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乡土中国第六章心得(汇总17篇)

时间:2023-11-07 15:22:35 作者:FS文字使者 专业乡土中国第六章心得(汇总17篇)

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吸取经验教训,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归纳总结出规律和经验,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写心得体会要注重语言表达和文字组织的准确性,避免模糊和含糊不清的表述。以下是我整理的一些心得体会,供大家阅读和借鉴。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己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

这才是我读了《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在书香品读中、我阅读了《乡土中国》。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乡土中国》是在费老对几个农村社区进行调查后,继《剩余制度》后对社会结构的分析的有一本著作,笔者认为它是在前面几本书的基础上对中国农村的一个更加概括性的总结。

整本书呈献给我们一个对中国基层社会认识的清晰而又完整的分析脉络,费老在讲述某些问题时会举出一些具体的实例,让读者更好的了解他的观点。《乡土中国》文字理论通俗易懂,事例生动而贴近生活,对于初学社区研究和人类学的人来说有很大指导作用,让未免对农村的平实生活有了一个基本的,深刻的了解。

虽然上面说乡土性在渐渐离我们远去,但也许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在看到这本书中某些篇章时会会心一笑,因为《乡土中国》解释了中国社会人们身上一些很深层的东西,虽然他指出他所写的是中国的基层,但现代的中国社会也是有基层发展起来的,或多或少的带着乡土的痕迹。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自从我毕业参加工作以来,我的职业性质要求我主要解决问题。作为一名每天都要处理法律实务的律师,我的书架上几乎没有基础理论著作,例如法哲学、社会学等,因为我一直以来都倾向于做一个胡适派——即多解决问题,少谈一些主义。另外,近十年来,我发现现今的大学教授们写的东西越来越难以理解,我不知道是自己肤浅还是人家过于深奥,总之,我对那些解构—重构—再解构的所谓“大家学说”越来越不感兴趣,甚至厌烦,因为它们离基层和实际太远,充满着牛角尖书生气的东西。因此,即使我有兴趣和耐心去写读后感,我至少需要确保这本书真正能够解决问题,打动人心,并且历史能够证明它的价值。尽管像国外的社会学名著已经不少了,但在国内,很多我们现在谈论的社会问题,在我看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1948年出版)中,就已经被透彻地阐述了。

请原谅我对社会学背景的无知。在我读费老的《乡村中国》之前,我仅仅是从(朱)苏力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和《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等畅销书的一些内容中了解到,然后才去查找这本书的资料。在看完《乡村中国》之后,我心里有一种不太想承认的感觉,感觉前面苏力的两本书似乎在偷学费老的研究方法,甚至一些文风和语气也相似,虽然没有那么严重到抄袭或山寨的程度,但是还是让人不适应。这也难怪,我们八十年代以后培养的前几批法学博士,现在都基本上是中国法学界的执牛耳者,但是却一直没有出现过一个至少让人敬仰的大师。可能在浮躁的空气下,我们们过于追求博古通今,而将古今中外的思想教条化,导致几乎没有任何创新或突破。

《乡村中国》实际上是费老以《乡村经济》为基础并结合在他在西南联大任教时编写的讲义整理而成的反映中国农村问题的社会学著作。按照费老的说法,这本书不是完稿,也不是定稿,只是试图记录下来。这本薄薄的书有十三篇短文,不足一万字,用平实朴素的文字将中国三十年代封建农村社会描绘得淋漓尽致。自1948年出版以来,这本书已经多次再版,其内容在过去的60年中从未过时,是一部经世致用的大作。

第一篇《乡土本色》是对乡土社会基本轮廓的概述。文章描述了30年代中国乡土社会的特点。第二篇和第三篇分别是《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讨论文字或教育对乡土社会的意义和局限。第四篇《差序格局》被认为是最经典和重要的一篇。

与西方社会不同的是,中国社会结构存在着差序格局。这一概念是《乡土中国全书》的核心。费孝通用石子投入水中引起的涟漪来比喻乡土中国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表现出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以自己为中心,根据亲疏关系的不同对待家族亲属要“孝”、“悌”,而对待知心朋友则要“忠”、“信”。其次,存在着差序,水波由中心向四周扩散,一圈一圈,越向外,波纹越浅。在这种格局中,每个个体都以自己为中心,站在任何一个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则可以说是私、是己。而在这种格局中,公、群和私、己并没有清晰的界限。

接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等书加强了这种农村特有的人际关系的论证。其中,《礼治秩序》、《无讼》、《长老统治》等则各自对农村礼教秩序等治理架构和习惯进行了描述。而《无讼》更是符合中国当前的情况和律师面临的现实。中国社会群体普遍存在厌讼心态,造就了打官司的人基本上都被认为是刁民的错误印象。

最后的三篇《血缘与地缘》是对中国农村“入土为安,叶落归根”的论述,而《名实的分离》则是对时势造英雄背景下的个人功名探讨。《从欲望到需要》则表达了费孝通对中国社会成长的远景。以上这些都是动态地从角度描述了乡土社会的现实现象。

尽管中国已经在城市化的道路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仍然无法改变中国社会的`传统社会伦理观念和家庭观念“内孝外和”。农村地区的生活和生产秩序已受到很大的冲击。例如,我们已经没有大院邻居经常性的互相串门了。而我们也不像父辈那样能亲自下厨烧菜在家迎客了。我们的交际圈子也越来越注重利益,人脉虽然越来越广泛,但真正的知音和知心却越来越难以找到。此外,由于对传统功利观念的扭曲,父母不敢让孩子去社会实践,而许多孩子选择泡在无用的奥数班里。无论如何,费孝通描绘的中国社会尚未完全褪去“差序格局”的特点。

同样地,这本书蕴含着对律师如何在现实中解决问题的启发意义。我们作为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深深地感到中国律师行业与西方国家律师行业在文化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西方律师的按小时计费方式和我们律师的包干计费方式,直接反映了两种社会文化对待结算方式的不同;西方社会追求以牙还牙的法制强制执行和我国采用止诉息讼乃至全民调解的社会治理理念;此外,西方社会的惩罚性违约损失,与我国违约责任采取填补损失的方式存在不同。这些都是律师行业文化差异的体现。

把中式律师和西式律师做比较,就如同比较中国中医和西方医生。中式律师注重治本,强调寻求解决问题的根本路径,而西式律师追求的则是指标效果。根据我的理解,中国的律师需要考虑我们的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网格,以及心理和道德上的儒家和谐文化。如果以《乡土中国》为例,这本书对于我们律师来说,是非常有启发性的。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那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明白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并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本事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明白,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仅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可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我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能够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当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适宜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当是一个法治社会,可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构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构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我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仅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所以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可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贴合实际情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景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能够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我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那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可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我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乡土中国心得体会

作为一个人民教师,我对于乡土中国的了解一直很深。近年来,随着全国各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我也有机会亲身走访了不少乡村,从而更深切地感受到了乡土中国的魅力和价值。在此,我想借着本文,分享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开头以介绍乡土中国的普遍性为主。在这一段中,我会针对乡土中国的定义进行阐述,让人们更全面的了解乡土中国的内涵。

第二段,我将从“人与自然相依相生”的角度,表达我对乡土中国自然风光的感受。通过这一段文字,我会向大家呈现一个纯朴自然的乡土世界,让大家感受到乡土中国的天然美景和自然之俏。

第三段,我将从“外在文化与内在精神相统一”的角度,深入挖掘乡土中国的传统文化。在这一段中,我会阐述乡土中国传统文化的庞大内涵和深刻内涵,让大家感受到乡土文化的内涵价值。

第四段,从“生产生活与家庭文化相融合”的角度,我将着重谈乡土中国的社会文化。通过这一段文字,让大家感受到乡村中人们的生活状态和家庭文化,强调乡村文化和城市文化的区别与联系。

第五段,结语,从“乡村振兴与未来国家发展的关系”角度总结。在这一段中,我将指出乡村振兴战略对未来国家发展的影响,善加利用乡土中国这一宝库,是能够对未来国家发展有很好的促进作用的。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乡土中国》整本书阅读从1月23日开始,历时十多天终于在2月9日下午成功结束,我们圆满完成任务。《乡土中国》这部著作,思想超凡,字句严谨,具有极大的极珍贵的探索精神,让我感受到作者费孝通先生不折不扣的学术品格并为之折服。在阅读这部著作的过程中,我收获了语言、思维,审美,文化的滋养,更是对乡土社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让我感受颇深。

初得到这本书时,别人都说他苦涩难懂,我略翻开几页,满是文字,让我更是全无阅读兴趣。从小看惯了故事性的书籍,以至于对叙述性文章情有独钟。直到这次。在需完成任务的前提下,我尝试着去阅读,这一路上从未放弃。

记得阅读第一篇文章时,在老师的鼓励下克服了畏难情绪,我慢慢地在每一字上扫下目光,在读的同时去深入思考,在旁边写下自己的理解。第一次难免思考不够深刻,但我也并不气馁,而且还很高兴。渐渐地,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透过现象去深入思考其本质,有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越来越觉得自己已经置身于这部书中了。在阅读的过程中早已不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是一个享受的过程,同时在费先生严谨思维的熏陶下,我的思维能力和见解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不得不说,这部著作在我的阅读生涯中起了非同小可的作用,让我的阅读有了质的飞跃。不仅如此,我对乡土社会有了清晰的认识,让我看清了他的本质,看清了历史。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其最大的特点是稳定,乡土社会是农业社会,乡下人依土而生,土地是他们生存的必要条件,而土地是固定的,因而乡土社会是不流动的,他们世代生活在一处“生于斯,死于斯”,每个人都是从小生活在一起就熟悉得很,其实这在我们现在的乡村中也有体现。例如一个村子里要细论起亲属是极多的。

乡土社会的特点即是此,故也是“熟悉的社会”,人们眉目传情,用声气辨,连语言都用处不多,就更不用说文字了,这也是为什么文字下乡成效不大的原因。可见,“改革”并不是易事,要等到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围绕着乡土社会的特点,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就诞生了。每个人的亲属关系如丢石头所形成的同心圆波纹的性质又如同蜘蛛网般错综复杂,在此道德层面,乡土社会的伸缩性也使得公私之辨模糊不清,家庭层面上加的职能是生育,家是绵续的。感情在社会关系上就有创造作用,而乡土社会并不允许有较大变化,因此男女分工维持着家的稳定。“男女有别”,使他们在生活上加以隔离,男女有别的界限致使了中国感情向变态方向的发展,也许这并不是什么好方向吧。

乡土社会也是“礼治”的,法律在这里并不需要,“长幼原则,教化作用”才是首要。

乡土社会的变化速率相对于现代社会可以说是禁止的,但社会终究是变迁的,但长老权力在形式上不容违逆,于是有了“名与实”的分离。乡土社会的传统不变,经验可以解决一切困难,但现代社会适应变化的他们需依着生存的条件去计划。

乡土社会的不流动性,使其变化十分缓慢,不难想象其变革为发展的现代社会是多么不易。前辈们说,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做出的努力不容忽视,我们理应牢记,同时传承前辈的优秀品格、实现人生的价值是我们的目标。我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现代社会会愈加繁荣。

《乡土中国》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希望有时间我能再次阅读,感谢《乡土中国》,让我在文学和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看完乡土中国,对我的影响很大,我思考了好多问题。最主要当然是从法的角度想了好多。法也是一种传统,在中国这样一个情大于法的社会,的确,要想实现法治,还得经过我们漫长岁月的奋斗,前赴后继的法学家的奋斗。

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来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

在这样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他还说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这一点其实我是不太同意的,中国人团队意识也挺强啊。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第一反应是——作为一个由五千年文明的国家孕育的子女,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书,值得我们去读。

文章开篇即提到“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说明中国从根本上讲是一个农业大国,而作为农民,自然而然的被视为“乡下人”,因为“乡下人”这个称呼,从褒义上来讲,它表示的是农民淳朴,忠厚,本心做人的性格:从贬义上讲,则带着几分蔑视,意味着农民的愚昧、木讷、迟钝、没见识、没文化、落后的常态。

中国封建社会时期,自己自足的小农经济是经济基础,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明,其实早就奠定了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文化基础。农民的生活离不开土地,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是在土地的基础上。农民播种、耕田都要依靠土地。所有的农业都离不开土地,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下人对于农业的无土栽培。同时也说明了土地对中国社会有重要意义。

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说明并阐述了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生活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人们在生活上社会作业都是与一些熟人。这就意味着人与人是直接接触的。而作为文字,字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所以,在乡土社会这一熟人社会中,“文字”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人们喜于用语言表达和交流,所以文字下乡必定会受到一定阻碍。文字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传播媒介,要在乡土社会中得到广泛使用,就必须要使文字渗透到乡土社会中。也就是现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乡土中国》这本著作反映了中国的实际状况,又是具有很强的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学术界,具有较大的影响。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读书目。

回顾宋朝时著名的《清明上河图》,还原出来的中国乡土社会特有的“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祥和、安定的社会。而今,在党的领导下,老百姓的日子期盼更富足、祥和的社会生活更让人期待。全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主义价值观,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已成为新一代中国社会的必然发展方向。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上次看完《万历十五年》后,我就一口气把《乡土中国》也看完了。说实话,对我这样一个不爱看书的理科生来说真的是一个挑战。不过相比《万历十五年》,我觉得《乡土中国》更易懂。原因有二:一、我不太喜欢历史类的书籍。其次,《乡土中国》是从农村的角度解析中国的乡土性。我来自农村,书中许多事深有体会。

这本书写于一九三七年,距今已七十余年,但在看这本书时,我丝毫感觉不到时代的阻隔带来的距离感。这也恰恰说明我们仍没有从乡土社会中完全蜕变出来,而乡土社会是稳定的,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是相对稳定的。今天的中国还在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之中,不可否认它还带有很强的乡土性,也正因为如此,《乡土中国》这本书直到今天还是很有价值的一本书。《乡土中国》是一本社会学的著作,但包含的内容却远远超越了社会学。这本书是作者对本民族文化社会学层面上的重新审视。他解释了很多问题,也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新概念,比如差序格局。在这本书中作者主要是通过与西方社会的比较凸显乡土社会的特点,进一步论证乡土社会的文化是由乡土社会的本质和特点决定的,是由乡土社会的整个历史地理环境决定的。本书共包括十四篇,从各个角度论述了乡土中国的形成、特征与本质。第一篇《乡土本色》,开宗明义,点明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这里讲的乡土社会,并不是具体的简单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社会的本质是乡土性的,这是一种传统,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在外来文化与中国乡土文化发生碰撞的今天,也许在中国农村依然保持着原有的乡土社会的特征,但这座“堡垒”并不再像以往那样坚不可摧。中国社会的乡土性首先在城市发生了变化。城市是现代化的产物,吸收了许多现代社会的特点,同时又留有一些乡土性。

第二篇《文字下乡》,从文字的产生与功用的角度说明在乡土社会,文字是多余的。

第三篇《再论文字下乡》,从时间格局中说明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进一步为被指作“愚”的乡下人作辩护。

“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不仅不唯一,而且有很多缺陷。”文字固定了声音,但却是声音的异化。我们通过文字所唤醒的,往往是间接的、与我们生命有距离感的观念,而非情感。文字的间接性使多余的东西或相寄生从而离真诚越来越远。卢梭曾谈到,“越是面对生动、具体的东西,词就愈加无奈,但人的文化却向着无奈的方向发展,说话抛弃了姿态,写字代替了说话,这意味着人类的堕落”。在乡土社会,人们更多使用的是“特殊语言”,它比文字更有效的传情达意,摆脱了语言这个筛子,使情感表达的更加天真自然。尽管如此,文字仍是现代化的必要工具,作者只是在以一种客观中带有肯定的态度为被指作“愚”的乡下人做辩护。

心得体会

在大学的研究生课程中,我学习了一门名为“乡土中国”的课程。在这门课上,我们深入研究了中国乡土文化的内涵和特征,以及对中国社会和文化的深刻影响。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了乡土文化对于中国社会的重要性,并形成了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乡土文化的内涵与特征。

在乡土文化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自然、朴素、淳朴的生活方式和生命观。乡土文化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反对人与自然之间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此外,乡土文化也注重社群感与相互关系,并且形成了一种全面而系统的道德价值观。

乡土文化一直以来都对中国社会有着深刻的影响。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乡土文化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乡土文化传承了很多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同时也是最接近民间文化的一种文化形态。

第四段:保护乡土文化是我们的责任。

作为中国的研究者,我们有责任保护和传承乡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全球化的影响使得许多中国乡村的传统文化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和破坏。我们应该通过全面了解和研究乡土文化,为保护和传承乡土文化做出贡献。

第五段:结语。

在我对“乡土中国”的学习与研究中,我感到受益匪浅。乡土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应该多方面深入研究、宣传和传承这一中国独特的文化形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和发展中国文化的多元性和人类的多样性。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

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

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

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

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

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

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

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

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

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

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

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

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

“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

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

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

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的一个大转变。

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

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面对这一部学术性巨著,虽费老先生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向我们解释了乡土社会的一系列特点,但第一次接触这类读物的我们,过程无疑是艰难的,但在这样艰难且充实的过程中,读完后的我们心中无不豁然开朗。

《乡土中国》在开篇中提到:“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很多城市中的人看不起乡下人,称他们“乡巴佬”“土老帽”,浑身土气,又傻又落后。而在费孝通先生看来,我们眼里的乡下人的土气恰是他们依靠土地生存最好的证明。然而,在一代又一代地耕作中,虽然土地面积在不断扩大,但他们的劳作模式却丝毫没有发生改变。在这里,费老先生还举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在蒙古的一个小村里,村民的语言完全没有受到蒙古语的任何影响,而且村子里的姓氏也几乎没有发生过变化,中国几千年来的农耕文明就被像这样的村民延续下来,这样一代又一代重复着几近一样的生活,也就形成了“熟人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重复就变成了中国真正的乡土本色。每个人都遵循着上一代的生活模式,打理好自家的几亩薄田,遇到大型工作如秋收农忙时大家就团结协作。

而正是因为这样的熟人的社会”,使每个人对彼此都知根知底,形成了许多约定俗成、带有浓厚乡土气息的行为。这样就导致乡下人做事不讲法律,只讲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和传统礼仪,也就形成了礼治秩序。

在这样乡土气息浓厚的熟人社会里,其背后蕴藏着一种庞大的格局——差序格局。

在一个人的社会关系网中,我们身上被贴有各种各样的标签,我们和所有人的联系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然后再向外不断幅射,其中辐射的主要关系是夫妻,向两方幅射,愈远愈淡,而费老先生用水圈波纹的性质向我们生动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正是这样水圈波纹似的性质,也造就了以个人为中心的关系网产生的特性——伸缩性极强。这样的关系网既可代表小家庭,例如三口之家,也可代表大家庭,例如四世同堂。而决定这个关系网大小的因素,在于关系网中核心人物的高低。譬如在富有的人家中,以这个富有的人物为核心人物,他越具有群众号召力,关系网就越大;而在以穷人为核心人物的关系网中,就越以人力担保,关系网也就越小。

这样水圆波纹的性质也导致大多数人以自我为中心对人、对事进行评判。例如当中心人物犯了错,离他关系越近的就越容易受到牵连,当然也更易对中心人物进行包庇。当然,还有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夫妻之间的感情十分淡薄。在这样的乡土社会中,夫妻之间的感情不是放在第一位的,生育繁衍,壮大门楣,扩大人脉关系网才是首选。

正如我前文中所提到的,想让关系网正常运转,就离不开礼治秩序,在村民中,礼治秩序是合情合理的,而维持礼治的手段,也仅仅在于自己的良心。当时有众多知识分子推行法治,但过程并不顺利。当时中国正处于乡土社会的蜕变过程中,乡土社会延读礼治的习惯过于根深蒂固,而知识分子并不了解乡土社会的特性,仅凭一腔热血就去推行生搬硬套的法律,自然是行不通的。

当然上文仅是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感受最深部分的见解。读完这本书我无不惊异于费老先生勇于实践,敢于探索的精神。费老先生对中国基层社会进行深刻剖析,无疑对社会学及全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我们从这本书中,学到的不仅是中国乡土社会的一系列特点,更是费老那敢于探索的精神。我相信,有机会我还会将这本书再精读几次的!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大家就是大家,这么谦逊,这么年轻的时候为讲课写的稿子都能成书,还是经典的社会学启蒙书籍,真是让人再次感慨:自古英雄出少年。

对于中国的婚姻关系讲的很对,就是干事业型的,男女结合为的是传承血脉,抚育子女,而感情的波动对稳定婚姻关系不利。所以当我们现在也学着让理解和亲密关系成为婚姻的基础时,离婚率越来越高。这种变化到底给个人带来的幸福更多还是不幸更多呢?其实很难讲,太复杂了,每个人所拥有的资源不同,也决定了新的变化对他个人是更幸福还是更不幸。

时代的潮流永不停歇,个人为了活的更好只能适应,而且还不能适应的太慢,不然就会被时代的车轮压过!

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虽然乡土社会残留的特质还在中国依旧强大,但也继续在走向衰退,这证明了文化基因和传统的强大惯性,也说明我们终究会创造新的传统来应对这个陌生人的现代社会。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受益良多。不仅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差序格局”、“礼制秩序”、“长老统治”等方面有了更多了解,同时领略了社会学的魅力所在,对社会学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费孝通先生曾说过:“社会学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它把社会作为—个整体,综合研究社会现象各方面的关系和其发展变化,包括人们对人际关系的知识和理论。它最根本的任务是解决一个生在社会里的人,怎样学会做人的问题。这是对社会学高度和本质的概括。

首先费孝通先生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曾听人说过,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中国的问题说到底还是需要回到乡村里去理解,毕竟中国是农业大国。在“乡土本色”中,费老说中国乡土的特色是不流动的熟人社会,由此产生的是符合这种社会的习惯,与现代社会截然不同。对“熟人社会”的说法,我思考良多。

费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因为“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人们在较大的环境中活动,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都是陌生人,所以要讲个明白,也才需要画个押、签个字,也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在此基础上,费先生概括了熟人社会的一些特点和要素,诸如: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等等。同时,费孝通又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中国的熟人社会这种基层社会结构,是与其独特的聚族而居的聚落形态密切相关。而这种聚落形态恰恰是小国寡民的政治学主张的理想模式,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种聚落形态,是自然和政治因素的双重影响。在南方,确实是过一山而语言风俗就不同,所以聚族而居是很自然的选择。但在北方,好像自然因素就没这么强烈,非自然因素才是根本。这里的非自然因素可能就跟政治有关了。在中国,重农抑商是主流,不是皇帝们不爱钱,他们是爱权胜过爱钱,不患寡而患不均。寡,好管,不均,一个容易乱,一个不均,就有富可敌国的素封,就可能挑战皇帝的力量。所以,历代皇帝,都在作打击豪强的事情,比农民起义还彻底。农民起义不过是个催化剂的作用。而安土重迁,就是一项基本国策,其现代版本就是离土不离乡。

另外,功能主义系人类学研究的一个手段,简言之,即需要导致文化的产生,文化又反过来满足需要。法治的功能令其无法在熟人社会中产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许多人认证了,熟人社会为什么不能产生法治,是因为不需要!而陌生人社会需要法治,所以法治产生于陌生人社会中。这虽然是一个循环认证,但不妨碍其解释的合理性。以中国目前为例,通说为我们正在建设法治国家,但有些现象,很难解释:比如刑讯逼供的减少,是来自文明国家的压力?还是对外来文明成果的汲取?还是本身技术的进步,已经不需要刑讯逼供?正是在这种难以解释中,社会已经开始变迁了。费老的《江村经济》中,探讨了技术变革对社会变迁的影响,较《乡土中国》更进了一步。而“社会变迁”无疑是中国近百年来的一个宏大的话题,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已经成了所有爱国、有志知识分子都想探究与解决的大问题。所以,可以理解,当人们突然发现这个理论可以解释社会变迁的时候,他们的兴奋是可以预计的!功能主义在中国的流行也就可以理解了!

但是,熟人社会被人诟病的地方,是相当多的社会活动缺乏成文规则。但并不是说这个社会就没有规则。这其间根本没有任何逻辑关系。将这些不成文规则成文化,将这些不成文规则中的不合理的、落后的因素剔除掉,引导到所谓的先进道路上去,就真的是不可行的吗?任何社会,不管是熟人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需要法治。这是不证自明的公理。现代法治,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规则的存在,还关心它的存在形式、稳定性、适用性等一系列微观的、技术的内容。但这并不脱离于规则和律令已然存在这个基础。

所以,我认为,社会的结构形态特征,对法治的形成与否并非有如此决定性的影响。换言之,是否在东方这种所谓的“熟人社会”,就形成不了法治,或者说,形成不了真正意义上、纯粹意义上、真正纯粹西方意义上的“法治”,答案很明显,是否定的!日本、新加坡、中国台湾、香港(尤其香港的新界地区很有标本意义),都是不胜枚举的例子。

心得体会

作为一个生长在城市里的人,对于“乡土中国”这个主题,我一直有着一些模糊的印象。但是随着我逐渐成长和接触到更多的人和事,我深刻认识到这个主题的深度和广度,在这里,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回归乡土,感受历史遗存。

曾经,我对于乡村的了解只停留在一些老故事中,但真正踏入一片乡村,深切地感受到乡土中的历史遗存时,才真正体会到它的珍贵和独特。在这里,我看到了传统文化在乡村中延续至今的景象,看到了古老建筑中浓浓的历史气息,看到了乡村人的淳朴和热情。这些让我明白,乡土并非是无足轻重的存在,而是我们文化传承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第二段:农耕文化,见证劳动与智慧。

走进乡村,我也更多地了解到了农耕文化的重要性。种田、养殖、糕点、酒酿等乡土美食等,导致我认识到农耕文化的历史深厚,并见证工农相结合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在乡村,未曾被商业化的一些小手艺,代代相传,传承了下来,这些都不简单地是一种技艺,更是传承中历史的记忆性。

第三段:保护乡村,让人与自然共生。

在乡村里,自然与人类的共同生存相得益彰。乡土道路、果树绿道、梯田水利、田园风光等一系列自然景观,成为乡村特有的亮丽风景线。同时,人们也应该保护这些美景,发扬美的一方面,提高保护意识和保护力度,深度推广乡村美的多元化表现形式。只有保护好这里的资源,才能保证在未来的日子里,每个人都能在自然中寻找到回忆和长久,使人人都有机会分享到自然之美。

回到城市中,我再次思索了“乡土中国”的意义。它不仅代表了一种文化传承,一种民俗风情,还代表了一种追求自然和真实的态度。人类几千年的历史积淀让我们更加了解乡土中国,由此也能明显看出我们中国的历史博大精深。

第五段:默默地思索。

唯有面对乡村小景,深度探讨乡土的追求,人们才能通过乡土的真实、原始、淳朴,找到内心的向往,为自己设立追求目标。默默地思索着,我相信,我们每个人都能在乡村这个宝库中找到自己的答案和追求。

综上所述,乡土中国并不仅仅是一种文化传承,更是靠近本真的一种生活态度。我们可以通过它了解到自然与人类的和谐相处,体会到朴素的幸福和真实的自我。我们应当在这里用心体会,并对乡土中国保护的工作予以进一步支持。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大家就是大家,这么谦逊,这么年轻的时候为讲课写的稿子都能成书,还是经典的社会学启蒙书籍,真是让人再次感慨:自古英雄出少年。

对于中国的婚姻关系讲的很对,就是干事业型的,男女结合为的是传承血脉,抚育子女,而感情的波动对稳定婚姻关系不利。所以当我们现在也学着让理解和亲密关系成为婚姻的基础时,离婚率越来越高。这种变化到底给个人带来的幸福更多还是不幸更多呢?其实很难讲,太复杂了,每个人所拥有的资源不同,也决定了新的变化对他个人是更幸福还是更不幸。

时代的潮流永不停歇,个人为了活的更好只能适应,而且还不能适应的太慢,不然就会被时代的车轮压过!

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虽然乡土社会残留的特质还在中国依旧强大,但也继续在走向衰退,这证明了文化基因和传统的强大惯性,也说明我们终究会创造新的传统来应对这个陌生人的现代社会。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气息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中一览无余。中国在飞速发展中,无论是社会制度、民间风俗,还是人情关系,无不受到这种乡土气息的深远影响。

我也有过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不懂得反抗的我们总是在无理的矛盾中先约束自己,再用谦让解决矛盾。费孝通先生给了我明确的解释: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我们祖辈的顺应,这种顺应是骨子里的含蓄和人情味。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私人关系就是效率的替代品,人与人之间愿意花更多的时间去干没有实际目的的事,或者说迟迟不进入话题的最终目的,开门见山的中国效率倒是颇为稀少。

中国的文化,稳中求胜,安于现状,儒学中的谦让礼仪让一个民族从此烙上了“圣人”的人格取向,君子之道由古至今,皆为文人雅圣所向。乡土不易变的特点使得这种烙印顽固恒久,就这样一代代顺延下来。

在当代中国的乡土社会,这种熟悉感和不变性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是因社会变迁、移风易俗、生活节奏加快而催生的焦虑和被动陌生,乡土社会中那淳朴的民风正在改变,乡村的变迁,城市的发展,新的元素在融入且占领传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在新元素的融入后将“生于斯,死于斯”的终老是乡思想割裂,落叶归根对现代社会即将成为一个难以实现的念想,对于契约,人们再也没有“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然而,一个民风如黄土般淳朴敦厚的国家,无论社会怎样更替,这个自身带有几分“土气”的国家不变,那个含蓄,面对问题首先想到“克己”的传统在中国人的骨中烙印,传承至今。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蠢,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地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么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地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天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

思修课的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社会研究学的书,我的眼球就被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吸引了,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本色,他让我懂得了中国乡土社会有着太多的思想羁绊,人们固执地认为他们所在地社会很安定、美好,不愿意做出改变。

费孝通先生说种地的人搬不了地,长在土里的庄稼也行动不了,所以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像是半身插在了地里不流动。对于这句话我深有体会,我总想让我妈在闲暇时多出去走走,但她总不愿意,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在农村种地的人,不在家种地还能干什么。我想现在还有挺多人还在受着土地的束缚。

在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每个人都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成长,没有陌生人。在经历了长期的共同生活,慢慢的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规矩,“这不是见外了吗?”这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语句,这是出于一种对于熟悉的规矩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中国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是建立在熟悉的规矩之上,如果社会的信用是建立在一种熟悉地规矩之上的,什么事都是约定俗成,这就跟我们现在说所的道德绑架有些类似,这对于我们要去建立一个信用社会和一个法治社会是很不利的。

还有些乡土社会里的规矩慢慢演变成了乡土社会里的传统,人们从上一代学到的知识不假思索就运用到自己的身上,周而复始,只知道到了什么时间该做什么样的事,只要方法有效就不必问原由,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定性思维,思想的不到扩充,思想就局限在了一代传授给一代的思想之中,这是可悲。

不是说中国的乡土社会就是那样思想落后、固执不前,其实只是说中国乡土社会知识的匮乏。不过现在的乡土中国传媒工具的普及,乡土社会的思想较以前来看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还是有些固执的思想存在,我们要想社会能够全面的发展,我们什么东西都不能落下,一起进步、成长,我们才更容易去构建我们想要的社会。

作者首先从语言———乡村与城市的一大差异开始。在生活中,语言看似是必不可少的一样工具,但是在乡村,几乎很少有新增的常住人口。彼此熟识,语言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归有光在《项脊轩记》中写道,他日常接触的总是那些人,久而久之,就可以用脚声来辨别来者。“贵姓大名”是因为不熟悉才用的词。熟悉的人大可不必如此,足声、声气、甚至气味,都可以是足够的“报名”。

许多人说乡下人“愚”,无非是城里的物事他们没见过而已,绝非与智力相关。而我们去到向下,见到狗吠不免惊慌,未必不会被耻笑为“无见识奴”罢。

但这绝不是阻止推行文字下乡的借口。在现代化过程中,我们已经开始抛离乡土社会,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传的情、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

当下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借这篇报告的写作之机,我想就寒假返乡的所见所闻和《乡土中国》的阅读理解,对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差序格局”是费孝通先生针对中国乡土社会结构与西方社会提出的新概念。中国的乡土社会的乡土性、不流动性和地方性,造就了由私人社会关系远近决定社会范围的独特社会结构,进而衍生出了因时因地富于伸缩的社会范围。

然而,在城镇化刻不容缓,乡村边界一退再退的今天,“差序格局”的产生原因——取资于土地的传统农业社会已经不复存在,更多的是没有土地、转向现代社会谋生的“新农民”。

答案是否定的。他们仍然聚村而居,垦地种菜,生活并未因远离土地发生较大改变。我返乡后的经历或许可以为此做出一定解释。

本次春节撞上新冠疫情,作为外地返乡人员的我自然在回家路上遇到了一定的困难,而其中又以在门禁上发生的一系列琐事典型性。

我所居住的商品房小区主要为回迁的原李家壕村村民,我祖父母所居住的另一个小区则主要由我所隶属的原红庙坡村民构成。问题就出在我出于必要往返于两个小区之间的时候。

我首次返回小区时被保安拦下,签了一份居家隔离承诺书并测了体温,确认无明显症状后居家隔离十四天,顺利拿到出门条。但在我持有出门条和身份证的前提下,保安仍然拒绝放行并与我发生争执,说什么都不肯放我——这个对他而言完完全全的陌生人——出村。此时,我在这个小区居住已久的姑姑为我解了围:她认出了我,并向保安确认了我的身份。保安顺利放行。

而在另一小区,保安认得我,因而简单查看出门条之后就爽快地挥手放行。同样的剧情发生在两天之后我出门买菜时,不过这次的关键人物换成了同样认识我的另一位村民。

这很有趣:一个试图进入社群的陌生人,会因为不熟识而被排斥,但在另一成员确认他处在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里后,又能被迅速接受——这实际上是社会关系的绵延。如同两个石块投入水中泛起的涟漪,本就不甚清晰的界限被迅速模糊、抹平,两个以个人为中心,社会关系为主线的社群自然而然地在同一点相交。

关于我和保安之间产生的纠纷,其实可以用差序格局下的伸缩性来作出解释:规矩既然可宽可严,那么自然应有作出伸缩的标准:这标准就是社会关系的远近,往往以血缘、业缘、地缘三大关系为限。远到“一表三千里”,近到父系一方的祖父母,都可以划归血缘;业缘和地缘的边界则更加模糊。

这实际上可以作为“差序格局”仍然存在的又一证据——这就是扎根实际研究的理论魅力。即使时移世易,但经典不会蒙尘:它永远历久而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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