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大全(21篇)

时间:2023-11-26 14:58:02 作者:薇儿

规章制度的守则和原则应该贯彻于日常工作中,成为习惯和自觉的行为。遵守规章制度既是一种法律意识,也是一种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的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执行本规定。

(一)项目部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380/220v三项五线制的tn—s低压电力系统,员工生活区采用36v安全电压。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各作业队电工对本队的安全用电负责。

(三)项目部及各施工队安装、维修或拆除施工临时用电时,必须有专业电工操作,并做到持证上岗,非专业电工禁止操作。

(四)电工人员应做到:。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用电设备的性能;。

2、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负荷线和开关箱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解决。

5、移动和拆除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后进行。

6、负责建立和管理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

(五)施工临时用电实行定期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各施工队每周进行综合检查,电工应每日进行巡查。

(六)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第三条施工用电防护。

(一)危险地点设置围挡或防护网,悬挂警示标志。当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应采用停电、迁移线路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二)接地:采用tn—s保护系统。变压器处、总供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作重复接地。接地线使用多股软芯线、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三)接零: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导电体,应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保护零线使用绿/黄双色线。

(四)防雷:高于20m的机械设备应安装防雷装置。

第四条电路及电闸箱。

(一)电缆线路:项目部施工现场的.供电全部采用电缆线路。电缆干线采用架空和埋地敷设,避免机械损伤和腐蚀。电缆埋设应穿管保护,出入地面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二)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控制。总配电箱设在电源处、分配电箱设在用电设备集中的地方,开关箱设在用电设备处,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大于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不大于3m。

2、固定式电箱的底部与地面的距离应大于1.3m,移动电箱到地面的距离应大于0.6m。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准有外露带电部分。

5、配电箱、开关箱应作接零保护。

6、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三)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完好齐全,不准使用不合格电器。

2、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是天津市建委认证通过的推荐产品。

3、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规定,严禁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设备。

4、开关箱与分配箱的额定值、动作值相适应。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6、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格用插销连接。

第五条用电设备。

(一)选用的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符合国家标准。设备在做好保护节零的同时,还要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内装设隔离开关。

(二)桩机机械:潜水钻机的电机应符合国标的规定;负荷线应采用防水电缆,长度大于1.5m,不得承受外力;漏电保护器应符合对潮湿场所的要求。

(三)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四)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防潮的地方。使用专用电焊机开关箱。

(五)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选用ii类电动工具,并使用符合要求的漏保。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适用前作空载检查,所用电缆线必须是护套铜芯软电缆,并没有接头。

第六条照明。

(一)生活区照明使用36v电压。施工区照明使用220v电压。

(二)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保护。

(三)电器、照明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

(四)施工现场使用碘钨灯照明时,应选用木杆,高三米、固定并保护接零。

第七条奖罚。

(一)每月安全用电大检查的优胜单位奖励20xx--元,第二名奖励1000元。检查优胜单位的电工给予300元的奖励。

(二)月综合大检查的最后一名罚款20xx元,倒数第二名罚款1000元,电工罚款300元。

(三)日常安全用电的处罚按下表执行:。

序号。

条款。

定性标准。

罚款标准(元)。

违章单位。

违章个人。

1

未经项目部许可私自在总供电箱接电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2

无证上岗、非电工操作施工用电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3

动力线不实行“三相五线制”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4

不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5

不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6

用电设备不实行“接零保护”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7

电箱无锁和乱拉乱接电源线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8

施工和生活区引入线有裸体线的。

严重违章。

1000~3000。

100~200。

9

使用非标闸箱及无闸箱开关的。

事故苗头。

3000~5000。

10。

烧电炉的。

事故苗头。

3000~5000。

300~500。

11。

电线直接插入插座的。

事故苗头。

3000~5000。

300~500。

12。

现场使用碘钨灯安全高度不够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3。

现场使用碘钨灯灯架为导电体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4。

电闸箱距地面高度不够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5。

分配电箱一闸多路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6。

开关箱一闸多机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7。

配电不足三级控制二级保护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8。

漏保开关上口接电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19。

埋设电缆不穿管保护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0。

出入地电缆不穿管保护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1。

现场使用二芯护套线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2。

电缆线拖地及混乱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3。

工地无电工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4。

电工不持证上岗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5。

使用热的快烧水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6。

使用电热毯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27。

其他方面用电违反规定的。

违章。

500~1000。

50~100。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充分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并尽可能节约电力资源,特对学校安全用电作出如下安排:

一、各班教室及功能室均指定专人开关灯和其它电器,电脑、电视、投影、视频展示台等贵重电器必须由使用教师开关,学生不准随便开关;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在用电高峰期尽量不开,如必须使用时由教师开关。

二、电工必须每月两次定期对学校电路、设施设备等进行专项常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录音机、电脑等常用电器时如出现短路、发出异味等故障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电工进行维修,坚决禁止自己动手随意处理。

五、要对消防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等照明设施,配电箱、接线盒等电源设施定期检修,确保发生紧急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理。

以上各条望各相关责任人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对不负责任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引发责任事故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春节用电安全通知。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事故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电审批程序。在运行及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用电,办理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为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三、安装用电线路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了施工。严禁擅自接电源,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四、在防爆场所使用的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五、在作业现场使用临时用电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管理。

六、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执行部门有权停止供电。

七、用电结束后由原单位拆除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排拆除。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对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至少每周一次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

5、电工作业应由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6、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7、现场用电必须三项五线制,使用五芯电缆。

8、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9、各配电箱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及省、市有关用电安全的`相关规定。

二、项目负责人督促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本工地《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

三、施工现场严格按《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要求实施安装。安装完成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可供电。

四、施工现场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五、进入现场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按有关要求进行绝缘等方面的检测,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六、施工现场负责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及安全技术资料归档管理。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农村安全用电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县供电企业农村安全用电管理部门要认真抓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用电分析会,根据季节用电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用电宣传和安全用电检查。

二、各级农村安全用电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用电目标管理,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县供电企业应与村组、用电户签订安全用电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做到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三、加强农村安全用电宣传,利用广播、标语等形式开展安全用电宣传,增强群众安全用电意识。要特别加强对中小学生、新通电用户的安全用电知识宣传。

四、加强农村电网运行管理,开展周期性线路设备的安全巡视,并根据气候及季节特点开展好特殊巡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减少农村电力设施被盗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应符合有关规定及要求,验收合格方可供电,不准私拉乱接用电设备,临时用电结束后要及时拆除。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校风校纪和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保障学校财物及学生人身财产安全,配合学校节约型校园创建,根据《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目前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宿舍供电办法。

第一条学生宿舍实行智能控电,宿舍供电按照“电量定额、超额付费、先购后用”的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条电量定额:学校按每个学生每月8度电的标准核定,每学期补贴5个月,每间宿舍的总补贴电量按该宿舍实际居住人数核定。每学期开学时学校一次性补贴到位。

第三条超额付费:宿舍实际用电超过宿舍的总额定电量为超额用电,超额部分由学生自己购买,出资方式由同宿舍同学自行商定,电费单价为0.56元/度。

第四条先购后用:超额用电部分实行先预交费购电量再消费的方式。当宿舍可用电量少于5—10度时,用一卡通消费卡到值班室为本宿舍电表充值,宿舍成员应主动进行查询并及时充值,如果不能及时充值,宿舍将停止供电。

第五条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公共场所,更是人员密度极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全体学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意识,自觉学习和掌握用电常识,做到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

第六条全体学生应爱护用电设施,如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

第七条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区域私自拆接电源;不得私自安装灯头、增设供电设施及供电线路;不得拆修配电设施等。

第八条学生合理使用电器时,应自觉做到:

1.各类电器应为正规厂家生产、质量合格,且处于安全使用期限内。

2.学生离开宿舍应及时关闭相应电源,不得在无人使用时让电器处于通电或待机状态,养成安全、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

第九条禁止使用假冒伪劣电器、无国家强制性3c安全认证标志或者有故障的电器产品;任何学生不得擅自接触配电设施或将照明灯头、电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帐、棉质、纸质物品等)使用。

第十条智能控电系统支持违章电器识别功能,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电炒锅、电熨斗、电发夹、电热毯、电热水器、电水壶、电烙铁、饮水机、电磁炉、电视机、电取暖器、小型电烘干机、电暖宝等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如果违规使用,系统将会强制断电,撤除违章电器后,系统在10分钟内自动恢复,两次恢复后,第三次系统将对该宿舍停止供电。

第十一条为节约用电,合理使用空调。夏季气温超过30℃,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冬季气温低于5℃,方可开启空调取暖;学生在使用空调时应注意对空调的维护,发现有异常情况,应迅速到值班室报修,不得私自打开机壳或者拆卸空调机件;雷雨天气应主动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更换宿舍时该宿舍的同学应配合学校对空调进行移交,如发现人为损坏,应按实赔偿。

第十二条学生发现宿舍的用电设施有损坏后应主动、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申报维修。

第三章违纪处理。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变动现有的供电设施和供电线路。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供配电设施、线路损坏者,应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凡因使用违章电器而导致宿舍断电,第一次发现没收违章电器,批评教育,第二次发现没收违章电器,报学生处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五条凡因使用违章电器等原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依照《扬州职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暂行)给予处分;严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二条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第七条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条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第九条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第十条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十二条电气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等相关科室,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三条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相关安全和技术部门批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第十四条处罚

(1)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制度,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部门和个人,分别处500元、200元罚款,并责令参加安全学习。

(2)对违反规定随意开动电源,在电源装置上堆放物件的当班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参加安全学习。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上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四、营业场所、办公楼待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位置,仓库的电器设备线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遵守国家安全用电管理法规,明确用电管理科室,落实用电设施的选型、安装、维修和日常维护管理的安全责任。

2、用电管理部门应在当地专业部门指导下,加强对配电、发电、用电、备用电源的安全管理,制订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凡有高压电、容易触电伤人的场所,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公共用电设施设备应粘贴铭牌,说明用途。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木,防止引发事故。

4、选用的用电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考虑发展需要,满足安全要求。安装用电设施必须由专业部门、专业电工进行,采取过载保护、漏电保护、接地保护等安全保护措施。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凡移动的电器设备,其电源必须采用橡胶电缆。

5、员工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运行;不准私自拆装电气设施设备;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大功率用电设备。

6、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应按其要求采用用电设备。防止引发火灾、爆炸、漏电等安全事故。

7、按规定请专业部门每年对接保护系统进行测试,确保接地保护安全可靠。

8、对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已淘汰的用电设施设备要及时更换。严禁使用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假冒伪劣电器、“三无”产品或无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志的电器产品。

9、发生用电故障,要立即切断电源,及时通知管理部门维修,不得擅自处理。故障原因未查明,不得强行接通电源。用电设施设备检修时,必须悬挂警示牌,防止误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10、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用电安全,特制订如下:

一、学校的一切用电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用电规范,必须按标准购置、安装。

二、学校用电线路要合理布局,除设学校总电闸外,各层楼面设分电闸,电闸要符合有关标准。

三、要把好用电设备、设施的产品购置、安装质量关和运行的安全关,要按有关要求定期检查、维修,每天巡视一次,发现不安全的隐患及时处理。

四、个人要有安全用电的意识,要养成安全用电的良好行为习惯,用电时要按操作规程运作。

五、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每一位用电的教师相应承担有关的用电责任。

六、学校每学期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用电的教育,做到人人学会独立使用有关的.电器,懂得人离关制的操作程序。

七、对违反安全用电要求的有关人员,一经发现,要进行教育、批评,进行记录,对造成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用电大检查。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以下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电活动。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两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如无则省略之)。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b、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c、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d、记录每天的用电情况。

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a、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b、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8、公布电力故障、抢修、抢救紧急联系电话。

9、在高压线路附近或周围设置警示标志。

1、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当班电工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机电车间解决。

2、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当班电工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3、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4、高压设备检修停送电由岗位工和中控操作员填写《停电申请单》及《送电申请单》由生产科批准后送交值班电工,值班电工接票要认真核对票及现场后才能执行,值班电工执行后悬挂标示牌及并在回单上加盖“已执行”章,现场人员见到盖章票后才能进行设备检修。

5、高压开关操作一律执行工作票制度由班长填写,主任批准后执行。

6、现场低压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岗位检修停送电需书面通知值班电工,由值班电工断电挂牌并记录,同一任务的停送电必须有一人完成,其他人送电时见有牌均不得送电应查看记录联系停电电工。

7、各岗位加装照明、插座、用电设备需由工段长申请生产科批准交由机电车间执行,新加装照明、插座、用电设备的电工安装完毕后要填写施工记录及材料用量交回车间。

8、办公大楼、食堂、浴室、员工宿舍楼等的用电、节电规范由行政部单独制定管理办法。

9、安全用电纳入新进员工职前培训科目中,并有培训考核记录。

10、规定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部牵头动力部门制定临时规定并及时补充完善本管理办法。

附件:

《停电申请单》

《送电申请单》

配合管理办法建议:

1、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2、饮水机使用管理办法

3、电脑等oa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4、照明灯使用管理办法

(以上可以写在一个管理办法中,也可以分别制定,亦可以加入“用电管理办法中的节电章节中)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用水设施等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对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对水电设施进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水用电安全。

二、各部门、各处室、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用水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三、学校办公场所无特殊情况必须在晚22:00前熄灯,由各部门、各处室、各班级人员负责关闭,22:00以后由值班保安负责。无重大活动体育馆不得开灯,或者是如活动结束后,当事人不关灯,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50元。

四、各办公室、教室责任人下班前必须在确认办公室、教室和门前走廊照明灯已经关闭后才能离开,确实做到人走灯灭,计算机、饮水机等电器均应关闭,每发现一次罚相关责任人30元;节假日期间,保安负责全校灯的关闭,如有长明灯现象,将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五、锅炉工要严格按照送水时间供水,每次洗澡完毕后值班人员应检查各浴室的水龙头是否关闭,如发现有长流水现象或里面有长明灯,每次罚款30元。禁止在浴室内洗衣服,每发现一次罚款30元。

六、禁止教职工私自在住宿区和公共场所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违者罚款50元。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确需要布线的,请到总务申请,由学校电工统一规范布线。

七、禁止任何人在办公场所或公共场所(如洗手间)用电炉或电炒锅做饭,如有违反,每次罚款200元。在学校生活区住宿的生活指导老师,禁止在生活区做饭,禁止使用电炉、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违禁者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外,视情节处以200~300元的罚款。

八、各宿舍、办公室空调要在适宜温度开放,如夏天在26°以上;冬天在8°以下时开空调。下班时或没有人时,一定要关好空调,否则罚责任人30元。

九、任何教职工一律不充许用学校消防水冲洗卫生,每发现一次罚200元。

十、总务处要经常对公共场所的水电、锅炉、浴室、食堂及生活区等处的用水用电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二、开水器由食堂管理员燕超负责,定时开关(每天在上班时间对开水器进行断电处理),配电盘上锁,特殊情况需开启电源,谁开用完后负责关闭电源。

三、杜绝用电器在无人时运转,宿舍内无人时应保证用电器电源关闭,办公室下班后所有用电器应关闭电源。特别是600w以上用电器。

四、办公室、生活区、室外照明由门卫负责。对照明设备及时开关。

五、禁止私接电线和使用非项目部配备的高耗电电器。

为保证本制度实施,望全体职工认真遵守、实行。相互提醒监督。项目部由项目领导牵头,采取每月不定期检查,确保本制度长期有效执行。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医院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须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3、固定动火必须经医院领导审查同意、批准,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4、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6、库区、露天堆场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7、仓库、车间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医院内使用时,应经医院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8、过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10、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医院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11、一切固定的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2、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13、禁止使用电热棒。

14、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15、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在消防工作中,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维护是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员工人身、企业财产的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关键中的关键。为了在关键时刻用好消防设施和器材,特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问题做出如下规定:

一、设在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的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灯、指示标志、标语、防火设备等均由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派人管理,登记在册。

二、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月定期一次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免遭人为的破坏或鼠咬、丢失。检测完毕后,应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四、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月一次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在对灭火器的检查当中应建立档案资料,检查时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报告安环部处理,安环部应根据各重点部门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就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对电气焊、使用明火、吸烟等和使用临时用电、用电设备、用电器具等方面安全所规定的制度。如;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安全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鉴于本工程的消防不安全因素多等潜在的危险因素,安全生产难度较大,尤其在生产、抢进度、支模和外架搭设过程中,如有丝毫防范措施不到位,就极容易发生火灾和爆炸引起群体伤害事故。

因此,安全动火(各类火源)是我们工程最重要的安全消防管理内容之一。为了加强管理和有效防止不安全动火而引起火灾和爆炸群体伤害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规定。

各类动火应严格执行安全消防相关技术要求;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批准的动火许可证不动火,安全监护人不在作业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在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凡是可动可不动火的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律拆下来,移到安全区域动火。

凡在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关闭阀门,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后,才可动火。

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动火证。一张动火许可证只限当日一处作业地点有效,不得涂改。

动火操作人和安全监护人在接到动火许可证后,应逐项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防火措施不落实或监护人不在场,操作人有权拒绝动火。

生产设备(装置)进行大、中修时,因动火工作量大,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都应彻底清除,按规定进行处置并管道加盲板隔离。

工地内禁止流动吸烟;吸烟者可到指定吸烟处。

生产作业场所一律禁止吸烟;吸烟者必须到指定地点吸烟。

一级动火(禁火区):

变电处、配电室、空压机室、集控室、泵房及所属设备设施,乙炔和氧气存放处等危险性大的设施设备动火。

仓库等场所动火。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动火项目。

二级动火:

除一、三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于二级动火。

三级动火:

没有火灾、爆炸、伤害(中毒)等危险项目的动火。

固定动火区设在机修工房内指定位置,可不办理《动火许可证》。

凡可拆卸并有条件移到动火区焊补的物件,必须在固定动火区焊补,尽可能减少在禁火区动火次数。

动火区内应设有数量足够的灭火器具,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一级动火:由申请动火单位负责人牵头组织动火地点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动火操作人、安全监护人、安全部、设备部人员等,共同拟定、并现场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申请动火作业单位负责填写动火许可证,报公司设备部、安全部、项目部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并在公司项目安全部登记备案。

二级动火:由申请动火单位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动火操作人、安全监护人、安全部设备部人员等,动火单位负责拟定、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单位负责填写动火许可证,报公司设备部安全部审批;并在公司安全部备案。

三级动火:由动火人员负责制定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填报动火许可证;并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公司安全部备案。

动火设备内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没有进行全面吹扫、置换、蒸煮、清洗等程序处理,或虽经处理而达不到动火条件。

气焊气割动火所用的乙炔氧气都是易燃易爆气体,焊炬、胶带、减压阀、回火防止器等器具不完好,出现泄漏。

在动火作业时,无论是气割、气焊或是电焊,都要使金属在高温下熔化,熔化的金属熔液易到处飞溅,引燃周围的可燃物质、煤尘、电缆槽内电缆等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

气焊气割时所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都是压力容器,如果使用不当,或离动火点的安全距离不够10米,或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安全距离不够5米,当乙炔瓶、氧气瓶受热或漏气时,都易发生着火、爆炸事故。

电焊时,焊机不完好或地线、把线绝缘不好,造成与在用设备、管线发生打火现象,甚至有的焊工在附近其它设备、管线上引弧,造成设备、管线击穿,或是设备管线损伤,留下隐患。

电焊作业时,工具绝缘不好发生漏电,或焊工不穿绝缘鞋,在容器内部或潮湿环境作业,造成人员触电。

监护人员脱离岗位或没有人监护。

焊割人员、接线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检维修或危险性大的动火项目,要制定出完整的安全作业方案。要向参与作业人员进行“五交”,即交作业任务、交安全措施、交安全检维修方法、交安全注意事项、交应遵守的有关安全规定。

要落实项目负责人、监护人,落实各种防范措施。

动火前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手续,并经审批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动火。要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动火许可证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动火人拿到批准的动火证后,应检查动火部位和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如果没有落实,动火执行人应拒绝动火。

审批人员检查要点:

动火执行人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动火设备本身是否残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监测结果是否合格,是否加好了盲板等进行了有效隔离。

动火周围的可燃物、暗沟、煤尘等环境是否按要求采取了清理封堵等安全消防措施。

审批人员必须亲临动火现场查看,确认无火险后方可批准。

管理要点:

安全监护人的资格、职责和权限

资格:必须由动火单位(一级动火:动火单位同时)指派一名了解动火区域或者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会使用灭火器材、防毒器材的人员担任监护人。

职责:动火前要按照动火许可证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场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他工作,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开现场。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其他人清理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权限:对动火部位与动火证不符、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制止动火;发生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可以收回动火许可证,并向领导报告。

电焊作业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电焊工所用焊把必须绝缘良好;电缆线、地线、把线必须绝缘良好,防止受外界高温烘烤。

过路要加保护套管,防止被过往的车辆轧坏;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环境作业,应采用绝缘垫以保证焊工与焊件绝缘。

电焊工不应携带焊把进出金属设备;禁止将接地线连接于在用管线、设备及钢结构上,以防产生静电;禁止在设备和无关的管线上引弧。

气割和气焊时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要注意氧气瓶及器具不得沾上油脂、沥青等物质,避免与高压氧气接触发生燃烧。

严禁乙炔与铜、银、汞类物质接触,以防发生爆炸。

必须杜绝本规定第4项所述的常见事故原因的情况发生。

进入受限空间内部动火,必须遵守相应安全消防要求。

临时用电必须由电工进行安装与拆除;并符合国家《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要求。重点注意:电源线绝缘必须良好;其接线头处不许与厂房金属部位接触,防止漏电。

食堂用液化气罐、灶,应经常检查是否有漏气现象。

其它动火项目,应符合相应安全消防技术要求和规定。

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应说服教育或停职培训(减发工资),待培训合格后重新上岗;同时根据违章情况,给予一次性50――300元处罚。

违反本规定酿成事故的单位及领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工地内危险区域流动吸烟者,给予50元/次处罚。

任何员工都有权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对有效制止非法动火的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本规定与上级相关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安全动火管理范围:各种焊接、切割作业、危险场所内其它产生火花的作业,电炉子、火炉、液化气罐灶,喷灯,流动吸烟、烟头乱扔等易造成火灾危险的一切火源。

本规定未尽事宜和有争议事项,根据实际情况由安全部设备部裁定。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景,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电工作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

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生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器工作人员用掌握触电解救法。

三、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代替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豪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李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活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四、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不停电的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停电b验电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回到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二)、验电。

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他疑问应查明原因。

(三)、挂接地线。

3、挂地线程序先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四)、辅助保安线。

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线。

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1、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2、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3、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六、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

1、高空作业时不允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面停留或经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2、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3、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跑郑方法。

4、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

5、人在导线或磁瓶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或采取其他纺织导线坠落的措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结构上。

6、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须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

7、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到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架构上栓好安全绳,在进行中检查瓷瓶串弹簧销子有无脱落,发现有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

七、低压带电作业。

1、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把柄的工具监护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2、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忍气吞声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3、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路灯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做好相位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一颗杆上只许一人断。接导线,上杆断接户线时不许在死头杆上大放,并应照看行人、车辆。

4、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坚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5、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八、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1、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2、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3、变台围栏内应坚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4、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米。

5、水泥电杆不应掉灰露筋,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应糟朽、劈裂;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6、沟槽沿线的架空线路,其电杆根部与槽、坑边沿应坚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7、塔式起重机附近的架线路,应在臂杆回转半径及吊物1.5米以外,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旋。

8、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9、高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10、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12、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13、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14、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坚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15、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16、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17、三相胶盖闸一般只可人微言轻断路开关使用,使用三相胶盖闸时,应加装熔断器胶盖闸内不许设置熔丝。

18、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19、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20、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21、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22、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贴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23、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异常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24、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25、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26、各级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27、触电急救:

九、脱离电源的方法。

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1)、断开电源开关。

(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2、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3、其余未列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

(一)、奖励制度。

3、对于能够及时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消除重大用电隐患的个人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

(二)、处罚制度。

l、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操作者罚款100元;

2、对于现场或办公室、宿舍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格者罚款100元;

3、对于不按要求安装电器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1000元;

4、无证人员善自安装或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2000元。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厅安全用电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确保公司的财产安全和职工的生命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1、餐厅工作人员要掌握安全用电的相关知识,熟悉蒸箱、电饼铛、烤箱等电器的操作程序,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程序来操作。

2、饭堂应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每周检查电器、拉线、电缆、电源等有无老化、破损、漏电现象,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物业公司进行维修。

3、任何人不得改变线路,不得私自安装和乱拉电线,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作业,防止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过载、过热及引起短路。

4、凡能碰触到的设备导电部分,均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禁用湿手触摸开关、电缆及其它所有电气设备,以防触电。

5、饭堂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置杂物,并注意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开关,以确保灵活可靠。

6、由于电气设备、用电线路起火而发生火灾,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或用砂子灭火,严禁用水直接灭火。

7、禁止在电源附近堆积杂物,禁止封堵进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

8、对因工作懈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安全用电保证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安全管理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带规定装备和工作牌。

3、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意外)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确保小区安全。

4、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执勤过程中要以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5、爱护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对小区内的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小区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臵,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6、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记录,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坚决设法抓获。

7、遇有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向班长或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积极向客户宣传遵纪守法和消防安全等治安防范知识。

1、在小区内有停车位的车主,必须持有管理处发放的停车卡,并凭卡出入小区。

2、凡无私家车位停车证的车辆,一律不得在私家车位泊车。

3、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4、外来车辆,按零停收取停车费。

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住宅区。

6、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须自觉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保持车位清洁卫生。

7、车管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全体人员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月至少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一次。

3、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措施,加强消防监督,宣传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习,管好消防设施(备),增强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熟悉辖区内的防火建筑结构和人员工作、生活环境及人员疏散通道等基本情况,掌握各种消防设施(备)的基本功能、原理及正确使用方法、灭火应急措施等知识。

5、制定重大工作计划,开展大型活动,必须拟定相应的灭火应急方案。

6、定期检查辖区内的消防设施,组织讨论、修订、完善灭火应急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7、及时消除并处理火险隐患、火警投诉及有关事宜。

8、发生火灾时,在专业消防人员赶到现场之前,担任现场总指挥,协调灭火工作。

(一)发生火警时的应急措施详见《灭火应急规程》。

(二)执勤中遇到抢劫的处理。

在执勤中遇到有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强行掠夺或毁坏公司和客户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立即进行处理。

1、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并应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安全管理员或群众支援。

2、若在小区内遇到犯罪分子抢劫,应立即通知关闭大门。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时,要看清人数和衣着、面貌、身高等外貌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其他标志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公安机关,可拨“110”报警。

3、有固定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若在运动过程中作案,没有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应当用钳子、镊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纸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安全管理人员或其他人的指纹等痕迹弄到遗留物上。

4、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在公安人员未勘察现场或现场勘察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5、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的,要尽快送医院救治,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三)发现客户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闯入安全管理目标的处置。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很容易造成伤害,当班安全管理员的处置方法是:

1、劝说或阻拦,让其尽快离开安全管理目标范围。

2、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的同时,及时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让他们派人领回。

3、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安全管理目标或社会安全的行为,可将其强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执勤中发现可疑分子的处置。

安全管理员在执勤中如发现有神色慌张、行动诡秘的可疑人员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报告当班班长和管理处,并向其他区域执勤安全管理员发出信号。特殊情况还需向公安部门报告。

2、严密跟踪观察,暗中监视,防止其进行破坏或犯罪活动。

3、发现与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或经盘询漏洞百出、形迹可疑者,可采取措施将其带往公安机关查处。

(五)执勤中发现客户斗殴时的处置。

当班安全管理员在安全管理区域内发现客户打架、斗殴事件时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心劝导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确能认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将行为人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或偷窃活动。

3、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确保安全管理区域的正常治安秩序。

4、协助公安人员勘察打斗现场,收缴斗殴器械,辨认为首分子。

(六)客户发生刑事或治安案件时的处置。

1、值班安全管理员应迅速报告安全管理班长和管理处,管理处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及时报告公司安全部,客户投购保险的还应(提醒客户)通知承保的保险公司。

2、当班安全管理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法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免破坏现场,影响证据的收集。

3、抓紧时机向发现人或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和事故发生、发现的经过,收集群众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更多的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

4、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案件发生情况,协助破案。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学生及工作人员进入实验机房严禁携带食品和饮料。

(2)实验机房内严禁吸烟,火种要当场熄灭。

(3)如发现有饮料留在实验室则立刻带出实验室。

(4)开实验室电源开关时要先确定全部电闸关了,如没有则要先全部关电闸。先从开总开关开电闸开始,然后在逐个开其他小开关,整个过程要非常注意个人安全问题。

2、细节注意问题。

(1)外来人员需要得到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机房。

(2)教室及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设备的操作流程。

(3)严禁在实验室吸烟、进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严禁大声喧哗、打闹和随意走动。

(4)进入实验室应爱护公物,不得乱写乱划,不得动用其他无关设备。

(5)实验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并检查实验室可能存在的各种火灾隐患,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6)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要定时清理实验室。

3、离开注意条款。

(1)要求学生在离开前应主动清扫、整理桌面卫生,保持抽屉干净,不得将无用资料甚至垃圾丢放抽屉。

(2)管理人员确定下课后关闭电脑、投影及主控台其他电器,爱护学校的设备电器。

(3)实验室管理人员在下班前检查所以房间的安全情况,当天不再使用的房间要关电闸,先关小开关,然后再关总开关电闸,关窗,关门。

(4)负责清理各实验室的卫生。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1、用电管理由校长负总责,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总务处要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总务处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

2、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扯,要符合规范要求。

3、总务处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管理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校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落实到位。

4、学校对用电管理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6、未经学校同意,教师不得私自安装更换电表的。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1、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

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电管员在维修过程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格规范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3、各办公室、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各班级、各处室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教师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由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扯线路。

5、除学校规定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容量电器。

6、靠近电源的地方,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当事人负责。

7、教师用电耗材,自电表入户的耗材由各教师自行负责。自电表入户的故障由各教师自行维护检修。(新分配教师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故障由学校组织维护检修。

(三)、要注意节约用电。

1、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对班级、宿舍实行量化管理,发现一次长明灯现象,扣班级量化分。

什川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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