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宣传活动方案范文(20篇)

时间:2023-11-18 20:18:51 作者:BW笔侠 人防宣传活动方案范文(20篇)

活动方案的制定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资源情况,力求做到合理高效。以下是一些创意十足的活动方案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老人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自4月下旬起,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及长态化的电信诈骗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按照全国部署会议和全省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同步推进,认真贯彻省市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通过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诈骗、电信诈骗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电信诈骗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电信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识别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了进一步推进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陈祥耀局长。

副组长:苏孙源副局长,施明金主任。

成员:办公室主任:郑友、市场规范管理股股长:于荣钱、登记审批股股长:郑玉婷、药品化妆品监管股股长:苏晓群、政策法规股长:吴光铮、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场规范管理股,办公室主任:于荣钱。

打击养老诈骗方面。

(一)加强隐患排查。结合本部门实际,依照职责主动开展摸排,梳理养老诈骗领域发案情况及存在问题,切实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多维度对全县养老诈骗现状进行风险画像,找准问题,综合评估,把准方向,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

(二)明确整治重点。依法查处以“养老”名义进行的养老产品的广告宣传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加强违法广告的巡查监管,重点整治“商品住房销售”、“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领域中的广告宣传;加强对“养老”名义进行的各种虚假广告和商业行为。加强监管巡查力度,把养老诈骗违法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还老年人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三)提高防范意识。打击养老诈骗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法制观念,提升反诈反骗防范意识,增强明辨是非能力。

(一)加强市场主体监管。一是规范管理网络交易经营行为,提高网络经营主体的“亮标亮照”率。二是加强违法广告的巡查监控。坚持传统监管方式与信息化监管手段相结合,线上线下落实广告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网络违法广告。三是严查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对辖区内互联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平台、网络工作室等的摸底排查,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四是对辖区内的互联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平台、网络工作室等进行全面摸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至公安机关,并配合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打击取缔非法活动。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经营方式、经营形式等入手,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市场主体,及时进行清理,确保市场主体资格合法化。同时,要对新增互联网、投资理财平台(含投资、理财、投资管理、咨询等)、网络工作室等类型市场主体,加强后续监管。

(二)加强敏感领域监管。加大对手机、电脑、印刷、快递等市场敏感领域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及违法违规经营场所,特别是对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黑卡”、“伪基站”、无线电通讯设备等作案工具的,对经营者予以重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加强反诈知识宣传。鼓励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同参与、抵制各类网络电信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反诈防骗宣传,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搜索并点击关注“国家反诈中心”,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多渠道开展防范宣传。提醒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在思想上戒除贪念,不随意相信陌生人“忽悠”,避免掉入诈骗陷阱。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通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提升工作实效;要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对可疑公司、工作室开展定期现场检查,检查其工作平台及业务开展情况,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要配合公安机关保存相关证据,并支持公安机关做好后续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履职,优化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监管频次,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开展打击治理工作。

活动宣传方案

今年4月22日是第37个世界地球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省、市、县政府《关于落实全民环境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为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呼吁全社会都来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依照哈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4.22”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全民环境指导委员会决定在4月22日世界地球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意义深远的宣传教育活动。

防治水污染、保护母亲河。

1、邀请县主管领导和各部门领导参加“4.22”当天的宣传活动。

2、县领导发表纪念“4.22”世界地球日电视讲话和环保局向社会公众做出承诺。

3、为提高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增强民众的参与意识,在“4.22”宣传日期间设立中心宣传站2处。同时,散发宣传单,设立环保咨询台,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

4、“4.22”期间委员会将派出多个环保小组深入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学校,利用开展座谈会、报告会等宣传形式开展纪念活动。

5、组织全民环境教育和警示教育巡展活动。由县环保局牵头,各乡镇、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密切配合,组织宣传车在中心广场、机关、中心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图板巡展活动。

6、由县直各部门共青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小分队,联合倡导“保护母亲河、清理垃圾污物”活动。

7、由环保部门负责,在“4.22“活动前在县城内各中小学校、商业中心和各街道社区等显耀位置张帖宣传画及标语。

8、县环保部门与广播电视部门联合开展环境保护节目周活动,及时播放环境保护宣传实况。并播放“防治水污染”——“4.22”专题节目以及环保宣传口号字幕,进而强化宣传效果。

9、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县长环保目标责任状关于进一步强化各类从业人员、农民的全民环境教育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本辖区、部门的环境教育,农民受教育面达到50%,从业人员受教育面达到60%,中小学校环境教育开课率达到85%以上。9月份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将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全民环境教育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评出各类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对没有完成教育任务的部门,报请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10、在“4.22”期间,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县环保部门要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围绕“保护母亲河、保护饮用水源”开展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

1、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组织各项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2、活动结束后,县环保部门要认真总结宣教活动,形成书面材料,并同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照片等相关资料一并报送县全民环境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环保宣传口号》。

喝着上游水想着下游人。

为了子孙后代请节约每一滴水。

水是人类生存的源泉。

节约用水从清晨洗漱时开始。

一水多用可以减少家庭开支中水回用可以增加企业效益。

上一套循环用水设施节约一方水资源。

有水的时候生命也滋润没水的日子生命也难熬请珍惜水资源。

为了让松花江两岸的百姓喝上放心水请不要向江里排放污物。

节约用水可以从身边小事做起。

防治水污染要常抓不懈。

保护母亲河健康为子孙后代造福。

携手保护母亲河共建生态模范城。

羸弱的身躯再也经不起摧残保护母亲河势在必行。

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爱一滴水就是爱全世界。

保护水源时不我待。

污水达标排放再现碧波清流。

提倡合理用水重复用水节约水资源。

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水质安全。

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确保饮用水安全。

加强环境监管坚决遏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

老人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犯罪,切实提高广大老年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老年群体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增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养老诈骗的犯罪案件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的犯罪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一)揭露当前养老诈骗的犯罪分子的“套路”手法;

(二)群众识别常见养老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防范措施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等;

(四)群众举报养老诈骗的犯罪线索的方式等;

(五)街道依法治理办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迅速在辖区内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热潮。

(二)履职尽责,确保后续跟进。各社区利用音、视频播放、写真、横幅、展板、微信短信、led等形式,积极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各社区及街道各部门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本级的`养老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同时将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工作总结及时报送街道依法治理办。

(四)严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街道将严格逗硬考核,对工作落实积极、成效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活动宣传方案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主办单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川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一)活动的策划: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方案;。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20××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315纪念活动情况。

(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3.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活动开幕仪式拟邀请省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委等有关领导参加并讲话;。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二0一九年消费维权定点联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节目内容待定);。

9.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10.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开展相关工作.

人防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展示人民防空建设成就和风貌,将举办一系列活动,以下是豆花问答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人防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方案五篇,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健全人民防空领导机制,严格履行人民防空管理职责。

(一)区人民政府对全区人民防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民防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民防空工作的重大问题;将人民防空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作为考核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街镇场处是辖区人民防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把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建设目标、要求和措施。各街镇场处人部具体负责辖区人民防空工作。

(二)区人部对本区域人民防空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将人民防空工作列入议军会议,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并明确一名相应领导兼任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加强领导和业务指导。

(三)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防办)是全区人民防空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和大专院校要指定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人民防空工作。

二、加强人民防空指挥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应急组织指挥能力。

(一)人民防空指挥所是区人民政府在重大灾害发生时组织指挥的重要场所,要不断完善升级通信网络,并创造条件建立机动指挥平台和预备指挥所,严格依照《军事设施保护法》的规定管理。

(二)加快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建设。我区是中心城区在突发重大灾害和战时的主要疏散地之一,担负着数十万人的疏散任务。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把疏散基地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要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公园、学校、体育场(馆),人民防空工程等,有计划地建设应对突发重大灾害和战时临时安置、疏散人员的场所。要加强疏散基地的交通、通信、供电、供水工程和医疗网点建设。

(三)加强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严格执行人民防空指挥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广播电视、交通、气象等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负责为人民防空指挥信息系统建设提供网络、管线、信道、频谱、数据、空情信号和交通、气象、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一)严格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和管理。要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并在详细规划中落实。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要充分考虑人民防空需求,兼顾人民防空功能。开发区、保税区、工业园区、住宅小区等要依法规划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和监督,由区发改委、区国土局(规划局)、区建设局和区人防办等部门共同实施。区人防办负责地下室建设和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加强防空地下室建设。城镇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条件限制无法修建的要按规定标准缴纳易地建设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批准免建、少建防空地下室和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区人防办负责防空地下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质量认可。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认可的,规划部门不得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开工,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售房许可证和房产证。防空地下室必须使用国家定点企业生产的防护专用设施设备,并在建设施工时按规定安装到位。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向建设部门进行竣工备案时,应出具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证明。

(三)营造和优化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投资环境。人民防空工程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融资方式多样化。单建式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享受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性项目优惠政策,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使用税。坚持“谁投资、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并享受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水电增容、用电、用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加大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管理力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严格设计审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管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监理实行资质认证,防护设备产品和安装质量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检测。防空地下室质量不合格的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拒绝补救或确定无法补救的,应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处于良好状态。

四、积极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完善人民防空防灾应急功能。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人防向民防发展,逐步与国际民防接轨的要求,积极推进人民防空向防空防灾一体化转变。区人防办作为政府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成员单位,承担相应职责任务,要充分利用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工程和群众防空组织等资源,为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救援指挥提供相关支持。要按照防空防灾职能要求,加强指挥和保障手段建设,提高履行民防职能能力。

五、认真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提高防空防灾抗毁能力。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人民防空等主管部门和重要经济目标主管部门监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具体落实的原则,加强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凡涉及人民防空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批、核准或备案前,要征求人民防空部门意见。区发展改革部门要确定相应机构担负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职能。区人民防空、发展改革等部门和重要经济目标主管部门要加强重要经济目标落实防护要求的监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要落实防护建设计划,加强防护等手段建设,组建救援队伍,加强防护训练,适时开展防护演练,确保防护落实。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制订目标防护方案和应急救援方案,报区人部和区人防办备案。

六、依法落实人民防空建设经费,严格国有资产管理。

(一)加大财政对人民防空建设的投入力度。区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列支人民防空经费,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适当增长,确保人民防空建设需要。

(二)区人防办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足额征收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人民防空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调控、截留和挪用。如需使用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需按规定报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征收、使用的监督检查。

七、加强人民防空法制建设,深化社会性人民防空教育。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人民防空执法力度。建立人民防空工作问责制。对不履行人民防空义务和妨碍人民防空建设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在人民防空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二)加强人民防空教育。将人民防空教育纳入国防教育体系,纳入公共安全教育内容,纳入行政学校和大、中、小学校教育内容,纳入社区创建规划。区人防办要积极承担防灾和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新闻媒体要做好人民防空教育工作,为人民防空营造良好氛围。

一、目标任务。

人防宣传教育要紧扣防空防灾两大主题,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防特色,体现时代要求,引导全民参与,突出宣传实效,坚持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开动脑筋,持续用力,不断创新,努力开创人防宣传教育新局面,进一步增强公民国防观念、战备观念和人防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战时空袭和平时灾害事故造成的伤害。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大力宣传省、市、县有关人防的政策和对人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宣传人防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

(三)大力宣传人防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新经验和先进典型事迹。

(四)大力宣传防空防灾、防核防化、公共安全等知识,充分展示人防建设在战时应战、急时应急、平时服务的重要作用。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精心谋划,安排部署(20--年1月25日---8月31日)。

按照全省人防宣传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对人防宣传教育活动进行研究谋划,安排部署,宣传发动,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具体措施;编印宣传资料,与有关单位衔接,沟通协调,检修警报设施和用电线路,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整体推进(20--年9月1日---20--年11月30日)。

利用全民国防教育日、防空警报试鸣日等有利时机,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针对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和宣传方法,并分类组织实施,全面展开,整体推进。一是进学校,面向青少年。人防教育与国防教育相结合,从本学期开始,人防教育纳入城区中学。

教学。

计划,做到教师、教案、教材、课时、课件、考核和器材七落实,通过学科渗透、知识讲座、技能训练、知识竞赛、防空防灾演练等形式,陶冶学生情操,熟练防护技能;同时将人防宣传版面在城区中学巡回展示,使广大师生从生动的图片中接受教育和洗礼。二是进网络,面向群众。在人防网站上提供防空防灾知识,及时发布人防工作动态,提供网上的人防教育交流空间;充分利用卢氏电视台及广场大屏幕的辐射宣传效应,定期播放《为了明日的蓝天》等人防科教片,扩大人防影响和覆盖面。三是进社区,面向居民。人防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依托社区组织,明确专人负责,通过培养骨干,示范带动,在社区组织开展人防宣传活动;采用悬挂横幅标语、版面展示、设置固定的人防宣传栏、发放防空防灾知识材料等,稳步推进。四是进企业,面向员工。人防教育与安全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干部职工掌握人防相关的知识和政策,调动他们支持人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指导企业制定防空袭预案和应急抢险方案,组织防空袭演习演练,使企业员工掌握基本的“三防”常识,提高自救和抢险救灾的能力。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

总结。

提高(20--年12月1日—12月30日)。

活动结束后,邀请县人防办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评比,交流经验,编写简报,上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人防宣传教育是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深化人民防空战备职能的重要保证。为加强对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人防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抓好人防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密切配合。人防宣传教育活动由社区负责牵头,精心组织,分解任务,搞好协调,抓好落实;创新宣传形式,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落实责任。明确责任,注重实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自承担的人防宣传教育任务。

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加强防空袭知识教育、努力构建和谐平安人防”。要以增强市民应对防空袭能力为切入点,加大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宣传人防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以人为本,注重民生,建设人防就是关注民生,珍惜生命,着力构建战备人防、应急人防、民生人防,和谐人防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进一步增强全市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二、主要活动及时间安排。

(一)9月初召开宣传月活动工作会议,部署宣传月活动具体安排。

(二)9月中旬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日报播放和刊登全市防空警报试鸣公告。有条件的县区可结合各自实际,采取请县区领导发表电视讲话、举办活动月开幕式、知识竞赛、人民防空演练等活动来丰富本次宣传月活动内容。

(三)协调街道、社区等组织,抓好社区市民的人防宣传。把人民防空宣传月活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结合起来,此次宣传月活动,市城区不再悬挂宣传横幅,可采取新增设一至两个人防宣传橱窗,及时更换原有宣传橱窗内容、向市民分发《人防宣传提纲》和《省城市市民应急手册》等方式进行宣传,以确保社区人防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四)在市、县区两级政府办公中心、全市人防系统办公所在地摆放人民防空宣传展板,有条件的县区要在居民集中区设置一至两块人防公益宣传广告牌,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五)结合9月18日全市防空警报试鸣,积极协助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学校师生开展国防教育日系列竞赛活动,充分利用移动、联通、电信网络平台发布警报试鸣宣传信息,认真做好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确保警报试鸣活动万无一失。

(六)在全市初级中学二年级开展《人民防空》教材上门赠送服务活动,督促人防知识教育学校按时开展人防知识教育。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人防宣传教育是人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和人防部门的一项基本任务,是深入贯彻《人民防空法》、强化全民人防意识的有效措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工作机构,安排专项经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人防办成立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主任鞠锦璋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法规宣传处,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安排、落实和协调等工作。各县区人防办、办属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全市人防宣传月活动顺利进行。

(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全市人防系统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做到各项工作提前安排、周密计划、认真部署、务求实效。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手段,努力达到理想的宣传效果和目的。同时对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的图片、音像资料、社区宣传橱窗样稿、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于9月25日之前上报市人防办法规宣传处。

(三)注意保密,注重效果。在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审查宣传报道内容,杜绝失密、泄密现象。在注意保密的前提下,各单位既要将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富有特色,又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很好理解。

老人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中共柳林县委平安柳林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柳林县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行动方案》和《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柳林县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防范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精神,由乡人民政府牵头督促指导,各村委、各部门具体落实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监测研判、预警提示和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相结合,通过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针对性地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我乡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1.重点排查化解因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互联网金融业、投资理财、非融资担保、民间借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针对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企业债务违约、债券市场违约、互联网平台公司无序扩张、网贷平台过度授信等问题引发的涉稳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底、化解处置。

2.以投资养老项目、发展养老事业为名,通过诱骗老年人群体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问题隐患。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村委、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的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以及处理、反馈等规章制度,加强与县人行、银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

(二)整治虚假宣传,遏制养老诈骗。

要坚决整治以投资养老项目、发展养老事业为名,通过诱骗老年人群体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问题隐患;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曝光一批涉嫌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舆论。

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各村委、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活动。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养老诈骗的重要举措,通过政府视频号、悬挂横幅和街头宣传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走进社区、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精准宣传;要坚持宣传养老金是用来养老的,不是用来炒的;多方合力、多个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防范养老诈骗舆论声势。

专项行动时间为20xx年5月到10月,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关键环节。具体任务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31日)。

各村委、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职责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具体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落实措施,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打击整治阶段(6月1日--10月15日)。

各村委、各部门要集中各方面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投资项目、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涉诈问题风险隐患进行有效的整治和规范。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各村委、各部门要形成工作总结报送乡政府,全面总结防范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一套长效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体系,为持久深入有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喜迎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保驾护航。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村委、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防范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此项工作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是保持社会环境国泰民安的实际举措。要按照工作职责,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让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让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村委、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在县专办的领导下,形成上下联动不留死角的工作意识,切实整治养老诈骗违法行为,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做好防范养老诈骗专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细化方案,优化服务。

各村委、各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对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及工作安排所涉及的具体工作,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分方案,以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目标化考核为手段,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展开。同时,要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理解、尊重老年人需求,引导老年人认清“养老骗局”,强化社会尊老敬老,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营造良好的敬老社会氛围。

老人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为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以“除险保安”晾晒机制为载体,依法严惩养老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详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根据上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和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相关措施,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涉诈问题,规范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封堵一批涉诈黑灰app网站,有效防控养老诈骗引发的风险隐患;推出一批户外预防养老诈骗的宣传广告、图像展版,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播放一批网上防养老诈骗视频短片,以案说法,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群众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基层治理和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4月开始至20xx年10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要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边发动、边打击整治。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二)打击整治阶段(20xx年5月—9月)。对辖区全域养老领域涉诈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通过排摸掌握一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积极协同配合执法部门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对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大力宣传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0月)。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基层治理、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整治社会环境。

(一)深入开展宣传发动。一是扎实做好养老防诈宣传教育。由镇综治办牵头,镇派出所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全镇各级、各类媒体以及各行业宣传广告等,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镇迅速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并通过入户走访,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突出易受骗人群,加强重点宣传引导,根据查办的真实典型案事例,主动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惯用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二是积极营造正确典论导向。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要通过实地走访、案件受理和信访接待等方式,及时向受诈骗群众讲清养老诈骗的形势和危害,讲清发生相关案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引导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主动争取各方面对开展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各部门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报道要从严把关,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一旦发生重大敏感问题,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打好主动仗。对出现的负面典情,及时加强引导管控,防止恶意妙作。三是主动受理和查处养老诈骗举报线索。镇专班开通举报电话,对市统一举报平台和电话做好宣传,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镇各有关部门对收集、交办的线索,要组织工作专班,尽快核实查办,并每月报告一次办理进展情况。重要线索将随时交办,并快速反馈交办结果。在案件核实查办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并落实对举报人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二)主动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加强养老诈骗风险排查评估。各部门要主动开展对养老诈骗引发不稳定问题和苗头的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涉众型群体风险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风险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逐一确定风险等级,列出风险管控名单,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风险可控。二是加强分类处置。在专项打击治理排查中,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和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进行警示和约谈,要求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清退资金,并运用多种综合手段督促整改。三是主动防控矛盾处置风险。要把打击治理养老诈骗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大局稳定结合起来。对存在的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提前制定应对方案,按照“一案一策”要求,逐一化解矛盾风险;对发生聚集上访苗头和其他突出意外风险的,要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和应急管控措施,快速妥善处置,严防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坚持持续防范打击。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长期工作来抓,与防范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长久发力,建立动态排查发现机制,及时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着力从根本提升防范打击效能。二是加强重点行业整治。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任务,主动加强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养老服务活动和场所、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行业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发生。三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针对在打击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矛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主动查找工作中的问题短板,及时制定完善措施,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各项制度,全面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要强化法治保障,完善行刑衔接、线索通报、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工作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实现“不能骗”“不敢骗”“骗不了”。

组建工作专班。由镇打造“平安洲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镇专项办),由镇党建办、综治办、社会事务办、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文体站、派出所、洲泉法庭、市场监管洲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洲泉分队、自然资源所等10家成员单位组成。镇专项办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姜惠明兼任,副主任由顾立强、蔡瑶、周炜、朱沉潇、钱亚平、顾如强兼任。专项办内设综合、打击、整治、宣教等4个专项工作组,其中综合组、整治组、宣教组在镇综治办,打击组在派出所。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社会事务办:牵头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渉诈问题隐患,排摸上报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配合督促、指导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整治工作;排查上报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二)镇党建办:牵头组织开展网上巡查,排查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协同上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

(三)市场监管洲泉分局:牵头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四)综合行政执法洲泉分队:负责查处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防止老年人误导和“洗脑”。

(五)派出所: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摸清5年来未破的养老诈骗案件底数并力争破获一批积案;惩处犯罪团伙幕后组织者、中介机构,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查清资金流向、冻结被骗资金、追缴赃款赃物。

(六)综治办:将专项工作纳入平安考核;履行专项办职责,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职能,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

(七)自然资源所:牵头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加强信息共享、监督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

(八)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牵头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

(九)文体站:牵头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严格做好风险把控。

(一)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责任制,压实村(社区)属地责任、各单位的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平安洲泉”建设重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有所侧重,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精准排摸宣传。

(二)加强统筹推进。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调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例会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各成员单位要统筹推进方案实施和整治工作,与市级部门协调互通信息,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加强督导考评。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平安村(社区)考核专项指标,进行排名赋分考核。镇专项办将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并依据除险保安挂牌整治机制对问题突出的村(社区)进行挂牌整治;食品药品、保健品违规销售、虚假宣传,无资质机构、人员非法诊疗,金融机构非法集资等涉老问题隐患,以及养老院、医院诊所、老年活动场所等涉老机构将作为今年督导检查重点,问题突出的,列入除险保安专报晾晒;后期,镇专项办将视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成效突出的村(社区)、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老人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法委关于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问题有关工作部署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风险,有效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全区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摸排对象。已经登记的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严肃认真开展摸排。将日常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二)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区各镇办负责摸排。

(三)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四)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逐一上门排查,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本轮摸底排查工作于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本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专项行动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的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上报区政法委,在区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

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制订了《玉泉区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职责。

二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以本次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要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围绕尊老孝老爱老、防范非法集资等主题,制作播放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拓宽宣传渠道,时刻加强防范充分发挥养老机构作用,将防骗宣传知识积极向老人进行宣传。为加大宣传效果,深入到全区养老机构开展精准宣传工作。通过向老年人进行诈骗典型案例宣讲、老年人防诈骗指南解读、悬挂横幅等形式,向老年人宣传常见的养老诈骗方式,并就养老涉诈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通过宣传,进一步揭示了养老诈骗的欺骗性、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提高了广大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意识,引导老人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远离养老诈骗陷阱,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活动宣传方案

新《统计法》的`公布施行,将为做好统计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组织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目的就是要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新《统计法》,自觉遵守新《统计法》,使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人员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使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而为新《统计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调查队、总队各处室要充分认识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精心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切实成效。

这次《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为:学习贯彻新《统计法》,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保障数据真实可信。

宣传月活动期间,总队内网开设统计法制宣传窗口,印制、发放一批统计法宣传材料,积极开展统计法街头宣传活动。

宣传月活动期间,总队组织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并进行评比,请各队认真参加。

各队要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安排不同的宣传内容,切实保证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一)各级调查队要把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部署宣传月的各项活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各地要因地制宜,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开办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也可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用《致调查对象的公开信》等有效手段广泛宣传新《统计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共同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氛围,为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三)各队要积极与当地宣传、法制、司法行政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将有关统计法宣传活动纳入到本地区的普法宣传活动中,纳人到“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共同做好宣传月活动。

(四)请各队月10日前将《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的安排计划、年1月5日前将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情况总结上报总队法规制度处。

老人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工作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按照“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原则,深入摸底排查,科学分类处置,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在确保排查问题全部化解的同时,加快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净化养老服务领域生态环境,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从20xx年2月开始,到20xx年6月底前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即日起至2月10):各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

(二)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2月10日至2月底):形成摸排名单,对照指标逐个排查,定期汇总摸排进展情况,对照排查问题清单,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隐患风险管控名单。

(三)分类整治阶段(20xx年3月至5月底):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站所开展分类整治,精准施策,确保风险软着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6月底前):对风险摸底排查与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分析不足,研究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养老领域诈骗问题的政策措施。

(一)全面摸底排查。

1.明确摸排对象。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摸排,并将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2.明确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负责摸排。县民政部局在摸排中,要充分依托熟悉情况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上门调查等工作。

3.把握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4.掌握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全覆盖逐一上门排查,个别地区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在摸排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

5.明确工作要求。各地要在20xx年2月底前,扎实完成本轮摸底排查。市、县民政局将对各地的排查工作进行调度和跟踪检查。

(二)推进分类处置。

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4类风险管控名单。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情况,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要提示其经营风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3.橙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纳入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4.红色名单。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在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妥善安置老年人、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涉嫌犯罪的,要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要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综合研判风险,按照“一院一策”原则进行规范整治,确保精准“拆弹”,实现风险软着陆。对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县民政局。

(三)强化综合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xx〕91号)要求,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相结合,共同推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营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公安、工信、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规避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监测预警报告机制,根据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的,要报告同级行业监管部门;情节较重的,要报告党委和政府,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提高政治意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积极推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确保全县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得到有效化解。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和20xx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要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乡镇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要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民政系统内部,养老服务部门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之间要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各乡镇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

各乡镇要梳理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要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参与到行动中来,举报相关线索。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引导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

老人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响应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效化解、防范、遏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及非法集资问题,督促养老机构控制融资风险,及早发现养老诈骗及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线索,妥善化解风险,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养老服务企业涉嫌诈骗老年人资金问题。排查整治从事养老服务的企业利用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和社区服务的便利,向老年人宣传涉及“消费返利”“健康管理”等消费金融渠道,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等虚假广告信息,以骗取老年人资金,使老年人利益受损的问题;养老服务企业以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检或不合理低价旅游等欺骗、诱导方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非法吸收资金的问题;乡镇(办)民政部门对以不同形式提供服务的企业监管不到位、出现养老行业漏洞的问题。

(二)养老服务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和预收费管理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销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等名义,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向入住老年人或社会公众吸引投资问题;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向未入住人员销售“会员卡”“贵宾卡”“预付卡”,收取相关费用问题;养老服务机构向已入住老年人提前收取养老费问题;乡镇(办)民政部门对养老诈骗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不够、发现问题线索报告处置不力的问题。

(三)养老服务机构涉嫌违规销售保健品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向老年人推销故意夸大功效的“保健”产品现象;养老服务机构为牟取暴利将普通消费品“功能化”包装后高价售卖现象;乡镇(办)民政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违规销售保健品排查、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意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养老服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要组织深入排查,摸清底数,针对问题抓好整改,建立排查整治清单。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上报涉嫌诈骗和非法集资活动的相关信息及线索。各乡镇(办)要把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活动作为一项常态性、长效性的工作执行,要明确专人负责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综合监管。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报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有效规避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监测预警报告机制,根据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的,要报告乡镇(办)政府;对情节较重的,要报告区级党委和政府,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街道、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张贴防诈骗宣传海报、发放防诈骗宣传折页、悬挂横幅,组织老年人观看民政厅制作的防诈骗宣传短片;围绕尊老孝老爱老、防范养老诈骗及非法集资等主题,制作播放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举报相关线索。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引导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理性维护合法权益。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及时将排查出的风险线索上报区民政局,重大突出情况立即报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成效、风险形势,期间各乡镇(办)可随时报送阶段性成果、突出风险苗头、典型案例、工作亮点等。

活动宣传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宣传,进一步推进我区“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更好地宣传财政,服务全区经济跨越发展、创新发展、率先发展,根据省财政厅《20xx年全省财政税政工作要点》和市局政策法规处的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省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和省市的普法宣传有关精神,加强区乡二级财政法制宣传,重点宣传财政惠民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及新出台的财政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财政惠民政策的知晓率和普及率,让社会各界更加认识财政工作、了解财政工作、理解财政工作、支持财政工作,为建设和谐美好新、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财政法制环境。

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全力推进“八项工程”,重点宣传省市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新出台的财政法律法规,以及三农、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等方面的财政惠民政策。

宣传时间:20xx年5月—6月。

宣传主题:发展与民生。

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法治财政宣传活动。具体包括:

项财税政策、惠民政策。

1、在区财政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宣传各项财税政策和财政惠民政策。预算、经贸、基层、行财和社保科等局内业务科室在局网站上开通微博,()对涉及全区财政政策有疑问的进行解疑答惑。

2、在报刊上专题宣传,在日报专题宣传区有关财税政策和财政惠民政策。

3、利用电视媒体宣传,在电视台新闻专栏宣传有关财税政策和财政惠民政策。

4、通过短信平台进行宣传,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将财税政策和惠民政策的主要内容编辑成短信,向社会各界进行宣传。

(二)开展“法治财政进基层”系列法规政策宣传服务活动。结合“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牵头做好财政收入任务落实的同时,宣传扶持企业发展、全力保增长的各项财税政策。

1、送政策进企业,由经贸科牵头,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国家、省市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扶持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由会计科牵头、经贸科配合,开展新中小企业会计制度培训工作,确保年培训人员不少于300人。

2、送政策进农村,由基层局牵头,各财政所、财政分局至少选择一个村,采用各种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农户,走进田间,向广大农民宣传三农、教育、医疗、养老方面的财政惠农政策。

3、送政策进社区,由行财和社保科牵头,从项里、幸福、古城、河滨财政所至少选择一个社区,为居民提供面对面的政策咨询解答服务,将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就业再就业方面的财政惠民政策送到千家万户。

4、开展财政知识大讲堂活动。由会计科牵头,邀请市区会计专业人士对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中小学会计进行培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处理水平。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扎实推进“财政宣传月”活动,确保宣传效果,局成立“财政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乡镇财政所长和开发区、新区财政分局局长是宣传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2、突出重点,科学安排。各牵头科室、财政所、财政分局要按照活动方案中内容和要求,将宣传与服务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把财政宣传月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3、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各牵头科室、财政所、财政分局要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把各项财税政策和财政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到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4、及时联系,加强沟通。各牵头科室、财政所、财政分局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及新闻单位的联系,积极提供宣传信息及相关稿件,形成声势,不断提高宣传质量,力求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中有文字、网络上有形象。

5、收集资料,及时报送。各牵头科室、财政所、财政分局负责各项活动的资料收集,主要是活动期间的照片、影像、宣传材料的.发放等资料,活动结束后将相关资料及时报送预算科汇集整理归档。

6、加强督查,抓好落实。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局财监绩效科就《方案》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组织不力不能按序时完成任务的科室、财政所、财政分局进行通报,对创新活动形式开展宣传社会效果好的科室、财政所、财政分局进行表彰。

活动宣传方案

20xx年的5月12日是我国首个“防灾减灾日”,根据上级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5月7日至5月13日。

围绕“防灾减灾”知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知识、三防知识、地震及防震知识、气象灾害知识、灾后救济等,具体宣传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整理并提供书面或电子介质材料。

(一)市委宣传部、文广新局:负责协调市、镇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并组织专题宣传节(栏)目。市有关部门配合。

(二)民政局、红十字会:负责灾后救济工作宣传,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其他部门。

(三)教育局:负责在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利用课堂、主题活动、广播、板报等各种形式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

(四)信息产业局:负责协调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单位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工具进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

(五)团市委: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志愿者在宣传周开展志愿者服务周宣传活动。

(六)“三防办”:负责三防知识的宣传,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其他部门。

(七)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知识的'宣传,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其他部门。

(八)地震办:负责地震和防震知识的宣传,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其他部门。

(九)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知识的宣传,并提供相关材料给其他部门。

(十)科协:负责提供防灾减灾救灾有关的科普资料给各部门作为宣传材料。

(十一)体育局:协助提供宣传活动所需的场地。

(十二)xx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负责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并在各村、社区,主要街道、公众场所利用横幅、宣传专栏、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宣传。

(一)“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经费、互相配合,确保宣传周活动取得实效。

(二)“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的宣传经费原则上由各地、各部门自行解决。

(三)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报市防灾减灾办公室(联系人:市民政局,联系电话:)。

活动宣传方案

20xx年7月11日是第28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金将主题确定为“投资于年轻人”,倡导家庭和社会保障青少年从青春期到成年安全、成功和健康的权利,确保青少年掌握健康知识、生活技能和能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中国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弘扬婚育新风,共创健康幸福生活”,定于20xx年7月11日在北京举办世界人口日纪念活动,旨在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切入点,宣传计划生育工作成就、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进展,倡导群众遵守计划生育国策,转变婚育观念和婚育行为,自觉实行负责任、有计划的生育。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世界人口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函〔20xx〕516号),现就本市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组织开展“711”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虹口区、普陀区、宝山区作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四阶段的示范区,要结合本区活动特色,围绕20xx年世界人口日的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纪念和宣传活动。

二、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国和上海计划生育工作成就、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进展和妇幼健康服务方面的便民惠民措施,宣传计划生育家庭为促进上海、我国及世界人口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及时报道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

三、世界人口日前后,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发布“婚育新风进万家”核心信息和标语口号,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注意采用和推广,进一步优化环境宣传和社会宣传。

四、联合国人口基金关于20xx年世界人口日的相关背景资料将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的节日纪念日子站上公布。

五、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图片资料等信息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处。

活动宣传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游戏对幼儿童年生活的重要价值,引导广大幼儿园教师和家长充分认识游戏是幼儿特有的生活和学习方式,创造充足的机会和条件,鼓励和支持幼儿自主游戏、快乐游戏,扭转当前存在的重知识技能学习,忽视、干预幼儿游戏、成人“导演”幼儿游戏、以电子游戏产品替代玩具等剥夺幼儿游戏权利,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小学化”“成人化”倾向。我园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20xx年5月20日―6月20日。

游戏―点亮快乐童年。

组长:殷星明。

成员:谭帅敏陈娅敏何登敏刘正荣赵霞。

1.开展宣传月启动仪式。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钟祥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了解本次“宣传月”的活动重点、活动主题、活动时间及活动内容,要求全体教师引起高度重视。

2.制定“机关幼儿园宣传月活动方案”,把各项工作细化分工,落实到个人,确保每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3.以班级为单位召开家长会,宣传游戏在幼儿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家长明白游戏的价值,增强家长对儿童学习与发展要求的了解,建议家长多陪伴,和孩子多做有意义的亲子游戏,让幼儿在游戏中学习知识,养成良好习惯。

4.幼儿园利用网络平台向家长宣传游戏对幼儿发展的重要意义,发布“钟祥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及“机关幼儿园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1.以幼儿园“六一”游园美食节活动为契机,开展了“回味童年亲子游戏活动”,家长同幼儿一起玩“打纸板”“套圈”等游戏,回味童年,感受游戏带来的美好回忆。

2.扎实开展区域游戏、户外游戏、音乐游戏、智力游戏等游戏活动,以四大特色为抓手,深入研讨特色区域,每班创建一个特色角色区,让幼儿通过不同角色的扮演,发展幼儿的社会性。改造户外活动场地,为幼儿提供充分的户外活动器材,让幼儿在游戏的过程中发展基本动作,促进孩子的血循环和呼吸,增强新陈代谢,锻炼肌肉和骨骼,有效地促进孩子身体的发育成长,同时学会共同协商,培养幼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集体教学中引导幼儿开展音乐游戏和智力游戏,培养幼儿愿意与同伴一起游戏的积极性,丰富幼儿的在园生活。

3.利用传统节日、毕业典礼等系列活动开展丰富的游戏活动,要求家长也积极参与到各种活动中来,通过游戏与亲子互动让幼儿明白团队合作的重要性,懂得如何与人沟通、合作,获得的对待物体的态度、方式方法以及人际交往的态度、方法。

本次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交流,按时将活动情况的文字材料和图片资料整理,做好宣传月活动总结。

1.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结合我园特点,紧扣“游戏―点亮快乐童年”的主题,精心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月活动计划,落实具体工作措施,保证宣传月活动按时进行。

2.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充分利用家长会、家园联系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月活动。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提高宣传质量,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

3.严格把关,确保公益。严格把关,坚持正确的宣传方向,确保各项宣传内容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严防任何机构和个人借宣传月搭车开展商业宣传、宣传推销玩教具等产品。

活动宣传方案

长任组长,所支部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内勤民警xx任组员,负责活动具体事项的开展和进行。

通过此项活动,要对我所民警上网行为进行教育和规范,增加民警网络安全知识,强化民警网络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并清理各种安全隐患,达到有效遏制网上泄密和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全面提升信息网络安全指标,确保我所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稳定、畅通、可靠运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时间x月x日——x月x日。

内容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并上报分局活动领导小组。

2、召开全所动员部署会议,对本单位活动的开展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3、按照分局要求,将《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知识手册》下发到每位民警,确保人手一册,并确保专网计算机一机一卡粘贴到位,确保安全知识常学习、常警示、记得牢。

4、按照分局要求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并将本阶段小结于x月x日前上报分局科技科。

(二)整改阶段。

时间x月x日——x月x日。

内容1、开展联网设备整改活动,对所内所有联入公安网的设备要求入网、出网、异动、变更都要进行登记和检查并将备案登记表册存档备查。对注册信息不全、责任人员不清的要马上进行整改。

2、开展主机安全自查整改活动,加强对本单位应用系统的安全管理,提升用户帐号的安全强度,对发现的安全漏洞及时整改。提高本地网络版防病毒软件安装覆盖率。

3、开展涉密信息系统整改活动,对所内的电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检查公安内网是否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电脑上是否储存不该储存的密级文件材料,电脑送检送修是否符合保密要求。

4、开展非警务人员使用公安信息网的自查整改活动,对我单位上公安网的所有非警务人员要进行登记造册,填好《湖南省公安机关非警务人员使用公安信息网呈批表》,报分局科技科审核。待市局批准后,非警务人员要求持证上岗。

5、按照分局要求认真开展本阶段活动,并于x月x日前向科技科上报本阶段小结材料。

(三)整章建制阶段。

时间x月x日——x月x日。

内容1、按照谁持有,谁负责的精神,明确每台电脑的责任人,建立健全计算机设备入网、出网以及送修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使用公安网的非警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为主的上岗培训。

2、认真组织全所民警参与进行分局组织的网络安全闭卷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将禁止使用公安网络。

3、认真按照分局要求进行阶段总结,于x月x日前向科技科按时上报总结材料,并主动接受分局的不定期、不定向的考核检查和评比验收。

活动宣传方案

根据省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精神,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节约有道、节俭有德”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做好部机关节能宣传周活动的相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以“节能有道、节俭有德,组工干部在行动”为主题开展。

拟结合7月份部机关健步行集体活动,确定具体时间开展为期一周的部机关节能宣传周活动。

在此次节能宣传周活动中部机关拟开展“六个一”的节能宣传活动。

l、进行一日的低碳节能体验。在机关开展“低碳体验日”,部机关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停开一天。

2、倡导一周的低碳出行。宣传周活动期间,鼓励大家低碳出行,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

3、开展一次集中的低碳节能宣传活动。结合部机关健步行集体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节能横幅、节约知识有奖问答等形式,组织部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一次集中的低碳节能宣传活动。

4、开展一次抵制商品过度包装活动。机关干部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带头使用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及洗漱用品。

5、制作一期节能宣传专刊在部机关公共区域展出。

6、对各处室、中心落实有关节能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1、此次宣传周活动由部机关节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部机关节能办做好相关工作。

2、各处室、中心要积极行动起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积极上报“节能有道”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节俭有德”的节能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

3、部机关节能办做好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工作。

活动宣传方案

根据省综治委《关于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在城西镇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现场会的通知》文件要求,5月中下旬,我市将在龙华区城西镇举办综治宣传月基层综治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为搞好城西现场会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城西现场会是我市综治宣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省综治办指导举办的综治宣传活动。现场会以展示我市基层综治和平安建设成果为重点,推介一批以城西镇为代表的综治工作典型经验,树立城西综治品牌,带动全市基层综治工作上水平,为我省其他市县综治工作提供宝贵的借鉴经验。

(一)时间:拟定于20xx年5月21日全天。

(二)现场会活动内容:

1、实地指导观摩(20xx年5月21日上午)。精选城西镇特色综治工作点即:城西镇综治办(基层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城西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创新)、苍东村(平安农村建设)、仁里社区及新华陶瓷建材市场(平安社区和平安市场创建)、四季华庭小区(平安小区创建)、海南省农业学校(平安校园创建)、亚泰啤酒厂(平安企业创建)等七个点,请出席会议的省市领导及部分参会人员实地指导观摩。

2、召开经验交流推介大会(20xx年5月21日下午)。会议地点拟定于金宝莱酒店。会议拟定三项议程:一是典型经验交流发言,以城西镇为主发言,秀英、龙华、琼山、美兰四区各从不同侧面作经验交流发言。此外,各区另分别选取2-3份典型经验材料,与城西镇其他点上经验材料,作会议书面交流。二是请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唐先同志讲话。三是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若海同志讲话。

3、现场会后,辑录会议材料刊印成书,呈送省综治办并分发全市各级综治维稳部门。

4、以现场会为序幕,邀请新闻媒体对城西经验作系列报导,进一步宣传城西经验,发挥品牌效应。

(三)拟邀请出席现场会的省、市领导及参加会议人员:

1、省委、省综治委领导:

肖若海、施文、林捷及省综治委五个专门工作组组长。

2、市委、市政府领导:

徐唐先、宋顺勇、刘庆声、张韵声、李铭。

3、参加会议人员:

市委政法委各位副书记、市综治委五个专门工作组组长;各区区长、区委政法委书记、区综治办主任、区维稳办主任、区公安分局局长、区司法局局长、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各镇(街)镇长(主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主任、治安专职副镇长(副主任)、综治维稳办主任、司法所所长、国土所所长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城西现场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鲍剑担任,副组长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冯少雄、唐火根担任,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龙华区委政法委有关领导为成员,市综治办负责具体抓落实。各区、镇(街)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建立层层负责、抓落实的领导工作机制。

(二)加强与省综治办的沟通联系。在现场会筹备期间,定期向省综治办汇报筹备工作进展情况,请省综治办有关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确保办一场上级领导机关满意的现场会。

(三)加紧筹备,确保现场会圆满成功。把开好城西现场会作为我市综治工作的新起点,并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全市镇(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建设和村(社区)联防互助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市将倾注人力、物力、财力,认真筹划部署现场会的各项工作,把握各个细节,做到有声有色有气势,达到宣传目的。

活动宣传方案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关于在全市开展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结合本校实际,我校决定开展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国梦”。

xx年12月。

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宪法,宣传与教育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

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德育处和各年级组长为成员的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和监督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组长:宋兴明。

副组长:吴阳春、陈茹仙。

组员:倪婉如、余宪锋、何朝燕、沈莉及各年级组长。

(一)学校电子屏显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横幅标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国梦。(办公室)。

(二)12月2日,升旗仪式上,进行专题国旗下演讲。(值周班)。

(三)出一期法治教育黑板报。(505班)。

(四)各班利用班会、队会由班主任向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并在中高年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班主任)。

(五)组织四年级完成板报更新,主题内容《法律记心中》普法宣传专刊,于12月10日前由大队部组织检查;组织五、六年级学生开展法制小报制作活动,于12月12日前大队部处(每班选送两份)。

(六)12月中旬学校邀请法制副校长来校作专题讲座。(视情况而定)。

(一)根据学校安排,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活动。

(二)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并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

(三)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校园网、板报、橱窗宣传栏等载体,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活动宣传方案

10月9日是第47届世界邮政日,为大力宣传邮政业作为国家重要现代服务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扩大邮政业知名度,促进邮政业发展,牡丹江局决定在全市邮政范围内开展庆祝世界邮政日宣传活动。

宣传快递业的大发展动态;宣传邮政监管部门监管职能,在规范行业监管、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方面取得的成效。通过宣传报道,让社会和群众充分了解牡丹江邮政业服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树立邮政业服务社会的新形象,加快推进建设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邮政业。

第47届“世界邮政日”宣传活动从9月30日至10月9日。

1.报纸报刊宣传:刊登邮政业专题新闻报道,报道本地区邮政行业发展情况,完善邮政监管体系建设、提升邮政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快递市场管理等工作,对邮政日、邮政监管体制、邮政业相关术语等知识进行普及。

2.电视广播媒体:参与本地主流电视媒体采访,向社会介绍世界邮政日的由来和意义、邮政和快递服务发展情况以及邮政管理部门在规范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方面的措施,对《邮政法》、《黑龙江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3.网站专栏:管局在市网站邮政业栏目中宣传世界邮政日的有关情况,主要领导在当地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刊发致辞。

显示屏宣传: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可在本营业场所通过led显示屏发布广告,也可以通过广场led显示屏宣传集中宣传本地各大品牌企业,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

1.市邮政管理部门在本级网站发布《20xx年“世界邮政日”宣传活动方案》、世界邮政日宣传口号。

2.下发通知,要求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采取内部报刊、系统、宣传栏、印发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展台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宣传工作。

3.管局可通过印发《职能宣传单》、《邮政服务调查问卷》等方式向市民宣传邮政日,了解对当前邮政快递企业服务需要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于10月9日当日集中邮政和快递企业在广场设立咨询台席,现场开展《邮政法》、《黑龙江省邮政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宣传和咨询活动。

4.10月9日当日在牡丹江晨报刊登局长署名文章――在世界邮政日上的致辞。

为确保今年“世界邮政日”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市局成立第46届“世界邮政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为具体牵头部门,各业务科室配合完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共同做好此次宣传活动。

1.按照职责分工和活动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切实抓好落实。

2.结合实际,认真策划筹备,注重节简高效。

3.宣传活动结束后,办公室要对活动宣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宣传信息和活动总结上报省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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