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合同(热门20篇)

时间:2023-11-23 19:36:31 作者:琴心月 危险废物合同(热门20篇)

一份合同协议应当包含双方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具体的合作内容。如果您对合同协议的具体要求有任何疑问,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的解答。

危险废物运输合同

承运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有关甲方化学危险品运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货物信息及承运时间。

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

司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司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所运化学危险品的准确名称,运输的产品特征的'准确信息,并向乙方说明采取的必要的安全保管措施和急救措施。

2、甲方要求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将货物安全送达交付地点,如变更交货地点,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承担因此变更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3、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如乙方泄漏甲方商业信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三、双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卸货而对乙方造成压车经济损失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在货物运输途中应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保证货物无泄漏,无污染。货物数量以磅单为准,(装货、卸货均需过磅)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标准千分之三,超出部分甲方按装货当天货物价格在运费中扣除。

3、如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运送货物到达客户,逾期造成甲方产生经济的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乙方在装卸货物过程中造成事故,在运输途中出现交通事故,以及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货物损失而给甲方收货客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运费结算。

货物运输完毕,甲方按实际到货数量为乙方结算运费,乙方应及时给甲方提供账户信息,缷货打款。

五、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约定。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危险废物运输合同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有关甲方化学危险品运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货物信息及承运时间。

车牌号:司机电话:司机姓名;。

身份证号: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所运化学危险品的准确名称,运输的产品特征的准确信息,并向乙方说明采取的必要的安全保管措施和急救措施。

2、甲方要求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将货物安全送达交付地点,如变更交货地点,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承担因此变更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3、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如乙方泄漏甲方商业信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三、双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卸货而对乙方造成压车经济损失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在货物运输途中应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保证货物无泄漏,无污染。货物数量以磅单为准,(装货、卸货均需过磅)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标准千分之三,超出部分甲方按装货当天货物价格在运费中扣除。

3、如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运送货物到达客户,逾期造成甲方产生经济的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乙方在装卸货物过程中造成事故,在运输途中出现交通事故,以及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货物损失而给甲方收货客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运费结算。

货物运输完毕,甲方按实际到货数量为乙方结算运费,乙方应及时给甲方提供账户信息,缷货打款。

五、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约定。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危险废物运输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车号浙a___号(专用于危险货物:___的运输)的危险品营运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二、承包期限及承包费:甲方将具有新购车辆的至少51%(20xx年6月30日之前购置的车辆,至少为15%的股权)的股权车辆承包给乙方使用,出资___万元,承包期暂定为___年,即自20年月日起直至报废止。承包费为元/月。

三、费用缴纳:各项费用一月一结,乙方必须在次月15日之前将当月各项费用向甲方全部缴清,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当月承包费以及当月发生的由甲方替乙方代缴的其它费用,如保险费、培训费、罐体检测费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故拖欠应缴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元/辆/天的滞纳金,直至乙方付清之日为止。

四、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由甲方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统一代为办理,其余险种乙方不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投保的,一旦出险,甲方将向乙方追诉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六、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合法经营。若乙方违法经营或违法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对甲方的连带处罚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也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八、如任何一方起诉,在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自觉遵守协议各项条款。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苏危险废物运输合同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v^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承运双方的安全责任,保障设备运输的安全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货物运输事宜,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制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运输项目。

1.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设备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运输费用及付款方式。

1.运输总费用为(含税)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2.付款方式:货物到达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清承运费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运费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给乙方。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起止地点。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运输期间,甲方指派运输项目的安全的具体联系沟通。

2)按约定落实施工现场起重机等装卸机械和人员,以及相关起重方案和安全措施相应特种设备的捆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确保安全可靠。

3)双方应相互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处理运输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作,对产生的安全问题、事件应认真组织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约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5)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

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6)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甲方权利义务。

1)对乙方拉运的车辆进行检查。

2)提供大件设备的起止地点、物理参数(重量、长、宽、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倾斜、防雨、防冻等具体要求。

3)负责落实厂区内的现场道路通行条件和接卸条件(夜间卸货需要充分的照明条件),对可能影响他方通行或现场设施的部位,设置安全警告标志、标识并采取措施。

4)必要时指派专人随车,负责沿途督促乙方落实运输方案的安全措施。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现场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对现场施工的管理。

2)负责运输路线的勘察,确定沿途有关弯道、桥梁、架空线路、隧道等可能影响运输的相关措施,选择最优安全运输路线。

3)负责双方随车人员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交底;落实各项针对性的运输安全、环境工作的具体措施。

4)随车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现场规章制度,配备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工作,服从甲方管理。

5)运输车辆具有相关证照,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适合本大件运输条件。驾驶人员应持有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等有效证件。

6)按照甲方提供大件设备的起止地点、物理参数(重量、长、宽、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倾斜、防雨、防冻等具体要求,制定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7)负责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物件运输相关公路通行许可的申请;运输途中因货物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等造成的罚款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承担;落实引路车辆和相关安全警示标志。

8)负责运输货物的绑扎,确保绑扎牢固和货物安全,悬挂安全标志、并确保特殊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相关测量仪器的完好和正常运转;运输途中因车辆原因及驾驶员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停车费、过渡费、过桥费均由承运方承担。

9)指派专人随车,负责沿途落实运输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对运输货物、道路情况的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10)途中引路车辆应指定专人负责对道路情况的观察,确保车辆的安全通行。

11)对途中跨越道路的架空电力线路等管线构架,应保持安全距离。

12)对沿途可能影响车辆通行的道路设施、树木绿化和其他设施,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系处理,确保车辆能够安全通过。

13)负责设置夜间运输的发光安全标志等。

14)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货物损坏等事故,必须立即救援,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方面,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按照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六、不可抗力。

如发生地震、台风、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政策因素等不可预见的事情,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受影响的当事人一方无须因此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不能按期履行义务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均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向对方主张权利。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签订之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上述保证金收取后由甲方出具保证金收据。合同期限届满后,上述保证金由甲方予以返还。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现就乙方为甲方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事宜,经协商后,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待处置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单价。

序号危险废物种类或名称数量(年)(公斤)单价(元/公斤)。

废化学试剂约_____公斤毒害品_____元/公斤,一般化学试剂____元/公斤。

第二条:处置费用及付款方式。

2.1处置费用:本合同处置费总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该价款是本合同最终的一揽子价款(即已包括了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与本合同有关或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2.2支付时间:甲方应于处置后的次月(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处置费用。

2.3付款方式:一律由甲方采取电汇或承兑汇票等方式付款。

2.4账户信息: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第三条: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4.1甲方产生的危险废物在交给乙方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收集、贮存。

需要处置的,应提前二日通知乙方现场接收并转移处置。

4.2甲方产生的危险废物在交给乙方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包装,并到环保相关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并提交危险废物主要种类成份分析报告,以利于乙方安全转移、贮存及处置。

4.3甲方应派专人现场与乙方交接。

4.4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处置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5.1乙方保证其及其派来接收的人员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接收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资质和能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见附件)。

5.2乙方按与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危险废物,并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5号)签署转移联单,做到依法转移危险废物。

5.3乙方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对接收的危险废物包装、储存并实施无害化、安全处置。

5.4乙方派来的接收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健康、安全责任。

5.5乙方派往甲方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有责任了解甲方的入厂须知等管理规定,遵守甲方有关的安全和环保要求;且乙方确认其在本合同签约前已充分知悉和了解了甲方的有关环境、健康、安全规定并同意遵守。

乙方有关办事人员或受雇于乙方的人员在甲方办公场所内应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后的安全责任由其乙方承担。

5.6乙方负责接收后危险废物的运输工作。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如乙方或乙方派到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和能力,却采用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证明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甲方有权解除本本合同,乙方除按照本合同总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2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及时转移处理危险废物,如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及时转移危险废物给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损失,为此向任何第三方,包括职工承担的赔偿,为此发生的争议解决费用等。

6.3如违反本合同5.3、5.4款规定义务造成危险物品泄漏、污染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4一方不按协议履行职责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违约的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

6.5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和依据协议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6.6造成一方损失的,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其他。

7.1若甲方生产工艺流程或规模发生变化,产生本合同所列明之外的危险废物的处置事宜及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留存或到环保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乙方签署: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范文

根据《_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就危险废物代处置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一、委托人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受托人进行代处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为:废有机溶剂、废矿物油等及其容器。

二、委托期限:1年,自20xx年6月5日至20xx年6月4日止。

四、处置费的支付方式:委托人应根据危险废物的数量先行支付处置费。对分批支付处置费的,委托人应提前7天时间通知受托人需处置的危险废物数量并支付处置费,受托人应当在收到处置费后7天时间内对委托人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对一次性支付处置费的,受托人在收到处置费后,按委托人的通知,受托人在一周内完成处置。

五、先行支付的处置费与需处置的危险废物数量不一致的,应以过磅的废物数量为准,支付处置费。危险废物的数量即为危险废物的重量,包括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危险废物的包装物重量。

六、委托人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废物的不同性质进行安全分类贮存,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污染和损失。

七、委托人应如实告知受托人危险废物的性质,并对应装入容器的危险废物置于容器中,否则受托人有权拒绝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八、危险废物的风险转移:危险废物交付给受托人之前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如实告知给受托人后的风险由受托人承担。但委托人对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和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在处置过程中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九、委托方、受托方共同承担危险废物转移联系的填报手续。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十二、备注:

地址:

危险废物运输合同

承运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有关甲方化学危险品运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货物信息及承运时间。

车牌号:______________。

司机电话:______________。

司机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所运化学危险品的准确名称,运输的产品特征的'准确信息,并向乙方说明采取的必要的安全保管措施和急救措施。

2、甲方要求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将货物安全送达交付地点,如变更交货地点,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承担因此变更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3、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如乙方泄漏甲方商业信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三、双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卸货而对乙方造成压车经济损失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在货物运输途中应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保证货物无泄漏,无污染。货物数量以磅单为准,(装货、卸货均需过磅)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标准千分之三,超出部分甲方按装货当天货物价格在运费中扣除。

3、如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运送货物到达客户,逾期造成甲方产生经济的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乙方在装卸货物过程中造成事故,在运输途中出现交通事故,以及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货物损失而给甲方收货客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运费结算。

货物运输完毕,甲方按实际到货数量为乙方结算运费,乙方应及时给甲方提供账户信息,缷货打款。

五、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约定。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危险废物管理处理合同

1、为加强对分公司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及区域社会的稳定,根据^v^《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沾化分公司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管理。

3、本制度中所称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定期开展检测、评估、监控。

5、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在投产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

6、指定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登记工作。

7、按相关国家标准、规定在重大危险源处设置自动检测、报警、通讯等装置,保障其稳定运行,并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

8、按国家法律、标准规定或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定期对安全设施、重要设备等进行维护、校验、检查、报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9、在重大危险源岗位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10、向从业人员告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11、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保证定期开展应急救援的演练。

12、根据危险源的化学特性,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备用。

13、剧毒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经专家审查通过。

14、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

15、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

造气车间1#2#半水煤气柜重大危险源。

控制目标:无煤气泄漏、无氧含量超过控制极限、无气柜抽空、无气柜顶翻。

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人身事故。

控制措施:见《1#、2#煤气柜运行控制措施》。

事故处理措施:见《造气气柜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方案有效期限:合成氨系统化工生产运行及带压停车期间。

合成车间氨库罐区重大危险源。

控制目标:无超压、无超过贮罐安全贮量、无泄漏。

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控制措施:见《氨库罐区运行控制措施》。

事故处理措施:见《氨库液氨球罐应急救援预案》。

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尿素车间生产期间,氨库贮罐贮有液氨期间。

合成车间甲醇贮罐区重大危险源。

控制目标:无甲醇贮罐及管道、无阀门泄漏、无充装过量甲醇溢满、无人为错开阀门。

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控制措施:见《甲醇库区安全运行控制措施》。

事故处理措施:见《精甲库区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甲醇工序生产、销售期间及甲醇贮罐内有甲醇期间。

合成车间甲醇中间槽重大危险源。

控制目标:无甲醇贮槽及管道、阀门泄漏。

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控制措施:见《粗甲醇中间槽安全运行控制措施》。

事故处理措施:见《甲醇中间槽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甲醇工序生产期间。

尿素车间甲醛贮区重大危险源。

控制目标:无甲醛贮槽及管道、阀门泄漏。

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控制措施:见《甲醛贮槽运行控制措施》。

事故处理措施:见《甲醛贮槽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方案有效期限:大颗粒尿素运行、甲醛贮槽贮有甲醛期间。

16、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公司建立有完整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运行体系,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按职责分工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业务管理,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按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其生产操作控制、检查、检修等日常管理。

重大危险源由车间识别、申报、编制救援预案,安全环保部组织评价,车间编制安全运行控制措施,生产管理部编制生产操作技术规程,报请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下发各有关单位执行。

对已经列入重大危险援的设施、设备、装置、岗位,定期进行工艺、设备及操作安全检查,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公司保证资金、技术的投入使其能够得到及时整改,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评价。

1*重大危险源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生产岗位操作技术规程的培训,取得安全作业证及相关资格才能上岗独立操作。安环部每年组织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措施、应急救援预案下发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执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备案。

危险废物管理处理合同

1、目的建立病理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医疗安全和环境安全。

2、使用范围病理科。

3、废弃标本的处理。

(1)处理制度:。

1)病理标本在取材后标明日期,放于标本柜内(冷藏更好)。

2)按行业规范,报告发出2周后由专人负责处理(本科室4周)。

)按生物标本处理要求,废弃标本经火化处理。

(2)处理流程:。

1)医师取好材后将标本放入黄色垃圾袋内并贴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标签。

2)将装好标本的黄色垃圾袋放入专用盒内盖上盖子并贴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标签。

)将装好标本的专用组织盒放入标本储藏室柜内。

4)工人一般每月检查一次标本箱,清理到期的标本。

5)将到期废弃标本运至后勤指定地点,与管理人员签字交接。

6)管理人员通知殡仪馆,将废弃标本作火化处理。

4、医疗废物的处理。

(1)处理制度:。

1)医疗废物必须放入贴有医疗废物的专用垃圾筒内。

2)放置医疗废物的专用垃圾筒内必须使用黄色垃圾袋。

)医疗废物由病理科工人负责收集。

4)收集后的医疗废物由工人运送到医院指定地点。

5)公司派专人收取,并作焚烧处理。

(2)处理流程:。

1)工人将装有医疗废物的黄色垃圾袋袋口扎紧,用封条贴住袋口。

2)每天上午7:00与下午4:00运送到后勤指定地点(医技楼后面)的接收人员交接,放入其提供的黄色医疗废物运输箱内,贴上封条,最后签名确认。

二、病理科化学危险品保管和使用制度。

目的建立规范的危险品管理制度和标准的操作程序,确保危险品使用的安全。

范围病理科技术室。

责任人病理科技术室全体工作人员。

危险品的进货、保管、领用和使用制度。

(1)熟悉各种危险品的化学性质,遵守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条例,根据化学性质进行分类保管和使用。

(2)病理科危险品仓库由指定的专人(双人双锁)负责保管,少量领出也需要领出者放入小型防爆(安全)柜内上锁保管。

(3)危险品管理员负责化学危险品的请购、接收、清点、检验及储存保管。

(4)易燃物品要定量统一购置,存放于危险品仓库防火防爆柜内。

有毒有害试剂应放于专门的安全柜内。

腐蚀化学品(酸、碱)应分别储存于放置耐腐蚀的塑料盘的安全柜内,不得存放于水槽下,防止潮解。

注意不能再同一区域内存放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机酸应与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试剂分开储存。

剧毒物品应放入保险柜内(必须双人双锁管理)。

存放危险品的房间必须单独、密封并安装防火门。

安全柜、防火柜必须有通风管道,将可能产生的气体排出室外。

(5)危险品存放柜和门上都应该张贴反映存放的危险品性质的标识以及危险品的名称。

(6)搬运体积超过500ml的浓酸试剂时,必须使用指定托盘。

(7)配制危险品时应做好防护措施,穿隔离衣、戴防护眼镜、口罩、帽子、手套。

(8)配制人员需请保管人员打开防火防爆柜,取出药品,每次必须对使用量、剩余量进行记录并签名。

(9)配制人员将领出的危险品放入临时小型防爆柜内,贴上打开日期、有效期(乙醇、二甲苯、丙酮、甲醇打开后有效期为1年,如果出现沉淀,就不能再使用)和经手人,然后上锁。

(10)在使用任何化学物品之前,安排好处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11)在使用腐蚀性物品的场所设有合适的急救沐浴设施和洗眼装置。

(12)在配制强氧化性酸或强碱时必须使用广口烧杯,以防止溶液产生大量热量或气体,待配制溶液稳定后方可放入溶液瓶中。

应该在通风设备良好的操作台上配制。

(13)保管人员根据危险品使用剩余量进货,严格控制实验室内危险品的总量,一般存量控制在3周左右。

(14)进货后检查合格证及试剂瓶的完好性,登记并分类放置危险品(放入防火防爆柜内),上锁。

(15)为确保购置试剂质量的稳定性,必须选择国内知名、质量稳定的生产厂家。

每个不同批次的试剂必须检查合格证书、登记并作质量反馈。

(16)如所使用的试剂、化学药品含潜在的致癌物、致畸物,应该进行明确标识。

科主任应告知员工,在接触有潜在致癌物、致畸物试剂或化学药品时应做好防护。

(17)易燃、易爆液体配制或使用时必须远离明火。

(18)更换出的废液根据废液处理流程处理。

使用化学危险品的注意事项。

(1)不允许用嘴吸取任何试剂。

(2)在不清楚试剂间的相容性时,不要将它们混合。

(3)在使用新试剂前,先阅读msds或向相关负责人咨询。

(4)稀释时应将酸注入水中,而不能将水注入酸中。

(5)所有化学试剂在倾注时要缓慢,以防飞溅。

(6)如果试剂或化学品被允许排放入下水道中,要用清水彻底冲洗管道中的残留,避免丢弃的化学品之间发生有害的化学反应。

(7)使用玻璃器皿前徐检查诸如爆裂、破碎等明显的受压或损坏痕迹。

把上述损坏的玻璃器皿丢于耐扎的利器盒内。

(8)将玻璃器皿放到清洁区前务必测地漂洗消毒。

例如毒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或者可能是传染性物质,必须保证它们放到清洁区以前由专门的技术人员消毒。

(9)任何在未贴标签的容器中发现的试剂都因该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作废液处理。

(10)医疗场所不准抽烟,污染区和半污染区不允许喝饮料、吃东西以及使用化妆品。

(11)不允许使用实验室的设备和器具来准备食物和饮料。

(12)处理实验室标本时不要用水接触脸部、嘴以及眼镜。

(13)每次离开污染区时,或处理完标本、化学试剂、污染或毒性物质,接触实验室设备后都要洗手。

(14)在接触化学试剂时,不要将食物、口香糖以及香烟放在口袋中,毒性化学物质的蒸气可以吸附在这些物品的表面。

(15)不要将食物储藏在实验室的橱柜或冰箱中。

(16)在使用电话、门把手等物品时务必脱掉手套,以防止可能性的污染。

(17)养成良好的日常工作习惯,使用完以后,所有的试剂盒仪器都要归位。

(18)对于在工作环境下可能遇到的不同危险品,采用不同类型的个人防护设备。

个人防护设备包括:。

1)手套:用于保护手免受烧伤、割伤、化学品腐蚀、磨损、电击伤。

不同类型的危险品需要不同材料的手套,如磨损用棉质或皮质手套,化学危险品用不可渗透的手套。

2)护目镜和面罩:用于保护眼睛和面部免受飞溅、紫外线和毒性化学物品的伤害。

)防护衣:用于保护身体免受化学或者腐蚀性液体的伤害。

4)安全鞋和靴:用于保护双脚免受腐蚀性化学物品的伤害。

5)其他:必须配备灭火器(灭火毯)、溢出包和喷淋、洗眼器等设备。

(19)发生事故、紧急事件或损伤时,立刻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并参照相关制度进行汇报和救治。

(20)任何操作步骤或设备、仪器发生问题,对医疗安全产生影响时都要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及时上报医院质管科。

三、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接受和处理新鲜标本(如手术中需要做冰冻的标本、体液或穿刺细胞学标本和尸体解剖等工作)或福尔马林固定的组织标本等工作均涉及到有关人员的防护,实验器具、工作台面和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处理,以及废弃标本、纱布、棉签、注射器、刀片和针头等的处理及一些传染病的申报。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成立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由病理科主管医疗的主任或副主任任组长,各副主任、技术组主管和医疗秘书等。

定期举行管理小组会议,讨论科室生物安全问题,监督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定期组织科室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医院感染和感染防护和控制意识。

组织取材室、细胞技术室及手术冰冻切片室等属污染空间,均安装空气消毒机,取材工作台安装紫外线。

医疗废物的处理,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各类废物的标识、存放和处理,有完备的标本接收登记程序和纸质记录,并有专人负责。

常见的四种医疗废物处理如下:。

4)损伤性废物存放于损伤性废物专用容器内,由医院专人收集和处理;。

5)感染性废物用有标记的专用袋盛装、结扎和标记,当日下午有医院工人收集,同一处理。

6)每日取材后、制片后申请单放入消毒柜内进行臭氧消毒。

传染病疫情申报:主要是院外会诊病例中经我科确诊的在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出的必须申报的各类法定传染病病种。

1)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2)乙类传染病(25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脑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v^、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10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感染性腹泻(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

危险废物管理处理合同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为了辨识公司范围内作业场所的危险源,对其进行科学评价和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稳运行,制定此制度。

适用于公司生产活动中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等管理。

3.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程序和方法,指导各部门、车间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

安全科应建立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文件,组织实施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并制定相关控制措施。

危险源辨识的原则。

应考虑本企业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应考虑时效性,危险源辨识应具体在特定时间范围内。

应考虑范围,危险源辨识在特定的范围内进行。

应考虑采用的方法,采用的方法应体现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性和适用性原则。

应考虑所进行工作的性质,危险源辨识应在不同环境和不同背景下灵活进行,如发生伤害事故后应对风险级别和风险控制策划进行重新评审等。

危险源辨识的主要范围。

危险源辨识覆盖企业生产活动、产品或服务活动的全过程,包括:

作业地质及环境条件。

作业场所*面分布图。

建(构)筑物。

采购服务过程。

作业设备、装置。

粉尘、毒物、噪声、振动、高温、低温等有害作业场所。

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和辅助生产、生活卫生设施。

劳动组织、生理、心理因素、人机工程学因素等。

危险源辨识条件。

辨识时应充分考虑三种状态,即:

1)正常态: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按照其工作任务连续长时间进行工作的状态。

2)异常态: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周期性或临时性的进行工作的状态,如设备的开启、停止、维修等。

3)紧急态:指发生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状态或其发生的临界状态。

辨识时应充分考虑三种时态,即:

1)过去: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过去的安全控制状态及发生过的人身伤害事故。

2)现在:指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现在的安全控制状态。

3)将来:指作业活动发生变化、系统或设备等在发生改进、报废、退役等活动时产生的安全控制状态变化。

六种能量逸散类型,即:动能、势能、电能、物理能、化学能、生物能。

四种事故起因,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缺陷、管理缺陷。

危险源识别方法。

进行危险源辨识所必须的知识和经验。

1)关于对象系统的详细知识,诸如系统的构造、系统的性能、系统的运行条件、系统中能量、物质和信息的流动情况等。

2)与系统设计、运行、维护等有关的知识、经验和各种标准、规范、规程等。

3)关于对象系统中的危险源及其危害方面的知识。

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危险源辨识方法可以粗略地分为对照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法两大类。

1)对照法。与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或经验相对照来辨识危险源。

a安全检查表。运用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对组织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可辨识出存在的危险源。

b询问、交谈法。与生产现场的管理、施工人员和技术人员交流讨论,获取危险源资料。

c现场观察法。到施工现场观察各类设施、场地,分析操作行为、安全管理状况等,获取危险源资料。

d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是通过事先准备好的一系列问题,通过到现场察看和与人员交谈的方式来获取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的信息。

e查阅相关记录。查阅组织的事故、职业病的记录,可从中发现存在的危险源。

f获取外部信息。从有关类似组织、文献资料、专家咨询等方面获取有关危险源信息加以分析研究可辨识出组织存在的危险源。

g工作任务分析。通过分析组织成员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可识别出有关的危险源。

a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是一种对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源实行严格审查和控制的技术,它是通过指导语句和标准格式寻找工艺偏差,以辨识系统存在的危险源,并确定控制危险源的对策。

b事故树分析。事件树分析是一种从初始原因事件起,分析各环节事件“成功(正常)”或“失败(失效)”的发展变化过程,并预测各种可能结果的方法,即时序逻辑分析判断方法。应用这种方法对系统各环节事件进行分析,可辨识出系统的危险源。

c故障树分析。故障树分析是一种根据系统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事故结果去寻找与事故发生有关的原因、条件和规律。通过这样一个过程分析,可辨识出系统中导致事故的有关危险源。

按照风险评价结果的量化程度,评价方法可分为定性风险评价法和定量风险评价法。

常见的风险评价方法有两种:专家现场询问观察法和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专家现象询问观察法。

由专业人员组成专家评价小组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定性判断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一旦危害事件发生后所带来的后果,并确定该危险源的风险级别,参考评价准则如下:。

1)曾经发生过且无良好控制措施的重大事故或事件,评为不可容许风险。

2)曾经发生过已制定有效控制措施的重大事故或事件评为重大风险。

3)违反法律法规的预计可能导致的事故结果在重伤或重伤以上的评为不可容许风险。

4)违反法律法规的预计可能导致的事故结果在重伤以下的评为重大风险。

5)相关方强烈抱怨的事故或危害事件评为重大风险。

6)除上述5项以外的事故或危害事件评为一般风险。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1)判定准则。

a危险性指数大于320的,确定为一级;

b危险性指数大于等于161但小于等于320的,确定为二级;

c危险性指数大于等于71但小于等于160的,确定为三级;

d危险性指数大于等于20但小于等于70的,为四级;

e危险性指数小于20的不列入等级。

2)判定方法。

作业危险性指数是下列三个因素的乘积:

危险指数d=l×e×c。

l-----发生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e-----作业者在危险环境下的状况。

c-----事故的可能后果。

a发生危险事件的可能性(l)。

完全预料到。

相当可能。

不经常,但可能。

意外,很少可能。

可以设想,但极少可能。

极不可能。

实际上不可能。

b作业者在危险环境中的状况(e)。

连续处在危险环境中。

每天在有危险的环境中工作。

每周一次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每月一次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每年一次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极难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工作。

c事故的可能后果(c)。

可能后果。

大灾难。

多人死亡。

100。

数人死亡。

非常严重。

一人死亡。

严重致残。

手足伤残。

受伤较重。

引人注目。

d危险指数评价(d)。

危险程度。

风险等级。

320。

极度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不可容许风险。

危险废物管理处理合同

为了对本公司点火使用的油进行有效的控制,预防柴油发生着火爆炸对环境的污染,制定本程序。

点火柴油的安全预防措施.

车辆在打油时必须熄火,人员不得吸烟;岗位巡检人员在抽油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生紧急情况时,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2.应将油类保存在室内(非露天)指定地点,并明确标识,应防止渗漏、雨淋,油桶应盖好。

油类物资应及时使用,使用时严禁烟火。

4.油类物资使用时,要加强污染预防,取油和加油时应小心操作,严防油类外泄。

检修时,应提前准备好,对有废油的设备应用废油收集装置将废油接好,并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岗位工应加强对用油设备的巡检,预防设备漏油,若发现漏油应及时处理,并确保完全消除漏油现象。

7.对设备或地面上的油污,应及时用棉纱吸取,废油棉丝应统一放在指定地点,以便集中处理。

三、应急措施。

1.当储油罐发生着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时,指挥人员应立即通知车间应急小组,应急小组应迅速做出反应赶赴事故现场,组长、副组长利用现场可能的条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扩大蔓延,引导人员疏散,进行紧急救护,保护现场。

危险废物鉴定

3、危险废物出入库时必须首先检查包装、重量、分类、标识是否清晰,对包装不完好,运输车辆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办理出入库及转移手续。

4、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5、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6、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7、不定期对储存危险废物的仓库进行检查,门窗是否完好,地面是否有渗漏,包装容器是否完好无泄漏。

《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储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2、建立台账的意义和目的。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

3、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要求。

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生产单位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1、为及时掌握环保事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环保事故分为速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速报从发现环保事故,一小时以内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3、速报可通过电话、传真、派人直接报告等形式报告市环保局。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4、速报的内容包括:环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5、处理结果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四、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各项环境保护制度,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深入现场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各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与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五条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五)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六)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七)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三)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第三章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程序。

第七条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之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第八条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在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附具本办法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发证机关在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征求卫生、城乡规划等有关主管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四)年经营规模;。

(五)有效期限;。

(六)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贮存、处置设施的地址。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

(四)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的。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原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换证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换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终止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理。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在采取前款规定措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注销申请,由原发证机关进行现场核查合格后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十五条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

禁止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口或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电子类危险废物。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

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书面核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公众有权查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记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有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情形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将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保存10年以上,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情况记录簿应当永久保存。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将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移交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存档管理。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

第二十条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与处置单位签订接收合同,并将收集的废矿物油和废镉镍电池在90个工作日内提供或者委托给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第二十一条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在废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前,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填埋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服役期届满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填埋过危险废物的土地采取封闭措施,并在划定的封闭区域设置永久性标记。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超过10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收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八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九条被依法吊销或者收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5年内不得再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

(四)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中有其他渎职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物。

(二)收集,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将分散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的活动。

(三)贮存,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危险废物处置前,将其放置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场所或者设施中,以及为了将分散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在自备的临时设施或者场所每批置放重量超过5000千克或者置放时间超过90个工作日的活动。

(四)处置,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将危险废物焚烧、煅烧、熔融、烧结、裂解、中和、消毒、蒸馏、萃取、沉淀、过滤、拆解以及用其他改变危险废物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危险废物数量、缩小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施行前,依照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文件的规定已经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在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逾期不办理的,不得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危险废物管理处理合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40号令)、《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xx)、《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xx)、《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xx),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一个(套)生产装臵、设计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臵、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

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重大事故。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

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生产场所。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储存区。

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安全巡检保卫部负责组织生产车间对生产场所及储存区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进行计算,根据计算结果,按临界量值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

安全巡检保卫部负责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建档。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工作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车间主任直接对所辖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安全巡检保卫部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负有监管责任。

安全巡检保卫部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专业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传达至相关从业人员。

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负责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的演练。

安全巡检保卫部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送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

根据gb18218-20xx《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危险物质的界定,本公司的汽油、溶剂油、原油、液化石油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危险物质。

安全巡检保卫部组织相应的生产车间,对存在危险物质的生产场所和储存区进行计算单元的划分,并对各单元进行最大储存量计算。根据计算结果,按临界量值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最大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应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评估人员应具有相应能力,应安排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进行。

安全巡检保卫部每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并由相应机构出具符合规定的评估报告:

(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八)事故应急措施;

(九)评估结论与建议。

危险化学品单位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的,其安全评价报告中有关重大危险源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臵、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四)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四)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通过定量风险评价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的个人和社会风险值,不得超过规定的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的,应当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

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臵、重点部位分包的责任人,承包人定期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臵办法。

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培训教育、公告栏等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

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重大危险源所属车间应制定相应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一)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重大危险源现场处臵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一)辨识、分级记录;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三)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区域位臵图、*面布臵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七)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八)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九)重大危险源关键装臵、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十)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臵情况;

(十一)其他文件、资料。

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第五项规定的文件资料只需提供清单),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重大危险源出现规定所列情形之一时,要及时更新档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备案。

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和分级、登记建档工作,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与基本特征表。

重大危险源档案。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危险废物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特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现予公布,自8月1日起施行。

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89号)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

二八年六月六日。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另行制定和公布。

第四条未列入本名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适时增补进本名录。

第五条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混合物的性质判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六条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将前款所列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本名录进行适时调整并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废物类别”是按照《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进行的归类。

(二)“行业来源”是某种危险废物的产生源。

(三)“废物代码”是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其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第4-6位为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废物类别代码。

(四)“危险特性”是指腐蚀性(corrosivity,c)、毒性(toxicity,t)、易燃性(ignitability,i)、反应性(reactivity,r)和感染性(infectivity,in)。

第九条本名录自208月1日起施行。19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

编号废物类别废物来源常见国际危害组分或废物名称。

hw01医院临床废物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生的临床废物。

――手术、包扎残余物。

――生物培养、动物试验残余物。

――化验检查残余物。

――传染性废物。

――废水处理污泥手术残物,敷料、化验废物,传染性废物,动物试验废物。

hw02医药废物从医用药品的生产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包括兽药产品(不含中药类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高浓度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废物。

――脱色过滤(包括载体)物。

――用过废弃的吸附剂、催化剂、溶剂。

hw03废药物、药品过期、报废的无标签的及多种混杂的药物、药品(不包括hw01,hw02类中的废药品)。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包括药品废原料和中间体反应物)。

――使用单位(科研、监测、学校、医疗单位、化验室等)积压或报废的药品(物)。

――经营部门过期的报废药品(物)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药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生产过程母液及(反应罐及容器)清洗液。

――吸附过滤物(包括载体,吸附剂,催化剂)。

――废水处理污泥。

――生产、配制过程中的过期原料。

――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的过期和淘汰产品。

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从木材防腐化学品的生产、配制和使用中产生的废物(不包括与hw04类重复的废物)。

――生产单位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工艺反应残余物、吸附过滤物及载体。

――使用单位积压、报废或配制过剩的木材防腐化学品。

hw06有机溶剂废物从有机溶剂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不包括hw42类的废有机溶剂)。

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从含有氰化物热处理和退火作业中产生的废物。

――金属含氰热处理。

――含氰热处理回火池冷却。

――含氰热处理炉维修。

hw08废矿物油不适合原来用途的废矿物油。

――来自于石油开采和炼制产生的油泥和油脚。

――矿物油类仓储过程中产生的沉积物。

――机械、动力、运输等设备的更换油及清洗油(泥)。

――金属轧制、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渣)。

――含油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及油泥。

hw09废乳化液从机械加工、设备清洗等过程中产生的废乳化液、废油水混合物。

――生产、配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剩乳化液(膏)。

――机械加工、金属切削和冷拔过程产生的废乳化剂。

――清洗油罐、油件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

――过剩的、废弃的、封存的、待替换的含有pcbs、pbbs和pcts的电力设备(电容器、变压器)。

hw11精(蒸)馏残渣从精炼、蒸馏和任何热解处理中产生的废焦油状残留物。

――煤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

――原油蒸馏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残余物。

――原油精制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状焦油及酸焦油。

――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和蒸馏釜底物。

――化学品原料生产的热解过程中产生生的焦油状残余物。

――被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或蒸馏残余物所污染的土壤。

――盛装过焦油状残余物的包装和容器沥青渣,焦油渣,废酸焦油,酚渣,蒸馏釜残物,精馏釜残物,甲苯渣,液化石油气残渣(含苯并(a)芘、屈萘、萤蒽、多环芳烃类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颜料、染料、涂料和不合格产品。

――油漆、油墨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含颜料、油墨的有机溶剂废物。

――使用酸、碱或有机溶剂清洗容器设备产生的污泥状剥离物。

――含有染料、颜料、油墨、油漆残余物的废弃包装物。

――生产、配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副产物。

――在合成、酯化、缩合等反应中产生的废催化剂、高浓度废液。

――精馏、分离、精制过程中产生的釜残液、过滤介质和残渣。

――使用溶剂或酸、碱清洗容器设备剥离下的树脂状、黏稠杂物。

危险废物鉴定

凤台县危险废物产生源专项调查工作小结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落实环控函(20xx)441号文精神,根据市环保局工作的要求,危险废物产生源专项调查工作在我县范围内顺利开展并完成,现将此次调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调查工作过程、时间进度等情况。

成立凤台县危险废物产生源专项调查领导小组,毛新陆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污控股、办公室、监测站负责人组成,设办公室,主任由污控负责人张怀功担任。此次调查工作由污控股和环境监察具体负责,共分成两组进行调查,主要工作是指导企业填报,发放技术信息和调查、申报登记表格,对专项调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对全县调查、申报登记数据进行电脑录入、汇总、分析,编制报告。

写。企业对调查、申报登记表格认真填写、审核,经领导确认后,盖上本单位公章,一式四份报县环保局。环保局抽调专人审核,审核合格后录入电脑。7月上旬,危险废物专项调查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材料和调查、申报登记表格进行汇总、整理、核实和分析,经环保局领导审定后上报市环保局。

二、检查对象和范围以及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贮存和流向的基本情况。

此次凤台县危险废物产生源专项调查工作共检查32家单位,其中包括4家化工厂,4家4s汽车店以及24家医疗机构。从调查结果来看,4家化工厂生产产品均为一苯基三氯硅烷和二苯基二氯硅烷,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具有毒性的含铜废物,凤台县20xx年全年产生含铜废物72吨,20xx年4家化工企业共申报44吨,产生的所有含铜废物集中卖给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尉氏县华泰金属有限公司)进行处理。4家4s汽车店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来自发动机起润滑作用的有毒的、易燃的废机油,20xx年全年产生量为14.3吨,20xx年的申报量为14.3吨,产生的所有废机油定期由收购人员到店里进行回收,最终的处置和流向并不清楚。24家医疗机构20xx年共产生医疗废物约70吨,预计20xx年的产生量为74吨,除了凤台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协和医院的医疗废物委托县人民医院进行处理以外,其余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均自行处置。

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情况的分析。

4家化工厂能够按照规定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制定危险。

废物管理计划,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目前,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正在办理,意外事故应急演练没有开展。

4家4s汽车店汽车修理和维护服务所产生的废机油,没有委托专业的处置机构进行处理,仅随意卖给来厂收购的人员,对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处置存在一定的隐患。另外,4家单位都没有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申报登记制度,没有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也没有开展意外事故应急演练。

目前,24家医疗机构均没有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有部分乡镇卫生院没有制定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的应急预案。

四、结论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这次检查的结果来看,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1、检查过程中,化工厂和医疗机构都能够积极配合,如实填报表格,但是4s汽车店对调查工作有推脱,不能积极配合,4s汽车店所产生的废机油没有进行集中处置,没有管理计划,没记录台账,没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只是随意卖给收购人员,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产生二次污染,不能焚烧的经过简单的消毒后就地填埋。

3、除了4家化工厂,其余单位都没有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4、危险废物处理技术水平低,处理设施不配套。主要表现在医疗废物的处置方面,乡镇卫生院仅依靠简单的焚烧池对废物进行焚烧,或者是简单填埋,没有按照医疗废物的危险性进行分类处置,处理设施也很不完善。

1、建立危险废物污染源排放档案,对企业排放的危险废物的性质、成分、危害性做到心中有数,对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处理处置以及去向建立排放档案,有效控制对环境的污染。

2、要加强4s店的管理,作到有计划、有台帐,产生和转移的数量有籍可查,教育督促他们按标准化管理,不让危险废物流落到无处理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手中,确保环境安全。

3、农村卫生院的医疗废物还是集中处理为好,如果不拉到医疗危险废物中心处理,许多医院处理不规范,可能对环境产生风险,加上有个别人认识不高,有可把医疗废物作为废品卖了。

4,要建立快捷高效收集系统,把医疗废物的收集覆盖到各个小医院和大的诊所,保护好农村的生态环境。

凤台县环保局。

危险废物鉴定

指具有腐蚀性、急生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废物。

3引用标准。

gb7919―87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

4急性毒性初筛鉴别值。

按照附录a《危险废物急性毒性筛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对小白鼠(或大白鼠)经口灌胃,经过48h,死亡超过半数者,则该废物是具有急性毒性的危险废物。

5标准实施。

本标准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附录a(标准的附录)。

a1样品的制备。

浸出白浊液体制备:将样品100g置于三角瓶中,加入100ml蒸馏水(即固液1:1),在常温下静止浸泡24h,用滤纸过滤,滤液留待灌胃实验用。

a2实验方法。

a2.1实验动物:以体重18~24g的小白鼠(或体重200~300g的大白鼠)作为实验动物。

a2.2灌胃量:按gb7919―87中的5.2规定的急性毒性经口的灌胃方法,对于10只小白鼠(或大鼠)进行一次灌胃。

a2.3灌胃量:小鼠不超过0.4ml/20g(体重)大鼠不超过1.0ml/100g(体重)。

a3结果判定。

对灌胃后的小鼠(或大鼠)进行中毒症状的观察,记录48h内实验动物的死亡数。根据实验结果,对该废物的综合毒性作出初步评价,如出现半数以上的小鼠(或大鼠)死亡,则可判定该废物是具有急性毒性的危险废物。

gb5085.3―1996。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5085―85中第2条第2.1款的浸出毒性鉴别的内容,并代替gb12502―90中的内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和gb12502―90《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

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于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在项目上增加有机汞、总汞、钡及其化合物鉴别标准,并提高了镍及其化合物的标准值。

本标准中氰化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定为1.0mg/l,不再按gb1252―90分级制定标准值。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危险废物应急预案

及时准确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废物灾害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实施和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废物处臵过程中发生一般事故的应急处臵工作及一般以上事故的前期处臵工作。

(一)废机油来源:车辆维修现场。

特性及危害:因车辆维修或更换产生的废旧机油。

对区域环境有较大污染危害,废油一旦撒漏或泄露,容易导致火灾的发生,且火灾蔓延较快,燃烧面积大,易造成较大火灾影响。

安全处理措施:用铁桶密封包装,委托相关资质方合法处臵。

(二)污泥来源:废水处理。

特性及危害:为污水处理后的各种有机杂质。接触后对皮肤无明显危害;泄漏对土壤有害。安全处理措施:密封包装,委托相关资质方合法处臵。

(三)废活性炭。

来源:废气吸收装臵。

特性及危害:为废气吸收的产物,主要含二甲苯、氯甲烷等。

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较高浓度本品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充血、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意识模糊、步态蹒跚;重者可有燥动、抽搐或昏迷。

慢性中毒:长期接触可导致神经衰弱综合症,工人常发生皮肤干燥、破裂、皮炎。

处理措施:密封包装、委托焚烧处臵。

四、预案启动的条件。

1、危险废物重大危险源发生爆炸、燃烧事故;

3、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与不良后果的。

五、预案终止条件。

危险废物事故发生地人员或遇险对象已脱离危险,危险废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的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六、应急救援的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3、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七、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赵xx。

副组长:肖xx。

成员:翟xx。

王xx。

陈xx。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公司行政人事部。

(二)应急救援领导组职责。

2、组织训练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和事故重点区域有关单位开展联防救援工作。

3、对员工进行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普及和环保教育工作。

4、检查督促并切实作好危险废物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监督事故应急救援的设备、器材、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7、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将事故汇报、通报。

(三)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职责和分工。

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时,由领导组组长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组织指挥实施),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1、组长:应急救援全过程的总指挥。

2、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具体指挥工作。

3、成员:负责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以防事态扩大,服从组长、副组长统一调配。

八、环境意外事故防范措施:

意外事故:主要是皮肤接触、眼睛接触、误食,以及发生泄漏、火灾;

(一)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1、吸入:如果大量吸入,立即转移到新鲜空气充足的地方;

2、吞食: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催吐,不要给意识不清的人吃东西;

3、皮肤接触:如果接触,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眼睛接触:如果眼睛接触,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5、泄漏应急处理:

泄漏处理一般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处理两大部分。

a、在发生泄漏时,首先熄灭所有明火,隔绝一切火源,防止发生燃烧和爆炸;

c、现场用沙土围堤,回收物料,避免流入下水道等密闭系统;

d、不得用水冲洗地面,防止污染区域扩大。

e、可通过控制泄漏源来消除危废品的溢出或泄漏;

f、现场泄漏物及时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理,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1、事故防范措施。

环保人员按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事故应急措施。

(一)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及时控制危险废物事故造成的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拯救受害人员;指导员工防护,组织员工撤离,并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二)应急救援组织与响应。

1、先期处臵。

危险废物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或现场人员应保持冷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进行先期处臵,能处理的先进行处理,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2、启动预案。

由事发单位负责人向应急救援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人员和救援人员迅速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救援、控制措施。

3、救援程序。

设臵警戒区域。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臵各救援小组任务。对现场进行封闭,根据危废品的泄漏扩散情况或火焰辐射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必须坚守岗位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泄漏溢出的危废品为易燃品时,区域内严禁火种。

组织紧急疏散。各救援小组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迅速将警戒区及污染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紧急疏散时应注意,根据需要携带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按各自分工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应向上风口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域,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不要在低洼处滞留。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域或着火区域。为使疏散工作顺利进行,处理现场至少应有两个畅通无阻的出口,并有明显标志。

事故得到控制后,对现场进行清理,由相关单位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工作。

4、现场指挥。

现场指挥长负责指挥所有参与抢险救援人员,统一指挥现场各救援小组的应急处臵工作,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故灾难的事态发展和救援情况。

5、救援现场工作要求。

现场各救援队伍间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络;

救援车辆应服从现场指挥长的调度,并按要求行驶和停放。对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大量泄漏时,应使用防爆型工具和器材,应急救援人员严格着装规定,进行危险区域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对有毒物资的泄漏处臵,必须使用正压式自给式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危害物资的处臵,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等。

出现危险化学品泄漏时,设法堵住泄漏口或截断泄漏的漫延,按物料的msds中的泄漏应急处臵措施进行处理,避免或减少环境污染。

急救措施。

吸入:如果大量吸入,立即转移到新鲜空气充足的地方。吞食: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催吐,不要给意识不清的人吃东西。

皮肤接触:如果接触,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眼睛接触: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设臵警戒标识及注意事项。进入事故现场救援的人员应做好统一标识区分。

事故单位应当无条件配合现场指挥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事故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许可证》,并委托有资质的处臵单位进行合法安全处理。

废物处臵完成后,对周围土壤、水质进行环境监测。

6、应急终止。

经应急救援处臵后,在确认满足终止条件后,应急指挥中心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总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按照预案规定,全面做好应对危险废物事故的各方面保障和准备工作,提高应急响应的快速反应和处臵能力。

十一、事故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相关部门参加,尽快恢复事故发生单位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十二、监督与管理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演练、宣传培训等工作均严格执行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

十三、训练和演习。

1、各车间从实际出发,针对本部门的危险废物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习。

2、把指挥机构和环境救援应急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队伍,一旦发生事故,领导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队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切实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十四、本预案修正权、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十五、本预案经总经理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1、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的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公司安环部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姜志军、戴元海。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集中焚烧、消除隐患”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5、公司环保管理职员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及时登入湖州市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公司安环部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贮存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登记注册。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11、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制度。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和危险废物贮存部门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等;危险废物转移时应当将废物出库日期、种类、数量及接收单位名称登记好,并做好台帐记录。

12、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取回后应继续保留3年,转移联单保留不少于5年。

13、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14、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15、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16、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登录湖州市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向环保局和危险废物处置公司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拟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得到转移确认后,实施危险废物转移。并及时在动态管理系统确认现场转移信息。

17、危险废物接受场所的边界应当用墙体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闭,并在进出口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

18、公司安环部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并制定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并积极实施演练。

19、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且应当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20、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公司安环部门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环保部门报告。

1、运送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由当地环保部门或处置单位指定专业资质的运输公司。

2、公司安环部应与运输单位或个人签订防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协议书,对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进行督促检查。

3、设专人负责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严禁使用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运输。

4、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运输车辆必须按计划的运输线路和时间运输。

5、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封、包扎、苫盖,并将车厢槽帮、车轮清洗干净,保证在运输线路中不泄漏、遗撒、带泥上路。下雨、雪后、道路泥泞时,禁止车辆进出污染道路。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2、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不同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识别标识。

4、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库登记台账。

19、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6、专管人员每天必须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贮存场所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撤危险废物。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7、严格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工作。

8、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同时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管理处理合同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v^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1、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的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集中焚烧、消除隐患”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5、公司环保管理职员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月初及时登入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公司安环部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设施和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贮存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登记注册。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11、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制度。危险废物产生部门(车间、污水站等)和危险废物贮存部门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并做好台帐记录。

12、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取回后应继续保留3年,转移联单保留不少于5年。

11、浸出液及场所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置。场所气体导出口排出的气体经处理后,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的要求。

1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如关闭或改为他用时应提前书面向园区环保分局提交关闭计划书,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企业在关闭或改为他用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13、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14、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15、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16、产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登录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向环保局和危险废物处置公司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拟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得到转移确认后,实施危险废物转移。并及时在动态管理系统确认现场转移信息。

17、危险废物接受场所的边界应当用墙体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闭,并在进出口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

18、产废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并制定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并积极实施演练。

19、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0、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16、危险废物在收集、运送、贮存、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环保部门报告。

1、运送危险废物由当地环保部门指定专业资质的运输公司,没有专运车辆的应当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2、公司安环部应与运输单位或个人签订防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协议书,对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进行督促检查。

3、设专人负责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严禁使用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运输。

4、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工程土石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低于槽帮10—20公分,其它散体物不得超过槽帮上缘。

5、运输车辆必须按计划的运输线路和时间运输。

6、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封、包扎、苫盖,并将车厢槽帮、车轮清洗干净,保证在运输线路中不泄漏、遗撒、带泥上路。下雨、雪后、道路泥泞时,禁止车辆进出污染道路。

7、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金海立公司相关制度或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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