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的读后感(实用13篇)

时间:2023-11-27 15:34:40 作者:紫薇儿

读后感是读者对作品的感受与思考的结晶,它能够激发读者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下面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能够有所帮助。

《天幕红尘》读后感

两周,天幕红尘看完了。挺有意思的一本书,不过还是小说意味重、故事性强。内容和思想上来说“见路不走”作为线索及核心贯穿整本书,完全不敢说理解了明白了…启发思考见仁见智吧。

叶子农活得太明白,有种有担当,精神上无人共鸣,太孤独甚至有些绝望,比丁元英更甚。看小说时我常想:如果我是xxx,我会怎么做?答案是——我也不知道。太难了,怎么做都是错。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不敢说有实践“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超凡觉悟,但佩服和欣赏“以天下为己任”的豪情壮志。叶子农什么都懂却无心无力改变,寻求了自我平静和安宁,至少守住了自己吧,也算是一种活法。

结局不出所料,生活已经没法儿继续,算了,放他永远自由吧…傻乐简单一点多好,没心没肺、无忧无虑;但独善其身又有多难,想找你茬儿的时候,整个世界都是帮凶。

最近过的有点糟糕,看书是一天中最自在闲适的时光了,可以沉浸在别人的世界,很轻松、很安全。

休息一下,再看一本其他的书,然后会把《遥远的救世主》看完。

《红尘》读后感

太矫情,无论是从女主的心理历程还是故事情节。汪舸的的确确是不小心撞上飞到马路上的昭觉,邵青羽和他谈恋爱这些人没必要小题大做。女主在分手后和齐唐在一张床上睡过后,看到前男友和女配都在前男友工作室却感觉世界都对不起他。而她在刚分手时披着齐唐的外套穿着昂贵的裙子从齐唐车上下来时碰见简什么烨(记不清楚名字了,就是前男友),简误会了应该是合情合理,女主还是感觉全世界都欠了她。女主同时又拒绝齐唐,打死不干,然而看到齐唐以前的暧昧对象frances又仿佛身体被掏空。

我将这看做,女主既逐渐沉沦于齐唐,而仍留恋于前男友。这就造成了两个男的她都看不惯他们和别的女人暧昧而她自己又同时与这两人暧昧,但她口中却说,抑或是她的纠结矛盾让她口中同时拒绝这两人。

同时,女主开店,地租说涨就涨的违约金就这么不值一提,那签合同意义何在?说违约就违约。再者,女主也完全可以拿着那笔违约金换个店面。团购网破产分毫不赔,在我看来不合理,但这个我不懂,那你既然写,就应交代清楚。

还有,名牌的堆积,掌握不好,容易造成不好的影响。

《红尘》读后感

若说为什么给这部小说打这么高的分数,并不是因为我是毒药,并不是因为这本书写的完美无缺,而是因为它的真实与恰到好处。也许独木舟的书永远都是这样,总是在接近于完美与不完美之间,然后以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来收尾,最后附上三个字:全书完。每当看到这三个字后我都会心满意足的翻过那一页,然后看后记。小说中的叶昭觉,普通平凡,她不似其他言情小说里的女主角那般,或是貌美,或是招桃花,或是家庭富裕。

叶昭觉是最普通,最渺小的人,是大都市中微不足道的一个小人物。可这样一个小人物,独木舟也可以将她描绘的那样惟妙惟肖,我想很多人看到叶昭觉都想到了自己。她渴望金钱,渴望物质富足的生活,渴望被爱……我最喜欢叶昭觉的,是她那份真诚,她的努力,她是面对再大的苦难再多的打击都打不倒的人,她早冥冥之中给了生活在现实社会的我一种强大的力量。她骨子里那种倔强极为独特,不是他人轻易可以效仿而来的。

还有一个人物,是让我印象深刻的。那个人,是乔楚,为了很好的生活可以去整容的乔楚,敢于去爱为爱付出最后遍体鳞伤的乔楚。也许有很多人看到乔楚找人报复徐晚来却落得入狱下场,会默默在心底问一句:“值得么?”可这就是乔楚,这就是义无反顾在所不惜的爱啊,爱一个人无需理由,甚至不择手段。

《一粒红尘》并非是完美到没有一丝瑕疵的作品,但是它的的确确打动了我。感谢独木舟,用自己的功底和对生活的见解,展现出这样一部作品。

《天幕红尘》读后感

《天幕红尘》终于看完了,个人感觉比《天道》好懂,更偏向于叙述性,不过《天道》更具有吸引性。

《天幕红尘》里的方迪是我最喜欢的女性。虽然戴梦岩的章节更让人惊艳,谁都可能有过明星梦。但回归我自身,只是一个普通人,方迪身上有更多普通人的影子,有更多值得借鉴和学习的精神。她的智慧、她的分寸、她的义气、她的选择,很多很多都为她后来的功成,奠定了基础。

01。

家庭背景硬,从小有异于一般女孩的见识,学位高,有留学经历。

图片。

方迪的父亲在我国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年代,担任首长的职务。方迪是高官的女儿,这为她在那个年代能出国留学读到硕士、在国外餐馆打工认识老九、从老九口中知道“见路不走”四个字、有多次帮老九忙的机会、有成为老九合伙人的机会奠定经济基础。

方迪的背景在那个年代无疑是幸运的和方便的,她因此有出国留学的机会、有在老九开口求助调查叶子农时相助的能力。为卷入布达佩斯劳务输出计划好久悟杠子面计划奠定基础。

02。

独立、有自己的思想。

方迪虽然出身好,但留学期间选择住的房子却是简陋的,生活费也是自己在老九餐馆打工挣来的,而其它非富即贵家庭出来留学的孩子根本不是这种情况。

在相亲对象谭总拜访他的章节,谭总看到方迪宿舍的条件之后,告诉方迪以后再也不准她苦自己,给方迪留了些钱让她先用着。方迪理解他的行为,但他误解了方迪。

方迪说:“谭总,大家都不是少男少女,说这话就没意思了。

我刚才在跳舞,干嘛?发骚呢。发骚、烧菜、做饭,练女人的基本功,就是为了伺候我爷们儿,养肥他,掏干他,怎么能说我没女人味呢?我没想对您不礼貌,但是您太过分了。我那样说话只是想让您知道,难听话我也会说。”

尽管谭总财力雄厚但方迪有自己的思想,不是传统中国女性那一套,她渴望拥有自己的价值,这份渴望为她提出成为久悟面馆合伙人奠定了思想基础。

03。

有情有义有分寸。

当老九向方迪求助想要调查叶子农的背景,探叶子农的底时,方迪借助自己的背景帮老九拿到了资料,但并没有拿一分多余的钱,全都是成本费。

在那个敏感的转型时期,方迪不能给父亲添乱,但九哥一直很照顾自己。方迪只收成本费就会排除牟利的嫌疑,无动机的嫌疑也容易得到证明,以免以后拖父亲后腿。由此可见方迪做事很有分寸。

当董丽想凭借情分让方迪同意自己的男朋友到她创业的餐馆工作时,方迪虽然顾及老朋友面子,但仍是要考察对方的思想、认识是否符合“实事求是”、“见路不走”、“不唯经验、教条”的根本性原理,对方对此的不认同,让方迪无法仅凭情分录用对方。

毕竟餐馆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没开张,是否能成功还是个未知数。想要实现每一个细节都把控到位,在用人上就不能有丝毫差池。

方迪的成功不是偶然的,所有的步骤都是基于条件的可能。在那个年代,很难想象方迪会决定把面馆作为自己的事业,放弃进入央视当主持人的机会。不过就连这个决定也是基于条件的可能。

想要成功,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方迪把握住了时机、把握住了时代的机遇。

《天幕红尘》读后感

豆豆的书一向是上乘之作,天幕红尘便是至今三部中的集大成。每个人物都少了些故弄玄虚的清高感,虽说还是用僻径拨大道,却有了更多四两拨千斤的合理性。天幕红尘可贵便在每个人都不努力逃脱红尘,出世入世的问题在一点儿也不做作的环境里自然而然地得到解决。

豆豆引导我们看到的问题部分与《悉达多》一书中传递的思路不谋而合。自我意识强烈、试图出世之时,悉达多听身旁自然之声,是蛙声、水声、鸟声、虫的窸窣声和风的过往声,种种声音分割开来,具有清晰之美,却缺少大成之象。自觉意识渐强、出世后再入世,蛙水鸟蝉,融为一体,再也无需分辨各种,自然之音在耳畔心中。

叶子农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灵魂中没有丝毫道德制高点或思维包袱的两袖清风。“不求死不求活“,没有《遥远的救世主中》那自知高明、以低调作为赎罪的姿态,也没有《背叛》里那处心积虑的阴谋和最后英雄主义化的遵循因果。叶子农不扶贫,也不复仇,不为了爱报答,也不为了爱妥协。静下来想一想,每一个在这幕中出现的人于叶子农都有所求,求他悟的能力、道的渠道、爱的呈现、智慧换取财富的可能和真理的存在与疯狂。叶子农呢?他不要,也不拒绝。实事求是,因果论与经验论的辨析,叶子农是最好的实践者。

他不像丁元英一样登庙堂求道,却在追求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参透了这一切。也许,当人以一件事为本身而非工具之时,见路不走便是唯一而又自然的选择。他不像背叛男主角一样在最初拒绝麻烦,抗拒爱最后不能自拔沉溺爱,他设计他参与他识穿阴谋他成全阴谋。因为他的底线在求是而非求生。故事的精彩之处便是叶子农此番棋逢对手。美国新闻人看到他的道,以政治国家搏斗,道走下神坛,叶子农维护道的精神却永远停在了一个让人惊叹的高度。

天幕中,没了一个绝决、聪慧、为了爱的占有挑战爱人生存逻辑的女性。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有条件无心智的追求者,和一个有洞察却几乎无交集的暗恋者,影星的追求和两者相处的模式自然而等距,她永远不懂他,他也不因为有人懂或奋力懂自己而爱上她,这样的自由让人肃然起敬。方迪无意中得知叶子农的”见路不走“,远远地懂他,关注他,最后在他的坟上迎风流泪,也只是一句默默狠狠的好喜欢你。读到最后,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俞飞鸿的形象,要是这部小说能够变成银幕之作,我希望是她扎一个马尾,走在纽约街头,晴朗,坚定。超越了感情,这样的情感让人觉得我们可以是高级的动物,流泪,犯错,也是高级动物。

从《背叛》《遥远的救世主》到《天幕红尘》,守道法却不守法,看似吊诡,却也似乎正当,作者没有为良好的终极目的过多辩护,所以最后都将主人公推向死亡或孤家寡人的隔绝。到了天幕中,豆豆更懂爱了。实事求是的道法如来如此浪漫又高深,犹如那消散在柏林风中的薄雾。

《天幕红尘》读后感

朋友送了我一本小说《天幕红尘》,本来我以为我们只是单纯的吃喝胡侃的朋友,没想到这年头还有赠书的朋友。

《天幕红尘》是豆豆写的,我看过之前改编她小说的电视剧《背叛》,许晴和巍子演的,相当好看,当时还写了读后感,不出意外的话,《天幕红尘》这本书一定可看。

赖了半个月,到4月26日才动手翻书。书很好看,但我看书的进度却很慢,到5月27日才全部看完,如果是在我年轻的时候,预计5天左右能够看完。

我知道,并不是我老到眼花手颤,而是手机成瘾,翻书很难了。

手机成瘾的原因

一、获取信息更便捷。联网的手机,可以非常便捷地获取各类信息,只要打几个字或者发个语音,相关信息立马搜出,有的软件还具有听歌识曲、看图辨物功能。书拿在手上,就只能看书里的内容,没有跳出书本的可能。

二、内容形式更丰富。联网的手机,可以获取海量内容,只要是你想到的或者是有线索的,几乎都可以通过联网手机找到,可以通过文字、图片、动图、视频、直播、互动交流等形式获取信息。书则以文字为主,最多辅以图片,更没有实时互动交流。

三、精准推送更精彩。手机里的每一个app(手机小程序)背后,都有一家或多家公司支撑,这些公司高薪聘请了一堆专业人士,他们的首要任务就是研究出让你如何更长时间的使用他们的app,比如我常用的抖音,每划走一个视频,接下来的视频还是我喜欢看的,常用的微信公众号,各类文章精彩不断。躺在床上看手机,迟迟舍不得睡。

四、多种功能满足生产生活。手机除了能打电话、发信息、视频聊天,还可以当手电筒、遥控器,可以办公写文章、做报表,可以购物、点餐,可以学习做菜、健身,可以做非常多的事。

优势即劣势

手机的优势也是它的劣势,正是因为手机获取信息更便捷、内容更丰富精彩、更能满足我当下的需求,我们更容易手机成瘾。

我们利用手机在碎片化时间完成各项事情,注意力也会不自觉地碎片化,以至于在口味不变、尚未老去的时候,连同一个作者的开篇即吸引我的好书,都难以集中精力短时间看完。

但我是要面子的人,我不想给朋友留下了不尊重对方、不爱读书、注意力无法集中、网瘾中年的印象,而我实际上有上述部分毛病,当发现自己有不良习惯后当然要改。

而看纸质书,就是利用纸质书籍获取信息不易跳转、形式单一、没有其他功能的劣势,再加上得到朋友赠书的压力,去抗争网瘾,去恢复注意力,恢复深度思考的习惯,增加精神世界的自控力。

同时,在好的作品中汲取精神养分。常看书、看好书,如同每天好好吃饭睡觉一样,能保持健康积极的精神世界。

具有思辨精神的作品

2002年看电视剧《背叛》,当时的评价是:“高智商、强对抗、快节奏、国际大背景。片中哲理频频闪现,高智商操作,大风险运作,悲剧的高潮,造化弄人,奇迹的出现,阴谋的成功与失败,小女人的思维,真实的命运和现实,各方面的专家式描写,动人的场景,唯美的画面,片子拍的几乎每一处都是那么的好。”

2022年看小说《天幕红尘》,开篇就很吸引我,从苏联解体导致一个中国人生意失败后在莫斯科自杀讲起,留下一堆债给老婆,老婆找到了当年给她老公送了四个大字“见路不走”的叶子农,叶子农完全可以不搭理的情况下,思索了半天,决定帮助朋友老婆在债务到期前解决这个问题,通过实施一个风险颇多需要周密计划精心操作但不违法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的商业计划来筹钱。之后犹如多米诺骨牌引发出的一系列故事,还有迷一般的“见路不走”褪去层层迷雾,用叶子农与各债主间的哲理指导突破瓶颈的破局故事展现在读者面前。

可以说,小说对国内外情况、各职业的诸多细节展现了作者的阅历视野是全球化、专业化的,情节设计相当精巧,而最重要的思辨精神是更值得我们一探究竟的,大到看待诸国制度,小到一碗面条,用辩证的、运动的、全面的眼光看问题,而不是用极端的、静止的、片面的眼观看问题,去寻求事物的本质规律并且践行,而不被表象所迷惑继而埋怨彷徨甚至走错方向。

朋友之道

有朋友一起探究美食、一起健身塑型,当然是件快事,这是以兴趣为基点的朋友。

但如果朋友间能深入到以实事求是的哲学思想去看待、分析问题,在不以争输赢而以探实相的讨论中,去充实完善自己对事物的认知,并且相互长期影响,将长期有益于构建健康、积极的精神世界,这才是朋友长久之道。

其实,送书也是件比较冒险的事。对于收书的人来讲,这是他不愿承受的压力,因为压根就没有阅读的习惯,甚至会觉得对方是不是在显摆书读得多而嘲笑自己不读书。对送书的人来讲,对方没有阅读习惯,那就只能停留在没有阅读习惯的精神交流层面,大家都尴尬。

之前婚后一段时间,我的爱人买了些书,比如“一枚糖果”写的神鬼类小说,“安妮宝贝”写的情感类小说,尽管这是给女性的读物,但这些书我都看了一遍。

目的是方便与爱人进行精神交流,同时我了解到更多的思维模式(女性角度)、风土人情、人生阅历,以及徜徉在无限精神世界中的快乐。

如今在读书习惯渐失、手机成瘾、舍不得睡的时候,有幸有朋友送好书助力。

5月28日开始,我在看美国学者贾雷德·戴蒙德在1997年出版的《枪炮、病菌与钢铁》,待我看完此书,如觉得书有益则赠朋友。

来而不往非礼也,让朋友也感受下被赠书的压力图片。

《天幕红尘》读后感

用了三天的时间读完了豆豆所写的《天幕红尘》这本书,这是朋友推荐的一本书,之前看过豆豆的另一本小说《天道》,同名电视剧《遥远的救世主》,两本小说都对文化属性,人性有很深刻的思考。在《天道》里边,主人公对“神及道,道法自然,如来”有很多的论述,故事的展开也是围绕主人公的理解展开的。而这部《天幕红尘》延续了这一思路,提出了“见路不走”的理念,也就是实事求是的具体实践,作者借人物之口,阐述了见路不走的具体思路,并通过人物的事件经历来阐述作者的思考。

小说的开头就明示:见路不走,是要见,见性,见智,着相,着礼,品鉴有别,亲密有度,这是个没有道法的红尘,而且有时还要你滚一下,这是个没有方向的名利场,有时会绞一些你的肉。这就是你头上的天幕。天有道,则无常道,事于道,则天有道看与事则无常,无常则明,明则通,则世事洞明。世事洞明则世事可治愈,渐达佳境。

罗家明践行“见路不走“而自杀于莫斯科。罗家明的莫斯科投资失败自杀,不是见路不走,而是事于道,又走了一条见路不走的路,见路不走就是实事求是,不住一法,也可以理解成不拘经验教条,罗家明栽跟头是呈因果存在的,谁具备了那种条件谁都离栽跟头不远了。条件的可能,条件的可能是什么:就是实事求是,“想”管不管用?想只管想的用,每个条件只管它这个条件的用,不管别的用,如果你面对的不是正确,你跑一辈子也没有用,老天爷不会因为众生心诚就把有志者都成全了,条件的可能是啥,就是让你想可想之想,能可能之能,你想了条件不可能的,一分钱也是贪心,只要是条件可能的,多少都是正常。实事求是是个很大的概念,很原则,很宽泛,只是你听过了,不觉得它神道了,不觉得它神道并不表示你就真懂了,更不表示你就能操作了,就像很多人说实事求是的时候,其实实事求是是根本不关他的事,他那样说只是想表示他是明白人。见路不走是“见路非路,即见因果”的意思,跟“见相非相,即见如来”是一个道理。见路不走是实事求是的执行和具体,更具提示性,更容易理解和操作。啥叫路?成功者的经验、方法叫路。路管不管用?管用,不管用早就没人走了,它管借鉴、模仿、参照的用,但是我们说它有漏,不究竟,因为成功者的经验是他那个条件的可能,你不可能完全复制他的条件,完全复制了,也就不是你的人生了。见路不走就是提示你,不要拘于经验、教条、要走因果,只有因果是究竟的,是无漏的。是人就会有错,但你至少有了这种意识,比起唯经验唯教条就少出点错。啥叫命运呢?除了不可抗拒的外力外,剩下的不就是多出点错与少出点错的区别嘛。

如来是啥?这得从因果律说起,什么条件产生什么结果,这就是规律,这个规律是怎么来的呢?不知道,因为说出来就已经错了,有来必有去嘛,而因果律无所从来,也无所从去,人们就用如来这个词来表述这种性质。“见相非相,即见如来“的意思通俗点说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的如来当真相讲,往大里说就是了悟得到的意思,迷信和科学都用得道这个词,是迷信还是科学就看你的甄别能力了。

见路不走不是让你跟别人不一样,也不是让你跟别人不一样的,它不以一样不一样为判断,它是让你立足自身的条件,以自身的条件可能为判断。一个人如果要做高人,甭管啥道理先别妨碍他做高人再说,这时候甭管啥道理都会被歧读,只要你还有一颗做高人的心,你就会这样,由不得你自己。这时候见路不走就不再是实事求是了,而是我要跟你不一样,我得是高人、高招,这就背离了条件的可能性。他就会放大了他愿意放大的,缩小了他愿意缩小的,他载跟头就是必然。

如何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个例子:手擀面比机器面好吃,这算不算路呢?但随便找个人做的手擀面并不一定有机器好吃,但不能说他的手就不是手了,说手擀面比机器面好吃,是由经验归纳出的教条,不为错,也很管用,用来判断面条很方便。但我们说他有漏,实相是什么呢,是软硬度,是薄厚宽窄,是给面团做功的方式和方向,是面的结构等等。总之只要你满足了好吃的面条所要求的那些条件,不管你是用机器的方式还是人工的方式,它都出那个结果,这取决于你需要那种方式,如果你是大规模的连锁店,机器方式的产量、成本和质量的稳定性就有优势。如果你的思维被束缚在手擀面比机器面好吃的教条里,你这个好吃的面条要想实现大的市场系数就很困难。

见路不走就是你不能跟着经验、教条瞎跑,也不能跟着形式走,只看因果、本质,只按它的条件可能去说,至于跟别人一样不一样的不用去考虑。也许是一样大,也许是不一样的。人最愿意走捷径的,比如谁谁的成功之路,他以为别人成功了,他照搬过来也会成功,那就危险了。唯经验唯教条,这东西害人。

《一粒红尘》读后感

同样的人物性格也发生在《一粒红尘》里,女主叶昭觉在收到妈妈的汇款时,生气地打电话过去质问,“你给我打钱干什么,我没钱不会自己挣吗?”在改编的电视剧里,编剧保留了这个细节,让独木舟颇为感动,因为她心目中的叶昭觉,她心疼的女孩子,就是这种脆弱又自尊的样子。

独木舟把自身旺盛的文学创作欲望归结为:孤独。这种孤独不仅在人际中,还是心理上的,那么多人不理解你,不明白你一个小孩子为什么会这么容易伤春悲秋。

17岁,写一篇短篇小说时,未经世事的独木舟就把笔触放在职场男女身上。她臆想中类似亦舒小说中的成熟男女应该如何相遇,如何相爱……尽管现在拿来看,当时搭地所谓情感线完全不符合生活现实,但却真实反应了她当时的心理诉求“对成人世界有着很强烈的向往,认为很多事情长大了就迎刃而解了。”

所谓文字上的转变,其实一直在发生,除了第一部长篇小说《深海里的星星》外,独木舟之后的作品,无论是结构的搭建还是叙事手法运用上都不像出自同一位作家之手,色调也明亮了很多。到《一粒红尘》时,更直接跳出校园视野的局限,直接写到大学生初涉社会,如何处理面对世俗情感。

虽然女主叶昭觉和她塑造过的众多女性形象一样,出身草根、性格倔强,但不同的是她们面对爱情、面对自我的态度。之前独木舟笔下的女孩子,对待爱情浓烈、奋不顾身,她们自尊但不知自爱,经常会做出一些伤害自己的事情;而叶昭觉即便是作为滚滚红尘的一粒尘埃,但不甘平庸,知道如何去寻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对待感情也更知道克制、适当的道理。

而在人生态度上的转变,则是因为一场重病,秋天,独木舟身体出了些状况,需要手术。

知道体检结果后,她瞒着家人,拒绝朋友看护,一个人等待手术通知。手术的前一晚,她跑到离家最近的屈臣氏买纸巾、暖宝宝、住院要穿的拖鞋和脸盆……正往店里赶得时候,却被人拦下来――“办健身卡,想了解一下吗?”

这个细节突然让她想起了严歌苓曾经写过一篇文章,一个人的母亲去世了,她坐火车回去奔丧,在途中,对面的人打开一个瓶子,拿出肉骨头来啃。

她心想“我没有妈妈了,可是这个人还在吃肉骨头。”

独木舟一瞬间和这个人产生了共情“我就要动手术了,可这个人什么都不知道,他还在向我推销他的健身卡”。

从那一刻,她开始明白自我的命运、感伤是不足以为外人道的,因为对于这个喧嚣的世界来说,个体的悲欢生死终究比尘埃还要渺小。

独木舟说,最初写作的时候,特别迷恋那种喃喃自语的情绪和修辞的狂欢,但现在越发明白节制的重要性,“美好,但空洞没有内容的东西是不长久的”。因此,她喜欢严歌苓、喜欢刘震云、喜欢毛姆……喜爱这些尖刻却不缺乏幽默感的作家前辈,也愿意同他们一样,把写作当做宗教,继续地在这条路上朝圣下去。

也许是经历了生死,独木舟总能举重若轻的方式化解人的当下之惑,我向她倾诉“感觉自己采访中缺乏技巧,不太会夸人”,她说“正好我也不喜欢老听好话”。

虽然独木舟自诩刻薄,但即便如我,只和她接触两个小时中,也能感觉到她身上的那股温暖和圆融。

然而,当你再次深入,试图跟她探讨一些关于写作等严肃课题时,她又透露出自己一以贯之的倔强面孔,“出版业是不景气啊,但景气的时候,也不多你一个人的坚持是吧。大环境好的时候做,没什么了不起,只有不好的时候,你仍然坚持,这才不容易,这才可贵。”

《一粒红尘》读后感

1、我们风尘仆仆又各自翻越多少山川河流,当我们的人生再度重合交集,却已然对生命有了完全不同的诉求。我越来越认清自己,与此同时,却也越来越看不清你。

3、如果说爱情是一次朝圣,那么我们都是其间一拜三叩的苦行僧。

4、在不知不觉之中,在我懵懵懂懂尚未察觉之际,有些什么东西真的变了,不管我愿不愿意正视,我都必须要坦率地承认,真的变了。它不是一朝一夕之间发生的变化,而像是滴水穿石,那些我说不清楚的东西,像缓慢却不间断的水滴,在我一直以为坚实的爱情上慢慢地凿穿了一个洞。

5、对邵清羽那样的女生来说,最惨的状况,是把男友捉奸在床,而对我来说,是在相当漫长的时光里,扎根于贫瘠的土壤里仰望着物质天堂。

6、时间在乔楚的公寓里仿佛失去了流动性,小小的房间里充斥荒原的寂寥。

7、世界上所有的富家女都是害人精。

8、自怜容易泄气,我没有脆弱的资格。

柔和的光线从车窗投射进来,我张开手掌,让它安静的落在掌心里。

9、红尘不是用来杀进的,后来我们才想通这一点。

它不偏不倚,浩瀚如海,但属于你的那条路,细而窄地铺设在水平面以下。

你颤颤巍巍,胆战心惊,你只是奢望自己是独木舟,顺水而行,随波逐流,把自己交给命运。

我们知道这些的时候,其实我们知道的事情已经很多了。

10、屋子里并不乏奢华的摆件,以我这样的穷人眼界也能认得出一两样东西的来历,但妙就妙在她并不是一味的堆砌,而是在不经意的细节处稍作修饰,这些看似随意的点缀恰恰提升了整间屋子的气质,起到了点睛的作用。

11、但我坚持下来了——这个世界上,所有伟大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优点,那就是坚持!

12、你要肉加馍还是要爱情?

13、“我们不匹配。”

“匹配是什么意思?”

“就是用安卓数据线无法给苹果手机充电的意思。”

14、我抑起头来看着天空,严重的雾霾导致能见度几乎为零,我看不见其他任何东西,只看得见孤零零的太阳挂在空中,颜色那样浅那样淡,就像假的一样。

15、万物之上是否真的有神灵存在?

如果有的话,他真应该睁大眼睛好好看着这个千疮百孔的人间,看看这些小人物的悲喜。

16、仇人相见,分外眼红,顷刻之间,她仿佛超级赛亚人附体,一个箭步就冲了过去,她狰狞的面孔,敏捷的身手,都让我想起了曾经在纪录片里看到的饿虎扑食的场景。

17、逃避和抱怨是没有任何益处的,唯有振作起来全力以赴地去解决问题才是上策。

18、从我坐的地方看过去,车厢里已经腾不出一点空余了,可是大家就是有办法挤出一点地方,再挤出一点地方,每个人脸上都混合着不耐烦、焦灼、嫌弃,每张脸都是对世界的控诉。

19、每次搬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放弃一些东西,丢掉一些东西,或者在无意遗失中一些东西。我落泪的原因不在于这些琐碎的物件值多少钱,而在于它们是某些记忆的线索。

20、要在很久之后我才懂,当晚乔楚那种冷静,其实是一种故作镇定地克制,是她有意营造出来迷惑旁人的假象,甚至可以说是山雨欲来之前的沉闷和压抑。

21、寂寞叫人无所适从,唯有夜行的车轮飞速碾压路面的声音能够证明我没有失聪。

22、我当然知道那种东西是什么,来自童年的缺乏,一种与实际年龄毫不相符的愁苦、坚硬、漠然,那不是一个正常少女应该有的样子。

就是那个叶绍觉,她让我心里顽强的生存下来,这么多年都不肯离开。

她逼我咬牙切齿地活在这个世界上,用一种穷凶极恶的姿态来苟责自己,也苟责身边的其他人。

她从不允许我软弱,认为软弱是一种耻辱,她认定了要做成的事情,觉不容许我失败。她用衣衫褴褛的面目时刻提醒我,你必须努力,豁出性命地努力才有可能让你获得那些别人天生就已经拥有的东西。

她手中紧握着一把荆棘,每当我稍稍想要松懈一下的时候,便会对准我贫瘠的背部狠狠地抽下去,每一次,从不迟疑。她主宰我。

24、他与我的犹豫和迟疑对峙我听见他在说我卑微,我贫贱,做我都接受了,所以我努力改善我的生活,努力从泥潭里爬出来——当我付出了这样多的努力,当我终于看到了一点光亮,生活逐渐步入正轨的时候——为什么——为什么我要去赌那一次可能把我拉回到贫贱的机会?”

25、记得值班的那些凌晨,我经常捧一杯浓茶,站在窗口眼睁睁的看着黑夜的颜色慢慢地由浓转淡,明晃晃的太阳升空之后,人声嘈杂,生活又恢复成井然有序的模样,而我身后通宵未关的电脑屏幕上依然闪着幽蓝的光。

26、而我的脑海中,却是千军万马呼啸而过,继而是惊涛骇浪拍岸而来,犹如海啸一般吞噬着天地万物。

27、就像是小时候练完书法,把毛笔放进水里洗的那一瞬间,笔尖刚刚触碰到水面,黑色的墨汁便一圈一圈地荡漾开来,由浓转淡却绵绵不绝。

28、有谁能明白上课后我躲在桌子下数钱的心情?放眼古今中外,只有葛朗台懂我。

29、余生里的每一天,短信里的每一个字,都会成为深深扎在心脏里的小刺,永远不会遗忘,也不会消失。

30、他是如此美好,我只有在看见他的时候,才会相信苦难的人生中还有美好。

31、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活的像一个战士,而生活像是一个遍地残骸的战场,我刚才在这里劫后余生,又得马不停蹄地赶去那里冲锋陷阵。

32、这双手虽小,却是我一生中最牢固的依靠。

33、这是一个穷人没有资格休息的时代。

35、照片里的乔楚穿着一条希腊式的长裙,面无表情地置身于一片荒野,大风吹乱了她披散的长发,一只眼睛被掩藏在头发的后面,另一只露出来的眼睛深邃,瞳孔里似乎藏匿着无限的痛楚,很美,很哀怨。

36、有一个很模糊很模糊的东西在我混浊的脑海中渐渐成形,我尚未能够清晰地捕捉住它,便已经感觉到了一种恐惧,前所未有的寒意让我感觉犹如冰天雪地里肉身临街。

37、我不知道她用了多大的勇气,或者说是害怕到了什么程度,才会说出这么卑微的话来,我听得都想哭了。

38、事已至此,我黔驴技穷,唯一还能用的,只有真心。

39、有什么是比做一个穷人个可悲的吗?让我告诉你,有,那就是做一个玻璃心的穷人。

40、如今城池瓦解,盟友离她而去,她只能独自面对这一堆废墟,一砖一瓦再砌生活。

42、曾在青草地里被蛇咬过的人,在伤痛愈合之后,也许还能够有勇气再接近那块草地。但一个仅仅只是旁观了这一切的人,却将终生绕着那一处走,因为他弄不清楚,危险的疆界在哪里。

43、有些人的分手是今晚原本想吃的那道菜售罄了,有些人的分手,是失去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东西。

44、红是世界的,尘是自己的,没有阳光的季节,连影子都看不见。

45、正对着窗口,有一棵年份久远的梧桐树,叶子都黄了,秋风一刮,窗外的整个世界都弥漫着一股萧瑟和肃杀,我的心里也缭绕着百转千回的叹息。

46、会被忘记和忽略的,只能说明并不重要。

47、等我们从小孩长成大人了,青春一词都成了明日黄花时,我们才发现那些故事真的不过只是故事罢了。真正的命运是一条湍急的河流,人在其中,不过是随波逐流的渺小石子。你以为不会离散的那些,终究还是离散,你以为能够紧握在手中的那些,原来只是过眼云烟。

48、胜负已分,没有人再说话了,没有人再叫嚷着要讨个公道了,陈姐之前的威风已经全然不见,此时,她形同丧家之犬,仿佛被抽走了脊梁骨,一瞬间苍老了十几岁。

49、我曾经对这段感情有多笃定,而今对人生就有多灰心。

50、有的时候生活能成全一段爱情,有的时候生活能逼疯一段爱情。

有的时候青春能成就我们的理想,有的时候青春只是黑暗的坟墓,理想至此剧终。

从此人生漫长,得到的尚未得到,失去的就此失去。

《滚滚红尘》读后感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题记。

一阵微风,将我从那个年代带出,我虔诚的合上书本,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红”,正如韶华一样,红的惹人愤懑,红的惹人心疼......我不忍好奇观看了电影,林青霞、张曼玉、秦汉将韶华、月凤与能才演的活灵活现......

心中想道:我以为韶华会老会死,可是没想到她会死到另一个**的时代,他把生命换给了国,可在最伤心的时候,她只有自己,也许,唯一的安慰,就是整个民族陪她一起受难。

“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生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本应属于你的心,它依然护紧我胸口,为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云覆雨手。”

爱情是一条主线,而另外一条主线就是友情。月凤与韶华从刚见面时的疯狂,再到后来的谈笑,一字一句一言一行中都表现出两人的浓厚友情。令我记忆犹新的是当月凤对自己的新发型不满时,韶华竟用电熨斗去烫直月凤的头发,这一段滑稽又不失风趣,读书时只能凭空想象但当我看到电影时张曼玉与林青霞演技让我对那一段更加难忘,这两个女人还只是姑娘,她们在一起嬉笑,打闹,一起疯狂!可是就是这样,月凤在得知能才的身份后,毅然离开,而当能才不得已离开韶华后,她又一次出现抱住韶华说:“他走了,我来了。”这一段深深感动了我。有一种友情叫做韶华与月凤......

最后的最后,韶华年华老去,这个半生思念的女人,已随风而逝。而韶华的书中玉兰将自己的孩子取名为月凤,她说:“生下娃娃的那一夜,月亮白白的,照着孩子,好像月娘娘送来的凤凰一样。”这一幕感动无数人,纪念了月凤,善良纯真永远回不来的月凤。

“来易来去又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于是不愿走的你,要告别已不见的我,至少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跟随我俩的传说。”

一粒红尘读后感

很多人都会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人的一生该如何渡过?而一个人的出身是否真的会影响。身处高位是否一定能获得所有如意,身处低洼是否就注定一无所获。手拥富贵是否一定幸福安乐,贫穷是否意味着永无出路?我从剧集,《一粒红尘》里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中找到了答案。

个性开朗、坚强努力的叶昭觉,受“尘世”珠宝总经理兼首席设计师齐唐的赏识,凭借着自己的设计天赋终成为了一名受人认可的珠宝设计师。“变脸”女律师乔楚以其善良获得了众人的友谊,也收获了一份爱情,纵被嫉妒与猜疑蒙蔽了双眼,但醒悟不算太迟。性格直爽的富家女邵清羽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姑娘,似乎拥有着人们所羡慕的一切,但她却并不快乐,知心的朋友也屈指可数。经历了感情、家庭的变故,他似乎归于平静,获得了真正的幸福。同样享有令人惊羡的家庭与宠爱的林微微却在身份卑微但自强不息的叶昭觉面前失去了所有的光华。四个都市中的女人,四种不一样的境遇,倒影了我们类似的.人生。面对坎坷,我们需要活如叶昭觉;看着手中的权利与财富,我们如清羽、微微最后释然一般,学会感恩,学会品味平淡的幸福。

言曰:人生如戏。生活中确实如此但不同的是戏可以重来,人生难以倒带。所以如今的我们便企图借鉴别人的人生,看看如何才是最正确的道路。有人说,中学是一个人一生的第一个转折点。人的一生被赋予了三次回首的机会,高中—大学—暮年。高中时候的我们被给予选择走向何方的机会,大学的我们将会被给予成为何人的机会,而当一切如流水东去,如秋叶化为春泥,我们又被给予了如何离去的机会或流传千古或遗臭百年。大多数的我们身上都有叶昭觉得影子,但往往我们缺少叶昭觉得灵魂——执着。一群平凡的人都在拼博,但却少有成功,只能甘于平淡,究其因,他们往往缺少执着。只有执着才是通往成功的钥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在一个农民的家庭。由于家里很穷,他没机会上学。他回忆说:“我一生中进学校的时候,加在一起总共不到一年。”但林肯对于学习是执着的,一有机会就向别人请教。

长大后,林肯离开家乡独自一人外出谋生。他诚实、好学、谦虚,每到一处,都受到周围人的喜爱。后来在他25岁时他当选为伊利诺斯州议员,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1836年,他又通过考试当上了律师。最后更是成为了影响者世界的一代美国总统!

一粒红尘,无限可能。纵然是沧海一粟,飘渺于红尘,但凭着足够执着,定能创造无限可能!

《滚滚红尘》读后感

《滚滚红尘》的歌曲为许多人所熟知,而同名电影本身却并不特别出名。至于剧本,也许只有耐心读完的人才能品味出其中的味道。

女主人公韶华因与小健恋爱,被其父禁足。他在房中闭关写书,连载后获得了男主角章能才的注意,章能才拜访了韶华后,两人相恋。后来,韶华、章能才与月风三人出门,遇日军搜查,章能才的汉奸身份被发现。抗战胜利,韶华因与章能才的纠葛被邻人殴打。月风投身革命运动被杀。解放南京后,章能才试图带韶华去台,韶华却在登船前拒绝了,一向倾慕她的余老板也放弃船票,留在大陆。最终,韶华死于。

有人说,此剧的原型是张爱玲与胡兰成的爱情故事。但最值得深思的,是在那个年代,知识分子的迷惘,以及个人抉择与历史洪流间没有悬念的斗争。

论迷惘,章能才最具代表性。他受过良好教育,温文尔雅,细腻周到。然而他身为汪伪文化部长,实在是众矢之的、民族罪人。但他自己对韶华的告白却发人深思:“我只是个要口饭吃的人。”作为一个有相当地位和良好知识水平的人,他不可能不知道“民族大义”、“民族气节”,但他同样明白日军的威力和手段。他无论选择什么,都将带来灾难——无非是来自何方、何时发生的问题。他选择了失节,不然就得没命。众人咒骂他的行为,但人们并不知道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与官员所受到的来自日军压力不是普通人可比的。但失节事大,章能才自始至终从良心上都未给自己找到开脱理由。表面上投诚了,实际上,那七年,他始终浑浑噩噩,他之所以热爱韶华,一定程度上是服一剂安定,让自己远离政治的丑恶与自己的虚伪。

韶华的情感是迷惘的。也许第一个小健只是她年少气盛时的情人,那么章能才便是在精神与肉体上都为她所热爱的足以终身相随的人。但她无法调和汉奸与情人的关系,她因此陷入彷徨。余老板终究与她不在一个频道上,灵魂之间的火花终究只属于章能才。

而这一切迷惘,根本来自于个人抉择与历史选择的冲突。章能才选择活命——无可厚非啊,不然四万万同胞都得自尽吗?韶华选择精神充实——只有章能才可以满足她。月风选择跟随“先进”,余老板跟随内心。这一系列在和平年代听来不算太坏的决定,终于在那个的故事里让他们付出了惨痛代价。因为历史的洪流缺乏怜悯,转动的历史齿轮由每一个人构成,但它却会碾碎许多无辜的个体。而个人无法在知道结果前,保证抉择正确。红尘万丈,人的悲剧性在于,在某些特殊历史时期,跟随公理、常理走,依然会成为历史的祭品,并且永远湮没于岁月之中。

一粒红尘读后感

今天下午天气闷热阴沉。我坐在店里的小沙发上,手边放着一杯开水和几多零食,终于翻开了一粒红尘。

张嘉佳的序让我开始思考我会不会为了食物放弃爱情,然后我沮丧的发现,我没有爱情--。这是一个让我比较难以启齿的事情。

然后,我看见了叶昭觉,她的人生。

有些东西我觉得我真的能感同身受,今天我爸爸和我师傅说起我弟弟的教育问题,他说我真不懂现在的小孩为何有如此好的条件却不能够好好的读书好好的生活,一定要把自己弄成特立独行的妖怪(这是我自己的总结,大致意思就是这个)我师傅说,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苦日子是怎么过来的。我无比赞同这句话。所以当我看见叶昭觉那么努力的赚钱的时候我会觉得是感同身受,她说我第一爱的是钱,第二才是简晨州烨。我不知道一本好书的定义是什么,但我知道能让读者感同身受的书一定不会差。

从叶一直压抑自己,让简去追求梦想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们不会长久,因为越压抑爆发越厉害。

关于闺蜜的定义是什么呢?在这个防火防盗防闺蜜的年代里,好多人都开始玩男闺蜜了,所以女闺蜜都开始不值钱了,所以当邵清羽变成叶昭觉不认识了的样子的时候,我心里没有多少的感觉。也可能是因为我的的闺蜜都不会这样对我~哈~我有一个如同邵一样在学校就开始交往的闺蜜,还有一个如同乔楚那样,见面之前听到的都是关于她的不好,她也一直听到关于我的不好,但见了几次面后就开始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友情。的确神奇。

但我不知道她和邵那算不算是闺蜜,至少,我不会如此对待我的闺蜜。很多人都说闺蜜之间会有羡慕什么的,我不否认,但不会嫉妒成这样。让我十分怀疑邵和叶之间其实根本就不是闺蜜。她们只是都缺少人关心和爱。

在开头,叶昭觉她说她如果有可能不想和如此尖酸刻薄的人有交集,但现实是必须和这样的人有所交集,并且,有可能你还需要仰仗与她。

她还说:我将来,绝对绝对不能变成她这种爱搬弄是非的女人。但在万丈红尘中,你就是那么渺小的一粒,如果生活再对你苛刻些,你就不能不变成这种女人,因为,生活,会帮你打磨你的棱角,气质,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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