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优秀21篇)

时间:2023-11-02 08:03:17 作者:纸韵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优秀21篇)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出错率,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如果你对工作方案的编写有困惑,不妨看看下面的文章,或许能帮到你。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努力实现“全域美丽”、打造“至美瑞安”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我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作为我街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我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实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规划构建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厨余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分类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实施计划。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8月)。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结合玉海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统一、规范设置。

第三阶段为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9月-10月)。社区(村)是生活垃圾分类的最基础单元。依托街道社区(村),充分发挥其组织动员能力,发动党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单位、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配合度。广泛动员各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民众知晓率,通过不断的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加强街道、社区、学校的协调,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实施垃圾分类,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良好习惯。

第四阶段为巩固阶段(20xx年11月-12月)。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镇”的创建成果,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加强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根据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三、工作任务。

根据我街道城乡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等先行开展“可回收物”细分类。

1.可回收物(蓝色桶):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2.有害垃圾(红色桶):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家庭医用器材、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

3.厨余垃圾(绿色桶):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

4.其他垃圾(灰色桶):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实施专项收集处置。

根据我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确定的分类方法以及年度工作目标,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路线,统一配置数量充足、规格适宜、标识醒目一致的分类运输车辆,确保垃圾分类运输率达到100%。

1.“可回收物”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由居民、单位直接投售至废品回收系统或由商务、供销部门资质认可的单位上门收运和回收利用。

2.“有害垃圾”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由环保部门负责提出收运处置方案,组织规范收运处置流程。

3.“厨余垃圾”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单位、中小学、医院供餐等产生的餐厨垃圾由已取得市区餐饮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的单位负责收运、处置。

4.“其他垃圾”按照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模式,由环卫所或特许经营收运单位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实行分类转运,做到日产日清。

应当加强分类知识培训指导,建立“市、乡镇(街道)、社区”三级宣讲队伍,分批次、逐月在社区(村)开展集中宣传培训,指导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劝)导机制和管理责任区制度,配备2名分类督导员,各社区(村)至少配备1名社区分类劝导员,建立社区督(劝)导员队伍,有条件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可以安排生活垃圾分拣员进行辅助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的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相同。充分发挥居民代表、党员志愿者、义工组织等作用,激发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热情。

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全市垃圾分类试点运行工作部署,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加快建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自开展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以来,道里区城管局积极响应全市垃圾分类试点运行工作部署,努力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探索新型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力争2020年底,达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区属各成员单位为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制,建立督导队伍,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在工农街道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创建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根据创建情况,逐步扩大分类试点范围,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分类类别。

结合城区实际,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主要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织物和瓶罐等。

主要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

主要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电池、灯管和日用化学品等。

主要指除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所有垃圾,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难以自然降解的内含骨骼、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等。

四、工作任务。

按照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通过政策引导和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提高市民垃圾分类减量知识知晓率。

(1)使用多种载体开展宣传。在广场、公园、景点、车站、工地围墙等公共场所和设施投放分类宣传公益广告,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站等媒体开展公益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知识。

(2)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广场和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垃圾分类论坛,依托各类知名栏目,邀请各界人士开展研讨交流等社会文化活动。

(3)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宣传。通过社会团体、志愿者协会、知名企业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类宣传活动。在全区范围开展树立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发挥社会各界名人宣传示范效应,引领垃圾分类的社会风尚。

(4)深化社区分类宣传。利用小区各类宣传设施,运用多种宣传形式,确保宣传内容“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保证居民入耳入眼入心。

“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意识,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良好的卫生习惯。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同时,通过“小手拉大手”,由学生将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带给家庭成员,进一步强化宣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1)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成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对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人员、物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进行分门别类的培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管理和培训指导的能力。

设置相应生活垃圾分类指导部门,负责指导辖区单位、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普及社区居民培训。对居民小区实施培训教育活动,通过社区课堂、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做到应知应会。

(3)开展公共机构分类培训。鼓励各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定期组织分类培训知识讲座,培养公共机构职工垃圾分类的理念和意识。

3.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基建投资等资金政策支持,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对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并分别将相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

在首批示范创建期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政府部门直接组织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在示范小区和公共机构设置分类垃圾桶、宣传板、标识牌,并为小区居民免费发放足量的分类垃圾袋。

垃圾产生者将产生的垃圾装入分类垃圾袋并投入对应的分类垃圾桶。在示范片区,按照300户聘1名督导员、20户配1名志愿者的标准,组建垃圾分类专门指导队伍,负责宣传、指导、督促居民按照标准投放垃圾袋,并对错投的垃圾进行分拣,促进居民逐步养成分类习惯。

鼓励有资质的再生资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源回收利用企业建立积分兑换平台,采用app或电话预约服务、自动投放或上门回收可回收物方式。

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衔接。充分利用xx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对可回收物及大件垃圾进行规模化、无害化处置,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实现“两网融合”。

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稳定运行,保障餐厨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一)示范筹备阶段。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完成首批示范片区和单位收集设施配置工作,完成宣传培训相应准备工作。

(二)创建示范阶段。选取工农办事处1个小区(xx新城小区)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探索建立分类投放、收运、处置体系,并逐步扩大示范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模式,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公共机关强制分类和示范片区创建经验,连片成网,在巩固原有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以区委、区政府两个驻区单位、工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1个居民小区、2所学校、1个大型商超纳入推广范围。

(四)全面推广阶段。遵循全市推广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模式,形成规范有序、科学长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运行机制,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的目标。

六、组织机构。

按照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成立道里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办公室。(同级别按姓氏笔画排序)。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注:待试点工作完成后,如继续扩展垃圾分类工作范围,将涉及其他各街道办事处。

道里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区生活垃圾分类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督查制度和综合考核制度等,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快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试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工作推进,研究解决工作实际困难;加强监督检查,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建议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省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

各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三)完善政策法规。

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试点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和收费政策,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所需经费。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促进低值废品回收。

(四)动员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

教育。

工作。

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

知识。

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人会、志愿者协会等基层力量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确保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某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某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1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程,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科学筹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原则,强化源头思维、系统治理、依法管理、共同缔造思想,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与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提升行动紧密结合,以推行清洁直运和垃圾分类为突破口,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一体化垃圾处理系统,不断夯实部门协作、重心下移、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基础,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着力提升城市文明管理水平和居民文明修养,为全面实现“五大”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二)基本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全程分类,统筹推进;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源头思维,系统治理。

(三)实施范围在城区范围内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城市住宅小区一般分为四类,公共区域可根据不同场所垃圾产生源确定收集容器设置种类。

(四)工作目标。

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20xx年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到2025年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拉卜楞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全面动员部署。按州、县既定的工作目标,因地制宜编制操作性强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类标准、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县直各部门按具体职责分工分别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计划,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2.完善组织架构。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实人员配置,有效运作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xx年5月底前,完成全县垃圾分类培训工作,并根据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情况,将培训常态化、制度化。

4.创建示范社区。20xx年5月初,选定条件较好的社区(住宅小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社区工作,按分步推进实施的要求,制定试点社区(住宅小区)实施方案,将该社区管辖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及公共区域纳入垃圾分类试点范围,组织开展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力争20xx年12月底前构建起试点社区垃圾分类体系。

行管理的,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公园、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委托的服务单位为管理责任单位。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做好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日常监督、纠错、协助收运及台账记录,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分类收运网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2.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邮政局)。

按照“门前四包”要求,临街门店自备分类垃圾容器;

夜宵摊位、流动摊贩自备分类垃圾桶或垃圾袋;

物业管理小区设分类垃圾桶或封闭式垃圾站;

各类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的生活垃圾应分类袋装化,分类包装、定点投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

(2)倡导绿色消费。组织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餐饮行业光盘行动,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3)加强限塑管理。加大“限塑令”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鼓励引导餐饮、旅馆经营单位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

(4)抓住关键源头。开展厨余垃圾家庭处理试点,可在社区试点逐步推广厨余垃圾处理器,鼓励对家庭厨余垃圾进行处理,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拉卜楞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城管执法局)。

(5)推行“净菜入市”。加大对农贸综合市场、商铺的监管力度,设置满足需求的垃圾分类容器,将理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菜叶菜头、骨头碎渣等归类为厨余垃圾,进行收集处置。(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

3.强化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保障。结合实际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或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的体制机制,制定《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法治轨道。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全面监督的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

其他公共区域根据不同场所、不同垃圾产生源,按照操作方便、实用性强的原则合理确定投放容器设置种类,至少设置可以分投两类以上垃圾的容器,确保垃圾收运便捷。监督员引导、教育投放不规范的个人或单位。个人和单位分投垃圾行为逐步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抓好垃圾分类转运车的采购,确定直运线路。(牵头单位:拉卜楞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2)投放要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单位责任制度,各管理责任单位督促管理责任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分类规定的投放要求,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负责与收运部门对接,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分类收运网络。对投放不规范的个人或单位,通过教育引导纠正其行为,并逐步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县委、县政府对管理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单位:

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2.实行分类收集。根据州政府要求,建立与州上统一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颜色和标识,由投放管理责任人在责任区范围内按照规范标准合理设置容器,保持容器干净整洁。设置必要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公示栏,引导提醒分类行为,倡导使用智能设备。严禁露天倾倒进行二次分拣。(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有害垃圾收集至环保部门指定暂存点,暂存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对接收的有害垃圾进行检验并填写有害垃圾移交接备案表。居民小区的分类收集方式、时间、位置、作业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应公示。(牵头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城管执法局)。

(2)建立责任倒逼机制。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单位,收运单位可以拒绝收运。同时,结合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对“工作不实、执行不力、屡督不改”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实行挂牌督办、对账销号,做到压力传导与解决问题相统一。(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城管执法局)。

产日清”或“一日两清”;

其他垃圾收运利用现有环卫收运系统运输。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进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实现对分类垃圾的暂存、称量、减量等功能,有条件的可以增加分选设施,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布局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点。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登记制度,加强保洁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运混处问题。(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执法局)。

4.完善分类处理。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评估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和使用期限,加强规划、用地保障,新建、扩建、改建一批生活垃圾处理厂,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有害垃圾的利用、处置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由依法取得许可的企业进行处置。加快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合理布局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具备条件的厨余垃圾产生单位要自建处理设施,统筹解决厨余垃圾、园林垃圾、果蔬垃圾。加快生活垃圾热气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统筹各类生活垃圾处理。(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

(1)可回收物处理。完善以社区回收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规范回收站点管理,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的计量统计,并将该计量统计指标纳入生活垃圾统计指标体系。探索可回收垃圾免费收运、让利保洁员等经济手段,激发居民和保洁员垃圾分类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

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

(3)有害垃圾处理。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提供规范的有害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服务。对接生态环境部门,选择合理位置,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有害垃圾贮存设施,积极与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企业沟通衔接,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补贴,采取异地处理的方式,将有害垃圾转运至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分局)。

(4)其他垃圾处理。其它垃圾由收运单位统一收运,运送至指定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加快建设新工艺垃圾热气化处理设施,减轻现有垃圾填埋场处理压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

(四)全力推动社会广泛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公共机构先行。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社会组织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20xx年底前,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带动国有企业、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牵头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工信和商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社区党员带头。强化社区党建的引领作用,鼓励党员带头,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服务机制,引导群众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牵头单位:拉卜楞镇政府)。

3.学校教育培养。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教职工率先垂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到20xx年底,县城内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实现全普及、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教科局)。

县妇联)。

5.强化示范引领。及时总结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的经验做法,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观摩学习、开展互查互评等活动,正视差距、补齐短板,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三、实施步骤(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4月30日前)。县政府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分类标准、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细化分类处置设施建设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至少有一个社区(住宅小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三)重点实施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提高。

(四)全面完成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县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确保顺利通过州政府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验收。迎接省政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验收,总结经验。

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研究谋划和协调解决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培训、监督考核等。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资源保障。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制定政策,引导人才、资金、技术向相关领域集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为示范先行单位,要在单位办公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三)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对辖区工作的检查考核,对管理责任单位履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实行季报,于每季度首月底前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辖区内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特别要强化对行业主管部门、乡镇、社区的负责人、工作人员、物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人员的培训,着力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某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民生“关键小事”,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大事。为贯彻落实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xx〕56号)、《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粤办发〔20xx〕43号)和《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梅市明电〔20xx〕232号)等精神,加快推动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城区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无废城市”的创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加快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以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带动镇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提高我县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属地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市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大埔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和终端处理等方面实际情况,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与终端处理的有效衔接,形成科学长效、合理的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终端处理利用设施,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选取城西社区3个有条件住宅小区作为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虎山路、万川路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2025年,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有效形成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科学管理(一)明确实施区域。在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住宅区域公共机构和企业等办公场所以及各类公共场所,由县城综局、湖寮镇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实施区域,其中试点区域需明确至村(社区)。(责任单位:县城综局、湖寮镇人民政府)。

(二)确定分类标准。按照《大埔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试行)》(附件1)和我县生活垃圾终端处理方式,将城区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建筑、医疗、工业等其他废弃物按相关规定处理。(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

(三)实行分类责任人制。依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行责任人制度,履行管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管理责任人应做好管理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台账、知识宣传、收集设施设置,指导和监督单位和个人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鼓励各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的小区内选择固定时间和场所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通过垃圾分类累计积分兑换日常生活用品等形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住建局、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处置;

将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由专业机构进行收运,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其贮存、运送、处置进行监管,并做好相关技术指导。家具、大型盆栽等家庭绿化垃圾及家庭零星装修垃圾,由产生垃圾单位、个人交由专业机构按相关规定处理。(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湖寮镇人民政府)。

三、建立分类体系(一)建立投放体系。实行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有条件的社区可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科学合理确定投放位置、投放时间等。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初期,居民生活区适当配备引导员,做好现场宣传和引导居民准确分类投放。(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住建局、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湖寮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收集体系。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布局,科学合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做到分布合理、标志规范、数量满足、环境友好。有条件的可向居民提供可降解的垃圾分类收纳袋。新建住宅区必须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列入规划条件,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湖寮镇人民政府)。

1.居民住宅区。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四分类,根据实际,合理设置四分类收集容器,有物业管理住宅区由小区物业与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企业)共同协商选定分类收集容器摆放点,无物业管理住宅区由当地镇与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企业)共同协商选定分类收集容器摆放点。各小区根据服务区域大小及居住人数选定分类收集容器数量、比例,设置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每个物业管理单元设置不少于一组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住宅区设置智能化垃圾分类设施,对可回收物采用玻璃、塑料、金属、纸张、织物等进行细分类。(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住建局、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湖寮镇人民政府)。

及人流量确定收集容器数量、比例,自行采购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分类后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专业机构进行收运处置。选取部分学校投入智能生活垃圾分类设备进行细分类,由专业机构投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负责运行和维护。(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湖寮镇人民政府)。

3.公共区域。城区道路、公交站、车站、公园、广场、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生鲜市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农贸、生鲜市场(超市)可结合实际提高厨余垃圾收集容器配备比例。(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交通运输局等)。

专业机构配齐符合标准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运输车辆。充分考量生活垃圾产生量、消纳能力和运输承载能力的前提下,科学配备与垃圾分类相匹配的生活垃圾中转站。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登记管理台账制度,具体记录收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责任人、去向等,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城综局)。

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工商务局、县文广旅体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县发改局、县卫生健康局)。

四、推动习惯养成(一)夯实教育基础。县教育部门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通过知识宣讲、学生创意作品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列入学生德育教育范畴,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环保意识。结合实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组织志愿者活动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开展立体宣传。县宣传部门负责统筹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共场所公益广告设置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县住建部门负责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传海报、宣传册并分派到各镇村基层一线,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向市民推送垃圾分类公益短信。各相关镇、村(社区)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做好上门入户宣传工作,引导居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垃圾分类集中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城综局、县住建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湖寮镇人民政府)。

(三)发挥群团作用。团委、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活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青少年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活动的专业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县教育局)。

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湖寮镇选取1条街路作为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投放到位、宣传到户、督导到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具有大埔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和做法。(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直各单位、湖寮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镇(场)镇(场)长为成员的大埔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城综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湖寮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按照工作目标,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案计划,有序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湖寮镇人民政府)。

(二)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适当专项经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公共机构和企业各自承担相应费用。创新激励措施与机制,对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先进单位、个人予以鼓励表扬,激励群众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城综局、县住建局,湖寮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制度保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章制度,以法律规章的强制性保障分类工作的长期有效性,明确政府与群众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中的权利和义务,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等各个环节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使生活垃圾分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监管、有序运转。(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城综局、县住建局)。

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梅州・美好家园”等工作考核内容,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实施分类质量评估和工作考核。建立工作简报机制,及时通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态及先进做法等。(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湖寮镇人民政府)。

2.大埔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3.大埔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大埔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试行)。

一、垃圾分类定义(一)定义。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生活、娱乐、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分类,是指按垃圾的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分成属性不同的若干种类,从而有利于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与处理。具体而言,即在源头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二)适用范围。本操作指南适用于大埔城区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住宅区域、公共机构和企业等办公场所,以及各类公共场所。医疗垃圾、工业垃圾、园林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不进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另行实施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处置。

二、分类方法(一)分类类别。

序号分类类别。

定义内容1可回收物指未污染且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

主要包括废纸类、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废纸类:纸板箱、报刊杂志、旧书本、信封、打印纸、广告单、未污染的包装盒等;

废塑料:饮料瓶、洗发沐浴塑料瓶、食用油桶、奶瓶、塑料碗(盆)、塑料玩具等;

废玻璃:酒瓶、门窗玻璃、药瓶、酱油瓶、调料瓶、玻璃艺术品等;

废旧纺织物:衣服、床单、棉被、鞋、毛巾、毛绒玩具等;

电子废弃物:电视机、洗衣机、空调机、冰箱、电脑、照相机、手机、充电器、儿童电动玩具、遥控器、光盘、数字音乐播放器、u盘等。

注:大件电子产品需要联系回收机构或环卫部门安排收运处置,不可随意投放。

2厨余垃圾指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厨余垃圾、餐饮垃圾和果蔬垃圾等。

主要包括家庭及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

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

粮食及其制品:米、面、豆类等其他谷物及其加工食品;

蔬果:瓜、绿叶菜、根茎蔬菜、菌菇等蔬菜以及各类水果的果肉、果皮等;

肉蛋:鸡、鸭、猪、牛、羊肉、蛋以及肉蛋加工食品;

水产:鱼、虾、贝类(硬壳须去除,并纳入其他垃圾)及其加工食品;

罐头食品:罐头食品的内容物;

调料:糖、盐、味精、淀粉、辣酱等各类酱料;

零食:糕饼、糖果、坚果、奶酪;

干货:风干、晾晒的食品,如:干香菇、红枣、桂圆干等;

冲泡饮品:速溶饮料粉末、茶叶渣、中药渣等;

其他各类过期食品、食物残渣、宠物饲料、水培植物、鲜花等。

注:所列举的食物均包括未食用和食用后残余物,有包装的物品须按照归类将包装物和内容物分开投放。

3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

主要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品。如: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

废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荧光灯等;

废胶片:x光片等感光胶片、废相纸等;

废水银:水银温度计、血压计;

其他:废弃化妆品、药品及其包装物、溶剂及其包装物、油漆、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4其他垃圾除去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各类生活垃圾。

难以自然降解的大骨骼(如动物筒骨、猪羊牛头骨等)、贝壳;

粽子叶、玉米衣、玉米芯、椰子壳、榴莲壳、核桃壳等;

盆栽植物(去盆、去土后的植物)、木竹餐具、木竹砧板、树叶等;

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等;

卫厕垃圾(厕纸、婴儿纸尿裤、妇女卫生用品等)。

(二)分类要求。

不同区域按以下标准执行分类:

1.居住区域(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各小区根据人口分布密度和住宅小区的分布合理配置分类设备。有条件区域引进专业企业自主投入智能生活垃圾分类设备,回收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由企业负责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居民准确的分类投放。

封闭管理新建住宅区:建议约每50户配备一组240l两分类(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垃圾收集容器。每300~500户配备一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智能化生活垃圾分类设备。提升垃圾分类服务水平,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获得感。

有物业管理老旧住宅区:建议约每50户配备一组240l两分类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小区按照300~500户的配置标准,优先使用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智能化生活垃圾分类设备,不具备条件的小区,配备240l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

2.公共机构和企业(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设有食堂或生活区的上述区域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四分类。各单位根据服务区域大小及人流量确定收集容器数量、比例。

3.公共区域(城区道路、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部分场所可结合实际增加或减少某一类别垃圾收集容器投放数量。

(三)分类投放要求。

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须按照所设置的分类容器对应投放。

1.可回收物投放要求。鼓励居民直接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如需分类投放应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轻投轻放。其中:废纸应保持平整,立体包装物应清空内容物,清洁后压扁投放。大块纸板、泡沫等大件废品,不宜直接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应规整后置于投放点(容器旁)或预约上门收集。

2.有害垃圾投放要求。有害垃圾投放时,应注意轻放。其中:废弃药品应连带包装一并投放。未受污染的纸盒等外包装可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杀虫剂、清洁剂、油漆等应与原容器一起密封投放。在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且未发现对应收集容器时,应将有害垃圾携带至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地点妥善投放。

3.厨余垃圾投放要求。厨余垃圾投放前应尽量沥干,其中:纯流质的食物垃圾,如:牛奶、饮料等,应直接倒进下水口。有包装物的厨余垃圾应将包装物去除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应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4.其他垃圾投放要求。对于不能售卖、没有回收利用渠道的可按其他垃圾投放。对不能判断类别的垃圾,只要不是有害的,就可以投放到灰色其他垃圾桶内。

再投入其他垃圾一同处置。

(一)标志颜色和字体。

1.可回收物标志一般采用蓝色,色标为pantone647c;

有害垃圾红色,色标为pantone485c;

厨余垃圾绿色,色标为pantone2259c;

其它垃圾采用灰色,色标为pantoneblack7c。

2.标志的中文字体为黑体,英文为arial粗体。

(二)标志。

1.具体四类生活垃圾的大标志如下:

2.每类生活垃圾下设典型组分的小标志,具体标志如下:

(1)可回收物。

(2)厨余垃圾。

(3)有害垃圾。

(4)其他垃圾。

四、标志使用(一)分类收集容器、分类收运车辆均应根据收集、运输垃圾品种配置相应分类标识。

(二)本标准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配使用。选用的标志应与生活垃圾种类一致,选用的小标志应与大标志相匹配。

(三)标志应按规定的名称、图形符号和颜色使用,不应在标志内出现其他内容。

(四)在使用时应根据识读距离和设施体积确定标志尺寸,但须保持其构成要素之间的比例。

(五)使用过程中标志应保持清晰和完整。

五、分类收集容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要从便利投放、便于实现垃圾分类实效的角度出发,按照统一的分类标准,考虑不同场所各类垃圾产生量、产生频率以及垃圾投放与收集点的差异,进行合理配置。

(一)收集容器规格。

住宅小区的垃圾收集容器一般选用120升、240升规格,以满足居民投放和收运为前提,也可根据实际选用60l垃圾收集容器。

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的垃圾收集容器一般选用60升、120升规格。

(二)分类收集容器标志色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容器整体或局部应体现对应标志色,具体颜色如下:

black7c(三)收集容器标识。

分类收集容器的标识应粘贴于容器正面,标准分类收集容器应采用标识尺寸如下:

分类收集容器标识尺寸240l:长300mm×高450mm120l:长270mm×高405mm60l:长180mm×高270mm非标准分类收集容器,可将标识等比例缩放,但应保持标识清晰醒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3号),为切实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全面完成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为宗旨,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垃圾运行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标准化要求、智能化监管、社会化运作机制,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创造更加整洁、优美、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加快推进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和打造“中国最干净城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政策引导,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倡导城市志愿服务,鼓励与民间组织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以及资源回收利用中的作用。

——科学筹划,全域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在实施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公共场所、企业单位、居民住户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做到全覆盖。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标准,探索建立激励约束、市场调节机制。加强技术创新,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构建“互联网+垃圾分类”新模式。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实现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全过程运行。

(三)主要目标。

2018年,完成强制分类单位垃圾分类设施和居民区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建设,建立积分源头分、专员中端分、终端焚烧资源化“两分一化”模式,实现垃圾源头有效减量,住户达到有挂联分类师、有分类手册、有积分账户、有微信交流群的“四有”要求。2019年,建设完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2020年,基本形成垃圾分类相关法规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区域内,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回—2—收利用率力争达到40%。

(四)实施范围。

4.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镇、上寺镇、汉阳镇;

5.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西坝、袁家坝、石龙3个街道和盘龙镇。

(五)实施对象。

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建筑工地、公园广场、河道等相关公共场所、企业。

2.引导分类单位。包括物管小区、非物管小区、开放式小区和城市、乡镇场镇及城乡结合部村(社区)居民区住户。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源头减量。

1.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在生产、流通环节减少垃圾产生。

2.倡导绿色消费。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动绿色采。

—3—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3.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销售、使用。

(二)实行分类投放。

不可回收垃圾为除上述类别之外的其他垃圾。待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推行“四分法”,即:可回收、不可回收、餐厨垃圾及有害垃圾四类。

2.投放设施配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要与环境相协调,做到美观、大方、适用。强制分类单位要按分类类别自行规范设置分类设施(公共机构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规定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引导分类单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由专业服务企业规范设置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不可回收垃圾桶必须与环卫部门垃圾运输车辆相配套,方便清运。

3.分类投放要求。公共机构、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等强制分类单位,要将不同种类垃圾分别投放至分类收集容器内,由专人负责将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交由就近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兑换奖励积分。居民住户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至智慧居—4—家馆垃圾分拣点兑换奖励积分,不可回收垃圾投放至不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内。严禁乱投、乱堆、乱倒垃圾。

(三)实行分类收运。

1.实行分类收运。由垃圾分类专业服务企业对“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将有害垃圾运输至政府部门确定的暂存点,落实专人管理。不可回收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收集清运。对部分距离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较偏远或不宜建设分拣点的区域,采取定时、定点、定人对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收运。

2.严格收运要求。建设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方式收集。实行运输车辆生活垃圾收运登记制度。加强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收运,杜绝混运现象。

(四)实行分类处理。

1.可回收垃圾处理。由产生单位或专业服务企业负责运送至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变废为宝。

2.有害垃圾处理。环保部门提供具有处置有害垃圾资质企业名单,由专业服务企业负责运输至具有处置有害垃圾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

3.不可回收垃圾处理。由环卫部门运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

4.大件垃圾处理。依托专业服务企业建立的垃圾分类云平台,对废旧家具、家用电器、自行车等大件垃圾进行网上交易。

—5—不可再利用的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领导、工作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培训、监督考核等。强制分类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至少1名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本区域垃圾分类工作,机关单位职工要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必须以本人名义在智慧居家馆注册垃圾分类积分账户,并有垃圾投放记录(以备考核)。按照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包街道、包社区责任制要求,实行垃圾分类挂联制度,挂联部门(单位)督促指导所包街道商户、所包社区住户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各相关县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撑。相关县区政府负责辖区垃圾分类项目规划、垃圾分类设施点位建设“三通一平”等工作,要按照确定的资金分担比例,将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建设、日常运行、宣传教育等列入中长期财政预算,并随人口增长、垃圾增量等因素逐步增加。新建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要同步投入、同步建设、同步考核。强制分类单位要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建设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可结合实际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企业承担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各物管小区要在小区内无偿提供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建设场地,将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人员配备纳入招标比选—6—物业公司的重要条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排50名公益性岗位由利州区物业主管部门使用,用于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分类奖励机制,激励引导市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三)广泛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短信平台等载体,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专栏,持续开展垃圾分类目的意义、分类常识、积分奖励政策宣传。电视台、报纸要开设垃圾分类专题栏(节)目,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公益宣传。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利用各种方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居民住户增强生态环境环保意识,提高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督促专业服务企业定期对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发放指导手册。发动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各届进入社区、家庭、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四)健全制度保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规制度,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运输技术规范。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城管执法、环保、公安、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要加大管理执法力度。

—7—昭化区、朝天区要做好对专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服务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垃圾分类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加强对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的检查督导、考核验收。经济和信息化、卫生计生、教育、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国资等部门,要定期对所属行业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推进。

—8—附件。

一、组成人员。

马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赵正基市统计局副局长。

姜绍胜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杨成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张晓峰市国资委监事会主席。

肖庄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

罗德培市供销社副主任。

曾浩市法制办副主任。

李自民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伟团市委副书记。

林玲市妇联副调研员。

刘传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秦文云国网广元供电公司总会计师。

张黎剑阁县政府副县长。

梁培利利州区政府副区长。

刘强昭化区政府副区长。

李兆南朝天区政府副区长。

贾雏红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推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执法局姜绍胜同志兼任,成员由市公安—10—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利州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落实1名具体人员组成。

二、部门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开设专题栏(节)目,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有关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基建投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督导工业企业开展垃圾分类、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开展反对过度包装行为。

市旅游发展委:负责督促旅游星级酒店不使用一次性筷子和一次性湿毛巾,不使用塑料桌布,督促指导旅游景点景区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并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教育活动。

市科技知识产权局:积极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

对破损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的依法进行查处。

市财政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市级财政资金纳入中长期预算,按时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费用支付分类服务企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公益性岗位50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监督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生活垃圾集中处置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提供具有处置有害垃圾资质单位名单。

市农业局:大力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工作,指导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市林业园林局:负责督促园林管养单位开展园林绿化可利用垃圾的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有机垃圾堆肥用于园林养护,负责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超市、商场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督促指导市城区农贸市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12—工作,倡导“净菜入城”,从源头促进生活垃圾减量。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将餐厨垃圾依法。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改善诊疗和就医环境,提升医院品质。

到2020年底,全区所有医疗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照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40%以上。

为推进卫生健康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负责人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成立区卫生健康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明确分类类别。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管理,规范收集暂存,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

3、可回收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4、其他垃圾。

(二)明确分类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2、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

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

(三)明确分类处置要求。

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2、易腐垃圾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易腐垃圾。

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四)明确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一)严格管理,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按“四分类”要求投放生活垃圾,严禁将有害、易腐垃圾投放到其他类垃圾收集设备中。

(二)严格规范,分类收存。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设置外观统一、标识明显、功能齐全的分类容器,并将其集中到满足运输条件和环境控制要求的地点密闭存放,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类运输。对有害垃圾要根据不同品种和实际产生量,科学设置专门场所(容器)和醒目标志,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专人管理,由具有相应资质企业收运并对易腐垃圾要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收存,建立记录易腐垃圾种类、产量、去向等内容的台账制度,做到“日产日清”。

(三)严格标准,分类处置。有害垃圾应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利用处置,可由统一收集运输至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处置,也可统一运输至符合要求的贮存库,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上门收运并综合利用和处置。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一单位一方案,抓好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各尽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分类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是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应当认真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暂存的主体责任,完善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及办法,明确内部管理岗位职责,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提供相应服务社会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其严格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督促、引导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区卫生健康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三)突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分级分层的相关知识业务培训,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宣传媒介。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同时鼓励干部职工将垃圾分类习惯带进社区,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提倡再生办公用品的使用,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四)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工作成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大垃圾分类设备设施的投入力度,保障分类工作有效开展。

在平常生活中,垃圾分类处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通过此次活动,让学生们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从而引导学生养成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的好习惯。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保护好我们身边的环境,为了大家都能拥有一个清洁、美好的环境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20xx年x月x日下午xx。

xx校区x年级全体学生。

xx校区x楼报告厅。

1、组织学生观看《xx市垃圾分类宣传片》。

2、齐诵童谣《垃圾分类我宣传》。

3、学生代表发言。

4、现场提问并进行模拟操作。

5、各班“环保小卫士”宣誓。

1、报告厅布置、录像:xx负责。

2、学生座位安排:xx安排。

3、四个垃圾筒及部分垃圾:xx负责。

4、电视台人员茶水:xx。

5、活动主持:xx。

6、拍照、微官网:xx。

7、信息报道:xx。

8、学生代表发言、环保小卫士集合:xx负责。

1、xx市电视台组织拍摄,请xx校区x年级各班主任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有组织地参加活动。

2、x月x日下午,x年级xx课暂停一次。如果下雨,原定在报告厅上课的情xx请任课老师安排好地点。xx老师的xx课暂停一次,学生留在自己班级上课,涉及到的学生请各班主任关注好。

3、假期里,学生们已完成了各项关于“垃圾分类”的社会实践作业。一二年级绘制宣传画,三四年级设计宣传标语,五六年级出刊宣传小报。学校德育处将对学生作品进行组织评比。

4、各中队在本学期组织开展关于垃圾分类的有仪式的中队活动,出刊一期黑板报。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切实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2017〕2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91号),《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朝政办发〔2019〕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行政村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与目标如期实现。

(二)工作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各乡镇街要加强统一领导,建章立制,坚持属地化管理。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全民意识,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科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运行机制。

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先试点示范,再普遍推广。先建立体系框架,再逐步进行完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科学规划,市场运作。科学编制本辖区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近期规划,合理布局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依据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优先选择适合本辖区的垃圾分类处理工艺技术,加强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设,提高资源利用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探索市场运营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领域,探索农村环卫保洁有偿服务模式,鼓励和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的研发。

通过试点,总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经验,按照宣传引导、试点巩固、普及推广、全域覆盖的步骤,扎实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适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地方性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垃圾分类有偿服务和奖惩制度。利用7年时间全力攻坚,全市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运行体系,垃圾分类取得明显成效,村民垃圾分类习惯基本养成,逐步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处理设施无害化、回收资源利用化,村容村貌全面改观,农村生活环境焕然一新。

到2019年年底,完成编制《凌源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及垃圾分类目录,制定垃圾分类指南,普及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群众对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0%以上,所有行政村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定宋杖子镇范杖子村、万元店镇铁匠炉村、前进乡石门沟村为垃圾分类试点示范村。到2020年底,各乡镇街所在地行政村完成垃圾分类工作。到2022年底,所有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垃圾分类阶段性成果。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域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全面建成。

(一)明确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夯实任务指标。

各乡镇街作为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协调,加大监管力度,推动本辖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各乡镇街要按照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试点行政村,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定目标、定计划、定任务、定措施,把目标任务指标分解到乡镇街、村,到岗到户到人,夯实垃圾分类处理基础,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工作任务和目标。市、乡、村三级建立目标任务指标数据库,实行项目库清单式管理,实行实名制管理任务村,明确完成工作时限,落实具体责任清单,确保当年任务当年完成。

(二)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处理运行体系。

逐步取消垃圾池和拖拉机、大板车等前端收运工具,每个村按要求和数量合理配置标准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封闭收运车辆。

2、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村建设分类收集分拣站(暂存房)。

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原则上每个乡镇街至少设置1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选址综合考虑服务区域、服务人口、转运能力、转运模式、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影响,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通信等方面的要求。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村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主要用于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等进一步分拣、拆解、分类和暂存。

3、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站,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村建设垃圾资源化处理站。

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站。原则上每个乡镇街至少设置1座废旧物资回收站。相邻区域可共建共享,规模根据人口和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行政村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垃圾回收点。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统筹辖区内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的建设,科学测算所辖区域、人口和垃圾产生量,使处理能力和处理需求相适应,保证站(点)覆盖范围最优化,设施设备效益最大化。可“一村一建”,也可“多村合建”,以此来推动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融合,确保分类垃圾有可靠的分类去向。

鼓励各乡镇街出台地方性政策,利用项目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培育一批资源回收,资源生产再加工的龙头企业,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链的建设。

4、建立保洁收集员和宣传督导员队伍。

建立垃圾收集员队伍。行政村按照每400人配备1名保洁员,原则上每个村民组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保洁员定时上门分类收集农户垃圾,在收集过程中,对农户分类垃圾进行检查、指导和再分类,并做好垃圾回收记录。

建立督导宣传员队伍。各乡镇街、村需组建工作小组,深入村庄开展垃圾分类政策宣传、工作指导,巡查监督分类运行状况,做好考核评比和信息报送。

(一)分类标准。

结合农村生活垃圾的特点和垃圾后续处理方式,从强化资源回收利用出发,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1、易腐垃圾(湿垃圾)。是指餐厨废弃物、家庭厨余垃圾和集贸市场产生的易腐性垃圾等有机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乡村酒店、民宿、农家乐、餐饮店、单位食堂等集中供餐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村庄集市、村庄超市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有机垃圾;村民庭园饲养动物的粪便等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

2、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充电电池、铅酸电池、镍镉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油漆、消毒剂、荧光灯管、含贡温度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

3、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如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主要包括:报纸、纸箱、书本、广告单、塑料瓶、塑料玩具、油桶、酒瓶、玻璃杯、易拉罐、旧铁锅、旧衣服、旧包、旧玩偶、旧数码产品、旧家电。

4、其他垃圾(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餐盒、餐巾纸、湿纸巾、卫生间用纸、塑料袋、食品包装袋、污染严重的纸、烟蒂、纸尿裤、一次性杯子、大骨头、贝壳、花盆等。

(二)分类要求。

1、分类投放。

在农户便于保洁员上门收集的区域每户配置2个户用垃圾桶,颜色为绿色和灰色,分别放置易腐和不易腐垃圾。农户每天将有机易腐垃圾(可烂垃圾)投放到绿色垃圾桶,剩饭剩菜将汤汁沥水后投放,将不易腐垃圾(不可烂垃圾)投放到灰色垃圾桶。

有害垃圾应单独存放于无污染环境风险隐患的贮存设施中,由保洁员或分拣员依据废物类别分拣贮存。或由农户直接投放到村中固定的红色垃圾桶中。

2、分类收集。

在村公共场所等人员活动较多且便于投放和收运的地点配置公共垃圾桶。根据村庄规模一般1-2组/村民组,每组设置4个垃圾桶,颜色为绿色、蓝色、红色和灰色。根据村庄规模合理配置分类收集车,原则上1个自然村至少配备1辆,收集车要求密闭、有盖板,严禁收集过程中抛洒滴漏,分类收集车车内至少有两格,或在车内设置隔板,有条件的收集车可以设置四格,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集。

推行农户源头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相结合的“二次四分”方法,即农户源头将垃圾分为易腐垃圾和不易腐垃圾,村保洁员进行二次分拣,进一步分类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收集至规定的收集容器内或者分类收集分拣站(暂存房)。

3、分类运输。

根据村庄规模合理配置垃圾运输车,原则上每个乡镇街至少配备3辆。采用桶装专用车或全密闭机械装卸收运车辆进行运输,生活垃圾密闭运输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垃圾清运满意度达90%以上。

保洁员每天上门收集,分类运输。将有机易腐垃圾运送至资源化场所(如堆肥房);可回收垃圾定点放置(垃圾分拣房),集中运送至乡镇废旧物资回收站;其他垃圾运送至垃圾中转站;有害垃圾根据环保要求定时统一运输,也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企业统一运输。

4、分类处理。

离城区处理设施较近的村,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城区处理体系,离城区处理设施较远的村,不便纳入城区处理体系的,原则上纳入乡镇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体系。

易腐垃圾实施就地生态处理,采取家庭自行处理、村或乡镇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依托农村生产经营组织进行集中堆肥。农户易腐垃圾推广新宾模式,即“户分类、户处理、不出院、零填埋”的源头处理模式。集中供餐单位的餐厨垃圾由有资质的企业统一处理。

可回收物由农户或保洁员自行交售,或由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统一交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理。

有害垃圾应由行政村统一科学设置有害垃圾回收点,并负责和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企业达成回收意向,定期上门回收,做到有害垃圾不落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相关业务的指导工作。

其他垃圾转运至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处理。

(一)宣传引导阶段。

2019年10月至2019年末,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摸底调查工作。制定垃圾分类具体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考核办法。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向每一户发放一封告知信和指导手册,争取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做到户知晓率90%以上。

(二)试点示范推行阶段。

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30日,选定的试点示范行政村(组)配备标准垃圾分类投放容器,成立收运队伍,配置收运车辆,全面推行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工作。建立垃圾分类试点示范村管理责任人和垃圾分类统计制度。各乡镇街设定的废旧物资回收站、分类收集分拣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处理站投入使用,试点示范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普及推广阶段。

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末,对试点启动阶段的实施情况进行及时评估分析和总结,制定第二阶段任务内容和工作计划,按照垃圾分类覆盖率要求,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设备的分步建设和配置,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进一步健全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完善监督机制,做好分阶段考核验收。上报实施垃圾分类行政村名录,完成第二批乡镇街废旧物资回收站、分类收集分拣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处理站选址和建设,按首批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到2020年底,各乡镇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完成垃圾分类工作。到2022年底,所有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减量成效明显。

(四)全域覆盖阶段。

2022年至2025年末,完成第三批乡镇街废旧物资回收站、分类收集分拣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处理站选址和建设。对各乡镇街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认真总结分析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到2025年,各乡镇街全域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全面建成,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规范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推进、有序有效、群众满意。

(二)明确责任分工。

此项工作统一由住建部门负责。市有关部门负责加强对各乡镇街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市住建局负责牵头跟踪总结垃圾分类试点情况,研究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引导政策,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建立监督检查考核制度,负责对全市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导推进,统筹农村垃圾分类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和协调工作,会同财政、教育、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商务、发展改革等部门共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农村垃圾分类相关经费和计划,强化资金保障,制定奖补政策。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系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乡镇结合畜禽粪便、秸秆综合利用,协同处理农村可易腐垃圾。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审批和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研究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和循环利用规划编制。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和协调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市教育局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为便于推进工作,各市直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落实此项工作。

(三)保障经费投入。

自2020年起,市、乡镇街财政部门要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给予一定经费补助。要将保洁员工资及运行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年度经费原则上执行农民居民每人30元标准,其中省以上财政承担40%,市财政承担30%,县级财政承担30%。运行维护资金由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管理。乡镇街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行,协调保障各行政村垃圾分类经费投入。鼓励社会各界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事业捐赠资金和设施、设备,支持各扶贫帮扶单位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事业提供和建设垃圾分类处理设备和设施,支持相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及市、乡镇两级政府积极向国家、省争取扶持资金。

(四)严格考核督查。

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对各乡镇街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各村每日自检、乡镇街每月考评、市每季度、半年、年度总评的目标考核制度。

(五)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学校、村广播、文化活动室、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组织引导村民参与制定村规民约、村级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方案;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聘请志愿监督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评比和经费使用监督;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户评比、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等活动,激发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建设美丽乡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村民提高垃圾分类意识,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

为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实效,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根据《2021年昆山市生活分类及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周市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综合施策、补短补软,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全链条管理水平,持续为北部新城生态文明建设再添新动力。

2021年,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运行质量稳步提升,力争建成苏州市高质量全覆盖片区乡镇。人均生活垃圾减量率达到5%,居民厨余垃圾分出率达30%以上,厨余(餐厨)垃圾总处置量不低于生活垃圾焚烧总量的3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推进星级小区建设,五星小区达10%以上。公共机构分类优秀率达到100%。启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规上企业分类优秀率达到90%。聚焦自然村、打工楼、商住楼等垃圾分类薄弱区域,实现垃圾分类成效更加明显、分类评价更为满意。

(一)凝聚合力,党建引领作用更明显。

1.夯实双组长制度。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定期召开推进会、点评会、总结会,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精准施策补短板,精细管理强弱项,在源头分类、收集转运、末端处置、管理手段、执法力度上全面提升。

2.党建引领再深化。把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建考核内容,推动“党建+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争当垃圾分类“优等生”,抓实抓好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把垃圾分类工作融入日常工作管理。各村(社区)充分发挥“红管先锋”、“大党委”、“管家团”等力量,引领基层治理新时尚。加强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工作,发挥党群系统联系群众的优势,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3.部门联动再加强。镇垃分专班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强化日常考核,掌控推进进度和分类质量,做到全要素推进,指导各部门高质量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承担行业管理的部门每季组织一次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点评,每年组织一次总结,切实形成常抓不懈管理机制,各类联合会、协会、商会等发挥行业团体作用,将垃圾分类列入日常工作,纳入企业文化,完善设施布设,推动员工参与。

(二)广泛宣教,垃分文化更入人心。

4.宣传方式再拓展。在继续保持铺天盖地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定点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传统宣传与新媒体宣传相结合,把基层党组织、村、社区作为主阵地,镇村联动、点面共进。指导快递、外卖等行业助力垃圾分类,形成流动的“宣传源”。强化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占比不低于20%。通过设立垃圾分类“微课堂”、课件比拼、实践活动等,加大家校联动。在小区、农村投放点设立“流动回收站”,结合可回收物兑换开展宣教活动。把垃圾分类工作渗入每个单位、每个行业、每个角落,形成全民参与,个个自觉的全域垃圾分类氛围。

5.靶向宣传再精准。以提升全社会参与度及满意度为目标,进一步充实垃圾分类“管家团”队伍,完善管理制度,深化“三听四看五查”工作内涵。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社区(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窗口的“五进”活动,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各村、社区持续推进入户宣传,加强流动人员以及新昆山人的教育引导,对不了解、不支持、不参与垃圾分类的重点人群进行靶向教育,持续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社会氛围。

6.源头管理再提效。全年开展面向公共机构、企业等投放管理责任主体的培训不少于2次。重点组织村(社区)、物业、督导员等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梳理我镇垃圾分类公益组织、社会团体,构建垃圾分类公益联盟,打响周市镇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品牌,镇宣教中心面向不同群体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组建规上企业垃圾分类宣讲团队,明确宣教重点,联合开展垃圾分类源头教育引导工作,构建垃圾分类宣教服务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三)压实责任,考核激励成效更显著。

7.督查考核更精细。优化督查考核评价体系,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考核指标体系,对公共机构常态化开展检查、督查。加大对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考核,将农户垃圾分类与农户庭院管理、星级户评比相结合,实行同检查、同考核。加大对小区考核力度,落实市级、镇级、村(社区)属地层级督查机制,助推垃圾分类成效。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出台行业垃圾分类考评制度并组织落实,形成“管区域就要管垃圾分类”、“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的工作习惯。

8.引导激励更有效。对在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企业、小区、家庭或个人给予正面引导。开展“星级”小区评定工作,全面提升“三定一督”小区分类质量,落实奖惩措施。按照“三个全覆盖”要求,推进开放式小区、背街小巷等定时定人分类收运工作,对成绩显著的属地村(社区)予以引导激励,优先申报市级优秀社区和样板社区。

9.执法尺度更精准。加强法律保障,法律意识、执法行为全面、全方位覆盖各行各业。加大联动执法和协作执法力度,完善宣传引导、教育整改、拒收拒运、行政处罚等具体措施,形成属地管理、环卫收运、综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源头分类质量和减量效果。

(四)优化模式,分类体系建设更完善。

10.收运体系有时效。围绕“四不同”要求,通过增人、增车、增队伍,优化收运线路,确保居民区生活垃圾“一日两清”。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积极构建多元化回收场景,充分利用闲置用房、环卫中转等现有设施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点,畅通老旧、开放式等小区的可收回物回收渠道。健全建筑(装修)、大件、园林绿化等大分流垃圾的收运管理体系,探索城中村、打工楼、开放式小区等区域定点收集、流动收集、巡回收集模式,优化规上企业厨余垃圾收运服务,不断提升垃圾收运时效。

11.分类盲区有进步。全域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补齐分类短板,以辖区内全要素提升为目标,以“三个全覆盖”为要求,进一步压实村、社区属地管理职责,通过社区自治,不断优化城中村、农夹区、打工楼、商住楼、建筑工地等分类盲区弱项,推进居民区“三定一督”定时定点投放和定时流动督导收集相结合的分类模式,着力解决“难分类、分类难”的顽疾,切实提高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精细化程度。

12.源头减量有提升。全镇小区进行星级申报,优化集中投放点配套设施,年底五星小区达10%以上。完成15个“三定一督”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计量终端,集中整合数据资源,建立数据管理信息库,实现源头减量有数据。鼓励机关单位使用再生纸制品,推动无纸化办公,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落实酒店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明确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目录;落实餐饮经营单位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落实塑料吸管禁令;落实“限塑令”,试点无塑料袋的超市和农贸市场。巩固公共机构分类成效,提升分类质量。

(一)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各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垃圾分类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村民自治、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村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多元监管,严格考评执法。

镇垃分专班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纪检办深化监督检查,对反对或阻碍垃圾分类推进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并严肃查处,对在推进垃圾分类过程中不求质量,形式主义、本位主义严重,问题突出的组织和个人从严问责。社会事业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制定行业评价制度并组织落实,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深化执法检查,形成执法案例,提升执法质效,努力形成“以法促分”新态势。

(三)加大政策扶持,落实资金保障。

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经费的保障落实,确保各级下拨的垃圾分类专项经费专项使用,对垃圾分类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和确有实效的项目予以适当资金支持,以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正常开展。

(四)强化全民参与,深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公共资源,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结合文明城市、国家卫生镇复审、社区治理等行动,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形成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严格落实宣传引导要求,要通过入户宣传等形式教导居民正确的垃圾分类理念和知识,同时充分发挥村、社区的宣传能动性,形成“以点带面,以面连片”的宣传引导氛围。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进一步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治理农村(含行政村和自然村,下同)生活垃圾,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长效治理为目标,以切实改善和提高农村生态环境水平为导向,深化落实建村〔2015〕170号文件和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加快形成人居环境与乡风文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建设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乡村。

1.源头减量、集中处理。按照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总体要求,探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着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集中处理目标。

2.政府引导、居民自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政策法规、专项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引导村、社及农村居民参与治理,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3.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五大功能区域建设,结合自然条件,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分步实施。

4.整体推进、局部优先。全面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的同时,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优先在贫困村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

按照搭建一个工作班子、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建立一套运行机制、完善一套工作制度、健全一套保障机制的“五个一”要求,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完成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治理,确保全市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集中处理。

――2016年1月底前,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确保2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涪陵区、潼南区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存量垃圾清理,所有通村道路沿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5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万州区、黔江区、南川区、丰都县、武隆县、忠县、秀山县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7年年底前,所有农村居民集聚点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城口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酉阳县、彭水县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8年年底前,除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市1919个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得到巩固。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建立“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即:有稳定的村社保洁队伍、有专业的乡镇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有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引导农村居民进行居住院落、田间地头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并投放到指定收集地点;行政村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相关村规民约,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队伍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村民实行源头分类投放;乡镇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转运设施设备,并将垃圾转运到相应转运站;区县(自治县)建设、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同时负责完善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

综合治理农村存量生活垃圾。

按照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重点治理居民聚居点、风景名胜区周边及国道、省道、县道等主要道路沿线存量生活垃圾。治理时综合考虑存量垃圾多少、成分构成、污染状况、所处位置、风险等级等因素,采取就地简易封场、规范封场、搬迁处理以及垃圾综合利用等方式,消除农村存量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影响。

完善政策法规、规划和技术标准。

推进《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推动出台《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结合“十三五”相关规划编制,研究编制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针对重庆五大功能区域划分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出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技术指南,逐步形成我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村居民增强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开展“整洁庭院”等评比活动,提高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筹备启动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

2015年12月底前,理顺全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2016年1月底前,各区县(自治县)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编制并报市市政委备案,完成宣传动员工作,同时启动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2月至2018年6月)。

各区县(自治县)基本建成本行政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包括收运队伍建设、收运设施建设、资金配套保障、责任体系建立等,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存量垃圾清理。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政策法规规章,完成相关规划、治理技术指南等编制工作。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逐年完成治理目标任务。

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7―12月)。

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相应机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协调组,不定期研究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明确部门职责。

市市政委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及其他日常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规划、国家有关资金的争取和安排,并会同市市政委统筹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全市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安排,落实财政专项补贴,督促各区县(自治县)落实财政性资金配套;会同市市政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区县(自治县)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结合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积极支持配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关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指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指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用地。

市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在农村建设、改造等项目中落实、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在小城镇建设资金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配套。

市农委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的实施和资金补助。

市商委负责农村可利用物资回收管理和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办)负责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推进卫生镇(村)建设,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作为卫生区县(镇街、村社)评审的决定性指标。

市移民局负责争取国家有关政策及项目资金,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配置和运行经费纳入三峡移民后续资金补助范围。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会同市市政委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宣传引导。

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市政委开展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督查督办。

加强经费保障。

组长:__。

副组长:__。

各部门负责人(成员):__、__。

教育教学方面:

宣传、氛围与少先队活动方面:

校园环境与后勤补给方面:

各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贯彻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全校师生积极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通过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提升同学们对垃圾分类这一实际问题的重视;宣传分类垃圾的具体做法,引导同学们正确地进行垃圾分类,保护环境;最后以标记垃圾桶等方式提醒同学们时刻注意垃圾分类回收问题。

2021年_月_日。

1.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让学生了解生活中有哪些垃圾,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

2.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树立环保意识。

本项活动主要是通过班级文化宣传、课堂教育教学经过讨论、探究、设计方案等形式让学生们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从而引导学生重视环境保护,注意节约资源。

1、学校宣传通过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讲话、课间小结的形式进行校园氛围宣传。

2、每个学期做好班级“垃圾分类”计划、总结。

3、利用每期的黑板报进行宣传,开辟相关“垃圾分类”板块。

4、做好班会课“垃圾分类”宣教资料的收集。

5、健康科根据三年级下册的课程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总结、教案,要有过程性记录,学科计划、总结也要有专门的工作安排。

6、美术科生动展现垃圾分类的形象。

7、保持校园卫生环境。

1、各班级老师高度重视“垃圾分类”教育教学,把“垃圾分类”纳入到平时学生的学习中。

2、学科教学互相渗透,注意课堂教育。健康课、美术课上交相关的教案。

3、积极参与活动,把活动的资料整理收集,在每学期期末上交。

4,所有材料按时上传ftp,照片一律使用复制、粘贴word文档,并附简短文字说明的形式。

本次活动通过提升同学关注并力行垃圾分类这一侧面来提升同学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并积极参与其中,共同保护地球。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实施好《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坚持以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自2020年10月1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20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其他市、县自2020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2021年选取不少于三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2022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到2025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基本形成。

(一)明确分类标准和要求,夯实基础工作。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城镇的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实行简易分类。鼓励农村和偏远地区对厨余垃圾、枯枝烂叶等实行就地处理,能还林还地的尽量还林还地,减少垃圾外运量。(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2.不同区域设桶要求。办公区域、居住区域、酒店、学校、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医疗机构等场所,应按照“四分类”要求,根据不同场所的需要和垃圾的产生量因地制宜配备相应数量和类别的垃圾桶,满足分类投放需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二)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垃圾准确投放。

1.合理设置投放容器及收集点。综合考虑生活垃圾产生比例、人口数量、运输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投放容器的类别、尺寸、数量,建设或改造一批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要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收集亭,并在明显位置告知各类生活垃圾收集点的位置、收集时间、收运频率、收运时间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区,配备可回收物分类柜、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并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对于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建设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后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区、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改造或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卫附属设施,使其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要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2.提升投放质量。可回收物应做简单分类处理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易碎或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采取防止破损或渗漏的措施后投放;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盛装容器投放;装修垃圾应简单分类,捆扎装袋后投放至指定投放点;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废品收购网点或者投放至指定投放点。(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3.推行定时投放。根据居民的作息时间、垃圾产生量等合理确定各类垃圾的投放时间。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可每天投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集中在双休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定时投放,具体投放时间由各市、县确定。(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4.落实投放管理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应承担下列责任:一是按照分类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投放设备设施并负责维护,对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改造;二是通过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横幅、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设立督导员或志愿者,引导群众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准确的投放行为,实现垃圾准确投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5.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优先选择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主要旅游景区、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宾馆、饭店、酒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和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应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并推广无纸化办公,引导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三)杜绝“混装混运”,畅通垃圾全程分类渠道。

1.确定收运模式。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做好管理责任人和运输企业、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采取定点收运、箱房分类直运等模式,具备条件的区域或居住区内交通不便利的“城中村”可以实行以桶换桶、桶车直运的模式,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2.配置收运车辆。对现有收运车辆进行改造,按照不同类别喷涂与《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相一致的图文标识和颜色,并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需要按计划增配收运车辆,确保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新购置的收运作业车辆原则上应选择新能源环卫车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3.落实收运要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根据产生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企业预约收运或者定期分类收运;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分类收运,且必须使用密闭高效的垃圾运输设备,并做好收运过程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现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2020年9月)。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智慧、低碳、幸福广州”的中心任务,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牢固树立“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检验标准”的分类观念,着力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市场化运作、法制化规范”的运行机制,重点抓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管理、宣传动员等工作,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主要目标。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有计划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逐步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在20xx年建立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

三、主要任务。

继续大张旗鼓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按市城管委划定的具体实施区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待市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正式投入使用后,全面实施餐厨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工作。

在进一步完善本区生活垃圾分类系统的基础上,依据生活垃圾“三化”(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兼顾末端处置、号召全社会参与、方便市民投放等原则,确定本区居住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的分类方式,全区垃圾分类实现“双统一”(即:标准统一、标识统一)。

基本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结合区内不同区域的垃圾量和成份构成等因素,原则上:居民家庭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和有害垃圾等三类;公共区分为可回收物、其它垃圾两类;单位食堂、农贸市场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它垃圾三类;学校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1.可回收物收集处理:由居民和单位直接纳入废品回收系统,或投放到可回收物容器,由保洁人员收集后纳入废品回收系统。

2.厨余垃圾收集处理:

(1)居民厨余垃圾收集处理:楼房居住区由居民投放至各楼层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内或采用标准颜色胶袋装载放置家门口,保洁人员每天定时收集,并用专用保洁车(或塑料垃圾桶)将厨余垃圾运至厨余垃圾中转点后,再采用专用运输车将厨余垃圾运至市指定处理厂(场)进行集中处理。

(2)单位食堂厨余垃圾收集处理:厨余垃圾由各单位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每天由辖内行政街用专用保洁车(或塑料垃圾桶)将厨余垃圾运至厨余垃圾中转点后,再采用专用运输车将厨余垃圾运至市指定处理厂(场)进行集中处理。

3.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单位、居民将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由区城管局用专用运输车定期将有害垃圾运至区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临时贮存;待达到一定数量后,由区城管局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处置。

4.其它垃圾收集处理:由各环卫作业单位按现行收运方式进行收运,进入现行生活垃圾处置系统进行处理。

(三)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

分层级、分区域建立考核评估体系,评估指标涵盖分类容器的设置、分类物流的组织、分类数据的统计、社会宣传的组织、单位和市民的知晓率及参与程度等方面,采取专业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方式,定期对各职能部门、行政街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评,将设施的配置率、市民的知晓率等评价指标纳入城市管理评价体系中。

(四)努力营造社会互动氛围。

充分借助媒体宣传阵地、主题活动宣传阵地、教育教学宣传阵地、总体策划宣传方案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营造公众参与氛围,重点让广大市民知晓为什么分类、分几类、怎样分类,并分阶段、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结合各类创建活动及市区有关重大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高潮。组织开展市民喜闻乐见,并能参与互动的各类主题活动。

2.发放一批宣传资料。针对机关团体、企业、居民、学生等不同群体,制作各类宣传品及宣传手册,发放到街道、社区、居民。

3.充分调动各相关单位的资源优势,将垃圾分类知识宣传至各阶层。首先是机关团体做好表率作用;其次是在学生的日常教学中,将垃圾分类内容纳入到学生实践活动中;三是将垃圾分类纳入志愿者服务内容,形成以团员和青年志愿者为核心,以物业人员、居委会干部、居民为主力,由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常态工作的志愿服务格局。

4.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有关评选活动中,如文明社区、星级卫生街道、市容环卫“双竞赛”、城市管理综合考评等评比活动。

四、实施范围。

从20xx年4月份起,按市城管委划定的实施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单位食堂、中小学校、市场、两条行政街、其他行政街一至两个具示范作用的小区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向各社区、企业推进。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20xx年3月底前。

按照《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和市城管委垃圾分类的标准和要求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将有关宣传资料发放至居民住户,各街道将有关宣传资料张贴在各社区宣传橱窗,组织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上门宣传活动,并组织安排人员参加各类专项培训及参观学习。

2.20xx年4月后。

结合各实施区域逐步推开,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务求取得宣传实效;在实施阶段尚未推行的区域,继续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做好分类设施配置,为该区域按时推开垃圾分类作准备。

(二)实施阶段。

1.4月1-15日。在区政府、各行政街食堂,沙园街,南华西街,各农贸市场推行垃圾分类。

2.4月16-30日。在中小学校推行垃圾分类。

3.5月份。除沙园街、南华西街外的16条行政街选取1―2个小区推行垃圾分类。

4.6-12月份。

(2)逐步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

(3)逐步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原始资料和数据收集、归档管理;

(4)按《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条例和本方案要求,对区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实施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顺利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区成立由刘捷副区长任组长,黄春风副主任、吴美庭局长任副组长,区经贸局、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园林局、区文广新局(区旅游局)、区卫生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区供销社、工商海珠分局、区规划分局、团区委、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行政街要相应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设专人负责,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计划保障。

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须在20xx年3月31日前制订本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方案包括垃圾分类设置配备计划、宣传计划、分类投放、分类收集、人员配置等方面内容,并将方案报区城市管理局。

(三)经费保障。

施行垃圾分类涉及垃圾终处理场所、设施的硬件建设,垃圾分类整个流程设备的购置,一些必不可少配套设施,环卫作业人员增加等方面经费的投入。在此过程中,机关单位、企业开展垃圾分类的费用,以单位负责为主,政府作适当补贴;行政街开展垃圾分类的费用,根据各行政街所承担的任务量及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的成效,政府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作适当补贴和奖励。

(四)施行保障。

对各街道垃圾量增长实行量化考核。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各行政街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统一运输,并根据市对各行政街进入填埋场的垃圾量数据,确定其生活垃圾产生量基数(吨),按市核定的标准制订各行政街全年垃圾量增加比例,结合市公布的垃圾阶梯式收费标准对各行政街垃圾量增长进行量化考核。

七、责任分工。

(一)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垃圾分类工作;

(二)区经贸局:负责再生资源(分类后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管理;

(三)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实施工作;

(七)区卫生局:负责协调食品消费环节监管部门敦促单位食堂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九)区国土房管分局:负责敦促物业管理小区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十一)工商海珠分局:负责协助区城管局敦促市场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十二)区规划分局:负责对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规划报建工作;

(十三)团区委:负责组织全区团员、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实施工作;

(十四)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对违反《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协助区城管局对垃圾分类设施的选址和建设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协调区经贸局、区供销社规范废品回收站,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八、奖惩。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垃圾分类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条例进行问责,并列入当年城市管理评比的重要内容;对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将予以奖励。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0%,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产生量减少1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我区xxx个社区按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5%的目标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有条件的街道办事处建立一个居民厨房垃圾处理试点,xx街道办事处和xx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辖区居住小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制度;全区各级文明单位强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在具备条件的商业区、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同时,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原则,建立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以及要建立园林绿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防止各类垃圾混收混运增加处理难度和成本。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按照“双四分”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成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全程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一)开展动员部署。

4月份,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进行安排部署;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制定居民小区、农贸市场、辖区单位、文明单位、商务楼宇等区域,完成宣传动员部署工作。

(二)设立工作机构。

4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每个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配备x名专职管理人员,各社区配备x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建督导员队伍,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原则上居住小区按每300户左右配置1名督导员。商业街按每100户配置1名督导员,每个机关单位按100人配置1名督导员,每个农贸市场按100个商户配置1名督导员。同时,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对接协调。建立例会制度,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分类办)每半个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组织专项培训。

区城管局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的培训,上、下半年各组织2次,重点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标准和先进国家、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经验以及上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通报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难点问题,具体分析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市场化运作等可能遇到的问题。

4月底前,完成区分类办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培训,分批次完成辖区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全体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培训。

(四)在辖区各级文明单位强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各级文明单位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每季度开展1次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根据单位人数每50名职工或一个楼层确定1个垃圾分类督导员;放置能满足日产日清需要的、标示明显的垃圾三分类设施,有餐厅()和职工食堂的设置密闭厨余和餐余收集投放容器;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按35%覆盖率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五)开展工作总结。

12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单位结合全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对策和措施。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部署会,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对下一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筹划部署,研究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大事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强力推进本辖区、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

探索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即以居民日常垃圾分类行为为依据,对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居民先进个人及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鼓励、引导更多居民、单位参与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全区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驻区部队等,要积极配合抓好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所需经费由各单位从办公经费中列支。区城管局做好投资计划,经费预算,加强统筹协调。

(三)加强制度保障。

以《xx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支撑,研究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区域环境补偿和总量控制机制,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公众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发挥绩效考评杠杆作用,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的绩效考核指标中,坚持奖优罚劣,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通过健全效能督查问责机制,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奖罚结合,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区全面铺开。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有关要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的工作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和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党建为引领,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加快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体系,努力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综合素质,为加快建设美丽**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管理职责,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提高分类准确率,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协同联动,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推进可回收物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有害垃圾分类收集与危险废物处理的衔接,建立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全域推进,分期达标。在先期开展示范小区和示范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和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效率和成果。

(三)工作目标。

2019年,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到70%;以社区为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达到5%,“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片区”达到45%;全市中小学和市属幼儿园全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达标学校60%以上;全面启动1541个村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年内实现135个村达标;实现720吨餐厨垃圾日处理能力;生活垃圾无害化日处理能力达到7500吨。

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到100%;以社区为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达到10%,“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片区”达到90%;全市中小学和市属幼儿园实现达标学校100%。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工作任务。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3.餐厨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物加工废料等易腐性垃圾;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性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等。

4.其他垃圾。主要包括: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1.居民小区。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包括餐厨垃圾)三类收集容器,其中有害垃圾投放设施每个小区至少设置1个,可回收物投放设施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其他垃圾投放桶按标准设置并规范标识。计划两年内在全市145个街道(乡镇)、911个社区(村),设置可回收物回收箱(鼓励示范片区设置智能回收箱)、有害垃圾收集箱、有害垃圾桶、宣传牌、称重设备等。今年完成10个试点小区餐厨垃圾分类任务,设置100个餐厨垃圾分类容器。

2.公共机构及企业。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大中型企业等单位,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桶。有害垃圾投放设施每栋楼设置1个,可回收物投放设施每层楼设置1个,其他垃圾投放桶按照空间、人数和工作需求设置,餐厨垃圾桶每百人设置不小于120升的投放桶。

3.公共场所。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公共场所,应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宾馆、饭店等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需要增加设置餐厨垃圾桶。农贸市场应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投放设施。

4.农村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湿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4类。根据实际,借鉴新宾经验,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探索以积分兑换机制激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由村民以家庭为单位,按照湿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村民对湿垃圾(易腐垃圾)进行院内堆肥、就地处理;其他垃圾投放至指定的垃圾收集容器,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2019年计划在农村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箱135个。

1.建立绿色积分体系。以“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为方向,动员市民注册账户,领取二维码。在投放和环保屋收集环节,分类扫码称重,计入绿色积分。建立绿色账户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参与积分兑奖,发挥绿色账户在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中的正向激励作用。建设生活垃圾全产业链数据平台,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其他垃圾、居民绿色积分、生活垃圾末端处理数据全部纳入平台,具备统计、分析、报警、预测、评价等功能,实现生活垃圾全程溯源,全程动态监管。鼓励各区县(市)创造性开展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推行“定时定点”投放。根据不同类型居民小区实际,因地制宜确定定时定点投放的分类投放点设置、投放时间安排及分类投放规范。鼓励物业企业、居委会及志愿者、再生资源企业做好居民定时定点投放的宣传引导及日常指导。环卫作业单位要开展“上门收集”工作,沿街商铺要配合环卫作业单位,严格按照定时定点分类要求交投各类垃圾。

3.加快推进“两网融合”。鼓励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链条分类工作。推进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再生资源交投点的融合,推进标准化菜市场、连锁企业、商业楼宇等企事业单位结合垃圾强制分类开展“两网融合”工作,推行再生资源回收人员、生活垃圾扫保人员“一岗双职”,逐步实现“统一标识、统一车辆、统一衡器、统一服装、统一服务规范”管理。

1.设置环保屋。在农村以村为单位,全市1541个行政村利用现有房产,每个村设置1处环保屋(面积为20至60平方米);在城区以社区为单位,全市911个社区利用现有房产,每个社区设置1处环保屋(面积为20至60平方米),实现垃圾分类、回收利用、资源再生、兑换积分等一站式智能化管理。环保屋采用“一屋一岗”管理模式,每一处环保屋配备1名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宣传、引导居民分类投放垃圾、扫码注册、垃圾二次分类整理,或者引入再生资源企业派人进驻环保屋,将回收箱中的物品运回环保屋扫码称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设置环保屋,收集暂存有害垃圾、可回收物。

2.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运输,杜绝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有害垃圾采取预约收运方式,由市生态环境局许可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进行收运。可回收物鼓励再生资源末端企业进行收运处理。餐厨垃圾由特许经营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其他垃圾由环卫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实现“日产日清”。

3.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运输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要专车专用,符合作业管理规范。加强生活垃圾运输管理,对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进行实时监控。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视觉识别系统,统一运输车辆标识,便于公众监督。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杜绝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混合收集运输。

(五)加快建设分类处理设施。

1.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加快推进铁西、辽中再生资源产业园建设,年底前分别完成每年3万吨、2万吨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建设,启动填埋场二期扩建工程,到2020年,建成9家危废处置企业,基本实现主要危险废物就近集中处理。

2.其他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加快推进大辛、老虎冲、西部3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今年年底前全部投入运行,日处理能力达7500吨,城区居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100%。同时,大辛餐厨垃圾处理厂投入运行,全市餐厨垃圾日处理能力提高到720吨。

3.可回收物处理设施。积极支持城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实现塑料、木制家具、废旧衣物、报废汽车等可循环再生物资的终端处理,年处理能力达到200万吨,计划2020年6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党建引领,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各地区党委、政府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期完成。

(二)注重宣传引导。

制作**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宣传单、宣传片,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资源,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对市、区县(市)两级领导干部,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培训。组建宣讲团,深入全市各街道(乡镇)、社区(村)进行宣讲,提高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小区志愿者在垃圾投放高峰时段进行引导,提高生活垃圾投放准确率。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学校教育。

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全市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利用科技馆、图书馆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专题讲座,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创建282所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学校。加强垃圾分类等生态文明教育,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目标,促进一代人良好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的养成。

(四)加大资金投入。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投放收集设施、运输车辆、大数据平台、终端处理设施的经费,由市、区县(市)两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五)强化监督考评。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扩大考评权重,细化考评指标,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制定**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各地区、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垃圾分类和加强垃圾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和《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有关工作安排,为探索、推进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现制定《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试行)。

拟建设垃圾分类箱配套设施垃圾收集压缩站8座(位置分别在大赉乡地局子、长虹街、罐头厂附近、政府后院永宁路、一中对面、烈士陵园南墙、财政局东侧、惠阳小学西南新明路)。使用电动环卫垃圾车收集分类箱内垃圾,就近运送至垃圾收集压缩站。

(二)餐厨车集中清理清运厨余垃圾。

拟购置餐厨车和干湿分离式垃圾桶,按照饭店规模分发统一管理,由环卫餐厨车每天傍晚定时作业,对市区餐厨垃圾进行分类专业收集,彻底解决马路排水口(地漏)的“疮疤”现象,达到厨余垃圾清理要求。

(一)垃圾分类亭代替物业小区垃圾桶作业。

购置垃圾分类亭、生活垃圾收集桶、可回收垃圾桶、厨余收集垃圾桶,用于市区280个自然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由压缩车清理,餐厨车清理厨余垃圾。

(二)第一批50个老旧小区垃圾分类管理。

对50个老旧小区投放垃圾分类亭及垃圾分类桶,同时为鼓励小区做好垃圾分类,推出“垃圾正确分类得积分”的`活动,每位居民正确垃圾分类一次,即可积分5分,每100分在消费时,就能直接抵扣1元。也就是说,正确给垃圾分类,也能赚钱了。正确给垃圾分类累计的这些积分,可以在小区附近的超市消费时,抵扣现金。在这些超市里,在超市沟通设立一台积分扣取终端,拿出社区发给的二维码放在上面扫一扫,就能直接抵扣。除了正确给垃圾分类能累计积分,家里废弃的可回收物,也能兑换成积分。比如500克金属、纸板、塑料,能分别兑换成40个、50个、60个积分。如果居民不方便拿这些可回收物去回收网点,也可以打回收预约电话,预约上门取。

进行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各小区排名及各类垃圾分类处理量的大数据分析,对日常工作进行量化管理,把垃圾分类这项动态、难监管的工作,转变为固定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激发百姓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在我国垃圾分类不是一个新命题,但却是一个老难题。在一些大城市已经对生活垃圾做了细致的分类收集,我市多年来始终采用压缩车与垃圾桶配套混装收集的工作模式,采取垃圾分类方式需要整体作出布局。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字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为宗旨,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划建设力度,优先保障生活垃圾处理投入,依托静脉产业园区建设,构建完善的城乡统筹、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再利用与无害化处理体系。采取不可回收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置和可回收垃圾分类回收分拣深加工再利用处理的双模式,有效解决现行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的单一模式,形成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产业化格局,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坚持科学规划、城乡统筹。按照《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优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完善科学合理的区域处置布局,以静脉产业园区建设为支撑,实现产业发展、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共赢目标,逐步形成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建立和完善市、县(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三级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管理体系,形成市级统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管理政策、标准、技术,县(市)区负责所辖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街道办事处(乡、镇)分类收集工作格局。

坚持以点带面、因地制宜。垃圾分类收集以居民区开展创建工作为切入口,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要求,做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日常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减量明显。通过示范性小区、街道办事处试点建设,合理布局垃圾分类回收站点,在商业片区、企事业单位片区、清扫区和乡村片区逐步推广。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积极构建政府引导下的社会参与机制、市场准入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按照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形成职责明晰、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分类、分拣、收运和末端处置体系,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效率。

坚持技术创新、安全运行。以适用、先进、安全为方向,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技术的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引入先进的垃圾分类回收分拣技术、设备,加强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运营监管,规范分类处置运营行为,严格控制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过程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一)工作目标。

1.20xx年6月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人员和队伍实现规范化管理,各社区至少建成1个规范性的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物资进入指定分拣区,运往静脉产业园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初步实现垃圾分类回收加工利用产业化。

2.20xx年12月底,全市建成800个规范的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新增加1000辆垃圾分类流动回收车,建立统一、规范的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队伍和收运队伍;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范围内按照每5000人左右不少于一个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的要求,每个社区至少建成3—5个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基本建立起统一、规范的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管理体系。

3.20xx年12月底,全市建成20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分拣中转区;20xx年12月底,建成1个深加工综合利用工业片区。

4.20xx年12月底,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安宁市、晋宁县、宜良县、石林县、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再利用的资源收集率达到20%以上;东川区、富民县、嵩明县、禄劝县、寻甸县、倘甸产业园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再利用的资源收集率达到10%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加强源头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

促进社会源头减量。加大政府引导推进力度,努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鼓励社会、市民积极参与源头减量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不断促进清洁生产。限制产品过度包装,鼓励包装物回收利用,发展绿色包装,强化生产者责任。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提倡适度装修,减少房屋装修垃圾。倡导节俭型餐饮文化,积极引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持续推进净菜上市,减少餐厨垃圾。

推进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大力推行低碳生活方式。推进居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在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以及市容环境责任区等各类创建活动中的作用,促进生活垃圾的循环利用。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专用设备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日常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分流处理系统,逐步形成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过程分类。

2.推进资源利用,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水平。

完善废旧物资资源回收再利用体系。鼓励社会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依托我市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健全废品回收利用准入、资质、备案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推进废品回收企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积极推进现有回收体系与相关末端处理企业的对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回收渠道建设。

拓展建筑装修垃圾利用途径。建立健全建筑装修垃圾集中收集、规范运输、定点处置机制,促进建筑装修垃圾有序消纳,积极扶持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支持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健康发展,拓宽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产品利用途径,对有条件的市政工程等必须使用一定数量的资源化再生产品。

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利用。规范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行为,实现餐厨垃圾产生个体全覆盖管理。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探索餐厨垃圾处理新技术和新方式,开发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餐厨垃圾源头脱水技术。鼓励郊县区采取资源规范利用等方式处理餐厨垃圾。

加大绿化垃圾回收利用力度。完善城乡绿化枯枝、落叶收集系统,鼓励有条件的郊区接纳中心城区已粉碎的预处理绿化垃圾。推广应用绿化垃圾回收利用技术成果,采取粉碎发酵、腐熟堆肥等多种方式,实现绿化垃圾综合利用。

(一)组织市发改、财政、教育、环保、城管、公安、工商、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等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五华区美璟欣城小区、红云小区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试点现场观摩会。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五华区政府。

完成时限:20xx年3月10日前。

(二)对辖区范围内的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原废品回收点)进行摸底排查,对固定、流动回收人员统计汇总,并上报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十四个县(市)区政府,五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完成时限:20xx年3月30日前。

(三)按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要求,市级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制定并上报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方案和计划。

完成时限:20xx年4月30日前。

(四)组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讲授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处置要求和作业规范、备案管理、台账管理等知识。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xx年4月30日前。

(五)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多种渠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科普宣传,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改善活动,营造“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的全民参与大型社会实践活动氛围。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20xx年5月31日前。

(六)在高等院校、大中专、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科普宣传,广泛开展“小蜜蜂”文明行动使者、“小手牵大手”活动,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走进校园,带动千家万户。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七)对辖区内从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站点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建设标准、回收要求和从业要求的站点、企业、人员依法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督促整改达到规范要求。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十四个县(市)区政府,五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8月31日前。

(八)每个社区至少启动1个以上规范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建设,20xx年底以前,全市完成800个规范的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网点建设。其中:五华区150个、盘龙区150个、官渡区150个、西山区150个、呈贡区100个、高新区30个、经开区40个、度假区30个。

责任单位:主城五区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九)对主城一环路以内及城市主要街道上不便于设置固定回收网点的地方采取流动方式开展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工作,对写字楼、商业区和城市临街铺面采取定时定点回收方式开展垃圾回收工作;新增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车1000辆,其中:五华区180辆、盘龙区180辆、官渡区180辆、西山区180辆、呈贡区150辆、高新区40辆、经开区50辆、度假区40辆。

责任单位:主城五区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建设20个以上规范的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分拣中转区,对社区回收点和流动车辆交送的可再利用物资进行专业分类、挑拣、清洗后打包。其中:五华区3个、盘龙区3个、官渡区3个、西山区3个、呈贡区3个、高新区2个、经开区2个、度假区2个。

责任单位:主城五区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一)启动、建成深加工综合利用工业片区(计划选址昆明市静脉产业工业园),依靠有相应规模、有加工制造能力的生产企业,作为垃圾分类可再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深加工企业,吸纳技术含量高、生产规模大的资源再利用现代企业加入片区,利用高新技术对不同再生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实现我市垃圾分类资源深加工的规模化和产业化。

责任单位:主城五区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二)充分利用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及综合管理的基础性、关键性技术、项目支持研究,加快出台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性制度文件、政策法规,完成《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初稿。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三)研究出台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基础设施资金保障、扶持、补贴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四)对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回收站网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回收站(网)点实施长效管理和常态化管理。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十五)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进行规划,优化垃圾分类设施,完善科学合理的区域处置布局,对回收站点、分拣中心、深加工片区建设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前。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陈勇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陈伟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主要负责人,十四个县(市)区政府,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倘甸产业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为:统筹建设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制定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规划、网格化体系、配套文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的牵头协调、督促检查和情况报送,以及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综合执法局陈春局长兼任。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协调机制,落实工作经费,及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设施建设中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快速有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公众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的环境责任意识、行为规范意识。采用多种方式、利用多种渠道开展生活垃圾处理科普宣传,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改善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集中群众智慧,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创新公众参与途径。

(三)加强创新,严格监管。要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及综合管理的基础性、关键性技术的研究,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快制度创新,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促进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多元化监管体系,防止垃圾混装、混运,防止收集、运输、处置中对环境的再污染。建立并完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质量标准、监管标准和综合考评办法,强化监管手段,加强运营质量监督和环境监测,切实提高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运营效率和监管水平。

(四)加强督查,严厉问责。市政府目督办要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列入今年市政府对主城五区政府、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的重点督查事项;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或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厉问责。

(五)加强信息资料报送。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建立月报、季度报和年度总结的工作机制,于每月底、季度末和年终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进行汇总整理并报送领导小组掌握。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xx年3月2日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联络员名单及工作方案通过昆明市党政机关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乡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报

随着郑州进入垃圾强制分类倒计时,越来越多的细则也在逐步出台。7月21日上午,在郑州市召开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上,下发了《郑州市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今年底前,郑州市内5区和4个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主体的补贴标准为户均20~25元/月。

同时,《郑州市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和《郑州市废旧织物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两个办法也对外公布,郑州市民对废旧家具和旧衣服等不能再随意遗弃了,而要定点投放。其中大件家具可由专业机构上门回收,市民不用掏钱。另外,之前饱受质疑的,遍布各小区的五花八门的旧衣物捐赠箱,也将由城管部门统一整顿,统一设置,统一捐赠,避免出现去向不明的情况。

在《郑州市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大件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重量超过5千克,或者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者长度超过1米,且整体性强、需拆解处理的废旧家具及其他大件垃圾。其中,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大件垃圾、废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上述办法要求,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大件垃圾收集方案的制定、专项收运队伍的组建、收运车辆和工作人员的配置,公布预约方式及电话。街道办事处负责督导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物业企业)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原则上每个住宅区应当设置1个大件垃圾投放点,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的,由社区工作站或者街道办事处集中设置。

此外,县(市区)筹建的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应布局大件垃圾拆解点及处理设施,对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进行人工拆解,拆解产物按照木质材料、金属、海绵、塑料、皮革、织物等不同性质分类集中打包处理。拆解之后无再生利用价值的可燃物,破碎后可焚烧或者热解处置。

对普通居民来说,需要注意的是,大件垃圾不能再随意投放了,而应当投放至大件垃圾投放点或生活垃圾分拣中心,或者通过电话或者网络预约,由专业清运队伍上门回收。严禁将大件垃圾投放在其他生活垃圾收集点或者随意丢弃在路边及其他隐蔽位置。

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郑州市分类办)负责人介绍,上门预约回收,产生的费用前期都有政府承担,不需要市民支付。

废旧织物回收箱每个小区至少一个,原有捐赠箱将统一整顿。

20xx年8月1日起,《郑州市废旧织物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就将正式实施,该办法中所指的废旧织物,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中不再使用的服装及家用织物。

关于废旧织物的回收,《办法》要求一个独立的住宅区应至少设置一个废旧织物回收箱,回收箱服务区域住户超过500户时可根据废旧织物实际产生情况增加。回收箱箱体应统一标识,外观包含分类类别、标志、投放指引、处理流程、回收企业联系方式、监管电话、箱体编号等基本要素。

废旧织物回收企业应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提供免费预约回收服务,定期收集回收箱内的废旧织物,收集频次不少于每两周一次。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在郑州很多小区里,都设置有废旧衣物捐赠箱,这些捐赠箱的名字各不相同,设置主体也是五花八门,有各个慈善机构,也有社会化的公司,不少市民对于捐赠衣物的流向都不了解,而之前也有媒体报道,有些不法公司将市民捐赠的衣物重新出售牟利。

对于这些五花八门的旧衣物捐赠箱,郑州市分类办负责人介绍说,目前他们已经制定了实施细则,下一步将对这些小区里的旧衣物捐赠箱进行统一规范,取缔原有的各种捐赠箱,改由城管部门统一设立,统一回收,计划在8月底规范到位。

对于统一回收的衣物中,有价值的衣物,城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对接,交由民政部门进行捐赠,这样也避免出现去向不明和出售牟利的可能。

郑州年底前垃圾分类覆盖率要超70%,分拣中心提至“一把手”工程。

在同日下发的《郑州市20xx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到20xx年底前,郑州市内五区和四个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此外,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覆盖率也须达到70%以上,底前达到95%以上。

针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并纳入诚信考评体系。物业管理企业在考评合格的基础上,依据郑州市相关规定,按照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户均20-25元/月的标准进行补贴,其中市财政补贴10元/月,剩余部分由各区财政承担。

对无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将引进运营企业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模式,由运营企业承担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职责。补贴标准同上述有物业公司管理小区。

而作为郑州生活垃圾分类末端的重要一环,郑州市各区分拣中心的建设一直备受关注。此次《方案》中也明确,郑州市内五区和四个管委会要把区级分拣中心建设当成“一把手”工程来抓,确保20xx年底前建成投运。

此外,方案中还要求,新建农贸市场须配套建设有机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现有的果蔬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原则上日产2吨以上果蔬垃圾的都要实施果蔬垃圾就地化处理。在智慧化方面,郑州市将研发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实现对生活垃圾前端分类、中端收运和末端处理的全过程智慧化监管,达到各类生活垃圾及其再生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的监管效果。

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20xx年10月1日开始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到20xx年底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100%,人均垃圾产量“零增长”,各单位有比较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体系,比较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并积极落实,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

(一)单位日常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进行强制分类,不得混入其他垃圾内。有害垃圾由单位定时定点投放,县环卫所负责进行统一收运、处理;可回收物由单位与资源回收市场联系由市场主体收运;其他垃圾按原先收运体系实施。

(二)单位内部建有食堂的,所产生的.易腐垃圾由各单位主动对接具有我县餐厨收运特许经营许可的衢州清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收运。

(三)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大件杂物、枯木等特殊垃圾实行专项分流,由各单位负责收运至相应处理终端。建筑垃圾运至浙江龙游嘉堰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地址为浙江省龙游县城南工业园区鼎新路西(3)号;大件杂物运至杂物处理中心(待建);枯木、木材等可燃材料运至城北热电厂;生活垃圾就近运至相应的生活垃圾中转站。

(一)倡导绿色消费。各单位要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持续开展“饮食光盘”、“随身小手帕”、“环保菜篮子”等文明行动,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杜绝浪费粮食和减少纸巾、塑料袋的使用。

(二)推行节俭办公。各单位要提高办公设备使用效率,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提倡纸张双面打印。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推行无纸化办公。工作会议不摆放临时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议、培训住房不摆放鲜花、不额外提供洗漱用品。

(三)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各单位要在内部食堂明显位置摆放张贴节约标识,营造“节约食品光荣、浪费食品可耻”的氛围,开展餐桌文明行动,减少“舌尖上的浪费”。会议、培训等工作自助式供餐时,要提醒用餐人员适量取用食品,对倾倒剩饭剩菜等浪费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要督促内部食堂加强对食品收购、运输、加工、储存等环节的管理,减少粮食损失浪费。

(四)采购配置垃圾桶。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发〔20xx〕18号)文件要求配备相应的垃圾桶,根据各类垃圾产生量确定垃圾桶的体量、数量和设置位置,并组织采购配置,相关工作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机关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理解国家、省、市、县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文件,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省级文明示范县城创建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区域明珠型城市建设。

(二)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人。20xx年9月中旬前,各机关事业单位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联络人,加强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一领导,细化分解管理、监督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并填报《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登记表》,明确各单位责任领导、联络员,通过公文系统报备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江晨,联系电话:687864。

(三)研究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9月底前,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地理位置、内外环境,以及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桶车”对接等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方案,推动工作落实。

(四)搞好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利用电子屏幕、短信微信、宣传栏等平台,采取专题讲座、现场讲解、知识竞赛、分发图册等方法,广泛介绍宣传垃圾分类的相关政策、知识,做到机关事业单位人人知晓、个个自觉。要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仅在单位要做好,在家更要做好,要影响和帮带身边的人和社会群众投入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之中去。对于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各单位要积极总结宣传,及时报送县城区生活垃圾管理办公室。

(五)加强自查督查。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并加强对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县督考办将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记录、随机问询等方式,加强对各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通报有关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将各单位履行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列入县级部门综合考核。

生活中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五化战略”要求,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厨余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分类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12月6日(本周日)开始。

1、宣传阶段:11月30日晨会进行宣传、动员。

2、前期适应、准备阶段:11月30日—12月6日,学校在校园合理位置放置分类垃圾桶;学生、教师做好寝室、教室、办公室垃圾分类前期准备工作(领取垃圾桶、制作垃圾回收纸箱,采购不同颜色的垃圾袋),有意识的进行垃圾分类。

3、实施阶段:12月6日开始,严格按照实施内容进行垃圾分类。

根据我校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四类。

1.厨余垃圾(绿色桶):是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主要指餐饮垃圾、由专门机构外运。

2.有害垃圾(红色桶):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

【学校会在宿舍,教学楼两个地方,各设一个红色垃圾桶。】。

3.可回收物(蓝色桶):是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使用宿舍、教室现有的垃圾桶,垃圾回收统一使用蓝色垃圾袋。】。

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xx省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的.通知》、《xx市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唐教后勤〔20xx〕xx号)要求,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培养师生的环保意识,提高大家的环保能力,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

我校首先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学校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负责,并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及分类处理实施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

教导处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通过品社课对学生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并利用校园甬路、教室、宣传橱窗、校园广播、校园网站等媒介,广泛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好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xx省生活垃圾分类吉祥物“冀小分”,设计原型为松鼠,宣传主口号“垃圾分类,冀刻行动”,我校将垃圾分类吉祥物和宣传口号分别张贴、悬挂在校园明星位置,使广大师生认识吉祥物、喜欢“冀小分”,让“垃圾分类,冀刻行动”深植人心。

1、利用校园网及钉钉网课直播形发布本活动实施方案。

3、开展垃圾分类手抄报评比活动。

4、开展“冀小分”超轻黏土手工制作活动。

垃圾分类年度工作方案

垃圾分类,你我有责

组长:xx

副组长:xx

各部门负责人(成员):xx、xx训练教学方面:

宣布传达、氛围与少先队活动方面:校内环境与后勤补给方面:

各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贯彻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全校师生主动协作,确保工作顺当推动前进。

通过宣布传达垃圾分类的意义提升同学们对垃圾分类这一实际问题的重视;宣布传达分类垃圾的具体做法,引导同学们正确地进行垃圾分类,爱惜环境;最终以标记垃圾桶等方18式提示同学们时刻留意垃圾分类回收问题。

20xx年x月x日

1.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让同学了解生活中有哪些垃圾,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

2.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树立环保意识。

3.在课堂上通过提出问题、设置竞赛,引导同学争辩、设计方案、表达,培育探究问题的力气,进一步培育科学思维的素养。培育同学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力气和创新力气。

1、学校宣布传达通过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讲话、课间小结的形式进行校内氛围宣布传达。

2、每个学期做好班级“垃圾分类”方案、总结。

3、利用每期的黑板报进行宣布传达,开拓相关“垃圾分类”板块。

4、做好班会课“垃圾分类”宣教资料的收集。

5、健康科依据三班级下册的课程要求制定教学方案、总结、教案,要有过程性记录,学科方案、总结也要有特地的工作支配。

6、美术科生动呈现垃圾分类的形象。

7、保持校内卫生环境。

1、各班级老师高度重视“垃圾分类”训练教学,把“垃圾分类”纳入到平常同学的学习中。

2、学科教学相互渗透,留意课堂训练。健康课、美术课上交相关的教案。

3、主动参预活动,把活动的资料整理收集,在每学期期末上交。

4,全部材料按时上传ftp,照片一律使用复制、粘贴word文档,并附简短文字说明的形式。

本次活动通过提升同学关注并力行垃圾分类这一侧面来提升同学们的环境爱惜意识,并主动参预其中,共同爱惜地球。

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成立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1.楼层内:每层楼梯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2.局机关大院:在值班室后面内空地设置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电子类产品回收箱各1个。

(一)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物品统一投放在一楼值班室后的有害垃圾桶。之后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垃圾。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等其他可回收垃圾,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时委托已签订合同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上门回收。

(三)其他垃圾。

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在每层办公楼楼梯间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分局、中心、办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认识。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

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为推动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各镇完成1-2个行政村试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模式;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2年,全区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5年,全区基本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工作任务。

加快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规划建设,统筹布局垃圾分类处置设施,优先安排用地,并按照规划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各镇、街道负责所在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进度计划和具体措施等。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原则,制定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方案,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二)明确分类标准。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时序,近期我区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专业垃圾进行分类;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再增加厨余垃圾分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1.广场、道路、公园、公共绿地、机场、车站、码头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场所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2.居民小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有条件的小区可设置分类亭、分类小屋,推行“桶改亭或屋”,实行“定时投放、定点收集、定人督导、定位监控”四定模式,提高分类精准度。同时还应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专业垃圾临时投放点。(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3.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等)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不得将其他垃圾混入餐厨垃圾。(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区zf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市属驻各单位)。

4.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5.各镇试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模式。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因地制宜,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可进一步发展与延伸。可参照“4+1”垃圾分类模式,“4”为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有毒垃圾和其他垃圾;“1”为砖瓦石块等建筑垃圾。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

6.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导餐饮服务单位垃圾分类及餐厨垃圾去向。(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收集运输。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调整原有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立分类收运系统,配备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需求的专用收运车辆,实现不同类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避免“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确保全程分类。严格落实“不分类、不收运”原则,对未按规定投放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教育、行政处罚、拒收运和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等方式进行强制约束。

1.可回收物。合理布局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完善可回收物转运系统,提高可回收物分类回收能力。利用上门回收、智能回收、“互联网+资源回收”等多种模式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2.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由环卫企业采用专用密闭车辆收运,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前,厨余垃圾按其他垃圾投放收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厨余垃圾单独实施分类,由运输单位使用专用密闭车辆收运。(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3.有害垃圾。合理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由收集单位负责将有害垃圾从投放点收集到暂存点,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品种或者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废管理办法,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负责从暂存点运送至危险废物专业处置厂处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4.专业垃圾。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专业垃圾运输企业,并对社会予以公示,由居民或物业企业预约清运。餐厨垃圾由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企业统一收运,对沿街餐饮店实行流动收集,签订协议建立台账管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末端处理设施。1.推进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每个镇、街道至少建设一处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处置中心,对交投点、中转站收运的可回收物进行二次分类,对辖区内收运的大件垃圾及部分装修垃圾进行暂存处理。(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2.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将全区有害垃圾处理纳入工业危险废物处理体系,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与专业处理企业签订收运处理协议,实施统一运输和处置,保障各类有害垃圾妥善处理。(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3.推进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结合矿区恢复治理,建设区级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消纳处理场。(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发展集团)。

4.推动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实现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五)广泛宣传发动。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设施和公共场所,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群众认识水平。教育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学校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参与垃圾分类。

宣传部、共青团组织要通过开展社会宣传、培训、主题实践等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妇联要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和体育局,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六)促进源头减量。

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行净菜上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控制旅游住宿、餐饮服务等一次性用品使用,提倡消费者适量点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鼓励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建立减少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硬约束”机制。(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七)强化示范引领。

推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各行业管理部门、各镇、街道要监督指导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写字楼等经营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上半年)。

1.出台我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制定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和宣传、培训工作经费计划,选定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试点小区、试点学校,并根据《市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建立责任区责任人制度。

2.各镇街道和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

3.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建设方案和分类投放容器、分类运输车辆购置方案,纳入2021年区级城建计划。

(二)稳步推进阶段(2021年下半年)1.前期在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全区公共机构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党政机关带头示范、全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

2.成立分类收运队伍,开设分类运输专线;试点镇、街道设定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暂存点投入使用,初步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数据统计制度。

3.指导示范片区、试点小区、试点学校搞好宣传动员,争取广大居民积极支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主动配合收运单位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示范片区和试点小区、试点学校分类劝导员上岗到位,积极发动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参与。

4.完善垃圾分类配套措施。依据市出台的大件垃圾管理办法、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等配套规定,制定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细则,编印《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

(三)全面推行阶段(2021年至2022年)。

1.2021年,各镇、街道完善公共机构、示范片区、试点小区管理责任人制度,充分利用生活垃圾分类专业骨干力量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秦楼街道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分类运输车辆购置到位。

2.2022年,全区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3.2022年底,出台各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激励措施,对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认真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评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技术路线的科学性、适用性,梳理存在问题,优化垃圾分类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四)提升完善阶段(2023年至2025年)。

进一步完善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体系建设,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和强制监督管理机制日益完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下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掌握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为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决策提供建议;实行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和月报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各镇、街道和社区(村居)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督导考核。

各级各部门、单位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计划。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小组制定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按照上级规定,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指标;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实施分类质量评估和工作考核。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的公开曝光,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按规定问责。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监督工作。

(三)完善支持政策。

研究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建立与分类质量相挂钩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垃圾分类成本核算;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研究试点小区桶边劝导员补贴政策,解决劝导员报酬问题;建立奖励机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创新激励措施与机制,对分类推进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

要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运行经费、宣传教育经费、工作经费等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区财政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按照上级规定,适时出台奖补政策;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社会资金或专业化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支持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综合利用相关的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

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方案

1.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鼓励居住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定时定点投放点,设定投放时间,制定分类投放规范等。沿街商铺应当按照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的要求,结合环卫作业单位“上门收集”工作,实行定时定点分类交投各类垃圾。

2.深化绿色账户正向激励机制。以“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为方向,开通完善“亭城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拓展绿色账户开通渠道,不断拓展绿色账户覆盖面,力争到20xx年,实现绿色账户与垃圾分类同步覆盖。完善绿色账户积分规则,发挥绿色账户在促进分类、可回收物回收方面的激励作用。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引进第三方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工作。完善绿色账户监管模式,提升绿色账户第三方服务质量。探索绿色账户市场化运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多渠道募集资源,增强绿色账户影响力吸引力,提升绿色账户实效。

3.加快推进“两网融合”。市城市管理执法、商务部门按照“有分有合,分类分段”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责,加快推进居住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推进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再生资源交投点的融合。推进标准化菜场、连锁企业、商业楼宇等企事业单位结合垃圾分类开展“两网融合”工作。加快培育各区可回收物收运服务企业。鼓励通过建立二手用品调剂平台、旧货商店、跳蚤市场等,促进闲置物品的.直接再利用。

4.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坚持“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加强装修垃圾管理。规范居住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设置,引导居民对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及袋装堆放。搞好大件垃圾收运服务。鼓励通过交换、翻新等措施,实现木质家具等大件垃圾再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结合建筑垃圾中转分拣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大件垃圾破碎拆解体系。促进枯枝落叶的资源化利用,完善枯枝落叶单独收集体系,鼓励绿化养护企业通过就地粉碎、堆肥等方式做好枯枝落叶的就地资源化利用。完善集贸市场垃圾分流体系,强化集贸市场垃圾的源头分类,结合垃圾收运及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促进集贸市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1.全面实行分类收运。

(1)明确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

有害垃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可采取预约收运或定期收运方式。采取定期收运的,每月至少清运一次。

可回收物。可采取预约或定期协议方式,由经本市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收运后,进行再生循环利用。采取定期收运的,每半个月至少清运一次。

厨余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影响,避免运输过程遗撒滴漏。厨余垃圾应当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根据垃圾中转站贮存条件合理确定收运频率。

(2)监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义务,严格实行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坚决杜绝收运环节的混装混运。对收运环节混装混运的,严肃追究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

(3)加强环卫收运作业监督管理。环卫收运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对各类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运,杜绝混装混运,并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接受社会监督。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

2.建立完善分类转运系统。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强化其他垃圾转运系统,全市新建8个垃圾中转站。完善餐厨垃圾中转系统,推进市、区两级中转设施建设,新建5个餐厨垃圾中转站,配置餐厨垃圾专用转运设备。建设可回收物转运系统,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各区要结合实际,建设一批低价值可回收物转运场(站),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分类、储存、中转等功能。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完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布局强化有害垃圾中转运输过程污染控制,防止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1.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保障。注重规划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保障。针对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按照“统筹功能、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的原则,做好各类垃圾处理设施的总体规划布局。充分挖掘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周边空间潜力,进一步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做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处理及利用设施相关规划并抓紧实施。各区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相关规划,确保辖区内规划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落地。

2.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立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继续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建设使用、大件垃圾破拆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满足无害化处置需求。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推进静脉(循环)产业园建设,积极打造市级静脉(循环)产业园,全面提升垃圾综合处理、循环利用效能。论证推进和建立市级可回收物集散中心,布局本市再生资源产业,提升资源利用水平。结合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将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处理系统。

(一)健全体制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等工作平台,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同。坚持条块结合,落实属地责任。

(二)加强法治保障。按照法定程序,加快研究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建立限制过度包装、控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及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等“硬约束”机制。建立环保、规划、城市管理执法等多部门管理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切实加强对分类源头参与主体、投放管理主体、收运作业主体的执法监督。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引导物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管理,保障物业企业在垃圾分类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区、街镇、社区属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考核督办,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四)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充分发挥媒体报道、社区宣传栏、宣传横幅的作用,形成舆论氛围。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引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分类在文明创建测评体系中的比重,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垃圾分类典型经验。

生活垃圾分类亭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18〕734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置系统”的指示精神,按照生态宜居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一)强化乡镇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夯实分类处理基础,确保各乡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分类处理、处置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

1.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可腐烂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次水果、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可回收垃圾,是指适宜回收的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是指除可腐烂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收集分拣。根据农村实际和简便易操作原则,采用“二次四分法”,即农户对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一次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3.分类处理。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直接运往阳光堆肥房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清运至深埋桶或中转站暂存,定期用专车运送到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存放,并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地势地貌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在北部乡镇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9座,在南部乡镇新建深埋桶282个,在全县境内新建阳光堆肥房18座,垃圾分类亭1270座,投放入户垃圾分类桶287946个,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优先支持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的发展,在城区建立10个垃圾回收点,在各乡镇设垃圾回收站。鼓励保洁员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增加收入。鼓励供销社按照统一培训、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计量器具、统一归口缴存商品和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区域、规范服务标准的“六统一”“三规范”,打造覆盖全县城乡的规模化、规范化、公益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制定《光山县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构建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考核检查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考评奖惩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以每月产生的有机肥料、回收的再生资源和真实垃圾三者比例,考核垃圾分类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光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和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其中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吴玉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外乡镇(街区)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各乡镇(街区)、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相应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明确工作分工。

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乡镇(街区)工作;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强制分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进行季度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公益性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双星创建”考核体系。

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及考核工作,负责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并进行管理,积极推进乡村、社区垃圾回收网点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居民生活中产生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率。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各公共机构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的保障与使用监督管理。

县工信局(科技局):负责鼓励农村生活垃圾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宣传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阳光堆肥房、垃圾中转站等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供应保障工作。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广播电视台: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县住建局: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工作;规划及督促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

县政务大数据局:在智慧光山设立餐厨垃圾管理平台,构建垃圾分类“互联网+”管理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光山分局:负责建立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指导协调有害垃圾的处置工作;协调天瑞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各级教育机构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县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互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体验活动。

农村环卫运营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建设,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储存、包装、运输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划分,做好本系统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各乡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参照县城管理方案执行。

(三)加强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以三星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争创省级人居示范村为重点,创建高标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示范村。通过示范先行,典型引路,连线成片,持续完善,助推垃圾分类逐步覆盖全县所有农村。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和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纳入教学机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户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统筹社会资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养。

(五)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生态文明、四水共治、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时将垃圾分类成效作为各乡镇年度考核和年终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评价依据。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机制。建立分类信息报送、督查激励等制度,实行县月检查、乡镇周检查、村日检查制度,实现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依规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成立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价格综合科科长任领导小组组长,xxx担任组员,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1.楼层内:每层楼梯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2.局机关大院:在值班室后面内空地设置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电子类产品回收箱各1个。

(一)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物品统一投放在一楼值班室后的有害垃圾桶。之后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垃圾。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等其他可回收垃圾,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时委托已签订合同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上门回收。

(三)其他垃圾。

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在每层办公楼楼梯间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分局、中心、办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认识。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

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我的生活我做主”德育实践体验活动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探索学校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途径,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提高我校师生的环保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掌握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常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每人每天都要产生一些垃圾,如废纸、旧书报、食品包装、厨余物品等,其中以废纸为最多。这些垃圾如果混杂在一起被运走,一方面是对资源的浪费,如废纸、塑料等完全可以再生利用;另一方面,垃圾中有可能混有少量有害物品(如废电池),会造成环境污染。另外,少数学生平时乱扔垃圾,既影响校园环境,又会养成不良的习惯,这也不利于学生环保意识的培养。

鉴于上述情况,学校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思想指导下,培养学生“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意识,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习惯。同时进行环保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学生影响家庭、社区,为我校实施垃圾分类打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垃圾分类质量为目标,整合全校各方面的力量,围绕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的主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师生、家长认识到垃圾分类是要从源头上分离出来,并尽量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做到人人知道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自觉进行垃圾分类。

四、工作重点。

1.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0月15日-10月30日)。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橱窗、横幅、黑板报、班会课、展板、分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大规模的持续深入的校园宣传动活动,使全校师生人人皆知生活垃圾分类活动。2.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1月1日—11月28日)。以“我的生活我做主-垃圾分类”活动为载体,在全校内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通过少先队活动开展“小手大手齐动手、垃圾分类记心头”活动,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所学校带动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带动整个社会。3.验收评比阶段(2013年12月)。针对各班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学校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班和优秀个人(含教师和学生)的考核范围,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校领导要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我校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抓出特色。学校制定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推进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2013年9月28日前提交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计划。2.2013年10月份校园内积极宣传垃圾分类知识。

3.2013年11月份开展垃圾分类体验活动和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抽查。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学校、班级宣传栏或黑板报、广播站、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使垃圾分类人人知晓、深入民心,营造师生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

(三)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在校园内增加垃圾分类设施的购置,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如操场、校门等地方放置分类垃圾桶,方便师生分类投放,提高师生参与程度,并加强垃圾分类设施的日常维护、保洁。学校后勤要做好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六、具体工作安排。

(一)人员配备。

1.加强领导,由德育处牵头,各部门协作,办公室负责每天的垃圾分类情况和监督计量工作。

2.各班由班主任、环保小卫士负责,各办公室由校办负责,对垃圾分类的要求进行监督执行,每周进行小结,每天定人、定时进行垃圾清倒。

(二)工具配备(办公室负责)。

1.每层走廊放可回收、不可回收2个垃圾桶。

2.学校室外摆放垃圾收集箱,分别为可回收、其他、有毒垃圾三种。

3.学校向每个班级发放垃圾桶2个,分别为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垃圾袋也由学校统一发放。

4.食堂配有厨房垃圾回收桶若干和专门的牛奶盒回收桶。

1.走廊的垃圾桶为家长、领导来校,以及师生在课间活动中产生的垃圾时存放所用,教室产生的垃圾不得倒入其中。由清洁工每周清理数次,其中可回收垃圾交学校统一处理。2.教室产生的垃圾分类后送交学校垃圾收集箱,其中可回收垃圾由专门人员统一计量,不可回收垃圾统一由环卫所来清理。

3.废旧电池由学校统一收缴后交环保部门处理(废旧电池一定要放在专用收集箱内,家中使用的电池也可带来)。

4.文印室的废墨盒由文印室人员统一保管集中处理。

5.厨房垃圾一部分堆肥使用,另一部分每天进行专门处理。

(四)统一分类收集时间。

1.每天上午、中午、下午放学前由值日生清理教室垃圾。2.办公室定期对可回收垃圾送废品回收站。

3.办公室对有害垃圾不定期送交环保部门专门处理。

(五)反馈检查由值日生负责,卫生检查小组学生检查各班教室是否对垃圾进行正确的分类,若没有按要求分类,每次扣0.5分。

生活垃圾分类方案

《xx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出台并进入全面提速阶段,我市将正式步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时代,从垃圾产生源头到末端处理实行全流程分类管理。按照工作目标,今年12月底前将完成市区3万户以上生活垃圾分类任务,其中xx区、xx区、xx区分别达到7000户以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xx区要分别达到5000户、4000户以上;到2020年12月底,完成市内五区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各县(市)和xx区要完成50%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

三类实施主体各负其责。

《方案》指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将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采取政府主导、系统推进、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循序渐进的方式,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处理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建设美丽宜居鹰城。

《方案》中将实施主体分为三类,分别是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负责做好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企业单位,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企业单位,负责做好本经营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居民区,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服务志愿者做好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我市的城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为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四)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可回收物的标志一般采用蓝色、有害垃圾采用红色,湿垃圾采用棕色、干垃圾采用黑色。

按照要求,居民区在楼栋、单元等生活垃圾收集点成组设置湿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指定两处以上的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收集点,并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在生活垃圾收集点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或指示牌,引导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非居民区,按标准成组设置四类收集容器,张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宣传标语。

高标准推进硬件设施建设。

今明两年,我市各地将高标准推进硬件设施建设,补齐设施能力短板,实现不同种类垃圾的分类处理。

在运输环节上,市区现有的生活垃圾中转站按照垃圾分类需要进行改造升级,每季度改造完成15%以上。今年年底前,所有生活垃圾转运车辆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辆。在末端的处理环节上,我市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今年10月底前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2020年底前新建餐厨垃圾处理厂、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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