展示自己生命力量的欲望,或许是健全人所难以想象的。活着就要创造,就要探索,即使肢体已经残疾,思想的火花也决不停止迸发。”

――题记。

一零年的钟声敲响最后一个尾音时,所有的生命都雀跃着迎接新的开始,但中国文坛上却有一颗流星悄然陨落,在最壮丽的年华里。

他是史铁生。

曾几何时,他像一只受惊的狮子仇视着周遭一切;曾几何时,他爱独坐在玉砌雕阑已坍圮褪色的地坛里,听雨燕寂寞高歌,思考死亡;曾几何时,他会因病痛的一连串打击泪丧绝望,感叹人生悲哀。

繁华褪尽的地坛里花草虫鸟顽强的生命力振颤了他的内心,他不再把病痛当作光明前途中的桎梏,而把它放在同台竞技的对手位置上,看病痛阴影更大,还是自己毅志更强。他无法像刘翔那样跃过鲜红的终点线,甚至连个孩子也赛不过,但他的思想不停,像雄鹰一样轻盈坚定,想夸父一样执着前行。他用细腻的笔展触坚毅的心,在文坛里打造出一片落在玉壶里的冰心。

从《务虚笔记》、《我与地坛》到《病隙碎笔》。他到古园里去了,我们也随他到那古园里去,去他的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

他的苦难是显而易见的,不仅因为他有一具残疾的身体,更因为他有一个丰富的精神世界。一个原本健全的人,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那种痛苦和煎熬,那种绝望和惊恐,足以让人崩溃。

在活蹦乱跳生机正蓬勃的20岁上遭遇截瘫,经历过求死而不得的炼狱之后才动笔写作。他,有着比目前第一文库网任何一个名熟脸熟的作家更多的冥思。

他几乎无时不在思索,而思索的内容就是上帝是神灵是命运,因而也就是关于死关于天堂关于地狱关于生命关于人生的伟大话题。“我向往这样的写作――当白昼的一切明智与迷障都消散了以后,黑夜要我用另一种眼睛看这世界。”他的文字于是苍凉悲怆,在这种苦苦的思索中孕育出他那些震慑人心魂的句子。

庄子说:“人莫鉴于流水,而鉴于止水。”铁生算得上经历过绝境的人了,绝境从来是这样:要么把人彻底击垮,要么使人归于宁静。“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宁静中,淡泊间,他依旧在地坛思考。

“十年前我搬了家,离地坛远了,加之行动不便,现在很少去了。偶尔请朋友开车特意送我去看它,发现它已面目全非;这正是日新月异的布景和道具之所为吧。惟园中那些老柏树依然令我感动――历无数春秋寒暑依然镇定自若,散发着浓厚而悠远的气息,不被流光掠影所迷。”

读史铁生那些苍凉的文字,那些文字来自他的内心深处。没有经历过痛苦的人是写不出那样凝重悲壮的.文字来的,也永远感受不到在那苍茫的底色下而汩汩滚落的热流。

我多想,多想守候在他生命的端口,多想在那儿望着远去的他,在心底默默的祝福:一路走好。

会守望在合欢树下,寻找着那点点的关于母亲的记忆。他并不孤单,因为心存希望。

北海的菊花正绚丽的开着,像是小时候他的笑脸。是啊,他总爱笑,总是那么的乐观。“死是一件无论怎么耽搁都不会错过的事,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我不敢想是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说出这样参透生死的话,但我却一直知道,那希望的火光,就是他生命的光亮。史铁生啊,命运总是为他设下重重阻碍。可是他却一直在行走。用一个残缺的身体和一直秃笔完成者最坚定的行走。于是我看见,看见地坛上他对生命的思考,走不出也不必走出。我看见那清明的淡水河畔被抚摸过的老黑牛和红犍牛。看见衣衫褴褛的穷吹手。我不知道要需要有多大的毅力才会赴得这场文学的盛宴,但我是那么清楚的听见,他那命若琴弦的探索的脚步是那样的坚定,没有一丝犹豫。是啊,他用他的坚定和毅力告诉了活着的人应该更坚定的活下去。

史铁生,像他的名字一样,一个铁一般的生命,是这样的值得我们敬畏与沉思。若莫言所说:“他不仅是一位杰出的作家,他更是一个伟大的人.

车辙,文字,秋天的公园,还有那母亲的脚印,他那对梦想的追求和那秋天的怀念,是那么的让我心疼。

最后一个深冬日。那天,是他的节日。他带着一个人的落寞,急急地奔赴了一场远方的约会。那里,他可找到了他的梦想,他可见到了他朝思暮想的母亲。

生命一行,他匆匆来过,却留下了超出生命的消息――精神生命终有一天会离开这个世界,拥有灵魂的文字却是永生的。

先生永不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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