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精选18篇)

时间:2023-12-08 18:00:08 作者:文锋

读书心得不仅是对书中内容的总结,更是一个扩展思维、锻炼思考能力的过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读书心得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范文【】

读了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被他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深深陶醉。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有一种很亲切朴实的美,文字充满了哲理和自然的纯净、安宁。睡前慢慢品读,总是心神宁静。喜欢这样的文字,字字句句沉稳地撞击人胸腔中的柔软。喜欢这样的人,生活在那样一个村庄里的人。

在钢铁建筑中生活久了,就忘记了土屋里的纯朴和快乐。淡淡的记忆,熟悉的风景,却有着别样的感情。其实不得不说作者是一个极其幸运的人,他的内心对土地的感情绝对是真诚的,然而也许正是这种对土地对乡村的绝对真诚与信仰的原因,使他丧失了对土地对乡村的批判性反思,沉湎于“一个人的村庄”里不能自拔。他对一切生物与植物的想象性的赞美,让人在感动之余,也有一种怀疑:现实里的乡村也是这样美丽吗?但是像他一样的还有多少呢?在他的书中,我感受到的是一股乡村中的气息随着卷轴的开合扑面而来。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这一切,有的是作者这一辈子最难忘的记忆吧,那些最纯真的美好。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

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16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16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生命之重,他轻松执起,放在自己写下的文字上,这就是他令人惊叹之处。

再读他的时候,我开始问自己,那个玻璃盒子真的在么,还是我为自己找的借口?其实只要有“一个人”,就可以在心里建造出一个村庄,一个城市,甚至是一个世界呢。

一个人的村庄,一个人的城,走在属于他的路上,不急不忙,不慌不乱,经过这村也好,那村也罢,没有目的地,心却总是记挂着那归属的村庄。他说,对于黄沙梁,我或许看不深也看不透彻,我的一生局限了我,久居乡野的孤陋生活又局限了我的一生。又道,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过年时,发现街道能悄悄告诉我日子。晚上六、七点有着平日凌晨也见不到的安静,潮湿的地面没有忙碌的车轮匆匆溅起的水花,昏黄的路灯投下的光少了人影缓缓驻足的遮盖。街边的店铺停下了喧闹的嘴,用整齐划一的面貌面对匆匆经过却不会再停留的一心回家的归人,除下了笑脸逢迎,铁拉门关住了一切喧嚣。街道在轻声说着:嘘,快回家吧。除夕了。随着耳边毕毕剥剥声此起彼伏,脚下鞭炮绚烂后的红色残骸愈来愈多,街道悄声说:年的脚步远了。但我却想念起除夕的宁静,即使有走在路上的人,也是归心似箭,从没有哪个时刻人们身上有如此深刻的家的标记。我想,这家的标记却如此轻而易举的铭刻在刘亮程的小小村庄里每个小小人物身上,冯四韩三,每个名字都有村庄的痕迹,每个故事都带着村庄的纯朴味道。

他给我呈现了一种不同的活法,一种不敢想的活法。没有阅读完全本,但仅仅是第一部分,所呈现的生活状态都足以让人羡慕。没有纷争,没有漂泊,只有脚下踏踏实实的路,抬头坦坦荡荡的光,固执爱着村庄的他。行走在他的文字中,他如一个导游,向你娓娓道来这村庄的每一点每一滴,他不暇思索就能道出这个村庄的每一样事物背后故事,他用他的一生深入这个村庄,与这个村庄融为一体。或者说,他不只是一个了解这个村庄的人,而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可是后来之人又会记得谁,记得有你来过,这一样事物曾有你的参与才到了如今这模样,就如他说:你们走了。现在没一个人认得你们,他们没动任何干戈便占有了一切。他们是后人,哭喊着送走你们,把所有悲痛送给你们带走。留下财富和欢乐,他们享用。这已是别人的村庄。

我开始发现,我阅读所划的字句,都太过总结,读而有味,思而无趣,思考若只是复制他人的思绪,就少了真正的感动,它流动于他文字间的麦香、虫鸣、风呼,流动于他走过的路。我想,读罢他的文章,会想起好好背起行囊,踏上他曾经过的路,可能他的脚步已如他所说:“我的脚印不会比一头牛的蹄印更深更长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将从我走过的路上彻底失踪。一旦我走出去几十里地,谁也别想找到我。”但行在路上,走在体悟的道上,呼吸着像他那样自由空气,随手记下此时生活和感受,哪怕不能如他那样从此扎根在这村庄,也能一感自然的幸福。若人生能有此幸,也已无憾。

躺进一块草地,听风声,看一只蚊子,或一只蚂蚁,还有一些叫不上名儿的昆虫。和作者一起抗一把铁锨,拿上半截麻绳,随意地在地头翻弄着。带上一把镰刀还有收不完的麦子,割不尽的青草。

或跟他一起爬上一个屋顶,或骑在一个墙头,看着村庄的日出日落。或跟他一起赶着牛车去更远的隔壁沙滩打柴或挖树根。

风是整个村庄的动态。有了风,炊烟也会活了许多。有了风,开门闭门的事仿佛不是人干的事了,是风说了算。

一棵树或几棵树根都扎的很深。树有根,人亦有根。在根的黄沙梁全是对先父的怀念和对后父的感念。寻求黄沙梁的足迹成了作者寻根的唯一的寄托。

一个人的村庄里,把一个人写活了,整个村庄也活了。一个人离开了村庄,把对故乡的思念融入到了一条路,一堵墙,几只蜻蜓……几根柴火……融入到了荒漠的尽头。

黄沙梁荒凉了起来,荒凉到了心头,以至于不敢走近一步。

本文从细小的物件述起,从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故乡的人和物的怀念。一个西域戈壁上的村庄,却流露着河西陇人的文化底蕴,足以看出作者对农人的生活不再是了解,而是刻在了骨子里。沉甸甸的文字倒出的是农人的辛酸。犹如佛乐般地忏悔着,让我们曾经离开了土地的人们回想起尘土的世界,便有了安静的思考。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写读书。

心得体会。

不仅可以明白书中或文中的内容和主旨还可以培养明晰的头脑敏锐的眼光并且使日后无论做什么事都有自己的主张或见解。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看不到战火和硝烟,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永恒主题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那样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露珠、小虫……只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村庄生活是很苦的,但刘亮程告诉我们:当你怀一颗感恩的、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你就会感受到其中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20xx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20xx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生命之重,他轻松执起,放在自己写下的文字上,这就是他令人惊叹之处。

再读他的时候,我开始问自己,那个玻璃盒子真的在么,还是我为自己找的借口?其实只要有“一个人”,就可以在心里建造出一个村庄,一个城市,甚至是一个世界呢。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

1在你耳边呼啸时,你只当它微风拂面;当暴雨在你眼前倾泻时,你只当它屋檐滴水;当闪电在你头顶肆虐时,你只当它萤火流逝。人,决不能在逆境面前屈服。

2我们的生命之所以贫瘠,原因往往不是放弃了工作,便是因工作放弃了沉思:要不断地工作,也要不断地沉思。生命原是一个不知来自何处去至何方的奇迹,存在也是一个时空的偶然,我们需要不停的奋斗,来印证我们生命的真正存在。这样我们便须活跃我们的思维,点燃灵台的明灯,照亮我们该走的路,以便我们继续跋涉。生命也是需要不断跋涉的,不管昨日你有多少功绩,不管昨日你园圃里有多少花朵,那是属于昨日;若你一心沉湎于昨日的喜悦,就难享今日更清醇的欢欣。今日,一个新的开始,更需要我们前进,更需要我们去孕育。人生是一条永远走不完的旅程,需要生命的火把,直至成灰而泪尽。

3流星虽然陨落了,却用美丽的光芒划破夜空,乐曲虽然结束了,却用激昂的旋律振奋人心。

4菲尔丁说:“不好的书也像不好的朋友一样,可能会把你戕害。”这话没错。但不必为此走向另一极端,夸大书籍对人的品格的影响。更多的情况是:好人读了坏书仍是好人,坏人读了好书仍是坏人。

5友情,是人生一笔受益匪浅的储蓄。这储蓄,是患难中的倾囊相助,是错误道路上的逆耳忠言,是跌倒时的一把真诚搀扶,是痛苦时抹去泪水的一缕春风。读书,也是人生一笔获利丰厚的储蓄。这储蓄,是发现未来的钥匙,是追求真理的阶梯,是超越前贤的基础,是参与竞争的实力。信任,是人生一笔弥足珍贵的储蓄。这储蓄,是流言袭来时投向你的善意的目光,是前进道路上给你的坚定的陪伴,是遇到困难时的全力以赴的支持,是遭受诬蔑时驱赶痛苦一盏心灯。

6滴水之所以能够穿石,原因起码有二:一是在于它们目标专一,每一滴水都朝着同一方向,落在一个定点上;二是在于它们持之以恒,在漫长的岁月中,它们从未间断过这种努力。由此及彼,我们可以想到古今中外有成就的学者,在它们身上,都体现了“专”“恒”二字。

7母子之爱、兄弟之情,虽然也有浓厚的利他色彩,但它的前提是以血缘和亲情为纽带的,还不能称得上无私奉献。只有超越亲情血缘,超越个人功利之上的利他和牺牲,才称锝上无私奉献。这种无私奉献,既不同于道德家的界说,也不同于慈善家的善行。它不是从“小我”意义上寻求和感悟精神的皈依和心灵的慰藉,而是从“大我”的意义上承诺和践行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责任和使命。

8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将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时间好比一个良医,它能教我们医治流血的伤口,时间如同一位慈母,它将帮助我们抚平心灵的创伤。

9有的人生活得富有充实,是因为他具有驾驭生活的能力;有的人生活得平庸无奇,是因为他缺乏战胜生活的勇气。

10十步之内,必有芳草。而英雄,却常常难以用距离或时间的密度来衡量的。

读书心得:《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叫《一个人的村庄》。它是一本具有80篇美文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通过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他儿时生活在黄沙梁的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牲口,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间,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俨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那么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没有过多的修饰,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里还透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随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春耕秋收;随他一起听鸟的耳语、虫的呢喃。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之心看这万物,你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一个人的`村庄》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是啊,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激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华丽的彩衣,没有绚烂的外表,只有朴素的语言和浓浓的恋乡情绪,却打动了我的心灵。双手捧着这本书,心情享受它。仿佛有一抹麦香,由远而近缓缓送来。

文档为doc格式。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体会

最先是从《今生今世的证据》这篇课文开始接触刘亮程。那篇文章极好,极平淡的文字极普通的事物延伸出极广阔的文思。会不会当一切曾经属于我和环绕在我身旁的所有物质都消散的时候,我的存在也就那样变成了不存在……我真的在世界上度过了属于我的一生么?全文通读罢,这样深刻的疑问在脑海中震荡。还记得,同寝好友在读了这篇文章后对我深深感慨“这篇文章写得真好。”

那个时候对刘亮程文风的大致猜测是文风沉重,文章内容应当是多属哲思。然而《一个人的村庄》中的文章内容勉强可以将其归属于哲思,但是和文风沉重是完全没有一点干系。

刘亮程的每一篇文章可以说是在调侃中衍生,每一篇文章在我看来都总有那么一点自嘲和嘲他。整本书就好像刘亮程在跟我说话,文字是那样直白生动,你甚至可以想象在那时他的表情。但只能说是他在跟我说话不是跟我对话。因为整本书的紧凑感和文章间那无以名状的联系都无法令我插一句话。

文章所描写的事物你一点都不陌生,就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许这样说还不妥,文章所描绘的事物极少应当是文章所描绘的事件那样普通,普通到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根本就不会去注意那样的事件,但是刘亮程却注意了何止是注意呢。全书由这样细小的事件组成由不得让人感慨他难不成是把所有的时候都花在这些琐碎上了么。我相信那所有的一切在刘亮程眼中绝不是琐碎,他将它们视作生活的最真并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去感知。

随着所读篇篇目的增多便发现一个极其明显的现象便是刘亮程对于自然万物的态度。虫子、驴、牛、村口的那棵老树……等等在他的文章中层出不穷。并且从文字中你丝毫不会觉得这是动物或者植物,你会觉得这些事物和刘亮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是就那样呆呆的伫立或是无力的过活只有几个月的生命。这本书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刘亮程真正将天人合一,万物平等的思想彻底消融和实践。倘若只是将这种想法挂在嘴边是无法真正享受到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世间万物皆如己出的和谐的。

这还不是刘亮程最令人感到钦佩的,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对于性这一敏感话题的认知。在他的笔下性这一话题出现的频率已经不能算少了,有时候再搭配上他那如口述般的文字你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他生活中极其普通且不可缺的部分。

这是对人性认知的何等高深境界。他将其作为人的本性完全接纳了,不带一点偏见和偏激。将其视为人固有的本能,你无法回避你身上所存在的这种欲望那就接受你的身上存在这种东西。接受并且真正认知它,然后控制它。与他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相比那些禁欲者是何等的小气和落后,连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人又谈何去说教和感化他人。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用那样独特的视角去解释生活中的一切。

最后一点,我无比要提。刘亮程的文字看似像是口述实则完全不然,把你读过的文章并且做出注释的地方再细细品读你会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匠心之深厚。

最是生活见繁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黄沙梁——刘亮程。

读书心得:《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这本散文集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这也就是刘亮程的与众不同之处。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随便一件小事情都可能把我引向无法回来的远处。”“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角落落里,我们找不到的那些人,正面对着这样那样的一两件小事,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一辈子”。

“在一个村庄活得太久了,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下来,而在其他事物身上飞快地流逝着。有些人,有些东西,满世界乱跑,让光阴满世界追他们。他们最终都没能跑回来,死在外面了,他们没有赶回来的时间。”

一直就很喜欢刘亮程这些寓意深邃的语句,虽说这些对生命的回顾与检讨在内容上并不讨巧,未经过世事的人看不懂,饱经沧桑的人又不敢看,然而这并不降低它本身所具有的价值。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

而我要说,宽容些吧,这世界既然容得下欺骗与肮脏,那么也应容得下那些虽说有些自欺欺人的梦想。我们需要这样一片村庄来修养身息,虽然你可以指出这片村庄太过于理想,与现实背道而驰,但你却不能否认你也向往拥有这样一片村庄,向往手持一把好镰刀割草,向往丢掉城市里那些太多太重的包袱,只是向一朵花微笑就足够了。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

躺进一块草地,听风声,看一只蚊子,或一只蚂蚁,还有一些叫不上名儿的昆虫。和作者一起抗一把铁锨,拿上半截麻绳,随意地在地头翻弄着。带上一把镰刀还有收不完的麦子,割不尽的青草。

或跟他一起爬上一个屋顶,或骑在一个墙头,看着村庄的日出日落。或跟他一起赶着牛车去更远的隔壁沙滩打柴或挖树根。

风是整个村庄的动态。有了风,炊烟也会活了许多。有了风,开门闭门的事仿佛不是人干的事了,是风说了算。

一棵树或几棵树根都扎的很深。树有根,人亦有根。在根的黄沙梁全是对先父的怀念和对后父的感念。寻求黄沙梁的足迹成了作者寻根的唯一的寄托。

一个人的村庄里,把一个人写活了,整个村庄也活了。一个人离开了村庄,把对故乡的思念融入到了一条路,一堵墙,几只蜻蜓……几根柴火……融入到了荒漠的尽头。

黄沙梁荒凉了起来,荒凉到了心头,以至于不敢走近一步。

本文从细小的物件述起,从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故乡的人和物的怀念。一个西域戈壁上的村庄,却流露着河西陇人的文化底蕴,足以看出作者对农人的生活不再是了解,而是刻在了骨子里。沉甸甸的文字倒出的是农人的辛酸。犹如佛乐般地忏悔着,让我们曾经离开了土地的人们回想起尘土的世界,便有了安静的思考。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范文

初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尽管置身于闹市,或人来人往的多浪河景观带,只要打开书本便会立即进入到一个安静的世界。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16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16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生命之重,他轻松执起,放在自己写下的文字上,这就是他令人惊叹之处。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对于故土,那村庄里的生活,刘亮程满怀感恩的深情。

在人畜共生的村庄里。

每一个动物的呼吸都是人的呼吸;每一株草的枯萎都是人的悲凉;每一天的深夜都是酣睡农人的梦。手握铁锹,静坐田埂,仰望星空,听众狗吠吠,观明月莽原。他自称是一个扛着铁锹“闲逛”的人。在他的村庄里如那老狗一般摇摇晃晃;从老屋到田间地头。他用草绳拉直一棵歪斜的胡杨,他用铁锹挖过许多大坑,又堆了几座土堆。他知晓一条活到老不易的狗,他通晓一头通人性的驴,他与虫共眠,追逐逃跑的马。在村庄里,他恣意地生活。他没骑马奔跑过,保持着自己的速度,怀揣感恩之心活着。

在远远的荒芜中。

荒芜的家园是被人村庄的寂寥;那是间不曾打扫过的老屋,那块没有安心种好的土地;是黄沙梁落日的余辉。面对那十年后重修的门楼孤立在荒原中,空旷而孤独。内心不免多了些惆怅与不舍,此时荒草已从墙陀涌了进来。那血浓于水的情谊被有情风携带穿过那荒野中的门,那黄沙梁的太阳再一次照向手中的铁具,折射出他对故土无限的眷念。满腔热血倾注在这荒芜的家园,那声他养他的地方。他的生命中不曾有过天堂,唯有故土。

在城市的日子里。

虽说是一个农民,他对城市没什么感情,但仍怀有感恩的心生活在城市中。人家把马路扫得一尘不染,还建了高楼和公园。谨慎地走在马路上,享受着这突来的美景。扛着铁锹进城,像开垦荒地般地“经营”城市。不过,他又是城市的一个匆匆的过客,用他的话来说,是踏破铁鞋觅吃处。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饭馆就算是吃下了,在陌生的城市他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钥匙。于是,他学会恭恭敬敬的敲门,规规矩矩的守门,怅然无惜的找门。因为怀揣感恩之心,无拘于城市的林总,他依然扛着铁锹过街。

刘亮程随时随地的感受着生命,感恩每一株花草,每一片土地,这样的乡土哲学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将感恩之心融于日常生活的每一细节。

无论生活在那里,人都应该是感恩的生活着!

翻开《一个人的村庄》,就有一股乡村的气息扑面而来,文中所描摹的景状、人物、生活都是在城市中难以见到的、泛着香喷喷的土味儿。

这本散文集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这也就是刘亮程的与众不同之处。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随便一件小事情都可能把我引向无法回来的远处。”“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角落落里,我们找不到的那些人,正面对着这样那样的一两件小事,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一辈子”。

“在一个村庄活得太久了,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下来,而在其他事物身上飞快地流逝着。有些人,有些东西,满世界乱跑,让光阴满世界追他们。他们最终都没能跑回来,死在外面了,他们没有赶回来的时间。”

一直就很喜欢刘亮程这些寓意深邃的语句,虽说这些对生命的回顾与检讨在内容上并不讨巧,未经过世事的人看不懂,饱经沧桑的人又不敢看,然而这并不降低它本身所具有的价值。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

而我要说,宽容些吧,这世界既然容得下欺骗与肮脏,那么也应容得下那些虽说有些自欺欺人的梦想。我们需要这样一片村庄来修养身息,虽然你可以指出这片村庄太过于理想,与现实背道而驰,但你却不能否认你也向往拥有这样一片村庄,向往手持一把好镰刀割草,向往丢掉城市里那些太多太重的包袱,只是向一朵花微笑就足够了。

匆匆岁月,事态人迁。早不知生我长我的故土,如今已变了一个崭新又令我心疼的模样。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主人公儿时对蚂蚁的兴趣,捉弄他们以来取乐。一个人独自玩着自己的小天地,有时还忘了时间。

我想到了我可爱的家乡,儿时的我也如主人公一样,顽皮活泼,像对一切新事物充满好奇的婴儿,都想要去摸一摸,看一看,我时常和弟弟去门前堆起高高的小泥土山上玩,上面种满了蔬菜,我便带好小工具开始我的小天地,用车铃半壳当小锅,上面加点水,放点米,开始煮饭,火点燃了,发光的烁烁火花,便把我童真小小的心灵点燃了,开心的大笑起来,还不时的加火草,耐心的等待着,有时烟雾像顽皮的娃娃,挥索着我的双眼想探个究竟。

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就是不肯掉下来,可随而来的是一阵阵地笑声,嘴里还不自觉地喃喃自语道:“你这烟,竟敢欺负我,真可恶。”可是仍在期待着快点煮熟好吃呀!可是,每每都失败。可能是纯真的心像没有被污染的玻璃瓶,总是倔强的很,一定要成功不可。要是现在的大多数同我一样的花季年龄的人,肯定经不起雨打风吹,早早就放弃了,觉得没有什么意义了,呵呵!真有点可笑!

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作者的家乡山坡上,开满五颜六色的花朵,像极了孩子的笑脸,可作者为什么说他活的太严肃了,这点我很不理解,这好不容易开一次的花朵,在荒野中,我的微笑可能是对一个卑小生命的欢迎和鼓励。就像青青芳草让我看到一生中那还未到来的美好前景。

我何时不正是如此地想着?但当看到故乡美丽的风景,油油的黄菜花,涨红脸的西红柿,努力攀岩的蔷薇花……我笑了,发自由心对故土自然令人平静安详的环境所感动。现在我每天匆匆上学,放学,忙碌着,每天都像复读机,重复着,何时注意过,认真观察过这些最自然不过的事了。好像觉得他们存不存在无所谓,对我也没什么影响。每每这样想着,我的内心都感到很悲哀。

故土,生我养我的故土,我竟是如此的看待你,你却始终如一的坚守你的岗位,你的信念。当我遇到危险困难时退缩了,畏怕了,一个人偷偷躲起来哭时,你从来都不嘲笑我,你都会站在我一边,每当这时,我都会很放松的昂起朝气的脸庞,静静地看着你,聆听着你温柔的呵护,亲切的话语时我总会哭,想把自己的过失用世界最清澈的眼泪把这洗涤掉,因为从您的身上我学到一些做人的道理:顽强,自信,乐观,向上。感谢您教会了我这么多。我感觉现在的我是多么的幸运,温暖呀!感谢你!故土,我可爱的家。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

《远远的村庄》讲述了作者天真无邪的童年,怀念小伙伴小贝壳小刘海等,怀念自己爸爸妈妈,作者通过有趣的文字与手绘可爱的插画,展现了一段高尚又纯真的童年乡村生活,给生活在快节奏和重压力中的你我一缕平静的温暖,让疲惫的心灵得到安宁。

随着时间的变化,随着社会发展的变化,从小屋到高楼大厦,从步行到汽车到火车再到飞机,从发电报到智能手机……有很少的人们能和以前一样,爬个山,放个牛,在河边捉鱼摸螃蟹,和小伙伴一起爬树,玩,摘野果子……在这本书里你会发现,你有回到了小时候那种纯真的年代,你会回忆小时候与小伙伴们玩,在家大老远的地方听着妈妈叫回家吃饭等。而现在再也回不去了吧或许在这样快速发展的生活下,书写和回忆是最好的纪念。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

读这文字,我总想起《岁月神偷》那个可爱的小孩的声音,彷佛是他在给我朗读,那声音,稚嫩,天真,纯净。我很少回想过去,这文字却让我看到了小时候的许多回忆——那些回忆,原来可以这么美好地呈现,而小时候,总是无忧无虑,从未去察觉过这种生活的可贵之处。

小时候的那片星空,繁星璀璨,让人怀念。那时候的乡下,很多人家住的'是狭窄的平房,我们家也是。夏天,天气炎热,当夜晚来临,很多人会拿了席子,被子,枕头,到祠堂前面的空地上乘凉,睡觉。小孩子三三两两地玩闹嬉戏,可听见他们的欢笑声。大人,老人和小孩相比,总显得沉静,他们常常用平和的语调在聊天。繁星闪烁着,在寒来暑往中固执着它们的轨迹,夜晚的时光在小孩子的玩闹中,在大人们的谈话中,在蟋蟀的喃喃自语中,缓缓流淌。有时候,什么也不做,静静躺着,看星星,会冒出许多问题:白天星星都到哪里去了,天上有多少颗星星,还有,哪颗星星是你自己(记得姐姐讲过,天上的一颗星星代表着地上的一个人)。

那时候,豆浆和油条的味道令人难以忘怀,还可以吃到自然成熟的香蕉和芒果。邻里之间总是情意充沛,常常会互赠一些食物。不知哪天,邻居送的一碗煮好的四季豆,那味道让人久久难忘。

那时候,物质匮乏,但人是懂得珍惜和开心的。

那时候,还可以夜不闭户。

……。

一切的变化有如沧海桑田,你很难想象过去有过那样的一种生活,好像现在的一切都找不到过去的痕迹了。在经济的狂奔中,美好的农耕文明远去了,那个宁静的村庄慢慢地消亡了。很多人搬进了大房子,夏天也不用出来乘凉了,夜晚变得冷清。而今,那个村庄,年轻人都奔向了城市,只剩下老人和一些小孩,孤寂冷清。

我也一样,高中开始,离家求学,奔向城市,很少回去。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心得

身边很喜欢远远的书的大致只有我和娟,或许是因为我们的童年,生命里最高尚的日子,都在村庄。

记得看完《丰收》,与娟就有说不完的感想。当时想写点什么,不知为何又停止了,想想便觉遗憾,那种感觉很难得,应是记得纪念的。

这次读了《远远的村庄》,觉得就像在读自己的小时候。书的后记让我感触颇深,现在的村庄不再是小时候的村庄了,村小不在了,草像疯了一样盖满去村小的路,我大概也有9年没走过了。

我没有远远勇敢,我从不敢狠狠的指月亮,因为我对“指了月亮,割耳朵”的言论深信不疑。只是某个黄昏,实在忍不住,悄悄的小小的指了下,指了就后悔死了,又心想,月亮应该没看见吧,然后一直捂着耳朵。第二天起床,左耳下真的有个小口子,从此,再也不敢了。就连学了张衡数星星后,爸爸也鼓励我去院子里数星星,我打死也不干,因为怕不小心数了月亮。

从小,我就是让人羡慕的教师子女。在村小,四十多个孩子抢一个篮球,那是唯一的玩具,应该比nba激烈多了吧,男生一派,女生一派,不管谁,只要是女生,抢到篮球立马给我,因为我爸是陈老师,没人敢来抢我的。

我家没有狗,更没有像小黄那样的白狗,和我有过深厚感情的是一头黄牛,有段日子,每天下午我都要提着苹果去放牛,后来,家里大人打算把牛卖了,听说,牛被卖了之后就会被买牛的人杀了卖肉,有天晚上,我想着想着,就哭了。卖牛那天,我不敢看,回头爸爸说,牛还哭了,牛真的会流泪。

小孩子都喜欢甜食,很久很久没有吃过糖的我,突然看见大我5岁的军哥在院子里吃着酥心糖,可怜巴巴的我只有倚在门口吞口水,突然,军哥走过来说:想吃糖吧,感冒冲剂也是甜的,快去吃。于是,好长一段时间,我都会偷婆婆的感冒冲剂,真甜!

那些年的我,滚的了铁环,织的了毛线条,偷的了黄瓜,打的了架,演的了白素贞……想想就觉得能干。

儿时的村庄不在了,大多老房子也拆了,修起了小洋房,全是白的。我家没拆,不过搬走了,院子里的6家人,如今只剩两家。梨树还在,树下还有爸爸为我种的状元花。

不过,村里依旧的不止夜晚的星空,还有我们陈家的大院子,大概我的有生之年,它都不会消失。以后不管在哪,我都会定时回去,因为村庄有两样东西在等我,小时候和爷爷。

一个人的村庄散文

一个人的村庄,一个人的城,走在属于他的路上,不急不忙,不慌不乱,经过这村也好,那村也罢,没有目的地,心却总是记挂着那归属的村庄。他说,对于黄沙梁,我或许看不深也看不透彻,我的一生局限了我,久居乡野的孤陋生活又局限了我的一生。又道,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过年时,发现街道能悄悄告诉我日子。晚上六、七点有着平日凌晨也见不到的安静,潮湿的地面没有忙碌的车轮匆匆溅起的水花,昏黄的路灯投下的光少了人影缓缓驻足的遮盖。街边的店铺停下了喧闹的嘴,用整齐划一的面貌面对匆匆经过却不会再停留的一心回家的归人,除下了笑脸逢迎,铁拉门关住了一切喧嚣。街道在轻声说着:嘘,快回家吧。除夕了。随着耳边毕毕剥剥声此起彼伏,脚下鞭炮绚烂后的红色残骸愈来愈多,街道悄声说:年的脚步远了。但我却想念起除夕的宁静,即使有走在路上的人,也是归心似箭,从没有哪个时刻人们身上有如此深刻的家的标记。我想,这家的标记却如此轻而易举的铭刻在刘亮程的小小村庄里每个小小人物身上,冯四韩三,每个名字都有村庄的痕迹,每个故事都带着村庄的纯朴味道。

他给我呈现了一种不同的活法,一种不敢想的`活法。没有阅读完全本,但仅仅是第一部分,所呈现的生活状态都足以让人羡慕。没有纷争,没有漂泊,只有脚下踏踏实实的路,抬头坦坦荡荡的光,固执爱着村庄的他。行走在他的文字中,他如一个导游,向你娓娓道来这村庄的每一点每一滴,他不暇思索就能道出这个村庄的每一样事物背后故事,他用他的一生深入这个村庄,与这个村庄融为一体。或者说,他不只是一个了解这个村庄的人,而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可是后来之人又会记得谁,记得有你来过,这一样事物曾有你的参与才到了如今这模样,就如他说:你们走了。现在没一个人认得你们,他们没动任何干戈便占有了一切。他们是后人,哭喊着送走你们,把所有悲痛送给你们带走。留下财富和欢乐,他们享用。/这已是别人的村庄。

我开始发现,我阅读所划的字句,都太过总结,读而有味,思而无趣,思考若只是复制他人的思绪,就少了真正的感动,它流动于他文字间的麦香、虫鸣、风呼,流动于他走过的路。我想,读罢他的文章,会想起好好背起行囊,踏上他曾经过的路,可能他的脚步已如他所说:“我的脚印不会比一头牛的蹄印更深更长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将从我走过的路上彻底失踪。一旦我走出去几十里地,谁也别想找到我。”但行在路上,走在体悟的道上,呼吸着像他那样自由空气,随手记下此时生活和感受,哪怕不能如他那样从此扎根在这村庄,也能一感自然的幸福。若人生能有此幸,也已无憾。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清流。

对于一般人来说,黄沙梁只是一片没有历史、无人问津的荒野,而对于刘亮程来说,这是一个世外桃源,一片安谧的净土,一个属于他的村庄。

翻开清新淡雅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纯粹的文字。在刘亮程的眼中,一切的花草树木、风雷雨电,大到整个村庄,小到一只小虫都是有灵性的存在,在他的笔下,一只狗不求回报的为人服务,一只鸟孤独沙哑地鸣叫然后盘旋离去,仿佛世间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在人所不知道的领域,慢慢滋长起来。

在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许多事情都一样,开始干的人很多,到了最后,便成了某一个人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

刘亮程的文字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他那原生态到近乎飘渺的描写风格,还在于它所透露出的对大自然深邃的思考和深刻的领悟。是的,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却没因此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

在他一个人的村庄中,一切都是平等的。改变一只麻雀的方向可能是一件大事情,人有时候也可以稍稍通一点驴性。树的一生本来就要比人遭受更多的风雨,一条路也拥有生命的伊始与终结,甚至连被这个村庄呼进呼出的空气,也都是有生命的。人生活在这里,不单单是一个索取者,还要全身心地融入其中,做整个大的轮回中的一小环,不奢求什么,也不抱怨什么,欣赏着这个因自己而改变了些许的村庄,也欣赏着村庄改变了自己的地方。

他的村庄,就好像就是浓浓浓浓的阳光下,一个小土房,几条看家的狗,几个老邻居,自家的畜牲,门前的路,路旁的花,花旁的树……连带上自己也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关于这个村庄的生生死死,幸福与不幸。

享受这种寂寞是专属于刘亮程的幸福。读完他的文字后,在我的心底里的某个安静的角落,貌似有什么东西,正在默默地生长,成熟,衰老,甚至死亡。在那里,我仿佛听见了流水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还有落叶的声音。那像是一段悠扬绵长的音乐,缓缓地演奏着,很缠绵,耐人寻味;那又像是一段人生的音乐,明明很长却又仿佛很短很短。如黑暗永恒的镇魂歌,绕梁三日不绝如缕;又如蛰伏一冬破土而出的生命,在经历了死亡的黑夜后展开了希望的羽翼。

一个人的村庄语录

我围抱着火炉,烤热漫长一生的一个时刻。我知道这一时刻之外,我其余的岁月,我的亲人们的岁月,远在屋外的大雪中,被寒风吹彻。

有一股寒风,从我自以为火热温暖的从未被寒冷侵入的内心深处阵阵袭来时,我才发现穿再厚的棉衣也没用了。

明知你路途遥远,明知你很累,却送一块石头给你,是我不想让你走吗。

人最大的毛病是,爱以自己的习好度量其他事物。

人们时常埋怨生活,埋怨社会,甚至时代。总认为是这些大环境造成了自己多舛的命运。其实,生活中那些常被忽视的微小东西对人的作用才是最巨大的。也许正是它们影响了你,造就或毁掉了你,而你却从不知道。

一个人走过一些年月后就会发现,所谓的道路不过是一种摆设,供那些在大地上瞎兜圈子的人们玩耍的游戏。它从来都偏离真正的目的.。不信去问问那些永远匆匆忙忙走在路上的人,他们走到自己的归宿了吗,没有。否则他们不会没完没了地在路上转悠。

让那些草木再繁茂一次、葱郁一次已经不可能,即使给它和以前一样的阳光、雨水和养分,和以前一样的无人践扰的生存环境——它们的根毁掉了。

心地才是最远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

“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尽管这房子低矮陈旧,清贫如洗,但堆满房子角角落落的那些黄金般珍贵的生活情节,只有你和你的家人共拥共享,别人是无法看到的。走进这间房子,你就会马上意识到:到家了。即使离乡多年,再次转世回来,你也不会忘记回这个家的路。”

人无法忍受人的荒芜。

那片荒野不是谁的,许多草还没有名字,胡乱地长着。我也胡乱地生活着,找不到值得一干的大事。 驴对人的反抗恰恰是看不见的。它不逃跑,不怒不笑(驴一旦笑起来是什么样子?)。你看不出它在什么地方反抗了你,抵制了你,伤害了你。对驴来说,你的一生无胜利可言,当然也不存在遗憾。 许多年之后再看,骑快马飞奔的人和坐在牛背上慢悠悠赶路的人,一样老态龙钟回到村庄里,他们衰老的速度是一样的。时间才不管谁跑得多快多慢呢。

我们活着是因为还没有资格去死。

多少年后当眼前的一切成为结局,时间改变了我,改变了村里的一切。整个老掉的一代人,坐在黄昏里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没人知道有些东西是被我改变的。在时间经过这个小村庄的时候,我帮了时间的忙,让该变的一切都有了变迁。我老的时候,我会说:我是在时光中老的。

不管我们年轻时怎样不听话,违背母语父令。最终还是回到父亲母亲的声音中,用你们的话语表达我们自以为全新的人生、做着父母语言中的所有事情。

我这人天生嘴叼,妻子常说我是天底下最难侍候的男人。不过,她并没侍候过其他男人,怎么能猜测天底下还有好侍候的男人呢。

许多年之后你再看,骑快马飞奔的人和坐在牛背上慢悠悠赶路的人,一样老态龙钟回到村庄里,他们衰老的速度是一样的。时间才不管谁跑得多快多慢呢。

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早晨,时候到了人会自己醒来。

“一个人老的时候,是那么渴望春天来临。尽管春天来了她没有一片要抽芽的叶子,没有半瓣要开放的花朵。春天只是来到大地上,来到别人的生命中。但她还是渴望春天,她害怕寒冷。”

况且,一个人要活的真实就难免不把别人的一生当一场戏。看不见的岁月是可怕的。

生活就是这样,并不因为你生活了多少年日子就会变得好过。农活更是如此,不是你干掉一件它就会少一件。活是干不完的,你只有慢慢地干着活把自己的一生消磨完。活是个好伴儿,尤其农活,每年都一样多,一样长短的季节。你不用担心哪一年的活会把你压得喘不过气,也别指望哪一年会让你闲?a >

也许我们周围的许多东西,都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生命的一部分,关键时刻挽留住我们。一株草,一棵树,一片云,一只小虫。它替匆忙的我们在土中扎根,在空中驻足,在风中浅唱......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 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

一个看清了一生事业的人,总是在笼罩众人的黑暗中单独地开始了行动。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一个人,87天,627英里。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一个在酿酒厂默默工作了四十年销售的退休老人,一辈子平平静静生活,平平庸庸工作,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因为偶然的一天收到一个曾经共事过的患了癌症的老友临终告别信,他开启了长途跋涉的朝圣之旅,心里只有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可以活下去。

初读此书时感觉比较琐碎冗长,但是后来慢慢的开始跟着哈罗德的脚步去感受艰辛、孤独、回忆和重生。每次拿起这本书时,都在不由自主地对照自己的经历反思,难得用一种平静的心态,去通过哈罗德的历程去回望自己走过的路。一成不变的生活模式、工作状态始终让自己迷失在没有明确目的的道路上,从迈出校门的那一刻,就注定那么按部就班顺其自然的走,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只是一味地沿着很多人的步伐在走,走的急匆匆,根本没有心思停下来欣赏路边的风景,也没有更好地感悟亲情友情爱情,因为要走路,必须紧随其后,其实担心的是会掉队。数日前,疯狂地爱上了爬山,在爬山的过程中,一开始一群人结伴上山,但到了艰难险阻的岩壁,你只能自己顾自己了,这个时候的孤单无助感最明显,但别无他路,你必须勇往直前继续前行。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真正审视自己的过往,真正能静心的梳理曾经的人和事,路上的艰难险阻让自己对生命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珍惜,继而让心理变得脆弱而柔软,最后让你化茧成蝶战胜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坚强。

分享一段龙应台的话:“人生,其实是一条从宽阔的平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结伴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挡路,情形就变了,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自己的方向。那推推挤挤同唱同乐的群体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童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才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时光,路其实可能越走越孤独。你将被家庭牵绊,被责任捆绑、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复杂和矛盾压抑,你往丛林深处走去,越走越深,不复再有阳光似的伙伴。到了熟透了的年龄,即使在群众的怀抱中,你都可能觉得寂寞无比。”

信念、勇气、友情、爱情……让我们感触最深的,是一种无比浓厚又无比亲近的孤独感,每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都注定是孤独的,跋涉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很多的风景,领悟到了人生的悲欢离合,进而更加珍惜当下的一切,其实,跋涉的过程也是灵魂重生的过程,当身心放空给大自然,心灵反而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找回真我,学会接纳自己,学会包容忍耐、盼望和相信,给与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它需要的是谦逊和勇气,同样需要感恩和专注。

信仰、信念、真诚、坚持……我们人类稀有而高贵的品格,一个平凡人身上原本应该有的东西在哈罗德身上我们找到了,生命中有很多别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固执偏执不可理喻,甚至毫无意义,但当事人的眼里是高于一切的。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是走在路上,不如说是走在心中,随心走在路上,向往和期盼指明方向,只有经历孤独的心灵旅程才能让我们看到生命之美、生活之美以及那些深藏的智慧。

故事的结尾是圆满的,尽管奎妮仍然走了,但也结束了她的病痛之苦。可以这么理解,莫琳和哈罗德重新找回了初恋的感觉,日子依旧如往常过下去,但彼此的爱在心间流淌,不再静止,这就是爱的威力,借此我们也看到了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2月,终于将这本书完整看了一遍,春风文艺出版社2014年重印,特别提到出版社,是因为出版社排版朴实、用纸节约。

作者童年生活在老皇渠村,父亲死后随着母亲改嫁来到黄沙梁村生活,在黄沙梁村渡过了少年时期,青年后进城。曾经历了农村到城市(镇)生活的人,应该对文中“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路”这句话多少能够理解一点,或者说乡愁是一个人面对生他长他的故土、驯服他的村庄,却再也回不去的悲伤。

但整本书读下来更大的感受是迷糊——那种进入别人梦境的迷糊,能感受到部分所思所想,但毕竟是别人一场实实在在的大梦。既是大梦,那么偶尔的梦醒就显得格外清晰。

如果理解为一个丨人的村庄,是讲述一群被土地囿住的村民,在一个小地方生根,与庄稼一起春耕夏耘、秋收冬藏,被衣食住行这些基本需求推动着前行,如一条山涧汇入河流,奔向大海,是一条不归之途,又如村庄内外的泥土,最终还是尘归尘土归土。

而有的山涧小溪甚至大河,流着流着就停住了脚步,作者七岁时就体会到了人生的无常——生父死在了老皇渠村的河湾里,他在《两个村子》这篇中自述“我一直刻骨铭心的记着,我们到达黄沙梁村的那个夜晚,每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似乎我从那一刻开始,突然懂得了记事。”

开始记事,如同反季的小苗出了暖房,提前进入了四季轮替,意味着知道了人间的冷暖,尽管“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但等感受到雪的寒意、明白“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时,却发现对自己身上的雪也无能为力!原野上开荒,挖硬地除杂草,是为了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但作者真正想说的是“心地才是最好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很多人的心田是杂草丛生,草丛中“其实一大群惊世的巨兽被禁锢着,或降龙或伏虎”。

那就是这些了吗?天地以万物为刍狗,但“人无法忍受人的荒芜”,人总要找到些重要的东西来给予自己意义,那些山风溪水、篝篝炊烟,就构成了一个个孤单而又独特的“我”,当你的乡愁平息之后(乡愁总是会平息的),你将会因为心中存在的村庄而高兴。我想,这就是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书是语文老师推荐给我们的,说是本难得一见的好书。我本是不爱看散文的,因总抓不住作者晦涩的情感,一来二往便觉得没意思起来。

首先看到的,是书的名字,给我以一种超然的感觉,便试着翻了一翻,果是本好书。很像今夜静谧的夜色,只少了那一缕清幽的桂香。但并不为少了这香而缺憾,反而因此更有自然的风韵。不温不凉的微风带动片片叶子,微微震颤扇来一股股温温的叶的清新。每多读一页正如夜色中多行一步,却又好像进入了一个新世界。每一片叶子都在传递它独特的气息。那看似不起眼的生命却独自骄傲地在世界一个只属于它的角落倾诉着衷肠。

书的文字异常朴实,果真应了作者农民的秉性。原想着,文人学者到底骨子里还是有股酸气,轻易是不会下地干活的。我总以为面朝黄土背朝天是只用来颂扬的。生活的节制,繁重的农活会把人变得现实,想若离了豪华富贵,“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这样的佳句又从何而来?生活的压力会压抑住一个文人的浪漫。这恰又是文人学者绝不能失去的。这正是刘亮程的伟大之处,他深入农民的内心,我从没有见过任何一个人把农民内心描写的如此透彻,把世界看得如此透彻。

在《最大的事》中他曾这样描述时间。他说:“时间本身也不是无限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情的时间用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我以前总认为事物总是可以消磨殆尽的,而时间却是无限的。不论作者的思想正确与否,他都给我以豁然开朗的感觉。原来事物换可以一个角度来思考,原来人生可以换一个角度来度过。

文中有许多惹人深省的观点,他没有站在一个人的角度,更不是站在一个文人的角度,他只是作为一个生命,自然的一份子,来陈述自己对周围生命的同伴的观点。例如,他在文中感慨道:“人把它们叫牲口,不知道它们把人叫啥。”是啊,太精辟了,人们总是自以为是,以为万物皆为我而生。作者却是真真正正地平等地对待了这些生物,它们进食,它们排泄,它们呼吸,它们争朝夕生存,它们与我们无异。我们用自己的狭隘的细想揣度它们,岂知它们亦有思想,知识我们不堪领悟罢了。

更有一篇精妙的,叫做《寒风彻吹》。通篇讲述了作者和作者家人与冬天的故事。我知道文中的冬天定有丰富的深意,我尚不能完全领悟,但透过那冰冷的文字我竟不禁寒战起来。那冷透过书本,从四面八方向我袭来,我看到了作者内心的害怕,我也说不清楚这怕。只是,这袭寒冷也来的太猛烈了,那么肆无忌惮,那么锐不可当。那冷像凌厉的剑锋一样从我身旁滑过我只觉它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我该怎么办?我无计可施。正如作者文中说的:“但在我的周围,肯定有个别人不能像我一样度过冬天。他们被留住了。冬天总是一年一年地弄冷一个人,先是一条腿、一块骨头、一副表情、一种心情……尔后整个人生。”

刘亮程有太多精妙的观点让我一一细读,如数家珍,只可惜现不能一一道来。又忍不住还想说他在《永远欠一顿饭》中写道的:“现在我还不知道那顿没吃饱的晚饭对我今后的人生有多大影响。人是不可以敷衍自己的,尤其是吃饭,这顿没有吃饱的饭,不可能下一顿多吃点就能补偿,没吃饱的这顿饭将作为一种欠缺空在一生里,命运迟早会抓住这个薄弱的环节击败我。”作者不太可能只单纯地在说吃饭,影射到生活中,竟发现每一件事都是这个理。“人是不可以敷衍自己的”,说的太好了。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这只有一次的人生应该如何度过?放弃顾虑,做一个真实的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就去改变它,做自己想做的。没有时间?可以不打篮球,可以不逛街。这样美妙的生命,切莫匆匆敷衍度过了。

作者在全文中都是以一个农民的角度来描述生活中的点滴却然我看到农民最博大、最丰富的胸怀。原来作者的思想原比我想象中要单纯的多,或者说是纯粹的多。又或者,作者的思想即是全部农民的情怀,只不过农民们涩于言语又或不屑于表达而已。我也十分热爱与向往作者所描绘的那种心境,单纯到只有生命,合上书本,闭上眼睛,我便能感受生命的律动。那一只只蚂蚁从我的眼皮底下穿过,它们太忙,无暇顾及我是不是对它们的行为好奇,它们就一只一只地走过……每个生命都忙于自己的事情,它们才不会为一个人停下来,也不会为其他任何一个其他的生命停下来。唯一愿意随随便便就停下来的,可能只有人类了,因为他们一心想要获得除生命以外的东西,然后渐渐失去越来越多的生命纯粹的快乐。

说多啦!不过《一个人的村庄》真的是本好书,就凭它单纯的写作素材,朴实的文笔,就以鹤立鸡群了。有许多作品,尤其是当代作品,越来越浮夸,尽弄些浓词艳句来唬人,让读者见到一艘精华绝伦的纸船,虽说下不了海,远不了航,到底还是唬到了不少人,让许多人不及细看就叹为观止。再说现代作品的题材,什么穿越、盗墓、修仙,各种诡异题材大肆盛行。这些作品无论如何都少不了哗众取宠之嫌,用尽了读者猎奇之心。渐渐地,我越来越意识到真正使一个作者熠熠生辉的,是他们的思想而非那些华而不实的辞藻。当然,我才疏学浅,不宜妄论。但只是,我的读后感嘛,我免不了一抒己见了。

静静的四周耳塞里的音乐时明时灭的太阳摇摆的树枝扭捏的树叶哗啦啦地声响自然的呼吸清新的韵律。那一方阴沉的天映着远处层层叠叠的电线塔看一眼目光便在风中凝滞。往事依稀在泛涌却又泛涌不起。虽才是十几二十年的心却也积满了尘若真的让心事一一翻起尘起飞扬当心晃了眼。我现想的'是在电线塔的那一头有一片麦田一条青埂有我一个人也好有人作伴也行在埂上或停或走或坐或立自然随性。那一刻没有作业考试么有责任、负担没有冷暖甚至没有饥饿没有呼吸。那一刻多美妙那大约是一辈子的宇宙也只有一次的逍遥。

我希望有朝一日,我也能遇着一知己,寻着一个安静的地方,过一种淡薄的生活,生活也许不富足,物资也许很淡薄,每日或许多有劳顿,但我可以用心去体生活中简单的香气和质朴的情感。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心得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故事情节很简单,甚至情节中的人物也很单一,但却深深吸引着我,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一步步走向贝里克。

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就像退休时的哈罗德,日子平淡无奇,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甚至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可我们习惯于这样的生活,不想去打破,也不敢打破,因为我们不敢确定打破以后等待我们的会是什么。与其这样,倒不如安然于现状来得稳妥。

可就是在这样平静的生活里,总有一些事或一些人带给我们触动,让我们尝试着去行动,去改变。而这时,崭新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哈罗德因为多年前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决定要徒步到贝里克。他坚信自己的这种行为能改变奎妮的命运,从他决定迈出第一步时开始。

但徒步的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最大的障碍是心理关。从开始的迷茫、恐惧到中间的坚定、笃信,再到后来的疲惫、虚弱,哈罗德经历了内心最大的波动,这是他退休前的生活里从未有过的体验。

这正如我们在自己平静的生活轨道上,突然下定决心做一件自认为了不起的事情,最起码称得上突破自己的事情。一开始,内心是激动的,为自己的改变;接着是坚持的考验,内心的挣扎,意念的挑战;最后是战胜自我的喜悦。可有时也有中途夭折的可能,大多的突发奇想都是如此。

哈罗德的举动令自己惊奇,一生从未做过轰轰烈烈的事,他为自己的决定骄傲。可漫漫长路是会消磨一个人的意志,会挑战一个人的极限,会考验一个人的毅力,期间他也疑惑过,彷徨过,退缩过,可每次都被自己的信念战胜,鼓励自己走下去,哪怕是把前脚迈出去,后脚跟上来这样简单的事情。而把简单的事情坚持下来,事情就变得不简单了。

于是,哈罗德成了众多人心中的朝圣者。他们追随,追求哈罗德的脚步,实现着自己的朝圣梦。或许人生来就是孤独了,一开始哈罗德还能善良宽容地对待,可渐渐地,他应付不了如此喧闹的局面。他是如此疲惫,心力交瘁。最终选择一个人上路,可这时的他,早已不知是为何而上路,更忘记了自己徒步的真正意义。

而这一路上的回忆,却是哈罗德最大的收获。

与好友奎妮的见面没有预期的好,也正如我们做一件事时,事情还没开始做,已经给自己设想了一个美好圆满的结局,可往往奔向终点时,没有欢呼,没有掌声,只有自己一个人的独自面对。而此时此刻,那些期望早已不再重要,因为收获已经在过程里了。

生活里的我们,很多时候都是哈罗德,当我们决定去做一件事时,期间最重要的,也是最需要的,便是信念。信念,给我们前进的动力,让我们放弃时重拾信心,让我们用行动诠释坚持到底的真正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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