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心得体会(专业16篇)

时间:2023-11-25 16:51:06 作者:QJ墨客

心得体会是通过对某个经历或事件的思考和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接下来是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参考和借鉴。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中心设备设施巡视管理工作,保证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在日常运行中的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施巡视

(一)设施巡视的`区域

进料间、除臭间、处理间、出泥雨棚、配电室、控制间。

(二)设施巡视要求

1、巡视周期:每天巡视二次。

2、巡视要求:值班人员上午9时至10时、21时至22时对设备设施进行巡视,巡视后及时填写《巡视记录》。巡视过程要认真细致,严格遵守巡视内容、明确关键点,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应上报有关人员。

3、安全要求:巡视时应随身携带对讲机,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夜间还应携带手电;在池、孔、坑边及上下楼梯处应注意安全,防止坠落、跌倒;在钢平台、设备下穿行时注意防止碰头;严禁翻越设备管道。

(三)设施巡视内容

1、建筑物基础有无沉降、墙体结构有无裂缝,墙体面层有无大面积剥蚀、脱落等现象。

2、降雨时关注屋顶防水层是否完好,有无渗漏现象。

3、门窗有无损坏、照明是否正常,地板、踢脚板是否完好、上下水管线是否完好,有无渗漏、锈蚀、断裂等现象。

4、钢格板、钢盖板、栏杆等附属设施是否完好,防护设施如栏杆、护板、护罩、盖板等有无松动、开裂、锈蚀、破损等现象。

5、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如消火栓、灭火器等,消火栓有无埋、压、圈、占等情况。灭火器、消火栓、水龙带是否保持完好待用状态。

6、厂区周边是否有较大施工影响地下自来水、中水、雨污水及电力通信管线。

7、雨水箅子有无缺失、损坏、淤积、堵塞情况,检查井井盖是否有丢失、破损情况。

第三条设备巡视

(一)设备巡视的范围:

1、电气设备:配电柜、自动化系统(主要含plc控制柜)。

2、机械设备:液压格栅、抓斗天车、给料器、转鼓格栅、砂水分离器、旋流分离器、螺旋输送机、水泵。

3、其他附属设备:可视系统(含监控探头及监视器)、电磁阀、各种电控箱、通风机或排风扇、除臭设备(含储水箱、除臭风机及除臭塔)、储水罐、渣箱等。

(二)设备巡视要求

1、巡视周期:每天巡视二次。

2、巡视要求:值班人员巡视过程要认真细致,严格遵守巡视内容、明确关键点,并做好详细巡视记录,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向有关人员汇报。

3、安全要求:巡视时应随身携带对讲机,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夜间还应携带手电;在池、孔、坑边及上下楼梯处应注意安全,防止坠落、跌倒;在钢平台、设备下穿行时注意防止碰头;严禁翻越设备管道。

(三)设备巡视内容

1、低压配电设备巡视

(1)各开关柜电压、电流的运行情况,信号指示情况。

(2)plc柜运行是否正常,各类数值显示是否准确。

(3)电气柜、绝缘垫清洁和通风情况是否良好。

2、液压格栅巡视

(1)液压格栅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响、异动、漏油、亏油现象。

(2)本地控制柜(箱)指示灯显示是否正确。

(3)格栅板及格栅前地面是否清洁,有无栅渣污泥。

(4)进料池泥位是否符合工艺要求。

(5)格栅板有无变形,过度磨损等情况。

(6)限位电磁阀功能是否正常。

3、抓斗天车巡视

(1)天车运行状态时,大车、小车行车有无异响、异动现象;非运行状态时是否归位(置于给料器上方)。

(2)抓斗运行状态时,开启、闭合是否正常,有无夹杂异物,是否存在漏油、亏油现象;非运行状态时是否闭合状态。

(3)钢丝绳有无扭曲、断股,动力及控制电缆有无破损、老化、开裂。

(4)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有效。

(5)吊钩、防脱钩装置是否完好。

(6)天车减速器是否存在漏油。

(7)天车是否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

4、给料器巡视

(1)料斗的料位是否符合工艺要求以及是否存在固体搭桥情况。

(2)料斗内是否存在大块固体硬质物体或缠绕韧性物品。

(3)分离栅条上是否存在沉积物。

(4)运输螺杆上是否存在黏附物。

(5)齿轮电机是否存在振动、异响等现象。

5、转鼓格栅巡视

(1)进料管道及出料管道是否存在固体物质堵塞。

(2)内外冲洗棒是否存在堵塞。

(3)转鼓内筛网是否堵塞。

(4)齿轮电机是否存在振动、异响等现象。

6、砂水分离器巡视

(1)料斗箱体内有无固体物累积。

(2)进料涡轮箱是否受堵。

(3)溢流堰上是否有沉积物。

(4)齿轮电机是否存在振动、异响等现象。

7、旋流分离器巡视

(1)进料压力表是否在正常范围。

(2)系统闸阀状态与运行工艺一致。

8、螺旋输送机巡视

(1)电机是否存在振动、异响等现象。

(2)螺杆运行是否符合工艺参数设置要求。

(3)螺杆旋转是否存在异响,有无异物卡住。

9、水泵巡视

(1)外观有无漏油、锈蚀。

(2)运行时转向是否正确、运转是否平稳、有无异常振动和噪声。(3)各部位的螺栓有无缺损、松动。

(4)本地控制箱信号灯是否显示正常。

(5)水泵停车时,是否有骤然停车现象。

10、除臭系统巡视

(1)本地控制柜(箱)指示灯显示是否正确,各类数值显示是否准确。

(2)除臭装置散水量、臭气风量、压力损失等情况。

(3)散水给水装置过滤器压力损失、散水泵是否有震动或噪声。

11、起重机巡视

(1)检查起重机运转是否正常。

(2)钢丝绳有无扭曲、断股,动力及控制电缆有无破损、老化、开裂。

(3)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有效。

(4)吊钩、防脱钩装置是否完好。

(5)天车减速器是否存在漏油。

(6)天车是否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

12、其它配套设备巡视

(1)检查可视监控探头及监视器、电磁阀、各种电控箱、通风机或排风扇、提升泵、除臭设备、储水罐、渣箱等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2)检查各个控制柜指示灯、仪表等显示是否准确,功能是否正常。

(3)检查各个设备及控制箱是否清洁,有无破损、锈蚀、泄露。

(4)检查各处闸(阀)门是否泄漏、锈蚀,按钮、限位等装置是否完好,本地控制箱是否清洁、有效。

(5)各种设备地脚螺栓是否松动、锈蚀。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环境保护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废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利用设施、自动监测系统等设施。未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用、拆迁或损坏。

本厂的环保设施包括:废气收集净化设施、消防洗消废水收集池。

3、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

4、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行等规章制度。

5、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2委托运行:分为代理运行和社会化运行。代理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对其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社会化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利用社会投资或自己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为其提供污染物的'处理处置和利用的社会化服务,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6、自行运行环境保护设施达不到污染排放标准要求的,必须实行委托运行。本公司的环保保护设施是自行运行。

7、各班组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巡检,并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100%,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转。

8、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8.1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施施工和建设,无工艺设计缺陷和工程质量问题,设施建设应优先采用“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推荐的技术。

8.2能满足所处理处置污染的需要并能连续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8.3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

8.4配备设施故障或污染事故发生时的预警和污染预防应急处置设施;

8.5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应按照上述条件(但不仅限于上述条件)。组织对将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考核,符合上述条件的设施方可投入运行。不符合运行条件的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的,由设施运行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环境责任。

9、已建成的环境保护设施,严重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应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10、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实行资质许可制度。所有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的单位必须取

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未取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活动。

11、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的人员必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岗位的工作。

1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13、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环境保护施投入运行后,应保证设施无故障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与环境保护设施配套的自动监控设施应符合《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

1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责任、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运行记录台帐、监测报告、运行信息公开,做好运行记录,确保与主体生产设施的同步运行率达到100%。

15、要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出现故障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因不可抗拒原因,设施必须停止运行时,应当事先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停止运行的原因、时段、相关污染预防措施等情况,并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恢复设施运行的,环保部门责令污染物产生单位停止生产,待环保设施修复后,经环保部门批准,方可恢复生产。

16、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因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污染事故时,必须在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消除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17、定期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设施运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设施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取样和监测情况、连续运行记录等。

本厂有义务将设施的运行状况、日常监测数据和各项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从监督。

18、必须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现场检查,如实报告情况,提供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得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19、环境保护设施委托运行服务合同必须按照合同法的要求明确有关各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和服务要求与承诺。合同正式签署后,合同正式文本应于10天内向当地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0、环境保护设施委托运行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运行合同的内容进行,违反合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合同一方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21、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权利和义务:

21按照规定程序和途径取得或放弃设施运行权。

22不受地域限制获得设施运行业务,从设施运行委托单位获得运行服务费。

23无违法行为不得被剥夺设施运行管理权,正常运行业务不受干涉。

24严格遵守设施委托运行合同,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25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承担违反本条例和设施运行不达标排放产生的环境责任。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2.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防毒口罩、特种手套、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均属于防护器具。对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1.由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分工管理各种安全装置、设施和防护器具;

2.0分工原则:

2.3凡生产区内的火警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装置均由消防专管员(卢雨)管理。

3.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

3.2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4除安全装置专责维修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乱动。

4.2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使用人员头型相适应;

4.3种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必须仔细检查;

4.4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

4.5个人使用和保管的防护用具,应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4.8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台等常用的电气绝缘工具要指定专人保管;

4.9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工作。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应有专门负责的人员。

2、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悉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运行要求。

3、运行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对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4、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及相关仪表、阀门应按制度规定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做好运行和维修记录。

5、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已设定的运行控制参数。

6、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泵房内的`排水设施、各类仪表、阀门等,保证阀门不漏水;自动排气阀、倒流防止器运行正常。

7、二次供水管理人员经常进行二次供水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影响供水安全的各种故障隐患。发现供水设施运行有可能影响到水质安全的异常情况,应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8、二次供水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抢修,尽快恢复供水,超过24小时未能恢复供水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9、泵房内应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泵房应保持清洁,确保设备运行环境处于符合规定的湿度和温度范围。

10、二次供水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巡检设施运行及室外埋地管网,严禁在泵房、周围堆放杂物,不得在管线上压、埋、围、占,及时制止和消除影响供水安全的因素。

11、按有关规定要求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向用户公布。

12、运行记录等相关资料要归档保存至少三年。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工艺生产中的工艺指标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高压设备的防爆卸压装置、低压真空密封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固定装置、灭火装置及气体自动检测装置、事故照明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均属于安全装置和防护实施。对以上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必须进行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和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具、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防护口罩、特种手套、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均属于防护器具。对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由安全部负责管理防护器具,生产单位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装置和设施。

分工原则

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受压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由设备员管理。

凡属电器的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仪器、仪表、均有电气、仪表工程师管理。

凡生产区内的火警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装置,均有公司安全员管理。

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

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安全部门同意。

除安全装置专责维修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乱动。

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性质,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得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使用人员头型相适应。

各种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必须仔细检查。

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

个人使用和保管的防毒面具,应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车间应有防爆手电、防毒面具、隔热手套、胶靴、防护服和安全带等急救器材,以备抢救用。

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妥善保管,防止腐烂和强度下降,定期进行强度试验。

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电台等常用的电气绝缘工具要指定专人保管。

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按照电气安全结缘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工作。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园区特种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对设备及时检修保养做好记录。

2、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办公室、维修部报修,告知问题,配合专业人员到场检修,在得到专业人员许可后,方可启用设备。

3、在物业管辖区内,要注明重点设施设备的安装地点、责任人。

4、对有质量安全监察的设施设备(如电梯等),做好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工作。

5、特种设备发生突发事故时,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控制事态的发展,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6、对使用特种设备的人员,要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培养其安全正确的操作设备,杜绝麻痹思想,严格管理。

7、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充分认识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完善生产设施管理,充分利用设施设备残值,保障加油加气站报废设施不会造成社会危害和环境危害,制定本制度。

加油加气站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

3.1站长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管理。

3.2技术员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1)严禁私自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符合下述一项或多项,方可进行拆除和报废:

1)能源消耗高,按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2)由于技术进步,先进设备替换落后设备。

3)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

4)由于生产工艺改进或生产规模的'扩大,不能满足生产能力的设备、管道。

5)严重腐蚀,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

(2)生产设施撤除和报废程序

1)根据生产设施撤除和报废条件,提请公司审批。

2)加油加气站应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案,明确报废设施的处置方法。

3)拆除生产设施应确保拆除安全,拆除前应进行必要的隔离、置换、中和、断电等措施后,按照生产设施拆除方案进行作业。请承包商进行拆除时,应签定生产设施拆除合同,对承受商的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4)报废生产设施应当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隐患。生产设施必须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清洗置换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5)气瓶报废应作破坏性处理。

6)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有帐可查,并且相关材料要存档。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是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运行的必要设施,必须保证各项安全设施的完好、可靠、灵敏,特制订本规定:

1. 建立安全设施档案,正确记载安全设施原始记录、运转、检测、检验、维修等情况。

2. 重要安全设施要有专管人员,并加强日常监护,保证安全设施完好。

3. 按国家规定,每年安全设施投入按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的20%,用于安全设施资金的投入。

4. 对设备的安全设施要依据“四有四必”的原则,达到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台必有栏、有坑必有盖的要求。

5. 安全阀应灵敏、可靠,且每年应校验一次。

6. 防爆片应有资质单位制造,并有产品合格证。

7. 压力表应符合安装使用要求,确保正确性,每半年校验一次。

8. 液位计应保持清晰、易见,有防止破损的保护罩。

9. 安全设施发现有不完好或失效时应及时更换。

10. 温度、警示、警报、联锁各类电器、仪表等,要处于可靠运行状态。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的费用,包括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二、经济承包合同中应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实行工程总承包,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承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分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专款专用,并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各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四、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五、施工现场所需防护用具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做到票证齐全、有效,杜绝假冒伪劣防护用具进入施工现场。

六、以不低于工程造价百分之二的比例控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实行工程量计价清单的工程,按“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总价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有计划的增加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使其达到标准化水平。

七、不具备“三证一票”的安全防护用品严禁在公司施工现场使用,据假货于场外。

八、到集团指定的防护用品专供商店购买安全防护用品,购货后由施工负责人组织安全、材料等人员共同验收并办理收货、发货登记手续。

九、对在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更新换旧,不得使用破旧失效的产品。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酒店设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酒店副总担任,以协管酒店工保部工作。安全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工保部,安全日常工作由工保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办负责。

三、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总经办备案。

五、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见附件一)进行妥善处置。

六、酒店劳动安全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七、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

2、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

3、听取各部门安全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协调各部门安全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八、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

1、在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2、向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5、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九、主管(领班)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和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

3、督促本班组员工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

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十、员工安全职责: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关心安全情况,向酒店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和酒店有关部门汇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6、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负责。

十一、总经办负责制定酒店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类汇集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档案资料,建立酒店安全管理档案。酒店安全管理档案存放在总经办,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

十二、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汇总本部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报表及分析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及时交总经办存档。

十三、各岗位安全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岗位安全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类安全事故的案例汇编等。

十四、总经办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管理档案和各岗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须将改进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总经办,由安全小组检查核实后才可终结,并将有关情况存档。

十五、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1、酒店对劳动安全教育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

2、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由酒店总经办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3、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教育及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岗位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训,经常检查员工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作业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及教育。

5、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表格,注明组织部门、日期、时间、具体内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须签名确认。

十六、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发放管理:

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定期发放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眼镜、听力护具、防护套、手套、防坠落护具、防护鞋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保管、发放由财务部、仓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总经办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3、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酒店安全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相关执行。

6、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7、凡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使用要求严格或急救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适合个人身体规格或随班组使用的,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

十七、对在劳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并作出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

十八、对因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十九、本规定由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十、根据国家颁发新的法律法规及形势发展,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对本规定做适时修改。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销售以库区安全为主,为了确保库区安全,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消防法》等要求,特对库区内使用的相关设施设备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公司内所有‘包括生活区,库房区)电力装置设计安装、线路连接应符合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以及gb11652―89《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2、各办公区、库区的消防器材应由专人负责。公司内的技术人员应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用电设备等进行定期检修,保持其正常使用和运转。设备有问题时应及时检修,检修前应清理设备上的灰尘。

3、电源线路发生漏电、短路或其它情况以及机器运转不正常时,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慎重处理。

4、库房区的防雷、防静电设施每年应定期检测,保持其灵敏几有效。

5、经常检查防爆墙是否破坏,消防池必须保持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

6、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且易于拿取、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温度适宜、不受化学腐蚀的环境,不得有障碍物或堆码东西,附近通道要经常保持畅通。

7、消防用水、消防水泵等的使用应制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检修、试运行,保证经常处于备用状态。

8、建立消防器材管理档案,即对灭火器、消防设施、工具的种类、数量、有效期等进行登记。使用后,将使用日期、原因、情况及灭火性能进行登记;检查结果也要登记。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内部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及相关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台账和档案。

(1)、建立设备、设施台账。

(2)、设备部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4)、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5)、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7)、机械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1)、企业对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进行设备结构、性能教育和培训,使作业人员掌握维护、保养等知识。

(2)、操作人员对自己的使用的设备班前进行点检、润滑。

(3)、重要设备由车间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班前点检和润滑并做好记录。

(4)、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严格遵守相关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发现机械设备存在异常状况,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上报设备部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修。

(1)、售后部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2)、售后部和车间安全员每天对操作人员点检情况进行检查。

(3)、进行机械设备检修时,对相关机械设备进行断电,确认其运转彻底停止,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并悬挂“禁止合闸”等安全警示标志,设专人进行监护。

(4)、机械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全部撤离相关机械设备,方可取牌合闸,进行试运转。

(5)、机械设备传动部位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危险部位应设置挡(盖)板、护栏及安全警示标志,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较大的机械设备作业场所,如需进入,经售后部或安全管理人员批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入。

(7)、对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或专用的机械设备,专人操作,不具备作业条件的人员严禁动用。

(1)企业购置新设备设施由设备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其先进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论证评审后报总经理批准。

(2)新设备设施试运行后,由售后部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方可投产使用。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确保机(仪)器设备之运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凡生产线上所有机(仪)器设备之维修及保养皆属之.

3.1一级保养:操作人员负责

3.2二级保养:工程部负责,使用部门人员协助

3.3特别保养:厂外之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工程部人员协助

4.1一级保养:

4.1.1生产线上机(仪)器设备由操作人员负责实施每日保养检查工作

4.1.2操作人员职责:

4.1.2.1依操作程序正常使用机(仪)器设备

4.1.2.2工作前检查:

非必要之物品不可置于机台上,工具应定点定位管理.

传动部份润滑是否足够

试车检查有无异常情形

4.1.2.3工作中检查:

操作时不得超越机(仪)器设备性能范围之外.

离开机(仪)器时应先行停机

随时注意使用状况,有无异常情况发生

注意产品之状况,以判定是否停机处理

发现异常情形,非权责范围内,应立即洽请单位主管检查并立即停机,找维修人员汇报至主管.

4.1.2.4工作后的检查

检查各机构是否正常,电源是否确实并闭.

散热部位已降温或隔离,确保无火险隐患.

传动及滑动部份添加润滑油及机器擦拭.

工具及零附件置于定位.

4.2二级保养:

4.2.2维修人员职责:

4.2.2.1督促验证一级机器操作人员实施保养工作之成效异常反应之处理.

4.2.2.2特殊机械之润滑

4.2.2.3故障排除及精度调整

4.2.2.4损坏机件之更换及异常状况之反应

4.2.2.5依保养周期,配合一级保养同时实施保养工作

4.3特别保养:

4.3.2保修主管须填写[设备外修记录表]作为备查资料.

4.3.3维修人中:由厂内外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厂内主管人员配合实施.

4.3.4设备修复后保修课及仓储课作维修质量及数量的验收并签字,并交部门主管审核后交付现场使用.

4.3.5维修结果由保修课记录于[机/仪器设备保养维修记录卡]

4.4保养计划:

4.4.2保养计划之修订由工程部主管负责,经理(含)以上主管核准后实施.

4.5机器设备之异常处理

4.5.1设备一级保养人(操作人员)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机并通知维修人员,若当场能修好且不必更换零配件是时,不必开立[请修单],若设备异常需请本公司内专业技术人员修理,或须更换零配件时得由申请单位开立[请修单]交工程部负责修理.

4.5.2机器设备修复后,应将维修过程及结果记录于[机/仪器设备保养维修记录卡]维修记录内,记载维修日期,内容及更换之零件.

4.5.3机器设备修复后,由工程部通知申请单位主管进行交接,经双方确认已修好后在[保养记录卡]上.

4.5.4机器设备的防护罩每隔一个星期进行检查一遍,如有损坏的'及时维修或更换.

4.5.5车间所有的安全装置严禁私自拆除.

消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为加强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2.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指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的维护管理(无该设施的本条可取消):。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单位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企业,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部门每日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保安部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

3.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保安部备案。

(2)保安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保安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7)因扑救本单位或友邻单位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保安部,补充灭火器材。

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各类安全设施正常、有效,保证生产和人身财产安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xx]93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安环部:对公司范围内所有安全消防设施和安全附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负责建立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台账,同时对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2、公司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全面工作,对本部门所属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正常、可靠运行负责。

3、设备组:负责公司与安全有关的所有电气仪表及防爆电器等的安装、调试和检验工作,并应保证能可靠运行。负责安全附件及相关安全设施的'安装、调试,保证安全设施的有效、可靠运行,使其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4、供应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的购买,并应对所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可靠性负责。

5、技质部:负责安全附件及相关安全设施的参数、性能是否匹配等方面的技术审核工作。

1、安全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

2、本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安环部备案。

4、安全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设备部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

5、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1、各类安全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

2、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3、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5、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6、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

7、为保证安全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安环部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8、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安全设施有专人负责。

1、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

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维修。设备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3、操作工负责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4、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设备部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

1、各类安全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

2、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安环部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安全设施台帐中注销。

3、安全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4、安全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5、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1、各种安全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2、对各种设施除按规定进行效验外,还应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防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

3、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

5、对安全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维护。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是施工现场保证员工作业安全的重要设施。为了使防护设施和标志起到严肃有效的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适用于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外协单位的施工作业场所,生产班组、生活区及所有施工人员。

1各外协单位要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提前向安保部提报安全设施计划,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

2安保部经项目部批准后,选定2~3个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厂统一选购。

3本企业能够自行制作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围栏、孔洞盖板等,由安保部指定各专业公司制作。

4安全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的.管理,按照项目部定置的管理区域,由各专业公司负责,安保部进行监督。

1项目部要通过工程的安全设施补助费和投标的专项费用,保证安全防护设施的及时到位。各专业公司按照公司内模大纲承担安全防护设施费用,满足安全作业的要求。

2安保部组织设计,并做好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

3各单位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布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4所有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要满足《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的要求,对于孔洞盖板、防护栏杆、脚手架平台统一编号,明确责任人,定期维护。

5现场所有安全设施和标志严禁随意拆除,如作业需要拆除时,由各专业公司填报拆除清单,经安保部同意,并采取监护和临时保护措施,方可拆除,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

6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安全自锁器(含配套缆绳);

3)安全速差自控器;

4)手扶水平安全绳;

5)漏电保护器;

6)滑线安全网(含钢丝绳、滑环);

7)安全标志;

8)绝缘手套、隔热防火板。

7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1)活动支架;

2)安全围栏;

3)孔洞盖板;

4)废料垃圾通道。

5)低压配电盘防护罩;

6)电焊机集装箱;

7)定点吸烟室,水冲厕所;

1安保部进行采购发放记录。

2各单位进行领用安装记录。

3安保部进行质量、性能调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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